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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配件買賣合同(精選10篇)

欄目: 買賣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8.25K

汽車配件買賣合同 篇1

甲方(供方):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需方):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汽車配件買賣合同(精選10篇)

第一條 甲方為汽車配件供貨商,同意向乙方提供汽車等配件,乙方同意買受。

第二條 乙方從甲方處進貨時需提前向甲方書面提交訂單,甲方根據乙方在訂單中的要求安排交貨。訂單可以通過傳真、郵件、電話等形式提交。

第三條 對於乙方未提交訂單,甲方擅自送貨的,乙方有權拒收或甲方同意乙方隨時退貨。

第四條 甲方交付貨物時,乙方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3小時內按照訂單對產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驗收,並簽收送貨單給甲方。

第五條 乙方確認下列人員簽名收貨代表是乙方收到了貨物:1、 2、

第六條

第七條

甲方應該承擔一切運輸費用將貨送至乙方指定的地點。 乙方在發現的甲方交付的產品中不符合訂單要求的,可以1

第八條

第九條

第十條

第十一條

第十二條

第十三條

第十四條

第十五條

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

要求退貨,但是,乙方人為損害的除外。 乙方應該與甲方交付貨物後 日內付清貨款,否則,必須每日支付應付金額的1%作為違約金給甲方 合同終止後 天內,雙方必須核算往來賬目,乙方必須在往來賬目核算清楚後將應付的餘款支付給甲方。 每月 日為雙方上一個月的結算日,乙方應該出具對賬單給甲方。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本合同有約定的按約定賠償,無約定的按實際損失額進行賠償或參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賠償。 合同的變更、解除均需雙方達成書面協議。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甲乙雙方任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須向對方提供由權威機構出具的關於不可抗力情況發生的證明材料。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送達給甲方的訂單均適用本合同。 合同期滿如雙方有意繼續合作,在期滿前一個月雙方開始協商簽訂新的合同。如本合同已到期,但新的合同尚未簽訂,為確保雙方合作的延續性,本合同有效期自然順延至新合同簽訂之日。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第二十條

甲方 (蓋 章):

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乙 方 (蓋 章): 法人或代表人: 日期: 3 甲 法人或代表人: 日期:

汽車配件買賣合同 篇2

甲方(供方):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需方):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一條 甲方為汽車配件供貨商,同意向乙方提供汽車等配件,乙方同意買受。

第二條 乙方從甲方處進貨時需提前向甲方書面提交訂單,甲方根據乙方在訂單中的要求安排交貨。訂單可以通過傳真、郵件、電話等形式提交。

第三條 對於乙方未提交訂單,甲方擅自送貨的,乙方有權拒收或甲方同意乙方隨時退貨。

第四條 甲方交付貨物時,乙方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3小時內按照訂單對產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驗收,並簽收送貨單給甲方。

第五條 乙方確認下列人員簽名收貨代表是乙方收到了貨物:

第六條甲方應該承擔一切運輸費用將貨送至乙方指定的地點。 乙方在發現的甲方交付的產品中不符合訂單要求的,可以要求退貨,但是,乙方人為損害的除外。 乙方應該與甲方交付貨物後 日內付清貨款,否則,必須每日支付應付金額的1%作為違約金給甲方 合同終止後 天內,雙方必須核算往來賬目,乙方必須在往來賬目核算清楚後將應付的餘款支付給甲方。 每月 日為雙方上一個月的結算日,乙方應該出具對賬單給甲方。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本合同有約定的按約定賠償,無約定的按實際損失額進行賠償或參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賠償。 合同的變更、解除均需雙方達成書面協議。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甲乙雙方任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須向對方提供由權威機構出具的關於不可抗力情況發生的證明材料。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送達給甲方的訂單均適用本合同。 合同期滿如雙方有意繼續合作,在期滿前一個月雙方開始協商簽訂新的合同。如本合同已到期,但新的合同尚未簽訂,為確保雙方合作的延續性,本合同有效期自然順延至新合同簽訂之日。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第二十條方 (蓋 章):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配件買賣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汽車配件購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銷售的汽車零部件, 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合同產品(如下列表)

一.購銷方式

乙方以訂單的形式向甲方下達採購配件的代號、配件名稱、數量、交貨日期、到貨地址等資訊。

甲方按乙方的訂單按期提供相應的合同產品。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支付定金後,甲方在商定的時間內按訂單備齊貨物,以備乙方檢驗,並負責協助乙方裝車運輸。

二.結算方式:在購買前15天預付30%,70%餘款在甲方倉庫提貨時付清。 三.運輸方式:乙方自提甲方協助裝貨或甲方代辦運輸,運費由乙方承擔。四、包裝要求:零部件生產廠家原包裝。

五.產品不符合客戶使用要求或出現質量問題的處理方式

1.乙方為甲方提供所需產品的配件代號、品名、規格、及圖片等相關資訊,甲方所提供產品與乙方客戶要求不符時,甲方退還不符和產品的所有費用(產品貨款及運輸通關相應費用)

2.產品使用開始三個月內,如發現產品質量問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書面質量異議及相關圖片資料,從出現質量處開始不得繼續使用並妥善保管,雙方確認質量問題後,甲方退還此產品貨款及運輸通關相應費用,貨物退回國內所發生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質量爭議檢驗機構:若雙方對產品質量發生爭議,乙方客戶出具所在國產品質量檢

驗報告。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定金到帳合同生效。本合同傳真簽署有效。

甲方(章): 乙 方(章):

日 期:日 期:

七、違約責任及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裁決。

汽車配件買賣合同 篇4

出賣人(甲方): 簽訂地點:

買受人(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配件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品牌、規格、數量、價款:

生產

廠家 標的

名稱 商標

品牌 規格

型號 計量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合計 備註

合計人民幣

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另續)

第二條 質量標準:可依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雙 方可約定選擇其中一項標準)

第三條 交(提)貨時間:

;交(提)貨方式、地點:

第四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

雙方對汽車配件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通過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作為判定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以具有法定汽車配件檢驗機構出據的鑑定意見為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費用由雙方分擔。

第五條 定金(可選項)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汽車配件總額的%(此比例不得超過總額的20%)作為定金,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貨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反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反還定金。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為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下列第 種方式,如期足額將汽車配件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汽車配件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汽車配件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汽車配件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於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汽車配件餘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元。

第七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汽車配件買賣合同 篇5

根據甲乙雙方簽定的《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購房合同》)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對該合同未盡事宜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 支付代收費及其它相關費用的約定

1、代收費:

物業專項維修基金¥ 元,簽約時乙方繳納給甲方。

2、其它相關費用:

契稅¥ 元; 合同印花稅 ¥ 元,產權證貼花稅5元。按國家規定代收代繳,此費用由甲方無息代收代付。由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一併交清。

二、支付購房款的約定

1、按揭付款:乙方在月元,餘款由乙方向銀行辦理按揭貸款 萬元支付給甲方。乙方應於20xx年 月 日之前完善相關貸款手續,否則甲方視為乙方延期付款,並按《購房合同》第十條追究違約責任。

2、分期付款:乙方在年元;年 月 日付第二期房款¥ 元;在接房前付清尾款¥ 元。乙方須履行本條款,否則甲方視為乙方延期付款,並按《購房合同》第十條追究違約責任。

三、關於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的有關約定

乙方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向甲方交付約定費用,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乙方向銀行申請個人購房抵押貸款,貸款利率和還款時間由銀行確定。同時乙方需在甲方與銀行約定的時間內簽訂個人購房抵押貸款合同,並按銀行要求提供辦理個人購房抵押貸款的相關資料,委託甲方代為把乙方與銀行簽訂的相關資料交到銀行,由銀行審查是否符合貸款條件。 不符合貸款條件的乙方,因辦理貸款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能按合同第五條約定收到貸款,在該約定時間到期時乙方應以現金形式足額交清貸款部分房款,否則應按《購房合同》第十條的規定,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四、特別權約定

11、規劃建設的室內車庫、幼兒園、會所、工具間等產權屬甲方所有,乙方可按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公司公式的價格有償使用室內停車位。

2、根據《物權法》,規劃建設的室外停車位權益歸甲方,由甲方按出租方式明確其具體使用權。室外車位由物業公司統一管理,車位使用人向物業公司按每個車位每月繳納150元車位場地使用費和服務費,由物業公司代收。此標準在業主大會成立以後可調整。

3、該專案樓盤有轉換層的屋面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但乙方需按甲方物管要求進行使用,不能搭建任何建築物。

五、關於物業管理的約定

1、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甲方委託“重慶曦圓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進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乙方願意接受該公司提供的物業服務,直至業主委員會另外聘請物業公司物管服務合同生效為止。

2、乙方已知悉甲方明示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以下簡稱“物業合同”)及《業主臨時規約》內容,並願意遵守物業合同及規約的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

(1)、暫定物業管理服務費

1、住宅:1.3元/月平方米(含電梯費);

2、商業用房:2.5元/月平方米;

3、空置房的物業管理按照國家和重慶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4、物業服務費的起計時間:以甲、乙雙方合同約定交房時間起計收。

(2)、其他費用

1、裝修廢棄物除渣費、外運費4元/㎡,按建築面積計收;

2、接房預收300元/戶物業管理費用;

3、裝修保證金20xx元/戶;

4、二次供水的房源:按重慶市二次供水公司公佈價執行;

5、公共水、電費按戶按月據實分攤;

6、其它特約服務費按物業公司公示的執行。

7、乙方應按建築面積每月支付物業管理費給提供物業服務的物業公司。

(3)、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國家和重慶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六、交房手續的辦理

乙方所購房屋系期房,甲方應按購房合同中乙方所留的聯絡方式電話通知乙方接房、甲方在報媒釋出接房公告或簡訊通知乙方接房均視為甲方已傳達接房資訊。乙方所購房屋系現房,則甲方無需另行書面通知乙方收房,乙方應自行按購房合同約定時間到物業公司辦理接房手續,否則責任自負。

乙方所購買的商品房為住宅的,接房後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使用性質和房屋結構、外觀、亂搭亂建任何建構築物。

乙方同意重慶曦圓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代甲方履行交房手續,並向該物業公司辦理收房手續。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房屋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 如乙方房款及各種代收費已全額付清,則視為甲方按合同條件按時交付房屋,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自《購房合同》第七條約定的交房時間開始按物業管理相關規定承擔物管費。

2、如乙方房款(包括銀行貸款)及各種代收費未付清,則甲方有權拒絕交房,不承擔逾期交房違約責任。同時乙方應承擔《購房合同》第十條約定的違約責任。

七、關於合同的約定

1、購房合同生效後,乙方和甲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有過錯的一方須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購房合同總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給守約方。甲方與乙方依據約定解除或終止《購房合同》時,該合同所約定的商品房已辦理登記備案的,乙方有協助甲方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登出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義務,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則按購房合同2%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在應退購房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予以追償。

2、網籤合同一旦在網上提交後乙方要求變更的,需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變更,除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轉移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以下變更手續費:按合同房款的1%收取變更手續費,如乙方不支付上述變更手續費,甲方有權拒絕辦理變更手續。

3、乙方須按合同約定繳納購房費用,若乙方在接房時未向甲方交清房款、維修基金、契稅、印花稅、貼花等費用,甲方有權拒絕辦理產權登記手續,且不承擔《購房合同》第九條、第十三條的任何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

1、在《購房合同》所列通訊地址和聯絡電話,為雙方約定通知送達地址和電話,如果發生變化,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時告知變更內容或房屋相關狀況,

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2、該房屋門牌編號及所在樓層最終以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編號為準。

3、乙方裝修前應事先告知物業管理公司,如房屋可變空間業主需封閉須經物業管理公司稽核後按統一標準施工,不能影響房屋結構的外立面。

4、甲方製作的所有廣告、模型、戶型圖等宣傳資料僅供乙方購房時參考,乙方所購房屋的具體情況,皆以《購房合同》文字內容為準。

5、本協議與《購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特別提示:

一、銷售諮詢電話:

二、財務、權籍諮詢電話:

甲方:重慶曦圓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汽車配件買賣合同 篇6

出賣人(甲方): 簽訂地點:

買受人(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配件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品牌、規格、數量、價款:

生產

廠家 標的

名稱 商標

品牌 規格

型號 計量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合計 備註

合計人民幣

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另續)

第二條 質量標準:可依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雙 方可約定選擇其中一項標準)

第三條 交(提)貨時間:

;交(提)貨方式、地點:

第四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

雙方對汽車配件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通過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作為判定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以具有法定汽車配件檢驗機構出據的鑑定意見為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費用由雙方分擔。

第五條 定金(可選項)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汽車配件總額的 %(此比例不得超過總額的20%)作為定金,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貨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反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反還定金。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為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下列第 種方式,如期足額將汽車配件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汽車配件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汽車配件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汽車配件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汽車配件餘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元。

第七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甲方:乙方:日期:

汽車配件買賣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哈爾濱南崗區德發汽車配件商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的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購銷方式:

1.甲方根據需求,採用電話、傳真或派人等方式向乙方提出配件採購計劃;甲方向乙方發出採購計劃時,應準確提供所需配件車型的17位編碼、發動機型號、年款及零部件主要屬性;如:名稱、規格、編號、數量、顏色、方向、位置等。乙方在接到採購計劃後,應及時準確的報出市場優惠價格,鑑於市場價格的波動,乙方提供的配件價格必須保證10天有效。

2.所需採購的配件需乙方訂貨時,甲方必須將訂單以傳真或書面形式轉給乙方,乙方應按甲方的訂單要求及時供貨。如需外購訂貨,到貨時間須向甲方說明,並徵得甲方認可。出現超期供貨現象,甲方有權拒收貨物,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乙方自負。

3.甲方在接到乙方配件時,應根據乙方銷貨清單,對配件的包裝、外觀、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逐一驗收,並在清單上簽字,作為乙方向甲方結算貨款的依據。如在驗收時發現問題、當面解決。如過後有差錯,由甲方承擔。

二、 配件退貨及質量的問題處理方式:

1. 甲方所購乙方配件驗收無誤後,如有下列情況之一均不能退貨,甲方不得因此而拖欠或拒付貨款。

a. 甲方收到貨之日起超過7天;

b. 電器部分零件.

c. 包裝破損及零部件已安裝過(零部件本身質量除外)。

d. 乙方為甲方特殊訂購的零件。

2.甲方在安裝使用時,發現配件有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質量問題最終結果以質量鑑定報告為準。如是甲方保管安裝、使用不當等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則由甲方負責承擔責任;如不屬於上述原因則由乙方承擔責任。

3. 甲方通過訂單或訂貨電話向乙方表達所需配件的質量要求,包括:型號 生產廠商品牌等。乙方必須嚴格依據甲方要求供貨。甲方發現乙方有以假當真,以次充好等欺詐行為時,甲方有權向乙方就該配件價值的雙倍金額作為賠償金。

三、 結算方式:

甲方向乙方採購配件採用定期掛帳結算和限額結算方式,定期掛帳結算即每月1日或2日對上月帳,對帳無誤後,甲方在當月十日內結清乙方貨款。限額結算即當貨款超過一萬元時,甲方應及時結算乙方貨款,如甲方到期或超過限額不能結款時,甲方應向乙方提出書面還款延遲日期。延遲期限內仍不能結款,乙方有權終止繼續向甲方供貨,並按每天所欠貨款的千分之三收取甲方違約金。

四、 秉著自願互利原則,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權益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乙方供貨不能保證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2、當甲方不能按規定結算,給乙方正常運作造成困難時,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其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議未果,應申請仲裁解決。

甲 方: 乙 方:哈爾濱南崗區德發汽車配件商店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汽車配件買賣合同 篇8

供方:

需方:

為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品名、規格、產地、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三年

三、交(提)貨方式及地點:江西省餘干縣

四、運輸方式到達站(港)及收貨單位:貨運

五、運輸費用負擔:需方

六、合理損耗計算及負擔:供方

七、包裝費用負擔:需方

八、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三個月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付款

十、違約責任:付20%的違約金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限自20_年07月05日至20_年08月05日。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年月日:

汽車配件買賣合同 篇9

需方:

供方:

簽訂地點:

因需方建設標工程施工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協商一致,就二三項料買賣事宜,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廠家、數量、單價及金額:

1.表中數量、金額為暫定數量、金額,需方根據現場實際需要確定具體數量;在定數量範圍內,供方應保證供應,最終結算以實際發生數量、金額為準。供方不得以暫定數量為由,向需方提出任何結算或支付貨款要求。

2.表中單價均為到貨到交貨地點的落地價,包括但不限於貨價、運輸費、裝卸費、包裝保護費、稅金以及修復缺陷所需要的全部費用。未列明的,均已包括在單價內,若貨物數量比較少,需方可到供方店面自提。

3.單價:按照金溫工程指揮部下發限價表為依據,限價表中未規定的材料名稱、規格按照市場價格定價,必須有使用單位簽字的書面資料,作為結算依據,市場價格波動很大時,經需方、供方雙方共同市場調查,重新下限價。

4、材料數量:根據需方需求,供方提供相應規格的材料數量。

5、結算總金額:金額暫定,以具體結算金額為準。

第二條 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

1.供方所供物品量應符合國家標準,滿足現場施工要求。

2.供方所供貨物必須按照國家、行業有關標準和規範生產,必須符合需方提出的質量要求並滿足需方工程設計質量要求。

第三條 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按《合同法》和《產品質量法》有關規定執行。

2.供方對其供應物品質量負責。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1.供方按國家規定包裝貨物,貨物不得散落,包裝物不回收。

2.貨物的包裝、標記和證件,須符合《產品質量法》規定的內容,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並符合需方的合理要求。

3.由於貨物包裝不當或採取措施不充分致使貨物損壞或丟失時,供方應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第五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無。

第六條所有權的轉移:標的物所有權自貨物運至需方工地指定地點交付時起由供方轉移至需方,貨物交付前得風險由供方負擔;產權的轉移不免除供方的產品質量責任。

第七條 交貨方式、地點、時間:

1.交貨方式:工地交貨,供方負責將貨物運輸至需方工地指定地點並承擔運輸、裝卸等貨物落地前的一切費用。

2.交貨地點: 浙江省金華市金東區中鐵四局金華至溫州鐵路擴能改造工程站前工程JWSG-Ⅰ標工程專案經理部工地需方指定地點,即金溫二、四專案部。

3.交貨時間:分期分批交貨,具體交貨時間以需方通知為準。供方根據需方工程的實際進度情況隨時做好貨物生產和供應的準備。每次需貨前,需方提前24小時以書面或電話、傳真方式通知供方,如計劃變更,需方應於變更計劃到貨時間前12小時通知供方。

4.需方指定收貨人為二專案部:何濱,聯絡方式:,四專案部:孫斌,聯絡方式:。

第八條 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1.汽車運輸,貨物的運輸、裝卸由供方負責,運輸、裝卸費用由供方承擔。

2.貨物運輸、裝卸過程中的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供方承擔並由供方與承運人、承保人辦理理賠事宜。

3.供方應在貨物裝車前24小時之內將貨物名稱、數量、規格型號、運輸工具名稱、車號及啟運日期通知需方。

4.供方在運輸、裝卸過程應採取合理、安全、環保的方式進行,如發生環境汙染、交通事故等情形,與需方無關,供方應承擔與此相關的一切責任和費用。

第九條 結算及付款:

1.本合同無預付款。

2.貨到需方工地現場經驗收合格,按月計量結算,每月25日至次月24日為一個結算週期,供方在每個結算週期結束後3日內將該結算週期供應的貨物經需方有權收料人簽收的數量彙總報需方稽核;雙方在結算當月的30日前按該結算週期內需方籤認的數量和本合同約定的單價,以確認書(或結算單)形式進行數量和金額的彙總核實,在結算當月的月底前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供貨完畢後,雙方對歷次供貨和付款進行核實彙總,辦理末次結算。

3.結算後,供方按結算金額向需方提供國家正規的稅務發票,每月15日前,例如:需方在上月驗工計價款到帳後以銀行轉帳或銀行承兌(六個月)匯票方式支付供方上月結算貨款金額的80%,另20%貨款為質量保證金,待供方上期供應貨物驗收合格後30日內一次性無息支付。

4.以上所有款項,需方以銀行電匯或六個月銀行承兌匯票(供方貼息)的方式支付給供方。需方銀行的費用由需方承擔,供方銀行的費用由供方承擔,在合同執行中因一方的過錯而給對方造成的額外銀行費用由失誤方承擔。

5、結算方式:乙方分別跟甲方下屬二、三、四、五專案部結算,發票分別開給四個專案部。

第十條 擔保方式:無。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雙方另籤補充合同;未達成書面協議前,仍執行本合同。

2、除法定或本合同約定外,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解除本合同。

3、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需方有權解除合同:

3.1、供方供應貨物的質量不符合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經需方提出後,仍達不到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的;

3.2供方供應貨物的規格、等級、數量、生產廠家不符合要求的,經需方提出後,供方供應的貨物仍不能滿足需方通知要求的;

3.供方送貨時間嚴重滯後(超過需方通知要求的到貨時間48小時)或者送貨時間經常滯後(一個結算週期內,滯後次數達到3次)的。

3.4需方工程因設計變更、取消或減少了單位工程、單項工程,導致合同約定貨物不需要或數量減少,需方可就不需要或減少的貨物部分解除合同。

4.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終止。(1)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2)合同解除;(3)發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1.因需方通知錯誤或無理由拒絕接受供方貨物,造成供方已經運至需方工地指點地點的貨物與需方需要的貨物不符的,需方承擔供方因該次貨物供應而支付的運輸費用。

1.2.需方不按合同約定付款的,在供方催告後,仍不按時付款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支付貨款的同期銀行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供方有權停止供貨。

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供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1.供方供應貨物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供方應賠償由此給需方造成的損失,同時需方有權拒收貨物或要求供方重新供應符合要求的貨物;如供方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貨物已卸至需方工地現場,供方應自行保管並在48小時內自費將貨物清理出需方工地現場,當供方不按時清理時,需方有權處理並由供方承擔因此而支出的清理等費用,供方不得向需方要求支付該批次貨物貨款。

2.2.因供方貨物質量不合格造成需方工程出現事故或達不到國家質量標準的,供方應承擔需方修復、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並賠償由此造成的需方及第三方的人身損害賠償和經濟損失。

2.3.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後如不能按時按量供應貨物,應按未及時送達貨物價值的5%向需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供方應及時通知需方,並與需方協商具體供應時間;如欠供數量達到當批次需方需求數量的20%及以上或需方的計劃施工部位特殊不容更改供應時間,需方有權另選廠家供應,供方應承擔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增加的費用。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杭州鐵路運輸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貳份,需方肆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 日。

簽訂地點:

汽車配件買賣合同 篇10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單價、金額:

2.質量,按下列第(3)項執行:

(1)按照 / 標準執行。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乙方所供應材料質量必須滿足國家相應規範及標準要求,若因乙方供應材料質量不能滿足甲方要求,乙方自行將不合格材料清出施工現場;乙方供應材料的數量、進場時間、到達地點等不能達到甲方要求,甲方可視情節輕重,給予乙方罰款或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二條 數量和包裝:

1.數量: 。該數量為暫定數量,甲方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數量增減。甲方減少數量的,不屬於違約;甲方增加數量的,乙方應按合同其他條款執行。

2.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包裝材料由乙方提供,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該期限為暫定期限,甲方有權根據施工需要單方調整合同履行期限,但應提前日通知乙方。

第四條 運輸方式和交貨地點:

1.交貨時間: 。

2.交貨地點: _。運輸費用及風險由乙方承擔。

3.運輸方式: 。卸貨由 方負責,卸貨費用由 方承擔。

4.貨物交付前,貨物的滅失、毀損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貨物運輸至甲方指定地點後,雙方在24小時內對品種、型號、規格、數量進行初步驗收;如品種、型號、規格、數量不符合規定和合同約定的,甲方在驗收完畢後的2日內向乙方提出異議和處理意見。對貨物質量的異議不受時間限制,隨時發現可以隨時提出異議。乙方在收到甲方異議後,應在日內負責處理;如果乙方逾期不予處理或收到異議通知後置之不理的,視為同意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甲方有權將收到的貨物自行處理,因此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2.甲方指定驗收人為 ,除該指定收貨人外,其他人員籤認的單據不具有簽收的效力。

5.本合同約定貨物的質保期為 月,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如果乙方對貨物有另外承諾的質保期且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雙方同意以期限較長的為準。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本合同價格為乙方將貨物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的綜合價格,包含乙方成本、稅費、運輸、裝卸、檢測、售後服務等為履行本合同義務所需的一切費用及承擔的風險。

2.每月的日為當月的結算截止日期,根據甲方檢驗合格及雙方共同籤認的憑證計算當月實際收貨數量,除此之外任何證明、收條、欠條、信函等檔案,都不得作為結算、支付依據。

3.貨款支付採用貨款分期支付。結算完成後,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正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甲方按業主向其撥付的工程款比例,如發生糾紛,則延後至糾紛最終解決後天內付清。

4.貨款支付方式: 。

5.乙方指定聯絡人 聯絡方式 。

乙方指定收款單位名稱,開戶行及賬號

第七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供貨計劃和準確的交貨地點。

2.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

3.甲方不得無故拒絕接收供貨計劃範圍內的貨物。

4.按合同約定對貨物進行檢驗和驗收。

5.接受乙方提供的培訓和保修服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供應貨物;同時乙方應考慮甲方的施工特點,精心組織、配備足夠的運輸能力和必要的儲存場地以保證甲方需要。

2.及時向甲方提供貨物合格證書及甲方要求的其它相關資料。

3.乙方與第三方發生的任何經濟往來和債務糾紛均與甲方無關,乙方保證貨物無權屬上的瑕疵、無智慧財產權爭議,如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4.本合同質保期 個月,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為在質保期內,因貨物使用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影響到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須在收到甲方通知後 1日內進行維修或更換,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質保期滿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 2 日內進行維修等服務,乙方應對甲方合理收費。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乙方按甲方的供貨計劃供貨並已實際交付甲方後,如甲方違反合同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 %違約金。

2.甲方無故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 %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種類、型號、規格、花色、包裝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使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同意使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合同總金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同時,甲方有權向第三人採購同種類貨物,因此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同時,甲方有權向第三人採購同種類貨物,因此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提前交付貨物的,甲方無需提前付款,如因乙方提前交付貨物導致甲方增加費用的,該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不能隨車提供貨物合格證書或其他單證的,甲方有權拒絕收貨,因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負責。

6.在質保期內,乙方未按要求進行維修或更換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違約金/次,甲方有權交由第三方進行維修,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亦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 小時內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日將有權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提交對方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 方式:①提交 法院進行訴訟;②由 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均不得轉讓,也不得用於擔保。

2.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簽訂補協議。

3.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書面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後的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4.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電話及傳真: 電話及傳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