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業主(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加強對施工期間進出校園的施工車輛進行有序安全管理,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證師生生命安全,杜絕發生安全事故,確保雙方權益。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就施工期間進出校園的施工車輛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應履行的安全職責
1、進出校園的施工車輛,必須主動在門衛室登記,必須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學校的合理建議,服從門衛同志的管理。
2、施工車輛(挖掘機、材料運送車等)進出校園時,必須緩行,時速不得超過5km,禁止鳴笛,做到車輛主動讓行人。
3、學生行課期間(包括課間休息)施工方進出的車輛在進出校門的時候,施工方必須事先派出1-2名工作人員隨車引導車輛前行,制止師生圍觀追逐車輛。隨車引導人員及時做好開關校門的工作。
4、中午休息期間(每天12點-14點40分)、下午放學後(每天下午6點後)及節假日、週末雙休日期間,施工方要及時自行做好在施工車輛進出校門後的開鎖校門的工作,不得把學生和閒雜人員放進校園,也不得讓學生和閒雜人員圍觀追逐車輛。
二、 甲方應履行的安全職責
1、給乙方施工車輛的進出提供方便,協助乙方教育師生在施工車輛進出校園的時候注意安全,不準圍觀追逐,遠離施工車輛。
2、對進出校園的乙方施工車輛進行監督,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責令乙方整改。
三、 安全責任的追究
違反協議規定,在校內因工程車輛造成師生安全事故或其它財產損失,按事故原因承擔相應責任。
四、 協議的終結
施工工程結束後自行終結協議。
五、 本協議一式五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兩份。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外來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協議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加強現場施工管理,確保現場文明施工及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管理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專案
1.工程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專案期限
本工程自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工程完工。
三、協議內容
(一)責任劃分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消防和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
2.甲方依法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和監管,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有關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3.乙方依法承擔專案施工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4.乙方要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遵守甲方的安全規定和制度,接受甲方及監理單位的安全監督。
5.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和施工所需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並認真落實。
6.乙方如果和另一施工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施工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施工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採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7.乙方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8.乙方必須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並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備案。對於甲方排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整改。
9.甲方有監督乙方搞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及消防管理的義務。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甲方應認真整改。
10.乙方應按照批准的《除錯方案》、《建設專案聯合試運轉方案,組織單機除錯、分系統除錯,對單機除錯、分系統除錯的安全負責。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執行。
11.乙方指派同志負責本工程專案的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及防火等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聯絡、檢查乙方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及防火等工作。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絡,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及防護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12.乙方應採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汙染和危害。
A.妥善處理泥漿水,未經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設施和河流;
B.除設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及其他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C.使用封閉式的圈筒或者採取其他措施處理高空廢棄物;
D.採用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
E.對施工中產生的有毒有害廢棄物進行回收處理,禁止將有毒有害廢棄物用作土方回填;
F.對產生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採取有效措施,減輕噪聲擾民。
(二)資質要求
1.乙方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註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攬工程。
2.乙方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資格,並能夠勝任所在崗位。
3.乙方使用的特種裝置應當經過地方技術監督部門檢驗,並取得有效證件。
4.甲方有權對施工單位的企業資質、安全資質及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的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資質進行審查。
(三)人員要求
1.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2.乙方應提供使用勞動力人員名單,在冊施工人員有變動,乙方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3.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4.乙方應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配發可靠的安全防護用品。
5.施工單位人員應當在劃定的區域內進行工作,不得隨意進入其他單位的施工區域。
6.施工單位人員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施工裝置、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
7.乙方應確保特種作業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證件在甲方稽核後影印備案,甲方如發現乙方人員無證上崗有權停止其本人工作並對其單位進行經濟處罰。
(四)設施、裝置管理
1.乙方必須對特種裝置和安全設施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並定期監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監測應當做好記錄,並由有關人員簽字。
2.乙方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工藝、裝置、設施。
3.乙方人員對所有使用的操作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不良因素而導致的事故後果負責。
4.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5.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嚴禁無證操作。
6.施工機械按照總平面佈置圖規定的位置和線路設定,不得任意侵佔場內道路。進入現場的施工機械,乙方必須進行檢查,合格後方能使用。乙方必須建立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安全責任制,並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操作。
7.乙方如果使用甲方提供的裝置,應對裝置進行安全檢查和確認,並對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負責。
8.乙方特種裝置首次及易地重新安裝的,使用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到當地主管部門申請備案、驗收檢驗和辦理註冊登記的手續,檢驗合格後方能使用。
(五)其他
1.乙方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2.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在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措施中,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文明施工及環境管理措施,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
3.乙方應當在有危險因素的生產施工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上,設定必須的安全警示標誌。
4.乙方的施工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誌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封閉,堵塞生產施工場所和員工宿舍的出口。
5.乙方在進行吊裝、動火等危險作業和非常規作業時,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6.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消防器材不準挪用。電焊、氣焊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並指派專人監督。
7.甲方應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等詳細交底,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措施進行保護。
8.乙方應當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設定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並保持完好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區域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乙方應當採取消防安全措施。
9.乙方在施工現場設定的職工生活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衛生防疫的要求。
(六)法律責任
1.乙方在施工期間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各種機電事故、環境汙染事故及其它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即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各種直接和間接損失及法律責任。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第三方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由於乙方責任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其工傷保險補償金和死亡賠償金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並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4.乙方在發生施工安全事故後,應當立即如實通知甲方,同時報告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現場,毀滅證據。
5.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裝備和物資。一旦發生事故,應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險、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6.對存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甲方或監理單位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末改正的,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停工期間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在甲、乙雙方簽訂安全管理協議的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安全保證金萬元。乙方違反甲方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經濟處罰。罰款後,乙方須向甲方補繳安全保證金至規定數額。待工程驗收合格、辦理工程交接後1個月內,安全保證金扣除罰款,無息返還。
8.由於乙方違反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由此造成上級主管部門對甲方進行的經濟處罰均由乙方完全承擔,由甲方從乙方安全保證金中扣除,不足時從工程劃線款中扣除。
9.由於乙方違反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罰款應於三日內交甲方財務部門,逾期不交者,每天按罰款總額的3/1000收取滯納金。超過1個月不交者,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劃線款中雙倍扣除。
四、其他
1.本協議的各項規定適用於訂立協議單位的雙方,若有與法律、法規相牴觸,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若工期延長,本協議隨工期順延。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應嚴格執行。
4、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
5.本協議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為了貫徹執行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施工生產活動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以安全生產為目的,總承包單位江蘇鹽城二建集團有限公司與分包單位陝西省金泰有限公司就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等施工現場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安全管理
1、進場應簽定或者提供分包合同,合同必須有安全生產方面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2、應向總包提供單位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及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負責人名單、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3、分包單位應提交入場人員名單、身份證影印件及一寸相片2張,辦理入場工作卡。
4、負責對本單位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分項工程質量安全技術交底,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
5、分包單位負責對本生產區域內的安全生產防護措施完整性和有效性,創造必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並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督檢查,不得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6、當兩個及兩個以上單位在同一區域作業,對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各分包單位應指定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的管理人員負責區域內的安全監督及監護。
7、特殊工種如電工、電焊工、起重工及架工等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方能持證上崗。
8、分包單位須建立健全施工現場防火制度,增強防火意識,按規定設定明顯的防火標誌牌,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堅持施工動火審批制度。
9、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
10、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防火”的原則。分包單位在施工期間發生各類事故及事故隱患,應及時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立即向上級單位和有關部門報告。
11、分包單位對於施工現場的腳手架、設施、裝置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變動。如確需拆除變動的,必須經總包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
12、參加總包組織的安全檢查及安全會議,服從總包管理協調配合工作。
13、分包單位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二、入場安全紀律: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門衛制度,現場安全紀律及管理細則;
2、進入施工現場需佩戴工作證,違章罰款100元;
3、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好安全帽,不得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違者罰款20元;
4、特種作業必須由專業工種持有效證件上崗操作,懸空及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不得酒後作業,違者罰款100元;
5、“四口、五臨邊”的防護設施和安全警示牌、責任牌、外架立網、欄杆網片未經同意隨意拆除者,或雖經同意,但施工完後未及時恢復或恢復不符合要求,留下隱患者,罰款100~500元;
6、高處作業嚴禁掉物或拋物,違者罰款100~500元;
7、施工現場嚴禁打架、鬥毆,違者罰款100~500元;
8、嚴禁偷盜施工現場的財物,違者罰款5000元以上,並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臨時用電安全管理
1、各專業分包進場需向總包單位申報用電容量及電箱、裝置數量、經同意後在總承包指定位置搭接電源;
2、臨時用電必須符合JGJ46-20__《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JGJ59-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
3、電纜必須採用三相五線制雙層絕緣電纜,電纜接頭應牢固可靠,並應做好絕緣包紮,不得有老化、破皮等缺陷。其中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零線或重複接地線;
4、配電箱
4.1配電箱應採用特板或優質絕緣材料製作,特板厚度應大於1.5㎜配電箱需防雨、防塵安門、上鎖、進出線口應設在箱底導線束不得與箱底進出口直接接觸;固定或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大於1.3m、小於1.5m移動或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大於0.6m,小於1.5m;
4.2電器開關(含插座)應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電器安裝板上,不得有歪斜、鬆動;連線線應用絕緣導線、接頭不得有鬆動,外露帶電部分;工作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平板連線,並應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平板分設。配電箱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保護零線。
4.3每臺用電裝置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配電箱內開關電器必須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使用電裝置實行電源隔離;
4.4漏電保護器應裝設雜配電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和開關箱電源隔離開關負荷側;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小於0.1s;
4.5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工具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
4.6電焊機必須設定防雨罩,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依次側電源線長度不大於5m、進線處必須設定防護罩;焊把線接頭不得超過3處及老化;焊接現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5、違反臨時用電管理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罰款50~200元;
四、文明施工管理
1、進場材料、半成品必須按總包指定地點堆放整齊,材料堆放地相關防火滅火設施由分包單位配備齊全。違者罰款200元/次;
2、施工過程應做到工完場清,建築垃圾及時清運完畢,違者罰款100元/次。若分包單位未在甲方規定時間內將本身施工產生的建築垃圾清理乾淨,甲方有權制定第三方清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3、現場嚴禁亂丟生活垃圾,違者罰款20元/次;現場內嚴禁吸菸
4、嚴禁在施工現場大小便,違者小便50元,大便500元罰款;
五、成品、半成品保護管理
1、施工過程中,各專業施工隊應加強協調,密切配和,出現問題及時反映,協商解決,互敬互讓,文明禮貌;
2、對已施工完畢的成品應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相互間應予保護,不得在已施工完畢的產品上無任何保護措施進行下道施工,違者罰款50~500元,並負責賠償返工費用。
六、其他
本協議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分包單位施工完畢退場後自行失效。
總包單位: 分包單位: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現代教育發展中心(_______教育網)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教育網是_________省教育廳直接領導的全省公共教育計算機網路,其目的是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路通訊技術,實現校園網間計算機連網、資訊資源共享,促進教育與社會雙向互動服務,其服務物件主要是我省的教育、科研機構和全社會教育需求。_______教育網的所有接入、使用單位必須簽署本項協議,並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一條 總則
(一)_______教育網接入、使用單位的所有工作人員和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
(二)_______教育網的所有工作人員和使用者必須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不得利用計算機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資訊。
(三)在_______教育網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路使用者、破壞網路服務和破壞網路裝置的活動,這些活動包括(但並不侷限於)在網路上釋出不真實的資訊、散佈計算機_____、使用網路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路資源等。
(四)_______教育網的單位使用者應設立網路安全員,負責相應的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工作。
(五)_______教育網定期對相應的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的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教育。
(六)_______教育網責成各接入、使用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於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凡涉及_____的資訊嚴禁上網。
(七)_______教育網的所有使用者有義務向網路安全員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資訊。
(八)_______教育網的有關工作人員和使用者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
第二條 接入管理
(一)接入_______教育網的連網、使用單位和使用者必須遵守_______教育網制定的規定和制度,按時繳納有關費用。
(二)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和使用者不允許在網頁上刊載與己無關的廣告資訊。
(三)與_______教育網中止連網接入、使用的單位和使用者必須把相應的IP地址、專用電子郵箱和網際網路址退還。
(四)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_______教育網管理辦法》的規定,不允許發展授權範圍以外的任何使用者。
(五)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必須設立管理人員對網路進行嚴格管理;必須設立網路安全員,負責相應的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工作,儲存網路執行的有關記錄。網路安全員要指導系統管理員和使用者對於各自負責的網路系統、計算機系統和上網資源進行管理。
第三條 資訊管理
(一)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必須定期對相應的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的檢查和教育。
(二)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和使用者必須對於自己的上網資訊負責。涉及_____的資訊嚴禁上網。
(三)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和使用者有義務向_______教育網和有關部門報告網路上的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資訊。
(四)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和使用者必須遵守智慧財產權的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五)_______教育網有權對所有上網資訊決定是否刊載和登入,有權決定是否延長和終止網上所刊資訊。
第四條 懲罰條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日期: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承包單位):
甲方將本工程專案發(分)包給乙方施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治安等責任,確保施工安全、治安穩定,雙方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書。本協議書與工程承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一、 工程專案:
二、 協議日期: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工程承攬合同履行完畢終止。
三、 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環境保護法》、《治安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
2、乙方應建設和健全安全、治安管理制度並配有分配有分管領導及專職或兼職人員。
3、進作業場所前甲方應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治安保衛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和治安情況要求。乙方應認真組織本單位職工進行有關制度及安全知識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法制觀念和自我保護能力。
4、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安全防火和治安管理及設計工藝有關的各項規定。
5、甲方在安全監督檢查中,發現乙方人員違章作業、違紀行為有權對承包隊進行處罰,乙方應加強對施工場所的日常安全檢查,及時制止和處理各類違章違紀行為,對查到的隱患應及時組織整改,涉及到甲方的問題應書面告知甲方整改,在未整改前不得進行相關作業。
6、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應督促現場施工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7、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裝置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
8、乙方對施工現場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防護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
9、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培訓考核,持證上崗。持有外省市操作證的人員,還必須經當地安全技術部門進行審證教育。
10、貫徹“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乙方對所施工場所的安全生產、治安工作負全責。在施工期間乙方人員在從事本職工作中發生工傷等事故,按有關規定,由乙方負責統計上報及事故善後處理。甲方予以積極配合。
11、本協議以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作為承發包合同書正本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2、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專案負責人簽字: 專案負責人簽字:
安全負責人簽字: 安全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協議單位: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協議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各自施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雙方合同關係說明
1.協議雙方之間不存在直接的工程合同關係。
2._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中約定,________集團收取建設單位工程管理費________元,代替建設單位履行部分安全管理職責。
(二)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本協議特別指出,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收取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名稱)安全管理費用,對應應當履行的安全管理職責是指:(1)對協議單位法人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入場驗收;(2)對協議單位法人授權委託人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進行入場驗收;(3)對協議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進行入場驗收;(4)________集團在履行上述安全管理責任時,發現協議單位在入場時不能提交的上述資格證明檔案,或提交資格證明檔案無法證明有效時,書面向建設單位反映,即認為________單位安全管理責任履行完畢。
2.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協議雙方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等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健全各自單位在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體系,切實加強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協議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
1.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建立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健全並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並確保實施;
6.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並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範、做好防護措施;
9.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其他要求。
(四)協議雙方的安全責任劃分約定
1.協議雙方責任區劃分約定
經協議雙方友好協商,確定如下的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域劃分原則:
施工區:以與各自建設單位簽訂合同中確定的施工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施工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各自的安全責任區域;
辦公區和生活區以各自管理人員及操作工人所必須的辦公、生活區間為責任區域。
2.協議雙方安全責任界定的其他約定
1)協議雙方應本著對參建各方負責的態度,妥善進行內部安全管理,做到三不傷害(既不傷害自己、又不傷害別人,又不被別人傷害)。
2)協議雙方中的一方,違反法律法規要求及雙方協議約定,對另一方文明安全施工秩序造成潛在不利影響時,另一方有權對該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並有權對由於該方原因造成的己方的損失,進行索賠。
3)協議雙方應加強各自單位分包人員的管理,重點做好如下幾點:
a.本單位的操作工人非工作原因嚴禁進入對方施工現場,施工人員非工作原因進入對方施工區域,發生任何傷亡事故(自己被傷害或傷害別人),均由事故者所在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b.協議雙方因施工原因需進入對方施工區域時,協議雙方應協商協調,切實做好保護工人的防護措施,避免工人收到傷害。
c.協議雙方應該各自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管理,堅決杜絕損壞對方安全防護設施或破壞對方安全管理的行為,因本單位人員在對方施工區域內違章造成的事故,由違章人員所在的單位承擔主要責任,同時承擔對對方單位造成的誤工等各類損失。
d.協議雙方應重點關注雙方工序交叉時可能會產生的對對方的不利影響,避免違章施工或違章指揮對對方產生傷害。
4)協議雙方施工人員,由於自身原因(如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勞動紀律、違反現場管理規定或發生無法預料的意外),在對方安全責任區內發生的傷亡事故,由事故者所在單位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5)協議雙方施工人員,未違反操作規程、勞動紀律或現場管理規定,而在對方安全責任區內由於對方原因發生的傷亡事故,由事故原因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五)事故報告約定
1.施工現場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時,應首先由事故者隸屬的單位向政府有關部門和本單位法人單位按程式進行彙報。
2.事故發生後,協議雙方均應分別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和事故者的救護工作。
3.事故發生後,協議雙方應積極配合政府事故處理小組的事故調查工作。
4.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六)其他事宜
1.本協議作為協議雙方區分安全管理責任的主要依據,具備應有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執行。
2.本協議一經簽訂,協議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協議雙方責任的主要檔案,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後生效,協議雙方任何一家單位退出本現場則本協議自動結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協議雙方專案經理部、法人單位分別存放一份。
法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法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法人授權委託人(簽字______ 法人授權委託人(簽字):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業務內容(名稱):
總則:甲乙雙方在遵守國家(省、市)的有關安全、消防、環境、治安等法律法規及本公司規定前提下,為保證雙方業務順利開展,簽訂本協議。本協議適用於在*有限公司管轄區域內進行施工、供應、服務專案的所有外協單位。本協議與業務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安全、環境條款:
1、勞動安全
1.1乙方從事特殊工種作業時,必須持有國家認可的操作證書,乙方須將操作證原件交甲方確認並留影印件備案。
特殊作業包括:電氣作業、電梯作業、金屬焊接/切割、行車操作、衝床作業、液壓裝置作業、叉車駕駛、製冷作業、登高架設等。
1.2建設專案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必須制定安全保障措施,並執行。對大型工程專案和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工程,應制定《安全施工方案》並交甲方批准後方能施工(由甲方界定)。在施工過程中,甲方(安全及業務管理部門)有權隨時監督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障措施執行情況並予以處理。
1.3乙方應對乙方所屬員工做好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並對施工人員講解安全注意事項。
1.4施工過程中,乙方員工必須佩帶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做好現場的安全防範措施。如甲方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作業人員未按照國家規定佩戴勞保用品的,違規操作的,甲方有權要求停止作業,造成人員傷亡事故、財產損失等均由乙方負全責。
1.5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做好危險危害因素的控制工作,不得造成甲方人員傷亡事故、財產損失等。
1.6安全事故處理:
a)乙方發生安全事故時,要立即報告甲方工程負責人,並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b)甲方工程負責人接到乙方的報告後,立即協助搶救及處理事故;
c)乙方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處理事故,並將處理結果以書面的形式通過甲方工程負責人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四不放過”是指在調查處理工傷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的原則。)
1.7乙方應杜絕作業者的“三違”行為,避免工傷事故的發生。如甲方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人員有“三違”行為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三違”指:違章操作、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勞動紀律)
1.8施工過程中,乙方使用的輔助裝置必須保證其安全性,尤其是特種裝置必須是經國家規定的相關審查部門進行審驗合格後的。如甲方在檢查中發現乙方使用的裝置不符合國家規定,有權令其停止使用。
1.9需用動力電源、連續用水和排汙或接拉照明燈具時,必須經甲方同意。接拉的電線必須符合電氣和消防規範,嚴禁用裸線頭代替插頭;嚴禁使用電飯煲、電茶壺、電炒鍋等大功率電熱器具。
1.10不得違反其他勞動安全規定。
2、消防安全
2.1乙方及其業務人員從事消防安裝、維修、銷售業務的應具備合法資格,並將資格證明原件交甲方消防主管部門確認並留影印件備案。
2.2在消防安裝、維修、銷售業務中,甲方(安全及業務管理部門)有權隨時監督檢查乙方執行情況並予以處理。
2.3乙方在進行相關業務活動中,不得違章作業。當發現火災隱患時,乙方應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
2.4乙方在進行相關業務時應嚴格遵守安全作業規程,不得引發火災(火險)事故。當發生火災(火險)事故時,甲乙雙方必須積極採取相應的撲救措施,控制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2.5對於需要臨時接電或動火的工程,甲方負責稽核、辦理《臨時動火許可證》、《臨時用電接線許可證》;乙方須提供相應資格證明並在施工現場顯眼處張貼《臨時動火許可證》、《臨時用電接線許可證》;甲、乙雙方都應配備現場安全員至少一名,負責監控臨時用電、動火現場安全;
2.6乙方不得私自動用、挪用、堵塞及損壞甲方的消防設施。
2.7甲方公司內不準流動吸菸,不準在非吸菸區吸菸。
2.8禁止無證臨時動火、用電。
2.9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人員不得運載或攜帶易燃易爆等化學危險品進入甲方;
2.10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人員不得進入油庫、化學品倉庫等重點防火部位。
2.11不得違反其他消防安全規定。
3、交通安全
3.1進入公司的一切車輛和行人,應遵守公共交通規則,主動接受保安或相關管理人員的交通管理。
3.2駕駛機動車輛,必須具備相應的駕駛證/行駛證等證件,運載危險物品的車輛還須有危險物品準運證。
3.3乙方車輛出入嚴格按照公司制度進行登記,登記後才能進入(已取得汽車通告證的除外),不得超載、超高、超寬、逆行、鳴笛等,車輛應停放在停車場或甲方指定的位置停放。
3.4進入甲方公司的機動車必須嚴格按照限速、限高等標識行駛,無限速標識的車道,車輛時速限制在20公里/小時以下。
3.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車輛或物品不得佔用廠區道路。
3.6人員按交通標誌及道路線行走,不得移動或損壞甲方的交通標誌。
3.7未經甲方同意,所有車輛不得進入與業務無關的區域。
3.8不得違反其他交通安全規定。
4、治安管理
4.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所有人員不得進入與業務無關的區域。
4.2禁止黃、賭、毒、盜、搶、騙、破壞、設施勒索等違法活動。
4.3禁止打架鬥毆、尋釁滋事、攜帶管制刀具、傳銷等違反治安管理的活動。
4.4乙方物品(包括個人物品不能隨身攜帶的)外出甲方公司,必須憑甲方放行授權人或被授權人簽名(蓋章無效)的放行條。特殊情況一時不能辦理物品放行手續的,須經高科辦公室同意並通知保安後,方能外出,事後及時補辦放行手續。
4.5來訪人員攜帶物品進入公司後需外出的,進入時需登記物品規格及數量並交當班保安現場確認記錄,外出時由業務部門接洽人確認簽名,保安確認無誤方能外出,否則按甲方物品放行手續辦理。
4.6乙方人員不得填寫甲方的放行條/仿冒簽名、旅行物品與數量不相符合等,否則按盜竊處理。
4.7乙方進入甲方的物品,須自行做好治安防範工作。
4.8不得違反其他治安管理規定。
5、資訊保安
5.1沒有徵得甲方同意,不能進入辦公場所,徵得同意進入辦公場所時,原則上嚴禁攜帶手提電腦、PDA、電子記錄媒體、數碼相機等。
5.2沒有徵得甲方的同意,乙方只能在規定的會客場所進行業務活動。
5.3未徵得甲方的同意,禁止在甲方區域內拍照攝像。
6、環境管理
6.1乙方施工中應控制裝置工作噪聲和粉塵對周圍環境的汙染和操作人員身體的危害。
6.2在施工、業務辦理期間,不得將有毒有害廢物倒入下水道或草坪等區域,應按相關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6.3在施工過程中,不得浪費甲方的能源、資源。如水、電、汽[氣]、施工/建築材料[甲方提供部分]及涉及的原輔材料等。
6.4不得在甲方區域內隨處使用綠化等水龍頭取水洗車,嚴禁將洗車的廢水直接流入下水道。
6.5如運輸工具在甲方區域內出故障,需要緊急維修的,不得將廢油、廢抹布、廢零件等廢棄物亂丟,應旋轉在指定場所。
6.6乙方在儲運甲方的廢品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a)運輸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化學品時,應事先採取預防措施,防止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火災、爆炸或洩漏等安全事故發生以及環境汙染。
b)對粉狀廢品的運輸,要採取密閉容器或加蓋蓬布:對液體廢棄物的運輸,應採用防洩漏的容器。防止運輸途中粉塵飛揚、液體洩漏汙染環境。
c)乙方在搬運廢油桶等液體容器時,應按開口朝上的規定搬運,不得有殘留廢液洩漏出來,以免對環境造成汙染。
6.7乙方在處理甲方廢品過程中應滿足如下要求:乙方對甲方的廢品進行綜合利用後的殘留廢渣應妥善處理,不得隨意排放,汙染環境。
7、其他條款:
二、文明條款:
1.5S:
1.1遵守甲方安全、衛生和治安管理規章制度,做到文明作業。
1.2在施工中,要規範旋轉施工用物品,做好整理整頓,不得隨意放置;
1.3在施工中,產生的廢棄物不得隨意丟棄或掉落在施工現場,不得丟棄或掉落在現場的產品或半成品中,以避免影響產品質量,要旋轉在規定容器中;
1.4在施工中,不得使用現場的託板/週轉箱/臺車/裝置等作為登高工具;
1.5乙方人員作業中必須佩帶明確標誌,穿戴整齊,不準隨地睡覺、大小便。
1.6乙方每天工作結束後,應及時清理作業現場,確認無任何安全環境隱患後方能離開。
2、出入門管理:
2.1進入甲方廠區的乙方人員,出入嚴格按照公司制度進行登記,由門衛人員證實被該人員可接洽後,方能憑有效證件(身份證、駕駛證、工作證等)在公司保安室填好來客登記表,經值班保安確認後,方可進入,出公司時來訪證件交回保安室。
2.2因業務關係,需長期經常性進出我公司的工作人員,可按規定辦理相關證件,免登記進出,此證件不得轉借和超限期使用。
2.3進入公司的人員在18:00~8:00時作業的,另須接洽業務部門確認,派人現場跟班,併到高科辦公室辦好聯絡手續,方可在指定區域施工。
2.4乙方人員進入廠區或生活區,必須憑出入證進出,主動接受、配合保安和管理人員的檢查。
2.5乙方人員在業務期間,不得帶第三方人員到甲方進行與業務無關的活動。
2.6乙方人員進入廠區或生活區,僅限在與業務相關的範圍內活動,未經允許不得到辦公室、資訊中心、技術中心、防火防盜等重點保護地點。
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向乙方做出違約處理,違約金交甲方):
1、安全違約處理: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警告並繳納違約金50~200元,同時賠償其他財物損失:違反安全條款1.1、1.3、1.4〈勞動安全〉、2.2、2.3、2.5、2.6、2.7、2.8、2.10、2.11〈消防安全〉3.1、3.2、3.3、3.4、3.5、3.6、3.7、3.8〈交通安全〉4.1、4.4、4.8〈治安安全〉、5.1、5.2、5.3〈資訊保安〉、6.4〈環境安全〉。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嚴重警告並繳納違約金200~1000元,同時賠償其他財物損失:
1)違反安全條款1.5、1.7、1.8〈勞動安全〉、2.9〈消防安全〉、4.2、4.3、4.6〈治安安全〉、6.2、6.3、6.5、6.6、6.7〈環境安全〉(情節輕微者按安全違約條款1.1違約處理)。
2)在1個月期內,二次違反安全違約1.1〈勞動安全〉之一處理者。
1.3違反安全條款2.4〈消防安全〉者,給予嚴重警告並需繳納違約金1000~5000元,同時賠償其他財物損失。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進入公司或取消其該年度業務資格並有權解釋已簽署的業務合同。
1)違反安全條款1.2〈勞動安全〉、2.1〈消防安全〉者
2)在1年期限內,二次違反安全條款2.3〈消防安全〉者
3)由於乙方進行業務活動或質量原因,造成甲方人員傷亡事故或導致重大經濟損失者,甲方有權立即勒令停工並取消其在甲方施工的資格,同時追究責任。
1.5違反安全條款1.6〈勞動安全〉者:
1)隱瞞輕傷及以下事故:給予警告,如給公司造成財產損失照價賠償。
2)隱瞞重傷事故:給予嚴重警告,繳納違約金200~1000元,給公司造成財產損失照價賠償。
3)隱瞞死亡及以上事故:給予嚴重警告,需繳納違約金1000~5000元,並立即勒令停工,取消其在甲方施工的資格,向行政機關彙報,如給公司造成財產損失照價賠償。
2、文明條款:
2.1違反文明作業任一條款的,甲方向乙方發出整改書並要求乙方繳納違約金20~50元。
2.2一個月內累計違反文明作業三次以上的,每三次由甲方向乙方發出整改書並要求乙方繳納違約金50~300元。
2.3一年內受到文明條款2.2〈出入門管理〉處罰三次以上的,每三次由甲方向乙方發出嚴重警告書並要求乙方繳納違約金300~1000元。
2.4一年內違反文明條款2.3〈出入門管理〉處罰三次以上的,禁止進入公司或取消業務資格並有權解除已簽署的業務合同。
四、操作辦法:
1、對安全、文明違章行為,由檢查單位、部門出具書面檢查記錄報高科辦公室。
2、高科辦公室對安全、文明違章單位做出相應的處理。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業務期間在乙方範圍內發生的安全事故及乙方違反本協議帶來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一次性合格單位協議書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長期業務單位協議書自 年 月 日開始生效,有效期原則上為自生效之日起一年,若期滿後甲乙雙方均未以局面形式提出更改本協議,則本協議繼續生效至下一年,依次類推。
本協議未盡事宜,參照甲方相關規章制度辦理,因此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施工許可證上的工程名稱工程的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 說明
1、 甲乙雙方存在正式合同關係,甲方為總包,乙方為分包。
2、 施工期間,甲方授權 同志為本工程己方專案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 ,乙方授權 同志為本工程己方專案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 。上述甲乙雙方專案負責人全權負責各自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員發生變更,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並留下書面變更記錄。
3、 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
4、 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5、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作為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6、 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二) 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 甲乙雙方分別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體系。
2、 甲乙雙方作為法人單位均應當分別履行的責任主要包括:
1) 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 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 建立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 健全並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 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並確保實施;
6) 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 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並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 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範、做好防護措施;
9) 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 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 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制定施工現場總的安全生產管理各項制度,規範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甲乙方之間、乙方同其他分包單位之間的關係。
2、 甲方負責根據工程現場情況及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並負責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變更乙方的安全責任區。
甲方要儘可能以書面的形式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並由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別留存,無法書面明確的安全責任區按安全責任區的劃分原則確定。
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見乙方責任第7條
3、 甲方負責編制工程總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項施工方案中適應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及時進行審批、下發給相應的乙方;
對於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專案,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0條。
4、 甲方負責根據工程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機械裝置、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以及用於腳手架、臨邊、洞口、交叉作業等處安全防護設施的物資(統稱為安全生產物質條件,具體範圍以雙方合同為準)。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質條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員傷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5、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書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員,並由雙方管理人員簽字確認。
甲方進行的交底側重於解決“物的不安全狀態”隱患,具體交底範圍包括:工程採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裝置的技術性能;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樓板、屋面、陽臺等臨邊防護、通道口防護、預留洞口防護、電梯井口防護、樓梯邊防護、垂直方向交叉作業防護、消防器材佈置、機械防護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總包承擔相應責任。
對於“人的不安全行為”方面的隱患的解決,由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操作規程或標準規範對乙方人員的操作行為進行安全交底,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2條。
6、 甲方負責根據相關規定,明確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上設定安全警示標誌的要求。
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上主要包括: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樑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
7、 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相關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各項驗收工作,驗收工作必須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需要進行安全生產驗收的工作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安全生產驗收工作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入場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的驗收工作等。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範圍執行國家相關規範要求,需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範圍由甲方確定,具體範圍見附表1。
8、 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第三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應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安全責任區需交接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項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護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項工程範圍執行國家相關規範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護措施範圍同第7條內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責任區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9、 為督促和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進一步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各類隱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頭形式要求乙方及時整改,並可依據本協議對乙方給予處罰。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檢查並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和範圍內隱患未及時得到消除導致的事故不承擔主要責任。
10、 當乙方根據本協議乙方責任第16 條、第18條要求,書面提出某作業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導致無法施工時,甲方負責和乙方共同協商,消除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保證施工工人的安全,隱患消除完畢,需留存相應的資料,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11、 為督促和協助乙方開展安全教育,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後,與乙方共同對其施工工人進行一次入場安全教育(教育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還應在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現場負責人應對甲方每次進行的教育記錄進行籤認。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工人進行的安全教育並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事故人員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擔主要責任。
12、 甲方有權對於乙方施工人員在生產工作中的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甲方有權對不滿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員提出更換。
13、 甲方對乙方落實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落實合同及本協求情況,有權進行監督,對乙方違法行為有權進行舉報,對違反合同及協議的行為,有權及時制止,同時,因乙方違法或違反合同、協議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有權進行索賠。
14、 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總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四) 乙方責任及違約處罰
1、 乙方現場負責人必須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授權委託書,同時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乙方使用不滿足上述條件的人員對現場進行管理,本單位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 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人員有變更時,必需書面告知甲方安全主管,並經甲方安全主管同意後,方可更換人員,未經允許變更人員或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 乙方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置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施工人員50人以下的,應當設定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設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並不少於3人。乙方上述人員配置不到位或無證上崗,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乙方違反上述第1、2、3條款,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
4、 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工人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同時,乙方進入本工程現場,必須向甲方提供準確的現場施工工人名冊交甲方管理人員,施工過程中臨時調整人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傷亡事故,若事故者未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冊不符合,不論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5、 乙方應保證本單位工人身體條件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員,由於乙方工人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員,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乙方違反上述第4、5條款,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
6、 乙方不得將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轉包,乙方違反本規定,發生在非法轉包單位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首先向甲方提出關於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申請,確定責任區後,要和甲方履行簽字手續。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經甲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即開始施工,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為:施工區以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乙方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辦公區和生活區以乙方人員辦公、生活的區間為責任區域。
8、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服從甲方關於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乙方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9、 乙方負責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場前,做好本單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級、專案級、班組級 “三級安全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並及時組織受教育人員的考核,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乙方還必須對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開展一次),並留下教育資料存檔。
乙方需將對工人開展的“三級安全教育”、考核記錄在完成考核後三日內,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備案,並留書面記錄,甲乙雙方分別留存。
乙方違反上述第9條款,未按照規定對施工工人開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0、 對於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專案,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須制定符合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按程式進行審批,同時乙方負責組織實施方案。由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實方案導致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1、 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責任區內,合理組織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張、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式,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2、 乙方負責根據標準、規程、操作規程、甲方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對下屬每一位施工工人進行側重於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為”隱患的安全交底,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違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應急措施等,務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護的知識,並負責督促工人執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須採用書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須在交底上簽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單位分別留存一份,同時,乙方還必須在交底簽字完畢後一日內,報甲方一份進行備案。
乙方違反上述第12條款,施工人員未接收安全技術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2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3、 乙方負責按照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甲方簽發的技術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時做好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施工、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等安全生產工作。
對於相關標準、規範及甲方要求進行驗收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乙方按標準做到位後,在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進入工作面之前,必須填寫報驗表,書面報甲方進行驗收,待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並履行驗收簽字手續後,方可進行後續工序的施工。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分別留存報驗資料和驗收資料。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範圍,同甲方責任第7條內容。
乙方違反上述第13條款,未按要求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或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未經驗收私自施工(以甲乙雙方籤認的驗收單為準),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3千元,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4、 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標準規範及甲方要求,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上(同甲方責任第6條內容)設定安全警示標誌。
15、 當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移交乙方後,乙方負責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進行日常維護,確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前,對因己方負責範圍內的分項工程或安全防護措施存在缺陷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6、 乙方除按第15條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還必須經常性的檢查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各類隱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對發現的各類隱患要及時處理,並將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
乙方需將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檢查情況或檢查記錄,每日及時向甲方進行書面彙報,以使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其安全責任區的隱患,保證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檢查職責或未發現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發現安全隱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時彙報或隱瞞不報,甲方即認為乙方能夠獨立解決該隱患,此類隱患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7、 當甲方按照甲方責任第9條要求,對乙方安全責任區的隱患提出整改要求後,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文字或口頭的整改要求,及時糾正本單位的安全隱患,並要以整改反饋單的形式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
乙方違反上述第17條款,未按甲方要求及時糾正隱患,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8、 乙方負責在安排本單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務前,派專人檢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安全防護措施、操作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有無安全隱患,若存在安全隱患,能夠內部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將隱患解決後方能安排工人作業,若需和甲方協調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反饋,待雙方共同將隱患排除後方準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業前未檢查有無安全隱患,或發現隱患不進行整改也沒有書面反饋給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組織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9、 乙方負責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械裝置、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質條件(範圍同甲方責任第4條),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質條件前,要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認真檢查物質條件能否滿足安全規定並保證己方安全生產需要,對於滿足己方需要的要與甲方履行交接手續,對於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須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後,履行交接手續後方準使用。
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不正確使用安全物質條件導致傷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物質條件發生缺陷等導致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本條闡述事項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電器裝置,未報請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進行檢測是否合格後即行使用,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9.2乙方人員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動用、亂開甲方機械裝置造成傷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機械時,訊號工或掛鉤工人違反操作規程操作造成傷亡事故。
20、 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產需要拆卸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協商一致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拆除後,乙方安全負責人員必須對該施工區域進行重點監控。
安全防護措施的拆除必須留存雙方籤認的書面記錄。
乙方違反上述第20條款,本單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1、 乙方負責為本單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護目鏡、手套等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不能以貨幣等非實物的方式代替,同時乙方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督促施工工人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乙方為工人配備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發放後,必須將發放清單及物品合格證明材料,交甲方備案。
乙方違反上述第21條款, 未向工人提供防護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護用品,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乙方工人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每發生一人次,處罰50~2百元,因上述原因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2、 乙方不得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和裝置,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裝置、電氣裝置、各類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範的要求,且受力效能、機械效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乙方對自帶的上述裝置、設施必須建立管理制度,並進行有效管理,裝置的安裝、使用、檢測和報廢必須符合相關標準。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自帶的裝置設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3、 乙方進行爆破、吊裝、土方開挖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派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乙方違反上述第23條款,進行上述作業時,現場無專人進行安全管理,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3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4、 乙方自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氧氣、乙炔、油漆、塗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並設專人管理和發放,同時要書面報甲方同意後,在樓外設專庫存放。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乙方使用上述物品時,必需按照相關規範和要求進行,嚴謹違章作業。
乙方違反上述第24條款,私自使用上述物品,或有違章行為,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管理不善導致的爆炸、火災等事故造成的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5、 乙方負責採購合格、衛生的食品及配料,並保證食品加工過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發生。乙方對本單位工人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26、 乙方負責督促本單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乾淨整潔及良好的住宿習慣,對於發生在工人住所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7、 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管理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或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25、26、27條款,存在採購食用不合格食品、生活區髒亂差、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時,每發生一次,處罰2千~1萬元。
28、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以下無法採取有效防護措施進行杜絕的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1非工作時間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處作業發生摔倒導致傷亡、挪動大件材料發生意外傷亡等;
28.2高處作業不繫掛安全帶,或系掛安全帶,但在摘帶移動作業位置時發生傷亡事故的;
28.3在現場或生活區吸菸,違章動用電氣焊、明火而發生的火災事故導致傷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並從防護拆除處摔落造成的傷亡事故。
29、 乙方在非允許施工時間內施工,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0、 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外,生活區外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規定、違法行為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1、 乙方必須服從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分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32、 乙方負責每月25-28號書面向甲方彙報本單位工人(含管理人員)傷亡事故情況,並不得瞞報事故。
(五) 事故處罰
乙方必須依據本協議要求,加強本單位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杜絕傷亡事故、火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乙方作業場所或生活區發生火情、食物中毒或人員傷亡事故,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發生火情,扣除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5千~5萬元,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扣除5千~5萬元,受傷一人,扣除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5千~10萬元,死亡一人,扣除工程款履約保證金50~100萬元。
(六) 其他事宜
1、 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工程合同的補充,與工程合同具備同樣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 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甲乙雙方責任的主要檔案,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 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後生效,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專案經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單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單位: 乙方法人單位:
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監督單位:____________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
作業方一:____________
作業方二:____________
為了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有關規定,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____________現場施工安全作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規定。經三方協商同意,制定此協議,三方遵照履行。具體條款如下。
1.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嚴格遵守機械製造行業、建築和安裝行業有關安全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2.施工方必須制定保證施工作業安全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備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檢查到位、措施到位。
3.施工方要對施工作業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強化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作業。
4.在同一區域或在同一地點或同一臺(套)裝置設施上作業時,施工雙方方必須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5.施工作業雙方要經常在施工中對安全問題進行溝通和協商,當施工中發生衝突和影響施工作業時,雙方要先停止作業,由各自的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
6.雙方在交叉作業施工前,應當互相以通知的形式告知對方本施工單位施工作業的內容、安排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7.施工方要施工作業中加強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解決,消除安全隱患。
8.發包單位負責對施工方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作業現場及環境的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安全技術要求,要對交叉作業地點派安全員進行監督管理,要對施工方定期進行檢查。
9.監督單位對一般施工作業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危險作業要派專人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協調管理。
10.協議各方在施工中要認真負責,共同做好交叉作業區域內安全工作。
11.該協議一式四份,四方各一份。
12.其他需註明事項:(根據需要填寫)。
監督單位:____________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
作業方一:____________
作業方二: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為了加強對租賃廠房和場所的安全管理,明確租賃雙方的安全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預防和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人身和財產的安全,租賃雙方就租賃廠房和場所簽訂以下安全管理協議:
一、租賃雙方概況:
1、出租方(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地址: 聯絡人: 電話:
2、承租方(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電話: 租賃廠房和場所地址: 租賃面積: 從業人數:
附屬設施裝置:
租賃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生產經營範圍:
二、租賃雙方的職責和義務:
(一)出租方的職責和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及特種裝置管理等規定,按照本協議各項條款,督促承租方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2、督促承租方制定和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
長效管理機制和相應的事故防範措施及應急處置預案;
督促承租方對所承租的廠房和場所內加強安全管理。
3、出租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對承租方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檢查,並向承租方書面通報出租方對其安全檢查的情況,督促承租方及時做好隱患整改工作;對隱患整改工作拖諉的承租方應開具書面整改通知書,責令並限期承租方立即整改;
承租方對出租方督促整改的隱患拒不履行整改,可能導致人身和財產危害的,出租方可提前終止租賃合同。
發現承租方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出租方應當及時勸阻並向所在地區的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專項監管部門報告。
4、承租方因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需要,向出租方提出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等方面的業務諮詢和其他需求時,出租方有義務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前堤下,給予承租方提供便利和業務諮詢或指導。
(二)承租方的職責和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本協議各項條款,具備相應安全生產資質和條件,並服從出租方對其安全生產的統一協調、監督管理。
承租方應根據出租方出具的書面整改通知書,應落實責任人員及時整改排除隱患,整改結束後應報出租方複驗備案。
2、租賃廠房和場所實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承租方法人代表即為承租方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在租賃廠房和場所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須符合租賃合同中規定的經營內容;如需變更,應事先徵得出租方同意並在租賃合同中給予變更後方可進行;
承租方不得擅自違規經營,嚴禁違法經營。
3、承租方必須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報警聯網裝置管理制度及防盜裝置設施制度,保險箱內夜間不存放超額現金。
4、承租方必須為所聘員工依法辦理用工手續並如實向出租方上報從業人數;承租方所聘員工(包括其家屬等)進出租賃廠房和場所,應辦理臨時出入證;如需在租賃場所留宿居住的,應事先徵得出租方同意並按上海市公安局的有關規定,辦妥臨時暫住證後方可留宿;留宿居住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出租方安全保衛等有關規章制度。
5、承租方保證不出現辦公、生產、生活場所“三合一”現象;
6、承租方應嚴格執行《消防法》,按規定配備有效完好的消防器材、應急照明、安全出口標誌,並落實專人定期檢查、做好記錄;制訂應急救援、疏散和滅火預案,定期對所聘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適時開展消防實戰演練;保證不在外牆窗戶上設定鐵柵欄,不在消防器材周圍和安全出口通道上堆物,確保消防安全出口通道暢通無阻。
7、正在使用的特種裝置經檢驗、檢測、驗收合格,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資格證書,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年檢和複審,並報出租方備案。
8、承租廠房和場所內的電器線路等裝修工程和裝置安裝應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和消防安全規定,嚴禁違章亂接亂拉電線和違章使用各類電加熱器;
如需增大用電量或對原有電器線路重新敷設、改造的,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同意、按規定辦妥有關手續後方可施工。凡涉及國家規定需審查驗收方可使用的裝置,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和破壞建築物結構;
9、承租方因生產經營需要,需要在其承租的經營場所內進行明火作業的,必須事先向出租方安全保衛部門和防火監督部門提出動火申請,經審批同意,並落實有關防範措施後,由持證人員按“十不燒”規定進行施工作業。
10、租賃區域內不得生產、經營、存放危險化學品,嚴禁裝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進入租賃區域;
11、租賃場所繫辦公用房的,嚴禁使用液化氣、電爐等裝置。
12、承租方不得擅自轉讓或轉租租賃的廠房和場所。
三、其他事項:
1、雙方應自覺履行本協議書中規定的有關條款,違反的一方必須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若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承租方應當按事故類別立即如實報告所在地的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專項監管部門及出租方。
出租方接到承租方事故報告後,亦應當按事故類別立即如實報告所在地的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專項監管部門及出租方的上級主管部門。
3、本協議經雙方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後生效;
4、本協議一式二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持一份;
5、本協議的有效期為: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人或代理人 法人或代理人
(簽字):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定的書面材料,下面是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是校車安全管理協議書範本,歡迎閱讀。
為了我校學生乘坐校車的絕對安全,保證校車的順利運營,確保學校安全工作的順利開展,讓家長同志們滿意放心,經校車公司、學生家長、學校三方研究同意,特簽訂《學生乘坐校車安全管理協議書》,具體規定如下:
一、校車公司職責:
1、組織效能安全、穩定,手續齊全、車況良好的校車用於接送學生。
2、保障校車的車輛執行狀況良好,駕駛員責任心強、素質良好。
3、校車必須保證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如遇特殊情況,要及時通知學校。
4、校車公司必須保證學生乘車期間的人身安全。
二、學校職責:
1、學校負責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引導學生遵守相關規則。
2、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校車管理檔案,包括校車安全監管的領導組織、制度、學生乘車登記表、校車登記表等有關的資料。
3、學校負責管理乘車學生出校上車前和下車入校後的安全。
三、學生及其家長職責:
1、學生乘坐校車,必須服從校車公司的管理;上學、放學沒有特殊情況,必須乘坐校車,有特殊情況者,必須預先報告班主任老師,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2、家長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引導學生遵守相關規則。
3、上學時,家長按照排定的接送點和接送時間,提前送學生到接送點候車,學生上校車後家長方可離開;放學時,家長按照校車到點時間,提前在接送點等候,如因天氣、路況等原因遲到的,請家長耐心等待。
四、如遇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門按國家相關條例進行處理。
相關責任方認定簽字校車運營單位:_____心校車公司
負責人簽字:
學校名稱:_____中學
校長簽字:
學生簽字:
家長(監護人)簽字:
_____中學
________年____月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
法律、法規,為了保證甲乙雙方生產安全,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承包工程概況
1、專案名稱:
2、專案地址:
3、施工範圍:
二、乙方資質及安全生產條件
1、乙方的資質名稱:
2、乙方的安全生產資質:
說明:乙方應將資質、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及其它安全生產相關資料原件送交
甲方稽核並對資料真實性負責,影印件交甲方備案。
三、乙方現場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乙方現場負責人: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
四、甲方的責任與權利
1、甲方收取乙方 元(大寫)人民幣作為乙方的安全施工保證金,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甲方財務部交納。
2、甲方有權審查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監督、檢查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在作業過程中甲方不承擔任何乙方的安全風險。
3、甲方有權審查乙方資質,對不具備資質或資質與工作內容不相符的,有權拒絕為其辦理任何施工手續。
4、甲方對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審批和檢查落實,對無方案、無措施的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有權停止施工作業,限期整改,並根據具體情況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區域、工作內容進行安全監督和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甲方有權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力或有隨時危及人身安全情況的,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的工作。
6、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情況進行檢查驗證,並進行備案管理。
7、對乙方的違章操作行為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的行為,甲方有權依據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獎懲辦法》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對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或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乙方合同。
8、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重大人身、裝置安全事故,甲方有權進行單方面組織調查處理;並有權要求乙方停工並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9、發生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有權向乙方追索賠償: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裝置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施工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
10、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
五、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1、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自覺遵守本協議。
2、乙方負責人是承包專案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協議工程安全生產負全責。
3、乙方應接受甲方對乙方安全生產資質的審查,按照甲方規定進行登記,辦理施工手續。
4、乙方應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及安全組織機構,設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健全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制及相應的安全獎懲辦法。
5、乙方的專案負責人、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並將崗位證影印件交送甲方備查。
6、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合法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有職業禁忌、患有妨礙工作病症的人員。嚴禁使用患有傳染病、精神病的人員。嚴禁使用身份不明的人員。
7、乙方應根據所承包工程專案的特點編制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現場臨時用電方案,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需經過甲方稽核通過。
8、乙方負責人及管理人員應自覺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同時要做好所屬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不得上崗作業。
9、乙方必須為所屬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並將保單影印件交給甲方備案。
10、乙方在施工作業中涉及危險作業時,應按照甲方制定的《高危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的規定辦理作業審批手續。
11、乙方應購置配備安全防護裝置和勞動保護用品,其使用要求符合國家標準,對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要求整改,並進行相關處罰。
12、乙方投入施工現場的全部機械裝置及各類工具,必須經檢驗合格,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遵守相關操作規程。
13、乙方應在作業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如因工作需要拆除的,事後必須及時恢復。
14、乙方要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工作,自覺接受甲方安全、環境監督和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甲方檢查後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應無條件按要求整改。
15、在工作過程中,若甲方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16、乙方應採取措施,控制或處理施工過程產生的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和噪聲對環境的汙染和危害。
17、乙方須及時或定期清理施工現場垃圾、廢舊物品,要做到工完場清。未做到工完場清的處以20__—10000元的罰款。因此造成公司支出額外費用的由乙方承擔。
18、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上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乙方應當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現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作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同時必須明確事故的責任主體為乙方,不得將經濟損失和矛盾轉移到甲方,不得隱瞞事故不報。
19、由於乙方進入甲方工作期間,因乙方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火災等事故、治安案件及刑事案件的,情節嚴重的交由政府有關部門處理。由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全部責任,並承擔由此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六、其它要求
1、乙方必須按規定的金額交納安全施工保證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死亡事故的,甲方有權扣除全部保證金作為乙方的違約金,如發生人員重傷事故的扣除保證金的50%作為乙方的違約金,如發生人員輕傷事故的扣除保證金的10%作為乙方的違約金。甲方扣除保證金的行為,並不能免除或減輕乙方對第三方和/或甲方的賠償責任。如在整個作業過程中無任何安全事故發生,工作結束後,安全施工保證金(不計息)在扣除甲方日常檢查罰款後全部歸還乙方。
2、如乙方的原因被政府處罰,其罰款從乙方安全施工保證金中扣除。若乙方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或乙方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等,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的承包合同,限期退出,並嚴禁重新錄用。
3、甲方與乙方在交叉作業時,雙方的規定或操作發生有衝突時,以甲方安全環保部制定統一交叉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為標準。
七、其他事宜
1、本協議作為承包(主)合同附件,與承包(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與承包合同一致,如果承包合同工期有變動,本協議期限也隨之變動,施工結束以後,本協議也一同解除。
2、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由各方進行了充分的協商。甲方已提請乙方對協議內容作全
面、準確的理解。甲方已應乙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作出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3、本協議簽訂後,因國家法規出現新的變化,可適當補充完善。
4、本協議由中材亨達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 日期:
總承包單位: 集團有限公司 (甲方)
分承包單位: 勞務有限公司 (乙方)
(一)承包工程專案
1、工程專案名稱:
2、工程地址:
(二)工程專案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開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三)乙方入場時,應由雙方有關人員協商辦理繳納保證金 元,並且明
1)甲方為乙方提供電源;
2)甲方為乙方提供方電纜、配電箱、開關箱、電錶箱,乙方自備所有用電裝置及工具,並應符合規範要求,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電;
3)甲方為乙方接好電錶箱,每月按電錶收費(每度電按1元計),並收取電損費10%,乙方要按時交納電費。若乙方不按時繳納電費,甲方有權停電。
4)乙方進場後,必須按TN-S系統佈線,達到三級配電二級保護,並無亂接亂掛現象,嚴格管理並服從甲方的監督否則出現觸電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責任。
5)乙方用電必須符合建築施工安全用電規範,遇到上級部門檢查應服從檢查需要,必要時採取臨時停電措施。
6)夜間臨時用的移動照明燈,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7)乙方不得私自接電所有動火必須執行動火審批程式。
8)所有接電必須有專案部專業電工進行操作。
9)電焊工必須配備齊全有效的防護用品。
10)嚴格執行我單位的安全管理。
11)若出現以上協議內容或規範要求的行為,將對分包作業隊進行處罰,由此造成的損失將從保證金里扣除,不夠的部分由乙方以現金形式交給甲方。
12)專案部安全員有權對分包單位的違規行為進行制止,有權執行停工、罰款等措施。
13)本協議訂的各項規定適用於甲、乙雙方,如遇到同國家和山東省的有關法規不同則按國家和山東省有關規定執行。
1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蓋章) 單位名稱 (蓋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法定代表人: (蓋章)
代表 (簽字)代表 (簽字)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承租單位: (簡稱甲方)
出租單位: (簡稱乙方)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減少與避免施工現場各類事故的發生,特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並與“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國家行業標準《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__)、《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005)與《北京市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DBJ101-62-20__)和20__年《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等相關規定。
一、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在簽訂“租賃合同”前要審查乙方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資料。
2、按照乙方提供的塔吊路基施工圖紙及技術條件要求進行施工,施工完畢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後填寫“路基檢驗記錄”並經甲方負責人簽字後,乙方才能立塔。
3、塔吊安裝完畢由安裝單位提供“北京市塔吊拆、裝統一檢查表格”(八張表)並經安裝單位(法人單位)蓋章後,甲方才能使用。
4、負責編制“塔吊(群塔)作業方案”,並經甲方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與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實施。
5、負責配備專業指揮訊號工(持有效的特種作業資格操作證),按操作規程負責塔吊訊號指揮工作,如需隔樓吊裝,要加配接力訊號指揮,對訊號指揮人員應配備訊號工服裝。
6、負責對塔司、訊號工、掛鉤工上崗前的培訓教育考核與“應知應會”考核,並根據“塔吊(群塔)作業方案”向塔司、訊號工、掛鉤工等進行書面安全交底,所有接受交底人員要履行簽字手續。
7、負責定期與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測定記錄,每月至少兩次定期檢查,遇有5級以上(含5級)大風及大雨後不定期檢查測定記錄,發現隱患及時通知乙方檢修。
8、負責彙總與整理甲乙雙方的塔吊相關資料。
9、未按上述1~8項條款履行責任,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有關責任及相關的經濟損失。
二、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下述資料:
(1)出租單位的相關資料
①出租單位營業執照(影印件蓋公章);
②塔吊租賃合同、安全管理協議書(原件);
③起重機械裝置統一編號、出廠合格證(影印件蓋公章);
④塔式起重機驗收檢驗報告(影印件蓋公章);
⑤塔式起重機安全檢驗合格證(影印件蓋公章);
⑥塔吊操作人員操作證(影印件蓋公章);
⑦塔吊維修保養制度(原件);
⑧塔吊出租單位自檢、月檢記錄,維修保養記錄,隱患整改記錄(塔吊使用後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
(2)拆裝單位的相關資料
①拆裝單位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影印件蓋公章);
②拆裝單位的“拆裝合同”(副本原件);
③塔吊拆裝安全管理協議書(影印件);
④拆裝單位的“塔吊安(拆)裝施工方案”,要有編制人、稽核人、審批人(企業技術負責人)簽字並蓋公章(原件);
⑤北京市塔吊拆、裝統一檢查表格”(八張表)原件;
⑥拆裝人員操作證(影印件蓋公章);
⑦對拆裝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及簽字手續;
⑧塔吊應急預案(蓋公章)。
2、根據向甲方提供的塔吊路基施工圖紙與技術條件要求對其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填寫“路基檢驗記錄”並經甲方負責人簽字後才能夠立塔。
3、塔吊安裝完畢後,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塔吊拆、裝統一檢查表格”(八張表)並經拆裝的法人單位蓋章後,方可交付甲方使用。
4、對進入施工現場塔吊拆裝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與做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並報甲方專職安全員一份存檔。
5、向塔司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並報甲方專職安全員一份存檔。乙方機組人員進駐現場後,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
6、對塔吊定期與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維修,並要求操作人員,每天要做好班前、班後的安全執行檢查與交接班記錄、如發現問題及時檢修,禁止帶故障執行與違章操作,將自檢、月檢記錄、維修保養記錄,隱患整改記錄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存檔。
7、乙方塔吊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十不弔”的原則與“安全操作規程”,禁止違章操作,有權拒絕甲方人員的違章指揮,
8、乙方未按上述1~7項條款履行責任,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與相關的經濟損失。
9、因塔吊裝置問題和塔吊在拆裝與進出場過程中,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三、本協議書中未明確的相關責任以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北京市政府與行業部門的相關規定為準。
四、本“安全管理協議書”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至塔吊拆除退場後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專案經理(簽字) (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確保工程順利完工,特訂立如下責任書。
1、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和半成品保護負總責,確保工程竣工驗收前不發生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火災等事故,並做好以下工作:
①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現場專門值班人員,完善安全措施,對施工人員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真正把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落實到全人員、全時間、全過程、全方位。
②乙方必須按jgj59-99安全檢查標準管理施工現場,每週檢查一次,並留有記錄。
③乙方必須嚴格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所有相關方的要求,實施並保持安全管理體系的高效執行。
④乙方必須保證安全資料齊全,做到有施工方案(措施),安全交底分部位、分工種針對性強,施工人員進場要進行安全培訓等。
2、甲方成立現場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對乙方現場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3、甲方自月日起補貼乙方元/天,作為值班費用。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安全意識,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明確責任,保證安全生產,使施工能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合同。
1.位職工都應自覺遵守施工隊的各項規章制度,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嚴禁違章作業,對於違章作業造成的一切後果,由違章者自負。
2.於施工隊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
3.遵守安全紀律。
4.認真執行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5.服從工地的安全檢查及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指導工作。
6.為保證安全生產、有以下違紀現象工地給予處理。
(1)安全帽佩戴不規範或不戴安全帽,發現一次罰款_______元。
(2)對於工地打架鬥毆現象,視情節罰款_______元,情節嚴重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3)在工地偷竊集體及個人財物,扣除工資、嚴重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4)施工現場要保持工完料盡地清、道路通暢。
7.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施工隊: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國石化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九江石化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九江石化禁菸區禁菸管理規定》等法律、制度要求為加強對甲方禁菸區的防火安全管理,嚴肅處理違法違紀行為,確保甲方安全生產和職工的人身安全,協議如下:
1、協議生效一週內,乙方向甲方財務部門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50000元。拒不按時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者取消其准入資格。
2、乙方應將施工人員名單交付甲方消防管理部門,每年接受一次甲方消防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實施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如有人員更換,應及時報告甲方消防管理部門。拒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扣除乙方安全風險抵押金5000元,乙方在一週內補齊安全風險抵押金全額。
3、嚴格執行《中國石化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十大禁令》和《九江石化禁菸區禁菸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考核處罰。
4、乙方在承接甲方消防工程專案時,應先將相關的專業資質證件報甲方消防管理部門稽核。否則取消該單位的承攬資格,並全額扣除乙方的安全風險抵押金。
5、乙方承接的甲方建築工程和裝修工程施工圖紙的消防設計經公安消防部門稽核後,不得擅自改變,確需變更的須經公安消防部門同意,由設計單位出具變更通知書。否則全額扣除乙方的安全風險抵押金。
6、乙方應嚴格執行《九江石化禁菸區禁菸管理規定》,主動接受甲方對禁菸區組織的不定期檢查。乙方人員在禁菸區吸菸的,甲方除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外,及時通知乙方,全額扣除乙方安全風險抵押金,並取消乙方准入資格;乙方人員攜帶香菸火種進入禁菸區的,甲方除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外,及時通知乙方,扣除乙方安全風險抵押金__年。
7、未盡事宜參照九江分公司管理體系有效檔案執行。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__年月日__年月日
甲方:_______現代教育發展中心(_______教育網)
乙方:
_______教育網是_______省教育廳直接領導的全省公共教育計算機網路,其目的是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路通訊技術,實現校園網間計算機連網、資訊資源共享,促進教育與社會雙向互動服務,其服務物件主要是我省的教育、科研機構和全社會教育需求。_______教育網的所有接入、使用單位必須簽署本項協議,並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一條?總則?(一)_______教育網接入、使用單位的所有工作人員和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
(二)_______教育網的所有工作人員和使用者必須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不得利用計算機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資訊。
(三)在_______教育網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路使用者、破壞網路服務和破壞網路裝置的活動,這些活動包括(但並不侷限於)在網路上釋出不真實的資訊、散佈計算機_____、使用網路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路資源等。
(四)_______教育網的單位使用者應設立網路安全員,負責相應的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工作。
(五)_______教育網定期對相應的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的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教育。
(六)_______教育網責成各接入、使用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於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凡涉及_____的資訊嚴禁上網。
(七)_______教育網的所有使用者有義務向網路安全員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資訊。
(八)_______教育網的有關工作人員和使用者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
第二條?接入管理
(一)接入_______教育網的連網、使用單位和使用者必須遵守_______教育網制定的規定和制度,按時繳納有關費用。
(二)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和使用者不允許在網頁上刊載與己無關的廣告資訊。
(三)與_______教育網中止連網接入、使用的單位和使用者必須把相應的ip地址、專用電子郵箱和網際網路址退還。
(四)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_______教育網管理辦法》的規定,不允許發展授權範圍以外的任何使用者。
(五)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必須設立管理人員對網路進行嚴格管理;必須設立網路安全員,負責相應的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工作,儲存網路執行的有關記錄。網路安全員要指導系統管理員和使用者對於各自負責的網路系統、計算機系統和上網資源進行管理。
第三條?資訊管理
(一)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必須定期對相應的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的檢查和教育。
(二)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和使用者必須對於自己的上網資訊負責。涉及_____的資訊嚴禁上網。
(三)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和使用者有義務向_______教育網和有關部門報告網路上的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資訊。
(四)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和使用者必須遵守智慧財產權的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五)_______教育網有權對所有上網資訊決定是否刊載和登入,有權決定是否延長和終止網上所刊資訊。
第四條?懲罰條例_______教育網對違反本條例的接入、使用單位和使用者進行警告、停止網路連線、使用,直至訴諸法律。
甲方:_______現代教育發展中心(_______教育網)
蓋章:
負責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
聯絡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
蓋章:
負責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
聯絡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使用日期:
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和雙方《全面委託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規定,就位於安全管理責任事宜,簽訂本協議書。以完善安全管理責任,明確管理職責,確保的安全。
一、甲方責任
1、確定本單位明確的安全管理責任人,負責與乙方人員聯絡,並對乙方工作進行監督。
2、為符合消防設計要求的建築物,並經消防驗收取得消防驗收合格證。
3、按時的將的大樓本體,內部的大型裝置、設施等進行保險。
4、甲方在乙方按照租戶規約進行管理服務時,甲方需明確的公開的支援乙方正當合法的管理,不得以任何藉口迴避。
5、支援乙方開展合法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責任
1、作為負責安全管理的單位,直接負責並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並承擔包括消防安全在內的各項安全責任。
2、乙方派駐該專案的總經理是本購物中心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安全責任的管理。
3、乙方應當履行下列全面的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
(1)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
(2)日常治安管理和監督工作;
(3)食品衛生和公共環境衛生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
(4)紅線區域內交通安全管理及監督工作;
(5)建築及設施裝置(含執行)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
4、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應做到:
(1)制定並落實各類安全管理措施、各項應急預案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或程式。
(2)設立安全管理委員會,成立義務消防隊伍,落實安全管理組織架構,按政府相關規定認真開展各項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
(3)建立並執行安全責任日常檢查、考核和獎懲制度。
(4)開展消防、治安、食品衛生(公共環境衛生安全)、交通安全、房屋及設施裝置執行安全的宣傳教育和知識培訓,定期進行技術訓練。
(5)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及早發現並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5、針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應做到:
(1)按國家及消防主管部門的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並指定專人負責日常的維護管理,保證正常有效使用。
(2)按國家及消防主管部門的規定設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
(3)保證疏散通道暢通,不得在營業和工作期間以任何形式封閉、堵塞安全出口。
(4)消防值班人員、巡邏人員堅守崗位、忠於職守,不得擅離職守。
(5)火災發生後,按規定及時報警,按照預案採取措施,迅速組織撲救和疏散。不得不報、遲報、謊報、瞞報火警火災。
(6)火災撲滅後,保護現場,接受調查。
(7)對工作人員,至少每季度培訓一次消防知識和技能。
(8)嚴格執行動用明火的管理制度。營業期間禁止動用明火施工。非營業期間使用明火施工時,要做登記,檢查施工人員的相關證件。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用明火區域內易燃物,配置滅火器,保證消防安全。
6、在治安管理中,要做到:
(1)在主要出入口全天24小時派駐專人值守。
(2)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處所之外適當位置設定明顯的警示、提示標誌,並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3)24小時對重點部位和樓內、外通道進行巡邏及治安檢查,做到有計劃、有記錄。
(4)發生治安案件應及時採取措施防範事態的擴大,及時報警,並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5)治安案件發生率低於投標檔案規定。
(6)對進出的物品及進出人員進行管理,如存在可疑物品及人員,應即刻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
7、交通及停車管理中,應做到:
(1)在紅線區域範圍內有完善的機動車行駛和存車管理制度和方案,並有效執行該制度和方案。
(2)對進入車庫的車輛進行登記、發放憑證,憑證放行。
(3)對長期存放的車輛應簽訂存車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8、對食品衛生(環境衛生安全)管理中,
(1)應按衛生防疫部門的相關規定對餐飲行業進行證照資質檢查。
(2)定期查驗從業人員健康證。
(3)定期檢查餐飲區內衛生及蟲害情況。對不符合衛生規定的現象按規約進行查處。
(4)制定並執行各項公共衛生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5)按規定對公共區域內進行蟲害消殺防疫。
(6)定期督促租戶查驗廚房排煙機和煙道的衛生和油煙情況,防止火災發生,並要求租戶提供有消防部門審批專業資質的公司清洗煙機等記錄。
9,在相應裝置,設施的免費維保期限內,非乙方責任造成的裝置設施故障,乙方應及時通知維保單位進行維保。如維保單位未準時處理,則乙方應及時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三、法律責任
1、由甲方原因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的,由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2、由乙方原因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的,由乙方在責任範圍內承擔行政、民事責任。同時,甲方有權依據雙方簽署的物業服務合同,可按下列方法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直至解除物業服務合同:
第一次書面警告,限期整改;
第二次收取違約金————元;
第三次收取違約金————元;
第四次解除物業服務合同。
3、由於乙方管理、監督不善,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的,情況較輕時按物業合同條款由甲方收取乙方違約金;
情況嚴重或導致政府管理部門處罰的,給甲方在安全方面造成不良記錄和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終止物業服務合同。
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後30日內須完成並向甲方提交本協議第二條中所規定的管理制度、措施、應急預案、安全操作規程或程式等檔案(需加蓋乙方印章),並配置相應器材;否則,甲方有權收取乙方違約金。
4、如乙方未履行或未盡到本協議第二條之責任及未按照依據本協議第二條所制訂的各項管理制度、措施、應急預案、安全操作規程或程式等檔案執行,導致發生安全事故,則由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行政、刑事、民事責任。
5、甲乙方所簽署的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的,則本協議在乙方實際退出之日終止。
6、乙方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每個月就本協議確定內容的實施情況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供甲方審查。
7、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書面質詢、改進意見及書面彙報工作情況,乙方應在甲方所要求的時限內給予改進並予以書面回覆;否則,甲方有權收取乙方違約金。
8、若因雙方履行本合同的行為/違約造成對方與其他任何第三方發生訴訟,或/及對其他第三方承擔債務或賠償,則應承擔對方與其他任何第三方發生訴訟的費用(含受理費、律師費、鑑定費等)及對第三方承擔的債務或賠償。
9、雙方應當對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披露或傳播。否則,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確定的月包乾物業費金額的3%支付違約金給對方,並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應按照對方的要求限期消除影響。
四、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執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月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甲方:
乙方:分包法人單位全稱 專案經理部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施工許可證上的工程名稱工程的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 說明
1、 甲乙雙方存在正式合同關係,甲方為總包,乙方為分包。
2、 施工期間,甲方授權 同志為本工程己方專案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 ,乙方授權 同志為本工程己方專案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 。上述甲乙雙方專案負責人全權負責各自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員發生變更,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並留下書面變更記錄。
3、 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
4、 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5、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作為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6、 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二) 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 甲乙雙方分別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體系。
2、 甲乙雙方作為法人單位均應當分別履行的責任主要包括:
1) 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 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 建立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 健全並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 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並確保實施;
6) 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 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並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 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範、做好防護措施;
9) 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 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 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制定施工現場總的安全生產管理各項制度,規範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甲乙方之間、乙方同其他分包單位之間的關係。
2、 甲方負責根據工程現場情況及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並負責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變更乙方的安全責任區。
甲方要儘可能以書面的形式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並由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別留存,無法書面明確的安全責任區按安全責任區的劃分原則確定。
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見乙方責任第7條
3、 甲方負責編制工程總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項施工方案中適應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及時進行審批、下發給相應的乙方;
對於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專案,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0條。
4、 甲方負責根據工程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機械裝置、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以及用於腳手架、臨邊、洞口、交叉作業等處安全防護設施的物資(統稱為安全生產物質條件,具體範圍以雙方合同為準)。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質條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員傷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5、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書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員,並由雙方管理人員簽字確認。
甲方進行的交底側重於解決“物的不安全狀態”隱患,具體交底範圍包括:工程採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裝置的技術性能;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樓板、屋面、陽臺等臨邊防護、通道口防護、預留洞口防護、電梯井口防護、樓梯邊防護、垂直方向交叉作業防護、消防器材佈置、機械防護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總包承擔相應責任。
對於“人的不安全行為”方面的隱患的解決,由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操作規程或標準規範對乙方人員的操作行為進行安全交底,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2條。
6、 甲方負責根據相關規定,明確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上設定安全警示標誌的要求。
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上主要包括: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樑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
7、 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相關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各項驗收工作,驗收工作必須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需要進行安全生產驗收的工作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安全生產驗收工作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入場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的驗收工作等。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範圍執行國家相關規範要求,需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範圍由甲方確定,具體範圍見附表1。
8、 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第三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應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安全責任區需交接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項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護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項工程範圍執行國家相關規範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護措施範圍同第7條內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責任區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9、 為督促和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進一步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各類隱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頭形式要求乙方及時整改,並可依據本協議對乙方給予處罰。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檢查並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和範圍內隱患未及時得到消除導致的事故不承擔主要責任。
10、 當乙方根據本協議乙方責任第16 條、第18條要求,書面提出某作業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導致無法施工時,甲方負責和乙方共同協商,消除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保證施工工人的安全,隱患消除完畢,需留存相應的資料,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11、 為督促和協助乙方開展安全教育,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後,與乙方共同對其施工工人進行一次入場安全教育(教育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還應在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現場負責人應對甲方每次進行的教育記錄進行籤認。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工人進行的安全教育並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事故人員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擔主要責任。
12、 甲方有權對於乙方施工人員在生產工作中的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甲方有權對不滿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員提出更換。
13、 甲方對乙方落實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落實合同及本協求情況,有權進行監督,對乙方違法行為有權進行舉報,對違反合同及協議的行為,有權及時制止,同時,因乙方違法或違反合同、協議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有權進行索賠。
14、 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總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四) 乙方責任及違約處罰
1、 乙方現場負責人必須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授權委託書,同時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乙方使用不滿足上述條件的人員對現場進行管理,本單位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 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人員有變更時,必需書面告知甲方安全主管,並經甲方安全主管同意後,方可更換人員,未經允許變更人員或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 乙方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置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施工人員50人以下的,應當設定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設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並不少於3人。
乙方上述人員配置不到位或無證上崗,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1、2、3條款,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
4、 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工人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同時,乙方進入本工程現場,必須向甲方提供準確的現場施工工人名冊交甲方管理人員,施工過程中臨時調整人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傷亡事故,若事故者未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冊不符合,不論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5、 乙方應保證本單位工人身體條件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員,由於乙方工人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員,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4、5條款,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
6、 乙方不得將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轉包,乙方違反本規定,發生在非法轉包單位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首先向甲方提出關於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申請,確定責任區後,要和甲方履行簽字手續。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經甲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即開始施工,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為:施工區以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乙方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辦公區和生活區以乙方人員辦公、生活的區間為責任區域。
8、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服從甲方關於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乙方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9、 乙方負責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場前,做好本單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級、專案級、班組級 “三級安全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並及時組織受教育人員的考核,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乙方還必須對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開展一次),並留下教育資料存檔。
乙方需將對工人開展的“三級安全教育”、考核記錄在完成考核後三日內,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備案,並留書面記錄,甲乙雙方分別留存。
乙方違反上述第9條款,未按照規定對施工工人開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0、 對於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專案,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須制定符合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按程式進行審批,同時乙方負責組織實施方案。由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實方案導致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1、 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責任區內,合理組織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張、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式,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2、 乙方負責根據標準、規程、操作規程、甲方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對下屬每一位施工工人進行側重於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為”隱患的安全交底,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違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應急措施等,務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護的知識,並負責督促工人執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須採用書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須在交底上簽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單位分別留存一份,同時,乙方還必須在交底簽字完畢後一日內,報甲方一份進行備案。
乙方違反上述第12條款,施工人員未接收安全技術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2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3、 乙方負責按照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甲方簽發的技術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時做好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施工、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等安全生產工作。
對於相關標準、規範及甲方要求進行驗收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乙方按標準做到位後,在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進入工作面之前,必須填寫報驗表,書面報甲方進行驗收,待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並履行驗收簽字手續後,方可進行後續工序的施工。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分別留存報驗資料和驗收資料。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範圍,同甲方責任第7條內容。
乙方違反上述第13條款,未按要求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或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未經驗收私自施工(以甲乙雙方籤認的驗收單為準),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3千元,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4、 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標準規範及甲方要求,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上(同甲方責任第6條內容)設定安全警示標誌。
15、 當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移交乙方後,乙方負責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進行日常維護,確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前,對因己方負責範圍內的分項工程或安全防護措施存在缺陷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6、 乙方除按第15條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還必須經常性的檢查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各類隱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對發現的各類隱患要及時處理,並將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
乙方需將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檢查情況或檢查記錄,每日及時向甲方進行書面彙報,以使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其安全責任區的隱患,保證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檢查職責或未發現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發現安全隱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時彙報或隱瞞不報,甲方即認為乙方能夠獨立解決該隱患,此類隱患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7、 當甲方按照甲方責任第9條要求,對乙方安全責任區的隱患提出整改要求後,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文字或口頭的整改要求,及時糾正本單位的安全隱患,並要以整改反饋單的形式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
乙方違反上述第17條款,未按甲方要求及時糾正隱患,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8、 乙方負責在安排本單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務前,派專人檢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安全防護措施、操作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有無安全隱患,若存在安全隱患,能夠內部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將隱患解決後方能安排工人作業,若需和甲方協調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反饋,待雙方共同將隱患排除後方準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業前未檢查有無安全隱患,或發現隱患不進行整改也沒有書面反饋給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組織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9、 乙方負責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械裝置、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質條件(範圍同甲方責任第4條),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質條件前,要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認真檢查物質條件能否滿足安全規定並保證己方安全生產需要,對於滿足己方需要的要與甲方履行交接手續,對於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須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後,履行交接手續後方準使用。
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不正確使用安全物質條件導致傷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物質條件發生缺陷等導致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本條闡述事項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電器裝置,未報請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進行檢測是否合格後即行使用,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9.2乙方人員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動用、亂開甲方機械裝置造成傷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機械時,訊號工或掛鉤工人違反操作規程操作造成傷亡事故。
20、 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產需要拆卸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協商一致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拆除後,乙方安全負責人員必須對該施工區域進行重點監控。
安全防護措施的拆除必須留存雙方籤認的書面記錄。
乙方違反上述第20條款,本單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1、 乙方負責為本單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護目鏡、手套等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不能以貨幣等非實物的方式代替,同時乙方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督促施工工人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乙方為工人配備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發放後,必須將發放清單及物品合格證明材料,交甲方備案。
乙方違反上述第21條款, 未向工人提供防護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護用品,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乙方工人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每發生一人次,處罰50~2百元,因上述原因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2、 乙方不得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和裝置,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裝置、電氣裝置、各類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範的要求,且受力效能、機械效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乙方對自帶的上述裝置、設施必須建立管理制度,並進行有效管理,裝置的安裝、使用、檢測和報廢必須符合相關標準。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自帶的裝置設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3、 乙方進行爆破、吊裝、土方開挖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派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乙方違反上述第23條款,進行上述作業時,現場無專人進行安全管理,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3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4、 乙方自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氧氣、乙炔、油漆、塗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並設專人管理和發放,同時要書面報甲方同意後,在樓外設專庫存放。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乙方使用上述物品時,必需按照相關規範和要求進行,嚴謹違章作業。
乙方違反上述第24條款,私自使用上述物品,或有違章行為,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管理不善導致的爆炸、火災等事故造成的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5、 乙方負責採購合格、衛生的食品及配料,並保證食品加工過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發生。乙方對本單位工人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26、 乙方負責督促本單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乾淨整潔及良好的住宿習慣,對於發生在工人住所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7、 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管理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或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25、26、27條款,存在採購食用不合格食品、生活區髒亂差、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時,每發生一次,處罰2千~1萬元。
28、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以下無法採取有效防護措施進行杜絕的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1非工作時間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處作業發生摔倒導致傷亡、挪動大件材料發生意外傷亡等;
28.2高處作業不繫掛安全帶,或系掛安全帶,但在摘帶移動作業位置時發生傷亡事故的;
28.3在現場或生活區吸菸,違章動用電氣焊、明火而發生的火災事故導致傷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並從防護拆除處摔落造成的傷亡事故。
29、 乙方在非允許施工時間內施工,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0、 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外,生活區外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規定、違法行為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1、 乙方必須服從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分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32、 乙方負責每月25-28號書面向甲方彙報本單位工人(含管理人員)傷亡事故情況,並不得瞞報事故。
(五) 事故處罰
乙方必須依據本協議要求,加強本單位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杜絕傷亡事故、火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乙方作業場所或生活區發生火情、食物中毒或人員傷亡事故,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發生火情,扣除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5千~5萬元,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扣除5千~5萬元,受傷一人,扣除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5千~10萬元,死亡一人,扣除工程款履約保證金50~100萬元。
(六) 其他事宜
1、 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工程合同的補充,與工程合同具備同樣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 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甲乙雙方責任的主要檔案,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 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後生效,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專案經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單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單位: 乙方法人單位:
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在安拆過程中的施工安全順利進行,專案部就施工安全方面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對乙方在本單位的施工範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職責。
2、甲方對乙方的安裝資質及塔吊的安裝告知書、檢測報告、塔吊使用證等其他證照進行審查或溝通,對乙方的安裝拆卸人員發現有未成年工、童工等與《勞動法》相違背的人員進行清除,並作出罰款等處理。
3.甲方要對乙方進行現場安全教育,講解國家、企業的安全方針、政策、規範、制度、等條例,監督對乙方施工的安全交底,同時檢查乙方的交底執行情況。
4、乙方所有安裝拆卸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熟悉機械的安全效能;施工前,施工負責人要向操作人員做專項技術安全交底,並下技術指導書。
5、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必須服從安全員的監督,必須正確佩戴個人安全防護用品,不得擅自拆除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違者進行處罰,對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責任。
6、參與安裝塔機的指揮員、司機、電工、起重工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7、安裝前,應對塔身機構、繩輪系統、傳動電氣系統進行仔細檢查,有安全隱患不得安裝,保險限位齊全可靠。
8、安裝塔機時,必須按照技術要求和標準嚴格執行,不得隨意互換和偷工減料,不得隨意改動安裝工藝,各種螺絲、繩卡要達到安全技術要求,不得用替代品。
9、頂升時,上部必須保持平衡,有故障時,應先排除故障後,在進行頂升和安裝,四級以上風不允許頂升。 10、登高人員必須配帶安裝帶、工具袋,工具和螺栓要抓牢不得掉落裝於工具袋中,不允許隨便拋擲。
11、登高人員必須經過體驗、身體合格方可登高。
12、全體施工人員要聽從統一指揮、統一思想、統一行動,看明訊號後,再進行操作。
13、遇大雷雨、暴風等惡劣氣候時,一律停止作業。
14、所有安裝人員絕不允許在安裝拆卸塔機期間喝酒,要保持足夠的睡眠,保持清醒的頭腦,精力充沛,完成安裝任務。
15、安裝和拆卸的過程中嚴格按照施工方案以及塔吊出廠說明書的技術要求進行作業。乙方必須建立安全保證體系,有專職安全員,由甲方統一管理。
16、乙方安全員要組織搞好班前安全活動,作好記錄,隨時接受甲方檢查。
1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企業制定的關於安全生產、現場文明施工、安全消防管理等的規章制度,對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及下發的整改通知單要及時進行整改、反饋、確保安全施工。 18、乙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
以上各項管理規定必須嚴格遵守,如因不遵守或違背本部管理規定違章作業所發生的一切後果包括甲方所有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責乙方任何責任損失。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簽約地址: 簽約 時間:年月日
注: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