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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買賣合同(精選11篇)

欄目: 買賣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95W

建材買賣合同 篇1

供貨方: (以下簡稱供方)

建材買賣合同(精選11篇)

需貨方: (以下簡稱需方)

供需雙方本著以誠為本、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的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產品明細。

第二條、供貨日期:從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5日止。期間送貨以需方通知為準(需提前三天通知)。

第三條、質量要求:供方在需方用貨前提供貨物樣品,由供方提供產品合格證,並負責產品檢測,檢測費用由供方負責,檢測報告及現場拉拔試驗提供給需方存檔,供方供給需方同樣質量的產品。供貨方必須保證原材料為合格產呂,需方使用後,供方必須保證外牆面不發生滲漏。如供貨方的產品發生外牆滲漏、面磚脫落等現象,供貨方應承擔全部經濟損失,並按需方要求的工期負責外牆面的維修,如果供方未能按需方要求的時間進場維修,需方有權另擇其他隊伍維修,其相關費用在留20%的貨款中扣除。

第四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1、交貨方式:所有貨物由供方送往供需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所需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並由供方負責卸車。

2、交貨地點:需方指定地點 結算方式:貨到驗收合格後付全款。

第五條 經濟責任

(一)供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需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供方應負責包退、包換。由於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供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供方示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需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如需方需要而供方不能交貨,則供方應付繪需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3、如因供方的產品使用後出現質量問題,造成外牆面磚脫落,或外牆滲水,供方應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二)需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供方供貨無誤的前提下,如需方中途退貨或使用其它同類產品,需方應賠償本合同總金額5%給共方作為違約金。

2、需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供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三計算付給供方,作為延期罰金。

第六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後方能變更。

第七條 如需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3天與供方協商。 第八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九條 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工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供需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供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需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供需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材買賣合同 篇2

出賣方(甲方):

買受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1、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及價格(詳見附件)

注:本單價包含材料費、包裝費、運輸費、裝卸費(卸貨至乙方指定位置)、稅金等所有費用;供貨單僅作為結算憑證,實際交貨數量以乙方收貨員、負責人、委託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合同章的供貨明細單為準;供應數量超出總量時需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質量要求

標的物質量執行 標準,並且不得低於國家及施工所在地地方政府關於標的物的相關強制性標準。

3、包裝標準、包裝物的提供與回收

4、交貨方式及交貨地點

4.1交貨地點:

4.2交貨方式:貨到工地後,由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指定收貨人簽收。該收貨人僅對甲方提供的本合同項下的貨物數量進行確認,並經乙方蓋章後方能生效,收貨人無權對本合同項下與數量無關的事項進行確認。驗收人的簽名字樣為( )電話: 。

4.3甲方按約定供應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效能檢測報告等。

4.4甲方負責運輸過程中的車輛、貨物和人員的一切安全責任及費用。

5、交付及驗收

5.1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標的物送至 。運輸途中發生丟失、損壞等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5.2甲方應在貨到工地現場前 天通知乙方,到達現場後由甲乙雙方共同對貨物進行初步驗收,驗收以國家驗收規範、質量標準、合同要求及供方提供的樣品等為依據,由乙方、監理方、建設方驗收合格後才能交付乙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負責運出工地、重新供應,由此產生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5.3乙方在標的物使用過程中,對質量問題有權隨時提出異議,因產品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6、質量保證期限及售後服務

6.1為確保貨物質量符合要求,雙方約定:將合同總價款的 %作為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期為 年,從送貨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6.2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廠家標準服務,免費提供電話技術支援和諮詢。 6.3其他服務約定:

7、費用支付

7.1、支付材料款時間:供貨數量達到合同約定且經驗收合格後,甲方提供普通稅票後,乙方在 工作日內支付材料款的 %,剩餘材料款扣除質保金後在 日內付清。若建設方未能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從而影響到乙方支付材料款,甲方須給予理解和配合,不能據此向乙方提出停工索賠等,影響乙方的施工生產。

7.2、本合同所有款項均由乙方按甲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銀行賬號以轉賬的方式向甲方支付。

8、解除條件

8.1雙方協商一致。

8.2一方嚴重違約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9、違約責任

9.1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甲方需承擔合同總價款 %作為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9.2甲方所交產品品種、規格、型號、花色和質量等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則按質論價,雙方另行制定協議;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甲方應負責包換,並承擔調換或退貨的費用,甲方不予退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9.3甲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總價款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合同總價款 %的違約金以及因此遭受的損失,乙方有權直接從材料款中扣除違約金;

9.4甲方須服從乙方現場安全、環保、衛生要求,因不滿足現場要求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9.5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所有權、擔保物權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交納的罰款、賠償金、訴訟費用、律師費等。

10、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包括:火山爆發、山體滑坡、雪崩、颱風、洪水、泥石流、海嘯、地震、工程停建、緩建等)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雙方的損失的,雙方不對其他方承擔違約責任。

11、爭議的解決方法(本條款為不可變更條款)

11.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雙方共同選定具有法定鑑定資質的單位進行質量鑑定,雙方無條件服從該鑑定的結論。

11.2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首先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雙方約定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12、其他約定事項

12.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非經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將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包括債權債務)轉讓給其他方。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協議,非經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不發生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材買賣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所購建材基本情況 單位:元/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第三條 交貨:交貨方式為(賣方送貨/買方取貨)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第四條 驗收:對於建材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買方異議期為賣方交貨後 日內,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 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訂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預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貨到驗收後一次性支付餘款;

(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賣方違約責任:

1、建材產品經專業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換,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遲延交貨 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賣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 本合同未定事項,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材買賣合同 篇4

賣方:(以下稱甲方)

買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建材名稱、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價格見下表:

第二條 質量標準:產品質量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

第三條 交貨:交貨方式為(賣方送貨、買方取貨)

交貨時間:20xx年07月15日

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第四條 驗收:對於建材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買方異議期為賣方交貨後10日內,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決定,在合同簽訂後,由乙方將貨款預付金額¥67160.0元(大寫:陸萬柒仟壹佰陸拾元整)給甲方,剩餘貨款於貨驗收合格後,餘款¥100000.0元(大寫:壹拾萬元整)一次性轉入對方指定賬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賣方違約責任:

1、建材產品經專業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10%的違約金;遲延交貨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10%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賣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倆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建材買賣合同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所購建材基本情況

單位: 元/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第三條 交貨:交貨方式為(賣方送貨/買方取貨)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第四條 驗收:對於建材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 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買方異議期為賣方交貨後 日內,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 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定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預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貨到驗收後一次性支付餘款;

(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 賣方違約責任:

1、 建材產品經專業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質 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延遲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延遲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延遲交貨 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延遲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延遲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 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賣方應 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 本合同未定事項,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買方(章): 賣方(章): 住所: 住所: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建材買賣合同 篇6

第一條 商品名稱 請您認真閱讀以下內容,確認所填報的規格、材質、顏色後再簽字。對訂購條件,

如有不明之處,務請當面問清,以免發生糾紛。

櫥 櫃 主 體 及 配 件 品 牌

品名 產地 材質 顏色 規格 數量 單價 總價

地櫃

吊櫃

檯面

燃氣灶

抽菸機

水槽

龍頭

配件

其他

備註

合計人民幣(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寫) :¥ 元

第二條 設計及設計更改:

(一)賣方需要實地測量的,測量時間為: ;

(二)賣方設計方案及相關尺寸經買方簽字確認後,作為本合同附件及雙方履行合同的依據;

(三)設計方案確認後不得單方更改,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責任和費用由更改方承擔。

第三條 交貨及安裝:交貨方式:(送貨 / 送貨安裝 / 買方自提);送貨時間: ;交貨地點: ;選擇送貨安裝方式的,買方應為賣方提供安裝條件。

第四條 驗收及三包責任:對於商品的數量、規格、顏色與約定不符及有表面瑕疵的,買方應在交貨時當場提出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換貨或補足;對於其他質量問題要求三包的,按國家有關三包規定執行;國家無三包規定的,對於內在質量問題的包修期限為 年,賣方負責免費修理,但經專業檢測機構檢驗不符合(約定質量標準 / 國家標準 / 行業標準)的,自交貨之日起兩年內買方有權要求賣方無條件換、退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 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訂本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 / 預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設計出圖認可後一次性支付餘款;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交貨或提貨的,每超過一日向對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

(二)賣方遲延交貨超過 日的,除按前款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的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額返還;已支付的定金,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可要求賣方雙倍返還;

(三) 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的定金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 賣方撤離展銷會或市場的,由展銷會和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市場主辦單位承擔責任之後,有權向賣方追償。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條 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予以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規定應由賣方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買方(章): 賣方(章): 主辦單位(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建材買賣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需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 重 慶 市 江 津 區 深 固 建 築 外 加 劑 廠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以誠為本、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的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產品使用專案:

第二條、產品:

第三條、供貨日期: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工程竣工完成日止。期間送貨以甲方通知為準(需提前三天通知)。

第四條、質量要求:乙方在甲方用貨前提供貨物樣品,由乙方提供產品合格證,並提供檢測報告給甲方存檔,乙方供給甲方同樣質量的產品。乙方必須保證原材料為合格產品。

第五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1、交貨方式:所有貨物由乙方送往甲乙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所需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並由甲方負責卸車。

2、交貨地點:

3、結算方式: 

第六條 經濟責任

(一)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包退、包換。由於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示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二)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乙方供貨無誤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貨或使用其它同類產品,甲方應賠償本合同總金額5%給共方作為違約金。

2、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供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每日百分之一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第七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後方能變更。

第八條 如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 天與供方協商。 第九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 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

甲 方: (蓋章) 經 辦 人: 電 話: 開戶銀行: 賬 號:年月日

乙方: (蓋章)負 責 人: 電 話: 開戶銀行: 賬 號:

建材買賣合同 篇8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青島市建設工程材料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設工程材料(以下簡稱建材)買賣等事宜訂立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擬使用建材之建設工程及所購買建材基本資訊 (一)擬使用建材之建設工程基本資訊(附件1) (1)建設工程

①名稱: ②地址: ③建設單位名稱: ④施工單位名稱: ⑤監理單位名稱: (2)建設工程用地批准手續(附件1.1):

①批准證書/證明名稱: ②證書/證明編號: (3)規劃許可證(附件1.2):

①規劃許可證名稱: ②證書編號:

(4)施工許可證(附件1.3):

①施工許可證名稱: ②證書編號: (二)所購買建材基本資訊

第二條 質量標準(需具體明確,作為產品驗收標準,見附件2)

第三條 建材包裝

(1)包裝標準:

(2)包裝費用: (3)包裝物的處理方法:選擇以下第 種處理方法。 ①甲方負責自行回收。

②包裝物隨產品歸乙方所有,現場所產生的其它與產品包裝有關的垃圾及其相關的清理工作由乙方負責。

(4)其它: 第四條 交貨

(1) 交貨方式:(甲方送貨/乙方取貨) (2) 交貨時間:

(3) 交貨地點: (4) 運輸方式: (5) 運輸及裝卸費用承擔: (6) 其它: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標準:貨物驗收以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之約定及雙方一致同意的標準進行。

(2)驗收方式:

①當場驗收:對於貨物的規格、顏色、數量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乙方應在交貨時當場提出異議,異議經核實屬實的,甲方應無條件換貨或補足。

②無法當場檢驗的,乙方應在接收貨物次日起 日內進行檢驗,並將檢驗結果及時通知甲方。

③選擇甲方安裝的,雙方應在安裝完畢後 日內共同驗收安裝及貨物質量,經驗收未達到約定標準的,甲方應無條件返工,並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④雙方對檢驗標準或檢驗結果有異議的,委託本市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並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在以上期限內,乙方怠於組織驗收的或者未將驗收結果及時通知甲方的,視為驗收合格。

(3)其它: 第六條 安裝 (1)安裝方式:

①(甲方安裝/乙方自裝);

②選擇甲方安裝的,安裝費用由 承擔,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必要的安裝條件。

(2)甲方負責安裝的,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向乙方提供免費售後服務。或由雙方約定以下免費售後服務期限:

(3)其它:

第七條 付款

雙方約定以第 種方式支付價款。

(1)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支付(定金/預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驗收合格後 日內一次性支付餘款。

(2)其它 第八條 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需保證貨物質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雙方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及產品包裝標準,並已取得相關銷售許可等。

(2)需按照雙方約定的交貨時間、地點及交貨方式,及時供貨,並積極配合乙方進行貨物驗收工作。

(3)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其自身及所銷售貨物的資質證明材料、貨物的產品標準、檢驗報告、產品合格證明等相應技術資料。

(4)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及雙方的約定及時為乙方提供售後服務,產品出現質量瑕疵或不合格現象,應按照乙方要求及時為其提供產品修理、更換或退貨工作。

(5)其它:

(二)乙方義務

(1)按約定向甲方支付相應貨款。

(2)及時組織貨物驗收工作,並配合甲方辦理相關貨物交接、驗收手續。 (3)選擇甲方進行安裝的,應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安裝條件和便利。

(4)其他: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因甲方產品質量或安裝質量問題,給乙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甲方延遲交貨的,應按延遲交貨部分貨款金額的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遲延交貨的,甲方應在發貨前與乙方協商,乙方仍需要貨物的,甲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遲延交貨責任。

(3)甲方提前交貨、未按照約定的地點、交貨方式交貨的,乙方有權拒絕接收。乙方同意接收的,應承擔乙方由此多支出的合理費用。

甲方提前交貨的,乙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乙方可拒絕提貨。

(4)甲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等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有權拒 絕接收。

如乙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乙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修理或更換或退貨,並承擔修理、更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5)甲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甲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

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該不合格包裝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6)因甲方原因導致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甲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交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乙方因此多支出的合理費用和遲延交貨的違約金。

(7)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有關技術資料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8)其它: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給付貨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逾期給付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無合法或約定事由而中途退貨的,應向甲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作為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自提產品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收貨物的,應承擔拒收貨物款項 %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乙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甲方提供其他錯誤資訊,應承擔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6)其它: 第十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建設工程材料管理機關登記備案一份。登記備案工作由甲方/乙方負責辦理。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向建設工程材料管理機關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未達成一致的,選擇下列第 方式解決:

①依法向青島仲裁委員會(建設仲裁中心)提起仲裁;

②依法向 法院起訴。

乙方(蓋章): 甲方(蓋章):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建材買賣合同 篇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所購建材基本情況 單位: 元/

建材 名稱 產地 品牌 規格 型號 材質 批次 數量 價格 總價 備註

合計人民幣(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寫):¥ 元

質量標準:

第三條交貨:交貨方式為(賣方送貨/買方取貨)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第四條驗收:對於建材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買方異議期為賣方交貨後一日內,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定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預付款)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貨到驗收後一次性支付餘款:

(二)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賣方違約責任:

1、建材產品經專業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伺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的違約金;遲延交貨一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賣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未定事項,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買方(章): 賣方(章):

住所: 住所: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建材買賣合同 篇10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協商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的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值為人民幣 元。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第二條 乙方提供的貨物必須提供國家權威部門頒發的檢驗報告以及產品出廠合格證。

第三條 驗收方法

1、檢視瓷磚的外包裝

仔細的檢查產品的包裝箱上的相關標識是否清楚,包括產品的品牌、商標、型號、色號、規格、生產批號或生產日期;

2、核對送貨產品與定單是否相符

1)檢查瓷磚的每個型號是否與定貨單上的型號一致;

2)檢查送的每個型號的產品是否與看貨時一致;

3)檢視每款瓷磚的胚體瓷磚商標是否清晰無誤。!

4)檢查送貨品種是否有遺漏!

3、核對瓷磚的數量.仔細的核對瓷磚的數量,注意瓷磚的片數和平米之間的換算。

4、檢查瓷磚的質量 重點的檢查以下幾個方面:

1)零片和散片的質量,是否有磕角、劃傷等表面瑕疵,花磚腰線是否有什麼磕碰;

2)檢查瓷磚是否有破損,可以用手搖一下包裝箱,聽是否有“嘎吱”的響聲,有“嘎吱”響聲的說明瓷磚可能會有破損,一定要開箱檢查!

3)檢查瓷磚的平整度:將兩片同樣型號的產品取出兩片至於水平面上,用兩手的手尖部位來回的沿瓷磚的邊緣部位滑動,如果在經過瓷磚的接封處時沒有明顯的滯手的感覺的,說明瓷磚的尺寸比較好,誤差小,這樣的尺寸誤差越小的瓷磚的鋪貼效果會越好!相反,如果有明顯的滯手的感覺瓷磚,說明瓷磚的尺寸誤差較大,會影響鋪貼的效果!

4)檢查瓷磚的平整度題,兩片或者四片相同型號的瓷磚按照相同的紋路拼鋪在平面上,用手在磚面上來回的滑動,如果經過瓷磚的接縫部位是沒有明顯的高低感,說明瓷磚的平整度好,反之,說明瓷磚的平整度較差,會影響瓷磚鋪貼的整體效果,地磚如果平整度較差,嚴重的情況還會絆倒人!

5)瓷磚的直角度問題現在瓷磚主要還是以長方形的為多,瓷磚的每個角都是直角,如果直角度差的話,也會影響瓷磚的鋪貼效果,取四片相同型號的磚,進行拼接,如果出現四片磚不能接縫緊密,總是一條或者兩條接縫出現縫隙,說明瓷磚的直角度不是特別好。

5、再一次核算瓷磚的單價和總價。

第四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1) 甲方收到貨後組織驗收,驗收後開出產品入庫單,乙方以現場產品入庫單以及相應款項(貨物總價的 %)的正規發票到甲方財務辦理付款手續,

2) 甲方在鋪貼完成後,無任何質量問題,即支付乙方相應貨物總價的。

3) 甲方在工程完工,無需再進貨時,按實際收貨量進行結算,一次性付清乙方尾款。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乙方負責把產品運送到工地現場,甲方指定現場材料停靠點,甲方負責卸貨。

2.交貨地點:本工程施工現場

3.交貨日期:______ 第六條 經濟責任

(一)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 ,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的罰金。

3.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三的罰金。

(二)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退貨數量不得超過總合同量的5%,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按合同規定收貨。

2.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乙 方可將交貨日期順延。

3.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 三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4.乙方送貨或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並報請甲方批准後方能變 更。在甲方批准前,仍應按合同原訂價格執行。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三作為罰金付給甲 方。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登出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 經雙方協商,並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提出登出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登出合同部分總額 %的補償金。

第九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裝置、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 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主管機關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如一方對仲裁不服,可於接到仲裁書後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貨物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

甲方: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蓋章)

__年__月__日

建材買賣合同 篇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所購建材基本情況 單位:元/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第三條 交貨:交貨方式為(賣方送貨/買方取貨)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第四條 驗收:對於建材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買方異議期為賣方交貨後 日內,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 種方式支付價款。

簽訂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預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貨到驗收後一次性支付餘款;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賣方違約責任:

1、建材產品經專業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換,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遲延交貨 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賣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 本合同未定事項,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買方(章): 賣方(章): 住所: 住所: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