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以下稱為甲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以下稱為乙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
1.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2.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
3.生產廠名稱:_________
4.首選顏色: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1.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臺。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4.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付款方式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a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b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_________
(1)實行送貨上門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接收地點),交付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代運的,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付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3)實行自行提貨的,賣方應在交付日_____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提貨時間通知甲方,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
(1)100公里_________
(2)_________公里
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檔案,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風險負擔
1.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乙方負擔。
2.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3.因乙方的原因致使車輛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乙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
4.車輛由乙方交承運人運輸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甲方承擔。
5.乙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車輛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貨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第七條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八條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為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效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4.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5.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6.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7.由於人為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8.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9.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宣告及保證
1.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2.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5)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買賣車輛本身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具備應當具備的使用效能,但對其存在使用效能的瑕疵作出說明的除外;
(6)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7)乙方保證其所出售的車輛不是國家禁止的車、拼裝車或明令淘汰的汽車產品,也不是違反交通安全、環保等法規要求的汽車產品。
第十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十四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a、申請仲裁。b、依法起訴。
2.雙方選擇仲裁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1)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2)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
(3)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3.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訴:
(1)車輛交接地人民法院
(2)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3)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4)_________人民法院
第十五條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締結本合同時,甲方有義務解答乙方對於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4.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車輛交接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雙方在_________對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為:_________乙方經過驗收,認為符合雙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同意接受。
2.乙方已付清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甲方已開具發票給乙方。發票號為_________:。
3.隨車檔案清單如下(打√):
(1)發票_________
(2)合格證_________
(3)說明書_________
(4)保修卡_________
(3)海關證_________
(6)商檢證_________
(7)其他:_________
4.下列車輛專案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反之打"×"。
5.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_公里
6.其他交接事項:_________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二、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受託人(甲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委託事項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拍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保險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他專案:
2.委託報酬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拍牌。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_元。
(2)代辦按揭。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_元。
4.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
(2)保險期限:一年_________二年□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4)車輛損失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5)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概算:_________
(6)以上保險費用概算合計:_________元。
(7)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5.代辦上牌。
費用概算如下:養路費:_________元,車船稅:_________元,購置稅:_________元,註冊費: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元。代辦費:_________元。
6.代辦裝潢。裝潢專案及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_元。
7.代辦其他專案。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_元。
8.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帳。
9.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10.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11.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稅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
12.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機構停電、裝置及電腦故障或臨時改變辦公時間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託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賣方(甲方):
代表人:
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就乙方購買甲方汽車的事宜進行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守。
一、汽車概況
1、車號:
2、顏色:
3、產地:
4、型號:
5、數量:
6、發動機號:
7、底盤號碼:
二、合同價款與支付
1、甲乙雙方確定,本款車的單價為:____________元,總價為: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當日付定金: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日內再支付第一筆車款現金____________元;其餘部分車款在該車辦理轉戶手續前全部付清。
3、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筆車款之日,應立即交付無瑕疵的車輛及相關檔案,並協助乙方在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__________。瑕疵保證期為自車輛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__個月。並且保證第三人對該車無任何權利要求。
三、質量要求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四、風險負擔
1、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2、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但質量問題還是由甲方負責。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甲方在乙方購買車輛時必須向乙方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4、甲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規範的收款憑證。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2、乙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3、乙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與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乙方應持有效證件與甲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5、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檔案的,應每日按車款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甲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4、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餘車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可選擇解除合同,甲方應依法承擔責任。
八、保證
甲方須保證汽車無瑕疵。質量問題終生保修,其他瑕疵在購買後________個月無償保修。
九、擔保
擔保人須對甲方保證,乙方能按合同的規定按期支付購車款,若乙方不能及時履行合同,或者在給付期限內怠於履行合同義務,擔保人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十、宣告及保證
1、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2、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十一、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二、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3、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社會信用程式碼:
地址:
授權代表:
聯絡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聯絡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賣人:簽定地點:
買受人:簽定時間:年月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
品牌
型號
發動
機號
合格
證號
車架號
海關
單號
商檢
單號
顏色
價格
備註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絡、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出賣人:
買受人姓名(章)出賣人名稱(章):
地址:地址:
甲方(賣方): 電話:
乙方(賣方): 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基礎上,為了明確舊車交易時買賣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與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現甲方將一輛 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出售給乙方,售價 元,大寫 。
二、從 年 月 日時起以前一切違章、違法、交通事故、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該車的產權清楚,來歷正當合法,並提供車輛的所有有效證件及相關費用。該車過戶費用由方承擔。
三、乙方自簽字之日起,視其對該車的發動機及車身狀況的認可,簽字後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四、甲乙雙方不得違約或以任何理由將車贖回、退回,如一方違約,付另一方違約金車款總價的20%。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時起生效,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
六、備註: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合同編號: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出賣人): 聯絡電話: 住所(址):
乙方(買受人): 聯絡電話: 住所(址):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住所(址):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 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國產車 口 進口車 口)
品牌型號:
發動機號:車架號: 顏色:
第二條 價款與數量:(本合同計價單位:人民幣)
車輛單價: 元,數 量: 臺。
車輛總價: 元,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元整。 車價為車身單價不包含車輛購置稅、車輛保險費、掛牌雜費等其他費用。
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委託運輸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
第三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
1.定金支付方式:
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即付定金: 元,並在 日內付清車價款。(定金在結算時衝抵車款。)
2. 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元。
3. 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餘款計人民幣元,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2)乙方若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餘款。簽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首付款以銀行批准函為準),餘款計人民幣元,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3)乙方未能在3.2條款規定時間內足額獲得貸款,應在 日內自行補足餘額。
第四條 車輛交付及驗收:
1.交車時間:年 月日前。
2.交車地點:
3.交車方式: 乙方自提 口 甲方送車上門 口
4. 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50 公里口 (2) 公里口
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檔案時應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提出。驗收完畢,雙方需簽署車輛交接書(附件),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6.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 質量、維修、更換、退車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汽車產品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不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的,甲方應當負責換車或退車。
2.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可共同委託具有汽車質量鑑定資質的機構鑑定,其出具的書面鑑定結論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3.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關於車輛更換和退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乙方隨車保修手冊的約定執行。
4.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車輛不能交接或逾期交接的,可免除違約責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負有及時通知並在10日內提供不能履行合同的書面證明。
第七條 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
1.若甲方逾期交車,自逾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車價款萬分之 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甲方應當自乙方解除合同到達之日起 日內退還已付款。
2.若乙方逾期付款,自逾期之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車價款萬分之 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 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處理。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別注意事項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廈門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組織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1.乙方保證在合同中填寫的姓名、地址、電話等內容真實有效,在此期間如有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由此引起的無法及時通知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份。 附件:車輛交接書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 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
身份證號:____ 身份證號:____
住址:____ 住址:____
電話:電話: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轎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 後記轎車的買賣總金額為人民幣 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 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
(2) 餘款____________元(中期款)於申請過戶的同時支付。
(3)餘款_______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止,每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元,乙方應於過戶時,將相當於上述期滿金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戶與交付手續:
前條第(3)項的支票於過戶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 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項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則必須將餘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 甲方須保證後記轎車並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不負一切責任。
第七條 後記轎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賠償責任。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第二條 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標準,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應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依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三條 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作為定金;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為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第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年月日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貨時間:年月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4、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2)(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中文);(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6)。5、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於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於車輛的配臵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隨車檔案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使用者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3、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4、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未交車款的%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6、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甲方的宣傳材料、廣告、公開承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
買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 ,戶籍地:_____________ ,現在居住地:_____________ ,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戶籍地:_____________ ,現在居住地: 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
乙方採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購車,為此,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品牌、型號、顏色、數量
乙方按自己的意願選購 ____產 __________牌, 車型_____,發動機號為 _______,底盤號 __________,功率kw_____,車架號 _____,外觀為____ 顏色的汽車壹輛。
第二條 汽車價格和付款方式
1、汽車價格:
汽車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元/輛(小寫¥:_____________元),以上價格僅為提貨的裸購車款,並不含汽車因上牌、上路、營運等其他費用。
2、付款方式:應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採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汽車,具體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足額支付汽車總價的 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幣(大寫) ____ 拾____萬___仠佰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元)。
②後續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餘購車款人民幣(大寫) 拾___萬___仟___佰___元整(小寫¥:_____元),分 個月支付,自 ___年___月 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額 元直至乙方將尚餘購車款付清為止,每月 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於乙方尚未支付的購車款,佔用甲方資金按照有償的原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資金佔用費,資金佔用費按每月%的比例結算。即按乙方未付購車款總額乘以佔用天數計付給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項,採取先結資金佔用費再還購車款的結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購車款的,甲方應予以准許,資金佔用費結算至乙方付清購車款的當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餘的購車款和資金佔用費。
第三條 乙方在下列程式完成後提車
1、乙方攜帶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證及結婚證影印件(影印件須由甲方與原件核對),以及甲方認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審查上述材料的真實性並經核實後,甲乙雙方方簽訂合同,乙方簽署有關法律文書。
3、乙方付清首期車款、上牌稅費、分期付款期間的保險費用等應付稅費。
4、汽車所有的移動,包括提車途中、定製車箱、裝修等工作均應由乙方負責,在此期間的風險責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汽車的質量、驗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以生產廠家符合國家的全新整車技術質量標準,包括廠家產品出廠前對汽車的部分技術資料和結構變動未作宣告的其他技術指標為準。乙方在收車單簽字時未提出質量異議的,即視為乙方對汽車質量驗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購買已上牌使用的汽車,其質量和其他技術指標以實物為準。
3、汽車交付乙方後,不得再對該車的車況、配置、部分改裝、規費標準收取等提出異議,也不得以此為由拒絕履行本合同或者相關合同的義務,汽車的滅失、毀損或等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4、汽車的售後服務,按生產廠家的規定執行,甲方不承擔售後服務的任何費用。
第五條 擔 保
為確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之義務,雙方約定採取如下( )種擔保形式:
1、保證。乙方特請為其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範圍為:乙方尚欠購車款、應付資金佔用費或利息、應付稅收、保險費、違約金以及應由乙方承擔的所有費用和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代理費、執行費、評估、拍賣等甲方為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最後一筆應付款到期後的四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所有的_____________財產為乙方全部債務提供抵押,當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購車款和資金佔用費或利息以及各種稅收、保險費用時,甲方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範圍為:乙方尚欠購車款、應付資金佔用費或利息、應付稅收、保險費、違約金以及應由乙方承擔的所有費用和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代理費、執行費、評估、拍賣等甲方為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抵押需辦理登記的,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第二條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銷售地政府規定的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存在質量問題爭議的,應依據國家法定汽車質量監督檢測部門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汽車質量監督檢測部門由雙方共同選定或由解決爭議的第三方指定。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4、附件選裝件應明示乙方,不得強制加價銷售。
第三條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__%(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計元作為定金;甲方交貨時,可將定金衝抵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按第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款。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2.2餘款計人民幣元(可扣除定金),大寫元,於年月日前通過金融機構辦妥汽車消費貸款手續。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內辦妥消費貸款手續或者未能足額辦妥消費貸款,乙方應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支付或補足餘款。否則,按逾期付款承擔違約責任。
3、其它付款方式:。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年月日。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公里以內,里程錶記錄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的票據、資料:
(1)銷售發票;(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中文);(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6)其他交付物件:。
6、車輛交接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驗收專案持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乙雙方應在車輛交接時,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日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乙方。
第六條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但保修期不得低於《浙江省新“三包”商品目錄》(兩年四萬公里)的有關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到生產廠商認定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使用者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損壞的;或使用、保養、裝潢、改裝不當等非車輛本身原因造成的;或到生產廠商認定和雙方約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從其規定。雙方應按國家《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的規定執行。
6、在同等條件下,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7、乙方接收車輛後,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車輛保險、附加費、上牌等相關手續,及時繳納稅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逾期交付車輛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車款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交付車輛超過1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交付定金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未交付定金的,按車款的%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逾期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清之日止按應付款項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付款超過1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可將乙方原訂購車輛另行出售。乙方交付定金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交付定金的,按未車款的%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車輛規格型號與約定不符的,或者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更換。甲方難以更換或未能在乙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更換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未能交付車輛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簽章):出賣人(簽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年月日
本合同當事人:
賣車人:(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買車人:(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合法.平等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現甲乙就下列汽車的買賣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同意,甲將其擁有的舊汽車一輛(車牌號:發動機號:車架號:及相關車輛手續整體(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附加費本.養路費.保險單)出售給乙方.出售價格為:元,人民幣大寫為:元.
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保證該車手續真實有效,沒有計程車史,非盜搶車輛,能夠正常過戶,並且不欠附加費,養路費,同時甲方應無條件為乙方提供過戶相關手續,如不能正常過戶或和有出租史時,甲方應無條件退還乙方所付全部購車款及賠償乙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上述車輛自本協議生效後,以前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以及交通肇事或違章行為以及其他意外情況引致的一切後果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付任何責任。以後發生的費用和其他事宜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本協議簽訂的'同時,乙方將購車款一次性交付甲方,同時甲方將該車和相關手續交由乙方保管使用。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
此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電話
住址
乙方簽字_____電話______住址______ _____年 ____月_____日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舊機動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出賣人依法出售個人機動車,具體資料見附件。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舊機動車的價格為(不含稅費)元,買受人已同出賣人在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以現金方式支付出賣人全部車款。
買受人應在7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全部由買方負擔。
第三條: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出賣人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出賣人保證向買受人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
3、買受人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出賣人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第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貳份,買受人與出賣人各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買受人(簽字):出賣人(簽字):
電話:電話: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合同編號: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
│ 汽車品牌 │ │ 型號 │ │
├───────┼───────────┼──────────┼─────────┤
│ 生產廠商 │ │ 產地 │ │
├───────┼───────────┼──────────┼─────────┤
│ 發動機號 │ │ 合格證號 │ │
├───────┼───────────┼──────────┼─────────┤
│ 車架號 │ │ 海關單號 │ │
├───────┼───────────┼──────────┼─────────┤
│ │ │ │ │
│ 商檢單號 │ │ 配置(標準配置/ │ │
│ │ │ 選用配置) │ │
├───────┼───────────┼──────────┼─────────┤
│ 數量 │ │ 車身顏色 │首選: 次選: │
├───────┼───────────┼──────────┼─────────┤
│單價(人民幣)│ │ 內飾顏色 │首選: 次選: │
├───────┼───────────┴──────────┴─────────┤
│總價(人民幣)│ │
│ 大寫 │ │
├───────┼────────────────────────────────┤
│ 備註 │ │
└───────┴────────────────────────────────┘
第二條 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應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三條 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作為定金;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為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第 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
4、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 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中文);
(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 。
5、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於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於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隨車檔案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
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使用者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3、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4、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未交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6、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甲方的宣傳材料、廣告、公開承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 。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證照名稱: 證件名稱:
證照號碼: 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件一
合同編號:
車輛交接書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時,甲、乙雙方在 對 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車輛品牌及型號規格為: 。
乙方經過驗收,認為該車輛符合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編號為 )的約定(發動機號: 車架號: ),同意接受。
2、隨車檔案清單如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說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進口車關單 (8)進口車商檢單 (9)其他:
3、下列車輛專案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內可自行新增專案。
┌──────┬─┬──────┬─┬───────┬─┬──────┬─┬──────┬─┐
│外觀及漆面 │ │燈光 │ │電動天線 │ │ │ │ │ │
├──────┼─┼──────┼─┼───────┼─┼──────┼─┼──────┼─┤
│內飾 │ │反光鏡 │ │cd │ │ │ │ │ │
├──────┼─┼──────┼─┼───────┼─┼──────┼─┼──────┼─┤
│轉向 │ │輪胎及備胎 │ │收放機 │ │ │ │ │ │
├──────┼─┼──────┼─┼───────┼─┼──────┼─┼──────┼─┤
│制動 │ │雨刮器 │ │點菸器 │ │ │ │ │ │
├──────┼─┼──────┼─┼───────┼─┼──────┼─┼──────┼─┤
│手剎 │ │發動機 │ │鑰匙及遙控器 │ │ │ │ │ │
├──────┼─┼──────┼─┼───────┼─┼──────┼─┼──────┼─┤
│離合器 │ │空調 │ │千斤頂 │ │ │ │ │ │
├──────┼─┼──────┼─┼───────┼─┼──────┼─┼──────┼─┤
│排擋 │ │門窗 │ │隨車工具 │ │ │ │ │ │
├──────┼─┼──────┼─┼───────┼─┼──────┼─┼──────┼─┤
│儀表盤 │ │電動天窗 │ │警示牌 │ │ │ │ │ │
└──────┴─┴──────┴─┴───────┴─┴──────┴─┴──────┴─┘
4、里程錶顯示數: 公里
5、其他交接事項: 。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視為車輛正式交付,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附件二
合同編號:
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
受託人(甲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選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保險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他專案:
二、委託報酬
為甲方順利完成委託事宜,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時支付 元,大寫 。
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付清剩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 元,大寫 。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選牌,代辦費: 元。
2、代辦按揭,代辦費: 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 (2)保險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 元。 (4)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費用: 元。 (5)車輛損失險,費用: 元。 (6)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 。 (7)以上保險費用合計: 元。 (8)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的,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書面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 養路費 元,車船稅 元,購置稅 元,註冊費: 元,其他 元,合計約 元。
5、代辦裝潢,裝潢專案 ,費用 元。
6、代辦其他專案 ,費用 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憑發票、收據向乙方結賬。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2)養路費憑證(3)機動車保險單(4)行駛證(5)車船稅憑證(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辦理委託事項過程中車輛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先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賠付不足的部分,屬於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承擔,屬於第三方責任的,甲方應協助乙方索賠。非因甲方過錯導致車輛未上相關保險或保險公司以車輛未取得牌證為由拒絕賠付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解除合同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委託事項的,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日,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完成的,本協議履行期限相應順延,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九、其他約定: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合同編號:
說明
1、本合同文字為示範文字。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
2、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字中相關條款中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字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公司文字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甲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絡電話:
證件型別:身份證 居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
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 元,大寫 。數量: 臺。車輛總價: 元,大寫 。
運費 元,由 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2 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於 年 月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3.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檔案,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為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效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4、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5、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6、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7、由於人為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8、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9、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上海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a、申請仲裁。b、依法起訴。
2、雙方選擇仲裁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a、上海仲裁委員會
b、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
c、仲裁委員會
3、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訴:a、車輛交接地人民法院 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締結本合同時,甲方有義務解答乙方對於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4、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份。
附件一、車輛交接書
附件二、委託服務協議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號牌號碼:
初次登記日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20--年4月27日 至20--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20--年8月。
行駛公里數:25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稅費)11萬元;大寫 十一萬元整 。
買方應於20--年9月 1 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檔案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
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檔案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賣方(章)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____________;號牌號碼:____________;廠牌型號:____________;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養路費繳付有效期從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___;行使公里數:____________;車輛使用性質:非營運。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1.車款為(不含稅費)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乙方應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同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車款的____________元,剩餘車款雙方按照約定用乙方的建築材料折抵。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甲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乙方應按照約定與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甲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相關的收款憑證。
5、由於該車輛以較低的價位賣給乙方,該車自_____年_____月到現在的所有交通違章由乙方自己處理。
6、由於該車輛乙方需要保留車號,該車輛暫不過戶,如需過戶賣方應該積極配合並提供相關的手續。該車輛自交付給乙方即日,所有權即發生轉移,交付後因該車所發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如:違法處罰、交通事故給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7、乙方提供的建築材料折抵剩餘車款,其建築材料價格不得高於同行業價格。
8、因該車輛所發生的一切過戶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提交烏魯木齊仲裁委員會庫爾勒分會仲裁;
第五條其他
1.___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三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備案機關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標的車輛簡況:
汽車品牌:
型號:
車身顏色:
坐椅顏色/材質:
發動機號:
車架號:
產地:
製造商:
自排擋 或手排擋:
新車 或二手車:
出廠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新車,甲方保證其所交付的車輛不是返修車、庫存車,且應為零公里車(因辦理手續、提車而進行的必要移動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二手車,甲方保證:車輛沒有被抵押、沒有被司法機關查封,里程錶上的記錄是真實、可信的,沒有對其進行任何里程回撥。?
二、價款:
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的總價款為人民幣?,該金額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車價;元
2、購置稅;?元
3、保險費?元;
4、牌照費 元;
5、本合同第五條第 款的代辦費? 元。
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等費用。
三、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無償贈送以下裝置、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費服務:
五、經乙方的書面委託,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務,乙方打勾選定如下服務專案,同時應按甲方和保險公司、銀行、車輛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供相應所需的檔案和證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辦事宜後,應將相應的牌照、發票、保險單等票據憑證完整地交給乙方,乙方按票證據實支付。
因辦理上述手續而產生的代辦費由雙方約定,甲方亦可免收代辦費。甲方的代理行為應在乙方的委託授權範圍內進行,否則後果自負,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代理乙方向保險公司購買有關汽車保險; 代辦費:
2、代理乙方向有關銀行提出並辦理汽車貸款;代辦費:
3、代理乙方參與汽車牌照的投標;代辦費:
4、代理乙方為所購汽車上牌;代辦費: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務。代辦費:
六、質量和維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和汽車行業標準。如果汽車製造商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則必須達到企業標準。甲方出售的車輛應當與隨車提供的產品說明書或車輛使用書的質量狀況相一致。
乙方對車輛的特殊質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或合法的進口汽車。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完整地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並提醒乙方注意有關車輛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狀況,不得做虛假陳述或隱瞞車輛的真實狀況。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車輛時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書面檔案:
(1)汽車銷售發票;(2)車輛合格證、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進口車);(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中文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附件清單;(6)車輛行駛證、登記證及以往維修記錄或維修單位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的名稱、地址、電話(二手車)。
5、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乙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使用效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8、甲方應當在交車時向乙方提供車輛交接單一份(見附件),由乙方對該車的外觀、使用效能進行檢查、確認。
9、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正常行駛狀況下的安全性,而無安全隱患,《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應對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裝置的時效、安全性的檢測等作了詳盡說明,並向乙方作了明確的告知。銷售方及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有效期內,所有《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所載明的安全裝置都處在有效的使用狀態。
10、汽車在購買後,由買受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特約維修站聯絡、解決,但甲方應提供聯絡、溝通及協助的便利。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建立一定數量的特約維修站,並保證車輛能及時獲得修理,汽車零部件充足,收費合理。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交付車輛,或交付車輛質量不符合本合同條件的,或車輛有潛在的隱蔽瑕疵無法在交接時查驗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車款;不配合對方辦理車輛貸款、保險、上牌的;任何一方違反保證、承諾條款或不履行協作配合義務,致使對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要求降低價款、無償修理(七日內修理完成)、支付違約金(以每遲延一日,以車輛總價款的5‰計算)、換車、繼續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項權利,上述權利可由守約方根據不同情況合理選擇。
2、如屬於在汽車交車以前出現的質量問題(包括外觀),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權按照本條前款規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但甲方有證據表明對質量問題沒有過錯,甲方是不知情的,則甲方可以免責。
甲方雖然已向乙方交車,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條提供相關服務如上牌、代辦保險時造成車輛損壞的,甲方應當及時免費修理,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適當降低車價或賠償損失。
車輛的主要部件和系統如發動機、電路系統、油路系統、制動系統、方向系統出現故障而1年內經2次修理後仍不能修復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形嚴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甲方提供的汽車由於各種部件發生質量問題,造成車輛頻繁維修,而影響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問題嚴重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合同文字: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購買車輛按揭貸款的,雙方約定選擇下列第? 種方法實施:
(1)銀行同意對乙方按揭貸款的,則本合同生效;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銀行是否同意按揭貸款,本合同均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車款,但甲方同意給予一定的寬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時限為:?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和條款
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就汽車買賣一事,經協商一致,自願達成以下《買賣汽車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履行。
一、賣方將 牌重型自卸貨車一輛賣給買方所有(車牌號為: )。
二、經雙方議定,車價款為 萬元,合同生效之日買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車價款。賣方於 年 月 日移交車和相關手續。買方負責辦理車輛過戶手續,過戶所發生的全部稅、費由買方承擔,賣方協助買方辦理過戶手續。
三、移交車時,買方應對該車規費的繳納、交通事故、證照、債務、車況、隨車工具等進行核實,經確認無誤後再移交車和支付車價款。
四、該車至 年 月 日止未曾轉讓、出租、抵押、合夥等,產權無糾紛,無其他共有人,屬賣方所有。
五、自買方接車之日起,應承擔規費的繳納,營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等,賣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違約責任,本合同依法成立,雙方應按約履行自己的權利義務。如一方違約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致使對方受到損失,由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損失。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就汽車買賣一事,經協商一致,自願達成以下《買賣汽車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履行。
一、賣方將 牌重型自卸貨車一輛賣給買方所有(車牌號為: )。
二、經雙方議定,車價款為 萬元,合同生效之日買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車價款。賣方於 年 月 日移交車和相關手續。買方負責辦理車輛過戶手續,過戶所發生的全部稅、費由買方承擔,賣方協助買方辦理過戶手續。
三、移交車時,買方應對該車規費的繳納、交通事故、證照、債務、車況、隨車工具等進行核實,經確認無誤後再移交車和支付車價款。
四、該車至 年 月 日止未曾轉讓、出租、抵押、合夥等,產權無糾紛,無其他共有人,屬賣方所有。
五、自買方接車之日起,應承擔規費的繳納,營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等,賣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違約責任,本合同依法成立,雙方應按約履行自己的權利義務。如一方違約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致使對方受到損失,由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損失。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