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在雙方公平,公正,自願的原則上,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試驗儀器數量單價總價見附件,試驗儀器總價為 ,大寫 。
二、 質量要求和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符合國家現行標準,供方負責一年內免費維修,出現問題(市內)24小時內到達。人為及不可抗力損壞不在保修範圍內。
三、 交貨地點、時間:
四、 運輸方式及費用:汽車運輸,供方負責。
五、 合理損耗及計算方式:按合同總金額5﹪,由違約方負責。
六、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木箱包裝,無回收。
七、 驗收標準及方法:供方負責安裝、除錯。經使用部門驗收合格為標準。
八、 隨機備件、配件數量:見隨機清單。
九、 結算方式及期限:儀器到達需方工地安裝,除錯之後,經使用部門驗收合格後貨款一次性付清。
十、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合同附件。
十一、 違約責任:違約方負責。
十二、 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雙方當事人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二、名稱、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
1.質量標準按國家或地方標準執行;若無上述標準按出廠標準執行。
2.技術引數要求以產品彩頁為準或者以投標標書說明為準。
3.產品的配置以產品彩頁為準或者以投標標書說明為準。
三、產品的安裝除錯
1.需方不能私自拆產品的包裝,私拆包裝發生產品損壞、附件丟失,供方不負責。
2.供方產品到達需方2日內,供方提出書面安裝條件、下達安裝通知書。需方2日內回覆。供方產品到達7日內即安裝除錯。
3.供方下達安裝通知後,在產品到達15日內仍不能安裝除錯供方視為產品驗收合格。
四、交貨地點及運費
需方指定地點,運費由供方承擔。
五、包裝標準與包裝物
包裝標準以生產商標準為準。包裝物不回收。包裝物商檢費由供方承擔。包裝物供方不負責清理。
六、隨機附件與備品
隨機附件與備品按生產商裝箱單數量與品名為準。無裝箱單以供需方簽訂的合同為準或者以供方招標檔案說明為準。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貨到驗收付全款。
八、技術培訓:
供方按合同條款規定,為需方講解產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項及現場培訓等事項。培訓費用,按合同條款規定標準執行。
九、售後服務
供方按國家有關法規法律,實行產品包修、包換、包退,易損附件、消耗材料和人為造成損壞不給“三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一、產品名稱、數量、價格
甲方向乙方出售一批儀器,(詳情參見附件附頁之清單)一次性交乙方,甲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裝置附件是齊全,使用功能是正常良好的。各方面符合清單上所規定的質量、規格、型號等要求。
二、交貨:
1、交貨日期:乙方支付現金貳萬元(RMB)後之1個工作日。甲方一次性打包把儀器交乙方。
2、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運輸並承擔運費、裝卸貨費用。
3、交貨地點: 甲方處。
三、合同金額
本次購銷合同總金額合計:¥萬元人民幣(大寫:¥萬元人民幣)。
付款方式:乙方預付萬元現金提貨,年月日再支付現金2萬元,剩餘萬元在下個月中旬支付完畢給甲方。 四、合同的履行:
甲方所交的裝置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約定或達不到約定技術要求的,甲方必須無條件退回乙方所已支付的全部貨款,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賠償金。
五、解決爭執方法
凡因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本著真誠合作之精神,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解決。
六、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權的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
八、合同份數:本合同由中文書寫,正本壹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購買方):
乙方(出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供料達成如下協議:
一、關於合同標的物
甲方因位於的建設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石材(石材的名稱、數量、規格、單價和暫定總價等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單》)。
二、關於質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質量採用以下第方式確定:
1、國家標準。
2、行業標準。
3、企業標準。雙方約定根據企業標準確定本合同石材質量標準。
4、封樣標準。如採用本質量標準,須根據石材質量鑑定需要,將相應石材進行封樣,甲、乙雙方各持同質同量的石材封樣樣品一份。
5、特別約定標準。甲、乙對石材質量特別約定如下:
三、關於石材色差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石材系天然產品,故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石材若存在合理範圍內的色差,甲方對此予以諒解。乙方應儘可能減少所供石材的色差,並將色差保持在合理範圍之內。如果石材色差超過合理範圍,甲方有權要求調換。但是,如果各批次供應的石材色差可使用於建築物不同立面或處所而不致影響建築物整體視覺效果的,則甲方對此予以諒解。
四、關於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義務按標的物約定的規格要求進行一般加工製作。如甲方對特定石材需要進行異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異形加工圖樣並附具體加工要求的書面說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託第三方進行加工。異形加工的加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關於供貨期限
本合同的供貨期採用以下第方式確認定:
1、自本合同簽訂後之次日起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
2、自甲方書面通知之次日起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為乙方應當開始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貨應提前個工作日,作為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個工作日內分批供貨。自甲方通知該批次供貨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該批次石材的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為乙方應當開始全部石材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開始供貨應當提前個工作日,作為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4、特別約定期限。甲、乙雙方特別約定供貨期限為:
六、關於交貨方式與交貨地點
本合同交貨方式和交貨點採用下列第方式:
1、甲方在乙方營業地或乙方指定的位於材料倉庫自提。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關於石材驗收
1、甲方指定為驗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簽訂本合同的代理人視為當然的驗收人。甲方的辦公電話和上述人員的通訊電話分別是。
2、按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即乙方送貨方式交貨的,甲方須在乙方將石材運至交貨地點並通知甲方驗收人後的6個小時內受領貨物,並完成貨物數量和表面質量的驗收。
3、甲方不能及時驗收的,乙方有權進行提存。有關提存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在數量和表面質量進行驗收後的十日內完成實質性驗收。如有質量異議,應當在實質性驗收期限屆滿前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並向乙方附送質量問題的初步證據。否則,視為實質性驗收符合合同約定。
5、甲方將石材使用於建築物,視為甲方已完成對石材的實質性驗收。
八、關於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本合同暫定價為人民幣元,其中石材價款為人民幣元,加工費為人民幣元。供貨結束後,按實結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作為預付款,即計人民幣元。貨到驗收合格後,提一批貨結一次款,最後%的貨物在預付款中扣完為止。
十、關於合同的擔保
本合同簽訂後的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合同價款的30%的款項即人民幣元作為定金。如果甲方違約,則乙方有權不退還定金;相反,如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十一、關於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合同的變更。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提出變更,需經另一方的書面認可。但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對增加的供貨數量的驗收視為書面確認。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簽訂後,雙方應誠信履行,不得隨意解除。如經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則雙方應簽訂書面解除協議。但在下列情況下,一方享有解除權:(1)甲方遲延付款達30日以上或遲延付款的數額在應付貨款的30%以上,乙方有權解除合同;(2)乙方供貨遲延達30日以上或遲延履行數量達應供貨數量的30%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二、關於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付款,應按遲延支付的貨款的日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遲延供貨,應按遲延供貨的貨款的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一方違約而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後,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三、關於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四、關於其他約定
十五、附則
1、本合同表面清潔,沒有任何塗改。如有塗改,則需雙方在塗改處加蓋印章或按捺指印方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購貨方):
乙方(供貨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向乙方採景觀電氣的品種、規格、數量、單價等,見:Ⅰ、附表 二、供景觀電氣時間、地點、方式
1.供苗時間、地點:乙方於 年 5 月 28 日至 年 6 月 20 日向甲方提供上述苗木。具體交貨日期由甲方在上述時間段內自行確定,但須提前3天通知乙方。
2.苗木交貨地點和方式:乙方負責將苗木運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交貨,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為: 。)
3.苗木栽植:本合同所供苗木由 甲方 負責栽植。 三、苗木質量驗收標準及驗收方法
1.驗收標準: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除達到上表中的規格要求外,還應滿足如下質量要求:植株強壯、根系發達、完整無外傷、樹杆挺直、不偏冠、無病蟲害,土球無鬆散等。
2.驗收方法:交貨時,甲方安排專人 到交貨地點,按上述質量要求現場驗收苗木數量和質量。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中苗木單價為苗木的包乾結算價格,包括苗木採購、辦證、稅費、起挖、包裝、裝車、運輸費用。貨到甲方指定工地位臵驗收合格後 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苗木款的 ,待甲方所需苗木乙方供貨完成後,20xx年9月12日前甲方向乙方付清餘下的苗木款。
五、相關責任
1、甲乙雙方在簽署合同後,中途若有減少或增加苗木的購買數量,甲方應在採購前三天至五天通知乙方實際數量。
2、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供貨造成苗木規格、質量等達不到工程要求的,甲方有權拒收或無條件退貨,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20%的違約金。
3、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及時供貨,造成甲方的人工、機械等經濟損失的,均有乙方承擔。
4、乙方每次供貨後必須向甲方提供正規苗木發票,否則,甲方有權從應支付苗木款中扣除相應稅金代乙方開具發票。
5、就本合同有關條款,另約定
六、其它
1、因不可抗力(如:政府政策調整、瘟疫、戰爭、強震、冰雹、狂風、洪水)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完成履行本合同的情況下,雙方不承擔違約。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有效。
甲方(簽章): 乙方或代表(簽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Ⅰ、附件:
採購苗木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