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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居間合同(精選14篇)

欄目: 委託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15W

委託居間合同 篇1

甲方(委託方/賣方):

委託居間合同(精選14篇)

乙方(居間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委託煤炭交易居間合同:

一、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乙方(居間方)受甲方(委託方/賣方)委託為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為訂約提供媒介服務,促成甲方與買方(以下簡稱丙方)達成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

2、甲方與丙方訂立煤炭購銷合同且達成交易,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3、甲方無論有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訂立合同,但只要在簽訂居間協議後與丙方訂立合同且達成交易的仍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4、乙方在居間期限內促成的甲、丙雙方達成的購銷關係長久存在時,甲、乙雙方的居間協議也隨之長久生效,甲方需

要按照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主合同)執行情況向乙方繼續支付居間費用,直至甲、丙雙方的購銷關係終止;

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購銷合同是指甲方與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該合同的名稱不限於“煤炭購銷合同”字樣;

6、甲方與丙方交易的具體價格、交貨方式、支付方式等由乙方協助甲方與丙方雙方協商約定;

7、乙方不對甲方與丙方的交易提供任何信用擔保,甲方應嚴格執行與丙方所簽訂的合同;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_年 月 日起至20_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一年;

2、合約期滿前一個月甲方與乙方均無終止此合同意向時,本合同自動生效一年,有效期持續保持一年,其後亦同;

3、若甲乙中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終止本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得到對方書面同意後,可以終止本合同;

二、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1、首次居間費用的計算及支付:甲方根據其與丙方在本居間期限內成立的煤炭購銷合同稅後實際應支付給乙方居間費用(稅後)RMB 元/噸,總額為(稅後)RMB萬元,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準;

2、支付時間:甲方在每批煤炭檢驗合格且受到丙方全款後的四十八小時內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銀行法定休息日除外),逾期二十四小時支付乙方滯納金,滯納金係數為:總佣金的5‰/天(但總金額不超過RMB萬元 );

3、支付方式:一次性、現金支付(也可用轉賬)

4、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雙方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則甲方無需支付任何居間費用;

5、如丙方未能履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則甲方無需支付條款中相應的居間費用;

6、本合同中提及的貨款通知單是指丙方確認甲方供貨時,向甲方發出的支付通知書,該通知書不限於“貨款通知單”字樣,只要真實的表達了甲方向丙方供貨的意思即視為有效通知;

三、保密內容

甲方對於支付乙方居間報酬的相關事宜以及居間報酬的具體數額、支付方式等要給予完全的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洩露;

四、責任條款:

1、甲方作為居間費用支付人保證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支付居間費用,並確認以不可撤銷的承諾在本合同的約定下支付此居間費用;

2、支付居間費用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居間費用的支付方式將以雙方同意的方式執行。本居間費用保護責任將從合同開始或執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內保持有效性。

3、甲方與丙方後續簽訂的煤炭交易應該給付乙方的居間費用,由甲乙雙方再行商定,但不得低於首次RMB 元/噸(稅後)。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有延期支付或拒絕支付的行為出現,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間合同之居間費用總額5‰/天標準的違約責任金(但總金額不超過RMB萬元)。同時乙方有權申請訴訟財產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繼續付款,對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前提,主合同因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因丙方主體原因造成主合同無效,甲方亦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

2、如守約方按上述違約條款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應書面通知違約方並說明違約金金額。違約方應在收到通知後10日內將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本協議所有簽署的版本,包括傳真、電子郵件或數字傳輸,均視為有效合法約束檔案。

3、甲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包括簽訂本合同前)所獲得的由乙方提供的任何經營或技術資訊均屬乙方商業機密,一旦甲方洩露,應向乙方賠償違約金RMB萬元,另乙方保留進一步索賠的權利;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意見不一致後用書面形式完善,其結果為本合同的補充檔案,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或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糾紛由本協議簽訂地法院管轄。

七、合約生效

本合同系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簽訂,真實、合法、有效,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並附甲方與丙方簽定的合同影印件後方生效。

甲方:

地址:

電話:

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

賬號:

蓋章:

委託居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協商,達成如下事項:

一、甲方委託乙方負責聯絡 採剝工程事務,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事實可靠的居間服務,不得故意隱瞞、偽造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發包方工程概況,甲方須重新對該專案認真進行核查、經確認無誤,並與承包方訂立合同後,乙方居間服務即告完成。

三、乙方促成承包方與甲方訂立合同後,甲方須按與發包訂立合同的每噸 元單價中支付給乙方 元(稅後)作為乙方的居間費及服務費用。

四、居間費支付方式:

1、甲方應按每月與發包方實際結算的噸數乘以總額按月支付給乙方,不得無故拖欠。如不按時兌現,可以從承包方直接扣除。

2、甲方施工隊進場萬元作為乙方前期的工作費用和報酬,此款在今後乙方的居間費用中分期扣回給甲方。

五、本合同為附屬合同,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主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給第三者。

六、甲方保證按第三、四條款支付乙方居間費,如未按約履行,乙方可訴請任何一方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七、乙方共同指派一名代表同之權利,並負責與甲方今後的結算和協調其他事宜。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同意簽字捺手印後生效,受法律保護。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

年 月 日

委託居間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協商,達成如下事項:

一、甲方委託乙方負責聯絡 採剝工程事務,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事實可靠的居間服務,不得故意隱瞞、偽造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發包方工程概況,甲方須重新對該專案認真進行核查、經確認無誤,並與承包方訂立合同後,乙方居間服務即告完成。

三、乙方促成承包方與甲方訂立合同後,甲方須按與發包訂立合同的每噸 元單價中支付給乙方 元(稅後)作為乙方的居間費及服務費用。

四、居間費支付方式:

1、甲方應按每月與發包方實際結算的噸數乘以總額按月支付給乙方,不得無故拖欠。如不按時兌現,可以從承包方直接扣除。

2、甲方施工隊進場萬元作為乙方前期的工作費用和報酬,此款在今後乙方的居間費用中分期扣回給甲方。

五、本合同為附屬合同,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主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給第三者。

六、甲方保證按第三、四條款支付乙方居間費,如未按約履行,乙方可訴請任何一方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七、乙方共同指派一名代表同之權利,並負責與甲方今後的結算和協調其他事宜。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同意簽字捺手印後生效,受法律保護。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

年 月 日

委託居間合同 篇4

甲方(委託方/賣方):

乙方(居間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委託煤炭交易居間合同:

一、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乙方(居間方)受甲方(委託方/賣方)委託為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為訂約提供媒介服務,促成甲方與買方 (以下簡稱丙方)達成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

2、甲方與丙方訂立煤炭購銷合同且達成交易,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3、甲方無論有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訂立合同,但只要在簽訂居間協議後與丙方訂立合同且達成交易的仍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4、乙方在居間期限內促成的甲、丙雙方達成的購銷關係長久存在時,甲、乙雙方的居間協議也隨之長久生效,甲方需

要按照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主合同)執行情況向乙方繼續支付居間費用,直至甲、丙雙方的購銷關係終止;

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購銷合同是指甲方與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該合同的名稱不限於“煤炭購銷合同”字樣;

6、甲方與丙方交易的具體價格、交貨方式、支付方式等由乙方協助甲方與丙方雙方協商約定;

7、乙方不對甲方與丙方的交易提供任何信用擔保,甲方應嚴格執行與丙方所簽訂的合同;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一年;

2、合約期滿前一個月甲方與乙方均無終止此合同意向時,本合同自動生效一年,有效期持續保持一年,其後亦同;

3、若甲乙中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終止本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得到對方書面同意後,可以終止本合同;

二、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1、首次居間費用的計算及支付:甲方根據其與丙方在本居間期限內成立的煤炭購銷合同稅後實際應支付給乙方居間費用(稅後)RMB 元/噸,總額為(稅後)RMB 萬元,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準;

2、支付時間:甲方在每批煤炭檢驗合格且受到丙方全款後的四十八小時內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銀行法定休息日除外),逾期二十四小時支付乙方滯納金,滯納金係數為:總佣金的5‰/天(但總金額不超過RMB 萬元 );

3、支付方式:一次性、現金支付(也可用轉賬)

4、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雙方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則甲方無需支付任何居間費用;

5、如丙方未能履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則甲方無需支付條款中相應的居間費用;

6、本合同中提及的貨款通知單是指丙方確認甲方供貨時,向甲方發出的支付通知書,該通知書不限於“貨款通知單”字樣,只要真實的表達了甲方向丙方供貨的意思即視為有效通知;

三、保密內容

甲方對於支付乙方居間報酬的相關事宜以及居間報酬的具體數額、支付方式等要給予完全的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洩露;

四、責任條款:

1、甲方作為居間費用支付人保證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支付居間費用,並確認以不可撤銷的承諾在本合同的約定下支付此居間費用;

2、支付居間費用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居間費用的支付方式將以雙方同意的方式執行。本居間費用保護責任將從合同開始或執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內保持有效性。

3、甲方與丙方後續簽訂的煤炭交易應該給付乙方的居間費用,由甲乙雙方再行商定,但不得低於首次RMB 元/噸(稅後)。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有延期支付或拒絕支付的行為出現,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間合同之居間費用總額5‰/天標準的違約責任金(但總金額不超過RMB 萬元)。同時乙方有權申請訴訟財產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繼續付款,對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前提,主合同因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因丙方主體原因造成主合同無效,甲方亦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

2、如守約方按上述違約條款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應書面通知違約方並說明違約金金額。違約方應在收到通知後10日內將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本協議所有簽署的版本,包括傳真、電子郵件或數字傳輸,均視為有效合法約束檔案。

3、甲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包括簽訂本合同前)所獲得的由乙方提供的任何經營或技術資訊均屬乙方商業機密,一旦甲方洩露,應向乙方賠償違約金RMB 萬元,另乙方保留進一步索賠的權利;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意見不一致後用書面形式完善,其結果為本合同的補充檔案,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或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糾紛由本協議簽訂地法院管轄。

七、合約生效

本合同系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簽訂,真實、合法、有效,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並附甲方與丙方簽定的合同影印件後方生效。

甲方:

地址:

電話:

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

賬號:

蓋章:

日期: 乙方: 地址: 電話: 代表人: 居民省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 賬號: 蓋章: 日期:

委託居間合同 篇5

甲方(委託方/賣方):

乙方(居間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委託柴油交易居間合同:

一、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乙方(居間方)受甲方(委託方/賣方)委託為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為訂約提供媒介服務,促成甲方與賣方 (以下簡稱丙方)達成柴油購銷合同的成立;

2、甲方與丙方訂立柴油購銷合同且達成交易,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3、甲方無論有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訂立合同,但只要在簽訂居間協議後與丙方訂立合同且達成交易的仍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4、乙方在居間期限內促成的甲、丙雙方達成的購銷關係長久存在時,甲、乙雙方的居間協議也隨之長久生效,甲方需要按照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主合同)執行情況向乙方繼續支付居間費用,直至甲、丙雙方的購銷關係終止;

5、本合同中提及的柴油購銷合同是指甲方與丙方簽訂的柴油買賣合同,該合同的名稱不限於“柴油購銷合同”字樣;

6、甲方與丙方交易的具體價格、交貨方式、支付方式等由乙方協助甲方與丙方雙方協商約定;

7、乙方不對甲方與丙方的交易提供任何信用擔保,甲方應嚴格執行與丙方所簽訂的合同;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一年;

2、合約期滿前一個月甲方與乙方均無終止此合同意向時,本合同自動生效一年,有效期持續保持一年,其後亦同;

3、若甲乙中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終止本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得到對方書面同意後,可以終止本合同;

二、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1、首次居間費用的計算及支付:甲方根據其與丙方在本居間期限內成立的購銷合同稅後實際應支付給乙方居間費用(稅後)RMB 元/噸,總額為(稅後)RMB 萬元,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購銷合同為準;

2、支付時間:甲方在每批柴油檢驗合格且提油後的四十八小時內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銀行法定休息日除外),逾期二十四小時支付乙方滯納金,滯納金係數為:總佣金的5‰/天(但總金額不超過RMB 萬元 );

3、支付方式:一次性、現金支付(也可用轉賬)

4、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雙方購銷合同的成立,則甲方無需支付任何居間費用;

5、如丙方未能履約向甲方提供柴油,則甲方無需支付條款中相應的居間費用;

三、保密內容

甲方對於支付乙方居間報酬的相關事宜以及居間報酬的具體數額、支付方式等要給予完全的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洩露;

四、責任條款:

1、甲方作為居間費用支付人保證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支付居間費用,並確認以不可撤銷的承諾在本合同的約定下支付此居間費用;

2、支付居間費用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居間費用的支付方式將以雙方同意的方式執行。本居間費用保護責任將從合同開始或執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內保持有效性。

3、甲方與丙方後續簽訂的交易合同應該給付乙方的居間費用,由甲乙雙方再行商定,但不得低於首次RMB 元/噸(稅後)。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有延期支付或拒絕支付的行為出現,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間合同之居間費用總額5‰/天標準的違約責任金(但總金額不超過RMB 萬元)。同時乙方有權申請訴訟財產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繼續供貨,對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雙方簽訂的購銷合同)為前提,主合同因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因丙方主體原因造成主合同無效,甲方亦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

2、如守約方按上述違約條款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應書面通知違約方並說明違約金金額。違約方應在收到通知後10日內將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本協議所有簽署的版本,包括傳真、電子郵件或數字傳輸,均視為有效合法約束檔案。

3、甲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包括簽訂本合同前)所獲得的由乙方提供的任何經營或技術資訊均屬乙方商業機密,一旦甲方洩露,應向乙方賠償違約金RMB 萬元,另乙方保留進一步索賠的權利;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意見不一致後用書面形式完善,其結果為本合同的補充檔案,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或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糾紛由本協議簽訂地法院管轄。

七、合約生效

本合同系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簽訂,真實、合法、有效,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並附甲方與丙方簽定的合同影印件後方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電話: 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 賬號: 蓋章:

日期: 地址: 電話: 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開戶銀行: 賬號: 蓋章: 日期:

委託居間合同 篇6

甲方: 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 李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4 年,自 年 1 月 1 日起至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乙方為甲方招收學生,每成功招收一名學生,甲方支付相應的居間服務費給乙方。

三、乙方服務時間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服務時間自由支配,但需確保每週到校二次。

四、居間服務費標準

乙方按時足額完成甲方交辦的當月招生指標的前提下,居間服務費 元/人。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甲乙雙方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的社保和福利自行解決,與甲方無關。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的輕重和責任的大小,承擔責任。如果雙方之間發生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七、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月日 日

委託居間合同 篇7

委託人:(簡稱甲方) 居間人: 工程單位: 工程名稱: 工程質量: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務法》的規定,公民在按勞分配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著合同有效、互惠、互利、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承諾如下:

一、甲方委託乙方聯絡 工程合同完成後,乙方以完成委託事宜。

二、付居間費及時限,從居間合同籤進場後,甲方並付進場通知單2日為準,(甲方)施工方:第一次交付好處費70萬元正,油料由市政甲方提供,工程完工施工方將居間費用一次性付清。1、施工方每甩一方土居間人抽去5角錢。2、施工方每運出一方土居間人抽去1塊錢,此款工程結束,一次性付清。此款不含個人所得稅。無論合同名稱、地點、負責人發生任何變化,委託人付給居間人的居間費都要加約履行。委託方(施工方)向居間方提供一份施工方和發包方合同作為依據。

三、違約責任:

1、如發生嚴重糾紛委託方和簽約方不能解決時可提交居間方在本地法院提前訴訟,(訴訟費由甲方施工方承擔。)

2、由於居間方在承攬工程業務活動中投入了大量資金,時間和人力,委託方自願向居間方自付業務費、勞務費及中間費,如委託人順利簽訂施工合同進場後,該居間合同已經形成委託方必須支付給居間業務費,作為給居間人的經濟補償,無論委託方與發包方發生任何糾紛,委託方給予居間的業務費不能以任何理由藉口向居間方所退該業務費。

3、因為居間人負責居間義務,在委託方與發包方簽訂合同後,居間人已經履行完成了居間任務,該工程合同履行與居間方再無關係。

4、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如委託方不按時支付,居間人可請求甲方收回合同)。

四、居間勞務費在工程促成合同簽訂後,甲方要向居間方按三次交付費用 元,此費用在居間費中扣除,剩餘部分按工程進度付清,甲方必須承認居間費用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五、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合同約定,如違約甲方應賠付給對方一定的違約金,按工程合同居間費的總額的3%賠付違約金,(甲方在施工安全相關的法律責任上,居間人概不負任何責任),大合同簽訂後,本合同執行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從簽訂日期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委託)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居間人簽字:(章)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章)

委託居間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簽定時間:

合同有效期:

委託方(甲方):公司

居間方(乙方):我方

居間方(以下簡稱乙方)受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的委託,就委託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 委託事項:

2. 居間報酬:

1. 乙方居間工作成功的標誌為;乙方在居間工作成功後取得居間報酬。

2. 雙方同意乙方的居間報酬為該同業存款總額的x%,甲方需在乙方居間工作成功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乙方居間報酬的支付。

3. 甲方需將乙方的居間報酬支付到乙方指定的帳號,並提供支付成功的憑證作為完成支付的證明。

4. 本居間合同簽定,甲方需將等同於乙方居間報酬總額的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後),連同本合同一份,押至雙方指定之律師事務所。乙方居間工作成功並甲方完成乙方居間報酬支付後,甲方取回該承兌匯票,如果甲方違約,則乙方取走該承兌匯票。

3. 保密條款:

1. 如果沒有雙方明確表述的書面許可,雙方及其任何附屬機構都不應在任何情況下要求或接受任何來自對方已提供的資源的業務,也不應在任何情況下接近、聯絡、要求或操作與上述資源的交易。 雙方應確保有關對方的業務和其附屬機構資訊的完全的機密性,除非在對書面許可同意和承認的情況下才可透露與合作方有關的資訊。

2. 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欺騙對方或嘗試欺騙對方或意欲加入此交易的相關方面,並應盡全力保證原始的交易程式碼、資料和私人資訊不受改變。

3. 雙方都不應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任何一方提供的聯絡人的資訊,並且不應直接或間接地與對方提供的聯絡人進行議價、協商或交易。

4. 違約責任:

1. 一旦簽約的任何一方發生了欺騙的行為和事件,不管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欺騙的一方有法律義務承擔與交易中應提供的最大服務相當價值的金錢賠償,還應加上包括賠償所需的法律費用等在內的各種費用。

2. 甲方和興業銀行北京分行的貸款關係,和乙方無關。

3. 雙方進一步贊同與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有關的或導致的任何矛盾、糾紛、爭吵或違約行為,如不能在雙方內部解決的話,應根據法規交由仲裁和決斷。任何由仲裁者所作的決定或判斷都應是最終的和由法院強制執行的。

第五條、其他: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二份,一份交由指定律師行保管。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

委託方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帳號: 居間方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帳號:

委託居間合同 篇9

合同編號:

簽定時間:

合同有效期:

委託方(甲方):公司

居間方(乙方):我方

居間方(以下簡稱乙方)受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的委託,就委託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 委託事項:

2. 居間報酬:

1. 乙方居間工作成功的標誌為;乙方在居間工作成功後取得居間報酬。

2. 雙方同意乙方的居間報酬為該同業存款總額的x%,甲方需在乙方居間工作成功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乙方居間報酬的支付。

3. 甲方需將乙方的居間報酬支付到乙方指定的帳號,並提供支付成功的憑證作為完成支付的證明。

4. 本居間合同簽定,甲方需將等同於乙方居間報酬總額的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後),連同本合同一份,押至雙方指定之律師事務所。乙方居間工作成功並甲方完成乙方居間報酬支付後,甲方取回該承兌匯票,如果甲方違約,則乙方取走該承兌匯票。

3. 保密條款:

1. 如果沒有雙方明確表述的書面許可,雙方及其任何附屬機構都不應在任何情況下要求或接受任何來自對方已提供的資源的業務,也不應在任何情況下接近、聯絡、要求或操作與上述資源的交易。 雙方應確保有關對方的業務和其附屬機構資訊的完全的機密性,除非在對書面許可同意和承認的情況下才可透露與合作方有關的資訊。

2. 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欺騙對方或嘗試欺騙對方或意欲加入此交易的相關方面,並應盡全力保證原始的交易程式碼、資料和私人資訊不受改變。

3. 雙方都不應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任何一方提供的聯絡人的資訊,並且不應直接或間接地與對方提供的聯絡人進行議價、協商或交易。

4. 違約責任:

1. 一旦簽約的任何一方發生了欺騙的行為和事件,不管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欺騙的一方有法律義務承擔與交易中應提供的最大服務相當價值的金錢賠償,還應加上包括賠償所需的法律費用等在內的各種費用。

2. 甲方和興業銀行北京分行的貸款關係,和乙方無關。

3. 雙方進一步贊同與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有關的或導致的任何矛盾、糾紛、爭吵或違約行為,如不能在雙方內部解決的話,應根據法規交由仲裁和決斷。任何由仲裁者所作的決定或判斷都應是最終的和由法院強制執行的。

第五條、其他: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二份,一份交由指定律師行保管。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

委託方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委託居間合同 篇10

委託人:(簡稱甲方) 居間人: 工程單位: 工程名稱: 工程質量: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務法》的規定,公民在按勞分配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著合同有效、互惠、互利、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承諾如下:

一、甲方委託乙方聯絡 工程合同完成後,乙方以完成委託事宜。

二、付居間費及時限,從居間合同籤進場後,甲方並付進場通知單2日為準,(甲方)施工方:第一次交付好處費70萬元正,油料由市政甲方提供,工程完工施工方將居間費用一次性付清。1、施工方每甩一方土居間人抽去5角錢。2、施工方每運出一方土居間人抽去1塊錢,此款工程結束,一次性付清。此款不含個人所得稅。無論合同名稱、地點、負責人發生任何變化,委託人付給居間人的居間費都要加約履行。委託方(施工方)向居間方提供一份施工方和發包方合同作為依據。

三、違約責任:

1、如發生嚴重糾紛委託方和簽約方不能解決時可提交居間方在本地法院提前訴訟,(訴訟費由甲方施工方承擔。)

2、由於居間方在承攬工程業務活動中投入了大量資金,時間和人力,委託方自願向居間方自付業務費、勞務費及中間費,如委託人順利簽訂施工合同進場後,該居間合同已經形成委託方必須支付給居間業務費,作為給居間人的經濟補償,無論委託方與發包方發生任何糾紛,委託方給予居間的業務費不能以任何理由藉口向居間方所退該業務費。

3、因為居間人負責居間義務,在委託方與發包方簽訂合同後,居間人已經履行完成了居間任務,該工程合同履行與居間方再無關係。

4、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如委託方不按時支付,居間人可請求甲方收回合同)。

四、居間勞務費在工程促成合同簽訂後,甲方要向居間方按三次交付費用 元,此費用在居間費中扣除,剩餘部分按工程進度付清,甲方必須承認居間費用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五、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合同約定,如違約甲方應賠付給對方一定的違約金,按工程合同居間費的總額的3%賠付違約金,(甲方在施工安全相關的法律責任上,居間人概不負任何責任),大合同簽訂後,本合同執行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從簽訂日期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委託)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居間人簽字:(章)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章)

委託居間合同 篇11

甲方(委託方/賣方):

乙方(居間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上海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委託銷售居間合同:

1、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乙方受甲方委託為甲方報告煤炭使用者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為訂約提供媒介服務,促成甲方與買方 (以下簡稱丙方)達成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並履行居間人的義務,協助監督促使該煤炭購銷合同的有效執行,甲方必須對乙方提供的資訊情況保密並協助乙方進行居間活動;

1.2甲方與丙方訂立煤炭購銷合同且達成交易,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1.3甲方無論有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訂立合同,但只要在簽訂居間協議後與丙方訂立合同且達成交易的仍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1.4乙方在居間期限內促成的甲、丙雙方達成的購銷關係長久存在時,甲、乙雙方的居間協議也隨之長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主合同)執行情況向乙方繼續支付居間費用,直至甲、丙雙方的購銷關係完全終止;

1.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購銷合同是指甲方與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該合同的名稱不限於“煤炭購銷合同”字樣;

2. 居間內容:

委託銷售商品名稱: 煤;

商品質量指標: 煤,詳見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

商品數量: 噸,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商品價格: 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交貨時間: 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交貨地點: 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3. 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3.1 居間費用的計算及支付:甲方根據其與丙方在本居間期限內成立的煤炭購銷合同實際應支付給乙方居間費用 RMB 元/噸,總額為 RMB 元,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以及後續購銷數量為準;

3.2甲方須在甲方商品到港,到場時,丙方支付甲方任何形式的貨款的當日支付乙方居間費用 RMB 元/噸,支付的計算數量已經到港,到場履行合約的商品數量為準;

3.3丙方在接到甲方的到貨通知單之後,甲方無論以任何形式理由拒絕與丙方履約, 甲方仍應向乙方支付條款中的居間費用,乙方應全力協調甲方丙方履行合約;

3.4丙方接到甲方的到貨通知單後,因甲方商品質量與甲丙雙方購銷合約出現差異,丙方拒絕與甲方履行合同,乙方應該全力協調甲乙雙方,若合同繼續履行,甲方仍應向乙方支付條款中的居間費用

3.5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雙方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則甲方無需支付任何居間費用;

3.6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購銷合同是指甲方確認向丙方供貨時,雙方訂立的合約,該合約不限於“煤炭購銷合同”字樣,只要真實的表達了甲方向丙方供貨的意願即被視為有效合約;居間費用的受益人如下:

受益人姓名 開戶行 銀行賬號 受益金額

¥ 元/噸

¥ 元/噸

¥ 元/噸

¥ 元/噸

¥ 元/噸

居間費用共計: RMB 元(大寫: 元整)

4. 責任條款:

4.1. 甲方作為居間費用支付人,保證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支付居間費用,並確認以不可撤消的承諾在本合同的約定下支付此居間費用;

4.2支付居間費用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一旦支付給乙方指定受益人後,甲方將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居間費用將根據相應的、預先設定的各個獨立受益人的居間費用分配安排來分發。居間費用的支付方式將以雙方同意的方式執行。此支付命令應當在相關合同期內保持有效性,並適用買賣雙方或他們的股東或他們的繼承人和委託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續簽、增加或任何新協議;本居間費用保護責任將從合同開始或執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內保持有效性。本協議是可轉讓的,. 其權利和義務對雙方各自的繼承人、合法代表、受委託人或接任者有約束性和有效性。

5. 違約責任:

5.1如甲方有延遲支付或拒絕支付的行為出現,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間合同之居間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三標準的違約責任金。同時乙方有權申請訴訟財產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繼續採購,停止支付甲方貨款,對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前提,主合同因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因丙方主體原因造成主合同無效,甲方亦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

5.2如守約方按上述違約條款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應書面通知違約方並說明違約金金額。違約方應在收到通知後10日內將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本協議所有簽署的手寫內容版本,包括傳真、電子郵件或數字傳輸以及影印件,均被視為有效合法約束檔案。

5.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意見一致後用書面形式完善,其結果為本合同的補充檔案,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將由合同簽定歸屬地人民法院裁決。本合同系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簽訂,真實、合法、有效, 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包括各居間)方各執壹份。各方簽章生效。本協議附件包含甲方資質,甲方和丙方簽定的正式合同影印件一份,及補充條款若干。 備註:此合同為試驗合同

如因此合同而產生的甲方和丙方之間產生的後續煤炭買賣,甲方應根據此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同等條件商業回報

甲方(簽章):

日期:

乙方(簽章):

日期:

委託居間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

簽定時間:

合同有效期:

委託方(甲方):公司

居間方(乙方):我方

居間方(以下簡稱乙方)受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的委託,就委託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 委託事項:

2. 居間報酬:

1. 乙方居間工作成功的標誌為;乙方在居間工作成功後取得居間報酬。

2. 雙方同意乙方的居間報酬為該同業存款總額的x%,甲方需在乙方居間工作成功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乙方居間報酬的支付。

3. 甲方需將乙方的居間報酬支付到乙方指定的帳號,並提供支付成功的憑證作為完成支付的證明。

4. 本居間合同簽定,甲方需將等同於乙方居間報酬總額的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後),連同本合同一份,押至雙方指定之律師事務所。乙方居間工作成功並甲方完成乙方居間報酬支付後,甲方取回該承兌匯票,如果甲方違約,則乙方取走該承兌匯票。

3. 保密條款:

1. 如果沒有雙方明確表述的書面許可,雙方及其任何附屬機構都不應在任何情況下要求或接受任何來自對方已提供的資源的業務,也不應在任何情況下接近、聯絡、要求或操作與上述資源的交易。 雙方應確保有關對方的業務和其附屬機構資訊的完全的機密性,除非在對書面許可同意和承認的情況下才可透露與合作方有關的資訊。

2. 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欺騙對方或嘗試欺騙對方或意欲加入此交易的相關方面,並應盡全力保證原始的交易程式碼、資料和私人資訊不受改變。

3. 雙方都不應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任何一方提供的聯絡人的資訊,並且不應直接或間接地與對方提供的聯絡人進行議價、協商或交易。

4. 違約責任:

1. 一旦簽約的任何一方發生了欺騙的行為和事件,不管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欺騙的一方有法律義務承擔與交易中應提供的最大服務相當價值的金錢賠償,還應加上包括賠償所需的法律費用等在內的各種費用。

2. 甲方和興業銀行北京分行的貸款關係,和乙方無關。

3. 雙方進一步贊同與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有關的或導致的任何矛盾、糾紛、爭吵或違約行為,如不能在雙方內部解決的話,應根據法規交由仲裁和決斷。任何由仲裁者所作的決定或判斷都應是最終的和由法院強制執行的。

第五條、其他: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二份,一份交由指定律師行保管。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

委託方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委託居間合同 篇13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委託方):

鑑於甲方擬通過乙方提供的居間服務而取得本合同所約定專案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及開發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政府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介紹甲方和與擁有土地的第三方進行洽談本專案房地產開發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備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委託事宜

1、 甲方授權乙方為“專案”(以下簡稱“專案”)洽談工作的委託代理人。

2、 乙方以居間人的身份負責為甲方在專案取得過程中,為甲方與專案方接觸提供介紹及促成合作,在此過程中由乙方提供居間服務。

第二條、 服務成功界定標準

1、 乙方為甲方取得專案的開發權,取得標準如下:

(1)專案地址:

(2)專案佔地:

(3)專案規劃:

(4)開發要求:

(5)優惠政策:

(6)專案的具體資料以專案方及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文為準,但誤差應在5%內,如超出則居間服務費雙方可以另議。

2、乙方促成甲方與政府相關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並協助甲方辦理《土地使用證》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 資訊收集;

2、 專案核准調查;

3、 甲方和專案方合作條件擬定;

4、 土地使用證的協作辦理;

5、 專案規劃的協作辦理;

6、 創造甲方與相關部門的洽談機會。

7、 協作甲方把本專案A地塊增容至5.0以上(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 甲方提供資質證明及相關資料

根據乙方工作需要,甲方向政府相關部門提供以下資料:

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彩色掃描件);

2、 企業程式碼證、開放商資質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彩色掃描件);

3、 國、地稅稅務登記證(彩色掃描件);

4、 法人代表身份證(影印件);

5、 公司近期銀行對賬單;

6、 向市政府授權的銀行查詢函;

7、 向市政府遞交本專案用地的《使用權購買申請書》;

8、 公司書面介紹材料和在廣西的業績簡述。

第五條、 服務費支付

1、 居間服務費想計付標準:

甲方按 萬/畝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合計 萬元(含稅票)。

2、 居間服務費付款條件:

(1) 甲方向相關部門支付第一次土地出讓金當日,甲方把上述居間服務費中的 %支付給乙方。

(2) 本專案土地使用證辦到甲方名下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把上述居間服務費中的 %支付給乙方。

3、 居間服務費支付方式:

(1) 上述第一次的居間服務費中的 萬元由甲方扣10%稅後以現金的形式支付給乙方指定的賬號;

(2) 餘下的 居間服務費按上述支付條件由甲方匯入乙方指定的賬號。

第六條、 甲方同意

鑑於本合同相關約定服務款項涉及高度商業機密,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時均以非書面方式提供,合同履行中或履行後,甲方均不要求乙方提供依約進行服務的憑證。

第七條、 甲方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個月內,甲方如果與其他居間人合作或越過乙方與第三方私自達成交易,或通過其他渠道獲得該專案的開發權,仍視乙方居間成功。

2、甲方未按約定解付居間服務費給乙方,每逾期一天按所欠付金額的百分之零點五(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乙方違約責任

1、 如乙方不能協助甲方取得本專案的開發權,則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向相關部門取得甲方提交的相關資料原件。

2、 如本專案的土地使用證未能按相應的《土地出讓合同》辦到甲方名下的,乙方把甲方已支付的居間服務費全額無息退回。

第九條、 乙方違約責任

1、 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居間服務費及履行完各項義務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2、 或自本協議生效後 個月內乙方不能促成甲方和專案方達成合作協議的,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甲方取得市國土資源局頒發的本專案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即可直接證明乙方已完全履行了合同的義務。

2、 不論甲方是否與第三方簽訂與本合同相同或類似人使用、協議,均不影響乙方依本合同享有的權利。

3、 合同生效後,非經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解除合同。

4、 乙方有權根據需要自行委託第三方履行本應由乙方履行的本合同義務,但第三方的酬金將從乙方應得酬金數額中由乙方支付。

5、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存在爭議部分,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6、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所補充之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或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印):

甲方代表(簽字):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附件,甲方法人代表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影印件。

乙方(蓋印): 乙方代表(簽字):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委託居間合同 篇14

委託人:(簡稱甲方) 居間人: 工程單位: 工程名稱: 工程質量: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務法》的規定,公民在按勞分配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著合同有效、互惠、互利、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承諾如下:

一、甲方委託乙方聯絡 工程合同完成後,乙方以完成委託事宜。

二、付居間費及時限,從居間合同籤進場後,甲方並付進場通知單2日為準,(甲方)施工方:第一次交付好處費70萬元正,油料由市政甲方提供,工程完工施工方將居間費用一次性付清。1、施工方每甩一方土居間人抽去5角錢。2、施工方每運出一方土居間人抽去1塊錢,此款工程結束,一次性付清。此款不含個人所得稅。無論合同名稱、地點、負責人發生任何變化,委託人付給居間人的居間費都要加約履行。委託方(施工方)向居間方提供一份施工方和發包方合同作為依據。

三、違約責任:

1、如發生嚴重糾紛委託方和簽約方不能解決時可提交居間方在本地法院提前訴訟,(訴訟費由甲方施工方承擔。)

2、由於居間方在承攬工程業務活動中投入了大量資金,時間和人力,委託方自願向居間方自付業務費、勞務費及中間費,如委託人順利簽訂施工合同進場後,該居間合同已經形成委託方必須支付給居間業務費,作為給居間人的經濟補償,無論委託方與發包方發生任何糾紛,委託方給予居間的業務費不能以任何理由藉口向居間方所退該業務費。

3、因為居間人負責居間義務,在委託方與發包方簽訂合同後,居間人已經履行完成了居間任務,該工程合同履行與居間方再無關係。

4、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如委託方不按時支付,居間人可請求甲方收回合同)。

四、居間勞務費在工程促成合同簽訂後,甲方要向居間方按三次交付費用 元,此費用在居間費中扣除,剩餘部分按工程進度付清,甲方必須承認居間費用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五、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合同約定,如違約甲方應賠付給對方一定的違約金,按工程合同居間費的總額的3%賠付違約金,(甲方在施工安全相關的法律責任上,居間人概不負任何責任),大合同簽訂後,本合同執行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從簽訂日期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委託)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居間人簽字:(章)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