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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送貨運輸服務合同(通用19篇)

欄目: 委託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7.3K

委託送貨運輸服務合同 篇1

甲方:

委託送貨運輸服務合同(通用19篇)

聯絡電話:

乙方:

聯絡電話:

第一條 總則

1.本協議用於規定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獨立經營,並且有意向共同合作。

2.乙方將接受甲方委託開展門到門送貨服務。

3.本協議的簽署不代表甲乙雙方有任何形式的勞動僱傭關係,乙方作為甲方的服務代理為甲方提供服務,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服務向乙方支付運費。

4.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服務規範與要求安全、準時地完成接送貨運輸服務。

5.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乙方應支付甲方四倍相應運費作為違約金。

6.乙方應保證貨物及時、安全、完好地運抵目的地,自乙方提取貨物簽收時起至交付收貨人簽收(或貨物到達部門交接)以前,承擔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一切風險和損失。

第二條 操作規章

1.甲方按銷售任務制定運輸計劃後,電話或簡訊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送貨。

2.乙方交貨完成後電話或簡訊通知甲方,並將客戶簽收的《送貨單》回單,兩天內交給甲方。

3.送貨地點:___________

4.備註: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附則

1.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有一份,乙方持有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送貨運輸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經過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空運貨物出口運輸事宜,於年月日簽訂如下協議:

(一) 委託事項

甲方接受乙方委託,承接乙方委託的空運出口運輸業務。乙方指定甲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為安排提貨、辦理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

(二) 乙方應在每票貨物出運之前五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包括信函、傳真、電報、電傳)向甲方提交《出口運輸委託書》(簡稱“委託書”或“託單”)。

“委託書”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託運人(shipper)名稱、姓名、地址、聯絡方式;

收貨人(consignee)名稱、姓名、地址、聯絡方式;

通知方名稱、姓名、地址、聯絡方式;

航班號、日期、始發港、目的港;

貨物品名、件數、重量、體積、宣告價值;

運費及其它費用的標準和支付方式;

託運人的簽名、蓋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託書沒有簽名蓋章缺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內容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補正,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委託。

(三) 乙方委託甲方代為辦理貨物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的,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辦理上述事務所需的檔案和單證。乙方應對其提供的檔案和單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四) 乙方在向甲方發出委託後要求撤消或變更委託事項、委託內容的,應採用書面形式並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應補償甲方由此付出的額外費用。

(五) 接收貨物如果甲方在收貨時發現乙方的貨物表面狀況(包括外包裝)不良,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貨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對貨物及其包裝進行改良,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出運貨物。由於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時間內將貨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授向甲方提出損失索賠。

(六) 對貨物的要求

乙方不應在其託運的貨物中夾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有關對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的規定以國際公約、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行業協會等的明文規定為準。如乙方謊報貨物品名,夾帶上述物品,乙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與貨物運輸有關的所有運雜費用。

乙方應在貨物起飛後30天內將相應款項支付給甲方。

(八) 本協議有關的任何事務,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國際公約的規定。

(九) 協議的修改和補充

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修改和補充從雙方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

(十) 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十一) 本協議以傳真形式簽訂確認,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 簽約地:

甲方:

日期: 年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月 日

出口運輸合同範本5篇(二)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為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甲,乙雙方就有關海運出口,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等方面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共同協議:

一、委託

乙方委託甲方於中國_________地區辦理國際貨物出口運輸服務。

二、責任與範圍

2.1 乙方負責提供貨源,並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 乙方訂艙時,應提供相關出口報關檔案,依據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之單證包括:合同,商檢證明,核銷檔案,許可證,報關單,手冊,發票,裝箱單,出口報關單副本,協議書及國家規定之有關批文等合法,合格檔案。

2.3 訂艙時,乙方應及時傳真或送交甲方正確之海運託單,託運單應明確標明乙方開發票客戶名稱。託運單內容應註明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運價及特別要求。如果託運單內容未註明事宜,由此引起後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2.4 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託之出口包括:出口訂艙,報關,報驗,裝箱,發單及檔案交接工作,甲方依乙方要求安排裝期出運,並及時告知乙方中轉港資訊及目的港情況。正常情形下,開航日起30天內甲方得按時將有關檔案單證歸還乙方,甲方對已簽收的乙方單證檔案負有責任,不得遺失。另外,甲方有權暫扣乙方單證直至乙方按時結清各項應付費用。

2.5 乙方所出運之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出口之物品。甲方不接受屍體,骨灰和活動物之運輸。如果乙方違反本規定,將依法承擔由此造成的各項損失。

2.6 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乙方須書面通知甲方,並與甲方操作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之要求。

2.7 船期更改,體積,重量,件數不符,甲方有責任於貨物進港前主動通知乙方,並與乙方書面確認通知,乙方亦得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更改內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乙方所委託的貨物正常出運。

2.8 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之情形,乙方付款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待貨物抵達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確認體積,重量為準,採多退少補的方式確定運費。或者乙方可到甲方倉庫複核,如果甲方錯誤,乙方來回合理車費甲方承擔(限_________元人民幣內),為了減少在甲方倉庫問題上爭議,甲方雙方遵守如下規定:

(1)乙方的貨物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進甲方倉庫(進倉通知書上乙方有義務填寫相應內容),甲方倉庫有責任根據託運單,進倉通知書核對進倉庫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主動出具倉庫收貨回執。乙方有義務讓相關人員送貨到甲方倉庫,如果乙方送貨是司機,應視司機是全權代表乙方。如果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按乙方要求工作。爭議比較大的情況如布匹,捆紮,草包,和不規則外包裝甲乙雙方應在送貨時及時丈量,雙方就地確認。

(2)乙方送貨如是多筆貨物混在一起送入甲方倉庫,乙方提供進倉通知書,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資料,規格等要求甲方分貨,如果一切分貨資料正確,人為錯誤,後果甲方承擔。

2.9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費外不得超收,如有任何超收情形,甲方有責任代乙方索問超收差額。

2.10 甲方於每月初將上個月乙方欠費清單傳交乙方。乙方需於三個工作日予以確認,如有疑義即應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如無疑義最遲應於收到甲方運費清單後的五個工作日之內付清運費。運價生效日期以開航日期為準。

三、結算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結算費用,並簽發提單。

3.1 海洋運費以美元結算。如以人民幣結算,匯率暫以:1美元=_________人民幣。

3.2 凡乙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發生的拒付,少付,延期等事宜,乙方仍負有支付的義務。

3.3 乙方對於應付給甲方的費用,應在規定的付款期限內以協議的約定方式支付,不能隨意扣減或拒付。

3.4 如遇乙方未按協議規定準時付費,乙方除承擔所欠費用每天萬分之五違約金外,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並有權在海外暫扣貨物及國內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包括提單,外匯核銷單,退稅報關單等),直至乙方結清費用止。扣貨,證期間,所造成目的港及裝貨港之額外經濟損失,甲方不予承擔任何費用和法律責任,完全和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協議終止

4.1 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確認通知對方財務部,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後本協議才能自動終止。

4.2 協議終止後,協議雙方仍應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五、協議更改

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依簽字日期為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補充內容雙方未經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行。

六、法律與仲裁

6.1 本協議不適用於個人,只使適用於公司。

6.2 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關職位人士簽字為憑。

6.3 本協議所有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6.4 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時,應先行協商解決,如無效以法定程式照章辦理。

七、協議生效

7.1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前,乙方應結清所有甲方簽約前已發生之費用,本協議方可執行。

7.2 本協議之有效期自簽訂日期起,以_________年為限,協議期滿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則自動延長一年。

7.3 本協議一式正本二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留存並遵守執行。

7.4 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有效約束雙方,否則視為違約,並且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八、特別宣告

8.1 甲方原則上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的訂艙,如乙方有危險品或半危險品貨物要委託出運,須提前和事先書面和電話通知甲方。如若違約,則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

8.2 乙方的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航期後再行安排訂艙裝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之責任。

8.3 貨物出運後,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或中轉港更改運輸方式的,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及有關費用,而乙方尚未於上海預結算費用前,甲方有權暫停執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之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8.4 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後,如逾期未提貨,目的港產生之額外費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自行承擔。如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九、本協議於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_________簽訂。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送貨運輸服務合同 篇3

客運企業(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旅行社條例》、《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包租甲方客車組織一日遊活動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包車客運服務內容

車輛廠牌型號座位數數量費用標準其他

甲方負責將符合上述要求的客車包租給乙方用於組織一日遊活動使用,並配備駕駛員提供客運服務。

二、包車客運服務期限

包車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包車客運服務費用及結算方式

(一)包車客運服務費(含駕駛員服務費)總計________元。

(二)結算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

(三)結算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有權按照約定收取包車客運服務費用。

(二)應當按照約定在包車客運服務期限內為乙方提供車輛,保證甲方及甲方提供的車輛均具有相應的營運資質,併為車輛投保法律規定的強制保險。

(三)應當負責對車輛進行維修和保養,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四)車輛因年檢、維修、保養、故障等原因不能出車或中途不能運營時,應當負責安排車型相同或相近的車輛替換,以保證乙方的正常使用。

(五)應當為其提供的車輛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駕駛員,在發車前由該駕駛員與乙方指派的導遊員對《一日遊行程單》進行核對確認,並按照行程安排提供符合行業安全服務規範要求的客運服務,不得擅自改變行程。

(六)應當在車廂內明確提示乘車人不得攜帶國家規定的危險物品及其他禁止攜帶的物品乘車。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應當按照約定使用車輛組織一日遊活動,所得收益歸乙方所有。

(二)應當按照約定支付車輛包車客運服務費用。

(三)除另有約定外,車輛使用期間的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及組織一日遊活動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直接支付。

(四)應當至少提前一日預定所需車輛,並同時將加蓋旅行社公章的《一日遊行程單》(應當與告知遊客的相一致)書面告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行程。

(五)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旅遊行業一日遊業務規範合法經營,隨車配備持有旅遊管理部門頒發的導遊證的導遊員提供全程服務。

(六)不得提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要求,或強行要求駕駛員駛入危險地段。

(七)不得將甲方車輛轉包或以其他形式交給第三方使用。

六、違約責任與風險負擔

(一)一方違約應當按照________________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一方違約造成投訴、新聞媒體批評、提起訴訟等事件並給對方造成負面影響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還應當按照________________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三)車輛在運營過程中因甲方原因發生的毀損或滅失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因乙方原因發生的毀損或滅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當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八、合同的解除

(一)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但應當提前________天通知乙方,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1.乙方遲延________天以上支付包車客運服務費用的;

2.乙方故意毀壞甲方車輛的;

3.乙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三)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但應當提前________天通知甲方,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車輛和服務,造成當日旅遊行程延誤或取消,或經乙方催告,甲方遲延________天以上仍未提供或未糾正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車輛存在影響運營安全問題,經乙方要求,甲方當天不予調換的;

3.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一)《一日遊行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的駕駛員和乙方的導遊員應當認真填寫,隨身攜帶,並由乙方向其組織的遊客公示說明。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送貨運輸服務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公平互利互補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物流服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的服務內容、責任:

乙方為甲方提供所生產產品的鐵路運輸物流服務,發貨站臨河站,到達站北京局、鄭州局、濟南局、太原局、成都局、瀋陽局、武漢局,乙方負責為甲方申報月計劃、日計劃。代辦清車服務、監督過磅、裝車及聯絡短途運輸,代交鐵路運費及其它費用,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運力調整,以及自然環境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貨物運輸時,應及時告知甲方並協助解決。

二、 物流運輸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在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貨物運輸服務的條件下,乙方為甲方申報月計劃,甲方應按提供給乙方的發運車數,先支付乙方服務費,每發運壹噸產品向乙方支付30元費用(三十元),貨物發運完成後,雙方應核對噸數按多退少補原則結算。

三、其它約定:

1、由乙方從車站申報運輸計劃,並負責具體落實。

2、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丟失情況,由甲方提供丟失貨物的票據及相關證明材料,乙方通過鐵路保價部門協調理賠工作。

3、按照鐵路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裝車不得超裝、偏裝,確保行車安全,如發生由託運人承擔的責任事故或其它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運費、倉儲、裝卸費用甲方自行支付。

5、甲方根據貨物如實申報運輸計劃,如甲方申報的運輸計劃,發生鐵路承認車後因甲方原因未裝貨物,視為裝車,甲方應當據實支付相關費用。

6、如發生不可抗力或鐵路運力調整等非甲乙雙方的責任,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7、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從簽定之日起20xx年12月31日止。

8、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有管轄權的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

9、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0、本合同未盡事實,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臨河站多經收費由乙方負責交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送貨運輸服務合同 篇5

合同編號:CCLJ-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飲服務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

收運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

二〇一二年七月

使用說明

1.本合同為示範文字,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企業(簡稱“收運服務企業”)與餐飲服務單位之間的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

2.本合同中的橫線處均可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約定具體內容。對於未發生或雙方未作約定的,應當在橫線處劃×,以示刪除。_

3.雙方可在本合同第九條其他約定處約定餐廚廢棄油脂的價格。

4.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約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數,並在簽訂時認真核對,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

5.有關名詞、術語解釋:

(1)餐飲服務單位(甲方):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餐飲經營活動的企業和機關、部隊、學校、企事業等單位的食堂、餐廳。

(2)收運服務企業(乙方):是指取得《北京市從事生活垃圾(餐廚廢棄油脂)經營性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並獲得區縣轄區內特許經營服務權的企業。

(3)收集運輸:是指收運服務企業將餐廚廢棄油脂收集並運送到符合規定的處理設施的過程。

(4)餐廚廢棄油脂:是指從事餐飲經營活動的企業和機關、部隊、學校、企事業等單位的食堂、餐廳等餐飲服務單位在食品加工、飲食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煎炸食品後廢棄的油脂、經油水分離設施裝置收集的廢油脂。_

(5)合同編號:由收運服務企業(乙方)負責編號。合同編號共分五部分,具體編碼規則為:第一部分CCFY(“餐廚廢油”的首字母大寫);第二部分為餐飲服務單位(甲方)所在地區和街道程式碼(如:東華門街道辦事處程式碼為110101001);第三部分為合同生效年月(如合同20__年12月生效,編為201112);第四部分為合同截止日期(如合同20__年11月到期,編為201211);第五部分為順序程式碼(與乙方簽訂合同的順序號,編號從00001—99999)。例:CCFY-110101001-201112-201211-00001。收運服務企業(乙方)可通過搜尋網站查詢最新發布的地區和街道程式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的相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的服務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收集運輸餐廚廢棄油脂量:____公斤/(□日、□周、□月),____(□50升、□20升)桶/(□日、□周、□月)(請在相應週期前的□中劃√,具體收集量以實際產生量為準)。

2.收集地點:______區(縣)______街(鄉鎮)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收集時間(23時至次日6時):_____________________。

4.處理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預約服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將其產生的餐廚廢棄油脂全部交由乙方收集運輸。若有證據證明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將餐廚廢棄油脂交由其他單位或個人收運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並有權對乙方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行為,進行舉報和投訴,舉報電話為:12319。

3.甲方負責本單位或管轄區內餐廚廢棄油脂的分類收集、貯存、交接、聯單等日常管理工作。

4.甲方應當將收集後的餐廚廢棄油脂裝入統一標準的密閉專用收集容器內,並做好餐廚廢棄油脂專用收集容器的日常維護管理。

5.甲方不得將餐廚垃圾、木筷、塑料、紙類、金屬、玻璃、織物等其它垃圾混入餐廚廢棄油脂專用收集容器內。

6.甲方應當保證餐廚廢棄油脂專用收集容器存放設定地點和作業通行條件,便於乙方工作人員和車輛作業。

7.甲方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對乙方出具的《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記錄聯單》簽字確認。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其在甲方所在區域內具備從事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相關資格的證明材料。

2.乙方應當按約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向甲方提供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不得向甲方收取收集運輸費用。

3.乙方提供的收集服務作業車輛應當符合北京市有關規定和標準,車輛擋風玻璃明顯位置處應當放置經市市政市容部門核發的《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車輛準運證》。

4.乙方在收集作業時,應當向甲方提供《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記錄聯單》,辦理記錄、簽字等交接工作,並做好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記錄臺帳的管理工作。

5.乙方應當按照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作業管理規範的標準要求,提供收集運輸作業服務。

6.乙方應保證將所收集的餐廚廢棄油脂經處理後交由具有相關廢棄油脂處理資質的生物柴油加工等化工企業(具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進行資源化利用,不得將餐廚廢棄油脂非法處置。

7.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北京市的相關法律和規定,做好收集運輸工作人員的作業規範、安全生產、文明服務等崗前培訓及執行管理,並承擔相關責任和義務。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若有證據證明甲方將餐廚廢棄油脂交由其他單位或個人收運的,甲方將按實際損失量_______元/公斤予以賠償。

2.乙方如沒有履行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工作,或收集運輸工作不符合合同約定,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3.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經對方書面催告後______日內,仍未整改或整改後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守約方有權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4.除本條第3款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對本合同進行的變更,由甲、乙雙方進行協商後,以書面形式確定方可進行。

2.乙方根據甲方的需求派出車輛,如甲方需臨時用車,應當提前一天告知乙方,雙方協商解決。

3.甲方因停業、歇業、轉讓等特殊情況發生時,需提前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協商暫停作業服務或解除合同等相關事宜。

4.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協商後方可解除本合同。

5.本合同簽訂後如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應按新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六條 轉讓限制

甲方和乙方不得將基於本合同所產生的權利及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人。

第七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如需續簽,甲、乙雙方應重新簽訂新合同。

2.如因乙方過錯,其收運資質或營業資質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登出的,從登出之日起,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事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採取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文及補充協議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我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合同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履行合同備案程式。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委託送貨運輸服務合同 篇6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根據規定,乙方接受甲方委託,雙方就融資業務諮詢服務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乙方提供融資服務專案的名稱:內蒙古準格爾至興和運煤過載高速公路。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融資服務的專案融資總額為: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第三條諮詢服務費用金額

1、如經乙方與銀主協調,最終銀主按其投資總額的年固定回報率12.5%收取20__年固定回報。則甲方按總投資額(________)的0.5%×20__年=6%給予乙方獎勵(按銀主實際到位金額計付),有關該獎勵款應繳納的稅款由乙方負責繳納,由甲方代扣代繳(優惠引資獎勵稅收控制在20%以內)。甲方應同時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應金額的稅務發票。

2、如經乙方與銀主協調,最終銀主按其投資款的年固定回報率12%收取固定回報。則甲方按總投資額(118億)的0.5%×20__年=6%給予乙方獎勵(按銀主實際到位金額計付),有關該獎勵款應繳納的稅款由甲方負責繳納,。甲方應同時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應金額的稅務發票。

第四條費用支付的監控

本合同第三條所述費用由乙方授權熊利民先生監控(銀行賬戶開戶時加簽)至該項融資全部相關應付費用支付完畢時止。

第五條費用支付方式

投資款項(__________)一次性或分次性到達甲方銀行賬戶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按銀主實際到位金額的0.5%×20__年=6%以支票或其他銀行轉帳方式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商業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未經甲乙方任何一方書面同意,均不得將本協議內容向第三方洩露。否則,承擔全部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履行以甲方與銀主的投資合作成功為準,投資合作成功,以投資款到達甲方銀行賬戶為準。投資合作不成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

第八條一般性條款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送貨運輸服務合同 篇7

海洋運輸服務合同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託運 貨物,乙方同意承運。根據《民法典》和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方法

方調派 噸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貨裝置),應甲方要求由 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 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貨物於 天內集中於 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 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 裝船時間

甲方聯絡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 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 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 啟航聯絡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第六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 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運輸費用

按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全船運費為 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 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

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 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 份,交 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託運人:(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委託送貨運輸服務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事宜達成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服務範圍

航空:___________________

汽運: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其他服務要求

保險費:甲方付給乙方保險費

第三條:試用期

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條:服務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五條:服務確認方式

1、甲方通過電話或傳真的方式向乙方委託業務。

2、達成委託後甲方應及時將運輸所需全部手續移交給乙方。

3、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應及時辦理有關貨物手續,並按服務標準開據工作單。

第六條:運送程序中的安全要求

1、甲方委託運輸的貨物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標準包裝的,甲方應根據保證貨物安全運輸的原則加以包裝或委託乙方包裝,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包裝,甲方付給乙方包裝費。(包裝費根據包裝材料和包裝規格定)

2、甲方為防範事故所要求乙方專人押送、特殊包裝、繞道行駛、配備器材等額外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3、延誤_______天以上的免收單票運費的_______%,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晚點,乙方不承擔責任(航班延誤或取消、自然災害、交通堵塞等),但乙方有務及時通知甲方可能造成延誤的原因。

第七條:結算方式及時間

1、乙方按照經雙方確認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詳見合同附件)

2、乙方於每月的_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供上月業務的工作單及發票, 並做成結帳明細表。甲方在核實無誤後,於當月_________日前以現金或支票方式支付給乙方。如遇節假日向後順延。

3、因法定節假日及乙方原因造成延遲付款,甲方不承擔延遲付款責任。

4、當乙方提供的服務價格發生變化,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得到甲方認可,否則仍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價格體系 執行。

第八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託時間、地點、方式將貨物運送到目的地,在未辦理提貨、發貨手續之前,甲方有權變更或取消委託內容。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隨時提供甲方所委託業務的進展情況,服務過程中的資訊反饋。

3、甲方有義務提供準確詳細的收貨人地址及聯絡方式等與業務相關的資訊,如因甲方提供的收貨人名址及聯絡方式有誤所造成的貨物延送,乙方不承擔責任。

4、甲方有義務按合同約定時間與乙方進行結帳,出現違約時承擔其責任。

5、甲方有義務承擔因對方拒收貨物而造成的退貨運輸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要求為甲方提供安全、準時運送貨物服務,在車輛運力緊張的情況下,優先為甲方提供服務。

2、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向甲方提供承運服務執行情況的存根。

3、乙方提供的服務車輛必須牌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

4、在甲方單方違約的情況下,乙方有權暫停執行甲方所委託的業務。

第九條:變更和解除

1、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一方需要變更或解除必須提前一個月與對方協商,雙方達成一致方可變更或解除。

2、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相關證明,由雙方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協調解決是解除合同,或者部分不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3、本合同在履行時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如有與《快遞服務標準》相沖突的條款以《快遞服務標準》為準。

第十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達成的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合同更改無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司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司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送貨運輸服務合同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確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西安市汽車租賃業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信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1.1乙方提供給甲方服務的車輛為_____(車輛品牌及型號),共_____輛,具體引數及配置為_____

(或另行製作《車輛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1.2行車路站點線圖:_____。

(或另行製作《行車路站點線圖》作為本合同附件)1.3行車次數及時間:_____。

第二條服務要求

2.1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所有班車均具備供暖、空調設施,且車輛外觀整潔,車內環境清潔,機械效能安全可靠,所有座位均安裝有座套和頭套,且每週更換一次,而且要確保客車始終擁有及時的保養和完好的車況。

並保證符合車輛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技術要求,做到證照齊全;車輛保險手續齊全,具有足額的座位險、交強險。

2.2乙方應為每部車輛配備司機和乘務員各一名,並確保所有的駕駛員具有真實、有效的駕駛證,並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內容,司機、乘務人員著裝整潔、職業,服務態度文明友好,司機在班車行程內應全程負責甲方乘車員工的乘車安。

2.3甲方有權最終決定所有班車的車型、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及發車時間,如果甲方需要調整所需的班車服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必要的、合理的調整。

2.4乙方保證其班車及班車司機應提前20分鐘到達指定運輸線路的始發站。

第三條服務期限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服務驗收

4.1甲方驗收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

4.2乙方在服務每滿______月後,須向甲方該階段客運服務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服務車輛、司機及乘務員資訊、每日客運詳情)的書面報告,並經甲方驗收代表簽字認可,該方案與報告作為確認乙方服務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務費的依據。

第五條服務費用及付款

5.1甲方支付班車的服務費,服務期限內全部車輛總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乙方應負擔所提供班車的相關費用,包括燃油費、保險費及維修保養費等。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

5.2甲方在合同生效後,以轉賬支票方式於每季度首月1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條假日,付款日期順延至收假後首個工作日)全額向乙方支付上季度的運費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5.3乙方在向甲方申請支付服務費用時,應出具國家正式票據,若未出具,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第六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6.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班車服務費。

6.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資格資訊。

6.3甲方需要變更任何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和班車時間及班次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4甲方應採取一切必要的紀律和措施,確保班車乘客按秩序上、下車就座,保持車內衛生,自覺維護班車設施,防止班車發生任何損壞。

6.5甲方乘車人員憑有效證件或識別標誌乘車,防止無關人員混入車內,自覺遵守乘車規定,按規定地點上下車,不得攜帶寵物乘車。

6.6如乘車人員超過核定人數時,乙方可以拒載。

甲方如需臨時增加車輛,需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第七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7.1乙方應嚴格按班車服務條款的規定為甲方提供班車服務,乙方保證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和法規要求的資質。

7.2乙方所提供的班車在任何需要修理、保養、年檢時,乙方應調撥規格及質量條件相同的臨時班車,替代原來的車輛提供班車服務,且不再向甲方另收費用。

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稅號:

稅號: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委託送貨運輸服務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確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西安市汽車租賃業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信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1.1乙方提供給甲方服務的車輛為_____(車輛品牌及型號),共_____輛,具體引數及配置為_____

。(或另行製作《車輛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1.2行車路站點線圖:_____。(或另行製作《行車路站點線圖》作為本合同附件)

1.3行車次數及時間:_____。

第二條服務要求

2.1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所有班車均具備供暖、空調設施,且車輛外觀整潔,車內環境清潔,機械效能安全可靠,所有座位均安裝有座套和頭套,且每週更換一次,而且要確保客車始終擁有及時的保養和完好的車況。並保證符合車輛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技術要求,做到證照齊全;車輛保險手續齊全,具有足額的座位險、交強險。

2.2乙方應為每部車輛配備司機和乘務員各一名,並確保所有的駕駛員具有真實、有效的駕駛證,並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內容,司機、乘務人員著裝整潔、職業,服務態度文明友好,司機在班車行程內應全程負責甲方乘車員工的乘車安全,班車司機應相對固定,更換司機每月不得超過

3次(不論每次更換時間長短),乙方應及時將更換後司機的相關資訊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意一旦收到甲方對班車司機的投訴,並說明要求更換的理由,應即時更換該名司機。

2.3甲方有權最終決定所有班車的車型、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及發車時間,如果甲方需要調整所需的班車服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必要的、合理的調整。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班車所用車輛,如發生類似情況,甲方有權扣除當月車款總額的10%,並要求乙方在1日內將車輛更換為本合同所約定之車輛。

2.4乙方保證其班車及班車司機應提前20分鐘

到達指定運輸線路的始發站。如果由於班車故障,則乙方應當另行安排車輛接替,保證甲方乘客在40分鐘內及時換乘,未能及時換乘的視為延誤,每出現一次,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200元的延誤費;如因班車司機人為原因,班車不能按時出發或不能按規定時刻表執行時,視為乙方延誤。在上述情況下,甲方首站乘車員工在規定發車時間後,超過20分鐘仍未見到乙方車輛時,甲方員工可選擇計程車上、下班,並沿途通知或搭載其他員工,乙方應在24小時內為甲方員工報銷出租車費用。

2.5乙方提供的車輛及內飾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標準和規定,乙方駕駛員在執行班車任務時禁止使用手提電話,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投訴。

第三條服務期限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服務驗收

4.1甲方驗收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

4.2乙方在服務每滿______

月後,須向甲方該階段客運服務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服務車輛、司機及乘務員資訊、每日客運詳情)的書面報告,並經甲方驗收代表簽字認可,該方案與報告作為確認乙方服務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務費的依據。

第五條服務費用及付款

5.1甲方支付班車的服務費,服務期限內全部車輛總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乙方應負擔所提供班車的相關費用,包括燃油費、保險費及維修保養費等。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

5.2甲方在合同生效後,以轉賬支票方式

於每季度首月1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條假日,付款日期順延至收假後首個工作日)全額向乙方支付上季度的運費人民幣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___。

5.3乙方在向甲方申請支付服務費用時,應出具國家正式票據,若未出具,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第六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6.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班車服務費。

6.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資格資訊。

6.3甲方需要變更任何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和班車時間及班次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4甲方應採取一切必要的紀律和措施,確保班車乘客按秩序上、下車就座,保持車內衛生,自覺維護班車設施,防止班車發生任何損壞。

6.5甲方乘車人員憑有效證件或識別標誌乘車,防止無關人員混入車內,自覺遵守乘車規定,按規定地點上下車,不得攜帶寵物乘車。

6.6如乘車人員超過核定人數時,乙方可以拒載。甲方如需臨時增加車輛,需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第七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7.1乙方應嚴格按班車服務條款的規定為甲方提供班車服務,乙方保證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和法規要求的資質。

7.2乙方所提供的班車在任何需要修理、保養、年檢時,乙方應調撥規格及質量條件相同的臨時班車,替代原來的車輛提供班車服務,且不再向甲方另收費用。在上述情形下,乙方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且乙方提供的臨時替換車輛須經甲方認可。

7.3乙方應負責招聘、僱傭培訓及管理所需班車司機,負責支付其工資和其它必要的僱傭費用。乙方安排的駕駛員,在行車時時速應控制在60公里(高速公路80公里)以內,確保車輛的行車安全。

7.4乙方應對班車司機的行為負完全責任。乙方保證班車司機均已接受過有關交通規則,安全駕駛方面的培訓,包括乙方自己的安全規章及制度的培訓。一旦有任何班車司機違反交通法規、安全制度及合同約定造成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7.5如果在班車乘客乘坐或上、下乙方的班車時,因乙方原因出現任何事故導致發生甲方職工或第三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職工或第三人的損害賠償。

7.6乙方每年對駕駛員考評一次,包括安全意識、駕駛經驗、事故記錄和年度體檢等,乙方有義務將上述考評記錄、體檢結果等交予甲方檢查。

7.7為了促進更好的服務與溝通,每月甲方員工對乙方的投訴次數不能超過5次,如果超過5次甲方將書面警告乙方。並且對於每次投訴,應在接到投訴後三日內儘快圓滿解決。如果投訴超過1個月還不能解決或者累計兩個月投訴每月超過5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則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項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8.2若乙方在合同期間內不按甲方規定的線路、時間、地點行車,季度累計延誤2次的,發生服務質量問題等,甲方有權扣除本季度運費的——%作為違約金,且暫停支付運費,責令乙方盡心整改,待整改合格後,方可恢復支付運費。季度累計延誤3次以上(包括3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

8.3經道路運營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4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主要義務,甲方應當自乙方不履行義務之日起七日內書面致函乙方,催告乙方,若乙方在甲方催告後三日內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合同未履行部分總金額30%的違約金。

第九條特別約定

9.1當燃油價格漲跌幅度達當前價格_________________

(如:零號柴油7.14元/升,負十號柴油7.56元/升)的30%時,雙方可協商調整運費,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9.2陝西省省級單位政府採購中心作為合同的確認方,協助甲、乙雙方簽訂並執行本合同。

第十條不可抗力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檔案。由合同雙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

第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A.提交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B.提交____________仲裁。

第十二條合同效力及其它

12.1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與合同有關的來往傳真、電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如需修改或者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12.4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2.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住所地: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電話:電話: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賬號:

稅號:稅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託送貨運輸服務合同 篇11

甲方(承運人):

乙方(託運人):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方式、目的地及收貨人。

1、甲方調派________噸汽車一輛,應乙方要求將貨物由(起運地)____________________至(到達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收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定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表條款

1、甲方指定__________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

2、乙方指定_________代表乙方處理與甲方相關貨運事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籤字確認相關檔案之行為或其它履約行為視為乙方行為。

三、貨物集中

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貨物集中於同一倉庫,甲方應在2日內派車承運。

四、運輸時效及卸貨

1、貨物裝車後,甲方應於____日內運到。

2、乙方保證甲方將貨物運到到達地後,收貨人應於_____小時內將貨物卸完。

五、包裝條款

1、乙方負責包裝的貨物必須按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包裝,使其適合運輸;甲方不得擅自改動乙方包裝。

2、甲方負責包裝貨物或協助乙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等工作的,乙方應支付相應

費用。

六、拒運條款

1、乙方應出示或提供託運貨物所必須的相關證件;對於國家規定限制運輸的物品,乙方應在交貨前完成或者委託甲方完成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手續,並附有效憑證。否則,甲方有權拒絕運輸。

2、對已經接受委託,甲方後來發現不能安全、合法運送的物品,甲方有拒絕運輸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之權利。

七、事項變更

1、乙方取消整車運輸時,必須提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與甲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

2、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乙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它費用,並自行承擔運輸時效延長的責任。

八、乙方知情權

1、甲方應對乙方貨物進行全程跟蹤;乙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途情況和預計到達時間。

2、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非甲方責任的運輸工具問題、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等社會異常事件)造成運輸等無法正常進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九、相關責任與賠償

1、乙方辦理貨物保價運輸的,發生貨物丟損,甲方按如下規則賠償:貨物全部滅失,按貨物保價宣告價值賠償;貨物部分毀損或滅失,按貨物的宣告價值和損失比例賠償;貨物實際損失高於宣告價值的,按宣告價值賠償。

2、未辦理貨物保價運輸而發生貨物丟損的,甲方根據貨物丟損在丟損貨物對應運費的3倍以內予以賠償。依照以上方式計算得出的賠償額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的部分無效。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按約定期限支付運費和其它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款額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4、因乙方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或危險品,造成甲方的所有損失乙方須雙倍賠償。

十、責任排除

甲方對下列事項不承擔責任:

A、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政府行為)帶來的相關損失;

B、貨物的自然性質、質量缺陷以及貨物的合理損耗;

C、乙方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品造成的損失;

D、因乙方託運承辦人或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

E、承運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一切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對所託運貨物的收益、利潤、實際用途、特殊商業價值)。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之爭議,雙方當事人可協商或經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任何一方應向甲方總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送貨運輸服務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國內快遞運輸服務及相關費用結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同意由乙方為其提供國內快遞運輸服務,和按本協議規定支付給乙方相關費用。

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務時,須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屬快遞賬號,對其負保密責任,對該帳號下發生的全部費用向乙方承擔付款責任。

2、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遞服務時,須正確、認真、如實填寫大田快遞運單,在必要時,應向乙方提供與貨物運送有關的資料和檔案。

3、甲方應遵守國家對於禁運品的有關規定,並保證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夾帶的物件不屬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禁止或限制運輸物及其他危害運輸安全的物品,如實申報貨物品名等。

如因甲方違反本規定而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

4、發件人採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費時,應承擔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絕付費時支付該運費及其他費用的責任。

5、甲乙雙方必須互為對方保守商業祕密。

6、雙方之權利義務適用大田快遞國內運單背面所載條款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因乙方責任而造成貨物損失的,乙方需按大田快遞國內運單規定負賠償責任。

二、費用與結算

1、運價按照大田《快遞服務價格表》之規定執行。

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內,大田保留因特殊情況(如航空運費調整等)而調整價格的權利,並通知甲方。

2、為了規避運輸途中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帶來的風險,乙方聯合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推出聯合貨物運輸保險增值服務。乙方建議甲方購買,保險費率為______‰。

如甲方要為所發貨物投保時,需同時在乙方提供運單中的“保險事項”一欄中勾雪?保險”項,並註明保險金額,即甲方貨物的據實宣告價值。

若在保險責任範圍內出險,則按聯合貨物運輸保險條款執行。

如甲方未在“保險事項”一欄中勾雪?保險”項並註明保險金額,則視為甲方不為此票貨物投保。

如此票貨物出險,則按運單背書條款執行。

甲方保險費=保險金額(甲方物品的據實宣告價值)×保險費率

3、甲方可以自願選擇購買乙方提供的簽單返還有償增值服務,服務費用為______元/票。

如甲方選擇簽單返還服務時,應同時在乙方提供的運單中勾雪?簽單返還”項。

乙方不承諾簽單返還時限,且返還單據不作為甲乙雙方費用結算依據。(簽單返還,即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將運單簽收聯等單據返還給甲方的服務)

4、甲方可以選擇以下身份付費(可多選):

□寄件人付費□收件人付費□第三方付費

如甲方選擇第三方付費,則須滿足以下條件:

1)須有月結協議賬號;

2)需付款信用良好。

5、甲方可以選擇以下費用結算方式(可多選):

□單票現金結算

□甲方按月與乙方結算(向月用量大於500元的客戶提供該項服務)

(若甲方月用量連續三個月低於500元,經雙方確認後改為單票現金結算)

6、甲乙雙方以乙方提供的費用月結對賬單做為每月雙方對賬依據,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務時提供的運單聯作為對帳依據。

7、甲方費用結算截止日期(請在□中單選):

□每月25日□每月30日□其它

(乙方會在結算截止日期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對賬單據傳達到甲方)

8、甲方月結付款日:結算月次______月______日。

付款流程:

1)甲方在收到乙方費用月結對賬單後,應於3個工作日核心對並確認,如無異議,甲方應根據賬單付款;如有異議,請於收到賬單3個工作日內提出。

2)雙方對帳完畢後,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費用發票,同時甲方應付清款項。

9、甲方同意採取以下支付方式:(可多選)

□現金□支票□銀行電匯

10、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項有爭議為由拖延其它無爭議部分款項的按時支付。

對有爭議的部分,經雙方核對並達成一致意見後,甲方需於商議付款日結清該部分款項。

11、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權按未付款項的萬分之五收取日滯納金;並有權取消甲方在本協議下享有的費用月結待遇而改為單票現金結算;乙方也有權選擇單方終止本協議,不再為甲方提供大田快遞服務。

三、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一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本協議到期,雙方均無提出異議,則協議有效期自動順延,以一年內為期。

四、除按本協議第二條第10款之規定乙方單方終止協議外,在協議執行期間,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終止本協議,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協議的提前終止,不影響雙方於協議終止前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五、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遞服務價格表》、《大田快遞國內運單》及其他與運送有關的規定均被視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雙方若有需要改變公司名稱、聯絡付款或需搬遷離開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響本協議執行的變更時,均應於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須由變更方承擔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3、本協議下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送貨運輸服務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貨物運輸之需要,委託乙方使用相關裝置和運輸工具提供運輸服務;乙方願意並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務。乙方與甲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的前提下,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委託運輸的貨物均為一般普通貨物,即不超長、超大、非危險品貨物。

2、甲方交貨時根據運單的件數,應與乙方核對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

3、甲方應提前向乙方提供盡甲方所知的、詳盡的並由甲方授權人簽署的書面提貨和發貨指示,包括具體的提貨和發貨日期及時間、貨物的名稱、重量、件數、體積、必要的產品說明、提貨地點、要求走貨方式或到達時限、收貨人的姓名、電話(手機)、收貨單位、詳細地址。

4、甲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交付約定數量的貨物,並對乙方人員和車輛提供適宜的工作條件並配合乙方做好發貨的交接。

5、因甲方工作失誤造成的運輸地點及收貨人錯誤,甲方須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新增加的費用。

6、甲方如發現乙方外勤人工作態度不認真或車輛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員及車輛。

7、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及其客戶提供國內貨物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8、甲方保證貨物的包裝完全符合長途運輸基本要求(如:運輸時的摩擦、正常剎車時的碰撞、搬運裝卸承受力及標誌)。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接貨時與甲方就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進行核對,如發現貨物的外包裝有明顯破損、如發貨資料和件數不符應立即指出並在交接單上註明。除非另有規定。

2、對運輸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並與甲方協商解決問題。

3、乙方在提貨時發現貨物品質不良或屬於危險物品的貨物有權拒絕運輸。

4、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提供國內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5、乙方必須提供一名專員對甲方的貨物進行相關受理,並確保貨物的定時定點到達。工作內容包括嚴格按要求安排提貨、外包裝處理、運輸、送貨,每日跟蹤貨物送達情況並隨時接受甲方負責人查詢。

6、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並按時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乙方應取得收貨人在貨物簽收單上的簽收證明。

7、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應及時安排提貨及運輸的車輛,以及如有要求的裝卸工具,並在約定的時間、地點到甲方的發貨部門提貨。

三、費用與結算

1、甲方應對每一次委託內容、要求的服務範圍以填寫乙方託運書的方式告知乙方,託運書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生效,雙方應同時約定費用標準。(費用標準詳見附件一)

2、由乙方每月末製作“運輸費用結算單”經甲方確認無誤後開據運輸發票。

3、結算方式為_______月結。以每月_______日或末日為結算日,每月_______日前結算上月費用。如逾期結算,每日加收_______‰的滯納金。

四、保密條款

1、於本合同終止之日,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返還或銷燬其所有提供的資料。

2、商業機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客戶名稱、經辦人、甲方貨物重量價值等。

3、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須嚴格保守雙方當事人經適當保密措施保密的商業祕密,並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資料免於散發、傳播、披露、自制、濫用及被無關人員接觸。未經他方當事人允許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五、保險及賠償責任約定

1、甲方沒有委託乙方代辦保險,貨物損失時,乙方只負責乙方人為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災害、公安證明的盜搶、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貨物的丟失、摔打、雨淋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乙方負責賠償,賠償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損貨物清單及購入成本證明(加發票)為準,甲方必須確保檔案的真實性,如發現有虛假部分,乙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保護自己利益並提出雙倍賠償要求。

2、甲方對託運貨物的品質不良、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負責貨物到達收貨人處簽收前的貨物安全,收貨人確認收貨件數無誤及外包裝完好無損簽收後的一切問題與乙方無關。

4、甲方貨物宣告價值,並委託乙方代辦保險業務,貨物損失時由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免負條款除外)。

5、乙方負責代為甲方委託運輸之貨物辦理運輸保險。保價費甲方按每單宣告(普通貨物)貨值的_______‰、(貴重貨物)貨值的_______%支付給乙方,普通貨物指單件物品低於_______元人民幣的貨物、貴重貨物指單件物品高於_______元人民幣的貨物。

六、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簽署、生效、解釋、執行、修改和終止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

2、對於實施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七、修改與補充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並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3、在修改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前,本協議的條款仍然有效。

八、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到期時如甲乙雙方無書面終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順延一年。

3、當甲乙雙方在合作的過程中出現異議,阻礙了彼此間的合作,一方須提前兩週向另一方提出書面通知,可終止合同。雙方經濟問題在終止合同後十天內處理完畢。

4、本協議終止後,雙方應繼續履行協議終止前未完成協議規定的雙方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和義務。

九、其它

1、甲乙雙方為每次委託事項達成的約定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之間任何委託、承諾及確認事項應以書面或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時應加蓋公司公章。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

委託送貨運輸服務合同 篇1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服務內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航空、公路、國內快遞等運輸服務。

第二條:服務確認方式

1、乙方通過電話或傳真接受甲方委託,提供上門收貨、提供運單、檢查等服務。

2、達成委託後甲方應及時將運輸所需全部手續移交給乙方(所運貨物需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

3、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應及時辦理相關貨物手續,按雙方協商同意的承運方式及服務收費標準開具工作單,依協商的承運方式、期限規定將物品運至目的地。

第三條:運送過程中的安全要求注意事項

1、甲方所託運的貨物應有合理的、符合安全運輸的包裝,應參加保險,保險費 ‰由甲方支付,乙方可代其辦理;乙方應保證在上述服務過程中貨物的安全,如造成貨物丟失、短少、損壞等現象的,按貨物的投險申明價值賠償,最高不超過貨物的投險價值.甲方未參加保險的貨物若遺失、損壞,乙方按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國內貨物最高賠償額為當票貨物運費的3倍(檔案按1公斤計)。

2、 從承運貨物時,至收貨人簽收時止,乙方對貨物的遺失、短少、變質、損壞承擔全部責任。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除外:

(1)不可抗力;

(2)貨物的自然屬性合理損耗或性質變化;

(3)客戶自行包裝,因內在缺陷,造成貨物受損;

(4)客戶自行包裝,外包裝完好而內裝貨物毀損、短少或遺失;

(5)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6)經瞭解查證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

3、 收貨簽收後,該貨物產生的遺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等一切風險隨之轉移到收貨人處,乙方不負責任。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查尋貨物運輸過程中的資訊反饋。

2、甲方有義務按合同約定時間與乙方進行結帳,出現違約時承擔其相關責任。

第五條: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達成的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稅 號: 稅 號:

公 司 地 址: 公司 地 址: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

籤 字 日 期 : 籤 字 日 期:

委託送貨運輸服務合同 篇15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經協商同意按下列條款成交:

1.貨物名稱、規格和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單價及價格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非另有規定,、和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辦理。

)

4.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允許溢短裝:______%.

6.裝運期限

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____天內裝運。

7.付款條件

買方須於_______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證開到賣方,該信用證的有效期延至裝運期後_____天在中國到期,並必須註明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

買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開出信用證,賣方有權發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合同未執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8.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保險:

按發票金額的______%投保__________險,由________負責投保。

10.品質/數量異議

如買方提出索賠,凡屬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凡屬數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對所裝貨物所提任何異議於保險公司、輪船公司、其他有關運輸機構或郵遞機構所負責者,賣方不負任何責任。

11.由於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約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延誤交貨,賣方概不負責。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預、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仲裁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

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當時施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3.通知

所有通知用______文寫成,並按照如下地址用傳真/電子郵件/快件送達給各方。

如果地址有變更,一方應在變更後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

14.本合同為中英文兩種文字,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份。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_____

委託送貨運輸服務合同 篇16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展覽會的展品撤展、運輸、安保押運服務等事宜,並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服務內容

1.1 服務專案名稱: 。

1.2 文物內容及件數: 。(或另行製作《運輸文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1.3 貨量: 立方米。

1.4 運輸線路: 。

1.5 服務內容: 包裝材料、包裝、裝卸、卡車運輸、拆包裝、運輸途中安保押運服務 。

1.6 運輸方式: 卡車陸運 , 輛。

第二條 服務標準及要求

2.1 乙方提供展品文物的包裝材料、撤展、包裝、裝卸、運輸、拆包裝及運輸途中的安保押運服務。

2.2 乙方確保在文物的操作及運輸過程中,嚴格遵守專業規定,輕拿輕放,安全駕駛,在文物包裝時應當採取必要的減震措施,確保文物穩妥,安全。

第三條 服務時間

服務時間: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成果驗收

4.1 乙方服務結束後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經甲方代表驗收合格並簽字確認後作為付款之依據。甲方驗收代表姓名: ,聯絡方式: 。

4.2如驗收結果與合同約定不符,甲方有權拒絕支付服務費用並要求乙方按合同承擔賠償損失。

第五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5.1 服務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

該費用包括所有與履行本合同相關的一切稅費。

5.2 付款時間和比例:

付款次序付款比例(%)付款金額(元)付款條件

第一次 合同簽訂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預付款

第二次 服務驗收後 個工作日內

備註:乙方提供正規稅務發票作為甲方付款的前提條件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此專案之提供包裝材料、撤展、包裝、裝卸、運輸、拆包裝及運輸途中的安保押運事宜,並出具正式書面委託書給乙方。

6.2 甲方自行負責文物的清點、完殘記錄工作,並協調各主辦單位/展館/當事人之間的關係,督促各有關方面與乙方進行工作配合。

6.3 甲方提供適合乙方操作的良好、安全的工作場地,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進行裝載和解除安裝時,甲方應提供良好、專門的安全空間供乙方完成相關操作,避免文物以及裝卸工作受到任何人為或自然因素的干擾,確保場地周邊安全。

6.4 展品抵達展場後,如因展場未佈置完成等因素造成展品不能及時解除安裝及拆包裝,從而產生的倉儲、運輸、加班、交通等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

6.5 甲方如有因特殊原因取消專案操作、需更改或延長操作時間、改變運輸路線等情況,應及時告知乙方。

6.6 甲方及時支付乙方的服務費用。

6.7 在文物撤展、包裝、裝卸、運輸、拆包裝過程中如發現毀損,乙方應及時填寫文物受損報告,其中包括:時間、地點、受損文物編號、受損部位等。對受損文物進行拍照並儘快向甲方通報。

6.8 在文物撤展、包裝、裝卸、運輸、拆包裝過程中,由乙方人員操作失誤造成的損壞,乙方應予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6.9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全部服務,如有不符合甲方要求之處,乙方應予以改進。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項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7.2 因乙方原因造成文物出現損壞,甲方有權拒付服務費用,乙方應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並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 20 % 的違約金。

7.3 乙方未能按約定期限完成服務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總價款的 3 ‰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達 5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 20 %支付違約金。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檔案。由合同雙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A.提交 人民法院管轄;

B.提交 仲裁。

第十條 合同效力及其他

10.1 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與合同有關的來往傳真、電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如需修改或者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10.4 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0.5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日期: 年 月 日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送貨運輸服務合同 篇17

甲方(承運人):

乙方(託運人):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形式

乙方委託甲方運輸(包括代理運輸,下同)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主要運輸方式為公路運輸。

二、代表條款

1、甲方指定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該代表變更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指定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若有變更時需及時通知甲方。

三、計量規則

貨物重量計量單位為噸,不足噸位按照1噸計算,此類貨物為重貨;若貨物體積與重量比在1~3之間,按重泡貨計量;貨物體積與重量比大於3,按泡貨計算,即立方,不足1立方按照1立方計算。

四、價格條款

1、甲方所公佈的價格如有變動,則乙方同意一律按甲方罪行公佈價執行,如有異議應在發貨時提出。

2、乙方有權享受甲方推出的價格優惠活動,優惠方案作為本合同附件。如乙方確認按附件享受優惠,則不得再享受其他優惠。

3、本合同適用的價格不包括政府規費、緊急附加費等其他費用。

4、本合同為與貴公司的投標性合同,具體運價根據乙方運輸貨物數量、地點及要求定價。

五、接貨及收貨

1、甲方負責在乙方指定地點接貨或接受乙方送貨,乙方要求上門接貨的需應甲方要求支付接貨費。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裝貨,告知甲方貨物名稱、性質、數量、裝貨時間、地點等;大票貨物應提前二十四小時通知甲方。對於不能安全、合法運送之物品(包括、但不限於危險物品、違禁物品,下同),甲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條款

1、乙方負責包裝的貨物必須按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包裝,使其適合運輸;甲方不得擅自更改乙方包裝。

2、甲方負責包裝貨物或協助乙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的工作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費用。

七、託運手續

1、乙方須準確填寫有關單證,甲方建議乙方辦理貨物保價運輸,宣告貨物價值並支付保價費;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託運貨物的實際價值申報宣告價值,且不得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甲方收取的保價費用以乙方託運貨物的保價宣告價值為準,貨物保價費率按甲方國內貨物保價費率表的規定計算。乙方申報保價申明價值並支付保價費,即表示乙方該對該票貨物已選擇保價服務。

2、乙方應出示或提供託運貨物所必須的相關證;對於國家規定限制運輸的物品,乙方應在交貨前完成或者委託甲方完成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手續,並附有效證件。

八、拒收條款

對已經接受委託,甲方後來發現不能安全、合法運送的物品,甲方有拒絕運輸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之權利。

九、事項變更

在貨物到達收貨人之前,乙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他費用。

十、乙方知情權

1、乙方發運大宗貨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貨物啟運後,甲方應及時將發運情況通知乙方。

2、甲方應對乙方發出貨物的執行狀況進行全程跟蹤,乙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途情況和預計到達時間。

3、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非甲方責任的運輸工具問題、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等社會異常事件)造成公路運輸等無法正常進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十一、通知提貨、送貨與返貨

1、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後甲方應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超過兩日未提貨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管費。

2、乙方或收貨人要求送貨上門的,甲方應以適當方式及時、安全的將貨物送達到收貨人處,由此所增加費用由乙方或收貨人承擔。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以合理的努力將貨物退還發貨人,因此額外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收件人拒絕收貨或支付運費;該貨物被認為是不可接受;無法合理確定或找到收貨人。如不能退還,三個月後甲方可以對貨物進行放棄、處置或變賣,且不就上述行為向乙方及其他人承擔任何責任。所得收入在扣除相關費用及處理費用返還乙方。

十二、結算與付款

1、甲方按以下方式與乙方結算運輸費用(必選其一):

A、週期與限額結算,結算週期為30天,當月發生的運費於下月 10 日對賬,對賬當月 25 日前乙方必須支付所有款項。

註釋:

乙方月結費用連續兩月低於 10萬 元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月結權利,乙方應以現金方式結算。

在結算期屆滿時或乙方運輸費用達到結算限額時,甲方應將結算清單電傳乙方,乙方須在 5 天內確認(節假日順延),甲方電傳結算清單後的第 10天前乙方應將運費結付給甲方;乙方過期未確認的,視為預設。

因甲方開單失誤需更改運費金額,經雙方協商同意,在對賬清單上直接更改,並註明實結金額,並簽字及加蓋公章。甲方員工收款時,須憑財務出具的委託書和甲乙雙方已確認的結算清單,收款憑證不全,乙方可不予支付,凡因收款憑證不全乙方付款而造成甲方之損失由乙方負責。

B、現金即時結算。

C、甲方返單後乙方付款。

D、貨到付款、由收貨人收貨時付款。

2、付款方式可採用現金、支票和匯款三種。

3、乙方或收貨人應按時足額對甲方支付服務費用。乙方或收貨人無故不支付費用的,甲方對承運貨物可以行使處置權、留置權以及其他救濟性權利;有付款義務的收貨人拒付費用所產生的不利後果由乙方與收貨人付連帶責任。

十三、相關責任與賠償

1、甲方從貨物收運時起到交付時止承擔安全、及時的運輸責任

2、保價與賠償。甲方為乙方承運的貨物提供保價服務,由乙方自主選擇。雙方明確知曉,保價服務選擇與否對於貨物毀損、滅失之後的賠付標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特約定賠償標準如下:

A、乙方未辦理貨物保價服務而發生貨物丟損的,甲方根據丟損貨物對應運費三倍以內予以賠償,依照此方式計算得出的賠償額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的部分無效。

B、乙方辦理貨物保價服務的,發生貨物丟損,甲方按如下規則賠償:貨物全部滅失,按貨物保價宣告價值賠償,貨物部分損毀或滅失,按宣告價值和損失比例賠償;宣告價值高於實際價值的,按實際價值賠償。

3、甲方到貨時間一般以公佈時效,國家法定節假日不計算在內,時效誤差依據甲方承諾減免運費。運費減免不影響其他款項結算,也不排除甲方的不可抗力免責權。

4、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按約定期限支付運費和其他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款額的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5、因乙方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或危險品,或者導致甲方遭受第三人索賠的,乙方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以避免甲方受到牽連,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須雙倍賠償。

十四、責任排除

甲方對下列事項不承擔責任:

A、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的社會異常事件)帶來的相關損失。

B、貨物的自然性質、質量缺陷以及貨物的合理損耗。

C、乙方自行包裝,因包裝或容器不良、從外部無法發現而造成的損失

D、乙方自行包裝,到達時外包裝完好而內件短少或損壞。

E、乙方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或危險品而造成的損失。

F、甲方包裝的非新品運輸,外包裝完好而內件短少或損壞。

G、因乙方託運承辦人或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

H、承運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一切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對所託運貨物的利益、利潤、實際用途、特殊商業價值)

十五、索賠條款

1、乙方索賠許可權,貨物到達簽收後的三十日內書面提出。提交索賠資料,出具破損證明,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超過期限乙方未提出索賠要求的,視為自動放棄索賠權利

2、甲方接到有效索賠後六十日內作出答覆。

十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均未提出異議,則合同有效期自動順延一個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送貨運輸服務合同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確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西安市汽車租賃業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信守。

第一條 服務內容

1.1 乙方提供給甲方服務的車輛為_____ (車輛品牌及型號),共_____ 輛,具體引數及配置為_____ 。(或另行製作《車輛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1.2 行車路站點線圖:_____ 。(或另行製作《行車路站點線圖》作為本合同附件)

1.3 行車次數及時間:_____ 。

第二條 服務要求

2.1 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所有班車均具備供暖、空調設施,且車輛外觀整潔,車內環境清潔,機械效能安全可靠,所有座位均安裝有座套和頭套,且每週更換一次,而且要確保客車始終擁有及時的保養和完好的車況。並保證符合車輛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技術要求,做到證照齊全;車輛保險手續齊全,具有足額的座位險、交強險。

2.2 乙方應為每部車輛配備司機和乘務員各一名,並確保所有的駕駛員具有真實、有效的駕駛證,並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內容,司機、乘務人員著裝整潔、職業,服務態度文明友好,司機在班車行程內應全程負責甲方乘車員工的乘車安全,班車司機應相對固定,更換司機每月不得超過 3 次(不論每次更換時間長短),乙方應及時將更換後司機的相關資訊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意一旦收到甲方對班車司機的投訴,並說明要求更換的理由,應即時更換該名司機。

2.3 甲方有權最終決定所有班車的車型、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及發車時間,如果甲方需要調整所需的班車服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必要的、合理的調整。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班車所用車輛,如發生類似情況,甲方有權扣除當月車款總額的 10% ,並要求乙方在 1 日內將車輛更換為本合同所約定之車輛。

2.4 乙方保證其班車及班車司機應提前 20分鐘 到達指定運輸線路的始發站。如果由於班車故障,則乙方應當另行安排車輛接替,保證甲方乘客在40分鐘內及時換乘,未能及時換乘的視為延誤,每出現一次,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200元的延誤費;如因班車司機人為原因,班車不能按時出發或不能按規定時刻表執行時,視為乙方延誤。在上述情況下,甲方首站乘車員工在規定發車時間後,超過20分鐘仍未見到乙方車輛時,甲方員工可選擇計程車上、下班,並沿途通知或搭載其他員工,乙方應在24小時內為甲方員工報銷出租車費用。

2.5 乙方提供的車輛及內飾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標準和規定,乙方駕駛員在執行班車任務時禁止使用手提電話,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投訴。

第三條 服務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 服務驗收

4.1 甲方驗收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

4.2 乙方在服務每滿______ 月後,須向甲方該階段客運服務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服務車輛、司機及乘務員資訊、每日客運詳情)的書面報告,並經甲方驗收代表簽字認可,該方案與報告作為確認乙方服務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務費的依據。

第五條 服務費用及付款

5.1 甲方支付班車的服務費,服務期限內全部車輛總計人民幣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 ,乙方應負擔所提供班車的相關費用,包括燃油費、保險費及維修保養費等。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

5.2 甲方在合同生效後,以 轉賬支票方式 於每季度首月1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條假日,付款日期順延至收假後首個工作日)全額向乙方支付上季度的運費人民幣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___ 。

5.3 乙方在向甲方申請支付服務費用時,應出具國家正式票據,若未出具,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第六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6.1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班車服務費。

6.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資格資訊。

6.3 甲方需要變更任何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和班車時間及班次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4 甲方應採取一切必要的紀律和措施,確保班車乘客按秩序上、下車就座,保持車內衛生,自覺維護班車設施,防止班車發生任何損壞。

6.5 甲方乘車人員憑有效證件或識別標誌乘車,防止無關人員混入車內,自覺遵守乘車規定,按規定地點上下車,不得攜帶寵物乘車。

6.6 如乘車人員超過核定人數時,乙方可以拒載。甲方如需臨時增加車輛,需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第七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7.1 乙方應嚴格按班車服務條款的規定為甲方提供班車服務,乙方保證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和法規要求的資質。

7.2 乙方所提供的班車在任何需要修理、保養、年檢時,乙方應調撥規格及質量條件相同的臨時班車,替代原來的車輛提供班車服務,且不再向甲方另收費用。在上述情形下,乙方應提前 3 日通知甲方,且乙方提供的臨時替換車輛須經甲方認可。

7.3 乙方應負責招聘、僱傭培訓及管理所需班車司機,負責支付其工資和其它必要的僱傭費用。乙方安排的駕駛員,在行車時時速應控制在60公里(高速公路80公里)以內,確保車輛的行車安全。

7.4 乙方應對班車司機的行為負完全責任。乙方保證班車司機均已接受過有關交通規則,安全駕駛方面的培訓,包括乙方自己的安全規章及制度的培訓。一旦有任何班車司機違反交通法規、安全制度及合同約定造成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7.5 如果在班車乘客乘坐或上、下乙方的班車時,因乙方原因出現任何事故導致發生甲方職工或第三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職工或第三人的損害賠償。

7.6 乙方每年對駕駛員考評一次,包括安全意識、駕駛經驗、事故記錄和年度體檢等,乙方有義務將上述考評記錄、體檢結果等交予甲方檢查。

7.7 為了促進更好的服務與溝通,每月甲方員工對乙方的投訴次數不能超過5次,如果超過5次甲方將書面警告乙方。並且對於每次投訴,應在接到投訴後三日內儘快圓滿解決。如果投訴超過1個月還不能解決或者累計兩個月投訴每月超過5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則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項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8.2 若乙方在合同期間內不按甲方規定的線路、時間、地點行車,季度累計延誤 2次 的,發生服務質量問題等,甲方有權扣除本季度運費的 30% 作為違約金,且暫停支付運費,責令乙方盡心整改,待整改合格後,方可恢復支付運費。季度累計延誤 3次以上(包括3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 30 %支付違約金。

8.3 經道路運營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4 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主要義務,甲方應當自乙方不履行義務之日起七日內書面致函乙方,催告乙方,若乙方在甲方催告後三日內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合同未履行部分總金額 30% 的違約金。

第九條 特別約定

9.1 當燃油價格漲跌幅度達當前價格_________________ (如:零號柴油7.14元/升,負十號柴油7.56元/升)的30%時,雙方可協商調整運費,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9.2 陝西省省級單位政府採購中心作為合同的確認方,協助甲、乙雙方簽訂並執行本合同。

第十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檔案。由合同雙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第_____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A.提交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管轄;

B.提交____________ 仲裁。

第十二條 合同效力及其它

12.1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與合同有關的來往傳真、電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如需修改或者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12.4 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2.5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 份,雙方各執_____ 份。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稅號: 稅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送貨運輸服務合同 篇19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展品運輸服務合同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展覽會的展品撤展、運輸、安保押運服務等事宜,並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服務內容

1.1 服務專案名稱: 。

1.2 文物內容及件數: 。(或另行製作《運輸文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1.3 貨量: 立方米。

1.4 運輸線路: 。

1.5 服務內容: 包裝材料、包裝、裝卸、卡車運輸、拆包裝、運輸途中安保押運服務 。

1.6 運輸方式: 卡車陸運 , 輛。

第二條 服務標準及要求

2.1 乙方提供展品文物的包裝材料、撤展、包裝、裝卸、運輸、拆包裝及運輸途中的安保押運服務。

2.2 乙方確保在文物的操作及運輸過程中,嚴格遵守專業規定,輕拿輕放,安全駕駛,在文物包裝時應當採取必要的減震措施,確保文物穩妥,安全。

第三條 服務時間

服務時間: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成果驗收

4.1 乙方服務結束後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經甲方代表驗收合格並簽字確認後作為付款之依據。甲方驗收代表姓名: ,聯絡方式: 。

4.2如驗收結果與合同約定不符,甲方有權拒絕支付服務費用並要求乙方按合同承擔賠償損失。

第五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5.1 服務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

該費用包括所有與履行本合同相關的一切稅費。

5.2 付款時間和比例:

付款次序

付款比例(%)

付款金額(元)

付款條件

第一次

合同簽訂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預付款

第二次

服務驗收後 個工作日內

備註:乙方提供正規稅務發票作為甲方付款的前提條件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此專案之提供包裝材料、撤展、包裝、裝卸、運輸、拆包裝及運輸途中的安保押運事宜,並出具正式書面委託書給乙方。

6.2 甲方自行負責文物的清點、完殘記錄工作,並協調各主辦單位/展館/當事人之間的關係,督促各有關方面與乙方進行工作配合。

6.3 甲方提供適合乙方操作的良好、安全的工作場地,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進行裝載和解除安裝時,甲方應提供良好、專門的安全空間供乙方完成相關操作,避免文物以及裝卸工作受到任何人為或自然因素的干擾,確保場地周邊安全。

6.4 展品抵達展場後,如因展場未佈置完成等因素造成展品不能及時解除安裝及拆包裝,從而產生的倉儲、運輸、加班、交通等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

6.5 甲方如有因特殊原因取消專案操作、需更改或延長操作時間、改變運輸路線等情況,應及時告知乙方。

6.6 甲方及時支付乙方的服務費用。

6.7 在文物撤展、包裝、裝卸、運輸、拆包裝過程中如發現毀損,乙方應及時填寫文物受損報告,其中包括:時間、地點、受損文物編號、受損部位等。對受損文物進行拍照並儘快向甲方通報。

6.8 在文物撤展、包裝、裝卸、運輸、拆包裝過程中,由乙方人員操作失誤造成的損壞,乙方應予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6.9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全部服務,如有不符合甲方要求之處,乙方應予以改進。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項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7.2 因乙方原因造成文物出現損壞,甲方有權拒付服務費用,乙方應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並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 20 % 的違約金。

7.3 乙方未能按約定期限完成服務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總價款的 3 ‰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達 5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 20 %支付違約金。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檔案。由合同雙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A.提交 人民法院管轄;

B.提交 仲裁。

第十條 合同效力及其他

10.1 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與合同有關的來往傳真、電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如需修改或者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10.4 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0.5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日期: 年 月 日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