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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委託代理合同(通用20篇)

欄目: 委託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6.9K

行政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1

行政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行政訴訟委託代理合同(通用20篇)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以下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並指定_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_________行政訴訟案的第_____________審訴訟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結止(判決、裁定或撤銷訴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或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需另行協議。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行政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2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乙 方: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甲方因行政訴訟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行政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事項包括(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提供處理委託事項的諮詢意見;

代理甲方與對方或有關方進行交涉、協商或和解;

代理一審訴訟;

代理二審訴訟;

代理執行。

第二條 委託代理許可權(見授權委託書)

一般代理或者全權代理,包括(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承認訴訟請求;

□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訴;

□申請執行;

□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律師作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檔案及其他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乙方律師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及時通知委託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甲乙雙方依據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司法廳制定的《湖南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費及相關費用達成如下協議: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在簽訂本代理合同後日內,以收費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______人民幣元整(小寫:________¥元)。

乙方戶名: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

乙方賬號:__________

律師代理費以到達上述賬號同時由乙方開出發票為收訖。任何私人間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認。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及其他專業顧問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長沙市外(包括遠郊區縣)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及資料費、通訊費、翻譯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付的其它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託事項或因增加訴訟當事人,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增加律師代理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否則,乙方僅在原委託範圍內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託事項,可以要求變更合同,甲乙雙方合理確定律師收費。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第6—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糾正時止: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或者違反第三條第6—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已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分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壹份存卷,本合同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____年__月__日之日起生效,自本專案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止。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當面交付檔案的,在交付之時視為送達;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二條其他特別約定:

(以下無正文)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承辦律師: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行政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3

委託人(下稱甲方):

代理人(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就委託代理案件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以資共同遵守,特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委託乙方以公民身份代理勞動爭議仲裁活動。

第二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為甲方擔任勞動爭議仲裁活動的代理人,乙方的代理許可權為: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參與仲裁活動、陳述事實、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仲裁請求和調解、和解,以及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甲方委託的勞動爭議糾紛得以和解、調解解決,和解協議、調解協議由乙方代甲方簽收,本勞動爭議糾紛對方支付的賠償款、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轉交的賠償款由乙方代為接收。

第三條 雙方協商同意代理人相關費用及交納辦法如下:

1、甲、乙雙方同意,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代理費用;

2、乙方代理甲方進行勞動爭議仲裁活動,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因代理活動產生的檔案、資料影印費、列印費、交通費、食宿費、誤工費、查詢費、諮詢費等費用(以下簡稱雜費)_____元(大寫:______元),雙方協商同意,乙方在收取此費用無需向甲方提供任何票據,乙方也不再向甲方主張報銷任何費用。

第四條 乙方必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參加仲裁活動,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如乙方不按規定程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並可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 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所收雜費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雜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委託事項或者撤回仲裁申請的,雜費不予退還。

第八條 甲方如未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支付雜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並解除本合同,已收雜費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雜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雜費,並按雜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終結包括:仲裁裁決、裁定、調解、庭外和解撤銷仲裁申請)。勞動爭議糾紛的一審、二審、再審、執行程式中繼續委託乙方代理的,另行簽訂代理合同和協商相關費用。

第十條 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共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由於辦理勞動爭議仲裁活動需要,本合同由乙方保管,乙方可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的影印件。

第十二條 甲方完全明白民事案件處理的複雜性和風險,乙方只須按照法律規定履行委託代理職責,不承擔額外的責任和事實風險、法律風險。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行政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方與________債權債務糾紛一案,委託乙方代理,雙方遵照平等、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因經濟困難,本案訴訟費、差旅費、協調費等相關費用,全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 本案追回款額,甲、乙雙方按比例提成。

甲方為____ %,乙方為____ %。

第三條 甲方必須積極及時提供本案全部證據,如實介紹情況,不得提供假證、偽證。

第四條 乙方負責本案一、二審訴訟直至執行完畢全部代理。乙方為全權代理,即代為承認、變更、和解、上訴、執行。

第五條 本合同的'變更和修改,必須雙方協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反悔及終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應承擔按比例提成罰金;乙方中止合同,甲方可拒絕支付任何費用。

第六條 追回的款項,匯入由乙方指定的帳號,乙方按比例及時支付給甲方,不得藉故拖延。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至本案終結終止。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5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

地 址:電 話:

傳 真:郵 編:

乙 方: 地 址:

電 話:傳 真: 郵 編:

甲方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行政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事項包括(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提供處理委託事項的諮詢意見;

代理甲方與對方或有關方進行交涉、協商或和解;

代理一審訴訟;

代理二審訴訟;

代理執行。

第二條 委託代理許可權(見授權委託書)

一般代理或者全權代理,包括(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承認訴訟請求;

□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訴;

□申請執行;

□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律師作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檔案及其他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乙方律師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及時通知委託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甲乙雙方依據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司法廳制定的《湖南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費及相關費用達成如下協議: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在簽訂本代理合同後內,以 收費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

乙方戶名:

開戶行:

乙方賬號:

律師代理費以到達上述賬號同時由乙方開出發票為收訖。任何私人間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認。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

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及其他專業顧問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長沙市外(包括遠郊區縣)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及資料費、通訊費、翻譯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付的其它費用。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託事項或因增加訴訟當事人,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增加律師代理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否則,乙方僅在原委託範圍內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託事項,可以要求變更合同,甲乙雙方合理確定律師收費。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第6—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糾正時止: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或者違反第三條第6—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已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 人民法院□ 仲裁委員會□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分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壹份存卷,本合同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年自本專案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止。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當面交付檔案的,在交付之時視為送達;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二條 其他特別約定: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年 月日

行政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6

委託代理合同

重慶市_________所民/經/行/非字第_號

(甲方)因

一案,現委託重慶市第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第?審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於業務_____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標的'費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_____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月__日

行政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7

甲方(單位用):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因 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事項包括(劃√為確認,劃______為否認):

□提供處理委託事項的諮詢意見;

□代理甲方與對方或有關方進行交涉、協商或和解;

□代理一審訴訟;

□代理二審訴訟;

□代理執行。

第二條 委託代理許可權(見授權委託書)

一般代理或者全權代理,包括(劃√為確認,劃______為否認):

□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承認訴訟請求;

□提起反訴;

□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訴;

□申請執行;

□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簽署、送達、接收法律文書。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檔案及其他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因代理需要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與乙方律師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及時通知委託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本案訴訟標的額為 元。依據《遼寧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和《大連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經雙方協商同意,按標的額的 %收取,共 元。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和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劃√為確認,劃______為否認):

□訴訟費 元人民幣;

□仲裁費 元人民幣;

□鑑定費 元人民幣;

□公證費 元人民幣;

□查檔費 元人民幣;

□差旅費(大連市內四區以外代理案件發生的) 元人民幣;

□長途通訊費 元人民幣;

□影印費 元人民幣;

□翻譯費 元人民幣;

□資料費 元人民幣;

□其他 元人民幣。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不得向甲方收取除代理費和工作費以外的任何費用。

乙方律師收取甲方所有費用須向甲方出具收取憑證。

□自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支付 元人民幣;

□自 後 日內支付 元人民幣;

□雙方約定的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不得單方變更收費專案或者提高收費數額。確需變更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本合同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甲方

乙方

行政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以下各條,共同遵照履行: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託乙方並指定_____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_____________行政訴訟案的第_________________審訴訟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_____________

行政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9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

地 址:電 話:

傳 真:郵 編:

乙 方: 地 址:

電 話:0731—88275888 傳 真: 郵 編:

甲方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行政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事項包括(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提供處理委託事項的諮詢意見;

代理甲方與對方或有關方進行交涉、協商或和解;

代理一審訴訟;

代理二審訴訟;

代理執行。

第二條 委託代理許可權(見授權委託書)

一般代理或者全權代理,包括(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承認訴訟請求;

□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訴;

□申請執行;

□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律師作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

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檔案及其他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乙方律師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及時通知委託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甲乙雙方依據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司法廳制定的《湖南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費及相關費用達成如下協議: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在簽訂本代理合同後內,以 收費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

乙方戶名:

開戶行:

乙方賬號:

律師代理費以到達上述賬號同時由乙方開出發票為收訖。任何私

人間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認。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

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及其他專業顧問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長沙市外(包括遠郊區縣)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及資料費、通訊費、翻譯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付的其它費用。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託事項或因增加訴訟當事人,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增加律師代理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否則,乙方僅在原委託範圍內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託事項,可以要求變更合同,甲乙雙方合理確定律師收費。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第6—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糾正時止: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或者違反第三條第6—7項規

定的義務之一,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已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

一方均有

權將爭議提交□ 人民法院□ 仲裁委員會□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分會,按照提交仲

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壹份存卷,本合同由

甲乙雙方

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年自本專案

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止。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

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當面交付檔案的,在交付之時視為送達;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二條 其他特別約定:

(以下無正文)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年 月承辦律師: 日

行政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1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由,委託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___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條根據雙方的約定,乙方的代理事項及許可權為:

第三條甲方必須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檔案和背景材料,並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條件。

第四條乙方必須認真、負責地為甲方提供代理許可權範圍內的法律服務,併為甲方保守祕密。

第五條根據律師_____標準,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______ 元,支付方式:_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

第六條律師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鑑定、翻譯、資料、差旅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條甲、乙雙方如發生終止委託關係,涉及_____用結算事宜,應依《律師服務_____管理暫行辦法》之規定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規定。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編碼: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行政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以下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並指定_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_________行政訴訟案的第_____________審訴訟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結止(判決、裁定或撤銷訴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或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需另行協議。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行政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承包經營合同如下:

一、承包經營事項:

1、承包經營標的:甲方將購買的商品房即甲乙雙方所簽定的編號為:____________號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所涉及的商品房,地址: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該面積如遇調整,最終以發包人擁有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中所標註的面積為準)資產金額(即商品房價款)____________元。發包給乙方用於酒店經營。

2、承包經營期限:期限十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承包金額及支付方式:

(1)乙方將承包經營的資產金額________元的10%作為每年的承包金支付給甲方。

(2)承包金每三個月支付一次,即乙方承包經營期開始時便先付甲方首期租金,以後依此類推。三個月的承包金額為:資產金額________元×10%÷12個月×3個月=________元。

二、約定事項

1、為確保酒店的統一定位、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經營,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統一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依法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可以通過租賃、合作經營、委託經營或自營等多種渠道,採用多種模式承包經營酒店,甲方對此不得干涉。

3、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繳納因簽訂本合同引起的稅費。

4、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採暖費、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按期、足額收取承包金的權利。

2、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不得主張房屋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承包金除外),甲方不得以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干涉乙方獨自承包經營酒店的權利。

3、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該房屋的有限處分權,即甲方可以轉讓房屋,但甲方必須在第三方書面向乙方承認並履行該合同的前提下,方可轉讓該房屋,也就是說甲方處分該房屋必須保證乙方繼續享有合同期內承包經營權,則對乙方沒有約束力乙方有權繼續經營使用權。

4、甲方轉讓該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5、承包經營期內,甲方有權對本合同涉及的房屋進行抵押或繼承,但必須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全面履行為前提,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該房屋的抵押權人和繼承人必須向乙方書面,繼續履行本合同。

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乙方負有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義務。

2、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對承包的房屋享有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轉租權、經營權、管理等權利。

3、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有權在不損害建築結果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裝修,有權在外牆、通道等公共部位安放廣告牌,廣告燈箱。

4、根據酒店經營的需要,乙方有權對承包樓層進行平面佈局調整,但承包經營期滿,乙方應恢復原狀交還甲方。

五、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向守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間接損失。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還應繼續履行合同。

2、若因甲方抵押、轉讓、繼承等產權變更導致本合同履行困難增加,乙方也願意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還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損失。

3、若甲方擅自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可獲得利益損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需雙方簽訂書面協議,否則無效。

2、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響超過三個月仍不能消除時,雙方可終止本合同,雙方均不在追究對方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承包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承包經營期滿後雙方相關約定:

1、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後,甲乙雙方再另行協商合作方式及費用。

2、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後,乙方應將房屋歸還甲方,並保證該房屋的正常狀態。

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發生矛盾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2、本合同的通訊地址及聯絡電話若有變更,雙方應及時通知。任何一方因怠於通知而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應承擔相應責任。

3、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兩份。

行政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13

第一條 約因

保險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同意將本合同列明之事項的代理權授予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規,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為辦理人身保險業務的有關事宜,一致達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託代理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組成。委託代理合同為主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為附合同。

乙方應將本人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提交甲方儲存,換取甲方頒發的《展業證書》;甲方應妥善儲存乙方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因甲方過錯造成該證書損毀、丟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1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實施的代理行為方為有效。

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未做任何終止本合同的行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個代理期限。

第三條 代理區域

乙方實施甲方授權代理行為的地域範圍,以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准的甲方經營區域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經營區域外進行人身保險代理業務。

乙方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實施甲方授權的代理行為:

第四條 代理許可權

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實施以下代理行為:

1.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1)個人壽險( );

(2)個人健康( );

(3)個人人身意外傷害險( );

(4)經保險監管部門許可的其他險種( )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行為僅限於向第三人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及產品的組合,無權決定是否承諾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要約;乙方應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之要約(投保書)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訂立保險合同的決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乙方應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預繳及續繳之保險費,向投保人出具臨時收據,並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險費交付方式

乙方以現金或票據方式收據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險費。

第六條 保險費交付期限

乙方應自收到保險費48小時內,將保險費交付甲方。如最後24小時為節假日,則順延為節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的甲方業務時間。

第七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訂立時執行的手續費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甲方支付乙方手續費的依據是乙方於上月15日以後(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許可權內的保險費收入。

甲方於每月30日前在代為扣除乙方應付稅款後支付乙方當期手續費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應支付利息。

第八條 保證與擔保

乙方應提供兩個甲方認為具有保證人資格的自然人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並與甲方簽訂《擔保合同》;

乙方應同提交單證、票據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第九條 專屬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也不得幫助其他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與甲方競爭。 乙方不得兼職從事其他職業。

此協議終止後6個月內,乙方不能為其他保險公司代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

第十條 其他權利與義務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定期培訓,每年培訓時間不得少於60小時;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的培訓,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參加甲方的培訓,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遵循《保險法》及《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誠實代理,並保守甲方及客戶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報告有關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條款可以進行變更。

甲方應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就合同變更事宜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對本合同進行變更。

甲方與乙方個人協商對合同進行的變更,應訂立補充合同;甲方與乙方推選的代表協商,對本合同所作的變更,對乙方所有成員有效,不能同意變更後事項的乙方個別成員,作解除合同處理。

關於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終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決定不再續延本合同;

2.甲方發生分立或合併,分立或合併後新的組織沒有承諾本合同繼續有效並承擔本合同甲方權利義務的;

3.乙方辭去委託或者甲方撤銷委託。乙方辭去委託時,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須提前日通知甲方,如因辭去委託使甲方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撤銷委託時,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支付乙方已代理業務的手續費。如因撤銷委託使受託人受到損失,甲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持有的屬於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償還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應收回《展業證書》,退還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並在乙方歸還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後,退還乙方保證金,如上述單證、資料、物品有缺失、毀損,應相應扣減保證金,並將保證金餘額退還乙方;如保證金不足以補償以上損失的,可以在應支付乙方的手續費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乙方應對在代理過程因本人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在代理過程因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履行賠償責任後,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甲乙雙方因過錯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解除後,並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因過錯行為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調解、仲裁或提出訴訟。

第十五條 附則

乙方同意甲方制訂關於代理手續費的規定和有關壽險代理員管理的辦法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訂時,與甲方簽訂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乙方提供的擔保人與甲方簽訂的擔保合同,為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終止後,對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的行為的保證責任不當然解除。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蓋章,乙方親筆簽字,並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原件、單證票據保證金、《擔保合同》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14

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參與訴訟活動。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絕對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有意弄虛作假或所提要求不合法的`,有權中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如因乙方的原因終止代理的,所收費用退回給甲方。

四、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許可權:□一般代理;□代為起訴及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簽收法律文書;□其它。

五、根據律師服務收費有關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此款在付清。甲方超期未付費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代理合同,有權拒絕參與開庭等訴訟活動,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六、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另行簽訂協議。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時止(終結形式可以是判決、調解、庭外和解及撤銷訴訟等)。

八、乙方已向甲方解釋上述條款的含義,乙方清楚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對上述條款無異議。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律師: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行政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合同雙方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簽訂稅務代理協議如下:

一、本合同稅務代理範圍為:(可選擇)

(一)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登出稅務登記手續;

(二)辦理除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領購手續;

(三)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

(四)辦理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手續;

(五)製作涉稅文書;

(六)審查納稅情況;

(七)建帳建制,辦理賬務;

(八)稅務諮詢、受聘稅務顧問;

(九)稅務行政複議手續;

(十)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業務。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稅務代理的方式為:全面代理、單項代理或臨時代理、常年代理。

稅務代理的期限為:受託人應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該委託專案。

稅務代理委託協議約定的履行期滿,雙方如有續約意向,應及時協商並另行簽訂。

三、稅務代理資質要求

(一)從事執業註冊會計師、註冊審計師業務在2年以上的;

(二)從事稅務行政訴訟業務2年以上的;

(三)從事稅務代理業務2年以上的;

(四)在稅務部門連續從事稅收實務工作15年以上,並已不在稅務部門擔任職務的。

四、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2、上述費用按_________方式支付,自約定事項完成後_________日內支付完畢。

3、如委託人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不退,如受託人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全部退還委託人。

4、受託人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絡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委託人同意並由委託人主持;該應酬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5、如因委託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受託人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委託人應在瞭解實際情況後,與受託人協商酌情調增代理費用。

6、受託人去委託人現場辦公或為委託人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委託人負擔。

7、到外埠為委託人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委託人負擔。

8、委託人如委託受託人提供不屬於本協議的服務範圍的服務,需另行按有關規定單項收費,受託人優先辦理,並予以收費優惠。

五、委託人義務及責任

1、委託人應積極配合受託人工作,並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委託人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受託人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會計憑證、帳冊、報表及其他涉稅資料,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如果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受託人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委託人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

如果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委託人負完全責任;這些書面資料,僅限於前述委託專案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委託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委託人不得授意受託人代理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

4、委託人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不按約定時間支付的,應按約定代理費金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5、由於委託人未及時提供真實的、完整的、合法的生產經營情況、財務報表及有關納稅資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誤的,由委託人承擔責任。

四、受託人義務及責任

1、受託人有權根據代理業務需要,查閱被代理人的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和檔案,檢視業務現場和設施。

被代理人應當向代理人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

2、受託人可向當地稅務機關訂購或查詢稅收政策、法律、法規和有關資料。

3、受託人對被代理人偷稅、騙取減稅、免稅和退稅的行為,應予以制止,並及時報告稅務機關。

4、受託人在從事代理業務期間和停止代理業務以後,都不得洩漏因代理業務而得知的祕密。

5、受託人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委託人提供約定的服務。

6、受託人未完成協議約定事項的,不收取代理費用。

7、受託人遵守獨立、客觀、公正原則,依法代理委託事項,保護委託人合法權益;

8、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委託人代理事項。

9、受託人應根據委託事項的複雜難易程度及稅務代理執業人員的經驗、知識等情況,將受託業務委派給具有勝任能力的稅務代理執業人員承擔。

10、根據委託人的受權和工作需要,承辦的執業人員應對委託人提供的情況、資料、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進行驗證、核實。

1

1、執業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進行代理或末按協議約定進行代理,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由受託人和執業人員個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2、稅務代理執業人員在委託事項實施完畢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以經過核實的資料、事實為依據,形成代理意見,出具稅務代理工作報告

13、受託人應當為委託人建立檔案管理制度,保證稅務代理檔案的真實、完整。

14、受託人不得對委託人實行價格歧視。

15、受託人不得超出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收費標準。

16、受託人不得自立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收費。

17、受託人不得采取分解收費專案、重複收費、擴大收費範圍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

18、受託人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並收費。

五、違約責任

(一)受託人違約責任

1、超越許可權處理委託事務的責任。

受託人超越許可權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擅自轉委託的責任。

受託人違反親自處理委託事務的義務,未經委託人同意而擅自轉委託,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受託人應對委託人承擔賠償責任。

但是,在緊急情況下,委託人為維護委託人的利益而需要轉委託的,受託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3、擅自變更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的責任。

委託人違反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的義務,擅自變更委託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對委託人承擔賠償責任。

但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託人取得聯絡的,受託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4、對次受託人選任不當或者指示不當的責任,受託人經委託人同意而轉委託的,如果對次受託人選任不當或者指示不當,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受託人應對次受託人承擔賠償責任。

5、違反交付財物及轉移權利義務的責任。

受託人未將處理事務取得的財產或者權利及時轉交給委託人,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委託人違約責任

1、違反費用支付義務的違約責任。

委託人應當預付處理委託事務的費用,如果委託人違反了這一義務,則應當向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2、違反報酬支付義務的違約責任。

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務的,委託人應當向其支付報酬。

因不可歸責於受託人的事由,委託合同終止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委託人應當向受託人支付相應的報酬。

如果委託人違反此義務的,應向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六、合同變更、解除

1、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認真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

如有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

2、協議履行中如遇情況變化,需變更,補充有關條款的,由雙方協商議定。

七、合同終止

1、稅務代理委託協議約定的代期限屆滿或代理事項完成,稅務代理關係自然終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人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1)稅務代理執業人未按代理協議的約定提供服務;

(2)稅務師事務所被登出資格;

(3)稅務師事務所破產、解體或被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託人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1)委託人死亡或解體、破產;

(2)委託人自行實施或授意稅務代理執業人員實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經勸告不停止其違法活動的;

(3)委託人提供虛假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造成代理錯誤的。

4、委託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如遇特殊情況需要終止代理行為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終止的具體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

行政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16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平等自願,有償服務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企業招聘員等事宜,在遵照國家有關法律的前提下,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格守。甲方委託乙方招聘企業員工,甲方對招聘崗位的職位描述,任職條件,及薪資福利等承諾見甲方《招聘簡章》

一、招聘委託:

1、甲方同意委託乙方招聘一線操作工及生產線儲備管理人員;

2、甲方必須提供營業執照複習件,公司簡介並填寫《企業委託書》;

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詳細瞭解委託招聘職位的要求,分析背景資料,並在此基礎上,對人選進行綜合考評和查證,

2、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招聘簡章負責對應聘人員的初試,;力求客觀全面的向甲方介紹候選人的基本情況,在徵得甲方同意後,組織雙方面試的協調工作有乙方負責;

3、甲方應按照其規定的條件面試考核乙方提供的人才,並應於考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是否聘用的意見通知乙方;

4、為了生產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如出現某一批次的人員在甲方基地工作時間未滿15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辭工辭職人數超過5人名的,由乙方負責在7天內將人員補充到位;

5、為了人員穩定,乙方安排一名聯絡人員在公司基地長期留守,甲方負責該名人員的住宿和工作時間的就餐,其餘費用有乙方負責解決;

三、人員的聘用:

1、首批人員的提供時間,乙方在20__年8月27日前向甲方提供人員供甲方錄用,甲方視人員的工作情況來決定雙方以後的具體合作名額;

2、第一批次人員的供應不得少於30名;

3、若甲方經過面試及評審等工作後,錄用乙方所提供的人選,應及時通知乙方並開具相關材料便於以後計算具體人數;

四、企業聘用長期工的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協議簽訂之日起,第一批次人員甲方按每人300元人民幣的標準付給乙方招聘費用,第二批及人員甲方按每人450元人民幣的標準付給乙方招聘費用;

2、第一批次人員費用支付方式:乙方提供的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崗位上工作滿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內向乙方支付招聘費用100元,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崗位上滿6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之內向乙方支付100元招聘費用;滿12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之內向乙方支付餘下的款項。共計300元/人。

3、第二批次及以後合作人員招聘費用的支付方式:在第一次合作成功的基礎上,以後所有批次人員的費用支付方式按照以下辦法執行,乙方提供的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崗位上滿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內向乙方支付招聘費用150元,不滿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的甲方不需付給乙方任何費用;乙方提供的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崗位上滿6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之內向乙方支付150招聘費用;滿12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之內向乙方支付餘下的款項。共計450元/人;

4、如遇到甲方安排的長假及其他不可抗因素費用的支付方式按照事先約定的時間節點順延,但甲方需要在費用支付前5日內通知乙方;

5、如有超過5名以上的員工出現無故停工,造成產線不能正常運轉的,甲方有權終止合作,並只支付該時間段內招聘費用的50%;

6、如乙方招聘人員出現群體性的鬧事罷工,參與人員超過10名的,並對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不需支付任何招聘費用;

7、對於乙方招聘人員出現無故停工和集體鬧事罷工的,甲方有權拒付無故停工人員和鬧事人員的工資;

五、實習生的管理辦法及費用的支付方式:

1、乙方在20__年9月27日前安排不少於30名實習學生到甲方南京基地實習;

2、實習生的工資標準為50元/天;

3、甲方按照每人150元的標準付給乙方招聘費用,具體付費的方式按照以下辦法執行,乙方提供的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崗位上滿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內向乙方支付招聘費用50元,不滿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的甲方不需付給乙方任何費用;乙方提供的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崗位上滿6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之內向乙方支付50招聘費用;滿9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之內向乙方支付餘下的款項。共計150元/人;

4、實習生的'實習時間不得低於3個月,為了實現生產的連續性,下一批次實習生的到位時間定為上一批實習生實習結束的前10天;

5、實習生到我公司的路費由乙方負責安排解決,實習結束回校費用由甲方承擔;

6、乙方安排一名帶隊老師專門負責實習學生的管理工作;

7、工資的發放:由乙方指定的`人員進行實習生工資的領取和發放;

8、甲方負責安排帶隊老師的住宿和工作時間用餐;

9、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產生期間產生的工作糾紛及其他問題由乙方安排的帶隊老師負責解決;

六、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對所籤合同的內容嚴格保密。甲方在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前不能對乙方提供的人員作任何資料的審查或單獨聯絡,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商業機密和用人資訊洩露出去。

2、甲方有責任對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保密。

七、違約責任

1、甲方若隱瞞乙方推薦的實際用工人數,視為違約,若違約需向乙方支付雙倍的委託費用。

2、乙方若將推薦給甲方的已任職的在職人員推薦他工作,視為違約,乙方違約需向甲方支付雙倍的委託費用。

3、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甲方無故未能按時支付費用,則視為違約,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為總金額的3%/天。

八、協議的效期合同有效期為壹年,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九、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向協議簽訂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行政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1、 根據著作權法有關規定,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以下專案(下稱“該專案”)的著作權登記代理事務:

2、乙方必須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為甲方提供的資料保密。

3、甲方應真實地向乙方陳述該專案的背景和資料及有關資料,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登記事務。

4、甲方可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託代理關係,但如非乙方原因,所繳費用不退。

5、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如有相關資料中所列的“申請人地址”、“聯絡人”、“聯絡電話”等專案中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代理人,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後果完全由甲方負責。

6、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包括:

代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費用之時起生效,到登記通知下達或因申請不具實質條件被駁回為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行政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託乙方 律師代理甲方,辦理相關的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許可權以及辦理的具體事項為:全權代理、特別代理:代為取證,代為與對方談判、和解、代為起訴、應訴、撤訴,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上訴,代為簽署和解協議,代為簽署法律文書,代為申請執行,代為接受對方給付的款物,代為接受法院的執行款物以及退回的訴訟費,執行費;以及代為辦理其他與該代理事務相關的事宜。

三、甲方應當真實的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相關的材料和必要的協助。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全面的履行職責,勤勉誠信,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辦理案件過程中所需要的訴訟費、鑑定費、保全費、執行費、工商查檔費等實際發生過的與案件有關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本案甲方按風險代理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共計收取甲方訴爭數額法院支援部分15%的代理費。具體支付方式如下:一、一審審判完畢收到判決書3日內支付5%;二、二審審判完畢收到判決書3日內支付2。5%;三、執行完畢收到執行款當日支付7.5%。

1、乙方代理本案一審、二審及執行,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撤銷委託,甲方單方面撤銷委託,代理費條款繼續生效。訴訟費、保全費甲方預交,多退少補,此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如能得到對方給付的賠償款或其他財產(甲方同意通過調解),代理行為終結,乙方收取調解數額15%代理費。

七、本合同雙方蓋章或簽名後生效。甲、乙各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代理事務完結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委託

第一條乙方委託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託,並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第二條甲方根據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由於市場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無法成交,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章保證金

第三條乙方開戶的最低保證金標準為_________元。乙方資金不足_________元的,甲方不得為乙方開戶。

保證金可以現金、本票、匯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匯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證金的,以甲方開戶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帳後方可開始交易。

第四條乙方可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以可上市流通國庫券或者標準倉單等質押保證金。同時,乙方授權甲方可將其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

第五條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資金來源說明,乙方對說明的真實性負保證義務。必要時,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六條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為準。

第七條在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證金通知單獨對乙方發出。

第三章強行平倉

第八條乙方在下達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倉過程中,應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保證金和權益變化。

第九條甲方以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

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由甲方、乙方約定)。

第十條乙方因交易虧損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將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乙方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採取減倉措施。否則,甲方有權在事先未通知的情況下,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十一條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於合理的範圍,乙方承諾不因為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而向甲方主張權益。

前款所稱“合理的範圍”指按照期貨經紀業的執業標準,已經以適當的技能、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執行強行平倉。

第十二條除非乙方事先特別以書面形式

行政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20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因__跨國集團的廠商侵權一案,委託名揚律師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作為代理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該事務的一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代理許可權為下列內容,共9項:

1、代為起訴;

2、代為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

3、代為和解或調解;

4、代為反訴;

5、代為上訴;

6、代為申請執行;

7、代為簽收法院送達法律文書;

8、代為申請財產保全或先予執行;

9、有權依法轉代理;

10、一般代理;

四、代理費用的支付方式

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福建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計1000元,該費用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

若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協議約定的律師代理費低於法律規定,剛由雙方對變更部分的律師代理費另行協商約定,並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律師在為委託人提供服務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文印費、異地辦案差旅費,以及代委託人支付的其他費用,由委託人另行支付或與委託人協商由乙方包乾收取。

五、雙方的義務

甲方必須真實的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如因證據不足等甲方自身原因導致案件無法達到甲方滿意,不得無理要求乙方退還代理費用。

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必須勤勉盡職,忠於職守,認真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訂立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另籤代理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律師所代理人:

簽訂時間: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