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議,本工程由乙方負責為甲方進行院 內 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本著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和 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內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內容包括苗木、土方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的大包乾式承包。
3、園林綠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種、數量、規格按配 置方案。
二、工程造價:
乙方按工程施工範圍、施工提交一份工程預算書,按園林建築、綠化Ⅱ類工程標準收取,人工、材料、機械調差按施工期間有關檔案執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元(大 寫 元整)。注:附價格表一份。
三、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甲方初驗合格後付工程款的90%款額,剩餘款 額保活期滿一次性付清。(保活期一年)
四、雙方責任:
1、施工中甲方應對乙方提供地下埋伏線路及管路有關
2、花苗成活率不可控制,乙方應及時更換。
(一)甲方責任:
1、甲方無償給乙方提供水源、電源。
2、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辦理結算。
(二)乙方責任:
1、按施工有關施工技術規範進行施工。
2、承擔綠化工程完工後保養責任,保證綠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
3、工程竣工後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簽字生效,各執二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部頒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程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經雙方商定,特簽訂如下合同條款: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及承包範圍:
1·2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養護期 年 總日曆工期: 工作日
1·3質量等級
1·4合同價款:(大寫)¥
第2條 甲方工作
2·1施工現場具備開工條件的要求,甲方負責清理綠化施工現場的建築物、及其他垃圾影響綠化施工的其他雜物。
2·2負責協調施工過程中及養護期內的電源和水源。
2·3盡一切可能為乙方提供便利,並負責協調解決乙方施工管理工作中所遇到的穿插配合和工種統籌問題。
2·4為乙方提供地下管網線路資料及保護要求。
2·5確保乙方施工和養護人員不受外界侵擾,保證施工人員的安全。
2·6遵守合同條款、準時支付乙方款項,否則影響工期和乙方誤工費由甲方承擔。
第3條 乙方工作
3·1本工程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不允許轉包和分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3·2按照招標檔案、施工圖紙及標書附件上要求的樹種、規格、數量及種植規範施工,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各項工程。
3·3本工程所有樹種栽植後乙方要精心管護,不得出現緩苗,以保證綠化效果。
3·4必須遵守有關安全操作規範及有關規章制度。確保施工現場環境衛生,不得汙染其他建築物、構築物。
3·5施工過程中應按照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等的保護要求,並保持一定距離。
3·6乙方不按時完成施工及養護,責任由乙方全面負責。
第4條 工程驗收
4·1喬、灌木成活率要達到95%,養護期滿後成活率要達到100%。 4·2工程驗收分階段進行,所有工程完工後進行初驗,為第一次驗收,養護期滿後一週內,乙方邀請甲方對工程進行最終驗收。
4·3在工程施工和養護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和補種,費用由乙方承擔。
4·3·1樹木主幹、主枝記主要部分損傷或枯死的;
4·3·2苗木規格未達到要求的
4·3·3樹木有明顯偏冠;
4·3·4病蟲害發生嚴重的;
4·3·5其他影響觀賞效果及不符合設計要求的。
4·4全部工程竣工後7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資料和報告,甲方在接到資料和報告後7日內做出驗收報告。
第5條 工程量核實確定
5·1單項完工5日,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量完成情況報告。 5·2甲方在乙方提交報告的7日內確定工程量,逾期可視為同意乙方的報告。
第6條 工程款支付
6·1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 定苗款。
6·2工程完工後,第一次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 。
6·3養護期滿,終驗合格,付清全部款項。
第7條 工程變更
7·1施工過程中,對於工程設計確需變更時,乙方憑甲方及設計人員簽訂認可的變更手續實施變更。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按照批准的設計變更具體結算。
第8條 養護
8·1綠化養護範圍
8·2綠化養護內容
8·2·1做好喬灌木的病蟲預測和防治工作,發現病蟲害及時施藥,保證綠化成果。
8·2·2對弱苗、差苗要適時進行施肥。
8·2·3草坪的修剪,每年不少於6次,綠籬、球類的修剪要保證新梢不超過6cm。
8·2·4落葉喬木大型花灌木冬季進行塗白,常綠樹冬季要進行纏草繩防寒。
8·2·5保證綠地及人行道方磚內無雜草、無垃圾,清潔衛生。 8·2·6遇乾旱要及時澆水。
8·3綠化養護費用按照實際養護面積,每平方米 元。
8·4綠化養護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9條 違約責任
9·1不能按合同及時完工,每延遲一日,乙方須支付總造價的5%違約金。
9·2施工及養護過程中,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終止合同,否則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15‰的違約金,剩餘工程價款不予支付。
9·3甲方應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否則應按銀行利息結算。
第10條 爭議
10·1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11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11·1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在雙方完成約定的全部工程內容後即告終止。
第12條 其他
12·1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12·2未盡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電話: 賬號: 電話:
年 月 日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釋出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專案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工程開工竣工時間:本工程自20xx日竣工。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2條 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3.1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姓名 3.2乙方派駐工地代表姓名 3.3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對方,並明確指出交接時間、許可權。
第3條 甲方責任
4.1甲方在開工前應取得並提供正常合法的該專案建設的相關手續,保證該專案能正常施工。
4.2甲方在開工前完成場地三通一平工作,保證乙方能如期順利進場施工。
4.3對本工程材料的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和驗收;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
4.4提供施工水源,電源並接至預定位置。施工期間用水用電由乙方負責,竣工驗收後園林用水用電由甲方負責。
4.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協調好周邊的一切矛盾。
4.6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期支付工程款。
第4條 乙方責任
5.1 按雙方確定的施工圖施工和完成工程,並修補其中的缺陷。
5.2 保障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相關規定。
5.3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應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5.4乙方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進行施工。
三、工期
第5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6條 工期延誤
7.1 在乙方無違約行為的情況下,由於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未能按雙方約定時間確定施工方案和提供施工條件:
(2)甲方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因工程量變化(增加超過10%)或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
(5)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停工;
(6)不可抗力及自然災害;
(7)甲方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它情況;
7.2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3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監理方提出報告。甲方在收到報告後7日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7條 工程款支付
10.1乙方進場施工5日內,甲方按合同撥付工程總造價(萬元)作為乙方進場施工準備費用,用於工人進場、施工材料的基本費用。
10.2 乙方完成工作量30%,甲方撥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30%
10.3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甲方撥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40%
10.4本工程不包含養護、不包含施工中用水用電費用。
四、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8條 竣工驗收
1.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簽字。
五、違約與爭議
第19條 違約與爭議
13.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應以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第10條 爭議解決方式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雙方之間出現的任何爭議應儘可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西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1條 合同解除
16.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6.2在乙方未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乙方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過30日,甲方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16.4合同按司法程式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 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6.5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12條 修改
如果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需要作出任何變更,則雙方應友好協商以尋找全程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只能通過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正式書面檔案的方式修改。
第13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20.1本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20.2本合同在雙方完成了相互約定的工作內容後即告終止。
第14條 合同份數
21.1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第15條 附件
22 . 1經雙方確認的施工圖;
22. 2工程預算書。
22. 3附件經雙方確認後與本合同兼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建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將下列工程任務委託乙方進行施工承包,為明確雙方責任,特制定本合同,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及建設地點:
1、 工程名稱:南陽市宛城區郭店國小校園綠化工程
2、 建設地點:南陽市宛城區溧河鄉郭店國小
二、工程範圍:園林綠化種植,園林景觀水電施工,園林景觀土建施工,園林綠化養護。
三、工程總造價:
乙方上報預算總價(含稅)為 壹佰貳拾陸萬捌仟肆佰元 (¥ 126.84萬 元),確定最終含稅合同總價為: 壹佰叄拾伍萬肆仟陸佰元 (¥ :135.46萬元)。
四、工期:工期為: 40 天 20xx 年 3 月 5 日至 20xx年 4 月14日。
五、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甲乙雙方負責完成的工作:
a) 甲方負責完成的工作:
i. 在開工期間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為乙方提供生活及施工水電介面;負責為乙方駐地提供場地,其辦公或生活用房搭設費用由乙負責。 ii. 甲方委派 同志為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理、督促乙方按規定搞好各項技術資料報表整理及處理其它事宜。 b) 乙方負責完成的工作:
i. 乙方委派 同志為工地代表,負責在開工前三天內完成組織施工圖會審、編制詳細的施工計劃,並送交甲方,經甲方確認後,作為乙方施工及甲方檢查監督執行施工進度的依據。
ii. 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專案,服從甲方現場人員及監理的指導。
iii. 自覺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愛護公物,不損壞甲方設施;在甲方指定的水電介面處安水、電錶,並負責交納水電費。
七、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設計施工圖紙,施工技術規範進行施工。 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及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八、工程變更:
在工程施工中,如果有合同以外的變更專案或預算中漏項的情況,採用以下方式:
1.變更增減工程量由甲、乙雙方按實際發生量確認;
2.變更專案單價首先參照原合同預算報價中的相同或相近似的單價執行,如果原合同預算報價中沒有可參照的專案單價,由甲、乙雙方根據市場價協商確認。
3.變更專案金額一起併入工程決算中。
九、工程驗收及竣工結算:
a) 所承包工程全部完工後,由甲方根據雙方確認工程報價書中所列專案、設計施工圖紙及國家相關施工技術規範進行竣工驗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無償返工,直到符合要求為止。
b)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雙方在竣工工程驗收證明書上蓋章,同時乙方將全部技術檔案資料移交給甲方。
c)雙方在竣工工程驗收證明書上蓋章後,乙方在15個工作日內將竣工資料和竣工結算書上報甲方稽核;甲方在15個工作日內將竣工結算稽核完畢。
十、養護期:該工程養期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開始計算,養護期為 壹 年,如在養護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十天內派出人員進行處理。
d)本工程至 20xx 年 10 月 15 日養護期滿,苗木成活率未達到相關標準要求。在養護期間乙方應對死亡的苗木進行補植。
十一、合同款項支付:
工程完成到 30% 時支付第一次進度款 30萬元 元,完成到 60% 時支付第二次進度款 40 萬 元,工程驗收結算完成後支付至結算價的95%,一年養護期滿後若沒有質量問題,在7個工作日內支付餘款5%。
十二、 其他事項:
a) 在施工中,乙方應建立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否 則,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b) 如果需要辦理出入的手續,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三、本合同和施工設計圖、工程專案報價以及共同認可的附件共同組合檔案,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施工設計圖、工程預算均經甲方認可後,方能正式開始施工。
十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甲乙雙方履行所有合同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本合同未盡事宜,共同協商解決,雙方簽訂的其他條文同具法律效力。(預算書作為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____ ______ 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 簽約時間:___ _年__ 月___日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建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將下列工程任務委託乙方進行施工承包,為明確雙方責任,特制定本合同,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及建設地點:
1、 工程名稱:南陽市宛城區郭店國小校園綠化工程
2、 建設地點:南陽市宛城區溧河鄉郭店國小
二、工程範圍:園林綠化種植,園林景觀水電施工,園林景觀土建施工,園林綠化養護。
三、工程總造價:
乙方上報預算總價(含稅)為 壹佰貳拾陸萬捌仟肆佰元 (¥ 126.84萬 元),確定最終含稅合同總價為: 壹佰叄拾伍萬肆仟陸佰元 (¥ :135.46萬元)。
四、工期:工期為: 40 天 20xx 年 3 月 5 日至 20xx
年 4 月14日。
五、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甲乙雙方負責完成的工作:
a) 甲方負責完成的工作:
i. 在開工期間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為乙方提供生活及施工水電介面;負責為乙方駐地提供場地,其辦公或生活用房搭設費用由乙負責。 ii. 甲方委派 同志為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理、督促乙方按規定搞好各項技術資料報表整理及處理其它事宜。 b) 乙方負責完成的工作:
i. 乙方委派 同志為工地代表,負責在開工前三天內完成組織施工圖會審、編制詳細的施工計劃,並送交甲方,經甲方確認後,作為乙方施工及甲方檢查監督執行施工進度的依據。
ii. 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專案,服從甲方現場人員及監理的指導。
iii. 自覺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愛護公物,不損壞甲方設施;在甲方指定的水電介面處安水、電錶,並負責交納水電費。
七、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設計施工圖紙,施工技術規範進行施工。 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及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八、工程變更:
在工程施工中,如果有合同以外的變更專案或預算中漏項的情況,採用以下方式:
1.變更增減工程量由甲、乙雙方按實際發生量確認;
2.變更專案單價首先參照原合同預算報價中的相同或相近似的單價執行,如果原合同預算報價中沒有可參照的專案單價,由甲、乙雙方根據市場價協商確認。
3.變更專案金額一起併入工程決算中。
九、工程驗收及竣工結算:
a) 所承包工程全部完工後,由甲方根據雙方確認工程報價書中所列專案、設計施工圖紙及國家相關施工技術規範進行竣工驗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無償返工,直到符合要求為止。
b)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雙方在竣工工程驗收證明書上蓋章,同時乙方將全部技術檔案資料移交給甲方。
c)雙方在竣工工程驗收證明書上蓋章後,乙方在15個工作日內將竣工資料和竣工結算書上報甲方稽核;甲方在15個工作日內將竣工結算稽核完畢。
十、養護期:該工程養期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開始計算,養護期為 壹 年,如在養護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十天內派出人員進行處理。
d)本工程至 20xx 年 10 月 15 日養護期滿,苗木成活率未達到相關標準要求。在養護期間乙方應對死亡的苗木進行補植。
十一、合同款項支付:
工程完成到 30% 時支付第一次進度款 30萬元 元,完成到 60% 時支付第二次進度款 40 萬 元,工程驗收結算完成後支付至結算價的95%,一年養護期滿後若沒有質量問題,在7個工作日內支付餘款5%。
十二、 其他事項:
a) 在施工中,乙方應建立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否 則,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b) 如果需要辦理出入的手續,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三、本合同和施工設計圖、工程專案報價以及共同認可的附件共同組合檔案,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施工設計圖、工程預算均經甲方認可後,方能正式開始施工。
十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甲乙雙方履行所有合同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本合同未盡事宜,共同協商解決,雙方簽訂的其他條文同具法律效力。(預算書作為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____ ______ 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 簽約時間:___ _年__ 月___日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釋出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專案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工程開工竣工時間:本工程自20xx日竣工。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2條 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3.1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姓名 3.2乙方派駐工地代表姓名 3.3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對方,並明確指出交接時間、許可權。
第3條 甲方責任
4.1甲方在開工前應取得並提供正常合法的該專案建設的相關手續,保證該專案能正常施工。
4.2甲方在開工前完成場地三通一平工作,保證乙方能如期順利進場施工。
4.3對本工程材料的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和驗收;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
4.4提供施工水源,電源並接至預定位置。施工期間用水用電由乙方負責,竣工驗收後園林用水用電由甲方負責。
4.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協調好周邊的一切矛盾。
4.6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期支付工程款。
第4條 乙方責任
5.1 按雙方確定的施工圖施工和完成工程,並修補其中的缺陷。
5.2 保障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相關規定。
5.3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應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5.4乙方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進行施工。
三、工期
第5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6條 工期延誤
7.1 在乙方無違約行為的情況下,由於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未能按雙方約定時間確定施工方案和提供施工條件:
(2)甲方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因工程量變化(增加超過10%)或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
(5)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停工;
(6)不可抗力及自然災害;
(7)甲方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它情況;
7.2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3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監理方提出報告。甲方在收到報告後7日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7條 工程款支付
10.1乙方進場施工5日內,甲方按合同撥付工程總造價(萬元)作為乙方進場施工準備費用,用於工人進場、施工材料的基本費用。
10.2 乙方完成工作量30%,甲方撥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30%
10.3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甲方撥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40%
10.4本工程不包含養護、不包含施工中用水用電費用。
四、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8條 竣工驗收
1.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簽字。
五、違約與爭議
第19條 違約與爭議
13.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應以千分之五支
付違約金。
第10條 爭議解決方式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雙方之間出現的任何爭議應儘可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西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1條 合同解除
16.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6.2在乙方未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乙方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過30日,甲方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16.4合同按司法程式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 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6.5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12條 修改
如果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需要作出任何變更,則雙方應友好協商以尋找全程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只能通過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正式書面檔案的方式修改。
第13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20.1本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20.2本合同在雙方完成了相互約定的工作內容後即告終止。
第14條 合同份數
21.1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第15條 附件
22 . 1經雙方確認的施工圖;
22. 2工程預算書。
22. 3附件經雙方確認後與本合同兼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簽定本合同,以之共同執行。
一、工程名稱:長治市世紀嘉園B區園林景觀
二、建設地點:史家莊村北側
三、工程內容:根據提供的設計圖紙、甲方變更指令及預算專案施工。
四、工期:
指定進場之日起20xx年7月10日進場,9月10日完成,延誤工期按每日500元處罰,提前完成按每日500元獎勵。(凡遇大雨等惡劣自然天氣或開工時間推後則工期順延)
五、工程質量:
依據行業規範、設計圖紙內容、甲方變更通知及預算專案表,結合現場實際,達到《山西省園林建設施工工程質量標準》。
本工程綠化養護工期:預算表內單價1000元以上的樹種三年,其餘樹種及花草一年。
六、承包方式:
本工程乙方以指定專案包材料、包人工、包質量、包文明施工、包驗收合格形式總承包。當甲方要求或圖紙變更工程量發生增減,可參照本預算單價調整合同價款,若乙方私自增加工程量,該增加部分不予調整,若乙方私自減少工程量,該減少部分按本合同價款一律扣除。
七、工程造價及結算:
1、本工程綠化以綜合單價、鋪裝景觀及安裝(包含所有安裝要求做的基礎)套定額以包乾形式承包,暫定本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 ( ),本金額包含各項土方工程,不含取費,不含稅金,乙方不提供稅票。
2、合同項總投資以本合同價款主包乾,如有小範圍調整,內部變動,如有大的變更,另計。
八、付款方式:
1、按預算專案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月支付,但最多不能超過分項總價的50%。
2、本工程施工完畢,核對工程量後開始付款,綠化部分付到綠化合同價的60%,景觀、鋪裝及安裝部分付到其合同款的70%給乙方。
3、本工程竣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按實核實工程量,出具結算單據十日內付款,綠化部分付到綠化合同價的70%,景觀、鋪裝及安裝部分付到其合同款的90%給乙方。
4、綠化留30 %的合同款作為保修保養款,景觀、鋪裝及安裝部分留10%的合同款作為保修款;預算表內單價在1000元以上的樹種保養期為三年每年支付10%,其餘綠化保養期為一年到半年頭支付20%一年頭十天內付清,景觀、鋪裝及安裝專案在一年保修期滿十天內付清。
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開工前三天完成“三通一平”,負責水電費用。
2)、給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三套,設計、甲方、施工現場技術交底。
3)、負責協調乙方與其它外協單位的交叉作業。
4)、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相關款項給乙方。
5)、提供相關種植圖紙、資料給乙方,有施工變更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乙方,工程量變更引起的工程款項調整與本合同一起結算。
6)、按乙方計劃提供種植土到工地,負責垃圾及殘渣的外運。
7)、樹木花草進場時甲方要對照圖紙規格要求驗收品名及技術指標,不達標者折價處理,並辦理書面手續,否則要求乙方更換。
8)、按乙方計劃提供綠化區域內給排水及電氣安裝主材,消防車道內主排水及主雨水由甲方完成。
2、乙方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在甲方指定開工之日,乙方必須組織人員進場進行定點放線以及其他園林施工準備工作。
2)、服從甲方管理、技術人員領導,按園林種植圖紙參照現場實際情況精心組織施工,針對不宜生長的樹種,提前調整方案報甲方審批,價格在預算範圍內。
3)、科學管理,質量至上,力爭樹立樣板工程。
4)、加強安全管理,對己方安全造成的事故負全責。
5)、文明施工,注意成品保護,不得有意干擾甲方的其他施工。
6)、對於保修期內發現的施工質量問題要及時返修。
7)、職工生活用水、電自費,食宿自理。
8)、提供主要樹木後期保養說明,水系灌放水時間及使用要點。
9)、乙方需土量要提前五天以書面形式報給甲方,種植換土、成型、景觀土方及餘土處理均由乙方負責,垃圾及殘渣集中堆放。
10)、樹木花草、鋪裝主材及景觀主材進場前必須先報計劃由甲方稽核。
11)、按圖紙要求佈設綠化區域內給排水及電氣安裝系統,安裝主材提前兩日報甲方,甲方安排進場;安裝輔材、耗材自理。
12)、本工程所有苗木規格必須嚴格按照圖紙或甲方要求來做,如私自更改,後果自負。(後附兆盛公司提供苗木表)
13)、竣工圖,土建,安裝,各項隱蔽工程等由甲方技術人員配合,乙方完成資料歸檔。
14)、施工用圖必須經甲方技術部蓋章後生效。
十、工程驗收:
1、本工程驗收以設計圖紙及預算專案表與現場實情為標準。工程數量及質量符合要求時,雙方簽字並蓋章。如工程內容尚未完成或質量不合格時,由乙方在甲方要求期限內補建或返修後再進行驗收,直到符合要求為止,最後驗收合格的日期為竣工日期。
2、工程不合格需要返修的,工期不予順延。工程不經驗收,甲方原因造成破壞由甲方負責。
3、工程完工乙方自檢合格後,由乙方即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必須在三天內驗收完畢。如果完工之後,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沒有組織驗收視為工程合格。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份,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通過司法解決。若有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需支付另一方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並負責賠償損失。
十三、生效時間: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即時生效,工程竣工並工程款結算支付清後作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釋出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專案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工程開工竣工時間:本工程自20xx日竣工。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2條 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3.1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姓名 3.2乙方派駐工地代表姓名 3.3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對方,並明確指出交接時間、許可權。
第3條 甲方責任
4.1甲方在開工前應取得並提供正常合法的該專案建設的相關手續,保證該專案能正常施工。
4.2甲方在開工前完成場地三通一平工作,保證乙方能如期順利進場施工。
4.3對本工程材料的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和驗收;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
4.4提供施工水源,電源並接至預定位置。施工期間用水用電由乙方負責,竣工驗收後園林用水用電由甲方負責。
4.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協調好周邊的一切矛盾。
4.6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期支付工程款。
第4條 乙方責任
5.1 按雙方確定的施工圖施工和完成工程,並修補其中的缺陷。
5.2 保障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相關規定。
5.3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應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5.4乙方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進行施工。
三、工期
第5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6條 工期延誤
7.1 在乙方無違約行為的情況下,由於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未能按雙方約定時間確定施工方案和提供施工條件:
(2)甲方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因工程量變化(增加超過10%)或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
(5)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停工;
(6)不可抗力及自然災害;
(7)甲方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它情況;
7.2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3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監理方提出報告。甲方在收到報告後7日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7條 工程款支付
10.1乙方進場施工5日內,甲方按合同撥付工程總造價(萬元)作為乙方進場施工準備費用,用於工人進場、施工材料的基本費用。
10.2 乙方完成工作量30%,甲方撥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30%
10.3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甲方撥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40%
10.4本工程不包含養護、不包含施工中用水用電費用。
四、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8條 竣工驗收
1.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簽字。
五、違約與爭議
第19條 違約與爭議
13.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應以千分之五支
第10條 爭議解決方式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雙方之間出現的任何爭議應儘可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西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1條 合同解除
16.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6.2在乙方未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乙方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過30日,甲方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16.4合同按司法程式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 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6.5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12條 修改
如果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需要作出任何變更,則雙方應友好協商以尋找全程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只能通過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正式書面檔案的方式修改。
第13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20.1本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20.2本合同在雙方完成了相互約定的工作內容後即告終止。
第14條 合同份數
21.1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22 . 1經雙方確認的施工圖;
22. 2工程預算書。
22. 3附件經雙方確認後與本合同兼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乾隆尊品一期
2、 工程內容:
3、 承包方式:本工程採用包工承包方式實施。
4、 工程定價:
第二條: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
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乙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第三條:工程質量等級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必須達合格以上標準。
第四條:工程驗收
當該工程完工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竣工驗收申請。甲方應在1天內安排驗收工作,並告知乙方參加驗收。乙方自提出申請驗收報告1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驗收的,則視為該工程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執行正常,通過驗收。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若需啟用,須與乙方協商,經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經乙方同意啟用,將視為通過驗收。
第五條:驗收標準
本工程以相關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行業標準進行驗收。(以圖紙的效果80%為準)
第六條:工程量計價
實施單位工程量承包 每噸包 150 元整
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乙方施工人員抵達施工現場,甲方應提前支付工人生活費及購買部分工具、材料的費用(為總工程的50%),當施工到工程量60%時甲方預付乙方工程量的30%作為工人工資,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應在當天內一次性支付乙方所有工程餘款。
第七條: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方式:現金支付或賬號支付。
第八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
工地代表,負責協調甲方的相關事宜。在工程履行過程中此指派人員的所有簽名視為甲方行為。
(1)負責本工程的監督,積極協調施工配合關係。
(2)負責對乙方進度、安裝質量、安全保護、綜合管理的監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現場條件(部分乙方所需的工具等)。
(4)稽核工程計劃進度。
(5)負責對圖紙、方案的稽核、確認,負責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設計圖紙變更籤證,工程中間驗收和其他必要的簽證。
(6)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通知後1天內組織驗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價款。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設計圖施工,質量技術指標符合工程的各類標準和規範的要求。
(2)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報告並提出解決方案。
(3)組織有技術水平的施工隊伍,明確現場技術及施工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得隨意變動。
第十條:雙方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付款或因施工材料耽誤工期,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4、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10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其它
甲方配備專職施工員負責施工現場的技術指導和工作安全的生產,提供施工場地,及時提供乙方所需的水電等一切自然因素而引起的停工現象,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電費、水費,施工工具一切施工方面的費用,由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食宿。 乙方按照甲方合理規劃。遵紀守法、文明施工,爭創一流工程。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確定。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 合同生效: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2、 合同分數:壹式貳份。
3、 合同終止:工程款項付清終止。
發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表人);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