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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系統應用委託管理合同(精選13篇)

欄目: 委託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42W

網上系統應用委託管理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上系統應用委託管理合同(精選13篇)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同內容

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為甲方提供和維護甲方完全擁有內容版權的_______網上(招生)報名系統應用託管服務。

報名網址:__________________

報名管理網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網上(招生)報名系統是為學校和招生培訓機構提供一個網上報名和報名設定、報名列表管理的軟體。

第二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_____年。

本期合同從從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有效,服務期滿需要重新簽訂新的服務合同。

第三條 費用及其支付

1.該應用託管服務每年費用_____元,簽約年數_____年,合同總金額 _____ _____=_____元。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合同總金額,乙方在收到款項 _____日之內,給甲方開通所有網上服務,並通知甲方驗收,乙方在接到服務開通通知之日起 _____日內聽取甲方修改意見並按要求完成修改,直至甲方驗收合格。乙方將於付費服務到期之前一個月內以商業信函、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通知甲方續費,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續費通知 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下一年的服務費,如果甲方未能按時向乙方續費,自動作為終止續費處理,乙方有權在付費服務到期後停止向甲方提供一切服務。

2.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定製額外軟體服務功能等其他服務,則應依據本合同或甲乙雙方達成的其他相關約定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3.甲方沒有能夠及時支付相關費用或者乙方未能按時為甲方提供相應的產品與服務均視為違約行為,違約方必須承擔違約所帶來的一切損失。

第四條 責任與權益

一) 乙方責任

乙方有責任在收到甲方款項後按時開通相關軟體服務。

乙方負責所有的軟、硬體系統的建設、維護、管理(系統管理、安全管理、病毒防範、內容監控、資料備份)。乙方接到甲方通過電話、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網上提交等方式提出關於涉及服務內容的請求後,將在24小時內給予響應並答覆,24小時內能夠解決的問題24小時內解決,不能解決的問題需要給出甲方可以信賴和理解的理由。

乙方有責任在產品交付_____周內對甲方相關負責人員進行為期_____天的產品使用培訓。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服務人員不得對甲方的合法業務資料進行增刪、修改。

二) 甲方責任

甲方有責任按時支付所有服務費用給乙方。

甲方有責任向乙方提供甲方相關電子資料和相關要求。

甲方有責任及時匯出和備份相關資料。

甲方有責任合法使用乙方為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

甲方在使用過程中發現產品出現異常,應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絡,並記錄當前故障現象,便於乙方做出診斷。

甲方在乙方服務人員服務完成後,應配合檢查產品使用是否正常。

三)甲乙雙方權益

甲方擁有網站的所有頁面和內容版權,甲方對網站內容版權負責;乙方擁有網站技術平臺的版權,乙方對網站技術平臺的一切版權負責。

雙方有權為對方不履行協議條款的行為向其服務主管部門投訴,並保留進一步追究對方責任的權利。

如果延期責任在乙方,乙方未能在規定工期內交付產品,甲方有權向乙方索取每天已付款總額1%的賠償。

公司售後服務電話:__________

網上客戶服務中心:__________

雙方有權拒絕對方提出的本協議規定之外的服務請求。

乙方不承擔因甲方人員電腦操作不熟悉而引起的使用困難等責任。

乙方不承擔因地震、電信機房火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系統資料混亂、丟失等責任。

第五條 其他

1.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釋。

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議。

4.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5.補充____________________

6.本協議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上述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

網上系統應用委託管理合同 篇2

甲方(委託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託人):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銷售房屋之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獨家代賣房屋基本情況及價格

1、甲方自願將座落在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委託乙方獨家出售。甲方保證提供的資訊真實有效,符合房屋的有關規定和相關政策法規,並保證出售此房無任何權屬爭議、在過戶給買方前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債務均由甲方承擔。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如下:

產權建築面積: 平方米;所有權人: ;丘(地)號: ;所在樓層: 層。

3、甲乙雙方協商後的約定價格不低於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

4、如實際成交價格高於約定價格,甲乙雙方商定,高出部分分層方式 。

甲方委託事項

介紹購房人並促成簽訂交易合同。

2、當乙方與買方看房磋商後達到甲方此銷售協議價格時,委託乙方代收購房定金。

第三條 委託方式與期限

1、甲方不得再委託任何第三方出售上述房產。

2、甲方接受乙方承諾於 個月內完成該獨家房屋銷售,委託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在 個月銷售期後,若乙方未能售出該房屋,則甲方有權終止該協議。

甲方義務

1、甲方委託乙方代辦上市審批、房產過戶手續,並應及時按期提供真實完整的證件與資料;

2、在委託期限內,甲方保證不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提高該房屋代理價格,在委託期限內甲方不得委託其他中介組織及個人銷售,也不得隨意取消委託;

3、 甲方須積極配合乙方和乙方客戶看房、房勘和市場推廣;

4、甲方應在乙方代收定金3日內,與乙方客戶簽定房屋買賣合同;

5、在委託期限內及協議期滿 個月內,甲方不得通過任何途徑直接或間接與乙方介紹過的客戶成交。

第五條 乙方義務

代為尋找並提供適合的房產需求資訊。

代為制定相關的房屋銷售計劃,進行廣告宣傳。

3、在代理期內,乙方保證指定專人負責該房屋的銷售工作,採用各種營銷方式積極推薦該房屋,及時告知甲方,加強雙方的協作。

1、甲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應向乙方支付約定標的最低售價的2 %作為違約金,即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

2、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應向甲方支付約定標的最低售價的2 %作為違約金,即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

六、 其它約定

1、為便於乙方市場推廣,甲方向乙方留存鑰匙 把,相關資料為:

2、其他:

3、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協議重要內容保守祕密,非經對方同意不得洩露給無關之他人。

4、以上內容乙方均已向甲方予以解釋說明,甲方已完全清楚明瞭上述條款。

5、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

七、補充說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連鎖店: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現住地址: 經辦人:

年 月 日

網上系統應用委託管理合同 篇3

合同雙方

1、甲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2、乙方:

一、委託事宜:甲方在____________開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娛樂城,乙方團隊具有管理經驗與技術,向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聘用合同。

二、 委託方式

1、委託方式:甲方以目標責任管理的方式全權委託乙方團隊管理

2、乙方作為全權管理方的目標任務是:在合同期內,將人員調配、經營、管理、服務水平、營業利潤和效益創造並保持在地同行業同標準的最佳水平,並實現經營利潤最大化。

三、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乙方的管理費及核算、支付

1、乙方團隊工資報酬為每月_______元,簽定合同後,預付當月管理費共計_______ 元,調整期為一個月,一個月後管理費的20%和業績掛靠,業績指標調整期後另行商定。管理費為一月一付,採取預付形式。

2、甲方按時以現金或存入乙方指定帳戶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委託管理費和提成。

3、除乙方派駐3名管理人員外,受管理場所全部員工工資和所有費用皆由甲方負責,並經乙方簽字審批後在規定時間內按時向員工發放和支付。不得無故的拖延、扣押、拒付,否則乙方視甲方重大違約.

4、乙方團隊共派駐3名管理人員,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支付管理費後,乙方管理團隊全面展開管理工作。在合同期內,乙方會根據實際情況,管理人員進行輪換或調配,但不能減少編制人員數量。

五、 甲方的責任、義務與權利

1、 負責協調受管理場所的外部一切關係、場內秩序和鄰里矛盾。

2、 甲方對受管理場所的經營管理享有知情權和監管權,乙方應予以積極支援配合。

3、 甲方保證乙方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場所內經營安全。

4、 乙方接手之日,甲方為乙方管理人員無償提供住宿(賓館待遇)

5、 相關的人員調撥,包括營銷團隊、所有工作人員的因工作需要往來的交通費、資源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支付,不在乙方的委託管理費之列。

6、 乙方在合同期內,為了場所的發展,可到一至兩家其它娛樂場所進行考察,甲方負責報銷考察費用。

六、 乙方的責任、義務與權利

1、 乙方具有受管理場所的全程籌備和全權經營管理權,包括業務決策權、人事任免權,辭退權、獎罰權、物資審批權、作價權、折扣權和籤免權。

2、 乙方應以受管理場所的實際情況以及本合同約定的責任等,制定和健全受管理場所全面運作標準和所有工作程式,對場所進行全面管理。

3、乙方每月有檢查、監督財務收支狀況的權利。

七、 合同的解除

由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變更、終止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達成書面依據。

2、甲方單位因嚴重虧損而關門、停業或行政部門責令關門停業。

3、不可抗力或無法防止的外因,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1)甲方拖欠乙方的管理費或提成並超過三天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拖欠員工工資,導致影響受管理場所管理人員正常管理經營。

(3)未經乙方同意變更乙方工作崗位或降低待遇,視為甲方解除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條款。

(2)乙方沒有履行正常管理職責。。

(3)合同履行屆滿

九、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若無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為,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萬元整作為補償。

十、 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未盡事宜,雙方補充另議。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網上系統應用委託管理合同 篇4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精誠合作之前提,展開合作。

甲方:

乙方:

一、 乙方負責甲方場所前期籌備至場所經營管理的全面工作(包括人員招聘、崗位培訓、人員配臵、資源引進、營銷策劃、廣告宣傳、市場調研考察、經營定位及全盤管理)高管3名,人員由乙方安排。

二、 合作期間甲方保證公司的合法性及有效性,負責場地的安全和有關管理部門的協調工作,提供工作和經營所需的所有物品,及保障駐場管理人員人身安全。

三、 合作期間雙方保持必要的工作溝通和交流,甲方有權申請更換駐場管理人員。

四、 乙方管理期間確保會所合法經營,禁止場所一切黃、賭、毒活動。

五、 合作期間甲方支付乙方月管理費26000元(貳萬陸仟元整)。

六、 合作期間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住房一套(水、電、物業費)均由乙方承擔。

七、 乙方負責場所開業前外調資源3組,公司提供資源一個月免費住宿,人員每日以簽到費50元給予補助(公司收取臺票40-50元)。

八、 進場時間約定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管理費以進場之日開始計算。

九、 合同約定乙方進場當日甲方支付管理費訂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注:訂金從當月管理費中扣除。

十、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未達成一致意見前按本協議執行。

十一、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網上系統應用委託管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丙方:

鑑於甲方以人民幣 元(以下簡稱“總價”)向開發商購買坐落 在 (以下簡稱“專案”)內的物業: 層 號鋪位,建築面積平方米(以下簡稱“該商鋪”),乙方為專案的統一經營管理方,丙方為專案的開發商及目標租金的擔保方,各方經友好協商,就該商鋪委託經營管理的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和專案物業的特殊性,為了維護全體業戶的共同利益,專案實行統一經營管理的方式進行經營和收益:即統一業態規劃、統一招商租賃、統一商業形象、統一營銷活動、統一向業戶支付租金收益,對此甲方在簽訂《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時已充分了解,並予以同意。

二、 統一經營管理週期為連續的託管期限,在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之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年,為託管該商鋪的一個託管週期。

三、甲方委託和協助乙方按照開發商規定的交房標準與開發商辦理該商鋪的交接手續。在辦理商鋪交接手續時,乙方的簽收行為對甲方具有法律效力。在託管期屆滿時,甲方同意由乙方按返還時的商鋪現狀向繼續進行營運管理的公司移交該商鋪,移交時甲方同意乙方無需對該商鋪所在物業的共同部分承擔任何維修及費用、恢復責任。

四、甲方同意將自己購買的上述商鋪的經營權託管給乙方招商及營運管理,並自甲方與開發商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以乙方的名義為該商鋪尋找承租人、與目標承租人簽署有關承租意向、合同等檔案,代收租金、代為交納稅金等應付費用並完成託管工作。

五、 在該商鋪的託管期限內,該商鋪的租金如下:第一至第七年,該商鋪每年的租金為該商鋪成交總價的 8﹪ ,即¥ 元。

六、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在託管期限內甲方不承擔開發商交房標準以外的裝修費用和承租人承租期間的任何行政事業費。

2、 不承擔該商鋪託管期限內的物業管理費、經營管理費及水、電、暖氣費;

3、在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內,若甲方將該商鋪轉讓,需提前十天書面告知乙方,並將本協議的甲方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需與乙方重新簽定委託經營管理合同。若甲方將該商鋪轉讓給第三方的,則應要求第三方承諾不得行使抵押權及不影響本協議的繼續履行。

4、為方便招商工作的進行及保持專案管理的穩定性,最大程度保護甲方的經營權收益,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內不解除本協議、不自行出租該商鋪、不自行經營、不另行委託任何第三方託管經營該商鋪、不侵害本協議約定的乙方應享有的權益。

5、 為保證專案的統一經營管理和全部業戶的租金利益,甲方承諾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內,無權自行或委託他人與該商鋪承租人聯絡、收取租金或其他費用。

6、 若甲方沒有按照其與開發商的約定及時辦理完該商鋪的經營權轉讓手續,則乙方可不向甲方支付租金回報收益。因此影響該商鋪出租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7、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商鋪屋租賃事宜,及時出具相關檔案。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租賃事宜的,所造成的租金回報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以乙方的名義自主招商,對外簽署該商鋪租賃協議及與該商鋪出租有關的所有檔案。

2、 在協議有效期間內,乙方有權決定該商鋪的出租價格、年限及所有租賃條件及租賃協議的條款。

3、 收取租金和合同中約定的由承租人承擔的其他費用。

4、 全權辦理向承租人交付及收回該商鋪、催討租金等事宜,並有權在其認為合適的時候採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收回商鋪、催討有關費用。

5、在託管期內,該商鋪前三年回報租金從甲方購房款中扣除,乙方從第四年起,每年結算一次,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轉付已收到的當年回報租金。

6、 辦理與商鋪租賃有關的登記手續

八、 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限內,甲方同意乙方代為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對該商鋪進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九、 違約責任:

1、若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第3、4、5項的約定,在乙方發出書面糾正通知書15天內仍未糾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約定的年租金5倍的違約金,該商鋪現存租約繼續履行,同時本託管協議和該商鋪現存租約繼續履行。此外,乙方有權追究因甲方違約行為影響專案統一管理而造成乙方的其他經濟損失。由於甲方違約行為造成該商鋪承租人的損失以及甲方租金回報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 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賠償因其違約行為造成其他守約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一、終止條款:

自託管期限屆滿,本合同約定的各方相應之義務自行終止。

十二、爭議的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期間若發生爭執,可協商解決。如三個月內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和租賃合同的履行。

十三、本協議經各方簽署並與該商鋪之《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生效。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年月日:

網上系統應用委託管理合同 篇6

一、 甲方受乙方委託,將其聘用的__________人事檔案存入甲方。

二、 甲方管理責任

1.負責辦理人事檔案接收手續,保留存檔人員原工作身份,人事檔案調出甲方時按原工作身份介紹到新的檔案接收單位(存檔人員為非北京戶籍人員的,與乙方解除聘用關係後,檔案不得在北京市內調轉,其檔案須轉回原籍人才服務機構或變更新的委託單位,重新簽訂存檔合同)。

2.保管人事檔案,負責向有關組織、單位出具檔案中已記載的材料。

3.負責按檔案記載以及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相關人事服務和管理。

4.甲方在未得到乙方的書面通知時,不得應存檔個人要求改變存檔合同、調轉人事檔案或出具有關人事證明。

5.甲方不負責其它管理及保險責任。

三、 乙方管理責任

1.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為存檔人員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2.負責收集存檔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形成的檔案材料,及時交甲方歸檔。

3.乙方對聘用的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在見習期(一年)滿後應及時到甲方領取轉正定級表,做出考核鑑定意見後,送交甲方辦理轉正定級手續。

4.存檔個人到甲方辦理各種手續時,乙方應為其向甲方出具介紹信。

5.乙方應按甲乙雙方協議規定支付人事代理費。如發生欠費,須在甲方提供相關服務或檔案要求轉出時補齊費用。

6.乙方與存檔個人解除聘用關係後,乙方應在一個月內,按甲方規定的書面格式通知甲方,同時出具存檔人員聘用期間的工作鑑定,交回此合同並註明存檔人員存檔費繳納截至時間。

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五、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單位立戶號:___________

存檔號:_______________

網上系統應用委託管理合同 篇7

甲方(委託人):____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人):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範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區____路的____住宅區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內公用設施、裝置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裝置、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共生活秩序; 

5.娛活動場所; 

6.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輛行駛及停泊; 

8.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託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託管理期限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義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商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定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元(全國)、____元(省)、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間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襝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  

(六)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時間:

日 

附:住宅區業主公約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並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1.地點____區____路; 

2.總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3.總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____平方米,其他____平方米); 

4.樓宇____棟____套;其中:高層樓宇____棟____套,多層樓宇____棟____套; 

5.業主數量:____個; 

6.管委會財產: 

(1)公用設施專用基金;____元; 

(2)物業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會____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____平方米; 

(3)商業用房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1)道路:車行道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平方米; 

(2)園林綠化地面積:____平方米; 

(3)教育設施:中學____所,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國小____所,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幼兒園____所,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4)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____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網球場____個,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門球場____個,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兒童遊樂場所____個,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其他:a、

b、

c、

(5)路燈____盞;庭園燈____盞;其他為燈:a、

b、

(6)汙水檢查井____個,排汙管____米;雨水檢查井____個,雨水管____米;化糞池____座;明溝____米;暗溝____米; 

(7)消防水泵頭介面____個; 

(8)停車場____個,總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車位____個; 

(9)綜合樓____座,建設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a、  b、

(10)肉菜市場____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11)郵電局(所)____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12)影劇院____座,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13)醫院____座,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0有____、____、____項已竣工音樂會使用,有____、____、____項尚未竣工或交會使作,預計____年____月可交會使用。 

8.其他事項: 

(1)

(2)

(3)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業主大會的召集: 

(1)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式和形式召集,先舉產生管委會。 

A.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徵求業主的意見後提出管委會員候選人名單,並作發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的士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式及籌委會候選人名單街頭住宅區內公告 

D.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籌委會,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第一屆籌委會產生後,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准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權的已入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並參加投票表閃,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2)管委會成立後,負責召集此後的業主大會,並每個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抽標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於接到該項提議後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於如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 

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業主大會必須有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是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採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戶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筍代表投票。委託代表投票,必須於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准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託書,否則該項委託無效。授權委託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並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臺、消防裝置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範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機根據房屋的牆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裝置、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善,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到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機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種違章建築、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烽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並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和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並在三日內得到答覆; 

10.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佈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帳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牧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右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事同或有在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對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如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拆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並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2)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牆、樑、柱、樓板、陽臺、天台、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佔;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並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准後方可施工,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戶表後部分(往使用者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使用者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築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汙、消防等公用裝置;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踐踏、佔用綠化地; 

(2)佔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3)亂拋垃圾、雜物; 

(4)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5)損壞、塗劃園林藝術雕塑; 

(6)聚眾喧鬧; 

(7)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經營鍛造、鋸木、建築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防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規定禁止的其它行為。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後,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進入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共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並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居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1)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牧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深圳市公共衛生條例; 

(3)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4)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5)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其他有關住宅區的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係時,告知對方並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牧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和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管委會成立後,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並交業主大會通過後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0。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帳代管、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裝置、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後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以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裝置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並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採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採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它事項 

1.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後印制,並在本住宅區入住率達到30%後組織已入住業主簽訂。 

2.本業主公約已入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後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業主大會可以依支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並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牴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 

簽約時間:

代表: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名下物業:住宅:____棟____房 

商業使用者____棟____房(店、鋪)

其它: 

附: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 

第一條____住宅區業主管委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深圳經濟物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貪汙核准登記後,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發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 本管委會接受審計署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 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發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和,維護信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 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 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期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 本管委會設委員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名,執行祕書__名。執行祕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先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祕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祕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祕書為專職或兼職。 

第六條 本管委會委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3.採用公開招標或其他方式,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進行牧業管理並與其簽訂委託管理合同;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5.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對本住宅區的年度管理計劃,住宅區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維修工程專案; 

6.審查並決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 

7.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本住宅區的牧業管理工作;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前款的第3、5、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准。 

第七條 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帳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到少公佈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 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產經業主大會批准後要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祕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 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如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並書面呈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 管委會會議的如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們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託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 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條 管委會召開會議時,可以邀請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的人員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參加會議,但上述人員沒有表決權。 

第十三條 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中央電視臺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託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委託書,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 管委會執行祕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並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後存檔。 

第四章 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 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並經業主大會批准。 

第十六條 本管委會委員則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 本管委會委員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後,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並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份當選為委員,但已不再是業主; 

5.以書面形式向管委會提出辭呈; 

6.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7.業主大會已將其罷免的。 

第二十條 任何委員停任或退任而不尋求連任時,必須在停任或退任後半個月內將由其管理、儲存的本管委會的檔案、資料、帳簿以及屬於本管委會的任何財產(動產、不動產)移交給本管委會。 

第二十一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對本管委會的建議和批評權; 

3.參與本管委會有關事項的決策; 

4.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第二十二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義務: 

1.遵守本管委會章程; 

2.執行本管委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管委會的工作; 

3.積極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仁義和活動; 

4.向本管委會的工作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 

第五章 管委會日常經費收支與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來源是本住宅區的管理服務費。 

第二十四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開支包括:業主大會和管委會會議;購置裝置;編印資料。購買書刊資料;國內外交往;有關人員的津貼;日常辦公及其他專案的費用等。經費收支帳目(不包括現金)由執行祕書管理,每月臺票向管委會會議彙報,每年度向業主大會彙報。 

第二十五條 本管委會的辦公用房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購買的物業管理用房中劃出。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業主大會通過有關本章程的決議和細則都是本章程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七條 管委會的終止與解散:本管委會依照業主大會的決定或市社團登記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的決定終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管委會。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與有關法規不符時,按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業主大會通過後生效。 

附:住戶手冊 

一、前言 

二、簡介 

三、物業管理 

四、管理費用 

五、裝置及服務 

六、裝修管理 

七、入住前期的特別服務 

八、業主及使用者的其它責任 

九、保安/安全 

十、關於防盜門、窗安裝的有關辦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潔 

十三、衛生管理細則 

十四、保險 

十五、常用電話號碼 

十六、結語 

一、前言 

為 了便於業主/使用者進一步瞭解小區管理公約的內容及運作情況,管理公司物編寫此住戶手岫,以供參考之用。小區住戶手冊根據管理公約而制定,其目的在於保證小區所有精度及使用者能有效地使用其購置之物業,而並非對業主及使用者加以約束。管理公司將竭誠為各業主使用者提供盡善盡美的管理服務。 

二、小區簡介 

小區佔地 公頃,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綠化面積  平方米,綠化率為  。物業管理公司以現代的意識、全方面的構思服務於業主,使業主在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下,充分享受舒適、寧靜、祥和的生活,創造出一個溫馨、各諧、全新的花園式住宅。 

1.按照建設國際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區的整體居住環境質量。 

2.注意加強物業管理,保持住宅小區建設整體環境和使用功能長久良好。 

3.實行超前管理,參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業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礎,以優質高效的服務,得到廣大業主的認可。 

4.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主要負責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嚴格和管理制度,做到違者必罰,獎罰分明。 

(2)保安:小區有專門保安力量,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 

(3)清潔:保潔員定時清掃和清運垃圾,保持小區內地段衛生,做到地面無煙頭,無紙屑,地痰跡,無汙印,垃圾清運採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運時再汙染。 

(4)綠化:負責小區綠化,四季維護樹木,花草,修剪花木,維護綠化景觀。 

(5)車輛交通管理:對機動車輛進入小區加以限制,保持小區寧靜的氣氛。 

(6)有償服務:代請保姆,代為購物,你訂機票,接送孩子,照顧老幼,病殘,打掃客戶衛生,成立老年活動中心等生活服務系列。 

(7)有償中介服務:代業主出租、出售小區住房。 

(8)設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業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據管理公約的條文,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為小區之物業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權 

管理公司有絕對的權力代表各業主及使用者就有關管理本小區之一般事務與政府公共事業機構和團體進行磋商及處理有關問題。 

3.公共地方及設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據管理公約條文所賦予的權力,將管理及負責所有公共地方、小區結構、電梯、泵房、綠化及其他公共設施及裝置之保養、維修及管理。 

4.管理職員 

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務,管理公司僱有專業管理人員及專業維修承造商負責小區一切日常管理及維修事務。請各業主及使用者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職員作麼人性質服務,所有管理員工一律不準向業主,租戶。住客或任何承造熵收取管理賞賜或其他利益。 

5.建議及投訴 

任何人士若對小區環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議或投訴,請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 

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時間以外,小區監控中心仍有值班職員為客戶服務。 

管理公司電話(辦公時間):

 

管理處電話(二十四小時服務):

 

四、管理費用 

1.管理費 

管理費乃根據每年度之管理開支預算而制定,計有管理員工薪酬,稅收,公共地方水電費、公共地方之清潔費用,公共設施維修費,法律及其他專業諮詢費用、小區保險、第三者保險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費金額將根據日後實際支出需要而調整,調整前各業主將獲預先通知。 

2.管理保證金及管理基金 

各業主應於驗收其單位合格後,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數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用作為履約保證金。同時亦需支付數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作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維修開支。當管理基金不足時,管理公司可發也通知,要求各業主增繳管理基金。各業主不得動用保證金或管理基金,作為抵扣管理公約內所指定各項應付費用。 

3.繳付管理費 

樓宇管理費於每月10日前繳付,管理公司為各使用者專責管理本小區,任何租戶延期繳交管理費,管理公司有機根據公約賦予的權力征收利息、催繳手續費用,甚至停止供應水,電及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追討。 

付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辦法:以支票或現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區管理處。 

4、管理費盈虧 

小區之管理公約內訂明,如管理費不足以應付各項開支時,各業主須按比例交付不足之數目,如有盈餘,則將會撥入下年度帳目。各業主與使用者床相互協調使用期間的費用分攤比例,管理公司最終將以物業業主為法定負責人,而不涉入業主與使用者之間之關係。 

管理帳項 

5、 管理帳項以實報實銷方式處理,收入及支出帳項將按時向各業主/租戶通知。各業主在繳足所有應付管理費用的,有權向管理公司索取有關帳單副本作為參考。 

6、業權轉讓 

如有更改或轉讓業權,原業主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則仍須負責該單位之管理費用。業權轉讓時,管理費保證金及管理基金,應按管理公司所指定應辦之妥善手續,轉讓予新業主名下。賣方業主自行安排向買方收回上述做主金及基金。 

五、裝置及服務 

1.電力 

各單位都已安裝獨立電箱、電錶及充足的電燈及插座若發現陳舊必須更換,任何電器工程必須由合格(指定)的電器技工進行。 

2.供水 

小區24小時供應冷、熱水。接駁洗衣機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技工進行。自來水是利用水壓輸送到各單位的,因此即使是輕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時必須將水嘴關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區的公眾地方,設施或其他單位業主蒙受損失,該單位的業主必須負責維修及賠償。 

3.煤氣 

小區24小時保障煤氣源供應。接駁供氣裝置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指定)的技工進行。系統若發生洩漏現象,須及時與管理處取得聯絡以免造成更大損失。 

4.電話 

小區已鋪設電話電纜直達各物業單位,使用者可向管理中心呂請接駁及安裝電話。 

5.電梯服務 

小區各樓宇備有先進的電梯,為客戶提供24小時服務。 

6.公共天線 

各單位均高有電視天線插位。若需嗇額外的天線插位時,可通過管理處安排保養承辦商安裝,而費用應由有關業主負擔。根據小區公約條文,所有單位均不得安裝任何室外天線。 

7.消防系統 

小區的消防裝置含每層設定的消防栓,由管理員24小是值班,監察消防系統的運作。 

六、裝修管理 

1.政府法規、公約條文 

使用者在室內進行任何工程,必須事前確定該項工程是否牴觸有關政府部門之法例及管理公約條文,若所進行工程發生違反法規條文情況,使用者須將改變部分恢復原面貌,直至有關方面滿意方面的資料,業主可先向管理公司問詢。 

2.使用者在單位內施行各類裝修工程必須確保不影響樓宇結構和原有系統,並須書面通知管理處,提交有關裝設計圖及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待申請批准及繳納裝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險後,方可開工。 

3.裝修保證 

(1)裝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單位面積制定,並由管理公司儲存,作為保障裝修期內,承辦商或其工作人員對小區物業或其他單位造成破壞、損耗、塗汙時作適當處理。工程完成後,經管理公司檢查完畢,才會按實際情況作全部或部分發還。 

(2)第三者保險--為減少在裝修時發生意外所導致損失,承辦商應購置工程期間第三者保險,金額方面由管理處視其單位及工程大小評定。 

4.裝修規則 

(1)提供足夠之保護防禦設施予樓宇內之結構、裝置、裝飾等,避免裝修期內有任何損毀。對於桉宇內裝置有任何損毀或因缺甜言蜜語防禦設施而導致破壞,包括裂痕、汙漬等,有關業主需賠償一切修繕費用。 

(2)裝修期間不得佔用小工內公共地方,為保障其他業主及其他使用者的利益,基有任何人士及物業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間接損害,將由有關使用者負責及賠償。 

(3)儘量提供足夠防禦措施減抵裝修期內收到之塵埃、噪音和氣味等,令小區內其他業主,使用者不要受到干擾和感覺不便。 

(4)施工現場必須備有緊急醫療藥品,必須有足夠防火裝置,如惡意火簡等,以備發生事故時緊急應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業主單位進行裝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儲存任何建築裝修物品、工具或廢料等。 

(7)不可在小區內之消防喉取水作調製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裝修工人必須空著適當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入工作範圍,以防發生意外及有礙觀瞻。 

(9)所有裝修工人在小區範圍內必須掛上管理公司發出的工作證,工作證每天四上向管理處登記領取,每天下班時必須交回管理處,如有任何損壞或遺失應立好賠償,否則嚴禁進入小區範圍內或在物業範圍內進行工作。 

(10)所有機器、工具、裝置、包裹或建築裝修材料等,若要搬離小區範圍,必須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門許可證再經檢驗始可放行。 

(11)裝修承造高須對其本身用具、裝置及建築材料等承擔保管責任,管理公司概不負責任何損失或遺失。 

(12)切勿交混凝土、吵石、瓦礫或其他雜物倒入坐廁或排水渠內。 

5、物業外牆 

所有使用者皆不得適拆、更改或干擾物業外牆及公共地方裝置,或改討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高任何招牌、帳篷、窗花、秩籠、花架、天線或將其他物品裝置物業外牆上。 

發吸任何上述違章行為,業主/使用者將需承擔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額外工作負擔費用。 

6、裝修承造商 

各使用者所聘的指定裝修承造商在進行工程時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設施損毀或對其他住戶物業構成破環,有關使用者必須負責所有賠償損失,因此在選聘裝修承造商時必須小心謹慎。 

七、人往前期的特別服務 

尊敬的業主: 

歡迎您入住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負責及管理的小區,並對您給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援表示感謝,在這裡您將充份享受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丫區管理處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務。 

為了便於您儘快、順利地進駐小區,管理處開辦了裝飾、搬家業務,如您需要,請儘快與我公司聯絡。 

聯絡電話:(裝飾): 

聯絡電話:(搬家): 

八、業主及使用者的其他責任 

1、物業用途限制 

各使用者不得將其單位用作非法工吵道德或與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約秫等許可告示相牴觸的用途。 

2、飼養寵物 

住戶所飼養的寵物,必須在管理處指定地方排匯及做廢物處理事宜。 

3、噪音氣味 

為優質環境寧靜使用者切勿在其室內發出噪音或氣味,滋擾其他使用者。 

4、公眾通道

網上系統應用委託管理合同 篇8

委託管理合同

委託方: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大藥房(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甲、乙雙方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之規定組建了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系一傢俱有一定社會知名度,為消費者廣為認可的藥品零售企業,在藥品零售方面有豐富的管理經驗;

甲方有意將對有限公司的管理委託乙方行使,而乙方有意受託接受管理。?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供雙方信守:

一、委託事項

甲、乙雙方組建的有限公司為從事藥品零售為主營的企業。為發揮乙方優勢,甲方決定將對公司的經營管理事務委託乙方行使。乙方表示接受甲方的委託,依法依約行使管理權利,使雙方投資的公司儘快步入正常軌道,並最終促使利潤最大化。

二、委託事項範圍

1.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及對外事務;

2.公司的管理人員選聘及業務培訓;

3.收集藥品資訊及組織貨源;

4.公司日常經營管理中的其它事項。

三、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1.按約交付管理標的,尊重受託方的管理;

2.對受託方的正常活動予以支援和配合,並按《公司組建協議》的要求作好相關協助;

3.不定期對乙方的管理活動進行監督與評估,並將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乙方,以便落實整改;

4.當乙方的管理活動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及經營活動時,甲方有權制止;

5.按約定支付管理費用。

乙方:

1.在受託範圍內依法管理企業,遇受託不明事項及時與甲方溝通,以便妥善處理;

2.在受託範圍內自主從事管理活動,不受甲方干涉;

3.每月將經營管理情況向甲方予以通報,以便甲方及時掌握公司經營狀況;

4.按照雙方約定,收取管理費用。

四、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暫定年,自有限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

五、管理費用的支付

1.鑑於第一年是公司開辦、策劃運作的關鍵階段,投入精力較大,乙方的委託管理費用可以分兩個步驟收取:

(1)在運作初期,乙方可先行收取萬元人民幣的委託管理費用;

(2)在確保公司第一年贏利的基礎上,乙方還可以收取當年淨利潤的50%作為委託管理費用。

2.從第二年開始,在確保公司贏利的基礎上,委託管理費用收取辦法為:

(1)公司的淨資產收益率在?10%(含)以內,乙方可以收取營業額的1%作為委託管理費用;

(2)淨資產收益率在10%-15%(含)範圍內,超過10%部分乙方按10%收取委託管理費用;

(3)淨資產收益率在15%-20%(含)範圍內,超過15%部分乙方按20%收取委託管理費用;

(4)淨資產收益率在20%-35%(含)範圍內,超過20%部分乙方按25%收取委託管理費用;

(5)淨資產收益率在35%,超過35%部分乙方按30%收取委託管理費用。

六、違約責任

因乙方不適當管理給公司經營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依法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處理。

八、簽署及生效

1.本協議一式份,各方各執份;

2.本協議在各方代表簽字及蓋章後生效。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代表:

乙方:大藥房?代表:

年?月?日籤於

網上系統應用委託管理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丙方:

鑑於甲方以人民幣 元(以下簡稱“總價”)向開發商購買坐落 在 (以下簡稱“專案”)內的物業: 層 號鋪位,建築面積平方米(以下簡稱“該商鋪”),乙方為專案的統一經營管理方,丙方為專案的開發商及目標租金的擔保方,各方經友好協商,就該商鋪委託經營管理的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和專案物業的特殊性,為了維護全體業戶的共同利益,專案實行統一經營管理的方式進行經營和收益:即統一業態規劃、統一招商租賃、統一商業形象、統一營銷活動、統一向業戶支付租金收益,對此甲方在簽訂《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時已充分了解,並予以同意。

二、 統一經營管理週期為連續的託管期限,在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之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年,為託管該商鋪的一個託管週期。

三、甲方委託和協助乙方按照開發商規定的交房標準與開發商辦理該商鋪的交接手續。在辦理商鋪交接手續時,乙方的簽收行為對甲方具有法律效力。在託管期屆滿時,甲方同意由乙方按返還時的商鋪現狀向繼續進行營運管理的公司移交該商鋪,移交時甲方同意乙方無需對該商鋪所在物業的共同部分承擔任何維修及費用、恢復責任。

四、甲方同意將自己購買的上述商鋪的經營權託管給乙方招商及營運管理,並自甲方與開發商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以乙方的名義為該商鋪尋找承租人、與目標承租人簽署有關承租意向、合同等檔案,代收租金、代為交納稅金等應付費用並完成託管工作。

五、 在該商鋪的託管期限內,該商鋪的租金如下:第一至第七年,該商鋪每年的租金為該商鋪成交總價的 8﹪ ,即¥ 元。

六、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在託管期限內甲方不承擔開發商交房標準以外的裝修費用和承租人承租期間的任何行政事業費。

2、 不承擔該商鋪託管期限內的物業管理費、經營管理費及水、電、暖氣費;

3、在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內,若甲方將該商鋪轉讓,需提前十天書面告知乙方,並將本協議的甲方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需與乙方重新簽定委託經營管理合同。若甲方將該商鋪轉讓給第三方的,則應要求第三方承諾不得行使抵押權及不影響本協議的繼續履行。

4、為方便招商工作的進行及保持專案管理的穩定性,最大程度保護甲方的經營權收益,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內不解除本協議、不自行出租該商鋪、不自行經營、不另行委託任何第三方託管經營該商鋪、不侵害本協議約定的乙方應享有的權益。

5、 為保證專案的統一經營管理和全部業戶的租金利益,甲方承諾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內,無權自行或委託他人與該商鋪承租人聯絡、收取租金或其他費用。

6、 若甲方沒有按照其與開發商的約定及時辦理完該商鋪的經營權轉讓手續,則乙方可不向甲方支付租金回報收益。因此影響該商鋪出租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7、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商鋪屋租賃事宜,及時出具相關檔案。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租賃事宜的,所造成的租金回報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以乙方的名義自主招商,對外簽署該商鋪租賃協議及與該商鋪出租有關的所有檔案。

2、 在協議有效期間內,乙方有權決定該商鋪的出租價格、年限及所有租賃條件及租賃協議的條款。

3、 收取租金和合同中約定的由承租人承擔的其他費用。

4、 全權辦理向承租人交付及收回該商鋪、催討租金等事宜,並有權在其認為合適的時候採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收回商鋪、催討有關費用。

5、在託管期內,該商鋪前三年回報租金從甲方購房款中扣除,乙方從第四年起,每年結算一次,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轉付已收到的當年回報租金。

6、 辦理與商鋪租賃有關的登記手續

八、 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限內,甲方同意乙方代為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對該商鋪進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九、 違約責任:

1、若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第3、4、5項的約定,在乙方發出書面糾正通知書15天內仍未糾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約定的年租金5倍的違約金,該商鋪現存租約繼續履行,同時本託管協議和該商鋪現存租約繼續履行。此外,乙方有權追究因甲方違約行為影響專案統一管理而造成乙方的其他經濟損失。由於甲方違約行為造成該商鋪承租人的損失以及甲方租金回報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 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賠償因其違約行為造成其他守約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一、終止條款:

自託管期限屆滿,本合同約定的各方相應之義務自行終止。

十二、爭議的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期間若發生爭執,可協商解決。如三個月內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和租賃合同的履行。

十三、本協議經各方簽署並與該商鋪之《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生效。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網上系統應用委託管理合同 篇10

甲方:收款人

乙方:付款人

簽訂地點:

根據甲方開戶銀行管轄行 行批准,甲方已獲准採用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方式向付款人收取 (費種名稱)。為明確各方責任,現簽訂協議(合同)如下:

一、甲乙雙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支付結算辦法》及《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業務管理辦法》。

二、甲方向乙方收取款項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並符合有關收費政策。

三、乙方同意甲方採用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方式在其存款賬戶(戶名: 賬號: 開戶銀行: )中收款。甲方符合規定的特約委託收款憑證到達乙方前述開戶銀行後,由其開戶銀行按規定劃款。

四、乙方應在賬戶內留有足夠款項用於支付甲方委託收取的 (費種),且在轉賬日未被銷戶。

五、乙方賬戶因各種原因被停用期間,應主動採取其他結算方式向甲方繳納款項。

六、乙方在異常情況下多付款項且符合《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業務管理辦法》所列的反方向委託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權自付款日起一個月內向甲方發起反方向委託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託收款銀行在其賬戶內劃款。

七、乙方根據自身需要確定是否需要獲取收據(是,否)。

八、乙方需變更指定付款賬戶的,應另籤新協議(合同)。

九、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合同)後,乙方應在七日內向本協議(合同)所指定的開戶銀行授權,並將本協議(合同)其中一份隨"委託收款授權書"送交指定的開戶銀行。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3、

4、

5、

十一、若乙方解除協議(合同),須攜單位介紹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本協議書(合同),提前一個月與甲方辦理協議(合同)解除手續。

十二、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協議(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協議(合同)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如因甲方提供的委託收款紙憑證(或電子支付資訊)有誤,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十四、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協議(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開戶銀行。本協議(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合同)有效期限為: 。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收款單位):_________

乙方(付款單位):_________

為切實搞好住房公積金的匯繳結算工作,確保住房公積金的及時歸集,方便單位繳交,明確各方責任,經雙方協商,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甲乙雙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支付結算辦法》及《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業務管理辦法》。

二、乙方同意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採用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方式在其存款賬戶(帳號: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中收款。甲方符合規定的特約委託收款憑證在每月五日委託到達乙方前述開戶銀行後,由其開戶銀行按規定劃款。

三、乙方應在賬戶內留有足夠款項,用於支付甲方委託收取的住房公積金且在轉帳日未被銷戶。

四、乙方賬戶因各種原因被停用期間,應主動採取其他結算方式向甲方繳納款項。

五、乙方在異常情況下多付款項且符合《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業務管理辦法》所列的反方向委託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權自付款日起一個月內向甲方發起反方向委託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託收款銀行在其賬戶內劃款。

六、乙方根據自身需要確定是否需要獲取收據(是,否)。

七、乙方如變更指定付款賬戶,應在一週內通知甲方。

八、甲乙方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應在七日內向本合同所指定的開戶銀行授權,並將本合同其中一份填“委託收款授權書”送交指定的開戶銀行。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十、若乙方解除合同,須攜單位介紹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本合同,提前一個月與甲方辦理合同解除手續。

十一、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如因甲方提供的委託收款紙憑證(或電子支付資訊)有誤,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十三、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開戶銀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網上系統應用委託管理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據需要將食堂承包給乙方進行經營管理,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將共同遵守、執行下列之條款:

一、合同雙方:

發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二、承包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具體內容:

1.甲方有職工_________人,其每人每天為_________餐,早餐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午餐為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晚餐為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夜宵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委託給乙方管理食堂事務。

2.甲方為乙方無償提供廚房、廚具、餐具等。

3.甲方管理部每天將次日用餐人數通知乙方食堂主管,乙方按此人數準備飯菜數量。

4.甲方在乙方交接前進行盤點,所剩的糧油、副食品等由乙方作價接收,解除合約時甲方須按市場價接收乙方剩下糧油、副食品等物品。

5.乙方預付甲方半個月伙食費,結算時由乙方開具半個月用餐明細表與甲方核對無誤後,甲方應在三天內以現金(支票)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伙食費,不得拖欠。

6.在經營期間內,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之條款通力協作,互相配合,雙方不可無緣無故,輕率行事解除合同。

四、甲方責任:

1.提供廚房及其附屬裝置的維修保養。

2.甲方無償提供廚房所用的燃料、水、電。

3.不得隨意停止承包和增加收費專案。

4.甲方必須提前預報就餐人數,失誤造成後果,由甲方負責。

五、甲方許可權:

1.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監督管理,如:衛生、安全、治安、消防等,特別要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類似事故,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

2.因乙方食堂工作人員失職影響到甲方的正常工作(特殊情況除外),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

3.甲方有權對飯菜質量、數量、衛生、服務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乙方未達到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適當的補償。

4.承包方其他違約時,甲方須立即告知乙方,乙方應儘快調查落實,把處理結果告知甲方。

5.因乙方(特殊情況除外)原因造成誤餐或停餐,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

6.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提出終止承包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上報法院或仲裁機關處理。

六、乙方責任:

1.甲方消防、廠規、治安做好工作。

2.食堂工作人員按衛生部門規定進行健康檢查,持證上崗。

3.經營場所進行定期防鼠滅蠅工作。

4.嚴格執行各項食堂管理制度,嚴格按食堂操作規程及衛生管理制度實施。

5.必須確保食物的質量,把住進貨渠道及進貨質量關,嚴禁購進變質變黴的食物,保證食品衛生達標。

6.乙方工作人員須穿著統一工作服裝和衛生用品。

7.乙主必須按甲方規定時間作息,準時開餐,開餐時間由甲方規定,如有變動應事先通知乙方。

8.乙方廚房工作人員必須遵守甲方規章制度,不得隨意出入甲方車間及其它禁區域,如違反者,可依甲方之規定予以處罰。

9.對甲方廚房現有裝置及餐具,乙方應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嚴格管理,不得人為損壞和丟失,否則折價賠償。

10.經營業務只限於飲食服務方面。

11.乙方在運作期間材料費自理,所需食堂工作人員的薪資福利均由乙方自理。

七、乙方的許可權:

1.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有權自主聘用,呼叫食堂工作人員。

3.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提出終止承包合同,並止報法院或仲裁機關處理。

4.如市場物價上漲過高,造成乙方在連續二個月虧損的情況下,有權向甲方提出增加伙食費用,甲方應儘快進行市場調查,若情況屬實,適當增加伙食費。

八、其它:

1.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時,乙方不承擔甲方房產和設施的經濟損失。

2.甲、乙雙方員工應保持互相尊重,不發生磨擦,若有發生因此造成的傷害由無理的一方負責。

3.乙方在承包期間屬甲方的廚具和餐具,在添置之前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購買,向甲方報銷。

4.承包結束時,乙方應將甲方提供的場地、設施、裝置、工具等全部清還甲方,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5.承包期滿時,是否續約或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均應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

6.合同若有未盡事宜,將由雙方代表協商處理。

7.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網上系統應用委託管理合同 篇12

甲方:法定代表人:聯絡方式:乙 方:法定代表人:聯絡方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所投資的餐廳委託乙方對廚房出品管理的事宜達成以下條款,雙方簽訂本協議,共同確認並遵守以下所列條款。

一、委託管理和期限

1、甲方委託乙方以專業管理廚房模式經營管理,為餐廳提供廚房技術服務的相關事宜。

2、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在充分維護甲方利益的基礎上,發揮乙方專業菜式出品的經驗和知識,對本酒店廚房出品進行全面管理,以達到本協議的目的。

3、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

(2)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計算,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期滿後根據乙方管理業績經甲方董事會決定,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二、管理形式

1、甲方委託乙方對本餐廳進行管理,由乙方選派合適人員擔任本餐廳全面廚房的管理工作。

2、在管理期間,乙方應努力並妥善經營及甲方交予管理的資產,如有任何人為破壞造成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在本協議下的一切職責,是以甲方的名義併為甲方的利益而履行,乙方僅是甲方廚房管理上的代理人,本協議並無任何條款可以構成或被解釋為乙方與甲方之間是合夥和合作關係,也不能理解為甲、乙雙方存在僱傭關係。因此,在經營期內,經甲方批准或因經營所需產生對第三者的債務或經營可能產生的虧損,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乙方將不因其管理及經營而負起上述任何債務或虧損。

三、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可保障食品出品質量的製作場地和完善配套所必需的裝置、用具、潔具、原材料及其他配套設施,並符合乙方及國家的有關規定及要求。

2、甲方有監督乙方的權利,如工作上不稱職者,可要求乙方整改。如甲方多次提出,乙方仍未於整改的或者整改後仍達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3、乙方需做好廚房各項成本控制工作,並達到甲方要求。不能浪費甲方的原材料,一經發現甲方會提出書面警告,發現多次並造成嚴重浪費行為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乙方人員需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如果乙方人員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酒店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給酒店造成損失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賠償,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甲方為乙方委派人員提供宿舍和床位,宿舍使用的水、電等費用由公司制訂統一基本費用標準,超出標準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甲方為乙方派人委員每天提供工作用餐,夜班的員工可享受夜宵。

7、甲方需根據協議的規定,每月____日以人民幣的形式,支付乙方委派人員工資。

8、根據經營需要甲方為乙方委派人員提供工作服。乙方委派人員需交納制服及工作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整,協議期滿,此保證金一併退還。

9、甲方需為乙方委派人員支付保險費用,保證乙方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

10、乙方委派人員可享受餐廳制定的福利待遇,休假根據國家相關標準和法定假期執行。1

1、甲方提供的廚房工作場地需符合國家安全消防標準。

四、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保證委派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______人,所委派人員須有過強的技能,對不適合崗位要求的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調整。

2、乙方委派人員負責甲方廚房日常管理工作,對菜品的出品質量及成本控制,力求達到最大效益的利潤回報。如因乙方廚房出品質量問題,而遭到客人投訴、退菜時,此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推出的特色菜品不少於______種,在確保菜品質量的同時,不斷推陳,推出酒店品牌菜、招牌菜,要做到新、奇、特、鮮。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食品安全法,保證食品安全生產。若因乙方管理問題造成客人失誤中毒或受到防疫部門處罰,此損失由乙方承擔,並負責第三方的賠償。若因乙方管理問題引起甲方廚房火災,此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廚房採購有甲方負責,乙方有義務在採購品種、質量、價格上提供合理化建議。

6、乙方人員需遵守酒店作息時間,每月帶薪休假______天,愛護甲方財務,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

7、乙方派駐人員工作滿________年可享受一次帶薪為______天的年假,可累積例休和法定假期,最長不超過______天。乙方委派的行政總廚可報銷年假的往返機票,其他委派人員可報銷年假的往返火車硬臥票。

8、乙方派駐人員到酒店報道的交通費用由甲方報銷支付。

五、甲方預付乙方保證金

1、甲方確定在本協議簽訂之日,預付乙方保證金______元整。

2、乙方需提供大於______元整的有效資金證明。

3、該保證金在協議生效後,於前三個月的有效管理費中扣除。

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應共同遵守,未經雙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2、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守約方應在違約行為發生時,書面告知對方予以糾正,違約方在告知糾正期內不能停止違約行為的,守約方可以終止本協議。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此導致的一切經濟損失。

3、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履行本協議,甲方需賠償乙方人民幣______元整。如因乙方的原因違約,乙方需賠償甲方人民幣______元整。

4、由於不可抗力的情況導致本協議不能正常履行甚至導致協議終止,經雙方協商後,雙方不因此承擔違約責任。

七、爭議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機關仲裁解決。

八、協議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自甲方法定代表人和乙方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

2、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除非本協議一方出現違約情況,否則任何一方不應提前終止本協議。符合本協議情況提前終止協議,應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協議終止前本協議所規定之雙方義務仍需執行。甲、乙雙方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形式告知。

3、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4、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簽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乙方(簽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

網上系統應用委託管理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_______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公司”)系一家由甲方等投資者共同出資設立的中外合資企業,於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持有_______公司_______%的股權。

_______公司目前主要從事_______化纖業務(以下簡稱“化纖業務”);

2.乙方對氨綸生產、銷售等經營活動的管理及執行已具有比較豐富的經驗,甲方為避免其控股子公司_______公司與乙方發生同業競爭,使_______公司所從事的化纖業務進一步趨向成熟,甲方曾與乙方於_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股權委託管理協議》,將其持有的_______公司____%股權(以下簡稱“託管股權”)委託乙方管理,委託管理期限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有關規定,就股權委託管理終止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終止股權託管

1.甲乙雙方同意依據本協議約定終止委託管理託管股權之《股權委託管理協議》,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將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_______公司股權委託乙方管理,乙方亦不再為甲方管理任何_______公司股權,乙方亦沒有繼續向_______公司提供任何諮詢、建議或資料的義務。

2.就乙方受託管理託管股權事宜,甲方應依據《股權委託管理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乙方實際受託管理託管股權期間(即自《股權委託管理協議》生效之日(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下同)起至本協議生效之日止,下同)的管理費,管理費的具體金額依以下計算方法確定:(1)實際應付管理費=約定的託管期間÷實際託管期間_約定託管期間的管理費;(2)約定的託管期間為依據《股權委託管理協議》約定的託管期間,即自《股權委託管理協議》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的期間;(3)實際託管期間為乙方實際受託管理託管股權期間,即自《股權委託管理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本協議生效之日止的期間;

(4)約定託管期間的管理費為依據《股權委託管理協議》約定的全部託管期間的管理費,即_______公司截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的淨資產(根據_______公司的財務報表,截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_______公司的淨資產為人民幣_______元)的_______%。

3.甲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的_______日內將甲方在本協議項下應向乙方支付的管理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

4.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的_______個工作日內,互相配合努力促成本協議的所有生效條件得以全部成就。

第二條本協議生效的先決條件1.本協議生效的先決條件為:

(1)轉股協議正式生效;(2)乙方控股股東_______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按轉股協議約定從甲方處受讓的_______公司_______%的股權已經過戶至_______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以完成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為準,下同)。

上述先決條件全部得到成就之日起,本協議即行生效。

2.為實現上述之先決條件,甲乙雙方應當積極配合辦理有關乙方控股股東_______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就從甲方受讓_______公司_______%股權的相關手續。

第三條甲方的保證及承諾1.在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保證:

(1)甲方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法註冊、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

(2)甲方簽署並履行本協議均:

a、在甲方權力和營業範圍之中;

b、已採取或將採取必要的公司行為進行適當授權;

c、不違反對甲方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2.甲方保證,在為本協議的簽署所進行的談判和協商的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資料是完整、充分、真實的,且不存在涉及本協議項下交易的未披露法律責任。

3.甲方承諾其將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

4.甲方承諾承擔由於違反上述各款保證及承諾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並賠償有可能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違反上述各款保證和/或承諾的除外。

第四條乙方的保證及承諾

1.在本協議簽署之日,乙方保證:乙方簽署並履行本協議均:

a、在乙方權力和營業範圍之中;

b、已採取或將採取必要的公司行為進行適當授權;

c、不違反對乙方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2.乙方保證,在為本協議的簽署所進行的談判和協商的過程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是完整的、充分的、真實的,且不存在涉及本協議項下交易的未披露法律責任。

3.乙方承諾其將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

4.乙方承諾承擔由於違反上述各款保證及承諾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並賠償有可能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但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違反上述各款保證和/或承諾的除外。

第五條稅費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協議相關之政府主管部門收取的稅費,由甲方及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有關政府部門現行明確的有關規定各自依法承擔。

各方就本協議所涉及之律師費用、財務顧問費用、差旅費用等由該支出方自負。

第六條協議書的轉讓除非事先得到他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協議或本協議任何部分或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利益及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其在本協議中的宣告、保證、承諾及其他義務的,即構成違約。

2.上述違約行為使守約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給予守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遭受到的任何直接或可得利益經濟損失的足額賠償。

如該違約屬於根本違約,守約方有權決定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或予以解除。

3.如果任何一方或多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解除本協議,要向其它守約方合計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

第八條保密一方對因合作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補充與變更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生效條件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協議—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其餘用於辦理手續所用。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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