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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銷售合同範本

欄目: 買賣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24W

銷售合同在商品日益發展的今天是我們經常遇見的,那麼標準銷售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標準銷售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標準銷售合同範本
標準銷售合同範文一

買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出賣人: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總則

1.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2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強度等級、部位不同而訂立的合同,以及因價格、運輸方式、供貨時間、結算方式、付款時間等內容發生變化而簽訂的合同均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為同一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甲方需要乙方供應混凝土或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務事項均不屬於合同約定的範圍,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行簽訂其它合同。如未簽訂補充合同也未簽訂其它合同,但甲方接受了貨物或者服務,則視甲方是依據本合同接受的貨物或者服務,必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相應的款項。本合同對價格有約定的,按本合同約定,沒有約定的按市場通常標準計算。

1.4 本合同的組成部分除本合同條款外還包括: (1)1.2條款補充合同;

(2)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往來傳真檔案; (3)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條:甲方施工的工程以及使用混凝土的概況

2.1 工程名稱:

2.2 工程所在地(本合同履行地):

2.3 計劃用混凝土方量:

2.4 計劃由乙方供應混凝土的部位:

2.5 計劃混凝土供應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條: 混凝土的有關質量技術要求、強度等級、單價、計劃方量、澆築方式等內容

3.1 混凝土質量標準應符合GB50204—20xx《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的規定。

3.2 預拌混凝土強度應符合《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87)的規定。

3.3 在交貨地點測得的混凝土坍落度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3.4 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每種強度等級的混凝土計劃供貨數量、質量技術要求、結算單價、澆築方式。

第四條:混凝土供貨量結算方式

4.1 混凝土供貨量計算方式:按乙方實際發貨單(甲方簽收)中的數量為結算依據。 4.2 甲方可隨時對乙方供應的混凝土數量進行監督抽查,抽查標準按照不低於2350㎏/方。 4.3 自供貨之日起,雙方應按照每次供貨量進行結算,甲方簽字確認辦理的混凝土發貨單為雙方結算的依據。

4.4 為避免甲乙雙方對供貨數量產生異議,可通過協商的方式,在下次澆築前辦清結算手續。 4.5 甲乙雙方應及時進行結算。如不及時辦理結算,拖延兩日以上的,則當日的供應量以甲方現場收貨人員簽字的供貨單上記載的方量為結算依據。

4.6 本合同的結算時間及數額不受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內容的影響及約束。 第五條 付款方式

5.1 5.25.3如甲方拖延乙方商砼貨款,乙方有權利停止繼續向乙方供貨。 第六條 供貨時間

6.1 因商品混凝土所具有的產品特性,所以乙方要根據甲方的施工聯絡單確定的供貨時間、供貨數量安排生產。

6.2 甲方最遲應在使用混凝土的前24小時以施工聯絡單的方式通知乙方,給乙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如需大方量連續澆築混凝土,應提前三天以施工聯絡單的方式通知乙方。

6.3 甲方每次使用混凝土前應以施工聯絡單的方式提供詳細的混凝土強度等級、準確數量、具體澆築部位及相應的技術質量要求。

6.4 如乙方對甲方的供貨時間有異議,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正式通知甲方,並經甲乙雙方以書面的方式共同確認,否則,視為甲方的要貨時間符合施工聯絡單約定的時間。

6.5 甲方澆築混凝土通知發出後,因故發生變化需撤銷或變更該通知時,應在開盤前肆小時通知乙方相應的變化內容。如乙方未接到甲方變化通知,根據先前通知的內容已經開始進行了預拌混凝土工作,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6.6 乙方應按甲方施工聯絡單及時進行供貨,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時澆築混凝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質量責任

7.1 在混凝土澆築過程中,甲方必須按照規範進行混凝土澆築及養護工作。

7.2若混凝土構築物出現缺陷,需經權威技術部門分析原因,屬於甲方施工及養護等原因造成工程損失的由甲方自己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屬於乙方產品質量原因造成工程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直接損失。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8.1 負責乙方運輸車輛、施工機械的現場指揮,負責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及便利的條件,並保證施工現場運輸車輛、施工機械及甲乙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例如且不僅限於甲方在吊裝作業中有高空墜落物體或因場地不平、碎石彈出等造成乙方車輛損壞、人員傷亡等事故;現場的施工人員未佩帶或佩戴的安全帽、安全繩不符合國家標準GB2811-20xx,在澆注特殊部位(例如獨立基礎等部位)以及高空澆注時,未架設確保施工安全的施工架及防護網,在泵送中發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8.2甲方應做好混凝土澆築前的準備工作,負責提供現場所需的交通、供水、供電、照明等必要的操作條件。因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澆築等原因造成的施工現場及周邊的擾民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費用由甲方承擔。

8.3 運送到工地的混凝土由甲方簽字驗收並及時按合同需貨通知約定的澆築部位指揮澆築。 8.4 對運送到工地的混凝土按相應的規範進行施工操作,施工操作中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新增其它材料,如不按相應的規範進行操作,或自行新增材料,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5 如因甲方沒有合理地安排混凝土澆築時間、地點及供貨數量,以及未及時驗收或按規範操作,由此造成混凝土粘罐、報廢的損失,以及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其它損失(包括不僅限於:混凝土貨款、運費、泵送費、人工費、修理費、臺班費)由甲方承擔,甲方同時自行承擔由此引發的施工質量(如施工冷縫等)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8.6甲方負責施工所需的由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拖式泵、布料管的架設、拆除及進入施工現場裝置的看護工作,乙方負責技術指導。

8.7甲方在使用地泵(電泵)泵送混凝土時,因甲方施工現場停電、堵車、堵泵等問題造成混凝土泵送中斷,由此所造成的所有損失,甲方將承擔全部責任。

8.8 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已經產生或即將產生的混凝土貨款。

8.9 甲方需及時向環保部門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如因甲方未及時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造成運輸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無法澆築,以及混凝土報廢等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9.1 及時按照甲方的供貨計劃供應混凝土。 9.2 乙方承擔混凝土加工、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責任。 9.3 負責辦理運輸混凝土所需車輛通行證件。

9.4 乙方人員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後,應服從甲方合理的調配,並積極配合現場施工。 9.5 及時向甲方提供相關商品混凝土技術資料。

9.6如遇到不利於泵送混凝土的氣候時(如大風、暴雨天氣),乙方有權停止供應及泵送混凝土,不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經濟損失。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有違約,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10.2 甲乙雙方有一方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應由違約方承擔合同總價款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10.3 若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個月以上時,則從第二個月第一天算起,五日內甲

10.4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執行,逾期沒有支付乙方混凝土貨款,乙方有權停止供應混凝土,待欠款結清後,再繼續履行合同。在乙方停止供應混凝土期間甲方不得與第二家混凝土公司簽訂供貨合同及要求供應混凝土,如與第二家混凝土公司發生混凝土供應業務,甲方則應將所欠乙方的混凝土貨款一次性付清並支付乙方所欠總貨款百分之五的違約金,然後與乙方終止合同,方可由其它混凝土公司供應混凝土。

10.5 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及期限及時付款,應屬甲方違約,乙方仍然供貨的,不因此認為乙方免除甲方的違約責任,乙方可隨時主張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要求支付違約金等。

10.6 如因甲方沒有及時向環保部門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進行施工的,造成環保部門對甲方和乙方的罰款全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1.1 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第十二條 聯絡方式

12.1 本合同簽訂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本合同有關事宜而需要聯絡時,雙方簽約人負責聯絡。 12.2 如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的聯絡方式發生變更,應立即將變更的聯絡方式告知對方。

第十三條其它約定

第十四條 附則

14.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叄份,每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帳 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標準銷售合同範文二

定做方(甲方) 合同編號:

承攬方(乙方)

簽訂日期:

一、全鋼定型大模板及附件的數量、單價、金額

二、質量標準、技術要求:

以承攬方企業標準、雙方技術交底為準,乙方向甲方提供模板設計方案,經雙方簽字後認可為正式方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承攬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在本工程施工期內,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及時修理或調換。違章操作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四、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及保密要求:

甲方向乙方提供設計模板所需的工程結構圖壹套,建築圖壹套 。乙方向甲方提供模板排版方案一份,甲方對乙方的產品專利權按《專利法》有關規定應予以保護。

五、發貨前甲方派模板負責人提前到乙方廠內進行質量驗收,合格後乙方按時發貨,若甲方未來人驗收視為質量合格,到現場出現質量問題,乙方負責及時修整,不承擔責任。

六、運輸方式及交貨地點:

乙方按本企業標準及合同要求質量發貨,發貨到工地現場驗收數量。

七、付款數額及時間:

合同簽訂後限 三 日內甲方向乙方交付預付款 萬元,發貨前甲方再向乙方支付貨款 萬元, 甲方逾期付款,乙方延期交貨。餘款於20xx年 月 日前全部付清。

八、產品計算及付款方式:

1、全部模板及角模,以滿外尺寸計算面積。

2、最後結算以甲、乙雙方簽字的收、發貨單為核算依據。(正式方案作為參考依據)

3、方式:定做方以電匯或匯票支付貨款,不允許以現金方式支付貨款。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延期交貨,每天按遲發貨物實際價值的千分之三向甲方付違約金。

2、甲方延期付款,每天按實際欠款額的千分之三向乙方付違約金。

3、甲方在未付清貨款前,貨物所有權歸乙方,甲方不許將其向他人出租、出售、轉讓、抵押等,至合同約定款齊之日,乙方有權收回貨物,抵償貨款。

4、乙方按照甲方交貨期限生產,如甲方工期推遲,不能按時提(送)貨,超出生產15天后,模板變形及板面有鏽蝕等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如果甲方在超出確認的發貨日期30天后仍然沒有要求傳送貨物,乙方有權按廢品處理未傳送貨物並要求甲方支付合同全部貨款及違約責任。

5、合同簽訂後,若單方中止履行,提出中止方按合同總額的100%向對方賠償損失費。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一、雙方協商的其它事項:

1、甲方首次合模,乙方派專職售後服務人員到現場技術服務至首層完畢,食宿由甲方負責。

2、該定做產品為特定物,模板及配套產品乙方在設計或加工途中甲方如有變更,另作補充協議,交貨期另議,由此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3、經雙方協商一致形成技術交底後,乙方允許甲方在日內有圖紙變更或技術交底變更,超出該限期發生的變更,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模板方案設計變更的費用(500元/次)以及由此產生的產品損失費用;甲方變更後乙方應積極的組織生產儘可能按期交貨,當不能按期交貨時,乙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4、合同簽訂後,甲方在合同約定範圍之外或在技術交底約定範圍之外增補、改制產品,甲方自行提運或乙方負責運輸,甲方承擔運費;增補產品的工期、付款、價格另議。

5、此工程配置的產品如要求分批、分段交貨,雙方應在合同、技術交底上註明或另附件進行詳細說明。

6、<安全操作規程>詳見<模板設計方案>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如果違規操作,責任自負。

7、雙方互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一份(蓋章),如委託代理,附法人委託書。

8、本合同如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款,在乙方提出要求後此定做物轉為租賃物,租賃價格模板按 1.8元/㎡·日;電梯井筒模按3.0元/㎡·日;外掛架按1.2元/套·日計算,異形模板、角模及其他產品由甲方購買。租賃產品從進入現場之日開始計算租賃費(模板起租時間不得低於8個月,低於8個月按8個月計算租金)至甲方將全部產品退回乙方生產廠之日停止計租,運輸費自理。模板配件如有丟失、損失,按《大模板及其附件原值表》執行, 原值表隨本合同給甲方一份。

9、異形模板和異形角模開豁(洞)處,按未開豁(洞)計算面積。

10、與本合同內容有關的函件及結算單據均須乙方簽字並加蓋合同章或財務章,否則乙方確認無效。

11、此合同一式

有效期限: 20xx 年 月 日至貨款結清之日止

合同附件

大模板及其附件原值表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標準銷售合同範文三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一、產品名稱、型號、廠家、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除認為或自然災害等外因因素外的燈具損壞由供貨方免費更換。

三、交貨時間及地點:20xx年 月 日,

四、地址:西安市區路號。運費及裝卸費由 ?方承擔。到貨發現破損,1:1實物更換。

五、包裝標準和要求:適合運輸紙箱包裝/適用客戶要求。

六、結算方式和期限:供方在需方交貨後的3日內向供方支付全部貨款,供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 甲方不按時付款,願意承擔每日0.5%的違約金。

七、違約責任:按《合同法》。如有一方違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它事項: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