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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常見購銷合同協議書(精選3篇)

欄目: 買賣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84W

2022常見購銷合同協議書 篇1

合同編號:

2022常見購銷合同協議書(精選3篇)

甲方(賣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託代理人:

乙方(買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委託代理人:

合同履行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採購鋼材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工程的地點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因工程需要,自(公曆)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不定時、多批次向甲方採購鋼材,總需貨量約________噸。

三、乙方工程日期:自(公曆)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

四、交易方式: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指定________作為乙方代表,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甲方訂貨,有權簽收甲方的供貨單,乙方對該代表的一切行為均予以認可。除該代表外,乙方其他人員除有書面特別授權外,無權行使本合同項下乙方之權利;

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代表可以用電話、訂貨單等形式通知甲方所需採購鋼材的具體品名、規格、數量等,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要貨通知在五天之內將乙方所需之鋼材送達雙方指定地點,如有特殊原因無法及時送達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3.乙方在甲方的鋼材送達之後,應當場予以清點數量,核對規格、品名、價格等,核實、確認後在甲方的送貨單或者供貨單上簽名,該送貨單或供貨單作為甲乙雙方結算的憑證;

4.前兩個月甲方的送貨量只限定在____噸—____噸之間;此後每個月乙方需甲方的送貨量累計都不得超過____噸,並不得少於____噸;超出部分甲方可不予送貨。

五、鋼材的計量方式:除線材按實際重量計算外,按國家標準理算。

六、鋼材的價格:按送貨當本優質鋼價每噸加____元。

七、交貨(提貨)地點、方式:每批鋼材的交貨地點為崑山市東澳鋼材現貨市場,由甲方代辦託運至合同約定的工程地點。

八、質量要求、技術標準:甲方所供鋼材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並隨貨出具當批次貨物的質量保證書。

九、驗收標準、方法;乙方應於甲方送達鋼材之日起48小時內(法定節假日除外)取樣送達當地法定檢測部門進行國家質量標準檢測,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未經檢測乙方投入使用的,甲方對此概不負責。如鋼材經檢測為不合格,乙方應當在收到檢測報告後24小時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於收到乙方通知後及時將該批鋼材退回並於48小時內(法定節假日除外)及時供應合格產品,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結算及付款方式

1.基於乙方需貨量大、工程週期長,加上甲方同意對此800噸款項乙方可於合同終止前最後六個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內予以結清,乙方同意給予甲方每個月________元補償,此項補償款乙方應於每月結款日(即:每月____日)同貨款一同結算;

2.對於甲方最初兩個月(即____年____月與____年____月)所送鋼材之貨款,除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延期結款的800噸貨款外,乙方應於送貨之日起兩個月內予以結清其餘貨款;

3.若每個約定結算月乙方需甲方送貨量超過第四條第四款之約定,並甲方予以送貨的,乙方應予該貨物送達之日起____日內,對超出部分之貨款用現金結算;

4.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對前述第十條第一款之補償金及甲方在合同之初所送之鋼材貨款(除乙方可延期結款的800噸鋼材貨款外)未在送貨之日起兩個月內予以結清,甲方可中止合同,並可自逾期之日起按總貨款(含可延期之800噸貨款及前述第十條第一款之補償金)每日千分之三計算逾期違約金;

2.在合同履行期內,若乙方更換供應商,應提前15日通知甲方,並於通知到達甲方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付清所有貨款,否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項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3.因甲方所提供鋼材不合格,並且沒有及時予以更換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批不合格鋼材相應貨款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的,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並開始按所欠款項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待乙方結清相應貨款後,合同繼續履行;若乙方逾期付款達_____日,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於終止合同之日起五日內,予以結清所有款項。若逾期,則乙方應按所欠總款項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可終止合同。乙方應於合同終止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結清所有款項。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欠貨款總額的千分之三的逾期違約金;

6.乙方每個約定結算月應按照第四條第四款之規定數量要求甲方送貨,如未達到此數量,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於五日內付清所有貨款,逾期,則每逾期一天按所欠貨款總額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十二、糾紛解決方式

若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1.約定鋼材廠家為:馬鋼、沙鋼、西城、南鋼、永剛、中天、日照、蘇鋼、杭鋼、山西長冶、江蘇鴻泰、無錫雪浪等廠家;

2.“約定結算月”:即從第一個結算日起至第二個結算日計一約定結算月;此後以此類推。

3.每月________日作為結算日;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單位:___________(章) 乙方單位:______________(章)

甲方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單位開戶行:___________ 甲方單位開戶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甲、乙營業執照影印件各一份,各委託代理人的單位證明各一份。

2022常見購銷合同協議書 篇2

總合同號: 字 第 號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

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預設。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服裝購銷合同範文節選!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儲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服裝購銷合同範文節選!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2022常見購銷合同協議書 篇3

編號:

訂貨方:北*科技有限公司(商城)

供貨方:(簡稱供貨商)

雙方依據中國法律及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書。

第1條總則

1.1雙方在具體交易中,應以本協議書為基礎簽訂單項商品訂貨合同,訂貨合同應明確規定商品名稱、種類、質量、規格、數量、單價、驗收方法、支付方式及交貨日期、地點、方法、違約責任等具體內容。

1.2供貨商須依據本協議書及雙方認同的訂貨合同向商城提供商品,在約定的日期和地點交貨。訂貨方保證按訂貨合同中規定的結算方式和期限支付貨款。

1.3在交易過程中,如商品價格、規格、包裝、數量等事項發生變動,須經雙方以書面形式一致確認後方為有效。

1.4雙方確認的訂貨合同一經簽署,即作為本協議書的附件。

第2條網上銷售頁面的設立

2.1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內,商城負責在網上商城下屬的分類頁面上,為供貨商開設商品資訊介紹頁面,以展示商品,商品的文字介紹和圖片由供貨方負責提供。頁面的製作由商城負責。

2.2所有在網上銷售的商品,其價格及折扣按雙方簽訂的訂貨合同執行,供貨商在此之後提供的新商品應與商城另行簽訂追加的訂貨合同。

2.3雙方商定,商城根據需要組織商品特價促銷活動時,供貨商應積極配合,雙方共同確定促銷品種、促銷價格及促銷時間。

2.4如供貨商單獨提出為其商品做形象促銷宣傳的頁面時,事先需徵得商城同意並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3條銷售商品的授權

3.1供貨商授權商城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內銷售由供貨商生產或供貨商從權利人處取得合法授權被許可代理銷售的商品。

3.2供貨商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內推出新產品時,商城享有優先銷售權,並享受原折扣比例或低於原折扣比例的供應價。

第4條商品質量保證

4.1供貨商應保證商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應不低於一般的通用標準;訂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質量標準的,不得低於約定的質量標準。

4.2訂貨合同應明確約定供貨商對商品質量的保證條件和期限,同時,供貨商應提交該商品的質量檢驗證明材料、質量合格證明及商標使用權證明。

4.3供貨商應對其提供的商品的質量負完全責任。由於商品質量不合格而給消費者、使用者或其他人造成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並由商城承擔直接賠償責任時,供貨商應承擔由此而使商城支出的一切費用或承擔的損失。

第5條商品的智慧財產權

5.1保證與賠償

5.11供貨商對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及其合法性負完全責任,並保證訂貨合同中對有關商品智慧財產權陳述的真實性。

5.12供貨商如違反5.11保證,致使商城被指控侵害第三方的人身權利、著作權、專利權、商標使用權、商業祕密而負民事責任時,供貨商同意賠償商城的一切損失,包括訴訟費、律師費、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5.13供貨商的本項義務不因本協議書及相關商品訂貨合同的終止而終止。

5.2如商城因該商品質量問題或智慧財產權糾紛受到第三方指控,供貨商必須積極協助商城進行訴訟,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和相關證據,必要時應與商城一起參加訴訟或授權商城代其進行訴訟。並按本協議書5.12條款履行其義務。否則應賠償商城因此而遭受的損失,包括訴訟費、律師費、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5.3商城保證不對供貨商上述商品做任何侵權行為,不侵害供貨商商品版權及商標權。在商品銷售過程中,商城如發現版權及商標權被他人侵權,應及時通知供貨商並提供相應幫助。

5.4因供貨商或供貨商的供貨方在生產、經銷、宣傳商品上違法、違約而被追究責任,供貨商應承擔因此而給商城造成的相應損失。

第6條價格

6.1供貨商供給商城商品的價格應公平、合理,不得高於供貨商向商城所在地的其它客戶(與商城同類型的客戶)提供的同類商品或類似商品的最低供貨價。

6.2商品供應價格通過雙方協商確定,價格一經確定,任何一方均無權擅自更改,供貨商若調整價格,須提前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商城。

第7條包裝

供貨商所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家與廠址、規格、等級、質量合格證明、主要成份的名稱與含量、用途、使用說明、出廠日期、有效期限、警示標誌及其它說明。

第8條交貨與驗收

8.1商城在訂貨合同簽訂後,應利用網際網路或其它通訊形式通知供貨商該訂貨合同商品的具體交貨日期、地點、交貨數量等細節。

8.2每次進貨之後的補貨,商城可以在訂貨合同基礎上,通過網際網路或其它通訊形式通知供貨商具體交貨日期、地點、交貨數量等細節。

8.3商品的交貨地點為商城的商品庫房或商城指定的其它地點。

8.4每次交貨時,供貨商應同時提交該批商品商城指定的進貨傳票。商城驗收合格並在商城指定的進貨傳票上簽字並加蓋收貨章後,商品交接才算完成。

8.5運送商品到指定的交貨地點的所有風險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運輸貨物的運費、保險費)由供貨商承擔。

8.6商城在驗收後認為商品不合格時,可拒絕接受產品。

第9條所有權及風險轉移

商品的所有權及丟失、損壞的風險在商城驗收並完成收貨手續後由供貨商轉移至商城,出現商品滯銷以及商品距離保質期3個月,供貨商應接受退貨或換貨。

第10條貨款支付

商城在結算日向供貨商發出貨款支付通知,並按照本協議的匯款地址支付。

第11條商城違約責任

由於商城未按本協議書、訂貨合同履行其義務而給供貨商造成的損失,商城應承擔相應的違約金和賠償金。

第12條供貨商違約責任

12.1供貨商交貨的數量不足時,商城有權要求供貨商限期補足,供貨商同時承擔延期供貨的違約責任;

12.2供貨商所交付的商品或包裝不符合本協議書、訂貨合同的約定,商城有權要求供貨商更換或退貨,因此而造成延遲供貨的,供貨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2.3商城可以從未付貨款中直接扣除供貨商應向商城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

第13條轉讓禁止

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協議書或訂貨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14條解除合同

14.1雙方任何一方出現下列情況時,另一方不需要任何通告即可解除全部或部分訂貨合同;

14.11雙方中的一方破產、清算;

14.12雙方中的一方不能支付或停止支付;

14.2解除訂貨合同的一方應書面通知另一方。供貨方在通知後15日內將退貨提走,同時商城結清貨款。

第15條保守商業機密

雙方任何一方均不能洩露從本協議書及商品訂貨合同規定的交易活動中得到的對方的各種商業機密。

第16條爭議解決

由於本協議書中未規定的事宜或由於雙方對本協議書個別條款的解釋發生爭議時,雙方應以誠相待,協商解決,如雙方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7條有效期限

本協議書有效期限為一年,協議期滿前一個月,任何一方可以書面通知對方不再續約;如雙方均未提出書面通知,則本協議將自動延續一年,以後亦同樣處理;

第18條生效

18.1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8.2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8.3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書的附件及補充協議,均作為本協議書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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