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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地板採購合同樣板

欄目: 買賣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88K

木地板是指用木材製成的地板,木地板採購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木地板採購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木地板採購合同樣板
木地板採購合同範文一

合同編號:

購貨單位:

供貨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供需雙方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施工地點:

1、購貨單位購買的建築材料的總金額 人民幣(大寫) ;購貨單位扣除供貨單位結算總價5%作為建築材料的質量保證金,待購貨單位收到所購材料30日內未發現質量問題後返還給供貨單位,在購貨單位收到所購材料30日內如建築材料有質量問題供貨單位負責履行退換等義務,否則購貨單位有權扣除質保金作為罰款。

四、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貨單位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供貨單位在正式供貨之前,先送樣品,並提供相應的廠家生產許可證,資質證、合格證及檢測報告,經甲方現場確認後確定方可按樣品大批量供貨。

2、供貨單位所供的建築材料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定要求,進場提供廠家資質、檢驗報告、合格證。符合相關規範標準。如購貨單位收到材料後發現有不合格材料(外觀、尺寸、質量等出現與供貨單位提供的樣品不符),供貨單位應無條件負責更換。

五、交(提)貨地點和方式:合同簽訂後按甲方要求按時供貨,交貨地點專案施工現場,若未按購貨單位要求時間供貨至現場,由供貨單位承擔違約責任。

六、運輸方式、到達站及裝卸費用負擔: 由供貨單位負擔全部費用。

七、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由供貨單位負擔全部費用。

八、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運輸過程中所有損耗由供貨單位承擔 ,由供貨單位承擔全部費用,甲方以現場實際收貨量為結算依據。

九、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國家標準、雙方確認的樣品、洽商記錄或其他書面約定等;貨到指定地點三日內,購貨單位組織並完成驗收,若有異議當即書面通知供貨單位,24小時內將標的物全部退場,並由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違約責任以及工期延誤的損失(含經濟損失)。

十、交付定金預付款數額及時間: 本工程無預付款。

十一、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現場後,經購貨單位驗收合格,由購貨單位接收人驗收合格並簽字後,出具相應的驗收證明及收貨單,購貨單位收到供貨單位提供的付款票據資料檔案後十五個工作日內,提交支付憑證給供貨單位,支付95%材料款,預留5%作為質量保證金,待驗收之日起30日內無息返還。

十二、違約責任:

供貨單位未按購貨單位要求時間供貨的或因標的物不符合要求退場重新加工訂貨的,每延期一天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 法律規定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合同的,可向 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貨款付清後合同終止,本合同一式 肆 份,供貨單位 貳 份,購貨單位 貳 份。

十六、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1)建築材料到達現場後,由供貨單位負責卸貨。若未取得購貨單位同意的情況下,私自隨意在現場卸貨,處合同總價款5%的罰金,由此造成貨物的損壞、丟失等情況全部由供貨單位承擔。

2)供貨單位在施工現場卸貨時,若造成現場物品損壞或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供貨單位承擔。

3)供貨單位未按購貨單位要求時間將建築材料送到施工現場,處合同總價款1%/天的罰金,並承擔由此給購貨單位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4)出現不合格建築材料,供貨單位無條件退換。若供貨單位未能及時退換不合格建築材料,處合同總價款10%的罰金,由於出現不合格建築材料所給購貨單位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供貨單位承擔,且購貨單位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5)若在雙方未協商的條件下,供貨單位中途停止供應建築材料,對供貨單位處建築材料合同總價20%的罰款,賠償由此給購貨單位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且購貨單位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6)購貨單位和供貨單位雙方特別約定,本合同債權不得轉讓,如違反本約定,除轉讓行為無效外,違約方應支付另一方合同價款5%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7)購貨單位購買的建築材料,在購貨單位未驗收交接之前均由供貨單位保管,無論丟失、損壞與購貨單位無任何關係,供貨單位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8)購貨單位購買的建築材料,經購貨單位現場人員驗收後發生的建築材料損壞、丟失與供貨單位無關。進場未驗收的建築材料由供貨單位負責保管,損壞、丟失供貨單位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9)本合同是依據雙方簽訂合同之前認可的資料,如有更改,須另立書面洽商記錄。與本合同有關的報價單、洽商記錄、往來函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隨合同一併執行。

10)材料進場時間列表作為本合同附件以及結算依據。

供貨單位單位(章):購貨單位單位(章)

年月日:

木地板採購合同範文二

甲方(需方): xxxx專案部

乙方(供方):

因甲方施工生產需要,同意由乙方供應甲方建築用模板、木方,依照《中國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合同約定模板木方規格、數量、單價及金額:

二、模板質量:松樹模板實際厚度不得低以14.5mm厚。可保證週轉 8 次以上,松樹木模板為清水優質模板,不得使用劣質材料加工模板。

三、木方質量:木方實際尺寸4.8mm*8.8mm以上。幾何尺寸方正,有缺陷(即豁

四、交(提)貨地點:xxxxx一期工程工地。

五、運輸、裝卸費用承擔:貨物的運輸及運輸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按甲方要求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乙方指定工地經雙方點數驗收合格辦理相關驗收手

七、違約責任:乙方不按合同規定要求供貨質量、數量所本合同要求不相符,

八、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甲方(需方):xxxx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地 址: 地 址:

聯絡 電話: 聯絡 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木地板採購合同範文三

合同編號: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一、因甲方施工生產需要,同意由乙方供應甲方建築用模板、木方,依照《中國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約定模板木方規格、單價:

上表單價指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卸料後的價格(包括料費、運費、裝卸費及一切不可預見費用),此單價為固定單價,不調價,對此雙方確認。如因數量變化則總價按單價予以相應調整。

第二條 數量:數量按甲方收料單統計,以甲方實際收到的乙方合格產品數量為最終結算數量。

第三條 質量:

1、模板質量:松木模板實際厚度與標準厚度不得誤差0.2mm,且確保為全整芯。可保證週轉 8 次以上,在規定的週轉8次內松木模板不得開膠、起皮。松木模板為清水優質模板,不得使用劣質材料加工模板。

2、木方質量:木方實際尺寸以上。幾何尺寸方正,有缺陷(即豁皮、邊皮、彎曲、裂痕、裂口等)的木方不得超過每批次送貨量的 2 %。

3、模版、木方的材質、規格型號均按照乙方送甲方封存的樣板標準執行。

第四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

1、凡因乙方對貨物包裝不善、標記不明、防護措施不當或在貨物裝箱前保管不良,或因乙方其它原因,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乙方應承擔交貨不能之違約責任。

2、包裝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格內,不另計付。

3、風險負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該貨物通過甲乙雙方聯合驗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擔,通過聯合驗收交付後由甲方承擔;因質量問題甲方拒收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期限及方法:甲方在模版、木方到達指定地點後組織驗收;基於對乙方質量承諾、實力、規模等的信賴,驗收方法僅限於數量、規格、表面及包裝是否瑕疵及接收相關證書(如合格證書、說明書等),該驗收不免除乙方產品質量責任;

2、甲方有權拒收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產品。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包括使用中發現的、工程

質保期內出現系因本合同產品質量缺陷導致工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應退還貨款,損失由乙方承擔。

3、如驗收、使用中發現已收產品不符合要求,則甲方有權取消未交付部分產品的合同履行。

4、即使驗收期滿或合同履行完畢,產品質量責任亦不能免除。

第六條 結算付款

1、結算數量按甲方收料單統計,以甲方實際收到的乙方合格產品數量為最終結算數量。

2、結算方式:乙方墊資供貨在貨款滿100萬後作為履約保證金,以後每月甲方按貨款的50%支付給乙方,年底甲方再支付餘款的50%(除履約保證金外,付至貨款的75%);

3、付款形式:現金、支票及承兌;

4、乙方提供合法發票是付款前提,如果乙方提供之發票是假票、套票等,一經查出,視為乙方供貨不能,應承擔約定之違約責任。

第七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乙方送貨至工地現場

2、交貨地點:位於 。

3、交貨日期: 。

第八條 索賠

1、如果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重量等與合同不符,或在質量保證期內證實貨物存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乙方提出索賠。

2、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A乙方同意退貨並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甲方,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7日內,乙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賠通知後7日內或甲方同意的更長時間內,按照本合同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甲方有權從應付貨款或從乙方的質量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如果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索賠金額,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補償。

3、如因乙方供應的模板存在質量問題,導致甲方在正常使用時出現開裂或者炸模現象,甲方按壹張換貳張模板的標準同乙方予以更換或扣減乙方的結算金額,同時承擔因更換給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誤損失;如模板開裂或者炸模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予以賠償。

第九條 其他違約條款

1、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在取得一致意見前,仍應按合同原訂價格執行。如乙方因價格問題延期交貨,則乙方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千分之五付給甲方違約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約定即時供貨,則乙方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千分之五付給甲方違約金。如乙方供貨延期超3天的甲方有權另行採購貨物,由此造成的價差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甲方確因不可抗力、工程停工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理由,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如因乙方違約,則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將作為賠償金,賠償給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應向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簽署後,如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A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或實施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此,定義如下:“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甲方採購人員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弄虛作假,損害甲方的利益。

2、本合同任何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都應以書面形式傳送,而另一方也應以書面形式確認併發送到對方明確的地址。合同載明地址為雙方送達通知的有效地址,通知自發出之日起視為送達。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效地址為3、本合同任意條款修改或另行達成補充協議均須在修改處或協議上加蓋雙方公章方有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共一式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人: 法定(授權)代表人:

簽約時間: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