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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保溫工程施工合同(精選3篇)

欄目: 施工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96W

外保溫工程施工合同 篇1

工程名稱:

外保溫工程施工合同(精選3篇)

工程地點:

發包人(甲方):

承包方(乙方): 建築節能有限公司

合同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的國家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 外牆保溫工程簽定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工程承包範圍:

1、外牆外保溫具體部位以圖紙標註及甲方要求為準。各層做法按照國家膨脹聚苯板薄抹灰體系的規範及要求執行,完工後具備外飾塗料的條件;

2、乙方自備工具:手提電動工具、鐵杴、尺杆、麻線、灰鬥等勞保用品。

三、工期:

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 月 * 日,合計工期天數為 30天

3、竣工日期:

工程完工後,由乙方向甲方申請竣工驗收,甲方應在7日內組織驗收,若甲方7日內不組織驗收或不組織驗收就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則視為驗收合格。

四、合同價款及結算方式:

1、工程施工面積: ㎡

2、工程合同總造價:¥ 元(大寫: )

3、工程量計算規則及結算方法:

(1)本工程單價實行包乾單價,工程結算價為包乾單價乘以實際施工面積數量。

(2)工程量計算以實際施工面積為準,視窗側面按實際作法另外協商。圖紙變更,洽商變更及現場簽證單均為工程量的計算依據。

五、工程款的支付:

1、包工包料,外牆外保溫工程採用膨脹聚苯板薄抹灰系統,聚苯板要求容重18±0.5kg/m3(阻燃)、厚度5cm,玻璃纖維網格布160g/㎡,錨釘6個/㎡(長度12㎝),工程單價53元/㎡(此價格不含稅),如甲方索要稅務發票費用全部由甲方支付。

2、合同約定:乙方將(EPS)聚苯板貼上完畢後三天內甲方支付外牆保溫材料款,按已完工程量以19.5元/㎡計算,工程完工(必需合格)一週內付總價的80%工程款,驗收完畢後付總價的95%工程款(工程完工後一週內甲方必須驗收或不組織驗收就進入下一道施工工序,視為驗收合格),餘5%的質保金應在一年內付清,[具體時間以驗收合格當日計算滿一年];若甲方推遲付款,應按每天合同額1‰的違約金補償給乙方。

六、工期要求及順延:

1、不可抗力造成停工(如地震、戰亂等);

2、連續停水或停電24小時以上;

3、因天氣原因及下雨造成牆面無法施工或風力達到5級以上大風;

4、由於甲方的原因,要求臨時停工的(憑甲方停工通知單);

5、視窗,洞口的修補時間不佔用合同工期;

6、因甲方不及時支付工程進度款造成的工期延誤應順延工期;

7、因土建未完成造成的工期延誤應順延工期。

8、除以上七條外工期每延誤一天罰款1000元。

七、施工管理:

1、甲方工作

(1)甲方駐工地代表為 ,負責本工程有關日常工作;

聯絡電話:

(2)按時拔付工程款,及時提供圖紙變更、洽商變更等有關資料;

(3)組織總包、監理、乙方參加施工技術交底;

(4)組織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負責設計變更、洽商變更的簽證及工程驗收等工作;

(5)組織分部分項工程驗收,辦理工程竣工結算;

(6)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及場地;

(7)協調乙方施工用的腳手架、提升架等裝置。

2、乙方工作:

(1)乙方派駐該專案的工地負責人,負責該專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2)負責編制好外牆施工方案,施工進度計劃,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場計劃執行;

(3)負責提供本分項的交工資料及材料檢測及實驗檢測費用自理。

(4)承包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各項工作時或延誤工期,應承擔由此造成經濟損失。

八、工程質量和技術要求:

1、質量標準:按照國家及鄭州市關於外牆保溫系統及塗料施工規範和技術要求,質量標準為合格。

2、施工依據:甲方提供的外牆保溫施工圖紙,已編制的並經甲方監理認可的施工方案及相應的規範要求;

3、因建築物的施工誤差,造成外牆保溫施工出現誤差,由甲方承擔責任;此條乙方外牆保溫施工前必需書面通知,經甲方確認,否則由乙方承擔責任。

4、完成面質量要求:平滑、順直、平行於建築物;

九、安全責任:

乙方應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中如果出現人身傷亡等事故與甲方

沒有任何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 方: 乙 方:

負責人: 負責人: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外保溫工程施工合同 篇2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孔雀湖供熱站壓力管道防腐保溫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材料物資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物資及施工機具全部由承包方負責。

2、工程所需材料檢驗:

(1)工程所需材料由承包方提供到現場或指定庫房。

(2)所有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材質檢測報告,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廠。

已進廠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廠證書,不得運出廠外。

(3)已進廠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承包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廠外。

(4)具有合格證書的材料,甲方將會同監理方分批次抽檢,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5)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簽訂或經過試驗簽訂為不合格的材料物資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如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6)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物資用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的一方負責。

3、岩棉保溫材料容重不小於80/3。

第二條:工程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始施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結束,工期共計__________天。

第三條: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代表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3、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4、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代表檢查驗收,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

未經驗收合格不得進行下一工序施工。

5、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施工簽證,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

已交工未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

屬施工原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確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

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7、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8、工程交工驗收後,工程保修期為兩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

在保修期內承包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四條:施工技術要求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裝置及管道保溫技術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126-89<工業裝置及管道絕熱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229-91<工業裝置,管道防腐蝕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執行。

2、管道,閥門採用50~100厚岩棉保溫,防水層採用油氈一層,保護層玻璃絲布二層,瀝青漆,調和漆各一道;裝置採用100厚珍珠岩保溫,鐵絲網,矽酸鹽類抹灰料抹面保護。

如採用鋁皮做保護層,則不再纏玻璃絲布,不刷漆。

第五條:雙方負責事項

發包方

1、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2、確定單項保溫工程施工要求和範圍。

3、稽核承包方實際發生工程量,並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4、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拔款簽證和其他必須得簽證。

5、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

承包方

1、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裝置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5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當月工程進度用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並交付。

6、已完工程,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負責的工程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工程總造價約為__________萬元(工程造價以最終發生工程量結算為準)。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用報後,須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70%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程驗收承包方開具建築工業正式發票後支付20%的價款,留10%的價款,待保修期滿後一次性支付給承包方。

4、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籤認的工程計量單進行結算。

(2)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3)工程用水,用電費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3)嚴格遵守發包方廠規廠紀,接受發包方公司管理。

2、發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付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償付逾期違約金。

第八條:責任風險承擔

1、承包方承擔合同執行過程中相關的安全等風險責任。

2、任何一方承擔己方原因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以及非合同另一方原因造成的己方損失費用。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促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附則

1、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算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3、本合同正本四份,其中發包方執三份,承包方執一份。

發包方: 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保溫工程施工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發包人(全稱):        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第     專案部(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有關其它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外牆保溫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特簽定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第2條 工程承包範圍及承包方式

2.1 工程內容:甲方提供工程圖紙範圍內及甲方現場指定的外牆保溫工程。

2.2 承包方式:總承包管理範圍的專業分包。工程承包範圍:乙方承擔所施工專案的人工、機械(吊籃及保溫工程所用工具)材料費用及完成該工程所需的其它費用、並承擔本工程的工期、質量、安全等全部責任和風險。

2.3 承包內容:保溫板貼上(包括錨栓固定 ),掛網抹灰 、外牆塗料(包括:基層清理、線條開槽、膩子的批刷打磨、塗料的塗刷)

2.4 本工程選用材料:

2.4.1 品牌: 乳膠漆必須是迅美牌,若有變更另行約定。

2.4.2 材料:保溫工程其它所用材料必須達到甲乙雙方共同確定的標準且符合國家標準。保溫板不能低於B1級標準。

第3條 合同總額及付款方式

3.1 合同總額:工程合同總價款:¥         萬元整,(大寫:             )。

3.2 綜合單價:¥         /㎡。(不貼保溫板只有塗飾處價格為         元/㎡,貼保溫板但外牆面為瓷磚的部分價格為            元/㎡)

3.3 合同價格組成

3.3.1 合同價格包括主輔材和安裝。主輔材部分含粘接砂漿、保溫板、錨栓、網格布、乳膠漆。輔材的採購、檢測、試驗、運輸、保險費用等一切支出;(保溫板和增強網安裝、保護、檢測(符合規範規定的各種檢測及現場實體抽檢)、驗收、竣工資料的提供。

3.3.2 除甲方提出的設計變更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造價。

3.3.3 乙方作業人員的食宿自行解決。

3.4 本工程採取綜合單價不變,工程量按實際完成量進行結算。

3.5 付款方式

3.5.1 按照外牆保溫工程形象進度的60%撥付進度款。竣工驗收合格後,預留5%的保脩金,剩餘款項一次性付清。

3.5.2 在領取或借支工程進度款時應按實提供職工領取工資花名冊,不得私自挪用人工工資,如發現承包人挪用人工工資,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3.5.3 在保溫工程完工後驗收合格後,及時將資料交甲方彙總,並經監理、甲方驗收合格。

第4條 合同工期

4.1 本工程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或監理工程開工通知日期為準;工程開工7天前乙方應根據雙方約定的工期等提出確實可行的總工期控制計劃報總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審批後嚴格實施。

4.2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書面指定的開工日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甲方通知的開工日期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乙方。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開工,工期不予順延。

4.3 如果乙方實際開工時間超出甲方書面通知7天以上,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以終止合約。。

4.4 合同總價已包括必要的加班工作以使本工程能在竣工之日前完成,不得另計加班趕工費。

4.5 如因雨、雪天等氣候或非乙方原因等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程延誤,情況發生後3天內,乙方就延誤的內容,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經甲方確認,工期順延。但

4.6 一天支付                元(最多不超過結算總價的10%),並在結算款中扣除。

4.7 單體完成時間應服從甲方的總體要求,根據土建單位的實際施工進度完成拆除腳手架部位的工作量,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甲方要求的進度計劃不符,乙方無措施或無法按工期完工或質量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權對部分工程指定第三方施工,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和配合。

第5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和雙方工作

5.1 甲方駐工地代表:

5.2 乙方駐工地負責人名單:

5.3 甲方工作責任

5.3.1協調各單位及現場內各個交叉作業班組的關係,保障乙方工程能順利進行。

5.3.2明確施工內容和範圍,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和技術交底,審查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

5.3.3按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辦理工程款的撥付工作。

5.4 乙方工作責任

5.4.1 向甲方提供所用材料的檢驗報告、合格證以及吊籃的合格證和吊籃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證件,及時提交保溫工程的驗收資料。

5.4.2 施工前3日向甲方提供保溫工程施工方案,按照甲方和監理批准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5.4.3施工中應遵照施工安全規範的要求,採取必要的安全技術措施,在施工中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4.4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已完成的分項工程的成品保護,如出現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

5.4.5乙方不能將所承包的保溫工程進行肢解轉包。如發現,隨時解除合同。

5.4.6.乙方人員進入甲方施工現場7日內必須向甲方專案經理部報送進場人員花名冊進行備案,並每人交1寸彩色正面相片兩張、身份證影印件一張;並保證進場工人無違法犯罪人員。負責出現一切責任後果自負。未向甲方報送名冊、照片、身份證的人員,甲方不承認其在甲方的工作關係。按甲方要求組織足量且部分特殊工種需經培訓合格取得上崗操作證的施工人員進場。

5.4.7.乙方在施工現場不得發生賭博、酗酒、打架鬥毆現象,每發生一次甲方對乙方處以              元處罰。若同其它分包單位發生打架鬥毆現象,情節較輕的,處責任方每次罰款             元,違反法律公安機關處理,專案部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5.4.7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所報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工程做法詳見技術方案)

第6條 質量標準及質量管理條款

6.1 工程質量標準: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統一驗收標準》GB50300-20__

《外牆外保溫工程技術規程》JGJ144-20__

《建築節能標準-民用建築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程》DGJ32/J19-20010

《建築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411-20__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201-20__

《住宅工程質量通病控制標準》DGJ32/J 110-20__

6.1.1 本工程的外牆保溫工程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相關規範、行業標準及設計圖紙要求的規定,一次性驗收合格。

6.1.2 外牆保溫所有材料和半成品、成品進場後,應做質量檢查和驗收,其品種、規格、效能必須符合設計和有關標準的要求。原材料進場後,按照規定必須複試的材料要進行復檢(包括消防部門的複檢,複試費用乙方自行承擔)並經甲方現場代表或監理單位驗收確認符合要求後方可施工。

6.1.3 保溫板與牆面必須貼上牢固,無鬆動和虛貼現象。貼上面積應符合設計要求。

6.1.4 安裝錨韌體的牆面,錨韌體數量、錨固位置、錨韌體拉拔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錨韌體與加強網的連線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錨韌體應和加強網應可靠連線。(按規定要求,若有工程保溫現場測試的專案,試驗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1.5 保溫板的厚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不得存在負偏差。

6.1.6 抹面層與保溫板必須貼上牢固,無脫層、空鼓。

6.1.7 保溫板安裝應上下錯縫,拼縫應平整嚴密,接縫處不得抹膠粘劑。

6.1.8 牆角處保溫闆闆應交錯互鎖。門窗洞口四角處保溫板不得拼接,應採用整塊保溫闆闆切割成型。

6.1.9 增強網應鋪壓嚴實,不得有空鼓、褶皺、翹曲、外露等現象。搭接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左右不得小於80mm,上下不得小於100mm。加強部位的增強網做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6.1.10 應做好系統在簷口、勒腳處的包邊處理。裝飾縫、門窗四角和陰陽角等處應做好區域性加強網施工。變形縫處應做好防水和保溫構造處理。

6.1.11 外牆乳膠漆符合並按照國家相關標準進行施工。

6.1.12 膩子層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和建築塗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

6.1.13 乳膠漆顏色符合甲方確認的樣板色。

6.2 質量管理條款

6.2.1 乙方應認真按照國家規範、行業標準、設計圖紙要求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併為檢查驗收提供便利條件。

6.2.2 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或施工安排不當導致的設計變更和施工方案變更而增加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6.2.3 無論甲方代表和監理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疑問部分進行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進行修復或覆蓋。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順延,並承擔不合格造成的責任;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但工期不順延。

6.2.4 乙方必須全面實行樣板先行的制度,外牆外保溫樣板必須經甲方和監理複核認可方可大面積施工。

6.2.5 外牆外保溫的分項進行驗收,必須先由施工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向監理單位進行申報。

6.2.6 成品與半成品保護:

1) 乙方施工時應做好對門窗等產品的保護並承擔相關費用。如發生汙染乙方自行負責清理維護;

2) 乙方施工後,應做好成品保護工程,並及時請甲方和監理驗收保溫工程施工質量,乙方和甲方必須做好交接驗收手續。交付接收前乙方負責成品的保護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6.2.7 如乙方不按合同條款及有關規範、標準、規程等要求施工,或違反正常施工秩序、施工工藝野蠻施工,或施工質量、安全、環保達不到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裝置不合規定,甲方有權勒令乙方暫停施工,乙方必須立即停工整改, 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按完成工程量的50%進行結算。

第7條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7.1 乙方進場施工後,必須服從甲方的安全文明管理。

7.2 乙方在進場前要對施工人員做好交底,施工人員在施工中必須做到安全文明操作,如發生安全文明事故,所出現人身財產等安全損害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7.3 未經甲方批准, 乙方不得允許任何人員在擬建房屋內留宿、辦公等所有生活活動,一經發現,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1000元/人.次。

7.4 乙方吊籃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因無證上崗造成安全檢查時的罰款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8條 設計變更。

8.1 設計變更

8.1.1 所有設計變更均需得到甲方的同意才能進行,如乙方私自施工未經甲方同意的變更導致費用增加或建築使用功能改變,甲方除不承擔相應費用外,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8.1.2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提出設計變更要求,必須先報監理和甲方,由甲方與設計單位協調解決,提出設計變更的書面材料方可執行。

8.1.3 甲方的任何變更要求乙方必須執行,如發生經濟和工期變更,經甲方核實後按實簽證,乙方如果不執行,視為違約。

第9條 工程保修

9.1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雙方結合具體工程約定保溫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為2年。

9.2 工程保修期內,若因乙方工程質量原因或維修原因導致住戶提出索賠要求,甲方與住戶進行談判,發生的索賠費用不得從保脩金中提取,由乙方另外支付。

9.3 如經歷兩次(含兩次)以上維修,仍不能解決問題,甲方有權另行安排維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9.4 乙方維修質量,應保證在6個月內不再出現類似問題,否則,即使保修期滿,也應繼續保修,保脩金應在維修完成6個月滿後支付。

9.5 乙方負責維修部分的工程,完成後要經業主和甲方驗收簽字認可。乙方在負責維修時,乙方應本著工完場清的原則,如維修過程中給業主造成損失,則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9.6 保脩金返還方式:工程結算總造價的5%作為保脩金,竣工結算後按比例數一次扣除,返還時不計利息。

9.6.1 工程保修款在保修時間(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滿二年時結算。保脩金結算比例:第1年滿後一個月內付50%,2年期滿或延長期滿後一個月內付50%。

9.6.2 工程保修款結算時必須經工程技術部門和物業公司簽字認可,扣除工程技術部門和物業公司墊付的維修費用和維修管理費用以及承包人未按要求維修時指定單位的維修費用及違約金後,一個月內支付。

第10條 違約責任及其它

10.1 協議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職責均屬違約。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責任,違約造成工期延誤責任分擔原則為:甲方違約工期適當順延,乙方違約工期不得順延。

10.2 本合同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本工程必須達到國家質量驗收標準及合同訂立的標準,達不到要求,承包人無條件返工,直至達到標準為止,返工所涉及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0.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怠工、取鬧,否則視為違約,並向甲方支付工程預算價的5%作為違約金。

10.4 乙方在工程建設中採用不正當的手段拉攏甲方人員,損害甲方利益,甲方根據具體情況和造成的後果扣除乙方在工程專案預算總價的1-5%為違約金,並有權終止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11條 爭議

11.1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

1)甲乙雙方先協商解決。

2)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用“√”形式選擇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向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12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後終止。(除第9條有關保修條款)。

第13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14條 合同份數: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第15條 附件:

15.1 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包人(甲方):(簽章)

法人或委託人:

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承包人(乙方):(簽章)

法人或委託人:

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