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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站引水工程施工合同書(精選13篇)

欄目: 施工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47W

水電站引水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

甲方(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水電有限公司

水電站引水工程施工合同書(精選13篇)

乙方(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將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為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施工任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合同條款,望雙方共同執行。

一、工程專案名稱(工程地點):

工程價款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三、甲方要求乙方進場及竣工時間:年月月工,雨天順延。

四、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按甲方提供的圖紙或甲方工程技術人員現場指導施工,未經甲方許可不得隨意更改尺寸,隱蔽工程應經甲方有關人員驗收後方可施工。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安全,不得違章操作。

五、乙方應保證工程施工質量,不得偷工減料,若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返工的材料費及工資,由乙方自負,同時應做到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求美觀。

六、付款辦法:

1、總工程價款(金額大寫元整;

2、施工期間至驗收前,每個月底甲方根據乙方所完成的實際工程量按造價的50%付給作工料費,剩餘5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15天內結算付清;

3、在施工期間甲方若違約無法按工程進度付款,造成乙方停工待料,而拖遲工期,後果由甲方負責,乙方若無故拖遲工期則後果由乙方自負。

七、乙方工程不得轉包或分包,若發現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八、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法人代表: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年日月

水電站引水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2

合同編號: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為了保證________施工質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務,達到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工程施工專案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二、建築面積(工程形式):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

1、開工:____年__月__日;

2、竣工:____年__月__日;

3、合同工期總共歷時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

六、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

七、工程價款:共計人民幣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後支付合同款項的__%,計____元;工程竣工且驗收合格後,支付工程價款的__%,計____元;質保金___元,質保期滿後支付。

九、質保期:____年。

十、雙方的責任義務

1、發包方的責任義務

①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場地、道路、水、電源,滿足開工條件。解決施工中需要發包方協調解決的四鄰關係及糾紛;

②監督管理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材料質量、督促工程進度;③給承包方提供施工圖紙、座標點、標高點;④按時給承包方撥付款項和進行驗收、結算;

2、承包方的責任義務

①按發包方要求及圖紙要求進行施工;

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務;

③接受發包方的技術指導和質量標準要求;

④負責發包方提供料物及裝置的保護;

⑤教育施工人員愛護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竊和損壞;

⑥承擔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及費用;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滿。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未果,提交山東曹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附件為本合同條款的組成部分,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方:承包方: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水電站引水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在_________樓,委託乙方貸資施工、貸資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貸資施工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興建的綜合樓,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建築物_________層,總投資約_________元。  

第二條乙方同意貸資施工,貸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貸資期從開工之日起計時間為________年,貸資計算按年息________計。  

第三條計算時間從開工之日起,按乙方施工進度報表計算,累計核實。  

第四條乙方貸資由乙方管理投入,按工程進度核實貸資額度達_________元時,甲方應及時支付工程款。  

第五條償還貸資額本金及利息,________年期必須償還清,如過期有困難,按年息_________計算,但不能過期二個月,如過期二個月,甲方用建築物裙樓一至二層抵押給乙方,每方米_________元,乙方有權自行處理。  

第六條乙方已承建工程甲方_________________花園工程和擬建綜合樓工程,該兩項工程不論那個工程發生經濟糾紛,均屬獨立的責權關係,即兩個工程之間的法律責任互不相關。  

第七條陳述和保證  7.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7.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約定工程總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8.2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  

第九條保密  一方對因本貸資施工合同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

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合同附件  11.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影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檔案  11.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五條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通知  16.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6.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X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16.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八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  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

水電站引水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4

甲方:__縣___鎮中心學校

乙方:__縣___花木園藝場

甲方為美化、綠化校園環境,經甲方公開招標,經多家投標,由乙方中標。根據《合同法》,為明確雙方的權力、義務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縣___鎮運動場花池。

二、工程內容及範圍:在運動場四周及主席臺兩側的花池,半年後植物成活率達到100%,按實際收方標準數量結算。

三、工程造價: 元/㎡× ㎡= 元。

四、付款方式:於20 年 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五、雙方的權力與義務:

1、甲方有權指定專人監督工程質量,及時提出乙方不足的問題,乙方應立即改正,並負責對工程質量檢查驗收。

2、甲方負責提供種植面,乙方有義務對甲方不合適的地方提出建議,使工程順利進行。甲方應提供水源、培土源。

3、乙方必須按設計的`植物品種,雙方約定的事項、合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植物成活率必須達到100%。

六、工程安全:乙方必須做到文明施工,乙方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一切校規校紀,在施工中乙方發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具有國家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縣___鎮中心學校

乙方:__縣___花木園藝場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經辦人:經辦人:

水電站引水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5

甲方:  乙方: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公平的原則,根據相關法律和法規,甲方就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內容與乙方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稱:  

二、 承包工程內容:  

三、 承包及付款方式:包工包料,暫估價為 萬元,每月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支付進度款。  

四、 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五、 工程質量  

1、 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建築、市政工程施工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  

2、 隱蔽工程必須接受業主單位派駐工地代表檢查驗收和質量監督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3、 工程竣工後由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初驗,發現不合格工程部位,必須無條件返工,直到合格為止。  

六、 工程造價  

1、 工程承包預算造價執行(20)《____省市政設施養護維修工程定額》;材料價格按施工當期的《____市建設工程造價資訊》、《____省建設維修工程造價資訊》計取;工程量按實計取;人工費按相應規定調整。  

2、 工程竣工後,按實際工作量由乙方編制竣工決算,甲方報審價部門稽核後,結算工程承包款項。  

七、 工程款撥付  

1、 工程竣工決算稽核後,其餘工程款付清。  

八、 施工安全  工程施工期間,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電站引水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6

工程承包合同書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湖畔護坡工程承包專案發包給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護坡全長按 米計算。

第二條:施工方案

1、護坡

(1)、基底寬 米,厚 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為 米,受力部分需冷拉絲磚帶,外牆做磋沙(水泥標號為42。5,磚要好質量的青磚或紅磚)。

(2)、拆除廁所旁房屋三間,作進出路。

(3)、完工後做圍牆10米左右。

(4)、牆與岸間的空隙用泥土夯實,並在牆上加適量的漏水管。

第三條:合同工期

1、經雙方協商確定,工程期為 日,暫定於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體開工時光由甲方下達開工令後方可開始施工。

2、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工作,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條:價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承包價為 元。

2、上述總承包價為包乾價,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資料,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費用(包括拆房,打圍牆),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3、付款方式:竣工驗收後付 元,除總金額的百分之五質保金外,剩餘部分 付,質保金一年滿後付清(時光按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甲方義務

1、按合同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2、幫忙協調施工現場的臨時用水、用電等事宜。

第六條:乙方義務

1、承包人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進行監督檢查,處理日常相關事宜,確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穩定。

2、承包人務必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轉包他人。

第七條:施工安全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凡在施工過程中造成事故的職責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方案》和《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返工。

第九條:違約職責

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應付金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資料,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金額百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由雙方在 簽訂,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 份,上方各執一份,上交 份。

發包單位(甲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 聯絡電話:

承包人(簽字或蓋章):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水電站引水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7

甲方:

乙方:

運城市天馬投資策劃有限公司(運城市禮儀公關學校)經張東鮮女士介紹,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借款合同,嚴格履行。

一、借款金額:

二、借款用途

學校基本建設工程付款。

三、借款時間及本息結算還款辦法:

借款時間:一年。

月息貳分。

每季度末結算一次。

乙方若有資金和還款能力提前還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一個月宣告並按實際使用時間提前歸還本息。

四、質押物品及化解風險的措施:

乙方用公司和學校一號辦公樓《房屋所有權證》(運港字第00000242號)作抵押。

乙方不能按時歸還本息,甲方有權將質押房屋變賣收回本息或按每月所借款額的3%加收滯納金。

五、上述合同一式三份,自簽字到款之日起生效。

甲、乙雙方及見證人各存一份。

若有爭議,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留印:乙方簽字蓋章:介紹及見證人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電站引水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8

發 包 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通訊)地址: 手機:

施工負責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通訊)地址: 手機:

設 計 負 責 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通訊)地址: 手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家裝工程施工特點,經三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 .

2、建築面積: .

3、戶型: 室 廳 衛,為平層□,或錯層□,或複式□,或別墅□,(□為確定的內容,以√或×表示,下同.)

4、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用下列第 種方式承包:

① 乙方包工、包輔助施工材料、包全部□或部分□主材(以"甲方委託乙方代購主材清單"為準).

② 乙方包工、包輔助施工材料,(見乙方提供材料驗收單).甲方提供主材(見甲方提供材料明細表).

5、施工內容:(附施工說明、施工圖及工程報價單)。

6、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合同價款:(大寫) 元整。

竣工後據實複核結算□;合同價款包乾□。

8、支付方式:合同簽定後,甲方先支付首期工程款35% 元水電工程驗收合格後支付40%工程款 元;木、泥框架工程驗收合格後支付20%工程款 元;油漆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 支付3%工程款 元;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七日內付2%的工程 尾款 元。此工程款直接和乙方結算。

二、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設計費 。

三、甲方工作

1、稽核和確定乙方設計的施工圖紙,施工說明及提交的工程報價單,並分別簽字認可。

2、開工前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傢俱、陳設,或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3、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辦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請手續及支付相關費用。 4、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5、及時提供符合設計要求、正規廠家合格的自備材料和裝置。

6、參加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和隱蔽工程、中間工程及竣工階段的質量驗收。

四、乙方工作

1、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法規和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雙方確認的設計圖紙和施工說明進行施工,按期保質完成裝修工程。

2、若由乙方設計,開工前向甲方提供雙方確認的施工圖紙和施工說明,並進行現場交底。

3、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結構、暖通及燃氣設施,如確需拆改須由甲方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4、確保裝修質量,尤其是水、電等隱蔽工程的質量,嚴防滲漏堵塞。裝修期間和保修期內如發生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負責返工返修,費用乙方支付。

5、遵守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做好現場安全保衛工作,處理好施工擾民問題及與四鄰的關係。

6、保護好原居室內的傢俱和陳設,保持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地點。

7、組織好工程質量的自檢和甲、乙雙方共同進行中間工程和竣工驗收。

五、工期

1、乙方應按合同期限完成整個工程,不得無故拖延工期,除甲方變更設計方案和停電、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停工4小時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工程總造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中途停工,工期順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工程總造價的千分之一補償乙方誤工費。

3、若甲方增加工程內容,按新增加工程量順延工期。

六、材料供應

1、本工程甲方採購的材料、裝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並按時供應。如因質量問題、規格差異、“三無”產品造成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所購材料需按時搬運到施工現場。

2、本工程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應以乙方提供的《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為依據,應符合設計要求、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改變材料、裝置的品牌、型號和規格。如乙方私自改變應無條件更換為約定的材料。如因質量問題、規格差異、“三無”產品或假冒偽劣產品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所購材料需按時搬運到施工現場。

3、乙方提供的材料須按材料清單簽收後方可使用,乙方不得中途變更材料的品牌、型號及規格。

七、工程變更

1、工程專案及施工方式如需要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附裝修工程變更單)。

2、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無故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應順延。

3、若甲方中途要求變更設計,影響到乙方已購回的材料、已定製的成品、半成品的施工,且無法調整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八、工程質量驗收

1、工程以雙方確認的施工圖紙、施工說明、設計變更等內容為依據。

2、甲乙雙方應共同進行中間工程驗收。甲乙雙方可以通過電話預約告知並約定時間,再以簡訊方式正式通知。三天內如甲方還不按時參加,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予以承認。

3、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乙雙方可以通過電話預約告知並約定時間,再以簡訊方式正式通知。三天內甲方接到驗收通知後應按通知時間參加驗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還不能按時參加,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予以承認。

4、未辦理驗收交付手續,甲方使用房屋視為質量驗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5、工程竣工後,乙方負責對所施工專案進行保修,並出據《保修單》,保修期為貳年,水電保修五年。

九、違約責任

1、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擅自決定拆改房屋結構或煤氣表管、採暖、給排水主要管線,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2、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未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結構或煤氣表管、採暖、給排水主要管線,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未與乙方代表協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4、若因違反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法規、環保規定和雙方其他約定,對乙方自身和對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5、如甲方已簽訂當期驗收單三日起拒付或拖延工程款十日以上,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賠償乙方對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並賠付違約金(按合同金額的15%支付)。如乙方施工途中未按施工規範或因施工本身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無法按標準驗收,要求返工,返工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若返工後還未達到武漢市裝飾協會施工標準,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賠償甲方對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並賠付違約金(按合同金額的15%支付)。

6、因乙方施工人員,無故違反物業《裝修管理協議書》的相關規定,所扣除甲方的費用,甲方有權從工程款直接扣除。

7、如乙方施工人員操作不當或違反施工規範所造成人員傷亡,甲方一律不予負責。

十、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電站引水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租機範圍及內容

甲方租用乙方鑽機兩臺,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及施工設計圖紙進行施工,保證質量、包安全按期完成甲方分配的成孔任務。

二、甲方責任

1.乙方進場前,做好場地的三通一平

2.派___________為駐工地代表,負責現場簽證,並協調解決施工中遇到的問題,協調與業主、總包、設計及監理的關係

3.協助解決工人住宿。

三、乙方責任

1.根據施工要求,保證質量、包安全,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成鑽孔

2.做好施工原始記錄

3.按照甲方的進度計劃施工,服從甲方駐工地代表的管理

4.嚴格把好質量關,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必須返工,費用自理

5.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確保施工安全,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負責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質量標準

按照現行有關規範要求及施工設計圖施工。

五、付款及結算方式

1.成孔按元/米計價,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該單價不含稅,乙方只向甲方開具收據。成孔用的泥粉及套管由乙方負責承擔費用。鑽孔穿導牆和舊樁基礎時,給予補償,補償原則為:甲方與業主協商後,其補償金額的全部支付給乙方。

2.乙方全部鑽機進場開鑽後,甲方按每臺鑽機________元支付預付款。

3.錨杆施工進度達到50%時,甲方再按乙方已經完成工作量的________%支付進度款。

4.工程完工後,甲方支付乙方完成工作量的________%,但此時應扣除已經支付的款項。尾款在________個月內結清。

5.乙方不負責施工用的水、電費用,但水、電錶由乙方提供並按甲方的要求安裝。

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結清款項之日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水電站引水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0

發包人(全稱):__X

承包人(全稱):__X

根據《合同法》、《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__X道路硬化工程硬化面積約___平方米。工程內容包括路基平整、水泥路面澆築等,概算約為__萬元。

二、合同工期:工程在20__年X月__日前完工。

三、質量要求及獎懲措施:

1、確保合格(由村兩委組織邀請專業人員驗收),必須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2、村內主幹線路面按四級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標準建設,質量目標合格。①水泥混凝土標號C25標號,板厚15cm,彎拉強度4.5Mp以上。②施工中的主要材料應進行各項物理效能指標試驗,其中粗骨料必須採用碎石,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定,根據材料各項指標和水泥的實際標號,選擇配合比(水泥要有出廠證明、質保單);施工中試驗規程應嚴格按《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試驗規程》,不合格材料不得進場施工。③路面應採取橫向拉毛或機具壓槽等抗滑措施,其磨擦力應符合施工規範要求,路面與其他構造相接應平順,做到路面邊緣不積水。④混凝土鋪筑後按施工規範要求養護;混凝土路面外觀無脫皮、印痕、裂紋、石子外露和缺邊掉角等病害,且符合規範和工藝要求。⑤工程檔案資料及試驗資料送___村委會一份備查。

3、獎懲措施:承包人必須嚴格按有關規範、標準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質量未達到合格必須無條件返工,承擔返工損失,保質期為一週年。

四、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竣工工程結算以承包價為基礎,其承包單價為水泥路面板厚15CM單價為40元/平方米;工程量按實結算。

五、付款方式:完成路面硬化工程50%付合同款20%;工程全面完成,經驗收合格待上級撥款到位後付至總工程款90%,並返還履約保證金;暫扣10%作為工程質保金,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後1月內付清。

六、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履約保證金弍萬元,履約保證金在工程驗收合格後退回。

七、獎罰措施:

1、工程在20__年X月__日前竣工。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拖延工期一天罰100元。

2、承包人在決標後須向乙方遞交本工程投標時的專案管理班子詳細名冊,要求專案經理到崗率每月不得少於20日。未事先徵得發包方同意,抽查時發現擅自缺崗除責令到崗外,處以每人每天罰款100元。另外,在工程合同簽訂後不得轉包,否則視為棄標,履約保證金將不退還,該工程予以重新招投標。

3、承包人必須接受發包人的監督員監督,接受整改意見。

八、安全責任:

1、施工前由發包人負責清理好在施工範圍內的農作物;施工期間有關政策處理糾紛由發包人負責。

2、承包人施工期間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三員三證齊全),並做好安全保險等相關手續,若由承包人引起的發生人身安全和行車安全、群眾糾紛等大小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補償均由承包人負責。

九、該工程的招標檔案作為簽訂施工合同的附件,承包人應遵守建築業法律、法規和各項有關政策。

十、該工程質量保修責任與義務按國務院20__年1月20日頒發的《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執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承包人、發包人各執一份,___辦公室存檔一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__年X月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X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X承包人:__X

代表:住所:

電話:電話:

水電站引水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為興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章 合同協議書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檔案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檔案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檔案。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_______個月(天)或: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甲、乙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脩金結清後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第二章 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 詞語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條所指定的含義:

1.甲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又稱發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當事人。又稱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稱專案經理。

5.工程監理:指受甲方委託,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督與管理。

6.監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理的代表人。又稱施工總監。

7.質量監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8.設計單位:指受甲方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9.工程:指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範圍內的永久工程和為永久工程服務的臨時工程以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進行處理的修復工程。

10.技術標準:指技術規範、標準和規程。

11.設計檔案: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合同價款時止的整個期間,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開工令中指定的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階段驗收的工程,階段工期為階段驗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價款: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6.保脩金:指為本合同保修期內完成合同範圍內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復,按合同中約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額。

17.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災,以及合同中約定等級以上的風、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嘯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18.竣工驗收:乙方按合同約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需階段交工的工程,階段驗收為乙方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

19.天:指日曆天。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20.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託等,採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二條 合同檔案

1.合同檔案:合同檔案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檔案。

2.設計檔案:甲方應在合同簽署後14天內按照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檔案提供給第三方。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乙方進行設計,乙方應將有關設計檔案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檔案: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甲方可在合同範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檔案和通知,乙方應接受並執行。

第三條 合同範圍

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範圍及工程界限等,可以另行約定。

第四條 技術標準

1.技術標準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執行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2.技術標準的替代:若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中尚未有適合本工程特點的條文時,可使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技術標準,若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應由甲方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若工程結構或施工工藝特殊,沒有相應技術標準時,應由甲方提出技術標準,或由乙方根據設計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應技術標準,經甲方審查同意後執行。

第五條 語言、法規和聯絡方式

1.語言:合同檔案的書寫或解釋以及雙方來往的檔案均使用漢語。若需使用少數民族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時,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但當兩種文字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字為準。

2.法規:本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條例和法規,以及交通部頒佈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3.聯絡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絡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甲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並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徵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徵地範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乙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4.提供技術資料: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質報告以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等技術資料,並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及現場交驗。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乙方則對上述資料的理解和應用負責。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籤署後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甲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甲方義務,並將此任命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

7.釋出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釋出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並辦理各種驗收或籤認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佈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裝置。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並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檔案、技術標準及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為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築物和已安裝的裝置,在交付甲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乙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於乙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籤署時任命代表(即專案經理),乙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專案經理資質證書並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衛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釋出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9.臨時停泊設施:自行解決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設施,並按有關部門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沒物品處理:採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裝置及材料的沉沒。若發生沉沒時,對妨礙交通和其他部門正常作業的均應立即向海監部門報告,並設定浮標或障礙指示燈,直至打撈工作完成為止,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 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甲方可委託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乙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許可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獨立、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3.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甲方行為。

4.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並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甲方並通知乙方。

第九條 施工期

1.開工: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審查,並報甲方批准後,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釋出開工令。乙方應在開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內開工。

2.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時,應在接到開工令後3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申請報告,監理工程師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作出答覆。若監理工程師在3天內未予答覆,則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若監理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則竣工日期不予順延。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3.施工期延長:出現下列情況時,經監理工程師確認並報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長。

(1)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誤;

(2)不可抗力或地質條件變化造成工程延誤;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

(4)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它情況。

(5)凡發生上述情況之一時,乙方應在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天數和因此發生的費用支出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報甲方確認並予以答覆,以確定施工期延長的天數和費用。若監理工程師逾期未予答覆,則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6)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暫停施工:在確有必要時,監理工程師可以通知乙方暫停放工,並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具體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暫停施工。乙方在落實了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後,並在接到監理工程提出復工通知後,才能繼續施工。停工責任在乙方時,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由於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錯誤或停工責任在甲方時,乙方停工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由此影響的施工期相應延長。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獎勵條件。如果在本合同執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應與乙方進行協商,並簽署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應按此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後實施。

6.階段工期:若有階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條 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說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佈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路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並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後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並提請甲方審批,甲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後7天內予以審批。審批時,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應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和補充,並在接到審批意見後7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修改和補充報告,監理工程師確認後,乙方應按確認後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若監理工程師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批,可視為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甲方批准的施工進度計劃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並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稽核並報甲方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 質量控制

1.材料與裝置:

(1)工程所用材料、裝置除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由甲方供應外,均由乙方按照設計和技術標準的要求自行採購、運輸、檢驗和保管。

(2)所有用於工程的材料、裝置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工程材料應具備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材料檢驗單位出具的材質證書或試驗報告。

(3)材料和裝置進場時,乙方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參加驗收,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複檢,對與設計和技術標準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裝置,監理工程師有權拒絕驗收,並由乙方運離施工現場;在材料使用和裝置安裝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檢查和檢驗,乙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若檢驗發現材料或裝置不合格時,該批材料或裝置不能用於本工程,乙方應負責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若檢驗表明材料或裝置符合要求,則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施工期相應延長。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的產品合格證書副本應交給乙方,甲方應對其質量負責。

2.質量自檢: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後,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質量自檢不合格時應自行返工,因返工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不予延長;自檢合格後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自檢報告並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

3.分項工程質量檢查:

(1)主要分項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將材料、裝置和人員進場情況及施工工藝向監理工程師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後才能開工。(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籤認後,乙方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隨時接受監理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對材料、工藝流程的操作的檢查,並按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進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誤,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因監理工程師的不正確指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施工期延誤,則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施工期相應延長。

4.隱蔽工程驗收:

(1)乙方在自檢合格並簽署隱蔽工程自檢記錄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單,在覆蓋前48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時內進行驗收,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並在驗收記錄上籤認後,乙方可進行覆蓋和繼續施工;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整改並重新申請驗收。

(2)若乙方未經驗收而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剝開或開孔檢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在接到驗收申請和驗收通知48小時未能進行驗收,而乙方已自檢合格,則可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事後應予確認並補辦籤認手續。

(3)若監理工程師認為確需對已簽字驗收並覆蓋的隱蔽工程進行復查,乙方應協助複查。若複查結果表明質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影響的施工期予以延長;若複查結果表明質量不合格,乙方應進行返工,並按上述規定重新申請驗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施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5.試驗與檢驗:試驗、試件應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送到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檢驗單位進行試驗或檢驗,並及時將試驗或檢驗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監理工程師認為必要時,有權指定取樣送檢驗單位複檢。

6.質量等級:工程施工質量應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的要求以及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返工後仍達不到約定等級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擔返工與修整費用,並相應延長施工期。

7.質量監督: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甲乙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十二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執行。

2.合同價款的調整: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1)經監理工程師確認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減和設計變更;

(2)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分佈價格和費率調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累積超過8小時,使乙方受到損失時;

(4)合同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5)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的原因和金額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予以確認並報經甲方批准答覆,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接到乙方通知後10天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預付款支付: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和數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並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預付款時,乙方可在約定預付款到達日10天后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從應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4.工程量確認: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報表。監理工程師收到報表後3天內稽核籤認。若監理工程師接到報表後3天內未提出異議,乙方所報工程量視為已被監理工程師確認。若監理工程師對乙方所報工程量有異議,乙方應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並重新核報。若乙方拒絕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或不重新核報,則以監理工程師核實的工程量為準。

5.進度款支付:甲方根據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和辦法,依據監理工程師確認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約定的支付日期後10天內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承擔延期支付的利息和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

第十三條 設計變更

1.甲方提出的變更:甲方對工程提出設計變更時,應將變更方案送交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後,由監理工程師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根據變更圖紙落實施工方案並組織施工。若變更涉及設計規模和設計標準的改變,則應事先與乙方協商。

2.乙方提出的變更:乙方提出的設計變更應徵得監理工程師的同意並經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若由此導致工程費用增減或施工變化,甲乙雙方應協商處理。但乙方為便於組織施工或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擾等原因而提出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設計造成的變更:在施工中若出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地質條件與設計出入較大或其他嚴重不合理設計時,監理工程師應在3天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取得修改圖紙後按監理工程師指令組織施工,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予以延長。

4.確定變更價款:發生上述變更後,按下述方法計算其變更工程單價和價款:

(1)合同中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單價,按合同已有的單價計算;

(2)合同中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單價,以此單價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單價;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單價時,由甲乙雙方商定變更單價;

(4)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計算方法。

(5)屬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乙方應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按上述方法提出變更價款,報監理工程師審查,經甲方同意後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款,應在乙方提出後14天內與乙方協商,若協商不成,雙方可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

第十四條 轉讓與分包

1.轉讓: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備案。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十五條 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責任:乙方應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加強施工現場人員與船機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的防颱、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承擔由於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2.安全事故處理: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除立即採取有效的措施外,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境下施工時,施工前應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查,甲方同意後實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防護措施費用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由乙方承擔;施工過程中,由於外部條件變化所發生的安全措施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條 保險

1.工程保險:本工程的“建築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投保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人員、船機裝置保險: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裝置的保險,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等級以上的自然災害也屬不可抗力。

2.損失報告: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通報損害情況,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損失情況、清理和修復費用以及施工期延誤的報告。3.費用分擔:因不可抗力發生而產生的下列費用,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3)乙方裝置、船舶和機械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4.損失補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壞時,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後由甲方給予合理補償,但此類補償不包括因乙方防範措施不當而造成的損失和由本條第3款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清理與修復工作的責任和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另籤補充協議或共同簽署備忘錄約定。

第十八條 竣工驗收與結算

1.驗收申請:乙方應在工程完工且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工程竣工資料。監理工程師接到驗收申請和竣工資料後7天內予以審查,提出審查意見,並報甲方審批。若工程及竣工資料符合要求,甲方應在接到申請報告14天內組織驗收;若工程或竣工資料達不到要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合理要求,對工程或竣工資料予以整修或補充,並重新申請驗收,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和施工期的延誤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工程及竣工資料進行審查和組織驗收,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延長施工期。

2.驗收程式:

(1)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確定驗收時間並通知有關各方;

(2)甲方組織有關單位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對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進行審查,聽取有關單位對工程管理、設計、施工和監理情況的彙報;審閱工程竣工資料,查驗現場,並對工程遺留或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質量監督站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評定;

(4)經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

(5)工程驗收合格,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應為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3.現場清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並撤離施工現場。否則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4.竣工資料: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資料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竣工資料提交的份數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竣工圖紙和資料;

(2)工程質量自評報告;

(3)階段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資料;

(4)工程材料及裝置試驗與檢驗資料;

(5)沉降及位移觀測資料;

(6)竣工工程整體尺度測量報告;

(7)施工報告;

(8)竣工結算報告(辦理完竣工結算後提交)。

5.竣工結算:

(1)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在30天內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後14天內稽核確認,並在確認後7天內將應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給乙方;若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後14天內未予稽核確認,乙方提交的結算報告則視為已被甲方確認。

(2)甲方在確認結算報告後7天內未將工程款支付給乙方,從確認結算報告後第8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項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從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設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階段驗收工程的保修期從階段驗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責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內有責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損壞,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協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返修:保修期內,對應由乙方負責的返修內容,乙方應在接到返修通知後14天內開始實施返修,並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時間內修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進行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保脩金:保脩金的數額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7天內,將保脩金和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返還乙方。

第二十條 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1.爭議: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或提請主管部門調解,或協商及調解無效,可選用以下方式之一處理:

(1)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違約: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均為違約。違約方應對方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4天通知違約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索賠:因甲方違約或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以及其他索賠事件發生時,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在要求索賠的事件發生後21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申請。

(2)在提出索賠申請後14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報告,詳細說明索賠理由,提供同期記錄副本或其他可靠證據,並列明索賠款額、延長施工期及其計算依據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賠報告後14天內,及時進行調查並對索賠資料進行稽核,並有權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補充資料後28天內,甲方應給予乙方明確答覆。並將確認的索賠款額列入甲方付款計劃。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規定按時提出索賠申請、索賠報告或補充資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進行稽核或確認,視為乙方索賠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5)若乙方對甲方的答覆有異議,可按本條第1款執行。

(6)若甲方授權監理工程師對索賠事件進行稽核,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說明,但上述規定的索賠時限不變。

4.賠償:發生下述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和標準要求乙方賠償。

(1)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等級;

(2)因乙方原因延誤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損失。

第二十一條 獎勵

1.獎勵: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符合下述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標準和方法,給予乙方獎勵。

(1)工程施工質量高於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等級;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中斷與終止

1.合同中斷:由於政策的變化和其它甲乙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視為合同中斷。合同中斷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將施工船機和人員撤離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現場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因合同中斷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合同終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結算完畢後,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終止。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保脩金後,保修條款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水電站引水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2

發包方(甲方):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

為提高泵站品位,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________委託給乙方施工,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著互相支援、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內容土層基礎、綠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詳見圖紙)。

以上專案經雙方會審圖紙之要求及附後預算總表所列專案、規格、備註、數量、要求施工。

三、工期

1.開工日期:本專案工程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個日曆天。

2.施工期內,若因停水、停電、大雨、暴雨天等因情況或甲方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移交施工場地則工期順延。

四、工程合同價款經協商本合同總承包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整。

若施工過程中甲方有變更需要增加工程,則按實結算。

五、承建方式乙方對工程包工、包料;包質量、包驗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負責提供所承建工程材料,必須經雙方確認方可進料施工。

2.施工期間甲方負責乙方施工發生的水電費用。

六、工程付款辦法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後3天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訂金為合同價款的30%,即人民幣________整。

乙方收款後第二天安排人員進場施工。

2.待完成總工程80%後,甲方於3天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30%,即人民幣________整。

3.工程竣工後,甲方於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20%,即人民幣________整。

4.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10%,即人民幣________整。

七、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所審定之設計施工圖紙的內容、要求及有關園林綠化施工規範進行施工,完工後達到________級。

2.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監督管理,若發現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圖紙要求及違反操作規範進行施工的事項,甲方有權提出並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做好文明施工。

八、工程竣工驗收結算乙方於竣工後五天內向甲方提交竣工資料及驗收報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________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並於驗收後五天內根據設計施工圖紙、合同、補充合同及《有關園林綠化標準》給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見。

乙方須按甲方要求整改,並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費用。

甲方在驗收合格後依據合同、補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簽證清單進行結算,並於________個工作日內結算完畢。

九、延期違約責任乙方必須在施工期內按質、按量、按期完成工程。

若工程延誤,則每延誤一天計罰人民幣________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則每提前一天完成獎勵人民幣________元。

若因甲方責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誤,乙方提出書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內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

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權停工或對已完成工程進行圍蔽處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誤及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十、養護管理

1.期限: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綠化保養期為十二個月,保養期從竣工驗收之日開始計算,保養期滿後由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2.質量要求:大樹及時支撐固定,栽植後及時澆水,及時中耕除草、施肥、修剪,及時防治病蟲害,確保苗木正常生長。

養護達到國家城鎮綠地園林養護標準。

十一、合同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工程質保期滿,甲方將款項結清後合同即告終止。

十二、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________份。

其它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存檔。

本合同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蓋章)________乙方代表(蓋章)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水電站引水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3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期限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天。

第三條 工程價款、結算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實行固定單價按實結算,經雙方約定,光伏板安裝工程按每組______元/組(一組______塊電池板)。

1、乙方施工完成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確認工程量後,對其進行費用的核定。

3、工程量的確認,所有工程量需雙方到現場進行核對,達到標準的按單價_安裝組數進行費用結算。

4、費用支付,施工結束後,甲方10日內支付相關工程費用。

第四條 甲乙方責任

1、甲方需把料運至安裝現場。

2、乙方安裝光伏板必須達到組與組之間高差不大於1cm。

3、乙方安裝光伏板在每組中需要保證整組光伏板在一個水平面上。

4、乙方需每天對自己成員進行安全檢查,保證施工現場零事故。

5、乙方需對自己完成的成果進行保護,如現場發生破損,乙方需無條件進行維修。

第五條 安全施工

乙方必須注意安全事項,保證安裝前對其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獎懲責任

1、如______月______日前安裝達到1MW光伏板安裝,則按1MW=______元標準進行結算。

2、協議一方擅自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違約方應按工程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糾紛解決辦法

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如協商無法解決,雙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