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車方(甲方): 購車方(乙方):
甲方 現將 車轉讓於乙方 。該車車牌號為碼為 ,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現訂立汽車轉讓合同如下:
第一條: 汽車質量:該車於 年 月登記,檢驗合格期至 年 月.該車養路費繳至 年 月 旬,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第二條: 汽車價格:經雙方協商該車的轉讓價為人民幣 ¥ 元。
第三條: 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轉讓車輛時向買受人提供車輛證件;說明汽車的現狀。
2.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甲方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並且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乙方在購買該車後,負責車輛的維修以及相關規費的繳納。
第四條: 車輛過戶:車輛必須過戶,一切費用均由買方承擔。雙方共同到車輛管理所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第五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乙方將車輛驗收合格後,先付¥ 元定金給甲方,待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後將本合同餘款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六條: 合同文字: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七條: 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八條: 違約責任:按(民法典)參照執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仲裁或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售車方(甲方): 購車方(乙方):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售方:
購方:
鑑於售方同意出售,購方同意購買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貨物),其合同貨物的質量、效能、數量經雙方確認,並簽署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原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裝船:第一次裝船應於接到信用證後30天至45天內予以辦理。從第一次裝船,遞增至終了,應在12個月內完成。
6、優惠期限:為了履行合同,若最後一次裝船時發生延遲,售方提出憑證,購方可向售方提供30天的優惠期限。
7、保險:由購方辦理。
8、包裝:用新牛皮紙袋裝,每袋為_______公斤;或用木箱裝,每箱為_________公斤。予以免費包裝。
9、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_____天(公曆日)內購方通過開證行開出以售方為受益人,經確認的,全金額100%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的,可轉讓的,允許分期裝船的信用證,見票即付並出示下列證件:
(1)全套售方商業發票;
(2)全套清潔、不記名、背書提單;
(3)質量、重量檢驗證明。
10、裝船通知:購方至少在裝貨船到達裝貨港的7天前,將裝貨船到達的時間用電傳通知售方。
11、保證金:
(1)通知銀行收到購方開具的不可撤銷信用證時,售方必須開具信用證_____%金額的保證金。
(2)合同貨物裝船和交貨後,保證金將原數退回給售方。若出於任何原由,本合同規定的第12條除外,發生無法交貨(所有或部分)按數量比例將保證金作為違約予以沒收支付給購方。
(3)若由於購方違約或購方不按照本合同第9條規定的時間內,(第12條規定除外)開具以售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必須按保證金相同的金額付給售方。
(4)開具的信用證必須滿足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內容。信用證所列條件應準確、公道,售方並能予以承兌。通知銀行收到信用證後,通知銀行應給開證銀行提供保證金。
12、不可抗力:售方或購方均不承擔由於不可抗力的任何原由所造成的無法交貨或違約,不可抗力的任何原由包括戰爭、封鎖、衝突、叛亂、罷工、僱主停工、內亂、騷動、政府對進出口的限制、暴動、嚴重火災或水災或被人們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
交貨或裝船時間可能出現延遲,購方或售方應提出證明予以說明實情。
13、仲裁: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由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其法規裁決。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除進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在仲裁進行的同時,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的其餘部分。
14、貨幣貶值:若美元貨幣發生法定貶值,售方保留按貶值比率對合同價格予以調整的核定權力。
15、有效期限:本合同簽字後,在______天內購方不能開出以售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本合同將自動失效。但購方仍然對第11條中第(2)、(3)項規定的內容負責,支付予以補償。
16、本合同一式____份,經雙方認真審閱並遵守其規定的所有條款,在見證人出席下經雙方簽字。
售方: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購方: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見證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於19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先生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售方),________________先生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購方),鑑於售方同意出售,購方同意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貨物),其合同貨物的質量、效能、數量經雙方確認,並簽署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____
3.原產地:___________
4.價格:_______________F.O.B
5.裝船:第一次裝船應於接到信用證後30天至45天內予以辦理。從第一次裝船,遞增至終了,應在12個月內完成。
6.優惠期限:為了履行合同,若最後一次裝船時發生延遲,售方提出憑證,購方可向售方提供30天的優惠期限。
7.保險:由購方辦理。
8.包裝:用新牛皮紙袋裝,每袋為________________公斤;或用木箱裝,每箱為_____________公斤。予以免費包裝。
9.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5天(公曆日)內購方通過開證行開出以售方為受益人,經確認的,全金額100%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的,可轉讓的,允許分期裝船的信用證,見票即付並出示下列證件:
(1)全套售方商業發票;
(2)全套清潔、不記名、背書提單;
(3)質量、重量檢驗證明。
10.裝船通知:購方至少在裝貨船到達裝貨港的7天前,將裝貨船到達的時間用電傳通知售方。
11.保證金:
(1)通知銀行收到購方開具的不可撤銷信用證時,售方必須開具信用證___________%金額的保證金。
(2)合同貨物裝船和交貨後,保證金將原數退回給售方。若出於任何原因,本合同規定的第12條除外,發生無法交貨(全部或部分)按數量比例將保證金作為違約予以沒收支付給購方。
(3)若由於購方違約或購方不按照本合同第9條規定的時間內,(第12條規定除外)開具以售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必須按保證金相同的金額付給售方。
(4)開具的信用證必須滿足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內容。信用證所列條件應準確、公道,售方並能予以承兌。通知銀行收到信用證後,通知銀行應給開證銀行提供保證金。
12.不可抗力:售方或購方均不承擔由於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所造成的無法交貨或違約,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包括戰爭、封鎖、衝突、叛亂、罷工、僱主停工、內亂、騷動、政府對進出口的限制、暴動、嚴重火災或水災或被人們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
交貨或裝船時間可能出現延遲,購方或售方應提出證明予以說明實情。
13.仲裁: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其法規裁決。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除進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在仲裁進行的同時,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的其餘部分。
14.貨幣貶值:若美元貨幣發生法定貶值,售方保留按貶值比率對合同價格予以調整的核定權力。
15.有效期限:本合同簽字後,在7天內購方不能開出以售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本合同將自動失效。但購方仍然對第11條中第(2)、(3)項規定的內容負責,支付予以補償。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認真審閱並遵守其規定的全部條款,在見證人出席下經雙方簽字。
售方:______________
購方: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
注:購貨合同是經買賣雙方洽妥條件,議定價格,突出貨物品質、裝運、索賠條件,其內容具體,無彈性解釋。購貨合同由買方書就,成為交易的依據。購貨合同也稱購貨訂單(PurchaseOrder)買賣雙方多以電傳方式成交,爾後簽約。
售方:___________
購方: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