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簽定地點: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
品牌 型號 發動
機號 合格
證號 車架號 海關
單號 商檢
單號 顏色 價格 備註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絡、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 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就汽車買賣一事,經協商一致,自願達成以下《買賣汽車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履行。
一、賣方將 牌重型自卸貨車一輛賣給買方所有(車牌號為: )。
二、經雙方議定,車價款為 萬元,合同生效之日買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車價款。賣方於 年 月 日移交車和相關手續。買方負責辦理車輛過戶手續,過戶所發生的全部稅、費由買方承擔,賣方協助買方辦理過戶手續。
三、移交車時,買方應對該車規費的繳納、交通事故、證照、債務、車況、隨車工具等進行核實,經確認無誤後再移交車和支付車價款。
四、該車至 年 月 日止未曾轉讓、出租、抵押、合夥等,產權無糾紛,無其他共有人,屬賣方所有。
五、自買方接車之日起,應承擔規費的繳納,營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等,賣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違約責任,本合同依法成立,雙方應按約履行自己的權利義務。如一方違約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致使對方受到損失,由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損失。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買賣汽車的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買賣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排氣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行駛公里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養路費繳付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從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
最後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車輛,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買賣車輛本身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具備應當具備的使用效能,但對其存在使用效能的瑕疵作出說明的除外;
2.賣方向買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賣方保證其所出售的車輛不是國家禁止的走私車、拼裝車或明令淘汰的汽車產品,也不是違反交通安全、環保等法規要求的汽車產品。
三、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臺
車輛總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四、履約保證金
1.買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向賣方提交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
2.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為買賣雙方簽署驗收單後的_________天。
3.如買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賣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4.履約保證金扣除賣方應得的補償後的餘額在有效期滿後_________天內退還買方。
五、付款方式
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按照第____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賣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履約保證金可抵作車價款。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餘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分期付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買方支付賣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保證金。保證金可以抵作車價款。保證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賣方將車輛交付買方,並經買方辦理交車手續後,支付車價款的___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買方委託賣方辦理上牌手續,待相關事項辦妥後,支付剩餘_________%的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
(4)其他約定:_________。
4.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
以上合同價款均以□現金□匯票□支票□_________方式結算。
六、交付
1.交付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交付地點:買賣車輛的成交經營場所或_________。
3.交付方式:
(1)實行送貨上門的,賣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接收地點),交付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代運的,賣方應按買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付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3)實行自行提貨的,賣方應在交付日_____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提貨時間通知買方,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4.賣方在交付車輛的同時,還應向賣方提交下列檔案:(以下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1)購車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七、驗收
1.買方應在車輛交接的當場對所購車輛的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賣方提供的賣車相關檔案和手續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功能及相關檔案等有異議的,應當場提出或_________日內提出書面異議,經賣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2.車輛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車輛交接,並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賣方還應在協助買方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3.從車輛正式交付驗收合格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八、風險負擔
1.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賣方負擔。
2.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3.因賣方的原因致使車輛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賣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
4.車輛由賣方交承運人運輸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方承擔。
5.賣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車輛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貨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九、維護維修
1.買賣車輛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賣方應在生產廠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2.賣方售賣給買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為_________年或者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
3.在保修期內賣方對產品質量實行三包,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效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______次以上(含______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賣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
4.在保修期內,如買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方自行負責。
5.買方所購汽車存在設計、製造缺陷,並由此缺陷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買方有權向賣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賣方應積極協助。
6.保修期後的產品維護由雙方協商再定。
十、違約責任
1.賣方應保證其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若第三人對車輛提出主張,造成買方與第三方發生爭議,賣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2.賣方應如實向買方陳述車輛的狀況,並保證車輛狀況陳述的真實性,若賣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買方未能按時支付車款的,每逾期1日,應支付賣方全部車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4.賣方未能按時交付車輛的,每逾期1日,應支付買方全部車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5.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6.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買方無法上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買方的實際損失,賣方應當予以賠償。
7.賣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買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賣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8.買方選擇以抵押貸款的方式付款的,如買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視為買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賣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買賣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買賣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十二、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四、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五、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六、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八、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十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賣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第二條 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應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三條 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_____%(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作為定金;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為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第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 / □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 / □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於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於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隨車檔案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
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使用者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_____%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3.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4.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未交車款的_____%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6.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__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甲方的宣傳材料、廣告、公開承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車輛交接書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購買乙方所有的機動車一輛:
車號: 顏色:
產地: 型號:
發動機號碼: (拓印貼上)
底盤 號碼: (拓印貼上)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車款人民幣 萬元。包括三部分:
定金、第一筆車款和其餘部分車款。
第三條: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當日付定金 萬元,三日內再支付第一筆車款現金 萬元;其餘部分車款在該車辦理轉戶手續前全部付清。
第四條: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筆車款之日,應立即交付無瑕疵的車輛及隨車工具。瑕疵保證期為自車輛交付之日起一個月。並且保證他人對該車無任何權利要求。
第五條:辦理轉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
第七條: 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第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第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權簽字人): 乙方(授權簽字人):
住址: 住址: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賣方: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
買方: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
1、車主名稱:_______;車牌號碼:_______;廠牌型號:_______。
2、車輛狀況說明見附件一。
3、車輛相關憑證見附件二。
第二條 車輛質量
車輛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__項作標準:
1、商品質量,按照____標準執行。
2、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 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1、車輛價款及過戶手續費
本車價款(不含稅費或其它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
過戶手續費(包含稅費)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
2、支付時間、方式
待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___個工作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本車價款。(採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分期付款按以下標準:
首付___利率按照____規定,分___期付完)
過戶手續費由___方承擔。___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個工作日內,將過戶手續費支付給雙方約定的過戶手續辦理方。
第四條 車輛的過戶及交付
___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本車過戶、轉籍手續所需的一切有關證件、資料的原件及影印件交給____方,該方為過戶手續辦理方。
賣方應於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___個工作日內在______(地點)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憑證(見附件一)。
第五條 事故的責任認定
交付車輛之後辦理產權轉移之前,發生的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風險的承擔
1、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車輛交付之前由甲方承擔,交付之後由乙方承擔。
2、乙方的原因致使車輛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或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而乙方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乙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
3、甲方出賣的若是承運人運輸的在途的車輛,約定由__承擔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若沒有約定則由乙方自合同成立時承擔責任。
4、交付的車輛需要運輸的,甲方將車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後車輛的毀損、滅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5、注意: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一方承擔的,不影響另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一方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6、以上所說的交付僅僅是指車輛的實際交付,並不是指的所有權的轉移。
第七條 檢驗期間
甲乙雙方約定檢驗的期間為____。乙方應當在約定的期間內檢驗,若車輛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應當及時通知甲方。乙方怠於通知的,視為車輛質量合格符合約定。但是,甲方知道或者應該知道交付的車輛不符合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 權利瑕疵保證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車輛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但是乙方在訂立合同時知道或者應該知道第三人對該車輛享有權利的,甲方不承擔相應的責任。
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第三人可能就合同標的車輛主張權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應的價款,但是出賣人提供相應擔保的除外。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條 情勢變更的約定
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因為國家的政策調控等引起的繼續履行合同就會使得雙方造成顯失公平的局面,雙方應該協議變更或者解除該合同。
第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及行使
1、分期付款的乙方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可以向乙方要求支付車輛的使用費。(具體支付價款可以參照租賃合同的相關法律規定)
2、當事人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合同。當事人也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3、雙方約定解除權行使的期限為____。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後乙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車款總價__%的違約金。
2、乙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車或交車質量不符,乙方方應償甲方車款總值__%的違約金。甲方如不按交車期限收車或拒收合格車輛,亦應按償付乙方車款總值__%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變動交車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責任。
3、乙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差等情況,甲方有權拒絕付款,但須先行辦理收車手續,並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乙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乙方負責,如經乙方要求代為處理,並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四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若在雙方簽字蓋章之前,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另一方接受的,該合同也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授權簽字人):____乙方(授權簽字人):_____
住址: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附件一:車輛狀況說明書(車輛資訊表)
附件二:車輛相關憑證
1、《機動車登記證書》
2、《機動車行駛證》
3、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誌
4、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5、車輛使用稅繳付憑證
6、車輛養路費繳付憑證
7、車輛保險單
8、購車發票
出賣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購買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_________部分停車場地買賣一事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擁有合法權益的_________部分停車場地,上述停車場地出售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具體方位見合同附件。乙方購買上述停車場地僅能作長途汽車上下客、停放車輛,售賣車票之用。
第二條 上述停車場地售價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平方米,總售價為_________元人民幣(上述成交價款不包含應向政府交納的各種稅費。)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即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元給甲方。
2.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個月內,乙方需向甲方提交落實上述款項的銀行資信證明及甲方認可之付款計劃(該認可之付款計劃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3.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所稱之付款計劃基本內容為:乙方在本合同簽定後_________個月內付總售價的_________%(含定金),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付總售價的_________%,交付使用時會總售價的_________%。該計劃一經乙方作出、甲方認可,即產生法律效力,乙方必須嚴格遵守。
第四條 甲方願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本合同所指定之停車場地交付給乙方使用。自甲方將該停車場地交付給乙方使用時起,乙方對該停車場地享有50年使用權。
第五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按中國法律有關規定各自交納自己應納的稅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如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之約定履行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已交定金甲方不予退還,且甲方有權將停車場地轉售他人,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如甲方反悔將停車場地售於乙方,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2.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所指之付款計劃經甲方認可生效後,乙方如未能按計劃付款,則視為乙方違約,按付款計劃裡所規定的違約條款處理。
3.甲方必須按期將停車場地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願按乙方已付款項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金。
第七條 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如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應提交中國有管轄權的法院依據中國法律解決雙方之爭議。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及甲方收到乙方_________元定金後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附件:乙方所購口岸廣場停車場地位置平面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買受人):
國籍:性別: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郵編:
聯絡電話:傳真:
證件型別:身份證□ 暫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聯絡電話: 傳真:
乙方(出賣人):
住所:郵編:
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
委託代理人:電話:傳真:
注:1、合同編號方法:單位簡稱+年份(4位阿拉伯數字)+合同序號(4位阿拉伯數字)。
2、在本合同中需選擇的專案,以打“√”為準。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給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排氣量:
首選顏色:次選顏色: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1、車輛成交單價: 元,大寫 。(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貨價及正式完稅發票)。數量: 臺。
2、其他費用: ,由 方承擔。運費 元,由 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3、車輛交付後,如甲方需委託乙方代辦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書(附件二),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甲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年 月 日前,支付餘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甲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分期付款: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訂購的商品車交給甲方,並經甲方辦理交車手續時,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如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上牌手續,則經雙方協商有關合同車價的餘額人民幣 元(大寫: )在乙方辦妥有關委託事項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其他約定:。
4、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條 質量及相關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乙方提供汽車辦理牌證的隨車資料,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乙方保證售賣給甲方的車輛,在交給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在□中打“√”選擇): □ 甲方自提;□ 乙方送車上門;
□其他約定: 。
3、交車地點: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或 。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在選取欄打“√”):(1) 100公里 □, (2) 公里 □。
(注: 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 銷售發票。
(2) 車輛合格證(國產車)或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進口車)。
(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 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
(5) 隨車工具、備配件及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甲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的,應當場向乙方提出,經乙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車及隨車物件,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乙方應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車輛,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時接收車輛的,雙方應協商延期。如協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車超過7天的,視為甲方放棄,乙方有權處理有關車輛,不退還定金。
9、從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乙方轉移至甲方。
第六條 關於定金
甲方未按約支付車款,或不能按時提車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按約交付車輛的,應當在合同解除後十日內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雙方特別約定:
第八條 違約金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乙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亦有權將此款項在甲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餘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書後十日內退還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約定的車輛,甲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同時退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車價款。
第九條 有關維修、保養
1、生產廠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約維修店向甲方所購買的本合同所述的車輛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乙方查詢。
維修站名稱:
地 址:
聯絡電話:
2、 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按照生產廠家規定的保養、保修手冊進行維修、保養。
(1)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為 年或者 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如果車輛用於出租或營運則保修期為 年或 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車輛交接日期為起算日期,以最後到達者為準。
(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公佈規定執行或參照保養和保修手冊。
3、乙方有責任督促車輛維修站按照保養、保修手冊和使用者手冊的內容對所售車輛進行保養。
4、甲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使用者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如屬甲方使用不當、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而引起的相關聯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甲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乙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效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2次以上(含2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的保修手冊。
6、保修期內,如因自身故障致車輛停用時間累計超過 天,則保修期在狀態恢復正常時重新起計,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頒佈的保修手冊。
7、保修期中,甲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並經廠家特約維修站確認的,在 日內(按廠家規定時限內)未能修復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向生產廠家主張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賠償。
8、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甲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乙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乙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9、甲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佈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第十條 甲方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1、甲方是乙方所購車輛的終端使用者,在辦理上牌入戶前不得為任何商業目的轉售所購車輛。不得將所購車輛用於有損乙方及該車輛品牌標誌形象的活動。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新增或以其他方式來掩蓋、替代所購車輛上的商標、徽章等標誌。
3、甲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並且已瞭解甲方入戶所在地對入戶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保證能夠在購車後的規定時間內辦理一切相關的牌證手續,否則因此造成對乙方的任何損失、索賠、糾紛等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對於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條款和違約金約定條款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2、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甲方無法上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時採取各種合理手段減少不可抗力給雙方造成的影響,並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並且非屬該方的過錯或過失致使其遲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洪水、地震、暴亂、爆炸、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運輸工具或其它公用事業的中斷或停頓或在乙方供應商的工廠內發生的罷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乙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6、滯納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佛山市及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佛山市各級消費者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 種方式解決:
(1)向佛山或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確定由雙方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鑑定。如雙方不能共同確定檢測機構的,則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終局鑑定。鑑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鑑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鑑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十三條 雙方的聯絡方式及資料
1、甲方聯絡資料
詳細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 聯絡電話:(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絡資料:經雙方協商,確認任一方採用以下任一種方式進行聯絡都有效。
詳細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部門: 聯絡電話:(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工作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3、雙方以上的通訊方式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只包括信件、電子郵件、傳真)通知對方,否則如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手機或其他移動通訊工具的簡訊僅作為普通訊息傳遞之用,建議不作重要事項的通知。
4、由於甲方改變通訊方式,令乙方無法及時通知甲方提車的,乙方有權保留甲方訂購的車輛7天,超過7天乙方可以不為甲方保留車輛,不退還定金。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列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為準。
第十五條 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或蓋印)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合同附件:
□ 附件一、商品車輛交接書(共 2 頁)
□ 附件二、代辦上牌辦證服務委託書(共 3 頁)
□ 附件三、代辦上牌手續車輛交接書(共 2 頁)
□ 其他附件: (共 頁)
甲方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乙方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
購買人(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從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自願將自己所有的一輛 計程車的經營權、所有權終身賣給乙方所有,車牌號為蒙 ,發動機號 車輛識別號為 。
二、車輛賣價人民幣 元整(¥: 元),終身賣給乙方所有。
三、付款方式:本合同簽字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四、車輛成交後,乙方付完車款,甲方必須辦理過戶手續,一切費用與甲方無關。在辦理過戶途中,甲方必須無條件提供與過戶相關的證件、手續,並積極配合,不得推諉。
五、甲方收到乙方付款後,即將所有該車的維修工具、各種票據、行駛證、登記證及相關所有證件交給乙方所有和儲存。
六、甲方交付車輛之前,因該車所發生一切事故和產生所有費用(包括違章記錄)及糾紛由甲方負責和承擔,乙方接受車輛以後,因該車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和新產生的費用(包括違章記錄)及糾紛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七、燃油補助從簽定合同之後由乙方領取,甲方必須提供領取燃油補助的相關證件和簽字手續。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及中介人簽字後生效,應承擔相應的法律效益。
八、此合同一式三份,買主和賣主雙方及見證人各執一份,希雙方共同遵守此合同書,不得造成任何特殊藉口違反此合同,雙方如有反悔給對方付違約金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文字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的示範文字,供當事人約定使用。
二、本合同所稱二手車,是指從辦理完註冊登記手續到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之前進行交易並轉移所有權的汽車(包括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即原農用運輸車)、掛車和摩托車。
三、本合同簽訂前,買賣雙方應充分了解合同的相關內容。賣方應向買方提供車輛的使用、修理、事故、檢驗以及是否辦理抵押登記、繳納稅費、報廢期等真實情況和資訊;買方應瞭解、查驗車輛的狀況。
四、雙方當事人應結合具體情況選擇本合同協議條款中所提供的選擇項,空格處應以文字形式填寫完整。
五、本合同“其他約定”條款,供雙方當事人自行約定。
六、本合同示範文字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解釋,並在全國範圍內推行使用。
合同編號: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
1.車主名稱:_______________;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廠牌型號:_______________。
2.車輛狀況說明見附件一。
3.車輛相關憑證見附件二。
第二條 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1.車輛價款及過戶手續費
本車價款(不含稅費或其它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
過戶手續費(包含稅費)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元)。
2.支付時間、方式
待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________個工作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本車價款。(採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約定)
過戶手續費由________方承擔。________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 個工作日內,將過戶手續費支付給雙方約定的過戶手續辦理方。
第三條 車輛的過戶、交付及風險承擔
________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本車過戶、轉籍手續所需的一切有關證件、資料的原件及影印件交給________方,該方為過戶手續辦理方。
賣方應於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________個工作日內在________________(地點)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憑證(見附件一)。
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前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賣方承擔和負責處理;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後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買方承擔和負責處理。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賣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買方交付車輛。
2.賣方應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置權。
3.賣方保證所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資訊合法、真實、有效。
4.買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
5.對轉出本地的車輛,買方應瞭解、確認車輛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有關車輛資訊不真實,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買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___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3.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_____%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輛價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5.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車輛狀況說明書(車輛資訊表)
附件二:車輛相關憑證
1.《機動車登記證書》
2.《機動車行駛證》
3.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誌
4.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5.車船使用稅繳付憑證
6.車輛養路費繳付憑證
7.車輛保險單
8.購車發票
賣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賣方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買方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填寫說明
一、車輛基本資訊
(一)“表徵里程”項的內容,按照車輛里程錶實際顯示總里程數填寫。
(二)“其他法定憑證、證明”項的內容,根據實際提交證明檔案,在對應項前“□”內打“√”,未列明的填入“其它”項中。
二、重要技術配置及引數
“其他重要引數”:根據實際情況如實填寫相關配置資訊。
三、是否為事故車
如實明示是否為事故車,在對應項前“□”內打“√”。如果“是”,需在“損傷位置及損傷狀況”項中描述損傷位置及損傷狀況。損傷位置為可以影響到車輛整體結構的位置,主要為A、B、C、D柱,翼子板內板、前縱梁、地板等。損傷狀況包括:變形、燒焊、扭曲、鏽蝕、褶皺、更換過等。
如果“否”,則無需填寫後項內容。
四、車輛狀況描述
僅描述靜態狀況,應包括如下內容:
(一)車身外觀狀況:需描述外觀的損傷位置及損傷狀況。
損傷位置包括:翼子板、車門、行李箱蓋、行李箱內側、車頂、保險槓、格柵、玻璃、輪胎、備胎等。
損傷狀況包括狀態和程度兩部分。
損傷狀態包括:傷痕、凹陷、彎曲、波紋、鏽斑、腐蝕、裂紋、小孔、調換、做漆、痕跡、條紋等。
損傷程度包括:一元硬幣可覆蓋、10cm*10cm紙20cm*20cm可覆蓋、A4紙可覆蓋、A4紙無法覆蓋、花紋深度少於1.6mm(輪胎損傷)。
(二)發動機艙內狀況:需描述發動機外觀狀態,各液麵狀態、線路狀況。
(三)車內及電器狀況:需描述內飾是否有破損,車內是否清潔,儀表是否正常,各部分電器是否工作正常,車窗密封及工作狀況是否正常等。
(四)底盤狀況:發動機油底殼、變速箱、減震器是否有滲漏油現象,轉向臂球銷、三角臂球銷是否鬆動,傳動軸防塵罩是否有破損。
以上部分,如果無任何問題,填寫“車輛狀況良好”。有任何問題均需明確註明。
五、質量保證
明示車輛是否提供質量保證,在對應項前“□”內打“√”。如果“是”,需在“質保範圍”項中填寫質保內容。如果“否”,則無需填寫後項內容。
出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經甲乙雙方自願以現實車況為準,該車性質為:出租客運,產權自由,經營權自有。車輛掛靠公司為: ,車型為: ,車牌號:皖C ,初次登記日期: ,該車連同經營權一併轉讓,轉讓價為: ,繳納定金 。
二、甲方保證車輛證件及各項費用齊全,費用到,有無保險。
三、現因政策原因,計程車不能重新確認經營權證,甲乙雙方須過戶變更時,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各種過戶手續,乙方在辦理過戶期間,若甲方提供的手續證件與車輛檔案內容不一致或其它情況造成車輛管理及相關部門不能過戶的,甲方應退回車款,並賠償乙方在辦理過戶手續期間對該車所花費的一切費用及雙倍定金。
四、在車輛交易過程中,發現該車有違法、曝光、交通事故、盜搶等情況,甲方需接受處理並承擔有關法律責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託,如過期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交過定金、簽訂本協議後即視為成交,如有一方反悔,另一方有權獲得定金雙倍返還。
五、本合同雙方擬定,必要時第三方可做見證人,成交後合同自行解除。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特別說明:交易後,不能重新確認經營權證,經營權須繼續使用原車主名稱。成交後計程車各種政策及規定以政府出臺新的政策為準,辦理各種相關過戶手續。成交後價格變動與前任車主無關,若干年後,如原車主反悔不配合過戶,不提供相關證件由甲方賠付乙方損失(發生糾紛須按當時市場價雙倍賠償)。各種風險均由新車主承擔,甲方不承擔各種連帶責任。
備註:
1、簽字前政府各種補助歸原車主所得。簽字以後政府各種補助及優惠政策由新車主享有。
2、甲方同意該車中途轉讓,並協助簽字及過戶。不得以任何藉口推託。
3、乙方一個月內到相關部門查清各種違章費用及二級維護。成交後,交車前各種違章罰款均由原車主承擔。交車以後由新車主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型別:身份證□暫住證□護照□永久居留證□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給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
排氣量:__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
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1.車輛成交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貨價及正式完稅發票)。數量:_________臺。
2.其他費用:_________,由_________方承擔。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3.車輛交付後,如甲方需委託乙方代辦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書(附件二),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甲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餘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甲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分期付款: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訂購的商品車交給甲方,並經甲方辦理交車手續時,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如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上牌手續,則經雙方協商有關合同車價的餘額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在乙方辦妥有關委託事項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其他約定:_________。
4.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
第四條 質量及相關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乙方提供汽車辦理牌證的隨車資料,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乙方保證售賣給甲方的車輛,在交給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在□中打“√”選擇):□甲方自提;□乙方送車上門;□其他約定:_________。
3.交車地點: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或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在選取欄打“√”):
(1)100公里□,
(2)_________公里□。
(注: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車輛合格證(國產車)或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進口車)。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備配件及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甲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的,應當場向乙方提出,經乙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車及隨車物件,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乙方應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車輛,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時接收車輛的,雙方應協商延期。如協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車超過7天的,視為甲方放棄,乙方有權處理有關車輛,不退還定金。
9.從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乙方轉移至甲方。
第六條 關於定金
甲方未按約支付車款,或不能按時提車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按約交付車輛的,應當在合同解除後十日內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金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乙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亦有權將此款項在甲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餘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書後十日內退還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約定的車輛,甲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同時退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車價款。
第九條 有關維修、保養
1.生產廠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約維修店向甲方所購買的本合同所述的車輛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乙方查詢。
維修站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2.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按照生產廠家規定的保養、保修手冊進行維修、保養。
(1)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為_________年或者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如果車輛用於出租或營運則保修期為_________年或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車輛交接日期為起算日期,以最後到達者為準。
(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公佈規定執行或參照保養和保修手冊。
3.乙方有責任督促車輛維修站按照保養、保修手冊和使用者手冊的內容對所售車輛進行保養。
4.甲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使用者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如屬甲方使用不當、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而引起的相關聯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甲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乙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效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2次以上(含2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的保修手冊。
6.保修期內,如因自身故障致車輛停用時間累計超過_________天,則保修期在狀態恢復正常時重新起計,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頒佈的保修手冊。
7.保修期中,甲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並經廠家特約維修站確認的,在_________日內(按廠家規定時限內)未能修復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向生產廠家主張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賠償。
8.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甲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乙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乙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9.甲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佈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第十條 甲方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1.甲方是乙方所購車輛的終端使用者,在辦理上牌入戶前不得為任何商業目的轉售所購車輛。不得將所購車輛用於有損乙方及該車輛品牌標誌形象的活動。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新增或以其他方式來掩蓋、替代所購車輛上的商標、徽章等標誌。
3.甲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並且已瞭解甲方入戶所在地對入戶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保證能夠在購車後的規定時間內辦理一切相關的牌證手續,否則因此造成對乙方的任何損失、索賠、糾紛等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對於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條款和違約金約定條款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2.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甲方無法上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時採取各種合理手段減少不可抗力給雙方造成的影響,並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並且非屬該方的過錯或過失致使其遲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洪水、地震、暴亂、爆炸、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運輸工具或其它公用事業的中斷或停頓或在乙方供應商的工廠內發生的罷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乙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6.滯納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佛山市及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佛山市各級消費者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佛山或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確定由雙方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鑑定。如雙方不能共同確定檢測機構的,則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終局鑑定。鑑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鑑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鑑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十三條 雙方的聯絡方式及資料
1.甲方聯絡資料
詳細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日間)_________(夜間)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
2.乙方聯絡資料:經雙方協商,確認任一方採用以下任一種方式進行聯絡都有效。
詳細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部門:_________
聯絡電話:(日間)_________(夜間)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工作手機號碼: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
3.雙方以上的通訊方式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只包括信件、電子郵件、傳真)通知對方,否則如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手機或其他移動通訊工具的簡訊僅作為普通訊息傳遞之用,建議不作重要事項的通知。
4.由於甲方改變通訊方式,令乙方無法及時通知甲方提車的,乙方有權保留甲方訂購的車輛7天,超過7天乙方可以不為甲方保留車輛,不退還定金。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列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為準。
第十五條 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或蓋印)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商品車輛交接書
甲方(買受人):_________
乙方(出賣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汽車買賣事宜,曾簽訂號買賣合同,現乙方按約把甲方購買的車輛交予甲方,並就有關車輛交接事項作如下確認:
1.乙方交付給甲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為: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發動機號碼:_________;顏色:_________。甲方經過驗收,認為上述車輛符合雙方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規定的交付條件,同意接受。
2.甲方已付清全部的合同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乙方已開具全部發票給甲方。
3.隨車檔案清單如下(有提供的請打“√”,沒提供的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報關證明檔案□
(4)商檢證□
(5)使用說明書□
(6)保修卡□
(7)簡易操作手冊□
(8)拓印紙□
(9)□其他:_________
4.經雙方確認,在下列完好無損、運轉正常的車輛專案右側打“√”,反之打“”,未完善的請補充說明。
5.補充說明:_________
6.其他交接事項:_________。
7.以上車輛經驗收完成後,買賣雙方應當場簽定本交接書,簽署後則視該車輛已交付完畢。甲方所購車輛的所有權及風險從賣方(乙方)轉移到買方(甲方)。
8.本交接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相同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或蓋印)後生效。
甲方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購車,請憑委託書派經辦人接收車輛)
經辦人所屬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交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所屬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交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
代辦上牌辦證服務委託書
甲方(買受人):_________
乙方(出賣人):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購買了車架號碼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碼為:_________的車輛,雙方已辦理交接手續,現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該車輛的上牌及領取證照的相關事項:
一、委託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要求代理的打“√”,不需要代理的打“”):
1.代辦銀行按揭□
2.代辦上牌的相關手續□
3.代辦保險□
4.代辦購置稅□
5.代辦車船稅□
6.代辦養路費□
7.代辦年票□
8.代辦其他專案:_________。
二、委託報酬:
乙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甲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銀行按揭。費用概算如下:
代辦費:_________元。
2.代辦檢測、上牌的費用(已含行駛證等證件費用)概算如下:
代辦費:_________元。
3.代辦保險費元(請註明險種: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保險生效時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時_________分起生效。
4.養路費:_________元。
5.車船稅:_________元。
6.購置稅:_________元。
7.註冊費:_________元。
8.其他: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元。
9.代辦其他專案。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
以上費用按支出憑證向甲方結帳。
10.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甲方預付_________元。
2.乙方墊付。
五、委託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六、特別宣告條款:
1.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甲方應自行或委託乙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車輛損失險、全車盜搶險和第三者責任險。乙方建議甲方爭取在保險合同上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如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車輛保險,乙方應把保險的有關條款告知甲方。
2.如因車輛管理部門或相關牌證部門或廠家特殊原因導致延遲入戶的,不屬乙方違約,屆時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3.在代辦牌證過程中,車輛仍是甲方的財產,甲方應採取有效的措施保護自有財產的安全。由甲方本人以及甲方委託的除乙方職員以外的人員駕駛車輛時所引起的一切交通意外由甲方負責。
4.如甲方委託乙方職員代為駕駛車輛,雙方先明確有關的責任和義務,乙方有義務督促職員遵守交通規則,如因乙方職員違反交通規則造成的交通意外,相關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如非乙方職員違反交通規則造成的交通意外,由甲方承擔責任。
5.乙方僅代辦有關車輛上牌及有關證照的申領手續,按有關部門的規定,甲方應一同前往辦理有關的業務。
6.在代辦服務過程中發生車輛損毀、滅失的,甲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或侵權人索賠,賠付不足部分如屬乙方原因導致車輛損毀、滅失的,則由乙方予以修復或賠償。
七、在代辦上述委託事項時,如有關部門要求車主本人親自到場的,甲方應配合,否則造成委託事項拖延辦理的,不屬乙方違約。
八、乙方在接受甲方委託後,如甲方需乙方代為保管車輛,則乙方應盡力採取必要的手段保管好甲方的車輛,如因乙方保管不當造成車輛損傷的,由乙方負責修復。
九、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乙方的損失。
2.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代辦上牌證照的服務中途終止的,應承擔甲方的損失。
3.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委託業務無法進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遇不可抗力一方應儘早通知對方,並採取力所能及的措施把對方的影響減到最低。
十、乙方完成上述委託事項後,與甲方辦理車輛及有關證照的交接手續。雙方另行簽定車輛交接書。
十一、其他約定:_________
十二、本委託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協商後簽定的補充協議與本委託書具同等效力。雙方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的消委會、工商部門投訴,也可通過佛山或_________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委託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履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甲方名稱(蓋章):_____ 乙方名稱(蓋章):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三
代辦上牌手續車輛交接書
甲方(買受人):_________
乙方(出賣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汽車買賣事宜,雙方簽定號買賣合同,乙方已把車架號碼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碼為:_________,品牌及規格型號為:_________的車輛售賣給甲方。雙方已按合同的約定辦理了商品車交接確認手續。其後,甲方委託乙方代辦上述車輛的上牌辦證的有關手續,並簽定了有關委託書。乙方已辦妥甲方委託的上述車輛的牌證手續,現把有關車輛及檔案交還甲方,雙方確認如下的交接事宜:
一、乙方把如下的甲方的車輛交付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車架號碼:_________,
發動機號碼: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__。
二、乙方把如下的檔案、憑證及收據移交甲方(請在有提供的專案打“√“,沒提供的專案打““):
三、乙方把如下的隨車附件移交給甲方(有的打“√”,沒有的打“”):
1.車匙套□(已含搖控器□;不含搖控器□)
2.前後車牌號碼牌□
3.隨車工具□(包括:_________)
4.千斤頂□
5.點菸器□
6.警示牌□
7.內飾□(包括: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
四、雙方交接時,甲方檢查車輛的如下專案或效能,請在完好無損、運轉正常的專案打“√”,反之打“”。
補充說明:_________
五、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_公里。
六、其他交接事項(有的請直接填寫,沒有的請打“”):
七、雙方就以上物件交接事宜當場驗收無誤,雙方簽定本交接書。簽署後視上述車輛交付完畢。
八、本交接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名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名稱(蓋章):______ 乙方名稱(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注:
1.合同編號方法:單位簡稱+年份(4位阿拉伯數字)+合同序號(4位阿拉伯數字)。
2.在本合同中需選擇的專案,以打“√”為準。
佛山市汽車買賣合同範本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買賣汽車的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買賣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
排氣量:_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__
出廠日期:_________
已行駛公里數:_________
車輛型別: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
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編號:_________
養路費繳付憑證編號:_________
有效期從_________至_________
最後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車輛,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買賣車輛本身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具備應當具備的使用效能,但對其存在使用效能的瑕疵作出說明的除外;
2、賣方向買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賣方保證其所出售的車輛不是國家禁止的走私車、拼裝車或明令淘汰的汽車產品,也不是違反交通安全、環保等法規要求的汽車產品。
三、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臺
車輛總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四、履約保證金
1、買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向賣方提交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
2、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為買賣雙方簽署驗收單後的_________天。
3、如買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賣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4、履約保證金扣除賣方應得的補償後的餘額在有效期滿後_________天內退還買方。
五、付款方式
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按照第____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賣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履約保證金可抵作車價款。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餘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分期付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買方支付賣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保證金。保證金可以抵作車價款。保證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賣方將車輛交付買方,並經買方辦理交車手續後,支付車價款的___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買方委託賣方辦理上牌手續,待相關事項辦妥後,支付剩餘_________%的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4)其他約定:_________。
4、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
以上合同價款均以現金匯票支票_________方式結算。
六、交付
1、交付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交付地點:買賣車輛的成交經營場所或_________。
3、交付方式:
(1)實行送貨上門的,賣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接收地點),交付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代運的,賣方應按買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付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3)實行自行提貨的,賣方應在交付日_____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提貨時間通知買方,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4、賣方在交付車輛的同時,還應向賣方提交下列檔案:(以下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1)購車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七、驗收
1、買方應在車輛交接的當場對所購車輛的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賣方提供的賣車相關檔案和手續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功能及相關檔案等有異議的,應當場提出或_________日內提出書面異議,經賣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2、車輛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車輛交接,並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賣方還應在協助買方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3、從車輛正式交付驗收合格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八、風險負擔
1、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賣方負擔。
2、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3、因賣方的原因致使車輛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賣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
4、車輛由賣方交承運人運輸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方承擔。
5、賣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車輛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貨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九、維護維修
1、買賣車輛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賣方應在生產廠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2、賣方售賣給買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為_________年或者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
3、在保修期內賣方對產品質量實行三包,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效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_________次以上(含_________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賣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
4、在保修期內,如買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方自行負責。
5、買方所購汽車存在設計、製造缺陷,並由此缺陷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買方有權向賣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賣方應積極協助。
6、保修期後的產品維護由雙方協商再定。
十、違約責任
1、賣方應保證其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若第三人對車輛提出主張,造成買方與第三方發生爭議,賣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2、賣方應如實向買方陳述車輛的狀況,並保證車輛狀況陳述的真實性,若賣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買方未能按時支付車款的,每逾期1日,應支付賣方全部車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4、賣方未能按時交付車輛的,每逾期1日,應支付買方全部車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5、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6、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買方無法上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買方的實際損失,賣方應當予以賠償。
7、賣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買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賣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8、買方選擇以抵押貸款的方式付款的,如買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視為買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賣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買賣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買賣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十二、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四、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五、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六、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八、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十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_(蓋章) 賣方: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簽字) 授權代表: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賣方:
買方:
買方擬購買賣方中型廂式貨車一輛,賣方表示同意。現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車輛買賣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車輛基本概況:車輛型別,中型廂式貨車,車牌號。品牌型號:。車輛識別程式碼:。發動機號碼:。
二、車輛出售價格:經雙方約定,車輛出售價格為人民幣柒萬元整,¥元。此款於合同簽字之日一次性用現金付清。
三、車輛交接時間:於合同簽字之日,即年月日賣方將車輛交給買方,買方當日將車輛接收並開走。從即日起,買方成為車輛擁有人和所有人。因該車產生的一切責任由買方承擔。賣方不負任何責任。機動車行駛證同時交給買方。
四、車輛交接後,由買方負責辦理過戶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若買方未辦理過戶或在辦理過戶時因車輛本身原因或或者其它原因導致車輛不能辦理過戶手續均由買方自行負責並承擔後果,賣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違約責任:
買賣雙方均應信守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若一方違約,則應承擔違約金元整,¥元。
六、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立即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沙道觀法律服務所存查一份。
立合同雙方:
賣方: 簽名
買方: 簽名
年 月 日
合同編號:
賣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為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買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為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
1、車主名稱: ; 車牌號碼: ; 廠牌型號: 。
2、車輛狀況說明見附件一。
3、車輛相關憑證見附件二。
第二條 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及支付時間 方式
1、車輛價款及過戶手續費
本車價款(不含稅費或其它費用)為人民幣: 元(小寫: 元)。
過戶手續費(包含稅費)為人民幣: 元(小寫: 元)。
2、支付時間、方式
待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 個工作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本車價款。(採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約定)
過戶手續費由 方承擔。 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過戶手續費支付給雙方約定的過戶手續辦理方。
第三條 車輛的過戶、交付及風險承擔
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本車過戶、轉籍手續所需的一切有關證件、資料的原件及影印件交給 方,該方為過戶手續辦理方。
賣方應於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 個工作日內在 (地點)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憑證。
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前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賣方承擔和負責處理;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後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買方承擔和負責處理。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賣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買方交付車輛。
2、賣方應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置權。
3、賣方保證所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資訊合法、真實、有效。
4、買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
5、對轉出本地的車輛,買方應瞭解、確認車輛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有關車輛資訊不真實,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買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3、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 %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輛價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5、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賣車方):
乙方(買車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甲方將車牌號為13277 ,發動機為4280403015車架號為: 80513686 的 小黑牛車壹輛銷售給乙方,價格(人民幣)大寫 壹萬零肆佰捌拾元(小寫:元),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此車屬於甲、乙雙方自願交易,自由買賣。
二、此車售出之日以前的債權、債務、經濟糾紛、紅燈、超速、交通事故、交通違章、由甲方負責。
三、此車售出之日以後債權、債務、經濟糾紛、紅燈、超速、交通事故、交通違章、車輛機械損壞等由乙方負責。因甲乙雙方成交車輛為二手車輛,該車輛的車況按成交時乙方認可的為準。
四、車輛手續雙方當面交清,如需過戶,甲方需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乙方直至車輛過戶完畢,過戶所產生的費用由乙負責。
五、此協議屬於雙方自願協議,此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並承擔法律責任。車款一次付清。
六、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時 分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江門租車乙雙方在年月 日達成以下租車協議:
一、甲方有起亞客運出租車一輛(車牌號為 )出租給乙方,租車方式為天( 小時,即 點至越日點)。
二、該車只限於昭陽區範圍內作客運出租使用(如需到其它具,必須到區客管所辦理相關手續,否則後果自負),不得用做以國家法律法規相違之事,否則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江門市租車乙方在租車期間的人身安全、江門租車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等由乙方負責(包括被搶受傷害、車輛損失等由乙方負責,江門游泳與甲方無關)。
四、乙方交納押金 元給甲方作為安全保證金,乙方不再租賃時,甲、乙雙方一方願出租,並無任何責任事故,無經濟糾紛,甲方退還乙方全額押金,車自然操縱由甲方負責,如人為損傷,由乙方負責。
五、江門租車自駕每月租金為 元,乙方在每月1號必須交清租金。如操縱不當所造成的損失,哪個的責任哪個負責。
六、江門租車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新會租車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請按時交車。
出租人(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
年月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絡、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在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
1.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一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姓名(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姓名(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方: 身份證號: (簡稱甲方) 購買方: 身份證號: (簡稱乙方) 甲方將其所有的黑JT 計程車一輛出賣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現達成以下協議,供甲、乙雙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車牌號為黑JT ,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出賣給乙方.
二、該車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拾 萬 千 元整(¥ 元)。
三、甲方須保證轉讓車輛手續、證件齊全合法,符合過戶條件,若因車輛手續欠缺,甲方應全力協助辦理,
四、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___分,之前的債務違章及其他經濟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處理。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___分,以後的一切債權債務糾紛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五、該車輛轉讓後,所有有關該車輛的權利和義務均歸乙方所有
六、本協議生效後,雙方均須自覺遵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捺印之日起即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車輛行駛證過戶由乙方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運管過戶由甲方承擔費,甲方協助辦理. 不得違約. 計程車燃油補貼_____年度之前全部歸甲方所有,_____年度以後全部歸乙方所有.
雙方簽字協議生效以後,車輛產權屬於乙方;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另一份交由管理部門備案.
甲方簽字: 電話:
乙方簽字: 電話: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編號:
說明
1、本合同文字為示範文字。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
2、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字中相關條款中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字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公司文字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甲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絡電話:
證件型別:身份證 居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
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 元,大寫 。數量: 臺。車輛總價: 元,大寫 。
運費 元,由 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2 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於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3.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檔案,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為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效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4、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5、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6、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7、由於人為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8、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9、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上海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 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a、申請仲裁。b、依法起訴。
2、雙方選擇仲裁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a、上海仲裁委員會
b、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
c、仲裁委員會
3、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訴:a、車輛交接地人民法院 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 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締結本合同時,甲方有義務解答乙方對於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4、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份。
附件一、車輛交接書
附件二、委託服務協議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制定20xx年10月印製
附件一車輛交接書 年 月 日,甲、乙雙方在 對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為:乙方經過驗收,認為符合雙方 年 月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 車架號: ),同意接受。
2、乙方已付清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甲方已開具發票給乙方。發票號為:。
3、隨車檔案清單如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說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其他:
4、下列車輛專案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反之打""。
5、里程錶顯示數: 公里
6、其他交接事項: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日期:
附件二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
受託人(甲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拍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保險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他專案:
二、委託報酬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 元,大寫 。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拍牌。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 元。
2、代辦按揭。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 元。
3、代辦保險。
3.1 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
3.2 保險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3 第三者責任險,費用概算: 元。
3.4 車輛損失險,費用概算: 元。
3.5 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概算:
3.6 以上保險費用概算合計:元。
3.7 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
費用概算如下:養路費: 元,車船稅: 元,購置稅: 元,註冊費: 元,其他: 元,合計約 元。代辦費: 元。
5、代辦裝潢。裝潢專案及費用概算如下:代 辦費: 元。
6、代辦其他專案。費用概算如下: 代辦費: 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帳。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稅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機構停電、裝置及電腦故障或臨時改變辦公時間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託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賣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為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買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為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
1、車主名稱: ;車輛號碼: ;
廠牌型號: 。
2、車輛狀況說明見附件一。
3、車輛相關憑證見附件二。
第二條 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1、車輛價款及過戶手續費
本車價款(不含稅費或其他費用)為人民幣: 元(小寫: 元)。過戶手續費(包含稅費)為人民幣: 元(小寫: 元)。
2、支付時間、方式
待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 個工作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本車價款。(採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約定)過戶手續費由 方承擔。 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過戶手續費支付給雙方約定的過戶手續辦理方。
第三條 車輛的過戶、交付及風險承擔 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本過過戶、轉籍手續所需的一切有關證件、資料的原件及影印件交給 方,該方為過戶手續辦理方。賣方應於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 個工作日內在 (地點)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憑證(見附表一)。
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前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賣方承擔和負責處理;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後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買方承擔和負責處理。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賣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買方支付車輛。
2、賣方應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置權。
3、賣方保證所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資訊合法、真實、有效。
4、買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
5、對轉出本地的車輛,買方應瞭解、確認車輛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有關車輛資訊不真實,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買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3、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 %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輛價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漢有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5、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其他約定
附件一:車輛狀況說明書
附件二:車輛相關憑證(交易過程中出示)
1、《機動車登記證書》
2、《機動車行駛證》
3、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誌
4、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5、車船使用稅繳付憑證
6、車輛養路費繳付憑證
7、車輛保險單
8、購車發票
賣方: (簽章) 賣方開戶銀行: 賬號: 戶名:
買方: (簽章) 買方開戶銀行: 賬號: 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