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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字樓買賣居間合同(精選11篇)

欄目: 買賣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4.4K

寫字樓買賣居間合同 篇1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居間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欲出售其名下________房屋,特委託乙方提供購房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

寫字樓買賣居間合同(精選11篇)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欲出售其名下________房屋,特委託乙方提供購房人的資訊,幫助甲方與購房人簽定《房屋買賣合同》。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諮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出售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位於: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

本房屋為央產房或經濟適用房、房改房,甲方已取得上市出售備案表,可以合法出售。

本房屋用於自住,未出租,無它項權利設定;或,本房屋用於出租,租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承租人已書面宣告放棄優先購買權,不購買此房。

(附宣告附件)或,本房屋的共有權人__________,其已書面宣告放棄優先購買權,不購買此房。

(附宣告附件)

第二條 甲方委託事項

1.乙方代為尋找購房人;

2.乙方帶領有購房意向的人實際參觀房屋;

3.乙方向購房意向人提供甲方房屋情況的證明檔案等。

第三條 甲方義務

甲方保證其有權出售該房屋。

如基於該房屋發生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的權屬證書影印件,甲方承諾該影印件與原件一致;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鑰匙一套。

第四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為甲方尋找合適的買方。

乙方帶領購房意向人蔘觀甲方房屋時,不得損壞屋內設施。

乙方對甲方房屋不享有任何的權利。

第五條 委託期限

本合同委託期限為____月,期滿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託。

或甲方可以解除本委託,但因其解除委託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合同期滿乙方未找到買家的,本合同終止,乙方向甲方返還甲方提供的材料。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定委託合同。

第六條 乙方報酬

乙方完成居間事項,即甲方與乙方提供的買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元的居間服務報酬。

該報酬於甲方與乙方提供的買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日支付。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如有違約,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第八條 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或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選擇其一)。

本合同共____頁,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託代理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寫字樓買賣居間合同 篇2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為甲方業務拓展而提供居間服務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居間合同的含義:根據《合同法》第424條“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二、 甲方同意乙方就甲方生產的led廣告屏,為湖北省荊門市慧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新世界花園 單一專案居間人。

三、 價格:乙方在提供居間服務時向客戶的報價不得低於下表確定的結算價。

四、 居間報酬:

1、 乙方享有居間報酬的前提是甲方與客戶間已簽訂正式的購銷合同。

2、 甲方與客戶間的購銷合同確定的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提供的結算價部分作為乙方的居間報酬,超出結算價部分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稅發票,甲方必須據實支付給乙方。

3、 乙方按本條第2項確定的方式所獲取的居間報酬不足該筆購銷合同總價款10%或該筆購銷合同是按結算價簽訂的,由甲方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支付乙方居間報酬。

五、 居間報酬支付方式:

甲方根據購銷合同收到客戶支付的貨款後,應在三日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居間報酬支付給乙方。如客戶分批支付貨款(含預付款)的,則甲方應按相應的比例支付乙方居間報酬,具體計算方式為:每次應付居間報酬=(每次收到的貨物價款×應付居間報酬總額)÷合同總價款。

六、 甲方義務:

1、 協助乙方進行公關及拓展業務,並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援;

2、 在達成與客戶的購銷合同後,按付款條件及時支付乙方居間報酬。

七、 乙方義務:

1、 乙方負責該單一專案資訊跟蹤;

2、 乙方負責客戶的公關,但不管最終甲方與客戶達成購銷合同與否,乙方自行負責全部公關費用及開支;

3、 及時向甲方反饋專案資訊及業務開展情況;

4、 乙方只負責提供居間服務並全力公關,購銷合同由甲方與客戶直接簽訂;

5、 乙方應保守甲方價格、技術等方面的商業祕密;

八、 若乙方按照等於或高於甲方提供的上述結算價與客戶達成購銷意向後,甲方拒絕與客戶簽訂購銷合同的,視為乙方履行了居間義務,甲方應當按照投標總額於七個工作日內一次性足額支付居間報酬。

九、 若甲方收取客戶貨款後,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的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的,甲方除承擔繼續履行給付義務的責任外,另須按照應付居間報酬總額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 甲方與客戶達成購銷合同後的一切售後服務、合同義務和相關合同風險均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概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十一、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五年內有效。在合同有效期內,不論甲方與客戶通過任何方式簽訂的合同均視為乙方提供了居間服務,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乙方居間報酬。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十二、爭議解決。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自甲方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四、本合同傳真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瑞拓江南自控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省荊門施耐得科技有限公司電話:0533-4682989 電話:0724-2334546

傳真:0533-4680477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傳真:0724-2379907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寫字樓買賣居間合同 篇3

出售人(賣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買受人(買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居間人(居間方): 營業執照號: :通訊地址: 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書號: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房地產經紀執業人: 聯絡電話: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相關規定,經居間方居間,買方、賣方、居間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買賣居間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 提供居間標的基本情況與價款

買方對該房地產情況已充分了解。

第三條 委託事項

1、賣方委託事項:賣方委託居間方向其報告訂立《房屋轉讓合同》的機會,並代辦 等相關事宜(①產權轉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撥付)。

2、買方委託事項:買方委託居間方向其報告訂立《房屋轉讓合同》的機會,並代辦 等相關事宜(①產權證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貸款⑤抵押登記⑥土地使用證)。

第四條 居間方提供的居間服務範圍

1、接受買方購房委託併為買方提供房地產資訊,陪同買方看房;

2、對買賣雙方當事人資格、房地產產權資訊的合法性進行查驗;

3、向買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賣方的真實意圖(包括房地產權屬、現狀、房價、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事項);

4、接受賣方的售房委託併為賣方聯絡合適的買方;

5、提供銀行抵押貸款、公積金貸款等事項的諮詢服務;

6、向賣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買方的真實意圖(包括房價、付款方式等);

7、對買賣雙方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期限等事項提供諮詢服務;

8、促成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轉讓合同》;

9、協助買賣雙方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等相關手續;

第五條 居間服務時間

居間服務時間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

1、居間方提供的居間服務自接受買賣雙方委託時起,到買賣雙方簽定關於上述房產《房屋轉讓合同》之日居間服務結束。

2、居間方提供的居間服務自接受買賣雙方委託時起,至 居間服務結束。

第六條 買賣雙方權利義務

1、買賣雙方有權在簽訂《房屋轉讓合同》之前,向買賣合同相對人

瞭解本合同所指交易的相關資訊。

2、買賣雙方有權自行確定相關買賣內容。

3、買賣雙方在居間方未促成《房屋轉讓合同》成立時有權拒絕支付佣金。

4、買賣雙方有權要求居間方告知進行房地產交易的現行稅種、稅率及其他應承擔的費用種類。

5、買賣雙方對居間方所提供的資訊、成交機會等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居間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七條 居間方權利義務

1、居間方向買賣雙方報告訂立《房屋轉讓合同》的機會,並代辦買賣雙方相關委託事宜。

2、居間方在促成《房屋轉讓合同》訂立時有權向買賣雙方要求支付佣金。《房屋轉讓合同》訂立後,買賣雙方不履行《房屋轉讓合同》的,居間方已收取的佣金不退還。非居間方過錯買賣雙方未能訂立《房屋轉讓合同》的,居間方有權要求買賣雙方支付必要費用。

3、居間方應按照買賣雙方的委託,據實告之居間方所知的買賣雙方提供的房地產資訊。

4、居間方應告知買賣雙方進行房地產交易的現行稅種、稅率。

5、居間方承諾對交易過程中所知悉的賣方或買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披露。

第八條 佣金收取

居間方在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轉讓合同》時,向買方收取佣金為房產成交價格的 %,即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向賣方收取佣金為房產成交價格的 %,即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如因買賣雙方原因最終未能完成該房產產權過戶的,該佣金不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該房產產權不能按規定過戶的,居間人應退還佣金,並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 其他事項

居間方為買賣雙方提供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帳戶,按買賣雙方的約定進行劃轉。居間方設立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開戶銀行為: ,賬號為: 。

買賣雙方約定,交易資金結算按以下第 方式確定:

1、買賣雙方商定使用居間方提供的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帳戶;

2、買賣雙方商定自行結算。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 三方商定,居間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與他人串通,損害買方、賣方利益的;

3、故意隱瞞,提高委託標的利差;

4、其它過失影響買方、賣方交易的。

(二) 三方商定,買方、賣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檔案和配合,造成居間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與他人串通,損害居間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佣金;

5、其他造成居間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為。

(三) 三方商定,上述違約行為方,選擇下列第 項約定的金額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各守約方。違約方給各守約方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由守約方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追償。

1、約定違約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2、按佣金額的 %,計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如有內容變更或未盡事項,經三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買、賣、居間三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買、賣、居間三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 方(簽章): 買 方(簽章):

共有人(簽章): 共有人(簽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居間方:(簽章)

執業經紀人(簽名):

執業證書號:

簽約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寫字樓買賣居間合同 篇4

甲方(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丙方(居間方)公眾房網

在接受甲方及乙方的出售及購買居間委託後,經丙方居間活動,現甲、乙雙方對本居間協議第二條所述房屋買賣達成以下協議。

一、 乙方為表示對丙方居間介紹的甲方房地產之購買誠意,交付意向金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小寫RMB)。

二、買賣的房地產基本情況

2.1 物業類別:□住宅 □別墅 □ 商鋪 □辦公樓 □其他:型別:

2.2 坐落:本市平方米(以產權證為準);

2.3權屬:使用權產權房地產權證號:恩房地

2.4 裝修:;附屬配套設施: 。

2.5 是否設定了抵押:□否 □是

2.6 是否設定了租賃:□否 □是

三、購買條件

3.1 總房款:人民幣佰萬仟佰拾元整(小寫RMB)。

3.2 房款的支付方式:

A.甲、乙雙方同意在簽署本協議之日起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補交人民幣佰拾元整,即定金共計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RMB: )。該定金收取適用下列第 種方式:壹、甲、乙雙方同意此款交於丙方暫為保管,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時,交付給甲方,抵作房款。貳、定金由甲方直接收取,同時,甲方應該將房屋的房地產權證交由丙方保管至甲乙雙方簽署該房屋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當日。

B. 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為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內含已付定金)。上述款項中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由丙方暫為保管至甲、乙雙方辦理完結該房屋交房及更名手續當日,其餘首付款收取適用下列第 種方式:壹、由甲方向乙方書面簽收後直接收取。甲方應該將該房屋的產證原件交由丙方暫為保管至甲、乙雙方前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當日止。產證保管期間,甲方不得對該產證進行掛失補辦。貳、由甲方向乙方簽收後交丙方保管,待甲方辦理銀行還貸手續當日由甲方取回。

C. 在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後內辦理完結登出該房屋抵押登記事項。還貸當日,甲方還將該房屋產權證原件交由丙方暫為保管至甲、乙雙方共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當日止。產證保管期間,甲方不得對該產證進行掛失補辦。

D.在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日起工作日內,乙方向銀行申請貸款並提交齊全按揭貸款所需全部資料。乙方的貸款金額為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RMB: )。在乙方就該房屋的產證及他項權證辦出後壹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他項權證原件通過丙方轉交貸款銀行,貸款銀行在收到該他項權證後將乙方所貸款項直接支付甲方。

E.如乙方的貸款申請獲得通過,則在乙方的貸款申請經過銀行稽核且在甲方辦理完結該房屋抵押登記登出手續後甲、乙雙方應共同赴該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如乙方的貸款申請未獲通過或者通過的額度不足申請額度,則乙方應在銀行作出不予通過決定後 日內將不足額度補足,並於補足當日和甲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F.在□甲方收到全部貸款後日內 □乙方關於該房屋產權證辦出後日內 □(可以複選,視為須同時滿足所選條件),甲方向乙方辦理交房手續。交房前的□水費 □電費 □通訊費□物業管理費 □及其他因使用該房屋所產生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G.該房產內的□水 □電 □煤氣 □電話 □物業維修基金□ 裝修 □傢俱 □等都已包含在總房款內,隨該房產一併轉讓給乙方。在甲、乙雙方辦理交房手續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赴有關部門辦理上述各項及該房產物業的更名手續。如因此產生的更名費,則由乙方承擔。

H.乙方承擔因申請按揭貸款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保險、評估、貸款合同的公證(如有)等費用。

I.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規定各自負擔交易所產生的稅、費。

J. 如該房屋記憶體有戶口,則甲方承諾在送件後十日內,向該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機構辦理完結原有戶口遷出手續。

K.房地產買賣合同需公證,公證費由(根據需要而定)

四、丙方應在接受本協議第一條所述意向金後 個工作日內告知乙方業務處理情況。

4.1 在此期間,乙方不得收回本意向金,否則乙方支付之意向金作為丙方居間費用由丙方直接扣除。

4.2 在此期間,如乙方所提的要求甲方無法接受,致使甲方與乙方無法達成交易,丙方將在兩個工作日內或乙方認可的兩個工作日之外的某個時間,將意向金無息退還乙方。

五、如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本協議第三條所述之購買條件,則乙方同意將該意向金作為定金(或定金的一部分),由丙方轉交甲方。

六、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生效後 天內按照本協議第三條所述內容至丙方處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甲、乙雙方有義務在約定的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限前與丙方確認簽約時間、地點。

七、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協議第六條之約定,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相當於本協議約定定金的總額,可用定金抵扣)。同時,乙方確認丙方的居間費用為總房款的1.5%,並同意按此支付。

八、如果甲方未能履行本協議第六條之約定,則應返還定金,同時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相當於本協議約定定金的總額)。同時,甲方確認丙方的居間費用為總房款的1.5%,並同意按此支付。

九、協議履行期間,如果丙方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乙雙方利益的,應向甲、乙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

十、如果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定金後將該款項放至丙方處代為保管,則適用本條款。

1、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內,如甲方明確以書面形式表示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且授權丙方將保管之定金返還乙方,則丙方可以將所保管的款項返還乙方,甲方所持有的款項保管證明同時作廢;

2、 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內,如乙方明確以書面形式表示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或未在居間協議約定的期限以內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則甲方可從丙方處取回所保管的款項。

十一、甲、乙雙方向丙方提供的聯絡地址、電話,應具真實性。如有變更,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丙方。否則,丙方所發出的任何書面郵件或通知均視為甲、乙雙方已收悉。

十二、甲、乙、丙三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據以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的,應及時署名通知相對方。在徵得相對方同意後,上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未經相對方同意,擅自變更協議條款,如給相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方承擔。

十三、甲、乙、丙三方因履行協議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檔案均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甲、乙、丙三方因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後即為生效。

十六、補充協議: 。

出售方(甲方): 買受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居間方(丙方):

代表人:

地址:

日期:

寫字樓買賣居間合同 篇5

出售人:

身份證號: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郵編:

買受人:

身份證號: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郵編:

居間人:

備案證書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通訊地址:郵編:

法定代表人:聯絡方式:

經紀執業人:聯絡方式: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買受人、出售人、居間人在“平等、自願、公平”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針對存量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達成以下協議。

一、委託居間具體事項

出售人和售買人委託居間人促成訂立《存房量買賣居間服務合同》,標的為房產。

出售人委託的具體事項,包括出售人委託居間人向其報告訂立《存量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的機會或者訂立《存量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提供相應的服務。

買受人委託的具體事項,包括買受人委託居間人向其報告訂立《存量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提供相應的服務。

二、居間人提供居間服務的具體內容

接受買受人購房委託,並提供相關資訊給買受人,另外還要陪其看房。

負責查驗出售人和買受人的資格,以及房地產產權資訊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等。

負責將出售人的賣房目的,以及該存量房的基本情況和相關事項準確的傳達給買受人。

接受出售人的售房委託,併為出售人儘快尋找適合的買受人。

為出售人和買受人簽訂《存房量買賣居間服務合同》提供相應的服務。

為買受人諮詢銀行抵押貸款等相關事項的具體操作方法。

負責將買受人的買房目的等準確地傳達給出售人。

為出售人和買受人辦理相關手續提供相應的服務。

積極配合出售人和買受人完成相關手續的辦理工作。

三、居間服務時間的確定方式

居間人提供的居間服務應從接受出售人的委託時開始,至出售人和買受人簽訂《存房量買賣居間服務合同》時結束。

四、出售人和買手的權利和義務

出售人和買受人有權對有關的買賣內容進行確定。

出售人和買受人在居間人沒有促成《存房量買賣居間服務合同》簽訂時,有權拒交支付佣金。

出售人和買受人有權在簽訂《存房量買賣居間服務合同》之前向相關人員瞭解與本合同有關的資訊。

出售人和買受人有權要求居間人解答有關稅率、現實稅種等問題。

出售人和買受人不應洩露居間人提供的相關祕密資訊。

五、居間人的權利和義務

向出售人和買受人報告訂立《存房量買賣居間服務合同》的機會或者為《存房量買賣居間服務合同》的訂立提供相應的服務。

居間人應按照出售人和買受人的委託,將所知道的相關資訊告訴出售人和買受人。

居間人負責將現行稅種、稅率等情況告訴出售人和買受人。

居間人在促成《存房量買賣居間服務合同》訂立時,有權要求讓出售人和買受人支付相應的佣金。如果出售人和買受人因故訂立該合同,並且不是居間人的過錯,那麼居間人有權要求出售人和買受人支付相應的報酬。

居間人應保持對相關事宜進行保密,而不得私自向他人洩露。

六、收取佣金的具體規定

居間人在出售人和買受人簽訂《存房量買賣居間服務合同》時,應向買受人收取該存房量成交價的%作為佣金,即幣元,萬仟佰拾元整,向出售人收取該存量房成交價的%作為佣金,即幣元,萬仟佰拾元整。另外,居間人向出售人和買受人合計收取的佣金應低於該存房量成交價的2.5%。

七、其他相關規定

居間人應出售人和買受人提供交易結算資金的專用存款賬戶,並按照相關規定約定進行劃轉。其中,開戶銀行為,賬號為。

出售人和買受人經協商決定使用居間人提供的交易結算資金專用賬戶。

出售人和買受人經協商決定進行自行結算,簽訂相應的《交易結算自行劃轉宣告》,供相關機構備查。

八、違約責任

居間人如果故意隱瞞該存量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的相關情況,並且是出售人和買受人利益遭到損害的,那麼出售人和買受人有權解除該合同,居間人應退還全部佣金,並且承擔相應責任。

出售人和買受人應按照該存量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中約定及時支付全額佣金。

九、該存量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與其他檔案發生衝突時的解決辦法出售人、買受人、居間人三方在該存量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果存在不統一的情況,則應以該合同為依據。

十、民法典律適用與糾紛解決辦法

該存量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的附屬檔案共計份,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民法典律適用與糾紛解決辦法

在出售人和買受人履行該存房量買賣居間服務合同過程中,如果發生了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如果出售人和買受人未能協商成功,則可以按以下任何一種方式解決。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該合同一式三份,出售人、買受人、居間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失效

該存量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自出售人、買受人、居間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售人買受人

出售人代理人姓名:買受人代理人姓名:

出售人代理人身份證號:買受人代理人身份證號:

房地產經紀執業人姓名:身份證號:

房地產經紀職業人註冊賬號: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姓名:身份證號:

簽約地址:

簽約時間:

日期:

寫字樓買賣居間合同 篇6

提供能與出售房地產方訂約交易的機會(資訊)。

三、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居間方即要提供符合委託方需要的房地產出售資訊,居間方所提供的資訊且得到委託方認可並與出售方簽訂交易協議時,委託方就必須立即支付給居間方佣金(資訊費)。佣金(資訊費)按房地產成交總額的______%計算(人民幣一次性支付)。

四、凡是經居間方提供的房地產出售方資訊,或借委託方之名實際為其親屬、朋友而獲取資訊的,不論委託方(包括其親屬、朋友)在什麼時間、採取何種方式進屋居住的,或雙方簽訂交易協議後,如單方或雙方毀約的,即視作居間方已完成本合同的義務,原約定佣金就必須支付,居間方不負任何責任。

五、委託方違約的,除了支付約定的佣金外,還應支付原約定佣金______倍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居間方必須遵守諾言、公平合理,不得故意提供虛假資訊,否則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雙方均可向①縣人民法院起訴。②市(縣)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只選其一)

七、經居間方提供資訊,並實際已瞭解的房地產:

八、諮詢登記費______元,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在雙方籤後當即生效,在完成委託各自履行後,本合同自行失效。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

居間方: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

簽約地方: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

青島房屋買賣居間合同20__買賣居間合同(2)

編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

委託人甲(出賣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身份證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委託人乙(買受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號】【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居間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委託人甲和委託人乙之間就房屋買賣、兩委託人與居間人之間就居間報酬等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

委託人甲的房屋坐落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室,共_________套,其設計結構為_________總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權屬為_________,房產證號_________,房屋落成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其他情況_________。

委託人乙對上述房屋情況已充分了解,並作了實地勘察。

第二條委託人甲對居間人的委託事項(與委託書內容相同見附件1)

1、委託人甲欲賣出的上述房屋尋找買受人,並將該房屋詳細情況以及委託人甲的要求等報告給買受人。同時,將買受人的情況報告給委託人甲。居間人促成買賣雙方達成房屋買賣意向後,組織雙方簽訂本合同,並負責協助辦理該房屋的產權變更等事宜。

第三條委託人乙對居間人的委託事項(同委託書內容,見附件2)

1、委託人乙欲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地段購買_________房屋_________套,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委託居間人搜尋資訊,並及時報告委託人乙,以便促成委託人乙購買房屋的目的。居間人促成買賣雙方達成房屋買賣意向後,組織雙方簽訂本合同,並負責協助辦理該房屋的產權變更等事宜。

第四條居間人完成委託任務的報酬

居間人業已完成本合同項下委託人雙方委託之事項,雙方自願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向居間人支付報酬:

1、按合同標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具體數額為小寫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其中委託人甲_________%(具體數額為小寫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委託人乙_________%,(具體數額為小寫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2、委託人雙方一次性支付居間人人民幣小寫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其中,委託人甲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委託人乙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交付佣金的具體時間:_________。交付方式:_________。

第五條居間人沒有完成委託任務的費用收取

居間人沒有完成委託人指示的委託任務的,不得收取報酬,但可以按實際支出收取一定的費用,委託人雙方自願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向居間人支付費用。

1、一次性向居間人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由委託人雙方各自分別承擔50%。

2、根據居間人的實際發生費用(以發票、車票等為證據),由委託人雙方各自承擔50%。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居間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於違約:

(1)無正當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串通,損害委託人雙方的利益的;

(3)干預委託人買賣房屋的自主意願,代替委託人其中的一方與另一方談判、簽約等,損害了另一方的權益的。

居間人違約的,應當承擔本合同居間人預期獲得佣金總價款的_________%。居間人因違約行為,給委託人任何一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的,居間人應當就損失的差額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賠償。

2、委託人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違約:

(1)無正當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與他人串通,損害居間人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託書或本合同的委託事項向居間人提供相關房產證件、檔案、合同、身份證件等,致使居間人無法完成居間任務,且給居間人造成實際損失的;

第七條委託人違約的,在以下款項中選擇:

1、已經向居間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按照居間人在本合同中應當獲得的佣金予以賠償;

3、按照本合同標的物總價款的%賠償於居間人。

第八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3、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的;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仍未履行的;

5、當事人一方因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___)天。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當事人各一份,_________備案一份。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三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作規定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有困難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委託人甲(簽章):_________委託人乙(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間人(簽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本合同文字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範文字,供當事人約定採用。

二、本合同所說的“居間”是指“媒介居間”,即居間人同時接受合同當事人雙方的委託,將有關訂約事項據實報告給各方當事人,媒介居間人的報酬由交易雙方當事人平均負擔的行為。媒介居間人應該是具備經營房地產中介資格的、在我國依法登記註冊的企業法人。本合同的委託人甲,是指具有房屋所有權的房屋出售人委託居間人向自己提供買受人情況的當事人;委託人已,是指欲購房屋的買受人委託居間人向自己提供房屋出賣人以及標的情況的當事人。

三、本合同有關房屋買賣的具體條款,應該由委託人甲乙雙方協商後自主填寫,居間人不得干預(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議);居間人的報酬經與委託人雙方協商確定後,由居間人在合同中填寫。

四、從事居間活動的人員,屬第二條中所指具備房地產中介資格的企業法人的工作人員,是依法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五、委託人與居間人簽訂合同前,對居間人的登記註冊、經營範圍、中介資質等情況有知情權;居間人對委託人或對委託人之代理人的主體資格、委託人提供房源的所有權情況等有充分了解的權利。

六、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字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字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字印刷文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七、本合同文字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八、本合同由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與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共同制定,由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備案。該文字的發放由以上兩個機關共同負責,工本費的收取標準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物價局、財政部“工商(1990)250號”通知執行。本合同文字未經制定單位同意,任何印刷企業不得擅自印刷或改變格式和內容進行印刷。

九、本合同條款由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與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負責解釋。

二手房買賣居間合同20__買賣居間合同(3)

委託人甲(出售、出租方)

居間方

委託人乙(買入、承租方)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三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居間方接受委託人甲、乙的委託,促成委託人甲、乙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的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二手房居間合同範本。

第二條(提供居間房地產的座落與情況)

委託人甲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號__________室共___________套,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權屬為____________,權證或租賃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乙對該房地產情況已充分了解。

第三條(委託事項)

(一)委託人甲委託事項(共__________項)

主要委託事項:

其他委託事項:

(二)委託人乙委託事項:(共______項)

主要委託事項:

其他委託事項:

第四條(佣金標準、數額、收取方式、退賠)

(一)居間方已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人甲委託的事項,委託人甲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幣__________元支付給居間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居間方。

(二)居間方已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人乙委託的事項,委託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元支付給居間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元支付給居間方。

(三)居間方未完成本合同委託事項的,按照下列約定退還佣金:

1、未完成委託人甲委託的主要事項第項、其他事項第項的,將合同約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退還委託人甲。

2、未完成委託人乙委託的主要事項第項、其他事項第項的,將合同約定收取佣金的%,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退還委託人乙。

第五條(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相對方,並徵得相對方的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_______天內,簽訂補充條款,註明變更事項。未書面告知變更要求,並徵得相對方同意;擅自變更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本二手房居間合同範本履行期間,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檔案,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三方商定,居間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委託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過失影響委託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託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檔案和配合,造成居間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居間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間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為。

(三)三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按照合同約定佣金總額的___________%,計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各守約方。違約方給各守約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由守約方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追償。

第七條(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____份。

補充條款

委託人甲(名/名稱)居間方(名稱)委託人乙(名/名稱)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碼身份證號/

其他證件號碼其他證件號碼

住/地址住/地址住/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本人/法人/本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章)(簽章)(簽章)

代理人(簽章)執業經紀人(簽章)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籤於:籤於:籤於:

房屋買賣居間合同書範文20__買賣居間合同(4)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丙方(居間方):成都某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丙方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資訊描述

甲方自願出售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於。該房屋用途為,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以該房屋產權證標註面積為準)。該房屋已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產權證書,所有權證號為第號,所有權人為。乙方對該房屋已做充分了解,並願意購買。

第二條房屋交易價格

甲、乙雙方確認該房屋交易價格為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元,總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第三條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

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按國家和成都市有關規定執行,由甲、乙方承擔,由丙方代收代繳。經甲、乙雙方確認,具體支付費用的種類和數額見附件一。

若乙方需要向銀行貸款,則乙方還應支付保險費、評估費和律師費,該費用在評估報告完成並確定後仍應由丙方代收代繳,具體支付費用的種類和數額見附件二。

第四條委託事項和服務費

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丙方為其提供促成房屋買賣、代辦房屋產權過戶等服務。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經甲、乙雙方確認,具體支付的服務費用種類和數額見附件一。

若需要從銀行貸款,則乙方委託丙方為其提供代辦銀行貸款服務。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經乙方確認,具體支付的服務費用見附件二。

第五條定金支付

甲、乙雙方已達成該房屋買賣意向,在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當於房屋交易價格10%的購房定金,計人民幣元(大寫

元整),甲、乙雙方同意該定金自支付於丙方時起視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時,甲方應將該房屋的產權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交付於丙方。

第六條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商定以下列第種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現金付款

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過戶七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該房屋交易所需款項(包括該房屋交易價格、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以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元整)交付於丙方(此時已付定金自動轉為房款);

2、在辦理完該房屋立契過戶手續後七個工作日內,丙方將該房屋交易價格的70%交付於甲方,計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3、在辦理完該房屋交付手續後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在扣除甲方應付稅費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元整)後,把剩餘房款交付於甲方,計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二)銀行按揭貸款

1、在該房屋評估報告作出後第三個工作日,乙方應將該房屋的首付款(該房屋交易價格減去銀行實際貸款額)以及與該房屋交易相關費用和服務費交於丙方(此時已付定金自動轉為房款);

2、在銀行放貸手續完成後,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關證件、材料辦理70%的房款;

3、在辦理完該房屋交付手續後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在扣除甲方應付稅費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元整)後,把剩餘房款交付甲方,計人民幣元整)。

第七條房屋交付

(一)甲方應在辦理完立契過戶手續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二)該房屋交付當日,甲、乙雙方均需到場。待該房屋交付完畢後,甲、乙雙方應簽訂《物業交割單》。

(三)該房屋交付前,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該房屋交付並簽訂《物業交割單》後,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由乙方承擔。該房屋交付時,甲方應提供上述費用交納的單據。

(四)如該房屋原產權單位要求立契過戶前簽訂物業、供暖協議並提前預付物業、供暖費用的,乙方應按照原產權單位要求辦理。

(五)甲方交付該房屋的裝修、裝置狀況應符合國家標準。

第八條甲、乙、丙三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應保證該房屋無抵押、無查封、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承諾對該房屋權屬證件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負全責。

2、甲方應保證該房屋交付時符合國家規定。

3、甲方應及時提供該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過程中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並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二)乙方義務

1、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交付定金。

2、提供該房屋過戶交易和銀行貸款時所需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並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3、若乙方申請銀行按揭貸款,需及時向丙方提供貸款所需資料。

(三)丙方義務

1、見證並監督本合同的執行。

2、代辦該房屋過戶、貸款的相關手續。

3、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並按本合同第六條中約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4、甲、乙雙方發生違約或爭執等情形時,應出面予以協商;協商無效時,應採取中立態度,並證明事實。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支付定金後,若甲方悔約,不將上述房屋出售給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額賠償乙方,甲方仍應支付丙方相當於該房屋成交價2.5%的違約金,丙方將乙方已付定金如數退還;若乙方違約,不購買該房屋,則無權要求返還已付定金,該定金歸甲方所有,乙方仍應支付丙方相當於該房屋成交價2.5%的違約金。三方對此條款均無異議。

(二)若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則每逾期一日,甲方均應按該房屋價格的萬分之五向乙方交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並按本條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約條款處理。

(三)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應按逾期款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並按本條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約條款處理。

(四)在辦理立契過戶和銀行按揭貸款過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單方延誤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損失,則視為延誤方違約,按本條第(二)款和第(三)款處理。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本協議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雖能履行已無實際意義時,本協議自行終止,三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在本協議終止後三個工作日內將已收房款全額退還,丙方則應將甲、乙雙方提交的所有證件及相關資料退還。

第十一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對於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寫字樓買賣居間合同 篇7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

居間方:________________

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居間方接受委託方的委託居間交易本合同指定礦權,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事項:

委託方指定乙方為居間人,交易本合同指定礦權。

二、居間期限:

本合同居間期限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礦權交易完成(不少於_________個工作日)。

三、居間事項:

居間方為委託方提供媒介服務,撮合委託方與礦權賣方達成礦權交易。

四、本合同礦權委託交易底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圓整(_________元)

五、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委託方的權利義務

1、提交全部與礦權交易的資證檔案;

2、居間方在接受委託期間,委託方不得自行交易或委託第三方交易本合同約定的礦權;

3、委託方在合同生效後,為儘快促成交易成功,委託方應積極配合居間方的工作,對居間方活動不得任意干涉;

4、委託方如實提供有效的通訊地址、聯絡方式;如通訊地址、聯絡方式變更後,應及時通知居間方,否則造成不良後果由委託方自行承擔。

(二)居間方的權利義務

1、居間方為委託方提供準確、真實的礦權媒介資訊;

2、居間方為委託方提供與賣方交易的撮合服務;

3、居間方不為委託方和賣方作任何明示或暗示擔保。礦權交易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自行解決;

4、居間合同期間,賣方確定後,居間方應及時通知委託方簽訂《礦權交易合同》。

六、居間事務完成及酬金結算、支付方式

1、居間方促成委託方與賣方簽訂《礦權交易合同》時,即為居間行為完成;

2、居間酬金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酬金金額=礦權交易合同總金額__________%

3、酬金的支付方法:

(a)自委託方與居間方簽訂《礦權交易居間合同》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委託方須向居間方支付委託酬金人民幣_________圓整(_________元),作為居間合同履約保證金。

(b)自委託方與賣方簽訂《礦權交易合同》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委託方須向居間方支付委託酬金總額的80%.

(c)待礦權完成移交手續後10個工作日內,委託方向居間方支付結餘的委託酬金。

4、通過居間方成功完成委託方委託專案交易的,履約保證金應包計在委託酬金內;如居間方未完成委託方委託,代理方在委託工作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扣除。

居間本合同委託礦權所產生的相應費用後,將剩餘款項返還委託方。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委託方與居間方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八、違約責任

(一)委託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1、居間期間,委託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自行、委託第三方交易礦權的,應按照合同約定將礦權交易價1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代理方;

2、在居間期間內或居間期限屆滿後,委託方及其關係人(指包括但不僅限於委託方的直系或旁系親屬、朋友、同事等)私下自行與第三方交易該礦權專案時,需經過居間方最終確認“此第三方(即真正的買受人)是否是居間方客戶”,若是,委託方仍應按照合同約定將委託礦權交易底價的1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代理方;

3、在居間期間期限內,在居間方將委託礦權交易並代委託方支付賣方預付款或定金後,如委託方反悔,應按照合同約定委託礦權交易底價的1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居間方;

4、委託方隱瞞委託方狀況,由此與賣方產生的法律糾紛,致礦權無法交易。由委託方承擔一切責任,與居間方無關。同時,委託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委託礦權交易底價的1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代理方;

5、不按合同約定向居間方支付委託酬金的。

如有以上情況出現,委託方需按本條款之約定支付違約金,如拒付,居間方有權通過訴訟向委託人追償。此時,委託方除承擔違約金外還需承擔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二)代理方有以下情形的,應自行承擔責任:

1、居間方超越居間許可權向賣方做出承諾的,因此導致的後果由居間方自行承擔。

九、合同附件

委託方在本合同存續期間所簽訂的《委託交易礦權資訊表》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十、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影印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簽章)居間人:________________(簽章)

身份證/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寫字樓買賣居間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甲方(出售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售方):身份證號碼:

丙方(居間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及x市相關規定,本著自願、公平、平等、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關於房屋買賣

第一條成交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登記地址:

房屋權屬證號:土地使用證號:房屋用途:

登記所有人房屋抵押情況:

房屋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是□否

目前是否已出租:□是□否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是□否

房屋權屬情況:□私有產權房□使用權的公房□可以出售的經濟適用房□其他

房屋狀況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型:;樓層

其他情況

1.1經協商,甲方願將上述房屋出售給乙方,甲方對上述房屋資訊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並保證房屋交付乙方時的狀況與乙方實地看房時的狀況保持一致,否則願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損失。

1.2乙方確認,對該房屋已作了充分了解並實地檢視過房屋,對房屋現狀沒有異議,願意購買該房屋。

第二條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後確定的成交價格為:人民幣x元,(大寫:)。

第三條付款方式

3.1現金或貸款支付

如甲方認可乙方貸款方式付款時:甲方有義務配合一方辦理貸款手續;

乙方提出終止貸款行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貸款機構貸款的,乙方應於前以現金方式補齊房款。

3.2資金監管服務

x房地產中介有限公司可以為本次交易提供免費的資金監管服務,雙方自願選擇該項服務,並於簽訂本協議當日簽訂《資金監管委託協議》。

雙方自願將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全部款項暫存於指定的銀行監管賬戶中,並按本合同及《資金監管委託協議》所約定的程式及方式辦理。

儘管上述款項存於指定賬戶,但甲乙雙方同意: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實際支付。

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不選擇資金監管服務,但由此帶來的一切風險由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稅、費的承擔

4.1甲乙雙方保證,按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交易習慣各自繳納與本次交易相關的各項稅費。

4.2儘管有上述約定,雙方同意:

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第五條權屬過戶及房屋交付

5.1雙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共同到房屋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5.2甲乙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房屋權屬過戶所需的全部真實、有效的合法手續、材料(包括但不限於房證、契證等)交予丙方保管,丙方協助雙方辦理過戶手續。

5.3雙方同意,甲方於騰空房屋並將房屋鑰匙交於乙方。

5.4雙方在房屋交接前,應辦理有關物業的交接,包括但不限於水、電、煤氣、採暖、有線電視、電話、物業費、戶口等相關手續,並結清費用。房屋毀損、滅失等風險,自房屋鑰匙交於乙方時轉移至乙方。

5.5丙方應甲乙雙方的要求協助雙方辦理上述物業交接事宜,並由雙方在《房屋交接單》上簽字確認。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甲方保證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債務糾紛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證有權出售該房屋,並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其他權利人的同意,保證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成交價格1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受到的其他損失。

6.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有效。具備訂立合同的資格,並保證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成交價格1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受到的其他損失。

6.3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生效、無效、被解除、被撤銷或任何一方發生違約等,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免責條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三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任何糾紛,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

第二部分關於居間服務

第十條丙方責任

9.1依本合同約定為甲乙雙方提供房屋買賣居間服務;

9.2免費為甲乙雙方提供房地產買賣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諮詢。

第十一條居間服務費及支付

10.1甲乙雙方確認,雙方達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於丙方所提供的居間服務;但該交易是雙方獨立、自願做出的決定。

10.2丙方一次性收取居間服務費人民幣xx元,大寫:x元,由方承擔。

10.3該服務費於本合同簽訂時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給丙方。

第十二條特別宣告

11.1甲乙雙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導致本合同無效、交易不成功或買賣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丙方所收取的居間服務費均不予退還。

11.2如甲乙任何一方或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違約或其他爭議,雙方一致同意:在雙方就違約責任及其承擔達成協議之前或人民法院做出生效法律文書之前,丙方有權將暫存在指定賬戶中的款項予以保留,不向任何一方返還或支付。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本合同於三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丙方執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代理人:代理人:代理人:

簽約日期:

寫字樓買賣居間合同 篇9

甲方(委託人):

聯絡地址:

乙方(居間人):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甲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居間事務:

乙方為甲方甲方按照實際成交數量、金額的一定比例足額支付居間報酬。 甲方宣告並確認: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甲方與乙方接洽的需求方(買方)單位和個人無任何實質意思溝通,沒有條件自行接洽、促成相互間的買賣、合作關係。

二、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居間報酬為買賣金額的 %(或者 元/噸),甲方於收取第一筆貨款時一次性現金足額支付該批次全部居間報酬給乙方。 甲方逾期支付居間報酬的,除需立即履行外,還需按應付報酬的千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甲方漏計、隱瞞實際成交金額或者噸位數量,藉此逃避給付乙方居間報酬的,屬於根本違約。乙方可立即終止與甲方的合作,甲方除需按照實際計算基數補足居間報酬外,還應根據累計已實際成交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給乙方。

三、保密事項

非經協商一致,本合同約定事項均不得向第三方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形式透露,違者需支付累計已實際成交金額的10%或者不少於100萬元的違約金給對方。

四、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南京市 區 路 號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五、其他事項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簽訂地: 南京市 區 路 號

合同簽訂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寫字樓買賣居間合同 篇10

買受人(甲方):

居間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買賣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有意向購買房屋事宜,經過初步協商,雙方都認為有繼續協商的必要和實際成交的可能,故起草並簽署該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居間標的物

乙方將座落於______市____區____路___號____室的房屋推薦給甲方:

1、房屋權利人________,房屋性質:________,結構:________。

2、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________(面積、分攤面)積平方米,實際可使用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具體包含________。

3、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________(國有、集體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________(出讓、劃撥)方式獲得。

4、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裝置(非房屋附屬裝置)及裝飾情況由乙方在予以列明。

5、出賣人(房屋出售方,下同)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係) 由乙方予以列明。

6、該房屋內的戶口情況__________。

7、其他:____________。

乙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裝置、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完全屬實,且沒有遺漏。

第二條 乙方義務

1、乙方應積極認真地把該房屋的真實情況及出賣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介紹給甲方,並將與該房屋有關的重要事實如產權性質、產權有無爭議、戶口情況等在本協議中列明,重要情況應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若在與出賣人談判過程中,甲方發現乙方提供的居間資訊中有虛假或不真實的資訊時,甲方有權向乙方索取本合同約定居間服務費總金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並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

2、乙方應積極努力的做好居間介紹,協調雙方意見,尤其是房屋價格、房款支付方式及日期、登記過戶時間、房屋交付、附屬設施歸屬等,若因上述事實買賣雙方未達成一致導致交易未完成,乙方無權收取任何費用。

3、乙方應協助買賣雙方辦理貸款、簽訂買賣合同、登記過戶、產證辦理、房屋交付等相關工作,待房屋產權轉移至甲方名下,辦理出產權證書,且完成房屋交付並辦理完交付手續,即視為乙方居間完成。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自乙方完成所有居間義務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其應付的所有居間服務費。

第四條 居間服務費及支付

1、買賣雙方確認,雙方達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於乙方所提供的居間服務;但該交易是

雙方獨立、自願做出的決定。

2、乙方一次性收取居間服務費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____元,由____方承擔。

3、該服務費於本合同簽訂時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居間未完成時預付款的退還:在簽訂本協議後若買賣雙方無法對買賣條件達成一致,或甲方因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等規定不符合購買條件或非因甲方原因無法完成交易或合同無法履行完畢時,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書面告知後____天內將預付款全部返還給甲方,否則按照日千分之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誠信原則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個月內,如果甲方未通過乙方就該房屋而與出賣人私下自行成交,則甲方仍應按照約定向乙方支付約定數額的居間服務費。

第六條 房屋交易相關事實

1、房屋交付時出賣人將該房屋固定裝修,維修基金,煤氣初裝費,有線初裝費,隨房附送給甲方。贈送的傢俱家電具體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買賣雙方於甲方辦妥《____市房地產權證》後____個工作日內至物業處辦妥維修基金的更名手續。並對水、電、煤氣的戶名進行更名。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債務糾紛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證有權出售該房屋,並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其他權利人的同意,保證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成交價格____%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受到的其他損失。

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有效。具備訂立合同的資格,並保證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成交價格____%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受到的其他損失。

3、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生效、無效、被解除、被撤銷或任何一方發生違約等,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住所:

聯絡方式:

物業顧問:

電話: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樓買賣居間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委託人)(出賣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身份證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乙方(委託人)(買受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號】【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丙方(居間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方和乙方之間就房屋買賣、兩委託人與居間人丙方之間就居間報酬等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房地產基本情況如下:

所有權人_________;共有人_________;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位);專案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樓層_________戶型_________室_________廳_________衛_________陽臺;建築面積(_________m2);套內面積(_________m2);房地產權證號_________;土地性質_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房屋使用權租約號_________;合同登記號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事項

1、甲方對丙方的委託事項:

甲方欲賣出上述房屋尋找買受人,並將該房屋詳細情況以及要求等報告給買受人。同時,將買受人的情況報告給甲方。丙方促成買賣雙方達成房屋買賣意向後,組織雙方簽訂本合同,並負責協助辦理該房屋的產權變更等事宜。

2、乙方對丙方的委託事項:

乙方欲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地段購買_________房屋_________套,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委託丙方搜尋資訊,並及時報告乙方,以便促成乙方購買房屋的目的。丙方促成買賣雙方達成房屋買賣意向後,組織雙方簽訂本合同,並負責協助辦理該房屋的產權變更等事宜。

3、為保障甲乙雙方已達成的轉讓協議正常履行,委託人共同委託丙方提供以下_________居間服務:

(1)協助甲乙雙方與銀行簽訂履約保證合同(資金託管協議);

(2)代收、代轉房款及定金(預付款)等;

(3)代辦房屋_________權過戶手續;

(4)代辦房屋貸款手續;

(5)代收、代繳過戶稅費及貸款費用;

(6)代取產權證;

(7)代辦贖產權證、登出抵押;

(8)_________。

第三條 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議定該房產(含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的買賣價格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其中:房產買賣價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轉讓價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第四條 成交細目

1、配套:_________

2、家電:_________

3、傢俱: 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

5、固定裝修:甲方明確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屋裝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於地板面、牆體、壁櫥、鐵門、門、門把、門窗、防盜網、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燈具、發光體、廚衛設施等,此等固定裝修經拆除將破壞設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應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五條 丙方完成委託任務的報酬

丙方業已完成本合同項下委託人雙方委託之事項,雙方自願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向丙方支付報酬:

(1)按合同標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具體數額為小寫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其中甲方_________%(具體數額為小寫_________,大寫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具體數額為小寫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2)委託人雙方支付丙方人民幣小寫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其中,甲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六條 丙方沒有完成委託任務的費用收取

丙方沒有完成委託人指示的委託任務的,不得收取報酬,但可以按實際支出收取一定的費用,委託人雙方自願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向丙方支付費用。

(1)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由委託人雙方各自分別承擔50%。

(2)根據丙方的實際發生費用(以發票、車票等為證據),由委託人雙方各自承擔50%。

第七條 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房屋售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房屋產權過戶所需的稅、費承擔,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

(1)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2)全部稅、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3、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契約》,如需要公證,費用由_________方承擔。

4、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將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為保管;口存入履約保證銀行。

5、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_________方將房屋過戶費用約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方將貸款所需費用約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交由丙方代為保管(具體金額以有關部門開據的票據為準,(多退少補)。

6、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乙方採取以下第_________項付款方式

(1)現金一次性付款,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乙方須將購房款扣除已交定金後的購房餘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為保管;口存入履約保證銀行。

(2)現金分期付款,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乙方將首付購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支付給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乙方將扣除已交定金及首付款以外的購房餘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為保管;口存入履約保證銀行。

(3)商業貸款乙方申請商業貸款,擬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貸款年限為_________年。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乙方須將購房總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擬貸款金額以外的購房餘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為保管;口存入履約保證銀行(具體的貸款額度、貸款年限,按有關規定最終稽核為準,首付房款多退少補)。

(4)公積金貸款乙方申請公積金貸款,擬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貸款年限為_________年。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乙方需將購房總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擬貸款金額以外的購房餘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為保管;口存入履約保證銀行(具體的貸款額度、貸款年限,按有關規定最終稽核為準,首付房款多退少補)。

(5)組合貸款乙方申請組合貸款,其中商業擬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貸款年限為_________年;公積金擬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貸款年限為_________年。在本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乙方須將購房總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擬貸款金額以外的購房餘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為保管;口存入履約保證銀行(具體貸款額度、貸款年限,按有關規定最終稽核為準,首付房款多退少補)。

7、如乙方擬定上述某項貸款遇到困難,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乙方變更以下第_________項付款方式:

(1)現金一次性付款

(2)現金分期付款

(3)公積金貸款

(4)組合貸款

第八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諾:

(1)該房屋權屬清楚,不存在查封、抵押、出租、債權債務糾紛等影響轉讓的因素;

(2)向丙方出具的個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房屋權屬證明及辦理過戶及貸款所需的相關檔案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3)配偶、家庭成員和共居人同意出售該房屋,且不得隱瞞婚姻狀況;

(4)如該房屋正在出租,甲方必須出具承租人放棄購買該房屋的宣告書和同意搬遷保證書;

(5)甲方於房屋交付之前將房屋的水、電、煤氣、採暖費、物業費、電話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等有關費用全部結清(不包括安裝費,僅指使用費)。如果不能及時繳清有關欠費,甲方願意在取得全額房款時,將與欠費相等的保證金存放於丙方處,待甲方將欠費繳清後憑繳費發票取回保證金,若無法繳清欠費,甲方將以保證金衝抵欠費並授權丙方將保證金轉付乙方(保證金不足衝抵欠費的,由甲方按實補足金額)。

(6)甲方應於房屋交付乙方前將戶口遷出。若有困難,乙方同意甲方自即日起_________日內將戶口遷出,並且在甲方領取房款時,將戶口押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交由丙方代為保管,待戶口遷出後,由甲方到丙方處領取押金,若甲乙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2、甲方已繳納的煤氣氣源費、維修基金在該房屋出售後不再退給甲方,並將票據交付乙方,若甲方票據丟失需調檔提供相關證明,因調檔產生的費用由_________方承擔。經甲乙雙方協商,未曾繳納的煤氣氣源費由_________方承擔,未曾繳納的維修基金由_________方承擔。

3、在簽訂本合同_________日內將辦理該房屋過戶及貸款所需的相關檔案資料準備齊全。

4、甲方取得全部房款當日,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並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後,甲方不再承擔對該房屋的維修責任。

5、甲方應按照房屋管理部門的規定和丙方通知的時間親自到現場核驗身份及有關法律證件。

6、甲方應對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第九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其向丙方出具的辦理房屋權屬過戶及申請貸款所需的相關檔案資料真實、合法、有效;並於簽訂本合同_________日內將所需檔案資料送交丙方。

2、乙方須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按期付款。

3、乙方應按照房屋管理部門的規定和丙方通知的時間親自到現場核驗身份及有關法律證件。如果甲方滿足第八條第一款第(5)項要求,乙方可接受其房屋並按_________及時支付購房款。

(1)交納完過戶稅費後

(2)產權證辦理完畢後

(3)銀行放款後

(4)甲方倒房後

4、乙方應對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第十條 丙方權利和義務

1、丙方接受甲乙雙方的委託,提示甲乙雙方提供相關的檔案資料。

2、甲方委託丙方收取乙方繳付的購房定金及購房款,丙方在收款收據中應載明系代理甲方收取。

3、丙方對甲乙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和出具的憑證應妥善保管。

4、丙方收到乙方全部房款、部分房款或首付房款(含資金託管)及甲、乙雙方所提供的檔案資料齊備三個工作日內,安排甲、乙雙方辦理過戶手續。按有關規定及丙方的通知,由_________方陪同有關人員到現場驗房。

5、妥善安排甲乙雙方進行交接,提醒甲乙雙方結清約定的費用。

第十一條 丙方違約責任

1、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於違約:

(1)無正當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串通,損害委託人雙方的利益的;

(3)干預委託人買賣房屋的自主意願,代替委託人其中的一方與另一方談判、簽約等,損害了另一方的權益的。

(4)_________。

2、丙方違約的,應當承擔本合同丙方預期獲得佣金總價款的_________%。丙方因違約行為,給委託人任何一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的,丙方應當就損失的差額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賠償。

第十二條 委託人違約責任

1、委託人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違約:

(1)無正當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與他人串通,損害丙方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託書或本合同的委託事項向丙方提供相關房產證件、檔案、合同、身份證件等,致使丙方無法完成居間任務,且給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

(4)_________。

2、委託人違約的,在以下款項中選擇:

(1)已經向丙方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按照丙方在本合同中應當獲得的佣金予以賠償;

(3)按照本合同標的物總價款的%賠償於丙方。

(4)_________。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3、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的;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仍未履行的;

5、當事人一方因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十四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丙方:

1、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五條 保密

甲乙丙三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三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六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三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三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三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八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三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三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

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九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三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三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三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三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三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三方或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三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章):_________

經紀人資格證號碼: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號碼: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