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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專案合作合同書(精選3篇)

欄目: 施工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98W

施工專案合作合同書 篇1

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專案合作合同書(精選3篇)

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作專案,總投資為_______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_萬元,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_萬元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專案,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第三條三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

第四條工程完成後,所有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淨利潤額按甲方、乙方、丙方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專案債務按照甲方、丙方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兩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每年專案產生的利潤按比列進行固定投入。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一份。

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自三方代表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三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夥專案經營期限為工程專案竣工交付建設單位,工程款項結算支付後終止。

第十二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三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專案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四條未盡事宜,三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施工專案合作合同書 篇2

模板一

合夥人:

(以下簡稱甲方),居住地: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居住地: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夥承包河南焦作南水北調工程事宜,達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夥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設,進而實現各方利潤最大化。

二、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合夥專案以福建×公司中標合同確認的專案內容及範圍為準;

甲、乙雙方合夥承包的專案,對外以福建×公司名義出現。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至合夥施工的專案完工,各方結算完畢為止。

四、出資額、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萬元。該款為起動專案的前期費用,佔全部出資比例%。

2.乙方以裝置出資(含當地協調社會關係),佔%。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合夥如產生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六、退夥

合夥期間,一方退夥將嚴重影響合夥專案建設進行的,不得退夥;

退夥需經對方同意,方可實行;

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七、權利與義務

1.甲方為合夥期間的財務負責人,合夥專案的一切財務收入、支出均需經甲方同意方可支出與進帳;同時,甲方參與合夥專案的日常管理;

2.乙方負責專案的工程管理、裝置維護及當地社會關係的協調,並參與日常管理;

3.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八、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禁止合夥人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九、合夥期滿

合夥期滿,雙方按合夥協議進行結算,盈虧均按比例承擔、分配。

十、糾紛解決

若雙方有糾紛則協商解決,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樣法律效力。若協商不成,則所在地法院解決。

模板二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地址:

依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合作參與開發建設房地產專案,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專案

甲、乙雙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為房地產開發建設的技術支援、資訊諮詢、開發、管理、服務等專案。

二、合作的範圍及內容

根據甲、乙雙方目前的實際情況和市場狀況,雙方商定本次合作為房地產開發建設的初期工作,本次合作範圍及內容是為房地產開發建設專案提供技術顧問、資訊諮詢等服務,包括專案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專案的推介及招商,為專案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等。

三、合作方式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全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對外溝通、資訊交流、協調關係、公關、招投標、談判、簽約等商務事宜,乙方以甲方公司管理人員的身份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工作,進行相應合法商務活動。

四、甲、乙雙方的工作與責任

4.1、甲方:

4.1.1、向乙方提供商務活動所必需的一切商務談判資料,如甲方的組織機構、管理機構、註冊資本、企業章程、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驗資報告、年度財務報表、法人代表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等一切為合作專案服務的資料證明檔案。

4.1.2、在乙方提供投資開發所必須的資料基礎上,負責籌備專案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並及時告知乙方融資渠道及融資結果,並將融資所需的整套檔案資料給乙方;在乙方提出需要的前提下為其尋求及聯絡相應的金融機構或投資機構。

4.1.3、在乙方提供必須的資料的基礎上,負責協助乙方籌備專案的推介及招商所需的檔案資料,併為其安排定向推介。

4.1.4、在乙方提出自行融資或尋求開發合作伙伴的前提下,負責協助乙方進行融資或合作開發的相關的協議、合同的談判和起草;並協助乙方完成融資或合作的相關法律檔案的準備和簽署。

4.1.5、為專案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並將談判內容、結果和合作方式等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4.1.6、承擔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包括乙方的管理費用,土地費用,專案設計、招投標等前期費用,專案廣告推介費,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等)。

4.1.7、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4.2、乙方:

4.2.1、負責提供獲得專案服務事宜的公共關係支援。

4.2.2、負責取得專案服務所需的全部基本資料。

4.2.3、負責協調使甲方獲得專案服務合同及相應的授權。

4.2.4、負責協調關係並使甲方尋求、聯絡、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專案競爭中入闈中標。

4.2.5、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管理等費用的支付方式

5.1、乙方在協議約定範圍內所付出的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協議簽定後按每個專案資訊為單位,按每個專案總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

5.2、本協議自簽定生效之日起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開辦費,之後按每月的實際投資額(含形象進度所代表的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前期開辦費在月支付管理費中扣減。

5.3、廣告費用、前期費用等雙方另行商定支付方式,並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保證與承諾

6.1、雙方有權簽訂並執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並且無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6.2、雙方無論口頭或書面所提供的任何資料、資訊、資料、檔案等均是最新的、客觀的、真實的、完整的,並且不存在任何虛假、侵權、故意疏忽或虛偽陳述。

6.3、雙方將所知悉的可能影響本協議的所有事項(如果有)儘快通知對方,並提示對方注意。

6.4、乙方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或從事商業活動時,必須嚴格遵守中國有關法律和規定,一切違背法律和規定的行為,導致的法律責任與經濟責任均自行承擔。

6.5、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的一切承諾及相關的意見、觀點、看法和操作,均應在甲方授權或雙方議定的範圍內進行,否則,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6.6、乙方在提出正當的合法商務活動時,甲方應積極的給予支援,

七、合作期限

7.1、本協議有效期暫定為一年,若合作專案沒有任何進展則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起的一年後終止,若合作專案進展順利,甲方或甲方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專案競爭中入闈中標,則本協議有效期延長至合作專案銷售封盤為止。

7.2、在下述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在書面通知另一方後立即終止本協議:

7.2.1、一方停止營業或進入清算(不包括事先得到另一方書面同意的、為了正當的有清償能力的重組或合併而進行的自願清算)或解散或關閉;

7.2.2、一方無法支付到期債務,或其全部或部分財產被指定給破產接管人、行政接管人或管理人(或依照其公司所在地或公司設立地點的法律規定的任何類似官員或程式),或正進入任何破產程式;

7.3、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遭遇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的一方應在儘可能快的時間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通知對方,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雙方應該通過協商暫緩或終止本協議的履行。

7.4、本協議的終止不影響保密協議的效力,但保密期限過後則不在此限。

7.5、本協議合作期滿,如需延長合作期,雙方可簽訂書面檔案延長合作期。

7.6、在有效期內,為本協議上述專案提供的服務全部結束,則本協議終止。

八、違約責任

8.1、一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且在另一方指出這種違反後15日內,這種違反仍未得到糾正,違約方應承擔由此給另一方帶來的相應的經濟損失,並承擔法律責任;

8.2、如果任何一方連續三十天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則另一方可以在發出書面通知三十天後終止該協議或其中受到上述影響的任何部分,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的一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九、不可抗力

9.1、由於任何一方所無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戰爭、火災、風暴、政治封鎖、罷工(不包括其自身員工的罷工)或自然災害而導致其無法履行協議義務時,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亦不對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9.2、各方在知曉可能導致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後應儘快通知另一方。

十、適用法律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履行,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0.2、如果雙方對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履行發生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協商解決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專案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10.3、除有關爭議的條款外,在爭議的解決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繼續履行。

10.4、本協議部分條款依法或依本協議的規定終止效力或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十一、協議的生效、協議的修改、變更、補充及其它

11.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11.2、本協議一經生效即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和補充。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和補充均需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11.3、本協議以中文寫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往來檔案均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協議於x年x月x日在中國x市正式簽署。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或授權代表(簽字):或授權代表(簽字):

施工專案合作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優勢互補、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甲方與乙方就在某市建立“某某產業園”專案(以下簡稱“專案”)進行洽談,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雙方就該專案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作框架協議。

一、專案名稱:某某產業園。

二、專案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新能源區;汽車園區;文創園區;配套商業及生活區等。乙方前期投資預計億元以上。

三、專案範圍:初步選址在城東、城南新區。專案按階段分步實施,總佔地面積規劃畝以上,具體以各專案實際用地示意圖為準。

四、專案建設必須符合甲方的整體規劃並遵守節能環保等基本要求以及國家的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入園企業要符合甲方企業入園標準並經甲方稽核認定後方可入園。

五、甲方將本專案投資列為市重點招商引資專案,採取特事特辦,並協助乙方就本專案建設辦理規劃建設許可、國有土地使用和林地佔用等相關手續,並負責交付本專案所有的水、電、氣、道路、電話、網際網路、行動通訊、郵政和場地平整。

六、乙方將根據甲方發展規劃和產業佈局,抓緊提交專案可行性報告等,經甲方稽核認定後,雙方另行簽訂正式合同。

七、乙方符合國家、省市關於相關產業、工業園區和重大專案等招商引資優惠和獎勵政策的專案,享受相應的優惠和獎勵政策。

八、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為本專案成立推進專班,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審批工作,積極配合乙方爭取國家相關政策,推進專案順利進展;乙方承諾在正式合同生效後三個月內,成立專案法人單位,公司成立後,本協議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部分或全部轉移至新法人單位。

九、本協議的附件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國家、省、市相關產業和工業園區建設的優惠政策、重大專案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等。

十、本協議是雙方的合作框架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本協議是甲、乙雙方之間的商業祕密,任何一方均不得對第三方洩露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及加蓋單位印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

十二、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蓋章):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蓋章):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