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說明
1、本合同文字為示範文字。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
2、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字相關條款中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字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合同文字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合同編號:
甲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地址): 郵編:
聯絡電話: 證件號碼:
證件型別:身份證□ 居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以下簡稱車輛)給乙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車輛程式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排氣量:
顏色: 合同車輛主要配置約定: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 元,大寫 。數量: 臺。車輛總價: 元,大寫 。
預付定金: 元。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書》(見附件二)。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後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訂本合同時,首付合同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2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乙方於 年 月 日前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
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甲方提供辦理汽車牌證的隨車資料,應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和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在交給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 (2) 公里□
(注: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應當場驗收,乙方須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經甲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檔案,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按照生產廠家承諾的內容維修、保養。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的保修期,為 年或者 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如果車輛用於出租或營運則保修期為 年或 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車輛交接日期□為起算日期。
(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承諾的內容執行。
(3)其他約定 。
2、生產廠家(或甲方)指定 特約維修站(地址: 聯絡電話: )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甲方查詢。
3、甲方除自身按照保修手冊進行維修、保養外,同時有責任督促車輛維修站按照保養、保修手冊和使用者手冊規定的內容對所售車輛進行維修、保養。
4、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使用者使用手冊或保修、保養手冊等相關資料。如屬乙方使用、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導致車輛出現故障,由乙方自行解決。
5、乙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生產廠家(或甲方)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
6、保修期中,出現質量故障在 日內未能修復並經廠家特約維修站確認的,則保修期予以順延。同時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向生產廠家索賠。
7、由於人為損壞、使用、保養不當,或到公佈、指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裝潢、改裝、修理致使車輛出現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8、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按國家規定執行。
9、乙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家的要求辦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定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賠償損失、減少價款等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甲、乙雙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6、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少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的期限提供相關證明。
7、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8、乙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並且已瞭解乙方入戶所在地對入戶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否則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雙方特別約定: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消費者協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 種方式解決:
(1)向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確定由 檢測機構進行鑑定。鑑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鑑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鑑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十條 雙方的聯絡方式及資料
1、甲方聯絡資料: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部門: 聯絡電話:(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工作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絡資料: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 聯絡電話:(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3、以上通訊方式若有改變,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手機或其他移動通訊工具的簡訊僅作為普通訊息傳遞之用,不作為重要事項的通知方式。
4、由於乙方改變通訊方式,令甲方無法及時通知乙方提車的,甲方有權保留乙方訂購的車輛7天,超過7天甲方可以不為乙方保留車輛,不退還定金。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列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為準。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商品車輛交接書;
附件二、委託服務協議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商品車輛交接書
附件二:
委託服務協議書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及相關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墓礎上,就二手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二手車(注:批量交易車輛請填寫合同附件)
車主姓名: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發動機號碼: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至: ;車輛年檢有效期限至: ;初次登記日期: ;行駛公里數: 。
車輛使用性質:口客運、口貨運、口出租、口租賃、口非營運、口其他。
車輛狀況:
第二條 車輛成交價格及交驗車
車輛成交價格為(不含稅費) 元;大寫: 元;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口買方負責、口賣方負責、口 。
買方應於 年 月 日在 (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自驗收、審驗無誤起 日內向賣方支付車價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價款後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並在 日內協助買方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注:雙方約定分期付款的,可就付款時間及車輛交付等問題在第六條中約定。)
相關檔案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等級證書、車輛購置稅證明、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交付憑證、 。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 、賣方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宜權,且該車符合相關規定姐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 、賣方應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很成分。
3 、買方應按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約定支付車價款。
4 、賣方收取車價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 、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 負責。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 、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澳成的一切報失.
2 、買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每日按未交車價款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 、賣方未按約定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的,應每日按車價款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 、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規定期間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價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規定期限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①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②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一份,備案部門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買方(章): 賣方(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訂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製
買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轎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 後記轎車的買賣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元。
(2)餘款_________元(中期款)於申請過戶的同時支付。
(3)餘款_________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月止,每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元,乙方應於過戶時,將相當於上述期滿金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戶與交付手續:
前條第(3)項的支票於過戶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 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項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則必須將餘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 甲方須保證後記轎車並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不負一切責任。
第七條 後記轎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賠償責任。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丙方)(簽章):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轎車的標示
牌照號碼: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
型式:_________
引擎號碼:_________
合同編號( )
甲方(賣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單位程式碼證號或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乙方(買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單位程式碼證號或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和《二手車交易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規定,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二手車買賣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
1.車輛基本資訊
品牌型號: ;車牌號碼: ;
車輛型別: ;車身顏色: ;
發動機號: ;車輛識別號碼: ;
表徵里程: 萬公里;
使用性質:□家庭用車 □公務用車 □營運用車 □ 其他 ;
2.車輛相關憑證
登記證號: ;初次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行駛證:□有(證號 ) □無
年檢證明:□有(至 年 月) □無
購置稅完稅證明:□有(證號 ) □無
養路費交付證明:□有(至 年 月) □無
車船使用稅完稅證明:□有(至 年 月) □無
交強險:□有(至 年 月) □無
其他相關保險:□有(險種 ;至 年 月)
□無
附加費發票:□有(發票編號 ) □無
購車原始發票:□有(發票編號 ) □無
質量保證:□有(質保範圍 )
□無
3.車輛配置
燃料: ;排量/缸徑: ;
缸數: ;發動機功率: ;
氣囊: ;驅動方式: ;
排放標準: ;變速器形式: ;
ABS: □有 □無
其他重要引數:
4.車輛事故和修理情況
(1)車輛事故情況:□曾發生 □未發生
(2)車輛損傷和修理情況:
5.車輛權屬狀況
(1)車輛所有人姓名或名稱:
(2)車輛設定擔保(抵押或質押)情況:□已設定 □未設定
6.車輛其他相關資訊:
第二條 車輛價款、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1、車輛價款及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
本車價款為人民幣: 元(小寫: 元)。
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包含稅費)為人民幣: 元(小寫: 元)。
2、支付時間、方式
買方應於賣方交付車輛時當場向賣方或雙方共同委託的第三方支付車輛價款的 %,餘款應於登記機關受理車輛轉移登記資料後 日內支付。(採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約定)
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由 方承擔。 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支付給雙方約定的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辦理方。
第三條 定金
買方應於本合同簽訂時,向賣方或雙方共同委託的第三方支付車輛價款的 %(≤20%)人民幣 元(小寫: 元)作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車輛價款。
買方交付定金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導致交易不成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收受定金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導致交易不成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車輛轉移登記、車輛交付及風險負擔
1、賣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應向買方或雙方共同委託的第三方提供有關證件、資料的原件及影印件,協助買方或雙方共同委託的第三方辦理車輛轉移登記手續(包括保險、養路費等移轉手續)。
2、賣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向買方交付車輛及本合同第一條第2款所列相關憑證。如是委託第三方代為辦理車輛車輛轉移登記手續的,買賣雙方應與第三方約定,該第三方應於交易車輛的車輛轉移登記、轉籍手續辦理完成的當日向買方交付相關憑證。
3、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車輛交付給買方之前,由賣方承擔;在車輛交付給買方之後,由買方承擔。但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買方應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
本條所指風險負擔是指交易的二手車輛因不可歸責於買賣雙方當事人的事由,發生毀損滅失的損失應由哪一方負擔。
4、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產生的車輛維修費用自買方提車之時起,由買方承擔。但是提車之前產生的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產生的車輛維修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五條 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買方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賣方應當按照約定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憑證。
2、賣方應當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分權,同時賣方還應當保證其向買方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資訊合法、真實、有效。
3、賣方應向買方充分披露車輛的質量狀況,包括車輛事故情況、車輛損傷情況、車輛修理情況等。賣方屬二手車經銷企業的,應向買方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承諾,並提供售後服務清單,不得擅自增加未經買方同意的服務專案。
4、賣方屬二手車經銷企業的,在將二手車銷售給買方之前必須對車輛進行檢測和整備,使車輛能夠達到安全使用要求。
5、賣方屬二手車經銷企業的,如果車輛使用年限在3年以內或行駛里程在6萬公里以內的車輛(以先到者為準,營運車除外),應向用戶提供不少於3個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為準)的質量保證。質量保證範圍為發動機系統、轉向系統、傳動系統、制動系統、懸掛系統等。
6、賣方的車輛如屬退出營運的營運車輛,應將車輛上的營運設施和營運標示清除。
7、買方應於車輛交付前就賣方披露的車輛狀況進行查驗、確認。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3、在合同履行之前,買賣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買賣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買賣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或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合同解除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車輛如果存在權利瑕疵或者質量故障,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賣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3款規定的義務,故意隱瞞或者虛假陳述車輛質量狀況,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賣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車輛及其相關憑證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賣方遲延履行,經買方催告後 日內仍不履行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賣方賠償損失。
4、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 %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買方遲延履行,經賣方催告後 日內仍不履行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買方賠償損失。
5、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車輛轉移登記、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6、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車輛轉移登記、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買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7、有關違約的其他約定: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深圳市有調解職責的相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選擇仲裁解決的可在第一項進行選擇或填寫)。
1、提交以下第 項仲裁機構仲裁:
(1)深圳國際仲裁院;
(2)深圳仲裁委員會。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乙方(賣方):___________
證件名稱及證號:________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
電話(手機):_____________電話(手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丙方(第三方):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注:第三方是指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紀公司或拍賣公司)
根據、《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和《二手車交易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車輛基本資訊(由乙方填寫) 車主姓名
車輛識別程式碼
號牌號碼 發動機號碼 車輛型別
註冊日期 年月 日 表徵里程 萬公里 車身顏色
品牌型號
□進口 □合資 □國產
□有(至 年 月)
□無
□有(至 年 月)證明 □有(至 年 月) □無
年檢情況 □無 年票 □有(至 年 月) □無
□行駛證
□登記證書
□商業保險
□號牌齊全
憑證、證明 □購置稅證明 車輛使用性質 □非營運□營運□其他
□是 □否(事故車:嚴重撞
擊、泡水、火燒、發動機
是否事故車 改動) 損傷位置及狀況
賣方:
買方:
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車輛基本資訊
賣方依法出賣的機動車: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年 月。行駛公里數 萬公里,車輛使用性質:非營運。
第二條 車款及支付、交付方式
1、車款及交驗車車款為(不含稅費) 萬元(大寫元整)。買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2、賣方(或委託他人)應在收到車款後即時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並協助買方辦理車輛過戶、轉籍等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全部由買方負擔。相關檔案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報。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支付車款。
4.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5.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檔案的,應每日按車款3%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歸買方所有。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第七條 其他約定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 由雙方協商解決, 或向有關行業組織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它 (一)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 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二)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提供的其它書面檔案,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二手車交易市場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開戶銀行:
帳號:
戶名:
買方: (簽章)
買方開戶銀行:
帳號:
戶名: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目的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二手車買賣和完成其它服務事項,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當事人及車輛情況
(一)甲方基本情況:
1.單位程式碼證號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2.自然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二)乙方基本情況:
1.單位程式碼證號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2.自然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三)車輛基本情況:
車輛牌號:_________ 車輛型別: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登記證號:_________
發動機號碼:_________ 車架號碼:_________
行使里程:_________km 使用年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車輛年檢簽證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排放標準:_________
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證號:_________(徵稅、免稅)
車船使用稅納稅記錄卡繳付截止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車輛養路費交訖截止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證號_________)
車輛保險險種:_________
保險有效期截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配置:_________
其它情況:_________
第三條 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
本車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其中包含車輛、備胎以及_________等款項。
過戶手續費約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承擔(以實際發生費用為準支付)
第四條 定金和價款的支付、過戶手續、車輛交付
(一)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時,按車價款_________%(≤20%)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作為定金支付給甲方。
(二)車輛在過戶、轉籍手續完成前,選擇以下第(_________)項方式使用和保管:
1.繼續由甲方使用和保管。
2.交由乙方使用和保管。
(三)_________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將本車辦理過戶__/轉籍__所需的有關證件原件及影印件交付給_________方(做好籤收手續),由_________方負責辦理手續;_________方為二手車經銷企業時,由_________方負責辦理(過戶__/轉籍__)手續。
(四)自過戶、轉籍手續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車價款人民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同時_________方付清過戶手續費。支付方式:(現金__/轉帳__)
(五)如由甲方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應於收到全部車價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有關證件交給乙方;如車輛由甲方使用和保管的應於收到全部車價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車輛交給乙方(交付地點_________)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承諾出賣車輛不存在任何權屬上的法律問題和尚未處理完畢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應提供車輛的使用、維修、事故、檢驗以及是否辦理抵押登記、海關監管、交納稅費期限、使用期限等真實情況和資訊。
(二)甲方屬二手車經銷企業的,還應向乙方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承諾。
(三)對轉出本市的車輛,乙方應瞭解、確認買受車輛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
(四)雙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提供各類證明、證件並確保真實有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3款,致使車輛不能過戶、轉籍,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違約的,甲方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乙方相應損失;乙方違約的,則乙方無權要求返回定金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二)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4款,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的,應按延期天數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天人民幣_________元。
(三)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5款,甲方延期交付過戶、轉籍的有關證件或車輛的,應按延期天數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人民幣_________元。
(四)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無條件接受退回的車輛並退回乙方全部車款,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五)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車輛價款的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的違約金,並繼續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承諾。
(六)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3款,致使車輛不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的,本合同解除,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並賠償甲方相應經濟損失。
(七)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4款,致使出讓車輛不能過戶、轉籍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給守約方,守約方另有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 風險承擔
本合同簽訂後,車輛在過戶、轉籍手續完成並實際交付前:
(一)甲方使用和保管的,由甲方承擔風險責任。
(二)乙方使用和保管的,由乙方承擔風險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關行業組織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 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 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它
(一)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二)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提供的其它書面檔案,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籤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二手車交易市場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經 辦 人:_________ 經 辦 人: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二手車需要寫合同。買賣二手車雙方籤協議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現事故有法律效力。轉讓和買賣二手車即使不過戶,只簽訂轉讓協議,這樣的協議有法律效力。買賣協議是在法律上是合同的同義詞。只要協議對買賣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作出明確、具體和肯定的約定,即使書面檔案上被冠以“協議”或“協議書”的名稱,一經雙方簽署確定,即與合同一樣對買賣雙方具有約束力。協議一旦達成法律是預設生效,如果車輛出現重大事故則原車主承擔法律責任,故車主簽完協議後就及時過戶保障自己的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名下的車牌號為:___________ 的 牌小型汽車事宜,簽訂如下條款由雙方共同遵守:___________
一、 車輛基本情況
1、車輛基本資訊
品牌型號:___________ ;
車牌號碼:___________ ;
車輛型別:___________ ;
發動機號:___________ ;
已行駛里程:___________ ______萬公里;
使用性質:___________ 家庭用車 □公務用車 營運用車 □其他
2、車輛相關憑證
登記證號:___________ ;
行駛證:___________□有(證號 ) □無
______年檢證明:___________□有(至 ______年______月) □無
購置稅完稅證明:___________□有(證號 ) □無
交強險:___________□有(至 ______年______月) □無
其他保險:___________□有(險種 ;至 ______年______月) 無
購車原始發票:___________□有(發票編號 ) □無
3、車輛事故和修理情況
車輛事故情況:___________□曾發生 未發生
車輛損傷和修理情況:___________
4、車輛權屬狀況
車輛所有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
車輛設定擔保(抵押或質押)情況:___________已設定 □未設定
二、車輛價款支付及交付
1、車輛價款及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
本車出售價款為人民幣 ______元(大寫 )。
2、支付時間、方式
買方應於賣方交付車輛時當場向賣方支付車輛價款的 _____%,餘款應於登記機關受理車輛轉移登記資料後 ______日內支付。
上述車輛自車輛交付到乙方之日起,車輛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甲方對該車輛不再享有所有權等其他物權,未進行產權登記不影響乙方對該車輛行使全部所有權。
三、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車輛自交付之日起即由乙方佔有、使用、收益及處分,車輛執行及支配之利益均歸乙方享有,甲方無前述權利。
2、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產生的車輛維修費用自乙方提車之時起,由乙方承擔。但是提車之前產生的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產生的車輛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在其自身符合當地車輛過戶條件之日起_______日內及時通知並配合乙方,將車輛過戶到乙方名下,否則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4、乙方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憑證。
5、甲方應向乙方充分披露車輛的質量狀況,包括車輛事故情況、車輛損傷情況、車輛修理情況等。
四、違約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車輛如果存在權利瑕疵或者質量故障,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車輛及其相關憑證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遲延履行,經乙方催告後______日內仍不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遲延履行,經甲方催告後______日內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甲方同意若該車輛因非乙方原因被拍賣、執行等情形,導致乙方喪失車輛佔有使用的權利,甲方應退還乙方的全部購車價款並按照 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五、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位於 (地點)的 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六、其他
1、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3、本協議文末的聯絡地址即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訴訟檔案等送達地址。
甲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合同編號:
甲方(出賣人):住所: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法定代表人:電話:
委託代理人:電話:
乙方(買受人):國籍: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地址):郵編:
聯絡電話:證件號碼:
證件型別:身份證□居住證□護照□永久居留證□營業執照□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以下簡稱車輛)給乙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車輛程式碼:生產國別或生產地:生產廠名稱:排氣量:
顏色:合同車輛主要配置約定: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元,大寫。數量:臺。車輛總價:元,大寫。
預付定金:元。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書》(見附件二)。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後乙方應於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價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訂本合同時,首付合同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
2.2餘款計人民幣元,大寫,乙方於年月日前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
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條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甲方提供辦理汽車牌證的隨車資料,應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和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在交給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年月日。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2)公里□
(注: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應當場驗收,乙方須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經甲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檔案,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按照生產廠家承諾的內容維修、保養。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的保修期,為年或者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如果車輛用於出租或營運則保修期為年或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車輛交接日期□為起算日期。
(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承諾的內容執行。
(3)其他約定。
2、生產廠家(或甲方)指定特約維修站(地址:聯絡電話:)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甲方查詢。
3、甲方除自身按照保修手冊進行維修、保養外,同時有責任督促車輛維修站按照保養、保修手冊和使用者手冊規定的內容對所售車輛進行維修、保養。
4、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使用者使用手冊或保修、保養手冊等相關資料。如屬乙方使用、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導致車輛出現故障,由乙方自行解決。
5、乙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生產廠家(或甲方)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
6、保修期中,出現質量故障在日內未能修復並經廠家特約維修站確認的,則保修期予以順延。同時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向生產廠家索賠。
7、由於人為損壞、使用、保養不當,或到公佈、指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裝潢、改裝、修理致使車輛出現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8、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按國家規定執行。
9、乙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家的要求辦理。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應付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定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賠償損失、減少價款等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甲、乙雙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6、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少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的期限提供相關證明。
7、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8、乙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並且已瞭解乙方入戶所在地對入戶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否則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雙方特別約定:
。
第九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消費者協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種方式解決:
(1)向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確定由檢測機構進行鑑定。鑑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鑑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鑑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十條雙方的聯絡方式及資料
1、甲方聯絡資料:
地址:郵政編碼:
聯絡部門: 聯絡電話:(日間)(夜間)
傳真號碼:工作手機號碼:電子郵箱:
2、乙方聯絡資料:
地址:郵政編碼:
聯絡人:聯絡電話:(日間)(夜間)
傳真號碼:手機號碼:電子郵箱:
3、以上通訊方式若有改變,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手機或其他移動通訊工具的簡訊僅作為普通訊息傳遞之用,不作為重要事項的通知方式。
4、由於乙方改變通訊方式,令甲方無法及時通知乙方提車的,甲方有權保留乙方訂購的車輛7天,超過7天甲方可以不為乙方保留車輛,不退還定金。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列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為準。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商品車輛交接書;
附件二、委託服務協議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買方: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
第一條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_____________
號牌號碼:____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年____月。
行駛公里數:____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客運、(/)貨運、(是)出租、(/)租賃、(/)非營運、(/)其它。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1.車款為(不含稅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買方應於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車款的_________%,待辦理完過戶手續後再即時支付剩餘車款。
2.賣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後_________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並協助買方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_________。
3.相關檔案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付憑證、□銷售舊機動車委託書、_________。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規範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檔案的,應每日按車款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4.買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餘車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其他
1.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三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備案機關一份。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
買方(簽字):_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為了明確舊機動車交易買賣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雙方自願同意簽定以下協議:(售車方簡稱為甲方 購車方簡稱為乙方 中介方 一、甲方將原車主 的 摩托車, 牌 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交總額為(人民幣) 大寫:
二、甲方對該車的收據及車輛的合 法 性 負 責,(包 括 該 車 輛 在 年 月 日之前所發生一切交通違法事故及經濟糾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時間 年 月 日起)所發生的交通施工及違法行為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中介方無關。
三、該車若須辦理過戶事宜,過戶費由 方承擔,過戶時雙方應主動配合辦理轉戶所需手續及車輛,該款車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後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包括年審費及保險費,與中介無關)。
四、備註:(未盡事宜雙方約定處理)
五、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輛,故雙方簽訂協議時均對(車輛及發動機工作狀態表示認同)。
六、該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不退車及車款
售車方(甲方): 中介方: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身份證: 購車方(乙方):
聯絡電話:
簽字時間 簽字時間:
賣方: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__年x月_日 至__年x月_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年x月。
行駛公里數:_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稅費)123萬元;大寫 壹佰貳拾叄萬元整 。
買方應於__年x月x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檔案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檔案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賣方(章)
二手車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賣方:
住所: 法定代人:
(如為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買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為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
1、車主名稱: ;車牌號碼: ;
廠牌型號: 。
2、車輛狀況說明見附件一。
3、車輛相關憑證見附件二。
第二條 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1、車輛價款及過戶手續費
本車價款(不含稅費或其它費用)為人民幣: 元(小寫: 元)。
過戶手續費(包含稅費)為人民幣: 元
(小寫: 元)。
2、支付時間、方式
待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 個工作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本車價款。(採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約定)
過戶手續費由 方承擔。 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過戶手續費支付給雙方約定的過戶手續辦理方。
第三條 車輛的過戶、交付及風險承擔
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本車過戶、轉籍手續所需的一切有關證件、資料的原件及影印件交給 方,該方為過戶手續辦理方。
賣方應於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 個工作日內在 (地點)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憑證(見附件一)。
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前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賣方承擔和負責處理;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後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買方承擔和負責處理。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賣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買方交付車輛。
2、賣方應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置權。
3、賣方保證所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資訊合法、真實、有效。
4、買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
5、對轉出本地的車輛,買方應瞭解、確認車輛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有關車輛資訊不真實,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買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3、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 %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輛價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5、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其他約定
附件一:車輛狀況說明書(車輛資訊表)
附件二:車輛相關憑證
1、《機動車登記證書》
2、《機動車行駛證》
3、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誌
4、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5、車船使用稅繳付憑證
6、車輛養路費繳付憑證
7、車輛保險單
8、購車發票
賣方: (簽章) 賣方開戶銀行:
帳號:
戶名:
買方: (簽章) 買方開戶銀行:
帳號:
戶名: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填寫說明
一、車輛基本資訊:
(一)“表徵里程”項的內容,按照車輛里程錶實際顯示總里程數填寫。
(二)“其他法定憑證、證明”項的內容,根據實際提交證明檔案,在對應項前“□”內打“√”,未列明的填入“其它”項中。
二、重要技術配置及引數:
“其他重要引數”:根據實際情況如實填寫相關配置資訊。
三、是否為事故車:
如實明示是否為事故車,在對應項前“□”內打“√”。如果“是”,需在“損傷位置及損傷狀況”項中描述損傷位置及損傷狀況。損傷位置為可以影響到車輛整體結構的位置,主要為A、B、C、D柱,翼子板內板、前縱梁、地板等。損傷狀況包括:變形、燒焊、扭曲、鏽蝕、褶皺、更換過等。
如果“否”,則無需填寫後項內容。
四、車輛狀況描述:
僅描述靜態狀況,應包括如下內容:
(一)車身外觀狀況:需描述外觀的損傷位置及損傷狀況。
損傷位置包括:翼子板、車門、行李箱蓋、行李箱內側、車頂、保險槓、格柵、玻璃、輪胎、備胎等。
損傷狀況包括狀態和程度兩部分。
損傷狀態包括:傷痕、凹陷、彎曲、波紋、鏽斑、腐蝕、裂紋、小孔、調換、做漆、痕跡、條紋等。
損傷程度包括:一元硬幣可覆蓋、250px*250px紙500px*500px可覆蓋、A4紙可覆蓋、A4紙無法覆蓋、花紋深度少於1.6mm(輪胎損傷)。
(二)發動機艙內狀況:需描述發動機外觀狀態,各液麵狀態、線路狀況。
(三)車內及電器狀況:需描述內飾是否有破損,車內是否清潔,儀表是否正常,各部分電器是否工作正常,車窗密封及工作狀況是否正常等。
(四)底盤狀況:發動機油底殼、變速箱、減震器是否有滲漏油現象,轉向臂球銷、三角臂球銷是否鬆動,傳動軸防塵罩是否有破損。
以上部分,如果無任何問題,填寫“車輛狀況良好”。有任何問題均需明確註明。
五、質量保證:
明示車輛是否提供質量保證,在對應項前“□”內打“√”。如果“是”,需在“質保範圍”項中填寫質保內容。如果“否”,則無需填寫後項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