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雙方充分協商,就外廣告製作工程專案,甲方委託由乙方施工。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及許可權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製作安裝戶外廣告。甲方已全包給乙方,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施工質量及施工安全,在此施工中,工程現場如出現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二、合同簽訂後先首付工程款的_____________ % ,主體安裝後付工程_____________ % ,甲方驗收合格後,剩餘款一次付清。
三、乙方安裝廣告必須符合質量標準或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並負責廣告的安全、養護和維修(本專案保修1年)。
四、因廣告牌脫落、損壞等而致他人權益受到損害的,侵權責任由乙方承擔。人員的安全由乙方負責。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遇惡劣氣候或其它不可抗拒原因未能在約定時間內對廣告進行修復的,廣告安裝時間應順延。乙方若無特殊原因未能在約定時間內對廣告進行修復的,廣告安裝時間應順延。
2、若遇市政建設或行政管理需要,政府有關部門依法要求撤除戶外廣告的,甲、乙雙方應無條件執行,乙方不負違約責任。
3、甲方負責產權單位的各項協調工作,包括場地的電源、水源等。
4、甲方負責對乙方施工進度進行督促,對施工質量進行驗收。
5、甲方如未按時付給乙方進度款,乙方隨時停工並有權拆除廣告牌。
六、合同內容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相悖,應服從法律、法律和規章的規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合同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櫻花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一、專案名稱和地點:
2、工程地點:櫻花公司廠區內
二、工程內容:
1、大型不鏽鋼廣告牌依據甲乙雙方確認的附表內容施工,不鐵鋼採用槽鋼結構加工包括結構表面採用不鏽鋼拆板,尺寸為主體畫面部分為900*500cm。委託加工數量為1塊。 其它二塊宣傳欄均採用不鏽鋼及鋁塑板製作(本合同所需要的鋁塑板均由甲方自備,大約29塊左右),車間二側牆體宣傳標語採用鋁塑板表面帖反光字,規格為60*80cm,共28塊。
四、工程價款支付、結算方式:
六、雙方責任
1、開工前甲方為乙方施工接通電源,電源通至施工現場20米以內。甲方協助乙方選好材料堆放場地。
2、材料存放期間由乙方負責看管,如因看管不力造成丟失或損壞與甲方無關。
3、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辦理工程驗收手續,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以及其它事宜。
4、甲方負責工程價款拔付和竣工結算,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按質按量完成合同所約定的專案內容,並確保廣告塔(牌)結構安全性。保修期為1年,在質保期如因鋼結構配件質量問題在正常使用下發生結構破壞,經檢驗屬於配件質量或設計問題,由乙方負責其直接損失(出現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2、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要認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對施工中出現的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
3、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應遵守甲方區域的管理規定,服從管理,遵紀守法,如有違法違紀行為,甲方有權按照有關規定實施處罰,情節嚴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4、施工中出現的問題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遇到無法抗拒自然災害(如颳風下雨、雪等)或停電原因,工期順延。
6、在保修期內,乙方首年對廣告塔維護、保養一次, 以後的設施維護由甲方按使用情況定期檢修和維護。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20xx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20xx年 月 日
委託方:
承攬方 :
簽訂日期:年月日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加工承攬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廣告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廣告承攬要求
1、專案:
2、製作地點:
3、顏色、規格或材料:按委託方確定的設計稿製作,以委託方簽字稿為準;
4、起訖時間、日期:
第二條、廣告製作費及支付方廣告製作費
1、廣告製作與安裝費
乙方按甲方要求進行加工製作。
2、結算方式和期限合同簽定後,在製作前委託方予付30﹪合同款給承攬方即人民幣;製作及安裝完畢後餘款馬上付清。
第三條驗收方式及時間委託方指定人員現場驗收。
第四條違約責任。
1、委託方擅自不覆行合同,按未履行部分廣告製作費的2%,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超過合同規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項的2‰,償付違約金。
2、承攬方不能完成合同規定的工作,按未覆行部分廣告製作費的2%,向委託方償付違約金;不能按期覆行合同,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廣告費的2‰,償付違約金。
3、其它違約責任按《加工承攬合同條例》執行。
第五條糾紛解決方式
發生合同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按下列第(1、2)項規定辦理。
1、向廣州當地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廣州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附則。
1、本合同附件兩件,名稱廣告製作與安裝承攬合同。
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