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業務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浙江××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定律師
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的責任是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其工作範圍是:
1.提供各類法律諮詢;
2.審查、起草、修改各類法律文書;
3.受託進行調查、見證、論證,出具相關的見證書、法律意見書;
4.根據授權參與有關專案、事項的談判、簽約;
5.幫助委託人制訂、建立各類經營管理制度;
6.根據委託人需要簽發律師函;
7.提供法律知識培訓;
8.代辦各類法律手續;
9.受託擔任仲裁案件當事人的代理人,參加各類仲裁活動(包括勞動合同仲裁、國內經濟糾紛仲裁、涉外仲裁、海事仲裁等);
10.受託擔任經濟、民事、行政案件當事人的代理人蔘加訴訟及行政案件的聽證、複議等活動;
11.受託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擔任刑事案件當事人的辯護人(或代理人);
12.代為申請執行各類生效的法律文書(包括判決書、裁定書、處罰決定書、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法律文書等);
13.法律允許的其他法律服務事項。
三、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的具體事項,由甲方根據需要提出要求,乙方應優先予以滿足。在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也可主動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四、甲方指定_________先生/女士為法律顧問工作聯絡人,配合、協同法律顧問工作。
五、費用:
法律顧問費的收取標準和方式按照本合同的附件《常年法律顧問工作收費規則》執行。
六、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七、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公章後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履行地在乙方住所地。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律師事務所(蓋章)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訂立
委託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雙方協商同意,甲方聘請乙方作為甲方的常年金融顧問,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請。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本協議。
第二條 常年金融顧問的宗旨及目的是:及時瞭解國家金融政策和法規的最新資訊,維護委託方的合法權益,規範委託方公司的行為,保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
第三條 乙方保證將指派資深專業人員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為甲方提供公司治理結構、公司經營發展和公司資本經營方面的諮詢、服務;
2.為甲方提供金融證券市場的諮詢與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理財諮詢、投資組合諮詢服務;
3.設立fsi顧問專線電話,在工作日上班時間(每天9:00-17:00),隨時接受會員對證券市場有關問題的諮詢;
4.每年為會員公司管理人員免費提供兩人在fsi進行不超過一個月的研修(食宿自理);
5.為甲方提供企業重組、公司購併、市場融資、戰略發展等方面的方案策劃服務;
6.向甲方提供服務年度內的全部研究成果,包括年度研究報告、定期研究期刊和其他研究成果。
第四條 根據甲方的特殊委託,乙方將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其具體內容由特別委託合同另行約定:
1.依據特別委託為有會員資格的甲方提供在_________的公關策劃、公關運作和公關服務;
2.依據特別委託為甲方提供企業重組、公司購併等方面的具體運作服務;
3.依據特別委託為甲方提供證券金融市場的專項分析、專項諮詢和專項服務;
4.依據特別委託為甲方研究特定上市公司的投資價值分析報告等專項服務。
第五條 甲方的主要義務如下:
1.甲方應真實、全面、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相關的檔案資料,並應保證其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
2.不得向乙方工作人員提供虛假、有誤導或重大遺漏的任何資訊或資料;
3.甲方應保證專人與乙方工作人員聯絡,並予合作;
4.甲方應按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常年金融顧問費用和工作費用;
5.每次的進場或會議通知,應適當提前,以給乙方留出合理的準備時間;
6.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為履行本協議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
第六條 乙方的主要義務如下:
1.乙方有義務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為甲方勤勉、謹慎地工作;
2.乙方有義務隨時提醒甲方注意其與有關當事人及在各種事務中可能承擔的相關責任;
3.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和所作的陳述,以及乙方工作人員因工作所知悉的一切有關甲方的重要資訊,負有保密的義務;
4.乙方在保證其工作的獨立性的前提下,應服從總體工作安排;
5.按時向甲方提供乙方的最新研究成果;
6.應當履行的其他義務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工作人員對其在工作中接觸到的涉及甲方重大經營決策、商業及其他祕密資料和資訊負有保密的義務。該項保密僅就不宜公開披露的資料而言。乙方工作人員依法向甲方、特定的部門和人士反映情況,不應視為洩密。
甲方就接觸到的乙方不宜公開的資料、檔案及提供的諮詢性意見,負有保密的義務。
第八條 甲乙雙方有責任對本協議的內容及其履行保密。
第九條 乙方作為甲方的常年金融顧問(vip服務),每年一次性收取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特殊專案的收費將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條 本年顧問費在雙方簽定本合同書十個工作日內支付,顧問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後年度的金融顧問費,甲方應在顧問期滿前一個月內交付,逾期不交,本合同將自行解除。
第十一條 如乙方應過錯違反了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如數返還所收費用;如甲方違反了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則乙方不再承擔完成約定義務的責任,所收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二條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協議: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協議的建議,另一方不反對;
2.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協議必須修改。
第十三條 協議修改必須是書面的,須經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後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協議終止:
1.委託代理工作已完成;
2.甲乙雙方同意終止;
3.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協議必須終止。
協議終止必須是書面的。協議終止,本合同項下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隨即終止。
本合同於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簽字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檔案;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檔案;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檔案;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智慧財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型別的重大專案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專利服務範圍
2.22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裝置過程中涉及智慧財產權的技術改造專案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軟體服務範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體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體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體程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體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絡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檔案和資料等。
第4條 智慧財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智慧財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l關的資料、資訊,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檔案、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檔案,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資訊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洩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聘請乙方的稅務師為稅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稅務顧問的工作範圍和職責:
(1)企業組織結構設計
(2)企業型別的選擇
(3)註冊地的選擇
(4)公司形式的選擇
(5)融資比例的確定
(6)投資形式與規模的選擇
(7)從事行業的選擇
(8)合同形式的選擇
(9)銷售形式的選擇
(10)股東借款、稅後利潤不分紅超過一年需繳個人所得稅的應對措施諮詢
(11)個人所得稅諮詢
(12)政策諮詢(含最新政策與行業政策兩個方向)
(13)稅務籌劃諮詢
(14)協調稅務關係、調節稅務爭議
二、甲方應為稅務顧問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以下條件:
(1)甲方應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顧問服務費用;
三、稅務顧問的工作方式:稅務顧問原則上採取“隨時聯絡制”與“定期走訪制”相結合的工作方式。
四、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______元;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顧問服務費,即人民幣_________元。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絡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託的顧問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際情況後,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6)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於前述委託專案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乙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託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稅務評估等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稅務師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80%優惠收費。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資訊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負責甲方此期間的稅務顧問工作。
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雙方未盡事宜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顧問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發展需要,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聘請乙方為財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顧問費用
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顧問費_________萬元,分月支付。
付款時間: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三、顧問職責
1、為甲方制定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2、為甲方設計企業內部財務管理體制,財務組織體系;
3、為甲方按旅行社行業要求設立金蝶財務核算帳套;
3、協助甲方招聘、培訓、考核財務人員;
4、對甲方的記帳、報帳、納稅申報等工作給於指導;
5、對甲方業務核算進行合理稅務籌劃,降低稅費成本;
5、協助甲方完成財務管理中的成本分析、年度資本運營和經營管理等指標的管控。
6、為甲方提供投資理財方案策劃、專案評價及財務管理可行性建議。
四、工作方式
乙方為鬆散式上班,每月為甲方提供4個工作日的工作服務(暫定為每週六為甲方提供服務)。
五、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其職責範圍內的事務,並提出合理化的建議和意見;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定的工作方式每月提供4個工作日的顧問服務;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保守在顧問工作中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機密和有關情況;
4、甲方除按本合同約定每月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外,有權不提供此合同之外的一切費用;
5、甲方向乙方提供有關財務顧問所需的基本資料和相關資訊等,並確保真實、準確、完整。
6、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開展工作,認真履行其顧問職責的義務;
7、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彙報工作情況的義務;
8、乙方有權按此合同獲取勞動報酬的權利。
六、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合同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定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後進行變更;
2、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請合同即自行終止,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償;
3、合同任意一方如需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需提前1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雙方確認後,可在下一月度解除此合同;
4、甲、乙雙方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請合同。
七、其他
1、雙方為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所產生之合約,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訴;
2、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之日生效,共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