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單位(房屋徵收部門):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受委託單位(房屋徵收實施單位):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單位 將專案期建設用地範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徵收與補償安置的具體工作委託受委託單位 組織實施。
一、委託事項
1.徵收補償方案編制前,協助對徵收範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現狀進行調查、登記;向相關部門調取被徵收範圍內房屋的土地、規劃、房產等手續;向民政部門、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社群調取被徵收人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條件情況。
2.協助編制、報批、公示徵收補償方案,進行房屋徵收與補償政策的宣傳、解釋。
3.協助編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
4.組織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徵求意見、聽證、論證、公示等工作。
5.組織選擇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對被徵收房屋價值進行預評估,並提供相關材料。
6.確定擬被徵收房屋搬遷補償、臨時安置補償、停產停業損失補償的標準。
7.確定擬被徵收範圍內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戶數。
8.安置《專案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就徵收補償的具體問題與被徵收人協商,並簽訂徵收補償協議。
9.協助開展徵收補償決定下發前的有關工作。
10.根據《
11.其他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事項。
二、禁止事項
1.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實施房屋徵收補償的具體工作。
2.不得貪汙、侵佔、挪用、剋扣被徵收人的補償費用。
3.不得采取暴力、脅迫以及中斷供水、供電、供氣和道路通行等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
4.不得拒絕委託單位就本委託事項實施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5.不得從事其他與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範性檔案中的禁止性行為。
三、期限
本委託書有效期限自年月月撤銷該項委託。
四、費用
受委託單位為履行本委託書項下事項所需工作經費由委託單位負擔,具體事項另行確定。
五、責任
1.委託單位對受委託單位在委託範圍內實施的行為負責監督,並對受託人在委託範圍內的行為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2.受委託單位為第二條所列禁止性行為的,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附則
本協議若有未盡事宜,由委託單位、受委託單位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二份,委託單位、受委託單位各執一份。
委託單位(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受委託人(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收款單位):_________
乙方(付款單位):_________
為切實搞好住房公積金的匯繳結算工作,確保住房公積金的及時歸集,方便單位繳交,明確各方責任,經雙方協商,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甲乙雙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支付結算辦法》及《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業務管理辦法》。
二、乙方同意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採用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方式在其存款賬戶(帳號: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中收款。甲方符合規定的特約委託收款憑證在每月五日委託到達乙方前述開戶銀行後,由其開戶銀行按規定劃款。
三、乙方應在賬戶內留有足夠款項,用於支付甲方委託收取的住房公積金且在轉帳日未被銷戶。
四、乙方賬戶因各種原因被停用期間,應主動採取其他結算方式向甲方繳納款項。
五、乙方在異常情況下多付款項且符合《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業務管理辦法》所列的反方向委託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權自付款日起一個月內向甲方發起反方向委託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託收款銀行在其賬戶內劃款。
六、乙方根據自身需要確定是否需要獲取收據(是,否)。
七、乙方如變更指定付款賬戶,應在一週內通知甲方。
八、甲乙方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應在七日內向本合同所指定的開戶銀行授權,並將本合同其中一份填“委託收款授權書”送交指定的開戶銀行。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十、若乙方解除合同,須攜單位介紹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本合同,提前一個月與甲方辦理合同解除手續。
十一、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如因甲方提供的委託收款紙憑證(或電子支付資訊)有誤,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十三、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開戶銀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友好、互利的意願,特簽訂汽車定點維修合同如下:
一、乙方擬將本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輛委託給甲方定點維修,甲方根據乙方開具的“車輛維修聯絡單”所要求的維修專案進行維修。如發生增加修理專案,經聯絡確認後再進行維修。
二、 維修服務範圍:甲方對乙方本合同標的範圍內的車輛,進行包括大修、二級維護等維修服務,並代為車輛年檢、二級維護驗車、代辦車輛保險及出險理賠手續等服務。
三、 車輛資料:乙方應提供給甲方本公司車輛行駛證影印件等資料。
四、 維修服務:
a) 每次維修保養時,甲方需對維修車輛之零部件報價,待乙方確認後方可維修. b) 每次維修清單需由乙方駕駛員簽字認可,並由其帶回乙方存檔備查.
c) 甲方在結算維修費用時,須按實結算.不能私自宴請乙方相關人員,若經查實,將扣除甲方當月維修費用之20%.
d)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廠區,甲方須對車輛里程,油料等進行登記,除試車年檢業務外,甲方不得私用甲方車輛,如有違反,乙方可對甲方進行rmb300/次處罰(維修費用中扣除),甲方並需作書面檢討.
五、 服務方式:甲方提供預約、24小時救援等服務,方便乙方車輛維修和使用。
六、 服務優惠:簽訂合同即可享受保養工時________ 折優惠;免費市區24時救援;
七、 服務質量
a)甲方對維修車輛設有質量擔保期規定。在質量擔保期內發生維修質量問題,由甲方免費返修。質量擔保期規定如下:總成大修擔保期為10000公里或三個月,二級維護擔保期為1500公里或10天。時間數與里程數兩者以先到達者為準。
b) 甲方承諾使用純正零配件,以保證質量。
八、乙方的義務:
a) 在車輛交付甲方時,應如實告知車輛狀況和已往維修記錄;
b) 對大修車輛嚴格執行1500公里內限時速80公里的走合期制度;c) 經由甲方維修的車輛出現異常時,應及時通知甲方,有利於正確判斷故障。 d)如發生車輛事故,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e) 不得人為破壞或故意使用不當經由甲方維修的車輛;
f) 對甲方的服務專案積極配合、提供有關資料,並承擔必要費用。
九、違約責任:
a)、如甲方的維修質量不符合標準及有違其他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滿兩次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b)、如乙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結算時間,延緩或無故拒付維修費用,視為違約,違約滿兩次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時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由司法調解或訴訟解決。 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為壹年。如合同期滿前十日內雙方均不提終
止合同的,視為合同期再延續壹年。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公司代表: 公司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