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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買賣協議書(進口)(精選19篇)

欄目: 買賣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5.03K

貨物買賣協議書(進口) 篇1

需方(甲方):

貨物買賣協議書(進口)(精選19篇)

合同編號:

(乙方)簽訂地點: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技術要求、數量、價格、完工時間。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嚴格按照圖紙執行,圖紙中未標註公差尺寸的按中等級執行。

三、技術服務:自甲方驗收合格起,乙方對產品質量負責一年免費維修。

四、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五、產品的交貨方法、交貨地點、交貨日期、運輸方式、運輸費用、接貨人等

1交貨方法、交貨地點:。2交貨日期:3運輸方式:4運輸費用:

5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六、結算方法:甲方驗收貨物合格後,乙方開17%增值稅發票。

七、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不合規定,可隨時向乙方提出異議,甲方有權要求退、換貨,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乙方在接到需方異議後,應在2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八、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賠償貨款2倍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

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貨物買賣協議書(進口) 篇2

買方:________

賣方: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著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________

2.品種:________

3.規格:________。

4.質量,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按照標準執行。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

4.保險:________。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

2.驗收方法:________

3.驗收標準:________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________

5.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_____檢驗機構按_____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後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總價:________。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

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

第八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他約定:________。

第十一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他:________。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其他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代表: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貨物買賣協議書(進口) 篇3

合同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買方:_________電報:_________電傳: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電報:_________電傳:_________

按本合同條款,買方同意購入,賣方同意出售下述產品,謹此簽約。

1.品名:_________規格:_________單位: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價:_________總金額:_________ 

2.原產國別:_________

生產廠:_________ 

3.包裝(1)須用堅固的木筱或紙箱包裝。以宜於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於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鏽蝕,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3)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4.裝運標記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淨重、長、寬、高並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

5.裝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6.裝運港口:_________ 7.卸貨港口:_________ 8.保險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9.支付條件:

(1)採用信用證買方收到賣方交貨通知(詳見本合同條款11(1)a),應在交貨日前15~20天,由___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與裝運全金額相同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須向開證行出具100%發票金額即期匯票並附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開證行收到上述匯票和裝運單據即付以支付(電匯或航郵付匯)。信用證於裝運日期後15天內有效。

(2)託收貨物裝運後,賣方出具即期匯票,連同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_____銀行提交給買方進行託收。

(3)直接付款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後7天內,以電匯或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10.單據:

(1)海運全套潔淨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作成空白背書並加註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2)空運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寄交買方。

(3)航郵航郵收據副本一份,寄交買方。

(4)發票一式五份,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於一個,發票需單獨開列),發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5)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兩份。

(6)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保證書。

(7)貨物裝運後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此外,貨發10天內,賣方將上述單據(第5條除外)航郵寄兩份,一份直接寄買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11.裝運:

(1)fob條款a.賣方於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公司_________(電報:_________),負責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c._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輪代理),預計船達裝運港10天之前,即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等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絡。當需要更換運載船舶及船舶提前、推遲抵達時,買方或其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貨物買賣協議書(進口) 篇4

合同號碼:

簽約日期:

買方:

賣方: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締結,用中、英文字寫成,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條款,賣方同意售出買方同意購進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稱及規格

2.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3.單價(包裝費用包括在內)

4.數量

5.總值

6.包裝(適合海洋運輸)

7.保險(除非另有協議,保險均由買方負責)

8.裝船時間

9.裝運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裝運嘜頭,賣方負責在每件貨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顏料明顯地刷印或標明下述嘜頭,以及目的口岸、件號、毛重和淨重、尺碼和其它買方要求的標記。

如系危險及/或有毒貨物,賣方負責保證在每件貨物上明顯地標明貨物的性質說明及習慣上被接受的標記。

12.付款條件:買方於貨物裝船時間前一個月通過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抬頭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在貨物裝船啟運後憑本合同交貨條款第18條款所列單據在開證銀行議付貸款。

上述信用證有效期將在裝船後15天截止。

13.其它條件:除非經買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關事項均按第二部分交貨條款之規定辦理,該交貨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條款將自動地優先執行附加條款,如附加條款與本合同條款有牴觸,則以附加條款為準。

第二部分

14./條件

14.1.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裝運艙位由買方或買方的運輸代理人_____租訂。

14.2.在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裝上買方所指定的船隻。

14.3.在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買方所指定船隻的吊杆下。

14.4.貨物裝運日前10--15天,買方應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賣方合同號、船隻預計到港日期、裝運數量及船運代理人的名稱。

以便賣方經與該船運代理人聯合及安排貨物的裝運。

賣方應將聯絡結果通過電報或電傳及時報告買方。

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隻或者船隻比預先通知賣方的日期提前或推遲到達裝運港口,買方或其船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

賣方亦應與買方的運輸代理或買方保持密切聯絡。

14.5.如買方所訂船隻到達裝運港後,賣方不能在買方所通知的裝船時間內將貨物裝上船隻或將貨物交到吊杆之下,賣方應負擔買方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如空艙費、滯期費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買方的一切損失。

14.6.如船隻撤換或延期或退關等而未及時通知賣方停止交貨,在裝港發生的棧租及保險費損失的計算,應以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如貨物晚於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抵達裝港,應以貨物抵港日期)為準,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後第十六天起由買方負擔,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除外。

上述費用均憑原始單據經買方核實後支付。

但賣方仍應在裝載貨船到達裝港後立即將貨物裝船,並負擔費用及風險。

15.&條件

15.1.賣方在本合同第8條規定的時間之內應將貨物裝上由裝運港到中國口岸的直達船。

未經買方事先許可,不得轉船。

貨物不得由懸掛中國港口當局所不能接受的國家旗幟的船裝載。

15.2.賣方所租船隻應適航和適貨。

賣方租船時應慎重和認真地選擇承運人及船隻。

買方不接受非保賠協會成員的船隻。

15.3.賣方所租載貨船隻應在正常合理時間內駛達目的港。

不得無故繞行或遲延。

15.4.賣方所租載貨船隻船齡不得超過15年。

對超過15年船齡的船隻其超船齡額外保險費應由賣方負擔。

買方不接受船齡超過二十年的船隻。

15.5.一次裝運數量超過一千噸的貨載或其它少於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賣方應在裝船日前至少10天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船名、船齡、船籍、船隻主要規範、預計裝貨日、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船公司名稱、電傳和電報掛號。

15.6.一次裝運一千噸以上貨載或其它少於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其船長應在該船抵達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時分別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預計抵港時間、合同號、商品名稱及數量。

15.7.如果貨物由班輪裝運,載貨船隻必須是_____船級社最高船級或船級協會條款規定的相同級別的船級,船隻狀況應保持至提單有效期終了時止,以裝船日為準船齡不得超過20年。

超過20年船齡的船隻,賣方應負擔超船齡外保險費。

買方絕不接受超過25年船齡的船隻。

15.8.對於散件貨,如果賣方未經買方事前同意而裝入集裝箱,賣方應負責向買方支付賠償金,由雙方在適當時間商定具體金額。

15.9.賣方應和載運貨物的船隻保持密切聯絡,並以最快的手段通知買方船隻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如因賣方未及時通知買方而造成買方的一切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16.條件:在條件下,除本合同第15條&條件適用之外賣方負責貨物的保險,但不允許有免賠率。

17.裝船通知:貨物裝船完畢後48小時內,賣方應即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所裝重量(毛/淨)或數量、發票價值、船名、裝運口岸、開船日期及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

如因賣方未及時用電報或電傳給買方以上述裝船通知而使買方不能及時保險,賣方負責賠償買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害及/或損失。

18.裝船單據18..賣方憑下列單據向付款銀行議付貨款:

18..1.填寫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運洋輪的清潔提單(如系&/條款則註明“運費已付”,如系/條款則註明“運費待收”)。

18..2.由信用證受益人簽名出具的發票5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商品名稱、詳細規格及裝船嘜頭標記。

18..3.兩份由信用證受益人出具的裝箱單及/或重量單,註明每件貨物的毛重和淨重及/或尺碼。

18..4.由製造商及/或裝運口岸的合格、獨立的公證行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書及數量或重量證書各兩份,必須註明貨物的全部規格與信用證規定相符。

18..5.本交貨條件第17條規定的裝船通知電報或電傳副本一份。

18..6.證明上述單據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書信一封。

18..7.運貨船隻的國籍已經買主批准的書信一封。

18..8.如系賣方保險需提供投保不少於發票價值110%的一切險和戰爭險的保險單。

18..不接受影印、自動或電腦處理、或影印的任何正本單據,除非這些單據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樣,並經發證單位授權的領導人手簽證明。

18..聯運提單、遲期提單、簡式提單不能接受。

18..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為裝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該第三者提單由裝船者背書轉受益人,再由受贈人背書方可接受。

18..信用證開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單據不能接受。

18..對於&/貨載,不接受租船提單,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長或大副收據、裝船命令、貨物配載圖及或買方在信用證內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單據副本各一份。

18..賣方須將提單、發票及裝箱單各兩份副本隨船帶交目的口岸的買方收貨代理人_____。

18..載運貨船啟碇後,賣方須立即航空郵寄全套單據副本一份給買方,三份給目的口岸的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分公司。

18..賣方應負責賠償買方因賣方失寄或遲寄上述單據而使買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18..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19.合同所訂貨物如用空運,則本合同有關海運的一切條款均按空運條款執行。

20.危險品說明書

凡屬危險品及/或有毒,賣方必須提供其危險或有毒效能、運輸、倉儲和裝卸注意事項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說明書,賣方應將此項說明書各三份隨同其他裝船單據航空郵寄給買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運輸公司。

21.檢驗和索賠

貨物在目的口岸卸畢60天內(如果用集裝箱裝運則在開箱後60天)經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複驗,如發現品質、數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與本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或船行負責者外,買方有權憑上述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退貨或索賠。

因退貨或索賠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利息及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在此情況下,凡貨物適於抽樣及寄送時如賣方要求,買方可將樣品寄交賣方。

22.賠償費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遲或不能交貨者除外,如果賣方不能交貨或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負責向買方賠償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遭受的損害,包括買價及/或買價的差價、空艙費、滯期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間接損失。

買方有權撤銷全部或部分合同,但並不妨礙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權利。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貨物買賣協議書(進口) 篇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貨物明細:

________石材,單價4000元/M3,數量150M3。

________石材,單價4000元/M3,數量350M3。

二、合同總值

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條件:

1、合同預付款為合同總額的30%即人民幣__________元於合同簽訂之日支付。

2、貨物到達現場甲方驗收合格後當日支付70%即人民幣壹佰肆拾萬元。乙方同時給予正式發票和質量保證函。

四、交貨條款:

1、交貨日期:於支付訂金之日起__________日交貨。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交貨地點:________

五、糾紛解決方式:

1、合同一式兩份,簽字後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以雙方最後簽字日期為生效日。

3、一切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執,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後不能解決時,應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或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

貨物買賣協議書(進口) 篇6

售方:

購方:

鑑於售方同意出售,購方同意購買________________,其合同貨物的質量、效能、數量經雙方確認,並簽署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原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裝船:第一次裝船應於接到信用證後30天至45天內予以辦理。從第一次裝船,遞增至終了,應在12個月內完成。

6.優惠期限:為了履行合同,若最後一次裝船時發生延遲,售方提出憑證,購方可向售方提供30天的優惠期限。

7.保險:由購方辦理。

8.包裝:用新牛皮紙袋裝,每袋為_______公斤或用木箱裝,每箱為_________公斤。予以免費包裝。

9.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5天內購方通過開證行開出以售方為受益人,經確認的,全金額100%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的,可轉讓的,允許分期裝船的信用證,見票即付並出示下列證件:

全套售方商業發票

全套清潔、不記名、背書提單

質量、重量檢驗證明。

10.裝船通知:購方至少在裝貨船到達裝貨港的7天前,將裝貨船到達的時間用電傳通知售方。

11.保證金:

通知銀行收到購方開具的不可撤銷信用證時,售方必須開具信用證_____%金額的保證金。

合同貨物裝船和交貨後,保證金將原數退回給售方。若出於任何原因,本合同規定的第12條除外,發生無法交貨按數量比例將保證金作為違約予以沒收支付給購方。

若由於購方違約或購方不按照本合同第9條規定的時間內,開具以售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必須按保證金相同的金額付給售方。

開具的信用證必須滿足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內容。信用證所列條件應準確、公道,售方並能予以承兌。通知銀行收到信用證後,通知銀行應給開證銀行提供保證金。

12.不可抗力:售方或購方均不承擔由於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所造成的無法交貨或違約,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包括戰爭、封鎖、衝突、叛亂、罷工、僱主停工、內亂、騷動、政府對進出口的限制、暴動、嚴重火災或水災或被人們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

交貨或裝船時間可能出現延遲,購方或售方應提出證明予以說明實情。

13.仲裁: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其法規裁決。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除進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在仲裁進行的同時,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的其餘部分。

14.貨幣貶值:若美元貨幣發生法定貶值,售方保留按貶值比率對合同價格予以調整的核定權力。

15.有效期限:本合同簽字後,在7天內購方不能開出以售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本合同將自動失效。但購方仍然對第11條中第、項規定的內容負責,支付予以補償。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認真審閱並遵守其規定的全部條款,在見證人出席下經雙方簽字。

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

購方: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購貨合同是經買賣雙方洽妥條件,議定價格,突出貨物品質、裝運、索賠條件,其內容具體,無彈性解釋。購貨合同由買方書就,成為交易的依據。購貨合同也稱購貨訂單買賣雙方多以電傳方式成交,爾後簽約。

貨物買賣協議書(進口) 篇7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電報: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包裝

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給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在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條款下: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中國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計該信用證在中國銀行行收到下列單證並核對無誤後承付

.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立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已交付全套技術檔案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在條款下:

全套按發票金額110%投保的保險單。

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檔案,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中國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金額為.

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在條款下:

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款執行,以致買方未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檔案

下述全套英文技術檔案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基礎設計圖。

.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線圖。

.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零配件目錄。

.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終端使用者掛號航空郵寄本條款中規定的技術檔案。

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貧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賣方。

賣方:_________買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買賣協議書(進口) 篇8

國際貨物買賣協議書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買方於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於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於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颱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貨物買賣協議書(進口) 篇9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電子郵箱: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1.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9.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10.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後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1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受權代表:(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於____(地點)。

貨物買賣協議書(進口) 篇10

買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賣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

2、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__

第四條交貨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貨時間為兩個工作日或以訂單甲方要求時間為準,如遇採購方有急用商品訂單,則當日以最短時間針對甲方所訂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2、貨到甲方後,甲方按送貨單內容收貨,確認產品符合要求後甲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月末結款時以驗收單上產品數量價格為準,對於更換的產品需在驗收單上註明,對於增加產品或價格有變動的產品,需另外填寫驗收單。

3、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產品為報價單中所規定之原廠產品,質量要符合報價單中規定的標準,如甲方發現乙方所售產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換貨。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___。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______檢驗機構按______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_。總價:_________。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_。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_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其它約定: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_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_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其它:_________。

第十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___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協商不成時均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_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___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後的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_________等單位。

甲方:

授權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授權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貨物買賣協議書(進口) 篇11

合同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買方: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按本合同條款,買方同意購入,賣方同意出售下述產品,謹此簽約。

1.品名: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

總金額:_________

2.原產國別:_________

生產廠:_________

3.包裝

(1)須用堅固的木筱或紙箱包裝。以宜於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於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鏽蝕,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3)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4.裝運標記

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淨重、長、寬、高並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

5.裝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6.裝運港口:_________

7.卸貨港口:_________

8.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9.支付條件:

(1)採用信用證 (2)託收

貨物裝運後,賣方出具即期匯票,連同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_____銀行提交給買方進行託收。

(3)直接付款

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後7天內,以電匯或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10.單據:

(1)海運

全套潔淨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作成空白背書並加註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2)空運

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寄交買方。

(3)航郵

航郵收據副本一份,寄交買方。

(4)發票一式五份,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於一個,發票需單獨開列),發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5)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兩份。

(6)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保證書。

(7)貨物裝運後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此外,貨發10天內,賣方將上述單據(第5條除外)航郵寄兩份,一份直接寄買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11.裝運:

(1)fob條款

a.賣方於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公司_________(電報:_________),負責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c._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輪代理),預計船達裝運港10天之前,即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等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絡。當需要更換運載船舶及船舶提前、推遲抵達時,買方或其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若船在買方通知日後30天內尚未抵達,則第30天后倉儲費和保險費用由買方承擔。

d.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e.貨物越過船舷並從吊鉤卸下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貨物越過船舷並從吊鉤卸下,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2)c&f條款

a.在裝運期內,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允許轉船。

b.貨物經航郵/空運時,賣方於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交貨日前30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等通知買方。貨物交辦發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12.裝運通知

貨物業經全部裝船,賣方應將合同號、品名、數量、發票金額、毛重、船名和啟船日期等立即以電報/信件通知買方。若因賣方通知不及時致使買方不能及時投保,賣方則承擔全部損失。

13.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所供貨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藝製成,商標為新的和未經使用的,其質量和規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說明。自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為質量保證期。

14.索賠

自貨到目的港起90天內,經發現貨物質量、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者,除那些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_________出具的商檢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

賣方擔保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使用過程中由於材料質量低劣和工藝不佳而出現的損傷,買方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並出具_________商檢局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商檢驗書乃索賠之依據。按買方索賠要求,賣方有責任立即排除貨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貨物或根據缺陷情況將貨物作降價處理。

15.不可抗力

在貨物製造和裝運過程中,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即刻通知買方並在事發14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生所在地當局簽發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即使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超過10個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罰款

除本合同15條所述不可抗力原因,賣方若不能按合同規定如期交貨,按照賣方確認的罰金支付,買方可同意延期交貨,付款銀行相應減少議定的支付金額,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額的_________%。賣方若逾期10個星期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撤銷合同。儘管合同已撤銷,但賣方仍應如期支付上述罰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暫定的仲裁法則和程式進行仲裁。仲裁將在_________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18.附加條款

本合同原本兩份。經雙方簽字,各執一份,僅此宣告

賣方(簽章):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_

貨物買賣協議書(進口) 篇12

住所地:傳真:郵編:

乙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傳真:郵編: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買賣標的和數量:

甲方將下列貨物賣與乙方:

名稱規格或型號品牌生產商數量

二、單價和貨款總額:

雙方約定的價格條款是: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萬元

三、交貨時間和交貨數量:

交貨時間為;

美批次交貨數量的限制是: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的承擔:

雙方確定的交貨地點為上海市路號;

運輸方式為:

運費由乙方承擔,但是已經合併計算入本合同的貨物單價中

五、質量標準和驗收條款:

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是:

封樣的方式和儲存:

乙方在甲方貨物到達交貨地點的當天應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予以簽收貨物。不合格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和標籤:

雙方確定的包裝材料和方式是:

貨物標籤商定為:

七、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後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八、貨物所有權:

在乙方如數、及時地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貨款前,甲方擁有對出賣貨物的所有權,乙方有義務保證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導致甲方的上述權利受到限制或者剝奪。

九、貨款結算和支付:

結算和支付期限為:

支付方式為:

十、智慧財產權:

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貨物擁有合法、完整的智慧財產權,否則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賠償。

十一、保密條款:

有關本合同的協商、簽訂和本合同的所有內容,以及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型號、規格、工藝、技術資料、雙方客戶、檔案、圖紙、價格等,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非經對方或者法定權利機構的許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許可或者進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洩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新的條款時,可以變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違約,對方在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的同時,有權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屆滿、合同履行完畢或者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時,本合同得以終止

十三、違約責任:

交貨遲延的違約責任

驗收遲延的違約責任:甲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並由乙方承擔損失風險,同時按日支付違約金元;

貨款支付遲延的違約責任;

交貨不合格時的違約責任:

違反保密條款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萬元,但是如果違約方因違約而獲得的利益或者守約方遭受的損失大於萬元時,上述款項應當如數賠償給守約方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五、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十六、合同文字: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七、文書和意見的送達地址:

雙方明確本合同註明的聯絡方式是合適的,任何因履行本合同的所需的與對方的聯絡和文書都以上述方式進行,除非經對方的書面確認才得以變更。

甲方: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乙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貨物買賣協議書(進口) 篇13

賣 方:___ 地址:___  郵碼:___ 電話:___

法定代表人:___ 職務:___

買方:___ 地址:___  郵碼:___ 電話: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並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質量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佣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__%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隻、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檔案。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途徑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貨物買賣協議書(進口) 篇14

合同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買方: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按本合同條款,買方同意購入,賣方同意出售下述產品,謹此簽約。

1.品名: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

總金額:_________

2.原產國別:_________

生產廠:_________

3.包裝

(1)須用堅固的木筱或紙箱包裝。以宜於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於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鏽蝕,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3)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4.裝運標記

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淨重、長、寬、高並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

5.裝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6.裝運港口:_________

7.卸貨港口:_________

8.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9.支付條件:

(1)採用信用證

買方收到賣方交貨通知(詳見本合同條款11(1)a),應在交貨日前15~20天,由___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與裝運全金額相同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須向開證行出具100%發票金額即期匯票並附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開證行收到上述匯票和裝運單據即付以支付(電匯或航郵付匯)。信用證於裝運日期後15天內有效。

(2)託收

貨物裝運後,賣方出具即期匯票,連同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_____銀行提交給買方進行託收。

(3)直接付款

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後7天內,以電匯或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10.單據:

(1)海運

全套潔淨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作成空白背書並加註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2)空運

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寄交買方。

(3)航郵

航郵收據副本一份,寄交買方。

(4)發票一式五份,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於一個,發票需單獨開列),發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5)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兩份。

(6)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保證書。

(7)貨物裝運後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此外,貨發10天內,賣方將上述單據(第5條除外)航郵寄兩份,一份直接寄買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11.裝運:

(1)FOB條款

a.賣方於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公司_________(電報:_________),負責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c._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輪代理),預計船達裝運港10天之前,即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等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絡。當需要更換運載船舶及船舶提前、推遲抵達時,買方或其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若船在買方通知日後30天內尚未抵達,則第30天后倉儲費和保險費用由買方承擔。

d.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e.貨物越過船舷並從吊鉤卸下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貨物越過船舷並從吊鉤卸下,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2)C&F條款

a.在裝運期內,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允許轉船。

b.貨物經航郵/空運時,賣方於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交貨日前30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等通知買方。貨物交辦發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12.裝運通知

貨物業經全部裝船,賣方應將合同號、品名、數量、發票金額、毛重、船名和啟船日期等立即以電報/信件通知買方。若因賣方通知不及時致使買方不能及時投保,賣方則承擔全部損失。

13.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所供貨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藝製成,商標為新的和未經使用的,其質量和規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說明。自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為質量保證期。

14.索賠

自貨到目的港起90天內,經發現貨物質量、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者,除那些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_________出具的商檢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

賣方擔保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使用過程中由於材料質量低劣和工藝不佳而出現的損傷,買方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並出具_________商檢局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商檢驗書乃索賠之依據。按買方索賠要求,賣方有責任立即排除貨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貨物或根據缺陷情況將貨物作降價處理。

15.不可抗力

在貨物製造和裝運過程中,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即刻通知買方並在事發14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生所在地當局簽發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即使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超過10個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罰款

除本合同15條所述不可抗力原因,賣方若不能按合同規定如期交貨,按照賣方確認的罰金支付,買方可同意延期交貨,付款銀行相應減少議定的支付金額,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額的_________%。賣方若逾期10個星期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撤銷合同。儘管合同已撤銷,但賣方仍應如期支付上述罰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暫定的仲裁法則和程式進行仲裁。仲裁將在_________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18.附加條款

本合同原本兩份。經雙方簽字,各執一份,僅此宣告。

賣方(簽章):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貨物買賣協議書(進口) 篇15

動產貨物買賣協議書

訂立協議書人: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買賣茶具事宜,訂立本件協議,條款如下:

一、買賣標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一百組。(樣式、規格另行列表)

二、 價金:精品每組人民幣元整,次級品每組元整,合計元整。

三、送貨地點: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點。

四、送貨日期:乙方應於訂約後一個月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

組數如期送達。如有遲延,應依遲交部分的貨款每日按千分之 計罰違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五、清償費用:原則上運送費、包裝費由乙方負擔。惟甲方所指定送貨地點不在市縣兩界內,按實際里程數每公里元酌收運送費用。

六、甲方或其指定受領之人於受領第一條的茶具後,應即時驗收。茶具如有瑕疵,應於受領後 天內以書面通知乙方更換,逾期乙方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質量標準按國家標準或雙方約定。

七、甲方應憑乙方所開出的統一發票及送貨簽收單將貨款一次付給乙方。

八、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合同,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訂立協議書人

買方(甲方):

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賣方(乙方):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年月日

貨物買賣協議書(進口) 篇16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貨物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貨物

1、貨物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貨物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檔案。

3、上述貨物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貨物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

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於確認之日後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貨物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說明書或樣式說明書。

5、甲方所提供貨物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說明等。

貨物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於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貨物應當在《附件一》中說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於貨物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貨物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貨物質量說明的,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

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檔案、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72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

(1)乙方電子商務平臺(2)電子郵件(3)傳真(4)訂貨合同(5)其他____________

2、訂單應當明確貨物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後應當在24小時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覆,答覆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覆的,視為不接受訂單。

如答覆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路為傳輸載體的,應當傳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貨物,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12小時內按照訂單對貨物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貨物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

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3、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貨物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貨物質量符合約定。

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貨物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否則視為認可。

五、貨物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貨物促銷計劃,以加速貨物的週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貨物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貨物退換

1、雙方在確定貨物價格時,應當對貨物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

甲方選擇的退換貨型別為_____:

(1)不接受退換貨(2)可接受全部退換貨(3)有條件的退換貨

(4)在貨物總價值%損耗範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於貨物週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貨物:

(1)殘、次品(2)季節性貨物過季時(3)滯銷貨物(4)其他____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2)季節性貨物過季時(3)滯銷貨物(4)產品存在質量問題(5)其他

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貨物,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後5日內對所退換貨物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貨物。

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貨物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貨物,並在對帳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帳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2、採用第1條第(3)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帳及結算週期。

(1)按照貨物的銷售週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週期為:每月次,具體對帳日期為每月日。

對帳日前3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貨物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貨物對帳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為:

a10日b15日c30日d45日e其他____

3、如因貨物種類不同,確定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不同,可就具體貨物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或者其他的對帳、結算辦法另行製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

結算期滿後,甲方可持《貨物對帳單》及增值稅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_______

八、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貨物不存在任何智慧財產權的瑕疵。

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於甲方貨物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

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

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式,或陷入無力償付債務或資不抵債的狀態,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認為財務狀況惡化或有該可能性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帳和結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1年。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其他

(二)驗收交接後,雙方應當簽署車位交接單。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辦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電話/傳真:電話/傳真:

電子郵件:電子郵件:

開戶銀行/帳號:開戶銀行/帳號:

稅號:稅號:

蓋章:蓋章: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貨物買賣協議書(進口) 篇17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指營業地處於不同國家的當事人之間所訂立的,由一方提供貨物並轉移所有權,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協議。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國際貿易交易中最為重要的一種合同,是各國經營進出口業務的企業開展貨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一種具有國際性的法律關係,它至少涉及買方和賣方國家的法律,有時還涉及第三國的法律。1985年10月在海牙國際私法外交會議上通過了《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適用法律公約》。其主要規定如下:

①買賣合同應受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的管轄,當事人選擇法律的協議必須是明示的,或者必須根據全部情況,能夠從合同的規定和當事人的行為推斷出來。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可以僅適用於合同的某一部分。

②在當事人未選擇買賣合同所應適用的法律的情況下,合同應受賣方在訂立合同時設有營業所的國家的法律的管轄。

③在下列情況下,買賣合同應受訂立合同時買方設有營業所的國家的法律管轄:合同是由當事人親臨該國進行談判,並在該國簽訂的;合同明示規定,賣方必須在該國履行其交貨義務;合同主要是依

買方確定的條件,並且是同由買方邀請其來投標的人簽訂的;凡屬以拍賣方式或在商品交易所內進行的買賣,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只有在不被拍賣地國或交易所所在地國法律所禁止的範圍內,方可適用於其合同,如果當事人對應適用的法律沒有作出選擇,或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為上述國家所禁止,則應適用拍賣地或交易所所在地國的法律;關於當事人對選擇應適用的法律的同意的存在及其實質有效性的問題,應由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來確定,如果根據該法律,當事人所作的選擇是無效的,則應按上述第二項規定,確定管轄該合同的法律:關於買賣合同或其任何條款的存在及其實質有效性的問題,應在假定該合同有效的情況下,由按照本公約應予適用的法律來確定。

賣方的基本義務是按照合同和公約的規定交付貨物,移交一切與貨物有關的單據,並移轉貨物的所有權。公約規定,如果合同沒有指定具體交貨地點,則在合同涉及貨物運輸的情況下,賣方的交貨義務是把貨物交給第一個承運人;如果合同項下的貨物是特定物,或從指定存貨中提取的貨物或尚待制造的未經特定化的貨物,而雙方當事人在訂約時已經知道這些貨物處於某一特定地點者,則賣方應於該地點把貨物交給買方處置;在其他情況下,賣方應在其訂約時的營業地點把貨物交給買方。當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採用某種貿易術語來確定交貨地點時,應適用貿易術語的解釋,而不適用公約的上述規定。公約還規定,賣方應按合同指定的日期交貨;如果合同規定了一段交

貨的期限(如1個月),則賣方可在這段時間內的任何一天交貨;在其他情況下,賣方應在訂立合同後的一段合理時間內交貨。至於何謂合理時間,公約未作具體解釋,須按具體情況確定。

賣方的另一項主要義務是對貨物的權利擔保和品質擔保,即賣方應保證他所交付的貨物符合合同的要求,並保證他對出售的貨物擁有合法權利,沒有侵犯任何第三者的權益。公約規定,賣方交付的貨物必須與合同所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相符,並須按照合同所規定的方式裝箱或包裝。

買方的主要義務是按照合同和公約的規定支付貨款和收取貨物。公約規定,付款地點如果合同中沒有指定,買方應在賣方的營業地付款;如果是憑交貨或交單付款,則應在移交貨物或單據的地點付款。付款時間如果合同沒有作出規定,買方應在賣方交貨或交單時付款。但買方在未有機會檢驗貨物以前,沒有支付貨款義務。這項規定同國際貿易的習慣做法有矛盾,因為在國際貿易中,特別是以 CIF 條件成交時,通常都是憑單付款在先,貨到檢驗在後,買方必須在賣方提出裝運單據時支付貨款,不能以未檢驗貨物為理由拒付貨款。故公約規定,如果上述買方檢驗貨物的機會與雙方議定的交貨或支付程式相牴觸,則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貨物買賣協議書(進口) 篇18

需方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規範產品交易行為,保護供需雙方合法權益,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保證正常交易秩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產品供應要求

1、材料名稱、規格、單價及產地

上表中材料單價為砂礫石運到甲方指定交貨地點的價格,含材料出廠價、裝卸費、運雜費及稅金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該單價為不變合同價。如遇特殊情況,必須經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調整單價,否則視為違約,承擔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因此給守約方帶來的所有損失。

2、供貨數量:甲方實際施工需求數量。

二、質量要求:

1、乙方所供應的級配砂礫石粒徑控制在0~10cm內,砂礫石含泥量不大於5%。其它指標滿足甲方與本工程專案業主所籤工程合同檔案以及本合同中對材料質量的要求。

2、乙方須向甲方提供開採許可證等各類證明。

三、數量、計量單位及計量方法:

1、供應數量以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為準。

2、計量方法:

(1)、乙方將材料運送至甲方指定卸貨地點後,由甲方指派專人按實際方量驗收,出具驗收票具。

(2)、以甲方實際簽收的合格數量作為結算數量。

四、供貨期限及交貨地點:

1、級配砂礫石供貨期限由甲方決定。

2、交貨地點:卸貨到甲方工地指定地點。

五、結算方式

1、乙方交貨後,經甲方驗收合格並簽發入庫單後在每月最後五天內,甲方憑乙方提供的銷售發票、入庫單及相關證明等資料結算。

2、貨款支付按每月已結算的材料貨款的65%支付,餘款在停止供貨後一年內付清。

3、支付貨幣形式為人民幣。

六、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按本合同第五款支付乙方已結算貨款。

2、甲方在每月25日前,將下月供料計劃提供給乙方。

3、甲方應指定人員簽收乙方送至工地經抽檢合格的材料,不得故意拖延收貨時間。

4、甲方有權拒收或退回賣方送至工地的不合格材料(以甲方中心試驗室抽檢結果為準),其退場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甲方的供貨計劃,按時提供本合同規定的合格材料,滿足甲方施工要求。

2、乙方供貨不能滿足甲方供貨時間和供貨質量要求時,甲方可要求解除合同。

3、乙方必須保證所供材料整車規格、質量的一致性,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收貨並可追究相關責任;甲方若發現卸料過程中摻有不合格品,乙方必須停止卸料,經抽檢合格後方能卸貨。

4、乙方在材料運輸途中或中轉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或其他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5、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因單位名稱、產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更、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義務。否則,違約一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十萬元的違約金。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用料計劃生產材料,確保工程需要。若因乙方責任未能按用料計劃生產或達不到質量要求,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未按甲方供貨計劃供應材料,致使工期延誤,除承擔相關損失外,每延期一天,向買方支付五仟元的違約金。同時,甲方保留另行選擇供貨商的權利。

3、其他違約責任按國家現行《合同法》有關條款解決。

十、爭議解決方式

如果本合同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積極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簽字後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如需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供貨完畢並付清所有款項後即自動終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

賬號:

聯絡電話: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

賬號:

聯絡電話:____年___月___日

貨物買賣協議書(進口) 篇19

合同號: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 ――――――――――――――――――――――――――――――――――――――――――――――――――――――――――――――――――――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給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中國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計――――。該信用證在中國銀行――――行收到下列單證並核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立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檔案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全套按發票金額110%投保――――的保險單。

(2)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檔案(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金額為――――。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

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檔案

(1)下述全套英文技術檔案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線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終端使用者掛號航空郵寄本條款(1)中規定的技術檔案。

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貧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