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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工程施工合作協議(通用20篇)

欄目: 施工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3.73K

投標工程施工合作協議 篇1

甲方:

投標工程施工合作協議(通用20篇)

乙方:

甲乙雙方共同參與投標的,在雙方共同努力下,業主將該合同授予甲方。經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施工主合同工程施工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實施責任及要求

1、甲方將主合同項下全部工程的實施責任交乙方承擔。

2、工期、質量必須滿足主合同或業主要求。

第二條甲方責任

1、負責及時辦理主合同的履約擔保和動員預付款擔保手續。

2、負責為乙方實施主合同提供相應的授權,解決只能由甲方解決的事項。

3、負責及時向乙方傳遞來自業主、監理、沿線地方政府的涉及本協議執行的指令、通知、圖紙、資料等。

4、負責在乙方所做計量支付申報工作上,及時辦理需要自身完成的工作。

5、負責工程質量、進度、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計量支付等方面的監督檢查。

第三條乙方責任

1、負責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復及保修責任。

2、負責以自身資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該工程,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3、自覺接受甲方、業主、監理的各項監督檢查。

4、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7日內,向甲方交納:甲方為辦理主合同保函而向銀行交納的抵押金元及相應的財務費元。

5、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7日內,向甲方交納:本協議履約保證金元。

6、保證不以甲方或專案部的名義從事於本工程無關的活動。

7、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本工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

8、負責及時清償為實施本工程而產生的各類債務,及時支付民工工資。

9、每月25日前向甲方報送當月統計報表及下月進度計劃。業主計量支付報表批覆後3日內傳至甲方。

10、工程結束後,除向業主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外,還需向甲方提交業主終期支付報表,交工證書、施工總結等。

11、負責為甲方派遣到本工程從事本工程管理、或解決需由甲方出面解決的問題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第四條印章管理

專案經理部印鑑由甲方授權代表管理,用印範圍只對業主和監理以及當地政府的各種報表、檔案、資料、證明、工程結算及費用撥付等。因乙方組織施工所需的勞務合同、機械裝置購置和租賃合同、各種材料採購和加工合同、臨時徵地合同等確實需要使用專案經理部名稱和印鑑時,須經甲方代表同意,用印人必須是乙方或乙方授權代表。

第五條費用、結算與支付

1、業主支付給本工程的動員預付款、材料預付款、工程結算款、獎金一律歸乙方所有,相應的罰金亦由乙方承擔。

2、甲方收取管理費為主合同總價的%。施工過程收取以乙方當月統計產值為基數進行計算,最終收取管理費總額以業主終期計量支付工程款為基數進行計算。乙方應在每月30日前將本月管理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甲方收到銀行保函抵押金後7日內支付乙方。

4、業主履行了工程缺陷修復責任的前提下,甲方收到業主返還的質量保證金後7日內支付乙方。

5、乙方負責承擔本工程所發生的各種稅賦,並按有關規定納稅。

6、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派出人員的工資,標準為:,於每月30日前匯至甲方指定賬戶,由甲方負責給派出人員發放工資,時間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驗收後6個月止。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對於主合同所規定的甲方的合同責任,雙方按本協議規定的各自的責任分別承擔。若由於自身原因造成違約,違約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擔違約責任。

2、進度與質量不符合業主要求,乙方應無條件整改,直至滿足業主要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部分或全部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若乙方施工造成環境汙染,乙方須及時自費清除汙染,賠償受汙染方的經濟損失。

4、由於乙方自身原因產生安全事故,導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受損,乙方須自費承擔事故處理費用,向受損方賠償。

5、若乙方未能按期完工,並因此招致業主對甲方的處罰,應全部由乙方承擔,並加倍賠償甲方的損失。

6、若乙方未及時向甲方交納管理費,則乙方應按延遲付款總額的0.5‰.日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7、未足額繳納各種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將本工程施工權收回。

8、若乙方擅自將本工程分包轉包或以甲方名義從事於本工程無關的經濟活動,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工程,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9、若乙方未及時清償本工程實施所產生的債務,則乙方須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經濟和名譽損失。

第七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不得與本協議相牴觸,應與本協議一起共同執行。

第八條因履行本協議所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在誠信原則基礎上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履行完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工程竣工驗收達標,移交全部工程資料,保修期滿,結清各項費用後終止。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投標工程施工合作協議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共同參與投標的 (以下簡稱主合同),在雙方共同努力下,業主將該合同授予甲方。經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施工主合同工程施工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實施責任及要求

1、甲方將主合同項下全部工程的實施責任交乙方承擔(包括該合同項下的全部變更工程)。

2、工期、質量必須滿足主合同或業主要求。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負責及時辦理主合同的履約擔保和動員預付款擔保手續。

2、負責為乙方實施主合同提供相應的授權,解決只能由甲方解決的事項。

3、負責及時向乙方傳遞來自業主、監理、沿線地方政府的涉及本協議執行的指令、通知、圖紙、資料等。

4、負責在乙方所做計量支付申報工作上,及時辦理需要自身完成的工作。

5、負責工程質量、進度、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計量支付等方面的監督檢查。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負責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復及保修責任。

2、負責以自身資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該工程,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3、自覺接受甲方、業主、監理的各項監督檢查。

4、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7日內,向甲方交納:甲方為辦理主合同保函而向銀行交納的抵押金 元及相應的財務費 元。

5、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7日內,向甲方交納:本協議履約保證金 元。

6、保證不以甲方或專案部的名義從事於本工程無關的活動。

7、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本工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

8、負責及時清償為實施本工程而產生的各類債務,及時支付民工工資。

9、每月25日前向甲方報送當月統計報表及下月進度計劃。業主計量支付報表批覆後3日內傳至甲方。

10、工程結束後,除向業主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外,還需向甲方提交業主終期支付報表,交工證書、施工總結等。

11、負責為甲方派遣到本工程從事本工程管理、或解決需由甲方出面解決的問題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第四條 印章管理

專案經理部印鑑由甲方授權代表管理,用印範圍只對業主和監理以及當地政府的各種報表、檔案、資料、證明、工程結算及費用撥付等。因乙方組織施工所需的勞務合同、機械裝置購置和租賃合同、各種材料採購和加工合同、臨時徵地合同等確實需要使用專案經理部名稱和印鑑時,須經甲方代表同意,用印人必須是乙方或乙方授權代表。

第五條 費用、結算與支付

1、業主支付給本工程的動員預付款、材料預付款、工程結算款、獎金一律歸乙方所有,相應的罰金亦由乙方承擔。

2、甲方收取管理費為主合同總價的 %(含變更、索賠費用)。施工過程收取以乙方當月統計產值為基數進行計算,最終收取管理費總額以業主終期計量支付工程款為基數進行計算。乙方應在每月30日前將本月管理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甲方收到銀行保函抵押金後7日內支付乙方。

4、業主履行了工程缺陷修復責任的前提下,甲方收到業主返還的質量保證金後7日內支付乙方。

5、乙方負責承擔本工程所發生的各種稅賦,並按有關規定納稅。 6、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派出人員的工資,標準為: ,於每月30日前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由甲方負責給派出人員發放工資,時間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驗收後6個月止。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對於主合同所規定的甲方的合同責任,雙方按本協議規定的各自的責任分別承擔。若由於自身原因造成違約,違約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擔違約責任。

2、進度與質量不符合業主要求,乙方應無條件整改,直至滿足業主要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部分或全部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質量保證金,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若乙方施工造成環境汙染,乙方須及時自費清除汙染,賠償受汙染方的經濟損失。

4、由於乙方自身原因產生安全事故,導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受損,乙方須自費承擔事故處理費用,向受損方賠償。

5、若乙方未能按期完工,並因此招致業主對甲方的處罰,應全部由乙方承擔,並加倍賠償甲方的損失。

6、若乙方未及時向甲方交納管理費,則乙方應按延遲付款總額的0.5‰。日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7、未足額繳納各種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將本工程施工權收回。

8、若乙方擅自將本工程分包轉包或以甲方名義從事於本工程無關的經濟活動,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工程,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9、若乙方未及時清償本工程實施所產生的債務,則乙方須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經濟和名譽損失。

第七條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不得與本協議相牴觸,應與本協議一起共同執行。

第八條 因履行本協議所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在誠信原則基礎上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履行完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工程竣工驗收達標,移交全部工程資料,保修期滿,結清各項費用後終止。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投標工程施工合作協議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字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制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專案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元六、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

投標工程施工合作協議 篇4

總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建築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和_市人民政府_號檔案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

四、分包工程範圍及工程量(附預算書)

五、分包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費用____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種及人數________人。

第二條工程結算

按分包工程專案,第一個月預支生活費,按合同人數每人____計算,下月結算時扣回,在工程施工進行中按當月完成的驗收合格工程量預結(幅度不得超過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後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合格,予以結算。

第三條工程質量

甲方根據國家質量驗收規範和評定標準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乙方按照施工圖紙和說明書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質量不合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

第四條安全生產

一、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設施,乙方經檢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屬個人使用的帶電操作具如絕緣手套、膠靴等由乙方自行解決,如乙方確有困難,可提出需用計劃,甲方協助解決。

三、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進場後,食宿問題由甲方提供住宿條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鍋、籠屜、吹風機、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備,生活用煤由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糧食、油類,由乙方自理,甲方應在醫療、衛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經其負責人簽字同意,可在甲方就醫,醫療費用由乙方負責按月付清。

第六條分包工程人工費單價

一、單位工程分包,每預算工日為________元。實行單方平方米人工費包乾,每平方米____元。

二、內簷抹灰分包,達到優質的每預算工日為________元。達到合格的每預算工日為________元。實行分項人工費包乾每平米________元。

三、單項分包石、土方工程的每預算工日為________元。

四、清工每工日為________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電、清工工日為________元。

六、水、電、暖、衛工程,每預算工日(按幢號分包為)________元。

七、冬季施工期間(12月1日到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單價為________元。

八、分包工程費用明細表(一~七項均可列表)

第七條材料供應管理

乙方設專人向甲方辦理水泥、鋼材、商品構件、五金、油氈、瀝青及水、電、暖、衛等專項用料的限額領料手續。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費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額部分,由乙方負擔。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淨,保持現場整潔。

第八條施工機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負責,保證使用需要。

二、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負責。

三、對甲方負責供應的機具,乙方應認真保管愛護,如有丟失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機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備,一臺機械應配備一名司機,保證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準擅自操作裝置(自帶機械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現場管理

一、甲、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人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並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衛工作,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如有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不法行為,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並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三、分包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出入施工現場要佩戴工作標誌,不準合同外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專案,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範規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損失,乙方應予賠償。

二、合同簽訂後,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完成,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費____%的逾期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欠不付,按銀行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解決不了的,可按以下第項解決:

(1)向建築物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報送____備案。

三、要求鑑證(公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或公證處公證。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1.

2.

第十二條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工程預算書;

2.

二、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並結算完畢後失效。

總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標工程施工合作協議 篇5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金色俊園得勝家居室外綠化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 金色俊園

工程內容: 木製花盆的裝土、栽種、上下苗木、打掃衛生,部分死樹的換種以及施工期的苗木養護

二、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20xx年9月25日竣工日期:20xx年10月25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30 天。

三、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CJJ/T 82-99

四、 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以實際結算數量為準

五、 合同承包方式及單價

5.1合同承包方式:單包工;

5.2單價

5.2.1 1M×1M×0.8M的花盆,每個30元;

5.2.2 1M×2M×0.8M的花盆,每個60元;

5.2.3 換死樹每株6元;

5.2.4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 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七、 乙方承諾在施工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由乙方負責,甲方在施工過程中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 違約、索賠和爭議

8.1本合同關於甲方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過條款約定甲方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違約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部損失。

8.2本合同中關於乙方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本合同通過條款約定乙方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違約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部損失。

8.3爭議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過程中產生爭議時:

8.3.1 雙方協商解決;

8.3.2 協商無法解決,向昆明市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十、合同份數

雙方約定合同 兩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一、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十二、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標工程施工合作協議 篇6

發包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扎囊縣沙包銻礦___號井採掘工程承包給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扎囊縣沙包銻礦採掘工程

2、工程地點:扎囊縣沙包銻礦____號井

第二條 承包內容

1、乙方負責對甲方扎囊縣沙包銻礦____號井的採掘工程。

2、乙方對承包範圍內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負完全責任。

第三條 合同有效期

工程開工至工程結束,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為準。工期結束日以甲方通知為準。

第四條 合同價格

本工程結算單價:掘進按__________元/米(大寫:___________) 、 採礦(包括出礦)按_________元/噸(大寫:_________)為標準進行結算。出渣_______元/米(大寫___________), 巷道支護(木支護)_______元/拱(大寫:________)。

第五條 結算與付款

1、工程量: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將開採的礦石運輸到指定地點,經甲方驗收合格後雙方測量確定採礦量。甲方有權根據生產要求,隨時要求乙方暫停開採。

2、除本合同第四條之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項。乙方承包價款包括但不限於機械燃料費、修理和日常維護保養費用、員工工資、獎金、各類津貼、勞動福利保險和學習培訓、技術措施、趕工費用、稅費,人員機械進退場費用,安全、文明施工、臨設等施工涉及的全部費用。臨時停水、停電、二次搬運、施工場地不足、在場外食宿、成品保護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費用和工期乙方已充分考慮,並已考慮了各種可能因素影響施工所增加的費用。

3、質量:工程完工後,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5日內組織專門人員在進行驗收。具體驗收質量已甲方要求為準。如乙方對甲方的質量驗收標準由異議,可向有關機構提起鑑定。

4、結算時間:採掘進尺及採礦量每月月底進行驗收一次,結算以甲方的驗收報表為準。如乙方對甲方驗收報有異議的應當在5天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則視為接受。

4、付款:雙方在確定驗收報表及結算單後於次月十五日前付款。付款時乙方應當向甲方開具發票。

第六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按部頒規範標準,對乙方施工的專案進度、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現場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2、根據對乙方在施工中的違章違紀行為,甲方有權予以處罰或終止合同。

3、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時,甲方有權對乙方開採不合格的巷道不予結算款項。

4、甲方技術人員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及工程的驗收;

5、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第七條 乙方權利及義務:

1、全面履行施工合同約定事項,嚴格按現行質量、安全標準、規程進行施工,確保正常施工。

2、乙方應按照編制的施工方案,合理組織施工和機械車輛調配。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水費、電費等由乙方按計量表向甲方定期交納,或由甲方在付款時扣除。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工程轉包給第三人。

5、乙方應按約定足額、按期向勞務人員支付工資,否則,由此發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在簽訂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圍的環境,掌握了所有與工程施工有關或對施工有影響的情況,如地質土壤情況、水源、當地氣候情況、道路、交通流量、勞動力的提供範圍和周圍居民等。

7、乙方進場後,乙方應對施工場地上發生的一切負責(包括施工安全、環境汙染、擾民和民擾),若發生非不可抗力或甲方指令原因而影響施工導致工期拖延及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8、如果在現場開採工作的過程中,發現電線、水管管道,或者其他公共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及時報告甲方。乙方根據有關指示,負責修理那些被損壞的公共設施,並恢復原狀,費用由損壞方承擔。

9、乙方承擔因違反以上各條而導致的一切責任和費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和向甲方提出經濟補償要求。

第八條 工程分包:

1、乙方將承包的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轉包、分包;

2、如甲方同意分包,分包工程價款均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九條 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應制定安全措施及安全制度,加強對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應遵守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承擔施工過程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3、施工過程中,乙方應當嚴格遵守政府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規定,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處理交警、城管、運管關係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及罰款。

4、乙方應當妥善處理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不得隨意傾倒;工程完工後3天內應做好施工現場及周邊衛生的清洗工作,承擔垃圾清除外運及相關的一切費用。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文明施工要求,交工前清理現場,並拆除全部臨建設施。

第十條 安全防護

1、乙方在施工開始前指定安全防護措施,防護措施費用由乙方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指定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由乙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十一條 事故處理:

1、在事故過程中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並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時付款的,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承擔違約金。

2、如因乙方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而引起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和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及費用。如致使甲方或乙方被行政機關處罰時,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或經濟責任;因上述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由乙方賠償。

3、如在施工現場發生聚眾鬥毆事件、賭博,每次罰款乙方5000元;

4、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已完成並經甲方驗收合格的工程量的50%結算給乙方。

4.1 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配備專業人員進行工作,或者配備的人員不具有從事本協議項下專業工作的知識、經驗和水平,經甲方要求調換或者增補,乙方在三日內不調換、增補或調換、增補仍然達不到要求的;

4.2 乙方轉包或分包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的;

4.3 如因管理混亂,經甲方要求糾正之日起3日內仍不糾正,或糾正不能達到要求的;

4.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經甲方要求糾正之日起3日內仍不糾正,或糾正不能達到甲方要求的。

4.5乙方未能按規範要求及施工方案、進度組織施工的,經甲方要求糾正之日起3日內仍不糾正,或糾正後仍不能達到甲方要求的;

5、乙方應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之日起3天內進行人員、機械撤場,清理完全部臨建設施。如乙方未在3天內撤場的,則每遲延一天承擔違約金20xx元,甲方有權在向乙方支付的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工程款按已完成並經甲方驗收合格的工程量的65%結算:

2.1乙方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將承包的工程進行轉包、分包的;

2.2乙方未按約定足額、按期向勞務人員支付工資,嚴重影響甲方施工、辦公的。

3、甲方有權提起15天書面通知乙方無條件解除合同。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漳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標工程施工合作協議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相關法律法規,為了明確雙方在工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任務的全面完成,在自願平等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定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總量約(以實際方量為準)。

第二條:工程施工內容

1、工程材質:

2、裝料地點:

3、卸料地點:內轉距夢想城兩公里。

3、運輸方式:運料自卸,進場車輛測量後,以測量資料為準。

第三條:工程價款決算與撥付方式

一:單價

合同單價內轉/立方/公里,每超出一公里每公里加,不含倒土費)以上價格均為稅後單價,乙方不負責稅費和開具發票。

二、運費結算方式:

1、結算方式:當天所運的運費以及誤工費在第天點前結清現金支付。

2、本合同雙方約定付款方式甲方必須每天支付運輸款給乙方。如延期一天以上按應付款項予以補償乙方。

第四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的車輛進場的必備手續及乙方施工時一切證件,確保乙方裝置進場後能正常運輸,所需油料由甲方提供。

2、乙方車輛進場後因甲方管理等原因造成天以上仍不能正常開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立即支付乙方所有損失費用不得拖欠。

3、如果甲方變更運輸路線導致運輸里程超過原定公里數或倒土場變更,需提前個工作日通知乙方,其價格在原有基礎超出公里數按每公里元予以計算。

4、甲方保證乙方在運輸過程中不受干擾,凡由甲方安排裝運的所有土石方車輛,如導致環保、交警、城管、衛生等政府部門查扣,罰款造成扣車停運和扣分,應由甲方負全部責任。承擔責一切損失費用,施工範圍內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如需洗車,洗車費由甲方承擔支付或甲方安排專業人員予以清洗車輛。

5、甲方因拖欠乙方工程款,乙方有權暫時停工,因此乙方的所有經濟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在乙方的車輛入場前一日必須把施工現場清理完畢,包括運輸道路。裝車現場,保證道路行駛暢通。

7、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正常運輸條件下無法施工一天以上按每天伍佰元每輛車補償乙方,其人員工資元/人/天(包括管理人員)。超出五天甲方賠償乙方誤工損失

8、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食宿安排,乙方食宿費用,甲方從乙方工程款項中扣除。

9、甲方要保證乙方車輛正常裝運,並劃分裝車區域給乙方自行調配,保證乙方車輛正常裝卸。

二:乙方責任

1,工程運輸過程中所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甲方不子承擔任何責任。由乙方肇事車主自行負責。

2、乙方駕駛員和工作人員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經濟和法律責任)由己方或責任人員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在合同期內,在甲方無過錯情況下,乙方不得停工,曠工,車輛不得無故退場,無故刁難。確保執行正常,確保工期順利進行,如出現上述情況,甲方有權終止臺同,且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總工程款的作為罰款(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以及車輛正常維修除外)。

4、乙方要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指揮,指定專人每天向甲方上報工作進度和按規定時間上交運輸單據。

5、乙方在合同期內確保一切安全,加強駕駛員的工作管理,杜絕打架、鬥毆、酗酒滋事、酒後駕駛、無證駕駛等現象發生,如有,與甲方無關。

6、乙方所有人員在當地要遵紀守法,如有違法,甲方不負責任何責任。

第五條:合同糾紛

1、甲乙雙方均不得采用虛假記錄,虛假計量或其它方法在運輸數量上弄虛作假,否則除虛假部分的運輸數量不得作為運費計算外,還須按虛假部分運輸數量的運費的十倍作為罰款。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一切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工程完工後自行失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根據具體議定附加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投標工程施工合作協議 篇8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工程施工事宜達成協議並形成如下條款,協議雙方共同遵守。一.工程概況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公園道西側

3.結構型別:框架,地下二層,地上三十層,地下車庫約4萬㎡,共計約20萬㎡.

4.合同價款:合同價款以正式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確定的數額為準。

5.施工場地條件:三通一平已完成,(其中施工用水由甲方提供水源,乙方配備供應施工用水機具;施工場地道路由乙方負責,公共道路由乙方負責;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提供施工用電源,施工中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量和用電損耗支付水電費,具備施工條件)。

6.工期:合同工期為兩年,開工日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總工期為:天。

7.工程質量:合格,文明施工達市級文明工地要求。

二.承包範圍及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範圍:全部施工圖紙範圍內的樁基礎、土建、給排水、暖通、電氣內容。下列專案:電梯、消防、噴淋、通風、弱電等專業分包專案乙方負責預埋、預留等內容。配合專業分包工程專案的界限:

a.基礎土方工程的挖土另行分包,土方回填在本合同內。土方回填運距據實簽證為準。

b.電梯、消防、噴淋、通風、弱電等專業專案另行分包。2.甲方要求:本工程合同(協議)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再行轉包和分包整體工程,一經發現,立即終止合同,按乙方違約處理,並由有關部門依據相關規定實施處罰。

三.付款方式

乙方收到工程款同時提供正式收款發票。

1、乙方墊資施工至正負零後7日內撥付已完成工程量價款的80%,以後每月撥付一次,每月的26日乙方上報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在十個工作日內稽核並支付已完工程量價款的80%,如果甲方沒有稽核完畢,按乙方上報的工程量計算並撥付。

2、工程全部完工驗收合格後支付至合同總價款的90%,結算完成後30日內甲方向乙方撥付至工程結算總價款的95%。

3、剩餘工程結算款的5%作為工程質量保脩金,自驗收合格之日起滿一年十五日內支付質量保證金總額的60%,滿兩年十五日內支付至質量保證金總額的80%,滿三年後28日內一次性付清。

4、甲乙雙方竣工計算,待甲方收到乙方結算書次日算起2個月稽核完畢,結算中雙方如有爭議必須通過當地造價部門裁定。

四.結算方法:

1.工程造價:

土建安裝工程造價按一類取費總價不下浮,作為甲乙雙方工程結算造價。

2.執行20__年《全國統一建築工程基礎定額河北省消耗量定額》、《全國統一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河北省消耗定額》、《全國統一建築安裝工程消耗定額》及相關定額,相關費用標準編制施工圖結算,認價以外的工程材料價格以同期《唐山工程造價資訊》為主,造價資訊沒有包含及甲方指定的裝置、材料價格。採用經甲方確認的市場價格調整(輔材及週轉、攤銷材料不做調整):機械費、人工費、措施費專案按定額規定計算並調整。

3.甲方直接分包的分項工程,乙方可以針對相應的安裝工程收取合同價款的2%的配合費,該總包管理費由甲方向分包人代扣後支付給乙方。乙方應配合甲方的專業發包工作,服從甲方總的計劃安排,為專業承包人提供必需的施工條件,總包方收取相應的合同總價的2%配合費,分包工程稅收由分包方承擔。

4.採購價格的認定:採用造價資訊價格的材料以同期資訊價格為調差依據,採用市場價格的,雙方認定的價格為調差依據,進度逾期未完成的工程材料價格的認定方法:工程逾期,但材料價格下降時,以逾期的材料價格為調價依據;工程逾期,但材料價格上漲時,以批准的工程計劃規定的完成時間的價格為調差依據。

五.工程設計變更

1.工程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應根據專案實施的具體情況按照合同明確的範圍,以書面形式對工程變更內容進行現場簽證。凡屬於工程計劃(或變更)範疇的工作內容,必須按計劃(或變更)要求施工。凡施工現場需簽證的工程洽商或工程變更和涉及工程專案增加你的必須由甲方、監理方和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生效,乙方必須將現場簽證原件彙總編輯成冊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由此發生的工程費用結算方法執行第四條。

2.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發生後一個月內因乙方責任不辦理簽字手續將不增加價款調整(如果屬於減項則調減工程價款)。

六.材料進場要求及計價

1.材料裝置原則上甲方不供應,全部材料裝置由乙方採購,涉及主體工程質量及影響小區統一效果的裝置由甲方指定品牌或施工廠家,乙方採購,範圍有:鋼筋、水泥、商品混凝土、防水、塗料、牆磚、花崗岩、隔牆板、鋼筋螺紋連線、散熱器、給排水採暖管材。

其中鋼材:唐鋼、承鋼、首鋼本廠產品及河北鋼鐵集團

2.指定品牌的材料裝置甲方認質認價,由乙方提前做好計劃並負責購買。乙方對甲方指定的材料裝置嚴把質量關,材料裝置進場前必須做好檢驗,做施工規定的必要的試驗等。經驗收合格後,方可進場使用。乙方對甲方指定的材料質量負有全部責任。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試驗檢驗費由甲方承擔。試驗單位須經甲方、監理單位認可。工程定位放線由規劃局負責的部分。費用由甲方承擔。

3.進場材料裝置與設計和樣品要求不符合的產品,甲方和監理方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和監理方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並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七.工程管理

1.甲方委派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為現場代表,負責協調各方關係並代表甲方對施工圖設計、工程質量、工程進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質量的確認等進行全面管理,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

2.乙方委派專案經理全面負責本工程施工管理與服務工作,協調現場內所有專業施工隊的現場施工組織、管理、進度、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護、所有材料裝置儲存,履行本合同約定內容。

3.乙方現場臨時設施,各分項加工場地、捲揚機、上料架場地要按照施工總平面圖佈置,不得影響外網管線及相應配套附屬設施工程施工。

4.工程竣工後(以質監站驗收日期為準)90日內,乙方按照《城建檔案移交目錄》的標準向甲方提供三份完整的竣工資料,同時乙方必須為甲方提供辦理竣工備案手續的所有相關資料。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其承諾或不服從甲方及監理的管理,甲方有權直令施工單位出場並終止合同,按乙方已完成的合同範圍內的實際工程量並執行河北省20__定額基價進行結算(材料價格調整執行第四條款第二條),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凡工程存在質量隱

患或即成事實的,乙方必須改正;對存在質量隱患或發生質量缺陷不改正的,每發生一次,甲方視具體事項給予經濟處罰,由每次向乙方撥付工程款時扣除。

6.存在工程分包的,乙方必須以書面形式呈報甲方,經甲方籤認後才能進場,並執行合同約定的相關內容,並由乙方承擔由於工程分包而引發的相關責任。

7.為了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制訂工程材料和對材料進行認價,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及質量標準採購工程材料。

八.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由甲方駐現場專案經理和監理工程師認可後工期可以順延。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建、緩建,甲方在1個月內結算完畢並支付乙方已經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

3.乙方不按約定工期竣工,不按時交付工程,每延誤一天乙方按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日違約金。如因乙方施工力量不足嚴重拖延工期,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撤場,解除本協議並承擔因延期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

4.如乙方工程質量出現較大問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並且乙方應按合同總價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如施工過程中發現乙方有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撤場並解除本合同,由此引起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5.乙方依本合同需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可由發包方直接從

承包方任何未結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減。

九.雙方約定,如因乙方欠付任何第三人債務,被起訴並導致甲方作為共同被告,或依法保全甲方對乙方的責權或因乙方的任何原因導致甲方接受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的協助執行或財產保全通知的,除乙方在甲方接收上述起訴材料或保全或協助執行材料後10日內全額自行償還拖欠債務,並協調撤回起訴或撤銷保全或協議執行義務,或在10日內按權利人起訴額度向甲方提供保證金,否則,將視同乙方資產及信譽惡化且將嚴重影響本合同的正常履行,甲方可直接解除與乙方的施工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十.此意向書雙方簽訂之日起3日內,乙方向甲方指定的賬戶內打入保證金貳佰萬元人民幣,待乙方進場後15日內甲方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且甲方不支付任何利息。(本意向書簽訂後3日內保證金未打入指定—賬戶內,此意向書作廢)甲方承諾乙方工程最晚在20__年6月15日前開工,如果不開工甲方無條件退還乙方保證金(人民幣:貳佰萬元整),如果保證金未能在進場15日內(即6月30日)退還,則由歸還,且需按保證金日千分之五計息給乙方,計息起使日期由7月1日開始。十一本意向書為工程結算的依據,具有法律效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只用於辦理工程施工的各項手續之用。本意向書與正式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如有不同,以正式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為準。

十二.未經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戶名:賬號:

年月日

投標工程施工合作協議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施工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1.7進場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 工期:本工程工期為天,自_______年_____月__日開工,於______年____月__日竣工。

1.9工程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價款、付款方式及結算

2.1合同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合同總價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2.4計算原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責任

3.1 甲方根據合同要求及時付款,因款項不到位而造成的工期延誤由甲方承擔。

3.2甲方負責稽核並批准乙方的施工圖設計、施工組織方案、隨時監督檢查乙方施工進度的質量,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

3.3 開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裝置,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3.4 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3.5 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裝置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並承擔應費用。

3.6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應審批手續。

3.7開工前雙方對前期工程進行驗收後交於乙方管理,如以後出現損壞由乙方負責。

3.8協調處理好建設單位及各分包單位與乙方在施工程式的合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

第四條 乙方責任

4.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4.2 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4.3 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排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4.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裝置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本文。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4.5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裝置管線。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成品保護費用由乙方負責。

4.7做好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否則甲方有取追究乙方責任,並按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執行。

第五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5.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5.2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工期順延。

5.3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5.4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5.5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六條 工程驗收

6.1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聯合驗收;

(1)材料驗收;

(2)隱蔽工程驗收;

(3)竣工驗收;

6.2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如甲方在接到驗收通知單的24小時內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但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6.3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須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按延期交付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6.4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驗收通知單後___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移交手續,簽署保修單,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

6.5雙方進行竣工驗收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現場的全部安全,嚴把火災關,如引起火災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6.6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乙方所施工的工程在正常使用和維護條件下,使用年限不應少於年,保修期限為 年。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甲方按____元/天計算,支付乙方的損失。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支付款,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額的0.1 %支付滯納金。

7.2 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乙方按天/元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不可抗力

8.1由於戰爭和嚴重的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屬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不履行方應在 7 日內通知另一方,並在 14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的法律證明檔案和詳細書面。允許延期履行、部份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免除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9.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9.2 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投標工程施工合作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有______村水渠建設工程一宗,經討論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為了明確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施工任務,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名稱

____鄉______村水渠改擴建工程

二、工程規模

改擴建水渠全長約__米。施工時需在被沙石填埋或損壞的原水渠基礎上,進一步清淤、深挖、拓寬及改擴建。在施工時用適合水渠配比標準的鋼筋混凝土對水渠兩壁、底部及水渠渠坎進行混凝土澆築加固。

三、質量要求

1、工程須嚴格按照合同預算開工,不得因乙方建設施工錯誤或質量不合格返工等原因導致預算超標,因乙方過錯原因超出標準由乙方負責。

2、工程所需的砂子、石子、水泥、鋼筋等由乙方負責購買,需達到工程建設質量標準,保證合同專案下的工程沒有施工、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鋼筋混凝土須達到硬度要求。

3、嚴格執行材料配合比,混凝土、特殊地段水渠引水管道需達到質量標準,因任何質量問題導致驗收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建設,甲方不負相關責任,返工價款甲方不負責。

4、本合同的質量保證期為整個工程完工,並通過竣工驗收後12個月。

5、甲方有權在質量保證期滿之前任何時間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要求對工程進行檢查。如果甲方所進行的檢查和實驗證明部分工程或全部工程的質量不符合質量標準的要求,則甲方有權拒絕該部分或整個工程,且乙方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更換、修改、修補該部分或整個工程,直到甲方認為滿意為止,乙方應承擔由此而引發的一切費用。

四、工程造價

本工程合同造價:__元

五、工程結算

1、預付款: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隊自籌資金進行前期施工,稅款由甲方負責。

2、工程進度付款:工程完工驗收後,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工程款5萬元。

六、建設工期

工程建設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雙方責任

甲方:

1、負責解決工程建設過程中的有關問題,甲方負責工程建設款的落實工作為乙方施工創造良好的條件,並按工程施工進度付款。

2、派出工程監理人員負責工程材料、裝置、質量檢驗、工程質量、進度的監督。

3、負責工程竣工後驗收、結算等工作。

乙方:

1、負責按標準採購工程所需砂子、石子、水泥等材料裝置及工具,並嚴格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完成和交付使用;

2、負責組織工人按工程建設要求進行施工。

3、負責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採用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保障施工人員按章操作。凡因施工人員違章作業造成的工傷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簽章日期:

乙方:簽章日期:

投標工程施工合作協議 篇11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的原則,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XX專案室外綜合管網工程(汙水管、雨水管、化糞池)。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設計圖紙範圍的室外管道綜合工程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施工圖範圍以內的內容(汙水管、雨水管、化糞池)。

三、合同工期

以甲方指定工期為準。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XX市合格工程

1、乙方確保該工程質量一次性驗收達到合格等級,如達不到等級,甲方將不予驗收。

2、乙方應按標準、規範和設計要求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質監部門的檢查。

3、如出現質量事故,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五、合同價款:人民幣X元整(¥X元)

六、合同價款及支付

1、本合同價款包乾,已包含圖紙範圍內所有內容.設計變更及現場

2、結算調整的原則:

定額版本及綜合取費標準按照招標檔案要求執行,。

主材按照招標檔案執行,若檔案沒有明確的,經雙方協商來確定。

3、本合同價款具體結算支付規定如下:

(1)每月按工程形象進度的60%支付工程進度款;

(2)整體竣工驗收合格,支付至合同價的75%;

(3)工程審計完,支付至審計價的85%;

(4)審計完後六個月,支付至審計價的95%;

(5)餘款(審計價的5%)作為質保金,在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的一年後30天內支付(無息)。

七、工程材料採購供應

施工所需材料全部材料由施工方自行採購,採購的材料必須有出廠合格證,進場材料均需得到甲方駐現場工程師和監理認可後方可使用。

八、雙方一般責任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駐工地全權代表姓名:

2、甲方代表易人,建設方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和義務。

3、監理公司單位稱號:

4、監理公司駐工地總監理工程師姓名:

5、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和有關部門進行圖紙會審,並做好記錄。

6、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圖2套。

7、甲方負責施工所需水、電及運輸道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施工現場,

8、將施工現場的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9、甲方負責協調施工現場各承包單位之間的協作關係。

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駐工地全權代表姓名:

2、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 負的責任及義務。

3、乙方按規定及工程需要,配備足夠的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管理人員,並將公司執照、質資證書、專案經理、施管人員,崗位證書等全套影印件交甲方專案部及監理公司。

4、乙方在拿到施工圖7天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交甲方專案部及監理公司待通過後,填寫開工報告認可後方能組織施工。

5、乙方負責向甲方專案部提供工作進度計劃,質量安全進度網路控制節點圖。

6、乙方必須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武漢市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規定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7、乙方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承擔未交付甲方之前發生損壞的修復費用,因其它單位造成的損失,由甲方仲裁協調。

九、安全

為了加強安全施工管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甲乙雙方必須明確雙方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責任和職責:

一)甲方責任和工作:

1、向乙方傳達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下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 規及其它檔案。

2、向乙方提供工程所需的部分安全技術資料。

3、協助乙方做好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和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二)乙方責任和工作:

1、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嚴格制定有關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2、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並定期向甲方安監部門彙報工作。

3、乙方專案經理必須親自抓安全工作,配備專職安全員,並報甲方備案。

4、乙方施工現場要建立由生產管理人員和班組長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 對生產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特殊工種要持證上崗,凡患高血壓,心臟病以及不適合高空作業者,嚴格從事高空作業。

5、乙方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機械裝置,臨時用電,腳手架等設施必須符合武漢市有關規定。

6、凡在乙方施工範圍內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傷亡和經濟損失及刑事責任,全由乙方承擔。

九、履約保證金

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起的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XX元整(轉賬支票)。在本室外綜合管網工程全部完工,並竣工驗收合格,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在以下情況下,履約保證金不能退還或部分退回:

1) 因室外綜合管網工程導致土建施工承包單位關鍵線路延長工期X天以上(含X天)。

2) 承包方未能忠實地履行合同檔案規定和此後雙方同意的對合同的有效修改、補充和變動。

3)使用偽劣材料或未按規範要求施工,經甲方或監理方勸阻3次以上,仍未進行改正的。

4)未經甲方同意,將本工程轉包給其它單位。

5) 乙方違反合同相關約定,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抵扣。

十、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事宜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一裁終局。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兩方各執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非甲方同意,本工程嚴禁其他任何形式的分包與轉包,一經發生,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行中止,同時乙方應按本合同總金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和履約保證金。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合同簽訂時間 : 年 月 日

投標工程施工合作協議 篇1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專案

1. 工程名稱: 專案煤氣管道工程

2 工程地點: 專案內

3 工程內容:小區所有內外、住宅戶內及商業場所(含超市、商場、學校、餐廳、會所、幼兒園等煤氣預留介面),住宅約 戶;本工程包委託設計、包工包料、包質量、包施工安全、包報裝、包管線測量費、包工程監理費、包施工、包驗收、包點火、包稅費。

4 承包範圍:

4. 設計和施工範圍:從市政中壓管——調壓箱+各商業用氣預留和住宅用氣點。

4.2 帶裝修住宅設計、施工要求:①煤氣設計、施工到室內灶臺煤氣爐、熱水器位置(含留銅球閥,包爐具轉接軟管及點火);②室內管道暗裝;③煤氣表設定生活陽臺;④熱水器設定生活陽臺;(含計量普通家用煤氣表,不含熱水器、煤氣爐)熱水器安裝另計。

4.3 毛胚房住宅設計、施工要求:①煤氣設計、施工到室內灶臺煤氣爐、熱水器位置;②室內管道明裝;③煤氣表設定生活陽臺。(含計量普通家用煤氣表,不含熱水器、煤氣爐)④熱水器報裝另計。

4.4 商業場所按甲方用氣量預留管頭。

4.5 有關埋地管的路面地面開挖和恢復。

4.6 圖紙要求:煤氣公司設計室所設計的工程施工圖紙規定內容(含所有的設計變更、修改)。

5 乙方分包工程:本工程不得分包。

6 承包方式:包設計費、包工包料、包質量、包施工安全、包稅費、包工程驗收、包點火、包工程監理費。以普通住宅,毛坯房一戶兩個熱源點 元戶包乾;精裝修,豪宅做暗埋管每戶增加 元;竣工後,清點戶數按實結算;商業部分預留管道,費用由乙方墊資敷設,待結算後由使用者將該費用另行支付給乙方。

第二條:總造價

2. 暫定總造價為人民幣 元整(¥ 元)。結算時住宅部分按普通戶型和精裝修戶型清點結算,如有增加以甲乙雙方現場簽證確認結算。商業部分煤氣工程等商業客戶明確功能後,另籤補充合同。

第三條:工期

3. 設計工期(包審批時間):合同簽訂後 日內完成。

3.2施工工期:開工前 天,甲方向乙方發出開工通知書。收到開工通知書後 日內施工完畢並通過驗收。若因土建施工阻滯、變更原設計方案及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工期順延。

第四條:工程質量標準和保修期

4. 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城市燃氣輸配及應用工程暫行規定》及有關規範規定執行。

4.2 工程保修按建設部有關規定執行,保修期為二年,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簽字日起計。

第五條:材料裝置供應

5. 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購買供應到施工現場;產品成品材料由乙方供樣板給甲方、監理方看樣板認可同意後,由乙方購買供應到施工現場,工程裝置(除甲方提供外)經甲方認可簽字同意後(但並不免除甲方同意後,乙方對裝置質量的保證),由乙方採購供應至施工場地(倉庫)。

5.2 材料裝置供應附有出廠合格證明。如一方對材料裝置有異議,應進行檢驗。如檢驗合格,檢驗費用由持有異議一方負責,否則由採購方承擔。

5.3 施工中,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設計變更而導致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不適用,甲方給予乙方適當的補償後,不適用的材料裝置由乙方自行處理。

第六條:工程款支付和結算

6. 甲方將工程款按本條規定劃入乙方賬戶: ,帳號: 。

6.2 工程價款支付方式:

6.2. 甲方發出施工進場通知書且乙方提供正式的設計圖紙給甲方後 0天內,向乙方支付 %工程備料款。

6.2.2 完成戶內立管,需裝煤氣表及進行外地管施工時,經甲方確認後 0天內甲方支付 %工程款。

6.2.3 工程竣工並驗收合格,煤氣公司點火後,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工程餘款。

6.2.4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相應金額的合法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6.3 現場簽證和結算

6.3. 現場簽證

( )因設計變更或甲方原因導致的合同清單內專案增減或發生合同清單外的簽證專案時,乙方須在簽證專案完成後 五 天內組織甲方和監理公司驗收並提交簽證申請(涉及到隱蔽專案的必須在隱蔽前通知甲方驗收)。

(2)乙方應提交簽證申請的資料包括:乙方應提交簽證申請的資料包括:工程聯絡單(如由乙方發起的工程聯絡單,必須有甲方及監理的意見及簽字蓋章)、《施工現場簽證單》(必須有工程量、有單價、有總價。工程量應附計算過程,清單計價的應有單價分析表,定額計價的應有套價書)、現場驗收計量的原始單據(甲方工程部人員、乙方、監理方簽字)及照片、工程設計圖紙及圖紙會審資料、簽證的書面理由陳述、對應本簽證的單項工程驗收單;合同外現場簽證專案還應包括《單項(或分部)工程驗收證明書》。

(3)以上資料由甲方簽章確認有效。已簽證確認的費用按含稅造價處理(不再另外計算其它任何費用),到工程竣工結算時按雙方協商的計費方式計付。

6.3.2 結算

(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天內,乙方應提交以下結算資料:

) 工程結算書列印稿四份及電子檔案一份,結算書裝訂內容及順序為封面、《單項(或分部)工程驗收證明書》、編制說明、計費表、分部分項結算書、主要材料用量價格表;

2) 工程量計算書列印稿及電子檔案一份;

3) 工程竣工設計資料(含工程竣工設計圖紙、圖紙會審紀要、修改及變更通知書)一套(原件、獨立編號裝訂);

4) 現場簽證單一份(原件、獨立編號裝訂);

5) 合同書一份(影印件);

6) 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經甲方確認)一份。

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報送工程竣工結算資料,則甲方有權拒收結算資料,由此造成結算工作延誤概由乙方負責。

(2)本工程的工程量按施工圖紙及甲方簽證計算。工程師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結算資料後60個工作天內,由甲方按照乙方實際完成並通過驗收合格的工程量、甲方簽證核實審定工程結算總價,雙方應按工程結算總價進行結算。

(3)在工程結算時經甲方核實乙方沒有按照圖紙、施工規範和甲方的指令進行施工,或出現偷工減料的情況,則甲方有權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項不予結算,視乙方違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甲方責任

7. 提供本工程建設、政府等有關部門的批文影印件一套給乙方。提供施工用水、電源接駁點。

7.2 開工前 5 天內完成由甲、乙方和設計方、監理方參加的施工圖會審。

7.3 委派現場工程師為現場管理代表,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的變更,工程期間的質量驗收及其它事宜。

7.4乙方與其工人之間的爭議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乙方責任

8. 提供8套設計圖紙:在開工前 5 天內完成施工圖會審,在開工前 0天內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材料、裝置進場計劃並送甲方。

8.2 按施工安全規範做好施工質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負責人,物件堆放整齊,道路暢通。凡施工期間發生的施工質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並報告甲方、監理方及有關部門。

8.3 委派 為現場管理代表,須持有與工程專案相適應的資格證書,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等問題。

8.4 做好施工原始記錄。每月(季)末5天內向甲方報送月(季)度施工計劃和完工報表,如不按時報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進度款。

8.5 施工中如發現設計錯誤或嚴重不合理時,應以書面通知甲方。

8.6 施工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損失等均由乙方承擔。

8.7 對竣工驗收後保修期內發現的施工質量問題負責免費返修。

8.8 工程竣工後的場地清理。

8.9 竣工驗收後,施工單位人員必須在 5 天內撤離施工現場。

8. 0 在施工中,甲方發現乙方工程進度或工程質量等與合同要求或施工組織設計等不符時,甲方有權終止施工合同並追究因此引起的經濟責任。

8. 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的範圍內搭設臨建,堆放材料、裝置。

8. 2 乙方必須對其供應的裝置承擔質量保證。

8. 3乙方在進場施工前,應與總承包單位協調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在施工期間應服從總承包單位的統一管理,但無須向總承包單位支付施工配合費或總承包服務費。

第九條:工程驗收

9. 工程驗收以施工圖及說明書、圖紙會審記錄、有關變更書面檔案、國家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範和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

9.2 隱蔽工程在乙方自檢後填制記錄表(範圍、數量、質量等),以書面通知甲方檢查。甲方接通知後 3 天到場驗收,經檢驗合格並符合設計要求時由雙方簽字後方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若乙方自行隱蔽,甲方有權要求剝離或開孔,乙方應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乙方應承擔有關費用,且工期不得順延。

9.3 工程(包括單項工程)竣工前 3 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驗收,並在竣工後 3 天內驗收完畢。工程內容及質量符合要求的,雙方簽字蓋章,同時乙方將全部有效圖紙資料(包括單位工程的所有檔案和分包工程的竣工驗收資料)向甲方移交。如工程內容尚未完成或質量不合適的,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內補建或返修後再進行驗收,直到符合要求為止,並按最後驗收合格的日期為竣工日期,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實際竣工日期比合同約定竣工日期延遲的,乙方應承擔延期竣工的違約責任。如甲方提出複檢的,乙方應予配合,如複檢合格,按合同規定的日期為竣工日期,複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如複檢不合格,複檢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無償返修,工期不得順延。工程(含單項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擅自使用,視為合格,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它問題由甲方負責。乙方需保證竣工驗收後 5天內辦理完煤氣公司戶內點火所有手續,具備立即點火條件,並由煤氣公司點火。

9.4 工程竣工後,在工程結算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圖紙及資料各4份。需重新繪製竣工圖及所需份數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5在工程未通過驗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並不免除乙方應承擔的質量保證及保修責任。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出現以下情形的,其損失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10. 不按期交出施工場地、接通水、電資源;

10. .2 因圖紙變更未及時送達乙方;

10. .3 不按期支付工程款超過年 月 日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投標工程施工合作協議 篇13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築安裝工程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基礎上,雙方就以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工程專案名稱:

鼎--

二、工程地點:

大慶市---。

三、工程內容:

地下樁基礎工程,1#樓及裙樓工程。超流態混凝土灌注樁基礎施工。混凝土工程總量約為:2千多立方米。最終以實際發生的,並經甲方、乙方、監理現場代表稽核後的混凝土工程量為準,此工程量作為工程結算依據。

四、工程價款及承包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單方造價:鋼筋混凝土每立方米為1000元,工程價款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1)該工程造價中已包含勞保統籌費用及安全生產措施費、總包服務費、稅金等費用。

(2)此工程價款中已包含水電費用及相關的原材料、半成品的檢驗、試驗等費用。

(3)最終以實際發生的工程量進行結算,工程量計算以設計圖紙尺寸及相關規定為依據。由甲方、乙方及監理現場代表負責確認,最終以甲方、乙方、監理確認的為準。

(4)乙方負責向甲方支付2%稅金,其餘部分由甲方負責。

2、承包方式

(1)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乙方負責按甲方、監理批准後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並且提供人工、材料,進行機械鑽孔、灌注混凝土、鋼筋籠製作及安放等工作。

(2)乙方自行負責工程所用水、電費用。

(3)甲方負責監管乙方樁基礎工程施工及提供場地,乙方負責施工、自行解決民工的臨時用宿舍等臨時建築,甲方只負責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乙方的施工工作要接受甲方、監理的監管,乙方嚴格按照施工圖設計及《樁基規範》進行施工,如出現任何安全、質量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五、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人員、材料裝置全部進場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30%為工程預付款;以後按形象進度撥付工程款。樁基礎工程完成後預留工程款的20%待試樁合格後由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及甲乙雙方對樁基礎分項工程驗收合格,乙方交齊相應的樁基資料後進行最終結算。

2、甲方扣除工程款的5%作為質保金,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正常使用一年後全部付清。

六、工程期限

合同簽訂生效後,乙方人工、材料、機械裝置等應按經過甲方及監理批准要求日期就位、開工及竣工。乙方施工實行連續作業。施工工期為:自開鑽之日起10天(有效工作日)如施工現場不具備施工條件,工期順延。

七、質量要求

1、按設計圖紙、甲方、乙方及監理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及相關規範要求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不合格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2、工程完工後20天內,且在甲方撥付最後一筆工程款之前,乙方向監理單位及甲方提供完整、詳實的內業技術資料四份。

八、責任及義務

甲方責任及義務:

甲方應提供確保樁基礎工程施工所要求的施工現場和通道等,為樁基礎工程施工提供一切工作條件。

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施工樁基礎在監理的監督下和施工隊配合進行樁

基礎定位放線。施工中鑽出的泥土,由甲方、乙方、施工單位和挖土施工隊,四方承擔費用。

2、乙方提前做好施工機械、材料及人工等的準備工作,按甲方及監理審批的、甲方指定進入施工現場的日期進入現場、開工日期開工。

3、工程開工前五日內,向甲方及監理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進行審批,乙方必須按批准後的方案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監理的檢查、監督。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果發生由於土質(如粉質淤泥層等)情況,導致施工不能正常進行,乙方有義務採取一切措施保證施工質量及工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由而引起的工期順延。

5、乙方應嚴格按國家相關行業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樁及樁內鋼筋的種類、規格、尺寸、混凝土強度等級、單樁承載力必須滿足設計要求;試樁時,乙方應達到試樁必備的條件。若樁在施工後的承載力(實際使用價值)達不到設計要求,乙方按照本工程造價的30%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要求、經甲方及監理批准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隨時接受檢查併為檢查提供便利條件。在施工中服從甲方、監理工程師的監督和管理。

7、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乙方自檢合格後及時通知甲方及監理進行驗收。經甲方現場相關專業人員及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8、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若遇到地下障礙物、空洞、人防等,應及時通知甲方、現場專業人員及監理單位進行處理。乙方有義務採取一切措施保證施工工期和質量。

9、乙方應與甲方及監理、施工單位積極配合,服從甲方及監理單位的施工管理及技術管理。

10、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日起三日內,人工、材料及裝置全部進場。

11、試驗樁必須加早強劑,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12、乙方負責原材料及試塊的試驗送檢工作,並承擔試驗檢驗費用。

13、負責內業資料的整理,竣工驗收後移交給監理和甲方。

14、安全生產:乙方在樁基礎工程施工階段應制定周密的施工安全保障計劃,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保證施工現場安全。如施工現場出現由於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費用。

甲方責任及義務

1、做好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工作。

2、負責協調乙方和施工隊提供工程標高控制點及主軸線,並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乙方負責放線定位,甲方及監理驗線合格後乙方方可施工。

3、向乙方提供施工的水源、電源並接入施工現場內,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4、負責協調處理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相關手續。

九、其他事項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每份合同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簽字: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投標工程施工合作協議 篇14

一、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2、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3、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5、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

6、組成合同的檔案

6.1組成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及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7、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8、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9、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10.2合同訂立地點:

10.3本合同雙方約定 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二、《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檔案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專案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 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 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檔案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 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 語言文字

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的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 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檔案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 適用標準、規範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 圖紙

4.1 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 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 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許可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人批准的,工程師應徵得發包人批准。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並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專案經理,專案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專案經理

7.1專案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專案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7.3專案經理按發包人認可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絡時,專案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換專案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專案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准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 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9)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發包人可以將8.1款部分工作委託承包人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託書,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範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後使用,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並負責安全保衛;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10.2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限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商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以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檔案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經國家或行業的質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和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承包人承包的安裝範圍相一致。

19.2裝置安裝工程具備交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裝置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 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於裝置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裝置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及重新安裝。裝置由承包人採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裝置由發包人採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於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並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後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徵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裝置、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在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和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 ,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 ,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 ,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裝置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髮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裝置,並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制。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裝置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承包人派人蔘加清點後由承包人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製材料裝置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承擔有關責任。以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裝置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裝置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按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並重新採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於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制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於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於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裝置

28.1承包人負責採購材料裝置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裝置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裝置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裝置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裝置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裝置時,應要求由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裝置,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商或供應商。

八、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院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吏。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 、裝置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工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變更工程的價格 ,按合同已有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 ,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該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年在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 ,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己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 。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於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限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報告資料後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者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的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專案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 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工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並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 承包人不得交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當立即通知工程師,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該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報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交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裝置的損害,由承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裝置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程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裝置, 由發包人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裝置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 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41.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 .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權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 .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至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 (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作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裝置由訂貨方負責退貨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儲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檔案

1、 合同檔案組成

2、 解釋順序

合同檔案組成及解釋順序: 。

3、 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

3.3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名稱: 。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 。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 。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 。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 。

二、雙方一般權力和義務

5.1工程師

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 職務:

發包人委託的職權: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 職務:

職權:

6.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

7、專案經理

姓名: 職務: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 。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開通時間和要求: 。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

8.2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守成的設計檔案提交時間: 。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

(4)向承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 。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 。

(8)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 。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9、 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 。

10.2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內的要求: 。

13、工期延誤

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情況: 。

四、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 。

19、工程試車

19.1試車費用的承擔: 。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本合同價款採用 方式確定。

(1)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 。風險費用計算方法: 。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

(2)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

(3)採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 。

2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 。

25、工程量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

七、材料裝置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

27.1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1)材料裝置與一覽表不符: 。

(2)材料裝置的品種、規範、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 。

(3)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 。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 。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 。

(6)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 。

27.2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結算方法: 。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裝置

28.1承包人採購材料裝置的約定 。

八、工程變更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 。

32.2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 。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本合同中關於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通用條款 33.3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

35.2本合同中關於承包人違約具體責任如下 :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本同通用條款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

37.爭議

37.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調解決,協調不成的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幾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

分包施工單位為: 。

39.不可抗力

39.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約定: 。

40.保險

40.1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發包人投保內容: 。

發包人委託投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 。

(2)承包人投保內容: 。

41.擔保

41.1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但保,擔保方式為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發包的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3)雙方約定的其它擔保事項: 。

42.合同份數:

42.1雙方約定合同份數: 。

43.補充條款: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投標工程施工合作協議 篇15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

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旋挖樁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鄖縣金色港灣小區

二、工程地點: 鄖縣城關鎮

三、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根據鄖縣金色港灣小區和相關檔案要求及施工工藝所要求的施工內容及施工需要配合的輔助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包括:旋挖鑽機鑽孔施工、清理孔渣、孔內抽排水、混凝土澆築、安全設施搭拆措施等。直至按圖紙要求符合孔樁下一施工條件為止。(含塔吊承臺挖土方、澆混泥土、但不計工程量)

單價包含旋挖鑽機機械的安拆費、油費、鑽孔、維修、保養。

四、計價方式:1m(含1m)以上直徑孔樁,按照375元/立方計價,

0.8米直徑孔樁,按照260元/m計價(甲方保證不低於35根)。

以上合同單價為固定綜合單價包乾,已包含承包範圍內所有規定

的內容。包含與此項工作有關的人工費、機械費、拆卸、磨損、維修、燃油費,現場管理費、趕工措施費、安全保險費、清渣費(孔渣必須清理乾淨)、以及其他不可預見費、利潤。還包含配合此項作業有關的所有機具使用費主要包括(空壓機、電動葫蘆、抽水機、鑿岩機、

風鎬)等但不限於此。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不因任何因素調整合同單價。

工程量:以設計施工圖紙為準,根據實際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的工程量為準,經專案部、合約部、工程部、監理各方確認後方可作為結算依據(不含擴大頭)。塌孔重鑽孔樁不重複計算工程量。

五、合同工期:

1、總工期為天。自月月日止全部完工。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時間內完成,乙方應採取加班或增加裝置、人員等措施,都不得延誤甲方規定的具體完工時間,否則造成甲方工程進度的滯後,按1000元/天處以罰款。若甲方原因影響工期由甲方負責。遇不可抗拒因素(如下雨,塌孔等)工期延順,春節休假工期扣除。

2、具體以甲方實際通知時間為準。在接到甲方通知後1天內乙方必須將機械裝置,及人員送到需要施工的現場。每延遲1天按1000元/次罰款,並承擔給甲方工期延誤造成的損失。

六、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按甲方及專案部提供的設計圖紙、技術核定單等有關規範規定進行施工。

2、本協議工程內容的工程質量為優質標準。若單項工程一次交驗達不到合格標準,乙方進行整改,整改後達到合格為止。

3、甲方配合乙方協調外部關係如:驗樁、商砼、鋼筋工等配合施工。

4、砼體積:乙方必須按實際孔樁尺寸計算,並負責澆至甲方指定的標高。砼超量部分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5、若由於乙方澆築混凝土時不按規範違規操作,造成孔樁報廢情況,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並採取措施保證孔樁合格。

七、施工工具:

所有工具、機具均由乙方運輸到場,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結算方式:

1、按進度付款,甲方每個星期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價款的80%,所有餘款在竣工驗收合格後四個月內付清。乙方應按時足額向僱員支付勞務工資,因乙方拖欠其僱員工資而造成群體性、遊行等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且甲方必須追究乙方由此損壞甲方形象的一切損失。

2、 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費用(包括材料、機械、人工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全部費用,甲方將從乙方的人工費中扣除。

九、安全管理:

1、 安全目標:確保不發生一起安全事故,嚴格按照工地和公司安全制度執行,乙方應按照十堰市有關部門規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護等工作。

2、 安全責任: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在確保安全施工的條件下,聽從甲方監理及指導人員安排。若在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十、其它:

1.乙方在工期質量、安全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按經確認乙方完成工程量的50%給乙方結賬。

2、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甲方、業主、監理管理人員的檢查、指導和監督;文明施工,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3、甲方向乙方提供成孔樁口遮蓋的防護材料,因甲方不能及時提供和不及時檢樁由此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遮蓋出現事故由乙方負責。

4、乙方必須按甲方的進度計劃、施工質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進行有計劃有方案的合理施工。

5、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之時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標工程施工合作協議 篇16

發包人(全稱):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承包人(全稱):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

4、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天。工期總日曆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曆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與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含竣工圖、隱蔽工程簽證和現場簽證單及保修書等)。 驗收合格的,雙方進行交接,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及時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返工導致工期延誤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費: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裝置暫估價金額: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

(4)暫列金額: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

2、合同價格形式:_______。

五、專案經理

承包人專案經理: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檔案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檔案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檔案。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檔案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檔案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檔案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檔案,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專案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並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並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質量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起算。

2、在免費保修期內,乙方應保證通訊暢通,令甲方能夠隨時同乙方取得聯絡。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 小時內到達現場並及時處理。如乙方更換保修人員或聯絡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訊不暢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諉,甲方將視為乙方放棄保修責任,有權自行解決,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並加收_______%的勞務費。

3、乙方保修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聯絡人:_____________。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____份,承包人執_______份。

發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投標工程施工合作協議 篇17

招標編號:

鑑於你單位已通過招標人組織的 的投標資格預審,且已確認將按即將發出的招標檔案的要求參與上述工程的投標,現邀請貴司作為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就上述工程的施工招標進行密封投標。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結構形式:

場地面積:

計劃開工日期:

計劃竣工日期:

質量等級:

資金來源:

招標範圍:

二、招標檔案的取得  招標檔案將於 年 月 日 時至 時在以下地點發售:    地 址:   聯絡人:  每套招標檔案售價為 ,以 方式支付給 。(說明費用是否退還,是否要求準備圖紙等的押金以及具體規定,還應說明購買多套招標檔案的規定)

三、投標地點及截止時間  本招標工程投標截止時間為 年 月 日 時 分。  投標人應按前款規定的時間或按招標檔案規定所延長的時間到以下地點遞交投標檔案:

地址:

如果投標人在非投標截止時間當日遞交投標檔案,投標人應將投標檔案遞送至下列地址: 地 址: 聯絡人:

四、開 標  本招標工程將於 年 月 日 時 分在以下地點開標:

地址:

投標人須按招標檔案的有關規定派代表出席。

五、自投標截止日期起,投標檔案有效期為 日曆天。

六、中標通知書將在 年 月 日之前發出(傳真有效)。

七、如投標人需諮詢有關本工程招標投標的其它事宜,請按下述方式聯絡:

地 址:

聯絡人: 電話/傳真:

招標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經辦人:

日期: 年 月 日

投標工程施工合作協議 篇18

甲方:______(已建單位)

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後建單位)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建設管理辦法》規定、《本地電話網使用者線路工程設計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夠的情況下,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通訊建設安全的法律、法規,建立安全建設責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設條件,確保線路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條根據業務發展需求乙方需進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

2.與甲方線路的距離:_______

3.施工長度: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在以上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採取如下安全措施來保證甲方線路的安全。

1.架空電纜、光纜與原有線路跨越的,與原有線路的交越隔距必須達到0、6m的最小淨距,不達標的必須整改;

2.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

第四條責任劃分

甲乙雙方線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況下,發生下述情況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1.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新建一方線路和電力線路交越時因沒有進行安全保護,發生強電侵入,導致原有杆路出現線路故障及經濟損失,由新建方承擔責任;

2.新建方杆路與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若發生倒杆等現象,造成已建杆路損壞電路中斷的,新建方負責賠償損失;若原有杆路發生倒杆等現象,造成新建杆路損壞的,雙方各自承擔損失費用。

第五條雙方義務

甲乙雙方在發現對方的線路發生問題時具有告知對方的義務。

第六條雙方權利

甲乙雙方對由於對方的責任造成的損失均有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七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5個工作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告知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協議。

第八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機關法律、法規。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省通訊管理局進行協調,_________省局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做出行政決定,涉及技術性的問題,要邀請相關專家論證,並做出仲裁。以上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除爭議事項外,雙方將繼續執行本協議未涉爭議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條附則

1、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而不從根本上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時,本協議的其它條款不受影響。

2、未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3、本協議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須按照本協議中的地址,以書面信函形式或甲乙雙方確認的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進行。如使用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知日期即為通訊發出日期,如使用特快專遞,通知日期即為郵件寄出日期並以郵戳為準。

5、本協議於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男/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承租方

(乙方):______,男/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區______號樓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計____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______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投標工程施工合作協議 篇19

甲方(發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攬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甲方為根據山西省煤炭資源整合政策合法存續的煤炭生產企業,乙方為具有煤礦巷道及相關設施施工資質的企業。經甲乙雙方友好充分協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部門規章,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以下合同內容,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及工程地點

工程名稱:山西忻州神達安茂煤業有限公司所屬礦井巷道掘進及巷道設施工程。

工程地點:山西忻州神達安茂煤業有限公司所核定的礦區範圍。

第二條 工程內容

甲方將公司所屬礦井的巷道工程及巷道掘進相關工程由乙方承擔施工。(後附工程量一覽表)

第三條 工程價款及支付方式

1、承包單價為副井每米6100元,主井每米5600元(注:副井採空區不包括材料、排水),雙方結算的依據參照施工預算和乙方施工期間的成巷率達100%的工程量的90%逐月結算。甲方對乙方施工期間的進度及質量具有監督權和驗收權。施工期間,雙方另行制定施工進度確認函,該確認函結合施工預算為雙方結算的最終依據,雙方對此計價方式協商認可。如有隱蔽工程或合同外的工程價格按《煤炭(20xx)》定額計價。

2、乙方剩餘應得的10%工程款,經雙方確認具體金額後作為施工期間的工程質量保證金。乙方在施工結束後,井下巷道及相關工程完工並經甲方及監理公司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乙方5%。驗收後壹年期內,在此時間甲方如發現乙方存在工程質量問題(不包括不可抗拒的外在因素造成的質量問題),則有權單方面摔跟頭應付乙方總工程款的5%部分。如在甲方及監理公司竣工驗收合格,投產壹年後,如無施工質量問題,一個月內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雙方認可的5%部分施工結算款項。

第四條 乙方施工期限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個月之內(遇特殊情況可順延)。

第五條 雙方在簽約之前所形成的《會議紀要》作為本合同的附屬條件,亦為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法律檔案之一。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當按照四方所屬礦井的設計圖紙施工,四方有權監督乙方的施工情況,如發現乙方施工不當或施工錯誤,四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

2、四方所屬礦井因政策原因而臨時停止建設或臨時停產時,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並不承擔向乙方支付報酬的義務。

3、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施工期間所必須的機器裝置,甲方提供的施工裝置乙方有權驗收,如果發現甲方提供的機器裝置不符合施工要求和安全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更換。如乙方驗收後發現裝置不符合施工要求,仍繼續施工所造成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責,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在乙方施工期間,所產生的工程煤由甲方處理。

5、甲方應該按照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6、甲方應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相關井巷圖紙的準確性、完整性。

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成立專案部,健全相應的管理機構,提供具體參與施工所應具備的具有相同“六長”的管理人員及相關技術人員,並應向甲方提供所配各人員的資質證明材料,相關的工資等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應配備相應的“六長”人員。甲方配備的“六長”人員有權監管乙方配備相關人員的職責和權力。

8、甲方對乙方的施工質量有權檢查和驗收,如驗收時發現不符合相關的施工技術要求,甲方有權在乙方應得的報酬中做相應的等值的扣款,乙方對此表示同意。

9、甲方及甲方所屬的總公司有權制定相關的安全規章,乙方應當遵守執行。施工前期,乙方應向E1=【方提供其相應的安全、技術等規章,作為雙方履行合同的附件】。

10、甲方提供乙方的施工條件

1)供電系統

甲方提供:300A以上(包括300A)的開關和高壓側的電纜及裝置,高壓側供到距離工作面的200米處,低壓側的供電設施由乙方自行解決。高壓側的電纜及裝置由乙方負責安全、維護、檢修,在此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2)運輸系統

開口施工甲方提供一40T正裝刮板機,長度達到100米時,甲方提供600m的施工皮帶裝置及皮帶保護,乙方負責皮帶及保護的安裝、使用、維護及管理,在此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3)通風設施

甲主方只提供局扇,風筒及輔助材料及相關配套設施。乙方負責局扇的安裝、使用、維護及管理,在此管理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4)壓風設施

甲方提供壓風裝置及四寸的壓風管路,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負責管路的安裝、使用、維護及管理,在此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如果另行安裝或改變設施,由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排水設施

所有的排水設施由甲方配備乙方使用及維護;

6)供水設施

甲方提供的供水管路,乙方負責管路的安裝、維護及管理,在此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7)甲方提供的材料

裝置非人為損壞刮板機、皮帶的變速機、電機及價值在500元以上的配件甲方承擔,安裝更換在500元以上產生的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500元以下由乙方承擔。人為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

8)技術方面

在施工期間,測量測繪由礦方負責。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施工的工程經甲方驗收後,有權要求甲方根據驗收合格的工程量依據雙方確定的結算標準支付相應的報酬。

2、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法律、省級及地方法規、規定和甲方公司的安全規章施工。

3、施工期間乙方配備的相關技術人員及施工人員由乙方聘用,乙方承諾所聘用的相關技術人員及施工人員具有施工資質,並向甲方提交相應的資質證明材料報甲方備案。相關技術人員的培訓費用、勞動保護費用、工資、工商保險等由乙方承擔。

4、乙方施工過程中所需的機器裝置及相關施工設施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採購,乙方驗收後的用於施工的機器裝置等應符合國家制定的行業標準,乙方驗收後如因機器裝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而導致施工延誤或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施工期間,乙方為施工安全事故第一責任人,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乙方為安全事故責任的承擔者。

6、乙方應當在施工期間向甲方提交安全的施工方案、措施,該施工方案及措施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7、同一時段如因工程進度的需要安排其他施工隊伍同步施時,乙方應給予配合,不得無故設定障礙影響甲方其他工程施工隊伍的施工進度。

第八條 材料採買要求

1、乙方所用的材料由乙方向甲方材料科領用,所於乙方的在結算時從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應隨時按監理的指令在製造、加工或施工現場對材料和裝置進行檢驗。

3、乙方應採取有效的成品保護措施以確保自己採購加工的所有用於本工程的材料和裝置的外側的完好。

第九條 本合同簽署之起叄日內,乙方一次性向甲方足額繳納100萬元人民幣的安全風險抵押金,作為乙方安全施工的擔保金。如乙方施工期間發生安全責任事故而導致甲方承擔相關責任之情形,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負責賠償守約方一切經濟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守約方已經發生、即將發生的損失,也包括守約方期得的利益損失,以及守約方為解決解議而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中產生爭議,協議各方應本著客觀公正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由合同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並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合同,否則應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合同文字

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各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乙方資料證明材判檔案

2、雙方簽約之前形成的會議紀要

3、乙方配備相關技術人員資質證明材料

4、雙方認可的計算依據

5、乙方對施工負責人的授權委託書

6、乙方對相同“六長”的技術管理人員的委託書 (簽署頁,由合同各方簽字蓋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標工程施工合作協議 篇20

合同是承包商在工程過程中的最高行為準則。承包商在工程過程中的一切活動都是為了履行合同責任。所以,廣義地說,承包工程專案的實施和管理的全部工作都可以納入合同管理的範圍。合同管理貫穿於工程實施的全過程和工程實施的各個方面。但從管理的角度出發,合同管理的目的是,保證承包商全面地、有秩序地完成合同規定的責任和任務。它是承包工程專案管理的核心和靈魂。在工程專案合同管理工作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建立合同實施的保障體系,以保證合同實施過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務性工作有秩序地進行,保證合同目標的實現。  

二、監督承包商的工作小組和分包商按合同施工,並協調各方面的合同實施工作。同時也應監督,協助業主和業主的工程師完成他們的合同責任,以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三、對合同實施情況進行跟蹤,將實際情況和合同資料進行對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離,對工程實施進行診斷,向專案經理提出合同實施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四、合同變更管理:  對合同變更進行事務性處理,如落實變更措施,修改變更相關的資料,檢查變更措施落實情況。  

五、日常的索賠和反索賠:  

1、與業主之間的索賠和反索賠  

2、與分包商之間的索賠和反索賠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承包商與業主、總(分)包商、材料供應商、銀行等之間都可能有索賠或反索賠。::合同管理人員承擔著主要的索賠(反索賠)任務,負責日常的索賠(反索賠)處理事項。主要有:  

1)對收到的對方的索賠報告進行審查分析,收集反駁理由和證據,複核索賠值,起草並提出反索賠報告。  

2)對由於干擾事件引起的損失,向責任者提出索賠要求;收集索賠證據和理由,分析干擾事件的影響,計算索賠值,起草並提出索賠報告。  

3)參加索賠談判;對索賠(反索賠)中涉及到的`問題進行處理。  專案合同管理是指對專案管理所涉及或發生的各類經濟合同協議等法律檔案,從談判、簽約、履約、過程控制到結算等一系列環節進行全過程管理。  合同管理制度  現根據公司要求,結合本專案具體情況,為搞好專案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工作,提高專案的管理水平,使專案的成本管理水平走上一個新臺階,特制訂專案部合同管理制度,請專案各(科)室嚴格按照以下程式辦理:  

一、實行招投標制度:  材料採購、勞務、分包等合同實行招投標制度,凡萬元以上的專案(含一萬元)鬚髮出招標檔案,招標檔案由各專業技術部門負責根據圖紙、技術要求和供應時間共同起草,對於工程數量由技術和成本室共同核對籤認後,作為合同數量。由專案各專業技術、工程及材料聯合對材料供應商、勞務、分包單位進行考察,並寫出詳細的考察報告,根據考察報告,確定投標單位,投標檔案收齊後,由專案工程、技術、材料、成本、經理等聯合組織開標,根據考察的結果和投標價格確定中標單位。  

二、合同管理:  

1.成本經理在專案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專案的合同管理工作。專案任何直接費用支出均應簽定正式合同,並按已經定出的原則做好成本分析工作。合同檔案及相關資料原件由成本經理統一保管,具體執行人員可執有副本或影印件。  

2.材料合同由材料室負責起草和管理,合同草稿實行各室傳閱、修改後定稿,定稿後的合同各室應嚴格按照規定條款執行。  

3.勞務和分包合同由成本室負責起草,合同草稿實行各室傳閱、修改後定稿,定稿後的合同各室應嚴格按照規定條款執行,對於合同外發生的工作和內容必須由用工和派工人在當天籤認,每月____日前由工程經理將當月各隊所有結算資料轉交成本室核算,當月不交或隔月上交者成本室不再予以結算。  

4.專案經理組織責任人員對重要的合同文字進行學習,提高員工的合同意識。各業務主管人員以合同為日常管理的依據,加強對合同履行情況的追蹤,並及時做好記錄。各業務科室主管向成本經理提供分包單位和供應商的合同履行情況及相關證據。成本經理在進行工費、材料費等費用支出結算時一律以合同的履行情況為依據。  

5.嚴禁後補合同。  

三、變更洽商管理:  

1.專案對甲方的洽商,必須先辦理完變更洽商,當天交一份給成本室備案,成本室根據變更洽商內容::編制工程概算或預算上報給甲方,甲方批准後,方可進行變更洽商內容的施工,否則不能進行變更洽商的施工。  

2.對於勞務、分包和材料採購的技術交底應與變更洽商應嚴格區分開來,變更洽商應附有甲方籤認洽商的原始資料,方可進行調整合同價款,否則不能調整合同價款。技術交底只是作為工程施工的依據,而不能作為變更洽商和結帳的依據,凡以技術交底作為結算依據者,成本室一律不予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