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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貨物買賣合同(通用19篇)

欄目: 買賣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83W

陶瓷貨物買賣合同 篇1

立契約書人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買賣茶具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陶瓷貨物買賣合同(通用19篇)

一、 買賣標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一百組。(樣式、規格另行列表)

二、 價金:精品每組人民幣_____________ 元整,次級品每組_____________ 元整,合計_____________ 元整。

三、 送貨地點: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點。

四、 送貨日期:乙方應於訂約後一個月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組數如期送達。如有遲延,應依遲交部分的貨款每按千分之二計罰違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五、 清償費用:原則上運送費、包裝費由乙方負擔。惟甲方所指定送貨地點不在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縣兩界內,按實際里程數每公里_____________元酌收運送費用。

六、 甲方或其指定受領之人世間於受領第一條的茶具後,應即時驗收。茶具如有瑕疵,應於受領後七天內以書面通知乙方更換,逾期乙方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七、 甲方應憑乙方所開出的統一發票及送貨簽收單將貨款一次付給乙方。

八、 本契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 陶瓷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陶瓷貨物買賣合同 篇2

賣 方:中國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2)數量

(3)單價

(4)總值

(5)裝運期限:_________

(6)裝運口岸: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

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_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_________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或集裝箱運輸的已裝船提單)、發票、品質證明、數量/重量鑑定書;如果本合同按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允許轉船、允許集裝箱運輸。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與數量、質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發生事故的證明檔案。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達成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補充條款:本合同正本共2份,採用中、英(略)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後正式生效,雙方各執1份為憑。

賣方(蓋章):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陶瓷貨物買賣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所購建材基本情況單位:元/建材名稱產地品牌規格型號材質批次數量單價總價備註合計人民幣萬仟佰拾元角分:¥元

第二條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交貨:交貨方式為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驗收:對於建材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買方異議期為賣方交貨後________日內,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________種方式支付價款。簽定合同時,買方支付________元,貨到驗收後一次性支付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違約責任賣方違約責任

1.建材產品經專業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的違約金遲延交貨________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 賣方已收取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買方違約責任

3.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制度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

4、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八條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賣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本合同未定事項,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買方: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陶瓷貨物買賣合同 篇4

地下車位買賣合同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聯絡住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根據《民法典》、《房地產管理法》、《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甲方將位於____市____縣建設南路天泰歐洲豪園小區地下 區 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售予乙方。該車位面積 及位置編號(見附件一),面積以現場實地測量為準。  

2、該車位的裝飾、裝置、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係,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單價為:人民幣 元平方米。合計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整),此價格不含該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該車位轉讓費。  

第三條 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付清該車位全部轉讓款後 內日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和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甲方通知地點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逾期未到,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該車位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購買的該車位僅作為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所購買的該車位的用途、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否則乙方應當立即恢復原狀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給甲方或

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及或

第三方的損失。  

2、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3、乙方日常使用時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4、乙方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因乙方不正確使用該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該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管網、線路、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乙方應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6、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該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管理費、維修費等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該車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侵權行為,乙方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

第二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不超過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5 %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超過 30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30%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車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權的,不免除乙方每日應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5 %的逾期違約金的責任。  

2、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轉讓總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 其他事項約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關機關行政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陶瓷貨物買賣合同 篇5

供方:_________________ (簡稱供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__ (簡稱需方)

第一條 產品名稱、商標、型號、金額、供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住宅煙氣集中排放系統,

第二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_________________按皖20______J112標準驗收,供方對質量負責,供方將質保書、合格證隨貨提供給需方。(包括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組織程式碼機構證等)

第三條 交(提)貨地點、方式:供方送貨到需方工地。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由供方負擔。

第五條 交貨期限:本合同生效後十天進場安裝

第六條 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條款約定驗收。如遇質量異議,由需方收貨後

第七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以實際安裝數量經施工員、質檢員簽字確認為結算依據,並向需方開具稅務發票。

第八條 付款方式:安裝到頂後經驗收付75%貨款,餘款待甲方驗收後______月內付清。

第九條 雙方責任

1、買方提供上樓吊運和少量鋼筋料頭及提供符合相應標準預留孔位。

2、賣方安裝就位(不弔模不灌縫)。

3、需方須提供安裝工人的住宿等生活條件。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供方如遲延供貨,除賠償需方損失外,遲延期間應向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應供貨物價的千分之 十 計算;

2、如遇價格上漲停止供貨,除賠償損失外,應按未供部分貨物的總金額 %向需方支付違約金;

3、如供方未按合同履行,需方有權通知供方解除合同;

4、需方如未按約付款,應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應付款的萬分之 一 計算。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一式 肆 份,供需方各 壹 份,公司財務、專案財務各 壹 份。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陶瓷貨物買賣合同 篇6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該信用證在____銀行收到下列單證並核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裝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檔案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1.全套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的保險費。

2.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檔案(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3.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金額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40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隻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20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48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噸,長米,寬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檔案

1.下述全套英文字技術檔案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終端使用者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項中規定的技術檔案,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效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

1.賣方/製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效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說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後,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後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若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須按下列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未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仲裁

由於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下述第項仲裁: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式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星期,買方有權撤消合同,儘管撤消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附加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國____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合同以下述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__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後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陶瓷貨物買賣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互惠互利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產品供銷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整。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在乙方將上述產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經甲方驗收後,甲方一次性將剩餘款項付給乙方。

二、產品質量:

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貨真價實,來源合法,無任何法律糾紛和質量問題,如果乙方所提供產品與第三方出現了糾紛,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產品過程中,出現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調換,若不能調換,予以退還。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供貨的,按延遲供貨的部分款,每延遲一日承擔貨款的萬分之五違約金,延遲1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延遲一日,需支付結算貨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1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無故拒絕接貨,否則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

5、合同解除後,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對帳和結算,不得刁難。

四、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現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它事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陶瓷貨物買賣合同 篇8

全文

合同號:____

日 期:____

地 點: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

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____

第九條 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條款下: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中國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計____。該信用證在中國銀行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並核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檔案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全套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的保險單。

(2)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檔案(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在收到合同____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金額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第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條款下:

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檔案

(1)下述全套英文字技術檔案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線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終端使用者掛號航空郵寄本條款(1)中規定的技術檔案。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效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

(1)賣方/製造廠商必須在交貨之前對貨物質量、規格、效能和數量進行精確全面的檢驗,並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效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必須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後,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後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

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負有責任,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須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未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1)凡由於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式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買

方有權撤銷合同。儘管撤銷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如果上述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符,將以後者附加條款為準)

此鑑:

本合同由雙方於__年__月__日用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合同以下述( )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後生效。

(3)

買方:____ 賣方:____

簽名:____ 簽名:____

陶瓷貨物買賣合同 篇9

合同號:____ 日 期:____ 地 點: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____

第九條 保險: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中國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計____。該信用證在中國銀行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並核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檔案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2)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檔案(f除外)寄給買方。

(3)中國銀行在收到合同____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金額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第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陶瓷貨物買賣合同 篇10

買方名稱:_______________

賣方名稱:_______________

買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

賣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

買方電話:_______________

賣方電話:_______________

買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賣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_________買賣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1、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

4、單價:_______________

5、總計:_______________

6、提貨時間: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質量標準

標的物的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三條包裝標準

標的物包裝必須牢固,賣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買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買方負擔。

第四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標的物所有權自時起轉移,但買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屬於_________所有。

第六條交(提)貨方式、地點

1、交貨方式: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

3、交貨期限:_________;

4、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_________。

第七條驗收

買方應在賣方交貨後___日內進行驗收;其中標的物包裝必須註明標的物名稱、企業名稱、產品批號、有效成份及含量、重量、生產許可證號、標的物登記證號和注意事項等,並應說明書,闡明產品效能、用途、實用技術、使用方法等,產品合格證上還應註明生產日期、有效期;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付款

買方應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賣方支付合同價款___元;約定由買方支付定金的,因買方違約解除合同,則定金不予返還,因賣方違約解除合同,則賣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標的物經驗收不符合第一條或第七條要求的,買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

2、標的物不符合第二條質量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退貨,並要求賠償損失。

3、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宣告及保證

1、買方

(1)買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2、賣方

(1)賣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賣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賣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保密

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

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年。

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份,送___留存一份。

買方(蓋章):_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陶瓷貨物買賣合同 篇11

買方單位: 河南森潤環保節能技術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單位: 鄭州高新科技創業發展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和數量:

1、產品的名稱 冷水機組數量 1套 。

第二條 單價和貨款

1、雙方約定的價格是:

2、本合同總貨款為人民幣捌拾肆萬元整 (¥84萬元)。

第三條 交貨時間和交貨數量:

1、交貨時間為45,按預付款到賬之日時計算。

第四條 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的承擔:

1、雙方確定的交貨地點為 買方指定地點 。

2、運輸方式為:汽運,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 質量標準和驗收條款:

1、商品的質量要求:見(合同附件1)

第六條 包裝和費用:

1、雙方確定的包裝材料和方式(見合同附件2)

2、按出廠包裝標準。

3、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損失風險:

1、商品在出乙方倉庫前的一切質量、費用及風險由乙方承擔,其後的一切質量、費用及風險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商品所有權:

1、在甲方如數、及時地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貨款前,乙方擁有對出賣商品的所有權。

第九條 貨款結算和支付:

合同簽訂後預付30%貨款,貨到現場驗收合格付70%貨款。

第十條 智慧財產權:

1、乙方保證對所出賣的商品擁有合法、完整的智慧財產權,否則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新的條款時,可以變更本合同。

2、任何一方違約,對方在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的同時,有權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3、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屆滿、合同履行完畢或者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時,本合同得以終止。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乙雙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3、自提商品,乙方未能按期出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甲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4、乙方提前交貨和多交貨而造成的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5、樣品檢測合格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在十五個工作日不能進入實際履行合同階段,均屬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6、乙方提供的商品如不符合雙方共同確認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另注:

1、本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付款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甲方預付金未到乙方賬戶前不允許乙方進行商品備料、生產等前期準備工作,否則甲方不承擔相關的一切責任。

3、本合同以書面形式為準,任何口頭協議一律無效。

購貨單位(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市---路--號 電話:-------

傳真: 郵編: ---

供貨單位(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陶瓷貨物買賣合同 篇12

貨物買賣服務合同

買方: (下稱甲方) 賣方: (下稱乙方)

地址: 郵編:_ 地址: 郵編:_

電話: 傳真:_電話: 傳真:_

電子郵箱:__  電子郵箱: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

(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

2.交貨地點:___。

3.運輸方式: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

2.驗收方式:

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總價: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

貨款的支付方式:;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

3.預付貨款:(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買方:

賣方:

日期:

陶瓷貨物買賣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原則,在共同遵守國家相關法律的前提下籤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履行各自義務後,雙方無異議簽字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立即生效。具體內容如下

1、乙方在甲方商行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購買商品。乙方採用形式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元。

2、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並約定:乙方自購買商品之日起計算滿一年的,如果乙方要求退還所購商品,甲方無任何理由拒絕並接受乙方退還要求。乙方在提出退還所購甲方商品要求時,需出具購買商品原始發票、商品鑑定證書和無暇疵所購商品。雙方無異議時,甲方即時退付乙方購買商品原價80%現金結算。其中20%甲方作為商行成本計算,不予退還

3、乙方自購買商品之日起計算滿二年的,如果乙方要求退還所購商品,甲方無任何理由拒絕並接受乙方退還要求。乙方在提出退還所購甲方商品要求時,需出具購買商品原始發票、商品鑑定證書和無暇疵所購商品。雙方無異議時,甲方即時退付乙方購買商品原價90%現金結算。其中10%甲方作為商行成本計算,不予退還。

4、乙方自購買商品之日起計算滿三年或超過三年以上的,如果乙方要求退還所購商品,甲方無任何理由拒絕並接受乙方退還要求。乙方在提出退還所購甲方商品要求時,需出具購買商品原始發票、商品鑑定證書和無暇疵所購商品。雙方無異議時,甲方即時全付乙方購買商品原價100%現金結算。如果乙方所購商品增值,甲乙雙方另行商議。

5、甲方保證向乙方所銷售商品品質和質量。甲乙雙方在簽定購銷合同前無異議,合同立即生效。

6、本合同自甲方(________)開業之日起正式施行,無時間限制。

7、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陶瓷貨物買賣合同 篇14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三)

合同號碼: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噸

三、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價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____________________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

_________________年

第1季度__________噸

第2季度__________噸

第3季度__________噸

第4季度__________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

七、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口。

八、付款條件:買方應於貨物裝船前_______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

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後,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A.發票四份;

B.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鑑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

指定的收貨人。其餘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附註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後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執行由__________開立信用證。

③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__________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一、總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交貨條件

①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線點作為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線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②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後,應根據港口當局的規定把壓艙汙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③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地行政當局所規定的有關油輪作業安全規則。

④買方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______萬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______米。油輪長度不得大於______米。如買方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定時,必須事先徵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買方負擔。

⑤由於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於買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買方負擔,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為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買方自理。

⑥每批裝船數量允許增減______%,由買方選擇。

三、裝船通知

①買方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賣方接到買方派船計劃後,應在五天內電覆買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②買方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量時,對方根據儲罐,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覆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後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③買方在本條①款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量,但註明船名待定時,買方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④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買方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買方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⑤買方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買方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⑥裝船完畢後,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密度(註明換算溫度),含硫量____%,含水量____%,船名,收貨人,裝運數量,發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裝貨定額

①油輪抵達裝港後,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並同時確認。裝船作業開始時間按以下規定計算。

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後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後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

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5月1日至9月30日:18:00,從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後,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

陶瓷貨物買賣合同 篇15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鑑於甲方具備列印裝置及耗材、電腦裝置及耗材,以及其他辦公用品的供貨能力,且能提供優質的售前、售中和售後服務,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友好協商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按照乙方的需求,及時給乙方供貨或者提供相關的服務幫助,乙方支付相應的貨款或者服務費作為甲方的報酬。

第二條: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包括商業電報、傳真、電郵等)向甲方提出訂貨要求。雙方用以通訊之傳真號碼和電郵地址需要經雙方事先確認。甲方在收到乙方訂貨通知後,將約定產品的價格通知乙方。

第三條:甲方和乙方之間就約定產品的買賣,應在本協議書的一般條款基礎上,簽訂具體的買賣合同(銷售供貨單據),買賣合同上應標註有產品價格、交付時間和地點及運費承擔等。簽訂的買賣合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所供貨物之後天之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第五條:乙方喪失或可能喪失償還應付但未付貨款能力時(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出現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財產被法院查封或喪失商業信譽的情形),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就未到期的貨款支付提供甲方認為滿意的擔保。若乙方未能提供前述有效擔保,所有未付貨款視為到期應付,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支付貨款。

第六條:對交付約定產品品種、型號、規格提出異議的,乙方應在實際收到約定產品之日後兩天內向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對交付約定產品的質量提出異議的,乙方應於實際收到約定產品之日後十天內向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若乙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即視為甲方交付約定產品符合本協議書和買賣合同約定。

第七條:若甲方交付給乙方的約定產品確實存在質量問題,經甲方確認後予以退換有質量問題部分的產品,並承擔相應的換貨運輸費用。甲方對約定產品質量所應承擔的責任,應以給乙方更換同等數量和型號的約定產品和承擔相應換貨運輸費用,或者退回存在質量問題的約定產品相應的貨款為限,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他違約責任或賠償責任。

第八條:本協議書的有效期從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雙方可根據情況,協商延長本協議書的有效期期限。

第九條:本協議書期滿或終止時,即產生如下法律效力:

(1)所有乙方欠甲方的款項視為到期,乙方必須立即償還該等款項;

(2)本協議書的期滿或終止並不妨礙甲方追究乙方違反本協議書項下的責任與義務。

第十條:其他事宜: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簽署的“買賣合同”均受本協議書條款的約束,即使該買賣合同的實際履行是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屆滿之後。

(2)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署及加蓋公司印章後生效。

(3)本協議書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方式予以補充或修訂。

(4)與本協議書相關的爭議或雙方依本協議簽約的買賣合同產生的糾紛,若雙方不能以友好方式解決,雙方同意接受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的管轄。

甲方(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陶瓷貨物買賣合同 篇16

合同號:____

日期:____

地點: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

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

,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

建築工地。

任何由於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的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

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保險在CIF條款下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在C&F條款下: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中國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計____該信用證在中國銀行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並核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檔案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全套按發票金額110%的投保__的保險單。

(2)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檔案(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在收到合同____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金額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

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條款下: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檔案

(1)下述全套英文字技術檔案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線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終端使用者掛號航空郵寄本條款(1)中規定的技術檔案。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效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

(1)賣方/製造廠商必須在交貨之前對貨物質量、規格、效能和數量進行精確全面的檢驗,並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效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必須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後,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

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後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驗,並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負有責任,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

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須按下

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的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未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的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

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仲裁

(1)凡由於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如不能解

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式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買方有權撤銷合同。儘管撤銷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附加條款(如果上述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符,將以後者附加條款為準)

此鑑:

本合同由雙方於__年__月__日用_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合同以下述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後生效。

買方:____賣方:____

簽名:____簽名:____

陶瓷貨物買賣合同 篇17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材料清單

1.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2.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

3.生產廠家:________________

4.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

5.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6.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供貨時間及數量

1.供貨時間:乙方應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供應該批次貨物;

2.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質量要求

五金建材數量由雙方工作人員現場查驗為準,質量需達到國家有關標準。

第四條 貨物運輸

(一)運輸方式

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發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二)運費承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貨物自交付甲方之日起,該貨物損毀滅失風險隨之轉移。

(四)乙方按照約定將貨物交運後,甲方變更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風險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貨物驗收

對於建材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買方異議期為賣方交貨後______日內,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第六條 結算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價款約________萬元。每批次五金建材供應貨款按________%付款,餘款在半年內結清。供方應按需方要求供貨,每延誤一天按________元損失給付需方。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2.合同生效之日起,合同雙方應認真遵守,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條款。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約責任

1.建材產品經專業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乙方應無條件換、退換,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的違約金;遲延交貨________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甲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__%的違約金。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第九條 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糾紛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購貨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供貨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陶瓷貨物買賣合同 篇18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互惠原則協商並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任何由於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淨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 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後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後,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註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 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裝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檔案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2.賣方在裝船後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檔案,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 運輸公司。

3.____銀行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為________ 。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____噸,長____米,寬____米,高____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裝船隻,提前或推後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後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後,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後,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後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檔案

1.下述全套英文字技術檔案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線圖。

c.易磨損件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後60天內,向買方或使用者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款規定的技術檔案,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製成、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效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條款

1.賣方/製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效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後,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合同第十三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失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質量和效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不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____)項仲裁。

(1)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定。

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在議付行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於7天者按7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個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儘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由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 市用____ 文簽署。正本一式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陶瓷貨物買賣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原則,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 、甲、乙雙方應在協議簽署同時交換如下資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程式碼證書、法定代表人等有關法律檔案。  

2、乙方:向甲方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程式碼證書、法定代表人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含企業標準檢驗報告),代理廠家提供代理授權書等有關法律檔案。  

3、雙方提供如上資料影印件都作為本協議附屬件。  二 、合作產品:  

1、乙方為產品(生產商、經銷商),並提供相應證件和檔案資料。  

2、乙方應及時向甲方供應繼續開發或引進後續產品,以保障雙方長遠合作伙伴關係。  三 、供貨價格:  

1、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在北京地區銷售乙方之產品時,乙方按該產品市場最低銷售價(基礎價)折與甲方供貨結算。乙方提供所有供貨價格表及甲方銷售價格表為本合同附件。根據法律有關規定,如果乙方在同一時間市場最低銷售價(基礎價)調低,則與甲方結算價相應發生調整;如果乙方在同一時間市場最低銷售價(基礎價)調高,則與甲方結算價在下一個批次中調整。  

2、甲方從乙方買斷部分產品價格另議。  

3、甲、乙雙方商定,在協議有效期內,由於廠家或市場需求需要調整價格時,乙方保證在價格調整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意,並將價格表提供甲方,甲方簽字後生效。  

4、甲、乙雙方商定,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組織促銷優惠活動,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甲方,並且在乙方優惠促銷活動基礎上,給與甲方供貨價格與本條第一項相似比例折讓。  四 、訂貨確定:  

1、甲方銷售乙方產品後,將訂單傳真或通知乙方。  

2、乙方接到通知後,當日與甲方聯絡,確認訂貨情況及供貨時間,並按要求將產品送達指定地點。  

3、乙方接到通知後,如選定產品型號有誤,乙方應在2小時內回覆甲方,以便甲方通知客戶及時調換,否則由此造成甲方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4、對於乙方已停產產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停止銷售,若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而甲方已銷售該產品,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產品訂貨金額雙倍費用作為補償。  

5、若遇乙方某些型號產品____市場缺貨或已停止生產,乙方應儘量與其它代理商或銷售商協調,24小時內為甲方配齊相應產品。若不能配齊,乙方承擔訂貨金額200%處罰。  五 、供貨時間及方式:  

1、甲乙雙方按照統一訂單格式依據協商價格開具統一供貨訂單,並在指定供貨期限內,將訂貨產品送至指定供貨地點(限北京地區)。  

2、測量安裝類:乙方在甲方通知時間進行測量,測量完成後____日內將測量結果及相應方案傳真至甲方處,並在約定時間內進行安裝(詳見工作流程圖)。  非測量類:乙方在甲方規定時間內任一工作時間將貨物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3、乙方未按期交貨,每延遲一天按合同貨款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15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除全額返還甲方貨款外,還需每日按合同貨款5‰承擔違約金;同時,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所有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六 、貨款結算方式:  

1、乙方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經甲方客戶驗收無誤後,甲方客戶在乙方提供銷售單上簽字確認完成驗收工作,此訂單視為雙方交易有效憑證。  

2、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甲方或乙方貨到客戶工地驗收無誤後,作為結算依據,按15天(半個月)作為一個週期進行結算。每月____日、____日前雙方進行上個週期結算對賬,乙方憑送貨單及驗收單到甲方辦公地點進行核對,每月____日、____日結清上月賬目。  

3、所有結算數量以實際發生為準,乙方只對甲方進行結算,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戶進行結算。  

4、如甲方需要正式發票,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價格及金額開具發票。如乙方不開具發票,需向甲方支付由甲方開具發票所產生相關費用。開票金額不大於甲方從乙方處購物累計金額。  

5、結算單據:  甲方給乙方傳真訂貨單、貨到甲方或客戶處驗收單、變更單等甲方要求提供相關單據。  七 、退貨規定:  

1、甲方銷售乙方產品後,在無損壞情況下,可以退換貨。如有退換,經乙方檢驗合格後可辦理退貨手續,貨款自結算款中直接扣除。  八 、驗收及質量標準:  

1、乙方提供產品由甲方最終客戶進行驗收,客戶驗收合格視為合格;  

2、若外包裝完好而產品發生破損,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3、由乙方提供所有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及國家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中有害物質限量標準。乙方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應以乙方企業標準為檢驗產品質量標準。  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積極瞭解乙方產品相關知識,積極向客戶推薦乙方產品。  

2、甲方應保守合作事宜商業祕密,不得向第三方洩露。  

3、甲方應積極維護乙方及產品聲譽,不得出現故意傷害乙方聲譽言論或行為。  十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須確保供貨產品質量符合其所承諾質量標準,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及由質量引起相關問題,乙方負全責,並負責所提供產品一切售後服務,同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所有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2、乙方須確保按約定日期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3、乙方與客戶間任何變更(僅限測量安裝類產品)需於8個小時工作日內及時反饋給甲方,同時對於甲方客戶沒有及時確定型號、款式、顏色等而可能影響到工期任何情況,乙方都需在8個小時工作日內及時反饋給甲方,否則由此引起所有直接、間接經濟損失由乙方完全承擔。  

4、乙方同意因乙方服務不到位或因乙方服務行為不妥而造成甲方客戶投訴、延期、或其它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應積極規____市場銷售秩序,在乙方促銷期期間,甲方應在促銷價格基礎上享受合同中規定優惠比例。(雙方協商了另議)  

6、乙方須及時向甲方提供相關產品資料、價格、及產品檢驗報告或相關檔案資料。  

7、乙方應就其產品特性及相關內容對甲方相關人員進行培訓。  

8、乙方應積極支援甲方開展業務推廣工作,必要時可派專人協助甲方作好業務推廣工作。  

9、乙方應保守合作事宜商業祕密,不得向第三方洩露。  

10、乙方不得出現故意傷害甲方聲譽言論或行為。  1

1、乙方有責任對甲方推薦客戶所購買產品實行一切售後服務。  1

2、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甲方客戶投訴和維修電話,不得遲於24小時到達現場,並於24小時內向甲方反饋情況。  十

一、解除條款:  

1、在協議有效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協議。  

2、因不可抗力如戰爭、嚴重自然災害、國家政策或法規等因素使本協議不能執行時,本協議自動解除。  

3、協議任何一方嚴重違約,守約方均有權決定是否解除協議。  十

二、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當遵守本協議之各項規定,如有違反,則視為違約;因違約而給對方和第三方造成直接、間接任何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賠償。  十

三、其他:  

1、乙方不得與甲方員工進行非甲乙雙方合同範圍內私下交易,一經發現,甲方將終止和乙方合作,並扣除所有未結算金額。  

2、乙方承諾提供給甲方結算價格為乙方提供給北京地區其它客戶最低價或同等最低價,乙方若違反此條款應給予甲方差額部分十倍補償。甲方並且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承諾提供給甲方銷售價格為市場最低銷售價,若甲方客戶在市場中購買到同樣產品最低銷售價比乙方供應給安X公司低,乙方應給予甲方差額部分兩倍補償,且最低不少於1000元單品。甲方憑在乙方處購得產品發票或收據,直接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  

4、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產品相關資料。  

5、乙方現場測量收款,需在測量後____日內將測量結果、設計方案及報價傳真至甲方。  

10、乙方所有送貨及服務需以乙方相關部門規定相關單據為準,其他任何人員傳真或電話均無效,不作為結算依據。  十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補充,補充部分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五、對協議履行中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

六、本協議有效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

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十

八、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