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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意向合同書(通用24篇)

欄目: 買賣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5W

房屋買賣意向合同書 篇1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房屋買賣意向合同書(通用24篇)

現住址:

身份證號: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住址:

身份證號:

見證方:

見證人: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於____________號樓_______ 房間私有樓房住宅一處,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朝私________號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__,使用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使用年限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 日止。

第二條 此房屋實際售價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此售價包含公共維修基金及室內所有固定裝修、固定配套裝置。

第三條 甲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及影印件:

身份證、戶口薄;

房屋所有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

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託出賣的證明;

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應出具的其他檔案。

第四條 甲方應保證欲出售的房屋不屬於下列情形之一:

無合法證件的房屋(包括違法建設的房屋);

有產權爭議的房屋;

經批准用或劃撥的建設用地範圍內的房屋;

經人民法院裁定限制產權轉移或經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房屋;

市人民政府規定其他不得出賣的房屋。

第五條 乙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及影印件:

身份證、戶口簿;

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應出具的其他檔案。

第六條 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日前所發生的費用(取暖費、物業費、水費、電費、天然氣費、電話費等)由甲方負責。分擔日期以辦完過戶手續乙方正式接手此房屋的日期為準。具體金額以物業公司的資料為準。

第七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房地產交易部門的規定繳納各項稅費。

第8條 定金

在20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幣________ 元作為房款

的一部分。

第9條 付款方式;

首付款 :乙方提交材料時將首付款________ 元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餘 款 :過戶完成一次性付清。

注: 過戶完成首付款和餘款當日兌現

第10條 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約則定金不予退還,扣除見證人代理費後將餘款退還甲方;如甲方違約則見證人扣除代理費後將餘款退還乙方,同時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幣________ 元違約金。

共2頁: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現住址: 身份證號: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住址: 身份證號: 見證方: 見證人: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

第十一條 交房日期:________ 。

第十二條 備註:室內留下的固定裝修及傢俱電器包括:(根據傢俱清單)。此清單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傢俱清單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第十七條 此合同與出售委託合同、承購委託合同及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起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附帶傢俱(見傢俱清單)

甲方(簽字):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見證人(簽字):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 日

房屋買賣意向合同書 篇2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第一條、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甲方自願將其位於濟南市小區號樓室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以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出售給乙方,該房地產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房產證號是。雙方商定乙方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為表示購買誠意,在簽訂本協議時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買該房屋的定金。甲、乙雙方商定日前準備相關資料簽訂該房屋的買賣合同。

第三條、在甲乙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甲、乙雙方均不得反悔,若乙方反悔則所付定金作為違約金被甲方沒收,若甲方反悔應退還乙方所付定金並賠償乙方同等於該定金的違約金。

第四條、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除上述約定的條款,其他條款雙方協商解決或遵照相關法律法規。

第五條、甲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發生該房屋簽訂該合同之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應退還乙方所付定金並賠償乙方同等於該定金的違約金。

第六條、若因房屋原因以及政策變動致使乙方貸款或交易無法進行,甲方須在兩日內把定金退還給乙方,不涉及違約事項。

第七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按誠信原則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意向合同書 篇3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戶口所在地:

現住址:

工作單位:

甲方見證人: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戶口所在地:

現住址:

工作單位:

乙方見證人: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甲方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為 ,坐落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所在層次為___/___層,建築面積共 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該房屋規劃設計用途為___________。房屋結構為 。

第二條 房屋權屬情況

(一)甲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與該房屋開發建設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了《 》(合同編號:__________),開發建設單位應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該房屋,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取得該房屋產權證明。甲方應告知乙方其與開發建設單位約定的付款方式,並確認房款已付清。

(二)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乙方承租。

(四)甲方的承諾保證:

甲方保證自己所提供的原有購房協議及自己的身份證件真實有效,不存在任何虛假成分;

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

甲方保證其配偶、兒女和其他享有繼承權的人對該房屋不主張繼承權、共同所有權和其他權利。

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如抵押等),否則造成一切不良後果由甲方全部負責。

甲方保證因國家政策性拆遷、自然災害等涉及到的土地與房屋賠償或補償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由於建設方的原因,本房屋還沒有辦理房屋產權證,甲方保證:如原建房單位在日後統一辦理房屋產權證後,兩個月內無償協助乙方辦理完房屋產權過戶,變更房屋所有權人姓名,保障乙方對房屋所有權的合法行使。如因變更時甲方造成的費用增加,所有增加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有拖延或藉口不配合乙方過戶,視為違約。如果因為房屋性質、權屬等問題造成不能過戶變更房屋所有權予乙方,視為違約。

如能正常變更辦理房產證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甲方保證在本協議中提供的聯絡方式及現有住址變更的情況下,能及時的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在辦理相關手續時,可以及時的找到甲方。

第三條 成交價格、付款方式及資金劃轉方式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該房屋成交價款為:人民幣 元(小寫), 大寫)。

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編號 。甲方將該房屋產權過戶於乙方時,租賃合同的全部租金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 )自動轉化為購房款。房屋戶於乙方後,租賃合同籤自動終止。

(二)買賣雙方對於房款自行交割,並簽訂《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自行劃轉宣告》。

(三)具體付款方式及期限

1、簽訂本合同當日支付人民幣 400000 元(大寫:肆十萬元整)。

2、簽訂本合同後 1 年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幣 80000 元(大寫:捌萬元整 ),並向甲方支付伍仟元人民幣利息。

3、乙方取得房產證當日,乙方支付房款人民幣40000元(大寫:肆萬元整 )。

4、甲方開具支付收據。

(四)關於貸款的約定

在甲方取得房產證後_______日內,乙方向 銀行(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辦抵押貸款,乙方因自身原因未獲銀行批准的,雙方同意按照第 種方式解決:

(1)乙方自行籌齊剩餘房款,以現金形式支付甲方;

(2)乙方繼續申請其他銀行貸款,至貸款批准,其間已發生的及要產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3)終止本合同的進行,買賣雙方相互清退各種款項,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其辦理過程中已發生的各項費用。

第四條 房屋相關費用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 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取得該房屋的產權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交付日以後(含當日)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燃氣、 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賬面餘額,甲方同意轉移至乙方名下。

第五條 房屋的交付

甲方同意在在雙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該將該房屋鑰匙、購房合同、收據及相關手續材料一併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 貳拾萬 人民幣的違約金。

2、如果甲方違約,甲方必須賠償乙方 貳拾萬元 人民幣的違約金。

第七條 稅、費相關規定 稅費分擔經雙方協商,決定按照如下方式進行分擔:

甲方承擔: ; 乙方承擔: 。

雙方對前述稅費未約定、約定不明或遇政策調整的,雙方應在權屬過戶之日前 日內協商並達成一致,否則,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繳納。

第八條 權屬轉移登記 (一)當事人雙方確認,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二)乙方未能在甲方取得房產證之日起_______日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如因甲方的責任,乙方有權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日內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並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乙方不退房的,自乙方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止,甲方按日計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並於乙方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自動生效。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備份______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房屋買賣意向合同書 篇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現就住宅及車庫買賣有關事項簽訂本私有房屋買賣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願將位於 出售(出讓)給乙方,其中:住宅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 `出售價(含出讓價,下同)為 (元)(以下金額均為人民幣)。

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第三條付款方式:實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 ,

第二期支付 具體支付時間及方式如下:

(一)乙方陪同甲方到銀行歸還上述住宅按揭借貸餘額取回《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

(二)在甲方辦妥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及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的當天支付 。

第四條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購房款並歸還按揭借貸餘額取回《房產證》後的____日內,與乙方共同到房產部門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

上述住宅一經辦理所有權過戶手續,房屋的產權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使用權,原入住人員或存放的物品必須在住宅所有權過戶後的____日內搬離。

第六條私有房屋買賣協議中鑑於甲方原來只擁有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而無所有權,僅取得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出讓證》,而《使用權出讓證》又不能到發證機關辦理“使用人”變更手續的實際情況,該車庫雜物房及對應的《使用權出讓證》自乙方付清上述購房款(含車庫雜物房的出讓金)之日起至該車庫雜物房使用權終了之日止歸乙方使用和保管。

第七條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交易金額( )不包括售房應繳稅費及辦理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費等各種稅費,此項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購買上述住宅、車庫的款項支付給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違約金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房款後未按規定時間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以及車庫雜物房《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的,甲方除必須將住宅《房產證》及車庫雜物房《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外,必須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 的違約金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簽章):____ 乙方代理人(簽章):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籤於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

房屋買賣意向合同書 篇5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郵政編碼:

賣方主體一:賣方主體二: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郵政編碼:

買方主體一:買方主體二: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自願把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訂立合同如下,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狀況

房屋地址:

幢號:室號:套數:建築結構:

總層數:產權證號:用途:

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

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劃撥

第二條產權狀況

甲方首先確保該房產為甲方所有、產權明晰,手續齊全合法,土地產權清晰,市政規劃不受影響,不存在單位房屋侵權、不存在房產查封凍結、不存在繼承人共有、不存在家庭共有、不存在交易時租賃等情況,產權清楚無糾紛、無抵押、無設定他項權力,若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交易後如發現產生於該房屋及其附屬物所有權轉移之前的有關產權、債權、債務等的糾紛仍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三條房屋價款與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商定成交總價款為人民幣:元在履行房產交易時,待甲乙雙方到房產交易單位辦理完房產過戶手續後3日內,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房款時應立收據以此作證。

第四條過戶及交接房事宜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天內協助乙方辦理完房產過戶手續。乙方房款付清後,甲方要確保在年月日前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戶口遷移事項

甲方應在年月日前將該房產內的戶口遷出。

第六條稅費分擔

在辦理交易手續時,甲乙雙方應提交所有相關證件,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各項費用,經雙方協商,除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甲方負擔的費用外,由乙方支付。

第七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乙方:“

1、未按第三條規定履行付款義務

2、未按第四條規定履行交接房事項”均視為乙方違約,在繼續履行合同的同時需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並賠償相應損失。

第八條其它約定

一、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甲方保證所交付房屋的質量基本與口頭承諾一致,房屋的主體工程不出現重大的質量問題,即牆體、屋頂、地板平整無裂縫,水電線路暢通正常,下水道無堵塞,大陽能、衛生間、電話線等設施能正常使用。

二、甲方將產權轉讓給乙方的同時要確保該房屋佔用範圍內土地使用權、公共維修基金都同時轉讓。

三、甲方確保結清房主年月日之前的各種費用,即物管費、煤氣費、水電費、垃圾清理費等。

四、甲方的油煙機、衛生間浴霸、照鏡、毛巾架、牆櫃等基本設施留給乙方使用。

五、本合同共貳頁,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及房管部門各壹份。

第九條雙方願按國家規定各自交納相關稅、費及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願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雙方願依法向管轄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意向合同書 篇6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位於 的一處農村房屋的買賣事項,根據我國物權法、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經充分、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集體成員。

二、房屋情況: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位於_____市_____街道 ,相鄰為 ,建築面積 ,北屋 ,東屋 ,西屋 ,南屋 ,院落面積為 ,房屋登記在 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權證登記在 名下。

三、該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額出資建造,使用的土地為______村_____組集體土地,並徵得其他村民和村集體同意,可以長期佔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給乙方前,甲方保證:

1、本合同項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處分權利,或已徵得其他權利享有人的同意,擁有處分該房屋的權利;

2、本合同項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與任何第三方簽訂買賣協議或未因甲方個人或家庭債務與第三人簽訂賠償協議、抵押協議等或未因法院判決使第三人對該房屋享有權利;

3、如甲方違反本保證,須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購房價款30%的違約金。

五、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該價格包括該房屋使用所佔土地的費用、房屋建造的費用、附屬設施的價值、合理的增值價值以及應當繳付的相關稅費。

六、房款支付:自該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 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項,並將該款項匯入甲方賬號為 的賬戶;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額外向甲方支付房款總額 的違約金,如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經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並享有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據第六條將全部房款匯入甲方提供的賬號之日起 日內,甲方須將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於房屋宅基地使用權證、房產證等全部相關資料原件交付給乙方並負責騰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須向乙方每天支付 元的違約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為止;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辦理房產過戶的書面通知後 日,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需要,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相關手續;如甲方拒絕或無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須向乙方每日支付 元違約金,直至協助乙方辦理完房產過戶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與甲方無關的原因造成無法辦理過戶的,與甲方無關。

九、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後,該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益歸乙方所有,包括但不僅限於徵地補償、拆遷補償等;如甲方得到該上述補償款後應當將該款項全部給付乙方,如甲方無故拖延或拒絕給付乙方,除全部給付補償款外,須向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或侵犯乙方基於本合同約定而享有的佔有、使用和處分房屋的權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於房屋買賣、個人債務等個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權利,造成乙方無法繼續佔有、使用或處分房屋的,甲方除返還本合同全部購房款外,須按照發生妨礙乙方佔有、使用或侵犯乙方處分房屋權利的實質性影響之時的市場價格補償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該房屋出賣給任何第三方:如甲方違反本約定,擅自處分房屋,甲方須返還全部購房款並支付全部購房款100%的違約金。

十二、其他事項:

1、如果雙方就本合同事項發生爭議,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應當首先請求本村村委會、所在街道辦事處協調解決。

2、雙方應當請至少兩名本村集體成員作為本次交易的見證人,並在本合同上簽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三份;自雙方簽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並持續有效。

甲 方(簽字捺印): 身份證號:

乙方(簽字捺印): 身份證號:

見證人(簽字捺印): 身份證號:

見證人(簽字捺印): 身份證號:

房屋買賣意向合同書 篇7

抵押權人:

地址:______

抵押人:____(資料詳附表一)

地址:______

擔保人:

抵押物業地址:____(資料詳附表二)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字第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一九年月日會同擔保人簽字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

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年月日簽字之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並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夥通知書(收樓紙)後,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予抵押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

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並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

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築期”--(即售房單位)發出入夥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築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港幣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之賬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專案起計。

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知照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照辦。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銀行之港元貸款最優惠利率加釐(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佈調整後,立即生效;惟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之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餘額累計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為基礎;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該調整將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低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全部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於還款日順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銀行深圳分行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並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之款項,應送銀行深圳分行或經由銀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匯繳交;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

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範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於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之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徵得抵押權人同意之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際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港幣壹萬元整(10,000.00)或港元壹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倒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它借款責任,因:

.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併、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託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脅,要對其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後三十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範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之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徵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壞;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捨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之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已在抵押權人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後任何時間佔管並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討擔保人。

抵押權人於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它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

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千份之五,在貸款日一次付清,並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後,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並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檔案費:

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港幣貳佰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

有關本合約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並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於逾期利息率計息並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之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之全險;保險單須過戶銀行深圳分行,並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或/並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

(即售房單位)簽訂並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房產買賣合同”,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即售房單位)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購買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附表二);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

(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之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之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生之入夥通知書後,即代其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予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並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接受保險賠償金,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為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之購房權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夥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它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並將房產權證書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記登出手續。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之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僱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並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的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徵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檔案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抵押權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於下列情形下運用其處分該房產之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繳清全部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繫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及

(6)抵押人捨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之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

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權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

(2)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報酬);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抵押權人須將餘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權收取之人士,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後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做於發信或掉留之後七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宣告及保證

抵押人宣告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賬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之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之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捨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託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並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准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並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徵收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它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並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具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並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業之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後,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之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之費用;若有不足之數,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之數,負責賠償予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於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之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檔案,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地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營業執照)。

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

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

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願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之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並於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責任,並於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所列之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並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夥通知書(收樓紙)後,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後,而取得本合約項下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損失,如因處理該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它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討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法律程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於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願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之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之賬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後後(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並同時解除除擔保人之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之一切欠款後,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惟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之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並予抵押權人收執並經抵押權人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檔案後起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賬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

由於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進,抵押權人可不預先通知,逕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之其它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並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它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經發出、信件在投郵七天後,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徵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它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之還款及其它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之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

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並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本它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二、在爭議發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國臺灣等地區,或為該等地區之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給抵押權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定,並不影響其它規定之效力;

四、本合約適用《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深圳經濟特區抵押貸款管理規定》及房產管理等有關規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約規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並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

(一)、附表

(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即售房單位)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以下籤章作實:

抵押人:

簽署

抵押權人:

代表人簽署

擔保人:

代表人簽署

年月日

登記機關

房屋買賣意向合同書 篇8

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購買人(乙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房屋買賣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

二、上述房屋包括附屬裝置,經雙方約定房屋價格(人民幣):____________;總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方式:由乙方首付給甲__________元,然後______年___月___日付清____________元整,剩餘房貸有乙方自付。

三、雙方約定,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房款;甲方同時將房屋鑰匙、房屋產權證明及身份證影印件交付給乙方。同時雙方應該同時為對方出具相應的收到憑證。

四、甲方必須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為交易本人,絕無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或產權親屬關係。乙方買受後,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經濟損失。

五、雙方對房屋質量無異議,房屋交付後,因房屋質量引起的糾紛,雙方不相互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並未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對此乙方完全知曉。

乙方同意甲方關於房屋產權過戶的承諾:甲方在能辦理產權登記時應該第一時間辦理產權登記,甲方辦理完全產權登記後,應立即協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七、在辦理房屋產權轉移過戶登記時,甲方應予全力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使影響產權過戶登記,因而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八、合同生效後,房屋升值與甲方無關。

九、本協議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稅收、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協議簽訂後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書費用為乙方負責。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十、甲方在房屋出售給乙方即乙方付清房款與甲方簽訂本合同後不得將房屋另行轉讓給他人,如若違約本約定應賠償房款總價外還應賠付房款總價款20%的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該共同遵守。如違約,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該賠償對方房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十二、甲方法定繼承人一致同意此次房屋買賣交易,並且同意本協議所有條款,甲方法定繼承人無此房屋的繼承權與使用權。

十三、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訴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買賣意向合同書 篇9

合約第一方(簡稱“賣方”):________

賣 方:________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

郵件送達地址:________

合約第二方(簡稱“買方”):________

買 方:________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

郵件送達地址:________

合約之第三方(以下簡稱“經紀方”) :

經紀方:南寧市遠端房地產諮詢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A

開戶銀行:南寧市邕寧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金湖信用社

銀行賬號:

特別告知:請您務必審慎閱讀、充分理解各條款內容,特別是多項相應條款,並選擇接受或不接受。限制、免責條款可能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如本合有塗改,各方應及時予以校對確認,合約各方均附有審慎義務。

依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經紀方接受買賣雙方之獨家委託,並獨家促成了買賣雙方達成房屋交易事宜,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經三方協商一致就物業買賣及居間、委託代理、房地產諮詢等事項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交易標的及權屬情況

1、該物業建築結構、用途等房屋資訊以應賣方提供物業相關權屬材料登記或相關法律文書記載為準。

座落地址:南寧市 區 (下稱“該物業”)

建築面積/(㎡): 【產權證】或【商品備案證明】編號:

此次交易【已包含】/【不包含】該小區 號【車位】/【車庫】/【雜物房】

權屬為 【有產權】/【無產權】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以相關權屬材料 號為準)

如該物業賣方所持產權材料處於與開發商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且房屋已驗收合格並交付,尚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狀況,已在房管部門已辦理備案及辦證階段中,雙方同意待賣方辦理產權證完畢後再辦理過戶手續。

2、該物業權屬性質為以下第【________】類:

【A】商品房;

【B】房改房;

【C】可上市經濟適用房;

注:如權屬為B、C類的,以現行政策需辦妥補交土地出讓金、公攤面積等上市材料方可進行辦理過戶交易手續。

3、買賣雙方確認權屬現狀為下述第【________】項:

【A】該物業未設定抵押,賣方對該物業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B】該物業處抵押狀態,截止目前未結清還款額約為 萬元,由賣方向抵押方申請還款,待登出後再辦理過戶手續;抵押方為【銀行機構】/【個人債權人】現雙方同意抵押狀態處理方式為第【________】項:

【1】由賣方自行籌集資金負責解押還款;

【2】由買方按約定支付首期樓款並用提前還款解押使用;如仍有不足部分則由賣方自行承擔;

【3】由買賣雙方委託擔保公司或經紀方等進行墊資結清解押。

注:如選擇【3】項的,須解押前另行與墊資方簽署墊資協議,以及向墊資方指定人員辦理公證委託手續,買賣雙方應予協助,同時賣方應將產權證原件託管經紀方作為辦理各項手續之用。所產生的墊資費、公證費、加急費等按墊資協議約定承擔為準。如因對墊資協議條款及手續有異議的,買賣雙方可另自行通過其他途徑融資解押。

第二條 成交價及交易方式

1、成交價約定:該物業成交價為人民幣(大寫)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小寫)¥________,如有加建面積或重新測繪產生增減面積的,此價不因面積變化而變化,並按套出售。

2、此成交價包含該物業所有樓款及賣方交易前已開通已繳納的雜費(包括但不限於煤氣管道、維修基金等入住費用及約定設施物品等),買賣雙方在產權過戶時應如實申報成交價格。

3、買方付款方式種類為【________】:

【A】商業貸款;

【B】公積金貸款;

【C】一次性付款;

買方應在【賣方提前還款前】/【辦理過戶前】到指定的商業銀行配合簽署按揭檔案及支付貸款所需費用,並在約定期限內提供齊全辦理貸款所需要的資料,買方向銀行所申請按揭貸款金額與貸款年限最終以銀行批准的結果為準,如為公積金貸款交易的則為過戶後辦理貸款手續,賣方須配合買方提交貸款所需材料。

第三條 樓款支付方式

1、第一部分房款【定金款】:人民幣________元整(¥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_】項:

【A】簽約當天買方須向賣方一次性支付上述定金,賣方應在經紀方通知下配合進行產權查檔。

【B】簽約當天定金由買賣雙方委託經紀方代為託管,由經紀方轉付給賣方。

【C】其它支付方式:________前支付給賣方。

2、第二部分房款【首期款】:人民幣________元整(¥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_】項:

【A】買方同意在房管部門過戶遞件並出具受理單當天或之前支付給賣方。

【B】買方同意已辦理申請及簽署銀行按揭貸款手續且賣方銀行通知提前還貸的預約結清扣款前,將首期樓款轉入賣方還款銀行扣款賬號內並用於賣方銀行解押之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否則將視為違約。

【C】存入【買賣雙方指定銀行監管賬戶】按託管協議約定支付。

【D】其它支付方式: 前支付給賣方。

3、第三部分房款【尾期款】:人民幣________元整(¥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_】項:

【A】買方應在房管部門領取名下《產權證》當天或之前支付給賣方。

【B】買方在新權證出證及抵押登記手續完成銀行並領取他項權利證後,由貸款銀行直接劃給賣方,如由墊資方墊資解押或墊付款項的,則由墊資方與賣方完成此款項結算。

【C】存入【買賣雙方指定銀行監管賬戶】按託管協議約定支付。

【D】其它支付方式: 前支付給賣方。

4、第四部分房款【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元整(¥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_】項:

【A】從首期款中預留給【經紀方】/【買方】託管,並出具託管收據給賣方,待賣方交付物業及結清物業雜費、戶口遷出全部手續完畢後3天內由託管方作為樓款結算給賣方,並衝抵同等數額樓款。

【B】雙方不作預留保證金,遞件過戶前賣方自行結清所欠物業費。

5、如銀行批准的貸款額少於買方申請貸款金額,二者相差金額,買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交付:

【A】買方須在到房管部門過戶遞件並出具受理回執當天支付給賣方;

【B】其它支付方式: 前支付給賣方。

第四條 交易稅費

1、本次交易所產生稅費約定:

(1)契稅;

(2)營業(增值)稅及附加;

(3)個人所得稅;

(4)查檔費;

(5)晒圖費;

(6)工本費;

(7)登記費;

(8)交易手續費;

(9)印花費;

(10)評估費;

(11)測繪費;

(12)防洪保安費;

(13)產權轉移印花稅;

(14)土地出讓金;

(15)補公攤費用;

(16)墊資費;

(17)加急費;

(18)公證費;

(19)其他 ;

賣方同意繳納稅費中________款項;

買方同意繳納稅費中________款項;

2、稅費繳納與免徵約定:買賣雙方應在交易程式辦理或經紀方通知下,提交符合稅局納稅標準材料,依次按分稅率、綜合稅率、差額稅率、免徵等進行辦理減免或繳納稅費,具體稅費金額以相關政府部門徵收標準為準。

3、稅費變動處理約定:如簽署本合約後,因政策變動發生上述稅費徵收標準上下浮動調整的,則相對於本合約簽訂時稅率標準的調整部分由本合約約定稅費相應承擔者支付;如發生本合約約定之外新的稅費徵收政策,雙方應按新政策規定由各自承擔。

第五條 物業交付

1、該物業以現狀售予買方,買方或其授權代表已實地勘查瞭解該物業,現物業交付標準為下述第【________】項。

【A】空房毛坯;

【B】空房帶現固有裝修;

【C】現固有裝修帶家電傢俱,詳見之附件《傢俬電器清單》。

注:帶固有裝修指為現已有的入地入頂之地板、入牆櫃、隔斷、吊頂及廚櫃、衛生間衛浴等固定裝修;如帶固定裝修出售的,樓款已涵蓋約定應移交的裝修。賣方交付前將不移交的附屬物品及時搬出,如買方發出書面通知起七個工作日內仍未按時搬出的則作放棄權利論,買方有權處理。交付時不得故意破壞或更換約定應移交給買方既有室內裝修或附屬設施,否則須賠償買方損失或買方有權拒絕收房,視為賣方逾期交房處理,直至修繕完畢或賠償損失止。

2、物業交付時間約定為下述第【________】項。

【A】不帶租約,【賣方收齊全部樓款三個日內】/【另約定】前交付物業;

【B】附帶租約,【賣方收齊全部樓款三個日內】/【另約定】前交付物業;原租約合同期滿約為至 年 月 日止,買賣雙方同意原租賃合同處理按下述第【________】項。

【1】繼續履行:原租約對買方仍然有效,物業交付當日賣方須協助買方與租戶進行租約手續移交或物品確認,並將其原租賃合同項下約定已收取租賃押金及預收物業交付後的租金移交付給買方。

【2】租約解除:賣方須於物業交付給買方之前解除原租賃合同,將該物業按合同交付約定標準交付給買方,買方對因原租賃合同解除而產生之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

3、物業雜費結清約定:交付前賣方須付清一切有關該物業所欠繳之物業雜費,否則買方有權從已預留保證金中抵扣,如賣方保證金不足抵扣額且賣方藉故不配合結清物業雜費的(含買方代為墊付所欠費用)視為賣方逾期交房違約處理。已開通之水、電、燃氣等附屬設施雙方應配合移交,如已達交付條件賣方無過錯並結清全部費用且買方無故拒絕接收的,視為物業已交付。

4、物業戶口遷出約定:若物業已落有戶口,賣方在【產權過戶之前】/【另約定】前將物業內戶口遷出,同時有義務協助買方辦理戶口遷入手續,如因賣方不配合辦理戶口遷出手續或隱瞞戶口問題,則每逾期一天按物業成交總價的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逾期違約金,至賣方戶口遷出當日為止。

第六條 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簽訂本合約後,買賣雙方須於經紀方通知下及按相關房地產交易流程辦理手續前,提供交易所需有效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權屬證明、身份證明原件等所需一切材料),並配合到相關部門簽訂交易檔案與辦理手續,雙方應同意該物業權屬證明原件等材料交付給經紀方保管至交易遞件當日,材料收取以經紀方出具的收件收據為準。

2、賣方承諾提供有關該物業的產權情況真實合法,保證對上述物業享有所有權與處置權,交易前所產生的權屬、債務、稅項、租賃等糾紛賣方須過戶前處理完畢。已徵得共有人、配偶同意及相關優先購買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沒有侵犯第三人的權利。買方對上述房產現狀有充分了解且已實地勘查,已徵產權落定人等同意;如買方需申請按揭貸款的,不得隱瞞個人徵信或信用黑名單問題,買方應在簽署本合約同時委託授權經紀方代為辦理按揭手續。

3、買賣雙方需保證名下無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由此因限售限購政策所產生的損失由各自承擔。

4、買賣雙方同意此次房屋產權過戶登記落定人為第【________】項。

【A】買方或有多個共有人(姓名)。

【B】買方指定的任何產權落定人。

第七條 合約違約責任

1、買賣雙方簽署合約後,任何一方不依約配合辦理手續或違反合約的,守約方有權自行或委託經紀方向違約方傳送履約書面通知即日起至七個工作日內,違約方仍不履行合約的,守約方可有權解除交易或本合約自動解除,違約方按下列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1)如賣方違約的:須在三個工作日內除無息退還買方已付樓款以及承擔賠償買方已支付給經紀方的服務費、交易所產生的費用或承擔賠償經紀方居間佣金損失外,同時須支付與定金同等數目之金額(包含未付定金)作為違約賠償給買方。如賣方不依約退還款項及違約款項的,每逾期一天則另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利息支付給買方作為罰息賠償,至支付全部應退還款項及違約款項為止。

(2)如買方違約的:須在三個工作日內賠償賣方應支付給經紀方的服務費、交易所產生的費用或承擔賠償經紀方居間佣金損失外,同時賣方有權沒收買方已付定金與追究其未支付定金,且賣方有權將該物業另行出售,如買方不依約支付違約款項的,每逾期一天則另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利息支付給賣方作為罰息賠償,至支付違約款項為止。

2、關於逾期支付樓款與逾期交房的賠償約定:

自違約行為發生後,不影響本合同在違約行為終止之後的繼續履行。經守約方催促履約或傳送書面通知之日起,賣方未按約定期限將該物業交付買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按該物業成交總價的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買方未按約定支付房價款的,每逾期一天,須按物業成交總價的萬分之四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經紀方的收費標準及權利義務

1、經紀方的收費標準:基於經紀方提供房地產居間等有償服務,並促成買賣雙方成交簽訂本合約,已完成了房產居間服務事宜,經紀方按公示的收費標準(買賣雙方各自按成交價1.5%支付佣金)或《佣金確認書》收取服務佣金,現雙方同意在本合約簽訂當日各自向經紀方支付服務佣金,其中:

賣方同意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整(¥元)

買方同意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整(¥元)

若買方需辦理按揭貸款,經紀方公示的手續收費標準為按成交價1%收取,現買方同意向經紀方支付按揭貸款服務費為人民幣 元整(¥元),

鑑於經紀方已完成了房產居間服務,除經紀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外,該居間服務費均不予退還或免除。買賣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導致合約不能履行造成經紀方居間佣金損失的,經紀方有權追究違約方承擔賠償該次交易全部居間服務費給經紀方。

2、經紀方的權利與義務:經紀方按照買賣雙方委託,據實告之其所獲悉的與本次房產交易有關資訊。因經紀方故意提供虛假資訊,損害買賣雙方利益的,經法院依法判決確認,應向受損方退還服務佣金。簽約後由經紀方協助雙方辦理相關過戶手續,買賣雙方應在經紀方通知配合辦理交易手續及完結手續,如買賣雙方不依約支付佣金及繳納相關應付費用的,經紀方有權拒絕協助買賣雙方辦理相關交易手續。

第九條 合約變更、免責及處理爭議方式

1、合約變更:本合約取代三方簽約前談判中的聲稱、理解、承諾、協議之內容;除因三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的,須事先書面通知對方,並達成書面補充協議,在變更或解除本協議的書面補充協議達成之前,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擅自變更的,應承擔由此給其他各方造成的損失;若涉及經紀方內容的補充協議,須由經紀方簽字加蓋公章的形式生效,否則因給買賣雙方帶來損失的經紀方將不負法律責任。

2、免責宣告:本合約簽訂後,若非三方任何一方或不可抗力原因,導致交易拖延辦理或無法履行時,則各方同意有關交易日期按交易流程相對順延或協商解除,並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及規定,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3、爭議處理:因本協議的履行以發生的糾紛,三方應積極協商,協商不成的,各方按照合約關係向交易房屋標的所在城區管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訴訟所產生的費用先由各自承擔,並最終由違約方(敗訴方)承擔對方處理糾紛所支付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執行費、律師費、差旅交通費、過戶稅費等)

第十條 合約送達、生效及持有等附則

1、合約送達:本合約記載通訊地址或身份證地址為買賣雙方所有通知、檔案等送達地址。如有通知地址變更,變更一方應在變更後三日內書面通知,否則一經正常投遞則視為已經送達,郵寄的憑證即為已成功送達憑證。

2、生效及持有:經紀方已就本合約所有條款向買賣雙方作詳盡解釋,並如實告知所掌據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交易政策、流程、稅費標準等內容,買賣雙方經審閱無異議,並完全瞭解合同所列事項,各方按照合約關係承擔義務。本合約自三方簽字蓋章簽訂之日起生效,合約壹式叄份,賣方、買方及經紀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如本條內容與上述內容有衝突,則以本條內容為準):

客戶須知:閣下凡向我司繳付款項,我司將根據款項內容開具蓋有“財務專用章”收據或發票。如有我司員工私自向閣下開具白條收據、代收付款項或作出其他協議補充的,未加蓋公司印章的,請閣下拒絕接受,否則我司對此不予認可,並不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與經濟損失。

賣方(簽字蓋指模):________經紀方:________買方(簽字蓋指模):________

所屬分行: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執業經紀人: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

合約三方茲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親筆簽章屬實。

簽訂地點:__________

房屋買賣意向合同書 篇10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位於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不包括±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包括±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檔案號為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為(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個月內按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委員會_____。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買賣意向合同書 篇11

合同編號:

目錄

第一部分:合同說明

第二部分:雙方的基本情況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況概述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價格及手續

第五部分:爭議的解決

第六部分:合同附件

第七部分:合同簽署

第一部分:合同說明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協商後簽字生效。

1.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部分:雙方的基本情況

甲方:

法人代表姓名:

地址:

郵編:

聯絡電話:

傳真:

乙方:

法人代表姓名:

地址:

郵編:

聯絡電話:

傳真: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況概述

3.1甲方自願將座落於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已做了充分了解,自願購買該房地產。

3.2上述房產全部以現況為準,雙方簽訂合同房產及土地交付乙方後,雙方永無爭議。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價格及手續

4.1經雙方協商同意房產及土地出售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4.2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將購房款一次性交付甲方,甲方同時向乙方交付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及相關手續。

4.3甲方保證上述房產及土地產權清楚無任何糾紛,如發生產權方面的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4.4合同簽訂後乙方自行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並承擔相應的過戶費用。

第五部分爭議的解決

5.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5.2如爭議未能於前述方式解決,在開始協商後三十日內,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部分:合同附件

6.1乙方身份證影印件

6.2房屋產權證

6.3土地使用證

6.4裁定及其他附件

6.5房地產現狀錄影光碟

第七部分:合同簽署

甲方:

委託代理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

委託代理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

房屋買賣意向合同書 篇12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

房地產轉讓批准檔案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

(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幣)每平方米

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

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

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

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並應收

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

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

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

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

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

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

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

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

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

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

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

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

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

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

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

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已付

款的_____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合 同 各 方 當 事 人 籤 章

出賣方: 買受方:

本人(簽字或蓋章): 本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列印人:__________________ 列印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買賣意向合同書 篇13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所有的位於房屋及車庫轉讓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標的物該宗房屋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平方米以及相應的車庫。

二、房款及支付該宗房屋及車庫共計作價___________元,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轉讓款___________元,餘款___________元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付清。

三、標的的交付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交付轉讓標的。

四、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對該房屋擁有全部的所有權。

2、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房屋,每拖延一日需承擔房屋總價款1%的違約金。

3、乙方應擔依照合同約定交付購房款,每逾期一日承擔房屋總價款1%的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房屋價款20%的違約金。

4、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為任何租賃、擔保、買賣等損害該房屋所有權的行為。

5、在房屋交付之後,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辦理各項過戶手續,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鑑於稅費等考慮,於合同簽訂後年內,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在接到乙方過戶要求後,甲方予以配合。

6、所有權轉移後,該房屋上的一切權益全部歸乙方享有(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等),如果該處房屋因改造需要拆遷,因拆遷而產生的所有補償款及權利全部由乙方享有。

7、在房屋交付前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費,電費等)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房屋交付之後所產生的水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意向合同書 篇14

最新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

賣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甲方自願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屋座落________幢________號________室________號________套(間)數建築結構________總層數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方)用途________________

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________)劃撥(________)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元整。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佔用範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嘉興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審查鑑定後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願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雙方願按國家規定交納稅、費及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願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願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稅務部門各一份,房管部門一份。

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監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買賣意向合同書 篇15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

委託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專案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於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檔案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准檔案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專案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單元】【層】_______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_,屬__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_____,建築層數地上__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

總金額(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___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檔案。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檔案,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檔案或出示證明檔案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裝置差價。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五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________________;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_____________;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解決: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______份,買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份。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房屋買賣意向合同書 篇16

甲方(出售方): 身份證號:

乙方(購買方): 身份證號:

為了確保房屋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現就房屋買賣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願將位於賓縣賓州鎮 區內獨立一二樓(建築面積 平方米)出售給乙方。甲方保證對其所售房屋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沒有抵押等各種負擔。

第二條 上述房屋的出售價為人民幣 元整(¥ 元),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第三條 付款方式為現金交付,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將購房款交付甲方。

第四條 因甲方交房前需要搬家,乙方給甲方一個月的時間,甲方必須在20xx年1月 日將房騰出並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因該房尚未辦理產權證,故本協議簽訂之日甲方必須把此房的原買賣合同原件及相關票據均由乙方保管。將來房產證及土地證發放後甲方必須積極辦理,以及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共同到房產部門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上述住宅一經辦理所有權過戶手續,房屋的產權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使用權等任何權利。

第六條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如遇徵用、開發、拆遷等與此房相關的權利義務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在此日之前由此房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擔。

第七條 上述住宅的交易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房款後未按規定時間將房及產證交給乙方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也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二)房屋買賣協議簽訂後,甲方違約不出售上述房屋的,甲方除必須按乙方規定的時間退還已收取的乙方購房款外,必須承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的違約責任;如乙方已付款但終止購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項的80%退回給乙方。

(三)違約方承擔房價款20%的違約金。

第九條 甲方交給乙方住房時須住房保持完好,並結清在此之前所發生的水電暖物業等所有費用。

第十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意向合同書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現有甲方名下房產,現因多種原因,為明確上述房屋產權,以免以後發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1、該房屋產權由乙方全部持有。

2、該房屋產權屬於乙方個人財產,因乙方是在婚姻存續期間個人購買,甲方自願放棄兩處房產,此後無論何時何地,不得索要該房屋的所有權和部分所有權。

3、因該處房產由乙方購買,因此該房產的欠款與甲方無關,甲方無須共同償還欠款。

4、該協議由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屬於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5、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不得撤銷,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現本人鄭重的宣告:_________________對上述的遺產,我自願無條件的放棄繼承權。

以上情況均是真實無誤,如有虛假,我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本協議當事人簽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房屋買賣意向合同書 篇18

出賣人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

身份證號碼: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產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及其土地使用權以人民幣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辦理過戶手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由乙方負擔。甲方承擔本合同轉讓的房屋及土地稅費。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後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購房後應付的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以本房屋為關聯與他人訂立任何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三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30天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三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30天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定金不退。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下述兩種演算法取高值返還乙方:1)本房屋合同轉讓金額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年息20%計算,計息期自合同簽訂日起算;2)解除合同時本房屋市場評估價,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搬遷等損失。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影響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意向合同書 篇19

賣方身份證號:

買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所售房屋權證號及座落位置、結構、層次、面積、附屬設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權證號為&號&,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為&號&

2、甲方所售房屋位於區路號,為結構

3、甲方所售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的附屬設施為: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拾萬仟佰元整

2、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稅費由方負擔。

第三條付款方式:

第四條辦理過房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此協議簽定後日內,在房地產交易所辦理過房登記手續。

第五條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在房地產交易所辦理完過房手續後日內,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則房屋交付時間可以延長日。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並向甲方支付購房款10%違約金。

2、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將房屋及時交付乙方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支付房價10%的違約金。

3、乙方辦理過戶前中途毀約不購的賠償責任

若乙方毀約,則所付定金在賠償給甲方。

4、甲方辦理過戶前中途毀約不售的賠償責任

若甲方毀約,則雙倍賠償定金給乙方。

第七條其它責任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後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未盡事宜

本合同款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丙叄方同意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丙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房屋買賣意向合同書 篇20

合同編號:no________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座落於_____________,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______平方米,______室______廳______廚______衛的房產售賣給乙方。

第二條房屋價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的價款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1)甲、乙雙方共同到____________房地產交易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辦理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轉移登記,並經交易中心受理,甲方消戶當日(指甲方消戶前),乙方一次性付清房產價款於甲方。

(2)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產價款。

(3)乙方於______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剩餘房產價款人民幣______元(大寫人民幣),均由乙方______前支付給甲方。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產價款,甲方應向乙方出具票據。

第三條甲、乙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共同到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交易服務中心視窗辦理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轉移登記。如因一方原因,致影響產權過戶轉移登記,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由造成損失的一方負賠償責任。

第四條稅費分擔

1、本合同簽訂之前,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如有應交納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負責交納。

2、本合同簽訂之後,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所發生的轉移過戶登記費、契稅、印花稅、估價費、服務費等費用,經雙方協商由_______________負擔。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應於______前,將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因房管部門確認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不能辦理出售、過戶手續,甲方應在當日內向乙方退還所收的全部款項,本合同解除。

2、甲方如不按合同約定的日期交付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每逾期一日按房價款總額的______計算違約金給付乙方。逾期超過______日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支付元的違約金給付乙方。

3、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乙方應按房價款總額的______計算違約金給付於甲方。逾期超過______日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應支付______元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4、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產,產權清楚,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後,如因買受前該房產產權有糾葛,致使影響乙方權利行使,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5、甲方因個人原因不再出售此房,應在三日內向乙方退還所收的款項,並付違約金___________人民幣給乙方。

第七條其他

1、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向乙方退還所收的全部款項,本合同解除。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交______房屋土地管理局壹份。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買賣意向合同書 篇21

住址:

買受方:

住址:

一、轉讓標的:

乙方購買甲方所有的位於廠房及土地使用權,土地轉讓面積以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面積為準,土地權屬證號為:廠房暫無產權證。。

二、轉讓範圍及價款:

1、轉讓上述土地使用權和所有廠房及配套基礎設施,包括但不限於道路、綠化、水電、管網,配套基礎設施詳見設施清單,轉讓標的質量以現狀為準。

2、土地使用權、廠房及廠房內裝飾等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三、付款方式:

1、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萬元整,於合同簽訂之日付款人民幣萬元整,另人民幣萬元整

於乙方進駐甲方工廠當日支付。之後若乙方反悔不願購買或因乙方無法立項、證照無法辦理或乙方自身的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履行合同,則萬元定金不退,若甲方反悔不願轉讓或因甲方自身的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履行合同,則雙倍退還定金。

2、餘款萬元,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份付款人民幣,餘款人民幣萬元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給甲方。

四、標的物交付:

1、乙方交清定金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部分廠房交付給乙方裝修,甲方於年____月____日前正式將房屋交付於乙方,乙方進駐甲方廠房後暫時以租賃形式行使租賃權,可以對廠房內房屋進行裝修、加蓋,以乙方單位的名義行使正常經營的權利,但廠房,水電等所有物業均由乙方負責維修。

2、乙方在付清餘款人民幣萬元整之後,甲方於付清當日開始辦理財產轉移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轉移手續。財產轉移手續以甲方單位股權轉讓的方式或者重新註冊成立一家新公司,以新公司的名義進行股權轉讓的方式將所有財產轉讓給乙方,以工商備案轉讓日期為準,該日期前的所有第三方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承擔,該日期之後的所有第三方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承擔,與甲方無關。對外公告期為。如上述兩種方式均不能辦理,甲方可以直接將土地廠房轉讓給乙方並辦理相應轉讓手續,具體方式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合同。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是其所有,除土地使用權的押貸款之外不存在查封、凍結、出租、為他人擔保等第三人主張權利等權利瑕疵如

有相應瑕疵,甲方應積極予以解決,否則,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雙倍返還定金。

2、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甲方廠內的房屋所有權證,為乙方提供甲方所現有的相應辦證資料,所有權證的所有人為甲方,辦理所有權證所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待乙方付清所有轉讓款時,通過上述第四點第2條的方式辦理房產的過戶手續,過戶給乙方,廠房產權的轉讓稅費包括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由甲方承擔的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3、甲乙雙方在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中需要繳納稅費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繳納應繳稅費。但如通過股權轉讓方式轉讓,需要對土地使用權進行兩次以上轉讓的,則甲方只承擔第一次轉讓中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甲方支付的稅費,其他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保證其受讓土地及廠房用於正常生產經營,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5、雙方均同意口頭另行約定乙方提前進入甲方廠內進行生產經營的準備性工作,包括裝修,加蓋等,但在裝修加蓋的過程中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以及給甲方及甲方職工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6、甲乙雙方均需保證提供給對方的所有資料均真實、完整、準確、合法。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時,應向對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轉讓金額20%的違約金。

2、如因乙方原因無法履行合同或乙方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不能付清款項

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因土地廠房過戶所繳納的稅費,乙方所繳納的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同時乙方在甲方廠區內所加蓋房屋及裝修等歸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七、本協議約定的財產清單、營業執照,界限界址等作為本協議的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甲、乙雙方產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____區人民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意向合同書 篇22

賣方: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此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房屋權證第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萬_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約定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付清。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返還給乙方,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__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處公證。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產權人一份或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或乙方委託代理人一份,永州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________________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末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意向合同書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概況

出賣房屋坐落於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號,建築面積約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未辦理房產證、契證、土地證。甲方以該房屋為抵押,在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_支行辦理了按揭貸款

二、甲方現同意將該房屋賣給乙方,轉讓價格暫定為_______萬元,在甲方做出房產證和契證後,在乙方總出價_______萬元的範圍內對轉讓價作適當調整。

三、甲、乙雙方委託丙方代為辦理房屋買賣。雙方各向丙方支付買賣定金_______萬元。

四、在甲方辦好產權證和契證後,三方與工行之江支行簽定監督支付協議書,乙方按該協議書的約定,將相應款項支付給銀行。

五、甲方保證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辦好土地證。

六、在甲方辦好土地證後,丙方代為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乙方到工行之江之行辦理房屋轉按揭貸款手續。

七、在甲方辦好契證和產權證後,甲、乙雙方辦理房屋交接手續,自乙方與承租人簽定新的租賃合同之日起,租金由乙方收取,甲方向乙方移交原租賃合同押金_______元,並向乙方支付已收取的租金甲方將押金_______元及已收取的租金7萬元於新租賃合同簽定之日交付給丙方,在雙方結算後由丙方支付給乙方。

八、甲方保證新的房屋租賃合同的租金為_______萬元,否則,甲方將返還乙方轉讓款_______萬元。

九、稅費

1.該房屋交易的稅費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本協議簽訂後,甲方預付代理方稅費_______元,乙方預付代理方稅費_______元,交易完成後按實際結算。

2.交易完成後,甲方交付代理方_______元服務費。乙方交付代理方_______元服務費。

十、甲乙雙方及代理方責任

1.甲方確保房源可靠、手續合法並提供交易所需的相關證明資料和原房屋承租人放棄該房屋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宣告。

2.乙方應按協議履行責任,並提供交易所需的相關證明資料。

共3頁:

以下提供由房地產法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本,本範本適用於二手房交易時候簽訂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供大家參考。房屋買賣合同範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丙三方經協商

3.代理方確保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付乙方《房屋所有權證》,土地證在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契證_______個工作日後交付乙方。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已交付的定金不予退還。該定金在扣除代理費_______元后歸甲方所有。如甲方違約,甲方應賠償乙方_______元,賠償代理方代理費元。乙方已交付的定金元由代理方負責退還乙方。

2.在簽訂《杭州市房屋轉讓合同》後出現的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十二、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代理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意向合同書 篇24

出售方:

地址:電話:

購買方:

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年月日

國籍身份證號碼電話地址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制定。

第二條甲方經深圳市人民政府檔案批准,取得位於深圳市地段佔地面積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自一九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共計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屬結構,定名為,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上述樓宇內的第座樓單元,建築面積為平方尺,佔地由甲方於一九年月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二、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須經深圳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檔案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樓宇單元售價為幣千百拾萬千百拾元角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銀行:

賬戶名稱:帳號:付款辦法:

第五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深圳市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付給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內,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益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將樓宇單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當時深圳市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定金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深圳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乙付款現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後,由深圳市房管部門發給房產權證書,業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並依照國家和廣東省對深圳經濟特區的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乙方所購樓宇,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為,應經深圳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後,由深圳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並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精神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深圳市仲裁機構仲裁或深圳市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共頁,為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深圳市公證處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於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