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精選23篇)
港口工程施工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為興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章 合同協議書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檔案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檔案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檔案。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_______個月(天)或: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甲、乙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脩金結清後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第二章 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 詞語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條所指定的含義:
1.甲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又稱發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當事人。又稱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稱專案經理。
5.工程監理:指受甲方委託,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督與管理。
6.監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理的代表人。又稱施工總監。
7.質量監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8.設計單位:指受甲方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9.工程:指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範圍內的永久工程和為永久工程服務的臨時工程以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進行處理的修復工程。
10.技術標準:指技術規範、標準和規程。 1
1.設計檔案: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1
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合同價款時止的整個期間,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
3.施工期:指自開工令中指定的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階段驗收的工程,階段工期為階段驗收工程的施工期。 1
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 1
5.合同價款: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
6.保脩金:指為本合同保修期內完成合同範圍內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復,按合同中約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額。 1
7.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災,以及合同中約定等級以上的風、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嘯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1
8.竣工驗收:乙方按合同約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需階段交工的工程,階段驗收為乙方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 1
9.天:指日曆天。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20.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託等,採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二條 合同檔案
1.合同檔案:合同檔案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檔案。
2.設計檔案:甲方應在合同簽署後14天內按照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檔案提供給
第三方。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乙方進行設計,乙方應將有關設計檔案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檔案: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甲方可在合同範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檔案和通知,乙方應接受並執行。
第三條 合同範圍 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範圍及工程界限等,可以另行約定。
第四條 技術標準
1.技術標準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執行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2.技術標準的替代:若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中尚未有適合本工程特點的條文時,可使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技術標準,若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應由甲方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若工程結構或施工工藝特殊,沒有相應技術標準時,應由甲方提出技術標準,或由乙方根據設計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應技術標準,經甲方審查同意後執行。
第五條 語言、法規和聯絡方式
1.語言:合同檔案的書寫或解釋以及雙方來往的檔案均使用漢語。若需使用少數民族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時,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但當兩種文字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字為準。
2.法規:本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條例和法規,以及交通部頒佈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3.聯絡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絡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甲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並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徵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徵地範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乙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4.提供技術資料: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質報告以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等技術資料,並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及現場交驗。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乙方則對上述資料的理解和應用負責。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籤署後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甲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甲方義務,並將此任命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
7.釋出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釋出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並辦理各種驗收或籤認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佈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裝置。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並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檔案、技術標準及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為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築物和已安裝的裝置,在交付甲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乙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於乙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籤署時任命代表(即專案經理),乙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專案經理資質證書並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衛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釋出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9.臨時停泊設施:自行解決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設施,並按有關部門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沒物品處理:採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裝置及材料的沉沒。若發生沉沒時,對妨礙交通和其他部門正常作業的均應立即向海監部門報告,並設定浮標或障礙指示燈,直至打撈工作完成為止,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 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甲方可委託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乙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許可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獨立、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3.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甲方行為。
4.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並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甲方並通知乙方。
第九條 施工期
1.開工: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審查,並報甲方批准後,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釋出開工令。乙方應在開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內開工。
2.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時,應在接到開工令後3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申請報告,監理工程師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作出答覆。若監理工程師在3天內未予答覆,則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若監理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則竣工日期不予順延。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3.施工期延長:出現下列情況時,經監理工程師確認並報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長。
(1)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誤;
(2)不可抗力或地質條件變化造成工程延誤;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
(4)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它情況。
(5)凡發生上述情況之一時,乙方應在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天數和因此發生的費用支出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報甲方確認並予以答覆,以確定施工期延長的天數和費用。若監理工程師逾期未予答覆,則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6)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暫停施工:在確有必要時,監理工程師可以通知乙方暫停放工,並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具體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暫停施工。乙方在落實了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後,並在接到監理工程提出復工通知後,才能繼續施工。停工責任在乙方時,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由於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錯誤或停工責任在甲方時,乙方停工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由此影響的施工期相應延長。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獎勵條件。如果在本合同執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應與乙方進行協商,並簽署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應按此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後實施。
6.階段工期:若有階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條 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說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佈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路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並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後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並提請甲方審批,甲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後7天內予以審批。審批時,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應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和補充,並在接到審批意見後7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修改和補充報告,監理工程師確認後,乙方應按確認後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若監理工程師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批,可視為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甲方批准的施工進度計劃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並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稽核並報甲方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 質量控制
1.材料與裝置:
(1)工程所用材料、裝置除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由甲方供應外,均由乙方按照設計和技術標準的要求自行採購、運輸、檢驗和保管。
(2)所有用於工程的材料、裝置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工程材料應具備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材料檢驗單位出具的材質證書或試驗報告。
(3)材料和裝置進場時,乙方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參加驗收,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複檢,對與設計和技術標準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裝置,監理工程師有權拒絕驗收,並由乙方運離施工現場;在材料使用和裝置安裝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檢查和檢驗,乙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若檢驗發現材料或裝置不合格時,該批材料或裝置不能用於本工程,乙方應負責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若檢驗表明材料或裝置符合要求,則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施工期相應延長。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的產品合格證書副本應交給乙方,甲方應對其質量負責。
2.質量自檢: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後,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質量自檢不合格時應自行返工,因返工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不予延長;自檢合格後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自檢報告並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
3.分項工程質量檢查:
(1)主要分項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將材料、裝置和人員進場情況及施工工藝向監理工程師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後才能開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籤認後,乙方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隨時接受監理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對材料、工藝流程的操作的檢查,並按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進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誤,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因監理工程師的不正確指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施工期延誤,則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施工期相應延長。
4.隱蔽工程驗收:
(1)乙方在自檢合格並簽署隱蔽工程自檢記錄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單,在覆蓋前48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時內進行驗收,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並在驗收記錄上籤認後,乙方可進行覆蓋和繼續施工;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整改並重新申請驗收。
(2)若乙方未經驗收而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剝開或開孔檢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在接到驗收申請和驗收通知48小時未能進行驗收,而乙方已自檢合格,則可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事後應予確認並補辦籤認手續。
(3)若監理工程師認為確需對已簽字驗收並覆蓋的隱蔽工程進行復查,乙方應協助複查。若複查結果表明質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影響的施工期予以延長;若複查結果表明質量不合格,乙方應進行返工,並按上述規定重新申請驗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施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5.試驗與檢驗:試驗、試件應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送到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檢驗單位進行試驗或檢驗,並及時將試驗或檢驗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監理工程師認為必要時,有權指定取樣送檢驗單位複檢。
6.質量等級:工程施工質量應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的要求以及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返工後仍達不到約定等級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擔返工與修整費用,並相應延長施工期。
7.質量監督: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甲乙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十二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執行。
2.合同價款的調整: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1)經監理工程師確認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減和設計變更;
(2)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分佈價格和費率調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累積超過8小時,使乙方受到損失時;
(4)合同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5)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的原因和金額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予以確認並報經甲方批准答覆,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接到乙方通知後10天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預付款支付: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和數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並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預付款時,乙方可在約定預付款到達日10天后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從應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4.工程量確認: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報表。監理工程師收到報表後3天內稽核籤認。若監理工程師接到報表後3天內未提出異議,乙方所報工程量視為已被監理工程師確認。若監理工程師對乙方所報工程量有異議,乙方應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並重新核報。若乙方拒絕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或不重新核報,則以監理工程師核實的工程量為準。
5.進度款支付:甲方根據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和辦法,依據監理工程師確認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約定的支付日期後10天內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承擔延期支付的利息和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
第十三條 設計變更
1.甲方提出的變更:甲方對工程提出設計變更時,應將變更方案送交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後,由監理工程師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根據變更圖紙落實施工方案並組織施工。若變更涉及設計規模和設計標準的改變,則應事先與乙方協商。
2.乙方提出的變更:乙方提出的設計變更應徵得監理工程師的同意並經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若由此導致工程費用增減或施工變化,甲乙雙方應協商處理。但乙方為便於組織施工或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擾等原因而提出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設計造成的變更:在施工中若出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地質條件與設計出入較大或其他嚴重不合理設計時,監理工程師應在3天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取得修改圖紙後按監理工程師指令組織施工,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予以延長。
4.確定變更價款:發生上述變更後,按下述方法計算其變更工程單價和價款:
(1)合同中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單價,按合同已有的單價計算;
(2)合同中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單價,以此單價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單價;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單價時,由甲乙雙方商定變更單價;
(4)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計算方法。
(5)屬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乙方應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按上述方法提出變更價款,報監理工程師審查,經甲方同意後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款,應在乙方提出後14天內與乙方協商,若協商不成,雙方可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
第十四條 轉讓與分包
1.轉讓: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備案。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十五條 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責任:乙方應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加強施工現場人員與船機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的防颱、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承擔由於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2.安全事故處理: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除立即採取有效的措施外,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境下施工時,施工前應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查,甲方同意後實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防護措施費用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由乙方承擔;施工過程中,由於外部條件變化所發生的安全措施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條 保險
1.工程保險:本工程的建築工程一切險和
第三者責任險的投保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人員、船機裝置保險: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裝置的保險,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等級以上的自然災害也屬不可抗力。
2.損失報告: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通報損害情況,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損失情況、清理和修復費用以及施工期延誤的報告。
3.費用分擔:因不可抗力發生而產生的下列費用,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3)乙方裝置、船舶和機械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4.損失補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壞時,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後由甲方給予合理補償,但此類補償不包括因乙方防範措施不當而造成的損失和由本條第3款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清理與修復工作的責任和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另籤補充協議或共同簽署備忘錄約定。
第十八條 竣工驗收與結算
1.驗收申請:乙方應在工程完工且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工程竣工資料。監理工程師接到驗收申請和竣工資料後7天內予以審查,提出審查意見,並報甲方審批。若工程及竣工資料符合要求,甲方應在接到申請報告14天內組織驗收;若工程或竣工資料達不到要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合理要求,對工程或竣工資料予以整修或補充,並重新申請驗收,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和施工期的延誤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工程及竣工資料進行審查和組織驗收,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延長施工期。
2.驗收程式:
(1)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確定驗收時間並通知有關各方;
(2)甲方組織有關單位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對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進行審查,聽取有關單位對工程管理、設計、施工和監理情況的彙報;審閱工程竣工資料,查驗現場,並對工程遺留或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質量監督站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評定;
(4)經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
(5)工程驗收合格,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應為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3.現場清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並撤離施工現場。否則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4.竣工資料: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資料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竣工資料提交的份數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竣工圖紙和資料;
(2)工程質量自評報告;
(3)階段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資料;
(4)工程材料及裝置試驗與檢驗資料;
(5)沉降及位移觀測資料;
(6)竣工工程整體尺度測量報告;
(7)施工報告;
(8)竣工結算報告(辦理完竣工結算後提交)。
5.竣工結算:
(1)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在30天內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後14天內稽核確認,並在確認後7天內將應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給乙方;若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後14天內未予稽核確認,乙方提交的結算報告則視為已被甲方確認。
(2)甲方在確認結算報告後7天內未將工程款支付給乙方,從確認結算報告後第8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項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從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為________年整。疏浚工程不設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階段驗收工程的保修期從階段驗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責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內有責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損壞,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協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返修:保修期內,對應由乙方負責的返修內容,乙方應在接到返修通知後14天內開始實施返修,並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時間內修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進行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保脩金:保脩金的數額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7天內,將保脩金和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返還乙方。
第二十條 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1.爭議: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或提請主管部門調解,或協商及調解無效,可選用以下方式之一處理:
(1)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違約: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均為違約。違約方應對方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4天通知違約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索賠:因甲方違約或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以及其他索賠事件發生時,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在要求索賠的事件發生後21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申請。
(2)在提出索賠申請後14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報告,詳細說明索賠理由,提供同期記錄副本或其他可靠證據,並列明索賠款額、延長施工期及其計算依據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賠報告後14天內,及時進行調查並對索賠資料進行稽核,並有權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補充資料後28天內,甲方應給予乙方明確答覆。並將確認的索賠款額列入甲方付款計劃。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規定按時提出索賠申請、索賠報告或補充資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進行稽核或確認,視為乙方索賠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5)若乙方對甲方的答覆有異議,可按本條第1款執行。
(6)若甲方授權監理工程師對索賠事件進行稽核,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說明,但上述規定的索賠時限不變。
4.賠償:發生下述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和標準要求乙方賠償。
(1)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等級;
(2)因乙方原因延誤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損失。
第二十一條 獎勵
1.獎勵: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符合下述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標準和方法,給予乙方獎勵。
(1)工程施工質量高於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等級;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中斷與終止
1.合同中斷:由於政策的變化和其它甲乙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視為合同中斷。合同中斷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將施工船機和人員撤離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現場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因合同中斷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合同終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結算完畢後,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終止。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保脩金後,保修條款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返
港口工程施工合同 篇2
港口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稱:
甲方:
乙方:年?月?日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_______為興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檔案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檔案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檔案。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萬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個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脩金結清後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份,雙方各執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其授權的代理人: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傳真:傳真:
編碼:編碼: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二、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詞語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條所指定的含義:
1.甲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又稱發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當事人。又稱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稱專案經理。
5.工程監理:指受甲方委託,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督與管理。
6.監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理的代表人。又稱施工總監。
7.質量監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8.設計單位:指受甲方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9.工程:指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範圍內的永久工程和為永久工程服務的臨時工程以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進行處理的修復工程。
10.技術標準:指技術規範、標準和規程。
11.設計檔案: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合同價款時止的整個期間,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開工令中指定的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階段驗收的工程,階段工期為階段驗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價款: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6.保脩金:指為本合同保修期內完成合同範圍內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復,按合同中約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額。
17.不可抗力:指因戰爭、_____、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災,以及合同中約定等級以上的風、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嘯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18.竣工驗收:乙方按合同約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需階段交工的工程,階段驗收為乙方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
19.天:指日曆天。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20.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託等,採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二條?合同檔案
1.合同檔案:合同檔案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檔案。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意見不能統一,則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0條中約定的辦法處理。
2.設計檔案:甲方應在合同簽署後14天內按照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檔案提供給第三方。
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乙方進行設計,乙方應將有關設計檔案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檔案: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甲方可在合同範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檔案和通知,乙方應接受並執行。
第三條?合同範圍
1.合同範圍: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範圍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技術標準
1.技術標準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執行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2.技術標準的替代:若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中尚未有適合本工程特點的條文時,可使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技術標準,若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應由甲方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若工程結構或施工工藝特殊,沒有相應技術標準時,應由甲方提出技術標準,或由乙方根據設計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應技術標準,經甲方審查同意後執行。
第五條?語言、法規和聯絡方式
1.語言:合同檔案的書寫或解釋以及雙方來往的檔案均使用漢語。若需使用_____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時,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但當兩種文字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字為準。
2.法規:本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條例和法規,以及交通部頒佈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3.聯絡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絡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甲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並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徵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徵地範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乙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籤署後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甲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甲方義務,並將此任命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
7.釋出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釋出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並辦理各種驗收或籤認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佈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裝置。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並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檔案、技術標準及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為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築物和已安裝的裝置,在交付甲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乙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於乙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籤署時任命代表(即專案經理),乙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專案經理資質證書並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衛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釋出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9.臨時停泊設施:自行解決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設施,並按有關部門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沒物品處理:採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裝置及材料的沉沒。若發生沉沒時,對妨礙交通和其他部門正常作業的均應立即向海監部門報告,並設定浮標或障礙指示燈,直至打撈工作完成為止,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甲方可委託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乙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許可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_____、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甲方行為。
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並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甲方並通知乙方。
第九條?施工期
1.開工: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審查,並報甲方批准後,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釋出開工令。乙方應在開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內開工。
2.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時,應在接到開工令後3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申請報告,監理工程師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作出答覆。若監理工程師在3天內未予答覆,則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若監理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則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3.施工期延長:出現下列情況時,經監理工程師確認並報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長。
(1)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誤;
(2)不可抗力或地質條件變化造成工程延誤;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
(4)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它情況。
4.暫停施工:在確有必要時,監理工程師可以通知乙方暫停放工,並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具體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暫停施工。乙方在落實了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後,並在接到監理工程提出復工通知後,才能繼續施工。
停工責任在乙方時,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由於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錯誤或停工責任在甲方時,乙方停工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由此影響的施工期相應延長。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獎勵條件。如果在本合同執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應與乙方進行協商,並簽署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應按此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後實施。
6.階段工期:若有階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說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佈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
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路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並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後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並提請甲方審批,甲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後7天內予以審批。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甲方批准的施工進度計劃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並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稽核並報甲方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質量控制
1.材料與裝置:
(1)工程所用材料、裝置除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由甲方供應外,均由乙方按照設計和技術標準的要求自行採購、運輸、檢驗和保管。
(2)所有用於工程的材料、裝置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工程材料應具備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材料檢驗單位出具的材質證書或試驗報告。
(3)材料和裝置進場時,乙方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參加驗收,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複檢,對與設計和技術標準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裝置,監理工程師有權拒絕驗收,並由乙方運離施工現場;在材料使用和裝置安裝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檢查和檢驗,乙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若檢驗發現材料或裝置不合格時,該批材料或裝置不能用於本工程,乙方應負責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若檢驗表明材料或裝置符合要求,則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施工期相應延長。
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的產品合格證書副本應交給乙方,甲方應對其質負責。
2.質量自檢: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後,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質量自檢不合格時應自行返工,因返工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不予延長;自檢合格後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自檢報告並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
3.分項工程質量檢查:
(1)主要分項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將材料、裝置和人員進場情況及施工工藝向監理工程師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後才能開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籤認後,乙方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隨時接受監理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對材料、工藝流程的操作的檢查,並按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進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誤,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因監理工程師的不正確指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施工期延誤,則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施工期相應延長。
4.隱蔽工程驗收:
(1)乙方在自檢合格並簽署隱蔽工程自檢記錄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單,在覆蓋前48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時內進行驗收,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並在驗收記錄上籤認後,乙方可進行覆蓋和繼續施工;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整改並重新申請驗收。
(2)若乙方未經驗收而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剝開或開孔檢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在接到驗收申請和驗收通知48小時未能進行驗收,而乙方已自檢合格,則可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事後應予確認並補辦籤認手續。
5.試驗與檢驗:試驗、試件應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送到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檢驗單位進行試驗或檢驗,並及時將試驗或檢驗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監理工程師認為必要時,有權指定取樣送檢驗單位複檢。
6.質量等級:工程施工質量應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的要求以及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返工後仍達不到約定等級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擔返工與修整費用,並相應延長施工期。
7.質量監督: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甲乙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十二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執行。
2.合同價款的調整: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1)經監理工程師確認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減和設計變更;
(2)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分佈價格和費率調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累積超過8小時,使乙方受到損失時;
(4)合同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3.工程預付款支付: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和數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並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預付款時,乙方可在約定預付款到達日10天后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從應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4.工程量確認: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報表。監理工程師收到報表後3天內稽核籤認。若監理工程師接到報表後3天內未提出異議,乙方所報工程量視為已被監理工程師確認。
若監理工程師對乙方所報工程量有異議,乙方應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並重新核報。若乙方拒絕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或不重新核報,則以監理工程師核實的工程量為準。
5.進度款支付:甲方根據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和辦法,依據監理工程師確認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約定的支付日期後10天內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承擔延期支付的利息和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
第十三條?設計變更
1.甲方提出的變更:甲方對工程提出設計變更時,應將變更方案送交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後,由監理工程師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根據變更圖紙落實施工方案並組織施工。若變更涉及設計規模和設計標準的改變,則應事先與乙方協商。
2.乙方提出的變更:乙方提出的設計變更應徵得監理工程師的同意並經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若由此導致工程費用增減或施工變化,甲乙雙方應協商處理。但乙方為便於組織施工或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擾等原因而提出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設計造成的變更:在施工中若出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地質條件與設計出入較大或其他嚴重不合理設計時,監理工程師應在3天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取得修改圖紙後按監理工程師指令組織施工,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予以延長。
(1)合同中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單價,按合同已有的單價計算;
(2)合同中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單價,以此單價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單價;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單價時,由甲乙雙方商定變更單價;
(4)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轉讓與分包
1.轉讓: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備案。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十五條?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責任:乙方應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加強施工現場人員與船機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的防颱、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承擔由於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2.安全事故處理: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除立即採取有效的措施外,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境下施工時,施工前應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查,甲方同意後實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防護措施費用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由乙方承擔;施工過程中,由於外部條件變化所發生的安全措施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條?_____
1.工程_____:本工程的“建築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投保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人員、船機裝置_____: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裝置的_____,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等級以上的自然災害也屬不可抗力。
2.損失報告: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通報損害情況,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損失情況、清理和修復費用以及施工期延誤的報告。
3.費用分擔:因不可抗力發生而產生的下列費用,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3)乙方裝置、船舶和機械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4.損失補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壞時,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後由甲方給予合理補償,但此類補償不包括因乙方防範措施不當而造成的損失和由本條第3款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清理與修復工作的責任和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另籤補充協議或共同簽署備忘錄約定。
第十八條?竣工驗收與結算
1.驗收申請:乙方應在工程完工且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工程竣工資料。監理工程師接到驗收申請和竣工資料後7天內予以審查,提出審查意見,並報甲方審批。若工程及竣工資料符合要求,甲方應在接到申請報告14天內組織驗收;若工程或竣工資料達不到要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合理要求,對工程或竣工資料予以整修或補充,並重新申請驗收,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和施工期的延誤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工程及竣工資料進行審查和組織驗收,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延長施工期。
2.驗收程式:
(1)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確定驗收時間並通知有關各方;
(2)甲方組織有關單位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對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進行審查,聽取有關單位對工程管理、設計、施工和監理情況的彙報;審閱工程竣工資料,查驗現場,並對工程遺留或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質量監督站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評定;
(4)經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
(5)工程驗收合格,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應為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3.現場清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並撤離施工現場。否則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4.竣工資料: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資料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竣工資料提交的份數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竣工圖紙和資料;
(2)工程質量自評報告;
(3)階段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資料;
(4)工程材料及裝置試驗與檢驗資料;
(5)沉降及位移觀測資料;
(6)竣工工程整體尺度測量報告;
(7)施工報告;
(8)竣工結算報告(辦理完竣工結算後提交)。
5.竣工結算:
(1)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在30天內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後14天內稽核確認,並在確認後7天內將應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給乙方;若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後14天內未予稽核確認,乙方提交的結算報告則視為已被甲方確認。
(2)甲方在確認結算報告後7天內未將工程款支付給乙方,從確認結算報告後第8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項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從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設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階段驗收工程的保修期從階段驗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責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內有責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損壞,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協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返修:保修期內,對應由乙方負責的返修內容,乙方應在接到返修通知後14天內開始實施返修,並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時間內修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進行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保脩金:保脩金的數額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7天內,將保脩金和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返還乙方。
第二十條?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1.爭議: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或提請主管部門調解,或協商及調解無效,可選用以下方式之一處理:
(1)向有管轄權的合同_____機構申請_____;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爭議發生後,除雙方均同意停工外,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2.違約: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均為違約。違約方應對方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4天通知違約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索賠:因甲方違約或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以及其他索賠事件發生時,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在要求索賠的事件發生後21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申請。
(2)在提出索賠申請後14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報告,詳細說明索賠理由,提供同期記錄副本或其他可靠證據,並列明索賠款額、延長施工期及其計算依據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賠報告後14天內,及時進行調查並對索賠資料進行稽核,並有權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補充資料後28天內,甲方應給予乙方明確答覆。並將確認的索賠款額列入甲方付款計劃。
(5)若乙方對甲方的答覆有異議,可按本條第1款執行。
4.賠償:發生下述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和標準要求乙方賠償。
(1)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等級;
(2)因乙方原因延誤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損失。
第二十一條?獎勵
1.獎勵: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符合下述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標準和方法,給予乙方獎勵。
(1)工程施工質量高於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等級;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中斷與終止
1.合同中斷:由於政策的變化和其它甲乙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視為合同中斷。合同中斷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將施工船機和人員撤離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現場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因合同中斷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合同終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結算完畢後,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終止。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保脩金後,保修條款終止。三、合同專用條款?合同專用條款是對合同通用條款的補充、完善或具體化。應對照合同通用條款中同一條款一起閱讀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條款與合同專用條款之間有不一致之處,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
第一條?詞語定義
第二條?合同檔案
1.合同檔案:
合同組成和解釋次序的補充或更改。
2.設計檔案:
(1)甲方提供設計檔案的份數;
(2)乙方負責部分設計時,提交設計檔案時間、份數。
第三條?合同範圍
1.合同範圍:列出本合同範圍內的工程地點、內容、規模、建築物的尺度,建築物的結構型式,並明確合同範圍內水工、堆場、水電、土建、機械、疏浚等不同專業的施工內容。
第四條?技術標準
2.技術標準的替代:
適用於本工程的其他技術標準及應用範圍。
第五條?語言、法規和聯絡方式
1.語言:
輔助語言。
工程名稱: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為興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檔案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檔案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text-align:left;";"">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3)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章作業,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4)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2、乙方的責任、權利 (1)乙方施工時是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2)乙方負責為所有乙方安裝施工人員辦理醫療及工傷社會保險,並根據需要為從事高度危險工作的人員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的違章作業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 (3)乙方應對現場安裝施工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安裝施工人員不得違章作業,不得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並按規定做好防護工作; (4)乙方在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施工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六)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協議書由__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為另一方共同訂立。 鑑於業主已委託監理單位為____工程提供監理服務並已接受了監理單位就此提出的專案建議書,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 一、本協議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用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檔案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協議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託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範》(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檔案 6.雙方籤認的補充或修正檔案 7.其它檔案 8.附件: 附件——監理服務的形式、範圍與內容 附件——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 附件——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其它附件 三、業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支付根據監理合同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四、監理單位基於業主的上述保證,在此向業主承諾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自___年___月__日生效,至___年 ___月___日終止,在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後自然失效。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書副本___份.雙方各執___份。 業主:_____(蓋章)______監理單位: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建設商用工程施工協議書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可相應順延 : 1、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_______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_______天以上(每次連續_______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停水停電_______天以上; 2、因颱風暴雨颶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誤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遲的,不得請求順延工期。 第三條 工程價款、結算及付款方式 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方式支付本合同價款,甲方付款前,乙方應提供正式發票。 第一種方式:本合同實行固定總價,經甲乙雙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乾價為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場因素均不調整包乾價。 1、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3、餘款_______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待保修期滿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無息支付。 第二種方式:本合同實行按實結算,雙方依據最新現行定額計價規範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購期)的資訊價(資訊價不明確的以甲方確認材料價為準)進行計算,計算後的總價下浮_______%作為本合同的結算價款。 1、甲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_______元; 2、乙方施工完成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及工程決算書,經甲方稽核確認後,付至結算價款的_______%,留_______%做質保金,待保修期滿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付清。 3、工程量及價格簽證,簽證單都必須有甲方現場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方可作為結算依據。 第四條 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和採購 一、工程材料、裝置由乙方採購。 二、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和試驗報告才能用於工程,甲方認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乙方應按要求提供複驗報告。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複驗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退貨處理,其複驗費和退貨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甲方簽字認定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變更內容,為不影響施工進度,乙方應先行實施,並及時做好現場簽證。 三、設計變更增減數應以甲方代表簽證單為依據,工程採用包乾價,對增減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雙方協商確認。 第六條 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 一、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二、工程具備隱蔽條件,乙方先進行自檢,並在隱蔽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驗收。驗收合格,甲方現場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後再交由甲方重新驗收。 三、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含竣工圖、隱蔽工程簽證和現場簽證單及保修書等)。 驗收合格的,雙方進行交接,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及時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返工導致工期延誤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四、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及行業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標準。 第七條 安全施工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質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起算。 二、在免費保修期內,乙方應保證通訊暢通,令甲方能夠隨時同乙方取得聯絡。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 小時內到達現場並及時處理。如乙方更換保修人員或聯絡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訊不暢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諉,甲方將視為乙方放棄保修責任,有權自行解決,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並加收_______%的勞務費。 乙方保修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聯絡人: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能按時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按工程總價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無故延期_______日以上視為根本性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應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 二、工程出現質量問題視為乙方嚴重違約,視情節輕重乙方應按工程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可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三、協議一方擅自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違約方應按工程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四、保密事項: 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發包人提供的_________需要保密的資料資訊等商業祕密洩露給第三方。 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將承包人提供的_________保密的資料資訊等商業祕密洩露給第三方。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如協商無法解決,雙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 簽訂。 第十二條 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第十四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 份,承包人執 份。 發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組織機構程式碼: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賬 號: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程式碼: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賬 號: 發包人(甲方): 發包方(乙方): 根據《合同法》、《建築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依照招標檔案的要求,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甲方將停車場的清理、劃線、標牌設施安裝等施工工程交由乙方承包完成,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內容:乙方負責按甲方現場情況進行停車場的清洗、除塵、烘乾,停車場的車位、車道、地面標誌的劃線,負責交通標牌等設施的製作、購買、安裝、保護、維護等,且保證所有工作及材料須符合相關國家標準及有關規定。 四、工程造價:工程總額約元,大寫:。結算工作量按實際施工計算。具體工程量和單價見報價表。 五、工程工期:乙方在與甲方簽訂正式協議後20個日曆天內完成所有施工安裝。 六、質量要求: 路面標線所用材料應符合《路面標線塗料》(JT/T280—1995)的規定。路面標線得設定、顏色、形狀,應符合圖紙和《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5768—1999)及《道路交通標線質量要求和檢測方法》(GB/T16311—1996)標準的規定。要求按公路工程技術規範施工及符合業主及監理單位有關檔案要求施工、質量達到合格以上。 七、承包方式 乙方全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施工費用、包質量、包安全、包設計、包維護、包驗收合格的一切包定方式。 八、付款方式 1、施工完畢後,甲方支付合同價的70%。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工程款至本合同價款的95%。 3、工程質量保修期為年,剩餘5%的工程價款作為質保金。 九、雙方責任: 1、甲方為乙方提供現場保管室間,以及工程所需水、電源。並協商相關關係費用乙方自理。 2、甲方負責現場指導及監督,並進行工序驗收,按合同支付進度款。 3、乙方應遵守現場各項規章制度,保證質量按時完成工程專案。 4、乙方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發生,乙方的施工作業為高空作業,乙方應為其操作人員按規定購買保險,所有安全責任乙方自理。 十、保修: 1、乙方工程完成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保修期一年。 2、保修期內,當接甲方通知,乙方應在48小時內委派技術人員免費維修,否則甲方有權委託第三方進行維修,費用從質保金中直接扣除,質保金不夠抵扣的,乙方負責全額補償。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若有違反,先協商,後按合同法執行。 承包方(乙方): 代表(簽字): 發包方(甲方): 簽約地點: 甲方: 乙方: 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嚴格履行: 一、 工程名稱:家庭低溫熱水地板輻射採暖系統 二、 工程地點: 三、 工程工期: 四、 工程造價與結算方式: 1 、工程造價:乙方以每平方米 元為甲方進行實際面積安《量房資料》平方米的地暖系統安裝,工程總價 元,包括地暖採暖系統諮詢、設計、系統安裝、實驗、除錯、售後維修。 2 、付款方式:甲方在簽定本合同的同時向乙方預付工程款________元。 在材料進場甲方對材料驗收合格後,再支付總工程款_ _ 元,在工程合同全部履行完畢後經甲方驗收後三日內付清工程餘款。 3 、甲方在施工期間對所超出合同約定的工程材料款項,雙方應另立補充合同並在工程合同結束後一併付清。 五、甲方應按乙方施工要求配合乙方及時進入現場,並協助乙方保證正常施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及時進入現場或施工,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甲方應在乙方工程完工後及時驗收,驗收期為乙方工程完工並通知甲方後三日內進行,如甲方未按期驗收視甲方驗收合格。 七、工程質量及工程驗收標準 1 、主要工程材料名稱: 2 、每組分水器迴流負擔供熱面積不超過 平方米 。 3 、系統驗收以合同安裝完畢後一次打壓為準,系統打壓指數為 至,並由甲方簽署使用者驗收單, 乙方出具質量保證卡。 4 、管材間距 釐米。 5 、乙方所提供採暖管材保證正常使用 年,並由保險公司進行質量保險,如由乙方安裝及產品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人身及財產損失,由保險公司按照實際損失賠付。 6 、乙方質保期為施工驗收合格後的二個採暖期,此期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免費保修。 八、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未按合同日期完工,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甲方按工程造價千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2.甲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欠不付,每逾期一天按工程造價千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因甲方使用不當或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地暖系統問題及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發包人(全稱):__X 承包人(全稱):__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__X道路硬化工程硬化面積約___平方米。工程內容包括路基平整、水泥路面澆築等,概算約為__萬元。 二、合同工期:工程在20__年X月__日前完工。 三、質量要求及獎懲措施: 1、確保合格(由村兩委組織邀請專業人員驗收),必須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2、村內主幹線路面按四級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標準建設,質量目標合格。①水泥混凝土標號C25標號,板厚15cm,彎拉強度4.5Mp以上。②施工中的主要材料應進行各項物理效能指標試驗,其中粗骨料必須採用碎石,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定,根據材料各項指標和水泥的實際標號,選擇配合比(水泥要有出廠證明、質保單);施工中試驗規程應嚴格按《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試驗規程》,不合格材料不得進場施工。③路面應採取橫向拉毛或機具壓槽等抗滑措施,其磨擦力應符合施工規範要求,路面與其他構造相接應平順,做到路面邊緣不積水。④混凝土鋪筑後按施工規範要求養護;混凝土路面外觀無脫皮、印痕、裂紋、石子外露和缺邊掉角等病害,且符合規範和工藝要求。⑤工程檔案資料及試驗資料送___村委會一份備查。 3、獎懲措施:承包人必須嚴格按有關規範、標準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質量未達到合格必須無條件返工,承擔返工損失,保質期為一週年。 四、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竣工工程結算以承包價為基礎,其承包單價為水泥路面板厚15CM單價為40元/平方米;工程量按實結算。 五、付款方式:完成路面硬化工程50%付合同款20%;工程全面完成,經驗收合格待上級撥款到位後付至總工程款90%,並返還履約保證金;暫扣10%作為工程質保金,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後1月內付清。 六、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履約保證金弍萬元,履約保證金在工程驗收合格後退回。 七、獎罰措施: 1、工程在20__年X月__日前竣工。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拖延工期一天罰100元。 2、承包人在決標後須向乙方遞交本工程投標時的專案管理班子詳細名冊,要求專案經理到崗率每月不得少於20日。未事先徵得發包方同意,抽查時發現擅自缺崗除責令到崗外,處以每人每天罰款100元。另外,在工程合同簽訂後不得轉包,否則視為棄標,履約保證金將不退還,該工程予以重新招投標。 3、承包人必須接受發包人的監督員監督,接受整改意見。 八、安全責任: 1、施工前由發包人負責清理好在施工範圍內的農作物;施工期間有關政策處理糾紛由發包人負責。 2、承包人施工期間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三員三證齊全),並做好安全保險等相關手續,若由承包人引起的發生人身安全和行車安全、群眾糾紛等大小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補償均由承包人負責。 九、該工程的招標檔案作為簽訂施工合同的附件,承包人應遵守建築業法律、法規和各項有關政策。 十、該工程質量保修責任與義務按國務院20__年1月20日頒發的《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執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承包人、發包人各執一份,___辦公室存檔一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__年X月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X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X承包人:__X 代表:住所: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經學校校委會研究決定,為加強對學生進出校門安全的管理,改善學校辦學條件,確保師生安全,結合該校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內容: 中心校大門外梯子手扶和校園內花池修整工程。 二、工程地點:坪上鎮中心校。 三、質量要求及價格: (一)、手扶:要求做成磚混結構,長度與梯子長度相同(20米長),梯子平臺地方有轉角,按照平臺轉角樣子轉,高度為1米高(含蓋帽部分),手扶平面用一塊磚按照做24公分牆的方式做一層蓋帽,然後糊上灰沙,內側和平面要求貼上瓷磚,瓷磚要求用沒平方40元以上。單價為每平方米395元(含材料費、工價、運費等費用),合計金額為15800元。 (二)花池:中間用砂石先鋪一層25米長2米寬的地面,在用330標號水泥硬化,地面兩邊做兩個石桌子,並做上石凳。單價為每平方米100元(含材料費、地面處理、工價等費用),合計金額為5000元。 四、施工安全:乙方應建立安全防護措施和文明施工制 度,嚴格按照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的規定組織施工,確保施工 安全,施工過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發包方概不負責。 五、付款方式:合同簽訂生效後,工程做完後,經過甲方組織人員驗收,驗收合格後甲方一次性報賬付給乙方兩樣工程款合計人民幣大寫:貳萬壹仟捌佰元整(¥:21800.00元),合同價款含各種稅費,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各種稅費。 七、開工日期:20xx年9月23日。 八、竣工日期:20xx年10月15日。如遇雨天等特殊情況無法施工,工期可以順延。 九、組織驗收:由甲方、施工方、中心校、學校共同驗收。 本合同共貳頁,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全稱):____________ 乙方(全稱):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地點: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施工圖紙範圍內除電梯、消防外的所有內容。 三、工程概況:建築面積約具體以圖紙實際面積計算。 四、工期:開工準確日期以乙方收到甲方開工通知書為準,遇到人力不可抗因素,工期順延,但不增加費用。 五、工期質量:合格工程。 六、工程造價結算依據: 根據河南省20__版定額及相關檔案進行計價、材料價格按照新鄉市建設部門釋出的資訊價施工同期據實結算。商砼、鋼材價格施工期間參照新鄉市季度文中的指導價,如果價格上浮超過簽訂合同時5%則按上浮價執行。據實結算,加現場簽證為最終結算價款。 2、單體建築據實結算。此工程由乙方總承包施工,參照國家住建部有關規定。 3、全部建築工程稅收由乙方繳納、企業所得稅由乙方在企業所在地自行繳納。 4、所謂交工是指在竣工驗收合格後____日內乙方將工程全部資料交付甲方,並提供備案要求的全部手續協助辦理完畢工程備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變相留置本工程及全部資料的任何部分內容,同時,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對房屋交付後發現的工程問題整改維修。由乙方造成的資料遺失、整改維修不到位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法規,搞好安全生產,若發生工傷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賠償以及法律責任,並支付給甲方________元/次的安全責任違約金。 八、1、履約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為________萬,乙方進場具備開工條件向甲方交納工程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__元。 2、履約保證金退還辦法: 按單體建築,主題5層封頂全部退完。 九、工程款支付辦法: 1、按單位工程月進度支付已完工工程量的80%,二次結構按月進度施工量支付已完工工程量的80%,單位工程具備交工條件支付樓總造價的90%。單位工程驗收合格支付單位工程97%,,留3%的質保金,按照國家規定保修一年期滿且無質量問題全額退還(無息)。 2、本工程採用大包乾制,由施工單位根據施工圖編制施工預算,每平方米總造價為____________元。 3、本工程支付工程款時包乾價為____________元/㎡,工程竣工後,以實際面積為準計算。 十、乙方承諾: 1、籌集充足的流動資金,確保工程順利進行。(因拖欠材料款、工人工資、勞務費等原因阻礙工程正常施工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提前準備裝置,週轉材料,人力資源調配等。 3、接到甲方進場通知後,一週內保證進場開工。 4、此工程乙方力爭市級文明工地、優質結構主體。保證合格率________%。 十一、甲方承諾: 1、甲方收到乙方工程履約保證金後,承諾;如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進場後不能正常施工,甲方自願按約定月息2%給乙方利息,時間最長不超過60天;此合同自行終止,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負責(水、電、路)三通一平工作。 3、甲方負責施工期間新鄉市建委等主管部門及周邊關係的協調工作,若發生費用甲方承擔,(建築土方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保證施工順利進行,如因主管部門政策原因(如環保等)需要停工,則工期自動順延。 4、本工程(除電梯、消防外)全部由乙方總承包施工,施工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甩項分包,本工程施工所用材料甲方不予指定廠家但乙方必須保證所用材料為合格產品並被甲方、監理認可,備案存檔。乙方自行確定供貨方,自主施工,保證工程順利進行。因乙方進貨造成工程出現重大質量問題,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損失。 5、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甲方自願以開發房產成本價上浮20%抵扣所欠乙方工程款,並配合乙方辦理過戶等相關手續。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雙方各執3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工程專案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 建德——電力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乙方受甲方委託, 承擔甲方新上建德市檔案館遷建250KVA變配電受電工程, 具體事宜雙方明確如下: 一、甲方委託給乙方的工程專案和內容: 1、250KVA變受電工程的設計、裝置購置、安裝除錯 二、有關技術及服務要求: 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做好開工和竣工等有關技術工作,協助並配 合線路驗收、接入系統及併網工作 。及時提供竣工資料。 2、乙方採購所有電氣裝置和原料, 應從國家定點廠家採購, 並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技術標準。 3、變配電及線路安裝工程應根據電力安裝標準進行,符合質量要求。 4、甲方負責做好青苗賠償等有關政策處理。 三、工程款項及費用的結算: 1、工程款結算按執行。 2、工程預算款總計:102496元; (高壓電纜、10KV線路部分按實際耗材在決算中計收) 3、本工程款分 2次結清,其中: (1) 、合同簽訂3天內應付工程款的70% (計70000元) (2)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決算稽核後,送電前工程款全部付清。 4、工程款的結算以審計決算為依據。 四、施工及竣工驗收: 1、根據工程施工要求,甲方應於施工前具備土建驗收條件(包括完成破路申請手續,裝置進場道路暢通等) ,並確保自建附屬工程質量為乙方進場創造施工條件。 2、乙方應在20xx年 月 日工程竣工,遇特殊情況雙方另行協商,時間順延。 3、施工期間, 甲方應派員到現場協助解決安裝施工期間所發生的特殊情況。 4、乙方在施工期間應注意安全, 做到文明施工,如發生違章和野蠻施工所 造成意外事故和損失,由乙方自負。 5、乙方在工程結束時,甲方應會同供電局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 五、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合同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合同一式4份,甲方執2份,乙方執2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代表: 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______(已建單位) 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後建單位)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建設管理辦法》規定、《本地電話網使用者線路工程設計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夠的情況下,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通訊建設安全的法律、法規,建立安全建設責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設條件,確保線路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條根據業務發展需求乙方需進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 2.與甲方線路的距離:_______ 3.施工長度: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在以上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採取如下安全措施來保證甲方線路的安全。 1.架空電纜、光纜與原有線路跨越的,與原有線路的交越隔距必須達到0、6m的最小淨距,不達標的必須整改; 2.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 第四條責任劃分 甲乙雙方線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況下,發生下述情況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1.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新建一方線路和電力線路交越時因沒有進行安全保護,發生強電侵入,導致原有杆路出現線路故障及經濟損失,由新建方承擔責任; 2.新建方杆路與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若發生倒杆等現象,造成已建杆路損壞電路中斷的,新建方負責賠償損失;若原有杆路發生倒杆等現象,造成新建杆路損壞的,雙方各自承擔損失費用。 第五條雙方義務 甲乙雙方在發現對方的線路發生問題時具有告知對方的義務。 第六條雙方權利 甲乙雙方對由於對方的責任造成的損失均有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七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5個工作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告知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協議。 第八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機關法律、法規。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省通訊管理局進行協調,_________省局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做出行政決定,涉及技術性的問題,要邀請相關專家論證,並做出仲裁。以上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除爭議事項外,雙方將繼續執行本協議未涉爭議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條附則 1、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而不從根本上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時,本協議的其它條款不受影響。 2、未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3、本協議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須按照本協議中的地址,以書面信函形式或甲乙雙方確認的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進行。如使用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知日期即為通訊發出日期,如使用特快專遞,通知日期即為郵件寄出日期並以郵戳為準。 5、本協議於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男/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承租方 (乙方):______,男/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區______號樓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計____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______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租機範圍及內容 甲方租用乙方鑽機兩臺,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及施工設計圖紙進行施工,保證質量、包安全按期完成甲方分配的成X任務。 二、 甲方責任 1.乙方進場前,做好場地的三通一平; 2.派___________為駐工地代表,負責現場簽證,並協調解決施工中遇到的問題,協調與業主、總包、設計及監理的關係; 3.協助解決工人住宿。 三、乙方責任 1.根據施工要求,保證質量、包安全,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成鑽孔; 2.做好施工原始記錄; 3.按照甲方的進度計劃施工,服從甲方駐工地代表的管理; 4.嚴格把好質量關,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必須返工,費用自理; 5.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確保施工安全,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負責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質量標準 按照現行有關規範要求及施工設計圖施工。 五、付款及結算方式 1.成X按元米計價,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該單價不含稅,乙方只向甲方開具收據。成X用的泥粉及套管由乙方負責承擔費用。鑽孔穿導牆和舊樁基礎時,給予補償,補償原則為:甲方與業主協商後,其補償金額的全部支付給乙方。 2.乙方全部鑽機進場開鑽後,甲方按每臺鑽機________元支付預付款。 3.錨杆施工進度達到50%時,甲方再按乙方已經完成工作量的________% 支付進度款。 4.工程完工後,甲方支付乙方完成工作量的________%,但此時應扣除已經支付的款項。尾款在________個月內結清。 5.乙方不負責施工用的水、電費用,但水、電錶由乙方提供並按甲方的要求安裝。 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結清款項之日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結合本合同項下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協議並書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履行: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甲方名下私房拆除及修建 1.2工程地點:本市橋口區太平洋 1.3承包範圍:舊房拆除,新房重建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建設工期:本工程自_年3月28日開工,於_年5月28日竣工 1.6工程質量:參照國家房屋質量有關要求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_叄_佰_叄_拾元每平方米(根據建築施工完成後實際面積結算) 第2條 甲方工作 2.1開工前10天,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裝置,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檢查。 2.3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3條 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附件一],交甲方審定。 3.2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裝置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4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專案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5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10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6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六次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尾款於竣工結算後二個月內根據實際情形結算。 本合同簽署生效乙方派員進駐工程建設場所後3日內,甲方支付總計工程款的30%,計人民幣_元; 第一層樓施工完畢(加蓋預製板)後支付總計工程款的15%,計人民幣_元; 第二層樓施工完畢(加蓋預製板)後支付總計工程款的15%,計人民幣_元; 第三層樓施工完畢(加蓋預製板)後支付總計工程款的15%,計人民幣_元; 全部內外牆裝飾完畢後支付總計工程款的15%,計人民幣_元; 全部工程完成甲方試用二個月內如無質量異議支付總計工程款的10%,實際面積的差價與此同時結算。 6.2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10天內審查完畢。 第7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本工程乙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附件二],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 7.2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8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3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9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9.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100元。 9.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00元違約金。 9.3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裝置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第10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工程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第11條 附則 11.1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1.2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築安裝工程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基礎上,雙方就以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工程專案名稱: 鼎-- 二、工程地點: 大慶市---。 三、工程內容: 地下樁基礎工程,1#樓及裙樓工程。超流態混凝土灌注樁基礎施工。混凝土工程總量約為:2千多立方米。最終以實際發生的,並經甲方、乙方、監理現場代表稽核後的混凝土工程量為準,此工程量作為工程結算依據。 四、工程價款及承包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單方造價:鋼筋混凝土每立方米為1000元,工程價款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1)該工程造價中已包含勞保統籌費用及安全生產措施費、總包服務費、稅金等費用。 (2)此工程價款中已包含水電費用及相關的原材料、半成品的檢驗、試驗等費用。 (3)最終以實際發生的工程量進行結算,工程量計算以設計圖紙尺寸及相關規定為依據。由甲方、乙方及監理現場代表負責確認,最終以甲方、乙方、監理確認的為準。 (4)乙方負責向甲方支付2%稅金,其餘部分由甲方負責。 2、承包方式 (1)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乙方負責按甲方、監理批准後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並且提供人工、材料,進行機械鑽孔、灌注混凝土、鋼筋籠製作及安放等工作。 (2)乙方自行負責工程所用水、電費用。 (3)甲方負責監管乙方樁基礎工程施工及提供場地,乙方負責施工、自行解決民工的臨時用宿舍等臨時建築,甲方只負責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乙方的施工工作要接受甲方、監理的監管,乙方嚴格按照施工圖設計及《樁基規範》進行施工,如出現任何安全、質量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五、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人員、材料裝置全部進場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30%為工程預付款;以後按形象進度撥付工程款。樁基礎工程完成後預留工程款的20%待試樁合格後由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及甲乙雙方對樁基礎分項工程驗收合格,乙方交齊相應的樁基資料後進行最終結算。 2、甲方扣除工程款的5%作為質保金,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正常使用一年後全部付清。 六、工程期限 合同簽訂生效後,乙方人工、材料、機械裝置等應按經過甲方及監理批准要求日期就位、開工及竣工。乙方施工實行連續作業。施工工期為:自開鑽之日起10天(有效工作日)如施工現場不具備施工條件,工期順延。 七、質量要求 1、按設計圖紙、甲方、乙方及監理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及相關規範要求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不合格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2、工程完工後20天內,且在甲方撥付最後一筆工程款之前,乙方向監理單位及甲方提供完整、詳實的內業技術資料四份。 八、責任及義務 甲方責任及義務: 甲方應提供確保樁基礎工程施工所要求的施工現場和通道等,為樁基礎工程施工提供一切工作條件。 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施工樁基礎在監理的監督下和施工隊配合進行樁 基礎定位放線。施工中鑽出的泥土,由甲方、乙方、施工單位和挖土施工隊,四方承擔費用。 2、乙方提前做好施工機械、材料及人工等的準備工作,按甲方及監理審批的、甲方指定進入施工現場的日期進入現場、開工日期開工。 3、工程開工前五日內,向甲方及監理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進行審批,乙方必須按批准後的方案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監理的檢查、監督。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果發生由於土質(如粉質淤泥層等)情況,導致施工不能正常進行,乙方有義務採取一切措施保證施工質量及工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由而引起的工期順延。 5、乙方應嚴格按國家相關行業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樁及樁內鋼筋的種類、規格、尺寸、混凝土強度等級、單樁承載力必須滿足設計要求;試樁時,乙方應達到試樁必備的條件。若樁在施工後的承載力(實際使用價值)達不到設計要求,乙方按照本工程造價的30%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要求、經甲方及監理批准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隨時接受檢查併為檢查提供便利條件。在施工中服從甲方、監理工程師的監督和管理。 7、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乙方自檢合格後及時通知甲方及監理進行驗收。經甲方現場相關專業人員及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8、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若遇到地下障礙物、空洞、人防等,應及時通知甲方、現場專業人員及監理單位進行處理。乙方有義務採取一切措施保證施工工期和質量。 9、乙方應與甲方及監理、施工單位積極配合,服從甲方及監理單位的施工管理及技術管理。 10、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日起三日內,人工、材料及裝置全部進場。 11、試驗樁必須加早強劑,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12、乙方負責原材料及試塊的試驗送檢工作,並承擔試驗檢驗費用。 13、負責內業資料的整理,竣工驗收後移交給監理和甲方。 14、安全生產:乙方在樁基礎工程施工階段應制定周密的施工安全保障計劃,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保證施工現場安全。如施工現場出現由於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費用。 甲方責任及義務 1、做好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工作。 2、負責協調乙方和施工隊提供工程標高控制點及主軸線,並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乙方負責放線定位,甲方及監理驗線合格後乙方方可施工。 3、向乙方提供施工的水源、電源並接入施工現場內,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4、負責協調處理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相關手續。 九、其他事項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每份合同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簽字: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原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劃線甲、乙雙方安排相關工作人員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對於乙方已施工的專案工程內容進行劃線,擬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劃線結束。 二、工程資料乙方按照劃線的已完工程內容,完善相應的工程資料,將已完工程完整工程資料經監理單位、單位稽核同意並簽字齊全後於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上報甲方相關部門,經甲方相關單位稽核同意書面簽字後視為資料移交。三、工程量確認 1、對於乙方已完工工程內容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及監理、業主單位認可且對質量等其他方面無異議的工程量予以確認;2、甲方或監理單位認為已完工程量中存在質量等其他方面問題需要修復的內容,乙方應在 天內予以修復並經業主、監理認可及甲方驗收,在乙方修復後經雙方及監理單位認可且對質量等其他方面無異議的工程量,對該工程量予以確認 3、對於雙方劃線範圍內乙方未完工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完成的半成品或已做好相關施工準備工作的內容),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後,乙方負責完成後續工程施工事宜,乙方應在 天內完成後續工程施工。待工程完工後,經甲乙雙方及監理單位確認該工程質量等其他方面無異議,甲方對該工程量予以確認; 4、上述乙方完成工程在質保期內(質保期從整個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如業主方、監理單位及相關驗收單位認為該工程有質量問題,乙方應承擔修復責任。在甲方通知乙方後,乙方應按甲方通知內容完成質量修復責任。如乙方未按甲方通知進行修復,則甲方有權自行修復或委託第三方進行修復,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在上述事項完成後乙方一週內編制完整的工程結算書(一式三份)上報給甲方,甲方接到結算書後安排工作人員 天內給予稽核結束。待雙方確認後作為工程最終結算依據。該最終結算價款為甲方應支付給乙方該專案的所有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工程價款、駐地建設、前期投入準備工作等一切費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款項或責任。四、結算價款支付工程最終結算確認後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結算價款的,於天內支付至結算價款的,於天內支付至結算價款的,於天內支付至結算價款的%。每次付款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甲方應付款項%金額的合規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五、債務承擔乙方承建該專案欠付的款項(包括但不限於乙方以自己名義或者乙方以甲方或甲方專案部名義所發生工程分包款項、勞務費用、材料費用、機械租賃費用、地方債務等所有款項),乙方都應予以承擔,並確保甲方接收該工程後順利進場,同時保證無第三人就乙方承建期間債務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專案移交 1、乙方承接該專案遺留的各類材料、裝置(包括但不限於鋼材、水泥、沙石、鋼模、機械裝置等)甲方同意接收的雙方在本協議附件材料接收單的明細表中予以確認,甲方不同意接收的,乙方應在 天內全部撤場; 2、乙方承接該專案所承建的基礎專案,包括但不限於預製場地、拌合站、活動板房等專案甲方同意接收後經雙方協商價格後在本協議附件基礎專案接收單明細表中予以確認;3、乙方應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內完成所有撤場工作,乙方撤場前應將工程垃圾等雜物清理出場,施工現場清理乾淨,乙方撤場結束時,雙方辦理接交手續。如乙方未按約定撤場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七、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1、2、3、5款、第六條所約定的事項完成後,解除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合同解除後,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發生爭執,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書一式陸份,雙方各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或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單位: ______(以下稱甲方) 施工單位: 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方因建設開發的需要,現委託乙方對棠下鎮旗杆石酒廠米倉和圍牆工程進行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積極協作,互相配合,確保工程質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量:[見預算總價] 四、工程費用: 五、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採用乙方包工、包料,按質按時完成的承包方式。 六、工程質量要求:乙方必須按設計圖紙及施工方案施工,並要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進度表交甲方備案。①該工程採用C30商品砼,並按規範要求做試件檢測,檢測費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決定是否做抽芯或回彈檢測,若檢測合格,檢測費由甲方支付,甲方予以驗收;若抽芯或回彈檢測不合格,檢測費由乙方支付,且作驗收不合格處理。混凝土在凝固期間要求按規範保養,保養期不少於14天。②施工和驗收執行國家有關標準、規範要求。 七、工程時間: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必須完成(晴雨天計算)工程。工程期限為 天。超期未完成的,以後每天乙方要補償3000元給甲方作拖延工程的補償,補償款在工程款中扣減。 八、施工時如遇不可遇見的困難和不可抗拒的損失,由乙方解決和承擔。 九、施工時,甲方根據實際和需要有權變更施工方案,變更方案屬增加工程量的由雙方協商,屬減少工程的按中標價和預算價比例照減。 十、乙方一定要做好施工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如發生一切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十一、工程質量不合格需要返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二、工程所需的一切稅費由乙方負責。 十三、付款方式:工程按完成進度付款,合同書籤訂開工後五天內,甲方預付總工程款的30%,在施工期間乙方可按工程進度申請工程款,進度款最高付至按實際完成量的80%計算(含工程預付款),餘下20%的工程款(不計利息)在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半年內付清。 十四、違約責任:合同期內,若一方違約,應賠償給對方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五、本合同書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棠下鎮財政所一份,以上合同在實際執行中有不完善之處,確需補充的,有甲方及乙方協商解決,補充完善,合同爭議在施工所在地法庭解決。 甲方(蓋公章):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公章):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港口工程施工合同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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