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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委託房屋租賃合同(通用3篇)

欄目: 委託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79W

個人委託房屋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個人委託房屋租賃合同(通用3篇)

乙方:

甲、乙雙方就租用甲方房屋一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其歸屬所有權的,面積平方米,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的租期從起至日止。為期年。

三、租金現金支付,每月租金,乙方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元。

四、甲方須向乙方出示房屋的正本房產證和有關證明。

五、乙方需承擔租用期間住房的一切管理費用,其中包括小區管理費,電視收視費,水、電、煤氣費和電話費等。

六、乙方在租房期間必須愛護好房屋設施,如有損壞,乙方負責賠償或修理完善,若乙方需裝修或改變房屋結構,需經甲方同意。合約期滿按米修去丟原則辦理

七、乙方在租房期內,不得將租房作違法經營場所。一經發現,除按法律制裁外,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所剩租金不退。

八、乙方在租房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他人,如未經甲方同意轉租,此協議無效,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負。

九、如租期滿,乙方需繼續租用,須提前一個月與甲方交涉說明,並提前交清下年租金,如乙方不再續租交清租房期間的所有費用,退還甲方鑰匙並結清相關手續給甲方或中介方如不按此辦理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和中介方有權在租房期滿五天後開啟房屋另行出租或使用。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甲方:身份證號:聯絡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聯絡電話:

一、租賃房屋

甲方將位於北京市區棟單元四樓門的出租給乙方做為日常居住使用。

二、租賃期限

1、租期為不定期,任何一方均可解除該租賃合同,但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2、如任何一方有變動居所的意向,需提前至少一個月向對方說明,否則需要支付對方一個月的租金做為損失補償。

3、如甲方先變動居所,不再租賃該房屋,而乙方又想繼續承租該房屋的,甲方須召集房主、乙方進行三方協商,由房主和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協議。甲方未召集的,須向乙方支付一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如房主與乙方達不成租賃協議且甲方的轉租行為未取得房主同意導致乙方被迫搬離的,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處理。

三、租金

1、月租金為1200元,於陽曆每月的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金且為現金。

2、甲方收取租金須向乙方出具收條,未出具收條的,乙方有權不支付相應月份租金。

3、甲方不得委託第三人向乙方收取租金,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相應月份租金,待甲方能夠親自收取租金時,乙方將累月未付租金一次性給付甲方。

4、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押金。

四、費用負擔

1、電費由甲方單方負責。

2、水費、網費、有線電視費、煤氣費、暖氣費由雙方日常生活共同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平攤。但如果某項費用是由房主承擔,甲方不得再讓乙方承擔,否則乙方須雙倍返還。

3、租賃物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屬於乙方過錯導致租賃物損壞產生的維修費由乙方承擔。

4、乙方做為承租人,有義務幫助甲方維持房屋財產的完整,不得惡意損害房中設施。但屬於易耗易損物品且屬於正常使用中的合理消耗的,應計入維修費用。

五、與房主糾紛處理

1、因甲方並非房主,甲方與房主簽訂的租房合同,其相互間的權利義務均與乙方無關。如果甲方與房主發生任何權利義務糾紛,甲方不得牽連於乙方,或將任何不利的風險或結果加於乙方。否則,由此給乙方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由於甲方自己的行為違反與房主簽訂的合同,造成房主的損失,其責任由甲方單獨承擔!

六、其他事項

1、甲方轉租房屋應當取得房主的同意,甲方保證已經獲得房主同意。如因未取得房主同意而導致乙方不能正常居住的,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不低於月租金倍的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為有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個人委託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優先承租權,是指在租賃關係中,原承租人在原房屋租賃合同期屆滿要求續租時,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於其他第三人承租的權利。這裡講的優先,主要是指在順序上的優先,同等條件,主要指的是價格、期限條件。在我國一些地方性法規中,已經明確規定了租賃關係中的優先承租權。例如,《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四十二條:“租賃期限屆滿,…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承租權”。《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房屋在租賃期滿後繼續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但是,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中,還沒有關於房屋租賃優先承租權的明確規定。因此,“優先租賃權”不是法律的強制性規範

在現實生活中,經常會碰到房屋租賃優先權的問題。我們先看兩個案例:

案例一:原告譽恆*司與被告某中學簽訂一份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原告承租被告房屋一套,每月1500元;合同期滿時,在同等條件下譽恆*司有優先承租權。合同期滿前,原、被告曾多次商談續租事宜。由於被告將租金增至每月XX元,原告譽恆*司認為太高,未達成協議。此時,第三人市土產服務部要求承租此房,租金1800元。被告在未告知原告的情況下,以每月1800元租給第三人市土產服務部,合同簽訂後雙方辦理了房屋租賃登記手續。事後,原告得知,向被告提出自己也願以每月1800元續租房屋。被告認為已與第三人簽訂了協議,因而拒絕了原告的要求。原告遂向法院起訴要求保護自己的“優先租賃權”,確認被告與第三人的合同無效。

案例二:XX年3月,原告海鴻*司與被告清水河*司簽訂了《房地產租賃合同》,約定原告承租被告的肉菜市場,租賃期限至XX年5月31日止,並且在合同中約定了承租人有優先承租權。之後,原告發現被告與樑某又簽訂了一份《肉菜市場承包合同》,約定於XX年1月1日起將上述肉菜市場給樑某承包,原告認為,被告與樑某簽訂的《肉菜市場承包合同》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訴至人民法院,要求確認《肉菜市場承包合同》無效。

這兩個案件,都涉及三方當事人,兩個房屋租賃合同,爭議焦點是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優先租賃權”的效力如何,有沒有排除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對於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優先租賃權”條款的效力問題,存在三種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該約定無效。理由是我國現行法律並沒有關於承租人的“優先租賃權”的規定,該約定不應受法律的保護。第二種意見認為,該約定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且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理應合法有效,因此對約定人和第三人均應產生拘束力。第三種意見認為,約定合法有效,但效力僅限於當事人之間,對善意第三人不產生拘束力。

筆者同意第三種意見。我國民法典第四條規定:“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合同的實質,是當事人的一致的意思表示。是否訂立合同、與誰訂立合同、訂立什麼合同、怎麼訂立合同以及合同的變更和解除等等,都由當事人的意思來決定,這就是所謂意思自治和契約自由。根據這種自由,只要不違反國家強制性法律規定、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當事人依其真實意思所達成的合意就為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因此,在租賃合同關係中,優先承租權雖然沒有法律的強制規定,但當事人完全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下優先租賃的權利。然而,合同權利不同於法定權利。法定的權利來源於法律的規定,具有普遍約束力,任何與之相違背的行為均屬無效。合同的權利則產生於雙方的約定,其權利的效力僅限於當事人之間,不能對抗善意的第三人。

在上述兩案中,原告和被告在租賃合同中約定了承租人有優先承租權,但被告未經原告同意,又擅自與第三人簽訂租賃協議,被告無疑侵犯了原告的優先承租權利。那麼,被告與第三人的租賃合同是否就因此無效呢根據民法典第8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以及上述的民法典律原理,原告僅以具有租賃優先權為由,請求確認被告與第三人的合同無效,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此時,原告不能主張合同無效,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只能基於違約,要求被告承擔違約責任。在司法實踐中,法院也會從側重考慮保護善意第三人,維護流轉秩序和保護交易安全的角度作出判決。

經過上面的分析,結論是:房屋租賃雙方的“優先租賃權”條款,僅對合同雙方當事人有效,承租人享有的“優先租賃權”並不能對抗第三人,不能因此宣告另一份合同無效。出租人侵犯承租人的“優先租賃權”,擅自將房屋租賃給第三人,屬違約行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上述兩個案例均被法院駁回訴訟請求。原告應當另案起訴,追究被告違約責任。

個人委託房屋租賃合同 篇3

新版房屋租賃合同範本  告知非本市戶籍的承租人和居住人員到房屋所在街道、鎮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辦理暫住登記手續;協助有關行政部門和街道、鎮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採集承租人和居住人員依法應當填報的資訊資料;  範X一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_________區_________號_______室;房型規格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________________支付,另付押金 ________________元,租房終止,乙方結清各項費用後,甲方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衛生治安費由________支付,物業管理,暖氣費用由________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在租用期內,甲方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

第三者

2.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氣、等費用,

3.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四、室內附屬設施:  a :電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 :傢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水錶底數:________________d:電錶底數:________________e:煤氣表底數:________________其它: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範X二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就租賃甲方房產一事達成一致意見,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租賃房產  

1.1 甲方同意將位於都江郾市 的房產(以下簡稱房產)及院壩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  

1.2 甲方同意乙方將承租房產用於自行居住、休閒、娛樂以及法律允許範圍內的經營活動,乙方在使用期內居住、經營不受甲方干預。  

第二章 改擴建及租金支付  

2.1 為改善甲乙雙方共同的居住環境,甲方擬對本房產進行改擴建。但由於甲方資金短缺,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總計________年的房產租金,用於對本房產的改擴建。  

2.2 第

2.1條約定的________年的租金總額為改擴建房屋實際發生金額。為確保本租金確實用於改擴建房產事項上,該租金應由乙方監管。改擴建房產的過程中,每實際發生一筆費用由甲方從租金總額中支付。待房屋改擴建及裝修完成後,乙方向甲方彙報實際發生總金額,該總金額即為________年的房屋租金。  

2.3 改擴建房產所需各項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墊付辦理改擴建手續的各項費用。改擴建手續辦妥後,甲方可憑政府有關部門收費憑證要求乙方在所監管的租金總額中予以支付。  

2.4改擴建後的房屋建築面積不得低於200平方米,改擴建後的全部房產以及院壩 平方米,在改擴建完成後________年內全部歸乙方使用。  

第三章 租賃期限  

3.1除非甲乙雙方按

第六章提前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約定的租賃期限為________年,自本房產改擴建完成之日起計算。  

3.2 本標準合同書.1條約定的________年租賃期滿後,甲方應無條件與乙方續簽本合同,續簽合同租賃期仍為________年,該________年房屋租金已包含於第

2.2條所約定的房屋租金總額內,乙方無需再向甲方支付租金。  

3.3乙方連續租賃滿________年後,本合同房產全部歸屬於甲方。  

3.4 續簽的合同租賃期滿後,除非甲方收回房屋自用,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第四章 稅收及費用  

4.1 乙方實際發生的水、電、電話、氣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水、電錶度數和政府規定標準計算,由乙方自行支付。  

4.2 乙方只承擔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本合同明文約定屬於乙方應當承擔的租金、費用。  

第五章 甲乙雙方保證及責任  

5.1 甲方保證確實擁有房產的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甲方保證房產在本合同簽訂前不附有任何其他擔保物權和債權,房產現狀不屬違章建築,符合政府規定的規劃、環保、衛生、消防、建築要求和或標準,以及其他有關規定並已合格通過相關驗收;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政府機構採取查封,扣押等強措施。  

5.2 甲方保證辦妥房屋改擴建批准手續,若改擴建手續不能辦妥,而因辦理改擴建手續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5.3 甲方保證擁有完全的資格和權利將房產按本合同的約定租賃給乙方,並在簽訂合同前符合當地政府部門要求的租賃資格。  

5.4 甲乙雙方須確保對方根據其居住、經營活動的需要,自行確定生活、經營事項,並確保乙方在其生活、經營期間內可根據需要正常使用各項公共設施。雙方尤其應當避免在正常休息時間內經常性發出狗叫、雞叫、娛樂等噪音。  

5.5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需再次對出租房屋所在區域進行改建或擴建的,應事先徵得乙方同意,並以不影響乙方正常生活、經營為前提。  

5.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欲將房產所有權轉讓或抵押給

第三方,甲方應提前三

(3)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如乙方放棄優購買權,則甲方保證使受讓方或抵押權人充分了解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下權利和義務,同時以受讓方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承擔在本合同項下甲方的一切義務為轉讓或抵押生效的前提。  

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經通知甲方後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權益轉讓給任何

第三方,前提是該受讓方應繼承和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8 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產,防止不正常損壞(正常磨損除外)  

5.9 乙方可對房產外型、內部佈局進行設計和裝修。該設計和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10 乙方除居住、經營所需外,不得在承租房產記憶體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有毒或爆炸物品帶入房產。  

第六章 合同提前終止  

6.1在________年的租賃期限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通過書面協議,可提前終止本合同。  

6.2若發生地震、水災、颱風、或甲乙雙方不可預見亦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房產毀損不能正常使用,則乙方可對房屋進行修復或重建,在房產修復期間不計算在房屋租期內,合同有效期相應向後順延。  

6.3在本合同期內,除發生市政統一規劃、土地批租外、甲方不可以任何其它理由,要求解除乙方對上述房產的使用權,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一切實際發生的和可預估的因此而遭受的損失。若________年內本合同約定的房產被國家徵收、徵用的,徵收、徵用的各項補償歸甲方,但甲方應將剩餘期限所對應的房屋租金退還乙方,並支付剩餘租金總額的20%做為乙方搬遷以及尋找新的居住、經營房產的39;費用。  

第七章 違約責任  

7.1若甲方根據第

5.6條將合同約定房產抵押或轉賣

第三方的,

(1)如果受讓方或抵押權人不出具書面同意承擔在本合同項下甲方的一切義務的,乙方有權單方面決定提前終止本合同,且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及________年租金總額的30%的違約金;

(2)如果受讓人未按原租賃合同履行義務從而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所有損失及________年租金總額的30%的違約金。  

7.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都應當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實際損失,並承擔損失金額30%的違約金。  

7.3 除本合同明確規定的終止條款外,任何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皆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因本合同提前終止而遭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可預期利益,並承擔直接損失及可預期利益的30%的違約金。  

第八章 爭議解決方式  

8.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仍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以解決爭議。  

第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2 本合同附件均勻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9.4 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