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方: (以下簡稱甲)
賣方: (以下簡稱乙)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購買乙所有的機動車一輛: 車號: 顏色: 產地: 型號: 發動機號碼: (拓印貼上) 底盤 號碼: (拓印貼上)
第二條: 乙向甲交付定金: 元,剩餘車款於 年 月 日之前交齊。
第三條:辦理轉戶所需費用由甲負擔。乙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四條:乙應交付給甲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
第五條: 乙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第六條:甲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乙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支付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授權簽字人): 乙(授權簽字人):
住址: 住址: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年 月 日
甲方:(賣方) 簽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 簽名
身份證號碼:
甲方有電動車一輛,廠牌型號:
號牌:
現甲方自願賣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友好協商,訂立協議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上述車輛以人民幣(大寫)整賣給乙方。
二、車輛及車款的交付:車輛及車款於本協議簽訂後一次性全部付清。
三、甲方必須保證本協議簽訂前該車輛無任何債權、債務、產權糾紛,無拖欠車輛行
駛所需的各項費用。
四、車輛過戶手續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費用由 方承擔。
五、車輛交付前,因該車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包括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由甲方自行承擔,車輛交付後,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在交付車輛時,應當提供給乙方真實、有效、完整的合法手續,(包括車輛購置發票、使用說明等),並對車輛來歷及手續、票據和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事後如調查發現甲方提供的車輛手續、票據和證件若有虛假或來路不明,乙方則有權要求甲方退回購車款,同時因甲方不實給乙方帶來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全部承擔。乙方應對車輛認真、仔細的檢查、確認。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若有未盡事宜,可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了的可由丙方協調,協調不了的可到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家庭地址 家庭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賣方):乙方(買方):
單位或姓名:單位或姓名:住址: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電話:電話:車牌號:發動機號:底盤號:登記日期:車身顏色:協議內容
一、甲方自願將車賣給乙方,車輛產權屬於賣方,內容真實,無產權糾紛,一旦發生問題由甲方負責;
二、經雙方轉讓價格為:¥元,大寫:整
三、此車自年月日時分以前與本車發生的一切有關事情及問題由甲方負責;
四、此車自年月日時分以後與本車發生的一切有關事情及問題由乙方負責;
五、過戶由方辦理,甲乙雙方出示手續,一切過戶費用 由方承擔,期限為10天
六、因車是二手車,甲方需在購買前向乙方說明車輛有無使用問題或任何汽車機器問題,如乙方在使用中因車況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由甲方負責;
七、汽車質量:該車於年月登記,檢驗合格期至年月.該車強制保險繳至年月日,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
八、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轉讓車輛時向買受人提供車輛證件;說明汽車的現狀。
2.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甲方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並且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乙方在購買該車後,負責車輛的維修以及相關規費的繳納。
九、雙方簽字協議生效以後,車輛產權屬於乙方;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