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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2023版(通用20篇)

欄目: 施工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18W

工程施工合同2023版 篇1

發包方(甲方):

工程施工合同2023版(通用20篇)

承包方(乙方):

第一條合同依據

本合同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安裝工程合同及施工條例》;工程內容及工程量是按貴州能達電力設計有限責任公司設計的《清鎮寒坡嶺110KV變電所新建工程電氣部份第一卷第六冊全所照明及第一卷第七冊防雷接地》施工圖為依據進行計算及核定。

第二條工程名稱、地點和範圍及內容

一、工程名稱:清鎮寒坡嶺110KV變電所全所接地及照明安裝工程。

二、工程地點:清鎮寒坡嶺110KV變電所內。

三、工程範圍及內容:

1:清鎮寒坡嶺110KV變電所防雷接地安裝。

2:清鎮寒坡嶺110KV變電所全所照明安裝。

第三條承包方式

本工程甲方將工程以包工包料按實結算下浮%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施工。(結算定額採用20xx年北京地區價目本;裝置性材料預算價格執行貴州電力公司黔電定字(20xx年價)的通知》;費用構成執行《電力工業基本建設預算管理制度及規定》(20xx年版);根據貴州省電力公司電技經[20xx年。

第四條雙方協作事項

甲方負責:

一:甲方應協調好該工程與有關單位的聯絡,確保該工程的施工進度。

二:甲方應根據乙方施工進度及隱蔽資料及時組織有有關部門進行中間驗收。

乙方負責:

一:乙方在施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甲方反應。

二:乙方應按時按期完成該工程內的所有工作內容,不得影響其他工程。

三:竣工資料報有關部門稽核。

第五條違約責任

按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發生經濟糾紛處理方式

如發生經濟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若不能達到目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第七條施工工期

本工程xx年xx月xx日前完工。

第八條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合同價款是該工程的:人工費、機械費、輔材費、主材費。

第九條安全責任

施工中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獨立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條工程造價

本工程的工程款:暫定壹拾貳萬玖千柒佰陸拾元整(129760.00),本工程包工包料按實結算。

第十一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2份,雙方各執正1份。

第十二條效力

該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工程施工合同2023版 篇2

發包單位: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湖畔護坡工程承包專案發包給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護坡全長按___米計算。

第二條:施工方案

1、護坡

(1)、基底寬___米,厚___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為___米,受力部分需冷拉絲磚帶,外牆做磋沙(水泥標號為42.5,磚要好質量的青磚或紅磚)。

(2)、拆除廁所旁房屋三間,作進出路。

(3)、完工後做圍牆10米左右。

(4)、牆與岸間的空隙用泥土夯實,並在牆上加適量的漏水管。

第三條:合同工期

1、經雙方協商確定,工程期為___日,暫定於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具體開工時間由甲方下達開工令後方可開始施工。

2、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工作,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條:價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承包價為___元。

2、上述總承包價為包乾價,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內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費用(包括拆房,打圍牆),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3、付款方式:竣工驗收後付___元,除總金額的百分之五質保金外,剩餘部分___付,質保金一年滿後付清(時間按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甲方義務

1、按合同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2、幫助協調施工現場的臨時用水、用電等事宜。

第六條:乙方義務

1、承包人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進行監督檢查,處理日常相關事宜,確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穩定。

2、承包人必須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轉包他人。

第七條:施工安全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凡在施工過程中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方案》和《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返工。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應付金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內容,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金額百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於_年_月_日由雙方在___簽訂,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___份,上方各執一份,上交__份。

發包單位: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_(以下簡稱乙方)

日期:

工程施工合同2023版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建築裝飾工程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已就本工程有關事宜協議一致,特簽訂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

嶽化大廈前棟客房維修改造工程

二、工程範圍:

1、大廳部分牆面,大廳頂部、服務檯、小賣部、大廳部分擴大、商務中心、樓梯口的處理、餐廳門、電梯間門、庭維修改造。

2、二至七樓客房共計六十一套(其中大套房四套)全面改造。

3、各層過道、各層安全出口門窗做套、二樓公共衛生間,三、四樓走道陽臺門窗做套,會議室門、樓梯間、大廳電梯門、庭維修改造。

4、西向外接樓外牆塗料粉刷。

三、工程發包方式:

雙方協定為由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施工。

四、施工工期:

1、商定為七十五天(日曆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7月12日

竣工日期:20xx年9月26日

2、開工前三天,承包方向甲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3、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鑑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屬甲方責任範圍的進場準備工作(如場地騰空、停水停電)不及時影響正常施工。

(2)、經雙方商定有重大設計變更。

(3)、連續停水、停電在2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4)、隱蔽工程,接乙方通知,甲方24小時未到現場距理簽證,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5)、未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進度款而影響備料施工。

(6)、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誤工期。

五、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部頒(GJG73-91)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現場代表的監督。

2、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是甲方指定產品,並經甲方驗收,同意使用後,方可用於工程施工。

3、房間維修,施工質量不得低於現已完工的樣板房質量要求,甲方要求樣板房需要改進的地方(如起居鏡框、衛生間鏡框、衛生間工藝玻璃規格、床靠背邊框造型、衛生間鏡燈、排氣扇電源開關改位到衛生間內等),各種電器線路的改造必須穿管埋牆內,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進行改進,並確保質量和工藝效果。

4、隱蔽工程乙方須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工程經甲方代表鑑定、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5、甲方接到乙方竣工驗收通知後,乙方應向甲方同時提交工程竣工資料,經甲方審查合格後,方可進行工程竣工驗收。甲方在接到通知15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一個月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

6、工程竣工後,乙方接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從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合格鑑證之日算起,保修期為壹年。

六、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工程經甲、乙雙方及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派員審定預算,按總造預算價包乾,為105.75萬元,在其工程量變更,核定在±5%以內不予調整,超出廠價5%以上部分,雙方協商調整。

2、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先付乙方備料款10萬元,以後每月甲方按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到85%,待工程驗收合格後再付總額的5%。

3、工程保脩金,按工程結算金額的10%由甲方扣留,保修期為壹年,待保修期滿後,一次支付給乙方。保修期有工程質量問題,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當日來現場盔行處理,否則甲方可自行處理,所需材料、維修、管理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將保脩金中扣除。

4、匯款方式:甲方只按合同中提供的一家指定銀行帳號匯款。

七、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所屬責任範圍內的場地騰空,停電停水。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質量要求各條款組織施工,保質量、保工期、保安全、爭創優質工程。

3、乙方施工隊伍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遵紀守法,必須做到文明施工。

4、非乙方施工隊伍嚴禁進入大樓施工場地。

5、乙方施工過程中不得損壞裝修以外的設施、裝置、物品,否則由乙方負責賠償。

八、乙方按規定做好安全防護措施,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質量事故由乙負責調查處理並承擔因事故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九、如乙方施工質量低劣,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並有權劣質工程的總造價10%進行處罰。甲方如未按規定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影響乙方施工進度,由甲方負責。

十、按施工合同規定,在保證工程優良的前提下,提前一天獎1000元,每推後一天罰款1000元。

十一、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造成糾紛,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處理。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及施工中出現其他問題的處理由雙方協商溝通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雙方各執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後終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工程施工合同2023版 篇4

甲方:

乙方:

為確保工程專案順利完工,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並在此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內容:

1、工程專案:s207線吉河橋便道搶修工程。工程內容包括:環境協調、路基土石方、簡易路面、鋼便橋、道路安全標誌、後期養護及舊橋的交通管制等一切工作。

2、工程總價: 元(大寫 元)。

3、工程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工期17天。

4、工程質量:乙方必須按照公路工程相關專案的技術規範、規程要求施工,認真選擇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藝,對關鍵工序的施工方法和工藝,必須報經甲方或甲方代表審查同意後方可實施。工程質量乙方負全部責任。

5、工程安全及法規制度

①、合同簽訂後由甲方安全、生產負責人對施工現場進行移交,乙方應對全部施工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適應性、穩定性和安全性負責,甲方不承擔責任。

②、乙方在合同執行期間,應對工程中的所有結構、材料、裝置、臨時工程等進行積極保護,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自理和承擔相關責任。

③、乙方應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並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由於管理不善或民工的過失,或第三者原因造成自身或第三方的人身傷亡,機械裝置及其它財產損失事故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並將事故處理結果向建設單位書面彙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也不支付任何費用。

④、爆破人員必須持有機關核發的爆破證,採購的火工器材要有運輸證、存放證,存放要分類,建帳,嚴格實行領發制度,絕對不能流向其它工地或他人。

⑤、合同執行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頒佈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否則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及時上繳應承擔的各種稅費。

⑥、乙方在施工期間所發生的外部環境由乙方自行處理,必要時甲方予以協助,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6、工程結算及支付

①、工程中期借款額度以上月實際進度並檢驗合格工程價款的60%。

②、工程完工後一個月內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手續。

7、其它:

①、本協議為總價合同,合同執行期間單價不予變更。

②、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

③、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止於新建橋樑施工單位進場交付後完畢。

④、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訂立補充條款為準。

8、附件:施工圖紙及及材料供應。

8.1、合同簽字後,由建設單位提供圖紙壹份,未經同意不得將圖紙交第三方。

8.2、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驗收,所有材料運輸和保管,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對進場的材料應按照規範要求分批抽檢,合格後方可使用。對於不合格材料乙方應及時清除施工現場。材料試驗由施工員現場取樣,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理。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2023版 篇5

發包單位: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雙方責任、義務、權利和分項工程的承包範圍、單價、工程量的結算及付款方式等,尊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使工程能安全、保質、高效、按期的完成,經雙方協商訂立條款如下:

一、工程概況

1、結構型別:框架結構

2、施工面積約:完工後按實際鋪貼的地面面積計算。

二、承包工程內容採用:

包工包料(人工、主材、輔耗材,防水材料鋪貼、一切施工工具,包括所有地面、牆體上翻400mm、柱跟上翻400mm、集水井的清理;成品保護等所有與防水相關的工作內容,以及所有直接、間接的費用),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費用。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按甲方工程進度工期,工期每延遲一天罰款1000元。拖延工期在三天以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退場。

四、合同價款支付

1、合同價款: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SBC)400g材料、人工等單價(一切相關費用)每平米38元按實際完工地面的面積計算,單價包括但不限於(牆體、柱跟清理及上翻400mm、搭接的100mm材料人工,附加層、加強層材料人工;底板、牆面的伸縮縫清理及按圖紙設計、規範要求伸縮縫的人工材料費;材料運輸費、材料檢測費)。

2、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工工程量報告及相關驗收資料。乙方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必須達到規範及合同的要求,未能達到要求的按合同單價60%給予結算。並承擔返工的材料費及延誤工期的罰款。

3、按實際完工的工程量計算,乙方所有的材料都進場,甲方付8萬元人民幣,基礎地面防水完工經監理驗收合格後1個月內付其本作業面工程款的95﹪;餘款5﹪作為本工程的質量保脩金,保修期滿1個月內付清。

五、質量與檢驗

1、承包工程質量標準:施工工藝、流程等見方案。

2、乙方進場需向甲方提交施工資質證書、廠家出廠材料檢驗合格證書、原材料複驗合格證明、施工方案、廠家生產許可證書以及相關檔案。

3、甲方提供乙方技術交底及相關事項。

4、承包工程質量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

5、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檢驗,併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六、工程驗收收與結算

1、工程具備驗收條件,甲方在三個工作日內驗收,並由甲乙雙方共同測量工程量。

2、工程款結算在15個工作日內經甲方審計、稽核後生效,逾期視為同意並結算工程款。

3、如因乙方施工質量、進度及材料質量等其他原因影響整體工程計劃以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七、質量保修

1、乙方應按照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有關規定,對交付甲方的分項工程在質量保證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材料費、人工費)。

2、質量保修期為

3、質量保脩金雙方約定為總工程款的5%,質量保修期滿後一個月內付清。

八、安全施工

1、乙方進場的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管理和指揮,食住自理。

2、對自已的施工人員的安全負責,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工傷、醫藥等其它費用。

3、做到活完下腳料清,離場時所有材料、拉圾的清理運輸有乙方負責。

九、違約和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違約和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十、未盡事宜

其它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增加補充合同,補充合同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份數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保留三份,乙方保留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原有合同作廢,質量保修期滿、承包工程餘款付清後,本合同即告終止,隨之失效。

甲方(蓋章):_

乙方(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2023版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土石方工程和乙方進行合作。由乙方出資,乙方佔總利潤的70%;甲方不出資,負責管理及專案的簽訂、收款等工作,甲方佔利潤的30%。

二、本合作協議期即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期滿全部工程尾款收回完,協議自動失效。

三、甲乙雙方合作期間,盈利或虧損各自按比例分配。

四、合作期間雙方一方持卡,一方負責保管該儲蓄卡密碼,以確保專案資金安全工程施工正常運作。任何一筆款項支出都必須雙方簽字認可或電話告知,以簡訊的形勢等。

五、合作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借用或暫用資金。

六、雙方的共同管理和施工期間收到的工程進度款,只限本著本專案工程的機械費及民工勞務費用的支出,或工程相關的費用支出。與本專案無關的資金費用不得支出,每個月按比例支付部份分成。

七、合作期間隊伍的選擇及分項工程的定價由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工程施工合同2023版 篇7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本著友好、誠信、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範圍:

第三條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

第四條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工程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並出具消防驗收合格證的時間):_________

第五條工程造價、付款方式及價款調整

工程造價: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價款調整:_________

第六條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本工程由甲乙雙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門以施工圖紙、設計說明、設計變更和國家(行業)的相關標準、規範為標準共同驗收。

2.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166-199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xx年版)gb50261-1996.《機械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31-1998.《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303-.《室內消火栓給水滅火系統安裝工程施工工藝標準》j512-.及其他的國家和行業現行的相關標準、規範。

第七條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現行有關的國家和地方有關規範要求的同時,還必須執行甲方的《建設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辦法》。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或消防條例等乙方原因導致發生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質量保修

1.本工程免費質量保修期限為_________年,終身維護保養。

2.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4小時內到達現場並及時處理。

3.在免費保修期內,乙方應有專人負責該專案的保修工作,定期與甲方溝通達到2次/月,以書面記錄材料為準。同時,必須保證通訊暢通,令甲方能夠隨時同乙方取得聯絡。如乙方更換保修人員或聯絡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訊不暢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諉,甲方將視為乙方放棄保修責任,有權自行解決,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並加收10%的勞務費。

4.保脩金支付方法

4.1質量保脩金在規定的質保期滿後,如無任何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無息付給乙方。

4.2在免費質量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未能在第二條規定時間內進行維修,則視為授權甲方組織維修,並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和質量責任,同時甲方加收維修費用10%的勞務費。上述費用在乙方質保金中直接扣除後,乙方負責補足質保金。

4.3在免費質量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於乙方原因,甲方無法同乙方取得聯絡,按照上一款執行。

第九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為乙方協調施工用水、用電,由乙方承擔費用。

2.乙方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提供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副本、法人程式碼證等相關資質證明。

3.乙方負責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裝、竣工驗收、質保服務及提交消防驗收報告、與甲方指定的設計單位溝通等工作。

4.乙方必須按照經甲方書面確認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甲方確認的安裝方案、方法進行施工、安裝,不得擅自改動如有變更以書面的變更通知單為準。

5.乙方對消防電氣線路、消防給水管道等隱蔽工程都要進行過程檢驗和最終檢驗,並且要結合施工、安裝、除錯、驗收等重大程式分階段做好質量記錄。消防工程安裝施工完畢但未通過消防驗收之前,乙方應對整個消防系統負責。消防驗收合格後,乙方必須主動向甲方供有關消防設施安裝除錯記錄、開通報告、隱蔽工程記錄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冊等檔案資料,切實履行交接手續並主動做好工程的後期維護保養工作。

第十條違約責任、索賠

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收到乙方的書面催告通知後在十日內仍未支付的,應從催告期滿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2‰的違約金。

2.工程未通過驗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損壞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工程本身質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約定時間竣工,每延誤一天,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造價的2‰的違約金。

4.由於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質量原因、乙方施工質量等原因,導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間出現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災事等,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工程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驗收標準或未通過政府消防主管部門的驗收,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無償返工直至通過消防驗收。

6.乙方在工程竣工後七日內將竣工資料及其他與工程有關的資料交付甲方,否則每延誤一天,必須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2‰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合同附件及相關說明,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合同經辦人:_________合同經辦人: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2023版 篇8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規模: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消防報警系統、消火栓系統

第二條:合同價款及承包形式:

本工程經甲、乙雙方商定,同意採用承包方式。即保證消防驗收一次性合格通過。工程總價款:x元;本工程所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均由乙方承擔。施工過程中,因消防報建及相關手續未通過而致停工或相關行政處罰,乙方安裝的工程由乙方負責。其他工程原因由乙方負責協調。

第三條:付款辦法

本合同在簽字生效之日起x天內由甲方按“基本建設撥款條例”的規定進行撥款,先預付乙方工程款x元,其後在乙方主要裝置進場並施工後x天內支付x元。

2.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x天內,甲、乙雙方應結清除質保金外的全部工程帳務。

第四條:施工日期

本合同簽定後x月x日開工,預計x個工作日竣工。

第五條:裝置及材料供應方式

1.本工程所需裝置及材料經雙方協商同意,均由乙方負責供應。

2.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消防產品質量驗收標準,並有合格證書。因產品質量不符合驗收標準而發生工程質量事故或造成返工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工程質量及驗收交工

工程質量應全部達到設計要求和符合消防規範及消防工程驗收規範。隱蔽工程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工地代表,到施工現場進行檢查,辦理隱蔽工程簽證手續。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應積極組織圖紙會審、技術交底會議,並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設計圖紙四套。工程竣工後,由乙方提交應由乙方提供的竣工工程驗收資料,明確交工日期,通知甲方組織工程驗收。工程竣工交驗後,工程保修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確定本工程質量保修期為一年。

第七條:雙方職責

甲方:

派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隱蔽工程,辦理中間交工及工程驗收簽證,並與土建施工單位協調向乙方提供用水、用電、大型機械使用方便,負責提供材料、裝置及工具的存放室。根據合同規定和要求,按時辦理撥款和結算,並將每筆工程款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上(見最後一頁)。負責組織工程驗收。對大規模設計變更或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等特殊情況,經甲乙雙方商定,可對本工程價款作適當的調整。如不屬於乙方負責的中途停建、緩建或其它原因造成的乙方停工、窩工損失,甲方應酌情給予適當的補償。

乙方:

1.施工前,及時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和向甲方提交開工通知書。

2.按合同規定,與甲方商定做好材料和裝置的採購、供應和管理工作。

3.嚴格按照設計圖和消防規範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4.已安裝的裝置,在工程投入使用前負責保管,並清理好施工場地。x時提交竣工驗收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乙方責任的工程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嚴格遵守甲方頒佈的有關工地規章制度。工程竣工交驗後,乙方應義務培訓建設方有關消防管理、值班人員,使其基本掌握系統的維護、操作和保修。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其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其它

1.本合同條款雙方應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違約。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議定。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雙方各執x份。

甲方(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電話:

郵編:

乙方(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電話:

郵編:

工程施工合同2023版 篇9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行業要求,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在建騰衝縣中房國際購物中心工程專案的消防安裝工程承包乙方施工。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特制定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內容:室內的自動報警系統工程、自動噴淋系統工程、消火栓系統、疏散指示系統、防排煙系統、氣體滅火系統、水泵房及水箱間工程。本工程不含水泵接合器的挖溝及砌井的工程量。(自動報警系統、疏散指示系統按預埋管,不含配管的工程量。防排煙及水泵房不含電氣的一次接線。水箱間不含水箱的給水和洩水管的工程量)

第二條:質量要求

消防驗收合格標準。

第三條: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驗收合格

第四條:工程承包價款

本工程一次性包死價為玖佰萬元整(消防工程建築面積平米綜合單價為180元/m2,該建築建築面積為50000m2)。

第五條:工期要求

開工日期:20xx年5月1日,竣工工期:20xx年12月31日。

第六條: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後,甲方預付乙方合同總價的30%,施工過程中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完工後,甲方支付至工程總價的85%;消防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至工程總價的97%,餘3%的工程款質保期滿後一次性付清。工程預付款分三次扣回。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合同經辦人:_________合同經辦人: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2023版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和甲方施工任務的要求,遵循“平等、自願、誠信”的原則,建立勞動合作關係。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須共同遵循。

第一條 工作內容及造價:

甲方要求在西山寺指定的地點打一口井,直徑為300毫米,深度為160米,鋼套管直徑為273毫米,水泵為大廠品牌泵,水泵出水方量每小時不小於五立方米,下泵鋼管直徑為寸半鋼管,水泵房及檢查井由乙方承建,房子尺寸不小於2.4米-2.4米-2.8米,檢查井深1.6米,直徑為1米。泵房需要的磚由甲方提供,其餘材料由乙方購買、水泵房配電櫃及下泵電攬線由乙方購買,泵房含散水、屋頂防水、室內抹灰、磚鋪地),變壓器到泵房的電纜線由甲方提供。乙方將水房外水管壓至甲方指定的水井位置,深度不小於1.5米,為50毫米塑料管。

第二條 工程款

總工程造價為玖萬元,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甲方給施工單位兩萬元,剩餘款年底前付至捌萬伍仟元。其餘款至保修期滿後付清。

第三條 施工工期

農曆五月底前完成。每推遲一天罰100元。

第四條 工程要求

(一)甲方:乙方所用材料必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打井深度按實結算,每米按500元計算,不足部分給予扣除。

(二)乙方對本合同勞動工程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嚴格按照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原定的標準;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乙方發生的各種經濟上糾紛、違法亂紀事件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相關的責任,負責教育勞務人員遵紀守法“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嚴禁違章作業和盲目蠻幹”確保施工安全,杜絕傷亡事故發生。

凡造成人員傷亡或機械裝置損壞、丟失等一切安全事故,其全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工程驗收及保修

乙方應確保所完成工程質量符合質量驗收標準要求。乙方確保所打水井出水量大小,因地質原因或未打出水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不予負責,工程保修期一年。

第六條其他

(一)乙方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的經濟及其他協議等均與甲方無關,如果發生爭議,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二)本合同竣工結算後自動終止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月-- 日 身份證號碼:

工程施工合同2023版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管道清淤服務。特訂立本合同,矗種鼷以資信守。

一、工作範圍和工作內容

甲方跟乙方協商的管道清淤範圍內。

二、服務承辦方式和期限

乙方以其公司人員、機器、工具和物料【特別的除外】依據合同規定,承辦甲方管道清淤工作,並且乙方包工包料【有需水電由甲方提供】,包質量、包安全、包風險係數。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負責確定具體管道清淤的地點區域,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清理施工場地。

(2)甲方安排人員監督乙方清理施工。對管道清淤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乙方提出意見並監督乙方進行整改。

(3)在管道清淤施工過程中,甲方負責做好管道清淤施工記錄;管道清淤施工結束後,及時進行驗收並在乙方提供的客戶驗收單上簽名確認。

(4)甲方為乙方提供相應的施工用電源水源。

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教育員工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指導和監督,愛護各種設施。

(2)安全防範:乙方應保證本次施工工程的安全完成,必須做到施工前設定安全線、安全警示標誌;施工後清理現場,保證現場清潔衛生。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意外,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四、管道清淤費用及支付方式

1、每米元(含稅),按實際米數計算。

2、付款方式:乙方清淤完後,由甲方驗收合格後在三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項。

五、違約責任

1、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則視為違反合同規定。違約方應負責向另一方賠償因違約而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履行付款給乙方,超過七天甲方向乙方賠償一切損失費用(違約金為本合同金額的5%)。

六、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方式

⑴、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解決方式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管轄。

⑵、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首先應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方向當地人民法院訴訟。

七、其它事項:

本合同壹式貳份,並具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工程施工合同2023版 篇12

甲 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三方: (以下簡稱第三方)

因乙方工程施工爆破需要,經屬地公安部門東川鄉派出所指定,由甲方作為爆破作業的安全責任方為乙方提供其施工段內的爆破服務,並經三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服務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施工所需的各項爆破品供應。並由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爆破品的取存、運輸、管護、爆破及安全防護工作,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

2、甲方須按照乙方提供的火工品用量計劃,全天候保證乙方的生產需要。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生產中斷、拖延滯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發生的損失進行經濟賠償。連續中斷、拖延壹天以上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3、甲方提供的火工品,參考市場價格,並在第三方的協調下,經甲、乙方協商一致:粉末乳化炸藥 ¥12,600.00 元/噸,乳化炸藥 ¥11,600.00元/噸,電雷管 ¥3.00 元/枚,導爆管¥4.50元/枚,其他( ),此價格作為服務協議結算單價。

4、乙方須向甲方進行月結算。結算日為每月26號,結算當月期內發生的數量和費用,由甲乙雙方代表確認一致。乙方在確認數量和費用後的3個工作日內須付清當月價款,對因乙方原因導致無法正常結算的,甲方有權停止火工品供應。

5、乙方作為火工品的使用方,須配合甲方做好爆破現場的安全防護工作,認真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

6、乙方具有安全員、爆破員證件的作業人員作為工程施工的主體方,在認真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參與到工程爆破施工中,以便順利完成相關爆破任務。

7、乙方可隨時書面告知甲方終止服務,並在結清相關款項後中止此協議。乙方在未提出終止服務協議前,甲方承諾本協議火工品單價不變。

8、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9、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及第三方各一份,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日 期: 日 期:

(單位簽章) (單位簽章)

第三方(見證方):

日 期:

工程施工合同2023版 篇13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內容:_________(群體工程應附承包方承攬工程專案一覽表)

4.承包範圍:_________

5.承包方式:_________

6.資金來源:_________

7.批准文號:_________

8.業主或主管單位: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發包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絡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條工期

1.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第四條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五條工程質量

1.承包方必須按照設計檔案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應在發包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後仍達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由於發包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發包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第二章詞語涵義及合同檔案

第六條詞語涵義

1.有關合同雙方和監理人的詞語

(1)發包方: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當事人。

(2)承包方:指與發包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從承包方處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

(4)監理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由發包方委託對本合同實施監理的當事人。

2.有關合同組成檔案的詞語

(1)合同檔案(或稱合同):指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的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七條的全部檔案和圖紙,以及其他在協議書中明確列入的檔案和圖紙。

(2)技術條款:指本合同的技術條款和由監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對技術條款修改或補充的檔案。

(3)圖紙:指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和發包方按合同規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和由承包方提交併經監理人批准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4)施工圖紙:指上述第(3)項規定的圖紙中由發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併經監理人批准的直接用於施工的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5)投標檔案:指承包方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在投標時按招標檔案的要求向發包方提交的投標報價書、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及其他檔案。

(6)中標通知書:指發包方正式向中標人授標的通知書。

3.有關工程和裝置的詞語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規定應建造的並移交給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裝置)。

(3)臨時工程: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各類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裝置)。

(4)主體工程:指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單位工程:指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單位工程。

(6)工程裝置: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裝置、金屬結構裝置、儀器裝置及其他類似的裝置裝置。

(7)施工裝置: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全部用於施工的裝置、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裝置:指承包方的施工裝置。

(9)進點:指承包方接到開工通知後進入施工場地。

4.有關工期的詞語

(1)開工通知:指發包方委託監理人通知承包方開工的函件。

(2)開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監理人按第1款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或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單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過完工驗收後在移交證書(或臨時移交證書)中寫明的完工日。

5.有關合同價格和費用的詞語

(1)合同價格:指協議書中寫明的合同總金額。

(2)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6.其他詞語

(1)施工場地(或稱工地):指由發包方提供的用於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為施工場地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

(2)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列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傳真和電子郵件。

(3)天:指日曆天。

第七條合同檔案

1.合同檔案:合同檔案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檔案。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意見不能統一,則按本合同合同第五十五條中約定的辦法處理。

2.設計檔案:發包方應在合同簽署後14天內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承包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將設計檔案提供給第三方。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進行設計,承包方應將有關設計檔案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發包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檔案: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發包方可在合同範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檔案和通知,承包方應接受並執行。

4.合同檔案解釋順序:_________。

第八條合同範圍

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範圍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九條技術標準

雙方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和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方提供一式兩分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同發包方按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方認可後執行。發包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第十條語言文字、適用法律和聯絡方式

1.語言文字: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2.適用法律和法規:本合同檔案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條款中約定。

3.聯絡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絡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十一條聯絡

1.聯絡以書面形式為準: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給出的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准、證書、證明和決定等是雙方聯絡和履行合同的憑證,均應以書面形式為準,並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和辦理簽收手續。

2.來往函件的發出和答覆: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准、證書、證明和決定等來往函件均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及時發出和答覆,不得無故扣壓和拖延,亦不得無故拒收,否則由責任方對由此造成的後果負責。

第十二條圖紙

1.發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方提供圖紙。承包方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方承擔。發包方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承包方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2.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方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方。

3.承包方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第三章雙方責任

第十三條工程師

1.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發包方委託的職權:_________,需要取得發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

2.發包方派駐的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3.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

4.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方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許可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方承包方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先例職權,發包方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先例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方批准的,工程師應徵得發包方批准。

6.發包方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方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方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7.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8.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方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9.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方派駐施工工場地。

第十四條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並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負責監理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方。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方發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方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方發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專案經理,專案經理的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方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方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方提出確認要求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方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方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方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方應予的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方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方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方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方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第十五條專案經理

1.專案經理: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2.專案經理的姓名、職務在條款內寫明。

3.承包方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專案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4.專案經理按發包方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絡時,專案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方或第三人,由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5.承包方如需更換專案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並徵得發包方同意。後任繼續先行使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6.發包方可以與承包方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專案經理。

第十六條發包方代表

1.發包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發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發包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方應於發包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發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為承包方要求已被確認。承包方認為發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發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緊急情況下,發包方代表要求乙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異議,但發包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承包方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發包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承包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發包方代表,發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4.發包方代表易人,發包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承包方駐工地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簽字後送發包方代表,發包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發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發包方代表聯絡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發包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方,由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擔費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發包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發包方工作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並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徵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徵地範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承包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4.提供技術資料: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質報告以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等技術資料,並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及現場交驗。發包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承包方則對上述資料的理解和應用負責。

5.任命發包方代表:發包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籤署後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發包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發包方義務,並將此任命書面通知承包方。發包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價款。

7.釋出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承包方釋出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並辦理各種驗收或籤認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十九條承包方工作

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佈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裝置。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並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檔案、技術標準及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條款的約定,為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築物和已安裝的裝置,在交付發包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承包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發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於承包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籤署時任命代表(即專案經理),承包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專案經理資質證書並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徵得發包方同意並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衛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發包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釋出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或發包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9.臨時停泊設施:自行解決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設施,並按有關部門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沒物品處理:採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裝置及材料的沉沒。若發生沉沒時,對妨礙交通和其他部門正常作業的均應立即向海監部門報告,並設定浮標或障礙指示燈,直至打撈工作完成為止,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條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發包方可委託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承包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發包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許可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監理工程師在發包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獨立、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3.監理工程師在發包方授權範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發包方行為。

4.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並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發包方並通知承包方。

5.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發包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應同時通知承包方,後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章交通運輸

第二十一條交通運輸

1.場內施工道路

(1)發包方提交給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設施,應由承包方負責其在合同實施期內的維修、養護和交通管理工作,並承擔一切費用。

(2)除本款(1)項所述的由發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方應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並承擔一切費用。

(3)承包方修建的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應免費提供給發包方和監理人使用。

2.場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車輛外出行駛所需的場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費、養路費和稅款等一切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承包方車輛應服從當地交通部門的管理,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樑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駛,並服從交通監管部門的檢查和檢驗。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由承包方負責運輸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時,應由承包方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進行的道路和橋樑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若實際運輸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過合同規定的件數、尺寸或重量時,應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商確定各自分擔的費用。

4.道路和橋樑的損壞責任:承包方應為自己進行的物品運輸造成工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樑的損壞負全部責任,並負責支付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賠。

5.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款的內容亦適用於水路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涵義應包括水閘、碼頭、堤防或與水路有關的其他結構物;車輛一詞的涵義應包括船舶,本條各款規定仍有效。

第五章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二十二條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承包方應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說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佈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路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並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組織設計後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並提請發包方審批,發包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後7天內予以審批。審批時,若發包方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應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和補充,並在接到審批意見後7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修改和補充報告,監理工程師確認後,承包方應按確認後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若監理工程師及發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批,可視為承包方施工組織設計已被髮包方批准。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發包方批准的施工進度計劃時,承包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並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稽核並報發包方批准後執行。

第二十三條進度計劃

1.承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按條款約定的時間預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2.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方應按照發包方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條款中約定。

3.承包方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行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方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方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二十四條開工及延期開工

1.承包方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方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方。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2.因發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遲開工日期。發包方賠償承包方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3.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管理意見。承包方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方實施工程師作出的管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管理意見,或收到承包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方可自行復工。因發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方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六條工期延誤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方未能按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方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程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承包方在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第二十七條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就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檔案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第六章質量與驗收

第二十八條檢查和返工

1.承包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發包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發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發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發包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

2.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承包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發包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3.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除此以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九條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發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發包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3.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三十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發包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2.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發包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發包方代表已經批准,承包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三十一條試車

1.裝置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方準備試車記錄。發包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發包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2.裝置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發包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3.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方負責修改設計,承包方按修改後設計重新安裝。發包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4.由於裝置製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裝置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裝置為承包方採購,由承包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裝置由發包方採購,發包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5.由於承包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修改後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6.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發包方承擔。

7.發包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記錄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三十二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1.發包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發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和試車,承包方可自行組織驗收和試車,發包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2.無論發包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承包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復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承包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三十三條質量監督

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七章文明施工

第三十四條文明施工

發包方應統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負責管理和協調全工地的治安保衛、施工安全和環境保護等有關文明施工事項。發包方對文明施工的統一管理和協調工作不免除承包方按第1項、第2項規定的責任。

1.治安保衛

(1)發包方應負責與當地公安部門協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託當地公安部門,建立一個現場治安管理機構,統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衛事宜,負責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衛職責。

(2)發包方和承包方應教育各自的人員遵紀守法,共同維護全工地的社會治安,協助現場治安管理機構,做好各自管轄區(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第三十五條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意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發包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三十六條安全防護

1.承包方在動力裝置、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三十七條事故管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管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發包方承包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三十八條環境保護

1.環境保護責任: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並應對其違反上述法規和規章和本合同規定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負責。

2.採取合理的措施保護環境

(1)承包方應在其編報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做好施工棄渣的處理措施,嚴格按批准的棄渣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渣,防止任意堆放棄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響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對施工開挖的邊坡及時進行支護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於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注意保護飲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動造成的汙染。

(4)承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規定,加強對噪聲、粉塵、廢氣、廢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聲、控制粉塵和廢氣濃度以及做好廢水和廢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應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衛生,及時清除垃圾和廢棄物,並運至指定的地點堆放和處理。進入現場的材料、裝置必須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雜物阻塞工作場地周圍的通道和破壞環境。

第八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三十九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包方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包方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應當在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方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第四十條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條款內約定發包方向承包方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方不按約定預付,承包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方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方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方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本合同第三十九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3.發包方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方可向發包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方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方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4.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章計量與支付

第四十二條計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單》中開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為履行合同應當完成的和用於結算的工程量。結算的工程量應是承包方實際完成的並按合同有關計量規定計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計量

(1)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計量辦法,按月對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進行準確計量,並在每月末隨同月付款申請單,按《工程量清單》的專案分項向監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報和有關計量資料。

(2)監理人對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報表進行復核,以確定當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問時,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員與監理人共同複核,並可要求承包方按規定進行抽樣複測,此時,承包應指派代表協助監理人進行復核並按監理人的要求提供補充的計量資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監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參加複核,則監理人複核修正的工程量應被視為承包方實際完成的準確工程量。

(4)監理人認為有必要時,可要求與承包方聯合進行測量計量,承包方應遵照執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單》中每個專案的全部工程量後,監理人應要求承包方派員共同對每個專案的歷次計量報表進行彙總和通過測量核實該專案的最終結算工程量,並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補充計量資料,以確定該專案最後一次進度付款的準確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監理人的要求派員參加,則監理人最終核實的工程量應被視為該專案完成的準確工程量。

3.計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各個專案的計量辦法應按《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4.計量單位: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均應採用國家法定的計量單位。

5.總價承包專案的分解:承包方應將工程量清單中的總價承包專案進行分解,並在簽訂協議書後的28天內將該專案的分解表提交監理人審批。分解表應標明其所屬子項和分階段需支付的金額。

第十章材料裝置供應

第四十三條材料樣品或樣本

不論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發包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四十四條發包方提供材料

1.發包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發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承包方,承包方派人與發包方一起驗收。無論承包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承包方妥善保管,發包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發生損壞或丟失,由承包方負責賠償。發包方不按規定通知承包方驗收,承包方不負責材料裝置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發包方負責。

2.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發包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發包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發包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數量時,發包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時間,發包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擔。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發包方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3.承包方檢驗難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發包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四十五條承包方供應材料

承包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裝置到貨24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發包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發包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承包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十六條材料試驗

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承包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發包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發包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發包方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第十一章工程變更

第四十七條工程設計變更

1.施工中發包方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方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方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方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方的直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裝置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方承包方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第四十八條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方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十九條確定變更價款

1.承包方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2.承包方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方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十二章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五十條竣工驗收

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2.發包方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方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方修改後提請發包方驗收的日期。

5.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式按1款至4款辦理。

7.因特殊原因,發包方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方不得使用。發包方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第五十一條竣工結算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方認可後28天內,承包方向發包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方確認竣工結算報告通知經辦的銀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方。

3.發包方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4.發包方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方可以催告發包方支付結算價款。發包方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方可以與發包方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方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方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方認可後28天內,承包方未能向發包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應當交付;發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擔保管責任。

6.發包方承包方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第五十二條質量保修

1.承包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方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專案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第十三章違約、索賠和爭議

第五十三條違約

1.發包方違約

(1)提到的發包方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發包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條款內約定發包方賠償承包方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方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2.承包方違約

(1)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約發包方造成的損失。雙方在條款內約定承包方賠償發包方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方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可計算方法。

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給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五十四條索賠

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2.發包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方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方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方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方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方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式與(3)、(4)規定相同。

3.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發包方可按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賠。

第五十五條爭議

1.發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四章其他

第五十六條轉讓與分包

1.轉讓: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發包方同意。承包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發包方備案。

(3)承包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承包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五十七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方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災害。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方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方應協助承包方採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方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方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方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裝置的損害,由發包方承擔。

(2)發包方承包方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方機械裝置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方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五十八條工程風險

1.發包方的風險

(1)發包方負責的工程設計不當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由於發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裝置的損失和損壞。

(3)發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的除外。

(4)戰爭、動亂等社會因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的除外。

(5)其他由於發包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承包方的風險

(1)由於承包方對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裝置)照管不周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由於承包方的施工組織措施失誤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3)其他由於承包方原因造碭損失和損壞。

3.風險責任的轉移:工程通過完工驗收並移交給發包方後,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規定承擔的風險責任同時轉移給發包方(在保修期發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損失和損壞除外)。

4.風險責任的轉移:工程通過完工驗收並移交給發包方後,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規定承擔的風險責任同時轉移給發包方(在保修期發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簽訂後發生第1款(3)和(4)項的風險造成工程的巨大損失和嚴重損壞,使雙方任何一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後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後的付款由雙方協商處理。

第五十九條保險

1.工程開工前,發包方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裝置,由發包方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3.發包方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方辦理,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4.承包方必須為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裝置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方承包方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在條款中約定。

第六十條擔保

1.發包方承包方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除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六十一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1.發包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承包方按發包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承包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發包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2.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理解及對原定材料、裝置的換用,必須經發包方代表批准。

3.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離。

第六十二條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方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2.施工中了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方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方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第六十三條合同解除

1.發包方承包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

發包方:

承包方:

簽訂日期:

工程施工合同2023版 篇14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願把改造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程順利完成,特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工程專案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範圍: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承包造價:元(大寫:)。

二、工程期限

根據本工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總工期天。(雨天及人力不可抗拒特殊情況需經甲方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開工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總工期天。

三、本工程竣工質量為一次性合格工程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施工和標準進行施工;

四、工程價款支付及結算

本工程按進度付款,具體金額由雙方協商為準。

五、其它約定

1: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甲方負責制訂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三)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章作業,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四)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2:乙方的責任、權利

(一)乙方施工時是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二)乙方負責為所有乙方安裝施工人員辦理醫療及工傷社會保險,並根據需要為從事高度危險工作的人員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的違章作業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

(三)乙方應對現場安裝施工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安裝施工人員不得違章作業,不得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並按規定做好防護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施工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六、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2023版 篇15

工程承包合同書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湖畔護坡工程承包專案發包給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護坡全長按 米計算。

第二條:施工方案

1、護坡

(1)、基底寬 米,厚 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為 米,受力部分需冷拉絲磚帶,外牆做磋沙(水泥標號為42。5,磚要好質量的青磚或紅磚)。

(2)、拆除廁所旁房屋三間,作進出路。

(3)、完工後做圍牆10米左右。

(4)、牆與岸間的空隙用泥土夯實,並在牆上加適量的漏水管。

第三條:合同工期

1、經雙方協商確定,工程期為 日,暫定於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體開工時光由甲方下達開工令後方可開始施工。

2、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工作,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條:價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承包價為 元。

2、上述總承包價為包乾價,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資料,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費用(包括拆房,打圍牆),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3、付款方式:竣工驗收後付 元,除總金額的百分之五質保金外,剩餘部分 付,質保金一年滿後付清(時光按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甲方義務

1、按合同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2、幫忙協調施工現場的臨時用水、用電等事宜。

第六條:乙方義務

1、承包人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進行監督檢查,處理日常相關事宜,確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穩定。

2、承包人務必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轉包他人。

第七條:施工安全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凡在施工過程中造成事故的職責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方案》和《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返工。

第九條:違約職責

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應付金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資料,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金額百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由雙方在 簽訂,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 份,上方各執一份,上交 份。

發包單位(甲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 聯絡電話:

承包人(簽字或蓋章):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2023版 篇16

發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證_____________施工質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務,達到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工程施工專案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建築面積(工程形式):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

四、工期:_________________(一)開工: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二)竣工: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三)合同工期總共歷時______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

六、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

七、工程價款:_________________共計人民幣元。

八、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生效後支付合同款項的_____%,計__________元;工程竣工且驗收合格後,支付工程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元;質保金______元,質保期滿後支付。

九、質保期:_________________年。

十、雙方的責任義務

(一)發包方的責任義務

1、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場地、道路、水、電源,滿足開工條件。解決施工中需要發包方協調解決的四鄰關係及糾紛;

2、監督管理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材料質量、督促工程進度;

3、給承包方提供施工圖紙、座標點、標高點;

4、按時給承包方撥付款項和進行驗收、結算;

(二)承包方的責任義務

1、按發包方要求及圖紙要求進行施工;2、如期完成施工任務;

3、接受發包方的技術指導和質量標準要求;4、負責發包方提供料物及裝置的保護;

5、教育施工人員愛護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竊和損壞;6、承擔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及費用;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滿。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未果,提交山東曹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合同附件為本合同條款的組成部分,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工程施工合同2023版 篇17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工程專案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承包範圍:_________;金額:_________。

1.2 工期:

(1)開工日期:在合同簽訂生效後,根據甲方施工現場進度來確定。

(2)竣工日期:通過_________市人防辦有關職能部門驗收,正常交付使用的日期。

1.3 質量等級:嚴格按照國家人防辦建設部標準圖集要求製作和安裝,符合國家及_________市人防的規定,達到優良標準。

1.4 合同價款:包乾總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含裝車、運輸、二次搬運、安裝費及專項上繳費用及稅金)。

1.5 承包方式:本工程採取包人防門製作、包安裝、包驗收、包工程造價,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等的大包乾形式並通過_________市人防辦驗收等全部手續,並承擔一切費用。

1.6 按規定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稅費及其他費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造價內,由乙方向有關部門和單位支付。

第二條 合同檔案組成及解釋順序

2.1 協議條款:_________。

2.2 工程實物量和裝置材料清單、型號、數量、單價、金額。

2.3 洽談、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記要、協議。

2.4 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2.5 國家法律、法規、部門條例及與合同有關的'_________市政府部門的檔案。

第三條 圖紙

本工程施工所需全部圖紙由乙方提供,並向甲方提供四套圖紙。

第四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專人為駐工地代表,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及其它事宜,若甲方代表易人,須提前通知乙方,其後任必須全面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第五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5.1 乙方任命的駐工地總負責人或總代表,應書面通知甲方及監理公司,甲方或監理公司給予的任何書面指示將視為已經有效地給予乙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須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及監理公司,其後任必須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5.2 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遞交監理公司及甲方代表,監理公司或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6.1 甲方有權根據設計單位的意見和有關主管部門的要求,向乙方提出調整或變更本合同產品的數量或型號。變更後按本合同第九條款進行履行。

6.2 甲方須在地下室底板完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安排人防門製作、安裝,在計劃時間內甲方可根據施工進度,要求乙方派人到現場,協商進場施工的配合問題。

6.3 甲方有權對乙方現場安裝施工的衛生、質量、安全進行監督和管理。

6.4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安裝施工用的水、電及現場可提供的臨時配合裝置支撐材料等。

6.5 現場施工協調由甲方負責。

6.6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地下室人防報批圖壹份;完工後,由乙方通知有關單位驗收人防門,甲方派人蔘加。

6.7 甲方須按乙方提供的技術交底資料委託土建施工單位在剪力牆扎筋時預留人防門安裝的所需的門洞。

工程施工合同2023版 篇18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原甲乙雙方的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書:

1、甲方同意在本協議書經雙方簽收之日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工程款人民幣萬元(除本協議書第4條約定外的建築物的保修、維修及後期整理均由甲方承擔),該款從法院業已凍結的款項中支付,且甲方同意從凍結款項中另行劃款X萬元至法院並按照本協議書的約定支付;同時乙方同意申請法院解除對萬元外款項的凍結。

2、乙方同意在本協議書籤定之日起的2日內將全部安裝完畢;

3、在乙方完成上條之同日,甲方同意將乙方支付的X萬元保證金及其銀行利息由甲方簽字後向銀行遞交解封憑證。

4、乙方同意按照建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本案工程的主體結構工程、基礎工程承擔設計合理使用壽命期限內的保修責任,並出具必須的質量保修書。

5、對於建設局質監站提出的應由施工單位提供的驗收所需的完整合格的資料和手續,乙方同意在協議書籤定之日起的30日內提供,並同意負全部提供責任,否則乙方每遲延一天扣付工程款X萬元給甲方。本條義務完成後,乙方向法院提出並徵求甲方建築局監督站書面意見同意後由法院將X萬元予以轉付。

6、甲方雙方均放棄追究對方的本協議約定以外的其它違約責任和經濟損失。

7、在上述條款履行完畢後,雙方就施工合同已無其他經濟糾葛,雙方經濟糾紛已經解決。

8、本案訴訟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 乙方:

工程施工合同2023版 篇19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專案一覽表(附件1)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合同2023版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責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建之________________,現委託乙方採取包工、料、機械、裝置、安全生產及安全設施等大包乾方式進行施工。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特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內容

按施工圖紙設計方案各站點、區間交通設施或訊號燈單項工程專案的工作內容,具體為:站、區間交通設施部分工程。

二、方式

甲方根據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終與業主、審計中心結算價對乙方進行結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繳納該結算總價的________%為施工責任管理費,各類稅、費均由乙方另行繳納。

三、組織領導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調配、指導及管理,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管理及規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須確保進場人員的技術素質,所有工種均持證上崗。在施工責任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施工隊伍和人員,以保證該專案技術力量和施工隊伍的穩定性。

3、乙方必須指定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安排施工、生產、人員調配、技術安全、工程質量以及生活、計生等工作。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工地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配料用料的指揮、監督與管理。

(2)負責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現場進度,稽核完成工程量,申報預決算,申請撥付工程款。

(3)負責與業主、設計、監理等單位及部門進行工作聯絡並申報有關檔案資料。

2、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設計變更通知施工,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施工技術驗收規範》。尊重和服從業主、監理單位及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與指揮,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並確保達到優良等級以上。

(2)強化本施工隊伍的安全生產教育,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不亂搭亂拉電路管線,不私自安裝電源插座,不強行、違章施工,嚴格杜絕火災等其他安全事故的發生。否則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之全部責任。

(3)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反光背心,佩帶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場清。

(4)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由甲方負責以甲方名義上報各級部門審批。做到絕對服從甲方工程進度安排;班組長每天必須在作業現場,未經專案經理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地。

(5)必須保證充足的施工人員及技術力量,人數穩定,工作效率高,否則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質量等問題均由乙方承擔。

(6)具體施工作業中必須配備所需交通安全標誌牌、安全圍擋、指示牌和指示燈等交通安全設施,並且必須符合我市有關道路施工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規定,以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則由此造成之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相關費用由乙方自承擔。

(7)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條例。如有違反且情節嚴重、嚴重影響甲方及公司聲譽,甲方可責令乙方清場並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隊伍組織施工,剩餘工程之進度款將不再支付。同時乙方應對由此給甲方造成之損失予以賠償,由此產生之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8)該工程完工並移交甲方前,乙方應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因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發生一切責任,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屬於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引起之訴訟、控告、索賠責任及可能發生之相關費用。

(9)乙方不得將依據本責任書取得,經甲方委託施工之施工任務再行轉包,否則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本施工專案。

(10)工程完工後,向甲方及時上報該工程的施工總結。

五、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以及業主、監理單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須達到國家或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六、工期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現場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計劃所要求的時間或期限,如期按時或提前完成所有本專案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結算總價的________‰或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罰金。

七、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實際施工進度,每月或每一單項工程完工後,根據業主給甲方撥付或結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帳戶後三天內按________%扣除稅金和管理費後支付給乙方。

(2)質保金:質保金按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逐月或每單項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並通過竣工驗收________年後,據實返還。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

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________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八、其它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____%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到設計規範或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收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並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九、甲方對本責任書上述各條款具有解釋權。

十、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該責任書自雙方籤自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專案辦完工程驗收交接並竣工結算後,除保修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施工責任方):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責任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