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所售房屋權證號及坐落位置、結構、層次、面積、附屬設施:
1、甲方所售房屋位於________區_____________新村(弄)_______幢_____室,為_______結構;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房屋土地證號為“_______________”。
甲方所售房屋設施為(含自行車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含附屬設施 費用);乙方並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整。
2、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稅費由_____方負擔或有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國家相關規定稅費。
3、甲方自願將其兩證即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證放於中介處。
第三條
1.甲、乙雙方約定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簽訂正式的合同,如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時簽訂正式買賣合同,則視為違約。
2.甲、乙雙方共同委託_____________辦理房產交易過戶手續。
第四條 房款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房屋成交,中介服務費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收取,並於簽訂正式買賣合同時支付。
1.由乙方支付成交價的__%即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
2.由甲方支付成交價的__%即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由乙方支付成交價的__%即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條 房屋交付:
甲方承諾在____________將該房戶口遷出。甲乙雙方在約定_____________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並將該房屋之前產生的費用(水、電、煤氣、物業費等)結清。同時甲方承諾交房時房屋內的設施即裝修完好無損壞,如有損壞則由甲方修護或更換,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則房屋交付時間可據實予以延長。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雙方約定之日簽訂正式房屋買賣合同,如有一方未按時簽約視作違約處理。
2.甲方違約,甲方除退還乙方已付定金,並再賠償同額定金給乙方。中介方收取賠償定金金額的50%作為中介費服務費。
3.乙方違約,乙方放棄收回定金,即甲方不予返還乙方所付定金,同時中介收取定金金額的50%作為中介服務費。
第八條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或財務糾紛,如交接後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或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生效說明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其它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立協議人 甲方:_____(賣方):_____
證件號碼 :_________
買方:_____(買方):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由於甲方已收到乙方預付的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地產買賣事項,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自願將坐落在__此的房地產(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願意購買該房地產。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乙方於_________年_ ______月_________日前_ 次付清給甲方,購房定金將在最後一次付款時衝抵。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三.雙方同意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方將上房地產正式交付給乙方。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拆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五.違約責任:乙方中途悔約,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 _日內將定金退還給乙方,另付給乙方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相當於上述房地產價款千分之__的滯納金。
六.本契約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房地產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契約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契約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契約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乙方(簽章):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___日
買賣合同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 產品達成此協議。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
二、產品質量
1、質量標準:
2、乙方對產品質量的特殊要求:
3、乙方對產品包裝的特殊要求:
4、乙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產品後五日內提出確有證據的書面異議並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異議的,視為甲方產品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要求。但乙方使用甲方產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視為甲方產品符合合同約定要求。
三、產品價款
1、產品的單價與總價:
上述貨物的含稅價為:______總價款為:________
2、甲方產品的包裝費用、運輸費用、保險費用及交付時的上下列支費用等按下列約定承擔:
(1)甲方產品的包裝物由______提供,包裝費用由______承擔。
(2)甲主產品的運輸由______辦理,運輸費用由______承擔。
(3)甲方產品的保險由_____辦理,保險費用由_______承擔。
(4)甲方產品交付時的上下力支費用由_______承擔。
(5)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乙方應當在甲方交貨前一次性給付甲方。
四、產品交付
(1)甲方產品交付方式為:乙方提貨,甲方送貨,甲方代辦託運。
(2)產品交付地點為甲方所在地,交貨時間為合同生效後_____天,若乙方對甲方產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應當在乙方提供相關確認檔案後______天內交貨。但乙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甲方有權拒絕交貨,乙方未能及時提供相應檔案的,甲方有權延期交貨。
(3)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甲方違約未能及時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甲方承擔;產品交付後或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拒絕交貨、延期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五、價款結算
(1)乙方應在本合同書籤訂_______日內向甲方預付貨款______元,甲方交付前給付價款______元,餘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產品之日起_______天內付清。
(2)乙方應當以現金、支票或即期銀行承兌匯票方式支付甲方價款。
(3)雙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價款之前,甲方產品的所有權仍屬於甲方所有。
六、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七、商業祕密
(1)乙方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資訊(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等)均為甲方的商業祕密。
(2)無論何種原因終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對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為履行本合同義務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3)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_______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九、不可抗力
(1)因火災、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後,雙方需要繼續履行合同的,由雙方另行協商。
(2)因不可抗力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應當於事件發生後______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檔案並及時通知對方。未履行通知義務而致損失擴大的,過錯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聯絡人或授權代表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諾、通知等,都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具有不可撤銷性。
(2)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確認,乙方對甲方任何人員的個人借款,均不構成乙方對甲方的預付款或已付款款項。
(3)乙方聯絡地址、電話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聯絡方式無法與乙方聯絡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經營的證明檔案,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二、明示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閱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願意簽訂並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立合同者: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雙方更好的發展,保證各種水果供應,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購買水蜜桃8000,鴨梨10000及紅富士蘋果15000。
二、甲方要求乙方每種水果在八成熟採摘後,一星期內分三批交貨,乙方負責以柳筐包裝並及時運到甲方地點,包裝筐費和運輸費均由甲方負擔。
三、各類類水果的價格視質量好壞,按國家規定當地收購牌價折算,甲方在每批水果交貨當日通過銀行託付給乙方。
四、如遇突發自然災害不能如數交貨,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互相協商修訂合同。
五、在正常情況下,如果甲方拒絕收貨,應處以拒收部分價款20%的違約金;乙方交貨量不足,應處以不足部分價款30%的違約金。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各自的上級單位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協議書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絡電話:
乙方:
住址:
聯絡電話:
一、雙方訂購產品內容具體以銷售單為準;
如簽訂本協議時無法確認訂購產品明細的,可以網路(如微信或QQ等)或其他形式確認,網路形式僅視為雙方進一步明確本協議具體條款的溝通方式,為本協議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保證提供的服裝符合雙方當事人約定的樣品標準。
交貨地點:
三、運輸與包裝方式:以乙方常規包裝為準,運輸方式為物流,貨到達當地物流公司時,甲方負責取貨,貨運費由 承擔。
四、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甲方按協議約定款式布料、質量、尺寸等進行驗收,驗收時間為收到貨後X日內,逾期視為合格。如甲方更換洗水嘜,乙方不退不換。
如甲方將服裝標籤/品牌換成自有標籤/品牌,經乙方同意後產生退換貨的,每件衣服需增加換牌費用,且由甲方負責退換貨往返運輸費用。
五、甲乙雙方確認:貨物款項最遲需於年度內X月X日全部結清,逾期將收取違約金。在此基礎之上,付款方式為:甲方每次訂貨後須先向乙方支付 %的貨款,當甲方收到全部貨時,經驗收合格後,當日向乙方支付剩餘貨款。結算方式可為微信、支付寶、銀行轉賬等。
六、違約責任:甲方延遲付款X天以上的,按相應訂購服裝批次總金額按日萬分之五支付乙方違約金。
七、本協議有未盡之處,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雙方約定,守約方支出的律師費、差旅費、訴訟費等與維權相關的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八、經雙方確認的樣式樣板、面料、尺寸清單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銀行賬戶: 銀行賬戶: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並經甲、乙雙方充分洽談協商,簽訂本沙石買賣合同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一、供貨內容及地點
甲方按乙方的要求,供應各種石材至乙方場地內。
二、供貨單價(已供貨當日的市場價為準)
1、沙
2、石子
三、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
1、根據雙方確認樣板進行驗收;
四、供貨期限
從乙方發出材料需求單之日起計,甲方須在一日內將乙方需要的材料供應至乙方指定的地點,如延期,甲方每日支付1000元違約金。(人力不可抗拒除外)
五、運輸費用,包裝標準及費用負擔
1、運輸費及卸車費由乙方承擔。
六、工程款的支付及結算
1、材料每十萬元(含十萬元以上)結算一次,如果一個月不足十萬元石材款則以每月結算一次,每次結算的款項乙方應在10天內支付給甲方。
2、材料到場後,乙方應及時安排有關人員進行驗收,並在驗收合格後將送貨單傳回給甲方,以便甲方結算。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所需的沙石全部從甲方購買。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從其他渠道購買沙石,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壹拾萬元,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沙石買賣合同。
2、如乙甲不能按時、按質地交貨給甲方,乙方有權不支付材料款,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因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無故不交貨或乙方無故退貨,(非質量因素)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不履行部份貨款的50%作違約金。
八、沙石買賣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沙石買賣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決定
甲方:
乙方:
買賣合同最新的範文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標的: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
牌號:_________________
商標: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
生產廠家:_________________
計量單位: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_______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_________________
合計:_________________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質量標準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標的物所有權自時起轉移,但買賣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所有。
第八條交(提)貨方式、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成套裝置的安裝與除錯: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地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章):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章):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樣式八)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1.本合同是依照《_____》訂立的,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2.合同條款:
①簽訂雙方商妥訂貨產品總值人民幣____元。其產品名稱的規格、質量、數量、單價、總值、交貨付款等詳如附表。
②產品及原材料檢驗方法;
③產品價格規定;
④產品的包裝方法及費用負擔;
⑤產品交貨方法及費用負擔;
⑥貨款及費用等結算方法;
⑦補充條款。
3.經濟責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須負下列責任:
①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質論價,退貨貶值總值價款,不能利用的,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延誤交貨時間,每天應償付需方千分之__的罰款。
②產品數量不符合規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數補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貨,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的百分之___的罰金。
③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應償付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的千分之__的罰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時,須負以下責任:
①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百分之__罰金。
②中途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__的罰金。
③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術、資金、包裝物,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償付順延交貨產品總值每日千分之__的罰金;不能提供時,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④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供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千分之__罰金。
⑤未按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以延期付款總額千分之__的罰金。
⑥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拒絕接貨,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3)產品價格:如需要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方能變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並報請鑑證機關備案。
(5)如因生產原料、生產裝置、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天與對方協商修訂調整,並報鑑證機關備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一方變更合同,對方有權拒絕收購,因此而不能執行合同應償付對方千分之___的罰金。
(6)確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影響執行合同或延期交貨,需提前__天通知對方,經有關機構證明,可酌情減免罰金。
4.執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和糾紛,簽約雙方協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訴訟。向_____機關申請_____(兩者選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雙方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單位(蓋章):_______需方單位(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開戶行、帳號:_______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地點:_為增加甲乙雙方的責任感,確保實現各自經濟目的,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及招投標檔案之內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 甲方向乙方購買 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標的(名稱、規格、型號、單價等)
二、合同金額 合同總金 額 :______________ 大 寫:______________ 人民幣 萬元整 大 寫 :______________ 人民幣 萬元整三、付款時間及方式
1、合同分三批付款:______________在合同生效後 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 %貨
款;裝置安裝除錯完畢,並初步驗收一週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 %貨款;設 備正常執行 天,經雙方正式驗收合格後一週內,甲方向乙方付合同總額 %的貨款;質保期滿後付清餘款。(根據招標檔案的有關規定加以變更及修改)
2、友情連結:______________
3、在每期合同款項支付前 天,乙方向甲方開具同等金額的增值稅發票(根據實際情況加以約定)。
四、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後 日內交貨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
收貨人名稱:______________(應為簽約單位名稱)
地址:______________
3、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貨物運輸
4、貨運方式:______________汽運
5、乙方將合同裝置運至美的工業城並經安裝除錯、投入使用並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為裝置交貨日期。(根據實際情況約定交貨日期及何為交貨:______________如規 定供方將裝置安裝除錯、投入使用視為交貨,則對裝置通過甲方驗收合格的時間
約定明確)甲方在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提貨,運輸費及運輸保險費均由乙方承擔。合同裝置的毀損、滅失風險自乙方完成交貨後轉移之甲方。
6、乙方應在合同裝置發運後一個工作日內將發運情況(發運時間、件數等) 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合同裝置到達合同列明的地點後及時將乙方所託運合同裝置提取完畢。
7、甲方提取合同裝置時,應檢查合同裝置外箱包裝情況。合同裝置外箱包 裝無損,方可提貨。如合同裝置外箱包裝受損或發現合同裝置包裝箱件數不符, 應在 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辦理合同裝置遇險索賠手續。
8、甲方對乙方交付的合同裝置,均應妥善接收並保管。 對誤發或多發的貨
物,甲方應負責妥善保管,並及時通知乙方,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如甲方要求變更交貨地點,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於變更發貨地址增加的運保費由甲方承擔。
五、驗收時間、地點、標準、方式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乙方應於合同生效後 天 內完成裝置安裝除錯,安裝除錯完畢後,甲方應在 天內安排初步驗收。裝置於合同生效後 天內通過雙方的合格驗收並由甲方出具驗收合格書。
2、驗收地點:______________
3、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
六、現場服務(建議根據實際情況加以約定)
1.供方現場人員應遵守需方廠規、制度,如有違規,乙方負責。
2.供方現場人員食宿自理。
機械裝置採購合同樣本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地點:_
為增加甲乙雙方的責任感,確保實現各自經濟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規定及招投標檔案之內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標的(名稱、規格、型號、單價等)
二、合同金額合同總金額:______________大 寫:______________人民幣萬元整大 寫:______________人民幣萬元整三、付款時間及方式
租賃合同
1、合同分三批付款:______________在合同生效後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貨款; 裝置安裝除錯完畢,並初步驗收一週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貨款;裝置正常執行天,經雙方正式驗收合格後一週內,甲方向乙方付合同總額%的貨款; 質保期滿後付清餘款。(根據招標檔案的有關規定加以變更及修改)
2、友情連結:______________
3 、在每期合同款項支付前天,乙方向甲方開具同等金額的增值稅發票(根據 實際情況加以約定)。機械裝置採購合同範文節選!
四、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後日內交貨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 收貨人名稱:______________( 應為簽約單位名稱)地址:______________
3、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貨物運輸
4、貨運方式:______________汽運
5、乙方將合同裝置運至美的工業城並經安裝除錯、投入使用並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為裝置交貨日期。(根據實際情況約定交貨日期及何為交貨:______________如規 定供方將裝置安裝除錯、投入使用視為交貨,則對裝置通過甲方驗收合格的時間
約定明確)甲方在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提貨,運輸費及運輸保險費均由乙方承擔。合同裝置的毀損、滅失風險自乙方完成交貨後轉移之甲方。
6、乙方應在合同裝置發運後一個工作日內將發運情況(發運時間、件數等) 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合同裝置到達合同列明的地點後及時將乙方所託運合同裝置提取完畢。
7、甲方提取合同裝置時,應檢查合同裝置外箱包裝情況。合同裝置外箱包 裝無損,方可提貨。如合同裝置外箱包裝受損或發現合同裝置包裝箱件數不符,
租賃合同
應在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辦理合同裝置遇險索賠手續。
8、甲方對乙方交付的合同裝置,均應妥善接收並保管。對誤發或多發的貨物,甲方應負責妥善保管,並及時通知乙方,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如甲方要求變更交貨地點,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於變更發貨地址增加的運保費由甲方承擔。
五、驗收時間、地點、標準、方式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乙方應於合同生效後天內完成裝置安裝除錯,安裝除錯完畢 後,甲方應在天內安排初步驗收。裝置於合同生效後天內通過雙方的合格驗收並由甲方出具驗收合格書。
2、驗收地點:______________
3、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
六、現場服務(建議根據實際情況加以約定)
1.供方現場人員應遵守需方廠規、制度,如有違規,乙方負責。
2.供方現場人員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請供方開展非質量問題處理的技術服務,供應應予協助。
七、人員培訓乙方負責對甲方操作、維修人員和有關的工藝技術人員進行操 作培訓、維修培訓、裝置保養培訓,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術,以便使甲方人員正常地使用、維修保養裝置。(根據裝置的技術要求,視具體情況加以約定或在技術協議詳細約定;如無必要,可不約定)
八、保修方式
1、自裝置經過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按生產廠家規定的條款進行保修服 務,保修服務期限為年。保修期內,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後天內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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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至甲方現場維修。
2、保修期內,如由於火災、水災、地震、磁電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 方人為破壞因素造成的損壞,乙方負責維修,裝置材料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3、保修期後,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天內派人至甲方現場維修。 裝置的維修、更換,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費和服務費,收費標準另行約定。機械設 備採購合同範文節選!
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中途退貨,應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 5%違約金。(如對方提出類似條款時可作此約定,否則,建議刪除此款)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乙方合同總額 2‰的違約金,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 5%。(如對方提出類似條款時可作此約定,否則, 建議刪除此款)
機器裝置採購合同協議書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地點:_
為增加甲乙雙方的責任感,確保實現各自經濟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規定及招投標檔案之內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標的(名稱、規格、型號、單價等)
二、合同金額 合同總金 額 :______________ 大 寫:______________ 人民幣 萬元整 大 寫 :______________ 人民幣 萬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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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時間及方式
1、合同分三批付款:______________在合同生效後 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 %貨 款;裝置安裝除錯完畢,並初步驗收一週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 %貨款;設 備正常執行 天,經雙方正式驗收合格後一週內,甲方向乙方付合同總額 %的貨款;質保期滿後付清餘款。(根據招標檔案的有關規定加以變更及修改)
2、友情連結:______________
3、在每期合同款項支付前 天,乙方向甲方開具同等金額的增值稅發票(根據實際情況加以約定)。
四、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後 日內交貨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 收貨人名稱:______________(應為簽約單位名稱) 地址:______________
3、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貨物運輸
4、貨運方式:______________汽運
5、乙方將合同裝置運至美的工業城並經安裝除錯、投入使用並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為裝置交貨日期。(根據實際情況約定交貨日期及何為交貨:______________如規 定供方將裝置安裝除錯、投入使用視為交貨,則對裝置通過甲方驗收合格的時間
約定明確)甲方在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提貨,運輸費及運輸保險費均由乙方承擔。合同裝置的毀損、滅失風險自乙方完成交貨後轉移之甲方。
6、乙方應在合同裝置發運後一個工作日內將發運情況(發運時間、件數等) 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合同裝置到達合同列明的地點後及時將乙方所託運合同裝置提取完畢。
7、甲方提取合同裝置時,應檢查合同裝置外箱包裝情況。 合同裝置外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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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無損,方可提貨。如合同裝置外箱包裝受損或發現合同裝置包裝箱件數不符, 應在 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辦理合同裝置遇險索賠手續。
8、甲方對乙方交付的合同裝置,均應妥善接收並保管。對誤發或多發的貨物,甲方應負責妥善保管,並及時通知乙方,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如甲方要求變更交貨地點,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於變更發貨地址增加的運保費由甲方承擔。
五、驗收時間、地點、標準、方式律 師 365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乙方應於合同生效後 天 內完成裝置安裝除錯,安裝除錯完畢後,甲方應在 天內安排初步驗收。裝置於合同生效後 天內通過雙方的合格驗收並由甲方出具驗收合格書。
2、驗收地點:______________
3、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
六、現場服務(建議根據實際情況加以約定)
1.供方現場人員應遵守需方廠規、制度,如有違規,乙方負責。
2.供方現場人員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請供方開展非質量問題處理的技術服務,供應應予協助。
七、人員培訓 乙方負責對甲方操作、維修人員和有關的工藝技術人員進行 操作培訓、維修培訓、裝置保養培訓,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術,以便使甲方人員正常地使用、維修保養裝置。(根據裝置的技術要求,視具體情況加以約定或在技術協議詳細約定;如無必要,可不約定)
八、保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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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裝置經過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按生產廠家規定的條款進行保修服務,保修服務期限為 年。保修期內,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後 天內派人至甲方現場維修。
2、保修期內,如由於火災、水災、地震、磁電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 方人為破壞因素造成的損壞,乙方負責維修,裝置材料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3、保修期後,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 天內派人至甲方現場維修。裝置的維修、更換,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費和服務費,收費標準另行約定。
九、違約責任
1、 甲方無故中途退貨,應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 5%違約金。(如對方提出類似條款時可作此約定,否則,建議刪除此款)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乙方合同總額 2‰的違約金,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 5%。 (如對方提出類似條款時可作此約定,否則, 建議刪除此款)
3、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應支付合同總額 1%的違約金,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 30%。逾期交貨超過 天,視為交貨不能,乙方應雙倍返回甲方已付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 30%違約金。
4、保修期內,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保修義務,每遲延一天, 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 1%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其他經濟損失,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 30%,乙方超過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義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內將裝置維修至正常
使用的狀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換貨或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保修 期後,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維修義務,每遲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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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合同金額 1%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其他經濟損失,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 30%。
5、裝置未按照合同之約定通過甲方驗收合格,每遲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 1%違約金;超過 天仍未驗收合格,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返還已收款項並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經濟損失。
十、不可抗力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取得公 證機關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證明,並在事件發生後 15 個工作日內, 及時通知另 一方。雙方同意,可據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責任。
十一、合同變更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 以書面形式變更。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合同生效及終止 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合同終止。
十四、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買受人:
出賣人:
簽字日期:
簽字地點:
(以下簡稱買受人)與 (以下簡稱出賣人),雙方授權代表同意就買賣 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1.1 “買受人”是指 ,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賣人”是指 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資料、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買受人使用出賣人提供的技術和資料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包括出賣人提供的全套裝置和備件,即 省 市 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賣人根據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除錯、操作等工作,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 臺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專案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章 合同範圍
2.1 買受人同意從出賣人購買,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出售成套裝置專案(以下簡稱“合同工廠”),其中包括為保證合同工廠安全穩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裝置、材料和備件(以下簡稱“裝置”),以及合同工廠裝配、安裝、試車、正常操作、生產和維修所需的全部技術和資料(以下簡稱“技術資料”)。
出賣人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出賣人供應的“技術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賣人所供應的全部裝置的技術性能和出賣人對合同工廠裝置的技術保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3 出賣人派遣有經驗、健康和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對合同工廠的施工、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與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其人數、技術服務範圍和待遇條件等見本合同附件五。
2.4 出賣人負責培訓買受人派遣的技術人員,其人數、培訓地點,培訓範圍見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簽訂後 年內,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出賣人有義務以優惠價格提供買受人為本“合同工廠”正常執行所需的全部備品備件。屆時雙方另籤協議。
第三章 價格
3.1 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提供合同工廠“裝置”和“技術資料”的總價為 (大寫: )。
3.2 上述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3.2.1 機械裝置部分:
(1)裝置和材料費;
(2)備品和備件費;
(3)設計費;
(4)技術資料費;
(5)技術服務費;
(6)技術培訓費。
3.2.2 技術轉讓部分:
(1)技術轉讓費;
(2)設計費;
(3)技術資料費;
(4)技術服務費;
(5)人員培訓費。
上述分項價格清單,詳見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總價中的裝置部分為FOB港口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隻船面交貨的固定價格,幷包括裝船費、包裝費以及將貨物裝到買受人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費用。上述合同總價中的技術資料部分是指將技術資料在 交付以前的一切費用。
第四章
支付
(方案一)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 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 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出賣人。
4.2.1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 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的影印本 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 份;
(2)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 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 份;
(4)即期匯票一式 份;
(5)商業發票一式 份。
上述單據出賣人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提交。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貨物裝船通知後 天內,經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以出賣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給出賣人(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 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 份、副本 份;
(2)商業發票一式 份;
(3)即期匯票一式 份;
(4)裝箱明細單一式 份;
(5)質量和數量合格證書一式 份。
4.2.3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 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 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 份。
4.2.4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後,並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 天內,即支付給出賣人:
(1)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3條規定的由買受人出具的經出賣人會籤的“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副本一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償或/和罰款時,買受人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4.3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一適用於現匯付款的情況)
支付(方案二)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 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 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出賣入:
4.2.1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 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 份;
(2)由 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 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 份;
(4)即期匯票一式 份;
(5)商業發票一式 份。
上述單據出賣人應於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內提交。
4.2.2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在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交貨時,買受入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支付給出賣人。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 份、副本 份;
(2)商業發票一式 份;
(3)即期匯票一式 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 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 份。
4.2.3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即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 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 份。
4.2.4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後,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述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應自 日起,於 年內,每 個月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辦法支付給出賣人。
出賣人應開立分 期支付具有下述內容的遠期匯票共 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於 時提交買受人:
(1)票面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另加第 章 條規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計 (大寫: );
(2)以 日期為出票日,到期日分別為自出票日滿 個月;
(3)以買受人為付款人;
(4)帶有利息條款。利息按年息 %計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體金額如下:
票期本金利息 本利合計
第一期
第二期
合計
買受人收到匯票後,立即對上述分 期支付的匯票正本承兌,並交北京中國銀行背書保證後送交出賣人。
出賣人收到匯票後應在各期匯票到期日前,分別將匯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國銀行,由北京中國銀行提請買受人於匯票到期日後一天支付給出賣人。
4.3 按本合同第 章和第 章規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款或/和罰款等有關款項時,買受人在按本章第4.2.2條、4.2.3條、4.2.4條規定支付貨款時有權從貨款中扣除。
4.4 買受人支付本章第4.2.1條所規定的貨款時,應向出賣人提交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以出賣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 %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證函(保證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八)。
4.5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二各項條款適用於延期付款的情況)
第五章 交貨與交貨條件
5.1 出賣人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後 個月內分 批將本“合同工廠”的“裝置”交付完畢。
總毛重大約為 公噸。總體積大約為 立方米。
本合同工廠“裝置”的交貨港口為 ,目的港口為中國 。
5.2 出賣人在合同生效日後 個月內,應向買受人提交初步交貨計劃一式 份(內容包括合同號、項號、裝置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單價、總價、大約總重量、大約總體積、交貨時間、交貨港口、危險品的品名以及國際危規號等),並提出超大、超重裝置的尺碼(長、寬、高和體積)和大約重量,以及危險品、易燃品在運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不能拆卸的單體裝置重量最大限度為30噸,體積最大限度為長12米、寬2.7米、高3米,凡超過此限度的貨物出賣人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後 個月內向買受人提供草圖一式 份,經買受人同意後,才能安排製造。買受人應於收到上述草圖後一個月內用電傳或信件確認,否則出賣人即開始製造。至遲不超過第一批交貨前 個月,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交最終交貨計劃一式 份,內容包括合同號、批次、項號、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價、裝置材料和危險品的大約毛淨重、每件貨物的大約尺寸、(長、寬、高)體積、交貨港、每批貨物的交貨時間以及超大、超重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和危險品運輸措施及注意事項的說明。
5.3 已裝船的提單日期為裝置的實際交付日期。
5.4 出賣人供應的每批裝置,應在本章第5.1條規定的港口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隻船面交貨。“裝置”的風險,出賣人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隻船面交貨後,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
5.5 在每批貨物備妥待運前不遲於 天,出賣人應以電報通知買受人如下內容:
(1)合同號;
(2)貨物備妥待運日;
(3)貨物總體積;
(4)貨物總重量;
(5)總包裝數量;
(6)裝船港口名稱;
(7)重量超過30噸,尺寸超過12×2.7×3米的每件貨物的大約總毛重、總體積及名稱;
(8)危險品的品名、重量、國際危規號。
同時出賣人還應航寄給買受人下列檔案,每件一式 份:
(1)發運貨物的詳細清單,包括合同號、序號、“裝置”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單重、單件體積和總體積、每件貨物的外形尺寸(長×寬×高)、總件數和裝船港口名稱;
(2)重量超過30噸或體積超過12×2.7×3米的每件大件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
(3)易燃品和危險品的品名、性質、特殊防護措施及事故處理方法說明書;
(4)對溫度、震動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項證明書。
上述檔案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作為買受人安排運輸和裝卸工作的依據。
5.6 所有裝置交貨應單機成套,安裝用的專用工具、材料、易損件應隨主機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裝在甲板上的“裝置”,出賣人應負責進行適當的包裝及採取特殊保護措施。
5.7 買受人應於受載船隻抵達交貨港口前不遲於 天將船名、預計抵達日期通知出賣人。如買受人需要變更船隻或改變船期,買受人或買受人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出賣人。
5.8 如出賣人未能在買受人船隻抵達交貨港口時將貨物備妥裝船,買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空艙費、船舶滯期費和有關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輪船公司提出的有關單據作為結算費用的依據。
5.9 如出賣人在受載船隻預計抵達日期已將貨物備妥而買受人船隻不能在預計抵達日期後 天內抵達交貨港口,這 天內的有關倉儲費、保險費等由出賣人負擔,但超過該時間期限起以後發生的倉儲費、保險費,按出賣人提供的原始憑證,由買受人核實支付。但出賣人仍有責任根據買受人通知,在受載船隻抵達交貨港口後負責交貨。在此情況下,出賣人不支付遲交罰款。
5.10 出賣人應在每批貨物裝船後 小時內,將提單日期和號碼、船名、“裝置”名稱、總價、總重、總體積、總件數和合同號以電傳通知買受人。如遇有第5.5條規定的大件貨物及危險品,應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長、寬、高)、品名、金額。買受人因出賣人未及時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損失將由出賣人負擔。
5.11 在將貨物裝到船上後,出賣人應於裝船後將每批貨物的整套交貨檔案(即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明書各 份)隨船在目的港提交給中國外貿運輸公司。
同時航寄買受人上述單據副本各兩份和檢驗記錄、試驗報告以及有關裝配安裝圖紙各 份。
5.12 技術資料的內容和交付計劃見本合同附件二。
5.13 出賣人在技術資料發出前一週將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合同號和資料預計抵達北京的日期用電傳通知買受人。在資料寄出 小時內出賣人需將發出日期、船次、空運單號、重量及資料件數、合同號以電傳的方式通知買受人。
5.14 “技術資料”到達目的機場的日期為實際交付日期。
5.15 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在北京和/或 機場交付,上述資料的風險,在出賣人在北京/或 機場交付後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果技術資料短少、丟失或損壞時,出賣人應在收到買受人通知 天內在北京和/或 機場補充提供丟失或損壞部分,並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5.16 在每批“技術資料”交貨後的 個工作日內,出賣人應將下述檔案航寄給買受人:
(1)空運提單一式 份(通知目的機場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並註明合同號。);
(2)技術檔案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6.1 出賣人交付的所有貨物應具有適合遠洋、內陸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新的堅固木箱包裝。並應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鏽、防震、防腐蝕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安裝地點。
6.2 出賣人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籤,註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註明上述內容外,尚需註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6.3 出賣人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嘜頭標記;
(3)目的港;
(4)收貨人;
(5)裝置名稱及項號;
(6)箱號/件號;
(7)毛重淨重(公斤);
(8)尺碼(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為二公噸或超過二公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四個側面以英文及國際貿易運輸常用的標記、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和重心位置,以便裝卸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裝卸、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裝箱上應以英文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樣以及相應的國際貿易通用的標記圖案。
6.4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籤註明上述有關內容。裝在甲板上的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6.5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各一式 份、有關裝置的技術檔案一式 份。需要組裝的裝置部件附詳細裝配圖一式 份。
6.6 出賣人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註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標記;
(5)毛重(公斤);
(6)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 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號稱和頁數。
6.7 凡由於出賣人對貨物包裝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出賣人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第七章 設計與設計聯絡
7.1 為使本“合同工廠”的建設工作順利進行,買賣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 和本章的規定進行設計和設計聯絡。
設計聯絡會議內容、時間、地點和參加人員,詳見附件 。
7.2 出賣人承擔的設計工作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提交“技術資料”的要求、內容、份數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 。
7.3 買受人承擔的設計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 。買受人向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依此作為本“合同工廠”設計的依據。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月內出賣人應將有關標準、規範及其清單航空郵寄給買受人。買受人將對出賣人提交的上述標準和規範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後予以更換,並作為出賣人進行設計的依據。
7.5 出賣人在初步設計全部資料寄達北京後 個星期內,應自費派遣技術人員來做解釋設計,買受人應協助辦理入境簽證和居留手續。在解釋設計期間,買受人有權提出改進意見,出賣人對此應予充分考慮。初步設計經稽核後雙方簽訂協議書,該協議書即作為最終設計的依據。
7.6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供的最終設計全部資料後 天內,應予確認。
7.7 買受人在本“合同工廠”設計過程中,認為有必要時,有權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到出賣人的有關設計單位和製造廠瞭解與本“合同工廠”有關的資料和技術資料。出賣人應協助辦理入境證和居留手續,並免費提供所有與設計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
7.8 在執行本合同期間,買受人提出與“合同工廠”有關設計的技術問題時,出賣人應予及時答覆,並免費提供有關資料。
第八章 標準與檢驗
8.1 出賣人供應本合同工廠的“裝置”的製造、選材、檢驗和試驗,應按出賣人國家和/或公司現行標準規範進行。
本合同生效後 個月內,出賣人應將上述公司標準和規範一式 份和國家標準一式 份航寄買受人。買受人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標準和規範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後予以更換並作為檢驗和試驗的依據。
8.2 出賣人對其供應的全部“裝置”應進行檢驗和試驗,並向買受人提交由製造廠或出賣人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裝置”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8.3 買受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出賣人國家會同出賣人檢驗人員一起到製造廠車間對“裝置”的製造和質量進行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應在裝置進行裝配和檢驗前 個月將檢驗日期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在收到通知後 個月內將檢驗人員的名單通知出賣人,以便出賣人協助辦理入境手續。主要裝置的裝配和檢驗應有買受人人員在場,買受人還應有權參加其他“裝置”的檢驗和參加出賣人及有關製造廠召開的有關“裝置”的質量會議。
8.4 買受人檢驗人員若發現“裝置”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時,有權提出意見,出賣人應充分考慮並自費採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當缺陷排除後,應再次檢驗和試驗,由此引起的增多的費用由出賣人負擔。
8.5 買受人檢驗人員在出賣人國家和製造廠的檢驗不代替“裝置”運抵買受人合同工廠現場的開箱檢驗,亦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的保證責任。買受人人員不籤任何證明檔案。
8.6 出賣人應免費為買受人人員提供方便的工作條件,如必需的技術檔案、圖紙、檢驗工具和儀器等。
8.7 如買受人不能在本章規定的期限內派出人員參加上述檢驗工作時,出賣人將自行檢驗。
8.8 出賣人供應的全部“裝置”的開箱檢驗應在合同工廠現場進行,出賣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受人應在檢驗前一個月將開箱檢驗日期通知出賣人,併為出賣人檢驗人員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雙方會同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裝置”有短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與本合同規定不符合或質量標準與本合同第8.1條和第10.1條規定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出賣人責任,此記錄即為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8.9 出賣人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受人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現本合同第8.8條所述問題系屬出賣人責任時,應委託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為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受人的檢驗費用。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 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
出賣人換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得遲於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
個月。
8.10 在開箱檢驗中,由於買受人的原因,發現“裝置”有損壞,通知出賣人後,出賣人應儘快補發、更換,其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8.11 上述檢驗並不能解除出賣人對本合同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擔的責任。
8.12 在檢驗中,如發現出賣人提供的檢驗所需的標準仍不完整或提供得不及時,經與出賣人協商,買受人有權按照買受人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第九章 安裝、試車和驗收
9.1 “安裝”係指合同工廠全部裝置、材料的裝配、就位和連線等安裝工作。“試車”係指機器和/或裝置的單獨或聯動的試運轉。
“投料試生產”係指合同工廠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試生產。
“考核”係指為檢查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數值而進行的試驗。
“驗收”係指如果考核結果表明,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指標能夠全部達到,則合同工廠即為買受人所驗收。
9.2 合同工廠的安裝將在買受人負責組織和在出賣人負責技術指導下進行,出賣人有權對其進行詳細設計的所有“裝置”的安裝以及界區接點的安裝進行技術指導。
合同工廠的試車、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應在買受人組織安排和出賣人技術指導下進行。在安裝工作開始前 個月,雙方各自授權一名代表處理合同工廠從安裝到驗收期間的全部技術工作。具體工作應由雙方代表友好協商安排。雙方代表應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廠在本合同生效日後 個月內建設完畢。
如果雙方之間有任何問題和分歧時,雙方將分析原因,澄清責任並在現場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9.3 在安裝工作開始前,出賣人技術人員應詳細介紹安裝方法和要求。在安裝期間出賣人技術人員應對安裝工作進行技術指導並參加所有裝置安裝質量的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技術人員的重要技術指導應以書面提出。
9.4 安裝完畢後,如雙方代表認為安裝工作完全符合設計要求時,雙方代表應按技術檔案和圖紙一起進行檢驗和試車。雙方代表將簽訂同類裝置安裝證書及單機試車和機械與裝置的系統聯運證書。上述證書將以附件 第 條規定的工作日誌為基礎。
如試車順利完成,安裝工作完全符合技術檔案要求時,雙方代表應在 天內在現場簽署安裝竣工證書。此證書籤字日即為合同工廠安裝及試車完成日。但此證書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在投料試生產、考核期間和機械保證期內對裝置和材料發現的缺陷所應負的責任。
9.5 本章第9.4條規定的試車完成後應儘快開始投料試生產,其開車日期由雙方代表現場商定。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所需的儀表校準、記錄專案、取樣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詳細程式應由出賣人在安裝及試車完成日前提出,並經雙方代表討論決定。
在投料試生產前,買受人應準備充足的維修工具、實驗室及檢驗設施和熟練的操作、維修及測試人員,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 第 條所列的人員,並準備好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必要數量和質量的全部原料和有關的公用工程。出賣人技術人員可出入試驗室和檢驗設施,以便取樣分析。投料試生產和效能試驗期間的取樣、化驗將在雙方代表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除雙方已同意的程式外,出賣人技術人員認為必要的取樣和化驗,在經與買受人代表協商後由買受人進行。
從試車到合同工廠驗收期間,出賣人可以使用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如由於出賣人責任出賣人使用了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出賣人應及時在現場予以償還。
9.6 投料試生產期為首次投料生產開始日起的 個月。在此期間,當合同工廠主要裝置達到良好穩定執行後由雙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應按本合同附件 的規定在出賣人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
每次考核的結果應作出記錄,在每次考核完成後 天內雙方在效能考核執行上簽字確認。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 規定的考核期內實現了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全部保證數值時,雙方代表應在 天內簽署合同工廠驗收證書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此即視作合同工廠為買受人所驗收。
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時,出賣人應儘快在雙方同意的期限內對“裝置”進行必要的修理、更換和/或修改。修改後應重新按照合同附件
的規定儘快再次考核,買受人應大力協助。
如上述修理、更換和/或修改在現場進行,所需費用(如工時費、材料費等)應在合同工廠交接驗收前,由雙方授權代表根據修理、更換和/或修改的情況商定,並由雙方代表會籤。
如因出賣人原因,需將任何裝置運出中國以外進行修理或更換時,全部運費、修理或更換費用應由出賣人負擔。更換或修理的“裝置”應在合同工廠現場交貨。
9.8 在本合同第9.6條規定的投料試生產期間,本合同附件規定的保證數值如有任何一項或多項未能達到時,雙方應會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責任,並按以下規定處理:
9.8.1 如由於出賣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延長投料試生產期 個月,以便出賣人對合同工廠進行改進並再次進行考核。如在延長的 個月中由於出賣人原因仍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再次延長投料試生產期 個月。如在再次延長的 個月期滿時,由於出賣人原因考核仍然失敗,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條的規定辦理。在兩次延長的兩個 個月內改進合同工廠所需全部費用和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9.8.2 如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投料試生產應延長 個月。在此期間,買受人將按本合同附件 的規定繼續支付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所需出賣人技術人員的人數由雙方討論決定。如延長的 個月期滿時,仍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合同工廠應由買受人驗收,雙方應在 天內簽署驗收證書。然而出賣人應協助買受人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廠達到正常生產所需的指標。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9.9 如由於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 批“裝置”交貨之日起 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則按合同第四章第 條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的款項應予實現,但不免除出賣人的所有責任。
9.10 如由於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 批“裝置”和材料交貨之日起 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時,合同工廠應為買受人所驗收,但出賣人仍應承擔協助買受人合同工廠開車和運轉的責任。提供服務的期間和條件應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由於出賣人原因,上述第 批交貨延誤,由上面所提的時間相應順延。
9.11 按本合同第9.7條、第9.8條和第9.9條規定的合同工廠的驗收,並不能免除出賣人對合同工廠的“裝置”在機械保證期內應負的責任。
第十章 保證、索賠和罰款
10.1 出賣人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工廠”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裝置”是全新的,質量是優良的。裝置和材料的選型均符合工藝、完全執行和長期操作使用的要求,並符合本合同附件 和附件 的規定。
10.2 出賣人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清晰、完整和正確,能滿足“合同工廠”的設計、安裝、執行和維修的要求並符合附件 的規定。
10.3 在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裝置”有缺陷,或由於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和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和證明書的錯誤造成“裝置”的損壞,出賣人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作為賠償,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 個星期內提出複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期限不遲於證實屬出賣人責任之日起 個月。
10.4 出賣人對本“合同工廠”“裝置”的保證期為本“合同工廠”被買受人驗收後 個月;如由於買受人責任而影響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驗收時,則不超過出賣人最後一批貨物交付日期後 個月。保證期滿後,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正、副本各 份給出賣人。
10.5 在保證期內,發現出賣人提供的“裝置”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出賣人責任,則買受人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出賣人提出索賠。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後的風險由買受人負責)。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 個星期內提出複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的期限,應不遲於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 個月。
如屬微小缺陷,可由買受人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費用由出賣人負擔。
10.6 在保證期內,如由於出賣人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裝置”而使本“合同工廠”停機時間作相應的延長,新更換和補充修復的“裝置”的保證期為被買受人驗收後 月。
10.7 在保證期滿後 天內,買受人出具的在保證期內發現的“裝置”缺陷的索賠證書仍然有效。
10.8 如由於出賣人責任,在考核試車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技術經濟指標時,出賣人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在出賣人收到買受人書面通知後 個月內使之達到各項保證指標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逾期如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保證指標時,出賣人應承擔罰款,其計算辦法如下:
出賣人支付罰款,則本“合同工廠”即為買受人所驗收,並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驗收證書正、副本各一份交給出賣人。
10.9 如由於出賣人責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買受人有權按下列比例向出賣人收取罰款:
遲交 至 周,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遲交 至 周,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遲交 周及以上,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不滿一週按一週計算。
遲交貨物的罰款總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
出賣人支付遲交罰款,並不解除出賣人繼續交貨的義務。
任何一批貨物遲交超過 個月時,買受人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權和保密
11.1 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轉讓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並允許買受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使用出賣人的 工藝進行“合同工廠”的工程設計、建設和操作,以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其年產量為 ,其工藝說明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提供買受人用於本合同工廠的專有技術和專利如下:專有技術登記號: ,專利登記號: 。
專有技術、研究報告、資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 裡。
11.2 在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供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簽發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條所述的工藝的專利登記證書的影印本 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對買受人使用本合同第11.1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提出任何異議時,出賣人應負責處理,買受人對此無任何責任。
11.4 本合同生效後 年內,如出賣人對本合同第11.1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有所發明和改進時,不管其發明和改進是否已獲得專利權,出賣人均應向買受人免費提供詳細資料。買受人有權將上述資料用於合同工廠。如有必要,關於技術指導的一切費用由買受人根據雙方同意的本合同第 章和附件 規定的條件負擔。
11.5 本合同生效後 年內,買受人對本合同11.1條所規定的專有技術對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對參加本合同工廠的計劃、安裝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單位除外,然而他們必須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在保密年限內,若專有技術的一項或多項被第三者公開後,買受人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1.6 出賣人對買受人所提供的設計基礎和現場條件資料的保密期不受上述時間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颱風、地震事件和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遲的時間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 受事故影響一方應儘快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 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
12.3 當不可抗力事故終止或事故消除後,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儘快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以航空掛號信證實。
第十三章 稅費
13.1 中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買受人”課徵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買受人”支付。
13.2 中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賣人”課徵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出賣人”支付。
13.3 在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和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出賣人”支付。
第十四章 爭議解決
仲裁(方案一)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 ,由 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4.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 在仲裁期間,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仲裁(方案二)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 所在國進行,如買受人是被告,則由在 國 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如出賣人是被告,則在 國由 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式進行。
14.3 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履行。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14.5 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間,合同其餘部分繼續執行。
(注:方案二的各項條款適用於仲裁在被告國進行的情況。)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 簽字。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 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 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任何一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5.4 本合同用中、英文寫就,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15.5 本合同附件 至附件 ,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 份。
15.8 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時,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承擔任何其他義務和責任。
買受人: 出賣人:
地址: 地址: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傳號: 電傳號:
傳真號: 傳真號:
買受人:(簽字)出賣人:(簽字)
合同編號:
定作人:
簽訂地點:
承攬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定作物、數量、報酬、交貨期限
定作物 規格 計量 報酬 交貨期限及數量名稱 型號 單位 單價 金額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承攬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 牌號 規格 生產 計量 用料序號 質量 單價 金額
名稱 商標 型號 廠家 單位 數量(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三條 定作人對承攬人提供的材料的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第四條 定作物的技術標準、質量要求:
第五條 承攬人對定作物質量負責的期限及條件:
第六條 定作人提供技術資料、圖紙樣品、工藝要求等的時間、辦法及保密要求:
第七條 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在 日內向定作人提出書面異議。定作人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後的 日內答覆。
第八條 定作物的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定作人(是/否)允許第三人完成定作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條 定作物交付的方式及地點:
第十一條 定作物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十二條 定作人在 年 月 日前向承攬人預付材料款(大寫) 元。
第十三條 報酬及材料費的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四條 定作人在 年 月 日前交定金(大寫) 元。
第十五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六條 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的,承攬人(是/否)可以留置定作物。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定 作 人 承 攬 人 鑑(公)證意見:
定作人(章):承攬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鑑(公)證機關(章)
賬號:賬號:
經辦人: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監製部門:
印製單位:
買賣合同(樣式六)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10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_____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機構申請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1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開戶銀行: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銷貨方(甲方)簽章:____購貨方(乙方)簽章:___
____年__月__日
訂貨方: (簡稱甲方)
供貨方: (簡稱乙方)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 總則
1.1 方在具體交易中,應以本協議書為基礎簽訂產品訂貨合同,訂貨合同應明確規定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額、驗收方法、支付方式及交貨日期、地點、方法等具體內容。
1.2 乙方須依據本協議書及雙方認同的訂貨合同向甲方提供產品,在約定的日期和地點交貨。甲方保證按訂貨合同中規定的結算方式和期限支付貨款。
1.3 在交易過程中,如產品價格、規格、包裝、數量等事項發生變動,須經雙方以書面形式一致確認後方為有效。
1.4 雙方確認的《訂貨合同》、《報價單》一經簽署,即作為本協議書的附件。
第二條 產品質量保證
2.1 乙方應保證產品質量標準依甲乙雙方簽訂的《產品承認書》做標準;訂貨合同中明確規定了質量標準的,不得低於約定的質量標準。
2.2乙方應保證出廠的產品為合格品,產品應貼有合格標識、出廠時間。
2.3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三條 價格
3.1乙方供給甲方的產品的價格應公平、合理。
3.2 由於乙方之產品主要結構材料(如變壓器、PCB板、IC晶片等)受市場波動影響較大,價格調整按雙方《報價單》內規定執行。
3.3價格以人民幣計,如有變動,以《訂貨合同》的補充說明為準。
第四條 包裝
乙方所供應產品的外包裝應標明產品名稱、規格、數量、質量合格證明、出廠日期及其它說明。
第五條 交貨及驗收
5.1甲方在訂立合同簽訂後,乙方按訂貨合同的具體交貨日期、地點、交貨數量等細節完成交貨。
5.2產品交貨地點 ;運輸方式: (如需託運的,應註明託運公司)。
5.3 每次交貨時,乙方應同時提交該批產品的送貨單。甲方驗收合格並在送貨單上簽字加蓋收貨章,同時開進倉單後,產品才算完成。
5.4 運送產品到指定交貨地點過程中的所有風險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運輸貨物的運費、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5.5 甲方在驗收時認為產品不合格時,可拒絕接受產品。(質量要求參照本協議的第二條)
5.6《訂貨合同》中明確約定的產品數量,(除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收乙方的產品。
5.7甲方在驗收產品時,檢驗出有質量問題的產品達到10%或以上的,可以拒絕驗收剩餘產品,直接將當批次產品全部退回乙方,待乙方整改處理好後,再次送貨檢驗,因產品送檢時發現不良退貨而導致乙方無法正常投入生產及交貨帶來的損失,乙方應按照該批貨款的10倍賠償甲方損失。
第六條 所有權及風險轉移
6.1產品的所有權及丟失、損壞的風險在甲方驗收並完成收貨手續後由乙方轉移至甲方,出現產品滯銷乙方不應接受退貨和換貨。如因產品本身質量問題,滯銷不良品可無條件退回乙方。
6.2 對於一些特殊定製材料,而且有最低起訂量要求的材料,當甲方訂單數量不足材料的最低起訂標準時,多出部分的庫存材料由甲方承擔(如PCBLCD液晶屏等專用材料)。
第七條 貨款結算與支付方式
7.1甲方在結算日向乙方發出貨款支付通知,並按照本協議的匯款地址支付。
7.2 結算方式: (舉例說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貨款,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如逾期不能付清貨款,則按所欠貨款總額的天支付滯納金給乙方.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8.1 由於甲方未按本協議書、訂貨合同履行其義務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金和賠償金。
8.2 甲方中途無故退貨,甲方應向乙方償付退貨產品總價值50%的違約金。
8.3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驗收辦法和時間驗收,無故延期驗收超過2天即按收貨處理。
8.4 甲方應嚴格遵守付款時間:延期付款1個月以上應支付供方5%的滯納金,延期2個月以上的供方有權停止供貨,並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貨款。
第九條 乙方違約責任
9.1乙方交貨的數量不足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供貨限期,乙方交貨期逾期15天以上按不能交貨處理,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10%的違約金。交貨時間按照雙方協定時間,乙方必須按時按質交貨,拖延一天扣貨款的2%。
9.2乙方為甲方開發的系統,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展廳、展會及其它場所展示,更不得提供樣品或供貨給非甲方指定的公司或個人,由此引起的甲方損失,按經濟法相關規定賠償。
第十條 解除合同
解除買賣合同的一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同時甲方結清貨款。
第十一 條爭議解決
由於本協議書中未規定的事宜或由於雙方對本協議書個別條款的解釋發生爭議時,雙方應以誠相待,協商解決,如雙方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有效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協議期滿前一個月,任何一方可以書面通知對方不再續約;如雙方均未提出書面通知,則本協議自動延續一年,以後亦同樣處理。
第十三條 生效
13.1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3.2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3.3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書的附件及補充協議均作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依據《_____》等有關法規,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友好的協商如下協議:
一、代理地區經營許可權
1)甲方同意將_________品牌女裝在_________經銷權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轉讓,乙方未經甲方授權同意不得跨越許可權範圍以外的地方銷售_________品牌女裝,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區授權他人經銷同品牌產品。
二、保證金(代理金)
1)甲乙雙方於簽約後,乙方必須七天內將保證金及貨品預付款匯到甲方指定銀行帳號,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內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帳上,即作為乙方自動放棄,同時甲方有權取消本合同。代理經營應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元,貨品預付款人民幣_______元
2)甲乙雙方於本合同到期時,乙方不再續簽:依據本合同之第八款規定辦理,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責任前提下,將無息退還乙方保證金,時間為30天。餘款處理:以當季等值貨品相抵之辦法辦理。
三、甲方責任
1)負責設計,提供裝修圖紙(設計費用以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計算)。
2)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為其營業人員安排培訓指導,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責任
1)裝修:根據甲方提供設計方案及陳列規劃,定製道具,對店鋪或櫃位進行全方位的裝潢,並達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遞至甲方公司),費用乙方負責。
2)通訊:乙方必須提供給甲方詳細的通訊地址,本人身份證影印件,電話,傳真,聯絡人,並提供專賣店與專櫃的具體詳細地址與聯絡電話。
3)有效證明:乙方必須提供甲方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明覆印件。乙方經營地必須懸掛標示_________品牌於明顯位置。乙方店鋪內不得銷售其他品牌服飾。
4)每星期一乙方應將上個星期的銷售情況報表傳真至甲方,以便甲方瞭解市場資訊銷售動態。
5)乙方銷售須依照甲方商品之牌價為基準,不得更換或塗改甲方商品之標示牌標籤。
五、結算方式
1)乙方要求出貨與追加,必須款到發貨,由甲方協助代為發貨。甲方有權不接受電話等其他形式的口頭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單,追加有效期為:公司接到追加單之日起,二十天內有效,如需延長在截止日中指明。
2)乙方供貨折扣為相關商品零售價的_________%(以上價格為不含稅價格)。
六、退換貨方式
1)質量問題:乙方收貨後,如發現質量問題,以傳真格式三天內通知公司業務部,如當時不通知則視為正品,如有損壞公司概不負責。並在10天內返回(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甲方應予無條件換貨。
2)串號問題:乙方收貨後在三天內提出異議,逾期甲方有權不受理。
3)退換:乙方可以在合同約定的退換率內調貨(在非質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碼累計不得超過5件)。期限一個月(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返回的貨品必須完好無損(含吊牌)無汙漬,不影響貨品的再銷售否則甲方有權不受理。
七、違約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條款,如任何一方違約,則違約方必須賠付另一方保證金的全額作為違約款。
2)除合同中有關合同終止條款外,任何一方若無正當理由而任意終止合同時,則違約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證金款的全額違約金。
八、合同終止
乙方如有下述條件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於經營期中,有損甲方名譽,信用與經濟等行為者。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跨區域經營。
3)乙方因經營不善,導致歇業,停業,合併與轉讓等行為者。
4)合同期屆滿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九、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如涉及訴訟,雙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為第一管轄法院審理。
十、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為______年,期滿自動失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公司蓋章後方始生效。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交貨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由甲方向乙方訂購軟體_________系統,_________套,合同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一、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不對乙方所開發的軟體進行拷貝、複製、洩露給第三方使用,且不能解剖、彙編與反彙編,否則乙方將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2.服務和升級:
(1)一年內免費升級服務(從軟體安裝日起,但甲方需承擔差旅費的_________%,按次數計算)。
(2)服務響應時,外省客戶5天內。
(3)軟體安裝後、乙方有義務對甲方操作員進行集中培訓,電話、e-mail指導。
(4)乙方軟體是通用軟體,甲方需要改動並進行二次開發,工作量過大需另訂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另收開發費用。
二、服務期滿後的收費標準:
1.升級時收取服務工本費。
2.服務費每年按合同總金額_________%收取。乙方則通過良好服務體系,保證軟體質量確保甲方正常執行,服務方式同上述服務與升級的(2)、(3)款。
三、驗收標準
乙方軟體能使甲方正常運轉即為合格。
四、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確定後當日預付定金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甲方軟體安裝當日,甲方付給乙方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五、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提供技術資料必須經雙方簽字或加蓋公章。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
3.本合同經雙方加蓋公章及負責人簽字後方能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本合同的標的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__________________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該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行政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完成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五條在登記主管機關核准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仍由甲方承擔;自行政機關機關核准轉移登記申請後,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自行政機關核准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
第七條該合同的生效條件
如果甲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不能付清因___________所欠乙方債款,則該買賣合同生效;如果甲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因___________所欠乙方債款,則該買賣合同不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份,其餘由雙方持送有關部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就機器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賣出、乙方買進後記機器。
第二條 買賣總金額為 。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 元整。
2.甲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將後記的機器安裝於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乙方未支付的餘款,待交貨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 甲方於乙方按第二條第2項規定的方式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機器的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四條 在甲方尚未將機器交付乙方時,若發生故障、毀損或遺失,應由甲方負責,亦即免除乙方支付價金的義務。
第五條 甲方保證後記機器所具有的效能與說明書相符,並須在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效能。
第六條 有關後記機器的品質、效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三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因乙方的過失而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 若發生第六條規定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操縱,或其效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機器。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機器的時間長短支付貨款,每使用一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該機器總金額五分之一的款項。
2.退還機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機器所應付如前1之款項,其餘定金退還乙方。無論乙方是否使用,從甲方交付機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機器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規定的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機器,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合同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該機器搬回。
甲方的機器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之內交付機器。此期限屆滿,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合同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所列之定金以及與定金等額的損失賠償。
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 (下稱甲方) 賣方: (下稱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買賣雙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過平等協商,就 (合同名稱)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也可一、二、)賣方像買方提供 (買賣合同的標的,可以用列表式,把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單價、總價款和附加費用寫清楚),總價值 元。
二、 交提貨方式(應寫明是買方自提,還是送貨上門;是車板交付,還是賣方倉庫交付。不同的交付方式,其義務、責任是不同的)。
三、 質量標準(要明確依據什麼標準驗收貨物的質量,雙方可以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但應寫明適用的標準名稱、編號:沒有國家標準的,雙方可以約定其他質量標準)。
四、 賣方應當提供 部門(標的物須經有關部門批准才能出售的,這個條款就是必要條款)出具的證明檔案(或者批准證書),因檔案不全而導致合同標的物的所有權不能轉移給買方的,賣方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五、 價格條款(明確貨款數額及貨物支付方式)。
六、 驗收方式(可以寫明賣方應當提供據以驗收的必要的技術資料或者樣品。對標的物有異議的,應當明確在什麼時間內向對方提出方為有效)。
七、合同的履行期限(寫明履行的時間,分期履行要明確每一履行期的起至日期)。
八、擔保條款(雙方都可以要求對方提供擔保。擔保要符合擔保法的規定,擔保的方式可以是保證、抵押、質押等)。
九、包裝條款(貨物包裝要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物是否回收,包裝的價款由誰承擔等,雙方應約定清楚)。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在何種情況下可以變更和解除合同,要寫明變更和解除的程式,通知的方式等內容)。
十一、標的物風險條款(寫明標的物交付前後的責任,如果雙方未約定,則要依據合同法的規定確定標的物風險由誰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明確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和免除當事人責任的具體情況)。
(一)甲方違約: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金額每 (日或周) 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4.其他約定:
(二)乙方違約: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 %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 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 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他:
十三、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交由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協商調解不成的應當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 生效(可以約定自雙方簽字蓋章時起生效,也可以約定具體時間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的文字,以中文版為主。合同副本一式 份,交由 保管。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出 賣 人: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買 受 人: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受人所購房屋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 ____幢____層____號房。
該房屋的用途為____,屬____結構,層高為____,建築層數地上____層。
該房屋陽臺是____(封閉式或非封閉式)。
該房屋建築面積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第二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種方式計算該房屋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單價為(____幣)每平方米____元,總金額(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單價為(____幣)每平方米____元,總金額(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房屋總價款為(____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
買受人逾期付款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處理:
1、逾期在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
第四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年___月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_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房屋經驗收合格。
2、該房屋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房屋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房屋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檔案。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處理:
1、逾期不超過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
第五條 交接
1、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檔案,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房屋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檔案或出示證明檔案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2、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 產權登記
出賣人應當在房屋交付使用後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的情況如下:
出賣人___份,買受人___份,共___份。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出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房產一事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宣告,甲方所售房屋已經依法取得____市 區(縣) 的房屋所有權證書,證書證號為 字第 號,房屋結構為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以產權證上登記的建築面積為準),甲方保證房屋產權無查封、無債務糾紛,提供的材料齊全、真實有效,可以辦理權屬過戶、稅務登記、貸款申請等與交易有關的各項事宜。 甲方保證所售房屋符合國家及____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規定。甲方對違反國家及____市關於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條 乙方宣告,乙方購買本合同
第一條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承擔違反本合同義務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_ _元整( )
第四條 付款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即支付購房定金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
2、乙方採用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 A. 乙方為非貸款客戶,應在簽定本合同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房款; B. 乙方為商業銀行貸款客戶,應在評估報告出具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除乙方貸款申請額之外的剩餘房款,乙方首付款應為除其貸款額度以外的其他購房款項總和, 銀行貸款部分的房款按銀行規定支付; C. 乙方為公積金貸款客戶,首付款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交付,且不得遲於對交易房屋進行評估,乙方首付款應為除其貸款額度以外的其他購房款項總和,甲方應向乙方及貸款稽核機構出具首付款收到證明。貸款部分的房款按貸款機構規定支付;
3、乙方經審批所獲貸款數額不足申請額, 乙方應於銀行審批貸款額度通過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補足購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請的貸款未獲批准, 乙方應於銀行不予批准貸款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補足剩餘房款。
4、甲乙雙方交易資金劃轉結算方式以雙方簽署的《居間服務合同》或補充協議約定為準。
第五條 產權過戶 A. 乙方為非貸款客戶的,甲乙雙方應當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共同配合辦理完畢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B. 乙方為商業銀行貸款客戶或公積金貸款客戶的,甲乙雙方應在貸款機構簽發的乙方貸款審批通過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共同配合辦理完畢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第六條 房屋交付
1、房屋交驗在雙方到主管機關辦理完權屬過戶登記手續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完成;甲、乙雙方均應親自到場,辦理水、電、煤氣、物業、供暖、戶口遷移等相關事宜,確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產生的水、電、煤氣、供暖、物業等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後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雙方應簽署《物業交驗單》。
2、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務糾紛,並結清物業、供暖等手續。房屋設定抵押登記的,已通知抵押權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保證所售房屋建築面積同產權證記載相符;並提供齊全辦理權屬變更的全部手續;
4、甲方存有公共維修基金的,根據____市規定,在房產過戶之後公共維修基金歸乙方繼續使用。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上市批准及房屋買賣權屬過戶相關手續,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書面約定辦理,沒有書面約定的,依照國家規定繳納。
第八條 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後,雙方依據合同法定金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悔約應當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乙方悔約定金不予返還。同時,甲乙雙方如未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導致合同履行遲延或無法履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他方造成的損失。因遲延履行合同義務,違約方每逾期____日應賠償相當於成交價格的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第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編碼: 電 話: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乙 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編碼: 電 話: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產權人: 身份證號:
買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所售房屋權證號及座落位置、結構、層次、面積、附屬設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號,房屋土地使
用權證號為: 號;
2、甲方所售房屋位於______ 區______ 路(街)______ 號,為______ 結構;
3、甲方所售房屋登記面積______ 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屬設施和裝修為
。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 拾___ 萬___ 仟___ 佰元整(含附屬設施和裝修費用);
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稅費由 方負擔。甲方負責配合辦理過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甲方賣與乙方停車位一處,位置為: 價格為: 。
:付款方式及房屋交付。
乙方先將 元購房款匯入甲方名下 銀行,賬號為
的賬號上。
在乙方給甲方匯款後,甲乙雙方在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及繳納稅費。待乙方辦理完貸款後,將餘款匯給甲方。
2、甲乙雙方辦理過戶後,乙向甲交房。(交付鑰匙等)
第四條:如因甲方產權權屬在房地產管理部門不能過戶。則雙方另行協商。
第五條: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後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房屋共有產權人:
聯絡電話:
乙方(簽章):
聯絡電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樣式二)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_____)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裝置,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驗收方法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_____等等)。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_____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公章)供貨單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