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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承攬合同(通用5篇)

欄目: 買賣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9.31K

模具承攬合同 篇1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模具承攬合同(通用5篇)

貨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1.質量標準:___________

2.交貨(運輸)辦法及地點:________

3.質量檢驗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4.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

5.結算辦法及期限:_____________

6.原材料供應辦法:____________

7.其他: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

第一點:甲方承擔

(1)變更產品品種、質量或包裝的規格給乙方造成損失時,應償付乙方實際損失____

(2)中途退貨的,償儲乙方以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違約金。

(3)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的,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___的違約金。

(4)未按合同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予以順延外,每日應償付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5)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付款的,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付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6)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無故拒絕接貨的,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並付給運輸部門違約金。

(7)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8)其他___________

第二點:乙方承擔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同意收貨的,按質論價;甲方不同意收貨的,乙方應包修、包退、包換,並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少交而甲方仍然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貨,並承擔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____的違約金。

(3)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應予賠償。

(4)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的,每延期一天,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5)不符合合同規定產品,在甲方代保管期內應償付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造成的延期交貨責任。

(7)其他: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模具承攬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生產加工製作 模具。

第二條:質量標準和要求、驗收方法(標準)及地點:

1、 質量標準和要求:模具生產的質量標準按甲方的質量要求執行。

(1)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模具技術要求設計、製造模具。

(2)合格模具定義:

① 模具必須符合經甲方確認後的模具結構圖;

② 模具必須生產出符合甲方提供的正式零件圖紙要求;

③ 模具壽命必須符合本合同第六條之規定;

2、 驗收方法(標準):①按甲方的圖紙和技術要求執行。②模具結構驗收地點:在甲方指定地點進行。每次驗收必須有雙方簽署的驗收 必須符合模具結構圖紙。 報告,如驗收不合格,必須在驗收報告上註明下次驗收期限。

第三條:原材料來源

1、 原材料來源:模具製造生產所需的材料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按甲方提供的技術要求採購原材料,以確保產品質量的穩定性,若乙方偷工減料或以次充好,甲方可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四條:交(收)貨方法、地點及運雜費負擔:

1、 交貨方法及驗收:

本合同模具在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圖紙技術要求進行試模、送樣,並經雙方確認籤板後視為模具驗收合格。

2、 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場所。

3、 交貨時間:乙方模具生產自付款之日起 否則,乙方必須承擔延期交貨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每遲交1日,罰款200元)。如是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如期交貨的,經甲方書面形式確認後,交付時間可以按延誤時間順延。

4、 運雜費用承擔:由乙方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運費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本合同模具總金額為 萬元。共 套模具。貨款結算時間及方法:。付款方式:簽訂合同預付 %,試模合格交付使用 個月內付%

第六條:技術資料提供及保管:

第七條:質量異議/違約責任:

1、 對於乙方供應的產品如存在質量問題,甲方必須以書面的形式將質量事故狀況通知乙方,並對乙方供應的產品進行妥善保管;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24小時內出具解決方案並趕甲方現場進行處理。

2、 如甲方未按上款要求向乙方提出異議,則視為乙方供應之產品為合格品;如乙方未按上款要求保證進行售後服務,則視為接受甲方的處理意見。

3、 其他涉及到產品質量問題的處理按雙方簽訂的供方產品質量技術協議執行。

第八條:其他:

1、 本合同約定的模具自甲方支付定金開始,所有權為甲方所有。 雙方簽訂的技術協議、甲方提供的技術圖紙資料、乙方物料清單以在本合同約定模具專案交貨時,乙方必須交還甲方在合同簽定以及甲方負責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模具的圖紙、技術要求及有關標準。 涉及到資料中技術祕密的保管和有關約定按雙方簽署的《技術祕密協議》執行。 及經後生產合作過程中的檔案資料為本合同的附件。履行過程中交付的檔案技術資料,具體的資料給還按雙方簽定的《技術保密協議》I中第9條規定及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3)規定執行。

2、本合同約定模具專案的變更按雙方簽署的《模具委託加工製造合作意向書》中“工程變更條款”執行。

第九條:雙方由於不可抗力的災害和確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並由順德市經濟合同鑑定機關查實證明,可免予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條:合同生效、附件、文字。

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蓋章簽字之後生效。

3、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如需修改或終止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另立協議方可有效。本合同權利不可轉讓。

4、 本合同附件資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約,雙方都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由雙方進行協商調解。協商未果的,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模具承攬合同 篇3

一、外發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攬方: 以下簡稱乙方。

二、1.乙方根據甲方的產品2D和3D要求來設計模具,並按客戶確認好的2D結構圖製作以上模具。

2.此款模具是日本出口模,要求很高:模具所有外觀面要求光亮平整,線條清晰。加工精細,完全按標準制作!

3.乙方保證此款模具完全採用客戶要求的進口鋼材牌號,模胚LKM及配件HASCO標準進行一流工藝製作.

4.乙方保證以上鋼材,模胚,配件都是正規正牌來源,鋼材須有正規鋼廠的材質證明及熱處理證明.

5.甲方因乙方鋼材及配件的品質問題所造成的模具扣款由乙方全部承擔。

6.乙方保證此模具試模的樣品,完全達到客戶的2D產品圖的尺寸公差要求.並每次附有產品全檢報告.

7.乙方每次須免費提供不少於50個試模樣件給甲方.最後一次試模及小批量試產材料由甲方提供.

8.乙方保證模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的壽命為100萬次。在此生產數量之內模具出現異常(不含人意破環)則由乙方負責維修,一切費用由乙方承當。

9. 模具開始時間, 從簽訂合同日開始計.

10. 乙方模具逾期, 不能按期交付合格樣品時,甲方會處罰每天以該模具總款5%的賠償金,直到甲方收到合格樣品為止,如果逾期時間超過15天乙方所開的模具還不能達到甲方的品質要求,甲方有權拒支付乙方一切費用並取消以後的合作供應商資格, 模具甲方收回處理.

三.交貨方式

交貨方法:工廠提貨。

四. 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一週內預付40%,試模合格樣板付30%(走模前),交模並確認後90天內付清30%(走模後)。

五.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一旦產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提交東莞市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六、其它約定事項: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示盡事宜甲乙雙方協議解決,本協議在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模具承攬合同 篇4

甲方:(定作人)

乙方: (承攬人)

因 工程施工需要,由乙方承攬部分 工程,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和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自願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第一條 專案名稱、任務量、酬金、完成期限、備註等系。 注:酬金中包含完成該項合同義務的全部費用,甲方與乙方工作人員不存在勞資關

第二條 專案的內容和具體要求(應詳細約定此條款,必要時,可以封存樣品的,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妥為儲存,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規格、數量和質量

(1、用乙方提供原材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甲方檢驗。乙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其勞動成果的,甲方有權要求修理、減少價款或賠償損失。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明確規定材料的消耗定額,甲方原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調換或補齊。

3、原材料等物品的提交日期計算。)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辦法和日期

第五條 驗收標準方法和期限

(1、按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2、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

第六條 計量與結算(根據具體情況,可以以件、米或其他計量單位計量,但合同工期一個月以上的,應按下列方法每月結算一次。)

1.乙方應在每月 日前製作當月《已完工工作量清單》一式兩份上報甲方,甲方應自收到後 日內稽核批准,並以此作為支付進度款和結算全部工作量的依據;

2.全部工作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並移交給甲方後1個月內,乙方應以甲方確認的月《已完工工作量清單》為依據,製作《總結算清單》報告甲方,甲方應自收到乙方《總結算清單》後15日內稽核,甲方稽核批准的工程量即為雙方的結算工作量,甲方稽核批准的日期為結算日期。

第七條 付款條件與期限(一般應按下面的方式約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另作約定,如資金充足可以支付預付款,但應當明確何時扣回。)

1.甲方收到業主(或總承包方)相應工程款並扣除有關費用(即工作過程中,應由乙方承擔或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損失或甲方對乙方的罰款)後5個銀行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當月審定工作量的 (參考比例為75%)作為進度款,以後每月如此;

2.甲乙雙方結算完畢後,甲方自收到業主(或總承包方)相應結算款並扣除有關費用(即工作過程中,應由乙方承擔或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損失或甲方對乙方的罰款)後5個銀行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至結算總額的 (參考比例為95%);甲方自收到業主(或總承包方)全部工程款(含質保金)並扣除有關費用(即工作過程中,應由乙方承擔或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損失或甲方對乙方的罰款)後5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清全部結算款;

3.乙方不按要求向甲方報審月《已完工工作量清單》的,甲方有權不予計量,不予支付進度款,由此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且工期不予順延;

4.甲方憑乙方提供的等額、有效完稅發票(甲方扣稅除外)以銀行轉賬或票據結算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項。

第八條 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為 日曆天,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從甲方通知乙方進場的第 天起計),因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乙方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以減輕可能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事件發生後3天內提供有效證明,經甲方稽核批准後,工期順延。

第九條 雙方責任(可根據不同的工作任務和條件應當增加部分條款。)

(一) 甲方責任

1.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酬金(含進度款和結算款);

2.負責現場工作的協調指揮,派出技術人員對乙方的工作進度和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隱蔽工作,辦理簽證中間工程的驗收手續;

3.向乙方提供與本合同相關的圖紙、資料;

4.在開工前,就本工程及相關專案向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甲方對此要有書面記錄,接受交底人員應簽字確認);

5.協助乙方辦理工作人員的暫住證及勞動用工手續;

6.協助乙方做好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考核。

7.其他應當由甲方負責的事項。

(二) 乙方責任

1.服從甲方、監理及業主(或總承包方)現場指揮及管理;

2.按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安全、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內容並交付使用;

3.負責組織符合合同要求的、足夠的及相應的人員和裝置進場施工,進場船機裝置必須具有有效的效能證書或經技術監督局審批的證明;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三證”( 身份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和外出人員勞動就業登記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資格證書,乙方應將上述證書的影印件提交甲方並攜帶原件供甲方核對,經確認合格登記後才能進場工作;

4.負責根據本合同關於工作內容的有關資料(如圖紙、甲方指令等)編制組織、工作方案,並報甲方審批;

5.制定妥善的工程質量和安全保證措施,非甲方或業主(或總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或進度達不到有關規範驗收標準或合同要求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6.乙方必須積極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和具體要求,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和質量完成工作並交付使用;

7.保證以己之足夠的人員和裝置履行本合同,非經甲方同意,合同項下的任何工作不得轉讓給第三方來完成;

8.保證自己及僱員遵紀守法,文明施工,作好現場施工材料和機具的歸類歸堆,做到堆放合理、整齊,搞好施工現場及周圍環境衛生;

9.在工作過程中,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做好原始資料記錄,資料如實整理,並接受甲方監督、檢查。在階段性工程結束或全部工程竣工後,乙方必須將工程的原始記錄、資料及技術資料完整地移交給甲方;

10.乙方應當及時到當地勞動部門辦理用工審批手續,辦理工人暫住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1.乙方應到當地保險部門辦理工作人員的勞動保險、社會保險和人身保險並將有關手續的影印件交甲方,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12.乙方應按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管理好乙方工作人員,認真履行雙方簽訂的《施工企業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責任書》,並應認真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13.在工作過程中,乙方必須積極主動地配合甲方及有關人員對乙方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驗收;乙方應認真做好自檢工作,工作成果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工並承擔因此產生的費用;

1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以任何形式與業主(或總承包),監理及其他相關部門發生關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5.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機具和材料應合理使用,保管完好,禁止浪費材料和不合理使用機具,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提供,並要求賠償損失;

16.為完成合同項下的工作,應當由乙方負責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安全施工(增加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但不能刪去本條款)

1.雙方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

2.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作進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確安全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

3.乙方應按安全施工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科學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4.甲方對乙方違章操作行為提出整改,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由此而發生的費用和延誤工期概由乙方負責;

5.若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報告行政主管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甲方應為搶救提供有利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即為違約,承擔違約責任。乙方違約,甲方除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改正、賠償損失且工期不得順延外,並有權解除合同:

(1)違反本合同的任何之條款的;

(2)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甲方要求的;

(3)不能如期按本合同約定的質量完成任務的;

(4)違反文明施工之規定,造成環境汙染或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損害的;

(5)疏於安全管理,造成損失在1000元以上的;

(6)造成甲方材料浪費,機具損壞或喪失原有功能的;

(7)不服從甲方現場管理和協調的;

(8)甲方認為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完成合同項下的全部工作,要求與乙方簽訂補充協議以減少其工作量,乙方不能提供履約保證且拒不同意甲方減少工作量的;

(9)違反合同規定的其他行為。

2.合同解除後,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乙方自動放棄其為履行本合同而應得剩餘工程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1)不主動退場並且自合同解除之日起15日內沒有向甲方提出書面結算和驗收報告的;

(2)拒不退場或以其他方式妨礙甲方自行施工或安排其他施工隊伍進場施工的;

(3)妨礙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其他行為;

3. 合同的解除以甲方出具書面通知乙方之日起即為解除。 4.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最高流動資金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款額的利息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 獎懲

1.乙方有本合同規定的違約行為或違反法律規定,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不能改正的,除賠償損失外,甲方可給予總工程量的 (參考比例為1-10‰)作為對乙方的懲罰。

2.按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乙方沒有應當懲罰之行為的,甲方給予乙方總工作量的 (參考比例為1-10‰)作為獎勵。

第十三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仍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訴諸法律。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2.本合同簽訂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3.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五條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1.合同附件

(1)甲乙雙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影印件);

(2) 工程計量單、結算單等;

(3) 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4)雙方為解決合同項下的問題所發信函等檔案;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法人或法人合同專用印章後生效,至雙方履行完畢合同規定的義務後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模具承攬合同 篇5

定作人:

承攬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定作人): ____________ 乙方(承攬人): 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定作人與承攬人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作物情況(如定作物為工程類,可另行表述或附件,寫為見合同附件一)

1.1 品名:(應填寫定作物的正式名稱,不可用其簡稱或俗名代替 )

1.2 規格:(應寫明定作物具體的規格型號)

1.3 數量:(具體寫明定作物的數量,並註明單位 )

1.4 備註:(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第二條 合同價款

2.1 合同價款總額:(應以大、小寫兩種形式填寫,並註明幣種)

2.2 付款方式:(應詳細寫明是分期付款還是一次性付款或其他方式)

2.3 付款時間:(寫明年、月、日)

第三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3.1 質量要求:(應明確填寫要達到的質量標準是國標還是行業標準,必須要寫全稱)

3.2 技術標準:(技術標準如硬度、強度、韌性、抗腐蝕、抗氧化等各種物理化學引數)

3.3 以封存樣品為質量標準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為儲存。

第四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4.1 用承攬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人有權對原材料進行檢驗。承攬人隱瞞原材料的缺陷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人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4.2 用定作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人按下表標準提供:(注:可以另設合同附件,寫明見合同附件二)

4.3 定作人於 年 月 日之前提供原材料。(注:分批次提供的或按工序要求提供的,可具體化)

4.4承攬人收到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 日內檢驗完畢,不符合要求的,應在收到後 日內通知定作人調換或補齊。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否則定作人有權解除本合同,承攬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 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

5.1 定作人負責提供技術資料和圖紙。

5.2承攬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資料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定作人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回覆並提出修改意見。定作人未答覆,承攬人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人。

5.3定作人要求對承攬物的技術性保密的,承攬人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人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6.1 驗收標準:(寫明是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封樣進行驗收)

6.2 驗收方法:(寫明全部或抽樣驗收的方法)

6.3 定作人驗收承攬人所完成定作物的時間:(寫明具體時間年、月、日)

6.4 定作人驗收承攬人所完成定作物的地點:(寫明詳細地址)

6.5 驗收前承攬人應當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

6.6 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後 日內發現質量缺陷,定作人有權要求退換,並視為質量不符合約定。

6.7 雙方就定作物的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以 (寫明檢驗機構) 對定作物質量的認定為準。

第七條 交(提)定作物的時間和地點

7.1 雙方約定由定作人自提定作物

7.1.1 自提定作物的時間: (寫明年、月、日)

7.1.2 自提定作物的地點: (寫明詳細地址不可省略)

7.2 雙方約定由承攬人送交定作物

7.2.1 送交定作物的時間: (如選擇了7.1,則在空格處劃線)

7.2.2 送交定作物的地點: (如選擇了7.1,則在空格處劃線)

7.3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所達成的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 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人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人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人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人以必要的途中時間。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8.1 包裝要求:(應具體寫明包裝方式、包裝物品的材質、包裝的大小尺寸等)

8.2 費用負擔:(寫明包裝費用由哪方承擔 )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9.1 定作物的運輸方式: (寫明是汽車、火車、水運或其他方式)

9.2 運輸費用由 (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承擔。

第十條 定作物的保修

10.1 定作物保修期:(如保修期從何時起到何時止 )

10.2 在保修期內承攬人免費提供保修服務。

第十一條 定金及預付款

11.1 定作人向承攬人交付定金的數額:(大、小寫兩種形式填寫)

11.2 定作人向承攬人交付定金的時間:(寫明年、月、日)

11.3 定作人向承攬人交付預付款的數額:(大、小寫兩種形式填寫)

11.4 定作人向承攬人交付預付款的時間:(寫明年、月、日)

第十二條 承攬人的違約責任:

12.1 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若定作人同意接受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接受的,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經過修理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定作人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人賠償。

12.2 交付定作物少於合同約定的數量,定作人仍然需要的,應當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人賠償。

12.3 未按合同約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因包裝不符合同約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人賠償損失。

12.4 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定作人支付未交定作物總價的 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12.5 未經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權拒收。

12.6 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當向定作人支付不能交付定作物總價的_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12.7 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

12.8 未按合同約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調換、補齊的,由承攬人承擔相應的損失。

12.9 擅自調換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人有權拒收,承攬人應賠償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人要求完成,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12.10 承攬人未按定作人的技術保密要求採取妥善措施,造成定作人的保密性技術洩漏,或被竊取的,承攬人應向定作人承擔違約金 元。

12.11 因承攬人原因致使定作物造成的侵權責任和損失,由承攬人承擔。

12.12 其它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定作人的違約責任:

13.1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向承攬人提供原材料的,承攬人有權在催告滿30天后解除合同並賠償因此給承攬人造成的損失;承攬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應當順延外,定作人還應當支付承攬人停工待料的損失。

13.4 超過合同約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定作人應承擔承攬人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13.5 超過合同約定日期付款且未通知承攬人協商寬限期事宜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額的萬分之 向承攬人支付違約金,直至付清時止。

13.6 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賠償因此給承攬人造成的損失。

13.7 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時,承擔因此多支出的費用。

13.8 其它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4.1 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人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

14.2 在定作人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發生的,承攬人不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 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定作人執 份,承攬人執 份。

第十八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

定作人: (公章) 承攬人: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