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職工食堂委託管理事宜經共同協商,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經營方式
1、甲方免費提供廚房、餐廳、廚具、廚房裝置及工作所需的的水、電、燃料及油煙管道清洗費用。
2、方管理期間廚房設施、裝置中、大修及換件由甲方負責。
3、乙方所用的各類廚具和裝置,如由乙方人為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甲方按月(每月5日前)支付乙方管理費用。
5、乙方以成本價格向甲方提供優質的職工餐服務。
6、廚房的日常清潔由乙方負責。餐廳由甲方委託聘用的保潔公司負責。
二、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方依法經營,認真履行合同,同時做好指導和協調工作。
2.甲方為保障職工的健康對乙方的採購、配菜、營養搭配、服務水平及食品衛生、環境衛生等方面進行監督,並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3.甲方應協助乙方維持就餐秩序,並加強對公司職員的教育。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表現較差的工作人員。
5.乙方工作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治安、消防等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按司規司紀處罰乙方工作人員的違紀行為。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職工餐廳的經營管理,具體包括人員配備、採購、配菜、製作、廚房、餐廳的環境衛生等管理事項。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禁止供應未經衛生防疫部門檢查的各類食品和“三無”調味品。
3.由於乙方食品不潔給甲方員工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後果的,必須承擔責任和相關費用以及法律責任。
4.乙方人員必須每天做好廚房餐廳的環境衛生打掃工作,廚具、餐具的清潔和消毒工作。
5.乙方人員必須每天做好廚房、餐廳等工作場地外,嚴禁進入甲方的辦公、生產和工作場地,違者按甲方的《司紀司規》處理。
6.乙方工作人員在承包期內發生安全消防事故、人員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費用。
7.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具備身份證、健康證和暫住證,方能在甲方單位工作,並且每年體檢一次,費用由乙方負責。
8.乙方必須按時、按質、按量供應各餐,做到新鮮可口,花樣翻新,禮貌服務。
10.乙方必須提前一週將選單給甲方管理人員稽核,經核准後在餐廳內公佈。
11.乙方託管期間,對菜的衛生、個人衛生、廚具、餐具的衛生和環境衛生,實行量化管理,以保證達到甲方的衛生要求。
12.廚房和餐廳的剩餘菜飯泔腳由乙方負責處理,但不得扔在廠區內。
13.乙方每餐必須做好餐廳餐具的消毒工作,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14.乙方必須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依法經營,認真履行合同。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伙食標準:每餐 ____元。標準為:____熱(____葷____素)、____涼、湯/粥、水果,在不浪費的情況下員工可到加菜視窗新增素菜。
2.乙方提供招待餐和客餐服務。標準由甲方核定。
3.結算方法:甲方應及時結算,並以現金或現金支票付款。甲方按實際用餐人數每月結算一次餐費,須於次月5日前結清。
4.甲乙雙方都有終止合同的權利,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履行各項合同期內權利和義務。如一方違約,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三、其他事項
1.在職工食堂委託管理過程中,若發生不在本合同內的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條款。補充條款於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牴觸的,則按有關法律條款辦理。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4.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甲方(委託方):身份證號:
乙方(受託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規範,在充分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簽定本資產管理合同:
1.自委託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名下帳戶內共有現金及股票市值合計人民幣_____萬元,委託給乙方全權代理進行股票買賣操作。(股票必須減去1個點計算市值)
2.為體現乙方承擔風險的誠意,委託當日,乙方同意按甲方帳戶總金額的百分之_____將自有資金_____萬元打入甲方上述帳戶,與原有資金一同操作。
3.在乙方全權代理期間,乙方需保證帳戶內現金及股票市值之和不低於甲方期初打入的本金。如果帳戶內期初總市值跌破_____%,而乙方沒有繼續打入保證金,甲方有權平倉,終止協議。
4.委託期間,每贏利_____%,甲乙雙方結算一次,甲方資金的贏利乙方得_____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資金的贏利歸乙方所有。委託期滿,也按此結算方式結算。
5.乙方有義務每月向甲方彙報操作情況,甲方可隨時抽查上述帳戶市值情況,但不得自行更改密碼不得轉出資金以及進行買賣操作或敢於乙方投資策略。
6.委託期間,雙方均不得提出提前終止合同。如甲方先提出,則該帳戶如有贏利,贏利全歸乙方,歸還乙方打入的保證金。如該帳戶保平或虧損,甲方歸還乙方的保證金,且另需支付帳戶管理費(以期初本帳戶甲方資金總值的百分之一);如乙方先提出,如有贏利和保平,贏利全歸甲方,甲方歸還乙方本金,如帳戶虧損,則甲方扣除虧損額及違約金(違約金以期初本帳戶甲方資金總值的百分之一計算)後將剩餘款歸還乙方。
7.委託期間,如果甲方認為乙方操作比較成功,可追加打入上述帳戶資金,雙方權利,義務比照本合同進行。
8.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9.本合同雙方簽字並附身份證影印件在公證處公證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收款人
乙方:付款人
簽訂地點:
根據甲方開戶銀行管轄行 行批准,甲方已獲准採用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方式向付款人收取 (費種名稱)。為明確各方責任,現簽訂協議(合同)如下:
一、甲乙雙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支付結算辦法》及《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業務管理辦法》。
二、甲方向乙方收取款項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並符合有關收費政策。
三、乙方同意甲方採用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方式在其存款賬戶(戶名: 賬號: 開戶銀行: )中收款。甲方符合規定的特約委託收款憑證到達乙方前述開戶銀行後,由其開戶銀行按規定劃款。
四、乙方應在賬戶內留有足夠款項用於支付甲方委託收取的 (費種),且在轉賬日未被銷戶。
五、乙方賬戶因各種原因被停用期間,應主動採取其他結算方式向甲方繳納款項。
六、乙方在異常情況下多付款項且符合《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業務管理辦法》所列的反方向委託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權自付款日起一個月內向甲方發起反方向委託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託收款銀行在其賬戶內劃款。
七、乙方根據自身需要確定是否需要獲取收據(是,否)。
八、乙方需變更指定付款賬戶的,應另籤新協議(合同)。
九、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合同)後,乙方應在七日內向本協議(合同)所指定的開戶銀行授權,並將本協議(合同)其中一份隨"委託收款授權書"送交指定的開戶銀行。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3、
4、
5、
十一、若乙方解除協議(合同),須攜單位介紹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本協議書(合同),提前一個月與甲方辦理協議(合同)解除手續。
十二、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協議(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協議(合同)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如因甲方提供的委託收款紙憑證(或電子支付資訊)有誤,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十四、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協議(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開戶銀行。本協議(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合同)有效期限為: 。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收款單位):_________
乙方(付款單位):_________
為切實搞好住房公積金的匯繳結算工作,確保住房公積金的及時歸集,方便單位繳交,明確各方責任,經雙方協商,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甲乙雙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支付結算辦法》及《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業務管理辦法》。
二、乙方同意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採用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方式在其存款賬戶(帳號: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中收款。甲方符合規定的特約委託收款憑證在每月五日委託到達乙方前述開戶銀行後,由其開戶銀行按規定劃款。
三、乙方應在賬戶內留有足夠款項,用於支付甲方委託收取的住房公積金且在轉帳日未被銷戶。
四、乙方賬戶因各種原因被停用期間,應主動採取其他結算方式向甲方繳納款項。
五、乙方在異常情況下多付款項且符合《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業務管理辦法》所列的反方向委託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權自付款日起一個月內向甲方發起反方向委託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託收款銀行在其賬戶內劃款。
六、乙方根據自身需要確定是否需要獲取收據(是,否)。
七、乙方如變更指定付款賬戶,應在一週內通知甲方。
八、甲乙方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應在七日內向本合同所指定的開戶銀行授權,並將本合同其中一份填“委託收款授權書”送交指定的開戶銀行。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十、若乙方解除合同,須攜單位介紹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本合同,提前一個月與甲方辦理合同解除手續。
十一、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如因甲方提供的委託收款紙憑證(或電子支付資訊)有誤,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十三、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開戶銀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實現東證-水礦集團專案股權投資基金的保值、增值,委託乙方進行基金管理,乙方以人才和資訊優勢為依託,接受甲方的委託,雙方就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和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1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1.1 甲方保證委託資產的來源及用途合法;
1.1.2 甲方已充分理解本協議的相關權利、義務,本委託事項符合其決策程式的要求;
1.1.3 甲方瞭解有關法律法規及所投資資產管理計劃的風險收益特徵,願意承擔相應的投資風險;
1.1.4甲方承諾其向乙方提供的有關投資目的、投資偏好、投資限制和風險承受能力等基本情況真實、完整、準確、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或誤導,前述資訊資料如發生任何實質性變更,應當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1.2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2.1 乙方保證已在簽訂本合同前充分地向資產委託人說明了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投資工具的運作市場及方式,同時揭示了相關風險;
1.2.2乙方承諾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資產管理計劃財產,但不保證資產管理投資一定盈利,也不保證資產投資的最低收益。
2、委託資產的種類及金額
2.1 甲方委託管理的東證-水礦集團專案股權投資基金為貨幣資金,計人民幣5億元。
2.2 甲方在委託期限根據水礦集團專案股權投資增加或減少委託資產金額;則增加或減少委託資產款項的有效期限應至本協議委託期限屆滿。
4、委託期限
為東證-水礦集團專案股權投資基金依法存續期間。
5、管理費及業績獎勵的計算標淮和支付方式
5.1管理費
5.1.1 管理費的計算標準
甲方應每月末向乙方支付本月的委託管理費。管理費的年費率2%,是以甲方實際投資的金額和投資時間為基礎計算;第一年以實際投資的資金額為基數計提管理費;從第二年開始,以已經投資資金的資產淨值為基數計提當年的管理費。
5.1.2 管理費的支付方式
自甲方成立後的每月最後一天計提當月的管理費,不足一個月的按時間比例計提。在次月初的前個工作日內,由託管人根據乙方的指令從委託資產中扣除當期計提的管理費並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遇當月最後一日為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計提。
5.1.3費用調整
乙方可根據市場變化及國家政策要求調整管理費率。如管理費率的調整,經甲方同意後,乙方應於新費率實施日前 15 個工作日內負責通知甲方。
5.2 業績獎勵
除支付乙方的管理費外,如所投資專案盈利,甲方將在該投資專案利潤分配時,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為該盈利專案淨利潤的20%,以作為乙方的業績獎勵。
6、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規定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並有權對乙方管理資產的行為進行監督;
6.2 甲方保證委託資產的合法性,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6.3 甲方保證按本協議第2條的約定將委託資產的足額按時到位;
6.4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未通知乙方或未取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自行動用其委託乙方管理的資產,也不得擅自將相關委託資產私自留存或另立賬戶儲存。
7、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對甲方的資產進行合理管理;
7.2受託處理合夥企業投資專案的管理事務,包括但不限於負責合夥企業的投資專案篩選、調查及專案管理等事務;
7.3 有權根據有關約定收取管理費及業績獎勵;
7.2 乙方對甲方的資產的管理應本著誠實信用、謹慎盡職原則,並依據本協議的約定進行,維護合夥企業的最大利益;
7.4 受託執行甲方資產相關事務,辦理甲方資產投資過程中相關手續;
7.5 管理人應當按季度向甲方執行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甲方資產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其執行委託事務所產生的利潤歸甲方所有;
7.6 乙方不得在未通知甲方或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為自己的經濟利益動用甲方資產;
7.7 乙方保證執行事務的合法合規性;
7.8 乙方保證委託資產的安全性,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利益的活動;
7.9 乙方應及時清算甲方委託資產的投資收益,並在甲方通過分紅方案後個工作日內足額支付現金紅利。如果將現金紅利轉為基金增資的再投資,則乙方承諾將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甲方資產的增資工作。
8、到期結算
8.1 結算原則
委託資產到期,應按專用賬戶內的資產總金額加上所投資股權的結算金額扣除有關稅費和乙方管理費及業務獎勵後的餘額結算。
8.2 結算結果以雙方各自的授權代表簽字確認為準。
8.3 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_日內將結算資金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戶內。
9、本協議的變更
9.1 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協議內容進行變更。
9.2 對本協議任何形式的變更、補充,管理人應當在變更或補充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報有關部門備案。
10、本協議的終止
如存在以下情形,本協議終止:
10.1 本協議期限屆滿而未延期的;
10.2 甲方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10.3 乙方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10.4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決定終止的;
10.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1、違約責任
本協議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如給他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的損失。
12、不可抗力
12.1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協議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12.2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2.3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對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15日內向對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2.4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本協議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本協議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協議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協議的能力,則本協議雙方可協商解除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需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13、協議解除
13.1 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條件解除本協議。
13.2因不可抗力原因解除本協議的,提出解除本協議的一方,應向其他方提供不可抗力的政府證明檔案。因不可抗力原因解除本協議書,不能視為違約行為,相互之間不得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或其他任何責任。
14、爭議解決辦法
本協議各方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均有權向對 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15、其他事項
15.1本協議自本協議各方的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各自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上各方的簽字代表,應視為各方的授權代表,包括各方授權其為履行本協議而在其他相關檔案上的簽字。
15.2本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事項,由本協議各方協商決定;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15.3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果國家或地方頒佈新的有關法律法規或修訂相關規定,本協議按照新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修訂,如果出現衝突、爭議或者分歧,應當按照公平原則處理。
15.4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本協議被宣佈為無效或被解除,則附件中的其他協議也為無效或應被解除。
15.5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機構戶開戶代辦人姓名:_________機構戶開戶代辦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資金帳號:_________上海股帳號:_________上海股帳號:_________深圳股帳號:_________深圳股帳號: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傳呼: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網上證券委託暫行管理辦法》、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就甲方在乙方進行網上證券委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證券主管機關制定的有關規定、條例。
第二條網上證券委託是指甲方在乙方固定的經營場地之外,利用計算機通過登入網際網路,通過使用乙方提供的交易系統下達證券委託指令,買賣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證券,獲得成交回報資訊;甲方還可以通過該系統查詢本人的資金及股票餘額、明細,修改本人的通訊密碼及交易密碼,並可以獲得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實時股票行情等公開資訊及乙方提供的相關參考資訊。
第三條甲方已認真閱讀並理解乙方的《網上證券委託風險揭示書》,甲方清楚地認識到使用網上證券委託交易系統可能遭受的風險,並明確承擔全部所示風險。
第四條甲方承諾單獨使用乙方提供的網上證券委託交易交易系統,不利用該系統從事證券代理買賣業務,並從中收取費用。
第五條甲方應具備網上證券委託所必須的裝置以及登入網際網路的能力。甲方進行網上證券交易所須的軟體必須是由乙方提供的或是從乙方指定的網站下載的。
第六條甲方必須親自到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處簽署本協議並辦理網上證券委託開戶手續。甲方保證所填寫的開戶資料,以及以其他方式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均屬實、準確、完整、有效,並對所提供資料形成的後果負責。
第七條甲方辦理網上委託開通手續時,必須自行設定並掌握交易密碼和通訊密碼。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交易密碼和通訊密碼的保密,並建議甲方定期更換密碼,不要使用與個人資料有關的密碼。凡是通過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為甲方親自操作,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交易結果承擔責任。
第八條甲方必須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有效營業時間內下達交易委託指令。如因甲方下達交易委託指令時超過交易所規定的營業時間,致使甲方的交易指令不能成交,甲方應放棄提出異議和請求經濟賠償的權利。
第九條乙方按甲方預留的聯絡地址,定期向甲方提供書面對帳單。甲方聯絡地址如有變更,應及時與乙方聯絡。
第十條乙方為甲方提供證券實時行情及相關的證券資訊參考資料。乙方應明確標識行情的釋出時間或滯後時間,並說明資訊來源。甲方應對行情資訊及證券資訊進行核實,並不得以任何方式擴散。
第十一條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網上證券委託暫行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乙方不直接向甲方提供計算機網路形式的資金轉帳服務,並且不向甲方提供網上證券轉託管業務。
第十二條為了控制風險,乙方設定網上委託的單筆委託限額為_________元及交易日成交限額為_________元。甲方超過該委託限制的委託均認為無效。
第十三條甲方應辦理電話委託等其他委託交易方式,以便在網路中斷、高峰擁擠或網上證券交易方式暫時失效等情況下替代使用。
第十四條乙方免費維護客戶端系統軟體,乙方保證營業部端通訊介面的暢通,保證客戶委託資料的正常傳送、回報及清算的正常處理。
第十五條甲方的上海賬戶必須在乙方辦理指定交易。
第十六條乙方對甲方的開戶資料、交易資料、委託內容及密碼負有保密義務。除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外,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洩露甲方的開戶資料及委託內容。乙方未經甲方明確同意而洩露甲方的委託內容和開戶資料,致使甲方蒙受經濟上的損失時,甲方的索償權僅限於真實損失範圍之內。
第十七條甲方的網上證券委託內容以乙方電腦記錄資料為準。甲方對其委託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八條對因通訊、自然災害、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或者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的突發事故而造成乙方系統無法接受甲方指令,從而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由於政策發生重大變化而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條本協議一經簽署,甲方即被視作對證券主管機關制定的有關規定及對本協議的內容有充分的理解和認可。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書籤署後,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修訂,本協議與之不相適應的內容幾條款自行失效,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辦理。但本協議的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有效。
第二十二條甲方一切涉及本協議對所屬賬戶下的證券、資金及其他利益或權益的爭議,乙方均按國家司法機關、仲裁機關及證券管理機關的法規、裁決或有關指令辦理。
第二十三條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二十四條乙方具有本協議的解釋權。
第二十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甲、乙雙方的證券代理買賣委託關係終止或甲、乙雙方協議終止或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要求終止為止。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甲方(委託人):____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人):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範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區____路的____住宅區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內公用設施、裝置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裝置、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共生活秩序;
5.娛活動場所;
6.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輛行駛及停泊;
8.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託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託管理期限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義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商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定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元(全國)、____元(省)、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間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襝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
(六)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附:住宅區業主公約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並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1.地點____區____路;
2.總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3.總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____平方米,其他____平方米);
4.樓宇____棟____套;其中:高層樓宇____棟____套,多層樓宇____棟____套;
5.業主數量:____個;
6.管委會財產:
(1)公用設施專用基金;____元;
(2)物業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會____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____平方米;
(3)商業用房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1)道路:車行道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平方米;
(2)園林綠化地面積:____平方米;
(3)教育設施:中學____所,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國小____所,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幼兒園____所,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4)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____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網球場____個,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門球場____個,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兒童遊樂場所____個,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其他:a、
b、
c、
(5)路燈____盞;庭園燈____盞;其他為燈:a、
b、
(6)汙水檢查井____個,排汙管____米;雨水檢查井____個,雨水管____米;化糞池____座;明溝____米;暗溝____米;
(7)消防水泵頭介面____個;
(8)停車場____個,總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車位____個;
(9)綜合樓____座,建設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a、 b、
(10)肉菜市場____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11)郵電局(所)____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12)影劇院____座,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13)醫院____座,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0有____、____、____項已竣工音樂會使用,有____、____、____項尚未竣工或交會使作,預計____年____月可交會使用。
8.其他事項:
(1)
(2)
(3)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業主大會的召集:
(1)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式和形式召集,先舉產生管委會。
A.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徵求業主的意見後提出管委會員候選人名單,並作發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的士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式及籌委會候選人名單街頭住宅區內公告
D.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籌委會,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第一屆籌委會產生後,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准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權的已入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並參加投票表閃,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2)管委會成立後,負責召集此後的業主大會,並每個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抽標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於接到該項提議後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於如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
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業主大會必須有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是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採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戶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筍代表投票。委託代表投票,必須於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准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託書,否則該項委託無效。授權委託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並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臺、消防裝置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範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機根據房屋的牆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裝置、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善,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到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機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種違章建築、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烽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並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和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並在三日內得到答覆;
10.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佈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帳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牧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右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事同或有在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對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如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拆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並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2)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牆、樑、柱、樓板、陽臺、天台、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佔;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並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准後方可施工,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戶表後部分(往使用者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使用者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築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汙、消防等公用裝置;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踐踏、佔用綠化地;
(2)佔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3)亂拋垃圾、雜物;
(4)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5)損壞、塗劃園林藝術雕塑;
(6)聚眾喧鬧;
(7)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經營鍛造、鋸木、建築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防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規定禁止的其它行為。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後,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進入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共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並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居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1)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牧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深圳市公共衛生條例;
(3)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4)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5)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其他有關住宅區的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係時,告知對方並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牧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和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管委會成立後,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並交業主大會通過後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0。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帳代管、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裝置、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後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以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裝置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並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採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採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它事項
1.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後印制,並在本住宅區入住率達到30%後組織已入住業主簽訂。
2.本業主公約已入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後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業主大會可以依支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並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牴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
簽約時間:
代表: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名下物業:住宅:____棟____房
商業使用者____棟____房(店、鋪)
其它:
附: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
第一條____住宅區業主管委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深圳經濟物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貪汙核准登記後,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發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 本管委會接受審計署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 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發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和,維護信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 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 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期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 本管委會設委員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名,執行祕書__名。執行祕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先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祕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祕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祕書為專職或兼職。
第六條 本管委會委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3.採用公開招標或其他方式,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進行牧業管理並與其簽訂委託管理合同;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5.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對本住宅區的年度管理計劃,住宅區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維修工程專案;
6.審查並決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
7.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本住宅區的牧業管理工作;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前款的第3、5、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准。
第七條 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帳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到少公佈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 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產經業主大會批准後要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祕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 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如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並書面呈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 管委會會議的如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們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託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 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條 管委會召開會議時,可以邀請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的人員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參加會議,但上述人員沒有表決權。
第十三條 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中央電視臺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託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委託書,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 管委會執行祕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並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後存檔。
第四章 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 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並經業主大會批准。
第十六條 本管委會委員則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 本管委會委員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後,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並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份當選為委員,但已不再是業主;
5.以書面形式向管委會提出辭呈;
6.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7.業主大會已將其罷免的。
第二十條 任何委員停任或退任而不尋求連任時,必須在停任或退任後半個月內將由其管理、儲存的本管委會的檔案、資料、帳簿以及屬於本管委會的任何財產(動產、不動產)移交給本管委會。
第二十一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對本管委會的建議和批評權;
3.參與本管委會有關事項的決策;
4.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第二十二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義務:
1.遵守本管委會章程;
2.執行本管委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管委會的工作;
3.積極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仁義和活動;
4.向本管委會的工作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
第五章 管委會日常經費收支與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來源是本住宅區的管理服務費。
第二十四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開支包括:業主大會和管委會會議;購置裝置;編印資料。購買書刊資料;國內外交往;有關人員的津貼;日常辦公及其他專案的費用等。經費收支帳目(不包括現金)由執行祕書管理,每月臺票向管委會會議彙報,每年度向業主大會彙報。
第二十五條 本管委會的辦公用房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購買的物業管理用房中劃出。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業主大會通過有關本章程的決議和細則都是本章程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七條 管委會的終止與解散:本管委會依照業主大會的決定或市社團登記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的決定終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管委會。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與有關法規不符時,按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業主大會通過後生效。
附:住戶手冊
一、前言
二、簡介
三、物業管理
四、管理費用
五、裝置及服務
六、裝修管理
七、入住前期的特別服務
八、業主及使用者的其它責任
九、保安/安全
十、關於防盜門、窗安裝的有關辦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潔
十三、衛生管理細則
十四、保險
十五、常用電話號碼
十六、結語
一、前言
為 了便於業主/使用者進一步瞭解小區管理公約的內容及運作情況,管理公司物編寫此住戶手岫,以供參考之用。小區住戶手冊根據管理公約而制定,其目的在於保證小區所有精度及使用者能有效地使用其購置之物業,而並非對業主及使用者加以約束。管理公司將竭誠為各業主使用者提供盡善盡美的管理服務。
二、小區簡介
小區佔地 公頃,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綠化面積 平方米,綠化率為 。物業管理公司以現代的意識、全方面的構思服務於業主,使業主在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下,充分享受舒適、寧靜、祥和的生活,創造出一個溫馨、各諧、全新的花園式住宅。
1.按照建設國際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區的整體居住環境質量。
2.注意加強物業管理,保持住宅小區建設整體環境和使用功能長久良好。
3.實行超前管理,參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業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礎,以優質高效的服務,得到廣大業主的認可。
4.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主要負責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嚴格和管理制度,做到違者必罰,獎罰分明。
(2)保安:小區有專門保安力量,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
(3)清潔:保潔員定時清掃和清運垃圾,保持小區內地段衛生,做到地面無煙頭,無紙屑,地痰跡,無汙印,垃圾清運採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運時再汙染。
(4)綠化:負責小區綠化,四季維護樹木,花草,修剪花木,維護綠化景觀。
(5)車輛交通管理:對機動車輛進入小區加以限制,保持小區寧靜的氣氛。
(6)有償服務:代請保姆,代為購物,你訂機票,接送孩子,照顧老幼,病殘,打掃客戶衛生,成立老年活動中心等生活服務系列。
(7)有償中介服務:代業主出租、出售小區住房。
(8)設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業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據管理公約的條文,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為小區之物業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權
管理公司有絕對的權力代表各業主及使用者就有關管理本小區之一般事務與政府公共事業機構和團體進行磋商及處理有關問題。
3.公共地方及設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據管理公約條文所賦予的權力,將管理及負責所有公共地方、小區結構、電梯、泵房、綠化及其他公共設施及裝置之保養、維修及管理。
4.管理職員
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務,管理公司僱有專業管理人員及專業維修承造商負責小區一切日常管理及維修事務。請各業主及使用者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職員作麼人性質服務,所有管理員工一律不準向業主,租戶。住客或任何承造熵收取管理賞賜或其他利益。
5.建議及投訴
任何人士若對小區環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議或投訴,請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
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時間以外,小區監控中心仍有值班職員為客戶服務。
管理公司電話(辦公時間):
管理處電話(二十四小時服務):
四、管理費用
1.管理費
管理費乃根據每年度之管理開支預算而制定,計有管理員工薪酬,稅收,公共地方水電費、公共地方之清潔費用,公共設施維修費,法律及其他專業諮詢費用、小區保險、第三者保險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費金額將根據日後實際支出需要而調整,調整前各業主將獲預先通知。
2.管理保證金及管理基金
各業主應於驗收其單位合格後,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數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用作為履約保證金。同時亦需支付數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作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維修開支。當管理基金不足時,管理公司可發也通知,要求各業主增繳管理基金。各業主不得動用保證金或管理基金,作為抵扣管理公約內所指定各項應付費用。
3.繳付管理費
樓宇管理費於每月10日前繳付,管理公司為各使用者專責管理本小區,任何租戶延期繳交管理費,管理公司有機根據公約賦予的權力征收利息、催繳手續費用,甚至停止供應水,電及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追討。
付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辦法:以支票或現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區管理處。
4、管理費盈虧
小區之管理公約內訂明,如管理費不足以應付各項開支時,各業主須按比例交付不足之數目,如有盈餘,則將會撥入下年度帳目。各業主與使用者床相互協調使用期間的費用分攤比例,管理公司最終將以物業業主為法定負責人,而不涉入業主與使用者之間之關係。
管理帳項
5、 管理帳項以實報實銷方式處理,收入及支出帳項將按時向各業主/租戶通知。各業主在繳足所有應付管理費用的,有權向管理公司索取有關帳單副本作為參考。
6、業權轉讓
如有更改或轉讓業權,原業主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則仍須負責該單位之管理費用。業權轉讓時,管理費保證金及管理基金,應按管理公司所指定應辦之妥善手續,轉讓予新業主名下。賣方業主自行安排向買方收回上述做主金及基金。
五、裝置及服務
1.電力
各單位都已安裝獨立電箱、電錶及充足的電燈及插座若發現陳舊必須更換,任何電器工程必須由合格(指定)的電器技工進行。
2.供水
小區24小時供應冷、熱水。接駁洗衣機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技工進行。自來水是利用水壓輸送到各單位的,因此即使是輕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時必須將水嘴關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區的公眾地方,設施或其他單位業主蒙受損失,該單位的業主必須負責維修及賠償。
3.煤氣
小區24小時保障煤氣源供應。接駁供氣裝置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指定)的技工進行。系統若發生洩漏現象,須及時與管理處取得聯絡以免造成更大損失。
4.電話
小區已鋪設電話電纜直達各物業單位,使用者可向管理中心呂請接駁及安裝電話。
5.電梯服務
小區各樓宇備有先進的電梯,為客戶提供24小時服務。
6.公共天線
各單位均高有電視天線插位。若需嗇額外的天線插位時,可通過管理處安排保養承辦商安裝,而費用應由有關業主負擔。根據小區公約條文,所有單位均不得安裝任何室外天線。
7.消防系統
小區的消防裝置含每層設定的消防栓,由管理員24小是值班,監察消防系統的運作。
六、裝修管理
1.政府法規、公約條文
使用者在室內進行任何工程,必須事前確定該項工程是否牴觸有關政府部門之法例及管理公約條文,若所進行工程發生違反法規條文情況,使用者須將改變部分恢復原面貌,直至有關方面滿意方面的資料,業主可先向管理公司問詢。
2.使用者在單位內施行各類裝修工程必須確保不影響樓宇結構和原有系統,並須書面通知管理處,提交有關裝設計圖及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待申請批准及繳納裝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險後,方可開工。
3.裝修保證
(1)裝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單位面積制定,並由管理公司儲存,作為保障裝修期內,承辦商或其工作人員對小區物業或其他單位造成破壞、損耗、塗汙時作適當處理。工程完成後,經管理公司檢查完畢,才會按實際情況作全部或部分發還。
(2)第三者保險--為減少在裝修時發生意外所導致損失,承辦商應購置工程期間第三者保險,金額方面由管理處視其單位及工程大小評定。
4.裝修規則
(1)提供足夠之保護防禦設施予樓宇內之結構、裝置、裝飾等,避免裝修期內有任何損毀。對於桉宇內裝置有任何損毀或因缺甜言蜜語防禦設施而導致破壞,包括裂痕、汙漬等,有關業主需賠償一切修繕費用。
(2)裝修期間不得佔用小工內公共地方,為保障其他業主及其他使用者的利益,基有任何人士及物業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間接損害,將由有關使用者負責及賠償。
(3)儘量提供足夠防禦措施減抵裝修期內收到之塵埃、噪音和氣味等,令小區內其他業主,使用者不要受到干擾和感覺不便。
(4)施工現場必須備有緊急醫療藥品,必須有足夠防火裝置,如惡意火簡等,以備發生事故時緊急應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業主單位進行裝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儲存任何建築裝修物品、工具或廢料等。
(7)不可在小區內之消防喉取水作調製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裝修工人必須空著適當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入工作範圍,以防發生意外及有礙觀瞻。
(9)所有裝修工人在小區範圍內必須掛上管理公司發出的工作證,工作證每天四上向管理處登記領取,每天下班時必須交回管理處,如有任何損壞或遺失應立好賠償,否則嚴禁進入小區範圍內或在物業範圍內進行工作。
(10)所有機器、工具、裝置、包裹或建築裝修材料等,若要搬離小區範圍,必須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門許可證再經檢驗始可放行。
(11)裝修承造高須對其本身用具、裝置及建築材料等承擔保管責任,管理公司概不負責任何損失或遺失。
(12)切勿交混凝土、吵石、瓦礫或其他雜物倒入坐廁或排水渠內。
5、物業外牆
所有使用者皆不得適拆、更改或干擾物業外牆及公共地方裝置,或改討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高任何招牌、帳篷、窗花、秩籠、花架、天線或將其他物品裝置物業外牆上。
發吸任何上述違章行為,業主/使用者將需承擔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額外工作負擔費用。
6、裝修承造商
各使用者所聘的指定裝修承造商在進行工程時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設施損毀或對其他住戶物業構成破環,有關使用者必須負責所有賠償損失,因此在選聘裝修承造商時必須小心謹慎。
七、人往前期的特別服務
尊敬的業主:
歡迎您入住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負責及管理的小區,並對您給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援表示感謝,在這裡您將充份享受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丫區管理處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務。
為了便於您儘快、順利地進駐小區,管理處開辦了裝飾、搬家業務,如您需要,請儘快與我公司聯絡。
聯絡電話:(裝飾):
聯絡電話:(搬家):
八、業主及使用者的其他責任
1、物業用途限制
各使用者不得將其單位用作非法工吵道德或與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約秫等許可告示相牴觸的用途。
2、飼養寵物
住戶所飼養的寵物,必須在管理處指定地方排匯及做廢物處理事宜。
3、噪音氣味
為優質環境寧靜使用者切勿在其室內發出噪音或氣味,滋擾其他使用者。
4、公眾通道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郵箱:
甲乙雙方根據《_____》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經共同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相關事項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委託管理事項的內容、範圍和具體要求
1、委託管理事項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管理事項的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託管理事項的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管理許可權
乙方管理委託事項的許可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管理標的交付時間及交付方式
1、委託管理標的交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管理標的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委託管理期限
1、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時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本合同約定的委託管理期限屆滿,雙方的權利義務自行終止。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再行管理委託事項。
五、保證金的支付方式
1、乙方自願管理受託標的並向甲方交納保證金_______元,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清保證金,甲方收到保證金後將相關委託管理手續交於乙方。
2、保證金在雙方一致同意提前解除合同結清相關費用或合同終止後甲方返還乙方。
六、報酬的支付方式
1、管理委託標的第一年贏利_______萬元以上,甲方按_______%支付乙方報酬。
2、管理委託標的後兩年贏利_______萬元以上,甲方按_______%支付乙方報酬。
3、報酬於次年的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一次性支付給乙方,甲方須按期履行,如有拖欠須按每天_______%支付乙方作為滯納金。
4、乙方管理受託事項時,利益額不足甲、乙雙方規定的_______元時,乙方應交納相應差額,補足為_______元。
5、乙方管理受託事項時廣告、裝置、維護、人事、工資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除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外,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6、鑑於委託管理標的房屋租金已由甲方付給房東,因此委託管理期間乙方每月的房屋租金以現金方式返還於甲方。
七、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交付委託管理的標的,尊重乙方在委託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管理活動,甲方無正當事由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但對其財務狀況、服務質量享有監督權。
2、甲方應當對乙方委託管理標的前的債權做出清理,並由甲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收回原先對外出租或承包的一切場地和工種。
3、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披露與委託管理事項相關的具體情況,提供與委託管理事項有關的檔案及其它材料。
4、甲方有權不定期對乙方的管理活動進行監督與評估,要求乙方及時報告委託管理事項的進展情況,並將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乙方並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5、甲方有權自行使用除委託管理標的房屋以外的房屋,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前,應找到甲、乙雙方認可的擔保人(物)並提交擔保人(物)的相關手續及資料交於甲方。在本合同中約定,委託管理期間出現乙方不能履行責任時,甲方有權找擔保人(物)承擔責任。
2、乙方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技能和經驗,盡心盡職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本合同的約定處理委託管理事項。乙方在承修雙方聯絡的車源時,須嚴格按照所簽訂的維修合同辦理一切業務,不得使用偽劣汽車配件,不得弄虛作假,保證服務質量,做到價格合理,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管理委託事項,未經甲方書面形式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取消委託管理事項中的專案或者超越委託管理許可權管理委託事項,乙方如須變更或取消委託管理事項中的專案必須經甲方書面形式同意。
4、乙方應當在委託許可權和期限內親自處理委託事項,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委託給任何第三方。
5、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向甲方報告委託管理事項的進展情況,對甲方瞭解委託管理事項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6、應甲方要求,就本合同所涉事項及相關資訊,乙方應當保守祕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任何第三方進行披露。
7、乙方處理委託管理事項取得的收益應當按照約定交付給甲方。
8、乙方享有在受託管理期間對委託管理標的的生產、人事、財務、工資等方面的管理權。
9、乙方在委託管理事項處理完畢或者委託期限屆滿後,應按甲方要求將管理委託事項涉及的相關的資料和財物移交甲方。
10、乙方不得利用委託管理事項,損害甲方利益。
九、委託管理標的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1、乙方在受託管理期間享有委託管理標的所屬設施的專用權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但乙方應負責委託管理標的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並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執行狀態隨受託管理標的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如委託管理期間有出現問題所有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在委託管理期內如乙方須對管理標的進行裝修、改建、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使用者影響的,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如果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能進行。裝修、改建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在受託管理期間經過各政府相關部門和甲方同意後進行裝修、改建。委託管理終止後不得對場地固定設施進行破壞和拆除。
十、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報酬給乙方的,每逾期一日,按照《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辦理或完成的委託管理事項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約定的,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的保證金:
(1)乙方擅自轉委託的。
(2)乙方擅自變更委託管理事項的。
(3)乙方超越委託許可權管理委託事項的。
(4)乙方在委託管理期限屆滿後,未經甲方同意管理委託事項的。
(5)乙方利用委託管理事項,損害甲方利益的。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受援學校):聯絡方式:地址:乙方(支援學校):聯絡方式:地址:風險提示:
在委託合同中,應對委託事務的基本資訊進行準確、詳細約定,尤其是委託事務的具體要求,以確保受託人能夠很好地完成委託事務,同時受託人必須在委託人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如果受託人超越許可權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或委託人減少其相應的報酬。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要求,為促進全市義務教育學校優質均衡發展,經甲方與乙方共同協商,雙方就委託管理(合作辦學)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風險提示:
委託合同中要明確約定委託事務,應對期限進行明確約定。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若委託合同是有償的,因受託人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但是,因委託人自己指示不當或其他過錯致使受託人遭受不應有損失的,該損失由委託人自行承擔;若委託合同是無償的,因受託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一、委託管理(合作辦學)性質及方式本協議所謂委託管理(合作辦學),即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在市教育局領導和支援下,乙方支援甲方辦學,由乙方向甲方選派具備資質的優秀管理人員和師資隊伍,並根據本協議規定,雙方分別享有相應的權利、承擔相應的責任、履行相應的義務,共同推進甲方實現優質發展。
二、委託管理(合作辦學)期限
1、委託管理(合作辦學)期限為________年。
2、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甲方所屬區教育局每年對委託管理工作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議不能執行的,雙方協商後予以解決。
三、委託管理(合作辦學)目標乙方支援甲方,雙方共同努力,用________年時間,促進甲方辦成一所辦學理念明晰、管理水平較高、教育教學質量突出、辦學特色鮮明、社會認可度高的優質品牌學校。風險提示:
合同中應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利於受委託人在權利範圍內完全履行義務,順利完成委託事項,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間內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為得失,便於爭議的解決。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主動發展願望強,幹部、教師有促進學校優質發展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2、積極配合乙方開展委託管理工作,為乙方實施委託管理工作營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3、擁有對學校資產(包括校園、校舍以及甲方投資形成的各類教學裝置、設施)的所有權。甲方負責學校校舍及辦學設施裝置日常維護、改造費用。甲方負責完成各項設施裝置的配置,確保所需資金。辦學標準如有特殊需求,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申請立項由甲方予以解決。
4、按照相關規定,提供專案所需專項經費,確保該專項經費用於支援委託管理工作。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具有支援、幫助甲方優質發展的高度使命感和責任心。
2、協議有效期內,選派並保證有_______名以上優秀管理人員或教師定期或不定期在甲方工作,且管理人員不少於_______人。
3、按照相關規定,有獲取合理報酬的權利。
4、幫助甲方提升辦學理念,探索建立現代學校制度,規範學校治理行為,提升學校治理水平。
5、指導甲方開展基於學科、課堂、校本的各項研修活動,健全研修制度,加強學科建設,深化教學研究,提升教師教學水平及教育科研能力。
6、依據甲方教師隊伍建設需求,為甲方學校教師的專業發展提供相應的培訓與指導。
7、利用自身資源支援指導甲方開發開設特色課程。
8、指導甲方開展教育改革實驗,推進甲方品牌學校建設,打造特色學校。
9、利用自身資源為甲方學生提供校外活動場地設施,協助開展學生實踐教學活動。
五、委託管理專案履行的計劃、進度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幫助甲方專案學校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幫助甲方專案學校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幫助甲方專案學校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經費管理與使用、報酬的支付方式及時限
1、補助委託管理工作專項經費每年_________元,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與使用,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2、甲方及時向乙方支付委託管理工作報酬,採取__________________方式支付。
七、解除熱門協議書、如一方提前解除協議,須提前_________個月告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並報市、區教育局同意後方可解除協議。
2、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本協議內容,如有違反本協議實質內容的即視為違約。
八、其它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者在履行過程中遇到其他問題,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有必要,可簽訂補充條款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甲、乙雙方主管區教育局各一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法人代表(簽字):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公章):法人代表(簽字):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XX市政府和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和相關要求,在遵守《城市照明管理規定》的前提下,以提高XX市照明質量為己任,特擬定以下委託管理協議。
一.管理原則
統一巡查、分級管理、統一標準、分攤費用
二.管理範圍
三.管理期限與形式
委託管理期限為 年,從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管理形式同國有企業管理性質,有法人單位管理。如果管理期間發生體制變更等有關事宜,應按規定的申報、審批順序辦理。
四.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
乙方:
1.甲方
權利:
⑴.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管理行為進行監控。
⑵.甲方有權對乙方管理所產生的效益進行評估。
⑶.管理期間,甲方可因為路燈照明的實際需要,向乙方提出改革及改造要求。
義務:
⑴.管理期間,甲方根據XX市人民政府的相關規定,保持對路燈設施管理經費的投入,保障基本的管理需要。
⑵.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管理工作的開展,創造良好的管理空間,依法維護和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⑶.甲方同意每年支付乙方委託管理費用 元,具體支付方式另待商定。對額外提出的改革、改造要求,再根據協商另行支付。
2.乙方:
權利:
⑴.乙方依照本協議享有充分的管理權,在委託管理期間,乙方應對甲方提出的改革、改造意見進行評估,進行可行性研究,保障甲方的利益不受損失。
⑵.乙方在符合國家和XX市相關規定和政策的前提下,應積極探索改革創新,及時向甲方提出管理上面的新舉措,並以書面形式提出具體的需要由甲方幫助協調、支援。
⑶.管理期間,乙方享有對路燈等設定的管理權,但不享有處置權。乙方享有合理的獲得委託管理費的權利。
義務:
⑴.管理期間,乙方應自覺地將各項管理工作置於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管和社會的監督之下,接受甲方對管理工作的監控和評估。
⑵.乙方應建立規範的管理制度,力求達到管理目標,並積極地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五.協議的解除與違約責任
若出現以下事由之一,雙方簽訂的協議可提前解除:
1. 簽約雙方均同意終止的,經雙方簽署協議後停辦,善後事項按協議辦。
2.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義務或違約的,經雙方協商,簽訂終止協議,各方違約責任按協議承擔。如雙方協議不成,按合同法原則處理。
六.協議的生效與變更
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託管理期滿後自然失效。乙方如意向繼續管理,須在協議終止前1個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另籤協議。在協議執行中,甲乙雙方法人代表如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協議。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地位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則共同協商,及時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正本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託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託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曾用名:
船舶種類:建造日期:年 月日
總長: 型深:型寬:
總噸: 淨噸:載重噸:
主機功率:
二、船舶委託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至年月 日止。
三、甲方責任:
⒈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⒉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並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並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⒊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⒋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稅費;
⒌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汙染險、船舶承運險,並爭取保費優惠;
⒍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⒎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絡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⒏其他責任:
四、乙方責任:
⒈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薦船員,並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⒋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並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⒌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⒍其他責任:
五、雙方關於經營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六、雙方關於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七、雙方關於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八、雙方關於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九、其他約定: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並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住址: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實現資產的保值、增值,委託乙方進行資產管理,乙方以人才和資訊優勢為依託,接受甲方的委託,雙方就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託資產的種類及評估辦法
甲方保證委託資產的合法性,甲方委託管理的資產為下列第( )項:
1.貨幣資金,計人民幣(或美元、港幣等)____________元;
2.合法託管、登記的證券,詳見清單,計____________股,摺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並按下列方法評估價值:
(1)已上市證券按委託前一日證券收盤價。
(2)尚未上市證券按發行價________倍計。
(3)其他資產,詳見清單,摺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二、賬戶管理
甲方以自己的名義在乙方的營業部設定股票在賬戶和資金賬戶,授權乙方在下列賬戶中進行資產管理:賬號名稱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期限
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具體從甲方在乙方開設專門賬戶並將資產交付給乙方管理之日起算起。
四、投資限制
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的資產投資範圍僅限於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品種,其運作範圍為:_____________。
五、授權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進行投資,具體交易品種與買賣時機由乙方決定。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規定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並有權對乙方管理資產的行為進行監督;
2.甲方確保未利用銀行信貸資金進行委託投資,並保證委託資產的合法性,且不 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3.甲方保證委託資產的足額按時到位;
4.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未通知乙方或未取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自行動用其委託乙方管理的資產,也不得擅自將相關委託資產私自留存或另立賬戶儲存。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對甲方的資產進行合理管理並有權在授權範圍內自主決定最佳投資組合;
2.乙方應依據本協議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謹慎盡職原則,對甲方的資產進行管理;
3.乙方不得在未通知甲方或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為自己的經濟利益動用甲方資產;
4.乙方保證執行證券投資的合法合規性;
5.乙方保證委託資產的安全性,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利益的活動;
6.及時清算甲方委託資產的投資收益。
八、佣金和管理費的收取方式
乙方應儘自己所能,發揮受託資產的最大效益。若年投資收益率低於________%,乙方不收取交易佣金和管理費;若高於這一比例,超過部分按以下方式結算:
1.高於____%,甲乙雙方按____∶____分成;
高於____%,甲乙雙方按____∶____分成;
高於____%,甲乙雙方按____∶____分成;
2.高於____%,超出部分收益歸乙方所有。
九、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一)甲方在委託期限內不得減少委託投資款;
(二)甲方在委託期限內要追加委託投資款的,應提前三日通知乙方;
(三)甲方追加投資的期限不得少於三個月。
十、到期結算
(一)存量證券處理:委託資產到期,乙方結算存量證券應遵循以下原則:
1.已上市證券按到期日前一天證券收盤價結算;
2.未上市證券按證券發行價的____倍進行結算。
(二)資金結算劃撥:
1.協議到期無存量證券的,按扣除有關稅費和乙方分成後的餘額結算;
2.協議到期有存量證券的,按貨幣資金加上存量證券的結算金額扣除有關稅費和乙方分成後的餘額結算;
3.結算結果以雙方各自的授權代表簽字確認為準;
4.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_日內將結算資金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戶內;
5.存量證券的結算額可以與乙方應得的分 成相抵銷,多退少補;
6.甲乙雙方結算完畢後,甲方對存量證券不再擁有任何權益,乙方無須徵得甲方同意,有權決定存量證券的買賣和直接劃轉存量證券的交易資金。
十一、協議延期
(一)如果本協議需延期,甲乙雙方應在本協議期滿之日30天以前,就本協議延期事宜達成書面一致意見。
(二)若本協議延期,甲乙雙方可選擇以下一種結算方式:
1.按照協議規定的期滿日進行結算,甲方的委託投資額也相應地按結算後的餘額為基數;
2.甲乙雙方待協議規定的延期日期滿後統一結算。
十二、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如有違反本協議約定的行為,均應向對方承擔違約金額日萬分之三的違約責任,並應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
十三、爭議的解決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並依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約束力。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住宅區物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________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委託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委託管理範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_住宅區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區內公用設施、裝置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裝置,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住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託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託管理形式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一)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____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3.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4.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5. 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定管理處;
6.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7.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8.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9.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0.開展卓有成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元(全國)、_____元(省)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管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分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
住宅區業主公約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並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1.地點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路
2.總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平方米),
4.樓宇______棟_____套;其中:高層樓宇_____棟_____套多層樓宇_________棟_________套;
5.業主數量:_________個;
6.管委會財產:
(1)公用設施專用基金:_________元; ;
(2)物業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會________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_________平方米;
(3)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1)道路:車行道_____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_____平方米;
(2)園林綠化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教育設施:中學_______所,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國小_______所,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幼兒園________所,建築面積___平方米;
(4)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______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網球場____________個,佔地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門球場____個,佔地面積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__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兒童遊樂場所______個,佔地面積______平方米;
其他: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路燈______盞;庭園燈______盞;其他燈:a.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
(6)汙水檢查井______個,排汙管______米;雨水檢查井______個,雨水管______米;化糞池______座;明溝___________米;暗溝______米;
(7)消防水泵頭介面______個;
(8)停車場______個,總佔地面積______平方米,車位______個;
(9)綜合樓______座,建設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肉菜市場______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11)郵電局(所) ______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12)影劇院______座,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13)醫院______座,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1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有______、______、______項已竣工交付使用,有______、______、______項尚未竣工或交付使用,預計______年______月可交付使用。
8.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業主大會的召集:
(1)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人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式和形式召集,選舉產生管委會。
a.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徵求業主的意見後提出管委會委員候選人名單,並作好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將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式及管委會候選人名單等在住宅區內公告;
d.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管委會委員,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第一屆管委會產生後,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准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住宅所有投票權的已人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並參加投票表決,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2)管委會成立後,負責召集此後的業主大會,並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於接到該項提議後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召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於召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業主大會必須有已人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提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採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戶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每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委託代表投票。委託代表投票,必須於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准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託書,否則該項委託無效。授權委託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並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本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臺、消防裝置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範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權根據房屋的外牆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裝置、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權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各種違章建築、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並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物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並在三日內得到答覆;
10.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佈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賬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物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可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合同或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會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召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訴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並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2)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牆、樑、柱、樓板、陽臺、天台、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佔;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並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准後方可施工,接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戶表後部分(往使用者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使用者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者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築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汙、消防等公用裝置;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踐踏、佔用綠化地;
(2)佔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3)亂拋垃圾、雜物;
(4)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5)損壞、塗劃園林藝術雕塑;
(6)聚眾喧鬧;
(7)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嗓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經營鍛造、鋸木、建築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妨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的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後,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30)進人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其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並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據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1)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深圳市公共衛生管理條例;
(3)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4)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5)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其他有關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係時,告知對方並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物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管委會成立後,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並交業主大會通過後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o.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賬代管,用於房屋的外牆面、樓梯間、通道、屋面、本體主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裝置、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後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裝置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並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採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可採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他事項
1.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後印制,並在本住宅區人住率達到30%後組織已人住業主簽訂。
2.本業主公約已人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後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業主大會可以依法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並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牴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下物業:住宅:________棟_______房
商業使用者________棟______房(店、鋪)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________住宅區業主管委員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依法核准登記後,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切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 本管委會接受社團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 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 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 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 本管委會設委員_______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_______名,執行祕書_________名。執行祕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選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祕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祕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祕書為專職或兼職。
第六條 本管委會委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3.採用公開招標或其他方式,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進行物業管理並與其簽訂委託管理合同;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5.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對本住宅區的年度管理計劃、住宅區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維修工程專案;
6.審查並決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
7.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工作,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9. 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准。
第七條 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賬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至少公佈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 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並經業主大會批准後可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祕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 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並書面陳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 管委會會議的召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位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託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 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條 管委會召開會議時,可以邀請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的人員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參加會議,但上述人員沒有表決權。
第十三條 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員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託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委託書。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 管委會執行祕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並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後存檔。
第四章 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 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的,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並經業主大會批准。
第十六條 本管委會委員由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 本管委會委員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後,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並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份當選為委員,但已不再是業主;
5.以書面形式向管委會提出辭呈;
6.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7.業主大會已將其罷免的。
第二十條 任何委員停任或退任而不尋求連任時,必須在停任或退任後半個月內將由其管理、儲存的本管委會的檔案、資料、帳薄以及屬於本管委會的任何財產(動產,不動產)移交給本管委會。
第二十一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對本管委會的建議和批評權;
3.參與本管委會有關事項的決策;
4.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第二十二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義務:
1.遵守本管委會章程,
2.執行本管委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管委會的工作;
3.積極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會議和活動;
4.向本管委會的工作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
第五章 管委會日常經費收支與辦公用房
第二十三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來源是本住宅區的管理服務費。
第二十四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開支包括:業主大會和管委會會議;購置裝置;編印資料、購買書刊資料;國內外交往;有關人員津貼;日常辦公及其他專案的費用等。經費收支帳目(不包包括現金)由執行祕書管理,每月向管委會會議彙報,每年度向業主大會彙報。
第二十五條 本管委會的辦公用房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購買的物業管理用房中劃出。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業主大會通過有關本章程的決議和細則都是本章。
第二十七條 管委會的終止與解散:本管委會依照業主大會的決定或市社團登記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的決定終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管委會。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與有關法規不符時,按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業主大會通過後生效。
附 住戶手冊
一、前言
二、簡介
三、物業管理
四、管理費用
五、裝置及服務
六、裝修管理
七、人住前期的特別服務
八、業主及使用者的其他責任
九、保安/安全
十、關於防盜門、窗安裝的有關辦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潔
十三、衛生管理細則
十四、保險
十五、常用電話號碼
十六、結語
一、前言
為了便於業主/使用者進一步瞭解小區管理公約的內容及運作情況,管理公司特編定此住戶手冊,以供參考之用。小區住戶手冊根據管理公約而制定,其目的在於保證小區所有業主及使用者能有效地使用其購置之物業,而並非對業主及使用者加以約束。管理公司將竭誠為各業主使用者提供盡善盡美的管理服務。
二、小區簡介
小區佔地 _________公頃,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綠化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綠化率為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以現代的意識、全方面的構思服務於業主,使業主在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下,充分享受舒適、寧靜、祥和的生活,創造出一個溫馨、和諧、全新的花園式住宅。
1.按照建設國際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區的整體居住環境質量。
2.注意加強物業管理,保持住宅小區建設整體環境和使廳功能長久良好。
3.實行超前管理,參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業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礎,以優質高效的服務,得到廣大業主的認可。
4.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主要負責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做到違者必罰,獎罰分明。
(2)保安:小區有專門保安力量,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
(3)清潔:保潔員定時清掃和清運垃圾,保持小區內地段衛生,做到地面無煙頭,無紙屑,無痰跡,無汙印,垃圾清運採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運時再汙染。
(4)綠化:負責小區綠化,四季維護樹木、花草,修剪花木,維護綠化景觀。
(5)車輛交通管理:對機動車輛進入小區加以限制,保持小區寧靜的氣氛。
(6)有償服務:代請保姆,代為購物,代訂機票,接送孩子,照顧老幼、病殘,打掃客戶衛生,成立老年活動中心等生活服務系列。
(7)有償中介服務:代業主出租、出售小區住房。
(8)設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業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據管理公約的條文,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為小區之物業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權
管理公司有絕對的權力代表各業主及使用者就有關管理本小區之一般事務與政府公共事業機構和團體進行磋商及處理有關問題。
3.公共地方及設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據管理公約條文所賦予的權力,將管理及負責所有公共地方、小區結構、電梯、泵房、綠化及其他公共設施及裝置之保養、維修及管理。
4.管理職員
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務,管理公司僱有專業管理人員及專業維修承造商負責小區一切日常管理及維修事務。請各業主及使用者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職員作私人性質服務,所有管理員工一律不準向業主、租戶、住客或任何承造商收取管理賞賜或其他利益。
5.建議及投訴
任何人士若對小區環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議或投訴,請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
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為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時間以外,小區監控中心仍有值班職員為客戶服務。
管理公司電話(辦公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處電話(二十四小時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管理費用
1.管理費
管理費乃根據每年度之管理開支預算而制定,計有管理員工薪酬、稅收、公共地方水電費、公共地方之清潔費用、公共設施維修費、法律及其他專業諮詢費用、小區保險、第三者保險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費金額將根據日後實際支出需要而調整,調整前各業主將獲預先通知。
2.管理保證金及管理基金
各業主應於驗收其單位合格後,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數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用作為履約保證金。同時亦需支付數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作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維修開支。當管哩基金不足時,管理公司可發出通知,要求各業主增繳管理基金。各業主不得動用保證金或管理基金,作為抵扣管理公約內所指定各項應付費用。
3.繳付管理費
樓宇管理費於每月10日前繳付,管理公司為各使用者專責管理本小區,任何租戶延期繳交管理費,管理公司有權根據公約賦予的權力征收利息、催繳手續費用,甚至停止供應水、電及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追討。
付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辦法:以支票或現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區管理處。
4.管理費盈虧
小區之管理公約內訂明,如管理費不足以應付各項開支時,各業主須按比例繳付不足之數目,如有盈餘,則將會撥人下年度賬目。各業主與使用者應相互協調使用期間的費用分攤比例,管理公司最終將以物業業主為法定負責人,而不涉人業主與使用者之間之關係。
5.管理賬項
管理賬項以實報實銷方式處理,收入及支出賬項將按時向各業主/租戶通知。各業主在繳足所有應付管理費用時,有權向管理公司索取有關賬單副本作為參考。
6.業權轉讓
如有更改或轉讓業權,原業主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則仍須負責該單位之管理費用。業權轉讓時,管理費保證金及管理基金,應按管理公司所指定應辦之妥善手續,轉讓予新業主名下。賣方業主自行安排向買方收回上述保證金及基金。
五、裝置及服務
1.電力
各單位都已安裝獨立電箱、電錶及充足的電燈及插座。為安全起見,切勿令電力負荷過重,電線及插座若發現陳舊必須更換,任何電器工程必須由合格(指定)的電器技工進行。
2.供水
小區24小時供應冷、熱水。接駁洗衣機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技工進行。自來水是利用水壓輸送到各單位的,因此即使是輕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時必須將水嘴關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區的公眾地方、設施或其他單位業主蒙受損失,該單位的業主必須負責維修及賠償。
3.煤氣
小區24小時保障煤氣氣源供應。接駁供氣裝置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指定)的技工進行。系統若發生洩漏現象,須及時與管理處取得聯絡以免造成更大損失。
4.電話
小區已鋪設電話電纜直達各物業單位,使用者可向管理中心申請接駁及安裝電話。
5.電梯服務
小區各樓宇備有先進的電梯,為客戶提供24小時服務。
6.公共天線
各單位均設有電視公共天線插位。若需增加額外的天線插位時,可通過管理處安排保養承辦商安裝,而費用應由有關業主負擔。根據小區公約條文,所有單位均不得安裝任何室外天線。
7.消防系統
小區的消防裝置含每層設定的消防栓,由管理員24小時值班,監察消防系統的運作。
六、裝修管理
1.政府法規、公約條文
使用者在室內進行任何工程,必須事前確定該項工程是否牴觸有關政府部門之法例及管理公約條文,若所進行工程發生違反法規條文情況,使用者須將改變部分恢復原面貌,直至有關方面滿意為止,其所需一切費用,概由該業主、使用者自付。在此法規條文方面的資料,業主可先向管理公司問詢。
2.使用者在單位內施行各類裝修工程必須確保不影響樓宇結構和原有系統,並須書面通知管理處,提交有關裝設計圖及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待申請批准及繳納裝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險後,方可開工。
3.裝修保證
(1)裝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單位面積制定,並由管理公司儲存,作為保障裝修期內,承辦商或其工作人員對小區物業或其他單位造成破壞、損耗、塗汙時作適當處理。工程完成後,經管理公司檢查完畢,才會按實際情況作全部或部分發還。
(2)第三者保險——為減少在裝修時發生意外所導致損失,承辦商應購置工程期間第三者保險,金額方面由管理處視其單位及工程大小評定。
4.裝修規則
(1)提供足夠之保護防禦設施予樓宇內之結構、裝置、裝飾等,避免裝修期內有任何損毀。對於樓宇內裝置有任何損毀或因缺乏防禦設施而導致破壞,包括裂痕、汙漬等,有關業主需賠償一切修繕費用。
(2)裝修期間不得佔用小區內公共地方,為保障其他業主及其他使用者的利益,若有任何人士及物業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間接損害,將由有關使用者負責及賠償。
(3)儘量提供足夠防禦措施減低裝修期內引致之塵埃、噪音和氣味等,令小區內其他業主、使用者不要受到干擾和感覺不便。
(4)施工現場必須備有緊急醫療藥品,必須有足夠防火裝置,如滅火筒等,以備發生事故時緊急應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業主單位進行裝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儲存任何建築裝修物品、工具或廢料等。
(7)不可在小區內之消防喉取水作調製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裝修工人必須穿著適當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人工作範圍,以防發生意外及有礙觀瞻。
(9)所有裝修工人在小區範圍內必須掛上管理公司發出的工作址,工作證每天早上向管理處登記領取,每天下班時必須交回管理處,如有任何損壞或遺失應立即賠償,否則嚴禁進入小區範圍內或在物業範圍內進行工作。
(10)所有機器、工具、裝置、包裹或建築裝修材料等,若要搬離小區範圍,必須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門許可證再經檢驗始可放行。
(11)裝修承造商須對其本身用具、裝置及建築材料等承擔保管責任,管理公司概不負責任何損失或遺失。
(12)切勿將混凝土、砂石、瓦礫或其他雜物倒人坐廁或排水渠內。
5.物業外牆
所有使用者皆不得遷拆、更改或干擾物業外牆及公共地方裝置,或改裝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設任何招牌、賬篷、窗花、鐵籠、花架、天線或將其他物品裝置於物業外牆上。
如有任何上述違章行為,業主/使用者將需承擔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額外工作負擔費用。
6.裝修承造商
各使用者所聘的指定裝修承造商在進行工程時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設施損毀或對其他住戶物業構成破壞,有關使用者必須負責所有賠償損失,因此在選聘裝修承造商時必須小心謹慎。
七、入住前期的特別服務
尊敬的業主:
歡迎您人住由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負責及管理的小區,並對您給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援表示感謝,在這裡您將充分享受到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站區管理處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務。
為了便於您儘快、順利地進駐小區,管理處開辦了裝飾、搬家業務,如您需要,請儘快與我公司聯絡。
聯絡電話(裝飾):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搬家):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業主及使用者的其他責任
1.物業用途限制
各使用者不得將其單位用作非法或不道德,或與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約條文等許可條款相牴觸的用途。
2.飼養寵物
住戶所飼養的寵物,必須在管理處指定地方排洩及做廢物處理事宜。
3.噪音氣味
為保持環境寧靜,使用者切勿在其室內發出噪音或氣味,滋擾其他使用者。
4.公眾通道
必須保持所有走廊、通道及樓梯暢通無阻。為保護各業主/使用者自身安全起見,遇有任何公共走道阻塞時,應立刻通知接待中心。若發現其他使用者做出妨礙公眾利益,阻塞走道等行為,更應主動舉報。
5.景觀物品
各使用者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進行洗滌、晾晒、熨燙衣物或其他物品。
6.神位
為保持環境清潔衛生,所有使用者禁止在門前或公共地方擺設神位及燃點香燭。
7.電梯服務
嚴禁使用客梯做送貨搬運物品用途,一切物品的運送,必須用管理公司指定的貨梯進行。
8.危險物
各業主不得在小區範圍內搬運、儲存及使用危險、易燃或易爆物品。
9.鐵閘/卷門
各使用者不得在其單位大門外或視窗裝置不符合管理處規定的不安全合格的鐵閘或窗花。
10.營業經商
除非得到管理公司書面批准,所有使用者不得在小區物業的公共範圍內擺設任何私用物品或進行各種形式的宣傳、經營、販賣活動,包括張貼、派發商品、樣品、宣傳品等等。各使用者及外來訪客亦不可在此範圍內向其他住戶進行派發物品、推銷或任何形式的磁擾。
11.法律糾紛
業主或使用者在小區物業範圍內,因自身問題而引發的法律糾紛及事故,必須自行承擔所有法律及經濟責任。管理公司若受牽連而須進行額外工作及開銷,亦將由相關物業業主/使用者承擔。
九、保安/安全
1.為保障安全,所有在小區居住的業主及其僱傭人員,均應辦理住客證。
(A)辦理住客證請與管理處聯絡,書面寫明人員姓名並交一寸照片一張,證件需繳納押金。
(B)若有人員變動,應及時到管理處發放或登出證件手續
(C)住客證或臨時工作證不慎遺失,請及時報告管理處,並辦理補證手續(與開始辦理時手續相同)。
2.大樓進出憑住戶證,並於每晚23:00靜樓。
3.小區每24小時均有保安人員值班和巡邏,請業主/使用者配合保安人員工作以保障所有人住小區住戶的安全,並請注意以下幾點:
(A)若發現任何可疑人物,請在安全情況下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或管理處。
(B)對進入大樓的訪客將要求做會客登記,每天23:00以後的訪客保安人員應先與住戶聯絡,得到允許後方可探訪。
(C)房間無人時,請鎖好門窗。
(D)無人在室內時,關閉所有電器用具。
(E)不要在禁止吸菸場所吸菸,尤其是在電梯內;在可吸菸場所,應處理好菸蒂和火種。
(F)定期檢查、維修電器裝置、電線和滅火器等。
(G)發現有不明氣體時,不可開關電器包括使用電話,離開單位後,鎖好門窗,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或管理處。
(H)攜出大件物品及搬運貨物出小區住宅樓,必須到管理處提出申請並開具出門許可證。辦理該手續須憑住戶證親自前往辦理。
(i)住宅單位使用者切勿隨便開門給陌生人,開門前必須先從防盜眼辨別訪客。
(J)與臨近使用者互相認識,保持聯絡,以便大家能夠互相照應。
(K)如遇緊急情況時可直接報警(撥電話110)或直接打電話通知公安局總值班室。
(L)如不幸被賊匪光顧,不應移動、清抹或洗滌任何現場物品。 當情況安全後,立即通知管理處,
4.除保安員外,物業亦設有先進保安裝置以確保各業主及使用者安全。
5.住戶保安
各使用者如需在其使用單位範圍內,自行聘用專職穿著制服的私人保安員,必須事先向管理公司作書面申請,詳列人員數目、值班時間及所屬單位名稱,並須保證這些專職人員不得穿著制服在小區公共地方活動,以免造成管理混淆及引起誤會。
十、關於業主安裝防盜門、窗的有關辦法
為了保證業主對其住宅單位的安全需要,管理處允許在各住宅單位安裝我方指定的防盜門、窗,並由管理處指定的安裝隊伍進行安裝,規格、樣式及顏色由管理處指定,業主自己切勿私自購置指定之外的防盜門窗,以及由指定之外的安裝隊安裝。以上務請業主遵照執行。
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相關法規就甲方購買的蘭桂坊店鋪委託給甲方經營管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希共同遵守。
一、委託標的
乙方同意將其購買的號店鋪委託給甲方經營管理。
二、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辦理完畢交房手續並將有關該房的完整檔案及材料交於乙方後三年止。
三、委託經營相關約定
1、乙方將該房在委託期限內的所有收益權和轉租於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轉移給甲方並不再需要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也即乙方在委託期內不再享有該店鋪的任何收益權和轉租於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甲方在委託期限內享有該號的所有收受益權和轉租於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按照購房契約的約定時間及時與開發公司辦理該店鋪的交付手續,並在辦理該店鋪交付手續後十日內將該店鋪相關檔案及材料完整的交給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該店鋪,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按乙方購買該店鋪的房款總額的向乙方收取延遲交付違約金,直到乙方向甲方交付為止;乙方辦理權證費用及拿店鋪繳納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契約》100天內需辦理完畢產權證交由甲方統一保管,在委託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甲方在該店鋪的收益權和轉租於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否則給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損失全部由乙方賠償。
3、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決定該房的使用方式,甲方無須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4、在委託期內,甲方或甲方授權人在不影響該店鋪房屋結構安全的情況下,可以對該房進行重新佈局、裝潢和改造,無須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5、委託期限內因該店鋪使用產生的水電費、廣告費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6、委託期內,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它任何與經營管理有關的費用。
7、委託期滿後,在甲方支付給乙方該房的租金不低於元/年的前提下,乙方應按本合同的同等條件繼續將該店鋪委託給甲方經營,且乙方需出具與房租等額的發票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五、合同到期
1、甲、乙雙方委託期限到期後,若乙方不再委託該店鋪的經營,則甲方應該在委託期限到期後二十天內將該店鋪及該店鋪權證一起交還給乙方,交付標準為在不破壞主體結構安全的情況下,按照該店鋪經營戶撤場時的格局交還給甲方。
2、乙方在移交該店鋪時,應結清該店鋪移交前產生的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等所有費用。
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協議,如違反本協議需按照《商品房買賣契約》的總價的20%在一週內賠償對方的損失。
2、除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其他違約責任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經由法律程式解決。
七、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有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區____路(街道)____號四至: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____、____、____。
第六條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場所____、____、____。
第九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費:________
2.保潔費:________
3.保安費:________
4.房屋裝置執行費:________
5.維修養護費:________
第十四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
7.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方式償付;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
(2)________
10.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每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管理滿意率達到___%
1.房屋外觀:______
2.裝置執行:______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收取;
2.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高層住宅電梯、水泵、___執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調整;
6.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條 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專案的收取標準約定如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裝置、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因房屋建造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____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滿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附:業主公約
為加強____(以下簡稱"本物業")和管理,維護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環境和秩序,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根據國家有關物業管理的法規政策制訂本公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須自覺遵守。
一、在使用、經營、轉讓所擁有物業時,應遵守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規定。
二、執行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的決議、決定。
三、委託物業管理企業負責房屋、設施、裝置、環境衛生,公共秩序、保安、綠化等管理,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遵守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政府有關法規政策和業主委員會委託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積極配合物業管理企業的各項管理工作。
五、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物業管理企業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見或建議,可直接向物業管理企業提出,發生爭議時可通過業主委員會直轄市解決。
六、加強安全防範意識,自覺遵守有關安全防範的規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家庭人身財產安全。
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房屋,應遵守有關物業裝修的制度,並事先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對裝修房屋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並將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規、違章裝修房屋或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來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應當及時糾正,造成他人物業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對拒不改正的,物業管理公司可採取相應措施制止其行為,並及時告知業主委員並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貪汙處理。
八、業主發委託物業管理企業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裝置進行維修、養護,應支付相應費用。
九、凡房屋建築及附恬設施裝置已經或可能妨礙、危害毗連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礙外觀統
一、市容觀瞻的,按規定應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維修、養護的,業主及時進行維修養護,拒不進行維修養護的,由業主委員會委託物業管理企業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由當事業主按規定分攤。
十、與其他非業主使用人建立僉租賃關係時,應告知並要求對方遵守本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定,並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在本物業範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臺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等;
(2)對房屋的內外承重牆、樑、柱、板、陽臺進行違章鑿、拆、搭、建;
(3)佔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及場地;
(4)損壞、排除或改造供電、供水、供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排水、排汙、消防等公用設施;
(5)隨意堆放雜物、丟棄垃圾、高空拋物;
(6)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等;
(7)踐踏、佔用綠化用地;損壞、塗畫園林建築小品;
(8)在公共場所、道路兩側亂設攤點;
(9)影響市容光煥發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
(10)隨意停放車輛;
(11)聚從喧鬧、噪聲擾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為;
(12)違反規定飼養家禽、家畜及寵物;
(13)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共他行為。
十二、人為造成公共設施裝置或其他業主設施裝置損壞,由造成損壞責任人負責修復或賠償經濟損失。
十三、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企業應收取的各項服務費用。
十四、業主使用本物業內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場地時,應按規定交納費用。
十五、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
十六、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互助友愛,和睦相處,共同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
委託管理合同範文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等相關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就商業專案委託經營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基本情況
1、委託標的物位於韓城市一層,建築面積㎡
2、合作期限:
甲方誠意指定乙方擔任該專案的策劃運營管理,此專案雙方的合作期由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專案結束。預計前期的策劃工作完成時間為2個月,後期管理工作時間為2個月(乙方人員進駐後會報至甲方運營計劃表工作),具體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止。
乙方同意於上述期限內擔任該專案策劃運營管理及協助甲方招商工作。
二、委託方式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對該專案進行為期4個月的商業運營管理,其中包括該專案的前期策劃和後期的管理。
2、乙方本著盡職盡責、為甲方儘可能減少風險和創造最大經濟效益的原則,全面展開專業有效的經營,提升被委託專案的行業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場價值,並嚴格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完成甲方委託的全部事宜。
三、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該專案的經營管理,乙方的服務內容有: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品牌推廣,在委託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該專案的統一經營標準,以及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並嚴格執行;
4、協助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度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並以甲方的名義與最終租戶訂立租賃合同;
5、為甲方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其中包括:人員成本控制、策劃成本控制以及經營成本控制;
6、組織所有廠商對該專案進行系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7、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8、其他與經營相關事宜;
四商業管理費
結算方式
1.1乙方策劃佈局得到甲方認可後,前期策劃運營一個月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人民幣叄萬元整,後期甲方付給乙方每個月運營管理費為貳萬元整。
1.2由乙方以售賣形式售出的整體或分層物業,商戶款項交至甲方財務部門後,甲方3日內按商戶交納購房款的4%給乙方結算佣金。
五、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甲方應主動、及時提供與該專案前期策劃、招商工作相關的技術及檔案資料給乙方,也利於策劃、招商工作的順利進行;
1.2甲方對乙方的具體工作進行監督;
1.3對於乙方每階段提供的方案予以稽核,在確定該方案的可行性之後,配合乙方將該方案得以實施;
1.4甲方應提供現場招商中心,招商中心必要的辦公設施和通訊設施;
1.5甲方在委託乙方管理過程中,不承擔乙方的人員工資費用;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0乙方針對每一個營銷策劃宣傳方案須報甲方同意後方可執行,費用由甲方方承擔;
2.1乙方向該專案派駐人員進駐,並行使該專案的所有管理權;擁有該專案的日產管理權以及人事權(包括該專案所涉及到的所有從業人員任免、罷免、晉升的權利);
2.2甲方在委託乙方經營過程中,乙方除承擔己方的人員工資外,不承擔該商場公司維修基金、物業管理及經營管理費用等任何經營成本;
2.3受甲方委託,乙方在對該專案的整體佈局、內外部環境、工程進度、房型和房屋內部結構、經營業態等一切有關本專案情況充分了解的基礎上,乙方將依據對該專案的經營業態定位,向甲方提供該商場整體策劃推廣方案以及共同與甲方管理經營。
2.4乙方應派駐工作人員進入該專案現場辦公,負責協助招商及相應管理。經甲方同意後,乙方有權按照雙方確認的招商計劃及租金低價進行招商。在招商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特性和狀況向潛在客戶作如實介紹,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不得超越甲方授權範圍向客戶作出任何書面承諾;
2.5乙方應當配備一名經理負責與協助甲方有關招商具體事宜,管理日常工作。乙方應認真負責的做好客戶接待工作,但乙方不得隨意向客戶承諾,如客戶提出附加條件,乙方須與甲方進行協商並經甲方認可後執行,否則,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7未經甲方同意,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以及本合同履行完成後,乙方不得使用或洩漏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得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或技術材料;
六、違約責任
1、關於該專案的任何問題,由甲乙雙方指定的專案負責人協商解決;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反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吧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應該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的賠償款;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應當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的賠償款;
4、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未盡到委託管理責任的,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如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
七、合同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執行時;
2、本合同有效期屆滿。
八、爭議解決
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乙方均有全向該地區人民法院起訴。
九、補充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管理合同範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型別: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_________。
第六條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物業管理服務費;
第十五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條其它委託事項_________。
第三章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使用者,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二、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房地產開發企業)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並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裝置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務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二十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裝置、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_____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_________
2.裝置執行: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小修:_________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___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_________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
2.車庫: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條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專案和收費標準如下:
高屋樓房電梯執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六條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裝置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4.公用綠地的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意見。
第四十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管理合同範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委託管理區域、期限:
1、甲方現授予乙方X品牌系列服飾在:省市委託管理權。
乙方所獲得的委託管理權,不得擅自轉讓給第三方,否則,甲方不予承認,並有權終止乙方的委託管理權,對於未經許可擅自跨地區或跨商場經營的,酌情扣減直至全額扣除保證金,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委託管理權。
2、委託管理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合作方式
1、保證金:
乙方按每個專櫃人民幣萬元作為保證金,在簽定合同後支付給甲方。合同期滿後,乙方在合同期間內按本合同履行義務,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2、拓展計劃:
乙方在委託管理的區域內需要拓展市場的,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的申請,經甲方審批同意後,乙方可拓展市場。本年度銷售目標為萬元。
3、所有促銷活動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執行。
4、所有第三方(商場)結算的貨款均屬於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佔為己有。
5、乙方在收到甲方貨品後須對貨品進行全面檢查,有質量問題的須在收到貨品後7日內向甲方提出,超過7日因甲方原因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所管理的商場保底銷售任務未完成時,買單費用公司承擔費用,託管商承擔費用。
7、公司根據商場的保底任務與同期銷售資料給各店制定月銷售計劃,完成公司銷售計劃的,公司將對託管商提貨折扣下降1%作為獎勵,相對如果未完成公司下達任務60%的,託管商折扣將上浮1%。(公司任務會合理制定,每月初下發)
8、開店後新的店鋪裝修費用經公司稽核確認後,由公司承擔費用,託管商承擔費用。
9、甲方為乙方提供所售商品,折扣率為商品零售價格的25%(特例商品不在本折扣範圍內)乙方自負盈虧,過季庫存甲方負責20%的退貨,所退商品貨款轉為乙方下期貨款。
10、商場裝修完畢且在本位置銷售滿12個月以上,公司將負擔託管商承擔裝修費的50%,商場裝修完畢且在本位置銷售滿18個月以上,公司將負擔託管商承擔裝修費的全部。
11、所有導購員工各類保險、工資、獎金全部由乙方支付;甲方出具相關的勞動合同,但不承擔任何責任;導購員工與乙方所產生的各類糾紛(如:保險費、加班費、獎金等)與甲方無關。
12、本合同內容所指特例商品為皮衣,皮貂,尼克服,羊絨類及配飾等商品。
三、甲方責任
1、甲方免費按設計圖紙配給專賣店所需燈箱片、圖片、宣傳品等。免費指導專櫃經營管理,免費對乙方人員進行培訓。
2、甲方對乙方管理的甲方貨品保留完整的所有權、調配權和調價權。
3、甲方根據乙方經營管理水平和銷售業績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4、甲方需承擔營運費用有:貨品、商場合同內經甲方認可的費用(包括:商場扣率、增值稅發票等)、貨品運輸費、廣告費、店慶費、促銷費、進場費。營業員費用等雜費甲方不予承擔。
5、甲方應當根據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委託管理費用。
6、甲方應儘可能協助乙方與第三方(商場)建立好關係。
7、甲方將確保產品質量和標識等符合國家及地區的各項規範標準。
四、乙方責任
1、乙方費用承擔:公關費、業務費、員工工資及員工獎金、員工社會保險福利、倉儲費、辦公費、禮品費、通訊費、物業費、市內運輸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維護甲方的品牌形象和智慧財產權,乙方不得生產和銷售侵犯甲方的智慧財產權的假冒產品;乙方保證不從非甲方授權的渠道進貨,也不得在專賣廳內銷售非甲方的產品,並盡力維護甲方利益,避免甲方品牌受損,如有違反視乙方違約。
3、乙方保證在授權區域銷售的產品僅向消費者和最終使用者,特別是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售給任何出於再銷售產品為目的而向乙方購買產品的任何人和第三方。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關閉或撤消專櫃,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收回專櫃貨品,保證金不予退還。
5、乙方應遵守甲方財務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貨品管理制度、專賣終端管理制度。
6、乙方應指定一名人員負責與甲方聯絡業務等日常工作,且甲方對該人員有管理權和指揮權。
7、乙方應做好資訊反饋工作,及時向甲方報告銷售情況及反饋顧客資訊。
8、乙方按照甲方指定零售價格銷售,不得擅自調動價格。(如商場活動需申請經甲方同意)
9、乙方負責提貨驗收甲方發出的貨品,並分送到營業網點。
10、乙方在使用甲方貨櫃期間需保證其部件不丟失,但貨櫃的自然磨損與乙方無關。
11、在經營過程中,因交際所需自購部分甲方產品,乙方按零售價__折結算現金給甲方。
12、乙方在協議期間因管理不善造成貨品丟失、損壞的,乙方應按貨品零售價折的賠償甲方。
13、乙方應為甲方保守經營機密,對於有關的業務檔案,不得外洩。
14、乙方為甲方提供除商品外相關費用的正規發票。
五、結帳方式
1、乙方按甲方財務規定,每月對營業網點做好對帳、貨款催收等工作,乙方須保證甲方的貨款在每月商場結算截止後,以商場規定的匯款日期、匯到甲方銀行帳戶。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開立發票或收據,將每營業網點的貨款匯入甲方銀行戶口後,甲方逐筆結算,再將乙方應得款項在__日內匯入乙方銀行帳戶。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協議規定侵吞甲方貨款的,甲方有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2、因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颱風、水災、戰爭以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對發生及後果不能預見或防止的事件,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七天內通知對方,並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的報告。
七、合同終止
1、協議到期,如無爭議自動終止,甲方需在合同終止後七天內將保證金歸還給乙方。
2、乙方管理行為有損甲方信譽、形象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雙方若有一方提出終止協議,應提前三個月提出申請,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在一個月內按雙方核定帳目,結清款項。
八、其他
1、如雙方因為本協議所引起的一切糾紛而發生的訴訟,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協議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託人):______ 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人):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 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範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 區 路的 住宅區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內公用設施、裝置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裝置、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共生活秩序;
5.娛活動場所;
6.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輛行駛及停泊;
8.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託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託管理期限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 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 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 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 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義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商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定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 ________年內達到 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 ________萬元,合理支出 ___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 %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 %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 元(全國)、 元(省)、 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間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襝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 至 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 、 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
(六)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
時間: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附:住宅區業主公約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並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1.地點 區 路;
2.總佔地面積:______ _____平方米;
3.總建築面積:______ 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 方米,非住宅 _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 _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 _____平方米,其他 _____平方米);
4.樓宇 棟 套;其中:高層樓宇 棟 套,多層樓宇 棟 套;
5.業主數量:______ 個;
6.管委會財產:
公用設施專用基金; 元;
物業管理用房 _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會 _____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 _____平方米;
商業用房 _____平方米;
其他;
7.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道路:車行道 _____平方米;人行道 _____平方米;
園林綠化地面積:______ _____平方米;
教育設施:中學 所,建築面積 _____平方米;國小 所,建築面積 _____平方米;幼兒園 所,建築面積 _____平方米;
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 個,建築面積 _____平方米;網球場 個,佔地面積 _____平方米;門球場 個,佔地面 _____平方米;游泳池 個,建築面積 _____平方米;兒童遊樂場所 個,佔地面積 _____平方米;
其他:___、
b、
c、
路燈 盞;庭園燈 盞;其他為燈:___、 b、
汙水檢查井 個,排汙管 米;雨水檢查井 個,雨水管 米;化糞池 座;明溝 米;暗溝 米;
(7)消防水泵頭介面 個;
(8)停車場 個,總佔地面積 _____平方米,車位 個;
(9)綜合樓 座,建設面積 _____平方米,其中:___、 b、
(10)肉菜市場 個,建築面積 _____平方米;
(11)郵電局(所) 個,建築面積 _____平方米;
(12)影劇院 座,建築面積 _____平方米;
(13)醫院 座,建築面積 _____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0有 、 、 項已竣工音樂會使用,有 、 、 項尚未竣工或交會使作,預計 ________年 ________月可交會使用。
8.其他事項: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業主大會的召集:
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式和形式召集,先舉產生管委會。
___.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徵求業主的意見後提出管委會員候選人名單,並作發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的士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式及籌委會候選人名單街頭住宅區內公告
D.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籌委會,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第一屆籌委會產生後,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准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權的已入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並參加投票表閃,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管委會成立後,負責召集此後的業主大會,並每個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抽標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於接到該項提議後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於如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
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業主大會必須有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是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採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戶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筍代表投票。委託代表投票,必須於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准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託書,否則該項委託無效。授權委託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並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臺、消防裝置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範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機根據房屋的牆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裝置、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善,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到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機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種違章建築、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烽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並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和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並在三日內得到答覆;
10.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佈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帳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牧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右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事同或有在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對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如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拆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並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牆、樑、柱、樓板、陽臺、天台、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佔;
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並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准後方可施工,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戶表後部分(往使用者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使用者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築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汙、消防等公用裝置;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踐踏、佔用綠化地;
佔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亂拋垃圾、雜物;
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損壞、塗劃園林藝術雕塑;
聚眾喧鬧;
(7)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經營鍛造、鋸木、建築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防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規定禁止的其它行為。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後,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進入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共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並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居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深圳住宅區牧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深圳市公共衛生條例;
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深圳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其他有關住宅區的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係時,告知對方並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牧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和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管委會成立後,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並交業主大會通過後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0。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帳代管、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裝置、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後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以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裝置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並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採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採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它事項
1.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後印制,並在本住宅區入住率達到30%後組織已入住業主簽訂。
2.本業主公約已入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後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業主大會可以依支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並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牴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 代表: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名下物業:住宅:______ 棟 房
商業使用者 棟 房(店、鋪)
其它:
附: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
第一條 住宅區業主管委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深圳經濟物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貪汙核准登記後,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發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 本管委會接受審計署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 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發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和,維護信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 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 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期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 本管委會設委員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名,執行祕書__名。執行祕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先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祕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祕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祕書為專職或兼職。
第六條 本管委會委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3.採用公開招標或其他方式,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進行牧業管理並與其簽訂委託管理合同;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5.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對本住宅區的年度管理計劃,住宅區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維修工程專案;
6.審查並決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
7.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本住宅區的牧業管理工作;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前款的第3、5、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准。
第七條 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帳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到少公佈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 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產經業主大會批准後要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祕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 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如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並書面呈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 管委會會議的如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們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託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 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條 管委會召開會議時,可以邀請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的人員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參加會議,但上述人員沒有表決權。
第十三條 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中央電視臺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託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委託書,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 管委會執行祕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並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後存檔。
第四章 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 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並經業主大會批准。
第十六條 本管委會委員則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 本管委會委員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後,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並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份當選為委員,但已不再是業主;
5.以書面形式向管委會提出辭呈;
6.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7.業主大會已將其罷免的。
第二十條 任何委員停任或退任而不尋求連任時,必須在停任或退任後半個月內將由其管理、儲存的本管委會的檔案、資料、帳簿以及屬於本管委會的任何財產(動產、不動產)移交給本管委會。
第二十一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對本管委會的建議和批評權;
3.參與本管委會有關事項的決策;
4.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第二十二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義務:
1.遵守本管委會章程;
2.執行本管委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管委會的工作;
3.積極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仁義和活動;
4.向本管委會的工作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
第五章 管委會日常經費收支與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來源是本住宅區的管理服務費。
第二十四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開支包括:業主大會和管委會會議;購置裝置;編印資料。購買書刊資料;國內外交往;有關人員的津貼;日常辦公及其他專案的費用等。經費收支帳目(不包括現金)由執行祕書管理,每月臺票向管委會會議彙報,每年度向業主大會彙報。
第二十五條 本管委會的辦公用房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購買的物業管理用房中劃出。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業主大會通過有關本章程的決議和細則都是本章程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七條 管委會的終止與解散:本管委會依照業主大會的決定或市社團登記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的決定終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管委會。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與有關法規不符時,按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業主大會通過後生效。
附:住戶手冊
一、前言
二、簡介
三、物業管理
四、管理費用
五、裝置及服務
六、裝修管理
七、入住前期的特別服務
八、業主及使用者的其它責任
九、保安/安全
十、關於防盜門、窗安裝的有關辦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潔
十三、衛生管理細則
十四、保險
十五、常用電話號碼
十六、結語
一、前言
為 了便於業主/使用者進一步瞭解小區管理公約的內容及運作情況,管理公司物編寫此住戶手岫,以供參考之用。小區住戶手冊根據管理公約而制定,其目的在於保證小區所有精度及使用者能有效地使用其購置之物業,而並非對業主及使用者加以約束。管理公司將竭誠為各業主使用者提供盡善盡美的管理服務。
二、小區簡介
小區佔地 公頃,總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綠化面積_____平方米,綠化率為 。物業管理公司以現代的意識、全方面的構思服務於業主,使業主在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下,充分享受舒適、寧靜、祥和的生活,創造出一個溫馨、各諧、全新的花園式住宅。
1.按照建設國際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區的整體居住環境質量。
2.注意加強物業管理,保持住宅小區建設整體環境和使用功能長久良好。
3.實行超前管理,參照新、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業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礎,以優質高效的服務,得到廣大業主的認可。
4.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主要負責如下工作:
管理:具有嚴格和管理制度,做到違者必罰,獎罰分明。
保安:小區有專門保安力量,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
清潔:保潔員定時清掃和清運垃圾,保持小區內地段衛生,做到地面無煙頭,無紙屑,地痰跡,無汙印,垃圾清運採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運時再汙染。
綠化:負責小區綠化,四季維護樹木,花草,修剪花木,維護綠化景觀。
車輛交通管理:對機動車輛進入小區加以限制,保持小區寧靜的氣氛。
有償服務:代請保姆,代為購物,你訂機票,接送孩子,照顧老幼,病殘,打掃客戶衛生,成立老年活動中心等生活服務系列。
(7)有償中介服務:代業主出租、出售小區住房。
(8)設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業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據管理公約的條文,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為小區之物業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權
管理公司有絕對的權力代表各業主及使用者就有關管理本小區之一般事務與政府公共事業機構和團體進行磋商及處理有關問題。
3.公共地方及設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據管理公約條文所賦予的權力,將管理及負責所有公共地方、小區結構、電梯、泵房、綠化及其他公共設施及裝置之保養、維修及管理。
4.管理職員
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務,管理公司僱有專業管理人員及專業維修承造商負責小區一切日常管理及維修事務。請各業主及使用者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職員作麼人性質服務,所有管理員工一律不準向業主,租戶。住客或任何承造熵收取管理賞賜或其他利益。
5.建議及投訴
任何人士若對小區環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議或投訴,請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
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時間以外,小區監控中心仍有值班職員為客戶服務。
管理公司電話(辦公時間):______
管理處電話(二十四小時服務):______
四、管理費用
1.管理費
管理費乃根據每年度之管理開支預算而制定,計有管理員工薪酬,稅收,公共地方水電費、公共地方之清潔費用,公共設施維修費,法律及其他專業諮詢費用、小區保險、第三者保險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費金額將根據日後實際支出需要而調整,調整前各業主將獲預先通知。
2.管理保證金及管理基金
各業主應於驗收其單位合格後,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數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用作為履約保證金。同時亦需支付數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作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維修開支。當管理基金不足時,管理公司可發也通知,要求各業主增繳管理基金。各業主不得動用保證金或管理基金,作為抵扣管理公約內所指定各項應付費用。
3.繳付管理費
樓宇管理費於每月10日前繳付,管理公司為各使用者專責管理本小區,任何租戶延期繳交管理費,管理公司有機根據公約賦予的權力征收利息、催繳手續費用,甚至停止供應水,電及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追討。
付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辦法:以支票或現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區管理處。
4、管理費盈虧
小區之管理公約內訂明,如管理費不足以應付各項開支時,各業主須按比例交付不足之數目,如有盈餘,則將會撥入下年度帳目。各業主與使用者床相互協調使用期間的費用分攤比例,管理公司最終將以物業業主為法定負責人,而不涉入業主與使用者之間之關係。
管理帳項
5、 管理帳項以實報實銷方式處理,收入及支出帳項將按時向各業主/租戶通知。各業主在繳足所有應付管理費用的,有權向管理公司索取有關帳單副本作為參考。
6、業權轉讓
如有更改或轉讓業權,原業主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則仍須負責該單位之管理費用。業權轉讓時,管理費保證金及管理基金,應按管理公司所指定應辦之妥善手續,轉讓予新業主名下。賣方業主自行安排向買方收回上述做主金及基金。
五、裝置及服務
1.電力
各單位都已安裝獨立電箱、電錶及充足的電燈及插座若發現陳舊必須更換,任何電器工程必須由合格(指定)的電器技工進行。
2.供水
小區24小時供應冷、熱水。接駁洗衣機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技工進行。自來水是利用水壓輸送到各單位的,因此即使是輕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時必須將水嘴關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區的公眾地方,設施或其他單位業主蒙受損失,該單位的業主必須負責維修及賠償。
3.煤氣
小區24小時保障煤氣源供應。接駁供氣裝置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指定)的技工進行。系統若發生洩漏現象,須及時與管理處取得聯絡以免造成更大損失。
4.電話
小區已鋪設電話電纜直達各物業單位,使用者可向管理中心呂X接駁及安裝電話。
5.電梯服務
小區各樓宇備有先進的電梯,為客戶提供24小時服務。
6.公共天線
各單位均高有電視天線插位。若需嗇額外的天線插位時,可通過管理處安排保養承辦商安裝,而費用應由有關業主負擔。根據小區公約條文,所有單位均不得安裝任何室外天線。
7.消防系統
小區的消防裝置含每層設定的消防栓,由管理員24小是值班,監察消防系統的運作。
六、裝修管理
1.政府法規、公約條文
使用者在室內進行任何工程,必須事前確定該項工程是否牴觸有關政府部門之法例及管理公約條文,若所進行工程發生違反法規條文情況,使用者須將改變部分恢復原面貌,直至有關方面滿意方面的資料,業主可先向管理公司問詢。
2.使用者在單位內施行各類裝修工程必須確保不影響樓宇結構和原有系統,並須書面通知管理處,提交有關裝設計圖及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待申請批准及繳納裝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險後,方可開工。
3.裝修保證
裝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單位面積制定,並由管理公司儲存,作為保障裝修期內,承辦商或其工作人員對小區物業或其他單位造成破壞、損耗、塗汙時作適當處理。工程完成後,經管理公司檢查完畢,才會按實際情況作全部或部分發還。
第三者保險--為減少在裝修時發生意外所導致損失,承辦商應購置工程期間第三者保險,金額方面由管理處視其單位及工程大小評定。
4.裝修規則
提供足夠之保護防禦設施予樓宇內之結構、裝置、裝飾等,避免裝修期內有任何損毀。對於桉X內裝置有任何損毀或因缺甜言蜜語防禦設施而導致破壞,包括裂痕、汙漬等,有關業主需賠償一切修繕費用。
裝修期間不得佔用小工內公共地方,為保障其他業主及其他使用者的利益,基有任何人士及物業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間接損害,將由有關使用者負責及賠償。
儘量提供足夠防禦措施減抵裝修期內收到之塵埃、噪音和氣味等,令小區內其他業主,使用者不要受到干擾和感覺不便。
施工現場必須備有緊急醫療藥品,必須有足夠防火裝置,如惡意火簡等,以備發生事故時緊急應用。
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業主單位進行裝修工程。
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儲存任何建築裝修物品、工具或廢料等。
(7)不可在小區內之消防喉取水作調製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裝修工人必須空著適當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入工作範圍,以防發生意外及有礙觀瞻。
(9)所有裝修工人在小區範圍內必須掛上管理公司發出的工作證,工作證每天四上向管理處登記領取,每天下班時必須交回管理處,如有任何損壞或遺失應立好賠償,否則嚴禁進入小區範圍內或在物業範圍內進行工作。
(10)所有機器、工具、裝置、包裹或建築裝修材料等,若要搬離小區範圍,必須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門許可證再經檢驗始可放行。
(11)裝修承造高須對其本身用具、裝置及建築材料等承擔保管責任,管理公司概不負責任何損失或遺失。
(12)切勿交混凝土、吵石、瓦礫或其他雜物倒入坐廁或排水渠內。
5、物業外牆
所有使用者皆不得適拆、更改或干擾物業外牆及公共地方裝置,或改討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高任何招牌、帳篷、窗花、秩籠、花架、天線或將其他物品裝置物業外牆上。
發吸任何上述違章行為,業主/使用者將需承擔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額外工作負擔費用。
6、裝修承造商
各使用者所聘的指定裝修承造商在進行工程時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設施損毀或對其他住戶物業構成破環,有關使用者必須負責所有賠償損失,因此在選聘裝修承造商時必須小心謹慎。
七、人往前期的特別服務
尊敬的業主:
歡迎您入住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負責及管理的小區,並對您給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援表示感謝,在這裡您將充份享受到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丫區管理處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務。
為了便於您儘快、順利地進駐小區,管理處開辦了裝飾、搬家業務,如您需要,請儘快與我公司聯絡。
聯絡電話:(裝飾):______
聯絡電話:(搬家):______
八、業主及使用者的其他責任
1、物業用途限制
各使用者不得將其單位用作非法工吵道德或與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約秫等許可告示相牴觸的用途。
2、飼養寵物
住戶所飼養的寵物,必須在管理處指定地方排匯及做廢物處理事宜。
3、噪音氣味
為優質環境寧靜使用者切勿在其室內發出噪音或氣味,滋擾其他使用者。
4、公眾通道
甲方:
乙方: (公廁委託管理人)
為加強對城區公廁清潔衛生及設施維護工作的管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 、權 、利,特簽訂以下委託管理協議。
一 、甲方將公廁委託乙方管理,每座公廁每年的.管理費用為: 元,共 座,全年管理費用為 元大寫:。
二 、乙方委託管理期間,必須服從甲方日常監督管理與檢查處罰,若違反規定要求,甲方有權收回委託管理權,並直接解除委託管理協議。
三 、乙方委託管理公廁期間,必須認真履行職責,自覺按照下列要求,搞好公廁每天清潔衛生的保潔管理:堅持每天早晚對廁所進行徹底清理一次,並做到隨髒隨保潔;廁所衛生管理須達到無煙頭紙屑 、無痰跡便垢 、無泥沙積水 、無蛆蠅臭氣 、無蛛網積塵 、無糞便外溢的“六無”標準,地面蹲位淨 、公廁環境淨的“六淨”標準。凡乙方管理不到位,經甲方檢查處罰3次公廁衛生不達標扣分者,甲方有權收回委託管理權,直接解除本協議,同時扣除乙方當月管理費用,並作為罰款處理。
四 、公廁的一切設施,由乙方負責管理,並保證各種設施正常使用,如有丟失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公廁糞便堵塞外溢,甲方可配合乙方檢查疏通;公廁因設施損壞、管理不善或防護設施不健全,造成人員損傷或出現各種事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五、管理費用按月結算,檢查中發現一處,衛生不合格或出現問題的,扣除管理費200元,出現10處以上(包括10處)問題的扣除全月費用。
六、乙方如發生傷 、病 、殘或其它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七、本協議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為期一年,到期自然終止。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共同遵守上述條款,簽字 、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公廁管理承包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
甲方(委託人):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地: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開戶銀行:
賬號:開戶銀行地址:
乙方(受託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地: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開戶銀行:
賬號:
開戶銀行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經共同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相關事項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1。委託管理事項的內容、範圍和具體要求
1。1委託管理事項的內容。
1。2委託管理事項的範圍。
1。3委託管理事項的具體要求。
2。委託管理許可權
乙方管理委託事項的許可權:。
3。委託管理標的交付時間及交付方式
3。1委託管理標的交付時間:
3。2委託管理標的交付方式:。
4。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自年月日時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約定的委託管理期限屆滿,雙方的權利義務自行終止。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再行管理委託事項。
5。報酬及支付方式
5。1乙方管理委託事項的報酬總計為: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5。2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符合財務、稅務規定的票據後,按合同約定,應向乙方支付管理委託事項的報酬。
5。3報酬的支付,雙方約定採用以下第
(1)一次總付:元,甲方於年月日前一次付清本合同約定的報酬總額: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2)分期支付:
①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之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總額的%,即: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②本合同約定的委託管理事項完成後個工作日之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總額的%,即: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3)其他方式:。
5。4甲方付款方式為:□現金□支票□匯款□銀行轉賬□其他。
6。費用及支付方式
6。1乙方管理委託事項的費用包含:(提示:請根據合同的具體情況在此處列明乙方在管理委託事項過程中可能會產生的各項費用。如:乙方的差旅費、食宿費、評估費、公證費、資料費等與管理委託事項有關的其他一切費用。)
6。2乙方管理委託事項的費用的支付,雙方約定採用以下第種方式:
(1)該費用總額為元,由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乙方,由乙方包乾使用。
(2)該費用雙方預估為元,乙方在發生費用前,報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墊付,待委託事項辦理完畢之日起日內,由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相關符合財務規定的票據支付給乙方。
(3)該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除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外,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7。甲方權利和義務
7。1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交付委託管理的標的,尊重乙方在委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管理活動。
7。2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披露與委託管理事項相關的具體情況,提供與委託管理事項有關的檔案及其它材料。
7。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委託管理事項。
7。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報告委託管理事項的進展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7。5甲方有權不定期對乙方的管理活動進行監督與評估,並將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乙方並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7。6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金額支付乙方的報酬及費用。
8。乙方權利和義務
8。1乙方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技能和經驗,盡心盡職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本合同的約定處理委託管理事項,限度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8。2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管理委託事項,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委託管理事項或者超越委託管理許可權管理委託事項。
8。3乙方應當在委託許可權和期限內親自處理委託事項,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委託給任何第三方。
8。4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向甲方報告委託管理事項的進展情況,對甲方瞭解委託管理事項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8。5應甲方要求,就本合同所涉事項及相關資訊,乙方應當保守祕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任何第三方進行披露。
8。6乙方處理委託管理事項取得的收益應當按照約定交付給甲方。
8。7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獲得報酬和相關費用。
8。8乙方在委託管理事項處理完畢或者委託期限屆滿後,應按甲方要求將管理委託事項涉及的相關的資料和財物移交甲方。
8。9乙方不得利用委託管理事項,損害甲方利益。
9。管理委託事項取得的收益
甲乙雙方就乙方管理委託事項取得的收益,約定採取以下第條方式履行:
9。1乙方按下列內容將管理委託事項所取得的收益交付給甲方:
9。1。1交付時間:
9。1。2交付地點:。
9。1。3交付方式:
9。2其他方式:
10。驗收
10。1乙方完成委託管理事項後,須經甲方確認是否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約定,經確認符合約定的,則乙方委託管理事項完成。
10。2乙方辦理或完成的委託管理事項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約定的,應當在個工作日內採取補救措施。如採取的補救措施仍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約定,或者委託管理事項無法採取補救措施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
11。違約責任
11。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報酬或費用給乙方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應付款項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2乙方辦理或完成的委託管理事項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約定的,應按照本合同第5。1條約定的報酬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1。3乙方在管理委託事項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5。1條約定的報酬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對甲方超出違約部分的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1。3。1乙方擅自轉委託的。
11。3。2乙方擅自變更委託管理事項的。
11。3。3乙方超越委託許可權管理委託事項的。
11。3。4乙方在委託管理期限屆滿後,未經甲方同意管理委託事項的。
11。3。5乙方利用委託管理事項,損害甲方利益的。
11。4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違約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若違約金未能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2。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2。1本合同履行期間,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2。2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2。2。1雙方協商一致。
12。2。2法律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2。3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2。3。1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經甲方要求乙方採取整改或補救措施後,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
12。3。2乙方將委託管理事項全部轉讓給第三方承擔的。
12。3。3乙方無正當理由,未履行委託管理事項持續5個工作日以上的,並在甲方要求時限內仍未改正的。
12。3。4乙方利用委託管理事項,損害甲方利益的。
12。4如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報酬,並在乙方要求的時限內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後解除合同。
13。通知及送達
13。1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出的全部通知,均須採取書面形式,送達地址為雙方在本合同上填寫的地址。
13。2甲方為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聯絡人為:,聯絡電話為:;乙方為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聯絡人為:,聯絡電話為:。
13。3任何一方的地址或聯絡人發生變更時,須在變更前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因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4。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15。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本合同一式甲方持份,乙方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15。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15。4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其他約定事項:
(簽字頁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月年月日日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範處理拆並校點空臵校產,確保校產合理利用,防止資產的流失,經鐵廠村“三委”、鐵廠完小研究,決定將校點的空臵校產委託給乙方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其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就甲方所屬的校產委託管理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甲方將鐵廠完小校點所有資產委託給乙方管理。
(一)、學校校址四至:東:西:
南:北:
(二)、林權四至範圍:東:西:
南:北:
三、管理期限與形式
委託管理從年,年月起至村組長換屆同步進行,如果管理期間發生變更等有關事宜,應按規定辦理。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依法對乙方的管理行為進行監督。
2、管理期間,學校的全部校舍、土地、山林、花草樹木等集體資產性質不變,甲方依法擁有對學校的全部資產的所有權、處臵權和處分權。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在委託管理期間,乙方依照本協議,可利用空臵校園校舍辦農村成人技術文化學校,加強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同時請示彙報黨委政府後也可作為村組活動場所,用於發展農村社會公益事業。
2、管理期間,乙方享有對學校的全部校舍、土地、樹木等集體資產的使用權,但不享有處臵、變更權。
3.乙方在對學校進行具體的管理過程中,應加強對學校資產的保護管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出租、改建學校的房屋和改變學校土地的使用範圍,嚴禁使集體資產造成損失。
五、合同的解除與違約責任
若出現以下事由之一時,雙方簽訂的協議可隨時提前解除:
1、簽約雙方均同意終止的,經雙方簽署協議後終止此協議,善後事項按協議辦。
2、對於因乙方嚴重違紀、違規行為造成集體資產和其他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引起社會矛盾和影響較大的,甲方有權及時終止委託管理。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義務或違約的,經雙方協商,簽訂終止協議,各方違約責任按協議承擔。如雙方協議不成,按合同法原則處理。
六、協議的生效與變更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託管理期滿後自然失效。在協議執行中,甲乙雙方法人代表如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協議。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平等、公正的原則共同協商,及時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年月日
乙方:法人代表或受託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