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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版貿易合同(通用3篇)

欄目: 貿易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2W

簡版貿易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

簡版貿易合同(通用3篇)

____年__月__日

____(售方)為一方,與____(購方)為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物件

依據_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關於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為_____

第二條 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瑞士法郎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 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原蘇聯國家標準,並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 供貨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徵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 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淨重。

第六條 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原蘇聯外經銀行關於邊境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定的辦法及1990年3月13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的共同條件”以瑞士法郎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 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後12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18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後3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於保證期結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並負擔費用。

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 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後10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並註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買方: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簡版貿易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賣方:中國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國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數量、價格

甲方同意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產品_________套(件),計總值_________元。

二、品質規格

甲方提供裝置質量、規格,有關技術資料,技術保證,圖紙,詳見合同附件。

三、裝運

1.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裝運

(1)在開始裝運月份前_________天,甲方應以電報通知乙方當月裝運數量和裝貨船名,乙方應在接到甲方上項電報通知_________天內電覆甲方。

(2)裝貨船到達裝運港_________天前,甲方應將裝貨船名與國籍、預計到達裝港日期、裝運數量,以電報通知乙方。裝貨船到達裝貨港四十八小時前,對方應對上述內容發出上式通知。

(3)裝船結束後二十四小時內乙方應以電報將合同號商品名稱、裝貨船名、收貨人、裝貨數量、目的港、發票金額、裝貨船隻離港日期通知甲方。

四、銷售產品名稱、數量、價格

乙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向甲方提供_________裝置_________臺,計總值_________元。

五、期限

乙方的購買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完成。每年返銷金額是_________元,佔整個返銷額的_________%,每年的_________月至_________月交貨。

六、支付條件

由甲乙雙方對開信用證,即由乙方分期開出以甲方為受益人的遠期信用證,分期、分批支付全部產品的價款;甲方開出以乙方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證,支付補償商品的貨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補償商品的貨款,來支付全部產品裝置的價款。

當甲方支付的貨款不能相抵乙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之金額時,其差額部分由甲方用預付貨款方式,在乙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到期前匯付乙方,以使乙方能按時議付所開的遠期信用證。乙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的按期付款,是基於甲方按規定開出限期信用證及按規定預付貨款。甲方保證按規定開出信用證及預付貨款。

七、包裝

根據商品的特點及運輸方式,由乙方確定適當的包裝,嘜頭也由乙方自行設計,發貨物以後即另以函電通知甲方。凡由於乙方對貨物包裝不妥,貨物在裝運前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時,乙方均應負責更換或賠償。

八、保險

產品進口以後由甲方投保。產品所有權在付清貨款後發生轉移。之後,如發生意外,損失先由保險公司向投保人賠付,再按比例退回乙方已支付的產品貨款。

九、利息計算

1.雙方議定,本合同項下的_________(幣種)及_________(幣種)的年利息分別為_________%和_________%。

2.乙方所開立的遠期信用證及甲方預付貨款的利息均由乙方負擔。

十、裝運港

_________。

十一、目的港

_________。

十二、單據

貨物裝船離岸後,乙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議付單據:

乙方每次交貨時,將出運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船名等在_________小時前電告甲方。出運後,將全套正本貨運單據:全套潔淨裝船提單(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發票(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包裝單;產地證明書;質量檢驗證書,由乙方直接寄給甲方的議付銀行。同時,由乙方將上述單據的副本_________份,分別寄給甲方和甲方的代理人。

十三、檢驗

1.品質、數量按照裝運港中國商品檢驗局簽發的證明書。提單上的數量應作為甲乙雙方交貨數量的根據。

2.貨物如發現缺陷,乙方應在到貨後_________月內書面通知甲方。

3.乙方在裝貨船到達目的港後,有權對貨物的數量和品質進行復檢,由乙方委託的_________機構負責複檢。複檢費由乙方負責。如發現品質和/或數量與合同不符,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索賠證書由乙方委託的檢驗機構出具,但對運輸途中品質與數量的自然損失或變化不得提出索賠,索賠期限為貨物到達目的港_________天。

4.乙方同意在_________產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過_________%次品價格,雙方根據質量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十四、稅收與費用

本補償貿易專案中所涉及的一切稅收與費用的繳付,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稅收法律、法規辦理。

十五、技術服務

貨物到達甲方口岸後,由甲方自行安裝,但在主要裝置安裝過程中,甲方認為需要時,乙方必須派出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指導,提供必要的技術服務,在此過程中由於技術上的問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經雙方協調,為完成此項工作,由乙方派出_________數量的技術人員。在中國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十六、銀行擔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至遲不超過甲方與乙方所籤合同付款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銀行保函,一旦甲方不能購買或不能付款時,由銀行負責支付貨款或支付罰款。銀行保函見合同附件。

為保證合同條款的有效履行,雙方分別向對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銀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擔保。甲方的擔保銀行為中國銀行_________分行,乙方的擔保銀行為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

十七、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貨物品質規格符合甲方的規格說明。

2.如果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日期,購買本合同規定的貨物,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時執行,對甲方造成了損失,乙方應按本合同總值的_________%向甲方交付罰金。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部分或整批交貨對乙方造成了損失,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總值的_________%交付罰金。

3.乙方不按合同規定購買補償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提供商品時,均應按合同條款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並向對方支付該項貨款總值的_________%的罰款。

十八、解除合同

如果甲方沒有按時、按議定的品質條件交貨,或在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有下述權利:

1.有關貨物包裝已運抵乙方,不論財產權是否能轉移,乙方的貨物,均可退回甲方,費用由甲方負擔;或在撤銷全部或部分訂單,不論撤銷時貨物是否運出或財產權是否轉移。在上述情況下,甲方應立即退還已付款項,乙方對此概不負責。

2.乙方將取消回頭產品的購買義務,不再購買尚未購買的回頭貨物。

十九、合同變更

本合同內容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二十、專利權的侵犯

如果乙方因使用或售出上述商品侵犯或被認為是侵犯他人專利權、註冊的設計權、商標、牌號而受到牽連,一切費用和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二十一、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十二、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二十三、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各方應立即把上述情況通知對方,說明情勢並預計持續時間的長短,以便對方採取相應措施。

1.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或其他雙方同意的事件而影響執行合同時,雙方同意延長合同期限,延長時間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2.責任方應儘快將發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況用電報通知另一方,並在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檔案交給另一方確認。

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本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二十四、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二十五、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六、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二十七、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以中、_________文簽署,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賣方:中國_________公司(蓋章)    買方(蓋章):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簡版貿易合同 篇3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本著公平、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此合同經買賣雙方共同制訂,買方願意購入、賣方願意售出下述進口貨物,謹此簽約。

1.本合同項下的合同金額、交貨地點(即交貨港口)、交貨期限(即交貨時間)以及貨物品種、數量、單價、包裝等內容見《新連鎖商品進口供貨清單》(見附件1,簡稱《供貨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買方簽字後生效)。

2.包裝

賣方應對本合同所售貨物進行適當完全的包裝,以適於長距離的遠洋或內陸運輸,能夠很好地保護貨物,防止潮溼、溼氣、震動、生鏽、粗暴處理。

3.裝運標誌

賣方須在每個運輸包裝物上標明本合同的合同編號,並標出包裝號碼、體積、毛重、淨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裝運標誌。

4.供貨履約擔保

(1)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即擔保人)提供的以本合同為主合同的“供貨履約擔保”,買方與賣方簽訂本合同之日同時與賣方、擔保人簽訂《新連鎖商品進口交易履約供貨擔保條款》(見附件2),並由擔保人通過買方當地國家郵政局郵政儲匯局下屬的業務服務網點(簡稱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向買方轉交由擔保人出具的《新連鎖商品進口交 易履約供貨擔保承保通知單》(見附件3,簡稱《供貨擔保承保通知單》)。

(2)買方支付的貨款由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代收後匯入擔保人和賣方指定的帳戶,3個工作日內賣方委託擔保人向買方開具《新連鎖商品進口交易履約供貨擔保單》(見附件4,簡稱《供貨擔保單》),該擔保單以傳真和郵寄方式由擔保人送達給買方。

(3)買方若因貿易融資原因需要將基於本合同項下的由擔保人向買方出具的《供貨擔保單》項下的《供貨清單》中的賠款款項轉讓給他人,買方在向賣方提交本合同時,須以書面方式向賣方和擔保人提交申請書並由賣方和擔保人進行確認,申請書應註明該賠款款項受讓人的詳細資料,包括:公司全稱、通訊地址、電話、傳真、開戶名稱、開戶行、賬號。

5.商品檢測及貨物交割

(1)買賣雙方指定境外賣方所在國(地區)當地的瑞士sgs集團下屬營業機構(簡稱sgs)對上述貨物進行品種和數量檢測,並由其出具品種和數量檢測報告。

sgs中國營業機構(sgs-cstc)聯絡方式如下: (2)雙方確認上述貨物的承運人為中遠國際貨運有限公司(簡稱承運人),買方承擔從境外賣方裝運

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港的運費、保險費。

承運人聯絡方式如下:

(3)賣方備妥上述貨物後,賣方須在不遲於每批貨物交貨期限前10日以傳真方式向買方提交sgs出具的檢測報告及《新連鎖進口商品檢測報告通知單及回執》(見附件5,簡稱《檢測報告通知單》)由買方確認。

(4)如買方對賣方以傳真方式提交sgs出具的品種和數量的檢測報告內容無異議,須在收到賣方《檢測報告通知單》傳真件24小時之內,向賣方傳真簽章後的《檢測報告通知單》和《裝運通知單》(見附件6);如買方對檢測報告的內容有異議,須在收到賣方《檢測報告通知單》傳真件24小時之內,向賣方傳真簽章後的《檢測報告通知單》,按本合同“7.違約處理”規定處理。

(5)買賣雙方以承運人簽發的提單上載明的交貨時間和裝運地點為貨物實際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該實際交貨時間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最遲一批貨物交貨期限內;如因買方或承運人的原因造成交貨時間或交貨地點的變化,買方應以書面方式通知賣方變更後的貨物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

(6)因為買方沒有在規定期限內給予賣方《裝運通知單》或者因為上述( 5)中買方或承運人的原因,造成交貨延遲,賣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7)如買方所購商品需要國家有關部門進口批文和許可證,賣方可協助買方辦理,所需費用由買方承擔。

(8)買賣雙方同意由承運人為買方提供國際運輸、進口報關報檢(中國商檢機構規定的進口商檢)、國內配送的全程物流服務;進口所需費用(包括國際運費、保險費、報關、商檢、國內運費等費用)由買方承擔,具體支付方式由買方與承運人另行商定。

(9)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應由買方在接到賣方書面通知後向賣方支付,賣方在貨物完成進口後按實際發生多退少補,並按實際收取的貨款、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的總額向買方提供增值稅發票。

(10)如買方沒有按承運人及賣方的要求交納上述貨物進口所需費用、進口關稅及增值稅,視為買方自動放棄貨物,賣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6.貨款支付

(1)貨物總值詳見附件1《供貨清單》。

(2)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買方將《供貨清單》項下的100%貨款交納給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買方須在交款單上填寫《供貨清單》編號以及擔保人指定的賣方貨款帳戶(見以下(3))後,領取《供貨擔保承保通知單》。

(3)賣方貨款帳戶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方開戶名稱:北京新連鎖商業銷售網路有限公司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違約處理

如賣方未按本合同中約定的期限、地點、品種或數量向買方供貨,買方可以按照《新連鎖商品進口交易履約供貨擔保條款》的規定向賣方和擔保人書面提出索賠。

8.質量異議

買方若對所購貨物的質量提出異議,應向賣方提交相關索賠檔案,包括:索賠書,瑞士sgs集團下屬的通標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sgs-cstc)出具的相關商品質量檢測報告。

9.退貨

賣方如要求退回有異議部分貨物並承擔相關費用,買方須委託中遠國際貨運有限公司將該部分貨物運至賣方指定港口。

10.不可抗力

賣方如因洪水等自然災害、戰爭、罷工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交貨或不能交貨時,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延遲履行;如雙方決定終止執行本合同,賣方須在交 貨期限後15日內全額退回買方已支付的貨款及利息(期間存款利息按企業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11.爭議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無法協商解決,則由北京仲裁委員會在北京進行仲裁。

12.有效

(1)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可分割,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2)如買方支付的貨款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沒有存入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指定的帳戶,本合同自動失效。

(3)任何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須經買方、賣方和擔保人三方共同認可。

附件(略)

賣方(簽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