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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房產委託的合同(精選19篇)

欄目: 委託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2W

有關房產委託的合同 篇1

委 託 人: (以下簡稱甲方)

有關房產委託的合同(精選19篇)

受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委託人和受託人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許可權 甲方選擇以下第

種委託許可權。

1.甲方全權委託乙方代為辦理本合同第二條委託事項,代為行使甲方的權利、義務,在委託許可權、期限內乙方以代理人的身份直接與第三人洽談委託事項,開展相關工作,並簽定交易合同,直接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委託事項,其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一般委託乙方代為辦理本合同第二條委託事項,乙方為甲方提供諮詢、勞務方面的服務,協助甲方達成交易並簽定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條 委託事項:

1.交易意向:甲方委託乙方提供項代理服務。

(1)出售 (2)出租 (3)置換 (4)求購 (5)求租

第三條 限制交易的情況:

如該房地產有以下限制交易的情況,甲方不得委託乙方為其代理交易,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概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委託的下列服務或在履行中發現下列情況後隨時終止合同。

1、被司法機關查封、罰沒、財產保全等;

2、屬公告拆遷範圍,即將實施拆遷;

3、已作為抵押擔保物,未經抵押權同意或告知受讓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員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的;

5、其他法律、法規限制交易的情況。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在委託乙方代理上述房地產交易事項後,不得再委託他人重複代理,若發生多頭委託的情況,視為違約處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

2、凡是乙方提供的房源或客戶,甲方應充分尊重乙方的代理權及勞動成果,恪守本合同約定,不得擅自將乙方提供的房源推薦給第三人,或未經乙方許可,私自與乙方提供的客戶聯絡,並進行交易,若發生此種情況,視為違約處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3、經過乙方代理成功的交易,甲方應將簽定交易合同的準確時間及地點告知乙方,由乙方協助甲方辦理。

4、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交易的房地產權證應真實、合法、無糾紛、並且房地產交易手續完備。

5、及時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

1、將甲方的委託資訊進行廣泛傳播,並運用其客戶網路為甲方尋找房源或促銷。

2、及時向甲方通報其委託事項的真實進展情況及市場供求情況。

3、陪同甲方及客戶看房,如實介紹房地產基本情況,協助甲方洽談並簽定交易合同,在成交價格、付款方式、房屋交割、交易登記及產權過戶等方面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

4、不得向客戶或第三人作虛假承諾或廣告宣傳,因此而給甲方造成損害的,視為違約處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

5、為甲方保守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

6、根據市場及客戶要求需變更委託事項或轉移委託的,乙方應徵得甲方得同意,並另行簽定書面補充協議。乙方不得超越委託許可權或範圍開展工作。超越授權或擅自變更委託的視為違約處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8、乙方同時接受交易雙方委託的,應向雙方當事人如實說明情況,在雙方同時允許的情況下,方可辦理委託事項。

第六條 委託期限:

此委託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委託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請求,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續約期為 個月。

第七條 佣金:

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事項,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額為成交額的 %,或按月租金額

第八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按下列第 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其他付款方式:

第九條 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蓋印章的財務專用章為收款憑據(稅收發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若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給受約方,違約金按交易合同金額的 %計算。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選擇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種方式按期付款。 %支付。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房產委託的合同 篇2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約定,由乙方處理甲方(地址) 及房屋拆遷事宜。為明確雙方之權利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處理甲方因建設需要之拆遷相關的事項及周邊的建築物。

第二條 費用

乙方在處理委託事務時,甲方付給乙方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 元);進場時,先付 萬元整(小寫: 元);待工程結束後,甲方向乙方付清剩餘款項(稅款由甲方負責)。其它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 乙方責任

拆遷過程中之一切事務由乙方負責,垃圾清運、場地平整,在拆遷工作整體完成後,向甲方移交工地。甲方向乙方移交工地後七日內拆除完畢。

第四條 違約責任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拆遷工作的,由甲方監督實施,達到甲方要求為準,甲方如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移交工地,所造成的後果全部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的精神予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條款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與被拆遷戶簽訂的拆遷合同,應按照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房屋拆遷合同》的條款規定,否則甲方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均應由其負責賠償。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正本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房產委託的合同 篇3

委託人: ,證件號碼:

住址:

受託人: ,證件號碼:

住址:

委託人因故不能親自來交易中心辦理有關房地產出售轉讓事宜,特委託受託人為本人代理人出賣本人房屋,房屋具體資訊如下:

房屋地址:

房屋房產證號碼:

受託人的代理許可權如下:

一、代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代為簽訂定金協議;

二、代為辦理合同公證或見證、領取公證書;

三、代為辦理提前償還貸款、領取相關抵押注銷資料、登出銀行貸款、交易中心房屋抵押登記登出、向保險公司申請退還剩餘保險金等手續;

四、代為支付一切上述房屋應支付的費用;

五、代為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及交納相關稅費、交易手續費等;

六、代為收取房價款;

七、代為辦理房屋買賣其它事宜。

凡由受託人有權代為辦理相關公證,代理委託人就上述房屋所實施的法律行為及所造成的法律結果,委託人均予以承認。

上述委託的期限自委託人簽署授權委託書之日起至受託人完成委託事項之日止。

委託人:

年 月 日

有關房產委託的合同 篇4

甲方(委託方):

乙 方(受託方):

根據國家及當地政策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管所擁有的房產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協議。

一、房屋情況

1-1 甲方欲委託的房屋位於 省 市 區(縣) 路 弄 號 小區 棟(號樓) 層 室(以下簡稱該物業);目前該物業產權方已取得該物業房屋產權證(編號: )房屋主體建築結構為___結構;房屋用途為 。該物業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共 層(該房屋的平面圖為本協議附件),經雙方方共同簽章確認的房屋所有權證影印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1-2甲方承諾:其為該物業的合法產權人,其對該物業擁有完整的支配權。

1-3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明確向乙方告知該物業未作流動資產抵押,並保證此物業不存在其他產權糾紛及債務糾紛。

1-4該房屋的公用或協議約定合作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裝置狀況、水電暖等現有配套狀況於本協議附件一中加以列明。

二、代管時間與代管費用

2-1、該房屋代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2-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管理費為該物業出租合同月租金的5%,按半年一次支付給乙方,自本協議簽署日起計算。

三、委託代管內容 3-1、代委託方出租登記、帶看,代辦租賃登記等。

3-2、代委託方付水、電、煤氣、電話、寬頻網路,有線電視,物業管理費等費用( 費用甲方出)。

3-3、代委託方申請電話,有線電視,寬頻網路等。

3-4、代辦完成租客入住、租金催繳、退租交接等手續。

3-5、代委託方查驗清理退租房屋。

3-6、代委託方對物業進行日常維護、維修、更換房屋設施及居室保潔。

四、甲乙雙方責任

4-1、甲方應在簽訂房屋代管協議將房屋鑰匙、門卡等交付給乙方。

4-2、甲方在房屋代管期間不得在室記憶體放貴重物品,如有丟失或損壞乙方不承擔責任。

4-3、甲方如提前收回代管房屋,協議自動作廢。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滯留委託人房屋,但乙方代管服務費仍按協議規定時間收取。

4-4、甲方如需要特殊代管事項,應另簽訂委託代管協議補種說明,乙方將按實際情況收取費用,並在補充說明中標註。

4-5、房屋委託代管理期間,物業管理費及水、電、煤氣、電話費、有線收視費等因該物業產生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4-6、甲方房屋存在的隱患,應在簽定協議前如實告之。

4-7、甲方在簽訂協議時,應向乙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聯絡方式,如因甲方原因聯絡不到甲方所產生一切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4-8、乙方應按協議規定的服務內容進行服務,甲方保留監督權。

4-9、乙方不得無故中止協議,如提前中止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以一個月服務費作為補償。

4-10、乙方在房屋委託代管期間,如發生突發事件應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在徵得甲方同意情況下代為甲方採取相應措施。

4-11、乙方在房屋代管期間,不得使用甲方房屋進行任何活動。

五、協議解除及違約責任:

5-1、甲、乙雙方同意在合作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房屋毀損、滅失的,協議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甲方應退還乙方已經提前支付的相關費用。

5-2、甲、乙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協議上述各條款規定,除了按協議有關條款履行以外,守約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給守約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附則

6-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協議及規定嚴格執行。

6-2、甲乙雙方就履行協議發生糾紛時,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6-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在此之前簽訂的一切協議如與本協議有矛盾之處,均以本協議為準。之後所簽訂的補充協議及相關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連同附件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證件號: 證件號:

日 期: 日 期:

有關房產委託的合同 篇5

委託人: ,證件號碼:

住址:

受託人: ,證件號碼:

住址:

委託人因故不能親自來交易中心辦理有關房地產出售轉讓事宜,特委託受託人為本人代理人出賣本人房屋,房屋具體資訊如下:

房屋地址:

房屋房產證號碼:

受託人的代理許可權如下:

一、代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代為簽訂定金協議;

二、代為辦理合同公證或見證、領取公證書;

三、代為辦理提前償還貸款、領取相關抵押注銷資料、登出銀行貸款、交易中心房屋抵押登記登出、向保險公司申請退還剩餘保險金等手續;

四、代為支付一切上述房屋應支付的費用;

五、代為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及交納相關稅費、交易手續費等;

六、代為收取房價款;

七、代為辦理房屋買賣其它事宜。

凡由受託人有權代為辦理相關公證,代理委託人就上述房屋所實施的法律行為及所造成的法律結果,委託人均予以承認。

上述委託的期限自委託人簽署授權委託書之日起至受託人完成委託事項之日止。

委託人:

年 月 日

有關房產委託的合同 篇6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座落於_________市(縣、區)_________號,該房屋為_________室_________廳_________廚_________衛,門面___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批准前,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身份證明。

第四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付款方式。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年租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房屋租金按(月季)結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_________天內交付給甲方。付款方式:_________.

第六條 房屋租賃期限內,甲、乙雙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一)甲方應承擔責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負責對房屋及其附著物的定期檢查並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費用。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到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3、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地產,甲方將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乙方。

(二)乙方應承擔責任:

1、乙方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或增擴裝置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如需轉租第三人使用或與第三人互換房屋使用時,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當或其它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裝置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責任或給予修復。

4、乙方將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5、乙方將在租賃期屆滿時,把房地產交易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屋,應提前_________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違反本合同約定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違反本合同約定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品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___.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執__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採取書面形式,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有關房產委託的合同 篇7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於市區單元第____層,共(套),房屋結構為____,建築面積平方米,戶型;房屋所有權證號:,屬於:。附房屋狀況表。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為____元/平方米,總價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於底價銷售,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乙方得%。若銷售價低於甲方底價,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戶的以下幾種付款方式:

四、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戶並交房後,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

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帳戶;

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或委託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後,自房產證過戶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後,購房客戶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後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後,待房產證過戶並辦抵押後,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為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辦妥後,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託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託書(註明代收房款)及委託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戶行和帳號轉帳。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許可權: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在不低於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並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託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託底價內下浮%出售。

六、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為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後按成交總額的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乙方得%。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與乙方客戶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戶支付首期房款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託乙方在資訊宣傳系統上為該物業釋出廣告及帶購房客戶到現場看房,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資訊釋出費、產證鑑定費及服務費合計元。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準確性。1)、《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影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對原件無誤後將原件交還甲方。

2)、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過八年的,應證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城管科證明)

4)、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說明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宣告。6)、有委託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戶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乙方在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合同後,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並與乙方客戶會籤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絡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為準,經交郵即為送達。

4、甲方與乙方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若雙方委託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5、房產證辦理過戶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6、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應在房產證辦理過戶後,方交付房產給購房客戶。特殊情況下,甲方願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託代理期間,將委託不動產出售,並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如購房客戶未履行定房協議書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定房協議書,並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後甲方反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客戶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託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託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高效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為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洩。

十、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該仲裁為終局。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合同附件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聯絡地址:地址: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開戶行:

帳號:

有關房產委託的合同 篇8

甲方(以下簡稱賣方): (獨家代理)

乙方:大連旺佳房地產中介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出售所有的位於 的房屋一套,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權屬 ,證號 ,權屬人

二、 委託價格

上述房屋的委託出售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

房屋權屬轉移費用承擔:□賣方僅承擔 ,其餘稅費均由買方承擔□買方承擔全部稅費。 房屋權屬若為合同發票,委託價格為:□辦理產權前的價格□辦理產權後的價格。

三、 委託方式 甲方同意,由乙方獨家代理上述房屋,甲方在委託期限內不再自行出售或委託他人出售該房屋。

四、 委託期限

獨家代理的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經甲乙雙方協商委託期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間以補充協議為準。

五、 委託報酬

1、如乙方在委託期限內將甲方的房屋銷售成功(甲方與乙方介紹的買方簽署《房地產買賣契約》或其他買賣合同)甲方同意將該房屋實際成交價的 作為委託報酬支付給乙方。

2、如乙方在委託期限內無法提供訂約機會,乙方不收取任何報酬。

六、 權利與義務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簽訂委託時,甲方需向乙方出示該房屋的合法有效產權憑證及甲方的身份證證明;甲方委託出售房屋的真實情況如實向乙方告知說明,家庭成員同意出售,關於影響房屋轉讓的重要事項都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2、 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不得與乙方在委託期限內介紹並帶看過的客戶私下成交。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經辦人通過旺佳房產的連鎖店推薦甲方的房產,並由為甲方提供服務的任何經紀人定期向甲方通報房屋銷售有關情況。

2、 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約定有購買意向的買方來看房,同時乙方可將買方的書面報價(如購買意向書及意向金)提交甲方協商並確認,以幫助甲方與買方進行談判磋商。

3、 為甲方的房產製定營銷計劃,推廣該房屋的廣告費、宣傳費、印刷費全部由乙方支付。

七、 違約責任 如甲方在委託履行過程中違反上述約定,甲方賠償乙方本協議約定房屋售價的2%作為居間服務過程中相關費用的賠償及相關服務的賠償。

八、 其它

1、甲方現授權 為其代理人,代理甲方處理該房屋轉讓的相關事宜,該代理人與乙方及該房屋的買方(含意向買方)所簽訂的任何協議、檔案或做出的任何承諾、確認等均視為甲方的行為,甲方予以認可。

2、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欲解除本協議,應書面通知對方並需取得對方同意,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所受到的損失。

3、在事先取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甲方可變更該房屋的價格或者便更委託期限,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4、如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申請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大連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九、補充協議

乙方承諾在三個月內將協議房屋售出,如若沒有售出按協議價格收購。實行日期由今日起。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經辦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通訊地址:

有關房產委託的合同 篇9

託管方(以下稱甲方) :

受託管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

第一條 甲方將其所有的位於 房屋託管給乙方 。

第二條 託管期甲方從x年x月x日起將房屋交付乙方託管,至x年x月x日收回 。

第三條 託管的房屋如因產權或者拆遷等發生糾紛一律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涉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

第四條 乙方在託管期間對房屋有使用權,但不得破壞房屋的現有設施 。

第五條 房屋僅作居住使用

第六條 房屋內現有傢俱和電器 :

第七條 房屋內傢俱、家電及其與水、電等相關的設施在託管期內出現非人為損壞甲方有責任將其修繕完好也可委託乙方修理但相關費用經雙方確認後由甲方承擔;如果出現人為損壞乙方應該負責修理並承擔相關費用。

第八條 本合同託管期限未屆滿前一方擬終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徵求對方同意託管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應付對 x 元的違約金。

第九條 下列情況下甲方可終止此合同:1.乙方拖欠房屋租金;2.乙方人為破壞房屋及其內設施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裝屋內設施。

第十條 下列情況下乙方可終止此合同:1.房屋及其內設施由於非人為損壞而不能使用甲方拒絕修理或拒絕承擔修理費用;2.由於自然之力造成房屋及其內設施嚴重損壞而不可修復給乙方帶來諸多不便 。

第十一條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或者出現其他合同未盡事宜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有違約均按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 。

第十二條 分配方式甲乙雙方核定房屋租金為見附價格單乙方為甲方尋找客戶有業務發生時在甲方核定價格內乙方將按15%比例拿提成超出核定價格部分甲乙雙方各按50%分配如低於核定價格成交徵得甲方同意乙方仍按15%提成附價格單 。

第十三條 結算方式按次結算雙方開立帳號每次結清費用甲乙雙方確認客戶預定時間及價格後乙方代甲方收取定金甲方須保證客戶正常入住使用房屋 。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執1份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

身份證號碼 : 身份證號碼 :

電話 : 電話 :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有關房產委託的合同 篇10

委託人(甲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委託代理人: 證件型別及編號:

受託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委託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建築面積 平方米,委託乙方代理對外出租。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 (□是 / □否)已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用途

租賃用途: 。

第三條 出租代理許可權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許可權為:

1、甲方全權委託乙方獨家代理房屋出租事項,並代理簽署相關合同甲方均認可;

2、代甲方出租房屋並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

3、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4、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二)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委託期滿時如乙方仍有客戶居住該房屋,乙方有權延長租期,雙方同意延長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乙方應按委託期間的租金標準支付租金。

(三)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代理期中甲方同意預留出 個工作日,作為乙方接洽承租、尋找合適客戶的工作期,期滿後從 年 月 日起開始計算租金。

(四)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將房屋交回。如乙方有續租需求,應與甲方另行協商。如甲方同意繼續出租,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續租協議;如甲方不同意繼續出租,甲方應當以延長期的形式給乙方留有必要的找房搬遷時間。延長期在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屆滿後自動順延,延長期的具體時間由乙方確定,並通知甲方,延長期內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付款方式:

(二)甲方選擇以下付款形式:通過銀行匯款,開戶行名: 開戶人名稱(房主本人) 帳號: ,乙方提前3個工作日向甲方支付應付款項(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不再另行通知)。

(三)乙方將各期租金劃入甲方賬戶的日期:首次付款日期從計算租金日起 金額 ;第二次 金額 ;第三次 金額 ;第四次 金額 ;第五次 金額 。(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不再另行通知)。

第五條 其他費用

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下列費用 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 (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室內設施維修費。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繳費憑據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的維修責任:

乙方負責維修範圍

(1)門窗玻璃;

(2)水龍頭,馬桶,淋浴噴頭及軟管;

(3)電燈,開關;

(4)電視,冰箱,洗衣機,熱水器,燃氣灶,油煙機,換氣扇;

(5)刷牆,鋪地,貼瓷磚,打隔斷,安裝馬桶;

(6)廚房下水管道疏通,衛生間下水道疏通。

甲方負責維修的範圍

水錶,電錶,燃氣表,燃氣入戶管道,改變主體結構,改變暖氣及管道,自採暖爐,空調裝置,防水等除以上乙方負責維修的範圍外,均為甲方負責維修的範圍。

對於以上約定的甲方負責維修範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7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權選擇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提供能夠證明房屋產權歸屬甲方的下列各證件:房屋產權證原件,房主戶口本或身份證原件,如代辦另需提供房主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原件。以及其他乙方所需的相關證明。如甲方對上述材料弄虛作假而導致乙方對第三方(承租方)承擔法律責任的,甲方負責連帶責任並賠償乙方損失。

(二)確保該房屋出租的合法性,如為共有房屋,則甲方應以取得其產權共有人的同意,保證該房屋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並保證對可能產生的權屬爭議而導致影響本合同履行的事宜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三)提供的房屋及室內裝置設施應完好無損,如遇自然損壞且已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應在五日內修復並交付承租人使用,超過上述規定期限免租期自動順延。

(四)甲方負責承擔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與供暖費。其他如水、電、煤氣、衛生費、電話費、有線收視費等,自本合同生效時須處於結清狀態,如因費用未結清而導致乙方損失的,其損失部分應有甲方支付,或有乙方自應支付給甲方的租金中扣除。國家規定出租人應繳納的稅費,由甲方自行繳納。

(五)委託代理期內及合同終止後三個月內,甲方不得與乙方所介紹承租的客戶另行成交,否則甲方支付乙方原定兩個月租金作為賠償金。

(六)如房屋存在安全隱患,影響正常居住生活的(如設施嚴重老化、供暖、供電、供氣不足,鄰里關係嚴重不和睦、周邊環境惡劣等),甲方應在簽署合同前如實告之,否則由此而引發的破壞性事故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損失的,後果概由甲方負責。

(七)如房屋內所留家電等過於陳舊或已超出使用年限,甲方應主動搬離此房,否則自然損壞後不予賠償。

(八)本協議不因甲方的民事行為能力的喪失而終止,由甲方民事權利繼承人繼續執行本合同。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簽約前出示營業執照與房地產經紀資質。

(二)乙方定期對房屋進行勘察,做好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證承租客戶居住期間房屋內基本設施的正常使用。

(三)負責監督承租人妥善管理並安全使用房屋內的所留傢俱、電器及其他設施,如屬人為損壞乙方負責監督承租人修理或賠償。

(四)代理期間乙方不得利用房屋進行任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活動,不得在房屋內堆放易燃易爆等違禁物品,審查承租人的合法身份。如出現承租人非法轉租進行非法活動,欠費逃脫等意外情況由乙方負責,但甲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五)乙方在不影響房屋主體結構的前提下,根據客戶要求,可對房屋進行簡單裝飾、清潔、粉刷及增添房屋內附屬設施,並有權提高該房屋的出租價格,出租房屋的房租高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六)委託期滿後由乙方負責監督承租人結清水、電、煤氣、電話等各項費用,如有拖欠由乙方負責結清,同時清點屋內各項設施及傢俱家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協議提出解約的,違約方須支付對方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代理期租金標準的一倍。

(二)甲乙雙方首先應保證所提供證件的真實性,否則由此給對方帶來的一切損失概由違約方賠償並承擔民事責任。

(三)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修改或解除合同。如果有特殊原因,須提前30天或須提前更長時間通知對方,並須賠償對方合同約定的兩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時,乙方有權拒絕接收房屋中存在的以下物品:動物、植物及類似物品;貴重物品;藝術品、古董等價值難以衡量的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甲方宣告具有特殊意義的物品;傢俱清單上未列明的物品。如有損壞及丟失情況,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兩 份,其中甲方執 一 份,乙方執一 份。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房產委託的合同 篇11

編號: 字第 號

委託人(簡稱甲方):

受託人(中介人,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實現委託中介服務事項,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信、有償的原則,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協議:

1.委託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介服務許可權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酬金的數額和支付時間:甲方全部完成乙方的委託事項,可得酬金_____________元。

4.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全面履行本合同,都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酬金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由違約方賠償。

5.合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全部事項清結時終止。

6.糾紛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通過_____________(仲裁、訴訟)途徑解決。

7.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

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

甲方 乙方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有關房產委託的合同 篇12

甲方(委託方):

乙 方(受託方):

根據國家及當地政策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管所擁有的房產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協議。

一、房屋情況

1-1 甲方欲委託的房屋位於 省 市 區(縣) 路 弄 號 小區 棟(號樓) 層 室(以下簡稱該物業);目前該物業產權方已取得該物業房屋產權證(編號: )房屋主體建築結構為___結構;房屋用途為 。該物業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共 層(該房屋的平面圖為本協議附件),經雙方方共同簽章確認的房屋所有權證影印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1-2甲方承諾:其為該物業的合法產權人,其對該物業擁有完整的支配權。

1-3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明確向乙方告知該物業未作流動資產抵押,並保證此物業不存在其他產權糾紛及債務糾紛。

1-4該房屋的公用或協議約定合作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裝置狀況、水電暖等現有配套狀況於本協議附件一中加以列明。

二、代管時間與代管費用

2-1、該房屋代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2-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管理費為該物業出租合同月租金的5%,按半年一次支付給乙方,自本協議簽署日起計算。

三、委託代管內容 3-1、代委託方出租登記、帶看,代辦租賃登記等。

3-2、代委託方付水、電、煤氣、電話、寬頻網路,有線電視,物業管理費等費用( 費用甲方出)。

3-3、代委託方申請電話,有線電視,寬頻網路等。

3-4、代辦完成租客入住、租金催繳、退租交接等手續。

3-5、代委託方查驗清理退租房屋。

3-6、代委託方對物業進行日常維護、維修、更換房屋設施及居室保潔。

四、甲乙雙方責任

4-1、甲方應在簽訂房屋代管協議將房屋鑰匙、門卡等交付給乙方。

4-2、甲方在房屋代管期間不得在室記憶體放貴重物品,如有丟失或損壞乙方不承擔責任。

4-3、甲方如提前收回代管房屋,協議自動作廢。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滯留委託人房屋,但乙方代管服務費仍按協議規定時間收取。

4-4、甲方如需要特殊代管事項,應另簽訂委託代管協議補種說明,乙方將按實際情況收取費用,並在補充說明中標註。

4-5、房屋委託代管理期間,物業管理費及水、電、煤氣、電話費、有線收視費等因該物業產生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4-6、甲方房屋存在的隱患,應在簽定協議前如實告之。

4-7、甲方在簽訂協議時,應向乙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聯絡方式,如因甲方原因聯絡不到甲方所產生一切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4-8、乙方應按協議規定的服務內容進行服務,甲方保留監督權。

4-9、乙方不得無故中止協議,如提前中止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以一個月服務費作為補償。

4-10、乙方在房屋委託代管期間,如發生突發事件應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在徵得甲方同意情況下代為甲方採取相應措施。

4-11、乙方在房屋代管期間,不得使用甲方房屋進行任何活動。

五、協議解除及違約責任:

5-1、甲、乙雙方同意在合作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房屋毀損、滅失的,協議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甲方應退還乙方已經提前支付的相關費用。

5-2、甲、乙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協議上述各條款規定,除了按協議有關條款履行以外,守約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給守約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附則

6-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協議及規定嚴格執行。

6-2、甲乙雙方就履行協議發生糾紛時,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6-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在此之前簽訂的一切協議如與本協議有矛盾之處,均以本協議為準。之後所簽訂的補充協議及相關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連同附件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證件號: 證件號:

日 期: 日 期:

有關房產委託的合同 篇13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受託人配偶: 身份證號碼:

鑑於:甲方實際出資購買房產一處,位於。現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甲方委託乙方就代為持有該房屋產權及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房產事實

1、坐落位置: ;

2、建築面積: 平方米;

3、出資及登記:該房產由甲方實際全部出資,甲方同意將該房產委託乙方代為持有,產權登記在乙方名下,房屋產權證編號為: 。

第二條 房產產權

1、甲、乙雙方確認,雖然該房產僅登記在乙方名下,但該房產及相關附屬設施的全部權利實際歸甲方所有。

2、甲方實際享有該房產及其附屬設施完全的所有權(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及其他附屬權利,乙方僅以自己名義代為持有,不享有任何房產權利。代持期間,乙方應當配合甲方實現其房產權利。

3、未經甲方事前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上述代持房產權益向知情或不知情的第三方轉讓、轉委託代持、設定共同共有或擔保,不得實施任何危及或可能危及甲方利益的行為。

4、若乙方未經甲方事前的書面同意,將上述代持房產權益向知情或不知情的第三方轉讓、轉委託代持、設定共同共有或擔保,或實施其他任何危及或可能危及甲方利益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就其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並加付一百萬違約金,乙方應當承擔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以及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等相關費用。

第三條 委託代持期間及費用

1、代持期間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雙方協商終止時終止。

2、乙方受甲方委託代持房產期間不收取任何報酬。甲方承諾在該房產產生實際價值時,甲方可以自主決定給予乙方適當的報酬。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因該房產所產生的租金等一切收益均由甲方享有。

2、因該房產使用或經營產生的房產稅和營業稅等相關稅費、房產管理費、水電費、修繕費用、管理成本等相關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因該房產造成他人的人身、財產損失的責任,及該房產發生毀損滅失風險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確認,未經甲方事前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單方面將該房產對外出租、出售。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對該房產的管理、處分等一切事宜,乙方不得在任何時間、地點、以任何方式抗拒及干涉甲方行使權利,並不得撤銷該授權委託。

3、因房產由乙方代甲方持有,甲方將房產抵押給銀行進行貸款,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辦理貸款手續,還貸款的本金和貸款利息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房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協議生效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於:乙方配偶對本協議知悉,對內容予以確認,並願意遵照執行。

乙方配偶(簽字):

年 月 日

有關房產委託的合同 篇14

委 託 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委託人和受託人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許可權 甲方選擇以下第

種委託許可權。

1.甲方全權委託乙方代為辦理本合同第二條委託事項,代為行使甲方的權利、義務,在委託許可權、期限內乙方以代理人的身份直接與第三人洽談委託事項,開展相關工作,並簽定交易合同,直接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委託事項,其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一般委託乙方代為辦理本合同第二條委託事項,乙方為甲方提供諮詢、勞務方面的服務,協助甲方達成交易並簽定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條 委託事項:

1.交易意向:甲方委託乙方提供項代理服務。

(1)出售 (2)出租 (3)置換 (4)求購 (5)求租

第三條 限制交易的情況:

如該房地產有以下限制交易的情況,甲方不得委託乙方為其代理交易,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概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委託的下列服務或在履行中發現下列情況後隨時終止合同。

1、被司法機關查封、罰沒、財產保全等;

2、屬公告拆遷範圍,即將實施拆遷;

3、已作為抵押擔保物,未經抵押權同意或告知受讓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員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的;

5、其他法律、法規限制交易的情況。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在委託乙方代理上述房地產交易事項後,不得再委託他人重複代理,若發生多頭委託的情況,視為違約處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

2、凡是乙方提供的房源或客戶,甲方應充分尊重乙方的代理權及勞動成果,恪守本合同約定,不得擅自將乙方提供的房源推薦給第三人,或未經乙方許可,私自與乙方提供的客戶聯絡,並進行交易,若發生此種情況,視為違約處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3、經過乙方代理成功的交易,甲方應將簽定交易合同的準確時間及地點告知乙方,由乙方協助甲方辦理。

4、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交易的房地產權證應真實、合法、無糾紛、並且房地產交易手續完備。

5、及時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

1、將甲方的委託資訊進行廣泛傳播,並運用其客戶網路為甲方尋找房源或促銷。

2、及時向甲方通報其委託事項的真實進展情況及市場供求情況。

3、陪同甲方及客戶看房,如實介紹房地產基本情況,協助甲方洽談並簽定交易合同,在成交價格、付款方式、房屋交割、交易登記及產權過戶等方面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

4、不得向客戶或第三人作虛假承諾或廣告宣傳,因此而給甲方造成損害的,視為違約處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

5、為甲方保守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

6、根據市場及客戶要求需變更委託事項或轉移委託的,乙方應徵得甲方得同意,並另行簽定書面補充協議。乙方不得超越委託許可權或範圍開展工作。超越授權或擅自變更委託的視為違約處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8、乙方同時接受交易雙方委託的,應向雙方當事人如實說明情況,在雙方同時允許的情況下,方可辦理委託事項。

第六條 委託期限:

此委託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委託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請求,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續約期為 個月。

第七條 佣金:

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事項,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額為成交額的 %,或按月租金額

第八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按下列第 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其他付款方式:

第九條 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蓋印章的財務專用章為收款憑據(稅收發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若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給受約方,違約金按交易合同金額的 %計算。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選擇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種方式按期付款。 %支付。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房產委託的合同 篇15

委 託 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委託人和受託人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許可權 甲方選擇以下第

種委託許可權。

1.甲方全權委託乙方代為辦理本合同第二條委託事項,代為行使甲方的權利、義務,在委託許可權、期限內乙方以代理人的身份直接與第三人洽談委託事項,開展相關工作,並簽定交易合同,直接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委託事項,其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一般委託乙方代為辦理本合同第二條委託事項,乙方為甲方提供諮詢、勞務方面的服務,協助甲方達成交易並簽定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條 委託事項:

1.交易意向:甲方委託乙方提供項代理服務。

(1)出售 (2)出租 (3)置換 (4)求購 (5)求租

第三條 限制交易的情況:

如該房地產有以下限制交易的情況,甲方不得委託乙方為其代理交易,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概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委託的下列服務或在履行中發現下列情況後隨時終止合同。

1、被司法機關查封、罰沒、財產保全等;

2、屬公告拆遷範圍,即將實施拆遷;

3、已作為抵押擔保物,未經抵押權同意或告知受讓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員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的;

5、其他法律、法規限制交易的情況。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在委託乙方代理上述房地產交易事項後,不得再委託他人重複代理,若發生多頭委託的情況,視為違約處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

2、凡是乙方提供的房源或客戶,甲方應充分尊重乙方的代理權及勞動成果,恪守本合同約定,不得擅自將乙方提供的房源推薦給第三人,或未經乙方許可,私自與乙方提供的客戶聯絡,並進行交易,若發生此種情況,視為違約處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3、經過乙方代理成功的交易,甲方應將簽定交易合同的準確時間及地點告知乙方,由乙方協助甲方辦理。

4、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交易的房地產權證應真實、合法、無糾紛、並且房地產交易手續完備。

5、及時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

1、將甲方的委託資訊進行廣泛傳播,並運用其客戶網路為甲方尋找房源或促銷。

2、及時向甲方通報其委託事項的真實進展情況及市場供求情況。

3、陪同甲方及客戶看房,如實介紹房地產基本情況,協助甲方洽談並簽定交易合同,在成交價格、付款方式、房屋交割、交易登記及產權過戶等方面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

4、不得向客戶或第三人作虛假承諾或廣告宣傳,因此而給甲方造成損害的,視為違約處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

5、為甲方保守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

6、根據市場及客戶要求需變更委託事項或轉移委託的,乙方應徵得甲方得同意,並另行簽定書面補充協議。乙方不得超越委託許可權或範圍開展工作。超越授權或擅自變更委託的視為違約處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8、乙方同時接受交易雙方委託的,應向雙方當事人如實說明情況,在雙方同時允許的情況下,方可辦理委託事項。

第六條 委託期限:

此委託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委託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請求,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續約期為 個月。

第七條 佣金:

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事項,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額為成交額的 %,或按月租金額

第八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按下列第 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其他付款方式:

第九條 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蓋印章的財務專用章為收款憑據(稅收發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若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給受約方,違約金按交易合同金額的 %計算。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選擇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種方式按期付款。 %支付。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房產委託的合同 篇16

委 託 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委託人和受託人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許可權 甲方選擇以下第

種委託許可權。

1.甲方全權委託乙方代為辦理本合同第二條委託事項,代為行使甲方的權利、義務,在委託許可權、期限內乙方以代理人的身份直接與第三人洽談委託事項,開展相關工作,並簽定交易合同,直接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委託事項,其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一般委託乙方代為辦理本合同第二條委託事項,乙方為甲方提供諮詢、勞務方面的服務,協助甲方達成交易並簽定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條 委託事項:

1.交易意向:甲方委託乙方提供項代理服務。

(1)出售 (2)出租 (3)置換 (4)求購 (5)求租

第三條 限制交易的情況:

如該房地產有以下限制交易的情況,甲方不得委託乙方為其代理交易,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概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委託的下列服務或在履行中發現下列情況後隨時終止合同。

1、被司法機關查封、罰沒、財產保全等;

2、屬公告拆遷範圍,即將實施拆遷;

3、已作為抵押擔保物,未經抵押權同意或告知受讓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員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的;

5、其他法律、法規限制交易的情況。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在委託乙方代理上述房地產交易事項後,不得再委託他人重複代理,若發生多頭委託的情況,視為違約處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

2、凡是乙方提供的房源或客戶,甲方應充分尊重乙方的代理權及勞動成果,恪守本合同約定,不得擅自將乙方提供的房源推薦給第三人,或未經乙方許可,私自與乙方提供的客戶聯絡,並進行交易,若發生此種情況,視為違約處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3、經過乙方代理成功的交易,甲方應將簽定交易合同的準確時間及地點告知乙方,由乙方協助甲方辦理。

4、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交易的房地產權證應真實、合法、無糾紛、並且房地產交易手續完備。

5、及時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

1、將甲方的委託資訊進行廣泛傳播,並運用其客戶網路為甲方尋找房源或促銷。

2、及時向甲方通報其委託事項的真實進展情況及市場供求情況。

3、陪同甲方及客戶看房,如實介紹房地產基本情況,協助甲方洽談並簽定交易合同,在成交價格、付款方式、房屋交割、交易登記及產權過戶等方面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

4、不得向客戶或第三人作虛假承諾或廣告宣傳,因此而給甲方造成損害的,視為違約處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

5、為甲方保守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

6、根據市場及客戶要求需變更委託事項或轉移委託的,乙方應徵得甲方得同意,並另行簽定書面補充協議。乙方不得超越委託許可權或範圍開展工作。超越授權或擅自變更委託的視為違約處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8、乙方同時接受交易雙方委託的,應向雙方當事人如實說明情況,在雙方同時允許的情況下,方可辦理委託事項。

第六條 委託期限:

此委託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委託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請求,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續約期為 個月。

第七條 佣金:

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事項,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額為成交額的 %,或按月租金額

第八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按下列第 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其他付款方式:

第九條 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蓋印章的財務專用章為收款憑據(稅收發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若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給受約方,違約金按交易合同金額的 %計算。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選擇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種方式按期付款。 %支付。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房產委託的合同 篇17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受託人配偶: 身份證號碼:

鑑於:甲方實際出資購買房產一處,位於。現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甲方委託乙方就代為持有該房屋產權及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房產事實

1、坐落位置: ;

2、建築面積: 平方米;

3、出資及登記:該房產由甲方實際全部出資,甲方同意將該房產委託乙方代為持有,產權登記在乙方名下,房屋產權證編號為: 。

第二條 房產產權

1、甲、乙雙方確認,雖然該房產僅登記在乙方名下,但該房產及相關附屬設施的全部權利實際歸甲方所有。

2、甲方實際享有該房產及其附屬設施完全的所有權(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及其他附屬權利,乙方僅以自己名義代為持有,不享有任何房產權利。代持期間,乙方應當配合甲方實現其房產權利。

3、未經甲方事前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上述代持房產權益向知情或不知情的第三方轉讓、轉委託代持、設定共同共有或擔保,不得實施任何危及或可能危及甲方利益的行為。

4、若乙方未經甲方事前的書面同意,將上述代持房產權益向知情或不知情的第三方轉讓、轉委託代持、設定共同共有或擔保,或實施其他任何危及或可能危及甲方利益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就其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並加付一百萬違約金,乙方應當承擔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以及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等相關費用。

第三條 委託代持期間及費用

1、代持期間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雙方協商終止時終止。

2、乙方受甲方委託代持房產期間不收取任何報酬。甲方承諾在該房產產生實際價值時,甲方可以自主決定給予乙方適當的報酬。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因該房產所產生的租金等一切收益均由甲方享有。

2、因該房產使用或經營產生的房產稅和營業稅等相關稅費、房產管理費、水電費、修繕費用、管理成本等相關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因該房產造成他人的人身、財產損失的責任,及該房產發生毀損滅失風險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確認,未經甲方事前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單方面將該房產對外出租、出售。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對該房產的管理、處分等一切事宜,乙方不得在任何時間、地點、以任何方式抗拒及干涉甲方行使權利,並不得撤銷該授權委託。

3、因房產由乙方代甲方持有,甲方將房產抵押給銀行進行貸款,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辦理貸款手續,還貸款的本金和貸款利息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房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協議生效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於:乙方配偶對本協議知悉,對內容予以確認,並願意遵照執行。

乙方配偶(簽字):

年 月 日

有關房產委託的合同 篇18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約定,由乙方處理甲方(地址) 及房屋拆遷事宜。為明確雙方之權利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處理甲方因建設需要之拆遷相關的事項及周邊的建築物。

第二條 費用

乙方在處理委託事務時,甲方付給乙方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 元);進場時,先付 萬元整(小寫: 元);待工程結束後,甲方向乙方付清剩餘款項(稅款由甲方負責)。其它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 乙方責任

拆遷過程中之一切事務由乙方負責,垃圾清運、場地平整,在拆遷工作整體完成後,向甲方移交工地。甲方向乙方移交工地後七日內拆除完畢。

第四條 違約責任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拆遷工作的,由甲方監督實施,達到甲方要求為準,甲方如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移交工地,所造成的後果全部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的精神予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條款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與被拆遷戶簽訂的拆遷合同,應按照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房屋拆遷合同》的條款規定,否則甲方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均應由其負責賠償。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正本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房產委託的合同 篇19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代理事項

(一)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專案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專案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 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十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