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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租賃經營合同(樣式二)

欄目: 投資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43W

出租方

企業租賃經營合同(樣式二)

 

承租方

 

承租經營者

租賃企業名稱

地址:

所有者性質:

賬號:

經營範圍:

出租方與承租方根據

  ,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企業概況

1. 資產總額:

其中:流動資產

 

固定資產淨值

 

無形及遞延資產

 

其他資產

2. 負債總額:

其中:流動負債

長期負債

3. 所有者權益:

其中: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

盈餘公積

未分配利潤

4. 生產經營情況:

二、租賃期限:共

年,即自

 起至

 止。

三、交接手續 

為維護國家、企業、承租人的合法權益,確保企業所有者權益的完整,督促雙方依法履行租賃合同,在簽訂租賃合同前、租賃期間年度決算、租賃合同終止時,都必須經審計(會計)事務所驗證核准租賃企業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依照審計報告以明細表上的數額進行清交結算,審計查證報告及清交(結算)表作為本合同附件。

四、經營目標,承租方在承租期內必須完成下列指標:

1. 總產值

 元,其中:  年  元; 年 元; 年

元。

2. 實現利潤

元,其中:  年  元; 年 元; 年

元。

3.

4.

五、租金

1. 租金數額:

2. 租金計算辦法

3. 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辦法:

六、租賃收入的分配

1. 承租期間所得收入,按下列順序分配:彌補前年度虧損,依法納稅,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特種基金、租賃費、承租方所得、獎勵基金、福利基金、盈餘公積金。

2. 承租方所得,每年按承租方所得數額的

%,  元支付,其餘部分作為風險基金留存,承租方無權支配。承租期滿時結清承租方所得。具體方法為

3. 承租經營者合夥承租成員在租賃期間可預支生活費,數額為

  ,預支辦法為

  。 

4.

七、企業租賃前債權債務及遺留虧損的處理:

八、擔保

1. 承租方提供下列財產作抵押:現金

元;

 、折舊

元。

總額計為

元。

2.

  自願作為承租方保證人,提供下列財產作為擔保:

總額為

  元。

3.

  自願作為承租方保證人,提供下列財產作為擔保:

  ,總額為

  元。

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出租方有權:

1. 出租人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 出租人有權監督本企業的產品方向。

3. 出租人有權維護本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

承租方有權:

1. 承租人對本企業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1)機構設定權;

(2)人事任免權;

(3)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

(4)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獎金分配權。

出租方有義務:

1. 出租人應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 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承租方有義務:

1. 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 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裝置的完好,按照裝置的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裝置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

3. 承租人應當有價值

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的權利。 

2. 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1.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行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2. 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

%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

支付滯納金。

3. 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合夥承租的合夥人負連帶責任。

4. 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按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缺少數量價值

 %的違約金。

5. 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實際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

%的違約金。

十二、租賃期滿後資產的退還和驗收

十三、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以下列第

 種方法解決:

1.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自

 時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執一份,工商局鑑證備案一份;副本一式

 份。

附件一:

1. 企業概況材料

份;

2.

3.

 

出租方(公章)

 承租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承租經營者(簽章)

代理人(簽章)

承租方保證人(簽章)

1.

2.

工商管理部門鑑證意見

鑑證人簽字

 

鑑證機關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