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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工程施工合同協議(精選19篇)

欄目: 施工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63W

城市工程施工合同協議 篇1

甲方:

城市工程施工合同協議(精選19篇)

乙方: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土建

4、建築面積:二號廠房面積約為4500平方米,三號廠房面積約為1500平方米,結算時以實際完成量為準。

第二條: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乙方負責採購施工所需的建築材料、施工,並負責所有施工用具裝置。

2、施工費用:依據20__定額計算工程單價,二號廠房單價為432.87元/平方米,三號廠房單價為473.48元/平方米,二號三號總造價約為260萬元,以上工程以實際完成面積結算(不含稅)。

3、乙方在施工時出現工程增減時,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待完工後一併納入結算。

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聽從甲方提出的意見建議,甲方在不影響施工的前提下可隨時對工程進行檢查監督,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的所有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三條:工程工期

1、自合同簽訂90天。

2、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不可抗力原因交工日期可順延,若因乙方人為原因工期延時,甲方有權按200元/日從應付款中扣除。

第四條:工程質量

1、整個工程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並達到合格。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費及材料費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施工費結算方式

1、合同簽定的,乙方應積極組織施工人員進行施工,樁基礎工程完工後,甲方付給乙方30%工程款;基礎到正負零付3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付30%;剩餘10%作為工程保脩金,自工程竣工驗收交付甲方使用時起,乙方保修為一年,無質量問題,到期一次性付清質量保證金。保修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進行處理,否則甲方有權自行維修,人工及材料費從保脩金中扣除。

2、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以上約定。

第六條:材料供應

施工所需的材料由甲方現場確認質量後才能用於施工,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工程驗收

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同所定的標準及規範要求。工程竣工30日內,因甲方原因未進行驗收視為本工程已經驗收合格。

第八條:安全生產及其它

1、在施工中,要把安全施工放第一位,抓好施工用電,用水安全,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絕一切不安全事故,倘若發生傷、亡等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自己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該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

20___年__月__日

乙方:

20___年__月__日

城市工程施工合同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承包甲方大靈線嶽門灣段路面大修工程,總承包金甲、乙雙方共同簽署本合同,並履行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同內容、工程質量和工期要求

1、乙方同意承包門灣段的工程施工任務,其主要工程專案見工程量清單所列內容。

2、工程質量:工程交工驗收應達到合格工程標準。

3、合同期限

乙方必須於__年月日前開工,__年月日前全部完工。合同工期為日曆工期,包括各種因素和自然條件影響日在內。如因甲方原因,經書面簽證,工期可順延,但不再同意追補投資。

乙方同意專案的維護期為十二個月。自交工初驗合格,監理工程師簽字之日期起計算,工程在一年內發生損害,經分析損害原因,如由施工質量而造成的,乙方應對此承擔責任。

二、合同造價

___元整,,此次按單價合同管理執行。

三、工程施工

1、乙方應嚴格按甲方提供和指定的設計檔案、施工圖紙、技術管理制度、施工規範、操作規程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和工期。

2、乙方應使用符合規範要求的原材料,在施工中如發現乙方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甲方有權制止其使用,並要求清運出場,由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3、施工所需的一切機械裝置均由乙方自備,其效能應符合工程質量標準的要求,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其停止使用和更換裝置。

為了保證該工程的施工質量和工期,本合同的合同總造價為壹佰萬元

4、在甲方交給乙方的圖紙和設計檔案中,若有錯誤和矛盾之處,乙方應及時按變更設計程式書面報告,甲方確認後給予書面簽證。否則由此引起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作到文明施工,規範管理。施工機械、工程原材料擺放有序,竣工後應及時清理現場。

6、乙方在施工中,每道工序完成後都應得到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認可後,再進行下道工序。否則,對於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權令其返工,由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工程結算與付款

工程交工驗收達到合格工程時,工程付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最後一次性付清。

五、附則

1、在施工中乙方應做好施工安全保障工作以及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施工現場要設定相應符合20__-20__《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的標誌,確保施工安全。如因標誌設定不全或不符合國標而發生的安全等糾紛,由乙方負全責。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簽章生效。

3、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後,經驗收無缺陷或缺陷已修復,且甲方支付完全部工程款,合同終止。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工程施工合同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乙方受甲方的委託,將紫薇田園都市B區1#樓室外建設工程承包施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紫薇田園都市B區1#樓室外工程。

2、工程地點:西安市高新區新型產業園。

3、工程內容:紫薇田園都市B區1#樓室外工程施工

4、工程承包範圍:

紫薇田園都市B區1#樓室外道路、土方、管溝、景觀綠化、各系統管網、室外照明、主樓主電源供電。

第二條:工期:20xx年6月30日至20xx年8月30日。

第三條:工程質量要求及竣工驗收:

1、乙方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工程設計圖紙及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各項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質量評定標準的條件,質量等級為:合格。

2、乙方應認真按照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要求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檢驗,乙方應為甲方人員檢查提供便利條件,對不合格的部分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有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費用,但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由甲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3、工程具備隱蔽條件,乙方進行自檢,並通知甲方驗收。驗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代表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第四條:安全施工及事故處理:

乙方應遵守安全生產法的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現場施工等原因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工程結算及承包方式

1、按照1999年《陝西省建築工程綜合概預算定額》及配套費用定額四類工程取費,不含稅工程造價優惠3%;安裝按照20xx年《全國統一安裝工程概預算定額陝西省價目表》及配套費用定額三類工程取費,不含稅工程造價優惠5%;綠化工程按照苗木總價*(1+30%)進行結算,苗木總價包括苗木價、運輸費用及挖苗費,苗木價需經甲方認質認價。甲方認價及甲供材料不優惠。貸款利息不予計取。

2、根據甲方確認竣工圖紙工程量、簽證,變更檔案。

3、乙方自購材料必須經甲方認質認價後作為計價依據。

4、乙方應如實編制工程預算,若出現乙方報送預算與實際審定價相差±5%以上(含±5%),全部審計成果費由乙方承擔。

(1) 5、結算時限: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30日內乙方報送決算給甲方,在30日內甲方給予審定。

第六條:付款方式: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待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後以甲方認可的價格按實結算,室外土建、管網、安裝工程結算後20日內付至工程造價的70%,財務決算完成後30日內付至總造價的95%,預留5%作為工程質保金,保質期滿後20天付清5%工程預留款。綠化工程付至工程造價的80%後暫停支付,剩餘20%的工程款作為保質金,保質期滿後20天付清20%工程預留款。

3、發票的提供時間為每次甲方付款前(甲方付款前2日通知),發票金額同每次付款金額。發票未提供或金額不足,甲方有權不予支付相應款項。提供發票同時乙方應提供收款單位開戶行和賬號。

4、付款方式為轉賬或支票。

第七條 :工程保修:

1、本工程預留工程款的作為質保金,室外土建、管網、安裝工程保質期為 貳 年;綠化工程保質期為 壹 年,保質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綠化工程在保質期內,乙方負責修剪、施肥、打藥、補植、除草、澆水等工作,保證苗木成活。

2、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免費維修,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除外,質保期如無質量問題,期滿一次性付清;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12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免費維修。乙方未按上述要求進行維修的,甲方有權委託第三方修理,因而發生的費用甲方有權從質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應由乙方承擔。(工程款支付過程中不計利息)。

3、質保金的退付以紫薇物業驗收單為依據,執行西安紫薇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專案工程、材料裝置質保金管理辦法》。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若出現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西安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第九條:其他

1、乙方不得將工程倒手轉包給其他施工單位,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發 包 方: 承 包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城市工程施工合同協議 篇4

一、工程名稱:____新建工程

二、工程內容及工程量:_______。

三、工程總造價:大寫

四、工程質量標準: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___施工設計圖紙進行施工,施工必須符合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築工程技術規範的標準,對該項工程要求達到:合格品。

五、約定施工工期:__年_月_日__年_月_日

六、工程款結算方式:甲方按照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標準撥付。

七、資金來源:省、市、縣村級活動場所建設資金。

八、甲乙雙方責任:甲方提供施工設計圖,乙方應在開工前仔細核對甲方提供的所有施工圖紙。如發現施工圖存在偏差或問題,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絡,解釋權由甲方確定。乙方應做好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措施,促進和諧社會發展,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體系。施工中若出現的任何安全問題,均由乙方負責。

九、質保期:此工程質保期_年: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工程施工合同協議 篇5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丙方(全稱):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條件、行政法規,遵循  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方、丙方聯合招標,決定將本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三方就本  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檔案為本工程的合同檔案(以下簡稱“合同檔案”)。  

1、本協議書  

2、提交投標檔案後雙方簽署的中標協議及往來函件  

3、合同條件(含附件)  

4、投標書、報價明細表、投標單位須知、招標工程範圍、基本技術要求、工期要求、質量要求、商務標報價要求  

5、圖紙、設計變更  

6、技術法規、強制性標準條文  

7、國家、地方其餘行政或技術規定。行業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與上述各檔案是相互解釋的。但在出現含糊不清或彼此矛盾時,上述檔案的排列次序將作為對合同意義解釋的優先次序。合同履行中,三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一經三方簽字蓋章,即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 三方明確遵守合同檔案內所有條款。  

三、 丙方接受甲方委託按照合同檔案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B (大寫 ) 的金額或按合同檔案規定的其他金額或報酬。  

四、 乙方承諾按照合同檔案約定,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本工程,驗收標準等級為優良。  

五、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  本合同三方約定由三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在下面簽署並加蓋三方公章後生效。 本合同正本叄份,具有同等效力,由三方分別儲存一份,本合同副本陸份,三方分別儲存二份。  正本與副本不符合時,以正本為準。  有條款未涉及到的,三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城市工程施工合同協議 篇6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縣文物管理所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修繕工程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縣城

工程承包範圍:

1、__________屋面原有屋脊和屋面瓦件拆除,清掃望磚屋面;給整個屋面做防水,增加砂漿找平層、防水卷材、鋪底灰、鋪瓦、嵌縫、更換損壞瓦件。

2、所有木質構件原有油漆面剷除、清掃、下架木刷漆、上架木繪製彩繪(達到墨線小點金的效果、但不貼金)、更換損壞的木質構件。

3、__________散水增加階條石與陡板;

4、重新制作月臺,並增加階條石、陡板、望柱、尋杖欄板、甬路海墁地面、如意踏跺;5、更換牆面酥鹼青磚、修復牆體裂痕等;

以上所用材料參照工程預算書。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合同價款(固定價格)

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三、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_____日曆天

開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按期完成不獎不罰,工期每推遲一天,罰合同價款的千分之五(5‰),但總數不超過合同價款的百分之五(5%)罰款將被作為違約金從最後一次撥付的工程款中扣除。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工程質量標準必須達到國家現行《工程建築裝飾裝修質量驗收規範》的合格標準。

五.安全生產

乙方必須安全、文明施工,必要時工地現場應採用圍護等措施,施工中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所發生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六、工程款支付:

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在乙方正式施工後3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20%作為預付款;工程大部分專案完成後支付合同價款的40%;工程全部完成後再支付合同價款的35%;本工程質保金為5%。

七、質保期:_______年

保修期限執行現行的國家標準《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缺陷期內由乙方負責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保修期從乙方施工完成交由甲方使用時算起,保修期結束甲方全部支付乙方該工程的質保金(即本工程5%的質保金)。

八.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附則.

1.本合同發生糾紛後,當事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向__________市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城市工程施工合同協議 篇7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專案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範圍:

4、承包方式:

5、合同價款:合同總價每公里____萬。單位造價每平方米____元(竣工後以實際丈量面積為準進行結算)。

二、技術要求

1、路面為____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寬____米。

2、天然級配砂礫石墊層,厚度cm天然級配砂礫石,寬度6M。

3、cm厚灰土墊層。

三、施工及質量要求

1、路基處理

在原有路基的基礎上,對高低不平路段,採用推土機或裝載機整平,並清除地表雜草,然後用壓路機壓實。

2、嚴格控制路面材料質量,墊層必須夯實,否則返工。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1、發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發包人委派的業主代表:

姓名:職務;

職權:對施工階段質量、進度以及現場工程質量進行監理與控制、參與工程竣工驗收以及保修階段的相關工作。

2、發包人主要工作:

負責場地三通一平;

3、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專案負責人姓名:

專案負責人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專案全權對發包人負責。

4、承包人主要工作:

負責本工程施工範圍內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實施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當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做好現場裝置、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現場施工記錄,配合發包人和監理單位進行質量檢查:

五、工程價款的支付

本合同簽訂之日付%,工程竣工驗收完後分階段視情況支付下剩款項。工程質量保證金為總造價的%,質保期一年,質保期自竣工驗收之日計算,期滿後一次性支付質保金。

六、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應按建設總承包單位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及發包人統一管理制度的規定,精心組織、文明安全施工;發包人、總承包單位對承包人任何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為均有權予以制止,直至罰款和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質量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負責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及相應的一切經濟賠償。

七、竣工驗收

承包人在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錢24小時通知發包單位組織竣驗收。發包人在收到通知後及時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在驗收後2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整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整改,並承擔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費用。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專案工程有關款項全部計算完畢後自行失效。

發包人:(簽章)

年月日

承包人:(簽章)

年月日

城市工程施工合同協議 篇8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

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旋挖樁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鄖縣金色港灣小區

二、工程地點: 鄖縣城關鎮

三、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根據鄖縣金色港灣小區和相關檔案要求及施工工藝所要求的施工內容及施工需要配合的輔助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包括:旋挖鑽機鑽孔施工、清理孔渣、孔內抽排水、混凝土澆築、安全設施搭拆措施等。直至按圖紙要求符合孔樁下一施工條件為止。(含塔吊承臺挖土方、澆混泥土、但不計工程量)

單價包含旋挖鑽機機械的安拆費、油費、鑽孔、維修、保養。

四、計價方式:1m(含1m)以上直徑孔樁,按照375元/立方計價,

0.8米直徑孔樁,按照260元/m計價(甲方保證不低於35根)。

以上合同單價為固定綜合單價包乾,已包含承包範圍內所有規定

的內容。包含與此項工作有關的人工費、機械費、拆卸、磨損、維修、燃油費,現場管理費、趕工措施費、安全保險費、清渣費(孔渣必須清理乾淨)、以及其他不可預見費、利潤。還包含配合此項作業有關的所有機具使用費主要包括(空壓機、電動葫蘆、抽水機、鑿岩機、

風鎬)等但不限於此。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不因任何因素調整合同單價。

工程量:以設計施工圖紙為準,根據實際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的工程量為準,經專案部、合約部、工程部、監理各方確認後方可作為結算依據(不含擴大頭)。塌孔重鑽孔樁不重複計算工程量。

五、合同工期:

1、總工期為天。自月月日止全部完工。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時間內完成,乙方應採取加班或增加裝置、人員等措施,都不得延誤甲方規定的具體完工時間,否則造成甲方工程進度的滯後,按1000元/天處以罰款。若甲方原因影響工期由甲方負責。遇不可抗拒因素(如下雨,塌孔等)工期延順,春節休假工期扣除。

2、具體以甲方實際通知時間為準。在接到甲方通知後1天內乙方必須將機械裝置,及人員送到需要施工的現場。每延遲1天按1000元/次罰款,並承擔給甲方工期延誤造成的損失。

六、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按甲方及專案部提供的設計圖紙、技術核定單等有關規範規定進行施工。

2、本協議工程內容的工程質量為優質標準。若單項工程一次交驗達不到合格標準,乙方進行整改,整改後達到合格為止。

3、甲方配合乙方協調外部關係如:驗樁、商砼、鋼筋工等配合施工。

4、砼體積:乙方必須按實際孔樁尺寸計算,並負責澆至甲方指定的標高。砼超量部分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5、若由於乙方澆築混凝土時不按規範違規操作,造成孔樁報廢情況,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並採取措施保證孔樁合格。

七、施工工具:

所有工具、機具均由乙方運輸到場,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結算方式:

1、按進度付款,甲方每個星期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價款的80%,所有餘款在竣工驗收合格後四個月內付清。乙方應按時足額向僱員支付勞務工資,因乙方拖欠其僱員工資而造成群體性、遊行等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且甲方必須追究乙方由此損壞甲方形象的一切損失。

2、 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費用(包括材料、機械、人工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全部費用,甲方將從乙方的人工費中扣除。

九、安全管理:

1、 安全目標:確保不發生一起安全事故,嚴格按照工地和公司安全制度執行,乙方應按照十堰市有關部門規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護等工作。

2、 安全責任: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在確保安全施工的條件下,聽從甲方監理及指導人員安排。若在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十、其它:

1.乙方在工期質量、安全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按經確認乙方完成工程量的50%給乙方結賬。

2、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甲方、業主、監理管理人員的檢查、指導和監督;文明施工,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3、甲方向乙方提供成孔樁口遮蓋的防護材料,因甲方不能及時提供和不及時檢樁由此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遮蓋出現事故由乙方負責。

4、乙方必須按甲方的進度計劃、施工質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進行有計劃有方案的合理施工。

5、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之時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城市工程施工合同協議 篇9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___________建設工程協商一致,訂立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施工工程基本資訊

1、工程專案名稱:

2、工程施工地點:

3、工程承包範圍:

4、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程總工期為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工期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可相應順延的情況:

1、發包方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執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第三條?工程價款、結算及付款方式

1、雙方約定按工程節點付款。基礎完成時付總工程款的25%,完成二層付總工程款的15%,主體驗收合格付總工程款的15%,初驗合格付到總工程款的90%,最終付款依據審計為準,乙方按要求提供甲方需要的詳細驗收資料,並經甲方簽收後經第三方審計單位審計,雙方確認工程量後30天內付至總工程款95%;剩餘5%作為工程保脩金(不計利息),在保修期滿一年後14日內無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餘款。

2、以上付款時間為乙方上報已完工程款7日內。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修復,若拖延不修或者維護達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權自行安排人員修復,修復費用從質量_____金中扣除。

3、乙方在收取工程款時應向甲方提供諸暨市建安發票。

第四條?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和採購

一、工程材料、裝置由乙方採購。

二、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和試驗報告才能用於工程,甲方認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乙方應按要求提供複驗報告。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複驗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退貨處理,其複驗費和退貨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工程質量標準及驗收

1、工程質量按國家現行規範驗收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2、開工前須提供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表及各專業施工方案,每月___日提供當月施工進度和下月施工進度計劃。

3、每週進行工程例會,對質量、安全、進度進行分析、調整,並形成會議紀要。

4、為保障該專案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簽約後的施工進度,乙方自願向甲方繳納履行保證金拾伍萬元。

第六條?安全施工

1、根據本市安監站規定和標準,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和安全教育工作,以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紮實做好安全基礎工作。

2、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設立工程專案部,專案部管理班子組成必須由該工程專案經理負責組成,配施工員、安全員等五人大員,並要求乙方必須全員到崗。

第七條?質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起算。

乙方保修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聯絡人:_____________。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的工程款按逾期時間計算,違約金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天未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協議的,甲方將以應付工程款的日_____支付違約金。乙方還可以經過法律途徑追索。

2、工程質量經驗收未能達到國家現行驗收規範要求所出現部分或全部返工、重建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延期。乙方未能按本補充合同約定按期完成工程並交付的,每滯後一天按合同價的______金額賠償,賠償總額一般不超過總造價的______%。

3、乙方如有違反本補充合同約定的行為的,履約保證金無權要求返還。

4、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日內提交施工備案的全部資料。逾期按合同價的日萬分之二承擔違約金,還應按本補充合同第八條第3、4項承擔有關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如協商無法解決,雙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第十一條?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_份,承包人執____份。

發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程式碼:

地?址:

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賬?號: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程式碼:

地?址:

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賬?號:

城市工程施工合同協議 篇10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了明確工程專案及雙方責任,本著互相協作,確保施工專案順利完成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地點:

(二)工程內容:具體詳見附件一改造專案工程表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條 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第三條 合同工期

1.雙方商定總工期 30天。

開工日期: 20xx年 05 月 20 日,竣工日期: 20xx年 06 月 20 日

2.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代表簽證後,工期可以順延。

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火災、地震)等造成的停工。

②因設計圖紙修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響時。

③因停水、停電等情況達六小時以上時。

④甲方因財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規定預付工程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而受影響時。

⑤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在開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場地和接通施工水源、電源時。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和保修期

(一) 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現行施工規範驗收

(二) 工程保修按建設有關規定執行,保修自竣工驗收簽字之日起計算,

(三) 屬乙方施工範圍的工程專案,因施工質量問題造成損壞的,乙方應給予免費修補。

第五條 材料裝置供應

(一) 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型號採購。

(二) 材料裝置附有出廠合格證明,材料裝置有異議進行檢驗。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一)由乙方完成工程量的30%,甲方付總造價的30%給乙方;

(二)乙方完成工程量的60%,甲方再付總造價的30%給乙方;

(三)當工程竣工驗收後七天內甲方支付竣工結算總價的 37 %;

(四)剩餘3 %工程款在竣工驗收之日起三年內一次結清。

第七條 責任範圍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解決施工及生活用水、用電、道路暢通;

2、及時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3、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辦理竣工驗收並支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責任:

1、按施工安全規範保證施工質量,精心施工、按時完工、交付使用,凡施工期發生的施工質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① 承包人應加強對現場施工人員防火防盜安全教育,施工人員不得在施工現場違法亂紀,一旦發生問題,後果自負。

② 乙方現場施工人員應無條件服從遵守施工場內各項管理規定,無條件服從場地內保安的管理,妥善處理好相鄰單位的關係,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③ 乙方施工期間損壞原有建築物、消防設施應負責一切後果。

2、負責做好材料、裝置的採購,保管工作:

3、負責及時清理建築垃圾,工程施工結束後,負責清理完畢場內建築垃圾。

第八條 其它事項

(一)合同簽訂後,甲方要求增加或變更工程專案,必須遵守下列原則:

1、經雙方充分協商,發出設計變更通知單

2、待乙方提交設計圖紙、報價或專案調整後,甲方須分別簽字蓋章認可;

3、增加或變更內容所需材料必須落實;

(二)乙方施工凡因乙方人員施工不當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三)甲方不具備施工條件造成停工或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停工的誤工損失;

(四)合同未盡事項,經雙方研究另立補充件,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合同執行中若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提交有關仲裁機構裁決。

(五)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驗收和結清工程款後失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貳 份,其中:甲方一 份、乙方 一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工程施工合同協議 篇11

總包單位: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了: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協作配合,共同完成國家建設任務,甲方將部分工程專案委託給乙方承包施工,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除按公司制訂的土建與水電施工配合暫行規定執行外,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履行。

第一條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承包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工程專案、造價及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對承包方要向發包方單位全面責任,履行承包合同。

2.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全面負責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工作。

3.統一工程部領取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並提供給乙方。

經甲方同意,乙方可直接從工程部領取圖紙資料,組織設計技術交底,辦理各種變更洽商,或者委託乙方直接向發包方單位辦理變更洽商。

4.統籌安排現場平面佈置,為乙方提供生產、生活場地和臨時設施、水源和腳手架,其管理費用在竣工結算時由公司預算部門裁決,在造價中扣除。

5.參加乙方工程質量和竣工驗收,編制總包竣工資料。

6.統一組織乙方分包工程的預算編審、撥款及結算。

二、乙方責任

1.保證分包工程專案質量和工期要求。

2.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編制分包工程專案的施工方案,參加甲方綜合平衡。

3.編制分包工程專案的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裝置計劃,編制工程預結算書。

4.乙方提供分包工程專案的有關技術、質量統計、經濟協商等有關資料,負責分包工程保修一年。

5.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衛、場容等規章制度的管理。

第六條專案物資供應

1.分包專案所有的裝置、材料由發包單位供應,乙方直接與發包單位辦理交接手續,憑結算單與甲方和發包單位結算,超預算部分,由乙方找發包單位辦理增賬手續。

2.乙方分包工程專案需用公司內部供應材料,由乙方編制計劃,直接送公司物資裝置部,由物資裝置部直接供應給乙方材料。

3.非標準件由乙方自行解決,其費用按預算價格計算。

超預算的,由乙方直接找發包單位辦理增賬洽商。

第七條上報工作量與結算

1.施工圖預算由公司預算部門編制,分包單位由甲方以棟號或以單位工程一次性簽字後報量,否則不得報量。

在預算沒有出來時,乙方可在估算範圍內報量,一定要留有餘量,不能突破總量。

2.設計變更的增減賬凡屬發包單位的,由甲方直接向發包單位辦理洽商,但變更洽商必須及時送甲方主管技術員和預算員各一份,以免土建和水電矛盾。

屬甲方給乙方辦理洽商的由甲乙雙方自行解決。

3.結算由甲方彙總乙方的增減賬和調價,雙方共同和發包單位結算。

4.甲方和乙方的報量數,以最後結算為準,平時報量到結算時採取多退少補辦法,乙方結算應由甲方簽字認可報工程部,否則不能報量。

第八條工尺功能質量和交工驗收

1.本工程專案質量要求達到____________質量標準。

2.質量驗收標準均以施工圖紙、設計說明及國家現行施工技術規範為依據。

3.隱蔽工程驗收和壓力實驗,由乙方直接找發包單位和有關人員辦理簽字手續。

第九條獎勵與罰款

1.施工工期:按棟號承包合同工期為準,凡屬年度竣工棟號的,甲方應在二月十九日前,排出總施工進度計劃,應交乙方安排施工,竣工標準為水通、燈亮、地淨、窗明配套,每提前一天或推遲工期一天,按承包費用總額的萬分之二獎罰,在施工過程中各工序間的穿插作業時間,由現場排程會議定。

在制定計劃時,必須貫徹分包服從總包、總包關心分包的原則,計劃一經形成,各方都要遵循計劃安排施工,否則負拖延工期責任。

2.質量:乙方創一個分項優良工程,按土建與水電產值比例的100%分享甲方的質量竣工獎;乙方創兩個分項優良工程,按土建與水電值比例的150%分享甲方的質量竣工獎;乙方只保兩個分項合格工程,甲方按實際的質量竣工獎(罰)金額_水電產值比例處罰乙方。

3.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制度,否則甲方有權按公司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罰款,如有糾紛,由公司裁決。

4.分包工程的其他考核與獎罰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其他

1.合同在執行中所發生的問題和矛盾,由雙方按規定協商解決,如雙方解決不了,報公司主管部門仲裁。

2.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份(包括報送公司預算、工程、財務、材料、經營各一份)。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包單位:_______分包單位:_____

負責人: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

工程代表人:_____工程代表人:___

內部銀行賬號:___內部銀行賬號:_

___年___月_____

城市工程施工合同協議 篇12

發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專科學校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建設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學校醫院門衛房工程

2、工程地點:校醫院大門口。

3、工程內容:以雙方認定的施工圖紙為準。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材料、包人工。

二、工程質量標準:

本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照圖紙施工,必須符合有關規範及標準要求,質量達到國家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標準。

三、合同確認及結算方式:

1、本工程合同固定單價為:___________元/m2.大約總造價_________萬元,最終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

2、工程竣工後,經甲方代表或工程監理人員驗收合格後,付至工程總價款的95%,剩餘5%作為質量保證金, 如無質量問題,一年後付清尾款。

四、工期:

合同生效後自乙方簽發開工報告之日正式開工,工期為35天,若遇不可抗拒力,工期順延;若因甲方行為或失誤造工期拖延,順延延誤的工期,並對乙方賠償因工期施延造成的損失。

五、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施工方案及技術檔案及資料,進行技術交底。 負責工程進度監督管理、工程質量監管、文明施工管理。

2、 負責及時辦理結算、付款手續。 及時驗收乙方提供的材料及施工質量,並派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工程的監督。

3、 工程完工後在乙方提出申請驗收3個工作日內,甲方進行驗收,逾期視為驗收通過。

六、 乙方責任: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其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等企業資質的影印件為資質證明檔案。

2、 保證提供的材料符合報價表中品種規格、價格要求。乙方應做好施工記錄,整理好竣工資料並及時辦理竣工及移交手續。

3、 乙方必須採取切實可靠的防火及施工安全措施。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大小安全事故,其責任一律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 工程保修:

工程完工即日起,維護保修期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保修期為五年。

八、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報菏澤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五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城市工程施工合同協議 篇1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字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制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專案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元六、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

城市工程施工合同協議 篇14

發包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承包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雙方依照《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按照本工程主合同(甲方所籤__________合同)的要求,結合本工程施工具體情況,經雙方充分協商,就__________工程施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圖紙和檔案的保管與提供

第三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

2、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檔案號:_________,工程專案表檔案號:_________,申請建築許可執照檔案號:_________,計劃任務書檔案號:_________,初步設計檔案號:_________,總概算檔案號:_________。

3、工程編號: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

5、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6、工程承包方式:承包方包工、發包方包全部材料。

第四條?工程期限

(一)開工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驗收。

2、開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就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檔案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4)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第五條?工程師

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發包方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_____》中委託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1、發包方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許可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2、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發包方委託的職權:_________,需要取得發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

3、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方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工程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發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發包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3、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_____,_____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二)質量標準

1、承包方必須按照設計檔案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應在發包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後仍達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由於發包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發包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三)質量監督

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七條?工程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及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_____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___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裝置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裝置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保修期為一個採暖期,水電工程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12、發包方在不妨礙承包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第八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材料費:_________元(人民幣),人工費:_________元(人民幣),管理費: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_________元(人民幣),垃圾清運費:_________元(人民幣),稅金: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他費用:_________元(人民幣)。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_____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5)其它_________。

第九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_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臨時設施費,為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安裝工程為人工費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材料裝置差價_________元,分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__。差價調整辦法: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差價調整辦法。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工程進度款支付。工程進度款應根據甲乙雙方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經發包方代表確認的已完工程量、構成合同價款相應的單價及有關計價依據計算、支付工程款。發包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則按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3、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_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工程竣工結算的審查。發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竣工結算證書後,由發包方的造價工程師或委託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諮詢單位審查,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提出審查意見,作為辦理竣工結算的依據。

8、當事人雙方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工程價格爭議,可通過下列辦法解決:

(1)雙方協商確定;

(2)按合同條款約定的辦法提請調解;

(3)向有關_____機構申請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爭議處理中,涉及工程價格鑑定的,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或法院指定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負責。

9、發包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方可以催告發包方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方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方可以與發包方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_________。

發包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裝置、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方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十一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1、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發包方應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承包方有關損失。

2、已經訂貨的材料、裝置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發包方駐工地代表:

1、發包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1)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2、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第十九條?承包方駐工地代表名單: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第十三條?發包方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_________

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

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_______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

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_________

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

8、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

第十四條?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1、發包方派_________為駐現場負責人,承包方派_________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2、承包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承包方負責,承包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十五條?質量保修

1、承包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方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專案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結清工程餘款後,承包方向發包方辦理移交手續,並填寫工程保修單。

4、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為2年;

(5)裝修工程為2年。

5、其他專案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十六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發包方的違約責任:

1、因發包方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設計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設計,發包方應當按照勘察人、設計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2、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3、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方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4、因發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方應當採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5、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6、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八條?轉讓與分包

1、轉讓:發包方可以與總承包方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方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方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方。總承包方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方經發包方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方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方向發包方承擔連帶責任。承包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發包方同意。承包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發包方備案。

(3)承包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承包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十九條?擔保

1、發包方承包方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除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條?合同解除

1、發包方承包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過_________天,發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一方依據2、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6、合同解除後,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方應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裝置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2、發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方承包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二十二條?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分別儲存_____份。

2、本合同副本_____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條款內約定。

第二十三條?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條款內約定。

發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工程施工合同協議 篇15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施工合同工程施工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實施責任及要求

1、甲方將主合同項下全部工程的實施責任交乙方承擔(包括該合同項下的全部變更工程)。

2、工期、質量必須滿足主合同要求。

第二條甲方責任

1、負責及時辦理主合同的預付款手續。

2、負責為乙方實施主合同提供相應的授權,解決只能由甲方解決的事項。

3、負責沿線地方政府的協調工作及本工程的通知、圖紙等。

第三條乙方責任

1、負責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復及保修責任。

2、負責以自身資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該工程,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3、自覺接受甲方的各項監督檢查。

4、保證不以甲方或專案部的名義從事於本工程無關的活動。

5、負責及時清償為實施本工程而產生的各類債務,及時支付民工工資。

第四條費用、結算與支付

1、本工程採用包工包料包安全的方式,一次包乾價:________________元,按甲方給乙方提供的圖紙所註明的工程量,超出圖紙部分另行計算。

2、經雙方協商,乙方開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甲方開始支付乙方工程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支付(基礎完工後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一層封頂付總造價的_____%,二層封頂付總造價的_____%,封頂付總造價的_____%,內外粉刷時付_____%,工程竣工付_____%,餘款_____%工程完工後一______年內付清)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對於主合同所規定的甲方的合同責任,如因甲方工程款支付不及時造成停工引起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雙方按本協議規定的各自的責任分別承擔。

若由於自身原因造成違約,違約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擔違約責任。

2、工期________個______月,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3、由於乙方自身原因產生安全事故,導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受損,乙方須自費承擔事故處理費用,向受損方賠償。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不得與本協議相牴觸,應與本協議一起共同執行。

第七條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履行完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結清各項費用後終止。

2、本協議一式三份。

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城市工程施工合同協議 篇16

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地址: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地址: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體、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專案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定建立在特定專案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專案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雙方共同參與投標的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在雙方共同努力下,業主將該合同授予甲方。經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施工主合同工程施工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實施責任及要求

1、甲方將主合同項下全部工程的實施責任交乙方承擔(包括該合同項下的全部變更工程)。

2、工期、質量必須滿足主合同或業主要求。

第二條:甲方責任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專案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專案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負責及時辦理主合同的履約擔保和動員預付款擔保手續。

2、負責為乙方實施主合同提供相應的授權,解決只能由甲方解決的事項。

3、負責及時向乙方傳遞來自業主、監理、沿線地方政府的涉及本協議執行的指令、通知、圖紙、資料等。

4、負責在乙方所做計量支付申報工作上,及時辦理需要自身完成的工作。

5、負責工程質量、進度、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計量支付等方面的監督檢查。

第三條:乙方責任

1、負責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復及保修責任。

2、負責以自身資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該工程,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3、自覺接受甲方、業主、監理的各項監督檢查。

4、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交納:甲方為辦理主合同保函而向銀行交納的抵押金______元及相應的財務費______元。

5、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交納:本協議履約保證金______元。

6、保證不以甲方或專案部的名義從事於本工程無關的活動。

7、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本工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包或分包給

第三方。

8、負責及時清償為實施本工程而產生的各類債務,及時支付民工工資。

9、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報送當月統計報表及下月進度計劃。業主計量支付報表批覆後____日內傳至甲方。

10、工程結束後,除向業主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外,還需向甲方提交業主終期支付報表,交工證書、施工總結等。1

1、負責為甲方派遣到本工程從事本工程管理、或解決需由甲方出面解決的問題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第四條:印章管理專案經理部印鑑由甲方授權代表管理,用印範圍只對業主和監理以及當地政府的各種報表、檔案、資料、證明、工程結算及費用撥付等。因乙方組織施工所需的勞務合同、機械裝置購置和租賃合同、各種材料採購和加工合同、臨時徵地合同等確實需要使用專案經理部名稱和印鑑時,須經甲方代表同意,用印人必須是乙方或乙方授權代表。

第五條:費用、結算與支付

1、業主支付給本工程的動員預付款、材料預付款、工程結算款、獎金一律歸乙方所有,相應的罰金亦由乙方承擔。

2、甲方收取管理費為主合同總價的______%(含變更、索賠費用)。施工過程收取的費用以乙方當月統計產值為基數進行計算,最終收取管理費總額以業主終期計量支付工程款為基數進行計算。乙方應在每月____日前將本月管理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甲方收到銀行保函抵押金後____日內支付乙方。

4、業主履行了工程缺陷修復責任的前提下,甲方收到業主返還的質量保證金後____日內支付乙方。

5、乙方負責承擔本工程所發生的各種稅賦,並按有關規定納稅。

6、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派出人員的工資,標準為:於每月____日前匯至甲方指定賬戶,由甲方負責給派出人員發放工資,時間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驗收後______個月止。

第六條: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對於主合同所規定的甲方的合同責任,雙方按本協議規定的各自的責任分別承擔。若由於自身原因造成違約,違約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擔違約責任。

2、進度與質量不符合業主要求,乙方應無條件整改,直至滿足業主要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部分或全部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若乙方施工造成環境汙染,乙方須及時自費清除汙染,賠償受汙染方的經濟損失。

4、由於乙方自身原因產生安全事故,導致乙方、甲方或

第三方人身財產受損,乙方須自費承擔事故處理費用,向受損方賠償。

5、若乙方未能按期完工,並因此招致業主對甲方的處罰,應全部由乙方承擔,並加倍賠償甲方的損失。

6、若乙方未及時向甲方交納管理費,則乙方應按延遲付款總額的______每日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7、未足額繳納各種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將本工程施工權收回。

8、若乙方擅自將本工程分包轉包或以甲方名義從事於本工程無關的經濟活動,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工程,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9、若乙方未及時清償本工程實施所產生的債務,則乙方須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經濟和名譽損失。

第七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不得與本協議相牴觸,應與本協議一起共同執行。

第八條:因履行本協議所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在誠信原則基礎上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履行完本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工程竣工驗收達標,移交全部工程資料,保修期滿,結清各項費用後終止。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甲方:(蓋章)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蓋章)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工程施工合同協議 篇17

發包人代表(甲方):簽名承包人代表(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合同雙方根據《合同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方法》以及相關法律再結合具體情況,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將位於X市X區X小區的一件套房交由甲方裝修,總面積為120平方米。(甲方擁有對房屋的所有權)。

2、開工前,甲方需要清點現場傢俱等財產並與乙方交底,對不能騰空的設施實行保護措施,否則對於損壞、丟失的財務乙方概不負責。

3、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水、電、氣等相關設施並說明注意事項,在使用公共設施時要同鄰居等做好協調工作。

4、甲方負責擬定好工程圖紙並向乙方說明具體要求,否則造成不良後果由甲方承擔。

5、乙方要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及具體要求施工,未經同意不得隨意改造,否則承擔一切後果。

6、乙方要遵守室內裝修的管理規定,不得汙染環境、不得擾民。

室內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7、乙方要認真履行合同條約,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任務。

8、施工過程中如果出現變更甲方需要及時與乙方聯絡更改,其中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協商。

9、總工程的費用為__元,在工程結束後一個月內沒有質量問題,甲方須一次性付清。

雙方如果有其他條款可經商定後附加在合同後面,仍然有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城市工程施工合同協議 篇18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工作:

1、消除施工現場一切障礙物,使施工場地平整,樁基施工過程中發現有以上事項遺留問題,應負責處理並承擔一切費用。

2、開工前將水源、電源接通到施工現場內,並保證在施工中全天(24小時)供電、供水。因停電、停水需租用機械等的費用,應由甲方全部承擔。

3、在施工過程中遇有施工場地周圍的居民阻撓施工,應及時協調解決,並承擔其費用。

4、開工前應備全乙方在施工中所需要一切材料。

5、開工前應提供樁基平面圖以及樁徑尺寸。

6、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機械搬運等實際費用。

二、乙方工作:

1、組織人員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2、按照甲方提供的樁基平面圖以及樁徑尺寸,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有關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抓好文明安全施工。如出現工程質量問題,要返工重新施工的情況下,乙方要負責所有材料和工費。

3、施工中如因乙方原因發生工傷事故,由乙方承擔經濟損失和一切責任。乙方必須提供操作工人的工傷事故保險單,如發現工傷事故保險金額不足或未保,賠償金由乙方全部負責。

三、合同價款和工程款支付:

1、合同價款根據雙方達成的工程單價______________。

2、工程款支付由工程完成進度在_______%以內,甲方應按全額撥付工程款_______%,工程尾款留_______%待工程竣工(樁頭)驗收後付清。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身份證:

乙方代表: 身份證:

年 月 日

城市工程施工合同協議 篇19

一、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2、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3、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5、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

6、組成合同的檔案

6.1組成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及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7、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8、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9、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10.2合同訂立地點:

10.3本合同雙方約定 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二、《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檔案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專案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 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 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檔案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 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 語言文字

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的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 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檔案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 適用標準、規範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 圖紙

4.1 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 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 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許可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人批准的,工程師應徵得發包人批准。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並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專案經理,專案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專案經理

7.1專案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專案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7.3專案經理按發包人認可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絡時,專案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換專案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專案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准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 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9)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發包人可以將8.1款部分工作委託承包人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託書,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範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後使用,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並負責安全保衛;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10.2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限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商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以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檔案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經國家或行業的質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和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承包人承包的安裝範圍相一致。

19.2裝置安裝工程具備交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裝置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 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於裝置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裝置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及重新安裝。裝置由承包人採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裝置由發包人採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於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並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後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徵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裝置、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在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和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 ,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 ,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 ,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裝置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髮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裝置,並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制。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裝置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承包人派人蔘加清點後由承包人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製材料裝置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承擔有關責任。以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裝置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裝置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按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並重新採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於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制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於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於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裝置

28.1承包人負責採購材料裝置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裝置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裝置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裝置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裝置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裝置時,應要求由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裝置,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商或供應商。

八、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院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吏。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 、裝置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工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變更工程的價格 ,按合同已有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 ,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該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年在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 ,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己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 。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於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限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報告資料後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者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的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專案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 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工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並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 承包人不得交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當立即通知工程師,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該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報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交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裝置的損害,由承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裝置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程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裝置, 由發包人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裝置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 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41.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 .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權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 .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至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 (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作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裝置由訂貨方負責退貨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儲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檔案

1、 合同檔案組成

2、 解釋順序

合同檔案組成及解釋順序: 。

3、 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

3.3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名稱: 。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 。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 。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 。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 。

二、雙方一般權力和義務

5.1工程師

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 職務:

發包人委託的職權: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 職務:

職權:

6.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

7、專案經理

姓名: 職務: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 。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開通時間和要求: 。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

8.2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守成的設計檔案提交時間: 。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

(4)向承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 。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 。

(8)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 。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9、 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 。

10.2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內的要求: 。

13、工期延誤

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情況: 。

四、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 。

19、工程試車

19.1試車費用的承擔: 。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本合同價款採用 方式確定。

(1)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 。風險費用計算方法: 。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

(2)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

(3)採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 。

2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 。

25、工程量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

七、材料裝置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

27.1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1)材料裝置與一覽表不符: 。

(2)材料裝置的品種、規範、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 。

(3)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 。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 。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 。

(6)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 。

27.2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結算方法: 。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裝置

28.1承包人採購材料裝置的約定 。

八、工程變更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 。

32.2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 。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本合同中關於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通用條款 33.3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

35.2本合同中關於承包人違約具體責任如下 :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本同通用條款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

37.爭議

37.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調解決,協調不成的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幾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

分包施工單位為: 。

39.不可抗力

39.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約定: 。

40.保險

40.1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發包人投保內容: 。

發包人委託投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 。

(2)承包人投保內容: 。

41.擔保

41.1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但保,擔保方式為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發包的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3)雙方約定的其它擔保事項: 。

42.合同份數:

42.1雙方約定合同份數: 。

43.補充條款: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