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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精選16篇)

欄目: 買賣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59W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1

合同編號:需貨方:供貨方:甲乙雙方本著以誠為本、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精選16篇)

第一條、產品使用專案:

第二條、產品:

第三條、供貨日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工程竣工完成日止。期間送貨以甲方通知為準。

第四條、質量要求:乙方在甲方用貨前提供貨物樣品,由乙方提供產品合格證,並提供檢測報告給甲方存檔,乙方供給甲方同樣質量的產品。乙方必須保證原材料為合格產品。

第五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1、交貨方式:所有貨物由乙方送往甲乙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所需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並由甲方負責卸車。

2、交貨地點:

3、結算方式:

第六條經濟責任

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包退、包換。由於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____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示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乙方供貨無誤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貨或使用其它同類產品,甲方應賠償本合同總金額5%給共方作為違約金。

2、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供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每日百分之一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後方能變更。

第八條如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天與供方協商。

第九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經辦人:電話: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負責人:電話: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2

出售方(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性 別:  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藉: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郵 碼:  電話:  分 協 議 書  

第一條 甲方經批准,取得位於____市用地面積____㎡的土地使用權。  地塊編號:____使用年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預售。  

第二條乙方自願向甲方定購上述第____幢____號(第__層)。建築面積____㎡,土地面積㎡(其中:基底分攤____㎡、公用分攤____㎡、其他____㎡)。  

第三條 甲方定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須憑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檔案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訂購之售價為:____單價元㎡,總金額____幣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萬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元(小寫_____萬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  分期(一次)付款(見附表一)  

第五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出售他人。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三條規定的日期交付給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

第二天起計算付款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甲方出售的須經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並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30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交付使用並付清樓款後,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發給《房地產權證》,乙方才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有關聯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 乙方所購只作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預售的,乙方不許轉讓、抵押,否則,後果自負。  

第十一條 後面的附表一、二均為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按下列( )項解決:  

1.由仲裁機關仲裁;  

2.由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3

商品房買賣協議

商品房買賣協議

協議編號:_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成交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須向乙方提交____________平方米的購房計劃。

三、房屋交付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雙方協商房屋單價一次包定。

五、乙方代收煤氣管道費每戶____________元,電視天線費每戶____________元。

六、預購付款結算辦法

1.簽訂協議時,甲方必須向乙方交納購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協議,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協議,應當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協議履行完定金可抵作購房價款。

2.自簽訂協議後,甲方應在10日內預付第一次購房價款。工程主體完工後預付第二次購房價款。工程竣工移交時結清購房價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滯納金。

七、乙方如因計劃、設計變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協議,應提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協議。乙方在___日內返還預收房款,不計利息。

八、本協議自雙方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後正式生效,至乙方給甲方鑰匙之日起失效。

九、從交付房屋鑰匙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發現因施工質量影響生產、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內負責維修。

十、產權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協議擔保書,作為本協議附件。

十二、解決協議糾紛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協議正本二份,副本_______份。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買賣協議

商品房買賣協議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4

出賣人:

買受人:

茲為買賣機械先行試驗,經雙方同意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購買後列標示機械,約定先行試驗後如合意時,即行成交;甲方允諾於合同成立日起一星期內,由甲方將買賣標的物運到乙方工廠。

第二條試用期間以____日為限,自接到機械的翌日起算。

第三條前項試用如不合意時,乙方應即將機械退回以作買賣不成立。

前項退回所需運費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在試用期間,乙方對買賣機械有自由使用之權,而對因此造成的損害乙方應負賠償之責。

但其損害系因製造欠妥,或因運輸中損壞的不在此限。

第五條試用期間屆滿乙方不立刻表示,並未將機械退還甲方時,視為試用合格買賣應即成立。

第六條買賣價款議定為人民幣元整,於合同成立同時由乙方繳付保證金人民幣元整,甲方如數收訖。

如買賣成立時本保證金應充作價金的一部分,如買賣不成立由甲方全數返還。

第七條試用後乙方認為不合格,或試用尚未完畢需要繼續試用時,可以向甲方請求更換或延長期間,但甲方不同意時可拒絕。

第八條試用後如乙方認為合格的,應於試用期終止日起算____日內將貨款全部付清,不得拖延短欠。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5

目 錄

說明

專業術語解釋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三章 商品房價款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

第五章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第六章 房屋登記

第七章 物業管理

第八章 其他事項

說 明

1.本合同文字為示範文字,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結合實際情況調整合同相應內容。

2.簽訂本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有關權屬證書或證明檔案。

3.出賣人應當就合同重大事項對買受人盡到提示義務。買受人應當審慎簽訂合同,在簽訂本合同前,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特別是審閱其中具有選擇性、補充性、修改性的內容,注意防範潛在的市場風險和交易風險。

4.本合同文字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內容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新增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時,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5.出賣人與買受人可以針對本合同文字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內容,根據所售專案的具體情況在相關條款後的空白行中進行補充約定,也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6.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在任何情況下,出賣人和買受人都應當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專業術語解釋

1.商品房現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給買受人,並由買受人支付房價款的行為。

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直接取得代理權的人。

3.套內建築面積: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內建築面積,由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套內陽臺建築面積三部分組成。

4.房屋的建築面積:是指房屋外牆(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築。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6.民用建築節能:是指在保證民用建築使用功能和室內熱環境質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過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動。民用建築是指居住建築、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商業、服務業、教育、衛生等其他公共建築。

7.房屋登記:是指房屋登記機構依法將房屋權利和其他應當記載的事項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的行為。

8.所有權轉移登記:是指商品房所有權從出賣人轉移至買受人所辦理的登記型別。

9.房屋登記機構:是指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設定的負責房屋登記工作的機構。

10.分割拆零銷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為數部分分別出售給買受人的銷售方式。

11.返本銷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定期向買受人返還購房款的方式銷售商品房的行為。

(現 售)

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其開發建設的房屋,雙方當事人應當在自願、平等、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商品房買賣相關內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出賣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委託銷售經紀機構: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經紀機構備案證明號: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戶籍所在地】:

證件型別:【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證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國籍】【戶籍所在地】:

證件型別:【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證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買受人為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一條 專案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劃撥】【 】方式取得坐落

於 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為 ,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平方米。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佔用的土地用途為 ,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為 年 月 日。

2.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專案核准名稱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 。

第二條 銷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備案號】【《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 ,【備案機構】【房屋登記機構】為: 。

第三條 商品房基本情況

1.該商品房的規劃用途為【住宅】【辦公】【商業】【 】。

2.該商品房所在建築物的主體結構為 ,建築總層數為 層,其中地上 層,地下 層。

3.該商品房為第一條規定專案中的 【幢】【座】【 】

單元 層 號。該商品房的平面圖見附件一。

4.該商品房的房產測繪機構為 ,其實測建築面積 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分攤共有建築面積 平方米。該商品房共用部位見附件二。

該商品房層高為 米,有個 陽臺,其中 個陽臺為封閉式, 個陽臺為非封閉式。陽臺是否封閉以規劃設計檔案為準。

第四條 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抵押】【未抵押】。

抵押人: ,抵押權人: ,

抵押登記機構: ,抵押登記日期: ,

債務履行期限: 。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及關於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五條 租賃情況

該商品房的租賃情況為【出租】【未出租】。

出賣人已將該商品房出租,【買受人為該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賣人與買受人經協商一致,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至租賃期限屆滿期間的房屋收益歸【出賣人】【買受人】所有。

出賣人提供的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宣告見附件四。

第六條 房屋權利狀況承諾

1.出賣人對該商品房享有合法權利;

2.該商品房沒有出售給除本合同買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該商品房沒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轉讓的情況;

如該商品房權利狀況與上述情況不符,導致不能完成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第三章 商品房價款

第七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幣種)

元,總價款為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2.按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幣種)

元,總價款為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3.按照套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4.按照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第八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已向出賣人支付定金 (幣種)

元(大寫 元),該定金於【本合同簽訂】【交付首付款】【 】時【抵作】【 】商品房價款。

(二)買受人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

2.分期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首期房價款 (幣種) 元(大

寫: 元整),應當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3.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買受人應當於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價款 (幣種) 元(大寫 元整),佔全部房價款的 %。

餘款 (幣種) 元(大寫 元整)向 (貸款機構)申請貸款支付。

4.其他方式:

(三)雙方約定全部房價款存入以下賬戶:賬戶名稱為 ,開戶銀行為 ,賬號為 。

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五。

第九條 逾期付款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買受人未按照約定時間付款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2)逾期超過 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1)項中的期限相同)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___日內按照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

出賣人不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該比率不低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第八條及附件五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

第十條 商品房交付條件

該商品房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1、2、 、 項所列條件:

1.該商品房已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檔案;

2.該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測繪報告;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

第十一條 商品房相關設施裝置交付條件

(一)基礎設施裝置

1.供水、排水:交付時供水、排水配套設施齊全,並與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網連線。使用自建設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衛生標準,

2.供電:交付時納入城市供電網路並正式供電,

3.燃氣:交付時完成室內燃氣管道的敷設,並與城市燃氣管網連線,保證燃氣供應,

4.電話通訊: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5.有線電視: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6.寬頻網路: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以上第1、2、3項由出賣人負責辦理開通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第4、5、6項需要買受人自行辦理開通手續。

如果在約定期限內基礎設施裝置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種方式處理:

(1)以上設施中第1、2、3項在約定交付日未達到交付條件的,出賣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的約定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第4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元的違約金;第5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元的違約金;第6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元的違約金。出賣人採取措施保證相關設施於約定交付 日後日之內達到交付使用條件。

(二)公共服務及其他配套設施(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為準)

1.小區內綠地率: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

2.小區內非市政道路:____年____月____日到 ;

3.規劃的車位、車庫: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

4.物業服務用房: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

5.醫療衛生機構: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

6.幼兒園: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

7.學校: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以上設施未達到上述條件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小區內綠地率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

2.小區內非市政道路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

3.規劃的車位、車庫未達到上述約定條的, 。

4.物業服務用房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

5.其他設施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

關於本專案內相關設施裝置的具體約定見附件六。

第十二條 交付時間和手續

(一)出賣人應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二)該商品房達到第十條、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後,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期屆滿前 日(不少於10日)將查驗房屋的時間、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材料的通知書面送達買受人。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書的,以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屆滿之日為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以該商品房所在地為辦理交付手續的地點。

交付該商品房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滿足第十條約定的證明檔案。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檔案或者出示的證明檔案不齊全,不能滿足第十條約定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出賣人承擔,並按照第十三條處理。

(三)查驗房屋

1.辦理交付手續前,買受人有權對該商品房進行查驗,出賣人不得以繳納相關稅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檔案作為買受人查驗和辦理交付手續的前提條件。

2.買受人查驗的該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的其他質量問題的,由出賣人按照有關工程和產品質量規範、標準自查驗次日起_____日內負責修復,並承擔修復費用,修復後再行交付。

(1)屋面、牆面、地面滲漏或開裂等;

(2)管道堵塞;

(3)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

(4)燈具、電器等電氣裝置不能正常使用;

3.查驗該商品房後,雙方應當簽署商品房交接單。由於買受人原因導致該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

(2)

第十三條 逾期交付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十二條約定的時間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該期限應當不多於第九條第1(1)項中的期限),自第十二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低於第九條第1(1)項中的比率)。

(2)逾期超過_____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1)項中的期限相同)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___ (該比率應當不低於本條第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五章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第十四條 商品房質量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

出賣人承諾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合格,並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

(二)其他質量問題

該商品房質量應當符合有關工程質量規範、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檔案的要求。發現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質量問題的,雙方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及時更換、修理;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經過更換、修理,仍然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

(三)裝飾裝修及裝置標準

該商品房應當使用合格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裝置,裝置、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及雙方約定的標準。不符合上述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1)、______、______方式處理(可多選):

(1)及時更換、修理;

(2)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裝置差價;

具體裝飾裝修及相關裝置標準的約定見附件七。

(四)室內空氣質量、建築隔聲和民用建築節能措施

1.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符合【國家】【地方】標準,標準名稱:

標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建築隔聲情況符合【國家】【地方】標準,標準名稱: ,標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

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或建築隔聲情況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由出賣人負責整改,整改後仍不符合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整改後再次檢測發生的費用仍由出賣人承擔。因整改導致該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賣人應當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2.該商品房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民用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未達到標準的,出賣人應當按照相應標準要求補做節能措施,並承擔全部費用;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保修責任

(一)商品房實行保修制度。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該商品房為非住宅的,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議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具體內容見附件八。

(二)下列情形,出賣人不承擔保修責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2.因買受人不當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三)在保修期內,買受人要求維修的書面通知送達出賣人日內,出賣人既不履行保修義務也不提出書面異議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他人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及維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六條 質量擔保

出賣人不按照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約定承擔相關責任的,由________

__承擔連帶責任。

關於質量擔保的證明見附件九。

第六章 房屋登記

第十七條 房屋登記

(一)雙方同意共同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二)因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未能在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日內取得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買受人應當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三)因買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七章 物業管理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

(一)出賣人依法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為 。

(二)物業服務時間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三)物業服務期間,物業收費計費方式為【包乾制】【酬金制】【_______】。物業服務費為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四)買受人同意由出賣人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代為查驗並承接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出賣人應當將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承接查驗的備案情況書面告知買受人。

(五)買受人已詳細閱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前期物業管理,遵守臨時管理規約。

(六)業主大會設立前適用該章約定。業主委員會成立後,由業主大會決定選聘或續聘物業服務企業。

該商品房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見附件十。

第八章 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一)買受人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二)以下部位歸業主共有:

1.建築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牆、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通道、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屬設施、裝置,避難層、裝置層或者裝置間等結構部分;

2.該商品房所在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綠地(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物業服務用房;

(三)雙方對其他配套設施約定如下:

1.規劃的車位、車庫:

2.會所:

第二十條 稅費

雙方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向相應部門繳納因該商品房買賣發生的稅費。

第二十一條 銷售和使用承諾

1.出賣人承諾不採取分割拆零銷售、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

2.出賣人承諾按照規劃用途進行建設和出售,不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使用性質,並按照規劃用途辦理房屋登記。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3.出賣人承諾對商品房的銷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規劃屬於買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處分。

4.出賣人承諾已將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告知買受人。具體內容見附件十一。

5.買受人使用該商品房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建築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

第二十二條 送達

出賣人和買受人保證在本合同中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均真實有效。任何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檔案,均應採用書面形式,以【郵政快遞】【郵寄掛號信】【 】方式送達對方。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的,應在變更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知對方。變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送達不能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 買受人資訊保護

出賣人對買受人資訊負有保密義務。非因法律、法規規定或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執行公務的需要,未經買受人書面同意,出賣人及其銷售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不得對外披露買受人資訊,或將買受人資訊用於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通過消費者協會等相關機構調解;或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五條 補充協議

對本合同中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內容,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見附件十二)。

補充協議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不合理的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其中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 份,【 】 份。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簽字或蓋章): 買受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應當標明方位)

1.房屋分層分戶圖(應當標明詳細尺寸,並約定誤差範圍)

2.建設工程規劃方案總平面圖

附件二 關於該商品房共用部位的具體說明(可附圖說明)

1.納入該商品房分攤的共用部位的名稱、面積和所在位置

2.未納入該商品房分攤的共用部位的名稱、所在位置

附件三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及關於抵押的相關約定

1.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

2.解除抵押的條件和時間

3.關於抵押的其他約定

附件四 出賣人提供的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宣告

附件五 關於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

具體約定

附件六 關於本專案內相關設施、裝置的具體約定

1.相關設施的位置及用途

2.其他約定

附件七 關於裝飾裝修及相關裝置標準的約定

交付的商品房達不到本附件約定裝修標準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處理。出賣人未經雙方約定增加的裝置、裝修、裝飾,視為無條件贈送給買受人。

雙方就裝飾裝修主要材料和裝置的品牌、產地、規格、數量等內容約定如下:

1.外牆:【瓷磚】【塗料】【玻璃幕牆】【 】;

2.起居室:

(1)內牆:【塗料】【桌布】【 】;

(2)頂棚:【石膏板吊頂】【塗料】【 】;

(3)室內地面:【大理石】【花崗岩】【水泥抹面】【實木地板】【 】;

3.廚房:

(1)地面:【水泥抹面】【瓷磚】【 】;

(2)牆面:【耐水膩子】【瓷磚】【 】;

(3)頂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頂】【 】;

(4)廚具:

4.衛生間:

(1)地面:【水泥抹面】【瓷磚】【 】;

(2)牆面:【耐水膩子】【瓷磚】【 】;

(3)頂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頂】【 】;

(4)衛生器具 。

5.陽臺:【塑鋼封閉】【鋁合金封閉】【斷橋鋁合金封閉】【不封閉】【 】;

6.電梯:

(1)品牌:

(2)型號:

7.管道:

8.窗戶:

附件八 關於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的約定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該商品房為非住宅的,雙方可參照《住宅質量保證書》中的內容對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進行約定。

該商品房的保修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計算,關於保修期限的約定不應低於《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一)保修專案、期限及責任的約定

1.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

保修期限為: (不得低於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 用限); 。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

保修期限為: (不得低於5年);

3.供熱、供冷系統和裝置:

保修期限為: (不得低於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

保修期限為: (不得低於2年);

5.裝修工程:

保修期限為: (不得低於2年);

(二)其他約定

附件九 關於質量擔保的證明

附件十 關於物業管理的約定

1.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2.臨時管理規約

附件十一 出賣人關於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情況的說明

(如:該商品房公共管道檢修口、柱子、變電箱等有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6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聯絡電話:_____郵政編碼: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地址: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__

根據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專案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於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檔案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准檔案號】為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年__月___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專案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單元】【層】___________號房。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_,屬__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_____,建築層數地上__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__層。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 總金額(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 雙方自行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

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__100%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該比率應不小於第

(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___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檔案。5.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該比率應不小於第

(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檔案,並簽署房屋交接單。

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檔案或出示證明檔案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

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 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裝置差價。

2.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_5.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_____________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_______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__________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1.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__份,買受人__份,__份,__份。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籤於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籤於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7

協議書(欠條)

甲方:

乙方:

丙方(擔保人):

經過甲乙雙方自願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履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元整,甲方同意將此款借給乙方,借款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自願用房源為甲方上述款項作抵押,乙方給甲方抵押的房源,如在協議內未將全部款項還清,如同違約,此房源自動轉為買賣關係。

乙方協助甲方辦理相關更名手續,費用歸乙方負責。

三、甲方享有上述樓房的所有權,乙方保證上述樓房沒有任何單位採取查封等保全措施,也沒有以任何形式出賣或低押給第三方,如出現此類情況,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詐騙罪的刑事責任。

四、丙方為乙方的還款行為及第三條之中乙方的保證作擔保,如乙方違約,丙方自願承擔賠償責任(包括本金、利息)。

五、如到期乙方償還全部利息,此樓房的所有權由乙方收回。

六、以上協議系三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得反悔,無論法律與法規是否變化均以本協議的約定為準。

從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訴訟於簽約地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甲方:

乙方:

夫妻

丙方(擔保方):

年  月  日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8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專案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出讓 方式取得位於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檔案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准檔案號】為 。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 ,規劃用途為城鎮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自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________。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專案中的:

棟 層 號房。(房屋程式碼:____________)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 住宅,屬_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 ,建築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該商品房有封閉式陽臺 個,非封閉式陽臺_ _個。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適用於預售)【產權登記】(適用於現售)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有關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築面積構成說明及分層分戶尺寸圖見附件二)。

該商品房面積測算單位:_ ;

註冊地址:_ ;

營業執照號碼: ;

資質證書號碼: ;資質等級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聯絡電話:_ _;

通訊地址: 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該商品房的權利瑕疵

1、出賣人告知買受人,該商品房存在下列權利瑕疵:

(1)其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已設定抵押並辦理抵押權登記,抵押權人為 ,抵押權登記日期為 。

(2)已設定在建工程抵押並辦理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抵押權人為 ,抵押權登記日期為 。

2、出賣人在辦理該商品房預售許可手續前已取得抵押權人同意,並承諾對該商品房存在的上述權利瑕疵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登出該商品房的抵押權登記。

(2)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前登出抵押權登記。

(3)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前登出抵押權登記。

(4)辦理商品房現售備案前登出抵押權登記。

3、因出賣人原因導致上述登出抵押權登記手續遲延辦理,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方式處理:

(1)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及按 × 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並按總價款的 × %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應配合出賣人辦理退房的有關手續。

(2)買受人不退房的,出賣人按每遲延一日 元計算,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該商品房價款按下列方式計算:

該商品房屬【現售】【預售】房,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億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築面積的購買費用已計入上述套內建築面積銷售單價內,不再另行計價。

第六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雙方約定以套內建築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計價套內建築面積與實測計價套內建築面積有差異的,以實測計價套內建築面積為準。

商品房竣工交付後,實測計價套內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計價套內建築面積發生差異的,雙方同意進行處理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商品房買賣合同》簽定後,按如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出賣人或匯入出賣人指定的銀行賬號。

買受人同意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之日交納全部房價款的 100 %,計(人民幣)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含定金)。

2、銀行按揭付款

(1)買受人同意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之日交納首期款,佔全部房價款的 %,計(人民幣) 百 拾 萬 千百 拾 元整(含定金)。

(2)餘款佔全部房價款的 %,計(人民幣) 百 拾萬 千 百 拾 元整,由買受人向銀行申請按揭付款。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7天內,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指定按揭銀行提供完整的貸款資料,如欠缺資料的,必須在接到出賣人或銀行的通知後三天內到按揭銀行補足資料和手續。如買受人獲得的銀行貸款數額加上首期款不足總房價款時,買受人對不足部分需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7天內,以現金交付方式付清。如買受人向銀行所申請的抵押貸款未獲審批通過的,買受人同意更改為一次性付款並於30日內付清全部房價款。否則,出賣人視買受人為逾期付款,並按本《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八條規定追究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3、公積金貸款付款

(1)買受人同意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之日交納首期款,佔全部房價款的 %,計(人民幣) 百 拾 萬 千 百拾 元整(含定金)。

(2)餘款佔全部房價款的 %,計(人民幣) 百 拾 萬千 百 拾 元整,由買受人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20日內,買受人須按程式到住房公積金貸款中心辦理相關手續並提供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所有相關資料。如公積金貸款數額加上首期款不足總房價款時,買受人對不足部分需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7天內,以現金交付方式付清。如買受人所申請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未獲審批通過的,買受人同意更改為一次性付款並於30日內付清全部房價款。否則,出賣人視買受人為逾期付款,並按本《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八條規定追究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雙方同意買受人支付的預售款應“專款專用”於所購商品房專案的工程建設,在該專案取得《商品房現售備案證明》前不得用於其它用途。

為保證預售款專用於工程建設,買受人應將商品房預售款支付至以下商品房預售款專用賬戶。

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90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二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90 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2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二 (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九條 交付期限及交付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 2 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已辦理房地產開發專案交付使用備案。

2、該商品房經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勘察單位、監理單位驗收合格。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不可抗力事由之日起30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因政府相關部門或公共性突發事件造成的公共責任原因或氣象部門記錄日降雨量達到中雨以上連續兩天以上(含兩天)或非出賣人原因導致無法按約定交付房屋的,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並可據實相應延期交房。

3.出賣人將竣工資料、報告提交政府相關主管部門(以主管部門收件日期為準)出賣人可根據等待驗收或丈量所需要的時間相應延期交房。

4.雙方約定:出賣人向買受人發出交樓通知書或刊載交樓公告時,如買受人尚未付清應付房款(含銀行按揭貸款、公積金貸款、尚未發放及貸款額不足應付房款的),則交房日期順延至買受人付清全部房款之日起30日內,由此造成的延期交房的全部責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原因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1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 90 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二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90 日後,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30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及按__同期銀行活期存款__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並按總價款的__2__%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應配合出賣人辦理退房的有關手續。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二 (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所在棟與相鄰棟正面間距減少的;

(2)該商品房結構形式發生變化的;

(3)該商品房戶型發生變化的;

(4)該商品房空間尺寸發生變化,導致層高變化或合同約定建築面積發生變化的;

(5)該商品房朝向發生變化的;

(6)雙方約定:出賣人有權根據實際需要對樓外立面、樓前廣場的園林綠化、出入口、構築物等進行區域性修改、調整,而買受人確認,修改、調整不需徵得買受人同意;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及按 同期銀行活期存款 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並按總價款的 %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應配合出賣人辦理退房的有關手續。

買受人不退房的,出賣人應按變更給買受人造成的實際影響,給予買受人相應補償。雙方應按公平合理的原則就補償問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檔案,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對延期交房的責任及產生的相關費用約定如下:

1.出賣人交付商品房的日期,以入住通知書上指定的日期或在當地報紙上刊登的入住公告指定的日期為準。

2.因買受人造成延期的,出賣人應按本合同第十條出賣人應承擔的延期交房責任的對等責任向買受人追究違約責任。

3.買受人應在出賣人發出交樓通知10日內,及時與出賣人辦理交房手續並接收房屋,如因買受人原因逾期或逾期未接收的,通知一經發出則視為買受人已接受。出賣人可以將房屋移交給物業管理公司有償保管,相關的物管費用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4、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收到交房通知單的,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三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附件三)。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2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裝置差價。

2、買受人應及時通知出賣人,出賣人經確認屬實後,應及時通知承建單位作出維修或整改。

第十五條 出賣人關於建築節能內容的承諾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建築節能指標應符合雙方約定的內容(附件四)。與約定內容不符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 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則由專案所在地法院裁決。

第十六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房地產開發專案建設條件意見書》規定的要求: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則由專案所在地法院裁決 ___;

第十七條 合同登記備案、預告登記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的約定。

1、屬於商品房預售的,本合同簽訂後 30 日內(應當不超過30日),出賣人應按規定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2、出賣人與買受人協商一致,本合同登記備案後 30 日內,雙方共同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預告登記,出賣人未按約定協助辦理預告登記的,買受人有權單方申請辦理預告登記。

3、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1)種方式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

(1)買受人委託出賣人辦理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 720 日內,向房屋登記機構為買受人申請房屋所有權登記,並將以買受人為產權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書交付買受人。

(2)買受人自行辦理

買受人自行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出賣人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_×_日內辦結《商品房現售備案證明》,並將房屋登記機構要求的需出賣人提供的證件資料提交買受人。

4、因出賣人過錯,導致本條約定的上述手續遲延辦理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1)、(2)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及按 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退款前買受人應配合出賣人辦理退房的有關手續。

(2)買受人不退房的,出賣人按每遲延一日 20 元計算,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累計不超過總房款的2% 。

5、因買受人原因導致本條約定的上述手續遲延辦理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因買受人原因(含買受人未付清應付房款、不及時向出賣人領取相關資料、不及時向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證書、提交相關資料並付清相關費用等)造成該商品房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產權證書的,由買受人承擔全部責任,由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保修責任。

1、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2、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按國家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履行保修義務。

雙方對該商品房工程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委託 具備法定資質的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測費由提出一方預交) 檢測,另一方應當配合和協助檢測工作。檢測結果支援一方主張的,由對方承擔檢測費用。

3、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房屋損壞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九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住宅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築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買受人不得改動樓房外觀(含擅自加裝防盜網、招牌、遮陽棚、空調架等),不得新增任何構築物。進行內部裝修時其裝修方案須先徵得出賣人或物業管理部門同意,且按法律要求需報消防相關部門審批備案。買受人應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制度。

第二十條 前期物業服務。

1、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為: ,資質證號為____,資質等級:_______ 。

2、前期物業服務期間,物業服務收費價格為______/月·平方米(按建築面積收取,不含公共水、電分攤部分),由物業服務企業按月收取(詳見附件五)。

3、出賣人負責監督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4、《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和《臨時管理規約》的內容詳見附件五。買受人已詳細閱讀附件五有關物業服務的全部內容和《臨時管理規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前期物業服務,並承諾遵守《臨時管理規約》。

第二十一條 專項維修資金。

買受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買受人未交納專項維修資金的,出賣人不得將商品房交付買受人。

買受人按下列_____方式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1、買受人委託出賣人代交。

買受人委託出賣人代交專項維修資金的,買受人應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向出賣人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2、買受人自行交納。

買受人自行交納專項維修資金的,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將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六)。

第二十四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 貳 份,買受人 壹 份,南寧市房產管理局 壹 份,按揭銀行 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份。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位於_________房屋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並願共同遵守之。

一、物業狀況:

1、甲方承諾已就該物業在____________公司辦理了合法的購買手續,並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甲方是該物業的唯一購買人,甲方保證該物業產權清晰、權屬明確,無第三人異議情況出現,且無自身原因辦理不出房產證、土地證、契證的情況出現,否則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根據該物業《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二、意向內容:

1、甲方同意在取得該物業房產證、土地證契證的條件下,以人民幣______元整購買該物業,甲方負有出售該物業給乙方的義務,不得將該物業出售與其他方,否則承擔違約責任,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整。

2、乙方同意在甲方取得該物業房產證、土地證、契證的條件下,以人民幣______元整。的價格購買甲方該物業,否則承擔違約責任,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整。

3、本意向書確定的房款價格為甲方將此物業售於乙方的最終價格,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價、降價,否則視為違約,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整。

4、甲,乙雙方於甲方取得該物業之房產三證之日起工作日內簽定正式的《房屋轉讓合同》,雙方應積極辦理該物業之過戶手續。

三、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於收到乙方定金之日將該物業交付乙方。

2、甲方在收到房地產公司提供的辦理房屋三證資料後,應於2個工作日內告知乙方,並去銀行辦理尾款還清事項

四、方權利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於之日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元整定金於甲乙雙方簽訂該物業之《房屋子轉讓合同》之日轉為首付款的一部份。

2、乙方於甲乙雙方簽訂該物業之《房屋轉讓合同》之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__元整。餘款人民幣______元整辦理銀行商業按揭____。在簽訂本意向書之日支付購房定金人民幣______元整於甲方。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在簽定該物業之《房屋轉讓合同》之前違約不賣的,則甲方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人民幣______元整,並賠償乙方對該物業所投入的裝修費用以及損失。如乙方在簽定物業之《房屋轉讓合同》之前違約不買的,則乙方定金由甲方沒收不予返還,甲方無須就乙方對該物業所投入的裝修費用及損失予以賠償。

2、如該物業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該物業之房產三證不能過戶至乙方名下的,則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整。

六、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在辦理該物業的過戶手續中產生的稅費。

2、乙方願意承擔該物業的物業維修基金及物業管理費。

3、該物業所有真實情況,甲、乙雙方已清楚明確,風險預見。

4、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訴訟。

5、本意向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10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聯絡電話: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委託代理人:地址:

郵政編碼: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機構: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聯絡電話: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郵政編碼:

買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

身份證種類號碼

地址: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姓名:國籍:

地址:

郵政編碼: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專案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於、

編號為的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

載明該建設用地使用權來源的批准檔案或合同是。

該地塊總土地面積為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建設專案名稱】【現定名】【暫定名】。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施工許可證號為。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的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預售】【現售】商品房。

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預售許可證號為;或者,現售商品房備案機關為,備案號為。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為本合同

第一條規定的專案中的:

第幢單元號房,或。

建築層數地上層,地下層,該商品房位於第層。

該商品房土地使用權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該商品房的設計用途為,屬結構,層高。

該商品房有陽臺個,其建築樣式(封閉式、非封閉式或其他)為。

該商品房相關節能措施、保溫工程保修期等資訊說明: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平方米。

其中,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應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平方米(應分攤的共有建築名稱及建築面積清單見本合同附件二)。

除上述商品房買賣外,有出售(或贈送、出租等)車位、車庫、綠地或其他物業的,有關該物業買賣、贈與、租賃合同事項,雙方另行約定於本合同附件三。

第四條建築區劃內相關物業歸屬的約定

在該商品房所在的建築區劃內,出賣人建設物業服務用房平方米,坐落,屬於業主共有。

下列物業屬於出賣人所有,出賣人可以另行出售、附贈或者出租,其他道路、綠地、場所、設施、房屋,屬於業主共有。

1、車位,

2、車庫,

3、

城鎮公共道路、城鎮公共綠地,及依照有關規定、合同約定需要移交政府相關單位管理的物業,不屬前款約定範圍。

第五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貨幣單位人民幣):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元,總價款元。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元,總價款元。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元。

4、

按照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章規定,需要交納新建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首期交納標準為元/平方米(以相關部門確定並經當地政府批准後公佈的標準為準)。

該款項未包含在本條約定的總價款中,由出賣人統一代交,在物業交付時向買受人收取。

第六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為準。

1、當事人選擇【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作為計價方式時,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①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②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

2、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約定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①交付的房屋套型與設計圖紙一致,相關尺寸誤差不超過附件一房屋平面圖上標示的誤差範圍的,總房價款不變。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八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①逾期不超過日,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②逾期超過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

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於第①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第九條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將符合下列各項條件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並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

2、取得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檔案或准許使用檔案;

3、用水、用電、用氣、道路、等,具備商品房正常使用的基本條件;

4、

但如遇到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內告知買受人的。

2、

3、

第十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以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①逾期不超過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②逾期超過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購房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購房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於第①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第十一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設計單位同意、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規劃設計變更,導致下列情形(一般為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等)之一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

2、

3、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未按期作出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

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合同解除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還給買受人,並按利率(不低於買受人購房貸款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雙方應當在通知到達之日起日內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

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檔案,並簽署房屋交接單。

在簽署房屋交接單前,出賣人不得拒絕買受人查驗房屋。

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檔案或出示證明檔案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商品房交付使用時,買受人對房屋及裝修質量,公共設施、裝置質量提出異議的,出賣人應當給予解釋和說明,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委託進行質量檢測。

雙方對檢測費用墊付和結算約定為檢測結果為合格的,出賣人書面通知的交付日期視為交付;檢測單位提出返修意見的,出賣人應當按要求返修,並承擔賠償責任。

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三條抵押與相關債權債務與本合同商品房有關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存在抵押情形的,出賣人將相關情況(登記機關、抵押當事人、債務人、被擔保的主債權的數額、登記時間等)告知如下: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

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雙方將該商品房的裝飾、裝置標準約定於本合同附件四,如為精裝修房,雙方應當約定裝修使用的主要材料和裝置的品牌、產地、規格、數量等內容。

出賣人交付的商品房,應當符合約定的裝飾、裝置標準。

達不到約定標準的,出賣人補償裝飾、裝置差價,並承擔違約責任如下:

第十五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除第九條已經約定為交付條件外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

2、

3、

4、

5、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

2、

3、

第十六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購買商品房,當事人可以申請預告登記。

就該商品房預告登記有關事項,當事人約定於附件五。

出賣人負責辦理土地使用權初始登記,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土地使用權證明。

出賣人負責申請該商品房所有權初始登記,取得該商品房《房屋所有權證》。

出賣人承諾於年月日前,取得前款規定的土地、房屋權屬證書,交付給買受人。

買受人【自行】【委託出賣人】辦理該商品房轉移登記。

出賣人不能在前款約定期限內交付權屬證書,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約定處理:

1、約定日期起日內,出賣人交付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的,按已付房價款的承擔違約責任;

2、約定日期起日以後,出賣人仍不能交付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①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自約定日期至實際退款日止,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的違約金。

②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自約定日期至實際交付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之日止,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的違約金。

建築區劃內依法或依照約定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公共場所、共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等房屋,由出賣人在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時一併申請登記。

商品房交付時,出賣人應當將登記相關資訊書面告知買受人。

第十七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規定的退房情形

凡符合《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退房條件要求退房的,買受人可以選擇按該《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三款或本合同約定的辦法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保修責任

商品房實行保修制度。

有關該商品房主要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雙方約定於本合同附件六。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包含本合同附件六約定的主要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

出賣人不及時履行保修義務的,買受人可以自行維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約定住宅保修責任,應當符合《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第二十九條的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商品房相關事項約定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5、

6、

第二十條房屋交付使用後相關權利義務約定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一條前期物業管理

出賣人已經選聘從事該商品房所在的物業管理區域的前期物業管理。

買受人同意本合同附件七的《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主要內容。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八)。

第二十四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份,買受人份,份,份。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簽章):

(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籤於籤於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

附件二:應分攤的共有建築說明

附件三:其他物業買賣、贈與、租賃協議書

(該物業的名稱、面積或尺寸、物業及佔用土地的權屬狀況、價款與結算、交付、違約責任等)

附件四:裝飾、裝置標準

(如為精裝修房,應當約定主要材料和裝置的品牌、產地、規格、數量等內容)

1、外牆:

2、內牆:

3、頂棚:

4、地面:

5、門窗:

6、廚房:

7、衛生間:

8、陽臺:

9、電梯:

10、其它:

附件五:有關購買該商品房預告登記的約定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有關規定,預購商品房或購買商品房現房,當事人可以申請預告登記。

就乙方購買該商品房有關預告登記事項,雙方約定如下:

一、本商品房為【預售】【現售】商品房,由【出賣人與買受人】【買受人】向當地房屋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二、由出賣人與買受人共同申請預告登記的,雙方約定於【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備案】【商品房買賣合同(現售)簽訂】之日起

日內申請登記。

出賣人未按約定申請預告登記的,買受人可以單方申請預告登記。

三、申請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時,由出賣人提交下列資料中的第

項,買受人提交下列資料中的第項。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已登記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4、當事人關於預告登記的約定;

5、其他必要材料。

四、購買商品房現房,申請房屋所有權預告登記時,由出賣人提交下列資料中的第項,買受人提交下列資料中的第項。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轉讓合同;

4、轉讓方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5、當事人關於預告登記的約定;

6、其他必要材料

五、其他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年月日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11

出售方:

地址:

電話:

購買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__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二條

甲方經__市人民政府檔案批准,取得位於__市地段佔地面積平方米的使用權,使用期限自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屬結構,定名為,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

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上述樓宇內的第座樓單元,建築面積為平方尺,佔地由甲方於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二、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須經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檔案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樓宇單元售價為幣千百拾萬千百拾元角整。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銀行:賬戶名稱:帳號:付款辦法: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__市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付給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內,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益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將樓宇單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當時__市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__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乙付款現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

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後,由__市房管部門發給房產權證書,業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並依照國家和__省對__經濟特區的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乙方所購樓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乙方購置的樓宇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乙方所購樓宇,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為,應經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後,由__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並經__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精神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__市仲裁或__市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共頁,為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市公證處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12

合同當事人:

出賣人;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絡電話;

郵編;

委託代理人地址;

郵編;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機構;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絡電話;

郵編;

買受人;

住所;

國籍;性別;出生年月;

[證件型別][證件號碼];

郵編;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國籍;

住所;

郵編;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機構;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絡電話;

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專案建設

依據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於、編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平方米,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出賣人經批准,在該地塊上投資建設商品房。

該專案的有關批文如下:

1、《國有土地使用證》頒發機關:;編號:;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頒發機關:;編號:;

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頒發機關:;編號:;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

1、該商品房作為現房,出賣人已於20年月日向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備案。

2、該商品房作為預售商品房,已取得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核發的《武漢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為【武房開】預售號。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專案中的第【幢】【座】單元層號房。

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主體結構為結構,建築物地上層數為層,地下層數為層。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層高為米。該商品房戶型結構為房廳廚衛,封閉式陽臺個,非封閉式陽臺個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平方米

如無特別約定,該商品房在建築材料、設計、防火、給排水、隔音、照明、節能、車庫等方面均應當符合有關的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第四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在專案的基本情況

1、綠地率%,道路建築面積平方米,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平方米,社群居委會用房建築面積平方米;

2、停車場建築面積平方米;

3、會所建築面積平方米;

4、其它:。

第五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該商品房【屬於】【不屬於】政府定價的商品房。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列第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元,總金額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元,總金額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3、按套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4、出賣人不再向買受人收取該商品房房價款外的費用。

第六條買受人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雙方約定,買受人按下列第種形式付款。商品房正在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中的,買受人應將全部商品房價款支付至甲方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號:。

1、一次性付款的,乙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全部價款元。

2、貸款付款的,乙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其餘價款辦理貸款。

3、分期付款的,乙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二次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尾款元。

具體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約定見附件六。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應向買

受人退還累計已付款。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第八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下列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

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合同約定面積×100%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2、該商品房單價不變,以產權登記面積據實結算房價款。

3、。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職業培訓教育網共部位、公用分攤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時,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九條交房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20年月日前,將符合下列條件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完成規劃、單體工程質量、消防、人防、燃氣等專項驗收;

2、公共配套設施、市政公用設施及園林綠化工程按設計要求建成;並滿足使用功能要求;

3、供電、給水、排水等設施按設計要求建成,並經有關行業單位認可達到正常使用條件;

4、完成商品房專案竣工交付使用相關手續:;

5、供電:;

6、給水:;

7、;

8、;

9、;

10、。

因不可抗力或者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它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出賣人應當在發生之日起日內書面告知買受人。

第十條關於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約定

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買受人在辦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續前,應當持《武漢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通知書》到指定的維修資金交存視窗或專戶管理銀行所屬營業網點進行交存,憑已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用票據辦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續。

買受人未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出賣人不得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買受人承擔。出賣人已作為業主交存過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買受人應當向出賣人支付該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一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不超過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第十二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將辦理交接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等內容書面通知買受人。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檔案,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檔案或出示證明檔案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交納有關稅費作為交接該商品房的條件。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三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利率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出賣人保證該商品房在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時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裝置差價。裝飾、裝置差價以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核定的為準。

2、。

3、。

第十六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完房地產初始登記,因出賣人的責任造成買受人不能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第十七條保修責任

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應列明保修範圍、保修期、保修責任和保修單位等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買賣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買受人享有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

[所有權][使用權].

2、買受人享有該商品房所在專案的

3、出賣人享有該商品房所在專案的

4、買受人遵守業主臨時公約,履行出賣人與物業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

出賣人:_________買受人: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13

合同雙方當事人:

第一條專案建設依據。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本合同

第一條規定的專案中的:第_______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_________【單元】【層】________________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__,屬___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____,建築層數地上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_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

3、按套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247合同約定面積215100%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在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____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____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

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________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檔案。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

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不超過____日,自本合同

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

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____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

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

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____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____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

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檔案,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檔案或出示證明檔案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裝置差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第十五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一條至二十四條及附件部分略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14

1、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與出賣人充分協商,對合同條款及用詞理解不一致的,應當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必要時可在合同中對其進行明確約定。合同生效後,雙方因合同條款及用詞理解不一致等發生合同糾紛,不能通過協商解決的,可以遵循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途徑依法向人民法院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本合同為示範文字,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字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字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後,未被修改的文字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3、對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新增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

4、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檔案。

5、如果本合同用於預售,則應當自簽訂暨網上備案之日起10日內將本合同送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辦理預售備案確認手續。

6、出賣人和買受人應當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所有預售房款必須按照《商品房預售款繳款通知書》支付到《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指定的預售款監控賬戶上。

7、為便於政府管理部門通知商品房買賣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事項,建議買受人填寫以下兩欄內容:

行動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地址:_____________。

8、本合同說明部分,買受人確認已經閱讀,並簽名:_____________。

商品房買賣合同

合同當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專案建設依據

甲方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於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經批准,在該地塊上投資建設___________商品房。該專案的有關批文如下: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頒發機關:___________編號:___________

2、《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頒發機關: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編號:___________

3、《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頒發機關:___________編號: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

1、該商品房作為現房,已辦理權屬登記,登記機關為___________並領取了【房地產權屬證明書】【房地產權證】,編號為___________。

2、該商品房作為在建商品房,已具備《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規定的預售條件,已取得《廣東省廣州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為:___________頒發機關為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第三條合同標的物基本情況

乙方所購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專案中的第___________【幢】【梯】【座】___________【單元】【層】___________號房,測繪地址: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房。

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主體結構為___________結構建築物地上層數為_______層,地下層數為___________層。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_,層高為___________米。該商品房戶型結構為_____房____廳_____廚____衛,封閉式陽臺___個,非封閉式陽臺____個。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該商品房面積預測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物業管理

物業管理區域業主大會選聘物業管理公司之前,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由甲方選聘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甲方應採取符合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方式和條件選聘物業管理公司,甲方與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應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向乙方明示並予以說明,乙方在簽訂本合時,對遵守《業主臨時公約》作出書面承諾。

第五條基本術語的含義

雙方同意,合同中出現的基本術語作如下理解:

1、首層:本合同所指首層以經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的設計圖紙的標註為準

2、建築面積:房屋外牆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0以上的永久性建築

3、套內建築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與套內陽臺建築面積之和

4、層高:是指地面至樓面或樓面至樓面、樓面至瓦底之間的垂直距離。計算建築面積的房屋結構,層高均應在2.20米以上。

5、共有建築面積:整棟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扣除整棟建築物各套套內建築面積之和,並扣除已作為獨立使用的地下室、車棚、車庫、為多幢服務的警衛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建築面積,即為整棟建築的共有建築面積,其內容包括:

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裝置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為整棟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套與公共建築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築面積。

6、已支付房價款:以按揭貸款購房的,該款項不限於乙方自行支付的首期價款,還包括以貸款向甲方支付的款項。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計價方式、價款、付款

甲方與乙方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該商品房屬【現售】【預售】,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元整。

公共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的建設費用已分攤計入上述套內建築面積銷售單價內,不再另行計價。

2、商品房屬【現售】【預售】,按【套】【整層】【整幢】出售並計價,總金額___________元整。

甲方同意乙方按下列第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總金額:___________元。在年月日前支付。

2、分期付款

第一期:自本預售合同簽訂暨網上備案之日起_____日內,即______年____月___日之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金額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

第二期:在______年_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金額_________元。

第三期:在______年_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金額________元。

第四期:在_____年____月___日前內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金額________元。

第五期:在_____年_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金額________元。

3、按揭貸款方式付款

首期款:自本預售合同簽訂暨網上備案之日起_____日內,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金額:________元。

除首期款外,剩餘房款金額________元。該款應於_____年____月___日前申請辦理銀行按揭手續,並按照按揭方式付款。

按揭銀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乙方辦理按揭手續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並支付首期款後_______日內,將申請銀行按揭貸款需由乙方提供的證件資料交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乙方自行辦理按揭貸款手續

甲方應在乙方支付首期款後_____日內,將乙方申請銀行按揭貸款需由甲方提供的證件資料交付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

4、其它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支付的預售款應“專款專用”於工程建設,在工程竣工前不得用於其它用途。

為保證預售款專用於工程建設,乙方應將商品房預售款按照《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的規定支付至以下商品房預售款監控賬號,接受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監控。

監控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控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備案確認

【甲方】【乙方】應於本合同網上備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持本合同向廣州市房地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網上備案的確認手續。

第九條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的,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支付期限將各期房款支付至監控賬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每日房價款總額0.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並有權解除合同。

2、一次性付款

一次性付款的,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支付期限將全部房款支付至監控賬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每日房價款總額0.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並有權解除合同。

3、按揭付款

乙方以按揭方式購房的,首期款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支付期限支付至監控賬號如果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期限將首期款支付至監控賬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每日房價款總額0.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並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條交房期限

甲方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作為本合同標的物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因不可抗力或者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其它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甲方應當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交付後,甲方不得以房屋已交付使用為藉口懈怠其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其它義務,如:辦理產權證的義務等。

第十一條交房條件

甲方交付的房屋應當符合下列第_____種條件:

1、該商品房已經有關政府部門辦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2、該商品房專案已辦理初始登記手續。

雙方可以在上述條件之外,

3、另行約定交房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交房條件,雙方可以任選其一。

雙方可以就該商品房的裝飾、附屬裝置的規格、標準等進行協商,達成的一致意見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二條房屋及有關資料的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甲方應當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日_____日前通知乙方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日內,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標誌是_______________。

在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甲方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的證明檔案及有關資料,並簽署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甲方還須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商品住宅交樓書》。

甲方提供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商品住宅交樓書》應不低於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商品住宅交樓書》的最低要求。

如果甲方不出示上述證明檔案及有關資料或出示不齊全,乙方有權拒絕接受交付,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交房,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不超過_____日,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後交房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價款0.5‰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要求繼續履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後交房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價款0.5‰的違約金。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風險責任的轉移

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自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轉移給乙方。如乙方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甲方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乙方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買賣雙方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套內建築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第六條計價方式2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計價面積與實測計價面積有差異的,以實測計價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實測計價面積與合同約定計價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方式一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乙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乙方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甲方承擔,所有權歸乙方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甲方返還乙方,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甲方雙倍返還乙方。

面積誤差比=/合同約定計價面積×100%。

2、方式二

雙方自行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規劃、設計的變更

該商品房預售後,甲方不得未經乙方同意擅自變更該商品房專案的規劃、設計。確需變更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並報規劃管理部門稽核批准。不同意變更的乙方可要求解除買賣合同。甲方應在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的30日內退回已付購房款及利息。

第十七條權利瑕疵擔保

甲方應當保證作為本合同標的的商品房不存在權利瑕疵,即未設定抵押權、租賃權等無賠償義務,如欠繳稅費,出讓金等也不存在被法院或其它國家機關、機構、部門查封的情況。

若存在權利瑕疵,甲方應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內或合理期限內消除瑕疵超過指定期限或合理期限未消除瑕疵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產權登記

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______方式辦理產權登記:

1、甲方辦理

甲方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______日內,向產權登記機關為乙方辦妥產權登記,並將以乙方為產權人的房地產權證交付乙方。

在此場合,乙方應當及時提供產權登記機關要求的需乙方提供的證件資料。

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為辦理產權登記需要由乙方提供的證件資料。甲方未告知或告知的內容不完備、不準確,致使乙方未能及時提供證件資料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2、乙方辦理

在甲方辦結初始登記的前提下,乙方自行辦理產權登記的,甲方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__日內將登記機關要求的需甲方提供的證件資料提交乙方。

第十九條遲延辦理產權登記的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第十八條的約定的,乙方有權按照下列第__項處理:

1、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並退房。

2、乙方不退房的,甲方按自遲延之日起每日已付房價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甲方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下述第種方式處理:

1、甲方賠償雙倍的裝飾、裝置差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乙方單方解除權的行使

乙方行使本合同約定的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權利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並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已支付房價款的____%,在退還房款時一併支付給乙方。

第二十二條甲方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保修責任

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合同的附件。甲方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本合同以及《住宅質量保證書》的承諾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甲方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專項維修資金

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在簽訂購房合同後繳交,存入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目前在銀行設立的專款專戶中。

1、廣州市老八區和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設立專款賬戶的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廣州市北秀支行

2、番禺區設立專款賬戶的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廣州市番禺東興辦事處

3、花都區設立專款賬戶的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從化市設立專款賬戶的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從化支行營業部

5、增城市設立專款賬戶的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五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經營的,所得收益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經營的,所得收益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乙方使用房屋注意事項

乙方的房屋僅作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乙方使用期內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它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七條關於通知的約定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均自收到時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條合同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合同持有情況: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廣州市房地產交易所登記所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簽名: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於廣州市______區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

附件二:甲方針對該商品房所作的具體說明

附件三: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附件四:裝飾、裝置標準

1、外牆:

2、內牆:

3、頂棚:

4、地面:

5、門窗:

6、廚房:

7、衛生間:

8、陽臺:

9、電梯:

10、其它: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15

(合同編號:)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專案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出讓 方式取得位於 、編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 嘉和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號,施工許可證號為。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售商品房。現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商品房現售許可證號為。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專案中的:

車位【專案名稱:, 房屋程式碼: ,所在層:-1層到-1層】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 車位 ,屬框架剪力牆結構,層高為 米,建築層數地上 層,地下 1 層。該商品房有封閉式陽臺個,非封閉式陽臺個。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築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築面積平方米(有關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築面積構成說明及分層分戶尺寸圖見附件二)。

該商品房面積測算單位: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資質證書號碼:

資質等級: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郵編:

第四條該商品房的權利瑕疵

1、出賣人告知買受人,該商品房存在下列權利瑕疵:

(1)其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已設定抵押並辦理抵押權登記,抵押權人為,抵押權登記日期為 年月日 。

(2)已設定在建工程抵押並辦理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抵押權人為,抵押權登記日期為。

2、出賣人在辦理該商品房預售許可手續前已取得抵押權人同意,並承諾對該商品房存在的上述權利瑕疵按以下第(5)種方式處理:

(1)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登出該商品房的抵押權登記。

(2)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前登出抵押權登記。

(3)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前登出抵押權登記。

(4)辦理商品房現售備案前登出抵押權登記。

(5)在辦理不動產權證之前登出抵押權登記。

3、因出賣人原因導致上述登出抵押權登記手續遲延辦理,雙方同意按下列第(3)方式處理:

(1)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及按×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並按總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應配合出賣人辦理退房的有關手續。

(2)買受人不退房的,出賣人按每遲延一日×元計算,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如出賣人逾期辦理登出抵押權登記手續的,每逾期一日,出賣人按已付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存款活期利率計算,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該商品房價款按下列方式計算:

1、該商品房屬現售房,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築面積的購買費用已計入上述套內建築面積銷售單價內,不再另行計價。

2、該車位屬精裝修房,買受人應另支付精裝修價款。精裝修價款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精裝修標準為(人民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佰×拾 ×萬×仟×佰×拾×元)整。

第六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雙方約定以套內建築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計價套內建築面積與實測計價套內建築面積有差異的,以實測計價套內建築面積為準。

商品房竣工交付後,實測計價套內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計價套內建築面積發生差異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2種方式進行處理:

1 、方式一

(1)套內建築面積差異比絕對值在0.6%以內(含0.6%)的,雙方互不補差價;

(2)套內建築面積差異比絕對值在0.6%以上至1%以下(含1%)的,面積差異比絕對值在0.6%至1%之間(含1%)部分的房價款由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房屋單價多退少補;

(3)套內建築面積差異比絕對值在1%以上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及按×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並按總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應配合出賣人辦理退房的有關手續。

買受人不退房的,實測計價套內建築面積大於合同約定計價套內建築面積時,套內建築面積差異比在0.6%至1%之間(含1%)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1%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計價套內建築面積小於合同約定計價套內建築面積時,套內建築面積差異比絕對值在0.6%至1%之間(含1%)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1%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套內建築面積差異比=(實測計價套內建築面積-合同約定計價套內建築面積)∕合同約定計價套內建築面積×100%

(4)共有共用建築面積出現差異的,不得另行結算。

2 、方式二

雙方自行約定如下:

(1)合同約定面積為暫測面積,最終以房產局核定的面積為準並辦理產權證。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按個(不按面積)為單位進行銷售,本合同簽訂前,買受人已就商品房實地察看,並就其位置、大小(面積)、四至及附屬設施的情況完全瞭解,並確認無異議。實測套內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計價套內建築面積發生差異的,仍按本合同第五條第1條款確定的房價總金額計價,不進行調整;對於面積差異部分,雙方不再另行結算 。

(2)共有共用建築面積出現差異的,不另行結算。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總房款(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已付的定金抵作價款)。

2、分期付款:(1)買受人於 年 月 日前支付總房款的 %(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已付的定金抵作價款);(2)買受人於 年 月 日前支付總房款的 %(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3)買受人於 年 月 日前支付總房款的 %(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3、其他方式:(詳見附件五:合同補充協議)。

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總價款的30%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二(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九條 交付期限及交付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 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2 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已辦理房地產開發專案交付使用備案。

2、該商品房經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勘察五方驗收合格的。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不可抗力事由之日起60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1)出賣人將竣工資料報告提交政府部門並被接受後(以政府部門接到資料的日期為準)等待驗收或丈量的;

(2)非出賣人原因,遇到配合政府、地方政府及其下屬部門釋出的有關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檔案和政策、命令、活動以及其他直接影響專案進展之政策要求(包含但不限於東盟博覽會),或社會異常事件的(如暴動騷亂等);

(3)非出賣人原因,一週內停水停電超過八小時(每八個小時計算一天,超過四小時但不足八小時按八小時計算)或氣象部門記錄連續兩天或兩天以上日降雨量(指日均小時平均降雨量)達到中雨及以上的;及其他影響工程進度,但是出賣人無法事先預見和控制的客觀原因(如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出賣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7級以上大風、洪水、地震、颱風等自然災害、交通管制、強制拆遷、施工時間限制、惡性傳染病等)導致工期受影響的;

(4)政府通知停工、禁止車輛進出商品房施工場地而影響工期的;

(5)在施工過程中,政府規劃部門批准或決定規劃變更,設計變更等導致工期延長的;

(6)因供水、供電、管道燃氣等市政工程施工未能到位及完工的;

(7)買受人未向出賣人全額支付房款的(包括買受人因違約應向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未全額支付的,以及以擔保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方式支付購房款的,在貸款銀行尚未將買受人的貸款發放給出賣人時),出賣人有權延期交房。

因上述(1)—(6)項原因造成推遲交付的,出賣人應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前5日(以出賣人寄出時間為準)將調整後的交付日期及合理推遲原因以書面形式告知買受人。

第十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原因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30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後,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書面提出退房要求且辦完退房手續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及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並按總價款的30%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二(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所在棟與相鄰棟正面間距減少的;

(2)該商品房結構形式發生變化的;

(3)該商品房戶型發生變化的;

(4)該商品房空間尺寸發生變化,導致層高變化或合同約定建築面積發生變化的(非因規劃變更或設計變更導致建築面積發生變化的,應按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處理);

(5)該商品房朝向發生變化的;

(6)買受人已就商品房實地察看,並就其位置、大小(面積)及附屬設施的情況完全瞭解,並確認無異議。買受人同意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退房或要求支付任何費用。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且辦完退房手續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及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並按總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不退房的,出賣人應按變更給買受人造成的實際影響,給予買受人相應補償。雙方應按公平合理的原則就補償問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檔案,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檔案或出示證明檔案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對延期交房的責任及產生的相關費用約定如下:

1、如出現以下情況,出賣人有權拒絕交付房屋,且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1)因買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付清總價款造成延期交房的;

(2)因買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相應義務而造成延期交房的;

(3)因買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付清該房屋的相關費用的(包括但不限於專項維修基金等)。

2、如出現以下情況,視為房屋已交接給買受人,與房屋有關的風險及相關權利義務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轉移到買受人,買受人必須支付延期收房期間的物業管理費和其他因延期收房引起的一切費用,並由其自行承擔延期收房的全部責任。

(1)因買受人所留通訊地址錯誤、不詳或地址變更未通知出賣人,導致交房通知無法送達買受人的;

(2)買受人未按照入夥通知指定的時間、地點前來辦理交接手續的;

(3)在房屋經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勘查五方單體驗收合格的情況下,買受人拒不驗收房屋或拒絕簽署《房屋交接書》的;

(4)因買受人未付清房款及相關費用等原因導致甲方延期交房的情況;

(5)因買受人原因未能在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屆滿之日前獲得銀行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情況;

(6)其他非出賣人原因導致買受人不按期辦理交房手續的情況。

在上述情況出現時,視為商品房已經交接,與商品房有關的風險、責任及相關權利義務自合同約定的交房之日起轉移到買受人,該房屋的保修期從合同約定的交付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十三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附件三)。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 2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裝置差價。

2、買受人必須在交房後十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出賣人,出賣人經確認屬實後出賣人按實際裝飾、裝置價格與約定裝飾、裝置的同期市場價格之間的差價賠償買受人的經濟損失。同時,買受人不能以此作為拒絕收房的理由。

第十五條出賣人關於建築節能內容的承諾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建築節能指標應符合雙方約定的內容。與約定內容不符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2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必須在交房後十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出賣人,出賣人經確認屬實後,出賣人應當進行維修,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使得該建築節能指標達到合同約定。

2、無建築節能指標。

第十六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房地產開發專案建設條件意見書》規定的要求:

1、供水排水供電設施為×年×月;

2、教育文體設施為×年×月;

3、醫療衛生設施為×年×月;

4、物業管理用房為×年×月;

5、社群管理用房為×年×月;

6、環衛設施及環保設施為×年×月;

7、人防設施為×年×月;

8、郵政設施為×年×月;

9、園林綠化及景觀為×年×月;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買受人已就商品房實地察看,對所購房屋的小區基礎設施、公共配套的情況完全瞭解,並確認按照簽約時的基礎設施、公共配套現狀執行,買受人對此無異議。買受人同意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退房或要求支付任何費用。

第十七條 合同登記備案、預告登記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的約定。

1、屬於商品房現售的,雙方約定不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合同備案登記及預告登記。

2、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1)種方式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

(1)買受人委託出賣人辦理

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付清全部房款且交齊辦理不動產權證所需資料後90日內,向房屋登記機構為買受人申請辦理不動產權證。

(2)買受人自行辦理

買受人自行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出賣人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日內辦結《商品房現售備案證明》,並將房屋登記機構要求的需出賣人提供的證件資料提交買受人。

3、因出賣人過錯,導致本條約定的上述手續遲延辦理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3)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及按×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並按總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應配合出賣人辦理退房的有關手續。

(2)買受人不退房的,出賣人按每遲延一日×元計算,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出賣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每遲延一日,出賣人按買受人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存款活期利率計算的利息,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因買受人原因導致本條約定的上述手續遲延辦理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保修責任。

1、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2、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按國家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履行保修義務。

保修期內,買受人發現該商品房存在工程質量問題的,應及時通知出賣人或其受託人;出賣人或其受託人接到買受人的報修通知後應在72小時內到場檢查(雙方另約時間的除外),並根據工程質量問題的實際情況與買受人商定具體維修日期,及時、合理安排維修。買受人應在出賣人或其受託人檢查、維修期間給予必要配合。

出賣人或其受託人怠於履行該商品房工程質量保修責任的,應當按下列第(2)方式承擔責任:

(1)按每遲延一日×元計算,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視具體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產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該商品房在保修期內因工程質量問題造成買受人經濟損失的,出賣人按下列第(2)方式賠償買受人:

(1)買受人的實際經濟損失。

(2)視具體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產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雙方對該商品房工程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委託具有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另一方應當配合和協助檢測工作。檢測結果支援一方主張的,由對方承擔檢測費用。

3、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房屋損壞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九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車位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築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條 前期物業服務。

1、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為:南寧嘉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資質證號為(建)114050 ,資質等級:一級。

2、前期物業服務期間,物業服務收費50元/個/月,由物業服務企業收取。

3、出賣人負責監督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4、《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和《臨時管理規約》的內容詳見附件四。買受人已詳細閱讀附件四有關物業服務的全部內容和《臨時管理規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前期物業服務,並承諾遵守《臨時管理規約》。

第二十一條專項維修資金。

買受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買受人未交納專項維修資金的,出賣人不得將商品房交付買受人。

買受人按下列 1 方式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1、買受人委託出賣人代交。

買受人委託出賣人代交專項維修資金的,出賣人應當自受託之日起,90日內將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並向買受人提交專項維修資金交納憑證。

2、買受人自行交納。

買受人自行交納專項維修資金的,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將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五)。

第二十四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 壹 份,買受人 壹 份,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壹份,南寧市不動產產登記局 壹 份,份。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16

甲方(賣方):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宜,經協商一致,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房屋

甲方自願將坐落於 房屋出售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共有權證號:__________,產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性質為:___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乙方對該房屋充分了解後願意購買。該房屋轉讓時所佔有的土地使用權一併轉讓。

二、轉讓價格

經過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轉讓成交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元(含經濟適用住房補貼__________元整,《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發放憑證》編號:__________)。

三、稅費繳納

甲、乙雙方約定在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過程中所繳納的稅費由 承擔。

四、付款方式

雙方約定,房屋所有權轉移的全額價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

(1)第一期

(2)第二期

(3)第三期

3、銀行按揭付款

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餘款__________元在__________日內由買方向銀行申請以按揭方式付清,如未能付清,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