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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合同範本(精選18篇)

欄目: 買賣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3.22K

保證合同範本 篇1

保證人:中國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保證合同範本(精選18篇)

法定地址:________(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被保證人:________國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根據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被擔保人)的申請,甲方同意承擔被擔保人按期償還乙方與被擔保人簽訂的________號合同項下的貨款(或貨款本息)的保證責任,甲、乙雙方特訂立本保證合同。

第一條 甲方的資格

甲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的合法法人,根據中國法律,具有獨立承擔保證責任的資格。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甲方保證被擔保人依照合同規定按期償還全部合同項下的金額,包括主債的本息、違約金及其他負擔。如被擔保人不能按期償還,甲方將承擔被擔保人承擔的全部償付義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

甲方在乙方未就被擔保人的財產強制執行的情況下,有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甲方有基於基礎合同和保證合同產生抗辯的權利。

第四條 保證合同的期限

被合同的有效期限自被擔保人與受益人簽訂的________號合同生效日起至被擔保人還清該合同項下的全部貨款(或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止。

第五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市容甲乙雙方選擇適用的________國法律。

第六條 其他

1..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及被擔保人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份,送_____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見證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證合同範本 篇2

編號:_________

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受乙方的委託,願意為乙、丙雙方所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以保證方式提供擔保。丙方經審查,確認並同意甲方作為乙方的還款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 _________(地名)按下列條款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金額及期限

一、根據主合同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的有關規定,乙方(為進行_________專案)在_________期內向丙方借用 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元(大寫)本金,相應的利息為 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元(大寫)。甲方願意就此本金加利息的_________%向丙方提供擔保,保證金額總額為 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元整。

二、甲方提供保證的具體期限和數額為:_________。

第二條 保證責任

一、甲方保證乙方能夠按照主合同的規定就甲方保證金額內的款項到期向丙償還。

(一)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時未能償還上述款項,丙方必須首先要求乙方償還,只有當乙方不能償還,直至丙方對乙方的財產申請並實施強制執行後仍不足以清償時,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代為清償,甲方則應在保證金額的範圍內和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內,就其不足的部分代乙方向丙方予以清償。

(二)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時未能償還上述款項,且確實無力清償或無法清償時,丙方有權要求甲方代為償還,甲方則應在保證金額的範圍內和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內代為償還。

二、在甲方保證期內,超出甲方保證金額與保證期限的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三、本合同規定的保證金額隨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如期償還或甲方按照前述一款的約定代為償還,或丙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而相應部分或全部扣減,同時相應部分或全部解除甲方的保證責任。

第三條 除甲方外,若還有其他擔保人為乙方的債務提供擔保的,甲方僅就其在本合同中約定的保證金額承擔按份保證責任,同其他擔保人之間,不負連帶責任。

第四條 甲方的求償權和代位權

一、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甲方代為乙方向丙方償還債務後,有權立即向乙方行使求償權,即有權要求乙方歸還下列款項:

(一)甲方保證金額的本金及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_________);

(二)甲方的其他費用及損失等。

二、同時,甲方有權在代為清償的範圍內,取代丙方的地位行使對乙方的一切權利,包括接管一切為丙方貸款債權設立的擔保物,以及對其他為乙方擔保借款擔保人的求償權。

第五條 乙方與丙方的義務如下:

一、丙方應嚴格履行主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包括按期足額向乙方提供貸款等;

二、丙方如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履行保證責任,則應在有權要求之日起30天內向甲方書面提出,並應給予甲方60天的清償寬限期;

三、未經甲方同意,丙方不得將主合同與本保證合同轉讓給他人;

四、乙、丙方如需對主合同作出修改而要求本合同作相應變更時,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五、如丙方發現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款義務,丙方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儘可能減少損失,並應在5天以內通知甲方可能影響甲方利益的有關情況;

六、在下列情況下,丙方可以決定提前收回借款,但應在發現情況後5天內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如丙方同時要求甲方履行保證責任,則應給予甲方不少於120天的清償寬限期;

(一)發現乙方的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或其他債務被宣告要求提前履行;

(二)乙方書面通知丙方無力清償到期債務或乙方提出轉讓財產的建議;

(三)乙方經司法機關宣告破產;

(四)乙方被其他債權人起訴或法院已作出扣押其財產,強制執行的裁決;

(五)乙方其他足以嚴重影響向丙方履行主合同的還款債務的事件。

七、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甲方有權向乙方行使求償權,乙方則應在收到甲方通知15天后,即向甲方償還全部應付款項。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一款的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丙方有權委託甲方開戶金融機構從甲方賬戶中直接扣除,並可視情況按甲方保證金額的_________%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二、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約定,則甲方有權要求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並解除甲方此後的保證責任。

三、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的約定,則甲方的所有保證責任自行解除,本合同亦自行終止。

四、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的約定,則甲方有權解除全部或部分擔保責任,並要求丙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五、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三、四、五、六款的約定,丙方應按照甲方保證金額的____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的,還應由丙方賠償其不足的部分;同時,甲方亦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保證責任,部分或全部解除本保證合同。

六、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款和第八款的約定,甲方有權通知丙方停止發放貸款或解除甲方部分或全部的保證責任,部分或全部終止本合同。

七、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的約定,甲方除有權委託乙方開戶金融機構扣除其應付款及相應違約金、賠償金外,還有權通知丙方停發其未發放的貸款,並解除此後的甲方保證責任。

第七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一、本合同項下規定的各方的義務與責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級單位的任何指示、命令或其地位及財力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的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檔案或主合同的無效解除而免除。

二、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若發生合併、分立時,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與責任。

三、本合同生效後,不因合同任何一方的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變更或免除。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水災、火災、地震、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方、乙方或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責任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須及時通知其他各方,說明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義務或部分義務或需要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並提供有關證明檔案,根據情況得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或延期履行。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

一、乙方已按主合同約定條件全部償付借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二、三、四、五、六、七款規定的情形,甲方終止保證責任時;

三、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本合同;

四、仲裁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終止本合同;

五、主合同被宣告無效;

六、由於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中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第十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一、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委託_________ 機關調解;如協商、調解不成,則可向_________-機關申請仲裁。當事人應當履行仲裁,如本合同一方在規定期限內不履行仲裁裁決時,其他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或委託機關調解,如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或委託_________也可以由任何一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如本合同任何一方提出公證要求,則本合同應由_________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其費用由 _________方承擔。

第十三條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四條 有關本合同的任何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同意,並由三方訂立書面補充或修改協議。該補充或修改協議生效後,與本合同有任何不符之處,則以該補充或修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與主合同同時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_________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證合同範本 篇3

編號:

受益人:

根據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的申請,我單位同意作為被擔保人的保證人承擔按期償還你公司與被擔保人簽訂的____號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手續費以及履行有關義務的保證責任,特此開立本保證書,向你公司擔保下列事項:

一、本保證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成立/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的合法法人。本保證人保證履行本保證書收規定的各項義務。

二、本保證書的下述保證為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本保證書的擔保金額為____號合同項下的人民幣貸款、手續費和逾期罰息的全部金額。

三、本保證人保證被擔保人依照合同規定按期償還全部合同項下金額。如被擔保人不能按期償付,本保證人將承擔被擔保人原先承擔的全部償付義務,並同意在接到你公司書面通知七日內代被擔保人開始履行。

四、本保證書擔保總金額隨被擔保人按期還本付息和手續費的金額相應遞減。

五、本保證書是一種連續擔保和賠償的保證,不受被擔保人接受上級任何指令和被擔保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檔案的影響;也不因被擔保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對外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關、停、並、轉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變化;也不受本保證人單位主要領導人變更和機構變更的影響。

六、本保證書在貴公司同意被擔保人延期償付時繼續有效。

七、本保證書的有效期限自被擔保人與你公司簽訂的___號貸款合同生效日起至被擔保人還清該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止。

保證人(公章)      法定代表(簽章)

保證人聯絡地址:     電話:

保證人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年  月  日

保證合同範本 篇4

_________集團_________電信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與擔保人_________,

就被擔保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使用乙方個人住宅電話(業務登記單受理編號:_________)

提供擔保簽訂如下合同:

一、擔保人自願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電話所承擔交費義務提供擔保,並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擔保人應為乙方的固定電話機主,並無欠費記錄的_________(地區)居民。

三、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範圍為:

(一)甲方使用固定電話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違約金。

(二)乙方與甲方因割接改號、換號、移機、增加服務功能,甲方自身更名對本合同予以變更等事由,擔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擔保責任。

四、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務並交納全部費用後終止。

五、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電話發生欠費,乙方有權要求擔保人支付,並將欠費計入擔保人的固定電話費用中。若甲方和擔保人均不履行交費義務的,乙方有權對擔保人採取停機、撤機以及其他追繳措施。

六、在擔保期間擔保人不得擅自單方撤銷擔保;擔保人若撤銷擔保,須與甲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營業廳交清費用並辦理撤機手續。

七、若擔保人的固定電話發生機主變更或撤機等業務變更時,甲方應重新提供擔保人,不能提供擔保人的,乙方將對甲方按撤機處理。

八、若擔保人在擔保期間固定電話發生欠費,甲方應重新提供擔保人,不能提供擔保人的,乙方將對甲方按撤機處理。

九、擔保人承諾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寫個人資料真實無誤。如資料有誤,乙方有權對甲方的電話停機。

十、本合同為前述編號的業務登記單及甲乙雙方簽訂《固定電話後付費業務服務協議》的從屬協議。

十一、本合同自擔保人、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由擔保人填寫:

擔保人資料

姓名_________ 固定電話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 發證日期_________證件有效期_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被擔保人資料

姓名_________ 固定電話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 發證日期_________證件有效期_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擔保人(蓋章或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證合同範本 篇5

合同編號:年字第號

保證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帳號:

電話:郵政編碼:傳真:

貸款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郵政編碼:傳真:

借款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帳號:

電話:郵政編碼: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年月日

簽訂合同地點:省(市)市 縣(區)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保證人(以下稱丙方):

因甲方的請求,丙方願意為甲、乙簽訂的年字第號合同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丙方作為甲方還款的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丙方保證金額為甲方根據年字第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幣種)資金本金(大寫)整及其相應的利息、費用。

第二條丙方對上條所列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償

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向丙方追償。丙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款

通知後個營業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第三條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財力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檔案及本保證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條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撤銷,丙方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承擔。

第五條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徵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後,丙方有權以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七條本合同的保證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為清償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的數額而相應扣減。

第八條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的,乙方有權委託丙方開戶金融機構從丙方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並可視情況按保證總額的%向丙方收取違約金。

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應由變更後的機構按保證總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未經丙方同意擅自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的,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擔保義務。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並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或其授權代理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合同地點:*省(市)*市**縣(區)

注:如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保證合同使用說明

一、適用範圍:本合同是借款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應借款人的要求,為借款人履行合同債務提供擔保時與借款人和貸款人共同簽訂的擔保合同。

二、合同中如有兩個以上(包括兩個)保證人提供擔保時,則多個保證人同時作為丙方參與簽訂保證合同。各個保證人之間的保證責任,由各方協商一致後在第十二條“當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項”中約定。

三、第二條、第四條日期前的空格,由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後填寫具體期限。

四、第十條違約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後填寫。

五、合同當事人認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各方協商一致後在第十二條中填寫。

六、第十三條是對合同簽字人的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乙、丙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合同當事人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保證合同範本 篇6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聯絡電話:

擔保方(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1.借款金額、期限

1.1 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以大寫為準,下同)。

1.2 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3 甲方應按1.2條約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遲提款,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項下月利率為  %,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還款方式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額支付利息。

4.擔保

4.1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4.2 丙方完全瞭解乙方的借款用途,為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3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4.4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確定的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4.5 若甲方按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款項,則保證期間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還款日之次日起兩年。

4.6 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無須經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7 甲方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8 甲方依合同約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4.9 丙方保證責任為獨立責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5.乙方權利、義務

5.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提前還款。

5.2 自覺接受甲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瞭解及監督。

5.3 按本合同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

5.4 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號碼應在變更後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5 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離、結婚,對外投資,承擔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等),應當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6.違約責任

6.1 甲方應按約定日提取款項,否則甲方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違約金。

6.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提前歸還款項,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6.3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6.3.1 向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6.3.2 不配合、拒絕接受甲方的監督;

6.3.3 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處分其資產;

6.3.4 其財產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佔有、接管或其財產被扣押、凍結,可能使甲方遭受嚴重損失的;

6.3.5 其他任何可能導致甲方實現債權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7.合同無效、變更、解除、終止

7.1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

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2.1 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生不利於甲方債權的變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7.2.2 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為。

8.爭議解決  各方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合同簽訂地所在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9.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簽訂地

本合同簽訂於杭州市      。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證合同範本 篇7

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甲方受乙方的委託,願意為乙、丙雙方所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以保證方式提供擔保。丙方經審查,確認並同意甲方作為乙方的還款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名)按下列條款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金額及期限

一、根據主合同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的有關規定,乙方(為進行_________專案)在_________期內向丙方借用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元(大寫)本金,相應的利息為 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元(大寫)。甲方願意就此本金加利息的_________%向丙方提供擔保,保證金額總額為 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元整。

二、甲方提供保證的具體期限和數額為:

_________。

第二條保證責任

一、甲方保證乙方能夠按照主合同的規定就甲方保證金額內的款項到期向丙償還。

(一)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時未能償還上述款項,丙方必須首先要求乙方償還,只有當乙方不能償還,直至丙方對乙方的財產申請並實施強制執行後仍不足以清償時,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代為清償,甲方則應在保證金額的範圍內和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內,就其不足的部分代乙方向丙方予以清償。

(二)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時未能償還上述款項,且確實無力清償或無法清償時,丙方有權要求甲方代為償還,甲方則應在保證金額的範圍內和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內代為償還。

二、在甲方保證期內,超出甲方保證金額與保證期限的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三、本合同規定的保證金額隨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如期償還或甲方按照前述一款的約定代為償還,或丙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而相應部分或全部扣減,同時相應部分或全部解除甲方的保證責任。

第三條除甲方外,若還有其他擔保人為乙方的債務提供擔保的,甲方僅就其在本合同中約定的保證金額承擔按份保證責任,同其他擔保人之間,不負連帶責任。

第四條甲方的求償權和代位權

一、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甲方代為乙方向丙方償還債務後,有權立即向乙方行使求償權,即有權要求乙方歸還下列款項:

(一)甲方保證金額的本金及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_________);

(二)甲方的其他費用及損失等。

二、同時,甲方有權在代為清償的範圍內,取代丙方的地位行使對乙方的一切權利,包括接管一切為丙方貸款債權設立的擔保物,以及對其他為乙方擔保借款擔保人的求償權。

第五條乙方與丙方的義務如下:

一、丙方應嚴格履行主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包括按期足額向乙方提供貸款等;

二、丙方如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履行保證責任,則應在有權要求之日起30天內向甲方書面提出,並應給予甲方60天的清償寬限期;

三、未經甲方同意,丙方不得將主合同與本保證合同轉讓給他人;

四、乙、丙方如需對主合同作出修改而要求本合同作相應變更時,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五、如丙方發現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款義務,丙方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儘可能減少損失,並應在5天以內通知甲方可能影響甲方利益的有關情況;

六、在下列情況下,丙方可以決定提前收回借款,但應在發現情況後5天內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如丙方同時要求甲方履行保證責任,則應給予甲方不少於120天的清償寬限期;

(一)發現乙方的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或其他債務被宣告要求提前履行;

(二)乙方書面通知丙方無力清償到期債務或乙方提出轉讓財產的建議;

(三)乙方經司法機關宣告破產;

(四)乙方被其他債權人起訴或法院已作出扣押其財產,強制執行的裁決;

(五)乙方其他足以嚴重影響向丙方履行主合同的還款債務的事件。

七、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甲方有權向乙方行使求償權,乙方則應在收到甲方通知15天后,即向甲方償還全部應付款項。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一款的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丙方有權委託甲方開戶金融機構從甲方賬戶中直接扣除,並可視情況按甲方保證金額的_________%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二、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約定,則甲方有權要求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並解除甲方此後的保證責任。

三、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的約定,則甲方的所有保證責任自行解除,本合同亦自行終止。

四、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的約定,則甲方有權解除全部或部分擔保責任,並要求丙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五、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三、四、五、六款的約定,丙方應按照甲方保證金額的____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的,還應由丙方賠償其不足的部分;同時,甲方亦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保證責任,部分或全部解除本保證合同。

六、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款和第八款的約定,甲方有權通知丙方停止發放貸款或解除甲方部分或全部的保證責任,部分或全部終止本合同。

七、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的約定,甲方除有權委託乙方開戶金融機構扣除其應付款及相應違約金、賠償金外,還有權通知丙方停發其未發放的貸款,並解除此後的甲方保證責任。

第七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一、本合同項下規定的各方的義務與責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級單位的任何指示、命令或其地位及財力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的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檔案或主合同的無效解除而免除。

二、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若發生合併、分立時,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與責任。

三、本合同生效後,不因合同任何一方的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變更或免除。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於水災、火災、地震、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方、乙方或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責任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須及時通知其他各方,說明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義務或部分義務或需要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並提供有關證明檔案,根據情況得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或延期履行。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

一、乙方已按主合同約定條件全部償付借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二、三、四、五、六、七款規定的情形,甲方終止保證責任時;

三、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本合同;

四、仲裁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終止本合同;

五、主合同被宣告無效;

六、由於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中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第十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_________。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一、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委託_________ 機關調解;如協商、調解不成,則可向_________-機關申請仲裁。當事人應當履行仲裁,如本合同一方在規定期限內不履行仲裁裁決時,其他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或委託機關調解,如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或委託_________也可以由任何一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如本合同任何一方提出公證要求,則本合同應由_________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其費用由 _________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四條有關本合同的任何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同意,並由三方訂立書面補充或修改協議。該補充或修改協議生效後,與本合同有任何不符之處,則以該補充或修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與主合同同時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_________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證合同範本 篇8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保證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號: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貸款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借款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號: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保證人(以下稱丙方):

因甲方的請求,丙方願意為甲、乙簽訂的  年  字第  號合同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丙方作為甲方還款的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丙方保證金額為甲方根據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   (幣種)資金本金(大寫)     整及其相應的利息、費用。

第二條 丙方對上條所列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償

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向丙方追償。丙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款

通知後  個營業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第三條 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財力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檔案及本保證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條 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撤銷,丙方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承擔。

第五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徵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丙方有權以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七條 本合同的保證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為清償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的數額而相應扣減。

第八條 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的,乙方有權委託丙方開戶金融機構從丙方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並可視情況按保證總額的 %向丙方收取違約金。

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應由變更後的機構按保證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未經丙方同意擅自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的,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擔保義務。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並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注:如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保證合同使用說明

一、適用範圍:本合同是借款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應借款人的要求,為借款人履行合同債務提供擔保時與借款人和貸款人共同簽訂的擔保合同。

二、合同中如有兩個以上(包括兩個)保證人提供擔保時,則多個保證人同時作為丙方參與簽訂保證合同。各個保證人之間的保證責任,由各方協商一致後在第十二條“當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項”中約定。

三、第二條、第四條日期前的空格,由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後填寫具體期限。

四、第十條違約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後填寫。

五、合同當事人認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各方協商一致後在第十二條中填寫。

六、第十三條是對合同簽字人的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乙、丙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合同當事人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保證合同範本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甲方受乙方的委託,願意為乙、丙雙方所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以保證方式提供擔保。丙方經審查,確認並同意甲方作為乙方的還款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名)按下列條款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金額及期限

一、根據主合同第___________條、第___________條的有關規定,乙方(為進行___________專案)在______________期內向丙方借用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萬元(大寫)本金,相應的利息為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萬元(大寫)。甲方願意就此本金加利息的___________%向丙方提供擔保,保證金額總額為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萬元整。

二、甲方提供保證的具體期限和數額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保證責任

一、甲方保證乙方能夠按照主合同的規定就甲方保證金額內的款項到期向丙方償還。

A.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時未能償還上述款項,丙方必須首先要求乙方償還,只有當乙方不能償還,直至丙方對乙方的財產申請並實施強制執行後仍不足以清償時,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代為清償,甲方則應在保證金額的範圍內和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內,就其不足的部分代乙方向丙方予以清償。

B.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時未能償還上述款項,且確實無力清償或無法清償時,丙方有權要求甲方代為償還,甲方則應在保證金額的範圍內和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內代為償還。

二、在甲方保證期內,超出甲方保證金額與保證期限的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三、本合同規定的保證金額隨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如期償還或甲方按照前述第一款的約定代為償還,或丙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而相應部分或全部扣減,同時相應部分或全部解除甲方的保證責任。

第三條 除甲方外,若還有其他擔保人為乙方的債務提供擔保的,甲方僅就其在本合同中約定的保證金額承擔按份保證責任,同其他擔保人之間,不負連帶責任。

第四條 甲方的求償權和代位權

一、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甲方代為乙方向丙方償還債務後,有權立即向乙方行使求償權,即有權要求乙方歸還下列款項:

(一)甲方保證金額的本金及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___________);

(二)甲方的其它費用及損失等。

二、同時,甲方有權在代為清償的範圍內,取代丙方的地位行使對乙方的一切權利,包括接管一切為丙方貸款債權設立的擔保物,以及對其他為乙方提供借款擔保人的求償權。

第五條 乙方與丙方的義務如下:

一、丙方應嚴格履行主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包括按期足額向乙方提供貸款等;

二、丙方如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履行保證責任,則應在有權要求之日起30天內向甲方書面提出,並應給予甲方60天的清償寬限期;

三、未經甲方同意,丙方不得將主合同與本保證合同轉讓給他人;

四、乙、丙方如需對主合同作出修改而要求本合同作相應變更時,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五、如丙方發現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款義務,丙方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儘可能減少損失,並應在5天以內通知甲方可能影響甲方利益的有關情況;

六、在下列情況下,丙方可以決定提前收回借款,但應在發現情況後5天內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如丙方同時要求甲方履行保證責任,則應給予甲方不少於120天的清償寬限期;

(一)發現乙方的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或其他債務被宣告要求提前履行;

(二)乙方書面通知丙方無力清償到期債務或乙方提出轉讓財產的建議;

(三)乙方經司法機關宣告破產;

(四)乙方被其他債權人起訴或法院已作出扣押其財產,強制執行的裁決;

(五)乙方其他足以嚴重影響向丙方履行主合同的還款債務的事件。

七、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甲方有權向乙方行使求償權,乙方則應在收到甲方通知15天后,即向甲方償還全部應付款項。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一款的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丙方有權委託甲方開戶金融機構從甲方帳戶中直接扣除,並可視情況按甲方保證金額的___________%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二、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約定,則甲方有權要求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並解除甲方此後的保證責任。

三、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的約定,則甲方的所有保證責任自行解除,本合同亦自行終止。

四、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的約定,則甲方有權解除全部或部分擔保責任,並要求丙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五、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三、四、五、六款的約定,丙方應按照甲方保證金額的______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的,還應由丙方賠償其不足的部分;同時,甲方亦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保證責任,部分或全部解除本保證合同。

六、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款和第八款的約定,甲方有權通知丙方停止發放貸款或解除甲方部分或全部的保證責任,部分或全部終止本合同。

七、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的約定,甲方除有權委託乙方開戶金融機構扣除其應付款及相應違約金、賠償金外,還有權通知丙方停發其未發放的貸款,並解除此後的甲方保證責任。

第七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一、本合同項下規定的各方的義務與責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級單位的任何指示、命令或其地位及財力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的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檔案或主合同的無效解除而免除。

二、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若發生合併、分立時,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與責任。

三、本合同生效後,不因合同任何一方的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變更或免除。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水災、火災、地震、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方、乙方或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責任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須及時通知其他各方,說明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義務或部分義務或需要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並提供有關證明檔案,根據情況得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或延期履行。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

一、乙方已按主合同約定條件全部償付借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二、三、四、五、六、七款規定的情形,甲方終止保證責任時;

三、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本合同;

四、仲裁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終止本合同;

五、主合同被宣告無效;

六、由於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中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第十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A.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委託___________機關調解;如協商、調解不成,則可向___________機關申請仲裁。當事人應當履行仲裁,如本合同一方在規定期限內不履行仲裁裁決時,其他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B.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或委託___________機關調解,如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C.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或委託___________也可以由任何一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如本合同任何一方提出公證要求,則本合同應由___________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其費用由___________方承擔。

第十三條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四條 有關本合同的任何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同意,並由三方訂立書面補充或修改協議。該補充或修改協議生效後,與本合同有任何不符之處,則以該補充或修改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與主合同同時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或授權委託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或授權委託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或授權委託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證合同範本 篇10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1.借款金額、期限

1.1 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元(大小寫不一致,以大寫為準,下同)。

1.2 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3 甲方應按1.2條約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遲提款,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項下月利率為________%,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還款方式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額支付利息。

4.擔保

4.1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4.2 丙方完全瞭解乙方的借款用途,為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3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4.4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確定的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4.5 若甲方按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款項,則保證期間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還款日之次日起兩年。

4.6 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無須經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7 甲方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8 甲方依合同約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4.9 丙方保證責任為獨立責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5.乙方權利、義務

5.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提前還款。

5.2 自覺接受甲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瞭解及監督。

5.3 按本合同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

5.4 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號碼應在變更後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5 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離、結婚,對外投資,承擔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等),應當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6.違約責任

6.1 甲方應按約定日提取款項,否則甲方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違約金。

6.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提前歸還款項,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6.3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6.3.1 向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6.3.2 不配合、拒絕接受甲方的監督;

6.3.3 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處分其資產;

6.3.4 其財產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佔有、接管或其財產被扣押、凍結,可能使甲方遭受嚴重損失的;

6.3.5 其他任何可能導致甲方實現債權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7.合同無效、變更、解除、終止

7.1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2.1 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生不利於甲方債權的變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7.2.2 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為。

8.爭議解決

各方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合同簽訂地所在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9.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簽訂地

本合同簽訂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證合同範本 篇11

出借人:(以下簡稱為“甲方” ) 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借款人:(以下簡稱為“乙方” ) 身份證號碼: 註冊地: 常駐地: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 身份證號碼: 註冊地: 常駐地: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甲方、乙方、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

1.1本合同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 )。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本合同借款用於

第三條 借款利率

3.1本合同借款年利率為%,月利率,借款利率自本合同項下借款發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借款期限

4.1本合同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2實際借款發放日與本合同約定日期不一致時,以實際借款發放日期為準計算借款期限。

第五條 借款發放

5.1甲方發放借款的前提是乙方提供了符合甲方要求的證明材料,履行了向甲方要求的申請借款和擔保手續,簽署了申請借款所需法律檔案並經甲方審查同意。

5.2借款的發放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給付乙方:

Ⅰ、現金

Ⅱ、乙方授權甲方將借款直接劃入乙方指定的下列帳戶,即為甲方依約履行了向乙方提供借款的義務。

帳戶名稱: ,帳號: ,開戶銀行: 。

5.3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發放後,乙方使用本合同項下借款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甲方無關,本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六條 借款償還

6.1利息給付方式按對接雙方約定執行,到期一次性還清。

第七條 提前還款

7.1乙方如欲提前還款,應徵的甲方同意,甲方同意乙方申請後,乙方方可提前還款。提前還款日前已收取的利息不予退還。

第八條 借款擔保

8.1.1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8.2.2保證人保證擔保的範圍:

(1)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3)實現債權和質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訴訟費、保全費、差旅費等)。

8.3.3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8.3.4在借款期限內,保證人發生被宣告破產、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和能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8.3.5保證期間,甲方與乙方變更本合同,只要不加重保證人的責任,無需徵得保證人同意,保證人仍對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8.3.6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第九條 其他權利與義務

9.1乙方保證提供的申請借款檔案是完整、真實、有效、合法的,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檢查。

9.2乙方應定期或隨時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實反映乙方財務狀況或收入情況的檔案和證明。

9.3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單位、住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在變化發生後十日內通知甲方。

9.4乙方不得將借款挪用於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借款不用於本合同約定的用途,應按提前還款與甲方結算,否則,視為改變借款用途挪作他用處理。

9.5本合同履行期間,擔保人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其擔保能力的變化,乙方應當在變化發生後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應當在十日內提供新的、符合甲方要求的擔保或者採取甲方認可的補救措施。

9.6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投保保險並以甲方為保險的優先受償人;且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不得中斷、撤銷保險。

9.7乙方應當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律師費、保險費、評估費、登記費、公證書費等費用。

9.8除擔保人為乙方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之外,乙方同時提供財產抵押或質押的,如乙方違約,甲方對其有權依法處置;處置期間如因其引起的任何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其相關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9.9除擔保人為乙方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之外,擔保人同時提供財產抵押或質押的,如乙方違約,甲方對擔保人提供的抵押或質押財產有權依法處置;處置期間如因其引起的任何糾紛,由出質人及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其相關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10.1.1乙方改變借款用途;

10.1.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10.1.3乙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檔案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10.1.4乙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保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10.1.5保證人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甲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10.1.6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乙方未能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擔保;

10.1.7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中斷、撤銷甲方要求投保的保險;

10.1.8乙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的行為。

10.2發生違約情況時,甲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10.2.1乙方按合同借款金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0.2.2停止發放借款,宣佈本合同項下已發放借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償還全部到期借款及相應利息;

10.2.3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10.2.4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十一條 公證

11.1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證要求,本合同應在國家規定的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11.2如甲方提出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的公證要求的,乙方同意甲方可持本合同向公證機構申請出具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書,如甲方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未在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內得到足額清償,甲方可持該公證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無條件同意法院依法強制執行,並放棄一切抗辯權。

第十二條 糾紛的解決

12.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曲阜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13.1本合同自甲、乙、丙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四條 附則

14.1與本合同相關的檔案,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申請借款檔案、資料、證明、憑證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4.2共同借款人承諾其將承擔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的連帶責任。 14.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出借人)(簽字): 乙方(借款人)(簽字):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訂立於曲阜

保證合同範本 篇1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

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乙方受丙方的委託,願意以個人所有財產及權益為甲丙雙方所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以連帶責任保證方式提供擔保。甲方經審查,確認並同意乙方作為丙方的還款連帶責任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名)按下列條款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金額

乙方對主合同及今後可能發生的修補、補充條款中丙方的所有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如丙方未按主合同中的承諾按期足額償還全部債務,導致甲方損失的,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索款通知後十五日內無條件將上述款項支付給甲方。

第二條 保證期間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為兩年,自主合同約定的還款屆滿之日起算。

第三條 乙方承諾

1、乙方承諾:在任何情況下,在甲方尚未全部收回借款之前,無論乙方是否已經向甲方部分履行了代償責任,必須待甲方借款全部收回之後,才可向丙方行使債權人的權利。

2、甲方給予丙方和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行使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義務。

第四條 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簽字、手印) :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手印) :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手印) :

年 月 日

本合同簽訂地:

保證合同範本 篇13

出借人:

保證人1:

保證人2: (以稱債權人) (下稱保證人)

鑑於借款人 (下稱債務人)與債權人簽署了編號為 《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且保證人已閱知所擔保的主合同,完全瞭解主臺向的內容,願意為債務人依主合同與債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圓臺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本金數額

保證人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下債權人發放給債務人的借款本金(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

二、保證擔保範圍

2.1本合同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和債權人實現值極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三、保證方式。

保證人提供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

四、保證期間

4.1保證人保證期間為自本臺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4.2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辦理借款展期予續的,保證人同意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到期日起二年。

4.3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借款提前到期的,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保證期間自債權人主張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五、保證責任

5.l如果主合同項向下借款到期或者債權人根據主合同的約定宣佈借款提前到期,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應付款項,保證人應無條件地向債權人立即清償保證範圍內的所有應付款項。

5.2保正人款及時履行保證責任的,還應承擔債權人向其索償的訴訟費用、律師謝、差旅費、通知費用、催告費用以及其它相關費用。

5.3無論債權人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不論上述其它擔保方式何時成立、是否有效、不論其它擔保是否由債務人自己所提供、債權人是否向其它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均不能因此減免,債權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證人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人不提出異議。

5.4主合同項下,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保證人的,各保證人之間對

第六條、保證人的承諾和保證

6.1按照債權人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資訊,並保證其真安性、完整性;同意債權人對其資信、財務狀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6.2簽署和履行本保證合同,是保證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瑕疵。

6.3保證人碰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6.3.1保證人或家庭成員發生對經濟狀況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的:

6.3.2保證人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6.3.3保證人對外投資數額較大或成為第三人債務提供擔保,對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6.3.4保證人發生對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其他事件,如涉嫌違法犯罪或發生重大疾病等;

6.4保證人承諾:債權人和債務人對主合同的變更無須徵得保證人的同意,保證人仍需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但增加借款金額、非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辦理展期的,應徵得保證人同意;否則,保證人僅按主合同原約定的借款金額、利率和期限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本合同生效後,債權人和保證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有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2、保證人保證其向債權人提供擔保,己履行了必要的批准手續,否則,由此而造成債權人損失的,保證人應往本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內向債權人承擔全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8.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債權人住所地法院管轄解決。

8.2在爭議解決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9.1本合同主債權設定了其他擔保權的,則債權人可以選擇使擔保權的順位(包括同時或先後)以實現債權。

9.2各方向對方以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送大訊息的,在通訊發出後的合理時間視為送達;如果通訊地址有變更,變更應該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10.文字及生效

10.l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簽約方各執一份。

10.2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10.3如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或部分無效、被撤銷、被解除,則保證人同意對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兩年。

第十一條、提示及宣告

11.1債權人己提示保證人詳細閱讀本合同條款:

11.2保證人宣告,債權人已就合同條款作必要說明,保證人在合同條款與債權人理解一致的基礎上籤署本合同,否則已本合同第九條約定清楚。

債權人:

地址:

保證人1: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絡電活:

保徵人2: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保證合同範本 篇14

出借方(甲方):

住所地:

聯絡電話: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聯絡電話:

擔保方(丙方): 住所地: 聯絡電話: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1.借款金額、期限

1.1 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以大寫為準,下同)。

1.2 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借款利率、利息

2.1本合同項下月利率為,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2.2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還款方式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額支付利息。

4.擔保

4.1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4.2 丙方完全瞭解乙方的借款用途,為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3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4.4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確定的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4.5 若甲方按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款項,則保證期間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還款日之次日起兩年。

4.6 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無須經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7 甲方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8 甲方依合同約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4.9 丙方保證責任為獨立責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5.乙方權利、義務

5.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提前還款。

5.2 自覺接受甲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瞭解及監督。

5.3 按本合同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

5.4 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號碼應在變更後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5 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離、結婚,對外投資,承擔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等),應當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6.違約責任

6.1 甲方應按約定日提取款項,否則甲方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違約金。

6.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提前歸還款項,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6.3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6.3.1 向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6.3.2 不配合、拒絕接受甲方的監督;

6.3.3 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處分其資產;

6.3.4 其財產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佔有、接管或其財產被扣押、凍結,可能使甲方遭受嚴重損失的;

6.3.5 其他任何可能導致甲方實現債權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7.合同無效、變更、解除、終止

7.1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 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2.1 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生不利於甲方債權的變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7.2.2 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為。

8.爭議解決 各方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9.本合同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其他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證合同範本 篇15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或貸款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郵編: 郵編: 郵編: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 法定地址: 傳真: (1)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傳真: (或授權代理人)

帳號: 法定地址:嵊州市官河路528號 電話: 電話:0575- 郵編: 郵編:312400 丙方

(2) (3) (公章) (公章)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嵊州市恆豐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

借 款 保 證 合 同

借款人:

貸款人: 保證人:(1) 保證人:(2) 保證人:(3)

合同編號:( )保第 號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1) (以下簡稱丙方) 保證人:(2) (以下簡稱丙方) 保證人:(3) (以下簡稱丙方) 為確保編號為借第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丙方因甲方的請求,願意為其向乙方所借貸款提供擔保。經乙方審查同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金額、期限、利率 丙方願意為主合同中甲方向乙方取得的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期限從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止,利率為月息 ‰的貸款提供保證擔保。(具體保證範圍以第二條內容為準)。

第二條 保證擔保範圍 丙方同意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借款的本金、利息(包括按規定計收的加罰息)以及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乙方為實現債權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訴訟費等)。

第三條 保證期間 丙方同意保證期間為: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四條 保證方式 本合同約定保證人對全部債務(包括本金、利息及加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為實現債權所需的包括律師代理費、訴訟費等在內的一切費用)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五條 其它約定事項

1、若主合同債務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保證人作為丙方的,則丙方每一保證人都願意對上述全部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乙方有權要求丙方中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並可直接從其他金融機構存款帳戶中扣收。

2、若甲方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經營狀況嚴重惡化或虛盈實虧及停業、停產關閉或不能按約支付利息;或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其他履行債務能力的情形;或喪失商業信譽,與第三人發生債務糾紛;或轉移財產或抽逃資金或惡意逃避債務等危及貸款安全時,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丙方同時提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如發生下列一種或數種情況時,本保證合同繼續有效,保證人願意繼續對上述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申請延長借款期,經乙方審查同意展期的。 (2)乙方因國家金融政策調整而變更主合同項下部分條款的。 (3)主合同被依法宣告無效或部分條款無效的。 (4)甲方或丙方變更其名稱、地址、合資合作合同、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等的。 (5)甲方或丙方發生合併、分立、停業、撤銷、解散、破產等行為的。

4、合同有效期內,丙方願意及時、完整、如實地向乙方提供有關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的一切資料,並接受乙方對上述資料涉及情況的調查與監督。

5、丙方機構若發生合併、分立、停業、撤銷、解散、破產等行為,丙方應提前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 擔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6、

7、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章、規定辦理。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生效、效力、解除和宣告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至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時自動解除。 4、本保證是丙方真實意思表示,甲方與乙方無串通、騙取丙方提供保證的行為;乙方無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本保證,丙方自願簽訂本保證合同,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

甲方 份,乙方 份,丙方 份。

保證合同範本 篇16

合同號:

借 款 人: 身份證號:

地 址:

聯絡電話: 共同借款人:身份證號:地 址:

聯絡電話:

保 證 人: 身份證號:

地 址:

聯絡電話: 保 證 人: 身份證號:

地 址:

聯絡電話:

貸 款 人:

聯絡電話:

地 址:

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借款,貸款人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根據有關法律

法規和規章,雙方本著公平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借款人借款人民幣(小寫)元 (大寫)叄 ,借款實際金額以借據為準。

第二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為 六 個月,即年日起至年 04月 07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

第三條 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為: 貨 款 。

第四條 貸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即利息執行月息 25 ‰,在借款期限內保持不變。

第五條 貸款發放與支用

除貸款人全部或部分放棄外,只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貸款人才可以發放貸款:

一、 借款人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妥與本合同項下貸款

有關的批准、登記、支付及其他法定手續;

二、本合同設有擔保的,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擔保合同或其他擔保方式已生效;

三、借款人沒有發生本合同所約定的任一違約事項;

四、雙方約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 還款

一、還款方式

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附件中的還款計劃表按時償還本金及利息至貸款人的銀行帳戶。

二、提前還款

借款人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本金。若借款期限不足三個月,借款人提前還款,貸款人有權徵收借款金額的2%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貸款的擔保

一、保證人對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後兩年。貸款如果展期,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限延至展期借款到期日之後三年;

三、保證範圍包括貸款本金、利息、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等。

四、借款人沒有按照還款計劃表還款,保證人必須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向貸款人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貸款人可以通過處置保證人的家庭財產及收入來源償還借款。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款人的權利

(一)有權要求貸款人按合同約定發放借款;

(二)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有權要求貸款人對借款人提供有關財務資料以及生產經營方面的商業祕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 借款人的義務

(一)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二)應積極配合並自覺接受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三)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四)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五)在未還清貸款人貸款本息之前,未徵得貸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六)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要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應當提前書面通知並徵得貸款人同意;

(七)本合同有效期間,借款人如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情形,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並按貸款人要求落實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及擔保;

(八)應當承擔與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律師和服務、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鑑定等費用;

(九)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果要向其他機構和個人申請貸款,應當提前書面通知並徵得貸款人同意。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貸款人的權利

(一) 有權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等檔案資料;

(二)對於任何依據本合同發生的借款人應付貸款人款項,貸款人有權經法院從借款人在銀行系統開立的賬戶上扣劃任何幣種款項。

二、 貸款人的義務

(一)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延遲的除外;

(二)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以及生產經營方面的商業祕密應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未按還款計劃表在每期到期日前歸還本金和利息,則自逾期次日起計收違約金;每日違約金為借款金額的2‰,直至借款人按還款計劃表償還完所有違約金,到期利息和本金為止。

二、借款人不能清償到期貸款本息,貸款人將根據合同條款依法強行執行,並將其信用歷史轉告其他融資類機構。

三、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執行、催討等都由借款人和保證人承擔。

四、借款人如發生以下情形,貸款人有權宣佈合同提前到期,並且要求借款人和保證人立即償還所有未償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其他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一)借款人和保證人更改聯絡方式,住所,生意場所地址,工作單位沒有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到貸款人;

(二)借款人未按照還款計劃表按時償還貸款,產生了逾期;

(三)借款人和擔保人提供了虛假的資訊給貸款人;

(四)借款人未按照貸款用途使用貸款;

(五)借款人在貸款期間內生意情況,收入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

(六)借款人不配合貸款人對貸款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七)借款人的保證人未經貸款人同意,對外借債或提供擔保;

(八)借款人和擔保人陷入訴訟糾紛或著其他重大不利於正常經營活動的事項。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運城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在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保證人和貸款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叄 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 款 人 籤 字:

共同借款人簽字: 保證人簽字:

貸 款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保證合同範本 篇17

甲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聯絡電話:

乙方(債權人):

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電話:

根據 (下稱借款人)與乙方 簽訂的編號為 年 [個人借款]字第 號的《借款合同》的約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為(大寫人民幣) 萬元,期限為 個月。現甲方自願以借款人的擔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明確以乙方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連帶保證責任擔保。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則:

1、《借款合同》中的定義與解釋均適用於本合同。

2、當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時,應當包括經雙方同意修改、補充、變更後的合同或條款。

3、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和擔保行為具有獨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關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4、本合同所稱“債務‘係指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人應向乙方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全部債務本金及利息(包括復息、罰息) 、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資金佔用費、實現乙方債權及擔保物權的一切費用。

第二條 保證責任

為了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無論何種原因未按約履行,甲方均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三條 保證期間

一、保證形式為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另增加兩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義務後,形成的對甲方追償之債務。保證期間內,乙方依法將其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在《保證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範圍,以及《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義務範圍。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權、實現擔保權利而產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範圍之內,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的訴訟費用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各項費用。

第五條 有關保證的規定

一、本合同項下設立的擔保為獨立的擔保。本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均須全面履行保證責任。

二、本合同的保證為不可撤銷的保證,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或檔案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破產、無力清償債務、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等各種情況而有任何改變。

三、乙方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的,無需另行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按修改後的相關內容承擔擔保責任。但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範圍的除外。

四、任何時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積極行使對借款人的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擔保責任。

五、擔保人特別保證:如乙方還同時享有由債務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不論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提出承擔擔保責任的請求,甲方自願優先承擔對乙方的連帶保證擔保責任,並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先於物的擔保承擔保證擔保責任。債務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乙方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並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第六條 宣告與保證

一、甲方向乙方宣告: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檔案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不含有與事實不符的任何重大錯誤或遺漏任何重大事實;

2、甲方對本合同的簽署和執行及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活動均出於自願且意思表示真實;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擔保物,則甲方承諾放棄按《擔保法》第28條及其司法解釋規定的保證人享有的權利,且不以該規定作為向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抗辯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乙方接受其為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1)與其主要負責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2)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3)存在重大債務或有負債;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的其他共有權人;

(6)其他業已影響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二、甲方向乙方保證:

1、乙方在向貸款行履行了保證責任後有權向甲方追償款項。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後10日內即時支付乙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2、甲方若同時面臨償付債務及乙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乙方追償金額;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時保證在事項發生後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各類產權變更;涉訟或仲裁事項;對外資金借貸等一切影響乙方債權、債務的重大事項。

4、甲方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乙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實現債權;

6、不出現因甲方故意或過失而影響乙方行使權利的情形。

7、無條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並在《借款合同》簽署後按月向乙方報送上一月度財務真實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

8、本合同保證期間內,甲方若對外提供擔保,則甲方保證在提供擔保10日前書面徵求乙方同意,否則不能對外擔保。

9、當甲方提供的保證擔保與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並存時,保證責任與物保在實現順序上不分先後,乙方可不經物保的實現,直接要求甲方承擔全額連帶保證責任。

10、若乙方在保證期間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則本擔保保證債權同時轉讓,甲方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對受讓人承擔擔保保證責任。若在保證期間,乙方為借款人擔保的債務的履行期限發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11、甲方願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家庭財產)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資產清單,如乙方認為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擔保人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甲方應按擔保的債務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賠償的,甲方還應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實現債權,或採取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 提前實現債權的情況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要求提前實現債權。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義務,或甲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義務;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或出現涉訴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擔保責任的情況;

3、依照《借款合同》規定需提前履行債務但借款人未依約清償債務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出現被宣告破產、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等情況致使乙方擔保義務即將形成,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或仲裁)程式及發生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利益等的情況。

5、借款人發生其他違約行為。

第九條 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應通知對方,並經雙方達成書面修改協議方有效。在書面修改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條款繼續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時,乙方無須另外徵求甲方的同意,甲方無條件地同意對原《借款合同》及變更後的《借款合同》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擔保責任得到加重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約各方簽章時起生效。

第十二條 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在履行和爭議解決過程中的有關通知或送達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絡方式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絡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變更的,按照變更後的地址)傳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後的5個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籤補充協議或依法律規定。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證合同範本 篇18

擔保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債權人(乙方):

鑑於: (下稱債務人)向乙方申請人民幣借款 萬元整,期限 ,即從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為此借貸關係,乙方與債務人簽訂了編號為 號《借款協議》(下稱主合同)。為了確保主合同的切實履行,甲方願意以保證的方式,對債務人履行其全部義務向乙方提供擔保,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宣告已經知曉上述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尤其是債務人的一切權利與義務。甲方向乙方保證:

1、債務人將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履行相關義務;

2、若債務人逾期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書面、口頭等方式)後七日內代債務人清償債務。

第二條 甲方信用擔保範圍:

1、主合同項下債務人對乙方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及由此而發生的相關費用;

2、主合同中約定的債務人應向乙方支付的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

3、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三條 甲方擔保的債務保證期限至主合同約定的債務人償還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止。

第四條 保證方式

甲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前款所稱的個人所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房屋、車輛、股權、存款、智慧財產權中的財產權、機器裝置等財產權利。

第五條 甲方的其他義務

1、根據乙方的要求,定期或隨時向乙方提供反映個人財產等方面狀況的檔案材料並保證其真實性和完整性;

2、配合乙方對其進行的檢查、瞭解和監督;若個人財產狀況發生重大變化,應立即報乙方知曉;經乙方書面同意,可採取其他擔保措施;

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出售、轉移、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個人財產(如房屋、車輛、股權、存款、智慧財產權中的財產權、機器裝置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之任何一項,應按其擔保金額(即本合同第二條所指的乙方有權向其追償的金額)的百分之十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時,應就不足部分向乙方予以賠償。

2、若甲方發生下述違約情形時,乙方有權單獨決定,要求甲方按主合同約定的乙方提供擔保金額的百分之十的現金提存於公證處。

(1)未按乙方要求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反映本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資金、財務會計、統計等方面的檔案材料的;

(2)拒絕或者阻礙乙方對其進行檢查、瞭解和監督的;

(3)轉移資產、抽逃資金的;

(4)經營狀況嚴重惡化;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式;乙方認為可能或已經影響或損害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而甲方又未能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其他擔保的;

(5)發生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分立、解散、申請破產等行為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6)發生停業、歇業、登出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或涉嫌刑事犯罪等情況,而甲方又未能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其他擔保的。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八條 本合同由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有關本合同的任何補充、修改、變更等事宜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