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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品代銷合同(商超進貨類)範例

欄目: 買賣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3.26K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商品代銷合同(商超進貨類)範例

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說明

一、適用範圍

本合同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商業零售性質的超市、大型超市、倉儲式會員店及便利店與供應商之間就商品進貨代銷事宜確立的合同關係。

二、詞語定義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詞語應當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商品代銷:是指零售商接受供應商的委託,代理銷售商品並按照所代銷商品的銷售數量和金額向供應商進行結算,同時收取佣金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終端消費者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3.供應商:是指與零售商建立商品代銷關係,委託零售商出售商品,並向零售商支付佣金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權代表供應商或零售商處理訂貨、驗收、入庫、銷售、退換貨、結算等各個環節相關事宜的授權代表。  5.訂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原則、流程和方式,要求供應商提供約定代銷商品的活動。

6.促銷服務費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供應商因零售商為商品代銷提供各種形式的促銷服務所應當支付的費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銷售通道、宣傳服務等名義所收取的佣金之外的全部費用及供應商給予的商品價格折扣。

7.對賬: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就代銷商品訂貨、入庫、退貨、庫存、促銷服務費等數量和金額進行核對的行為。

8.對賬日:是指供應商按照本合同及訂單約定向零售商提供代銷商品後,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類商品供應商有規律的核對賬目的日期。

9.結算:是指零售商根據對賬後確定的所代銷商品的售出數量、金額、促銷費用等,向供應商支付貨款並收取佣金的行為。

10.結算方式: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協商確定的有規律的結賬並支付貨款的各種方式。

11.月結:是結算方式的一種,指零售商按照約定月齡期間代銷供應商商品的數量、金額,間隔一定週期後進行該月齡貨款結算的方式。

12.月齡: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共同約定的按月結算中“月”的起止期限。

13.月結間隔週期:是指零售商開始代銷供應商提供商品的時間滿足合同約定的月齡後,至開始辦理該月齡內代銷商品貨款結算之間的期限

14.滾動結算:是結算方式的一種,指零售商按照一定期限內代銷供應商商品的數量、金額不斷滾動進行結算的方式。

15.滾動結算週期:是指零售商開始代銷供應商提供商品至第一次辦理結算的期限,以後的結算依此週期滾動計算。

三、合同檔案及組成

1.合同檔案應當能夠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如下:

(1)本合同

(2)代銷商品清單  (3)雙方代理人授權或撤換文書

(4)促銷服務協議

(5)訂單及訂單確認

(6)商品價格變動檔案

(7)商品交付或驗收、入庫檔案

(8)商品退換貨檔案

(9)商品對賬檔案

(10)商品樣品及各種附隨檔案

(11)其他檔案

2.合同履行過程中,供應商、零售商之間有關商品代銷、質量、包裝等變更事項及違約行為確認的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上述檔案形式不限於雙方文字協議、通知、信函、傳真等,包括零售商通過銷售庫存微機網路管理系統列印的各種交易、對賬記錄。

北京市商品代銷合同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代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本合同可適用於乙方總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區劃範圍內開設的連鎖門店或關聯公司(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連鎖門店或關聯公司就簽訂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權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體包括:

一、代銷商品

1.代銷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代銷商品清單》。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進口及專項經營等許可或證明檔案。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雙方確認的調價日期起生效,適用於該日期後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說明書或樣式說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他說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於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說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於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說明的,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權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檔案、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二。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_____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

(1)乙方電子商務平臺(2)電子郵件 (3)傳真 (4)訂貨合同(5)其他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正規條形碼、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後如不能接受,應當在_____小時內予以明確答覆,答覆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訂單。如答覆中對訂單實質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_____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路為傳輸載體的,應當傳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及時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如乙方無法在到貨後的_____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向甲方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週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具體的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折扣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三。

六、商品的保管與退換

1.商品的所有權在銷售至終端消費者之前歸屬於甲方所有,但是乙方在代銷期間應當妥善保管代銷商品。雙方確定代銷商品的合理損耗率為商品總數量的_____%,乙方因保管不當造成的商品滅失、毀損的損耗率超過約定比例的,乙方應當就超出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_______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甲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對於存在質量問題的商品,甲方應當予以退換貨。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______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否則視為認可。

3.甲方應當允許乙方就過季商品提出退換貨。但是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___以上的期限中提出。

4.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通知後_____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_____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_____日內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_____(a.降價處理 b.退貨,乙方承擔運費 c.自行銷燬 d.其他__________)方式處置該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對賬與結算

1.乙方應當保證將代銷商品的貨款專戶儲存,並不得挪作他用。

2.代銷商品的結算在商品銷售至終端消費者後進行,乙方應當每_____(日/周/月)為甲方提供商品銷售清單一份。

3.按照商品的銷售週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具體對賬日為每月_____日,乙方應當在該日的工作時間內安排工作人員同甲方業務人員進行賬務核對。對賬時雙方應當核對的原始單據包括:商品訂單、甲方出具的送貨/出庫單、乙方出具的入庫/驗收單、退換貨單據以及促銷費用單據。根據對賬結果,乙方出具《商品對賬單》(附件四)經雙方代理人簽字確認後作為結算依據。

乙方逾期不予對賬的,甲方可依據上述對賬單據出具《商品對賬單》,交乙方確認;乙方收到後_____日內既不確認又不提出異議的,視為認可《商品對賬單》的內容。

4.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及結算週期為:

(1)月結_____日(本合同“月齡”的起始時間為:a.當月___日至末日 b.當月_____日至次月_____日;空白處填寫的日曆天數為“月結間隔週期”)

(2)滾動結算_____日(空白處填寫的日曆天數為“滾動結算週期”)

(3)其他,具體定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賬日、結算方式或結算週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賬日、結算方式及結算週期另行製作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6.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甲方可在約定的結算週期屆滿後,持《商品對賬單》及相應數額增值稅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7.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__________

八、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智慧財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以及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反對商業賄賂

甲乙雙方應當堅持誠實信用、公平交易的商業原則,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對員工的管理和教育,對任何商業賄賂和其他不正當交易行為均應共同予以抵制,同時有義務向對方提供相應的資訊和證據。

十、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____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____的違約金;延遲_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_____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____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___的違約金;延遲___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於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的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甲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乙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甲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一、合同的中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_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應當先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一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3)喪失商業信譽;

(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一方依照上述約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後,對方在_____日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並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

(1)存在本合同第十條第2.3.4.5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他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式;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被取消時。

4.合同解除後財、物的處理

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賬與結算。

除代銷商品的貨款外,對於乙方已經收取的整個合同期內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返還。乙方可留存該結算期內結算數額______的貨款作為代銷商品質量保證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____個月內如甲方產品不存在質量問題,保證金則應當退還甲方,如存在質量問題,保證金用以抵扣乙方受到的損失。

乙方處的剩餘貨物在對賬後由甲方在____日內負責收回,______日內因甲方原因不收回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_____(a.降價處理 b.退貨,乙方承擔運費 c.自行銷燬 d.其他:__________)方式處置該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十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個月。

2.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_____年。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電話/傳真 :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___

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___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簽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