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施工合同(通用15篇)
土石方施工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依據《合同法》、《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意見一致,達成共識,訂立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範圍、規模:
二、工作內容:
1.乙方按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的灰線範圍及指定深度進行開挖,並負責修邊檢底和將所挖土石方運出場外(棄土由乙方自行解決)。
2.此工程為包工包料。工程所需機械裝置、油料均由乙方自備、承擔。
3.乙方負責修邊檢底應達到甲方或設計要求的深度和寬度。甲方不另支付費用。
4.施工過程要減少對周圍環境道路的影響,從車上掉下來的土石方造成的路面汙染由乙方負責處理。如有出現因汙染道路造成的罰款全部由乙方負責。
三、合同工期:
1.經雙方協商確定,工期為 日曆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情形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工作,工期相應順延。停工期間乙方應合理安排現場的人員、機械、裝置,甲方不承擔因停工對乙方產生的一切損失。
四、工程價格及支付方式:
1.土方挖運綜合單價(開挖、外運等)為 元/立方米(天然實方計算,暫定 立方米);石方挖運綜合單價(開鑿、破碎、切割、外運等)為 元/立方米(天然實方計算,暫定 立方米);本期土石方挖運工程總造價暫定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最終以實際結算為準)。
2.場內若需要回填,應按甲方指定回填,不計回填費用。
3.上述綜合單價為包乾價,本價格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內容:(1)土石方開挖所使用的全部人工、材料、機械、油料;(2)土石方運輸過程中所採取的密閉措施,因現場條件限制須要修建的臨時道路及必要的措施(沉沙井及沖洗設施)等;(3)傾倒時渣場的費用;(4)運渣車上路時與環衛、交通、城管等相關部分協調的費用;(5)管理費;(6)利潤;(7)安全文明施工費;(8)稅金;(9)各種保險費用;(10)主管部門收取的費用或因市場因素髮生的各種漲價及一切場內場外安全文明施工等費用。
4.上述綜合單價為固定價格,不隨施工時間、次數、施工分層分段、所遇到土石方的類別、施工深度、施工天氣、道路狀況等任何因素而改變。
5.土石方工程量的確認:現場正式開挖前,甲方、乙方共同對現場地形標高進行測量、簽證,雙方簽字後儲存基礎資料;工程開挖結束,經甲方、乙方驗收合格後,共同對現場地形標高進行測量、簽證,計算出總挖運土方和石方工程量,進行簽證確認,最終確認的資料為該工程總價結算的依據。
6.支付方式:乙方完成工程驗收合格並辦清結算雙方簽字生效後20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50%,20xx年春節前支付結算總價的5%~20%,待甲方主體工程完工後60內,甲方以支票方式結清工程款。
7.工程款支付前,須提供正規建安發票,否則,甲方可暫時拒絕支付,由此引起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質量要求:
乙方保證工程質量達到驗收標準要求,乙方不聽從甲方現場代表指揮,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未按要求到位的邊角處等的返工費用或超挖回填的返工費用,按未到位或超挖工程量1立方米扣已完工程量100立方米的比例在結算時扣減。
六、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辦理好本專案開工所需的部分手續,施工期間所用水電費由甲方負責,水電錶接至施工圍牆,表後的管線全部由乙方自行安裝佈置,排汙管由甲方提供管子 ,乙方組織安裝並負責維護(其於由乙方自行協調多方關係順利進場施工作業)。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進行技術、質量監督、檢查、辦理有關施工簽證,驗收手續等。
(3)工程變更: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執行,如須要可簽訂補充合同或另外辦理施工簽證。
(4)工程竣工後,甲方應組織相關人員在乙方完工並申報後7日內進行驗收。
2.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制定相應安全措施,加強對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如在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經濟損失,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除非發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甲方造成的原因之外,乙方不能隨意推遲工期,更不能隨意解除合同,否則後果自負。
(3)乙方應負責土石方挖運和石方開鑿外運的全部機械裝置併合理組織施工和機械車輛調配,保證工程按期完成。
((4)乙方應服從甲方代表統一指揮,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工作,並嚴格控制場地內的開挖設計深度和寬度,砂岩部份必須保證基底不得小於軸線外800mm。
(5)負責協調周邊關係,外部因素造成的一切問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施工單位在施工作業時應嚴格管理,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如在施工過程中(不論是在施工場地內還是運輸途中)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施工單位負全部責任。
(7)棄土場由乙方負責協調處理,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工程內容完成,扣減工程價款的5%。如乙方單方不能履行,中途退場按實際完成部分的60%結算。
2.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應及時補救,直到合格為止,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造成工期延誤及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若乙方不聽從甲方現場代表指揮,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按本合同第五條執行。
3.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內容,每逾期1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工程合同總價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4.甲方有權在工程結算時,扣除因乙方原因所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違約金。
5.乙方在合同簽訂後5天內進場並開工,如延時進場開工,每延遲1天扣罰金為本工程合同總價的千分之一。
八、獎勵:
1.乙方在合同約定完工時間內,安全且保質保量完成本工程,甲方獎勵乙方15萬元。
2.乙方在本條第一款的基礎上,每提前一天甲方獎勵乙方2萬元人民幣,本項最高獎勵15萬元。
九、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引起的糾紛自行協商解決未果,訴訟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其他:
1.此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立即生效,雙方不得違反。
2.此合同一試 伍 份,甲方執 肆 份,乙方執 壹 份,結清款項後本協議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石方施工合同 篇2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株洲大道一期路基土石方工程
工程地點: 株洲高新區天易公路K0+324~K2+220段左半幅 工程內容:招標檔案所規定的工程專案
資金來源:銀行貸款
二、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見招標檔案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9月21日
竣工日期:20xx年1月5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105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優良(達到省優質工程)
五、合同價款:
1、以設計圖紙及雙方所協議的附件5《株洲大道A、B標段路基土石方合同單價清單》為計價依據,具體工程量數量,按實際發生計量;
2、工程量清單中沒有的專案按專用條款計價原則辦理。
3、稅金支付按招標檔案要求。
六、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招標檔案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8、圖紙及設計變更
9、工程量清單及附表5《株洲大道A、B標段路基土石方合同單價清單》
10、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石方施工合同 篇3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現將武勝香江豪庭工程基礎土石方分項工程人工勞務承包給乙方,根據甲乙雙方多次共同協商,在平等一致的基礎上,本著雙方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本合同條款,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武勝香江豪庭
2 工程地點:武勝縣城祥升大道。
第二條:承包範圍:
發包方所提供的施工圖中所含武勝香江豪庭 車庫 工程基礎土石方分項工程基礎、電梯井、塔吊基礎、部分外運土石方、內轉土石方至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所含全部工作內容。
第三條:工期:
(一)開工日期: 年 月 日(根據甲方的工期要求)。
(二)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根據甲方的工期要求)。
第四條:工程價款:
1分部分項工程單價如下:
(1)獨立基礎:基礎土石方分項工程頁岩90.00元/m³(條形基礎、電梯井、塔吊基礎)、砂岩200元/m³(條形基礎、電梯井、塔吊基礎)。
(2)人工挖孔樁:土方90.00元/m3,頁岩140.00元/m3,板石(需要水鑽施工)280.00元/m3,土方中孤石按實際方量220.00元//m3。安全帽等)、夜間施工加班費、加餐費、場內材料轉運費及清除垃圾轉運費。同時涵蓋但不限於以下具體工作內容:
(1)人工開挖場內土方及建築垃圾。
(2)人工開鑿場內石方並滿足現行有關規範要求。
(3)平基土方、石方、建築垃圾等用人工裝鬥配合塔機吊裝轉運到甲方指定地點。
(4)場內排水工作。
(5)施工用腳手架的搭拆。
(6)完成該單項工序所需的各種裝置及工、用具等一切低值易耗品(如空壓機、鍬、撮箕、抽水泵、鈀鉤等)。
(7)完成該分項工序的安全責任及相應的安全勞保用品費用。
(8)四川省文明工地施工要求本單項工序應做的工作
3、零星簽證計時工60.00元/工日。
4、室內取土夯實、回填 元/ m³(含取土、運土、分層回填、夯實)。
5、算工程量。
第五條:施工技術要求:
(一)、基礎土石方工程由甲方施工員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並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證。
(二)、乙方代表必須指揮工人嚴格按施工圖、技術交底和施工規範嚴格施工。
(三)、每道工序必須按交底、施工、檢查、驗收幾步驟進行,上一道工序完成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六條:雙方責任及工作:
(二)、甲方工作:
1、為施工協調有關工作關係。
2、甲方施工員對工程進度,施工步驟進行安排,指導乙方施工,並對質量安全工作進行質量監督檢查。
(二)、乙方工作:
1、嚴格執行合同中對工程工期、質量安全的要求,服從施工員及現場管理人員的安排,嚴格按照施工圖、交底記要和國家現行施工規範進行施工。
2、加強對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紀守法,加強安全、防火、防盜意識。嚴格要求工人按照建築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做好自檢工作。
3、組織工人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不允許工人打架罵人,做到工完場清。
第七條:工程質量驗收
1、嚴格按照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評定標準進行驗收。
2、因乙方造成的質量問題而返工,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並承擔其材料及人工費,並接受罰款。如無法保證工程質量進度,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所完成的部分分項工程經驗收合格後按已完成金額的60%人工費(不加任何費用)結算給乙方,並清退出場。
第八條:人工費支付
本分項工程無進度款,待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第九條:安全責任:
在分項工程單價中10%作為安全設施費和管理費。另簽定安全責任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其他約定:
1、合同期內乙方藉故中途停工或退場,甲方有權拒付人工費,乙方所聘工人的工資由簽約人全權負責支付。並同時承擔給甲方該分項工程總造價15%的違約金,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賠付。
2、乙方所需機具、用具由乙方自行解決,在甲方借用的裝置在施工期間應對裝置進行維修保養。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或支付修理費。
3、嚴禁將所承包的分部分項工程分包給他人,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所完成的部分分項工程經驗收合格後按已完成量的60%人工費(不加任何費用)結算給乙方,並清退出場。
4、乙方如因工人素質低、技術差等原因達不到質量、工期及文明施工等要求,以及有違法亂紀行為等,造成所有損失由乙方簽約人全權負責。
5、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條件,如乙方人員損失甲方公物,應照價賠償。
6、由於乙方原因無故停工,每次處罰款20xx元以上。
第十一條 其它:
1、工程外包工人員管理辦法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應嚴格遵守執行。
2、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形成新的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3、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倆份,乙方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清尾款,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石方施工合同 篇4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乙方承建甲方大渡口區“ 廣場土石方工程”二次平基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稱: 廣場土石方工程
二、 施工地點:重慶市大渡口區 地塊
三、 承包範圍:
圖紙範圍(詳見附圖——20xx年中煤國際工程集團重慶設計研究院設計的 廣場平基土石方圖)內土石方平基至設計規定之標高,土石方挖方、爆破、渣場尋找、外運棄渣、臨時道路的修建、沖洗管道的接入(甲方提供介面)、排水溝及水池的修建、土石方施工所需辦理相關手續的辦理等一切完成該項工程所需要的工作。
四、 質量要求
4.1按設計給定的平基高程,完成面各標高極差必須控制在-100mm——+100mm以內;
4.2嚴格按照土石方施工規範、爆破施工規範施工;
4.3嚴格控制施工範圍,在距完成面標高1米範圍內的石方應採用非爆破方式進行施工,確保該工程的基礎完整性;
4.4渣土外運必須嚴格按照衛生城市要求採用相應處理措施,保證環
4.5控制施工噪音,嚴禁擾民,控制爆破,保證周邊建築及他人人身財產的安全;
4.6施工質量要求按相關的施工及驗收規範。
五、合同工期
工程工期從監理單位(或業主單位)的開工令所確定的時間算起,合同總工期為60日曆日。
六、合同價款
6.1工程暫定總造價:人民幣約貳佰萬元整,最終以實際結算為準;
6.2綜合單價按人民幣32.8/M3)綜合包乾使用,甲方不再增加任何費用;
6.3上述綜合單價是固定單價,該單價不分土石方及岩石堅硬程度、不分運距遠近、也不論是否存在棄渣和市政交通管制,即包含但不限於以下工作;含挖、場內轉運、外運棄渣運輸費(不論距離遠近)、爆破、棄渣費、回填、碾壓費、淤泥、雜草清除、廢氣構築物拆除、施工用臨時便道興建、施工機械費、大型機械進出場費、裝置進出場費、勞務費、質檢費、材料費、採管費、運輸費、安裝及拆卸費、保險費、管理費、稅費、利潤和施工措施費、安全文明施工費土石方施工所辦理相關手續費用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風險、責任和義務等全部完成該項工作所需要的 工作內容,只對可計量範圍的挖方量計量計價,其他任何工作均包含在挖訪之綜合單價內,不計量計價。由於該工作面範圍內有大量積水,甲方一次性補貼6000元人
6.4土石方工程量計算規則:土石方的工程量按實測算計量,施工前雙方確定實際狀況抄平計量並繪製現狀圖雙方予以確認,工程完工後乙方按可計量範圍實際挖方情況繪製竣工圖雙方予以確認,按雙方確認的現狀圖和竣工圖進行開挖工程量計算。
6.5竣工後的實際高程與設計高程的誤差必須控制在±100mm以內,否則視為不合格。
七、竣工驗收
工程全部完工後,由乙方書面申請竣工驗收,在乙方配合的前期下,甲方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竣工驗收。
八、付款方式
當工程全部完工並經驗收合格後1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暫定總價的50%;當工程全部結算完畢後1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至結算總價的80%,餘款20%驗收合格之日起半年期滿後15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九、雙方責任
9.1甲方責任
9.1.1甲方代表為:,負責施工階段的質量監督檢查及進度控制。
9.1.2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地下管線資料。
9.1.3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
9.1.4按合同約定及時辦清工程結算。
9.1.5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
9.1.6施工期間,工作時間內(北京時間7:00—20:00)內,如連續下雨超過8小時,工期順延(須乙方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確認)但甲方不承擔因下雨及其他原因造成停工、窩工等產生的一切費用。
9.2乙方責任
9.2.1乙方委派楊才輝作為本工程專案經理,負責工程專案管理。
9.2.2按施工圖及甲方有關要求組織施工,達到合同約定質量標準。凡質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9.2.3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的管理規定,並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9.2.4乙方必須按甲乙雙方確認的總工期組織施工,並接受甲方的檢查、督促。
9.2.5保證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做好對現場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消除事故隱患,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並且工期不予順延。甲方及監理有全對施工現場進行文明施工、安全檢查,如發現有不合格的必須立即整改,乙方接到通知後不執行或執行不徹底的,視同乙方為約,甲方有權處乙方每次20xx元的違約金。
9.2.6乙方嚴格按照國家現行標準、規範和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以及本合同要求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確保工程質量。
9.2.7完工後,乙方必須書面報請甲方竣工驗收。
9.2.8工程施工中及時形成完整、準確、真實的工程技術資料,一式叄份,竣工驗收後提交給甲方。
9.2.9因非甲方造成的停工,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9.2.10乙方有義務承擔甲方委託的與該工程有關的任務,並且合同工期不予追加,合同單價也不變。
9.2.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不明管線等,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後果自負。
9.2.12施工現場涉及的施工用水、用電、臨時設施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違約責任
10.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內容如期完成本工程,如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或解除合同,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在已經完成的工程結算款和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交)。 10.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在紅線範圍內平基至規定標高,如標高達不到要求,乙方應在10天內返工直至達到合格,否則甲方將代為處理,其費用從乙方工程結算款中扣除,並處代為處理費用同等金額的違約金。
10.3乙方違背9.2.3、9.2.5條規定,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10.4乙方必須在第五條規定工期內完成本工程,否則每延期一天,乙方將承擔工程總價5‰的違約金。
10.5乙方違背9.2.8條,在工程驗收後15天內未向甲方移交所有工程技術檔案資料,每日承擔工程暫定總造價3‰的違約金。
10.6乙方擅自停工10天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另行委託施工單位,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15%的違約金和由此造成的損失。
10.7若乙方不按9.2.6條款執行(或前一道工序未經驗收合格就進入下道工序施工),視同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處乙方違約金:第一次處違約金5000元;第二次處違約金10000元;第三次處違約金20xx0元;三次以上甲方有權終至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0.8甲方違背9.1.6條未按時支付工程費用,則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10.9如乙方違約,經甲方通知後仍不糾正或遲延履行達10日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處乙方違約金伍萬元。
十一、糾紛處理
本建設工程發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大渡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訴訟判決。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2.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即生效,甲方執陸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尾款付清後自動失效。
12.3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合同人:
發包人:法定代表人:聯絡人:開戶行:帳號:聯絡電話: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聯絡人: 開戶行: 帳號: 聯絡電話:
年月日:
土石方施工合同 篇5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任務的全面完成,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 工程名稱:神榆公路改造
(二) 工程地點:神木縣西溝第一加油站5公路處
(三) 工程範圍: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將土石方爆破作業後,運抵指定地點。
(四) 工程造價:經雙方確定本合同綜合單價為______全部工程造價暫定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期限
根據雙方協商工程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若發生了不可預見或不可抗力時,工期順延。
第三條 工程質量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及資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驗收時,應按圖紙和驗收標準執行。
第四條 工程價款結算
(一) 工程價款結算與支付辦法:
每月結算一次,按工程量的80%給與支付,剩餘20%在工程驗收後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甲方派代表在工地進行技術、質量監督、檢查、辦理有關施工簽證、驗收手續等,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2、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機械,運輸車輛誤工或停工,甲方應順延工期。
3、工程變更:甲方應於三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簽訂補充合同或另外辦理施工簽證。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4、工程竣工後,甲方應組織專門人員在______日內進行驗收。
5、不按合同規定預付或結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規定的預付或結算工程款外,還應按逾期天數,以每天按逾期款項的0.015元支付利息。
(二) 乙方責任
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地質勘查資料編制施工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後施工。
2、乙方應按照編制的施工方案嚴格組織施工。
3、乙方應制定安全措施,加強對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如發生事故應由乙方負擔。
4、乙方應合理組織施工和機械車輛調配,保證工程按期完成。
5、乙方應服從甲方工地代表的統一指揮。
第六條 合同糾紛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從以下兩種方式種選擇其中一種(在所選項下打√,如選擇仲裁方式,請註明具體仲裁委員會)。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第七條 附則
(一)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自行無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議定附加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本合同正本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應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有關部門簽證備案。
第八條 安全責任
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施工規範進行施工,嚴格遵守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作業中,所遇任何與工程相關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相關賠償責任,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第九條 附加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石方施工合同 篇6甲方:
乙方:
依據《合同法》、《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意見一致,達成共識,訂立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範圍、規模:
二、工作內容:
1.乙方按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的灰線範圍及指定深度進行開挖,並負責修邊檢底和將所挖土石方運出場外(棄土由乙方自行解決)。
2.此工程為包工包料。工程所需機械裝置、油料均由乙方自備、承擔。
3.乙方負責修邊檢底應達到甲方或設計要求的深度和寬度。甲方不另支付費用。
4.施工過程要減少對周圍環境道路的影響,從車上掉下來的土石方造成的路面汙染由乙方負責處理。如有出現因汙染道路造成的罰款全部由乙方負責。
三、合同工期:
1.經雙方協商確定,工期為 日曆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情形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工作,工期相應順延。停工期間乙方應合理安排現場的人員、機械、裝置,甲方不承擔因停工對乙方產生的一切損失。
四、工程價格及支付方式:
1.土方挖運綜合單價(開挖、外運等)為 元/立方米(天然實方計算,暫定 立方米);石方挖運綜合單價(開鑿、破碎、切割、外運等)為 元
2.場內若需要回填,應按甲方指定回填,不計回填費用。
3.上述綜合單價為包乾價,本價格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內容:
(1)土石方開挖所使用的全部人工、材料、機械、油料;
(2)土石方運輸過程中所採取的密閉措施,因現場條件限制須要修建的臨時道路及必要的措施(沉沙井及沖洗設施)等;
(3)傾倒時渣場的費用;
(4)運渣車上路時與環衛、交通、城管等相關部分協調的費用;
(5)管理費;
(6)利潤;
(7)安全文明施工費;
(8)稅金;
(9)各種保險費用;
(10)主管部門收取的費用或因市場因素髮生的各種漲價及一切場內場外安全文明施工等費用。
4.上述綜合單價為固定價格,不隨施工時間、次數、施工分層分段、所遇到土石方的類別、施工深度、施工天氣、道路狀況等任何因素而改變。
5.土石方工程量的確認:現場正式開挖前,甲方、乙方共同對現場地形標高進行測量、簽證,雙方簽字後儲存基礎資料;工程開挖結束,經甲方、乙方驗收合格後,共同對現場地形標高進行測量、簽證,計算出總挖運土方和石方工程量,進行簽證確認,最終確認的資料為該工程總價結算的依據。
6.支付方式:乙方完成工程驗收合格並辦清結算雙方簽字生效後20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50%,20xx年春節前支付結算總價的5%~20%,待甲方主體工程完工後60內,甲方以支票方式結清工程款。
7.工程款支付前,須提供正規建安發票,否則,甲方可暫時拒絕支付,由此引起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質量要求:
乙方保證工程質量達到驗收標準要求,乙方不聽從甲方現場代表指揮,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未按要求到位的邊角處等的返工費用或超挖回填的返工費用,按未到位或超挖工程量1立方米扣已完工程量100立方米的比例在結算時扣減。
六、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辦理好本專案開工所需的部分手續,施工期間所用水電費由甲方負責,水電錶接至施工圍牆,表後的管線全部由乙方自行安裝佈置,排汙管由甲方提供管子 ,乙方組織安裝並負責維護(其於由乙方自行協調多方關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進行技術、質量監督、檢查、辦理有關施工簽證,驗收手續等。
(3)工程變更: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執行,如須要可簽訂補充合同或另外辦理施工簽證。
(4)工程竣工後,甲方應組織相關人員在乙方完工並申報後7日內進行驗收。
2.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制定相應安全措施,加強對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如在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經濟損失,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除非發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甲方造成的原因之外,乙方不能隨意推遲工期,更不能隨意解除合同,否則後果自負。
(3)乙方應負責土石方挖運和石方開鑿外運的全部機械裝置併合理組織施工和機械車輛調配,保證工程按期完成。
((4)乙方應服從甲方代表統一指揮,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工作,並嚴格控制場地內的開挖設計深度和寬度,砂岩部份必須保證基底不得小於軸線外800mm。
(5)負責協調周邊關係,外部因素造成的一切問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施工單位在施工作業時應嚴格管理,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如在施工過程中(不論是在施工場地內還是運輸途中)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施工單位負全部責任。
(7)棄土場由乙方負責協調處理,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工程內容完成,扣減工程價款的5%。如乙方單方不能履行,中途退場按實際完成部分的60%結算。
2.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應及時補救,直到合格為止,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造成工期延誤及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若乙方不聽從甲方現場代表指揮,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按本合同第五條執行。
3.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內容,每逾期1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工程合
4.甲方有權在工程結算時,扣除因乙方原因所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違約金。
5.乙方在合同簽訂後5天內進場並開工,如延時進場開工,每延遲1天扣罰金為本工程合同總價的千分之一。
八、獎勵:
1.乙方在合同約定完工時間內,安全且保質保量完成本工程,甲方獎勵乙方15萬元。
2.乙方在本條第一款的基礎上,每提前一天甲方獎勵乙方2萬元人民幣,本項最高獎勵15萬元。
九、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引起的糾紛自行協商解決未果,訴訟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其他:
1.此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立即生效,雙方不得違反。
2.此合同一試 伍 份,甲方執 肆 份,乙方執 壹 份,結清款項後本協議自動失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土石方施工合同 篇7甲方:
乙方:
一、工程名稱:廣州市亞運城D地塊土方工程
二、工程地點:廣州番禺區亞運城
三、工作內容:平基放線,勞動力及技術裝備的組織,土石方的爆破及開挖,地表清障,土石方的場內調配及外運、棄渣,以及周邊建築物、居民的安全防護設施,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周邊政府單位包括環衛、城建、公安、交通、建委、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及周邊企(事)業單位為保證工程質量、進度而作的協調等工作。
四、工程範圍: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在現場指定區域內進行施工,餘土外運至渣場。
五、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3月1日;竣工日期:20xx年1月10日。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310天。
六、合同價款:
本合同採用單價包乾合同,即乙方完成合同約定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內容和工作內容所需要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含機械裝置等的進、出場費)、管理費、保險費、利潤、稅金以及環衛出渣費、工程周邊社會關係協調等全部費用組成,其單價為:
1、場內回填部分,按20元/m3(運距2公里內);
2、餘土外運部分,按48元/m3
3、場內回填工程量約為11萬立方,土石方外運工程量約為33萬立方米,合同金額暫定 1804萬元。
七、工程結算:
工程完成5000m3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成工程量80%,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廣州亞運城D地塊土方工程 1
八、工程質量及技術要求:
本工程嚴格按照國家現行《土石方爆破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建築工程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建築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等進行施工和驗收。同時,本合同約定:
1、土石方工程施工完成後的驗收標高與設計標高的誤差不大於±10cm,垂直面無偏坡。
2、進場施工前,必須提前7天向甲方分別提交:土石方調配及外運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質量進度保證措施。
3、場內填築部分必須分層碾壓密實,並優先選擇頁岩以內土石方回填,且在頁岩以內土石方有剩的情況下,不得選用砂岩回填。
4、建築物及其基礎外邊線 6m以外範圍內,回填土石方必須分層碾壓,密實度不得小於90%。
5、竣工資料為壹式伍套。
九、安全施工:
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施工規範進行施工,採取嚴格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作業中,所遇任何與工程相關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不含地下市政設施)。
十、違約責任:
1、本合同工程不允許分包,若甲方核實乙方有分包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日內必須無條件退場,並承擔該工程總工作量20%的違約金。
2、若乙方延誤工期,甲方按1000元 /天扣罰乙方工程款。
十一、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合格交驗結清尾款後自然失效。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發包單位: 承包單位: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土石方施工合同 篇8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統一將“安置房專案”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委託乙方施工,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保質高效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專案”工程。
1.2、 工程地點:福建省福州市
1.3、 工程性質:總建築面積約160000 m2 (其中地下室建築面積約30000m2,地上建築面積130000 m2),挖土深度約為5~6m。根據岩土工程勘察報告,開挖區土方主要由雜填土、淤泥組成。
1.4、 承包範圍:土石方(含淤泥)開挖機外運。
1.5、 承包單價:按開挖工程量 **元/m3包乾(不因施工期間市場人工費變化、機械臺班費變化、土質變化、開挖方法變化等原因而調整價格)。若應甲方要求不需要外運的土方(或砂)單價扣減**元/m3。
二:承包內容及結算方式
2.1、承包方式:採用包工包機械保運輸車輛的方式承包施工,乙方自備末級箱,水管,夜間照明燈具等。
2.2、承包內容:包含排水溝土方開挖、地下室土方開挖、基坑土方機械開挖、人工開挖、承臺與地樑磚胎模邊土方回填(已綜合在承包單價中,不另計算費用)、工程樁與水泥攪拌樁施工產生的浮漿硬化後開挖、冠樑施工時H型鋼之間的土方開挖、土方外運,土方消納、繳納渣土受納費和夜間施工費,冠樑、管樁與灌注樁、降水井的保護,基坑底集水坑、基坑底及基坑周邊排水溝開挖,基坑內運輸道路與坡道鋪設(含必要時鋪設鋼板),挖掘機階梯施工平臺鋪設,車輛出廠洗車,市政道路汙染清洗,場外公關協調,車輛運輸安全保險及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及相關罰款等,施工進度、質量、安全風險,颱風、雨天、酷暑季節施工增加費,現場管理費用,財務成本等工作內容。
2.3、零星點工結算:按*元/天計算人工費,數量按實簽證。甲方需要使用乙方機械時,租賃單價按如下價格計算,其中PC60挖掘機——元/小時;PC200 挖掘機——元/小時;PC350挖掘機——元 /小時;ZL50剷車——元/小時,以上費用當月進行結算,過期不補。結算時需提供計算書、經現場施工員、材料員、安全員、技術負責人、商務經理簽字並經專案經理確認後的簽證單。
三、工程款支付及結算
3.1、工程量計算:
(1)地下室底板墊層底以上工程量按設計施工圖紙,結合原始土面標高以體積計算,放坡部分工程量依據圖紙並結合現場實際開挖情況綜合確定,但不超過圖紙計算工程量(工作面不計算工程量);
(2)承臺、基礎樑按圖紙尺寸再加磚胎模體積計算(工作面和放坡不計算工程量);
(3)以下土方工程量不予計算:排水溝土方(已綜合在承包單價中,不另計算費用)、
土方的鬆散體積、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土方超挖部分;
3.2、進度款按當月完成量價款的80%支付,餘下20%作為安全生產、質量、文明施工的保證金。在施工完成至+0.00結構頂板面後30天內,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進度款的95%給乙方。在主體結構封頂後3個月內且結算按甲方公司內部稽核程式審批後,付清餘款。
3.3、甲方將所有工人工資以轉賬形式轉入雙方約定的勞務公司賬戶,勞務公司所收取的管理費等一切費用已由乙方承擔。
四、施工質量
4.1、嚴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術操作規程》和《“安置房專案”工程土方開挖方案》的要求施工。
4.2、基地的平面位置、地面尺寸、邊坡坡度、標高等應符合設計圖紙要求,嚴禁超挖,開挖偏差應控制在施工規範允許範圍內。
4.3、必須做好管樁、灌注樁、降水井的保護工作,且必須確保其垂直度不發生傾斜與勾斷樁身,如因乙方責任造成破壞,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4.4、雨季與颱風期間施工應加強檢查邊坡穩定,發現異常,必須立即通知工地管理人員,以免造成嚴重後果,同時不得在大雨天開挖施工,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儘量避開雨季開挖施工。
4.5、若發現地下水或預埋管道、電纜線等,必須立即通知工地管理人員,以免造成嚴重後果。
4.6、開挖時,必須呈階梯形分層開挖(階梯平臺寬度必須大於10米),邊挖邊退。如遇流塑性淤泥,必須鋪設鋼板。
4.7、若因乙方不按照甲方規定要求施工造成施工周圍房屋下沉、開裂及土方滑坡、溜土、塌方等,乙方應無條件負責清理、修復,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五、工期要求
5.1、總工期: 60 日曆天
5.2、工期順延約定:
5.2.1、若因甲方提供設計變更給乙方的提前時間少於1天,且影響工期,經甲方確認後工期順延。否則,不予順延。
5.2.2、若因連續下雨超過4小時而影響工期,經甲方確認後工期順延。否則,不予順延。
六、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乙方必須閆哥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規,遵守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嚴格執行《福州市建築垃圾和工程渣土處置管理辦法》(福州市任命政府令第37號)有關規定。確保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或被有關部門處罰的,其經濟和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責任。
2、一切服從現場管理人員指揮,不得任意盲目生產,若不安操作規程作業,導致事故發生,其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
3、應保護施工現場的各類防護設施,不得私自亂拆亂搭,如發現每處處罰300元,如施工需要須向專案部彙報後再實施。
七、甲方職責
7.1、甲方應與施工前向乙方提供地下室施工圖紙一套並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監督乙方按照施工方案或單項作業計劃進行施工。
7.2、甲方應根據工程特點與有關規定指定技術方案安全保證措施,以保證工人的施工安全。
7.3、甲方提供水源、電源。
7.4、若乙方需要,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一間工人宿舍,乙方須支付300 元/月·間的費用。
八、乙方職責
8.1、乙方負責提供建築垃圾準運資格證明及建築垃圾運輸卡辦理,若乙方不具備以上資質導致甲方遭受處罰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8.2、乙方運輸渣土的車輛離開施工場地前應當自行沖洗車輛,確保淨車出廠,如發現沒有清理乾淨,沒發現一次罰100元。
8.3、乙方運輸渣土的車輛應當定期清潔保養,保持車況完好,符合建築垃圾運輸要求,不得使用陳舊破損的運輸車輛。運輸車輛應當適量裝載,隨車攜帶建築垃圾運輸卡,並按指定的時間、路線行駛,運輸途中不得洩漏遺散。車輛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散建築垃圾,造成路面汙染導致甲方受處罰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8.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現場堆土。
8.5、乙方應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6、乙方應嚴格按有關規範要求施工,對原施工的樁進行標誌並做好保護,因乙方原因造成斷樁或樁傾斜等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整改並承擔一切費用。
九、乙方應遵守的主要規章制度及違規處罰
9.1、乙方進場的施工工作人員身體應健康強壯、素質高、不得出現各種疑難病症病人和傳染病人,以及犯罪人員,否則立即清出工地。
9.2、嚴禁包庇窩藏各類犯法犯罪分子,如違反本規定的班組組長承擔主要責任。不準集眾用各種形式進行賭博、打架鬥毆,在本工地如發生打架鬥毆應及時制止並報專案經理部處理,情節嚴重者交送公安部門處理;乙方施工人員若在工地賭博及鬥毆,每次處罰3000元,從乙方進度款直接扣除,參與人員無條件退場。
9.3、不得使用電爐、電炒鍋、電飯煲、電熱棒等大功率電器、煤油爐、液化氣,否則發現沒收,並每次處罰200元,從乙方進度款直接扣除。
9.4、乙方工人進場應持進城勞務證、身份證、計劃生育證、當地派出所暫住證、職業資格證、並持證上崗。工人進場應上交一寸相片二張,身份證影印件二份。
9.5、乙方應組織工人做好安全活動及安全教育,並向甲方提供每次活動的內業資料,無提供資料者每次罰款100-200元。
9.6、乙方工人不得帶家屬和小孩進入工地,否則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
9.7、乙方不得穿“三鞋”、打赤腳或使用童工上班,正確佩戴好安全帽,否則每次罰款50元,由乙方進度款中扣除。
9.8、密切配合好兄弟班組的施工,以免耽誤工期。
9.9、不能隨意拆除或挪動工地安全防護措施,否則將給予嚴厲的經濟處罰並追究責任。
十、履約擔保與違約責任:
10.1、履約擔保:乙方支付合同履約保證金—萬元,交至甲方指定賬戶(開戶行:…),甲方出具收據,待地下室底板完成後7天內憑收據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10.2、違約責任:
10.2.1、如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並按已完成工程量50%結算並罰沒履約保證金。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的退場通知單後3天內付清所屬人員的勞務工資並無條件退場,否則每拖延一天罰款壹萬元:
(1)、擅自停工超過2天啊(含2天);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勞動機率且屢教不改的;
(3)、違反操作規程,屢教不改的;
(4)、施工過程中,連續3次綜合考評達不到甲方對進度、質量、安全生產要求的;
(5)、因技術力量、機械裝置或勞動力不足導致進度嚴重滯後;
(6)、因乙方原因中途發生較大的質量安全事故;
(7)、多次不服從甲方管理人員合理指揮與調配的;
(8)、乙方現場帶班人員未經請假連續2天不在工地,或把該分項工程再次進行轉包的;
(9)、違反法律、法規和治安管理條例的。
10.2.2、總施工工期每拖延一天,按每天50000元處罰。
10.2.3、未經甲方同意並簽字確認,乙方不得私自超挖基底土方,否則,超挖部分必須採用砂回填,其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按每次1000元罰款。
10.2.4、若乙方未嚴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術操作規程》和《“安置房專案”工程土方開挖方案》的要求施工,造成出現安全事故,甲方將按土方工程總造價的20%處罰乙方。 10.2.5、若因土體擠壓或機械碰撞對管樁與灌注樁、降水井等造成其垂直度發生傾斜與斷樁,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所有處理費用,並按每次1000元罰款。
10.2.6、若乙方在雨季與颱風期間施工為加強檢查邊坡穩定,或發現異常,未立即通知工地管理人員,並造成嚴重後果的,乙方承擔連帶責任,並按每次5000元罰款。
10.2.7、若乙方發現地下水或預埋管道、電纜線等,未立即通知工地管理人員,並造成嚴重後果的,乙方承擔連帶責任,並按每次3000元罰款。
十一、爭議解決:
凡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向合同簽訂地人名法院起訴,本合同關於爭議的解決方式的約定具有最高效力,雙方以後發生的補充合同、會議紀要、往來罕見、發料單、結算單等涉及到爭議解決方式的,均不得對抗此約定。
十二、乙方確認通訊聯絡地址和聯絡電話如下:聯絡人:///電話:---------- 地址:福州市-----。上述聯絡地址如有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所有往來罕見根據上述聯絡地址寄出後三日即視為送達乙方。
十三、其他:
13.1、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後立即生效,至合同約定內容全部履行完畢自動失效。
13.2、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執一份。
13.3、合同福建:乙方身份證影印件(加蓋手印)。
13.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作為本合同的補充。
甲方:委託代理人: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土石方施工合同 篇9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任務的全面完成,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規模雞場糞便集中收集加工有機肥專案(浙江千島湖生態養殖場有機肥廠)平基土石方工程。
二、工程地點:莊口村下塢有機肥廠。
三、工程承包範圍:按甲方提供的施工開挖圖或現場指定標註區域內石方爆破,並運至渣場。本合同土石方工程量約為土方####m3、石方###m3。
四、工程單價:經雙方共同確定,本合同單價為土方##元/方、石方##元/方。
五、工程總造價:全部工程總造價暫定為人民幣###萬元(大寫陸萬陸仟元整),實際工程總造價以竣工結算為準。
六、合同工期:根據雙方協商,工程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若發生了不可預見或不可抗力時,工期順延。
七、工程質量及技術要求: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及資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驗收時,應按圖紙和驗收標準執行。
八、工程價款結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按下列方式辦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暫定數量,待甲乙雙方共同校定後作為最終結算的依據。如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說明書與實際不符,按實際簽證結算。
(二)工程價款結算與撥付辦法:工程開工前一天預付工程款的10% 即####元,開工5天后再付款40%即####元,其餘款項在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因甲方提供施工圖紙、地質勘察資料不詳、不及時或與實不符,除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償付給乙方由此造成的誤工或停工的實際損失。
2、甲方派人在工地進行技術、質量監督、檢查、辦理有關施工簽證、驗收手續等,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3、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機械、運輸車輛誤工或停工,甲方應負責機械停置臺班費及相應的實際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4、工程竣工後,甲方應組織專門人員在3日內進行驗收。
5、不按合同規定預付或結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規定的預付或結算工程款外,還應按逾期天數,以每天按逾期款項的千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地質勘查資料編制施工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後施工。
2、乙方應按照編制的施工方案嚴格組織施工。
3、乙方應制定安全措施,加強對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如發生事故應由責任方負擔。
4、乙方應合理組織施工和機械車輛調配,保證工程按期完成。
十、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章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土石方施工合同 篇10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甲方決定將 地塊平基土石方工程發包給乙方,由乙方組織機械裝置及人員進場施工,具體條款如下:
一、工程承包範圍及內容:該地塊平基土石方預計 m?(以 為準),不分巖質及土方類別,執行綜合價。乙方負責爆破、土石方外運至甲方指定棄渣位置(運距m內,超過 m,則由甲方另補價差 元/㎞)、場地平整(±誤差300㎜)。
二、工期及質量:工期從 日計算,須在 年 月 日內完成承包範圍的所有工程量。質量為合格。
三、工程承包價款及撥付:綜合價 元/m?,預計總造價 萬元。首付款為預計總造價的 %(即 萬元),在乙方機械裝置進場 內支付。第二次付款為預計總造價的%(即 萬元),在乙方機械裝置進場 內支付。付款均以銀行支票轉帳。
四、工程進度款及支付:進度款根據乙方當月實際施工產值的 %支付,乙方需 月 日向甲方呈報當月施工進度,經甲方稽核後並於 月 日內支付進度款。
五、工程竣工及尾款支付:工程完工後,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日內組織驗收,否則視為甲方已認同乙方所承包工程已竣工,書面通知之日即為竣工日。工程竣工 日內辦完竣工結算並付清工程尾款。
六、甲方責任及義務:
1、提供施工場地及周邊地下管網資料、古樹、古蹟或文物需保護資料,如發生並承擔保護(遷移)費用。
2、提供平基高程及平基水準控制點和平基邊線,並現場交點(線)。
3、現場代表: 職責與許可權: 聯絡方式:
七、乙方責任及義務:
1、負責搞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組織施工力量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保質、保量完成施工任務。
2、按照合同約定,每月按時向甲方呈報當月施工進度,並配合甲方搞好後續工作。
3、施工過程中,如發現地質異常,應立即報告甲方,以求得到妥善處理,不留後患。
4、如發生合同承包範圍以外的工作內容,應即時與甲方聯絡,辦理簽證手續。
5、現場代表: 職責與許可權: 聯絡方式:
八、違約與處罰:本合同一式份,經甲乙雙方代表(法人)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即產生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共同遵守。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施工任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並處損失數額%(每天)的罰款。如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工程款(含進度款),乙方有權停止施工,由甲方全額承擔乙方停工期間的一切損失,並處違約數額%(每天)的罰款;如甲方不能在合同約定期限內配合辦完工程竣工結算,可視為甲方認同乙方所呈報的工程竣工結算金額,並以約定之日計算違約金。
九、其他: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石方施工合同 篇11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任務的全面完成,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 工程名稱: 土石方工程
(二) 工程地點: 重慶榮昌板橋工業園區
(三) 工程範圍: 土石方開挖及運輸
(四) 土石方工程量約為萬立方米。
(五) 工程總造價:經雙方確定本合同綜合單價為元/m³全部工程造價暫定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按現場實際收方結算為準)。
第二條 工程期限
根據雙方協商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完工。(若發生了不可預見或者不可抗力時,工期順延。)
第三條 工程質量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及資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驗收時,應按圖紙和驗收標準執行。
第四條 工程價款結算
(一) 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按下列方式辦理: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暫定數量,待甲乙雙方共同校定後為最終結算的依據。如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說明書與實際不符,按實際收方結算。
(二)工程價款結算與撥付辦法:
1、工程價款結算按現場實際收方結算;
2、工程完工, 甲方組織竣工驗收合格後,七日內一次性全部付清工程款。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因甲方提供施工圖紙、地址勘察資料及地下隱蔽設施(包括水、電、煤氣管道等地下管網設施等)不詳、不及時或與實不符,除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誤工或停工的實際損失: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進行技術、質量監督、檢查、辦理有關施工簽證、驗收手續等,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3、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機械,運輸車輛誤工或停工,甲方應負責機械停置臺班費及相應的實際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4、工程變更:甲方應於三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簽訂補充合同或另外辦理施工簽證。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5、工程竣工後,甲方應組織專門人員在3日內進行驗收。
6、不按合同規定預付或結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規定的預付或結算工程款外,還應按逾期天數,以每天按逾期款的千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地址勘查資料編制施工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後施工。
2、乙方應按照編制的施工方案嚴格組織施工
3、乙方應制定安全措施,加強對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如發生事故應由責任方負擔。
4、乙方應合理組織施工和機械車輛調配,保證工期按期完成。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獎給乙方
5、乙方應服從甲方工地代表的統一指揮。
第六條 合同糾紛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從以下兩種方式中選擇其中一種(在所選項下打“√”,如選擇仲裁方式,請註明具體仲裁委員會)。
1、提交仲裁委員會(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
第七條 附則
(一)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自行無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議定附加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 本合同正本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應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有關部門簽證備案。
第八條 附加條款
1、該工程土石方單價為綜合價,包乾每立方 元(此單價不含稅票)。無能任何原因此綜合價不作調整。
2、該工程綜合價含各種費用,甲方不另支付任何費用 。
3、該工程土石方渣場由乙方自行負責。
4、如乙方原因連續停工超過5天,乙方應無條件撤場,甲方不與結算。
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土石方施工合同 篇12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貴安新區思丫村群升第52塊地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專案承包給乙方,責、權、利分清,就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一. 工程名稱:貴安新區思丫村群升第52塊地工程土石方平基運輸專案
二. 工程地點:思丫村牛落洞
三. 工程內容:乙方負責土石方開挖、爆破、回填、運送到甲方指倒料場、倒料場清理碾壓、沿線道路清掃等工作。
四. 工程量計算:以甲乙雙方測量員實際測量為準
五. 工程工期:20_.7.15-20_.11.15
六.結算方式:以現場實際方量,共計120萬方,石方按50元/方計算,土方25元/方計算。乙方進場一週後,甲方支付20萬元;乙方進場完工後,甲方支付50%;工程完工八個月後,甲方結清全部費用,甲乙雙方互不拖欠。
七.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派專人到施工現場進行質量進度監督,掌握高程,指定乙方開挖及回填的深度。
2. 工程開工後,甲方單方面要求乙方退場,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 因自然災害無法施工或由甲方趕工造成的事故的,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 乙方責任:
1. 工程開工後,乙方中途退場,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 工程施工 中,因乙方施工不當,違規操作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和所有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八、本工程所產生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石方施工合同 篇13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土方承包條例原則,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優勢互補的原則,達成湛園養殖農業生態景區土方施工協議,具體事宜如下:
一、 工程專案:
二、 工程地址:
三、 工程內容:挖、運、填,土方量暫定為250萬方。
四、 合同價格:土方施工價格每立方 元,石方每立方 元,一公里內(挖、運、填),一公里外每立方另增1元。
五、 開工時間:施工工期暫定為 年,從20xx年 月日至今 年 月 日止,接到甲方進場通知書日內按時進場。
六、 計算方法:根據甲方的測量標準為計算方法,每塊地以測量為準,實做實收,包乾制。乙方施工程序中,除土方外,如挖、堆土機時,人工用時等,按臺班和用時計算。
七、 計算方式: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每10天以甲方簽字的數量為準結算 %付給乙方,以後如此類推,工程竣工結賬95%,餘款5%一月內付清。
八、 甲方責任
(1) 甲方現場代表進行使甲方權利,負責與乙方施工現場協調和溝通,保證工期正常運轉。
(2) 甲方代表負責當地政府、村、地方的協調工作,如造成停工、誤工造成的其它損失,由甲方承擔每臺車的臺班費1000元和施工人員的誤工費100元/天等經濟損失。除特殊原因及不可抗拒因素(如天災、火災、自然滑坡、國家檔案保護等除外)。
(3) 甲方保證提供地質資質及圖紙和相關手續,保證乙方正常執行,以免停工。
(4) 甲方應在現場提供施工人員的住宿和車輛安全和人員的安全,如當地閒置人員等鬧事,應及時到位協調,妥善處理,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5) 如甲方未按工程量付款和超期一週付款,乙方應收取實際發生的工程量額度與銀行同期貸款2倍的利息。如未付款可立即停工,停工時甲方付乙方誤工費機械費每臺1000元,人工費每天100元。
九、 乙方責任
(1) 乙方進場後,要聽從甲方負責人安排和指揮,隨時聽從調配,在施工中,一定要保質保量保工期,出色完成任務。
(2) 工程竣工後,一定要完成工程的驗收資料,保證甲方的工程驗收和結算手續。
(3) 乙方在施工過程,應服從甲方人員的合理指揮,保證施工安全,如出現事故等原因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4) 乙方施工,由甲方先付工程機械用油款、生活費,後按實做的工程量,結算工程款80%,機械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5) 如乙方機械損壞及無證駕駛人員造成的停工、誤工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誤工費每天1000元計算。
十、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特別約定
如乙方到開工時間未能開工和甲方到應付時未能付款,雙方應按各自責任承擔違約責任,每天按1000元,進行責任補償,以此類推。
十一、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共同遵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
委託人(簽字): 委託人(簽字):
公司蓋章; 公司蓋章;
土石方施工合同 篇14發包方: (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工程所在地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簽約各方都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合作宗旨,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承包施工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專案土石方工程
2、工程地點:
3、建設規模:框剪結構,十八層,建築面積約78400㎡
二、承包範圍
1、場內機械挖土方,將甲方劃定的座標點,軸線範圍內的土方挖運至場外或甲方指定地方、機械移動,機械對基坑底邊、邊坡及底面修整,使基坑標高達到甲方要求,以及按《湖北省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統一基價表》中規定的工作內容和武漢市文明施工的規定,做到作業面整潔乾淨,不含地樑、承臺等部位的精度挖運。
2、自卸車場內轉運土方,專用機械配合土方堆放。
3、土方外運的部分,無論運距,土方出圍牆外乙方自行解決;需運回回填的土方土源乙方自行解決。
4、如挖土過程中發現地下障礙物乙方自行解決。
5、工完場清,清理施工現場及場內道路餘土,清理、清掃市政道路灑土。
6、甲方、乙方、監理共同對現場開挖前自然地面標高和開挖後坑底標高進行布方格網,實測實量,各方在實測方格網圖(表)上簽字,作為工程完工後結算時的依據;
7、開挖面範圍內的土方開挖、運輸、倒土及車輛進出現場的清洗、防塵、土方運輸道路的形成及修整全部由乙方自行解決。
三、工期要求
1、工期暫定每棟4天,自20xx年7月24日開始施工;為了確保工期,乙方必須投入相應數量的挖掘機、大型自卸車、推土機等機械,確保晴天挖運土方800方以上。
2、乙方自行協調環保、城管等執法部門及其他各類社會關係,並承擔一切費用,確保工地正常施工,如因外圍環境關係造成施工困難,工期延誤達3天,甲方有權安排其他施工力量進行施工,無須徵得乙方同意和認可,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引起的一切責任及損失,已完工程量按 %結算。
3、雨天辦理工期簽證,工期順延。
四、施工質量
乙方確保按甲方標定的標高、底面尺寸施工,否則無條件返工和整修並自行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五、合同價款及工程量確認
1、土方承包施工綜合單價:場內挖、轉、運、堆放(回填)共元整/立方米,挖、外運、場外卸土(或運回回填)共 25 元整/立方米。
2、此單價除坑底排水、抽水、夜間照明、洗車臺,沉澱池,排汙外,包括但不僅限於人工費(含清洗車輛、道路)、機械費、管理費、利潤、將土方挖運倒土等全過程的費用及地方性的不可預見的一切費用。乙方不得以市場物價上漲、貨幣價格浮動、生活費用提高等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費用或提高價格。
3、當甲方另有施工需要使用機械時,乙方必須為甲方提供所需機械,使用機械按計時臺班辦理簽證,大中型反剷挖機/小時,小反剷挖機/小時。
4、土方體積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實度體積計算,土方天然密實度體積與虛方體積比值為1:1.3(按《湖北省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統一基價表》確定的土方鬆散係數)。
5、當出現從一棟樓挖土方回填另一棟樓土方的情況時,只計算挖土方量,不計算土方回填量,當挖土方量不足回填,需額外運土回填的部分按鬆散係數折算成實方計量,其他類似情況按此原則類推。
六、結算及付款
1、從施工之日起,30天申報完成工程量,三天內協商核定完成工程量,二天內,甲方按核定工程量總價的 60 %支付進度款;
2、工程完工,經各方驗收合格並在竣工圖上簽字後,十天內辦理完工程結算,五天內工程款付至 20 %,餘款十個月內按比例付清。
3、稅金按結算總價的4.09%,由甲方在每次結算工程款時代扣代繳,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安全生產
乙方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行業安全規範和交通法規的宣傳教育,必須做到警鐘常鳴,如果發生意外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民事、經濟責任。
八、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電到施工現場;
2、給乙方提供所需的施工場地;
3、對所提供的地質勘查報告、基礎設計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4、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工程款;
5、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及經濟損失,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6、工程驗收合格後三日內及時配合分包方測量計算工程量及結算稽核工作;
7、乙方在辦理渣土證時甲方需提供相應的資料,及時配合辦理手續。
九、乙方責任
1、乙方自行負責城管、交管及渣土辦理的有關手續和協調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2、施工人員及機械裝置及時到位,保證工期按時完成;
3、服從甲方指揮管理,確保工地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及經濟損失,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為確保基坑開挖安全,在施工期間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發現險情及時向甲方反應實際情況,甲方及時進行方案調整及設計變更;
5、負責完成本分部工程的基坑土方開挖及外運的工作;
6、在施工期間,乙方施工現場委派一名現場負責人配合工作,並服從甲方指揮;
7、工程驗收合格後三日內及時配合甲方測量計算工程量及結算審查工作。
十、其他事宜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自動生效;
3、甲方付清所有工程款後之日起,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專案經理 : 委託代理人: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
土石方施工合同 篇15發包方: (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工程所在地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簽約各方都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合作宗旨,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承包施工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專案土石方工程
2、工程地點:
3、建設規模:框剪結構,十八層,建築面積約78400㎡
二、承包範圍
1、場內機械挖土方,將甲方劃定的座標點,軸線範圍內的土方挖運至場外或甲方指定地方、機械移動,機械對基坑底邊、邊坡及底面修整,使基坑標高達到甲方要求,以及按《湖北省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統一基價表》中規定的工作內容和武漢市文明施工的規定,做到作業面整潔乾淨,不含地樑、承臺等部位的精度挖運。
2、自卸車場內轉運土方,專用機械配合土方堆放。
3、土方外運的部分,無論運距,土方出圍牆外乙方自行解決;需運回回填的土方土源乙方自行解決。
4、如挖土過程中發現地下障礙物乙方自行解決。
5、工完場清,清理施工現場及場內道路餘土,清理、清掃市政道路灑土。
6、甲方、乙方、監理共同對現場開挖前自然地面標高和開挖後坑底標高進行布方格網,實測實量,各方在實測方格網圖(表)上簽字,作為工程完工後結算時的依據;
7、開挖面範圍內的土方開挖、運輸、倒土及車輛進出現場的清洗、防塵、土方運輸道路的形成及修整全部由乙方自行解決。
三、工期要求
1、工期暫定每棟4天,自20xx年7月24日開始施工;為了確保工期,乙方必須投入相應數量的挖掘機、大型自卸車、推土機等機械,確保晴天挖運土方800方以上。
2、乙方自行協調環保、城管等執法部門及其他各類社會關係,並承擔一切費用,確保工地正常施工,如因外圍環境關係造成施工困難,工期延誤達3天,甲方有權安排其他施工力量進行施工,無須徵得乙方同意和認可,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引起的一切責任及損失,已完工程量按 %結算。
3、雨天辦理工期簽證,工期順延。
四、施工質量
乙方確保按甲方標定的標高、底面尺寸施工,否則無條件返工和整修並自行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五、合同價款及工程量確認
1、土方承包施工綜合單價:場內挖、轉、運、堆放(回填)共元整/立方米,挖、外運、場外卸土(或運回回填)共 25 元整/立方米。
2、此單價除坑底排水、抽水、夜間照明、洗車臺,沉澱池,排汙外,包括但不僅限於人工費(含清洗車輛、道路)、機械費、管理費、利潤、將土方挖運倒土等全過程的費用及地方性的不可預見的一切費用。乙方不得以市場物價上漲、貨幣價格浮動、生活費用提高等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費用或提高價格。
3、當甲方另有施工需要使用機械時,乙方必須為甲方提供所需機械,使用機械按計時臺班辦理簽證,大中型反剷挖機/小時,小反剷挖機/小時。
4、土方體積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實度體積計算,土方天然密實度體積與虛方體積比值為1:1.3(按《湖北省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統一基價表》確定的土方鬆散係數)。
5、當出現從一棟樓挖土方回填另一棟樓土方的情況時,只計算挖土方量,不計算土方回填量,當挖土方量不足回填,需額外運土回填的部分按鬆散係數折算成實方計量,其他類似情況按此原則類推。
六、結算及付款
1、從施工之日起,30天申報完成工程量,三天內協商核定完成工程量,二天內,甲方按核定工程量總價的 60 %支付進度款;
2、工程完工,經各方驗收合格並在竣工圖上簽字後,十天內辦理完工程結算,五天內工程款付至 20 %,餘款十個月內按比例付清。
3、稅金按結算總價的4.09%,由甲方在每次結算工程款時代扣代繳,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安全生產
乙方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行業安全規範和交通法規的宣傳教育,必須做到警鐘常鳴,如果發生意外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民事、經濟責任。
八、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電到施工現場;
2、給乙方提供所需的施工場地;
3、對所提供的地質勘查報告、基礎設計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4、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工程款;
5、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及經濟損失,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6、工程驗收合格後三日內及時配合分包方測量計算工程量及結算稽核工作;
7、乙方在辦理渣土證時甲方需提供相應的資料,及時配合辦理手續。
九、乙方責任
1、乙方自行負責城管、交管及渣土辦理的有關手續和協調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2、施工人員及機械裝置及時到位,保證工期按時完成;
3、服從甲方指揮管理,確保工地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及經濟損失,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為確保基坑開挖安全,在施工期間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發現險情及時向甲方反應實際情況,甲方及時進行方案調整及設計變更;
5、負責完成本分部工程的基坑土方開挖及外運的工作;
6、在施工期間,乙方施工現場委派一名現場負責人配合工作,並服從甲方指揮;
7、工程驗收合格後三日內及時配合甲方測量計算工程量及結算審查工作。
十、其他事宜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自動生效;
3、甲方付清所有工程款後之日起,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專案經理 : 委託代理人: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