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協議由如下雙方簽訂: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文印服務內容
1.1甲方將檔案資料委託給乙方進行製版、影印、列印、裝訂等檔案處理;乙方提供檔案處理服務後,將檔案原件及處理後的成品交予甲方,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第二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2.1甲方有權向乙方下達檔案處理的方式、數量、質量、完成期限等要求;乙方根據檔案的特性以及甲方的要求進行工作安排,提供檔案處理服務。
2.2甲方有權在檔案處理結束後對成品進行驗收。發現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成品,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修改或重做,並不為修改或重做收取任何費用;發現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成品,乙方可按甲方要求修改或重做並收取費用。
2.3如檔案處理的特性決定甲方必須派人到場指導監督,則甲方有義務派人到乙方的經營場所對檔案處理過程進行指導和監督。
2.4甲方應儘量向乙方提供完整、清晰的檔案以便乙方進行處理。如檔案本身質量不佳導致處理效果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同意此種情況不由乙方承擔責任。
2.5甲方瞭解因檔案處理裝置和技術的侷限,處理結果與原件會有一定程度的差別;甲方接受此種因科技侷限造成的合理差別,並同意不由乙方承擔責任。
2.6甲方保證委託乙方處理的檔案均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第三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3.1乙方有義務根據甲方要求的方式、數量、質量、完成期限對甲方的檔案進行處理。
3.2乙方有義務根據本協議。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留置在乙方的檔案進行妥善保管併為甲方保守檔案的
3.3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召喚和乙方車輛使用情況儘量為甲方優先提供及時的檔案取送服務。
3.4乙方有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判斷甲方檔案的合法性,對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檔案,乙方有權依法拒絕進行處理。
3.5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和乙方制定的標準價格向甲方就檔案處理服務收取費用。
第四條價格和結算
4.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檔案處理服務按照乙方的標準價格結算。如雙方約定了優惠價格,則按優惠價格最終結算。
4.2甲乙雙方約定的優惠價格為:按乙方標準價格的_____結算,但乙方提供的覆膜裱板、傳真、耗材零售、批量印刷、名片、胸卡、各類證書聘書、圖文設計等特定服務無價格優惠。
4.3甲乙雙方同意,本協議約定的結算期為壹個月,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在每個月的____日之前結算一次。協議期間,甲方人員以簽字確認每次乙方提供的檔案處理服務的費用,結算期滿時甲方根據簽字確認的費用總額和本協議約定的優惠價格向乙方結清費用。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甲乙雙方應信守本協議條款,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應賠償另一方因違約行為產生的損失。
第六條協議期限
6.1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協議期滿時雙方如同意繼續合作,則本協議期限自動順延。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 專案】
供應及服務合同檔案
合同編號: 號
年 月
目 錄
第一條: 工程概況
第二條: 合同金額及單價
第三條:付款方式及結算方式
第四條: 供應產品質量及要求
第五條:供貨期限及交貨方式
第六條:三方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第八條:爭議
第九條:其他
合同附件:1、《產品及價格清單》
2、《 材料(裝置)技術標準、要求》
3、《供貨時間安排表》
4、《定貨通知單》
5、《 材料裝置接收單》
6、《材料(裝置)款彙總表》
發包方: .(下稱“甲方” )
供應方: . (下稱“乙方” )
總承包方(獨立承包方或指定分包方): . (下稱“丙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本工程所在地有關法規約定,並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上述三方經過充分協商,就【· 專案】 供應及服務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專案概況:
1.4.供貨範圍:由丙方負責施工的 工程所需的 由乙方負責供應。
1.5.本工程監理單位:
第二條:合同金額及單價(根據合同定價方式修改)
2.1.合同計價方式:(總價包乾合同還是固定單價?如為固定單價合同,需要說明單價不隨供貨數量的調整而調整)
2.2.合同總價說明:
合同總價(人民幣): 元 即(小寫)¥ 元。
2.2.1 供應綜合單價(或總價)為到達施工現場地面層價格,包括但不限於:材料出廠費、運費、運輸保險費、裝卸費、技術支援、利潤、風險、運輸損耗、稅金以及因付款方式的原因造成的資金利息等一切所需要之費用。
2.2.2合同單價(總價)內無需考慮丙方的照管費,此照管費已包含在甲方與丙方的承包合同內。
2.3.產品的品牌、規格、型號、數量、綜合單價及合價詳附件—《產品及價格清單》。
第三條:付款方式及結算方式(付款方式供參考)
3.1 合同簽訂並交納履約保證金或履約保函後7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 % 預付款(根據情況考慮預付款保函的要求) ;
3.2 貨到現場,經甲方、丙方、監理方驗收合格,各方共同簽署書面的《材料(裝置)接收單》後 日內,甲方支付乙方該批貨款的 % ;
3.3 丙方貨物施工完畢,並經甲方、監理方驗收合格後 日內,甲方支付乙方該批貨款的 % ;
3.4 工程驗收完畢,乙方將結算報給甲方,甲方應在30天內稽核完畢,結算稽核完畢後15天內支付至結算總價的95%,餘下5%的保修款待保修期滿且經物業確認後15天內,扣除相關維修費用(如有通知乙方維修,但在規定時間內未實施,甲方另行安排所發生的費用)後,無息一次性予以支付。乙方應在保修期滿前15天,向甲方提出支付保脩金的申請,並提交維修記錄,供甲方核對。
3.5 乙方提供的結算資料應包括:每批次由甲方和丙方共同發出的《供貨通知單》、每批次由甲乙丙三方及監理工程師共同簽署的《材料(裝置)接收單》、《材料(裝置)款彙總表》及其他應扣款或應付款單據。
3.6 甲方對保脩金的權益只是委託保管性質,並沒有投資的責任。若根據合同有權從應支付或將會支付給乙方的款項作任何扣除時,可由此保脩金中扣除
第四條: 供應產品質量及要求
4.1 質量要求:詳見附件二:《 材料(裝置)技術標準、要求》
4.2 驗收標準:
4.2.1樣品的封樣驗收:乙方提交的貨品須符合經甲方封存的樣品標準,否則,甲方有權拒收,由此產生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
4.2.2驗收標準:①乙方每次供貨都應隨車提交該批次貨品的名稱、型號、數量、貨品等級、檢測報告及產品合格證明。②現場清點和檢查驗收:乙方每次到場的貨物,甲方及丙方共同確認包裝、外觀、款式、所提供的資料是否齊全,;具體的各項技術指標按照附件二《 材料(裝置)技術標準、要求》執行。在各方簽署《 材料裝置接收單》之前前發生的材料(裝置)的毀損、滅失,無論因何導致,均有乙方負責。
4.2.3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供貨,貨物運抵前48小時通知甲方及丙方準備接收;貨物到工地後,甲方及丙方應在合理時間間隔(工作時間為4小時,非工作時間為8小時)內清點和檢查驗收;乙方委派貨品送貨人(須持有乙方的授權委託書),代表甲方負責貨物的交付、驗收、結算工作。
4.2.4貨物驗收簽證,需經甲方、乙方、丙方及監理工程師書面確認。三方書面確認是指甲方蓋章確認、乙方蓋章確認、丙方蓋章確認,或其委託人簽字確認(委託人是個人時個人簽字確認,委託人是專案部時專案部蓋章確認)。
簽署《供貨通知單》、《 材料裝置接收單》的各方委託代表
甲方: 乙方:
丙方: 監理工程師代表:
4.2.5對驗收發現的質量問題,經三方代表及監理工程師確認記錄在案,甲方在三天內出具書面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無條件退換。
4.2.6試驗、檢驗:
甲方有權對乙方貨品質量隨機取樣,將樣品密封並經三方在樣品上作標識確認後,由甲方保
存。必要時,三方共同將該樣品送甲方工程所在地產品技術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如檢驗不合格,檢驗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乙方發貨時需提供貨品的相關質檢報告。如工地需再次複驗,其進場複驗費由甲方承擔(甲
方與丙方的承包合同中明確由丙方承擔的部分除外)。
第五條:供貨時間及交貨方式
5.1 供貨時間:以甲方發出的通知單為準,計劃進場時間詳附件3—《供貨時間安排表》;
5.2 交貨方式及地點:
5.2.1乙方負責將貨物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並負責卸貨,甲方負責組織接收、驗貨。運輸過程中如有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修復、補足直至調換,但由此引起的誤工及一切損失由乙方全權負責。非因甲方要求或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可拒收,甲方簽收的,乙方承擔甲方要求交貨時間前貨物毀損、滅失的全部責任及因提前收貨產生的所有費用
5.2.2供貨地點:
第六條:三方責任
6.1甲方責任:
6.1.1 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款項,及時辦理結算;
6.1.2 確認每批次具體供貨時間及數量,並向乙方傳送書面供貨通知單;
6.1.3 負責組織丙方、監理方對乙方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材料進行清點、接收、驗貨工作。
6.2乙方責任:
6.2.1 提供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貨物(如有樣板:材料的質量、品牌、產地必須與封樣樣品相符)。如出現產品自身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調換,同時承擔甲方、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6.2.2 乙方供貨同時應負責提供所供貨物的全部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檢測報告、合格證、出廠日期證明等,並承擔貨物進場後根據國家現行規範要求所做的二次檢驗費用。(不同的合
同,此要求應有所不同,請在編寫具體合同時,做相應調整)
6.2.3 在本合同簽定時,與甲方、丙方一起核對《供貨清單》,由三方共同進行簽字確認。供貨清單一旦確定,如所供貨物與此清單不一致,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退貨、供貨延誤等責任;
6.2.4 損耗率:供貨中的 %以外(不含 %)的材料(或裝置)損耗由乙方承擔,幷包含在材料供貨固定單價內,施工損耗中的材料損耗由丙方承擔,幷包含在甲方與丙方結算的 %的損耗率內。
6.2.5 每一批次貨物到施工工地前48小時應書面通知甲方及丙方,丙方合理安排貨物存放場地;
6.2.6 接受丙方在場地、到貨期等方面的協調安排。
6.2.7 乙方應保證及時供給丙方因安裝損耗而需的貨物,因乙方貨物本身質量問題必須更換的及運輸過程損耗而必須補貨的,乙方應在保證甲方工期的前提下提供該部分貨物。
6.2.8 對於合同範圍內,可能提前施工的工程專案(如樣板間、售樓處等)所需材料,乙方應積極配合,不得以用量不大而拖延供貨。
6.3丙方方責任:
6.3.1 認真稽核施工圖紙及其它與供貨有關的設計檔案、合同檔案和技術檔案、本專案的施工進度計劃等,並承擔所確認《供貨清單》與上述檔案不一致而造成的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工期延誤、清單貨物與設計檔案不一致的退貨處理或相關損失等。
6.3.2 負責制定材料進場計劃(包含材料規格、型號、數量、進場時間等),向甲方提報《材料供 貨清單》及《供貨時間安排表》,雙方共同確認。
6.3.3 工程完工前,丙方必須對購貨清單嚴格把控,施工過程中加強對材料裝置的管理。
6.3.4 按甲方封樣樣品和相關規範會同甲方、監理進行驗收。
6.3.5 有義務提供貨物存放地,從接收貨物開始,承擔與貨物相關的二次運輸(如有)、貯存、保管等責任。
6.3.6對乙方的付款申請進行稽核確認。
6.3.7負責交驗資料的統一整理。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除一般公認的、嚴重的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乙方逾期交貨每延遲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貨物合同價款3‰的違約金。
7.2甲方未按合同方式支付款項,按延誤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額3‰的違約金。
第八條:爭議
甲、乙、丙三方發生爭議時,應本著友好合作的宗旨,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各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其他
9.1保修及服務:本貨物質保期 年,質保期內保修,質保期從丙方施工完畢,並經甲方、監理方、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或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質保期滿,並經甲方物業公司書面確認止。
9.2本合同於三方簽字蓋章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約定內容執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9.3本合同一式六份,三方各執二份。
發包方: 供應方: 總承包方(獨立承包方或總承包方):
地址: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帳號:
時間:
附件一:《產品及價格清單》產品及價格清單
產品及價格清單
序號名 稱型 號型 號規 格單 位數量單價(元)小計(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合計(元)
附件二:《材料(裝置)技術標準、要求 》材料(裝置)技術標準、要求
材料(裝置)技術標準、要求
附件三:《供貨時間安排表》供貨時間安排表
序號名稱型 號規 格單位數量訂貨日期到場日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供貨時間安排表
附件四 :《供貨通知書》供貨通知書
分批定貨通知單
日期: 年 月 日 批號:
致:
根據甲方、乙方、丙方,三方簽署編號為 之X專案 (貨物)供貨合同,請貴司按照下表所列之數量、規格及時供貨。
序號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合價(元)備註
1
2
3
4
5
6
7
8
本批貨款合計:
供貨時間要求: 年 月 日前送至現場。
甲方:總承包方(或獨立承包方):
貨物到場聯絡人:貨物到場聯絡人:
聯絡方式:聯絡方式:
附件五: 材料(裝置)接受單
附件五:《 材料(裝置)接收單》
材料(裝置)接收單
日期: 年 月 日 編號:
材料來源:合同號及供貨單位
對應分批定貨通知單編號:
序號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合價備註
1
2
3
4
本批貨款合計:元
驗收意見:
日期:
甲方設計工程部 監理公司
總承包方(或獨立承包方、指定分包方)/接收人 供應商/
供應人
備註:1、設計工程部(甲方)、監理公司、總承包方(或獨立承包方、指定分包方)/接收人及分包方,四方簽字方可生效;
2、此表一式四份,各執一份。
附表六:《 材料(裝置)款彙總表》材料(裝置)款彙總表
材料(裝置)款彙總表
專案名稱: 時時間:
序號材料名稱收料單編號付款日期收款單位金額(元)備註
1
2
3
4
5
6
7
8
合計
說注:1、設計工程部(甲方)、監理公司、總承包方(或獨立承包方、指定分包方)/接收人及分包方,四方簽字方可生效。
明: 2、各類材料的《 材料(裝置)接收單》原件作為本表的附件附後。附件共 份。
發包方:供貨方:總承包方(或獨立分包方、指定分包方):
貨物到場聯絡人:貨物到場聯絡人:貨物到場聯絡人:
聯絡方式:聯絡方式:聯絡方式:
注:1、設計工程部(甲方)、監理公司、總承包方(或獨立承包方、指定分包方)/接收人及分包方,四方簽字方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電信和電信業務經營者(以下簡稱本公司)的合法權益,基於客戶在本登記單中確認的服務專案,本公司將向客戶提供電信業務的相關服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客戶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依法使用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受法律保護;
(2)有權自主選擇使用本公司已開辦的電信業務;
(3)有權對通訊質量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申訴;
(二)義務
(1)應當在政府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限內及時、足額地交納電信費用;
(2)申請辦理電信業務須提供真實、無誤的客戶資料,當客戶資料變更時應在一週內辦理客戶資料變更手續。
客戶對填寫的客戶資料的正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3)應使用國家批准入網並具有入網標誌的使用者終端裝置;
(4)應配合本公司實施的電信業務服務變更和功能調整;
(5)管理使用本人的電信業務“業務密碼”及使用者終端裝置,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損失,由客戶自己承擔責任;
(6)辦理過戶手續時,新客戶必須重新簽定電信業務服務協議。
2、本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按照國家規定的電信資費標準收取各項費用,保留在國家規定的資費政策範圍內調整資費的權利;
(2)保留對電信業務的服務功能作出調整的權利,以確保電信業務的服務質量;
(3)本協議終止後,本公司有權回收客戶原使用的業務號碼,並進行再分配;
(4)因客戶欠費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權拒絕其申請其他電信業務服務專案;
(5)為建立與客戶溝通渠道,改善服務工作,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協議涉及的客戶資料;
(二)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電信服務規範》為客戶提供電信服務;
(2)在營業場所公佈電信業務的服務專案、服務時限、服務範圍、資費標準、使用規定、繳費規定,並以多種方式為客戶繳費提供方便;
(3)提供電信業務受理、諮詢、查詢、障礙申告等服務;(根據業務發展情況及客戶的需要),在電信客戶要求提供長途話費清單時,予以免費提供(根據國家關於電話交換裝置總技術規範書、國家計委及資訊產業部的電信資費計費政策,固定網本地電話只記錄用戶通話次數,無法提供詳細話單),並保留話費資訊半年;
(4)本公司一般不為住宅客戶在電話號簿上刊登資料,除客戶本人提出申請外。
(5)因電信業務發展或電信技術的需要,而引起的電信業務服務變更(包括變更已分配給客戶使用的業務號碼)或影響客戶使用的,應提前通知客戶;若是更改客戶電話號碼的,應至少連續20天免費播放改號提示音;若是選號被更改的,將以同檔次的號碼替換(不含局碼)。
二、協議的中止與解除
1、客戶在交清所有費用後可申請辦理拆機或過戶手續,本服務協議相應終止。
2、客戶選擇按年(或季度)包乾的電信業務有效期內不能辦理停止使用手續,有效期滿客戶交清所有費用後可申請辦理停止使用手續,有效期滿如不辦理停止使用手續,本公司視同客戶繼續使用,並按月收取相應的月使用費(通訊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暫停向客戶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務:
(1)客戶提供的客戶資料被發現為不真實的;
(2)擅自在已裝的通訊線路上裝、移各種無進網許可的終端裝置及複用裝置(室內移機除外)的;擅自改變電信業務使用性質的;或擅自利用已享受的電信業務服務非法進行電信業務經營的;
(3)逾期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未繳納電信服務費用的;
4、客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終止提供服務並中止本協議:
(1)利用已享受的電信服務進行非法電信業務經營的;
(2)逾期三個月以上未交電信業務服務費用的;
(3)以保證金、擔保人等方式取得租賃權或使用權的客戶,違反保證條款或擔保人撤消保證的;
(4)依照法律規定符合中止服務的其它情形。
三、違約責任
1、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斷通訊,阻斷時間連續三天及以上,但不足十五天的,免收半個月的基本月租費;阻斷時間連續十五天及以上的,免收當月的基本月租費,但不賠償客戶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損失。
一個月以上以此類推。
阻斷時間的計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戶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斷的時間起至恢復通訊時為止。
2、客戶逾期不繳納費用,本公司每日按所欠費用的3‰收取違約金,對超過規定時限的,做暫停服務或終止服務處理。
暫停服務期間,月租費和違約金照計。
客戶因欠費終止服務的,本公司不退回相應電信業務的安裝費或移裝費,月租費不計,但繼續累計客戶所欠費用的違約金,並依法追繳所欠全部費用。
3、客戶擁有本公司多項電信服務的,其中一項電信服務欠費經催繳仍不繳納費用的,本公司可依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暫停其它的電信服務。
四、證明資料
1、客戶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原件、戶口簿、護照、軍官證、工商客戶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經辦人的身份證明、本人委託書或單位證明。
3、戶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證件的住址為準)或法定所在地(營業執照上單位註冊地)不在本地的客戶,可以由本地公民或單位提供擔保,並如實填寫擔保資料,同時由擔保人簽字認可;或者持本人身份證,辦理費用預付,預付的最低額度根據不同業務而定。
如果擔保人要求撤消擔保,客戶應提供新的合同擔保人,併到本公司營業場所協商解決。
五、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
本協議所述的各種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本公司可以採取電話語音、廣播、電視、公告、張貼、信函、報紙或因特網等方式通知。
信函通知在寄出後48小時(以郵戳為準)即視為客戶已收到,其它方式的通知在通告發出後24小時即視為客戶已收到。
無論客戶知悉與否,均視為通知有效,若客戶對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有異議,須在通告發出後一個月內與本公司協商,否則本公司將認為客戶已得知並同意協議條款。
六、可分性
若本協議其中任何條款被認定為無效,該條款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法律效力。
七、爭議解決
雙方對本協議的規定發生爭議時,本著互讓互利的原則,通過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採取以下其中一種方式來解決爭議:
1、請求仲裁委員會依照其仲裁規則對所爭議事項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必須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2、請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對所爭議的事項作出裁決。
八、附則
1、“電信業務登記單”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變更電信業務服務專案時,本公司與客戶不再另籤協議,所填寫的登記表格均視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簽定本協議後,雙方經協商簽定的變更協議或其它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戶與其它任何單位、部門或個人簽定的凡涉及到電信業務租用權的協議,對本公司概不發生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