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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第方擔保合同(精選20篇)

欄目: 買賣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05W

房屋買賣第方擔保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第方擔保合同(精選20篇)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立合同人

(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因借款事宜,經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借到現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不另立據,以此合同為借款憑據。

二、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屆時此借款可由乙方或保證人之一的從:公司賬號存款歸還或以現金方式歸還。

三、屆時未能返還,乙方除付資金使用費外,並每天按揭款總額的0.3%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直至借款全部還清之日止。

四、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以自由轉讓於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五、擔保方保證人為確保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及違約責任(包含其他追索損失),並完全同意由法院凍結、查封、扣押乙方和保證人的等值財產。

六、本人(乙方)及擔保方鄭重陳諾:保證不動用、不挪用、不侵佔這筆借款,乙方與其他方之間的債務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必須保證將此借款歸還甲方並保證配合甲方收妥全額借款為止。否則將視為詐騙犯罪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雙方協商不成的,甲方有權任意指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乙方無權以管轄權為異議,雙方一致選擇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乙方或連帶保證人屆時逃避致使法院無法送達相關法律文書,雙方特別約定為早日實現債權糾紛的解決,甲方有權使用乙方及保證人預留的委託手續,替逃避方聘請律師參與訴訟,簽收法律文書。

九、本合同經各方(或代表)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第方擔保合同 篇2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被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為確保乙丙雙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為丙方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財產抵押。甲方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擁有的位於_________的(房屋或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賦予乙方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作為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的擔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規定期限內返還乙方投資本金和投資收益,則乙方可以將甲方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抵償乙方投資本金和投資收益(包括丙方末付而應付的貨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為實現債權所引致的一切有關費用)。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合同債務的,乙方有權採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抵押登記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由甲、乙雙方向抵押財產所在地的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丙方應提供協助;

2、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將有關該抵押財產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屋產權證》等相關資料正本交予乙方收執和保管;

3、所有因抵押登記、保管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四、抵押_____

1、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辦理財產_____,並將_____單正本交乙方儲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長,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_____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_____賠償中優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_____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_____金的權利不受人的侵犯廢止。

2、甲方負責繳付_____費;

3、抵押財產的損毀不影響甲方的擔保責任減低。如因末獲_____賠償或_____償數額不足時,乙方有權向丙方追償;

4、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_____賠償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五、抵押解除

1、當主合同終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經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甲、乙雙方即可向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登出抵押登記手續,抵押關係至此終止。乙方應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項_________日內將抵押財產的證件正本退還甲方;

2、所有有關解除抵押關係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六、抵押財產的處分

(一)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即可對抵押財產進行處分

1、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丙方發生解散、破產或被依法撤銷而又無人代其承擔債務的。

(二)處分方式:乙方可以選擇如下之一的方式處分

1、與甲方協議折價轉讓;

2、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並授權乙方變賣或者拍賣該抵押財產,並以所得的價款受償;

3、以乙方認為合適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財產,並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償;

4、乙方向乙方營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處分抵押財產的受償順序和分配原則

1、支付因處分抵押財產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償還丙方所欠乙方全部本金和投資收益(包括丙方末付而應付的貨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為實現債權所引致的一切有關費用)等;

(五)乙方按本合同規定處分抵押財產,甲方不得為此提出損失賠償。

七、特別約定事項

在下列情況下:

1、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規定;

2、甲方的財產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3、丙方無償還能力或可能破產;

4、甲方放棄該抵押財產;

5、丙方發生其它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約能力,乙方認為有必要時。

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甲方和丙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要求甲方採取補救措施;

3、依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八、甲方宣告及保證

1、保證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項下義務;

2、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假造和隱瞞之處,所提供的抵押財產在本合同簽訂前,末轉讓、抵押予以任何單位或個人;

3、保證在佔管抵押財產期間維護抵押財產的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不改變其使用性質;

4、如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財產發生毀損,無論任何原因所致,亦無論任何人的過失,均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並須向乙方賠償由此面引起的一切損失。同時,甲方須迅速將情況通知乙方,並應盡最大努力防止損失的擴大;

5、因抵押財產貶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擔保義務時,甲方有責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

6、末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可將本合約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財產再抵押、出售、出租、贈與、轉讓、抵銷債務、託管、轉借或以任何方式處置。

7、當甲方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將抵押財產出租時,甲方必須與承租人認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甲方有違反本合同規定時,由乙方發函通告承租人遷出抵押財產日起計算_________日內,承租人即須無條件遷出;

8、准許乙方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抵押物,以便查驗;

9、在更改地址時應立即通知乙方;

10、按時繳交有關抵押財產的任何稅費;

11、如有任何訴訟、_____或傳訊,可能對甲方或其任何財產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乙方;

12、按照乙方合法要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檔案,以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

九、涉及本合同有關稅費,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十、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對甲方或丙方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給予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行,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不能作為乙方對甲方或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的許可,亦不能視作是乙方對甲方或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採取法律措施的棄權。

十一、違約責任

1、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覆財產原狀,或提出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2、甲方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覆財產原狀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規定的款項,並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款項總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十二、本合同生效後,在此之前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事宜所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均失效。甲方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末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十三、本合同無論因何種情況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還款義務,乙方有權立即就有關欠款(以各種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償。

十四、爭議解決

甲乙丙方解決爭議的方式與主合同規定的一致。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第方擔保合同 篇3

房屋買賣合同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權人,甲方已經取得了共有權人對轉讓該房屋的一致同意)坐落於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屋用途為。

二、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總金額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拾萬仟佰拾元整)。三、乙方於年月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拾萬仟佰拾元整)。待房屋過戶後公積金貸款支付剩餘房款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拾萬仟佰拾元整)乙方保證房屋過戶後一個月內付清餘款。

四、甲方應於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時,將上述房屋及全部鑰匙交付乙方,並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接收。接收後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歸乙方行使,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訊費、網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五、甲方負責將該房屋所有權更改給乙方所有。辦理產權時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並保證不管以後房價如何上漲,絕不反悔。

八、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甲方保證在房款付清時,將房屋交付乙方,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

九、甲方及配偶共同擁有一套住房,辦理房產證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及配偶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買賣第方擔保合同 篇4

一: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鑑於:甲方因出售房屋,需委託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專項法律服務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法律工作人員桑中華、劉華廣為甲方出售房屋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2和4項法律服務,每項服務按次收費,每次不超過半個工作日:

1.乙方在乙方辦公地為甲方解答房屋買賣相關的法律問題、審查房屋買賣合同,並提出法律意見,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500元/次;

2.乙方與甲方共同參與房屋買賣合同談判,視談判結果出具法律意見,供甲方參考,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1000元/次;

3.乙方應甲方要求,調查買房所涉房產公司主體資格的合法性,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500元/次;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務:甲方委託乙方全權代理甲方出售指定房產(樓款由甲方自己收取),甲方向乙方繳納代理服務費__元/套。

第三條乙方必須認真依法保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四條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提供辦理專項法律事務的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若甲方不積極提供相關材料,或弄虛作假等情況,有權終止服務,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依約所收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六條根據甲乙雙方協議,甲方應向乙方繳納法律服務費總額3000元(大寫叄仟元),其中差旅費_________元,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房屋買賣第方擔保合同 篇5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存量房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權屬情況

1、甲方自願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房權證並字第__________________號房屋性質為的自有房屋出售給乙方。

房屋租賃情況:無

買受人為該房屋承租人

賣方應在房屋出售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2、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共有的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如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情況已充分了解,願意買受該房地產。

二、成交價格、付款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

買受人採取第種方式付款。

1、自願委託太太市房地產交易市場辦理資金託管。

2、自原放棄託管,自行交割,責任自負。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次付清給甲方,購房定金將在最後一次付時衝抵。付款方式:

三、甲乙雙方同意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方將上述房地產正式交給乙方甲方應當將該房屋建築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附屬設施及其減色印刷裝修隨同該房屋一併轉讓給乙方。

附屬設施情況:

四、違約責任:乙方中途悔約,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______日內將定金退還給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於定金數量的違約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方向對方給付相當於上述房地產價款千分之違約金。

五、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約定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糾紛。

1、提交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第方擔保合同 篇6

出賣人姓名: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姓名: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系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所有權人,且其對該房屋的處分已徵得該房屋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2、甲方願意將房屋出賣給乙方;

3、乙方願意購買上述房屋;

4、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____元整;

5、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尚未辦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並保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而且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情況。

1、本合同所稱標的房屋是指位於長沙市____區____鄉____村____組____棟____單元房及該棟底層東頭南向第二間雜屋。

2、該房屋____房套內面積為_____平方米,雜屋套內面積為_____平方米。

3、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隨房屋一併轉讓。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房屋的交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款,乙方還應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

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價款已包含在交易總價中。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不再另行計價。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伍仟元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天內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

2、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於乙方取得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之日起____天內支付。

第五條房屋交付及產權登記的約定。

1、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天內將本合同項下房屋全部交付給乙方,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2、甲方應當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開始辦理產權登記後日內,及時辦理權屬登記。

3、甲方應當在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之日起日內,及時將房屋權屬登記過戶至乙方名下。

第六條稅費分擔約定

1、甲方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所需要的稅費、產權登記費、交易手續費等一切稅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將房地產過戶至乙方名下所花費的交易稅費、產權登記費、交易手續費等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3、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房屋交付及產權登記的約定,乙方有權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處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退還給甲方,並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乙方房屋損失,同時按乙方投入房屋裝修的費用賠償乙方的裝修的損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了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特別約定

房屋交付後,如發生房屋徵收或拆遷等對房屋及相應土地的補償,由乙方所有。

第十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一條陳述和承諾條款

1、甲方承諾:甲方擁有對本合同項下房屋完全的處分權。

2、乙方承諾:真實地願意購買本合同項下的房屋。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律師事務所見證。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律師事務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第方擔保合同 篇7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檔案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

(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幣)每平方米

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

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並應收

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

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合 同 各 方 當 事 人 籤 章

出賣方: 買受方:

本人(簽字或蓋章): 本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列印人:__________________ 列印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買賣第方擔保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姓名(或名稱):身份證件號: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姓名(或名稱):身份證件號:

根據《____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按照相互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共同遵守。

一、出賣房屋的概況:

1、房屋座落位置:____縣岑陽鎮;

2、建築面積:;

3、層次、總層次;

4、戶型;

5、結構;

6、建築年代________年;

7、房屋朝向;8原產權證號;

9、四至: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10、土地宗(地)號;

11、房屋設計用途住宿;

12、土地使用取得方式及年限。

二、房屋評估價:

三、房屋成交價格及支付方式:

房屋成交甲乙雙方協商議定價格為元整,大寫元整。平均每平方米元。房款要求在房屋成交後於________年10____月20____日以現金一次付清。

四、房屋交付使用時間:

乙方房款付清後,甲方必須____日內將房屋按成交時的模樣全部空出交付乙方使用(包括水電設施等)。

五、違約責任:

甲方應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無產權糾紛,符合房屋轉讓條件。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該房屋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房屋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

六、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本合同簽定後,乙方中途悔約的,應及時通知甲方,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的,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應在悔約之日起3天內雙倍返還購房定金給乙方。

2、甲方未履行房屋權屬狀況的告知義務而導致乙方發生重大誤解並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____日,由違約方給付對方該房屋總房款百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15____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對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甲乙兩方其中一方的原因逾期未申請辦理房屋交易、權屬登記手續的,每逾期____日,由違約方給付對方總房款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七、上述出賣的房屋如有涉及共用、出典、抵押、交換或者其它產權糾紛概帖賣方負責。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四份用做過戶手續的辦理。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件號碼:

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件號碼: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立契日期:____月17____日

房屋買賣第方擔保合同 篇9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出賣人、買受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以下簡稱合同)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現就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達成以下補充約定以資共同信守: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買受人應在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與出賣人簽訂面積及房款差異結算協議,並結清相關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不予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並不視為出賣人逾期交房或逾期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由此產生的風險和不利後果均由買受人承擔。

該商品房的預測面積是按照現行房產測量規範及有關補充檔案預測所得。該商品房交付時,如因政府的相關房產測量規範、檔案調整導致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的,不視為出賣人違約,亦不適用合同第十三條有關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雙方同意按照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差異,由買受人和出賣人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二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於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即年月日之前)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幣(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含已付定金元)。

2、貸款方式付款

買受人於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出賣人支付購房總價款的%的首付款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含已付定金元)。

其餘價款元,買受人以方式向銀行貸款的方式進行支付。

第三條貸款實施辦法及相關責任

1、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包括公積金貸款)的辦理條件和程式及需要交納的全部費用,並承諾自己的實際情況完全符合相關的辦理條件。如因買受人的實際情況與相關要求和條件不符合或因買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導致銀行拒絕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要求變更貸款金額、首付款比例、貸款年限、或要求買受人補充資料、或另行提供擔保人時,買受人應無條件地配合並與出賣人協商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買受人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為準)並辦理按揭貸款;買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資料或提交的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賣人通知辦理按揭貸款手續之日起7日內仍未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為買受人違約。

(1)逾期在30日之內的,買受人應每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逾期超過30日後,買受人應於逾期滿30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購房餘款和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並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成數及年限以銀行最終批准為準。如銀行批准的貸款額度與買受人申請的額度不一致,則兩者之間的差額作為買受人應當以自有資金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銀行批准貸款額度確定之日起7日內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買受人延遲支付上述款項的:_________________逾期在三十日內(含三十日)的,應每日按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日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選擇銀行住房公積金按揭付款方式,則需遵照以下條款執行:_________________

(1)買受人應於出賣人發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後7日內與前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並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公積金貸款成數及年限以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准的為準。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准的貸款額度小於買受人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作為買受人應當另行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接出賣人的通知之日起7日內付清。買受人應根據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稽核要求及時補充資料,並配合出賣人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若買受人在出賣人發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後15日內仍不能與上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並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的,應於前述15日屆滿的次日一次性付清購房餘款或書面通知出賣人按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辦理貸款,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並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應自出賣人發出通知後的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為準)並辦理按揭貸款,逾期的違約責任和處理按照第二條第2款規定執行。

(4)在出賣人保證期限內,如因買受人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導致出賣人承擔擔保責任,出賣人有權向買受人追償。買受人應在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後的次日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承擔的擔保金額及出賣人在此過程中發生的包括律師費等其他費用支出,否則,買受人還應從出賣人實際承擔擔保責任之日起每日按出賣人承擔金額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5)因買受人的原因(如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貸款銀行解除與買受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造成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而導致出賣人為買受人償還貸款銀行的借款和其他款項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時,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包括銀行)代為償還的按揭貸款餘額及貸款利息、滯納金、違約金、訴訟費用、律師代理費、房屋所有權證轉移登記所繳納的稅費等相關的一切費用和直接及間接損失。買受人應在出賣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後向出賣人騰退該商品房,買受人已經裝修的部分無償歸出賣人所有,出賣人不予以補償。

第四條出賣人逾期交房違約責任的補充

發生下列情形導致合同項下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可據實予以延期,不適用合同第十條有關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違約責任條款,但出賣人應出具相關證明檔案作為免責依據:_________________

A.執行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等強制性檔案;

B.其他自然災害或意外事件;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逾期交房,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規劃、設計變更約定的補充

1、由於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規、規範標準發生變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導致的規劃設計變更,出賣人應在變更確立後30日內書面告知買受人,但不承擔違約責任。

2、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雙方權利義務仍按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3、本合同中所稱的“商品房設計”是指: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套內戶型設計及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所在樓宇的用途設計,“設計變更”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個樓宇的用途變更。

4、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經規劃部門批准或設計單位同意,出賣人對原規劃設計方案作出區域性的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若變更無需經過規劃部門批准或設計單位同意的,則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賣人可對原規劃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

5、因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面積發生變化的,雙方應按照本補充協議約定第五條處理。

6、鍋爐房、變電室/箱/站、調壓站、垃圾處理站、化糞池及其他小區配套設施及功能性設施等尚未最終確定的建築及設施,不屬於環境佈局範圍之內,買受人同意出賣人為了小區的整體利益或應有關主管部門要求對上述設施的最終位置進行調整。最終位置以實際交付為準,屆時本合同繼續履行,且出賣人無須因該調整向買受人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商品房的交付

1、在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時間之前,出賣人應以簡訊傳送/電話通知/登報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以傳送簡訊或登報形式通知買受人的,通知的送達時間為簡訊傳送之日或登報之日。出賣人以電話通知的,通知送達的時間為電話接通時間,雙方在房屋交付現場補籤交付通知書。屆時,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以本合同約定的時間為交付時間,以房屋所在地為交付地點。

2、買受人持辦理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辦理商品房交付手續,並交接商品房鑰匙後,即為合同項下商品房已交付。自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

3、如出賣人已如期發出商品房交付通知書或買受人已經領取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而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仍未接收商品房,則視為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自視為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此後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4、買受人同意接受出賣人的提前交房。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提前交房通知書後,應在出賣人通知交付房屋的期限內接收房屋,若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未接收商品房的,則視為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該房屋的風險責任歸買受人承擔,此後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5、如買受人需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前收房,出賣人可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對買受人提前收房提供方便。

6、房屋交付時,買受人認為房屋本身或者環境、裝置存在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情形,雙方應在完成交付後,按照法規和合同約定處理。

7、商品房交付使用時,買受人對房屋及裝修質量、公共設施、裝置、質量提出異議的,出賣人應當給予解釋和說明,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買受人可委託有資質的檢測部門對其提出的異議部分進行質量檢測,如檢測部門提出返修意見的,由出賣人承擔費用,反之由買受人承擔。

8、買受人沒有按照合同及本協議之約定付清購房總價款或其他應付款項之前,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

9、如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非出賣人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的建築安裝工程或出賣人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被延誤,則出賣人有權將該商品房交付日期順延相當於該等時間影響持續的期間,而無須為該延誤負任何責任,也無須對買受人補償任何費用。

10、出賣人推遲交房可以電話或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或報紙公告等方式通知買受人。

11、在交付房屋時,買受人如對房屋質量有異議的,則應書面提出。

買受人在接受房屋時,除房屋主體結構存在質量問題或其他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質量問題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築、裝修裝飾存在質量問題為由拒絕接受房屋。否則,視為出賣人已經完成交付義務。

買受人在辦理商品房接收手續過程中,認為有需要維修的事項,應按《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的規定要求出賣人承擔保修義務,但維修事項不能作為買受人拒絕接收商品房並要求出賣人承擔逾期交房責任的理由。

12、買受人本人無法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前往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可以書面委託代理人辦理該商品房的交付手續,但其委託代理除應具備代理的法定要件外,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_________________

公證委託,並於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前向出賣人提交公證書原件;

買受人本人與代理人在房屋交付日期前,攜帶各自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兩份)同時前往,向出賣人當面辦理房屋交付的授權委託書原件。

第七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違約責任的補充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四)的標準,包含以同等品質的材料、裝置替代的情形。如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裝置標準與附件四中約定標準不符的,出賣人應使之達到原標準,但出賣人修改後的標準或使用的相關材料標準等同於或高於原標準的,買受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要求出賣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八條商品房產權證的辦理

1、若買受人委託出賣人辦理所購商品房的房屋產權證的,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後向出賣人提交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資料(包括購房合同、夫妻雙方或單身身份證影印件、未成年人戶口薄及其監護人身份證和戶口薄影印件、購房收據、委託書、面積結算協議等)以及相關費用(含專項維修資金、相關稅費、面積差異結算款等,如有變化以房管部門、稅務部門的最新規定為準)。否則,每逾期一日出賣人可按照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的標準向買受人收取違約金並順延為買受人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時間。

2、若買受人自行辦理房產證,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後自行向相關申請辦理產權證並承擔相應費用,逾期不自行辦理的,由買受人承擔相應後果。

第九條保修責任

保修期內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出現屬於保修範圍內的問題,應以書面方式向出賣人提出,出賣人應在三個工作日內派員予以答覆和檢修,依據《住宅質量保證書》,及時給予保修服務;如因不可抗力、買受人裝修及使用不當等不可歸責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出賣人對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相鄰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設施進行維修,需買受人協助時,買受人應先行提供便利,對買受人造成損害的,按規定如實進行補償。若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或不及時協助,對於擴大部分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應保護出賣人設定在室內及公共區域的配套設施和管道。買受人對移交的房屋進行二次裝修時,不得損壞房屋建築結構及配套設施、管道,裝修方案須符合政府相關規定並報物業管理公司備案,買受人進行裝修施工或裝修完畢的房屋不得影響室內及公共區域配套設施、管道及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和維護,對造成的損壞應承擔相應恢復及賠償責任。

第十條合同附件二的補充約定

出賣人已向買受人現場公示了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房屋面積測繪報告》,買受人對報告中披露的該商品房共用部位及共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的構成方式予以認可。

十一關於前期物業管理,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物業管理單位和委託期限

本專案的物業管理單位為河南常綠集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至該專案業主委員會成立後與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簽訂新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終止。

(2)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a)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b)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c)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汙水管道的疏通;

d)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e)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6)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f)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3)物業管理相關服務費用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該專案《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_________________

(一)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三)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四)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五)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六)辦公費用;

(七)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九)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4)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在業主大會成立之前,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國家和本物業所在地相關法規規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攤:_________________

a)由擁有或涉及相關權益的業主投票並獲得三分之二或以上投票權通過可以使用,使用完後,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b)緊急情況需要即時處理的,由物業管理公司先行使用,使用完後,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5)物業管理用房

開發商按照規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產權歸屬全體業主所有,由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服務期內無償使用。

第十二條其他

(一)、鑑於該專案自身屬性、規劃思路、開發模式等不同於一般社群的特點,且系分期多年開發,同時根據政府批准的規劃方案,基礎設施與公共配套建築也將分期建成交付,因此買受人同意:_________________

(1)除買受人所購買商品房所屬區域外,其他區域的所有規劃(包括但不限於功能規劃、組團設定及佈局、環境設定及佈局、公建和配套設施設定及佈局、樓宇佈局、道路設定及佈局等)、開發時間及開發模式等出賣人均有權做出調整,最終以政府批准的規劃方案為準;對於這種調整買受人同意不提出異議;

(2)除買受人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本補充協議及相關附件約定的交付專案按約定日期交付外,其他專案(政府實施的除外)的交付時間以雙方約定為準。

(3)買受人在使用道路中應當遵從出賣人的提示及專案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並不得以任何理由實施阻斷道路、封閉道路、圈佔道路、毀損道路設施、隨意停放車輛及其他妨礙道路正常使用的行為,上述道路含道路中敷設的橋樑。

(4)公共配套建築的交付指竣工並達到使用條件。

(5)商業配套設施投入使用的具體時間,由產權所有者確定。出賣人對商業的經營業態、開業時間等僅作概況介紹,對此並不保證。

(二)、該專案內的公共景觀設施由全體業主共享並承擔管理維護費用。

(三)、關於本專案內配套設施的所有權。

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公建、車位、車庫、會所、幼兒園、公共車棚等為出賣人投資建造,所有權屬於出賣人。出賣人本著首先滿足業主需要的原則,對以上配套進行銷售(出租),售價(租金)另行約定。

(四)、為保證車位的正常使用,買受人須與出賣人及物業管理公司簽署有關車位使用的協議書,並根據協議約定使用車位,不使用自己未取得使用權的車位;同時應按協議約定按時交納相關費用並自覺遵守協議中其他約定。

(五)、由於維護公共利益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上下水、煤氣、暖氣管道、煙道、電路設施、公共汙水井的檢查、維修等),出賣人或物業服務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有權進入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及附屬院落,但應事先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義務予以配合,因買受人原因,包括作為及不作為給出賣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六)、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與現場示範單位可能存在部分差異,買受人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時已瞭解這種差異可能存在,並瞭解這種可能存在的差異對其所購房屋帶來的影響;買受人同意所購商品房的交付以買賣雙方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包括補充協議)的約定及交付時的實樓為準,上述變化不作為買受人退房及索賠的理由。

(七)、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在樓宇、組團及區域的命名權(含更名權)歸屬出賣人;

(八)、規劃上專屬於特定房屋的飄窗、空調機位等(以下簡稱“附帶部位”),歸該房屋的業主專有。該部分的保修、維修責任,視同專有部分。買受人已瞭解該附帶部位不計入產權面積,亦不作為計價面積,如將來因測繪規則變化等原因導致該部分被計入產權登記面積,買受人須另外支付合同價款,須按合同關於面積變更的約定處理。雙方應就面積變化簽訂買賣合同補充協議以便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由此須支付的相關稅費由買受人承擔。

該附帶部分是否享有投票權以及是否需要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物業管理費和採暖費,依照法規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規定。鑑於附帶部位系無償取得,因此亦不作為商品房的交房條件。購買商品房的買受人在使用附帶部位時不得違法改變其形狀、大小及用途,並應遵守《臨時管理規約》和後期業主委員會制定的管理規則。

買受人對房屋進行改造後,導致該房屋的實際使用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差異,由此產生任何權利義務變化的,均與出賣人無關。

(九)、為追求社群整體效果,每棟住宅外簷裝飾材料的材質、敷設面積和色彩會有差別,出賣人在示範單位和宣傳資料中所示商品房的外簷效果將會根據小區整體要求進行區域性調整,買受人對此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十)、按面積計收的各項費用,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前,按照合同約定的建築面積作為計費依據;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後,以產權登記的建築面積作為計費依據。政府相關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一)、合同項下商品房的有線電視、通訊、採暖等配套設施需由買受人向該設施的經營管理單位辦理開通使用手續並繳納相關費用。

(十二)、該房屋內的所有電器裝置由生產廠商直接提供保修,具體保修辦法和保修期以生產廠商提供的保修文件為準,若因該等電器裝置質量事故造成買受人及第三方人身損害或物質損失,由買受人向生產廠商索賠,出賣人給予相應配合。

(十三)、除按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條款約定或雙方同意解除合同外,雙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單方解除合同。

買受人購買力、財產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出賣人財產、經營狀況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房產貶值或升值、市場變化、經濟形勢變化均屬商業風險範疇,任何一方不得據此主張解除或變更合同,若任何一方以此為理由拒不履行合同義務的,仍應依法或依約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合同因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的,雙方應在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後三個工作日內互相配合辦理本合同備案登記的登出、抵押登記登出、預告登記登出及按揭合同解除等手續,出賣人在前述各項手續辦理完畢、買受人將房屋交還給出賣人後的十個工作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按照約定或法律規定應計算違約金或利息的,退款時一併計算。

(十四)、乙方瞭解,專案的地面規劃將有可能根據規劃的調整而進行優化與調整,交付標準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為準,如有變化不另行通知。

(十五)、雙方當事人之間的通訊聯絡以商品房買賣合同所載明的電話、傳真和通訊地址為準,雙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並對其真實性負責。一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五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十六)、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中,書面通知的送達方式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或專案所在地主要地方報紙媒介公告送達;採用上述方式,通知的送達時間為(1)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後三日,(2)或公告見報三日後視為送達。因一方提供的聯絡地址不準確或地址變更而導致對方未能實際收到相關通知的,後果由責任方自行承擔。

(十七)、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平頂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採取非法手段和方式損害對方的人身權、財產權等權利。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八)、關於合同以外資料的效力

(1)凡在簽約之前買賣雙方任何一方通過口頭、書面、實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口頭講解、廣告、樓書、示範單位、沙盤、模型等)所表達和提供資訊都不再作為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出賣人的售樓書、售樓廣告中的資料、資料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為準。

(2)出賣人對規劃建設範圍之外的環境、公共設施、道路交通等的說明或介紹,僅為買受人提供參考資訊,不構成出賣人的允諾。

(3)出賣人展示的樣板房功能僅為空間佈局嚮導、裝修裝飾和傢俱擺放指引,不能理解為交樓標準或合同的樣品

(4)因比例或表現方法所限,部分附屬物或構築物可能未在平面圖和模型上標示。

(十九)、在“常綠·桃花源”專案配套設施交付之前,出賣人有權在專案內進行該專案的廣告宣傳活動,但以不影響已入住業主的正常生活為限。

(二十)、“常綠·桃花源”為出賣人商標。(桃花源不是出賣人商標)

十三專案紅線內外不利因素說明

為幫助客戶慎重選購房屋,現提示購房人在簽署法律檔案前特別注意以下事項:_________________

(1)紅線外不利因素說明

1、3、4、37公交車站點,距離常綠·桃花源約200米,目前尚無公交站牌,本公司只告知資訊,不對此提供保證。最終以政府實施為準。

3、小區北側距離紅線約30米處為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小區東側距離紅線約100米處為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可能會對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4、小區東側、南側道路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5、小區東北角有垃圾中轉站,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7、出賣人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環境不利因素影響。

注:_________________上述提示內容系本公司根據20__年6月份所獲取的相關資料進行整理與概述,未必包含該區域所有資訊亦不能作為銷售承諾。若資料有誤差或變更,恕不另行通知,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2)紅線內不利因素說明

1、本小區紅線內現規劃有以下公共配套設施,在符合國家標準的前提下,仍可能對相鄰的住宅產生影響。

2、小區南入口、北入口、東入口,可能對周邊住戶造成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3、1、2、3、5、20、21號樓設定商業,可能有噪音、燈光、排煙排氣等影響。

4、小區內規劃有景觀噴泉和健身器材,供業主觀賞和使用,請遵守安全提示。

5、小區內設有配套公建、配電設施,可能會給周邊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6、專案停車方式為地上車庫和地下停車場,地下停車場臨近樓棟有出入口,可能對停車周邊住戶產生噪音、尾氣及燈光的影響;

7、專案中除已經明確交付日期的住宅單位,其他部分的交付時間將結合專案整體開發計劃進展安排。

8、小區各樓棟分佈有各種管道,均有可能造成不利影響。

9、出賣方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不利因素的影響。

10、以上資訊,基於經政府批准的規劃及設計方案;因規劃及設計方案調整而導致資訊變化的,以最終政府批准的規劃及設計方案為準。

十四、本補充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如有衝突,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十五、《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之未盡事宜及履行過程中的變更,可經雙方協商後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十六、買受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將應付款項通過出賣人現場POS機刷卡或以現金方式支付於出賣人。

十七、買受人確認,出賣人在簽訂本合同及其相關補充條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條款尤其是可能會免除或者限制出賣人責任的條款按照買受人的要求進行了提示和說明,買受人已充分理解並同意其全部內容。

十八、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本合同附件八共8頁。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第方擔保合同 篇10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房屋買賣合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 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 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合同範本《房屋買賣合同》。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 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 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

第八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第方擔保合同 篇11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預購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以實際產權證為準)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1、乙方預購《___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已領取該房屋房地產權證(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土地證:_________________並經人民政府測繪機構實測,該房屋建築面積為平方米。該房屋定於尾款付清之日交付。

2、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買賣單價為人民幣元/平方米,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整,乙方採取__________方式。簽訂正式合同時首付款萬,尾款萬元於簽訂正式房屋購買合同後個月內付清。

3、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整,作為甲、乙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擔保,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後,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

4、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__________天,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號前到富鑫房產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

5、甲方同意將釋出或提供的廣告、售樓書、樣品所標明的房屋平面佈局、結構、建築質量、裝飾標準及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等狀況作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6、在本合同的第四條約定的預訂期限內,甲方拒絕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必須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並且賠償雙方所交的資訊費。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並且無權要求好人房產退還已收取的資訊費。

7、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富鑫房產執壹份。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經辦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買賣第方擔保合同 篇12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自乙方完成產權登記,取得產權當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

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銀行放款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義務

4.1 甲方應於本協議簽署之日起日內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不能按期交房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交房並承擔違約責任。

4.2 甲方應於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盡最大努力協助乙方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協調開發商為乙方開具房屋買賣發票,協調相關部門更改備案合同,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部門登記等。甲方不積極協助的除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乙方有權單方立即解除合同或要求甲方履行義務。

4.3 甲方承諾其出賣的房屋屬於乙方可辦理一手房產權登記手續的房屋。如該房屋為乙方無法辦理一手房產權登記手續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如雙方協商以二手房買賣方式辦理房屋產權登記,則由此產生的一切稅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足額付款。乙方未按時付款的,對逾期未付款部分按日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總額最高不超過逾期未付款金額的百分之三。

第六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金由_______方承擔,產權過戶手續費、佣金等由______方承擔、公證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違約金元,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守約方追究違約責任支出的律師費、訴訟費、交通費等。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成立並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公證機關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 購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本協議於 年 月 日簽署於市區

房屋買賣第方擔保合同 篇13

賣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 賣方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 隨該房屋同時轉讓的房屋設施裝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一。

第二條 房屋權屬情況

(一) 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

(二) 國有土地證號為:

(三) 該房屋性質為私有住宅。

(四) 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未設定抵押。

第三條 房屋成交價格及定金

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 人民幣(小 寫) 元,(大寫) 元整。本合同簽定的購房定金為____________元。

上述房屋價格包括附件一清單裡的內容。

第四條 買方付款方式與期限 (一) 在簽訂本合同時買方向賣方支付購房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小寫)______ 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 由買方向 銀行申請住房貸款人民(小寫)____ ________元(大寫)_______ _______________元整,並由 銀行直接將所貸房款放款給賣方。如銀行實際放貸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買方應在銀行放款當日將差額支付給賣方。

(三) 除首付款和向銀行申請的住房貸款外,剩餘購房款(小寫)_____ 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在賣方向買方交付房屋時,買方向賣方全部支付結清。

第五條 房屋交付時間

在簽定本合同後銀行確認放貸之日起 個月內,賣方將此房屋交付給買方。

第六條 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 賣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沒有產權糾紛,符合房屋出售條件。

(二) 賣方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交付時,對已納入附件一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裝置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三)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有線電視】費用由賣方承擔結清,交付日以後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

(四) 買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和金額向賣方支付購房款,如實向貸款銀行申報有關資料,負責完成銀行貸款和有關房屋過戶的工作,賣方提供協助。

第七條 過戶費用承擔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應該繳納的各項稅、費由買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定後,若買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賣方,賣方應在15日內將買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買方,但購房定金歸賣方所有。若賣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買方,並自違約之日起5日內應以買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息)返還給買方。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3 份,買方、賣方、銀行各執一份。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簽字手印): 買方(簽字手印):

合同簽訂日期:20 年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第方擔保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此房屋是未經上市的房改房,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多次協商,並經甲乙雙方共有人同意訂立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 甲乙雙方將__________號樓_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房屋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售賣給乙方。

二、房屋價款乙方分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在雙方協議簽署之日,付款__________萬元 (大寫:__________),(甲方負責把房屋鑰匙等交乙方《房產證在公司未辦理好,待公司統一辦理完畢後即交與乙方》,

三、甲方待公司房產證辦理完畢後應在乙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時提供無償、及時的協助,其辦理過程中遇到的任何問題共同解決,辦理房屋過戶費用由乙方交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延遲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

四、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其他項設定權力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付款後,如交接後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房款並按同期銀行利率支付總房款的利息。利息計算時間以協議簽署日期為準。

五、不管此房屋以後發生什麼變遷,全部由乙方負責處理,甲方應及時並無償的提供一些證明協助辦理。

六、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任何私自修改部分視為無效,自雙方或委託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照法律或政策的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房屋買賣第方擔保合同 篇15

甲方(賣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丙方(中介):姓名: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主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賣房地產情況

甲方擬將位於汕頭市——房地產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擬轉讓的房地產作了瞭解,願意購買該房地產。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型別為 。《房地產權證》(見附件)證書號碼為 。

第二條 買賣房地產價格、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地產交易總金額為人民幣——整,即——元。其中兩萬元已作為定金提前支付。乙方於 年 月 日支付第二期房款人民幣 拾 萬元整,即人民幣 元。之後雙方辦理房地產轉讓手續,甲方將本合同涉及房產過戶轉讓給乙方。

最後一期付款人民幣 拾 萬 仟元整,乙方須在雙方房地產轉讓手續完成後 個月內將尾款付清,否則將當違約處理。

第三條 登記過戶手續辦理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甲、乙雙方應攜帶有關資料到 辦理過戶手續。乙方支付最後一期購房款時,甲方應同時將辦理過戶後的《房地產權證》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 房地產交接雙方同意於 年 月 日由甲方將該房地產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權利保證約定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方決定中途不賣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產時,作甲方中途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七日內將所收定金及購房款退還給乙方,另賠償乙方人民幣 萬元整的違約金。

乙方決定中途不買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慶繳購房款時,作乙方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

第七條 稅務承擔

辦理上述房地產過戶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負責。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處置及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附件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雙方各存一份,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存一 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交易所監證: 監證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第方擔保合同 篇16

農村房屋買賣協議

甲方(賣方):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身份證號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__市__鎮__村__號(自建住宅)的房屋,東至___南至__西至__北至__建築面積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共__萬__仟__佰__圓(小寫元),乙方在__年__月__日前,一次付給甲方。

三、雙方同意於__年__月__日由甲方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由甲方職責。甲方應協助乙方辦好過戶手續。

五、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所繳納的稅費,由方負擔。

六、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經房地產交易主管機關稽核後,上述房屋產權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同意上述協議,各無異議,不得反悔。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中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中證人(簽章):年月日

房屋買賣第方擔保合同 篇17

賣方: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自願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 擁有的住宅房產一套,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房產證號為: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的具體狀況以相關部門登記的權屬為準。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按套計價,總價: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該房屋的購房款;在合同具備簽訂條件,簽訂本合同的當日,乙方支付定金 人民幣(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 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乙方給付 萬元(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甲方在收到該款之日起兩日內協助乙方到房屋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在年 月 日前,乙方給付 萬元(大寫:____拾____萬 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甲方在收到該款之日起兩日內協助乙方到國土部門登記部門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

第四條:房屋交付時間: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定金之日起____天內將本合同約定的房產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物業、水電氣、網路、有線電視等因甲方居住產生的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本次交易中全部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包括乙方依法應當承擔的契稅等。

第六條:違約責任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計算。

2、逾期超過 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總價款的 5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3、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擅自解除本合同,不購買該房屋,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總價款的5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的違約責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內按__ 利率計算;

2、逾期超過 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按房屋總價款的1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3、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擅自解除本合同,不出賣該房屋,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總價款的1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相關登記機關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捺印後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屋買賣第方擔保合同 篇18

買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同意買賣下列房屋: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號_________室,建築面積共_________平方米。

經雙方設立條件如下:

第二條本契約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內,甲方應將上列價款付與乙方,乙方收到全部價款後,應將房屋在一個星期內騰出交給甲方。

第三條本契約簽訂後,甲方應向房屋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產權歸甲方所有。

第五條房屋基地及底層獨用園地屬國家所有,僅供甲方使用。甲方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土地管理的政策和規定。從發給產權證之日起,甲方按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繳付房產稅(土地使用稅)。

第七條本契約簽訂之日起,在兩年內屬於原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保修;屬於人為的損壞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本契約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兩份(其中一份作產權登記附件)。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屋買賣第方擔保合同 篇19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當事人於簽定

售房方:身份證號:地址:聯絡方式:

購房方:身份證號:地址: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兩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現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願將自有座落於____市東____區小區單元室,建築面積為㎡的還建房出賣給乙方,包含附屬設施見附件一。上述房屋、房屋佔有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及附件一所列附屬設施、裝置狀況等房屋附屬設施、裝置、在本合同中均簡稱為“該房屋”。

第二條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該房屋的買賣價款元,本合同生效後,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

第三條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交付房屋:

1、甲方應將該房屋的入住手續及房屋鑰匙等該房屋的全部手續交付乙方,並配合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

2、本合同生效當日,甲方將附件一所列《房屋拆遷補償協議》等相關資料憑證簽名的影印件交付乙方;

第四條甲方保證,其與開發商____市東____區簽訂的《房屋拆遷補償協議》中約定應由甲方承擔的義務,甲方已全部履行完畢,甲方享有的該房屋的全部權益一併轉讓給乙方。

第五條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該房屋產權清楚,無任何擔保等他項權利設定、查封、債務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該房屋後,因該房屋存在產權糾紛或第三方對該房屋主張權利,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該房屋,或者不能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或者給乙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第六條該房屋出賣給乙方後,如因房屋存在質量問題或其他問題,需以甲方名義向該房屋開發商____市東____區小區主張權利的,甲方應配合向開發商主張權利。

第七條鑑於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須先辦至甲方名下後再過戶給乙方,甲方應在取得該房屋的兩證後____日內將該房屋的兩證交付乙方。並保證在該房屋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時,按乙方的要求甲方配合辦理該房屋過戶至乙方名下的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1、除甲乙雙方協商,凡任何乙方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之義務,即構成對本合同的違約,應當向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配合乙方辦理該房屋的過戶手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一切損失。損失的計算方式為該房屋的總價的50%,如該房屋的市場價值上漲的,甲方還應賠償該房屋當時的市場加工與簽訂本合同時的市場價格之間的差額。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兩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兩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共2頁一式三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公證人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兩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共有權人:________年____月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日

公證人:________年____月日

房屋買賣第方擔保合同 篇20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市       區      路       小區     號樓      單元       室(建築面積       平方米,儲藏室      平方米,產權證號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影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         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       元整 ,即小寫       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並將抽風機一臺(型號:                       ),空調兩臺(型號:                               ),熱水器(型號:                        ),浴霸(型號:                          ),飲水機(型號:                       ),音響兩臺(型號: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後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簽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