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合同 > 施工合同

建設公司工程施工合同(國際)(精選17篇)

欄目: 施工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94W

建設公司工程施工合同(國際) 篇1

僱主:________

建設公司工程施工合同(國際)(精選17篇)

承包人:_______

工程專案及相關檔案: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第一條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僱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築、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並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僱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僱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僱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幷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僱主隨時指派並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僱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檔案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築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裝置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僱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後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

單數與複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複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註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註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第二條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並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檔案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僱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託給工程師的代表,並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託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託範圍之內(但不是委託範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僱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並不損害工程師日後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並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於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1.轉讓

第三條承包人未經僱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2.轉包

第四條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說的轉包。

合同的範圍

第五條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裝置、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檔案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檔案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說明,如果本合同檔案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檔案互相解釋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共同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的各項條款規定,應成為任何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檔案中各項條款規定的主導。在上述條件下,構成本合同的若干檔案應視為是彼此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應由工程師對之作出解釋和調處,工程師應即為此向承包人發出指示,指導應按何種方式完成該項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遵照任何這種指示執行而為承包人帶來的任何費用,由於檔案的這種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並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預計之列,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應按可以合理負擔此項費用的金額支付這筆額外款項。

7.圖紙的保管

(1)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副本兩份。承包人如還需要更多的副本,應由承包人自費提供和製作。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時,承包人應把所有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圖紙退還給工程師。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說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儲存在現場

(2)上述提供給承包人圖紙副本中一份,應由承包人儲存在現場,該分圖紙應供工程師、工程師的代表和經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任何其它人員在一切適當時間檢查和使用。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並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並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僱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僱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保險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僱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僱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檔案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資料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並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儘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裝置,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投標的充分條件

不利的自然條件和人為的障礙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於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

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

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

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則應支付由於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於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①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採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並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於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檔案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後,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儘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並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於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裝置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

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並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並在其後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

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並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於本工程的監督。

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後,儘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後不得再僱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並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

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檔案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僱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僱用:

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於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僱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並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僱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儘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並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

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於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資料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僱主承擔。

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鑽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鑽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築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於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檔案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衛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衛、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於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於良好的狀態,並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

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於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並且符合本檔案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僱主承擔。

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檔案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例外風險

“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動亂、騷動或騷擾,或者是僱主使用或佔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於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於並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保險等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檔案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僱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於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僱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險的範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於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檔案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保險。

(2)對材料、施工裝置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裝置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保險。

這種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在承包人上述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本條所載任何規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責任對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1)承包人(除說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於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並非承租人或佔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僱主以補償: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佔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②僱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③由於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④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僱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

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於說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範圍。

23.由僱主給以賠償

(2)僱主應就有關本條第(1)款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第三方保險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檔案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並非由於本檔案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僱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僱主的任何僱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保險。

第三方保險的最低金額

(2)此項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並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工期保險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1)對於由於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工人或其它人員遭受任何工傷事故而應依法支付的任何損害賠償費或補償,除了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的任何行為或違約所造成的工傷事故者外,僱主均不應承擔責任,而承包人應就所有這種損害賠償費和補償(上述例外情況除外)並就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為工人遭受工傷事故保險

(2)承包人應把此項賠償責任向經僱主認可的(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保險人投保,並應在他僱用任何人員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間繼續此項保險,如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該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

但是,對於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分包人已就對這些人員的賠償責任,按照使僱主能根據保險單得到補償方式進行保險,則承包人根據本款承擔的進行上述保險的義務應屬已經履行,但承包人應要求該分包人凡經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此項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如果承包人未就本檔案第21、23和24條中提到的各項保險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由他投保的任何其它項保險進行保險和使之保持有效,則在這種情況下,僱主可以就任何此類保險專案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並支付為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險費,並隨時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僱主所支付的金額,或以此作為到期債務向承包人索還。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並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遵守法規、規章等

承包人應在各個方面遵守可適用於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上述法規、法令或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規定,以及遵守上述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並就對於違反任何此類法規、法令和法律、規章條例或細則的一切罰款和各種賠償責任,給僱主以補償。

但是,凡經工程師證明為正當應付並由承包人支付的關於此類費用的一切款項,應由僱主付還給承包人。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築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僱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僱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並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並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僱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於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裝置、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稅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僱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於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線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樑,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車輛並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儘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於把裝置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並使該公路和橋樑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特殊的負載

(2)如果承包人認為有必要搬運一車或數車施工裝置機械或預製件或工作部件經過部分公路或橋樑,而這種搬動很可能會損壞公路或橋樑,除非對公路或橋樑進行特別保護或加固,則承包人應在這種載運車輛開上公路或橋樑以前,把要載運的重量和其它細則以及他對保護或加固上述公路或橋樑的建議,通知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

如果工程師在接到此項通知後十四天內沒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項保護或加固是不必要的,則承包人就可以實行此項建議或工程師對此所提出的修改,並且,除非上述保護或加固所必需的各項工作已列入承包人所提出的供定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否則其費用或開支應由僱主付給承包人。

對臨時運輸索賠要求的處理

(3)如果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在其後的任何時間,承包人收到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引起的有關對公路或橋樑的損壞和傷害的任何索賠要求,應當立即將此報告工程師,其後,僱主應就此項索賠要求談判解決辦法並支付一切應付款項,並應就此和與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承包人以補償。

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索賠要求或其中的一部分是由於承包人方面沒有遵守和履行其根據本條第(1)和(2)款所承擔的義務而造成的,則經工程師證明由於承包人沒有遵守或履行上述義務而所應賠償的金額,應由承包人付給僱主。

水路運輸

(4)如果由於本工程的性質,要求承包人採用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項規定應解釋為:“公路”包括水閘、碼頭、防波堤或與水路有聯絡的其它建築物,而“車輛”則包括船隻,並應具有相應效力。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僱主所僱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併為僱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僱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僱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於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

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僱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裝置,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僱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裝置、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裝置、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裝置、剩餘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並處於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勞動力

34.勞動力的僱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僱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並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供水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酒類或藥物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僱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武器和彈藥

(4)承包人不得同任何人員交換任何武器或任何種彈藥或作其它的處理,或允許或容忍上述這種交換或處理。

節日和宗教習慣

(5)承包人對待他所僱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流行病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為等

(7)承包人應隨時採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僱員出現任何非法的動亂或妨害治安行為,以維持治安和保護本工程鄰近的人員和財產免遭上述動亂或行為的妨害。

分包人遵守事項

(8)承包人應對其分包人遵守上述各項規定承擔責任。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條第(9)(10)等款所列。

35.關於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說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僱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裝置的資料。

材料與做工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於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並符合工程師的指示,並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製造或製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並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樣品費用

(2)如果說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僱主承擔費用。

試驗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說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並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於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說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未規定的試驗等的費用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

①並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

②(在上述情況下)未詳細列出的試驗,或

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獨立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製造或製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

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僱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製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工作,並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

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移動覆蓋物和開啟

(2)承包人應按工程師不時作出的指示,將本工程任何部分移去覆蓋物或從中開啟,並應使各該部分恢復原狀和修補好,使工程師滿意。

如果任何各該部分是在依照本條第(1)款的要求執行後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並經認為是按照本合同進行的,則將其移去覆蓋物、從中開啟、恢復原狀和修補等各項費用均應由僱主負擔,但在任何其它情況下,所有上述各項費用均應由承包人負擔,並應由僱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僱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

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並

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並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違約

(2)如果承包人拖欠不執行上述命令,僱主有權僱用其他人員進行此項工作並付給工資,由此產生的或伴隨而來的一切費用開支均應由承包人負擔,並應由僱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僱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並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並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裝置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僱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

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於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於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

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的命令後的28天內將其索賠意向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否則承包人將無權索還任何此種額外費用。工程師應就其認為是公平合理的“索賠要求”,解決和決定應付給承包人的這種額外款項。

暫停持續超過90天

(2)如果根據工程師書面命令(本款稱之為“暫停命令”)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進展暫停一段時期或連續幾段時間總計達90天,或者如果工程師在先前已發出為期不到90天的暫停命令以後,又在這一暫停期限屆滿時起不到90天以內,再次發出不論是關於整個工程的或是(如果先前的暫停命令僅影響本工程的一個部分)影響或包括本工程的該一部分的暫停命令,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承包人可以送交工程師一份書面通知,要求工程師在接到此通知後的28天內許可繼續進行已暫停進行的本工程或其中的該一部分。

如果未在上述時間內給予這種許可,承包人通過再送一份書面通知,可以(但並非必須)選擇如下:如果此項暫停僅影響本程的一部分,則按根據本檔案第51條的規定刪除該部分對待;如果此項暫停涉及整個工程,則按僱主放棄本合同對待。

開工時間和遲延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後,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並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完全屬於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佔用

(1)除本合同可規定應讓承包人隨時佔有的現場各部分的範圍和各該部分應向承包人提供的順序以外,在遵照本合同關於本工程進行順序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僱主將隨著工程師發出開始本工程的書面命令,讓承包人佔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檔案第14條所提到的方案(如果有的話)或者按照承包人應以書面通知向工程師提出的合理建議,開始和繼續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現場各部分,並將隨著工程的進展,隨時讓承包人佔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上述方案或建議(視情況而定)以應有的速度進行本工程施工所進一步需要的現場各部分。

如果由於僱方方面沒有按照本條規定讓承包人佔有現場各部分而使承包人招致遲延或費用開支,工程師應准許延長工程完成時間,並證明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對所招致開支的償付金額,該金額應由僱主支付。

道路通行權等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說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後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檔案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並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後或這種情況出現後的28天內,或其後儘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於任何通常採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檔案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裝置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並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後應採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於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

承包人應就由於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檔案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僱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不作為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檔案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

僱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規定的違約償金的削減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檔案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並已由僱主佔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後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佔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對提前竣工的獎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一俟工程師認為本工程已基本竣工並已令人滿意地通過本合同規定的最後試驗時,工程師應在接到承包人關於將在維護期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的書面保證後,對本工程出具竣工證書,本工程的維護期應從出具此項證書之日開始。但是,工程師可以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對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出具這種證書,並應根據承包人的書面申請對業已竣工使工程師感到滿意而且已經為僱主佔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出具這種證書。當給予本工程的一部分以這種證書時,應當認為該部分已經竣工,而且該部分的維護期應從出具這種證書之日開始。但是,按上述規定對上述被佔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所出具的竣工證書,不得認為是證明任何需要恢復原狀的地面或表面工程的竣工,除非這種證書明確如此說明。

維護和缺陷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檔案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進行修理工作等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後儘快交付給僱主時,處於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後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進行修理工作等的費用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於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於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於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並予以付款。

對承包人不進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補救辦法

(4)如果承包人不進行上述工程師要求他做的任何工作,僱主有權用他自己的工人或請其它承包人進行此項工作,如果此項工作是屬於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的工作,僱主應有權向承包人索回此項費用,或可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項費用。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書面要求,應根據工程師的指示,調查造成任何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的原因。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不是屬於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應予負責之列者,承包人在上述調查中所進行的工作的費用應由僱主承擔。但是,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是屬於上述承包人應予負責之列者,進行上述調查工作的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按照本檔案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自行承擔費用對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進行修理、矯正和補救。

修改、增補與刪除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於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並且為此目的或由於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

①增加或減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②刪除任何此類工作,

③改變任何此類工作的性質或質量或種類,

④改變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線、方位和大小,

⑤進行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種類的追加工作,所有這種變動決不應使本合同無效,但是所有這些變動的價值(如果有的話)在確定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時,應予以考慮。

有關各項變動的命令應是書面的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並非由於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於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築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

但是,又如果由於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後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於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

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

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於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

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工程師確定費率的權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於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專案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

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後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

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後(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後)已儘快地發出書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於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

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於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變動超過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於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後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

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後,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計日工作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築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並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於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

對於所有按計日工作進行的工作,承包人應在此種工作持續進行期間,每天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此種工作所僱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種和時間的準確清單一式兩份,以及列明此種工作所用的全部物料與裝置(已按照本檔案上面提到的表計入百分比增加的裝置除外)的品名及數量的報表也一式兩份。

每份清單和報表如果或經認為正確無誤,其中一份將由工程師的代表簽字後退還承包人。每個月終,承包人應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一份關於所使用的勞動力、材料和裝置(上述例外除外)的價格報表,這種清單和報表如果沒有全部和準時提交,承包人就無權得到任何支付。

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由於任何原因,要承包人按上述規定送交這種清單或報表並非切實可行的,則工程師應有權批准對此種工作按計日工作(在對此種工作所用的時間和裝置及材料感到滿意時)或是按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價格付款。

權利主張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儘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

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儘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儘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於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准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裝置、臨時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專用的裝置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裝置、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裝置的撤離等

(2)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把他所提供的留在現場的所有上述施工裝置和臨時工程以及任何未使用的材料撤離現場。

僱主對裝置等損壞不承擔責任

(3)除本檔案第20條和第65條有規定者外,僱主在任何時候對上述任何施工裝置、臨時工程或材料所受的損失或傷害概不負責。

裝置的再輸出

(4)對於承包人為本工程的目的而輸入的任何施工裝置,在按上述規定撤離現場後,僱主將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協助承包人就承包人再輸出這種施工裝置獲得必要的政府的批准同意。

海關放行

(5)僱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裝置、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裝置、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它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檔案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為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測量

55.數量

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為承包人為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

56.應予測量的工程

除另有規定者外,工程師應按照本合同通過測量查明和確定按本合同完成的工作的價值。當工程師要求對本工程的任何部分進行測量時,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指定代理人或代表,承包人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職稱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進行此項測量,並應提供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資料。

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或者忽略或遺漏派代理人蔘加,則由工程師所作的或認可的測量應被認為是對工作的正確的測量。為了測量要用記錄和圖紙進行測量的長久性工作的目的,工程師的代表應對這種工作逐月作出記錄和圖紙,承包人在得到書面邀請參加檢查時,應在14天內參加與工程師的代表一道檢查並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並應在業經同意的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檢查和同意任何這種記錄和圖紙,則這些記錄和圖紙就應被認為是正確的。如果承包人在檢查這些記錄和圖紙以後,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或同意後不在其上簽字,除非承包人在進行此項檢查後的14天內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書面通知,提出他聲稱這些記錄和圖紙是不正確的各個方面,請工程師決定,否則這些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認為是正確的。

57.測量方法

除本合同另有特別說明或規定者外,不論任何一般的或當地的習慣,本工程仍應測量淨值。

臨時金額和直接成本金額

58.各項臨時金額

(1)在建築工程清單中(不論是在簽訂本合同時未作詳細規定而應由承包人進行的工作,還是應由按下文規定的指定的分包人進行的工作)列出的每一項臨時金額(非根據本條第

(2)款規定的直接成本價格)連同承包人已經計入此項金額的費用和利潤(如果有的話)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予以扣除,並應代之以下列各項計入本合同價格;

①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並由承包人進行的情況下,對這樣進行的工作按本檔案第52條所估定的價值。

②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並由指定的分包人(定義見下文)進行的情況下,承包人按工程師的指示所實際支付給該分包人的金額(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5)款的規定),以及(如果承包人已把關於費用和利潤的任何金額計入與該工作有關的臨時金額)一項金額其所佔實際支付金額的比例與上述費用和利潤占上述臨時金額的比例相同者。

直接成本專案

(2)建築工程清單中的每一項金額其中包括(佔該金額的全部或部分)應為本工程提供的或用於本工程的貨物或材料的直接成本價格者,應由以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指示為該貨物或材料所支付的實際價格(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2)款的規定)代替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同時本合同價格則應按照建築工程清單中的金額由於此種代替所增加或減少的金額而予以增減(視情況而定)。對於列入直接成本價格的關於勞動力的任何金額,不得由於上述實際價格高於或低於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

但是,對於所有其它費用和利潤,則應按照根據建築工程清單中所規定的有關直接成本的該一具體專案的百分比或者(如果無此種百分比時)根據承包人列入投標書作為調整直接成本金額的百分比而得出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少(視情況而定)。

臨時和應急專案的使用

(3)在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各項經規定為臨時或應急的款項,只能憑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動用。如果該款項全部或部分未經動用,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減去未動用的金額。

提供證明等

(4)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出示全部有關臨時專案或直接成本專案開支的報價單、發票、證件以及帳目或收據。

現金折扣

(5)承包人根據本條第(1)款(1)項或第(2)款的規定,按工程師的指示付給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的任何金額,只要是在承包人收到僱主該項付款之前支付的,為了根據本條第(1)或(2)款(視情況而定)調整本合同價格的目的,應在上述承包人實際支付的金額上增加這一實際付款額的___%,而與此有關的任何現金折扣的好處,均應轉給僱主。

分包人義務的轉讓

(6)如果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已就他所進行的工程或他所供應的貨物或材料和承包人承擔任何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維護期一段期間的持續義務,承包人應在維護期滿後的任何時候應僱主的請求並由僱主承擔費用把此項義務尚未屆滿期間的好處轉讓給僱主。

59.指定的分包人

(1)可能經僱主或工程師指定或選定或認可的一切專家、商人和其它人員,其所進行的任何工作或供應的任何貨物的臨時或直接成本金額已列入建築工程清單者以及根據建築工程清單或說明書的規定要求承包人把任何工作轉包給他並正在進行此種工作和供應此種貨物的一切人員,均應被認為是承包人所僱用的分包人,並在下文稱之為“指定的分包人”

但是,僱主或工程師不得要求承包人、或認為承包人有義務僱用任何不願意同承包人簽訂含有如下條款的分包合同的指定的分包人:

①指定的分包人將就作為分包合同主題的工作或貨物向承包人承擔如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條款向僱主所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並將就此並就凡是由此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或是由於未履行這種義務或責任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②指定的分包人將就其本人、其代理人、工人及僱員的任何疏忽,就其本人或其人員對承包人為本合同的目的所提供的施工裝置或臨時工程的任何濫用,並就上述一切權利主張,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對指定的分包人的支付

(2)工程師在根據本檔案第六十條出具其中包括對任何指定的分包人所完成的工作或所提供的貨物付款的任何證書以前,應有權要求承包人提出適當證據證明,先前證書中所包括的對該指定的分包人的工作或貨物的一切付款(減去保留額),已由承包人如數支付或清償;如未支付或清償,除非承包人。

①以書面通知工程師,說明他有正當理由扣留或拒絕此項支付,並且

②向工程師出示適當證據,證明他已將此以書面通知該指定的分包人,否則僱主應有權根據工程師的證書把承包人未付給指定的分包人的一切款項(減去保留額)直接付給該指定的分包人,並從僱主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金額中用抵銷僱主為此所付的金額的方式予以扣除。

但是,如果按上所述工程師已經出具證書而僱主已直接付款,則工程師在再出具任何一份以承包人為受款人的證書時應從其金額中扣除上述由僱主直接支付的金額,但是不得扣留或遲延發給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當出具的證書本身。

證書和支付

60.證書和支付

(1)除另有規定者外,應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提出的條件,每月支付。

對施工裝置和材料的預付款

(2)如果僱主應就施工裝置和材料向承包人預付款,其支付和償還的條件將如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列。

用外幣支付

(3)如果進行本工程需要從本工程所在國以外的國家進口材料、裝置或裝備,或者如果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須由從任何其它國家進口的勞動力來進行,或者由於任何其它情況使其有必要或有需要,則根據本合同所應支付的款項的一部分應以適當的外幣支付,各該外幣支付部分和其適用的匯率以及支付條件均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予以規定。

61.僅由維護證書認可

本檔案第六十二條所提到的維護證書以外的任何證書都不得被認為是對任何工作或為之出具證書的其它事宜的認可,也不得作為對正當履行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承認或對承包人所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或要求的準確性或工程師所命令增加或變動的工作的準確性的承認,也無任何其它證書能終止或妨礙工程師的任何權力。

62.維護證書

(1)本合同應在工程師簽署並向僱主遞交維護證書,說明本工程業已竣工並使他滿意以後,才能被認為已經履行完畢。維護證書應由工程師在維護期滿(如果本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護期限,則應在最後的維護期屆滿)後28天,或在其後一俟維護期間按照本檔案第四十九條和五十條所命令進行的任何工程業已完成並使工程師滿意之時發出,即使僱主在此以前已進入本工程或已佔有、運用或使用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本條仍具有充分效力。

但是,不得以出具維護證書作為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所規定的條件向承包人支付第二部分保留金的前提條件。

僱主責任的終止

(2)僱主對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所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事宜。均不再向承包人承擔責任,除非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的維護證書發出以前已經書面提出與之有關的權利主張。

未履行的義務

(3)即使發出維護證書,承包人和(遵照本條第(2)款的條件下)僱主對於在維護證書發出以前根據本合同條款產生的而在此項證書發出時尚未履行的任何義務的履行依然承擔責任,並且為了確定任何這類義務的性質和範圍,應認為本合同在合同締約雙方之間仍然有效。

補救方法和權力

63.沒收

(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已就其發出法院委派破產者產業管理人的委任書,或者承包人已提出申請宣佈破產的請求書,或者已經同其債權人作出安排或已向其債權人進行轉讓,或者同意在其債權人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本合同,或者(作為法人)停業清理(並非為合併或改組而自動停業清理),或者承包人未經首先取得僱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本合同,或者承包人的貨物已被依法扣押,或者工程師用書面向僱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

①已放棄本合同,或

②在接到工程師關於繼續進行工程的書面通知後,無正當理由而不開始進行本工程或中止進行本工程達28天之久,或

③在接到工程師關於材料或工作已由工程師根據本條件宣告不適用並予以拒收的書面通知後達28天,仍未從現場撤走該材料或拆除和更換該工作,或

④未按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或持續地或公然地忽視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或

⑤已將本合同的任何一部分轉包出去,有損於良好的做工或無視工程師的相反指示,則僱主可在向承包人發出書面通知14天后進入現場和本工程,並把承包人驅逐出現場和本工程,而並不由此廢止本合同或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或影響本合同所授予僱主或工程師的權利與權力,僱主可以自行完成本工程,或僱用任何其它承包人完成本工程,而僱主或該其它承包人可以為完成本工程而使用根據本合同規定認為是專供本工程施工和建成之用的施工裝置、臨時工程和材料中他們認為合適的部分,僱主可以在任何時候出售上述施工裝置、臨時工程和未經使用的材料,並把出售所得用作抵償承包人根據合同應付給他的任何款項。

沒收之日的估價

(2)工程師應在任何上述僱主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之後儘快單方面地或通過向各方瞭解情況以後,或在進行他認為適宜進行的調查或詢問以後,確定並證明在僱主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之時承包人對於其根據本合同已於當時實際完成的工作所已合理得到的或將合理歸於其的金額(如果有的話),以及任何上述未經使用或經部分使用的材料、任何施工裝置和任何臨時工程的價值。

沒收的支付

(3)如果僱主根據本條規定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則在維護期滿以前以及其後在竣工與維護費用、延遲竣工(如果有此情況的話)的損害賠償費和僱主所招致的一切其它開支業經工程師確定並證明其金額之前,僱主並無責任由於本合同而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項。

承包人此時只有權接受經工程師證明根據他適當完成的工作並扣除上述金額之後應當付給他的款項(如果有的話)。但是如果上述金額超過了根據承包人適當完成的工作所應付給他的金額,則該超過部分的款項應由承包人在僱主提出要求時向僱主支付,並應被認為是承包人對僱主的到期債務,應據以償還。

64.緊急修理

如果由於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者在維護期間,對於或有關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發生任何意外事故或失敗或其它事件,如有任何補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為為了安全所緊急必需的,而承包人不能或不願立即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僱主可以派他自己的工人或其它工人來進行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認為必要的工作或修理。

如果工程師認為僱主按此進行的工作或修理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屬承包人有責任自行承擔費用進行者,則僱主在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所正當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應由承包人在僱主提出要求時支付給僱主,或可由僱主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予以扣除。

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視情況而定)在任何這種緊急情況發生之後,應合理地儘可能快地將此情況以書面通知承包人。

特別風險

65.不管本合同載有任何規定對戰爭等風險概不負責

(1)對於直接或間接地由於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動亂、騷亂或騷擾(以下統稱為“上述特殊風險”)所造成的對本工程(在上述任何特別風險發生以前已按本檔案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作除外)或臨時工程或對不論僱主或第三方的財產的破壞或損害,或人身傷亡,承包人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其它責任,僱主應就此並就任何由此引起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開支和費用等。

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並應對由於上述特別風險所直接或間接地引起的對承包人用於或打算用於本工程的財產(包括正在運往現場的財產)的任何滅失或損害,給承包人以賠償。

由於特別風險對工程等造成的損害

(2)如果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現場上的、或靠近現場的、或正在運住現場途中的任何材料(不論是供前者使用還是供後者使用的)由於任何上述特別風險而遭到破壞或損害,承包人仍有權得到對於任何永久性工程和任何由此遭到破壞或損害的材料的付款,而且承包人也有權得到僱主就修理受到破壞或損害的本工程或臨時工程和更換或修復工程師所要求的或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材料等項費用,根據直接成本加上經工程師證明為合理的利潤給承包人的付款。

發射彈藥等情況

(3)無論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由於發生任何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其它發射彈藥或軍火炸藥的爆炸或撞擊所造成的破壞、損害或傷亡,都應認為是上述特別風險的後果。

由於特別風險所增加的費用

(4)任何歸因於或由於產生於或以任何方式有關於任何特別風險(但在遵照本條下文所載有關爆發戰爭的規定的條件下)的、在進行本工程中或伴隨而來的所增加的費用(不屬於在發生上述特別風險以前已根據本檔案第39條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費用),應由僱主付還給承包人,但承包人應在一獲悉任何這種增加的費用時,立即將此以書面通知工程師。

戰爭爆發

(5)如果在本合同期間,世界上任何地方爆發戰爭(無論是否已經宣戰),不論其財務方面還是在其它方面嚴重影響本工程的進行,承包人應以最大努力來完成工程,直至本合同根據本條規定終止為止,但是,僱主應有權在這種戰爭爆發以後的任何時候通過給承包人以書面通知而終止本合同。

在給以該通知之時,本合同應(立約各方根據本條所享有的權利和本檔案第六十七條的實施除外)即予終止,但不使任何一方對於以前發生的違反合同行為所享有的權利受到損害。

在終止時撤離裝置

(6)如果本合同根據本條上款的規定予以終止,承包人應以合理的速度從現場撤離一切施工裝置,並應為其分包人這樣做提供類似的方便。

合同終止後的支付

(7)如果本合同已按上述終止,僱主應(就已支付給承包人的部分付款中未包括的金額或專案而言)對於終止之日以前所進行的一切工作按本合同規定的費率和價格並加上以下各項支付承包人:

①對於任何預備專案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實施或履行者所應付給的金額,以及對於任何這類專案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部分實施或履行者按工程師所證明的適當比例所應付給的金額。

②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所合理地定購的並已向承包人交貨或是承包人在法律上有義務接受交貨的材料或貨物的費用(這種材料或貨物一經僱主付款即成為僱主所有的財產)。

③須經工程師證明的承包人為指望完成全部工程所合理招致的凡未包括在本款前面所提到的各項付款之內的任何開支總額。

④根據本條第(1)、(2)、(4)款規定任何另外的應付金額。

⑤根據本條第(6)款撤離裝置和(如經承包人要求)從現場運返至承包人在其企業註冊國的主要工廠場地或運至不需要更高費用的其它目的地的合理費用。

⑥本合同終止時承包人在本工程或有關本工程所僱用的一切職員和工人遣返的合理費用。

但是,僱主有權將承包人對裝置和材料的預付款的任何未償結欠金額和僱主就進行本工程事先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記入貸方,抵付僱主根據本款規定應付的任何款項。

落空

66.在落空情況下的支付

如果本合同不論由於戰爭或不論任何其它原因而落空,僱主對所已經進行的工作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應與如果本合同已根據本檔案第65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根據本文第65條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相同。

爭端的解決

67.爭端的解決--仲裁

如果在僱主或工程師與承包人之間關於或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不論是在本工程進行中或在其竣工之後,也不論是在本合同終止、放棄或撕毀之前或之後)發生任何爭端或不論任何性質的分歧,應首先提交工程師解決,工程師應在經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後的90天內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僱主和承包人。除下文有規定者外,工程師對於提交他的各個事項所作的決定,應是終局的,並對僱主和承包人都具有約束力,直至該項工作完成為止,並應對承包人立即生效,不論承包人或僱主是否按下文的規定要求仲裁,承包人應以應有的注意繼續進行本工程。如果工程師已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僱主和承包人,而僱主或承包人在接到該通知後的90天內未將提交仲裁的要求通知工程師,則上述決定應仍然是終局的,並對僱主和承包人具有約束力。如果工程師未能在上述要求提出後的90天內就其上述決定發出通知,或者如果僱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對任何這種決定感到不滿意,則在任何這種情況下,僱主或承包人可在接到關於該決定的通知後的90天內,或者在第一個90天期限屆滿後的90天內(視情況而定),要求把爭端事項按下文規定提交仲裁。

一切爭端或分歧凡工程師對之所作的決定(如果有的話)未加上述成為終局的並具有約束力者,應根據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按照該規則所指定的一名或數名仲裁員予以最後解決。

上述仲裁員完全有權審查和修改工程師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證書或估價,在仲裁程式中任何一方都不應限於向仲裁員提出為取得工程師的上述決定而曾向工程師提出的證據或論據。

工程師按以上規定所作的任何決定都不得剝奪他被作為證人傳訊並就不論任何與上述提交仲裁員的爭端或分歧有關的任何事故向仲裁員提供證據的資格。

除非有僱主和承包人的書面同意,否則在本工程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仲裁員不得開始執行其職權,但是:

(i)對於工程師扣發任何證書或扣留承包人認為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規定的條件有權得到的保留金中的任何部分,或對於工程師根據本檔案第六十三(1)條行使其出具證書的權力或根據本檔案第七十一條所發生的爭端,仲裁員在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即可行使其職權;

(ii)根據本檔案第四十八條出具竣工證書不應成為仲裁員開始執行其職權的先決條件。

通知

68.把通知送達承包人

(1)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給承包人的任何通知,應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承包人的主要營業地點(或者如果承包人是一家公司則寄到或交到其註冊登記的辦事處)。

把通知送達僱主

(2)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給僱主的任何通知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僱主的最新地址(或者如果僱主是一家公司則應寄到或交到其註冊登記的辦事處)。

僱主違約

69.僱主違約

(1)如果僱主:

①對於根據工程師的任何證書證明所應付的金額,未能在根據本合同條款規定這種金額已到期後的30天內付給承包人,或

②干擾或阻礙任何這種證書的發給,或

③處於破產或(作為一家公司)並非由於改組或合併目的而停業清理,則承包人有權通過向僱主發出書面通知,在不使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受到損害的情況下,終止根據本合同對承包人僱用。

(2)在發出上述通知後,承包人應(儘管有本檔案第五十三(1)條的規定),以合理的速度把他帶到現場的一切施工裝置撤離現場。

(3)如果發生這種終止合同的情況,僱主對承包人承擔的支付義務,應如同本合同根據本檔案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一樣,但是除第六十五(7)條規定的付款外,僱主還應按承包人由於或有關或因為這種終止合同而受到的任何損失或損害的金額支付承包人。

(4)本條所載各點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於行使其有權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辦法來替代或附加於本條所規定的權利或補救辦法的權利。

70.費用的增減

如果要就工資的升降並對材料或任何影響本工程進行費用的其它各項作調整時,應按第二部分第70條所列。

71.重大的經濟失調

如果在投標之日以後,本工程進行施工所在國家由於該國政府施工加貨幣限制或由於該國貨幣貶值而發生重大的經濟失調時,僱主應向承包人支付進行本工程的或其附帶的任何屬於或由於發生此種經濟失調而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與之有關的所增加的費用,但是,本條的任何規定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於行使其在此種情況下可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的權利。

納稅

第七十二條納稅其他。

第七十三條其他約定。

最後條款

第七十四條本合同依據____國法律進行解釋。

第二部分專用條件

(下述各條,意在作為一份備忘錄,供擬訂將按考慮到本工程的環境和所在地的必要而變動的條款時使用。這些必須專門擬訂以適應每個特定合同的可變動條款,應包括下述事宜和任何適用的其它內容)

第一條定義

僱主:僱主是_____

工程師:工程師是_____

任何其它所需要的定義。

第六條檔案相互解釋

語言:語言是________

主要語言是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勞動力

(9)、(10)等款:進口勞力許可證、管理、保健、工作時數和條件、工資等級、遵守勞動法。

第四十七(三)條獎金

提前竣工的獎金(如果有的話)。如果沒有,則在投標書的附錄中寫上“無”。

第四十九條臨時修復

在永久性修復工作並由承包人進行的有關情況下,應對第四十九條再另外加上一款,以寫明在臨時修復為進行工程而佔用的任何公路時修補所有凹陷等,以及對截止維護期結束時止,或直到為進行永久性修復工作而佔用場地為止的期間,因此而產生的損壞和傷害的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供本工程等專用的裝置等

(6)、(7)等:裝置的租用;裝置的出售和處理;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它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任何其它影響裝置的條件。

第六十條證書和支付

對於所製作的裝置和材料的預付款;這種預付款及其償還的條件;每月對所進行的工作的權利主張和工程師出具的關於當月所進行的永久性工程和建築工程清單上所列的臨時工程應給承包人的金額的證書以及在如果沒有材料和裝置的預付款的情況下,經工程師證明的用於現場永久性工程的材料的金額;保留金的支付次數;證書的改正和扣留;支付地點;支付次數;用以支付的外幣、比例、匯率及對之適用的條件。

第七十條費用的增減

在有關情況下,本條應包括下列內容:

由於工資率和應付給工人的當地職員的津貼的變化而造成的合同價格的調整;工人和當地職員僱用條件的改變;永久性或臨時工程的材料費用或消費品備用品費用、燃料費和電費的變動;運費和保險費的變化;關稅和其它進口稅;任何法律、法規等的實施。

第七十二條納稅

承包人及其職員支付或減免當地所得稅或其他稅。

第七十三條其它

(在某些情況下,也可加入一些包含下列內容的條款)

1.管理進口和使用爆破炸藥的規章條例;

2.賄賂和貪汙;

3.本工程圖片和廣告;

4.關於對祕密情報保密的義務;

5.合同的任何其它特殊內容。

最後條款合同所依據的法律

本條款應講明合同應受何國法律的支配和將依據何國法律進行解釋。

注意:這類條款一般應放在第二部分的末尾,並相應編號)

協議書

本協議書於____年__月__日由_______的_____(下稱“僱主”)為一方與_____的___(下稱“承包人”)為另一方共同擬定。

鑑於僱主想要建造某項工程,也就是_____並且已接受了承包人對本工程___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進行的投標,茲立本協議為證如下:

1.本協議中的詞和用語均應具有下文提到的合同條件中為其分別指定的含義。

2.下述檔案應被認為是構成並作為和理解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即:

(a)上述投標;

(b)圖紙;

(c)合同條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d)說明書;

(e)建築工程清單;

(f)費率和價格表(如果有的話)。

3.作為對下述僱主應給承包人的付款和對價,承包人特此與僱主立約保證,完全依照合同條款的規定承擔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

4.僱主特此立約保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作為對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的報酬。

本協議立約雙方,為在上面文首寫明的年月和日期在本協議上加蓋各自的公章(或各自親自簽字蓋章),以資證明,茲在此加蓋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公章。

在場的有:______

由上述________________親自簽字蓋章並交付

在場的有:________________

建設公司工程施工合同(國際) 篇2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了明確工程專案及雙方責任,本著互相協作,確保施工專案順利完成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地點: 售樓部

(二)工程內容:地暖保護層澆築

(三)承包方式:包工(含機械)

第二條 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明細如下:

第三條 合同工期

1.雙方商定總工期 10天。

開工日期: 20xx 年 10 月 6 日,竣工日期: 20xx 年 10 月 15 日

2.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代表簽證後,工期可以順延。

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火災、地震)等造成的停工。

②因設計圖紙修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響時。

③因停水、停電等情況達六小時以上時。

④甲方因財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規定預付工程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而受影響時。

⑤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在開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場地和接通施工水源、電源時。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和保修期

(一) 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現行施工規範驗收

(二) 工程保修按建設有關規定執行,保修自竣工驗收簽字之日起計算

(三) 屬乙方施工範圍的工程專案,因施工質量問題造成損壞的,乙方應給予免費修補。

第五條 材料裝置供應

(一) 工程所需混凝土由甲方供應。

(二) 材料裝置附有出廠合格證明,材料裝置有異議進行檢驗。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一)由乙方完成工程量的30%,甲方付總造價的30%給乙方;

(二)乙方完成工程量的60%,甲方再付總造價的30%給乙方;

(三)當工程竣工驗收後七天內甲方支付竣工結算總價的 100 %;

第七條 責任範圍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解決施工及生活用水、用電、道路暢通;

2、及時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3、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辦理竣工驗收並支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責任:

1、按施工安全規範保證施工質量,精心施工、按時完工、交付使用,凡施工期發生的施工質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① 承包人應加強對現場施工人員防火防盜安全教育,施工人員不得在施工現場違法亂紀,一旦發生問題,後果自負。

② 乙方現場施工人員應無條件服從遵守施工場內各項管理規定,無條件服從場地內保安的管理,妥善處理好相鄰單位的關係,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③ 乙方施工期間損壞原有建築物、消防設施應負責一切後果。

2、負責做好材料、裝置的採購,保管工作:

3、負責及時清理建築垃圾,工程施工結束後,負責清理完畢場內建築垃圾。

第八條 其它事項

(一)合同簽訂後,甲方要求增加或變更工程專案,必須遵守下列原則:

1、經雙方充分協商,發出“設計變更通知單”

2、待乙方提交設計圖紙、報價或專案調整後,甲方須分別簽字蓋章認可;

3、增加或變更內容所需材料必須落實;

(二)乙方施工凡因乙方人員施工不當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三)甲方不具備施工條件造成停工或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停工的誤工損失;

(四)合同未盡事項,經雙方研究另立補充件,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合同執行中若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提交有關仲裁機構裁決。

(五)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驗收和結清工程款後失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貳 份,其中:甲方一 份、乙方 一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公司工程施工合同(國際)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精神,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工程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力與義務,特簽訂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地點:。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內容

四、合同價款

五、付款方式

六、總工期要求個工作日。

七、甲方責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進場時,施工場地應具備三通一平等開工條件。2.甲方應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擔已完工程損失和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八、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工期內施工完畢,並符合驗收要求。

建築工程申請認證!財富值雙倍檢索優先專屬展現同行交流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和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責任:質量問題由乙方維修解決至合格,延誤期每日罰款元。

九、工程質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應按照圖紙精心施工,工程質量符合驗收標準。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

十、爭議及解決辦法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和解、調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建設公司工程施工合同(國際) 篇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本著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室內裝飾工程委託給乙方施工。雙方就具體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範圍:

居室面積:居室間數:

4、工程內容(附工程設計圖紙、工程預算報價書)

二、承包方式:

1、工期:天,自**年**月**日開工,於**年**月**日竣工。

2、工程承包價款:

A、工程承包價按雙方商議的工程專案單價進行結算(附工程專案承包單價表)。

B、工程承包總價按工程實際完成量進行彙總計算。

3、承包信譽保證及質保條款:

A、根據甲方公司工程管理規定,乙方自願在合同簽定後,一次性向甲方繳納個人信譽保證金元。甲方財務部出具相應收據,待該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在十日內返還乙方。

B、乙方所繳納信譽保證金主要用作其施工隊信譽擔保,如發生乙方在承包施工期間有違反公司各項管理規定及施工標準、誹謗公司聲譽等影響公司利益的行為,公司有權在其信譽保證金中做出相應處罰。

C、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無條件執行工程保修期一年並按乙方工程承包款總價______%繳納工程質保金(即;________元)。保修期內發生一切費用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接到甲方電話維修通知應在12小時內安排人員進行維修。不按時間維修或維修沒有讓客戶滿意,公司有權在其工程質保金中做出相應處罰。派其他施工單位解決,加收實付費用的20%作為管理費。保修期滿甲方退還質保金。

4、工程質量及管理約定:

A、乙方無條件承諾其承包施工的工程驗收合格(以客戶簽字認可工程竣工驗收單為準)。

B、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負責在一週內收取業主方______%工程尾款,該款作為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承包款。

5、工程款支付方式:

A、合同簽定後,甲方根據乙方施工進度及施工累計工日,由甲方現場專案管理人員簽發領款單,乙方到甲方財務部領款。

B、乙方工程承包款累計領取額,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前不能超過乙方工程承包款總價的______%,尾款待工程竣工後與甲方進行結算。結算時間為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天內。

6、雙方其它約定:

三、工程質量要求:

按《家庭裝飾工程施工和質量驗收標準》由設計員或施工監理分階段進行驗收和整體工程竣工驗收。若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勒令乙方停工並撤換工程隊,其中造成的所有損失及經濟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提供全套施工圖紙和完成工程專案變更手續。

2、開工前,向乙方提供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3、派監理對現場施工進行工藝、工序、質量、進度的監督。

4、嚴格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對乙方進行工程結算。

五、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嚴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在前一段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階段的施工。驗收單必須有客戶簽字。

3、嚴格遵守甲方規定的《現場文明施工條例》和《施工隊日常管理條例》,切實做好現場文明施工及安全工作,因施工不當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並賠償。

4、必須對簽字工程的金額保密,違者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5、必須在保質、保量、保工期原則下完成工程任務,超期每日乙方按工程款的5%向甲方繳納違約金。

6、甲方有權指定施工工人,乙方必須服從。

7、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相鄰居民人身安全;防止火災和水、電、煤氣事故發生;防止物品損壞。凡有上述情況發生,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爭議或糾紛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報請公司總辦進行協調。

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可通過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附則

1、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生效外)自動終止。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家庭住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建設公司工程施工合同(國際) 篇5

甲方:

乙方:

因乙方自願承接標段內部分清淤工程並部分墊資實施該分包工程,為確保按期、優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內容,明確雙方承擔的權責與義務,現簽訂該合同,條款如下,以期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價 格:

四、驗收方式: 由甲乙雙方測量淤頂、淤底及幾何尺寸標高,

五、堆放要求: 按甲方指定地點堆放

六、工程數量:

七、付款方式: 月計量按已完成的量支付50%,完工付至80%,

八、工程專案期限: 按甲方及專案部要求

九、結賬方式:提供正規發票,如無甲方扣除乙方支付款的3%,為

乙方代辦門臨發票

十、合同內容: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必須提供淤泥堆放場地;

2、甲方必須及時提供施工圖紙,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

3、甲方負責對乙方技術指導,履行對乙方在專案實施過程中的質量、進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指導、檢查、考核職能;

4、甲方必須按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

5、甲方必須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結算。

(二)、乙方職責:

1、乙方配備足夠的人員和機械滿足施工進度的需要;

2、乙方必須有專職生產、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生產、安全管理;

3、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和監理管理,服從甲方統一安排;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包該工程,如有該情況發生,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5、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損甲方利益及信譽的行為;

6、乙方機械必須有合格證;

7、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甲方專案部收集乙方人員身份證影印件交公司辦公室統一辦理意外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8、乙方必須確保安全、文明施工,並對施工期間的一切安全問題負全部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合同所產生的與本公司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交司法部門處理;

(2)、合同未盡事宜應有協商補充和條款(附加條款與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如有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法律和相關規定執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建設公司工程施工合同(國際) 篇6

年度編號:_________

專案級別:_________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銀行___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借款方在_________年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資金,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給予貸款。為明確雙方經濟責任,控制年度投資,雙方除遵守_________號臨時借款協議外,特簽訂本年度合同。

第一條 借款方根據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建設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預計分季用款:一季_________元;二季_________元;三季_________元;四季_________元。

第二條 貸款利率為年息_________%,計算複利。

第三條 年度中間,國家調整基建投資計劃和利率等,本合同應作相應修訂和補充。

第四條 建設期間或專案竣工後,雙方應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總額包括本合同的借款額。借款合同生效後,本合同同時失效。

第五條 本合同正本2份,簽字雙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___份,報主管部門,總、分行各1份。

借款方(蓋章):_________       貸款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戶: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建設公司工程施工合同(國際) 篇7

業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XX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 施工工程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預定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條:施工範圍

回填種植土按現場實際發生工程量結算,由雙方代表簽證認可,但單價不允許超過甲方認可的預算單價的限額。

第三條:施工方式

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進行施工。

第四條:工期

1、工期自預定開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並通過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止,預計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計乙方通知甲方驗收後等待甲方驗收的時間。

2、如遇下列情況,乙方須在發生簽證事由2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乙雙方代表簽證,工期相應順延,否則視為乙方放棄簽證的權利,工程不予順延。

(1)因甲方原因影響工程施工進度,如未按時交出場地,接通水電、甲方變更設計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條: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驗收標準按業主設計要求及行業規範執行),因乙方故意延誤致使工程未能按時結算或提請驗收的,本工程不能評定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須事先控制質量,苗木規格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進行選擇,苗木種植質量必須嚴格按照綠化種植規範。

3、苗木成活率達到100%。

4、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雙方現場檢查工程質量,質量合格,即由甲方簽收。

第六條:工程價款及結算、付款方式

1、工程預算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結算方式:

(1)甲方應在預定開工日期前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預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30%;

(2)甲方應在乙方材料、工人進場以及提交開工報告後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30%;

(3)甲乙雙方辦理竣工驗收和結算手續後的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結算總款額的90%。

(4)工程結算總款額的10%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及保養金,甲方應在保養期期滿後 個工作日內會同乙方現場複檢並辦理保養終結手續,甲方按合同約定扣除保養期間應由乙方支付的各類款項和違約金後向乙方結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條:保養期

1、苗木保養期為 個月,從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起計。

2、保養期內,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內,應無條件予以保養,苗木不成活的應及時更換。否則,甲方有權另派施工隊伍施工、保養,一切費用在保養金內扣除,超過保養金的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八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 負責對工程建設進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保證運輸道路暢通,同時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水電費由 方承擔)。

(3)提供本專案施工圖紙,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後,應在兩週內通知乙方核對工程價款並於竣工驗收後的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2、乙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 負責對施工其間的全面管理。

(2)根據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的施工工作。

(3)按相關安全法規進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在施工過程中的放火、防盜、防止事故發生等安全責任。若出現安全問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工程交付甲方前,應負責已完工工程的保護工作,在此期間發生損壞的,由乙方自費予以修復並按合同約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誤,按違約責任中的逾期完工條款處理。

(5)乙方應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驗收標準。

(6)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兩週內向甲方提交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並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核對工程價款通知之日起 內與甲方核對工程價款,與竣工驗收後的`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工程量變化或圖紙變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應予以順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進行竣工驗收的,由甲方承擔工程保管及風險責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連續停工兩個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6、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在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十條: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雙方共同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 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1、因解除而終止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

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2)由於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

(4)合同終止後,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 本合同按約定履行完畢;

(2) 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 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1款的違約情況(包括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為),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 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條款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既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在保養期界滿,接清餘款之日起自行終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

日期: 日期:

建設公司工程施工合同(國際) 篇8

委 託 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承接甲方委託的電力安裝工程。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保證工程建設順利進行,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工程承包方式: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負責工程的施工和聯絡供電部門進行驗收等相關工作。

三、承包費用:

根據該工程的設計和預算資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約定,合同按供電部門所測線路每一公里8.5萬元計算,按測出的公里數為工程總金額。

四、付款方式: 在乙方拿到供電部門設計方案後,三天內甲方全額將工程款全部付給乙方。

五、施工期限:

甲方在土石方工程和其他輔助工程完成後,通知乙方進場,從進場之日起,預計60日內完工(遇雨順延)。

六、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到供電部門辦理用電申請、簽署用電協議及其他有關用電手續。

2、甲方設定業主代表,代表甲方對本工程進行監管。

4、甲方參加主要裝置材料的現場檢驗和竣工驗收。

5、甲方派專人協調關係、配合乙方施工,保證乙方的施工正常進行。

七、乙方責任:

1、負責工程的施工,聯絡驗收等事宜。

2、負責工程建設中乙方提供的材料的質量。

2、 如因施工技術及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存在問題導致工程驗收不合格,由乙方負責整改,整改費用由乙方自負,但由甲方負責提供的基礎工程、土石方工程等除外。

3、 按約定工期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人力運輸、基礎工程、土石方工程、青苗賠償和民工組織及費用等。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4、 乙方只負責線路部份的一切材料和費用,不負責線路以外廠區要用的一切保護裝置。

八、物資供應

由乙方負責

九、安全管理

甲、乙雙方全部負責制人員進場後,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現場規定,服從現場負責人統一指揮,若發生人身及裝置安全事故,由各方自行負責。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 貳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 壹 份,乙方執 壹 份。

十二、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付清工程款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公司工程施工合同(國際) 篇9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 工程交由乙方承包。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工程地點: 市 路 號。

二、工程名稱: 工程。

三、工程內容: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甲方要求完成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除 由甲方提供外,其餘包工包料。主材由甲方提供,乙方包人工、輔材。

五、工程造價及計價依據:

本工程預算造價暫定為人民幣 元整,增加的簽證工程的造價不作為進度款撥付的依據,最終結算造價根據實際施工工程量乘以包乾單價計算。本合同約定包乾單價詳見合同所附《 工程包乾單價清單》。

本合同約定的包乾單價不受裝置材料價格、人工費、政策性調整等任何因素影響。按本合同約定方式計算的結算總造價已包含乙方為完成本合同項下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機械、措施費、管理費、利潤、規費、稅金及其他費用等一切費用。承包人的施工方案只作為完成施工任務的技術方案不作為計價依據。

六、施工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為 日曆天,自甲方簽發書面開工令之日起計算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出現以下合同約定工期延誤的情形時,乙方向甲方工地代表遞交工期順延簽證報告後,甲方工地代表只能就出現工期延誤的情形作出客觀的陳述,是否符合工期延誤的合同約定條件,由甲方總工室簽字蓋章後認定:

1、甲方未能按約定提供工作面及施工條件影響施工的;

2、甲方未能及時提供甲供材料影響施工的;

3、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達到8小時以上的;

4、因圖紙重大變更導致工程量增加超過10%,並對關鍵工序有實質性影響的;

5、不可抗力;

6、因與其他施工隊交叉作業造成的停工;

7、雨季以外特殊下雨天,50mm以上雨量的,且下雨時間超過4小時可順延半天,以此類推。

出現以上工期順延情況的,乙方應在情況發生後48小時內通知甲方辦理簽證手續,否則甲方不予延期。因上述情況延誤工期,甲方給予工期順延簽證後,則不再承擔乙方窩工、停工費等費用。

七、設計變更:

1、乙方必須認真核準現場與圖紙的各類資料關係,若現場實際情況與設計不符或圖紙相互矛盾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到現場處理,乙方不通知而盲目施工造成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2、所有設計變更均由設計單位、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任何以口頭通知形式的設計變更,乙方均不得執行。

3、因設計變更而甲方事先未發出預告函(通知)造成乙方返工或損失的,甲、乙雙方在此項變更實施前 5天內辦理簽證,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預告函(通知)後不按變更內容執行導致返工或損失的乙方自負。

4、設計與現場地形情況不符時,乙方應立即停止不符之處的施工並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5、因設計變更造成的區域性停工而其他部位仍可正常施工且不影響下道工序施工的不予工期簽證,如因此造成整體停工或影響下道工序施工的經監理及甲方確認後給予工期順延簽證。

八、裝置材料的說明要求、材料供應方式及要求

1、(適用於室內裝飾工程)本工程所使用的各種基層和飾面材料以及各種輔料,必須符合國家和本地消防規範要求及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的要求。本工程採用的□水泥均採用p.o42.5#立窯袋裝水泥(應在以下品牌中選擇:紅水河、超魁、廣龍);□商品砼應採用騰寧、金匯通、華潤品牌產品;□鋼筋採用國營大廠高線鋼筋(應在以下品牌中選擇:萍鄉鋼鐵廠、武鋼、昆鋼、柳鋼、水鋼);□其他材料: 。乙方應在使用□水泥、□商品砼、□鋼筋之前向甲方申報所使用的品牌,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否則不給予計取結算。

2、乙方所使用的產品品牌、質量、規格尺寸必須履行合同義務,按規範要求實施報驗;如發現以下情況的乙方應無條件拆除、重做,由此產生的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並給予每次壹萬元的違約金(乙方應向甲方出示所用產品的合格證及所使用產品的出廠證明書作為結算資料):

1)乙方所使用材料品牌、質量、規格尺寸不符合設計要求;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以其他產品、假冒偽劣產品代替甲方已認可乙方使用的材料品牌;

3)採用不合格產品的。

3、甲方指定品牌範圍內的產品如發現以下情況影響工程進度時可向甲方申請更換產品品牌,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採用,否則甲方不予認可,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1)甲方指定品牌範圍內的產品不能滿足設計要求的;

2)甲方指定品牌範圍內的產品供應量不能滿足工程進度需要的。

九、工程款的支付與結算方式: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工程款按以下方式進行撥付:

(二)本合同項下工程全部完工並經驗收合格後,乙方提交完善的竣工資料及結算資料至甲方,經雙方核對確定後一個月內甲方支付至工程結算總造價的 (結算造價扣減保脩金後的比例)%(扣減已支付款項後支付);

(三)預留工程結算總價的 %(不低於3%)作為保脩金,待保修期滿後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內容結清。

十、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按合同約定準時支付工程進度款,按時結算並付清結算款;

2、負責對現場管線位置的交底,稽核乙方提交的各項設施的保護方案;

3、甲方於開工前負責提供水準點及配合乙方進行工程測量;

4、組織圖紙會審,並對工程技術、施工要求進行技術交底;

5、派員(監理、駐場代表)進行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隱蔽工程的監督、檢查,負責協調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辦理簽證工作;

6、提供施工用水、電源,水電費用由乙方負責;<施工水、電費用=分表使用量+損耗量;損耗量=分表使用量÷(總表用量-總損耗量)×總損耗量>;

7、負責理順周邊其他施工單位的關係及有關部門領導檢查指導工作;

8、負責提供並指定現場材料的堆放場地;

9、及時組織現場工程師進行中間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並辦理驗收手續;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參加工程初步驗收、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的期限辦理竣工結算;

10、施工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購進的材料進行檢查;

11、如施工質量存在問題及安全隱患,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修改。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合同簽訂後5日曆天內乙方須提供①施工組織設計;②施工進度計劃;③管理人員名單、職稱(職務)、上崗證(操作證)影印件及現場施工人員名單作為甲方稽核施工組織的依據,否則乙方每延誤提交一天應向甲方支付500元/天違約金。

2、必須嚴格履行與甲方簽訂的本工程承包協議應承擔的各項義務,按照國家有關法規的原則及本協議約定的工作內容、承包範圍、工程質量、安全要求,嚴密組織施工,確保質量按時完成工程施工任務。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國家規範進行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注意安全生產,應採取預防事故的措施,乙方需按國家規定為現場施工人員購買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及工傷保險。在施工過程中確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施工中如發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失的,乙方還須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同時應作到文明施工,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服從政府部門有關管理和規定。

4、自覺遵守外來勞動力管理規定,需辦理的各種證件,應及時辦理。

5、自覺接受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檢查指導和監督。

6、乙方在施工期間注意保護施工範圍內的管線設施及其他已完成的成品、半成品,不得損壞,否則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相關條款,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圖紙和材料樣板採購合格材料凡使用不合格產品或不符合設計要求的產品的應立即清理退出現場,乙方不得強行使用。

8、工程驗收合格交付甲方前,乙方負責保管施工場地內屬於其承包範圍以內的所有成品、半成品,如有損毀、滅失的,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賠償責任。

9、工程驗收合格後交付甲方前,乙方應負責清理承建工程所發生所有建築垃圾、剩餘材料等,做到工完場清,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工程交付時乙方未能完成上述工作,則視為乙方委託甲方完成該部分工作,所產生的費用不需乙方認可,由乙方負責,結算時由甲方據實從工程結算餘款中扣除。

其他特殊約定:

十一、工程質量和驗收

1、本工程的質量必須達到國家有關施工及驗收評定標準合格等級。□(適用於室內裝飾工程)應遵循(但不限於)以下國家相關的規定、規範、要求:《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gb50327-20xx)、《建築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210-20xx)、《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建築電氣安裝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303-20xx)、《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gb50325-20xx)、《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安裝及驗收規範》jgj73-91及施工圖紙設計說明的要求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質量合格,觀感優良。驗收內容為本合同三條約定內容。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現行的有關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施工。

3、隱蔽工程:乙方應按照圖紙施工,在每道工序隱蔽前通知甲方到現場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步工序施工。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進行隱蔽工作驗收的,甲方有權對所發生工程量給予否定,發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4、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及說明、技術交底紀要、設計變更通知為依據。

5、本合同項下工程全部完工並具備工程驗收條件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報告(含竣工藍圖四套),甲方收到乙方竣工資料及竣工報告後七個工作日內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如發現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向乙方提出返工整改意見,乙方按要求返工整改,並承擔自身原因造成的費用,因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還應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十二、工程造價結算

1、本工程按實際發生工程量進行結算。工程計量依據及結算資料為:經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竣工圖、設計變更圖紙、設計變更函、工程聯絡單、工程簽證單等。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辦理簽證工程量確認手續,否則後果自負。乙方施工過程中所採用的裝置材料應提供出產證明及產品合格證,否則對該部分造價甲方有權不予結算。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在一個月內必須交齊所有竣工資料及結算書、計算式、結算人員委託書、身份證影印件、工期說明、開工令、竣工驗收單等結算資料,結算資料一經雙方辦理簽收手續後視為有效結算依據,結算時間按本條第4款執行。

3、本合同規定以外臨時增加的工程及變更的專案,須經甲方負責人簽字並蓋總工室的章後,方可作為有效的結算資料。

4、結算稽核期限:甲方初步稽核期為20個工作日,從第21個工作日起由甲乙雙方進一步進行結算,結算期為30個工作日(不含稽核期20個工作日及爭議、仲裁時間)。

5、在結算期間,甲乙雙方必須密切積極配合,結算期間一律不補辦任何漏項、缺項等資料手續。

6、如乙方不按規範完善安全文明措施,未通過政府相關部門檢查的,所產生的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7、為便於工程竣工結算工作,凡涉及隱蔽工程及工程量的增、減等簽證必須要有甲方現場技術員、預算部常駐代表參與現場簽證(或原始資料記錄),一旦雙方在簽證資料上簽字並有甲方總工室確認蓋章認可,均視為有效結算依據,甲乙雙方過後不得隨意更改或否認。乙方必須在相關事宜發生前後兩個工作日內辦理簽證申請,如乙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簽證申請的,甲方有權拒絕籤認。甲方代表在收到簽證單後七個工作日內應在簽證單上籤認或提出異議;甲方在收到簽證單後七個工作日內不予籤認或未提出異議則視為預設,乙方收到甲方回覆後七天內未提出異議則視為預設。

8、工程結算時,乙方的結算人員必須持有身份證及法人委託書和造價員資格證,否則不予認可,一旦雙方在結算書上簽字和蓋單位公章認可,視為本工程唯一的結算憑證。

十三、工程質量保修:

1、質量保修期為 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開始計算,保脩金為結算總造價的 %(不計息)。在保修期內如出現質量維修事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否則,甲方另請其他施工隊維修,費用從保脩金中扣除。保脩金不抵維修費的費用,仍由乙方支付。保修期滿,由乙方提出申請,經甲方複檢無工程質量問題的甲乙雙方結算無誤後十五個工作日內結清質量保脩金(不計息)。

2、維修事項的通知方式: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公司可採取電話、傳真、郵寄等方式通知乙方進行保修服務。

(1)電話、傳真方式通知的,乙方的報修電話為 。傳真為 。以質量問題發生時段打通乙方所提供的報修電話及傳真號碼的通知記錄為依據,即視為乙方已收到維修通知。

(2)郵寄方式通知的,乙方的通訊地址為 ,聯絡人: 。以郵寄收據、郵戳等發往乙方通訊地址的郵寄憑證為依據,即視為乙方已接到維修通知(如由於乙方地址或電話變更而無法通知、送達的,所有責任由乙方責任)。

(3)電子函件方式通知的,乙方的電子郵箱為: ,以向乙方電子郵箱傳送電子郵件的傳送記錄為依據,即視為乙方已接到維修通知。

(4)因通知乙方維修而支出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5)以上聯絡方式若有變更,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或甲方委託管理的物業公司,否則,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公司按以上通訊方式通知乙方,均視為乙方已收到。

3、如現場無法確認質量問題的責任歸屬,乙方應先行予以維修,不得拖延,維修費用待責任問題明確後由責任方承擔。

十四、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約定結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應付而未付款金額的萬分之二作為違約金;如甲方遲延付款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超過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金額的,超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擔。

2、乙方未按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時間完成,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工程預算總造價的萬分之二作為違約金;如乙方遲延完工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處理好其與農民工之間的勞動合同關係,特別是農民工工資問題。如因發生因乙方與農民工之間的糾紛影響甲方正常經營及工作的,包括農民工聚眾工地、甲方營業場所、辦公場所鬧事等情況,視為乙方違約,每出現一次此類情況,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違約金。

4、工程竣工驗收達不到合格標準,乙方必須返工至達到工程合格標準。經返工兩次仍未達到工程合格標準的,按無效工程處理。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五、合同的解除:

當乙方出現如下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本施工合同,同時乙方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工程造價升高的費用):

(1)乙方施工在任何施工階段比乙方所提交進度計劃連續延誤10日經甲方再次催告後5日內仍沒有實質性改進的。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消極怠工或逾期竣工超過10個日曆天時。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將其承包範圍內的工程內容對外另行轉包、違法分包的。

(4)被行政機關責令停工超過20天的。

(5) 工程發生嚴重質量、安全事故的。

(6)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發出整改通知後3日內仍未整改的。

十六、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合同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八、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可簽訂補充合同。

十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公司工程施工合同(國際) 篇10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的原則,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XX專案室外綜合管網工程(汙水管、雨水管、化糞池)。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設計圖紙範圍的室外管道綜合工程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施工圖範圍以內的內容(汙水管、雨水管、化糞池)。

三、合同工期

以甲方指定工期為準。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XX市合格工程

1、乙方確保該工程質量一次性驗收達到合格等級,如達不到等級,甲方將不予驗收。

2、乙方應按標準、規範和設計要求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質監部門的檢查。

3、如出現質量事故,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五、合同價款:人民幣X元整(¥X元)

六、合同價款及支付

1、本合同價款包乾,已包含圖紙範圍內所有內容.設計變更及現場

2、結算調整的原則:

定額版本及綜合取費標準按照招標檔案要求執行,。

主材按照招標檔案執行,若檔案沒有明確的,經雙方協商來確定。

3、本合同價款具體結算支付規定如下:

(1)每月按工程形象進度的60%支付工程進度款;

(2)整體竣工驗收合格,支付至合同價的75%;

(3)工程審計完,支付至審計價的85%;

(4)審計完後六個月,支付至審計價的95%;

(5)餘款(審計價的5%)作為質保金,在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的一年後30天內支付(無息)。

七、工程材料採購供應

施工所需材料全部材料由施工方自行採購,採購的材料必須有出廠合格證,進場材料均需得到甲方駐現場工程師和監理認可後方可使用。

八、雙方一般責任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駐工地全權代表姓名:

2、甲方代表易人,建設方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和義務。

3、監理公司單位稱號:

4、監理公司駐工地總監理工程師姓名:

5、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和有關部門進行圖紙會審,並做好記錄。

6、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圖2套。

7、甲方負責施工所需水、電及運輸道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施工現場,

8、將施工現場的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9、甲方負責協調施工現場各承包單位之間的協作關係。

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駐工地全權代表姓名:

2、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 負的責任及義務。

3、乙方按規定及工程需要,配備足夠的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管理人員,並將公司執照、質資證書、專案經理、施管人員,崗位證書等全套影印件交甲方專案部及監理公司。

4、乙方在拿到施工圖7天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交甲方專案部及監理公司待通過後,填寫開工報告認可後方能組織施工。

5、乙方負責向甲方專案部提供工作進度計劃,質量安全進度網路控制節點圖。

6、乙方必須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武漢市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規定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7、乙方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承擔未交付甲方之前發生損壞的修復費用,因其它單位造成的損失,由甲方仲裁協調。

九、安全

為了加強安全施工管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甲乙雙方必須明確雙方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責任和職責:

一)甲方責任和工作:

1、向乙方傳達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下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 規及其它檔案。

2、向乙方提供工程所需的部分安全技術資料。

3、協助乙方做好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和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二)乙方責任和工作:

1、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嚴格制定有關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2、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並定期向甲方安監部門彙報工作。

3、乙方專案經理必須親自抓安全工作,配備專職安全員,並報甲方備案。

4、乙方施工現場要建立由生產管理人員和班組長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 對生產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特殊工種要持證上崗,凡患高血壓,心臟病以及不適合高空作業者,嚴格從事高空作業。

5、乙方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機械裝置,臨時用電,腳手架等設施必須符合武漢市有關規定。

6、凡在乙方施工範圍內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傷亡和經濟損失及刑事責任,全由乙方承擔。

九、履約保證金

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起的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XX元整(轉賬支票)。在本室外綜合管網工程全部完工,並竣工驗收合格,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在以下情況下,履約保證金不能退還或部分退回:

1) 因室外綜合管網工程導致土建施工承包單位關鍵線路延長工期X天以上(含X天)。

2) 承包方未能忠實地履行合同檔案規定和此後雙方同意的對合同的有效修改、補充和變動。

3)使用偽劣材料或未按規範要求施工,經甲方或監理方勸阻3次以上,仍未進行改正的。

4)未經甲方同意,將本工程轉包給其它單位。

5) 乙方違反合同相關約定,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抵扣。

十、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事宜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一裁終局。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兩方各執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非甲方同意,本工程嚴禁其他任何形式的分包與轉包,一經發生,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行中止,同時乙方應按本合同總金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和履約保證金。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合同簽訂時間 : 年 月 日

建設公司工程施工合同(國際) 篇11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合同法》、為確保工程質量保證安全文明施工,按期完成圍牆外側排水溝施工任務,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簽訂本承包合同。

一、工程名稱:綦江國家地質公園馬桑巖木化石景區工程。

二、工程地點:文龍街道新街子社群馬桑巖。

三、工程承包範圍:圍牆外側排水溝

四、承包工作內容:

1、水溝底板混凝土澆築。

2、溝壁混凝土支模及混凝土澆築。

3、模板拆除轉運。

五、承包方式及計算原則:

本工程所有工序按現場實收混凝土方量(底板厚度不小於100,因基底不平整,按平均厚度150mm進行計算,及150mm×800mm、溝壁200mm×600mm),以每個立方385元包乾計價。

六、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用水、用電、裝置材料放置場地。

2、甲方為乙方提供圖紙及相關資料和傳達建設、監理單位單位有關要求。

3、配合乙方在施工現場的管理監督工作。

4、混凝土原材料轉運到現有料場。

5、甲方對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工程有不支付工程款的權利。

七、乙方權利與義務:

1、進入現場所有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工地安全紀律和規章制度。

2、進入施工區必須戴安全帽,嚴禁酒後作業、赤腳、穿拖鞋、高跟鞋。不準現場打鬧、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嚴禁在高空向下拋投任何物品。

3、乙方施工質量必須達到合格要求;如不合格,返工或修補,返工或修補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八、工程質量:本工程質量為合格。

九、工期要求:乙方必須滿足甲方工期進度要求,不得中途無故停工。

十、工程款結算與支付:

1、施工方量以甲乙雙方管理人員現場收方簽字為準,按實計算。

2、工程完工後在30個工作日內工程款全部付清。

十一、爭議解決: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綦江區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現場負責: 現場負責: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公司工程施工合同(國際) 篇12

合同編號:字號

第一部分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合同法》、《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專案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筐額(大寫):元(人民幣)

六、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後生效

建設公司工程施工合同(國際) 篇13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間人):______________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甲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負責就_______省_______市(縣)工程專案(以下稱該工程專案),引薦甲方和該專案的建設單位直接洽談,向甲

方提供關於該工程專案的重要資訊,並最終促成甲方與_______簽訂該工程專案的專業承包施工合同。

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所列全部委託事項。甲方與建設單位未簽訂書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僅為甲方提供資訊,或為甲方提供的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託事項未完成。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專案的資訊,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該

工程專案進行實地考察。

2、乙方在甲方與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慎謹和

誠實義務。

如果能夠達成施工合同,那麼在甲方的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仍有義

務負責協調好甲方與建設單位的關係。

三、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專業施工合同。

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如果未及時支付,則按未按時支付金額的(10)%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本專案居間費用為合同額的3%(三個居間人共計),即萬元

2、居間成功後,在甲方與建設單位簽定合同後支付萬元;

在施工隊伍入場後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萬支付%即萬元;

3、甲方可以轉帳的方式支付,並且按照不同比例分別轉入三個居間人賬戶,(共計合同額的3%)

居間人居間費用的%;

居間人居間費用的%;

居間人居間費用的%.

五、居間費用的承擔

居間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託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無論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託事項,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擔居間活動費用(或甲方同意承擔費用)。

六、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祕密。

七、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生效後,如果至年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後終止。

八、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託事項進行轉委託。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壹份,居間人各持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

(居間人共同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____年____月_____日

建設公司工程施工合同(國際) 篇14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施工合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300足  球場環形塑膠跑道面層(格林斯博牌13厚全塑型自結紋塑膠面層),籃球場(4塊)、排球場(2塊)塑膠面層(長河牌4厚型矽塑膠面層)。  

二、勞務作業人員  

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直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根據工作需要向甲方提供的作業人員應滿足甲方的進度要求,要求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具備本工程施工作業的相應技術能力。  

三、承包方式及範圍  

3.1、承包方式:。 

3.2、工程承包範圍及工作詳細內容:  

3.2.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編制《塑膠地坪專項施工方案》報送甲方,由甲方上報監理單位審批;  

3.2.2、乙方根據專案實際情況組織專業施工管理人員及勞務人員隊伍,報甲方存檔。  

3.2.3、乙方根據專案工程量及時進行施工機械、材料的組織和計劃,必須達到一次性滿足工程需要。  

3.2.4、進場施工前將乙方公司資質等單位相關資料影印件加蓋公司行政章報送甲方進行資質報審(一式四份)。  

3.2.5、乙方材料進場後及時將原材料的出廠質量證明檔案原件(材料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等一式四份)報送至甲方資料員,並請甲方、監理單位進行現場見證取樣,將材料樣品送至相關檢測機構進行化學成分的檢測,檢測評定標準按照《上海團體標準》(301X1002-C003-20)執行,經檢測合格後,由甲方向監理單位進行材料報驗,監理單位批准使用後方可用於工程施工。  

3.2.6、根據批准的施工方案進行塑膠地面基層進行清潔及相應處理,封底找平層施工前進行基層隱蔽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封底找平層施工,保證基層清潔、固化完整。  

3.2.7、封底找平層施工後必須保證場地平整、無坑窪、不積水,經淋水試驗後,查詢積水位置,進行積水修補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2.8、每道工序的施工必須嚴格按照批准的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且按照規定需進行隱蔽驗收的必須提前通知甲方及監理單位進行隱蔽驗收,經隱蔽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2.9、乙方負責施工承包範圍及作業面周邊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沒工作班必須做到活完料盡場地清,並負責做好成品保護工作,保證不損壞已施工成品或自身成品不被損壞,不汙染現場或成品,若有損壞或汙染由乙方負責。  

3.2.10、乙方負責自身安全,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或施工場地外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費用。  

四、工程款支付  

合同簽訂乙方主要材料進場經取樣檢測合格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造價的30%,全部加強層施工完成經驗收合格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造價的30%,工程完工並取得合格的質量檢測報告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造價的  2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30天內,乙方上報工程竣工結算報告,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按照結算總價的95%支付乙方工程款,剩餘5%作為保脩金,保修期為________年,保脩金在保修期滿________年後30天內無息退還乙方。  

五、工期  

合同簽訂後,乙方即行組織施工,本工程工期為____日曆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由於甲方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工期延誤工期順延,因乙方組織不力所致的工期延誤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20元天的工期延誤違約金,並承擔由此導致甲方所承擔的一切經濟損失。  

六、質量與驗收  

若因乙方原因不能一次驗收合格,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若需返工處理的.,乙方必須無償返工,直至合格為止,還需向甲方支付工程合同總價1%的質量違約金;施工過程中和工程施工完成後,經監理單位現場見證取樣(原材料和成品),樣品封存後送至業主指定的華工理工大學運動場地合成材料檢測中心進行相關專案的檢測檢測評定標準為《上海團體標準》(301X1002-C003-20),工程完工後由建設單位委託相關檢測機構進行塑膠面層的化學成分釋放空氣環境檢測,如上檢測專案如一次性檢測合格,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否則由乙方承擔,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七、質量保修期限  

本工程保修期為________年,在此期間因乙方的材料質量或施工所致的質量  缺陷或質量問題,乙方需提供無償維修服務;質保期為________年,在保修期外、質保期內發生人為或其他非乙方原因所致的損壞,乙方提供有償服務,具體費用乙方向業主方適當收取材料費和人工費。  

八、甲方權利和義務  

9.1、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用水、用電及場內材料運輸通道和材料堆放場地;  

9.2、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9.3、甲方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所有工作具有監督和管理權,甲方有權對違反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質量管理規定的行為具有制止、指正和處罰權。  

9.4、負責工作安排,質量規範、安全操作、生產技術等方面的指導、檢查和監督。  

9.5、負責工程施工的組織與協調及技術質量安全場容等方面的交底。  

9.6、負責組織施工檢查驗收監督承包人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按圖施工情況。  

9.7、負責解決施工中存在或發生的技術問題。  

9.8、向乙方負責人進行安全和技術交底,編制工期控制計劃,審查承包人編制的詳細施工作業計劃

建設公司工程施工合同(國際) 篇1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工程預算報價表》、《施工圖紙》)。

1.4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詳見《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詳見《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1.5工程期限_____歷天,開工日期______年月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施工期以材料進場日第二天起計算)。

1.6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預算報價表》,施工過程中有增減專案的,由雙方協商同意並簽名確認後增減該部分費用。

第二條施工圖紙

雙方同意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詳見: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詳見: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三條甲方義務

3.1開工前______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傢俱、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傢俱、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如甲方不採取必要保護措施而造成傢俱、陳設損失的,有甲方自行負責。

3.2負責辦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請、審批等手續,並負責交納物業管理處和報批的全部費用

3.3負責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電源;

3.4負責協調乙方與鄰里之間、物業管理處之間的關係;

3.5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裝置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3.6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場所,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各項工作;

3.7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3.8按時、按質、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購材料。

第四條乙方義務

4.1指派為乙方駐工地監理,負責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處理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4.2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規範、防火安全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4.3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嚴格按圖紙或說明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和施工記錄;

4.4保護好原場所室內的傢俱和陳設,保證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4.5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五條工程變更

工程專案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雙方簽名確認,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見裝飾裝修工程增減專案單)。

第六條材料的提供

6.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詳見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應當符合設施要求,如因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造成工程損失的,由甲方負責。甲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乙方驗收後應負責妥善保管。

6.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詳見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乙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並接受甲方檢驗。如質量不符合要求或規格有差異的,應禁止使用;如已經使用對工程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工期延誤

7.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7.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7.4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八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下規定中的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簽定本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報價單確定的總金額(含工程款總額和增加專案金額)的%,即元。

第二次:木工進場,甲方支付乙方報價單確定的總金額(含工程款總額和增加專案金額)的%,即元。

第三次:扇灰油漆進場,甲方支付乙方報價單確定的總金額(含工程款總額和增加專案金額)的%,即元。

第四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驗收後,結算完畢,甲方甲方支付乙方報價單確定的總金額(含工程款總額和增加專案金額)的5%,即元。

8.2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後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並簽字,甲方應在簽字時向乙方結算工程尾款。

8.3工程款全部結清後,乙方應向甲方開具正式統一收據。甲方所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財務部開出並蓋財務專用章收據為準。

8.4本工程驗收合格後,保修期為自雙方簽字之日起12月

第九條雙方責任和工期延誤處理

9.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損失由甲方負責,工期應當順延:

(1)不能提供水、電;

(2)不能保證每天8小時以上工作時間(含加班);

(3)不能按期提供自購材料、裝置;

(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變更設計、增加施工專案;

(6)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7)逾期驗收或無故怠於驗收;

(8)因甲方責任造成工期延誤的其他情況。

9.2對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不順延:

(1)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3)乙方施工過程中違反安全操作規範造成人員傷害的,由乙方負責;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損壞,乙方應予以修復或賠償;

(5)乙方違反物業管理規定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6)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9.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履行不符合約定,受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9.4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9.5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9.6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

9.5由於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

第十條關於設計和施工及驗收的約定

10.1乙方設計師完成的施工圖,必須在商定的時間內會同甲方審圖,經甲方確認簽字後,乙方方可進行施工。

10.2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認可的圖紙進行施工(安裝)。

10.3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變更圖紙、停止施工或增減專案,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減專案的理由、工程部位、時間、材料等。乙方根據變更要求,儘快向甲方提交變更所採取的措施、增減的造價,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材料耗損、費用損失等清單,並報告甲方。甲方收到報告後兩天內做出簽字答覆或協商解決。

10.4隱蔽工程驗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現場驗收,驗收期為兩天。甲方未按時驗收的,乙方可自檢後如實填寫隱蔽記錄,對乙方的自行驗收結果,甲方應予以承認。

10.5工程竣工後,乙方應當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天內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上述規定時間內未能驗收,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否則視為甲方通過驗收。如另定驗收日期,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10.6雙方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視同驗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工程預算報價表》、《施工圖》以及雙方協商一致、簽名確認的其他檔案,作為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東莞市裝飾協會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附則

13.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互利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13.3本合同一式_貳__份,雙方各執__壹__份,合同自雙方簽名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正式生效,履行完畢後自行終止。

13.4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設公司工程施工合同(國際) 篇16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遵循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簽訂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該工程為本工程甲方以 包工包料 的全包形式包給乙方,總承包價為 人民幣 元包乾。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 月 日前甲方負責協調準備施工電源、水源及進場道路,拆遷清除全部障礙物(包括架空或隱蔽的)。

2、合同簽訂後2天內,提供完整的工程要求和質量標準,以及其它有關技術資料。

二、承包方:

1、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有關各方,按規定程式進行處理。

2、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是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發生傷亡事故,應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和通知有關各方,按主管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3、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遵守甲方制訂的治安保衛(門衛制度)、環境衛生以及其它有關方面的規定(紀律、制度),否則,不但應承擔所發生的後果而且應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在施工期間,嚴禁在施工現場打架鬥毆,搞好防盜及施工現場綜合治理工作,嚴防治安案件的發生,一旦發生應承擔一切責任。

三、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公司工程施工合同(國際) 篇1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市本地區有關規定及我單位申請建立市級文明單位的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工程實施事項協協商一致,簽定此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峒縣總工會辦公樓辦公樓一、二樓走廊內四周牆壁和雨棚頂批白,雨棚下方和臺階部位年久失修大理石更換工程;

2、施工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

二、承包範圍及內容

1、承包範圍:通過雙方商議,甲方擬將本單位辦公樓一、二樓走廊內四周牆壁批白和組織部、宣教部房間內四周牆壁粉刷工程承包給乙方。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施工所有工具、用具由乙方自行解決,使用材料均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三、工作內容:

1、單位辦公樓一、二樓走廊內四周牆壁粉刷和組織部、宣教部房間內四周牆壁及雨棚頂批白,雨棚下方和臺階部位年久失修大理石更換;

2、自身施工作業面、材料堆放地及堆放地至工作面通道內的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

3、其它雙方約定的工作內容。

四、勞務報酬及支付

1、雙方約定勞務報酬或單價無論何種情況下都不再調整,均一次包死。

2、本協議所規定承包範圍內的工程單價及結算方式:

(1)內牆批白: 元/m2,實際面積 m2,計金額 元(空方實算);

(2)更換大理石: 元/m2,實際面積 m2,計金額 元;

工程款總計(大寫): 元(小寫: 元)。 工程款的支付:乙方完成所有的工程量後,甲方驗收後30日內一次性付款給乙方。

五、工期

雙方約定工期為5天,每推遲一天罰款200元,實際以甲方的施工計劃安排為準。

六、工程質量

整體工程施工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範規定及甲方施工技術交底的要求,工程的面層,不得有爆灰和裂縫,表面光滑,平整。如驗收不合格,必須無條件返工,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必須按照安全操作規範進行施工,承擔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各項損失和賠償費用。

八、禁止轉包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分包內容轉包給他人。否則,甲方將扣除合同總價款的5%以此對乙方進行懲罰。

九、終止合同規定: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權終止合同,所做工程視其實際情況而定,但最高只能按50%工程量結算或無工程量結算。

1、質量達不到工程驗收標準要求;

2、不服從甲方人員的指揮;

3、中途無故停工;

4、發生違法行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