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市場經濟的日趨活躍,汽車交易大量增加,因汽車交易引發糾紛的案件也由此增多。有些當事人因為未辦理汽車登記過戶手續而主張合同無效,有些因為未到汽車交易市場進行交易而主張無效。在審判實踐中,由於受傳統審判觀念影響,法官在審理此類糾紛中,對同一型別的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有些法院認定無效,有些法院則認定有效。因此,對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審理應如何適用法律,需要進一步的探討。
一、買賣合同的法律依據、特徵
對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如何適用法律進行探討,必須掌握買賣合同的法律規定及它的特徵。《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簡稱《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買賣標的物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徵:1、買賣合同是有名合同;2、買賣合同是賣方轉移財產所有權,買方支付價款的合同;3、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4、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5、買賣合同多是諾成合同;6、買賣合同是要因合同;7、買賣合同為要式或不要式合同。
二、審理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能否以《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作為認定汽車買賣合同無效的依據
《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舊機動車流通涉及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社會治安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等各個方面,屬特殊商品流通,必須在批准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行。”該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進行舊機動車交易,銷車方須向機動車交易中心出具單位介紹信或證明(屬於個人賣車的須持居民身份證)、機動車行駛證、原始購車發票、成交發票、
購置附加費憑證、車船使用稅‘稅訖’標誌、養路費交納憑證等。購車方須出具單位介紹信或個人身份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憑舊機動車交易中心或有舊機動車經營權企業的交易憑證予以驗證,車管部門憑此辦理轉籍過戶手續。”據此,在審判實踐中,有些法院以汽車交易的雙方未按照上述第三條規定到批准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汽車交易,因而認定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有些法院則以汽車交易的雙方未按上述第三十二條規定辦理車輛轉籍過戶手續而認定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
如案例一:
原告李春桂於20xx年11月20日與被告馮彬達成汽車口頭買賣協議,由馮彬將其向王忠群處購買的瓊C02034號小型攔板汽車出賣給李春桂,價款16500元。協議達成後,馮彬將該車及該車的有關證件交給李春桂,李春桂於次日向馮彬支付完購車款。雙方對養路費的繳納未進行約定,也未辦理該車的轉籍過戶手續。爾後李春桂將該車開往文昌,被文昌市交通規費徵稽所以該車從20xx年2月至今拖欠養路費為由扣押,並作出罰款的處罰。李春桂交納6000元罰款和40元停車費後將該車領回,並找馮彬協商退車未果,雙方因此引起糾紛。李春桂以馮彬隱瞞該車欠大額路租實情,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為由,要求將該車退回馮彬,馮彬退還購車款16500元及賠償經濟損失6050元為由,向原審法院提起訴訟。馮彬辯稱,該車來源合法,證件齊全,口頭協議後,李春桂已支付購車款和接受車輛及該車證件,買賣合同已成立,李春桂以其隱瞞該車欠大額路租實情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法院駁回李春桂的.訴訟請求。
原審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之間的買賣瓊C02034號攔板小貨車,雖然該車來源合法,證件齊全,但是雙方未按國家關於舊汽車交易的有關規定,進行交易,納稅及辦理有關過戶手續,違反法律規定,損害了國家利益,該車的買賣是無效的。原告李春桂要求退車退款的理由成立,應予支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五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
八條第五項、第六十條的規定,判決如下:一、原告李春桂與被告馮彬的汽車買賣無效;二、原告應在判決書生效後十天內將瓊C02034號小型攔板貨車退還給被告,同時被告也應退還原告購車款16500元;三、原告用車受罰6000元及停車費40元,由原告自負。一審判決後,原、被告均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訴。
二審審理認為,上訴人李春桂與上訴人馮彬口頭達成的汽車買賣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雖然雙方未辦理登記過戶手續,但目前法律、行政法規並未規定車輛管理部門的登記是機動車買賣行為生效的必然條件,車輛登記只是一種管理手段。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同時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故本案雙方簽訂的合同應認定為有效合同,該車從交付給李春桂之日起所有權已轉移給李春桂。原審判決認定合同無效錯誤,應予撤銷。據此,二審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判決如下:一、撤銷瓊海市人民法院(20xx)瓊海民一初字第16號民事判決;二、上訴人李春桂與馮彬的汽車買賣合同有效;三、馮彬應在本判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6040元給李春桂。
案例二:
原告朱海林與被告潘世海於20xx年8月26日協商小貨車的買賣事宜,由朱海林將其自己的一輛欄板躍進NJ1026D小型載貨汽車,車輛行駛證號為瓊D30594,出賣給潘世海。雙方約定,車價為8000元。同日,潘世海向朱海林寫下欠條一張,其欠條載明:“欠購車款捌仟元(¥8000)定於20xx年9月20日前付清。如果不按時付可按車價款壹倍處罰。欠款人:潘世海20xx年8月26日”。潘世海寫下欠條交朱海林後,朱海林便同意潘世海把車開走,至同年9月20日潘世海未按欠條時間向朱海林支付購車款8000元,朱海林也沒有將該車的相關證件交付給潘世海,雙方因此引起糾
紛。朱海林於20xx年3月17日向原審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潘世海支付其拖欠的購車款16000元,並承擔車旅費100元。潘世海辯稱,其本人已於20xx年10月12日將4000元支付給朱海林,按雙方的約定,朱海林應辦理好產權轉讓登記手續,而朱海林沒有辦理,因此,雙方的口頭協議沒有生效,要求朱海林退回定金4000元,並請證人張桂銘出庭作證。一審中,潘世海提出反訴,要求朱海林雙倍返還定金8000元,並要求朱海林支付為該車修理所付出的費用2420元。原審法院通知其繳交反訴費,但在法定期間內,潘世海未向原審法院繳交反訴費,原審法院裁定,按潘世海自動撤回反訴處理。一審中,朱海林對證人的證言予以否認。二審另查明,朱海林於20xx年3月間購買該車,總價款為35200元。根據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貿易部、機械工業部、公安部、國家環境保護局關於釋出《汽車報廢標準》的通知,該車使用年限為8年。按使用8年計算,該車每天折舊費為12.05元。
原審法院認為,原、被告之間所進行的交易是舊小貨車,根據國務院貿易部發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舊機動車流通涉及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社會治安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等各個方面,屬特殊商品流通,必須在批准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的規定,原告所賣的舊貨車,必須要在經過批准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方可進行交易,否則應視為交易無效。因此,原告擅自將自己的舊小貨車賣給被告,其行為違反了《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的規定,故應視為買賣無效。對無效買賣所得的財產,應互相返還。因此,對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購車款16000元和車旅費100元的訴訟請求,本院不予支援。對於被告在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給原告的這一事實,由於被告向法庭提供在場證人張桂銘出庭作證,雖然原告否認,但根據雙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度,被告有證人出庭作證,因此,被告主張的可信度大於原告否認的可信度。對被告的這一主張,本院應予認定。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和參照貿易部發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判決如下:一、原告朱海林與被告潘世海的舊車買賣無效;二、被告潘世海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7
日內返還瓊D30594號小貨車給原告朱海林;原告朱海林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7日內返還4000元給被告潘世海;三、駁回原告朱海林的其他訴訟請求。一審宣判後,原告朱海林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審理認為,上訴人朱海林與被上訴人潘世海於20xx年8月26日達成口頭買賣汽車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認定該協議為有效協議。協議約定後,上訴人將車輛交付被上訴人使用,被上訴人未按約定支付車款,其行為屬於違約行為,依法應承擔違約責任。同時,上訴人將該車交付被上訴人,沒有將該車相關的證件交給被上訴人,致使被上訴人不能正常的進行營運,上訴人的行為也應視為違約行為,也應承擔違約責任。鑑於本案中,雙方沒有約定上訴人的違約責任,因此,上訴人的違約責任應視為與被上訴人的違約責任相等。本案中,雙方均未完全履行協議,上訴人請求被上訴人將該車退回,被上訴人表示同意,故雙方約定的口頭協議可予以解除。由於被上訴人未按協議約定,將車款支付上訴人,也不及時將車退回上訴人,致使該車由被上訴人佔用長達一年,因此,被上訴人應支付該車的折舊費給上訴人,其折舊費按每天12.05元計算,上訴人主張支付時間從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4月23日,共計239天,計2880元。上訴人上訴請求被上訴人賠償用車款沒有證據,不予認定。其上訴請求被上訴人賠償精神損失費20xx元,沒有法律依據,也沒有事實根據。原審判決駁回其他訴訟請求正確,應予維持。被上訴人主張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給上訴人,證據不足,不予認定。被上訴人在答辯中,要求上訴人雙倍退還定金8000元,並要求補償購買維修汽車配件費用2420元,由於一審中提出反訴請求,未按規定時間交納反訴費,一審已裁定按其自動撤回反訴處理,被上訴人現主張沒有理由。原審判決根據國務院貿易部頒佈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認定雙方的舊車買賣合同為無效合同,屬適用法律錯誤。因為《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是屬於部門的規章,並不是行政法規。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規並未規定舊機動車交易必須在批准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故不能以此作為判決合同無效的依據,應予糾正。原審判決認定被上訴人已支付4000元購車款,並判決由上訴人返還,其認定事實證據不足,應予以撤銷。依照《中華人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車號________________。車型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小寫)轉讓給乙方,具體協商如下:
1、甲方必須保證此車手續的合法性,如手續有任何問題,乙方有權退車,甲方並賠償乙方的所有損失。
2、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時______分起以前,此車所產生的任何債權,債務及產生的任何費用,由甲方承擔,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時______分以後,有關此車產生的任何費用有乙方承擔。
3、此車如需過戶,提檔,甲方必須提供所有手續,費用由______________承擔。
4、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補充不盡事宜)
6、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份,擔保人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買受人(甲方):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
出賣人(乙方):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路_______號
鑑於甲方生產用車,經___招投標程式確定乙方中標該專案,為保證車輛按時按質供貨以及安全使用,經協商一致,雙方對車輛買賣有關事宜約定如下:
第一條車輛情況
備註:_______
(一)乙方每輛車附贈/附帶:
(二)甲方除支付合同項下總計金額外,不再承擔任何其他任何費用。
第二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一)本合同項下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車輛產品安全標準(GB__),並符合生產廠家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乙方應在上述材料上蓋章確認); (二)本合同項下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車輛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車輛;
(三)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經國家授權的車輛檢驗機構(車輛登記的轄區內)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四)乙方必須保證車輛為新車,保證車輛的外觀沒有任何損壞,不得出現掉漆、磨損等現象; (五)乙方保證向甲方出售的車輛,在交給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三條結算方式
乙方先行開具車輛銷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甲方於通知接車前以銀行轉賬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付款)支付合同項下總計金額__萬__仟__佰__拾__圓整(¥_______)),打入乙方預先指定的賬戶。款到提車。
第四條交車時間、地點及提車方式
(一)交車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
(二)交車地點:_______;
(三)提車方式:_______;
(四)交車時,車輛里程錶數不得超過_______公里;
(五)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包括但不限於):
1、車輛合格證。
2、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含附贈品)。
3、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含附贈品)。
4、隨車工具、備件、附贈品清單。
第五條車輛交付及驗收方式
(一)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甲方應對合同項下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乙方提出。
(二)甲方驗收車輛無誤後,乙方向甲方交付車輛及隨車檔案,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三)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轉移至甲方。
第六條售後服務
乙方承諾,為甲方提供以下售後服務
(一)當車輛生產廠家不履行售後服務義務時,甲方可選擇要求乙方履行相應義務。
(二)當車輛出現故障時,如乙方、生產廠家或二者委託的承擔維修義務的第三方的維修點距發生故障地點超過_______公里時,甲方有權就近選擇其他具有資質的維修方修理,事後,甲方可憑發票要求乙方報銷。
第七條無效條款
乙方或生產廠家提供給甲方的相關車輛買賣說明書及其他材料中,排除或限制甲方主要權利、免除或減輕乙方主要責任的條款無效,無論該條款是否通知甲方。
第八條關於修理、退貨或更換的特別約定
(一)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二)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甲方應在生產廠公佈的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但發生第六條第(二)項時除外;
(三)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為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效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甲方有權退車;
(四)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乙方應負責為甲方換車或退車;
(五)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乙方應當負責為甲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甲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六)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車輛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七)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甲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交車或遲延支付車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車款萬分之十/日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十五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遲延方賠償本合同價款的萬分之十/日作為違約金。
(二)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乙方交付的車輛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或本合同約定的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甲方也可以選擇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萬元。甲方行使上述約定權利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也由乙方承擔。
(三)經國家授權的車輛檢驗機構鑑定,甲方所購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乙方可依據國家關於召回的法律法規協助車輛製造商主動召回有問題的車輛;由車輛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甲方可向車輛製造商要求賠償,也可向乙方要求賠償。如甲方選擇向車輛製造商賠償,乙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該車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時,乙方應該明示告知,否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四)乙方不履行售後服務義務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為維修車輛而花費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維修費、購買車輛配件費、交通費等。
(五)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甲方無法上牌照,甲方有權退車並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計金額_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追償。
第十條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或發生不可抗力後沒有采取補救措施和通知義務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3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含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簡訊等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0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法院起訴。第十二條雙方特別約定經雙方協商,乙方為甲方:
(一)代辦保險□ (二)代辦按揭□ (三)代辦上牌服務□第十三條其他
(一)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或變更協議解決;
(二)一方向對方送達的檔案、通知、回覆等,受送達方應即時簽收,如由於受送達方的原因不能送達或拒絕簽收的,送達方可採用掛號、快遞方式送達。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份,乙方份,甲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合同終止。
甲方: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汽車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臺。
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協議書內容以附件形式附於主合同之後)。
二、交車方式及付款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絡、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___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等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處理。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五、爭議解決: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雙方其他約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文字: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八、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銷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負責經辦人: 手機: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或公司註冊號:
地址: 郵編:
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購買甲方汽車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購買車輛簡況:
汽車品牌:
車身顏色:
坐椅顏色/材質: 真皮 ;其他 。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製造商:
自排擋 或手排擋:
新車 或二手車:
出廠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新車,甲方保證其所交付的車輛不是返修車、庫存車,且應為零公里車(因辦理手續、提車而進行的必要移動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二手車,甲方保證:車輛沒有被抵押、沒有被司法機關查封,里程錶上的記錄是真實、可信的,沒有對其進行任何里程回撥。
二、價款:
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的總價款為人民幣,該金額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車價 元 ;
2、購置稅 元 ;
3、保險費 元;
4、牌照費 元;
5、本合同第五條第 款的代辦費 元。
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等費用。
三、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無償贈送以下裝置、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費服務:
---
五、經乙方的書面委託,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務,乙方打勾選定如下服務專案,同時應按甲方和保險公司、銀行、車輛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供相應所需的檔案和證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辦事宜後,應將相應的牌照、發票、保險單等票據憑證完整地交給乙方,乙方按票證據實支付。
因辦理上述手續而產生的代辦費由雙方約定,甲方亦可免收代辦費。甲方的代理行為應在乙方的委託授權範圍內進行,否則後果自負,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代理乙方向保險公司購買有關汽車保險; 代辦費:
2、代理乙方向有關銀行提出並辦理汽車貸款;代辦費:
3、代理乙方參與汽車牌照的投標;代辦費:
4、代理乙方為所購汽車上牌;代辦費: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務。代辦費:
;
六、質量和維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和汽車行業標準。如果汽車製造商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則必須達到企業標準。甲方出售的車輛應當與隨車提供的產品說明書或車輛使用書的質量狀況相一致。
乙方對車輛的特殊質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或合法的進口汽車。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完整地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並提醒乙方注意有關車輛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狀況,不得做虛假陳述或隱瞞車輛的真實狀況。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車輛時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書面檔案:
(1)汽車銷售發票;(2)車輛合格證、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進口車);(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中文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附件清單;(6)車輛行駛證、登記證及以往維修記錄或維修單位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的名稱、地址、電話(二手車)。
5、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乙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使用效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8、甲方應當在交車時向乙方提供車輛交接單一份(見附件),由乙方對該車的外觀、使用效能進行檢查、確認。
9、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正常行駛狀況下的安全性,而無安全隱患,《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應對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裝置的時效、安全性的檢測等作了詳盡說明,並向乙方作了明確的告知。銷售方及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有效期內,所有《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所載明的安全裝置都處在有效的使用狀態。
10、汽車在購買後,由買受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特約維修站聯絡、解決,但甲方應提供聯絡、溝通及協助的便利。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建立一定數量的特約維修站,並保證車輛能及時獲得修理,汽車零部件充足,收費合理。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交付車輛,或交付車輛質量不符合本合同條件的,或車輛有潛在的隱蔽瑕疵無法在交接時查驗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車款;不配合對方辦理車輛貸款、保險、上牌的;任何一方違反保證、承諾條款或不履行協作配合義務,致使對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要求降低價款、無償修理(七日內修理完成)、支付違約金(以每遲延一日,以車輛總價款的5‰計算)、換車、繼續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項權利,上述權利可由守約方根據不同情況合理選擇。
2、如屬於在汽車交車以前出現的質量問題(包括外觀),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權按照本條前款規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但甲方有證據表明對質量問題沒有過錯,甲方是不知情的,則甲方可以免責。
3、甲方雖然已向乙方交車,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條提供相關服務如上牌、代辦保險時造成車輛損壞的,甲方應當及時免費修理,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適當降低車價或賠償損失。
4、車輛的主要部件和系統如發動機、電路系統、油路系統、制動系統、方向系統出現故障而1年內經2次修理後仍不能修復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形嚴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甲方提供的汽車由於各種部件發生質量問題,造成車輛頻繁維修,而影響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問題嚴重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合同文字: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購買車輛按揭貸款的,雙方約定選擇下列第? 種方法實施:
(1)銀行同意對乙方按揭貸款的,則本合同生效;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銀行是否同意按揭貸款,本合同均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車款,但甲方同意給予一定的寬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時限為: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和條款
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與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電話:電話:
年 月 日
鑑於購車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涉及標的額較大、專業性較強、法律規範較多,為更好地維護雙方當事人的權益,雙方簽訂合同時應當慎重,力求籤訂得具體、全面、嚴密。
注意事項:
1、購車人在購車前最好要先看到業務員的授權書或介紹信,以明確業務員的真實身份,而不僅僅是看名片。購車人在購車合同前最好是先去銷售商單位實地檢視一下銷售商的規模、實力、檢查一下其營業執照的原件,以確認銷售商的身份和資信狀況。
2、如果銷售方是公司,購車人應要求銷售方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及有關的資質證明檔案;如果銷售方是個人,則應該要求其提供個人身份證影印件、行駛證或車輛登記證。
3、購車人在簽署購車合同時需要確定銷售方的蓋章名稱與購車合同、發票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保持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將導致責任主體不清,對購車人而言會不利。
4、汽車的發動機、音響、空調以及行使時的噪音聲響等等質量問題很難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購車人只能在交接車時找比較懂車的內行人士或老駕駛員試開一下,如果發現問題在交接單上註明或當場拒收,免去日後取證上的麻煩。
5、對於進口車輛,購車人需要寫明,不要只簡單的寫是進口原裝,最好要明確製造地,因為現在跨國汽車公司都已實現全球採購製造,在泰國、馬來西亞製造的與在日本、美國本土的質量、價格都會有很大的差別。
甲方:(賣方姓名)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乙方:(買方姓名)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甲方願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車號。車型),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小寫)轉讓給乙方,具體協商如下:
1:甲方必須保證此車手續的合法性,如手續有任何問題,乙方有權退車,甲方並賠償乙方的所有損失。
2:自___年___月____日___時____分起以前,此車所產生的任何債權,債務及產生的任何費用,由甲方承擔,自___年___月____日___時__分以後,有關此車產生的任何費用有乙方承擔。
3:此車如需過戶,提檔,甲方必須提供所有手續,費用由__________承擔。
4: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補充不盡事宜)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擔保人一份。
甲方:(簽名並按手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並按手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賣方: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
第一條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____________
號牌號碼:___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20__年4月27日至20__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20__年8月。
行駛公里數:25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稅費)11萬元;大寫十一萬元整。
買方應於20__年9月1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檔案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檔案的,應每日按車款2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相關的合同範本·樓房買賣合同·軟體買賣合同·二手車輛買賣合同·車位車庫買賣合同·鋼材買賣合同·木材買賣合同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買方(公章):_____________賣方(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乙方採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購車,丙方為其提供擔保,為此,甲、乙、丙三方遵循法律、法規,訂立本合同。
一、汽車型號、數量及附件
1、甲方根據乙方的指定,提供解放牌,車型,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____,底盤號為:_______________,合格證號為:_______________的汽車壹輛。
2、甲方為乙方安裝一套汽車gps裝置,作為該車輛的必備部分;同時為乙方統一配備專門的手機卡號(手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13),作為乙方與甲方聯絡之用,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汽車價格和付款方式
1、汽車價格:
汽車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_________)拾萬仠佰拾元,(小寫)¥:_______________元,以上價格僅為南昌提貨價,並不含車輛購罝費,申領牌照等費用。
2、付款方式:採取分期付款的方式。
①首期付款:乙方提車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汽車總價的%,即人民幣_________(大寫_________)拾萬仠佰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元。
②後續付款:餘款自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個_________月分期支付,即於每月21日前交元至甲方。
3、由於乙方所佔資金,系借貸而來,按照等價有償的原則,餘款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銀行利息。
4、全套gps裝置20__元,以後每月使用費80元;手機卡號100元,以後使用費用按實際結算;以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三、車輛上牌
乙方所購之車,委託甲方辦理申領牌照,所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質量維修
1.甲方向乙方銷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達到生產廠家執行的企業標準和國家標準。
2、乙方提車時,應對所購車輛進行認真驗收,對其功能,外觀等各方面進行認真檢查、確認,直到認為符合質量要求方可提貨。
3、乙方所購車輛的售後服務,按照一汽集團售後標準,由一汽集團各服務站負責解決,乙方不得以此為由拒付車款。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附件gps裝置或手機卡號,負責乙方能正常使用,乙方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時,由甲方負責修理或更換,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下列程式完成後提車
1、乙方攜帶本人、配偶、丙方身份證及戶口本影印件(影印件須由甲方與原件核對)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夫妻關係證明、《身份證明》、《宣告》、以及甲方認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審查上述材料的真實性並經核實後,甲乙方丙三方簽訂合同,乙方簽署有關法律文書。
3、乙方付清首期車款、上牌稅費、分期付款期間的保險費用等應付稅費。
4、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手續、車輛營運手續、車輛保險手續等後,乙方填寫驗車單,方可提車。
5、車輛上牌所有的移動,包括定製車箱、裝修等工作均應由乙方負責,在此期間的風險責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擔。
六、擔保
為確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之義務,雙方約定採取如下種擔保形式:
1、保證:乙方特請丙方為其提供連帶保證。保證範圍為乙方尚欠購車款、應付利息、應付稅費、違約金以及應由乙方承擔的所有費用和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有關法律費用(含律師代理費)。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最後一筆應付款到期後四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丙方所有的財產為乙方債務提供抵押,當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購車款和各種稅費時,甲方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範圍乙方欠購車款、應付利息、應付稅費、違約金以及應由乙方承擔的所有費用和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有關法律費用(含律師代理費)。抵押需辦理登記的,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隨上牌稅費一次性向甲方繳清。
七、車輛所有權歸屬和所有權的轉移
1、分期付款期間,乙方未全部付清購車款和其他稅費前,甲方保留車輛的所有權,所購車輛必須登記在甲方名下,乙方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2、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車款和其他有關稅費後,車輛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乙方應當將車輛過戶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乙方辦理過戶手續後,如gps裝置和手機卡號完好無損,則由甲方按1000元的價格回收。
八、車輛的保險
分期付款期間,為減少意外所造成的損失,車輛必須按照國家規定投保第三者強制險,50萬元第三者商業險,其他險種由乙方根據需要決定。投保手續由甲方在辦理車輛保險入戶時統一辦理,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保險單由甲方統一保管。
九、車輛的轉讓
在分期付款期間內,由於特殊原因乙方需轉讓所購車輛,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同時,甲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十、車輛營運手續
分期付款期間所購車輛必須登記在甲方名下,由於現行的車輛管理體制和車輛營運體制,各種營運手續只能以甲方的名義辦理,在此期間車輛的營運、保險、年檢等手續,均由乙方委託甲方辦理。
十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分期付款購車期間,由於乙方未付清全部車款及其他稅費,汽車所有權屬甲方。若乙方與他人有訴訟之爭,也與該財產無關。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無須通知乙方,直接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汽車及有關證件,並要求乙方結清所有欠款,賠償損失。在收回車輛滿十五天後乙方還不能支付所欠車款和各種稅費時,甲方有權按評估價出售或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依法拍賣汽車,所得價款用於償付乙方所欠甲方車款、各種稅費(含收回車輛後發生的稅費)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費用(含律師代理費)。如有剩餘,退還給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擔。
(1)利用車輛從事違法活動;
(2)拖欠款項(含車款和其他應付稅費)累計達二萬元或累計達二個月應付車款金額的;
(3)未按本合同約定投保第三者強制險和50萬元第三者商業險的;
(4)敗壞甲方聲譽,情節嚴重的(如營運中騙貨、偷貨等);
(5)未經甲方許可,擅自拆除或以任何形式改變、破壞gps裝置的;
(6)未經甲方許可,變更手機卡號或停止使用手機卡號,致使甲方無法正常聯絡的;
(7)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車輛轉讓、轉租、抵押等損害或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8)乙方發生重大變故,致使合同難以履行的或其他嚴重影響甲方權益的行為。
(9)車輛被運輸管理部門取消營運資格或乙方被車輛管理部門取消駕駛資格;
3、甲方有義務,特別是車輛遭搶、盜、騙時,利用gps提供服務。
4、gps裝置安裝後,甲方有義務派員對乙方進行gps使用進行培訓。
5、甲方雖名為物流公司,但與乙方僅發生汽車買賣關係,沒有義務為乙方提供貨運業務。
十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汽車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車款及相關費用後,即獲得汽車的佔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
2、乙方依法及按本合同規定經營、使用汽車、不受甲方的干預。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拆除或改變、破壞gps裝置、變更手機卡號或停止使用此手機卡;gps裝置或手機卡號出現故障時,乙方應在48小時之內通知甲方。
4、汽車營運的各種稅費由乙方承擔。乙方在使用汽車期間,車輛的保養、維修費用和營運中應交的稅金、規費等所有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5、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車期間,因乙方使用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使車輛對第三人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法律和經濟的責任,與甲方無關。但乙方應及時報告保險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給予必要的協助。如乙方交通事故確需甲方派員處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費用(含差旅費、律師代理費等)由乙方承擔。
6、乙方使用汽車在營運中出現的貨運糾紛,貨物損失等問題,由乙方承擔有關法律和經濟的責任,與甲方無關。
7、車輛交付乙方後,車輛的滅失、毀損或等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三、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提供的汽車品牌、型號、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有權拒收,甲方除應提供符合合同約定的車輛外,還應承擔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多付的費用。
(2)、乙方委託甲方代辦的各種手續及甲方應當提供的服務,甲方應當派員積極辦理,如因甲方延遲代辦,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2、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在分期付款期間,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車款的,除應及時補交外,還應向甲方償付延期付款違約金,同時還須承擔甲方因追索債務而支出的費用,如差旅費、訴訟費、律師代理費、評估費、拍賣費等。乙方拖欠車款累計達二萬元以上或累計達二個月應付車款金額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辦理。
十四、甲方權利的轉讓和車輛的抵押
甲方在分期付款期間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在不影響乙方使用車輛、不影響乙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的前提下,有權將該車輛作抵押。
十五、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時,應本著平等、友好、誠信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六、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3、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江西汽車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購買乙方所有的機動車一輛:
車號: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
產地: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
發動機號碼:_____(拓印貼上)底盤號碼:__________
(拓印貼上)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__元,剩餘車款於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交齊。
第三條:辦理轉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四條: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
第五條: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第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
乙方(授權簽字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負責經辦人: 手機: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或公司註冊號:
地址: 郵編:
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購買甲方汽車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購買車輛簡況:
汽車品牌:
車身顏色:
坐椅顏色/材質: 真皮 ;其他 。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製造商:
自排擋 或手排擋:
新車 或二手車:
出廠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新車,甲方保證其所交付的車輛不是返修車、庫存車,且應為零公里車(因辦理手續、提車而進行的必要移動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二手車,甲方保證:車輛沒有被抵押、沒有被司法機關查封,里程錶上的記錄是真實、可信的,沒有對其進行任何里程回撥。
二、價款:
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的總價款為人民幣,該金額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車價 元 ;
2、購置稅 元 ;
3、保險費 元;
4、牌照費 元;
5、本合同第五條第 款的代辦費 元。
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等費用。
三、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無償贈送以下裝置、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費服務:
---
五、經乙方的書面委託,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務,乙方打勾選定如下服務專案,同時應按甲方和保險公司、銀行、車輛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供相應所需的檔案和證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辦事宜後,應將相應的牌照、發票、保險單等票據憑證完整地交給乙方,乙方按票證據實支付。
因辦理上述手續而產生的代辦費由雙方約定,甲方亦可免收代辦費。甲方的代理行為應在乙方的委託授權範圍內進行,否則後果自負,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代理乙方向保險公司購買有關汽車保險; 代辦費:
2、代理乙方向有關銀行提出並辦理汽車貸款;代辦費:
3、代理乙方參與汽車牌照的投標;代辦費:
4、代理乙方為所購汽車上牌;代辦費: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務。代辦費:
;
六、質量和維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和汽車行業標準。如果汽車製造商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則必須達到企業標準。甲方出售的車輛應當與隨車提供的產品說明書或車輛使用書的質量狀況相一致。
乙方對車輛的特殊質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或合法的進口汽車。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完整地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並提醒乙方注意有關車輛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狀況,不得做虛假陳述或隱瞞車輛的真實狀況。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車輛時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書面檔案:
(1)汽車銷售發票;(2)車輛合格證、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進口車);(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中文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附件清單;(6)車輛行駛證、登記證及以往維修記錄或維修單位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的名稱、地址、電話(二手車)。
5、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乙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使用效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8、甲方應當在交車時向乙方提供車輛交接單一份(見附件),由乙方對該車的外觀、使用效能進行檢查、確認。
9、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正常行駛狀況下的安全性,而無安全隱患,《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應對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裝置的時效、安全性的檢測等作了詳盡說明,並向乙方作了明確的告知。銷售方及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有效期內,所有《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所載明的安全裝置都處在有效的使用狀態。
10、汽車在購買後,由買受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特約維修站聯絡、解決,但甲方應提供聯絡、溝通及協助的便利。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建立一定數量的特約維修站,並保證車輛能及時獲得修理,汽車零部件充足,收費合理。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交付車輛,或交付車輛質量不符合本合同條件的,或車輛有潛在的隱蔽瑕疵無法在交接時查驗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車款;不配合對方辦理車輛貸款、保險、上牌的;任何一方違反保證、承諾條款或不履行協作配合義務,致使對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要求降低價款、無償修理(七日內修理完成)、支付違約金(以每遲延一日,以車輛總價款的5‰計算)、換車、繼續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項權利,上述權利可由守約方根據不同情況合理選擇。
2、如屬於在汽車交車以前出現的質量問題(包括外觀),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權按照本條前款規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但甲方有證據表明對質量問題沒有過錯,甲方是不知情的,則甲方可以免責。
3、甲方雖然已向乙方交車,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條提供相關服務如上牌、代辦保險時造成車輛損壞的,甲方應當及時免費修理,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適當降低車價或賠償損失。
4、車輛的主要部件和系統如發動機、電路系統、油路系統、制動系統、方向系統出現故障而1年內經2次修理後仍不能修復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形嚴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甲方提供的汽車由於各種部件發生質量問題,造成車輛頻繁維修,而影響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問題嚴重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合同文字: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購買車輛按揭貸款的,雙方約定選擇下列第? 種方法實施:
(1)銀行同意對乙方按揭貸款的,則本合同生效;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銀行是否同意按揭貸款,本合同均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車款,但甲方同意給予一定的寬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時限為: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和條款
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與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電話:電話:
年 月 日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購買乙方所有的機動車一輛: 車號:_______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________ 產地:____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拓印貼上) 底盤號碼:_________________(拓印貼上)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車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萬元。包括三部分:定金、
第一筆車款和其餘部分車款。
第三條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當日付定金______________萬元,____日內再支付
第一筆車款現金_____________萬元;其餘部分車款在該車辦理轉戶手續前全部付清。
第四條乙方在收到甲方
第一筆車款之日,應立即交付無瑕疵的車輛及隨車工具。瑕疵保證期為自車輛交付之日起一個月。並且保證他人對該車無任何權利要求。
第五條辦理轉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
第七條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第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第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權簽字人):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授權簽字人):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汽車買賣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第二條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應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三條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作為定金;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為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第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
2、分期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元。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元,大寫元。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4、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 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中文);
(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 。
5、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於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於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隨車檔案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 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使用者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
第三方的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3、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4、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未交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6、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八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甲方的宣傳材料、廣告、公開承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他約定:。
第十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證照名稱: 證件名稱: 證照號碼: 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賣方:___,____年_月__日出生,住________號(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年_月__日出生,住________組(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東風金霸貨車出售給乙方,雙方協定條款如下:
一、出售車輛車型:所售車輛車型:東風金霸貨車,發動機號。
二、所售車輛作價及付款方式:所售車輛作價元整,里程為公里。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實施細則》有關條款之規定,車輛所有權發生變化,需辦理過戶登記。如辦理車輛過戶手續,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自__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相關稅費由甲方承擔,自____年__月__日以後的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自____年__月__日起車輛如發生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賠償。
四、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在見證人面前將車輛一切手續交乙方,乙方自簽訂合同表示履行完畢。
五、合同雙方自願簽訂,不得反悔。
六、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單位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年__月__日簽約時間:___年__月__日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買賣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基本情況車牌號碼: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碼:
車身顏色:
車輛品牌:
第二條:車輛手續情況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環保檢驗合格標誌副本、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原車主身份證影印件、車鑰匙。
第三條:車輛成交價格本車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元)。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車輛過戶事宜甲方提供過戶手續,乙方辦理過戶,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不能以沒時間為由拖延乙方辦理過戶)。
第五條:車輛違章處理在車輛交付乙方之前年月日時分發生的所有交通事故、違章、罰款均由甲方負責處理。
在車輛交付乙方之後所發生的所有違章及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處理。
備註:因為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輛,所以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狀況及發動機、變速箱工作狀況表示認同,甲方不負責以後車況孬好及維修。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時起生效。甲方(賣方)簽名及手印:
乙方(買方)簽名及手印:
年月日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 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_____元,評估值為_________ 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 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專案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檔案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傳送,傳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 郵編:_____ 傳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傳送傳真或傳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傳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_____車____輛,車號為____;產地:______;型號:_______;發動機號碼為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顏色為______;賣給乙方,價格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
二、甲方必須保證此車無盜搶,無詐騙、無經濟糾紛,無私自改動車架號和發動機號,如有盜搶、詐騙、經濟糾紛、私自改動車架號和發動機號,甲方給退車退款。
三、付款方式:乙方首付購車款_____元整,剩餘_____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購車款。如到期未能付清,甲方將車收回。更名、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該車所出現的欠費、手續不全、違章、違法、交通事故、闖紅燈等一切事宜由甲方負責承擔;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後該車所出現欠款、違章、違法、交通事故、闖紅燈等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五、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給乙方該車以及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甲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六、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出現事故由甲方負責,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之後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甲方違反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時起生效,事後如有糾紛,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甲方:(簽字)
住址:
聯絡電話:
乙方:(簽字)
住址:
聯絡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賣方:___,____年_月__日出生,住________號(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年_月__日出生,住________組(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東風金霸貨車出售給乙方,雙方協定條款如下:
一、出售車輛車型:所售車輛車型:東風金霸貨車,發動機號 。
二、所售車輛作價及付款方式:所售車輛作價 元整,里程為 公里。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實施細則》有關條款之規定,車輛所有權發生變化,需辦理過戶登記。如辦理車輛過戶手續,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自__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相關稅費由甲方承擔,自____年__月__日以後的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自____年__月__日起車輛如發生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賠償。
四、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在見證人面前將車輛一切手續交乙方,乙方自簽訂合同表示履行完畢。
五、合同雙方自願簽訂,不得反悔。
六、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單位一份。
甲方: 乙方:
見證單位:_______法律事務所
____年__月__日
古法見證字 第 號
茲證明( 年 月 日出生,住 )與 ( 年 月 日出生,住)於 年月 日簽訂《汽車買賣合同書》, 年月 日同時向本所申請見證,經審查,雙方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書》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內容真實,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特此見證。
見證人:
見證單位:託縣古城鎮法律服務事務所
年 月 日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汽車品牌
型號
生產廠商
產地
發動機號
合格證號
車架號
海關單號
商檢單號
配置(標準配置/
選用配置)
數量
車身顏色
首選:次選:
單價(人民幣)
內飾顏色
首選:次選:
總價(人民幣)
大寫
備註
第二條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應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三條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_____%(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作為定金;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為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第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於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於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隨車檔案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
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使用者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_____%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3.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4.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未交車款的_____%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6.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__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八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甲方的宣傳材料、廣告、公開承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合同編號:__________
車輛交接書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甲、乙雙方在_______________對_______________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車輛品牌及型號規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過驗收,認為該車輛符合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的約定(發動機號: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同意接受。
2.隨車檔案清單如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說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進口車關單□
(8)進口車商檢單□
(9)其他:_____________
3.下列車輛專案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內可自行新增專案。(略)
4.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5.其他交接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視為車輛正式交付,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
附件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選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保險□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他專案:______________
二、委託報酬
為甲方順利完成委託事宜,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時支付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付清剩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選牌,代辦費:______________元。
2.代辦按揭,代辦費:______________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險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______________元。
(4)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費用:______________元。
(5)車輛損失險,費用:______________元。
(6)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以上保險費用合計:______________元。
(8)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的,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書面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
養路費_____________元,車船稅_____________元,購置稅_____________元,註冊費:___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__元。
6.代辦其他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__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憑發票、收據向乙方結賬。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2)養路費憑證(3)機動車保險單(4)行駛證(5)車船稅憑證(6)車輛牌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辦理委託事項過程中車輛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先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賠付不足的部分,屬於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承擔,屬於第三方責任的,甲方應協助乙方索賠。非因甲方過錯導致車輛未上相關保險或保險公司以車輛未取得牌證為由拒絕賠付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解除合同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委託事項的,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日,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完成的,本協議履行期限相應順延,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
買受人:
一、 汽車金額:
汽車品牌 型號 顏色 價格 備註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絡、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字: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章):
地址:
電話:
出賣人(簽章):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出賣人:___________簽訂地點:
買受人:___________簽訂日期:年月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品牌│型│發動│合格證號│車架號│海關單號│商檢單號│顏色│價格│備註號┃機號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交車時間: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付款時間:___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下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護站聯絡、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田(雙方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一份(市暢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
買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
乙方採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購車,為此,甲乙雙方依照相關的法律、法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品牌、型號、顏色、數量
乙方按自己的意願選購 ____產 __________牌, 車型_____,發動機號為 _______,底盤號 __________,功率 kw_____,車架號 _____,外觀為____ 顏色的汽車壹輛。
第二條 汽車價格和付款方式
1、汽車價格:
汽車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元/輛(小寫¥:_____________元),以上價格僅為 提貨的裸購車款,並不含汽車因上牌、上路、營運等其他費用。
2、付款方式:應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採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汽車,具體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足額支付汽車總價的 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幣(大寫) ____ 拾____萬___仠 佰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元)。
②後續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餘購車款人民幣(大寫) 拾___萬___仟___佰___元整(小寫¥:_____元),分 個月支付,自 ___年 ___月 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額 元直至乙方將尚餘購車款付清為止,每月 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於乙方尚未支付的購車款,佔用甲方資金按照有償的原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資金佔用費,資金佔用費按每月 %的比例結算。即按乙方未付購車款總額乘以佔用天數計付給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項,採取先結資金佔用費再還購車款的結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購車款的,甲方應予以准許,資金佔用費結算至乙方付清購車款的當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餘的購車款和資金佔用費。
第三條 乙方在下列程式完成後提車
1、乙方攜帶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證及結婚證影印件(影印件須由甲方與原件核對),以及甲方認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審查上述材料的真實性並經核實後,甲乙雙方方簽訂合同,乙方簽署有關法律文書。
3、乙方付清首期車款、上牌稅費、分期付款期間的保險費用等應付稅費。
4、汽車所有的移動,包括提車途中、定製車箱、裝修等工作均應由乙方負責,在此期間的風險責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汽車的質量、驗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以生產廠家符合國家的全新整車技術質量標準,包括廠家產品出廠前對汽車的部分技術資料和結構變動未作宣告的其他技術指標為準。乙方在收車單簽字時未提出質量異議的,即視為乙方對汽車質量驗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購買已上牌使用的汽車,其質量和其他技術指標以實物為準。
3、汽車交付乙方後,不得再對該車的車況、配置、部分改裝、規費標準收取等提出異議,也不得以此為由拒絕履行本合同或者相關合同的義務,汽車的滅失、毀損或等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4、汽車的售後服務,按生產廠家的規定執行,甲方不承擔售後服務的任何費用。
第五條 擔 保
為確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之義務,雙方約定採取如下( )種擔保形式:
1、保證。乙方特請 為其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範圍為:乙方尚欠購車款、應付資金佔用費或利息、應付稅收、保險費、違約金以及應由乙方承擔的所有費用和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代理費、執行費、評估、拍賣等甲方為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最後一筆應付款到期後的四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 所有的_____________財產為乙方全部債務提供抵押,當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購車款和資金佔用費或利息以及各種稅收、保險費用時,甲方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範圍為:乙方尚欠購車款、應付資金佔用費或利息、應付稅收、保險費、違約金以及應由乙方承擔的所有費用和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代理費、執行費、評估、拍賣等甲方為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抵押需辦理登記的,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隨上牌稅費一次性向甲方繳清。抵押擔保期限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最後一筆應付款到期後的四年。
3、乙方如要求甲方為其購車提供擔保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反擔保,並另行簽訂書面反擔保合同。
4、擔保人在本合同簽字或蓋章的,即視擔保或保證合同成立並生效。
第六條 汽車所有權歸屬和所有權的轉移
1、分期付款期間,乙方未全部付清購車款和其他稅費前,甲方保留汽車的所有權,本合同項下的汽車所有權必須登記在甲方名下,乙方享使用、經營和收益的權利。若乙方與他人有訴訟之爭,也與該財產無關。
2、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購車款之前,有義務向他方宣告所使用的汽車的所有權屬於甲方的情況。乙方在使用和經營汽車時必須以自己的名義與他方建立動輸合同關係,因使用汽車或者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任何虧損,或者造成第三方包括但不僅限於道路交通事故侵權損害,或者違法行為而被有關機關處罰等後果的,均由乙方獨自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3、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車款及其他相關的費用後,汽車的所有權歸乙方,乙方應當在次月(也可協商時間)將汽車轉籍過戶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保 險
分期付款期間,為減少意外所造成的損失,乙方汽車必須按照國家規定投保第三者強制險和第三者商業險,並必須積極與保險公司溝通,使第三者商業險的投保金額最大化,甲方予以積極協助配合。其他險種必須根據銀行按揭貸款的要求足項、足額投保。投保手續由甲方在辦理汽車保險入戶時統一辦理,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保險單由甲方統一保管並代辦理賠手續。
第八條 汽車轉籍或轉讓
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購車款與汽車有關的各項費用之前,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汽車轉籍過戶或者轉讓他人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購車款及資金佔用費。
第九條 特別約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不必再以任何方式告知乙方,甲方即有權採用自行或者委託他人或者通過法院等方式收回汽車,並授權甲方可將汽車進行任何的處置,處置汽車的價格均由甲方決定,乙方均予以認可。甲方處置汽車的所得的款項可用於直接償付乙方未付清的購車款、各種稅費(含收回汽車後發生的稅費)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僅限於因此造成汽車停運期間的任何損失和因收回、變賣汽車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代理費、執行費、評估、拍賣等甲方為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如有剩餘,退還給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擔。
1、利用汽車從事違法活動的;
2、逾期支付購車款和與汽車有關的各項費用達60天的;
3、未按本合同約定投保第三者強制險和足額第三者商業險的;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汽車轉讓、轉租、抵押等損害或可能損害甲方利益行為的;
5、乙方發生重大變故,致使合同難以履行的或其他嚴重影響甲方權益行為的;
6、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購車款和與汽車有關的各項費用之前,若造成汽車毀損責任事故,影響汽車價值或正常營運的。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同意甲方以本合同的汽車作為抵押物向金融機構辦理貸款,貸款由甲方負責償還。乙方以接收汽車的單據及甲方出具給乙方的收費票據為憑,自願承擔與貸款有關的費用。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項下的購車款及資金佔用費付清和未作汽車過戶登記之前,甲方對該汽車保留所有權,乙方只對該汽車擁有使用權和經營權。在此期間,乙方有義務向他方宣告該情況,並以乙方的名義與他方建立動輸合同關係,甲方與乙方僅發生汽車買賣關係,沒有義務為乙方提供貨運業務。雙方也未就汽車的使用、經營進行任何合作、合夥等活動,沒有從中收取任何利益。
3、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車期間,因乙方使用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使汽車對第三人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法律和經濟的責任,與甲方無關。但乙方應及時報告保險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給予必要的協助。如乙方交通事故確需甲方派員處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費用(含差旅費、律師代理費等)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使用、經營汽車期間,汽車的保養、維修費用和營運中應交的稅金、規費等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使用汽車在營運中出現的貨運糾紛,貨物損失等問題,由乙方承擔有關法律和經濟的責任,與甲方無關。
5、當事人在本合同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為真實可靠。任何一方如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發生變更的,應在變更後的三天內,以書面的方式通知相對方。在沒有變動的書面通知之前,所有通知、函件均以本合同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為準,通知或函件一經到達通訊地址,不論何種情況即視為送達。
6、甲乙雙方簽訂的與購車的有關合同,包括但不僅限於向銀行按揭貸款、借款、車輛代管合同、協議及委託授權書等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有權選擇分別履行或者合併履行。
第十一條 乙方逾期支付購車款的,按逾期應付額(本金)_____3‰×實際逾期天數向甲方支付滯納金。乙方逾期支付購車款超過30天的,除應支付滯納金外,還應從逾期支付之日起計算,每逾期一天,按1%比例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本著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達成一致意見的,應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至少執兩份,乙方執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債權債務清償完畢時終止。
甲方: 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賣人:
買受人:
一、 汽車金額: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 (6)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絡、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字: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章): 出賣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汽車品牌 型號
生產廠商 產地
發動機號 合格證號
車架號 海關單號
商檢單號 配置(標準配置/選用配置)
車身顏色 內飾顏色
單價(人民幣)
數量
總價(人民幣)
備註
第二條 定金條款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_______%(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元。
2、分期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3、汽車消費貸款方式:首付款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餘款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甲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4、預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預付款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餘款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_________時一次性付清餘款。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質量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部門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為:_________ 公里。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中文);(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將汽車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檔案時,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 售後服務的約定
1、車輛售出後,其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的,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可供選擇的、由生產廠商認定的維修保養網點,由乙方自行選擇。
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使用者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4、如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牴觸,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3、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當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面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 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_____ ____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證照名稱: 證照名稱: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出賣人:
買受人:
一、汽車金額:
汽車品牌型號顏色價格備註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絡、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字: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章): 出賣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一、標的車輛簡況:
汽車品牌:
型號:
車身顏色:
坐椅顏色/材質:
發動機號:
車架號:
產地:
製造商:
自排擋 或手排擋:
新車 或二手車:
出廠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新車,甲方保證其所交付的車輛不是返修車、庫存車,且應為零公里車(因辦理手續、提車而進行的必要移動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二手車,甲方保證:車輛沒有被抵押、沒有被司法機關查封,里程錶上的記錄是真實、可信的,沒有對其進行任何里程回撥。?
二、價款:
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的總價款為人民幣?,該金額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車價;元
2、購置稅;?元
3、保險費?元;
4、牌照費 元;
5、本合同第五條第 款的代辦費? 元。
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等費用。
三、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無償贈送以下裝置、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費服務:
五、經乙方的書面委託,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務,乙方打勾選定如下服務專案,同時應按甲方和保險公司、銀行、車輛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供相應所需的檔案和證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辦事宜後,應將相應的牌照、發票、保險單等票據憑證完整地交給乙方,乙方按票證據實支付。
因辦理上述手續而產生的代辦費由雙方約定,甲方亦可免收代辦費。甲方的代理行為應在乙方的委託授權範圍內進行,否則後果自負,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代理乙方向保險公司購買有關汽車保險; 代辦費:
2、代理乙方向有關銀行提出並辦理汽車貸款;代辦費:
3、代理乙方參與汽車牌照的投標;代辦費:
4、代理乙方為所購汽車上牌;代辦費: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務。代辦費:
六、質量和維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和汽車行業標準。如果汽車製造商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則必須達到企業標準。甲方出售的車輛應當與隨車提供的產品說明書或車輛使用書的質量狀況相一致。
乙方對車輛的特殊質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或合法的進口汽車。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完整地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並提醒乙方注意有關車輛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狀況,不得做虛假陳述或隱瞞車輛的真實狀況。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車輛時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書面檔案:
(1)汽車銷售發票;(2)車輛合格證、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進口車);(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中文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附件清單;(6)車輛行駛證、登記證及以往維修記錄或維修單位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的名稱、地址、電話(二手車)。
5、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乙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使用效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8、甲方應當在交車時向乙方提供車輛交接單一份(見附件),由乙方對該車的外觀、使用效能進行檢查、確認。
9、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正常行駛狀況下的安全性,而無安全隱患,《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應對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裝置的時效、安全性的檢測等作了詳盡說明,並向乙方作了明確的告知。銷售方及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有效期內,所有《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所載明的安全裝置都處在有效的使用狀態。
10、汽車在購買後,由買受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特約維修站聯絡、解決,但甲方應提供聯絡、溝通及協助的便利。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建立一定數量的特約維修站,並保證車輛能及時獲得修理,汽車零部件充足,收費合理。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交付車輛,或交付車輛質量不符合本合同條件的,或車輛有潛在的隱蔽瑕疵無法在交接時查驗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車款;不配合對方辦理車輛貸款、保險、上牌的;任何一方違反保證、承諾條款或不履行協作配合義務,致使對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要求降低價款、無償修理(七日內修理完成)、支付違約金(以每遲延一日,以車輛總價款的5‰計算)、換車、繼續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項權利,上述權利可由守約方根據不同情況合理選擇。
2、如屬於在汽車交車以前出現的質量問題(包括外觀),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權按照本條前款規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但甲方有證據表明對質量問題沒有過錯,甲方是不知情的,則甲方可以免責。
甲方雖然已向乙方交車,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條提供相關服務如上牌、代辦保險時造成車輛損壞的,甲方應當及時免費修理,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適當降低車價或賠償損失。
車輛的主要部件和系統如發動機、電路系統、油路系統、制動系統、方向系統出現故障而1年內經2次修理後仍不能修復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形嚴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甲方提供的汽車由於各種部件發生質量問題,造成車輛頻繁維修,而影響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問題嚴重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合同文字: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購買車輛按揭貸款的,雙方約定選擇下列第? 種方法實施:
(1)銀行同意對乙方按揭貸款的,則本合同生效;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銀行是否同意按揭貸款,本合同均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車款,但甲方同意給予一定的寬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時限為:?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和條款
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____________;號牌號碼:____________;廠牌型號:____________;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養路費繳付有效期從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___;行使公里數:____________;車輛使用性質:非營運。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1.車款為(不含稅費)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乙方應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同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車款的____________元,剩餘車款雙方按照約定用乙方的建築材料折抵。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甲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乙方應按照約定與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甲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相關的收款憑證。
5、由於該車輛以較低的價位賣給乙方,該車自_____年_____月到現在的所有交通違章由乙方自己處理。
6、由於該車輛乙方需要保留車號,該車輛暫不過戶,如需過戶賣方應該積極配合並提供相關的手續。該車輛自交付給乙方即日,所有權即發生轉移,交付後因該車所發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如:違法處罰、交通事故給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7、乙方提供的建築材料折抵剩餘車款,其建築材料價格不得高於同行業價格。
8、因該車輛所發生的一切過戶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提交烏魯木齊仲裁委員會庫爾勒分會仲裁;
第五條其他
1.___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三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備案機關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20xx年4月27日至20xx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20xx年8月。
行駛公里數:25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客運、(/)貨運、(是)出租、(/)租賃、(/)非營運、(/)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稅費)11萬元;大寫十一萬元整。
買方應於20xx年9月1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檔案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檔案的,應每日按車款2%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賣方(章) 買方(章):
地址: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一、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絡、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在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
1.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一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姓名(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姓名(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
一、汽車金額:__________
二、交車方式:__________
交車地點:__________交車時間: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付款時間:_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__________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 (6)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絡、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字: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方(簽章):__________賣方(簽章):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年__月__日簽約時間:_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
供車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企業
購車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甲方雙方本著自願的原則,經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同意將__________汽車壹輛;發動機號______;車架號______,計價人民幣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____),銷售給乙方。
第二條 因資金短缺原因,乙方需向銀行申請汽車消費信貸專項資金貸款,並請求甲方為其貸款的擔保人。
第三條 乙方在簽訂此合同時,首先在銀行開立個人存款賬戶、申辦信用卡,並安不低於所購車輛總價的__%的款項,計入民幣____萬元存入該賬戶。剩餘款項____元向銀行申請貸款,並按期向該銀行歸還貸款本息。
第四條 作為乙方貸款擔保人,甲方接受銀行委託,對乙方進行貸款購車的資信審查,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提供詳實證明資料配合甲方工作,並在貸款未償清之前,必須在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辦妥所購車輛信用或保證保險以及貸款銀行為第一受益人的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車輛資搶險、不計免賠險及其相關的附加險。在此前提下,乙方按甲方指定場所對所購車輛進行交接驗收,並簽署《車輛驗收交接單》。
第五條 乙方在未付清車款及相關款項前,同意將所購車輛作為欠款的抵押擔保物,此抵押物在乙方發生意外且無力償還時,按最長不超過三折舊比例作價給甲方。並將購車發票、合各證及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交甲方儲存,期間不得將所購車輛轉讓、變賣、出租、重複抵押或做出其他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
第六條 在乙方提供停車泊位證明及其他入戶所需證明條件下,甲方可協助乙方辦理車輛的牌、證、保險手續,實際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在三保期限內,乙方所購車輛如出現質量問題,自行到廠家特約維修服務中心進行交涉處理。此期間,乙方不得以此為藉口停止或拖延支付每期應向銀行償還的人款。
第八條 如乙方發生下列情況,按本合同第九條規定處理:
1.乙方逾期還款,乙方經甲方二次書面催討,在第二次催討期限截止日仍不還款的(逾期5天后,即發出書面催討,二次催討間隔為7天,第二次催討期限截止日為文書發出日第7天);
2.乙方藉口車輛質量問題,拒不按期償還欠款;
3.發生乙方財產被申請執行,訴訟保全,被申請破產或其他方面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還款的。貸款未償清之前,不在指定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第四條所指各類車輛保險;
4.其他情況乙方不能按期向銀行還款;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車輛轉讓、變賣、抵押。
第九條 乙方承諾,不論任何原因發生第八條的事由之一時: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償還全部貸款及利息,並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持合同就乙方未償還的全部欠款,向有管轄許可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自願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2.甲方有權按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拍賣變賣乙方所購車輛,拍賣所得價款償還全部債款和其他欠款。如果出售所得的價值(扣作必要費用外)不足償還全部欠款和費用總和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償,如果出售所得超過欠款和費用總和的,甲方應將超過部分的錢款返還給乙方。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除支付逾期款額的利息外,並按逾期總額的5‰/日計付滯納金。
第十條 在分期還款過程中,乙方所購車輛發生機動車輛保險責任範圍內的災害事故,致使車輛報廢、滅失,保險公司賠款應保證首先償還尚欠銀行的貸款及利息部分。
第十一條 除車款外,乙方尚須向甲方交納擔保費,金額以借款額為基數,隨貸款年限一次性交付(一年1%;二年2%;三年3%)。乙方如提前還清車款,從還清日起,甲方自動終止擔保人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配偶或直系親屬,作為共同購車人,須就此合同內容簽署同意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三條 乙方擔保人自願為乙方分期付款購置汽車擔保,須就此合同的內容簽署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條 本合同按合同條款履行完畢時,合同即自行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需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及貸款銀行、保險公司、公讓處各執一份。
附件1:同意書
附件2:擔保書
供車方:__________企業 購車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附件1:
同意書
致:__________企業
鑑於____(購車人)與貴單位於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購車合同書》購買壹輛______型號汽車一事,本人做為______(購車人)的配偶(直系親屬),對春關係存續期間財產享有共同所有權,對債務亦共同承擔義務。為此,特向貴單位確認如下:
一、本人同意_____(購車人)將所購汽車低押給貴單位,作為先款購車所欠款的抵押擔保物。
二、本人願同購車人共同參與對銀行欠款的償環,直到對銀行的欠款本息全中償還完畢。
三、(若共同購車人與購車人系夫妻關係)倘若購車人與本人解除夫妻關係,除非法院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或經民政部門辦理的離婚協議書中專門註明該車輛所有權和債務的歸屬為購車人,否則不解除本人還款義務。
四、本人已詳細閱讀過了《購車合同書》,充分理解合同經過公證後上有強制執行效力。我同意放棄起訴權和抗辯權。
五、本同意書一經本人簽字或蓋章後即對本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同意人(即購車人配偶)__________(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年__月__日
附件2:
擔保書
________自願作為汽車消費貸款購車人________的擔保人,承認並遵守以下條款:
一、當購車人未按期償付欠款時,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二、對由於購車人未按期償付欠款而引起的一切相關損失及經濟賠償責任,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三、在購車人所簽署《購車合同書》終止前,不得自行退出擔保人地位,或解除擔保條款。
四、本人已詳細閱讀過了《購車合同書》,充分理解合同經公證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我同意放棄起訴權和抗辯權。
五、本擔保書一經本人簽字蓋章後即對本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買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轎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 後記轎車的買賣總金額為人民幣 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 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
(2) 餘款____________元(中期款)於申請過戶的同時支付。
(3)餘款_______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止,每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元,乙方應於過戶時,將相當於上述期滿金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戶與交付手續:
前條第(3)項的支票於過戶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 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項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則必須將餘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 甲方須保證後記轎車並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不負一切責任。
第七條 後記轎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賠償責任。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汽車分期付款買賣合同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
買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 ,戶籍地:_____________ ,現在居住地:_____________ ,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
乙方採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購車,為此,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品牌、型號、顏色、數量
乙方按自己的意願選購 ____產 __________牌, 車型_____,發動機號為 _______,底盤號 __________,功率kw_____,車架號 _____,外觀為____ 顏色的汽車壹輛。
第二條 汽車價格和付款方式
1、汽車價格:
汽車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元/輛(小寫¥:_____________元),以上價格僅為提貨的裸購車款,並不含汽車因上牌、上路、營運等其他費用。
2、付款方式:應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採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汽車,具體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足額支付汽車總價的 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幣(大寫) ____ 拾____萬___仠佰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元)。
②後續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餘購車款人民幣(大寫) 拾___萬___仟___佰___元整(小寫¥:_____元),分 個月支付,自 ___年___月 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額 元直至乙方將尚餘購車款付清為止,每月 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於乙方尚未支付的購車款,佔用甲方資金按照有償的原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資金佔用費,資金佔用費按每月%的比例結算。即按乙方未付購車款總額乘以佔用天數計付給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項,採取先結資金佔用費再還購車款的結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購車款的,甲方應予以准許,資金佔用費結算至乙方付清購車款的當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餘的購車款和資金佔用費。
第三條 乙方在下列程式完成後提車
1、乙方攜帶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證及結婚證影印件(影印件須由甲方與原件核對),以及甲方認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審查上述材料的真實性並經核實後,甲乙雙方方簽訂合同,乙方簽署有關法律文書。
3、乙方付清首期車款、上牌稅費、分期付款期間的保險費用等應付稅費。
4、汽車所有的移動,包括提車途中、定製車箱、裝修等工作均應由乙方負責,在此期間的風險責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汽車的質量、驗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以生產廠家符合國家的全新整車技術質量標準,包括廠家產品出廠前對汽車的部分技術資料和結構變動未作宣告的其他技術指標為準。乙方在收車單簽字時未提出質量異議的,即視為乙方對汽車質量驗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購買已上牌使用的汽車,其質量和其他技術指標以實物為準。
3、汽車交付乙方後,不得再對該車的車況、配置、部分改裝、規費標準收取等提出異議,也不得以此為由拒絕履行本合同或者相關合同的義務,汽車的滅失、毀損或等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4、汽車的售後服務,按生產廠家的規定執行,甲方不承擔售後服務的任何費用。
第五條 擔 保
為確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之義務,雙方約定採取如下( )種擔保形式:
1、保證。乙方特請為其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範圍為:乙方尚欠購車款、應付資金佔用費或利息、應付稅收、保險費、違約金以及應由乙方承擔的所有費用和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代理費、執行費、評估、拍賣等甲方為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最後一筆應付款到期後的四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所有的_____________財產為乙方全部債務提供抵押,當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購車款和資金佔用費或利息以及各種稅收、保險費用時,甲方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範圍為:乙方尚欠購車款、應付資金佔用費或利息、應付稅收、保險費、違約金以及應由乙方承擔的所有費用和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代理費、執行費、評估、拍賣等甲方為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抵押需辦理登記的,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隨上牌稅費一次性向甲方繳清。抵押擔保期限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最後一筆應付款到期後的四年。
3、乙方如要求甲方為其購車提供擔保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反擔保,並另行簽訂書面反擔保合同。
4、擔保人在本合同簽字或蓋章的,即視擔保或保證合同成立並生效。
第六條 汽車所有權歸屬和所有權的轉移
1、分期付款期間,乙方未全部付清購車款和其他稅費前,甲方保留汽車的所有權,本合同項下的汽車所有權必須登記在甲方名下,乙方享使用、經營和收益的權利。若乙方與他人有訴訟之爭,也與該財產無關。
2、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購車款之前,有義務向他方宣告所使用的汽車的所有權屬於甲方的情況。乙方在使用和經營汽車時必須以自己的名義與他方建立動輸合同關係,因使用汽車或者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任何虧損,或者造成第三方包括但不僅限於道路交通事故侵權損害,或者違法行為而被有關機關處罰等後果的,均由乙方獨自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3、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車款及其他相關的費用後,汽車的所有權歸乙方,乙方應當在次月(也可協商時間)將汽車轉籍過戶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保 險
分期付款期間,為減少意外所造成的損失,乙方汽車必須按照國家規定投保第三者強制險和第三者商業險,並必須積極與保險公司溝通,使第三者商業險的投保金額最大化,甲方予以積極協助配合。其他險種必須根據銀行按揭貸款的要求足項、足額投保。投保手續由甲方在辦理汽車保險入戶時統一辦理,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保險單由甲方統一保管並代辦理賠手續。
第八條 汽車轉籍或轉讓
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購車款與汽車有關的各項費用之前,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汽車轉籍過戶或者轉讓他人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購車款及資金佔用費。
第九條 特別約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不必再以任何方式告知乙方,甲方即有權採用自行或者委託他人或者通過法院等方式收回汽車,並授權甲方可將汽車進行任何的處置,處置汽車的價格均由甲方決定,乙方均予以認可。甲方處置汽車的所得的款項可用於直接償付乙方未付清的購車款、各種稅費(含收回汽車後發生的稅費)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僅限於因此造成汽車停運期間的任何損失和因收回、變賣汽車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代理費、執行費、評估、拍賣等甲方為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如有剩餘,退還給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擔。
1、利用汽車從事違法活動的;
2、逾期支付購車款和與汽車有關的各項費用達60天的;
3、未按本合同約定投保第三者強制險和足額第三者商業險的;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汽車轉讓、轉租、抵押等損害或可能損害甲方利益行為的;
5、乙方發生重大變故,致使合同難以履行的或其他嚴重影響甲方權益行為的;
6、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購車款和與汽車有關的各項費用之前,若造成汽車毀損責任事故,影響汽車價值或正常營運的。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同意甲方以本合同的汽車作為抵押物向金融機構辦理貸款,貸款由甲方負責償還。乙方以接收汽車的單據及甲方出具給乙方的收費票據為憑,自願承擔與貸款有關的費用。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項下的購車款及資金佔用費付清和未作汽車過戶登記之前,甲方對該汽車保留所有權,乙方只對該汽車擁有使用權和經營權。在此期間,乙方有義務向他方宣告該情況,並以乙方的名義與他方建立動輸合同關係,甲方與乙方僅發生汽車買賣關係,沒有義務為乙方提供貨運業務。雙方也未就汽車的使用、經營進行任何合作、合夥等活動,沒有從中收取任何利益。
3、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車期間,因乙方使用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使汽車對第三人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法律和經濟的責任,與甲方無關。但乙方應及時報告保險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給予必要的協助。如乙方交通事故確需甲方派員處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費用(含差旅費、律師代理費等)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使用、經營汽車期間,汽車的保養、維修費用和營運中應交的稅金、規費等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使用汽車在營運中出現的貨運糾紛,貨物損失等問題,由乙方承擔有關法律和經濟的責任,與甲方無關。
5、當事人在本合同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為真實可靠。任何一方如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發生變更的,應在變更後的三天內,以書面的方式通知相對方。在沒有變動的書面通知之前,所有通知、函件均以本合同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為準,通知或函件一經到達通訊地址,不論何種情況即視為送達。
6、甲乙雙方簽訂的與購車的有關合同,包括但不僅限於向銀行按揭貸款、借款、車輛代管合同、協議及委託授權書等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有權選擇分別履行或者合併履行。
第十一條乙方逾期支付購車款的,按逾期應付額(本金)×3‰×實際逾期天數向甲方支付滯納金。乙方逾期支付購車款超過30天的,除應支付滯納金外,還應從逾期支付之日起計算,每逾期一天,按1%比例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本著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達成一致意見的,應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至少執兩份,乙方執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債權債務清償完畢時終止。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乙 方(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 乙 方(簽章):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章):_____________
財務登賬蓋章: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