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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房地產)(精選13篇)

欄目: 施工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11W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房地產) 篇1

發包方(甲方):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房地產)(精選13篇)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範圍: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5工程質量:

1.6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2條 甲方工作

2.1 開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施工做法說明份,並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即“承包範圍”)清除施工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如甲方因未能做到以上要求,而導致延誤工期,工期順延。

2.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 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施,並說明注意事項。

第3條 乙方工程

3.1開工前 天,向甲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份,並與甲方進行現場交底。(或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

第4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第5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第6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 種。

A、固定價格 B、可調價格(按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第7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本工程乙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見附表),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的保管費。由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8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 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膽,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第9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9.1由於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構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

第10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10.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付款,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額的 %支付違約金。

第11條 保修

11.1本合同保修期為竣工之日算起,為期 年。保修範圍為本合同中規定的乙方承包的專案及內容。

第12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2.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2.2當事人不願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13條 其他約定

第13條 附則

13.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3.2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13.3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13.4附件資料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戶名: 戶名: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房地產)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____市保護消費合法權益條例》,《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 概況  裝飾施工地點:  住房結構: 室 廳 廚 衛 陽臺,施工面積____平方米

二. 價格  清包工總費用: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 元  其中  水電工:______元  木工:_______元  瓦工:_______元  油漆工:______元  垃圾清運費:_______元  材料搬運費:_______元  其他費用(註明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經雙方認可,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內容如有小的變動,雙方將不更改工程款,當有大的變更時應在變更前友好協商,按實另計。

三. 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以上規定工期為指導工期,為保證施工質量,原則上不少於以上工期,也不應超過工期15天。如遇甲方材料供應不及時等問題,或因長時間特殊天氣對某些施工專案確有影響的,則相應順延竣工日期。如雙方經過協商,對工期的延長達成一致意見,則按達成的統一意見執行(如延長工期後遇春節假期,甲方允許乙方春節期間停工7至12天)。

四. 設計

1、 甲方若有圖紙須向乙方提供圖紙一套,並負責交底工作。

2、 甲方若無圖紙,須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須畫草圖讓甲方認可。

五. 材料  甲方負責採購需用材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  乙方應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購材料清單,甲方應在4天內及時將採購材料供應到現場供施工隊使用,雙方應各自承擔各自拖延工期的責任和經濟損失。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採購材料,若已採購,甲方有權無條件拒絕使用並可拒絕支付該材料的費用。  如若甲方授權乙方購買所需材料,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應點購買材料,並開具正式發票。  乙方應幫甲方收貨並驗收甲方所購建材的質量,核對數量和配件的準確性,發現質量或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後,乙方應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閒雜人等進入工地現常  乙方應做好對施工完成的成品保護工作  乙方對甲方採購的裝飾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材料價格雙倍補償給甲方。

六. 付款方式  工程款付款方式:經雙方認可,工程款付款時間表如下:  工程款付款時間表  付款時間 付款內容 金額  協議簽訂完畢,正式開工____日內 預付 1000  鋼架;水泥隔層完工後並經甲方驗收 本專案全部  強弱電路管線鋪設到位並經過甲方驗收 本專案全部  瓷磚鋪貼拆口抹平等完成並經過甲方驗收後 本專案全部  完成木工工程,並由甲方驗收通過後 本專案全部  完成油漆工程,並由甲方驗收通過後 本專案全部  竣工驗收也就是安裝完成甲方驗收通過當天 本專案全部  保修尾款

七.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專案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絡,在簽訂《工程專案變更單》後,方能進行該專案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凡每一單項施工專案完工後,雙方應在工程質量驗收單上簽字確認。(詳見附表)  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市地方標準db31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規定

八. 垃圾清運處理  乙方應儘可能將垃圾袋裝化,並有責任每日及時清理需處理的垃圾。 乙方應把所處理垃圾清運至物業指定的垃圾堆放場所。

九. 工地現場管理和安全

1. 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及與乙方協商,且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裝修指南,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修復和賠償;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2. 施工中凡涉及改變房屋結構,拆、改承重牆,加大樓(地)面荷載,由甲方向物業管理部門提出協商,經確認後施工。

3. 乙方應注意煤氣使用安全,確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類安全保證,並提醒施工工程人員注意安全,由施工產生任何事故的責任完全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 違約及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5%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

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應按每天50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甲方未按協議約定時間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每天50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3.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強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共用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責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或共用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責任。

5. 工程未辦理驗收、結算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由此造成無法驗收和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6. 工程關鍵節點未辦理驗收,乙方提前進行下一階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損失的,由乙

十一糾紛處理方式  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先協商調解。  協商不成可向爭議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 附則

1. 工程開工前,甲方應將房屋外門鑰匙 把交乙方施工隊負責人保管。工程竣工驗收時,乙方將房屋外門鑰匙歸還。

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 其它約定

1.質量保修期為________年,中間出現任何施工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負責維修,但因是包清工形式,乙方無質保金,如乙方在保修期內無辜推委,甲方有權利通過其他途徑採取相應措施直至訴諸法律。  2,對於不能確定的工程量雙方應該事先談好單價,按照實際工程量結算。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

籤 章:__________籤 章: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房地產) 篇3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工程施工事宜達成協議並形成如下條款,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公園道西側

3.結構型別:框架,地下二層,地上三十層,地下車庫約4萬㎡, 共計約20萬㎡.

4.合同價款:合同價款以正式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確定的數額為準。

5.施工場地條件:三通一平已完成,(其中施工用水由甲方提供水源,乙方配備供應施工用水機具;施工場地道路由乙方負責,公共道路由乙方負責;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提供施工用電源,施工中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量和用電損耗支付水電費,具備施工條件)。

6.工期:合同工期為兩年,開工日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總工期為: 天。

7.工程質量:合格, 文明施工達市級文明工地要求。

二.承包範圍及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範圍:全部施工圖紙範圍內的樁基礎、土建、給排水、暖通、電氣內容。下列專案:電梯、消防、噴淋、通風、弱電等專業分包專案乙方負責預埋、預留等內容。配合專業分包工程專案的界限:

a.基礎土方工程的挖土另行分包,土方回填在本合同內。土方回填運距據實簽證為準。

b.電梯、消防、噴淋、通風、弱電等專業專案另行分包。

2.甲方要求:本工程合同(協議)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再行轉包和分包整體工程,一經發現,立即終止合同,按乙方違約處理,並由有關部門依據相關規定實施處罰。

三.付款方式

乙方收到工程款同時提供正式收款發票。

1、乙方墊資施工至正負零後7日內撥付已完成工程量價款的80%,以後每月撥付一次,每月的26日乙方上報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在十個工作日內稽核並支付已完工程量價款的80%,如果甲方沒有稽核完畢,按乙方上報的工程量計算並撥付。

2、工程全部完工驗收合格後支付至合同總價款的90%,結算完成後30日內甲方向乙方撥付至工程結算總價款的95% 。

3、剩餘工程結算款的5%作為工程質量保脩金,自驗收合格之日起滿一年十五日內支付質量保證金總額的60%,滿兩年十五日內支付至質量保證金總額的80%,滿三年後28日內一次性付清。

4、甲乙雙方竣工計算,待甲方收到乙方結算書次日算起2個月稽核完畢,結算中雙方如有爭議必須通過當地造價部門裁定。

四.結算方法:

1.工程造價:土建安裝工程造價按一類取費總價不下浮,作為甲乙雙方工程結算造價。

2.執行《全國統一建築工程基礎定額河北省消耗量定額》、《全國統一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河北省消耗定額》、《全國統一建築安裝工程消耗定額》及相關定額,相關費用標準編制施工圖結算,認價以外的工程材料價格以同期《唐山工程造價資訊》為主,造價資訊沒有包含及甲方指定的裝置、材料價格。採用經甲方確認的市場價格調整(輔材及週轉、攤銷材料不做調整):機械費、人工費、措施費專案按定額規定計算並調整。

3.甲方直接分包的分項工程,乙方可以針對相應的安裝工程收取合同價款的2%的配合費,該總包管理費由甲方向分包人代扣後支付給乙方。乙方應配合甲方的專業發包工作,服從甲方總的計劃安排,為專業承包人提供必需的施工條件,總包方收取相應的合同總價的2%配合費,分包工程稅收由分包方承擔。

4.採購價格的認定:採用造價資訊價格的材料以同期資訊價格為調差依據,採用市場價格的,雙方認定的價格為調差依據,進度逾期未完成的工程材料價格的認定方法:工程逾期,但材料價格下降時,以逾期的材料價格為調價依據;工程逾期,但材料價格上漲時,以批准的工程計劃規定的完成時間的價格為調差依據。

五.工程設計變更

1.工程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應根據專案實施的具體情況按照合同明確的範圍,以書面形式對工程變更內容進行現場簽證。凡屬於工程計劃(或變更)範疇的工作內容,必須按計劃(或變更)要求施工。凡施工現場需簽證的工程洽商或工程變更和涉及工程專案增加你的必須由甲方、監理方和乙方授權代表籤蓋章生效,乙方必須將現場簽證原件彙總編輯成冊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由此發生的工程費用結算方法執行第四條。

2.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發生後一個月內因乙方責任不辦理籤手續將不增加價款調整(如果屬於減項則調減工程價款)。

六. 材料進場要求及計價

1.及主體工程質量及影響小區統一效果的裝置由甲方指定品牌或施工廠家,乙方採購,範圍有:鋼筋、水泥、商品混凝土、防水、塗料、牆磚、花崗岩、隔牆板、鋼筋螺紋連線、散熱器、給排水採暖管材。其中鋼材:唐鋼、承鋼、首鋼本廠產品及河北鋼鐵集團

2.指定品牌的材料裝置甲方認質認價,由乙方提前做好計劃並負責購買。乙方對甲方指定的材料裝置嚴把質量關,材料裝置進場前必須做好檢驗,做施工規定的必要的試驗等。經驗收合格後,方可進場使用。乙方對甲方指定的材料質量負有全部責任。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試驗檢驗費由甲方承擔。試驗單位須經甲方、監理單位認可。工程定位放線由規劃局負責的部分。費用由甲方承擔。

3.進場材料裝置與設計和樣品要求不符合的產品,甲方和監理方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和監理方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並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七.工程管理

1.甲方委派工程師現場代表,負責協調各方關係並代表甲方對施工圖設計、工程質量、工程進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質量的確認等進行全面管理,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

2.乙方委派專案經理全面負責本工程施工管理與服務工作,協調現場內所有專業施工隊的現場施工組織、管理、進度、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護、所有材料裝置儲存,履行本合同約定內容。

3. 乙方現場臨時設施,各分項加工場地、捲揚機、上料架場地要按照施工總平面圖佈置,不得影響外網管線及相應配套附屬設施工程施工。

4.工程竣工後(以質監站驗收日期為準)90日內,乙方按照《城建檔案移交目錄》的標準向甲方提供三份完整的竣工資料,同時乙方必須為甲方提供辦理竣工備案手續的所有相關資料。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其承諾或不服從甲方及監理的管理,甲方有權直令施工單位出場並終止合同,按乙方已完成的合同範圍內的實際工程量並執行河北省定額基價進行結算(材料價格調整執行第四條款第二條),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凡工程存在質量隱患或即成事實的,乙方必須改正;對存在質量隱患或發生質量缺陷不改正的,每發生一次,甲方視具體事項給予經濟處罰,由每次向乙方撥付工程款時扣除。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房地產) 篇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內蒙古--縣--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廠房地面硬化建設工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縣--能源有限公司院內廠房地面硬化和修路建設施工工程。

2、工程地址:商都縣長盛工業園區蒼狼新能源有限公司。

3、工程範圍及標準:, 30cm厚河卵石墊層,25cm厚成品混凝土標號C25。廠房是C25。

4、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施工,甲方負責水電。

5、工程期限:本工程自期 天。

二、驗收標準

本工程竣工後,由乙方彙總施工材料,由甲乙雙方會同相關管理部門進行驗收,驗收標準為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符合本合同要求。

三、合同價款及工人工資預付款

1、本合同工程單價為人民幣寫:)單價為稅後價。

2、工程付款方式為每貳萬平米驗收合格後結算97%。

3本合同簽訂之日內,甲方收取乙方工人工資預付款人民幣(共計),乙方保證及時足額支付工人工資,如未能按時足額支付工人工資,甲方代為發放,其產生的費用將從工程價款中扣除。一個月內第一次結付工程款即退還乙方,工人工資預付款拾萬元。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有建設本工程的資質要求。

2、甲方在工程開工前,做好清場工作,方便乙方施工建設。

3、本合同工程圖紙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圖紙進行施工,如發現圖紙有問題,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未經甲方許可,不能擅自改變圖紙進行施工。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使用的建築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5、在施工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乙雙方及第三方任何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甲乙雙方及第三方任何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6、乙方應及時足額發放施工人員工資,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造成的工人工資不能及時發放,由甲方承擔。

7、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派駐工程監理一名,乙方應服從工程監理的監督。

8、對隱蔽工程在隱蔽前,乙方會同甲方組織驗收,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隱蔽。否則視為該隱蔽工程不合格。

9、本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扣除乙方工程總價款3%的質保金。待本工程一年後無質量問題,全額給付。

10、本工程質保期為一年,在一年內,如發生翻漿,斷裂等質量問題,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11、平整路基廠房費用由甲方負責,由乙方負責施工管理,路基完工後。甲方如期把工程款結清,如乙方不能正常施工,合同自動解除。

五、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約,未按合同履行,造成乙方停工,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2、如乙方未按合同所約定的工期,保質保量的完成,所照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乙雙方如對本合同產生異議,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達成協商,由人民法院仲裁。

4、乙方必須保資質和證件真實有效,否則視為合同無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份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房地產)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甲方將蔚藍印象環境景觀工程委託給乙方進行深化及施工,為了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工程名稱:

第二條 工程範圍和內容

工程範圍:按甲方批准的施工圖為準。

工程內容包括:硬景(硬質鋪地、園林小品等)、軟景(喬木、灌木及草坪等)、水體、景觀照明等。

第三條 設計週期

本合同簽訂以後於20__年2月20日前完成對擴初圖的深化設計,其中包括總平方案調整、硬景部分施工圖深化、材料替換、植物配置及水電安裝設計、,以求達到施工圖紙要求。設計內容需另行補籤設計合同。

第四條 設計價款及支付方式

該專案乙方按3萬元(大寫:叄萬元正)人民幣包乾進行設計取費。合同簽訂後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1.5萬元(大寫:壹萬五千元正)人民幣的設計定金,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圖設計並經甲方認可後,甲方支付乙方剩餘設計尾款即1.5元(大寫:壹萬五千元正)人民幣。

第五條 施工工期

開工日期:以甲方批准的施工報告為準(開工時間最遲不超過20__年4月1日)。

竣工日期:在有施工場地的條件下,工期為70天。

因甲方原因、重大設計變更及特殊天氣原因(如下大雨等)所耽誤的時間應不計工期,並作相應順延 .

第六條 取費原則

1、 本工程執行四川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發行的20__定額:SGD1-20__至SGD7-20__,收費級別按四類工程二級Ⅱ檔。

2、 苗木部分由甲、乙雙方對苗木品質共同進行認定,乙方按苗木送到工地價的30%收取栽植、養護及包成活費用。乙方報送甲方的苗木報價表必須註明品種、規格、高度、冠幅、胸徑及數量等,大型喬木及價格高的植物在起挖栽植前須經甲方工程人員確認效果,並經價格確認。甲方對照驗收,數量按實收方結算。

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圖進行施工,如甲方要求須增加預算範圍以外的'工程量應另行辦理簽證。

3、 施工期間發生國家認可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經雙方核實後協商解決。

第七條 工程施工價款及支付方式

1、 本工程總造價暫定為 萬元(大寫: )人民幣,實際造價以甲、乙雙方共同審定的決算為準。

2、 本合同備料款為合同總價的20%,其中5%為乙方施工人員、相關機械、裝置等進場三日後,甲方在三天時間內將該款項支付到乙方帳戶上。剩餘15%作為在成都採購材料及苗木的材料款。由甲方匯同乙方直接支付給材料及苗木供應商,不足部分亦由甲方增補。

3、 乙方每月25號上報已完成的工程產值,甲方5日內稽核並撥付乙方完成量的80%的工程進度款。

4、 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後,雙方於30日內辦理完成決算,甲方扣除工程總價的10%的質保金,將剩餘工程款支付給乙方。

5、 本工程質保金為工程總造價的10%,在相應專案質保期滿後,如未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於2日內付清全部尾款,質保金不計利息。

第八條 材料供應

該工程所有材料原則上由乙方採購,甲方認質認價。乙方採購的材料必須先報甲方,按設計要求雙方進行封樣,作為乙方採購和甲方驗收標準。如甲方核定價格後,認為個別材料、裝置或植物高於市場價,可提出要求,如乙方認為所認定的價格不能將材料、裝置、植物購回,可書面通知甲方組織供應。

第九條 工程質量及質保期

1、由於景觀工程的特殊性,為確保美觀、經濟和適用,經甲方認可後,乙方在施工中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區域性調整,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第六條第一、二款執行。

2、乙方在施工中應加強質量管理,建立有效的質量控制和檢查制度,積極配合甲方、監理人員進行工程質量監督,若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部分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應在期限內進行修補或返工,其損失由乙方自行負擔。

3、質保期:質保範圍為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土建、裝飾、水電安裝一年、草坪養護三個月、灌木養護半年、喬木保活一年。

4、苗木在質保期內由乙方保活,若出現死亡,乙方無條件更換。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一星期內到現場向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整改或更換時間,逾期甲方有權另行安排,費用在質保金中扣除。

第十條雙方協作事項

1、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圖進行施工,適用國家現行的該行業各項施工驗收規範,若施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與甲方協商,雙方及時處理。

2、甲方現場負責人 ,乙方現場負責人 ,負責處理施工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及協調相關單位關係。

第十一條 甲方職責及義務

1、在施工期間甲方及時將設計變更、變更通知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做好現場簽證工作。

2、對乙方報送的材料樣品,48小時之內進行認質認價。

3、 對隱蔽工程24小時之內進行驗收。

4、 甲方負責提供與環境工程設計、施工相關的技術資料,指定臨設位置及負責現場三通一平工作。提供施工用的水源和電源,乙方按規定承擔相應費用。

5、 接到乙方交工驗收通知後,甲方應於兩日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交工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後,辦好驗收手續。

第十二條 乙方職責及義務:

1、乙方應認真保質、保量、準時完成工程。

2、乙方應對工程進度採取措施,發現影響工程進度因素在24小時內報甲方。

3、對已完工程在甲方驗收前,應做好保護工作。

4、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其他施工單位,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乙方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責任。

5、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文明施工,做好安全防範,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若因乙方質量、進度、安全文明等乙方自身因素達不到合同和規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若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交工前乙方產生的垃圾清運工作由乙方負責。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條件後,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報告;竣工驗收合格後2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工程技術資料、竣工圖紙一式兩套。

結算辦法:

1、本合同價款為暫定價。

2、結算範圍包含施工圖及設計變更所列的硬景、軟景、小品、水電等全部內容以及甲、乙雙方認可的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現場簽證、隱蔽紀錄等。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期撥付工程進度款超過3日,乙方有權暫緩施工,施工工期順延。甲方每逾期一天付款按合同總造價支付乙方同期銀行利率的違約金。

2、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施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總造價支付甲方同期銀行利率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並結清工程款後,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房地產) 篇6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結合本合同項下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協議並書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履行: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甲方名下私房拆除及修建

1.2工程地點:本市橋口區太平洋

1.3承包範圍:舊房拆除,新房重建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建設工期:本工程自20__年3月28日開工,於20__年5月28日竣工

1.6工程質量:參照國家房屋質量有關要求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叄×佰×叄×拾元每平方米(根據建築施工完成後實際面積結算)

第2條 甲方工作

2.1開工前10天,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裝置,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檢查。

2.3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3條 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附件一],交甲方審定。

3.2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裝置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4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專案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5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10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6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六次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尾款於竣工結算後二個月內根據實際情形結算。

本合同簽署生效乙方派員進駐工程建設場所後3日內,甲方支付總計工程款的30%,計人民幣×元;

第一層樓施工完畢(加蓋預製板)後支付總計工程款的15%,計人民幣×元;

第二層樓施工完畢(加蓋預製板)後支付總計工程款的15%,計人民幣×元;

第三層樓施工完畢(加蓋預製板)後支付總計工程款的15%,計人民幣×元;

全部內外牆裝飾完畢後支付總計工程款的15%,計人民幣×元;

全部工程完成甲方試用二個月內如無質量異議支付總計工程款的10%,實際面積的差價與此同時結算。

6.2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10天內審查完畢。

第7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本工程乙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附件二],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

7.2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8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3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9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9.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100元。

9.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00元違約金。

9.3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裝置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第10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工程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第11條 附則

11.1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1.2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附件一: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附件二:乙方提供材料及施工質量要求

1.水泥,使用黃石華新水泥,樑柱現澆使用號,牆,地粉砌使用號;

2.水泥與黃沙的比例在樑柱現澆中不得少於;在牆,地粉砌中不得少於;

3.內外牆粉砌厚度不得少於×MM;地坪厚度不得少於×MM;

3.鋼筋,樑柱中使用直徑不得小於18MM,陽臺牛腿中使用直徑不得小於22MM;

4.任何牆壁厚度不得小於240MM;

5.其他約定: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房地產) 篇7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

1、____屋面原有屋脊和屋面瓦件拆除,清掃望磚屋面;給整個屋面做防水,增加砂漿找平層、防水卷材、鋪底灰、鋪瓦、嵌縫、更換損壞瓦件。

2、所有木質構件原有油漆面剷除、清掃、下架木刷漆、上架木繪製彩繪(達到墨線小點金的效果、但不貼金)、更換損壞的木質構件。

3、文廟散水增加階條石與陡板;

4、重新制作月臺,並增加階條石、陡板、望柱、尋杖欄板、甬路海墁地面、如意踏跺;

5、更換牆面酥鹼青磚、修復牆體裂痕等;以上所用材料參照工程預算書。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合同價款(固定價格)

筐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三、工期

合同工期:____天

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按期完成不獎不罰,工期每推遲一天,罰合同價款的千分之五(5‰),但總數不超過合同價款的百分之五(5%)罰款將被作為違約金從最後一次撥付的工程款中扣除。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工程質量標準必須達到國家現行《工程建築裝飾裝修質量驗收規範》的合格標準。

五、安全生產

乙方必須安全、文明施工,必要時工地現場應採用圍護等措施,施工中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所發生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六、工程款支付:

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在乙方正式施工後3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20%作為預付款;工程大部分專案完成後支付合同價款的40%;工程全部完成後再支付合同價款的35%;本工程質保金為5%。

七、質保期:三年

保修期限執行現行的國家標準《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缺陷期內由乙方負責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保修期從乙方施工完成交由甲方使用時算起,保修期結束甲方全部支付乙方該工程的質保金(即本工程5%的質保金)。

八、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附則

1、本合同發生糾紛後,當事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向菏澤市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房地產) 篇8

工程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施工勞務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國務院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施工勞務承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勞務承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專業及等級:__________________

複審時間及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概況及勞務承包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結構:_________,規模_________㎡,層數:_________

工程地點:

勞務承包內容:

三、工程承包施工期限

開始進場施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總日曆施工數為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按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等相關規範標準,本工程必須達到質量評定等級。

五、圖紙

甲方應在乙方施工勞務承包工作開工前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圖套,以及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套。

六、工程發包人(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在乙方進入施工前完成下列工作前承擔相應費用

1、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

2、在年月日前完成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並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用水、用電、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

5、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

(二)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的各種合格建築材料和裝置,保證施工需要。

(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四)負責與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絡、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七、勞務承包人(乙方)的義務

(一)對本合同勞務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乙方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甲方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轉包、分包,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二)嚴格按照設計圖、竣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三)自覺接受甲方和政府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四)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五)為參加施工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八、安全施工與檢查

(一)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九、事故處理

(一)發生事故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報告甲方,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二)乙方和甲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應規定處理。

十、勞務報酬

(一)本工程的勞務報酬採用一次性固定勞務報酬包工(包管理費、安全設施費),勞務報酬共計元。

(二)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按計時或計件)

十一、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一)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二)採用按確定的工時(計件)計算勞務報酬的,由乙方每日(按月)將提供勞務人數(工程量)報甲方,由甲方確認。對乙方未經甲方認可,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計量。

十二、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一)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甲方與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元。

2、中間支付

第一次支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__元。

第二次支付

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__元。

(二)採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支付勞務報酬的,甲方與乙方約定支付方法為:

十三、施工驗收

乙方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施工完畢,應向甲方提交完工報告,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報告後7天內對乙方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甲方在上述期限內未組織驗收的,視為乙方已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但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甲方的相關損失。

十四、違約責任

如一方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另一方元的違約金。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五、爭議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協商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如和解、調解不成、採用申請有關部門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合同解除

(一)如一方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後,另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二)如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國家政策調整等)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十七、合同終止

甲乙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十八、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鎮(鄉)村鎮建設管理所和各一份。

十九、補充條款

二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後生效。

甲方:工程發包人 乙方:勞務承包人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房地產) 篇9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部《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經甲乙雙商定,甲方將原陽縣城關鎮振華學校餐廳宿舍工程總承包給乙方。具體承包內容如下: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原陽縣城關鎮振華學校餐廳、宿舍工程

工程地點:原陽縣城關鎮振華學校院內

工程內容:土建、安裝

二、 工程承包範圍、質量標準、合同價款、工期:

承包範圍:圖紙包括的土建、安裝內容,其中圖紙中保溫工程不包括。 質量標準:合格

合同價款:單平方造價為850元每平方米。本合同價款不包括稅金及一切相關手續、管理等費用。

工期:4個月(120天)

三、 合同履行條款

甲方責任與義務:

1、 開工前施工現場具備三通一平條件,並提供地質及地下管線資料。

2、 施工場地及公共道路暢通的一切問題,均由甲方承擔並承擔相應責任。

3、 施工期間所需一切手續、證件、批件等均由甲方辦理並承擔一切費用及責任。

4、 施工水準點及座標控制點由甲方現場指定並出據書面通知。

5、 施工期間一切外因干擾,均由甲方承擔諧調責任,嚴重影響工程施工,造成損失的由甲方給予乙方相應補嘗。

6、 按合同約定及時拔付工程款。

乙方責任與義務:

1、 開工後積極組織人員,機械裝置進場。

2、 配備合格施工、技術、管理人員。

3、 嚴格控制施工質量,所用一切建築材料禁用偽劣產品,必須經監理檢查方可使用。

4、 確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任務。

5、 施工期間,安全第一。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 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按形象進度支付,合同簽訂後,機械裝置進場支付總款的20%;基礎施工結束後支付總款的10%;一層主體結束,支付總工程款的15%;二層主體結束,支付總款的15%;三層主體結束,支付總款的10%;四層主體結束,支付總款的10%;粉刷結束,支付總款的10%;門窗安裝結束,付總款的5%;餘款工程後1年內一次付清。

五、 工程變更,變更增加費用,由甲方出資另行增加。

六、 其它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以上合同,甲乙雙方均認為合理、合法同意執行,雙方簽訂後,即產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房地產) 篇10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作協議書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甲方:西昌昆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班公司)。

住所: 。辦公話: 。

法定代表人: ,系該公司 。機: 。

乙方:南充金徽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班公司)。

住所: 。辦公話: 。

法定代表人: ,系該公司 。機: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行業規範、國家和地方政策的規定,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金陽縣教師幹部管理所拆舊建新改造專案工程施工合作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金陽縣教師幹部管理所拆舊建新改造專案工程(簡稱本合作專案)

工程地點:西昌市一環路159號。

工程內容:本合作專案拆舊(磚混)建新(框架剪力牆結構),商住兩用高層電梯公寓建設竣工驗收交付合格。(詳見業主和甲方提供的本合作專案下的《施工圖紙》和《建設規劃許可證》)。

本合作專案立項批准文號: 。

業主單位:金陽縣人民政府

承建單位:西昌昆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資金來源:業主金陽縣人民政府。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本合作專案拆舊(磚混)建新(框架剪力牆結構),商住兩用高層電梯公寓(包括本合作專案外環境的綠美化、排汙(水)及地皮硬化等附屬工程建設竣工驗收交付合格。(詳見業主和甲方提供的本合作專案下的《施工圖紙》和《建設規劃許可證》)。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本合作專案為9度設防(防震)。施工過程中所使用各類建築原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正規合格產品,並經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檢驗合格方可使用。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三無產品及國家禁止使用類產品。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合同價款如有爭議,以本合作專案竣工驗收後的決算檔案為準。

六、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施工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 年____ 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時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檔案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 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 是發包人與承包人雙方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專案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 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檔案應能相互解釋, 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 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檔案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範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 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 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 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 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許可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人批准的,工程師應徵得發包人批准。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 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 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並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專案經理,專案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 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專案經理

7.1專案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 以書面形式由專案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7.3專案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絡時,專案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關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專案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關征得發包人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 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專案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准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9)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發包人可以將8.1款部分工作委託承包人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託,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範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後使用,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產負責安全保衛;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10.2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檔案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範圍相一致。

19.2裝置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裝置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於裝置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裝置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裝置由承包人採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裝置由發包人採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於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並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後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徵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裝置、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 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 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工程師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裝置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一覽表, 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髮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裝置,並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裝置到貸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承包人派人蔘加清點後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裝置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承擔有關責任。發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裝置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裝置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並重新採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貸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於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貸時間早於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貸時間遲於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裝置

28.1承包人負責採購材料裝置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裝置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裝置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裝置與設計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裝置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裝置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裝置,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八、工程變更

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裝置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專案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 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約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可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給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並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裝置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裝置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裝置,由發包人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為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裝置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就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了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 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裝置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儲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檔案

2、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合同檔案組成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發包人委託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專案經理

姓名: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檔案提交時間: 。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____________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場清潔衛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____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誤

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試車

19.5試車費用的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本合同價款採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確定。

(1)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採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

2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材料裝置供應

27、發包人供應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1)材料裝置單價與一覽表不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裝置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結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裝置

28.1承包人採購材料裝置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變更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本合同中關於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2本合同中關於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爭議

37.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

(1)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調解;

(2)採取第 種方式解決,並約定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施工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不可抗力

39.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0、保險

40.6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發包人投保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擔保

41.3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46、合同份數

46.1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

47、補充條款

附件1:承包人承攬工程專案一覽表(略)

附件2: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略)

附件3:工程質量保修書(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房地產)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方將哈第18合同段的部分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哈第18合同段。

2、 建設單位:哈建設管理辦公室

3、 工程地點:烏拉特前旗西

4、 工程內容:橋樑(下述樁號的橋樑設計施工圖紙所包括的所有工程細目,以及施工過程中變更增加的專案)

5、 施工樁號:________________

6、 開、竣工日期及要求: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具體為:________年度完成樁基礎,預應力空心板形成生產能力,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部交工。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含地質變化),工期順延。

7、 乙方開工時必須進夠不少於臺鑽機,其它配套裝置、人員、均應滿足工程施工要求。如果不能滿足工程進度及質量方面的要求,甲方有權清退出場。

8、 工程質量等級:優良。

9、 工期損失金: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損失,每拖延一天罰款

第二條:工程承包方式及結算方法。

1、 本工程一律不設預付款。

2、 甲方承包給乙方施工的工程,均採用甲乙雙方協商的單價按乙方實際完成的工作量進行計價結算。該單價均已包括了為實施和完成該工程所需的勞務、材料、機械、試驗、臨時設施費、預製場,工棚等的臨時徵地費,工程臨時用電、用水線路的架拆及工程用電、用水費用,人員裝置調遣費用、安裝、缺陷修復、管理、保險,個人所得稅、工程照管及利潤等費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風險,由乙方自負盈虧。

3、 乙方所承包施工的工程,在未得到監理單位及建設單位計量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及理由向甲方索取工程款。

4、 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的綜合單價見附表。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不能以任何方式或理由來改變此單價。

5、 工程變更部分的單價,如合同中有的,套用合同清單單價,如超出合同清單之外的,按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的`單價。

6、 工程量清單是合同的組成部分,清單數量為暫定工程數量,業主對工程數量的增減不減除乙方的合同義務,即不能作為乙方降低驗收標準和調整單價的依據,也不能作為乙方拒絕施工的理由。

7、 施工過程中,乙方施工機械車輛所需油料,在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提供。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8、 業主對甲方的有關工期、質量、進度、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同樣適用於乙方。

第三條:工程計量及支付辦法。

1、 乙方每月只能向甲方申請計量款一次,計量款的支付時間按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相應條款執行。但因建設單位延期支付計量款,甲方作相應延期。

2、 業主計量款只能付至甲方專用賬戶上,乙方可在甲方賬戶內開設內部分戶。甲方支付乙方計量款時,要求乙方提供帳號,支付時採用轉帳的方式進行支付。

3、 乙方必須派專人辦理計量款的支付手續,並提供其身份證影印件給甲方財務部備案。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

4、乙方申請的計量專案及工程數量,必須符合業主要求的手續,即只有合格的工程才予計量。乙方完成的專案達到驗收標準後,按技術規範中符合計量規則要求的工程數量據實計量。

5、甲方支付乙方計量款時,以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的80%進行支付,並且要求乙方已完工程在質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方面,必須得到專案部、監理工程師及業主的認可。否則,因乙方工程質量、安全及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時,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該月的計量款。

6、 甲方撥付進度款時,予留20%作為工程質量、安全、合同履約及文明施工保留金。全部工程完工經專案部、監理及業主驗收併發放竣工驗收證書,,支付至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的95%,餘下5%作為工程質量保留金,保留金的期限以業主規定為準。

7、 保修期間發生的缺陷修復及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委託甲方修復,修復費用由甲方從乙方保留金中扣除。缺陷期滿甲方得到保留金,扣除乙方承擔的工程缺陷修復費用後,將餘額返還給乙方。

8、 工程量具體計量程式及支付辦法詳見專案部編制的《施工隊工程計量及支付辦法》。

第四條雙方職責  甲方職責:

1、負責對乙方承包工程的技術交底、圖紙會審工作,並協助乙方解決工程施工中的技術問題。

2、 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安全工作按照國家施工驗收規範,質量驗評標準,安全規範和標準以及當地有關質量、安全的規定進行指導、監督與檢查,協助乙方處理好質量安全事故。

3、 甲方有權按照公司內部的管理制度對乙方施工作業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勞資等方面的檢查並進行評定。根據評定結果進行獎、罰,對乙方達不到合同約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在

第二次警告後仍無改進者,甲方有權自行安排人員整改,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4、 甲方有權對乙方財務實行監督、審查,制止不合理的財務開支,以確保工程款專款專用。

5、 乙方承包工程的質量,進度不能滿足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總承包合同要求時,甲方有權對乙方承包的工程量進行調整,並要求乙方對已完工程不合格部分進行整改,費用由乙方負責。

6、 由於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質量低劣且在整 改期限內無明顯改觀,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另選施工隊伍,乙方應立即退場並無權要求支付任何附加費。  

乙方職責:

1、 乙方按照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原則合  法經營。工程施工期間必須服從甲方的工程管理及財務監督。

2、 乙方進場7天內,應向甲方提交一份詳細的施工進度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房地產) 篇12

承包方(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在施工中的權利義務,搞好配合協調,確保工期和工程質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山韻佳苑B區

二、工程單價:壹拾叄元(13.00)每米

三、工程內容範圍:

四、承包方式:單包人工(工程量約23000m)

五、工程造價:大寫約貳拾玖萬玖仟元小寫約299000.00元

六、結算方式:合同單價不變,工程量按實結算,辦好籤證,驗收手續。

七、施工方案和工期:施工組織方案乙方應提交甲方、監理批准。乙方必須按計劃組織施工並接受甲方、監理對施工質量和進度檢查監督,嚴格按圖施工。

工期包括:開工日期按實際開工日期竣工日期20--年2月10日除以下原因工期順延:

①天氣原因

②設計變更

③地質原因

④場地影響

⑤甲方供樁影響

⑥其他雙方均能接受的客觀原因

八、付款方式:首期:機械裝置進場試樁完成後甲方付工程總造價的20%。中期每完成兩千米工作量甲方付已完成工作量的50%。末期:施工完成後甲方付工程總造價的90%。餘款樁基驗收合格甲方基礎底版澆完後結清餘款。

九、乙方在施工期內,甲方、監理隨時派員到現場檢查工藝和質量,如發現不符有關規定時,甲方有權指正,乙方應負責及時改正。

十、乙方在施工中,如乙方責任者發生工傷,裝置損壞等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及賠償,甲方概不負責。

十一、甲乙雙方應明確工作代表,甲方工地代表同志,監理單位工地代表徐惠明同志,乙方工地代表孫海燕同志。

十二、工程質量驗收,由甲方會同乙方等有關單位,對工程按規定進行總體驗收。凡在驗收中發現必須返工或修補的部分,以書面議定修補措施和期限,乙方完工後要經再驗收合格移交甲方,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質量乙方負責保修期貳年。

十三、違約責任:

1、按《經濟合同法》。

2、甲方責任:未能按照合同規定履行責任,竣工期得以順延,由於圖紙及其它原因變更而造成的返工、停工,應採取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同時給予乙方相應補償。

3、乙方責任:

(1)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質量驗收規範驗收,由乙方造成工程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修理。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2)工期延誤,每天按工程價款總額的萬分之五付給甲方作為違約金。

十四、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解決。

(2)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3)可向無錫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它:

1、甲方負責場地清理,做到三通一平。乙方嚴格安施工圖紙設計要求施工。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須由甲方負責補貼乙方損失,標準為500.00元每天、每臺機。

3、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壓樁以外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4.乙方不開據工程發票。

5.送樁部分超出2.5米按實結算。

十六、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七、本合同訂立時間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房地產) 篇13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築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定論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

(1)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開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天。

(2)工期獎罰:本工程以發包方驗收通過為竣工。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時,每推遲一天罰款_________元。

(3)有下列情況之一,並經發包方簽證,工期可以順延。

1)因發包方原因影響開工。

2)工程量有較大的增加。

3)不可抗力。

4)發包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因此造成的發包方損失。

3、工程質量及驗收

(1)質量標準。

(2)承包方應按照施工圖及說明、國家有關施工規範、驗收規範和經發包方確認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3)承包方應對現場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術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負完全責任,因承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返工,其經濟損失由承包方自負,因此造成工期延誤的,承包方承擔全部責任。

(4)承包方必須接受發包方在施工過程中的管理,及時辦理質量檢驗手續。承包方應按國家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過程檢驗資料。

(5)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發包方罰承包方總造價的_________。

4、過程結算、工程款支付

(1)結算方式:

1)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計價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價款(大寫):_________

4)結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

5、材料供應及裝置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採購,經發包人認可後使用。

(2)機械裝置由承包方自備。

6、發包方責任

(1)負責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2)審查承包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各種技術資料和工程預決算。

(3)提供施工圖紙_________套。

(4)負責組織工程設計交底、圖紙會審。

(5)發包人指派_________同志為工地代表。

7、承包方的責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須配備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的現場管理班子。

(2)遵守發包方的質量、技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發包方代表的指揮、檢查和監督。

(3)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編制出施工方案,報發包方稽核,並按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4)做好施工原始記錄,按發包方要求的工程資料的樣式及填寫方式,彙集施工技術資料,提供給發包人2套。

(5)承包方指派_________同志為工地代表。

8、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承包方應派專人對施工用電、施工機械進行管理,加強使用過程中的檢查,確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須按文明施工要求組織施工,做到施工現場文明整潔。

(3)承包方在施工中,應嚴格安全措施,嚴禁高空拋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發生人身和裝置事故,一切費用和善後問題的處理,均由承包方負責,並承擔因此給發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9、其它

(1)本合同雙方約定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2)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分別儲存_________份。

2)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發包方執_________,承包方執_________)。

10、補充條款

發包方: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