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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銷協議(通用12篇)

欄目: 買賣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89W

購銷協議 篇1

購銷協議(樣式一)

購銷協議(通用12篇)

合同編號:

甲方:零部件採購有限公司

乙方:

在乙方為甲方供貨的過程中,為更好的保證部件質量,對採購成本的穩定性進行有效控制,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所供貨的零部件在用到以下原材料(又稱雙經銷材料)時,乙方應從甲方購買並使用其生產供貨零部件,不得自行到市場上購買。該部分原材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所有塑料原料及泡沫:ps、abs、pp、pc、pmma、eps、塑封櫃口用pvc、各種色母原料等。

2.各種規格鋼材:冷軋板、熱鍍鋅板、電鍍鋅板、sd鋼板、鍍鋁鋅板、不鏽鋼、鍍鋁板、鋁板等。

3.進口零部件:晶片、繼電器、感測器、程控器(含國產)、溫控器等。

4.其他分包訂單部件所涉及到的乙方生產用原材料或零部件。

二、凡乙方為甲方供貨的零部件用到以上原材料,乙方應從甲方或XX公司購買,購買數量應以向甲方供貨的零部件的原材料使用量為準,不能多購也不能少購,乙方從甲方購買的原材料只能用於生產向甲方供貨的零部件,不得再行出售或用於生產其他產品,乙方購買儲備的原材料數量不能超過生產一個月向甲方供貨零部件的原材料用量(因甲方訂單計劃變動而造成的超儲備鋼材除外)。

三、原材料價格由甲方(或XX公司)確定。凡使用雙經銷材料進行生產的零部件在雙方核定結算價格時,材料成本按乙方根據本協議購買的原材料價格核算(不考慮市場價格變動因素)。

四、?如乙方不按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數量從甲方購買原材料,包括多購或少購,是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甲方直接從乙方在甲方的供貨貨款中扣除違約金,違約金是乙方少購或多購的原材料數量乘以乙方從甲方購料單價得出的金額。

五、如乙方主張有某些雙經銷材料因甲方沒有儲備,乙方無法買到的情況,以及因加急訂單等原因一時不能從甲方購買相應原材料的情況,必須由甲方商務部和jit訂單執行事業部處長以上人員的共同書面簽字認可,乙方方可自行採購,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對暫時從甲方購買不到的原材料,乙方最多隻能自行採購10天的用量。

六、乙方領料必須經甲方jit採購員及大宗料計劃員確認、廠家蓋章簽字併到甲方財務開發票後才能進行,乙方領料時應持領料單以及發票、領料授權書。

八、因本協議、履行本協議或處理本協議相關的事務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協議雙方簽章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期間屆滿如雙方均未提出書面變更或解除要求,即以同一條件繼續生效一年,以次類推,若本協議簽訂前雙方已發生業務關係且當時沒有簽訂本協議的,則本協議效力追溯至雙方發生業務關係之時。

十、?本協議是雙方簽訂的《基本供貨合同》的補充協議,未盡事宜以《基本供貨合同》為準。

甲方:乙方:

簽約人:簽約人:

時間:時間:

購銷協議 篇2

購銷協議(樣式二)

編號:

訂貨方:北京XX公司(?商城)

供貨方:?(簡稱供貨商)

雙方依據中國法律及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書。

第1條?總則

1.1雙方在具體交易中,應以本協議書為基礎簽訂單項商品訂貨合同,訂貨合同應明確規定商品名稱、種類、質量、規格、數量、單價、驗收方法、支付方式及交貨日期、地點、方法、違約責任等具體內容。

1.2供貨商須依據本協議書及雙方認同的訂貨合同向商城提供商品,在約定的日期和地點交貨。訂貨方保證按訂貨合同中規定的結算方式和期限支付貨款。

1.3在交易過程中,如商品價格、規格、包裝、數量等事項發生變動,須經雙方以書面形式一致確認後方為有效。

1.4雙方確認的訂貨合同一經簽署,即作為本協議書的附件。

第2條?網上銷售頁面的設立

2.1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內,商城負責在網上商城下屬的分類頁面上,為供貨商開設商品資訊介紹頁面,以展示商品,商品的文字介紹和_____由供貨方負責提供。頁面的製作由商城負責。

2.2所有在網上銷售的商品,其價格及折扣按雙方簽訂的訂貨合同執行,供貨商在此之後提供的新商品應與商城另行簽訂追加的訂貨合同。

2.3雙方商定,?商城根據需要組織商品特價促銷活動時,供貨商應積極配合,雙方共同確定促銷品種、促銷價格及促銷時間。

2.4如供貨商單獨提出為其商品做形象促銷宣傳的頁面時,事先需徵得商城同意並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3條?銷售商品的授權

3.1供貨商授權商城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內銷售由供貨商生產或供貨商從權利人處取得合法授權被許可代理銷售的商品。

3.2供貨商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內推出新產品時,商城享有優先銷售權,並享受原折扣比例或低於原折扣比例的供應價。

第4條?商品質量保證

4.1供貨商應保證商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應不低於一般的通用標準;訂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質量標準的,不得低於約定的質量標準。

4.2訂貨合同應明確約定供貨商對商品質量的保證條件和期限,同時,供貨商應提交該商品的質量檢驗證明材料、質量合格證明及_____使用權證明。

4.3供貨商應對其提供的商品的質量負完全責任。由於商品質量不合格而給消費者、使用者或其他人造成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並由商城承擔直接賠償責任時,供貨商應承擔由此而使商城支出的一切費用或承擔的損失。

第5條?商品的智慧財產權

5.1保證與賠償

5.11供貨商對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及其合法性負完全責任,並保證訂貨合同中對有關商品智慧財產權陳述的真實性。

5.12供貨商如違反5.11保證,致使?商城被指控侵害第三方的人身權利、著作權、專利權、_____使用權、商業祕密而負民事責任時,供貨商同意賠償?商城的一切損失,包括訴訟費、_____、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5.13供貨商的本項義務不因本協議書及相關商品訂貨合同的終止而終止。

5.2如商城因該商品質量問題或智慧財產權糾紛受到第三方指控,供貨商必須積極協助?商城進行訴訟,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和相關證據,必要時應與?商城一起參加訴訟或授權?商城代其進行訴訟。並按本協議書5.12條款履行其義務。否則應賠償?商城因此而遭受的損失,包括訴訟費、_____、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5.4因供貨商或供貨商的供貨方在生產、經銷、宣傳商品上違法、違約而被追究責任,供貨商應承擔因此而給?商城造成的相應損失。

第6條?價格

6.1供貨商供給?商城商品的價格應公平、合理,不得高於供貨商向?商城所在地的其它客戶(與?商城同類型的客戶)提供的同類商品或類似商品的最低供貨價。

6.2商品供應價格通過雙方協商確定,價格一經確定,任何一方均無權擅自更改,供貨商若調整價格,須提前?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商城。

第7條?包裝

供貨商所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家與廠址、規格、等級、質量合格證明、主要成份的名稱與含量、用途、使用說明、出廠日期、有效期限、警示標誌及其它說明。

第8條?交貨與驗收

8.1商城在訂貨合同簽訂後,應利用網際網路或其它通訊形式通知供貨商該訂貨合同商品的具體交貨日期、地點、交貨數量等細節。

8.2每次進貨之後的補貨,?商城可以在訂貨合同基礎上,通過網際網路或其它通訊形式通知供貨商具體交貨日期、地點、交貨數量等細節。

8.3商品的交貨地點為?商城的商品庫房或?商城指定的其它地點。

8.4每次交貨時,供貨商應同時提交該批商品?商城指定的進貨傳票。?商城驗收合格並在?商城指定的進貨傳票上簽字並加蓋收貨章後,商品交接才算完成。

8.5運送商品到指定的交貨地點的所有風險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運輸貨物的運費、_____費)由供貨商承擔。

8.6?商城在驗收後認為商品不合格時,可拒絕接受產品。

第9條?所有權及風險轉移

商品的所有權及丟失、損壞的風險在?商城驗收並完成收貨手續後由供貨商轉移至?商城,出現商品滯銷以及商品距離保質期3個月,供貨商應接受退貨或換貨。

第10條?貨款支付

商城在結算日向供貨商發出貨款支付通知,並按照本協議的匯款地址支付。

第11條??商城違約責任

由於?商城未按本協議書、訂貨合同履行其義務而給供貨商造成的損失,?商城應承擔相應的違約金和賠償金。

第12條?供貨商違約責任

12.1供貨商交貨的數量不足時,?商城有權要求供貨商限期補足,供貨商同時承擔延期供貨的違約責任;

12.2供貨商所交付的商品或包裝不符合本協議書、訂貨合同的約定,?商城有權要求供貨商更換或退貨,因此而造成延遲供貨的,供貨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2.3?商城可以從未付貨款中直接扣除供貨商應向?商城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

第13條?轉讓禁止

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協議書或訂貨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14條?解除合同

14.1雙方任何一方出現下列情況時,另一方不需要任何通告即可解除全部或部分訂貨合同;

14.11雙方中的一方破產、清算;

14.12雙方中的一方不能支付或停止支付;

14.2解除訂貨合同的一方應書面通知另一方。供貨方在通知後15日內將退貨提走,同時?商城結清貨款。

第15條?保守商業機密

雙方任何一方均不能洩露從本協議書及商品訂貨合同規定的交易活動中得到的對方的各種商業機密。

第16條?爭議解決

由於本協議書中未規定的事宜或由於雙方對本協議書個別條款的解釋發生爭議時,雙方應以誠相待,協商解決,如雙方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7條?有效期限

本協議書有效期限為一年,協議期滿前一個月,任何一方可以書面通知對方不再續約;如雙方均未提出書面通知,則本協議將自動延續一年,以後亦同樣處理;

第18條?生效

18.1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8.2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8.3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書的附件及補充協議,均作為本協議書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訂貨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供貨方:

(公章)(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代表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e-mail:?e-mail:

郵編:郵編:

開戶行:?開戶行:

帳號:?帳號:

年月日年?月?日

購銷協議 篇3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民法典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 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 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籤 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 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 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 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 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民法典》第二 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 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 復,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預設。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 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 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 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 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 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 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 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 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 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 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 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 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 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 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 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 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 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 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 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 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 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 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 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 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 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 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 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 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 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 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 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 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 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 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 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 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 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 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 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 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 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 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 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 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 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 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 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 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 並儲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 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 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 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 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 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 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 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 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 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 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 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 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 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 (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 .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 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 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 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 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 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部制定

一九  年  月  日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話:               電話:

購銷協議 篇4

編號:

訂貨方:北*科技有限公司(商城)

供貨方:(簡稱供貨商)

雙方依據中國法律及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書。

第1條總則

1.1雙方在具體交易中,應以本協議書為基礎簽訂單項商品訂貨合同,訂貨合同應明確規定商品名稱、種類、質量、規格、數量、單價、驗收方法、支付方式及交貨日期、地點、方法、違約責任等具體內容。

1.2供貨商須依據本協議書及雙方認同的訂貨合同向商城提供商品,在約定的日期和地點交貨。訂貨方保證按訂貨合同中規定的結算方式和期限支付貨款。

1.3在交易過程中,如商品價格、規格、包裝、數量等事項發生變動,須經雙方以書面形式一致確認後方為有效。

1.4雙方確認的訂貨合同一經簽署,即作為本協議書的附件。

第2條網上銷售頁面的設立

2.1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內,商城負責在網上商城下屬的分類頁面上,為供貨商開設商品資訊介紹頁面,以展示商品,商品的文字介紹和圖片由供貨方負責提供。頁面的製作由商城負責。

2.2所有在網上銷售的商品,其價格及折扣按雙方簽訂的訂貨合同執行,供貨商在此之後提供的新商品應與商城另行簽訂追加的訂貨合同。

2.3雙方商定,商城根據需要組織商品特價促銷活動時,供貨商應積極配合,雙方共同確定促銷品種、促銷價格及促銷時間。

2.4如供貨商單獨提出為其商品做形象促銷宣傳的頁面時,事先需徵得商城同意並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3條銷售商品的授權

3.1供貨商授權商城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內銷售由供貨商生產或供貨商從權利人處取得合法授權被許可代理銷售的商品。

3.2供貨商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內推出新產品時,商城享有優先銷售權,並享受原折扣比例或低於原折扣比例的供應價。

第4條商品質量保證

4.1供貨商應保證商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應不低於一般的通用標準;訂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質量標準的,不得低於約定的質量標準。

4.2訂貨合同應明確約定供貨商對商品質量的保證條件和期限,同時,供貨商應提交該商品的質量檢驗證明材料、質量合格證明及商標使用權證明。

4.3供貨商應對其提供的商品的質量負完全責任。由於商品質量不合格而給消費者、使用者或其他人造成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並由商城承擔直接賠償責任時,供貨商應承擔由此而使商城支出的一切費用或承擔的損失。

第5條商品的智慧財產權

5.1保證與賠償

5.11供貨商對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及其合法性負完全責任,並保證訂貨合同中對有關商品智慧財產權陳述的真實性。

5.12供貨商如違反5.11保證,致使商城被指控侵害第三方的人身權利、著作權、專利權、商標使用權、商業祕密而負民事責任時,供貨商同意賠償商城的一切損失,包括訴訟費、律師費、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5.13供貨商的本項義務不因本協議書及相關商品訂貨合同的終止而終止。

5.2如商城因該商品質量問題或智慧財產權糾紛受到第三方指控,供貨商必須積極協助商城進行訴訟,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和相關證據,必要時應與商城一起參加訴訟或授權商城代其進行訴訟。並按本協議書5.12條款履行其義務。否則應賠償商城因此而遭受的損失,包括訴訟費、律師費、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5.3商城保證不對供貨商上述商品做任何侵權行為,不侵害供貨商商品版權及商標權。在商品銷售過程中,商城如發現版權及商標權被他人侵權,應及時通知供貨商並提供相應幫助。

5.4因供貨商或供貨商的供貨方在生產、經銷、宣傳商品上違法、違約而被追究責任,供貨商應承擔因此而給商城造成的相應損失。

第6條價格

6.1供貨商供給商城商品的價格應公平、合理,不得高於供貨商向商城所在地的其它客戶(與商城同類型的客戶)提供的同類商品或類似商品的最低供貨價。

6.2商品供應價格通過雙方協商確定,價格一經確定,任何一方均無權擅自更改,供貨商若調整價格,須提前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商城。

第7條包裝

供貨商所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家與廠址、規格、等級、質量合格證明、主要成份的名稱與含量、用途、使用說明、出廠日期、有效期限、警示標誌及其它說明。

第8條交貨與驗收

8.1商城在訂貨合同簽訂後,應利用網際網路或其它通訊形式通知供貨商該訂貨合同商品的具體交貨日期、地點、交貨數量等細節。

8.2每次進貨之後的補貨,商城可以在訂貨合同基礎上,通過網際網路或其它通訊形式通知供貨商具體交貨日期、地點、交貨數量等細節。

8.3商品的交貨地點為商城的商品庫房或商城指定的其它地點。

8.4每次交貨時,供貨商應同時提交該批商品商城指定的進貨傳票。商城驗收合格並在商城指定的進貨傳票上簽字並加蓋收貨章後,商品交接才算完成。

8.5運送商品到指定的交貨地點的所有風險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運輸貨物的運費、保險費)由供貨商承擔。

8.6商城在驗收後認為商品不合格時,可拒絕接受產品。

第9條所有權及風險轉移

商品的所有權及丟失、損壞的風險在商城驗收並完成收貨手續後由供貨商轉移至商城,出現商品滯銷以及商品距離保質期3個月,供貨商應接受退貨或換貨。

第10條貨款支付

商城在結算日向供貨商發出貨款支付通知,並按照本協議的匯款地址支付。

第11條商城違約責任

由於商城未按本協議書、訂貨合同履行其義務而給供貨商造成的損失,商城應承擔相應的違約金和賠償金。

第12條供貨商違約責任

12.1供貨商交貨的數量不足時,商城有權要求供貨商限期補足,供貨商同時承擔延期供貨的違約責任;

12.2供貨商所交付的商品或包裝不符合本協議書、訂貨合同的約定,商城有權要求供貨商更換或退貨,因此而造成延遲供貨的,供貨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2.3商城可以從未付貨款中直接扣除供貨商應向商城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

第13條轉讓禁止

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協議書或訂貨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14條解除合同

14.1雙方任何一方出現下列情況時,另一方不需要任何通告即可解除全部或部分訂貨合同;

14.11雙方中的一方破產、清算;

14.12雙方中的一方不能支付或停止支付;

14.2解除訂貨合同的一方應書面通知另一方。供貨方在通知後15日內將退貨提走,同時商城結清貨款。

第15條保守商業機密

雙方任何一方均不能洩露從本協議書及商品訂貨合同規定的交易活動中得到的對方的各種商業機密。

第16條爭議解決

由於本協議書中未規定的事宜或由於雙方對本協議書個別條款的解釋發生爭議時,雙方應以誠相待,協商解決,如雙方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7條有效期限

本協議書有效期限為一年,協議期滿前一個月,任何一方可以書面通知對方不再續約;如雙方均未提出書面通知,則本協議將自動延續一年,以後亦同樣處理;

第18條生效

18.1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8.2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8.3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書的附件及補充協議,均作為本協議書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訂貨方:北*科技有限公司供貨方:

(公章)(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代表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編:郵編:

開戶行:開戶行:

帳號:帳號:

年月日年月日

購銷協議 篇5

範本模板  購銷合同範本模板  紅木傢俱購銷合同書範本【1】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甲、乙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紅木傢俱基本情況 (請逐項填寫,勿寫同樣品:驗收說明等內容請在驗收後填寫)  

第二條 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b2385- 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 15 %(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餘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 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 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 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 1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購買傢俱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 7 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醫療器械銷售合同範本【2】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裝置的配置、價格及其售後服務等事項達成一致,具體條款如下:  

一、 成交價格:乙方願以報價____,優惠成交價____提供給甲方____ 型號 裝置,具體配置內容詳見配置清單。該裝置生產廠商為:_,生產國為:___。上述成交價若有其他使用者(在同等配置條件下)比其低者,則乙方願意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差額補償。  

二、 質量保證:乙方按配置清單要求,提供原裝全新裝置,對該裝置實行三包(即包用、包修、包調換),以確保其產品質量效能可靠穩定。若產品質量效能存在問題,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退換和索賠。  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真實有效,由此引起的責任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因提供裝置發生醫療器械不良事件,乙方願承擔全部責任和所有費用。  

三、 售後服務:乙方同意此裝置自安裝、除錯、驗收合格後正常使用日起,保修期為_____個月,保證在接到甲方報修通知到現場檢修。保修期要確保該系統正常執行的開機率不低於____%,如達不到此標準造成了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予以調換部分或整個裝置,保修期作相應延長,並承擔期間甲方的經濟和其他損失。保修期滿後,由乙方負責實行終身優質服務,檢修更換的零備件按標準報價_____折的優惠價提供,人工差旅費_。乙方應負責該機型系統錯誤改進,在X年內對軟體的更換或升級。如以後產品的升級換代,乙方願為甲方以優惠價格提供。  

四、 隨機資料:乙方隨裝置提供詳細的操作手冊、維修手冊、保養手冊、中英文原版資料、裝置總圖、電子線路圖、機械結構圖等所有的應用和維修資料。  

五、 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生效後_____內先以__方式預付全款_____計_______;裝置(包括贈送部分)安裝除錯驗收合格正常使用______內以_方式付全款的______,計_______;餘款內以______方式在____付清。  

六、 交貨時間:乙方負責採用_______運輸方式,保證在_之內將裝置運到______;並負責卸貨安裝到位,在之內除錯完畢投入使用,其間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不能按時完成,乙方願作相應補償給甲方,按每天___乘以耽誤天數作為補償計算標準。  

七、贈送條款:為進一步加強技術合作,體現友好協作的精神,乙方同意贈送甲方  

八、 雙方願意在公平合理和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共同遵守本協議之條款。若有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此購銷合同書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____日 期:____日 期:【購銷合同範本模板

購銷協議 篇6

甲方:

乙方:

在乙方為甲方供貨的過程中,為更好的保證部件質量,對採購成本的穩定性進行有效控制,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所供貨的零部件在用到以下原材料(又稱雙經銷材料)時,乙方應從甲方購買並使用其生產供貨零部件,不得自行到市場上購買。該部分原材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所有塑料原料及泡沫:ps、abs、pp、pc、pmma、eps、塑封櫃口用pvc、各種色母原料等。

2.各種規格鋼材:冷軋板、熱鍍鋅板、電鍍鋅板、sd鋼板、鍍鋁鋅板、不鏽鋼、鍍鋁板、鋁板等。

3.進口零部件:晶片、繼電器、感測器、程控器(含國產)、溫控器等。

4.其他分包訂單部件所涉及到的乙方生產用原材料或零部件。

二、凡乙方為甲方供貨的零部件用到以上原材料,乙方應從甲方或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購買,購買數量應以向甲方供貨的零部件的原材料使用量為準,不能多購也不能少購,乙方從甲方購買的原材料只能用於生產向甲方供貨的零部件,不得再行出售或用於生產其他產品,乙方購買儲備的原材料數量不能超過生產一個月向甲方供貨零部件的原材料用量(因甲方訂單計劃變動而造成的超儲備鋼材除外)。

三、原材料價格由甲方(或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確定。凡使用雙經銷材料進行生產的零部件在雙方核定結算價格時,材料成本按乙方根據本協議購買的原材料價格核算(不考慮市場價格變動因素)。

四、如乙方不按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數量從甲方購買原材料,包括多購或少購,是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甲方直接從乙方在甲方的供貨貨款中扣除違約金,違約金是乙方少購或多購的原材料數量乘以乙方從甲方購料單價得出的金額。

五、如乙方主張有某些雙經銷材料因甲方沒有儲備,乙方無法買到的情況,以及因加急訂單等原因一時不能從甲方購買相應原材料的情況,必須由甲方商務部和jit訂單執行事業部處長以上人員的共同書面簽字認可,乙方方可自行採購,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對暫時從甲方購買不到的原材料,乙方最多隻能自行採購10天的用量。

六、乙方領料必須經甲方jit採購員及大宗料計劃員確認、廠家蓋章簽字併到甲方財務開發票後才能進行,乙方領料時應持領料單以及發票、領料授權書。

七、乙方領料人員每次領料必須出具加蓋乙方公章的書面授權書。乙方應保持領料人員的相對穩定,更換後應在當日書面通知甲方。同時乙方應書面提供最新的企業法人代表的親筆簽字原跡及公司印章原跡給甲方採購人員及領料倉庫以在領料時進行校對,否則出現因假公章冒領材料現象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八、因本協議、履行本協議或處理本協議相關的事務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協議雙方簽章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期間屆滿如雙方均未提出書面變更或解除要求,即以同一條件繼續生效一年,以次類推,若本協議簽訂前雙方已發生業務關係且當時沒有簽訂本協議的,則本協議效力追溯至雙方發生業務關係之時。

十、本協議是雙方簽訂的《基本供貨合同》的補充協議,未盡事宜以《基本供貨合同》為準。

甲方:乙方:

簽約人:簽約人:

時間:時間:

購銷協議 篇7

超市(大型綜合超市)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生產商、供應商(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對超市、大型綜合超市肉類商品的安全監管,有效控制含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質量不合格肉類商品的流入,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保證按GB18406.3-20__《農產品安全質量無公害畜禽肉產品安全要求》供應肉類產品。乙方保證供應的肉類商品來自非疫區,檢驗及相關檢測證明齊全;外省市進滬肉類商品持有非疫區證明和運輸、檢疫、入境證明,證貨相符。

2.對乙方所供肉類商品疑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質量問題時,甲方有權暫扣並交有關法定檢測機構複檢,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經複檢證實存在質量問題的肉類商品由甲方負責銷燬,或移交有關食品監管部門處理。

3.甲方應嚴格審查乙方的生產、經營資質,並可對乙方的生產加工場所、質量管理和生產狀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隨訪,乙方應給予配合。

4.乙方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供應含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質量不合格的肉類商品的,甲方有權將其企業列入“黑名單”,並報上海連鎖經營協會及有關食品監管部門備案。

5.甲方在肉類商品銷售期間,應根據不同批次建立統一臺帳,並妥善保管所有資料和驗收證明,以備查驗。

6.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7.本協議作為超市(大型綜合超市)產品購銷合同的補充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購銷協議 篇8

甲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乙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購銷過程中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 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總則

本協議為在雙方協議有效期內的醫藥商品購銷總協議,在協議有效期內雙方通過傳真、電話等方式進行分批買賣交易,均遵照本協議有關條款執行。雙方可根據情況,以本協議為基準,簽訂其他具體合同,具體合同對醫藥商品的品種、規格、單價、數量、批號及交貨時間等進行書面確認,未確認的專案則以當批銷售清單明細為準。

第二條 質量條款約定

2.1甲乙雙方為合法的醫藥商品經營企業或醫療機構,按法規要求向對方提供相關資質證明檔案。甲方所供醫藥商品需符合法定的質量標準和有關質量要求,並按法規要求提供相關資質證明檔案。

2.2甲方所供醫藥商品外觀完好無損,包裝、標籤及說明書內容應符合醫藥商品的說明書、標籤管理規定及有關規定要求。醫藥商品的包裝和標識應符合有關規定和貨物運輸要求。

2.3如雙方對醫藥商品質量產生爭議、需要進行質量檢驗的,可送交甲方所在地藥品檢驗所、省級醫療器械檢驗所或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質量檢驗。

2.4對於未盡的質量事宜,甲乙雙方按共同簽訂的《質量保證協議書》執行。

第三條 付款約定

3.1資信額:甲方授予乙方資信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資信額是指甲方授予乙方可在資信期限內履行支付的未付貨款總額的最高限額。

3.2資信期限:

資信期限是指甲方授予乙方向甲方支付每批貨款的最長履行期限。

選擇以上任何一種資信期限的,乙方均應在每年12月25日前支付該年度____月_____日前的所有貨款。

3.3乙方在此同意甲方可在協議期限內根據市場變化情況與乙方的履約能力變化、實際採購及付款情況,調整授予乙方的資信額及資信期限,甲方應通知乙方,自該通知送達之日起,該調整生效,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通知履行相應的義務。

3.4 協議期限內,乙方超過資信期限未完全履行支付義務或未付貨款總額達到資信額的,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供貨。

乙方在資信期限屆滿後15天內仍未完全履行支付義務的,乙方應從資信期限屆滿之日起按每超一天支付所欠貨款金額的萬分之五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5乙方須按發票開具時間先後順序及發票金額按時全額付款,甲方按發票開具時間先後順序衝減應收賬款。遇貨物破損、丟失、錯發、原箱短少等情況的,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另作處理,乙方不得在貨款中自行扣除。

3.6支付方式:

若以電匯或轉賬方式支付的,乙方應按協議約定將貨款支付到以下指定賬戶:

開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價格

產品供貨價格以雙方單筆合同或銷售清單為準。供貨價格如發生變化,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的採購部門,並說明新的供貨價格及生效日期。

第五條 交付與驗收

第六條 退換貨

6.1乙方應根據市場銷售情況,向甲方購進醫藥商品,對於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的退換貨(質量召回除外),甲方將不予接受。確屬甲方原因引起貨物質量問題的,甲方負責退貨並更換新貨,退換貨數量以甲方實收數量為準。

6.2乙方應按GSP等相關規範要求儲存、運輸藥品或醫療器械。如因儲存、運輸條件不善或人員操作不當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6.3對於非當場拒收商品並在本協議第五條期限內通知甲方的,需經甲方確認並同意後,乙方按甲方通知將商品發運至甲方指定地址,或由甲方憑《銷售退貨通知單》到乙方庫房提貨。在此期間的乙方不能延期支付或扣減應向甲方支付的貨款,同時乙方也不得藉此退回甲方增值稅發票。

第七條 資訊交流

甲乙雙方將致力於建立良好的資訊交流,為此,甲方將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場相關資訊,協助乙方做好與生產廠家的溝通工作。乙方也應將有關資訊(例如庫存、流向等)向甲方提供,以達到資訊資源共享,並在此基礎上共同開展有效的銷售活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 違約條款

8.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中止或終止合同履行,因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協議,須提前30天向甲方書面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解除。否則,應按實際交易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另行賠償甲方損失。

8.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且向甲方支付萬分之五違約金:

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貨款,逾期超過30 日的;

乙方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經甲方提出後合理期限內仍未改正的。

第九條 不可抗力

合同當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或雙方諒解確認後,經甲方同意,允許延期履行、修訂合同或終止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不可抗力”係指那些合同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任何一方應立即向另一方告知,在無法實現的情況下,最遲不得遲於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日內向對方通報。除另行要求外,合同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後,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條 保密責任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10.1 乙方在此承認並同意:甲乙方簽署或進行的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其他協議、檔案、陳述、財務資料、商務關係及其他資料或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接觸或知曉的甲方工作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商業祕密、任何技術性資料、以及甲方為完成本合同提供的任何其他資訊資料並且在提供時未說明是公開資訊的)均為本合同約定保密資訊。

10.2 乙方在此承諾並保證:乙方(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僱員、代理人、顧問等人員,下同)採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以避免洩露給任何第三方;在本合同有效存續期間及合同終止後,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公佈、發表、公開、披露、散播、複製此種保密資訊的任何部分,或對其加以任何形式的利用或使用;如甲方要求,乙方必須簽署甲方提供的保密協議。

10.3 若乙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全部收益歸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支付資信額的萬分之五作為違約金,並另行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相應律師費用、調查取證費用、差旅費等)。

10.4 無論本合同是否切實得到履行或因任何原因變更、解除、終止、失效等,保密責任條款均始終有效。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法

合同未盡事宜及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協議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一式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期限為: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第十三條 其他

13.1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需對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由雙方簽訂書面檔案方為有效。

13.2甲方對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應視為對該權利的放棄。除非甲方以書面形式簽署宣告外,任何權利的單獨或部分的行使、確認或忽略均不應視為或被推斷為放棄其權利或免除、減輕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13.3因法律、法規、政策、國家計劃、實際情況等發生變化,甲方認為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或本合同無法/不能繼續履行或沒有履行必要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3.4 本合同各條款為個別獨立的條款,某條款若確認為無效,將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及雙方的權利義務。若本協議約定與協議期限內雙方另行簽訂的單筆購銷合同相沖突的,相應衝突條款的解釋權和選擇權歸屬於甲方。

13.5甲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向乙方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文書、資料等,均以本協議所列明的乙方地址送達,甲方向乙方指定聯絡人手機或電子郵箱傳送的簡訊或電子郵件亦視為已送達乙方。乙方如果遷址、變更電話或變更指定聯絡人,應當書面通知甲方,未履行書面通知義務的,乙方按原地址、原指定聯絡人郵寄相關材料或通知相關資訊即視為已履行送達義務。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購銷協議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責任,保障各方合法權益,特簽訂本合同書,協議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購買下列產品(價格單位為人民幣元)

產品名稱

配置

單價

數量

合計

共 計

共計人民幣(大寫):

二、技術支援與服務

1. 產品的技術標準符合國家標準。

主機三年有限保修:主機板、CPU、記憶體、硬碟等保修三年; (第一年免費保修;第二、三年返修)光碟機、軟碟機免費保修一年。

2. 本公司可根據客戶需求安裝LINUX作業系統,如果應客戶要求安裝其它作業系統而引起的版權問題本公司概不負責。

三、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交貨方式: 公路貨運

付款方式:現款

四、為縮短訂貨期,買方可以用傳真方式訂貨,傳真需加蓋買方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賣方在收到上述傳真件後即加蓋印章傳真給買方,即時雙方買賣合同成立最新電腦購銷合同範本最新電腦購銷合同範本。買方需及時將二份蓋合同章的合同郵寄給賣方,賣方在收到合同原件後,五個工作日內將蓋有買賣雙方合同章的合同郵寄一份給買方。

五、本合同壹式貳份,由雙方加蓋合同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購銷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

供需雙方本著互惠的原則,按國家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達成以下供貨條款:

1、經供、需雙方協定水泥包裝袋供貨一事,由需方每月初提供所需包裝袋的數量給供方,供方按照需方所需數量及要求進行生產供貨。

2、供方須向需方交供貨保證金元整。(注:可用所供袋子的貨款做為保證金)。

3、結算方式

1)經供、需雙方協定每條袋子的價格分別為: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為價值 0.65 元/條,此價格為到需方倉庫價格,以後根據市場因素,執行隨行就市價格。

2)供方每月根據需方的要求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當月數量供方憑需方的袋子驗收入庫單到需主財務科核對和結算。

3)付款方法,經供需雙方協定每月支付兩次袋子款。

4、質量要求

1)如國家相關部門對其包裝袋進行檢查和抽樣不合格等情況,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需方不負任何責任。

2)每千條袋子的破損控制在5‰範圍內,其中3‰的破損由需方承擔,2‰的破損由供方承擔。

5、供方在生產需方“品牌”的水泥包裝袋和回收本“品牌”的爛袋子,應嚴加管理,不得隨意外流或未經過需方就流入需方相關人員,一經發現此類現象,將視為違約。

6、違約責任:任何一方不能違反本合同任意一條款。否則,均屬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元整(¥元)及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7、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合同期,雙方代表簽字生效。

8、本合同壹式叄份,供方壹份,需方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協議 篇1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雖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名稱:__________

品種: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雖要求),按下列第0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按企業標準執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數雖和計雖單位、計雖方法

1. 產品的數

2. 計雖單位、計雖方法

3. 產品交貨數雖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

(增)雖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O (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

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 產品的交貨單位: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⑴乙方送貨;

⑵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准價執行;

(2)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 條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

2.驗收手段

3.驗收標準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雖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雖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洽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 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雖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

3.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4.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質雖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5.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6.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洽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5虻30%)的違約金。

2.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4.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5.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調解不成,按以下第項方式處理:

(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______(公章)代表人: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曰

供貨單位(乙方):__________(公章)代表人: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產品銷售合同: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曰

購銷協議 篇12

裝修材料木地板購銷協議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精神,按有關條款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供應裝飾裝修材料(以下簡稱材料),合作經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如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材料:“____”

二、合作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____________:

1、甲、乙雙方總部直接簽署合作協議,建立合作關係;

2、甲方授權裝飾公司會員店與乙方指定分部簽署相關合作協議;

四、產品價格:

1、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的價格為裝飾公司統一供貨價、材料現行市場最低限價及市場標價(詳見附件);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價格制度,不得低於甲方材料現行市場最低限價銷售,否則視為無效合同,因此而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3、甲方保留對向乙方供應材料價格的調整權,並在調整價格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時將該材料的最新價格提供給乙方。

五、結算方式(詳見附件):

主材款由甲方直接與終端使用者按實際發生材料量和終端使用者訂單價格結算,而後甲方及時將結算情況回執乙方,並向乙方提供終端使用者驗收簽字的安裝確認單,以便進一步辦理相關手續。

六、甲方權利、義務:

1、權利:

(1)對於乙方違反甲方價格政策及結算制度的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警告,直至終止協議;

(2)對於乙方擅自違約的行為,甲方有權扣除部分利潤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3)對於乙方蓄意擾亂甲方銷售市場的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

(4)對於乙方攻擊、貶低甲方產品,損壞甲方品牌形象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做出合理解釋,情形嚴重的,終止合作協議;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5)如因乙方在合作有效期內對甲方產品的技術、價格以及合作的其它機密發生洩漏以致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2、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產品目錄、產品說明書、技術標準、檢驗檢測報告、價格表等檔案、資料;甲方應指定專人與乙方進行接洽(詳見附件);

(2)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3)甲方在產品裝卸、運輸及安裝過程中,應遵守雙方約定的要求,並遵守乙方作業環境的要求;

(4)甲方應對所供產品的安裝承擔保修義務,保修期為一年,自安裝之日起算,甲方在其所供產品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向終端使用者履行保修責任及義務。

七、乙方權利、義務

1、權利:

(1)乙方可以指定下屬分公司(分店)與甲方指定的專賣店進行合作;

(2)乙方對甲方提供的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產品,有權向甲方提出索賠;

(3)乙方對甲方不能按合同及時安裝的可以按 的約定,提出賠償。

2、義務:

(1)乙方積極向終端使用者介紹、推薦甲方的產品;

(2)乙方積極協調甲方與終端使用者的主材供需事宜;

(3)乙方按終端使用者需求,應提前七天向甲方或甲方授權裝飾公司會員店訂購所需產品,按甲方制定的標準文字進行填寫,註明所訂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交貨時間、地點、聯絡電話及收取的訂金金額(訂金金額不得高於貳佰元人民幣)等;

(4)乙方應授權指定專人(含分部)與甲方進行接洽,代表乙方行使權利並對行為負責(詳見附件);如被授權人發生變故(調離崗位、離職等),乙方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未能及時通知甲方所引起的後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產品的技術、價格及合作的其它機密給予保密。

八、合同的解除:

1、本協議規定終止之日前30日,雙方協商續約事宜;

2、本協議規定終止之日後沒有續簽的,本協議自動解除;

3、本協議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本協議自動解除;

4、因不可抗力如戰爭、嚴重自然災害、國家政策或法規等因素使本協議不能正常執行,本協議自動解除。

九、其他條款: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簽署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參照本協議第九條第1款解決;如經協商不能解決時,可提交_______區人民法院,採取法律訴訟解決;

3、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

電話:_______電話: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