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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房屋買賣協議書(精選16篇)

欄目: 買賣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36W

預約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預約房屋買賣協議書(精選16篇)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進行預約,並確認、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擬出售的房屋位於___________,該房屋系甲方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公司購買的商品房,《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________,合同約定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購買總價人民幣_____元整,房屋用途為住宅,甲方現已向開發商付清全部房款,房屋尚未辦理土地房屋權證。

二、甲方自願將該房屋轉讓給乙方,乙方確認已對房屋的權屬及使用狀況等現狀作充分、必要的瞭解並自願受讓。雙方應依據本預約合同之約定,完成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法律程式,並最終實現雙方房屋買賣之目的。

三、轉讓款項的支付

雙方約定上述房屋的總價款為______人民幣,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元整,上述轉讓款分次付清。

1、本合同簽定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購房定金人民幣________元;

2、乙方於____年____月___日起負責仍以甲方名下的賬戶支付按揭款及其利息。

3、餘款當日支付給甲方。

4、雙方約定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公證處辦理全權委託公證

四、房屋相關憑證的保管及交房時間

為確保交易的安全進行,乙方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第2筆款項後,甲方應將上述銀行按揭合同及保險單據等有關該套房產的憑證原件交付乙方保管。甲方並委託乙方指定的人員申辦土地房屋權證及今後的轉讓、銀行按揭手續及接收、管理房屋。甲方應於全權委託當日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並結清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物業管理,乙方有權對房屋預先裝修、支配使用。

五、過戶手續的辦理及稅費承擔。

1、甲方承諾在接到開發商辦理權屬證書通知後七日內,備齊相關資料,到____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申辦房地產權屬登記手續,及時辦出甲方名下的土地房屋權證,甲方前手辦理土地房屋權證應繳納的各項稅費由承擔。若雙方對甲方應予辦理土地房屋權證的時日發生爭議的,以該商品房專案20%的業主平均開始辦證的時間作為甲方應予辦理的時日。

2、產權登記之房屋坐落與原《商品房屋買賣合同》不一致的,以甲方土地房屋權證記載為準。

3、上述房屋面積為合同約定面積,如合同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雙方對本次交易行為仍予以認可。買受人與開發商之間有關面積差異的補償事宜由與開發商自行處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

4、甲、乙雙方辦理房地產權屬過戶登記手續應繳納的各項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若雙方在辦理過戶登記時,以實際成交價作為雙方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中約定的轉讓價格,因此導致雙方在辦理過戶登記過程中產生的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支付。

六、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保證在簽定預約合同時,對合同項下之房產享有完全處分權,該項房產不存在任何共有情形。

2、甲方保證在合同簽定之前,未曾與任何第三方簽定涉及該房產的轉讓、租賃等協議,該房屋無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權利限制。

3、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房屋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等,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甲方應督促開發商積極辦理土地房屋權證,以促成買賣合同的生效和履行。因甲方主觀原因導致產權證拖延辦理的,每延遲一日,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_____元,逾期超過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因開發商原因或其他甲方不可克服的原因導致產權證拖延辦理的,不算甲方違約,但甲方應督促開發商可相關部門及時解決辦理。

5、甲方辦出土地房屋權證後應及時與乙方聯絡辦理買賣合同簽約及房地產權屬過戶登記手續,因甲方原因造成拖延的,參照前款約定處理。

七、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支付價款,若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每日____元支付滯納金。逾期在____日內的,視為正常遲延,乙方無須支付滯納金。逾期超出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甲方辦出土地房屋權證並通知乙方後,乙方應及時備齊相關材料與甲方辦理房地產權屬過戶登記手續,因乙方原因造成遲延的,因賠償甲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八、合同履行及違約賠償

1、雙方應恪守本合同的約定,確定合同條款的充分履行,以促成房屋買賣的實現。

2、一方有充足、正當的理由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經雙方同意後可以解除,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因此給相對方造成損失的,相對方有權要求予以經濟補償。

3、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作出的承諾保證即視為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賠償金人民幣______元整。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出該賠償數額的,受損失方有權按實際損失額要求賠償。

4、甲方違約,若乙方已對房屋進行預裝修的,乙方的裝修款損失列入實際損失範圍。具體損失額的計算以雙方協商認可的數額或雙方指定的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為依據。

5、出現一方違約情形,守約方可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6、合同解除的,甲方應在法律規定或約定的退款責任明確之日起7日內將乙方實際支付的款項全額退還乙方。

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本著誠信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協議不成,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及今後雙方簽定的買賣合同中,甲、乙雙方權利的放棄或義務的增加均須採用明示的方式,不能採用默示或推定的方式。

2、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障礙或其他困難,導致履行有困難或不能按期履行的,當事方應及時告知相對方,以便採取相應措施,減少損失。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刻生效。若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日後可再行協商,經協商所簽定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預約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2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樓房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

三、乙方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第二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_。

五、經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將該樓房購房合同及樓房一併交付給乙方所有,乙方屆時將剩餘款項一併付給乙方(乙方在付款時,為確保在以後的房產過戶順利,將暫時暫扣購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待該樓房的房產證順利過戶給乙方時,乙方再把此款項付給甲方)。

六、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甲方保證在該樓過戶時積極提供協助,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產權不能過戶的,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七、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在________________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八、經雙方確認,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把剩餘購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時,甲方屆時應將該樓房及全部樓房鑰匙和此樓購樓的售樓合同及購樓收據全部一併交給乙方。交付該房產時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

九、雙方違約責任如下:_________________甲方如違反本協議,則雙倍返還乙方所付購樓房款項。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返還乙方所付購樓房款項,則甲方不予退還購樓房訂金。

十、附加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是對房屋買賣合同怎麼寫的解答,供參考。

預約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3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 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 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 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 __拾__ __萬__ __仟__ __佰__ __拾__ 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 (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 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 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房屋設施使用費____ 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 乙方委託代理人一份,太原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公證處一份。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法人代表:

代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預約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4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丙方(中介方):某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丙方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資訊描述

甲方自願出售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於 。該房屋用途為 ,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以該房屋產權證標註面積為準)。該房屋已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產權證書,所有權證號為 字第 號,所有權人為 。乙方對該房屋已做充分了解,並願意購買。

第二條 房屋交易價格

甲、乙雙方確認該房屋交易價格為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 元,總價款合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第三條 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

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由甲、乙方承擔,由丙方代收代繳。經甲、乙雙方確認。

若乙方需要向銀行貸款,則乙方還應支付保險費、評估費和律師費,該費用在評估報告完成並確定後仍應由丙方代收代繳。

第四條 委託事項和服務費

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丙方為其提供促成房屋買賣、代辦房屋產權過戶等服務。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經甲、乙雙方確認。

若需要從銀行貸款,則乙方委託丙方為其提供__銀行貸款服務。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並經乙方確認。

第五條 定金支付

甲、乙雙方已達成該房屋買賣意向,在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當於房屋交易價格10%的購房定金,計人民幣 元(大寫元整),甲、乙雙方同意該定金自支付於丙方時起視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時,甲方應將該房屋的產權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交付於丙方。

第六條 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商定以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一) 一次性付款

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過戶七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該房屋交易所需款項(包括該房屋交易價格、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以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元整)

交付於丙方(此時已付定金自動轉為房款);

2、在辦理完該房屋立契過戶手續後七個工作日內,丙方將該房屋交易價格的70%交付於甲方,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3、在辦理完該房屋交付手續後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在扣除甲方應付稅費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後,把剩餘房款交付於甲方,計人民幣 元(大寫元整)。

(二) 銀行貸款

1、在該房屋評估報告作出後第三個工作日,乙方應將該房屋的首付款(該房屋交易價格減去銀行實際貸款額)以及與該房屋交易相關費用和服務費交於丙方(此時已付定金自動轉為房款);

2、在銀行放貸手續完成後,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關證件、材料辦理70%的房款;

3、在辦理完該房屋交付手續後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在扣除甲方應付稅費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後,把剩餘房款交付甲方,計人民幣 元(大寫元整)。

第七條 房屋交付

(一) 甲方應在辦理完立契過戶手續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二) 該房屋交付當日,甲、乙雙方均需到場。待該房屋交付完畢後,甲、乙雙方應簽訂《物業交割單》。

(三)該房屋交付前,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該房屋交付並簽訂《物業交割單》後,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由乙方承擔。該房屋交付時,甲方應提供上述費用交納的單據。(三) 如該房屋原產權單位要求立契過戶前簽訂物業、供暖協議並提前預付物業、供暖費用的,乙方應按照原產權單位要求辦理。

(四) 甲方交付該房屋的裝修、裝置狀況應符合國家標準。

第八條 甲、乙、丙三方義務

(一) 甲方義務

1、甲方應保證該房屋無抵押、無查封、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承諾對該房屋權屬證件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負全責。

2、甲方應保證該房屋交付時符合國家規定。

3、甲方應及時提供該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過程中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並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二) 乙方義務

1、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交付定金。

2、提供該房屋過戶交易和銀行貸款時所需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並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3、若乙方申請銀行按揭貸款,需及時向丙方提供貸款所需資料。

(三) 丙方義務

1、見證並監督本合同的執行。

2、代辦該房屋過戶、貸款的相關手續。

3、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並按本合同第六條中約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4甲、乙雙方發生違約或爭執等情形時,應出面予以協商;協商無效時,應採取中立態度,並證明事實。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支付定金後,若甲方悔約,不將上述房屋出售給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額賠償乙方,甲方仍應支付丙方相當於該房屋成交價2.5%的違約金,丙方將乙方已付定金如數退還;若乙方違約,不購買該房屋,則無權要求返還已付定金,該定金歸甲方所有,乙方仍應支付丙方相當於該房屋成交價2。5%的違約金。三方對此條款均無異議。

(二)若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則每逾期一日,甲方均應按該房屋價格的萬分之五向乙方交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並按本條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約條款處理。

(三)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應按逾期款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並按本條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約條款處理。

(四)在辦理立契過戶和銀行按揭貸款過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單方延誤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損失,則視為延誤方違約,按本條第(二)款和第(三)款處理。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本協議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雖能履行已無實際意義時,本協議自行終止,三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在本協議終止後三個工作日內將已收房款全額退還,丙方則應將甲、乙雙方提交的所有證件及相關資料退還。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某某機構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對於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丙 方: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

預約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5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其村南 樓 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萬____仟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 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含車庫 號24平方米)

二、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本房屋使用、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三、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對本房屋的使用權和所有權。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五、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給乙方房屋所有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3、如因國家規劃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預約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6

抵押權人:

地址:______

抵押人:____(資料詳附表一)

地址:______

擔保人:

抵押物業地址:____(資料詳附表二)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字第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一九年月日會同擔保人簽字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

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年月日簽字之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並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夥通知書(收樓紙)後,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予抵押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

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並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

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築期”--(即售房單位)發出入夥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築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港幣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之賬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專案起計。

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知照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照辦。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銀行之港元貸款最優惠利率加釐(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佈調整後,立即生效;惟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之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餘額累計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為基礎;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該調整將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低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全部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於還款日順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銀行深圳分行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並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之款項,應送銀行深圳分行或經由銀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匯繳交;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

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範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於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之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徵得抵押權人同意之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際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港幣壹萬元整(10,000.00)或港元壹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倒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它借款責任,因:

.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併、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託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脅,要對其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後三十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範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之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徵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壞;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捨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之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已在抵押權人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後任何時間佔管並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討擔保人。

抵押權人於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它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

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千份之五,在貸款日一次付清,並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後,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並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檔案費:

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港幣貳佰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

有關本合約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並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於逾期利息率計息並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之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之全險;保險單須過戶銀行深圳分行,並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或/並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

(即售房單位)簽訂並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房產買賣合同”,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即售房單位)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購買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附表二);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

(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之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之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生之入夥通知書後,即代其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予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並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接受保險賠償金,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為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之購房權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夥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它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並將房產權證書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記登出手續。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之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僱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並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的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徵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檔案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抵押權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於下列情形下運用其處分該房產之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繳清全部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繫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及

(6)抵押人捨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之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

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權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

(2)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報酬);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抵押權人須將餘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權收取之人士,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後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做於發信或掉留之後七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宣告及保證

抵押人宣告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賬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之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之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捨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託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並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准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並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徵收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它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並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具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並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業之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後,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之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之費用;若有不足之數,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之數,負責賠償予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於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之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檔案,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地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營業執照)。

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

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

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願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之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並於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責任,並於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所列之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並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夥通知書(收樓紙)後,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後,而取得本合約項下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損失,如因處理該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它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討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法律程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於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願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之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之賬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後後(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並同時解除除擔保人之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之一切欠款後,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惟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之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並予抵押權人收執並經抵押權人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檔案後起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賬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

由於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進,抵押權人可不預先通知,逕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之其它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並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它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經發出、信件在投郵七天後,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徵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它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之還款及其它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之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

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並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本它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二、在爭議發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國臺灣等地區,或為該等地區之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給抵押權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定,並不影響其它規定之效力;

四、本合約適用《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深圳經濟特區抵押貸款管理規定》及房產管理等有關規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約規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並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

(一)、附表

(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即售房單位)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以下籤章作實:

抵押人:

簽署

抵押權人:

代表人簽署

擔保人:

代表人簽署

年月日

登記機關

預約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7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就下述門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門面

轉讓門面位於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丙方為上述轉讓門面的所有權人和出租方。現對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轉讓上述門面承租權的行為,丙方表現同意。

原甲、丙雙方所籤房屋租賃合同的權利與義務轉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與丙方不再另行簽訂租賃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門面交接完畢後,甲、丙雙方之間原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履行,權利義務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結算與支付

丙方與甲方原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為一年,即自__年__月__日起__年__月__日止,月租金為_____元人民幣,現甲方剩餘租期為__月,門面轉讓前尚欠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共計人民幣元,上述欠交款項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支付給甲方。

門面轉讓乙方後,甲、丙雙方原房屋租賃合同中所約定的租金轉由乙方根據該合同約定(指有關金額、時間、付款方式和違約責任等條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負有支付義務。

三、門面設施、裝置的歸屬

轉讓門面現有裝修設施在轉讓後歸乙方所有。

轉讓門面租賃期(含房屋租賃合同續簽期限)屆滿後,該門面裝修設施的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裝置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後,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再次裝修。

四、門面轉讓費的支付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元。甲方在合同簽訂次日向乙方騰讓門面並交付鑰匙,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元,(大寫:_____),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裝置(詳見《轉讓財物交接清單》)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債權債務的處理

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交接條件、時間及方式

轉讓門面定於年月日正式交接。

門面交接時,甲方應騰空非《轉讓財物交接清單》範圍內的一切設施、物品和貨物,保持門面已有裝修、裝飾、設施、裝置、門窗、牆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於使用。

辦理門面交接手續時,由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現場驗收,按照《轉讓財物交接清單》點驗、接收有關財物,交接完畢後,甲、乙、丙三方應共同簽署《轉讓財物交接清單》,在丙方的現場監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門面鑰匙。門面鑰匙一經交付,轉讓門面即告驗收、交付完畢。

轉讓門面不符合約定的交接條件時,乙方有權拒絕交接,甲方應及時整改、修復,直至符合交接條件為止。並將視為甲方逾期交付門面,由甲方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七、違約責任:

甲方保證該門面有合法承租權並有權依法轉讓,應該按時交付門面,甲方逾期交付門面時,按下列方式計算違約金:逾期交付天數某元/天;超過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轉讓門面時,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還已支付的門面轉讓費,和按上述約定追償違約金。

乙方應按時接收門面和支付門面轉讓費。乙方逾期接收門面超過7天時,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還已支付的門面轉讓費。乙方逾期支付門面轉讓費時,按下列方式計算違約金:逾期付款天數____元/天。

預約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8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於住宅一處,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

第二條此房屋實際售價元整(¥元)。此售價包含公共維修基金及土地證和房產證兩證辦理費用。

第三條甲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及影印件: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

第四條甲方應保證欲出售的房屋不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無合法證件的房屋(包括違法建設的房屋);有產權爭議的房屋;

第五條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日前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第七條此合同與出售委託合同、承購委託合同及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起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附帶傢俱(見傢俱清單)

甲方(簽字):年

乙方(簽字):年

日日 月 月

預約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9

原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告:。

訴訟請求:

1、解除原、被告雙方於20xx年12月 26日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被告將房屋返還原告。

2、判決被告支付違約金610元。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於20xx年12月26日與被告簽訂編號為5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被告從原告處購買位於鄭州市金水區玉鳳路西、燕南路北瑞豐苑2單元16層1602號房屋一套。該房屋建築面積為96.6平方米,總價款為881049元。其中,被告應在20xx年12月26日向原告支付購房款271049元,剩餘610000元購房款被告應在20xx年2月6日向原告全部支付。

雙方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七條第二款中另行約定:“逾期90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0.1%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合同簽訂後直至今日,被告僅向原告支付了購房款271049元,經原告多次催要,仍未能向原告支付剩餘的610000元的購房款。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原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望判如所請。 

此致

金水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河南省置業有限公司

年月 日

預約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0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略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______  4.運輸費: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____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___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__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____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X%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____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____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______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____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____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登出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登出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登出合同部分總額____%的補償金。  

第九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裝置、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站合同範文183;銷售合同的格式範例183;辦公傢俱銷售標準版標準合同書;苗木銷售標準版標準合同書;電子產品銷售標準版標準合同書;房產銷售代理標準版標準合同書;建材銷售標準版標準合同書;手機銷售標準版標準合同書;銷售代理合同書通用版83;傢俱專賣店加盟合同協議書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  訂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蓋章)  代理人:__________(蓋章) 代理人: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銷售合同 篇10  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裝置,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  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貨單位(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預約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享有集資建房的購買權,故由乙方全額支付購房的款項,土地及房屋由乙方永久使用。為明確甲、乙兩方的權利及義務,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甲、乙兩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約定條款,以資兩方共同遵守。

一、本協議所說的標的物房屋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甲、乙雙方均同意房屋成交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簽訂本協議當日,乙方以現金(或銀行劃款)方式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給共有方作為第一期房款。

二、甲方應在收到最後一筆款項前交清一切因甲方產生的費用。

三、乙方自交納全額購房款項之日起,就享有該房屋使用權、居住權。

四、甲方應當保證乙方享有該房屋的居住和使用權,在房屋所有權證書因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不能辦理的情況下乙方仍然享有該土地及房屋的永久居住和使用權。

五、甲方在能夠取得該土地及房屋所有權、可辦理土地及房屋所有權證書時,自願將土地及房屋的所有權過戶到乙方名下並且如甲方由該房屋相應享受到或得到的相應待遇,甲方應無條件無償轉讓給乙方,甲方不享有獲取權。

六、若因甲方原因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該方應當向乙方退還所有購房款項,以及違約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整)。

七、若因乙方原因使本協議不能履行,乙方所交的房款甲方不予退還。

八、甲方向乙方保證其妻子、兒女和其他享有繼承權的人在乙方實際居住和使用該房屋時,不得主張繼承權、共同所有權和其他權利,若在乙方實際佔有和居住該房屋時,甲方及共有方的親屬主張上述權利的,上述權利歸乙方所有。

九、在乙方購房成交之後甲方不得有將該房屋用於抵押、轉讓及其他損害乙方權利的行為。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已經簽字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見證方中介方各一份。

十一、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簽字日期:年月日

見證方:

簽字日期:年月日

中介方:

簽字日期:年月日

預約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2

出賣人: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____市科左中旗____鎮____大街__路,丘(地)號 ,幢號 ,房號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房權證蒙字第號房屋售賣給乙方。

二、上列房屋,雙方議定房屋總價款人民幣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元),由甲方售賣給乙方。

三、房屋價款乙方分兩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並確定此房屋無爭議,能進行過戶登記後付人民幣________圓整(小寫:________元);

第二期在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餘額人民幣壹拾萬圓整(小寫:________元)。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五、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日起將房屋鑰匙,購置水電錶收據,天然氣入網收據連同原房屋所有權等有關證件,交付乙方。

六、在辦理房屋產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產權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捐稅、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發生的過戶登記費、契稅、估價費、印花稅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九、乙方應在合同約定時間付清餘款,如乙方超出約定時間,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的`房價款作為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完全能夠正常入住。乙方買受後,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致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 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___年____月____日  

預約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3

賣方:

立合同人

買方: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於南通市_________________新村____幢___室____套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給乙方,房屋的基本情況載於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對甲方出售的上述房產情況作了充分了解並願意購買。

二、本合同約定的面積為房屋產權證上記載的建築面積;根據通房改[1998]第39號檔案規定,上市交易的房改房建築面積必須以房產管理局產權監理處實際測定的建築面積為準。

三、甲、乙雙方必須如實申報本合同項下房地產成交價格;雙方議定房地產成交價格計人民幣_____百____拾____萬____千____百___拾元整;小寫___________元,雙方約定付款方式_________、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雙方約定房屋交會期限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承諾:

、甲方承諾本合同項下的房地產權屬清楚、無產權糾紛;

、甲方承諾本合同項下的房地產沒有受禁止或法律、法規限制交易的情況;

甲方承諾本合同項下的房地產如已設定按揭、抵押他項權或存在依房債權債務等情形的,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徵得有關債權人的書面同意、且已告知乙方房地產已抵押的情況而乙方又作出願意購買的意思表示;

、甲方承諾本合同項下的房地產不存在優行購買權的情形;

如有上述未清事項妨礙房地產權轉讓的,由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六、雙方約定,根據房地產權利主體一致原則,本合同項下的房屋所有權轉移,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移。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中途悔約的;或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的;雙方約定由甲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中途悔約的;或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向甲方給付本合同項下房價款的,雙方約定由乙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根據國家房地產權屬管理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後三十日起至南通市房產管理局產權監理處辦理房產權屬登記手續,在辦理權屬登記時,雙方相互協助並保證各自的手續證照齊全。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終止合同的,必須簽訂書面協議;並由雙方本人會同至南通市房產管理局產權監理處申辦本合同終止與撤銷登記手續。

九、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權轉移所需繳納的規費,按照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雙方也可另行約定。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採取協商的辦法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任何一方均可以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書面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成立;房屋所有權證的領證手續可由甲乙雙方或乙方按照規定申領,乙方因各種原因不能親自前來申領的,可委託他人持經公證處公證的委託書和受託人的身份證申領房屋所有權證書。

十三、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南通市房產管理局產權監理處留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二o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二o 年月日

預約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4

出 賣 人: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買 受 人: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受人所購房屋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 【幢】【座】 【單元】【層】 號房。

該房屋的用途為 ,屬 結構,層高為 ,建築層數地上 層。

該房屋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房屋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房屋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單價為(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單價為(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房屋總價款為(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4. 。

第三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

2.分期付款 。

3.其他方式 。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第四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 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房屋經驗收合格。

2.該房屋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房屋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房屋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檔案。

5.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 。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 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2. 。

第五條 交接

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檔案,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房屋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檔案或出示證明檔案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 產權登記

出賣人應當在房屋交付使用後 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 %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

第七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十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的情況如下:

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 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章) 【 】: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預約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5

出賣人(甲方):身份證號碼:

(房屋共有產權人)份證證號碼:

以上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產權人。

出賣人及共有人以下均稱簡稱甲方。

買受人(乙方):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以上2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買受人,以下均稱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本房屋座落在,現甲方將上述房屋出售給乙方,出售房屋(建築面積共_________平方米,具體是實際測量為準)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第二條房屋內部設施裝置: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本合同簽定時,由於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購房款後,甲方開始辦理房屋房產證,甲方拿到房產證書後3日內協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過戶費用甲方承擔,甲方不得拖延。

第四條在該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服務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網際網路】費用由甲方承擔,交付日以後(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本合同成交的條件包含該房屋甲方現在的租約解除,甲方保證乙方過戶後享有房屋所有權利,並且不承擔房產交易前任何債務。

第五條付款時間和方式

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購房款總額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

上述款項支付到甲方指定賬戶:

開戶行:

第1頁共1頁

預約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6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位於的一處農村房屋的買賣事項,根據我國物權法、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經充分、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集體成員。

二、房屋情況: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位於_____市_____街道,相鄰為,建築面積,北屋,東屋,西屋,南屋,院落面積為,房屋登記在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權證登記在名下。

三、該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額出資建造,使用的土地為______村_____組集體土地,並徵得其他村民和村集體同意,可以長期佔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給乙方前,甲方保證:

1、本合同項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處分權利,或已徵得其他權利享有人的同意,擁有處分該房屋的權利;

2、本合同項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與任何第三方簽訂買賣協議或未因甲方個人或家庭債務與第三人簽訂賠償協議、抵押協議等或未因法院判決使第三人對該房屋享有權利;

3、如甲方違反本保證,須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購房價款30%的違約金。

五、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該價格包括該房屋使用所佔土地的費用、房屋建造的費用、附屬設施的價值、合理的增值價值以及應當繳付的相關稅費。

六、房款支付:自該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項,並將該款項匯入甲方賬號為的賬戶;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額外向甲方支付房款總額的違約金,如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經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並享有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據第六條將全部房款匯入甲方提供的賬號之日起日內,甲方須將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於房屋宅基地使用權證、房產證等全部相關資料原件交付給乙方並負責騰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須向乙方每天支付元的違約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為止;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辦理房產過戶的`書面通知後日,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需要,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相關手續;如甲方拒絕或無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須向乙方每日支付元違約金,直至協助乙方辦理完房產過戶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與甲方無關的原因造成無法辦理過戶的,與甲方無關。

九、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後,該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益歸乙方所有,包括但不僅限於徵地補償、拆遷補償等;如甲方得到該上述補償款後應當將該款項全部給付乙方,如甲方無故拖延或拒絕給付乙方,除全部給付補償款外,須向乙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