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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專業分包施工安全生產協議(精選3篇)

欄目: 施工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35W

建築專業分包施工安全生產協議 篇1

總包方:

建築專業分包施工安全生產協議(精選3篇)

分包方:

建設單位將 專案委託分包方施工,為了明確總分包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分包方在與建設單位簽訂建築施工合同的同時,還須與總包方簽訂本安全生產協議。

一、分包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和規定。

二、分包方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乾部;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三、總包方對分包方的治安、消防進行檢查。對分包方的材料、機具等進行進出場登記,凡未經登記的材料機具等不得外出。

四、總包方有權提請建設單位督促分包方的加強治安、消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衛生方面的管理,對分包方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實施處罰,必要時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五、分包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並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1、工程專案應由分包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根據建築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2、工程專案在具體施工中應由分包方按總包方的要求對專業較強的工程專案另行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嚴格按該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保證安全施工。

六、分包方的相關負責人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和法規。

七、施工前,分包方應組織召開管理和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通知總包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並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分包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八、施工期間,分包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專案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總包方指派 同志負責聯絡,予以協助督促分包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絡,總包方督促分包方檢查工程專案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預防事故發生。

九、分包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總包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總包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總包方有督促分包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定期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的隱患,分包方必須限期整改。

十、在生產操作過程中分包方須安全管理,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十一、分包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裝置以及工具等均應由分包方自備。如分包方必須向總包方借用和租賃,應由甲、乙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租賃手續。分包方應保證借出的裝置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分包方必須進行檢驗。分包方一經接收,裝置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損壞、遺失或造成傷亡事故均由分包方方承擔責任、負責賠償。

十二、分包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總包方現場施工負責人和總包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分包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分包方負責承但。

十三、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如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裝置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裝置。

十四、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

十五、分包方需用總包方提供的電氣裝置,及時向總包方提出。違反本規定或未經總包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的後果均由分包方負責。

十六、施工期間,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如分包方發生各類傷亡、火災事故,應由分包方負責迅速統計上報。總包方督促分包方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並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分包方對事故負全部責任,做好家屬的安撫工作並賠償經濟損失。

十七、文明施工:

(1)設定車輪沖洗龍頭和排水溝,保證帶有泥土的車輛經沖洗乾淨後才能駛出工地。

(2)施工現場要進行有組織排水,專案部派專人對排水管網定時檢查、疏通,保證有效、有組織的排水。整個現場實行分割槽責任制,所有施工道路時刻保持路面平整、清潔,無明顯低窪不平和積水,決不影響車輛通行。

(3)分包方要加強對全體員工的文明施工教育,制定各種文明生產和生活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嚴格考核。大力提倡員工的文明與衛生,保證專案良好的精神風貌。

(4) 分包方要加強“落手清”意識,建立施工現場分割槽域責任制,由專人管理負責;做到現場清潔、衛生、整齊。

(5) 分包方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配戴施工單位統一印製的胸卡,安全帽按照規範、工種要求區分顏色,並在安全帽前後都印上各單位的標誌。

(6)分包方應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聲、施工現場環境衛生和場外汙染等管理規定,並辦理有關手續,分包方造成的罰款等全部責任由分包方負責。

(7)分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完善文明施工措施,並事先預防由於分包方施工可能對周邊居民和企事業單位產生的各種影響,尤其避免對周邊房屋和構築物產生不良影響,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充分考慮相應技術措施,否則分包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8)施工期間由於分包方違反安全操作規範,被政府有關部門處罰,如通報批評、警告和罰款等,一切後果由分包方負責。

(9) 施工用電配電總箱、分線箱必須是正規廠家產品,經現場監理、總包方現場安全負責人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嚴禁使用自制木箱或其它不正規產品。所有電氣裝置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器,裝置外殼必須進行保護接地。總配電箱內必須配有合格的漏電保護器、空氣開關、電錶等,施工現場所有電氣裝置必須採用保護接零系統。一經檢查發現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勒令停止使用並進行整改,並每次扣罰200元。

(10) 施工期間,分包方應及時整理和統籌安排所有機械、工具、材料、建築垃圾等,工程建設中多餘材料、建築垃圾必須運輸到總包指定場地 ,嚴禁隨地亂堆,否則,總包方對分包方處以500元的罰款,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時應按總包方要求清理出本工地。

(11) 施工現場各類垃圾應當天清理,否則由總包方指派人員清理,清理費用由總包方核定,從分包單位扣除。

(12) 為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分包方有義務禁止一切與施工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一經發現總包方給予分包方每人次200元的罰款。

十八、分包方必須遵守總包方的各項管理制度條例,協調好工作,確保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

(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六大紀律,進入工地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無帽不準進工地,不準赤膊、穿拖鞋,否則處以每人次100元罰款。

(2)嚴格按施工用電規範進行,禁止私拉亂接。禁止使用非生產性電加熱器,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有接零保護,杜絕違章作業。有違章者處以每次200元~500元的罰款。

(3)禁止損壞總包方的一切安全防護設施,施工中有妨礙的必須得到總包方許可後方可拆除或位移,施工結束必須立即補好。擅自拆除或損壞的,以每處500元~1000元罰款,造成後果的分包方負責全部責任。

(4)做好文明衛生工作,工地內不得隨地大小便,如經發現,除進行清理外並處以每次200元罰款,保持清潔衛生。

(5)配備消防器材,重點部位禁止動用明火。需要動火的必須有動火審批報告,並有防火措施,否則禁止動火。

(7)做好自身的財物保管工作,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8)分包方一律不準在現場設食堂和宿舍,違反者酌情罰款。

其它

十九、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單位蓋章後生效。甲、乙各執一份,到工程竣工自動終止。

總包方(蓋章): 分包方(蓋章):

安全負責人(簽字): 安全負責人(簽字):

綜合治理負責人(簽字): 綜合治理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建築專業分包施工安全生產協議 篇2

總包方: 專案部

分包方:

建設單位將 專案委託分包方施工,為了明確總分包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分包方在與建設單位簽訂建築施工合同的同時,還須與總包方簽訂本安全生產協議。

一、分包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和規定。

二、分包方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乾部;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三、總包方對分包方的治安、消防進行檢查。對分包方的材料、機具等進行進出場登記,凡未經登記的材料機具等不得外出。

四、總包方有權提請建設單位督促分包方的加強治安、消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衛生方面的管理,對分包方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實施處罰,必要時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五、分包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並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1、工程專案應由分包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根據建築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2、工程專案在具體施工中應由分包方按總包方的要求對專業較強的工程專案另行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嚴格按該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保證安全施工。

六、分包方的相關負責人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和法規。

七、施工前,分包方應組織召開管理和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通知總包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並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分包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八、施工期間,分包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專案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總包方指派 同志負責聯絡,予以協助督促分包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絡,總包方督促分包方檢查工程專案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預防事故發生。

九、分包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總包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總包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總包方有督促分包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定期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的隱患,分包方必須限期整改。

十、在生產操作過程中分包方須安全管理,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十一、分包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裝置以及工具等均應由分包方自備。如分包方必須向總包方借用和租賃,應由甲、乙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租賃手續。分包方應保證借出的裝置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分包方必須進行檢驗。分包方一經接收,裝置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損壞、遺失或造成傷亡事故均由分包方方承擔責任、負責賠償。

十二、分包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總包方現場施工負責人和總包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分包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分包方負責承但。

十三、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如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裝置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裝置。

十四、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

十五、分包方需用總包方提供的電氣裝置,及時向總包方提出。違反本規定或未經總包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的後果均由分包方負責。

十六、施工期間,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如分包方發生各類傷亡、火災事故,應由分包方負責迅速統計上報。總包方督促分包方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並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分包方對事故負全部責任,做好家屬的安撫工作並賠償經濟損失。

十七、文明施工:

(1)設定車輪沖洗龍頭和排水溝,保證帶有泥土的車輛經沖洗乾淨後才能駛出工地。

(2)施工現場要進行有組織排水,專案部派專人對排水管網定時檢查、疏通,保證有效、有組織的排水。整個現場實行分割槽責任制,所有施工道路時刻保持路面平整、清潔,無明顯低窪不平和積水,決不影響車輛通行。

(3)分包方要加強對全體員工的文明施工教育,制定各種文明生產和生活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嚴格考核。大力提倡員工的文明與衛生,保證專案良好的精神風貌。

(4) 分包方要加強“落手清”意識,建立施工現場分割槽域責任制,由專人管理負責;做到現場清潔、衛生、整齊。

(5) 分包方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配戴施工單位統一印製的胸卡,安全帽按照規範、工種要求區分顏色,並在安全帽前後都印上各單位的標誌。

(6)分包方應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聲、施工現場環境衛生和場外汙染等管理規定,並辦理有關手續,分包方造成的罰款等全部責任由分包方負責。

(7)分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完善文明施工措施,並事先預防由於分包方施工可能對周邊居民和企事業單位產生的各種影響,尤其避免對周邊房屋和構築物產生不良影響,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充分考慮相應技術措施,否則分包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8)施工期間由於分包方違反安全操作規範,被政府有關部門處罰,如通報批評、警告和罰款等,一切後果由分包方負責。

(9) 施工用電配電總箱、分線箱必須是正規廠家產品,經現場監理、總包方現場安全負責人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嚴禁使用自制木箱或其它不正規產品。所有電氣裝置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器,裝置外殼必須進行保護接地。總配電箱內必須配有合格的漏電保護器、空氣開關、電錶等,施工現場所有電氣裝置必須採用保護接零系統。一經檢查發現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勒令停止使用並進行整改,並每次扣罰200元。

(10) 施工期間,分包方應及時整理和統籌安排所有機械、工具、材料、建築垃圾等,工程建設中多餘材料、建築垃圾必須運輸到總包指定場地 ,嚴禁隨地亂堆,否則,總包方對分包方處以500元的罰款,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時應按總包方要求清理出本工地。

(11) 施工現場各類垃圾應當天清理,否則由總包方指派人員清理,清理費用由總包方核定,從分包單位扣除。

(12) 為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分包方有義務禁止一切與施工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一經發現總包方給予分包方每人次200元的罰款。

十八、分包方必須遵守總包方的各項管理制度條例,協調好工作,確保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

(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六大紀律,進入工地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無帽不準進工地,不準赤膊、穿拖鞋,否則處以每人次100元罰款。

(2)嚴格按施工用電規範進行,禁止私拉亂接。禁止使用非生產性電加熱器,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有接零保護,杜絕違章作業。有違章者處以每次200元~500元的罰款。

(3)禁止損壞總包方的一切安全防護設施,施工中有妨礙的必須得到總包方許可後方可拆除或位移,施工結束必須立即補好。擅自拆除或損壞的,以每處500元~1000元罰款,造成後果的分包方負責全部責任。

(4)做好文明衛生工作,工地內不得隨地大小便,如經發現,除進行清理外並處以每次200元罰款,保持清潔衛生。

(5)配備消防器材,重點部位禁止動用明火。需要動火的必須有動火審批報告,並有防火措施,否則禁止動火。

(7)做好自身的財物保管工作,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8)分包方一律不準在現場設食堂和宿舍,違反者酌情罰款。

十九、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單位蓋章後生效。甲、乙各執一份,到工程竣工自動終止。

總包方(蓋章): 分包方(蓋章):

安全負責人(簽字): 安全負責人(簽字):

綜合治理負責人(簽字): 綜合治理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建築專業分包施工安全生產協議 篇3

總包方【全稱】: 【或簡稱甲方】

分包方【全稱】: 【或簡稱乙方】

分包範圍:

承包形式:勞務分包 □

專業分包 □

為了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保證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確保銀帆·西雅圖工程死亡事故為“零”和出現的安全生產事故分清責任,各負其責的原則,經雙方確認達成如下安全協議書。

一、目標:

1、杜絕死亡、重傷事故,輕傷事故率控制在2‰以內。

2、現場安全防護設施重大隱患整改率必須達到100%。

3、達到北京市文明工地標準。

二、對乙方的具體要求:

1、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並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在高處作業時必須繫好安全帶,嚴禁酒後作業。

3、各種防護設施必須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範、規定、標準搭設,並經有關人員驗收後,方可交給使用班組。

4、正確使用防護裝置和防護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警

告、安全標誌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5、施工現場內的坑、槽及各種孔洞、出入口、高壓線附近設定的防護圍欄、蓋板和安全標誌等安全防護設施,未經工地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批准,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挪動或拆改。

三、處罰及事故責任的劃分:

1、乙方如不服從甲方的管理、違反管理規定或因自身管理不善而造成的違章事故,將按照甲方的有關處罰條例進行處罰,嚴重者清除出場,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及責任由乙方自負。

2、本協議書由雙方法人或法人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3、雙方勞務合同解除時,本協議自動作廢 。

4、本協議書一式三份,與合同檔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分別儲存。

四、合同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協議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檔案。

發包單位(章): 分包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專案負責人(簽字): 分包單位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